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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車運輸合同模板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7.04K

運輸是把產品從生產地運往消費地的活動,因此從整個社會生產過程來說,運輸是在流通領域內繼續的生產過程,並在其中完成。以下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包車運輸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包車運輸合同模板
包車運輸合同範文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現有貨車蘇 由乙方承包運輸,現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以下條約。

一、 乙方要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超速、禁止酒後駕車,不違規操作,確保車輛反光燈、反游標牌及牌照清理整潔,如有違規造成處罰後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二、 乙方對車輛要做到定期定點檢修、定期換油,按時檢審,不留任何故障隱患,維修費和油費由乙方實用實報,如有虛假十倍處罰並終止合同。

三、 工作量:乙方確保廠裡石灰按時運輸到碼頭,上班和休息時間不固定,根據廠裡生產情況由廠裡安排,不得遲到或早退而影響廠裡生產,如乙方有特殊情況需要休息,由乙方自行找駕駛員代替,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承包運輸固定指標為每月 車,每超出一車由甲方支付乙方費用 元,多超多得。

四、 乙方完成固定運輸指標,甲方支付乙方每月承包費 元,其他補助費每月 元。付款方式為每月支付 元。餘款合同期滿全部結清。如乙方全年出色完成指標,甲方根據業績給予乙方相應獎勵並續簽下年合同。

五、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簽字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包車運輸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訂立本合同,並承諾相互守信。

一、甲乙雙方合作的專案為:蒙古國南戈壁省那林蘇海特煤田的焦煤運輸業務,合作範圍為蒙古國那林第特赦工田坑口至中國策克口岸境內煤場,運距往返130公里。

二、甲方將陝汽德龍牽引重型箱式貨車承包給乙方,乙方為甲方從蒙古國至中國策克口岸運輸原煤,該車輛海關監管號 ,主車牌照號 ,主車大架號 ,發動機號 ,掛車牌照號 掛車大架號 。

三、乙方自願承包上述車輛,承包的車輛押金 萬元,甲方從乙方運費收入中按照每趟 元,扣留質保金。

四、承包期為二年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如承包期未滿,乙方單方違反合同事項,甲方不予退還押金和保質金。

五、運價:每噸運費為 元,一個月內出車次數達到 趟每噸為 元。

六、運費結算

1、載貨重量按乙方入堆場的過磅重量為準,最終核算重量與起運地裝車重量之間允許有3%的損耗率。如果乙方損壞鉛封,造成損耗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價格按進口報關價計算,由甲方直接在運費中扣除,過磅允許司機看磅數。

2、運輸開始當月運費在次月10日結算。運費由車隊統一結算。

3、運費結算後,甲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應付運費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車輛出入蒙古國運輸煤炭的相關手續。費用從乙方運費中扣回。

2、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的車輛及駕駛人員按公司相關制度進行管理。

3、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車輛執行進行排程。

4、甲方為有償乙方的承包車輛提供燃油。

5、甲方提供食宿條件,費用由就餐人員自理,水電費、暖氣費、垃圾處理費等由乙方承擔。

6、甲方自願用乙方運回的原煤作為資信擔保,如不能按時結算視為同意乙方按照元/噸的標準處行處理甲方的原煤,以此方式結算運費。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遵守中蒙兩國的法律、法規及有關安全規定,如有違反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2、乙方駕駛員必須具有人身保險,如不具備發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車輛及僱傭司機,甲方統一管理,違反公司制度的按公司制度處理,違反國家法律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4、如果乙方需要僱傭司機,甲方為司機辦理勞務簽證及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負擔。

5、乙方不得擅自從事甲方指派運輸任務以外的運輸專案,否則接受甲方相應的處罰。

6、乙方每輛車每月出車次數必須達到8趟,除司機變更或車輛大修外,因乙方造成的停車而達不到8趟時,每缺一趟從費用中扣除1000元,交回公司。

7、乙方自行解決車輛維修工作。

8、乙方在承包過程中要合法經營。乙方必須遵守中蒙兩國的法律、法規,嚴禁走私、販私、運私等,如有以上行為乙方承擔所有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

9、合同期滿,乙方有優先續約權。

九、違約責任

1、乙方無故拒絕出車,或擅自改變甲方指定的行車路線,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並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

2、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維護車輛的日常檢修,如果乙方造成車輛的嚴重損壞,導致車輛不能正常執行,且乙方不能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並扣除該承包人所有車輛的押金和質保金作為維護車輛的費用並有權終止合同。

3、如果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轉讓車輛,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承包車輛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運輸非經甲方指定的貨物,或違反相關法律,進行走私、販私活動,由乙方承擔全部因其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及相關法律責任,乙方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對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5、如因乙方違約而造成合同終止,甲方一律不退還押金和質保金,並且乙方還應承擔因其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6、合同期限內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如有特殊原因需變更或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同時,按承包時間和車輛的磨損狀況,折扣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後,甲乙雙方清算車輛賬務,在無債務關係後變更或解除合同。

