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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運輸安全合同(精選17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34W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

甲方:x縣運輸有限責任公司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精選17篇)

乙方: 、身份證號 車(機)型: 、車號: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公司施工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人員和財產 的安全,保證公司與乙方之間的合法權利。x縣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在x縣鐵礦露天採礦工程中的礦渣運輸及挖運工作,現由該車輛或挖掘機、剷車施工,為明確雙方在工程施工過程中的運輸、裝載、安全、付款與結算、責任與義務,確保各項施工順利進行,促進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確保安全及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生產。

甲方租用乙方車輛,為公司施工隊服務,在車輛租用服務期間,應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協議,為確保人員和財產安全,特簽訂此協議,望共同遵守:

一、施工內容:露天爆破後的廢石、圍巖、礦石挖運、平整,運輸。

二、運輸單價:

1、運距小於1.5公里,含稅

2、廢石、圍巖、礦石挖運: 元/(m3)噸

3、工程機械租賃: 元/天(月)

三、乙方生活方面:

甲方提供住房、床,生活費、食宿、用具自理。

四、付款與結算

1、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挖運、運輸工作質量與進度。

2、拉運數量按每車運票統計計算。

3、結算:按x縣爆破公司付款進度支付乙方,原則上每月結算一次,每次按80%結算,其餘20%在年終工程結束後,一次性付清。

五、安全生產管理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租用的車輛應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各種手續齊全(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車輛檢驗合格證、保驗證、證照)嚴禁租用車輛技術狀況不符合行車要求的車輛。

2、甲方租用的車輛,在租用合同期間內,出現以下情形、甲方有權要求單方 解除或終止機械、運輸施工管理合同,清理車輛和駕駛人員。

(1)車輛安全技術狀況下降,不適宜從事施工道路運輸要求;

(2)酒後駕駛車輛或將車輛交予無駕駛證照的人員駕駛的;

(3)工作中無組織、無紀律影響正常生產工作進行的其它狀況;

(4)在行駛中,經常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事故險肇叢生,不聽勸阻的。

(5)不服從專案部或甲方安全管理的。

(6)出現有礙安全行駛的疾病,身體狀況下降不適應繼續駕駛車輛的。

(7)職業道德水準下降,屢教不改的。

(8)甲方不得強迫駕駛員疲勞駕駛,超速行駛及駕駛機件不全,有礙安全行駛的車輛。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保證車輛各項手續,證照齊全有效。

(2)乙方應做好出車前和收車後的車輛安全檢查。

(3)乙方應自覺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有關的交通安全管理規定。

(4)嚴禁酒後駕駛車輛,和私自將車輛交予無證人駕駛。

(5)加強對車輛的檢修,維護,使車輛始終處於完好的安全技術狀態。

(6)乙方應服從專案部及公司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

(7)乙方應服從公司的安全管理和生產排程,隨時提供最優質的服務,不得以任何個人主觀原因和藉口拒絕出車而影響工作。

(8)車主應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學習,努力提高駕駛技術和職業道德觀念。

(9)車主應保證安全行車,不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模範遵守各項道路交通法規、法則。

(10)車輛發生機械事故導致車輛損壞,由乙方個人承擔車輛的材料和修理等費用。

六、事故管理與經濟賠償

1、乙方作為獨立車輛運輸個體,具有獨立承擔和賠償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的責任與義務。

2、乙方在車輛執行期間發生任何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車主本人獨自承擔事故的責任和經濟損失,給甲方造成損失的,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要承擔和賠償甲方的一切經濟損失。

3、乙方發生事故所造成的相關方(安監局、公安局、主管部門)的罰款,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4、乙方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除承擔民事責任(經濟賠償)外,如果觸犯了國家法律,必須獨自承擔刑事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運輸過程中,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無力賠償的,應借款、貸款或變賣車輛、房地產進行賠償經濟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賠償責任。

6、乙方由於違章違紀所造成的相關方的罰款,由乙方承擔罰款。

7、乙方發生事故,甲方可協助相關方處理事故,但不承擔任何責任和費用。

七、違約責任追究

1、除由於不可抗拒的因素外,任何一方隨意違反合同規定,致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除賠償對方相應損失外,還應向對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的違約金。