7、如雙方在執行本合同時,遇到自然災害、疫情等引起的道路封閉、道路損毀;煤礦事故或煤炭資源枯竭引起的生產終止。中蒙政府的進出口禁令;兩國外交政策變化及兩國交通問題,政府在辦理證件方面的延遲及不可抗力造成的停運,甲方不負任何責任及賠償。

8、甲方無故中斷煤炭運輸或因甲方原因(節假日和公司放假期間除外)停運五天以上後,每個工作日補償100元。

十、甲方給乙方承包車輛時,甲乙雙方要對車輛的現狀,共同交接,乙方認可以後,雙方簽字合同生效,在承包合同期滿後乙方給甲方交車時車輛狀況必須達到接車時的七成車況。(包括外表、大箱、機器、輪胎及其他部件)如車輛狀況得不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的押金和質保金。

十一、附則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2、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本合同補充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協商不成時通過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合同於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包車運輸合同範文篇三

甲 方: 乙 方:

執照號碼: 身份證號:

公司地址: 戶口地址:

公司電話: 現住地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平等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有關乙方承包甲方車輛開展經營車輛運輸業務事宜達成如下內容:

第一條:承包方式

一.乙方自願承包甲方的車輛用以開展運輸業務,甲方提供自有車輛一部供乙方使用,乙方按甲方的排程安排運送貨物,雙方按約定的比例分成;

二.在本合同期限內,車輛所有權屬於甲方,乙方根據本合同之規定僅享有車輛使用權;

三.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0000元,該保證金將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經甲方結算之後無息退還給乙方;

四.乙方承接超過500公里的長途運輸任務時,必須配備副班駕駛員一名,乙方負責自行聘請副班駕駛員並承擔其勞務費,為其購買相關社保和人身意外險;

五.乙方及乙方聘請的副班駕駛員必須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排程,嚴格遵守交通法則,操作規程和甲方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駕駛員考評制度等。

第二條 車輛資料、交接與收回

一、 車輛資料:

車輛牌號: 拖架車牌: 廠牌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二、車輛的交接與收回

1、甲乙雙方交接車輛時,應仔細檢查車輛及相關證件,由雙方相關人員共同在車輛交接單上簽字確認,並對車輛、隨車工具附件及證件的相關價值予以確認。

2、乙方交回車輛時,應按規定的內容完整地交回車輛、隨車工具和相關證件,如有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

3、雙方在進行交接前,應由交車方對車輛進行一次全面二級保養與維護。

4、雙方在交接車輛前,必須對全車輪胎進行估價,並按雙方認可的價值進行結算。

第三條:費用分擔

一.甲方承擔:

1.車輛固定的成本費用:養路費、運管費、車船稅、車輛保險費、物流責任險費用、二級維護卡蓋章費、綜合檢費、年檢費、海關本年審費、GPS安裝及服務費等。

2.正常的二級維護(車輛行駛里程每滿16000公里,按照公司標準在指定修理廠進行強制保養一次);發動機、後橋首次大修以30萬公里為標準里程(超過30萬公里由公司承擔;未達到30萬公里發生大修,不足部分按公里數折算維修費由司機個人承擔);第二次大修以20萬公里為標準里程(20萬公里以後由公司承擔,未達20萬公里由司機承擔不足部分的維修費);離合器修理以10萬公里為標準里程(10萬公里以後由公司承擔,未達10萬公里由司機承擔不足部分的維修費)。

3.輪胎更換以10萬公里為標準里程,(如使用不當,不足10萬公里進行更換的由司機承擔費用)。

二.乙方承擔:

1、除上述甲方承擔的費用以外,車輛營運過程中產生的其它費用(包括油費、路橋費、異常修理費等均由乙方承擔)。

2、因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抄牌等發生的罰款由乙方承擔。

三.如乙方發生交通事故,按照交警部門或保險公司出具的責任認定書,保險公司賠付後不足部份加處理事故產生的一切費用按以下標準劃分承擔(乙方聘請的駕駛員發生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擔):

1.認定乙方為全責:甲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承擔100%;

2.認定乙方為主責:甲方承擔20%,乙方承擔80%;

3.認定乙方為平責:甲方承擔50%,乙方承擔50%;

4.認定乙方為次責:甲方承擔70%,乙方承擔30%;

5.認定乙方為無責:乙方無需承擔責任。

第四條:結算方式

一.分成比例:以一個結算期內乙方完成的運輸業務總的運費收入為基準,甲方佔 30/25%,乙方佔 70/75 %。結算期為30天,每月15-20日之間結算上一個月的業務提成。

二.運價:承包期內採用不固定運價方式,以甲方公佈的運價為準,以運價公佈時間為結算起止時間,如乙方不認同甲方運價,在15個工作日內必須書面提出異議,經甲方同意可終止承包合同。

三.油補:公司跟據市場油價波動,臨時公佈油補方式和標準,結算時間以公佈油補和停止油補通知時間為準。

四.甲方於乙方出車時,提供適當出車費給乙方(以公司規定出車款金額為準),乙方每次任務完成後3日內向甲方提供承運業務所填寫的託運單,並同時附帶承運該業務的相關票據;甲方根據乙方所提供的託運單和相關票據,核對無誤後編制乙方上月業務結算表提供給乙方簽字確認。如乙方未能在規定日期內提供相關託運單及票據,則該月業務結算將順延30天進行,如乙方對上月業務結算表有異議,必須在三個月內提出,超過三個月公司將不給予處理。

五.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在承運過程中,不能為甲方代墊支付任何費用。如有特殊情況,乙方可在徵得甲方口頭同意後代為墊付相關費用,但必須在墊付費用之日起5個工作日之內向甲方提供該費用的合法票據,並同時取得甲方相關人員的書面確認;超過上述期限,甲方不再負擔該費用。

第五條:特別約定

一. 甲乙雙方需共同遵守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不得從事走私、偷稅漏稅等不法行為,否則一切後果由違約一方承擔。如乙方因違法、違規而導致車輛被扣,造成不能按照甲方統一安排完成運輸任務,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每日人民幣500元整;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執行甲方指派或安排的運輸任務,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三.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在甲方分配或安排的業務以外承接其它運輸業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與乙方的合同並向乙方追討賠償,賠償金額為當時市場運價的3倍,不足人民幣5000元的,按5000元計算;

四.一切因乙方使用不當、違規操作導致的車輛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車輛維修時必須到甲方指定維修廠進行維修,否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與乙方的合同;

五.如車輛在運輸途中有任何事故,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根據甲方指示作相應處置,不得擅自行事如果由於乙方逾時通知甲方或擅自行事而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乙方需承擔向甲方賠償責任;

六.因乙方違反交通規則而被抄牌或罰款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服從甲方運管、車管、財務、行政等管理部門的管理。

七.乙方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以確保甲方隨時可以聯絡到乙方,如有違反按駕駛員考核規定執行。乙方必須按時到達指定地點裝卸貨,要確保貨物到達時完整無損交予收貨人並點算清楚,同時按甲方規定及時交回貨物簽收單。

八.甲乙雙方均須持有有效的證件。

九.乙方應妥善保管車輛證件,如有遺失,補辦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

十.商業祕密保護:乙方對於因與甲方簽訂或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有直接或間接獲悉的甲方機密商業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及交易的情況、甲方運輸價格、甲方運輸供應商情況、甲方與運輸供應商的合作模式及其他營業祕密等均有保密義務。本合同因期滿、解除或終止五年後,乙方保密義務自行消除。乙方違反本條保密義務時,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甲方認為必要時,得請求乙方簽署保密合同,乙方不得拒絕。

第六條:違約和違約處理

一 .甲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構成違約:

1 .不能按時結算運費;

2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條款和義務。

二 .如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甲方應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 .不能按時結算運費,每逾期一天按未結運費的0 . 1 %收取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條款和義務,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責任並賠償因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三 .乙方出現下列任何一種情況均構成違約:

1 .未按期繳納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

2 .無正當事由提前解除合同;

3 .違反本合同規定的其它條款和義務。

四 .如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應按下列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 .未按期繳納本合同規定的各種費用,每逾期一天按未繳納稅費的2%支付滯納金,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 .無正當事由提前解除合同,應補償按正常履約計可保證實現的年營業額未完成部分給甲方,並支付相當於按正常履約計可實現的年營業額20%的違約金;

3. 違反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按其具體規定執行;

4 .對於乙方因違約責任而負擔的賠償金、違約金等,甲方可從應付乙方的運費中抵扣,不足部分從乙方繳納的保證金中抵扣。

第六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一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合同允許變更和解除:

1 .由於地震、洪水、塌方、暴風雪等不可抗力使本合作合同無法繼續履行; 2 .由於本合同當事人一方的非主觀原因,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限內確實無法履行本合作合同;

3 .本合同當事人違約,使繼續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

4 .由於國家海關總署等部門關於進出口貨物轉關運輸監管辦法的重大調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

5 .由於國家海關總署等部門對於保稅區及保稅貨物監管政策的重大調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

6 .由於國家主管部門對於進出口貨物鐵路運輸方式的重大決策或改革使本合同的履行成為不可能或不必要;

7 .由於國家對公路貨物運輸規定作重大的調整,使本合同當事人一方履行本合同可能造成巨大損失的;

8 .經本合同當事人雙方協商同意解除或變更。

二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簽約當時無法預見,發生當時無法避免並不能克服的事件。

三 .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時,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並應當在事故發生後15個工作日內向對方提供事故發生地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報告,在政府部門不便出具有關事故的證明時,可提供事故發生後全國或當地主要政府報刊關於事故發生的詳細報道資料。

四 .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電子郵件)提出或答覆。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所發生的損害、債務及賠償金額等全部責任在本合同結束後將繼續有效,直到最終了結。

二 .對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項

二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生效,至 年 月日止,屆時雙方若無異議並予以書面確認,可順延。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將另行商定。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