2、未經甲方數量認可,不計入運量、挖運量。

八、發生爭議及解決途徑

1、在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任何爭議,應本著相互協商一致的原則,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所在地有管轄許可權的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但任何一方不得在訴訟期間影響合同的正常履行。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重大變化,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一致後,方可進行合同修改和補充。

3、因國家政策調整和變化,或其他不可抗因素雙方協商變更或解除合同。

九、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後本協議自動終止。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專案部一份備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x縣運輸 乙方:車主

有限責任公司

(章)

負責人簽字: 駕駛員簽字:

簽訂日期: 20xx年 x 月 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2

甲方: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石灰石汽車運輸車輛車主

1、 經甲、乙雙方協商,將石灰石運輸業務承包給乙方,具體為:將一、

二、三採區開採石灰石運輸至甲方供料車間或礦山車間破碎機口。

2、 價格:(1)、由一、三採區下部開採面運至供料車間破碎機口,價格為0.80元/噸(含稅價);(2)、由二採區下部、石灰廠開採面運至礦山車間破碎機口,價格為0.80元/噸(含稅價);(3)、除上述二條規定以外的石灰石運至供料車間或礦山車間破碎機口,價格為0.95元/噸(含稅價)。每月二十六日由甲方生產質量科核實後,供料車間或礦山車間牽頭統一結帳、下發。

3、 乙方在石灰石裝車過程中,必須按甲方要求加強粒度和質量管理,杜絕粒度>400mm,夾土量>1%,水份>1%及五花石上車。否則,每車罰款20元。

4、 乙方任何一臺車不按甲方安排出車運輸;視情節罰款20—200元;連續五個工作日不參加運輸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並扣除風險抵押金及當月運輸費用。

5、 因乙方任何一位車主不按甲方要求按時出車或不出車而影響甲方生產或空庫,視情節罰款50—500元。乙方車輛班次安排由甲方予以調配,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否則,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並扣除當月運輸費用。

6、 每位司機繳納1000元風險抵押金,正常中止合同時退還。每位司機每年繳納1500元有關管理費用,在甲方廠區範圍內乙方進行屬甲方的運輸業務時的管理協調工作由甲方保衛科負責協調。

7、 每位司機必須持駕駛證及相關證件上崗,並將駕駛證及相關證件影印件報甲方生產質量科備案。否則,不得上崗。凡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建、構築物或裝置損壞的,照價賠償,並處罰款100--500元。

8、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遲到15分鐘以內(含),每次罰款20元;15分鐘以上,半小時以內(含),每次罰款50元;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處理,每次罰款100元。

9、 乙方因機械故障或其它特殊情況不能出車的均必須向甲方有關單位負責人請假,經批准後方有效,並自行請車頂班。否則,罰款100元/班〃臺車。

10、 當班期間,任何司機或車輛不得離崗或去幹其它業務。否則,每次罰款50元;造成空機的每次罰款100元,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生產或裝置損失。車輛出現故障的自行請車頂班。否則,罰款100元/臺車。

11、 乙方必須保證通訊設施二十四小時暢通。否則,每次罰款50元。

12、 乙方必須認真學習並執行甲方的《企業管理條例》及相關的規定,違反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13、 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甲方供料車間、生產質量科、保衛科等相關部門的管理,否則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14、 乙方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5、 乙方必須按時、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安排的除石灰石運輸以外的其它運輸任務,否則一次不完成任務罰款30元,一次不參加罰款50元,二次不參加罰款100元,三次不參加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終止參與甲方其它的一切運輸業務。

16、 乙方無任何權力轉讓運輸車輛或更換駕駛員,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更換駕駛員或轉讓車輛的,必須報請甲方主管領導批准,並在相關部門辦理有關手續,繳納風險抵押金後方為有效。否則,視為無效,甲方清除轉讓車輛另行尋找承包人,由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轉讓人自負。同時扣除轉讓人的風險抵押金並處甲方供料車間負責人罰款500元。

17、 本合同規定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甲方供料車間具體負責。

18、 此合同有效期從20xx年四月二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止。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簽該合同的權力。

甲方代表簽字: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3

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以下稱為甲方)

以下稱為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責任,及時消除安全隱患,雙方特簽定如下安全合同:

1、 乙方必須安全地將職工及行李從徐州運輸到禁止帶客上車。

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加強運輸過程的管理,有秩序的安排職工上車,並安排就坐。

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查驗職工行李中的公物和危險品。

4、職工從上車到終點下車期間發生的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5、運費每位價格肆拾元(其他所有費用:路橋費、油費等由乙方負責)。

6、年日點到名。

7、付款方式:工人送到後,再到徐州時現金結清,如因

甲方沒有安排工人坐滿車,按滿員結算。

8、 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江蘇江中集團有限公司徐州分公司

經辦人: 電話:

乙 方: 電話:

20xx

年 1 月 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4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貨物名稱: 沫煤

運輸數量:每月每車二十趟 每車不少於一百噸(共5臺車)

一、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甲方位於喀什地區莎車縣長勝煤礦至喀什電廠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 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每車每月( )元,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稅價。

三、 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後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並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使用者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500.00元/噸的罰款。

四、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每車不少於20趟(每少一車扣運費3000元,每多拉一車獎勵3000元)。在運輸過程中,如遇到不可抗拒的因素(如戰爭、地震、八級以上的大風、大雪、大霧、大雨或洪水等)使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經雙方協商後,可終止、變更或解除合同。

五、 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5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9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每車正常損耗300公斤以下,超過300公斤由乙方負責承擔。

八、 結算方式:每月分三次付款15日前每車每次付款( ),25日前每車付款( ),餘款30日前付清共計( )。5輛車總運費每延遲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1000元滯納金(付款日期如遇週末或者法定節假日可向後順延)

九、1. 為確保貨物安全順利運達目的地,在承運過程中承運單位或個人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統一行動,嚴格執行紀律,責任明確到人,確保運輸安全。單車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裝置。

2. 運輸過程中,車輛必須統一按規定要求行駛。(路途中如遇交警路政抓超載所產生的罰款由甲方負責,甲方負責提供燃料每車每趟(2500元燃油費)和過路費、第一個月輪胎由車主負責,以後輪胎損耗由甲方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呼叫。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後,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甲方協助乙方在貨物起運前的裝車,到達目的地的卸車由甲方負責,貨物到達目的地後乙方負責通知甲方清點卸貨。礦上裝車時間在正常情況下不超過3小時,到電廠卸貨時間不超過3小時。裝車或卸車過程中壓車每天超過3小時累計20小時按照一趟計算 。裝卸車由甲方負責。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_ .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5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就乙方服從甲方管理,承攬完成甲方所安排工作,經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協議:

一、承攬工作內容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完成甲方安排的相關工作,所需的必要用具由甲方提供,承攬工作中的風險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對乙方的要求

1、甲方有權根據其所承攬廉江汽車運輸總站安鋪分站的部分站場管理工作(站務、安檢、保衛等)需要,靈活安排乙方在一定時期內完成其中一項工作。

2、在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相關部門的規定的前提下,乙方須服從甲方管理,配合甲方或甲方派出人員,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3、遇突發事件時,乙方應及時處理,必要時要儘快向甲方彙報並配合甲方進行處理。

三、協議期限。

從二0年月日至二0年月日。

四、費用及支付方式、時間。

1、費用:每月捌佰元(¥800.00)。

2、費用支付方式、時間:每月支付1次,由甲方在次月15日前將費用支付乙方。

五、甲方權利義務

1、為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場所、條件與支援;

2、對乙方工作的進度及完成情況進行監督、驗收;

3、乙方按要求完成工作,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費用給乙方。

六、乙方的權利義務

1、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安排的工作。

2、承擔因承攬工作所發生的一切稅費與責任,包括乙方工資、福利、社

保、住房公積金及其他經營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各種稅金和費用,以及發生各種事故、事件(含工傷)所產生的責任。

3、接受甲方的監督,嚴格按協議要求,安全、有序完成承攬的工作。

4、按協議要求完成相關工作的,按時取得承攬費用。

5、不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本協議所述工作轉包或交由第三方完成。

七、其它約定

1、為確保協議的順利履行,乙方同意在本協議簽訂的當日一次性交給甲方壹仟元(¥1000.00)風險押金。若乙方沒有任何違約或其他被投訴影響甲方形象或信譽的行為的,協議期滿,雙方協商終止協議或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將乙方所交的押金(無息)退還乙方。

2、協議期內,若乙方不按甲方要求完成承攬工作,或不服從甲方或其上級監督的,或有其他違反本協議行為的,乙方同意將所交給甲方的壹仟元(¥1000.00)的風險押金轉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且乙方同意甲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若乙方已按協議約定完成承攬工作而甲方不按時支付費用給乙方的,視為甲方違約。甲方須支付壹仟元(¥1000.00)違約金給乙方,且同意乙方隨時終止本協議,因此造成的損失與責任由甲方承擔。

5、協議期內,若出現乙方未給甲方同意,擅自將本協議約定工作交由第三方的,視為乙方違約,乙方同意甲方沒收風險押金並隨時終止履行本協議,由此產生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若因外界不可抗力因素(包括甲方上級部門指令性要求)導致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協議自然終止;乙方單方面提出解除協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申請,待甲方同意後方可解除。

八、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決定開展甲方委託乙方汽車運輸業務,丙方為乙方作擔保,三方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依照甲方規定向甲方交納保證金,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卷板或其它貨物。

如乙方承運過程中造成承運貨物損失或造成其它損失,而乙方的賠償不能及時到位時,甲方有權自收取的乙方的保證金中扣除賠償金額,雙方終止代辦委託運輸合作時,甲方將乙方保證金的餘額無息退還給乙方。

二.委託運輸要求

1.乙方及其所安排的承運人須具備相應的運輸資質,許可證書,裝置及管理條件。

2.乙方接到甲方的提貨單據後要及時安排車輛,保證承運車輛及時到達提貨地點,服從發貨人員的指揮。遇到需甲方協調的事宜時,及時與甲方有關人員聯絡。

3.乙方承運車輛裝車完畢後,要認真查檢裝車貨物,認真核對裝車貨物的件數,噸位,尺寸和牌號,及時將貨物運至甲方要求的收貨地點和收貨人。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要做好對貨物的保管,防護工作,防止損毀和丟失。如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所承運貨物的損毀,丟失等情況,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承運甲方貨物的運輸時間,一般為自收到甲方提貨單據具備提貨條件之日起2天,對於超出2天仍未運出的,要向甲方反饋未發運的明細及相關原因。因乙方怠於提貨和運輸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6.乙方要經常向甲方查詢落實貨源情況,甲方有關人員要經常向乙方通報需要辦理委託運輸的情況和貨源情況。

7.乙方必須遵守環境保護,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在運輸過程中。粉塵,噪音及廢氣的排放必須滿足國家級地方的相關規定,如有違規情況發生,由乙方承擔責任。

8.乙方接到甲方對運輸服務的投訴時,要給予及時答覆和處理。

9.乙方對所掌握的甲方使用者資源和甲方市場區域,貨物,價格等商業祕密要對外保密。

三.委託運輸的費用標準及時支付結算辦法

1.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費用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運費由甲方負責承擔,一般甲方以現款或銀行承兌匯票向乙方支付運費,乙方及時開具發票。雙方每月結算一次。

四.丙方同意作為乙方的擔保人,當乙方不能履行本協議的義務或不能賠償甲方損失時,由丙方代為履行或賠償。

五.本協議書以簽訂地為訴訟管轄地。

六.本協議書一式5份,甲方執3份,乙方執2份。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自生效之日起執行一年。一年後如繼續合作由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乙方:

丙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

甲乙雙方 年 月 日鑑定與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7

甲方(託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 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 貨物的起運地點:

1.3、 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 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8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託運方:___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承運方:___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_________;規格:_________;數量:_________;單價:_________總額(元):_________。

第二條 包裝要求

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_________;貨物運到期限_________。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_____。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蓋章):_________ 承運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9

甲方(託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 年 月 日

裝運時間: 年 月 日

簽發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裝運地點: 省 市 區 路 號

發貨人:

託運人簽章  承運人:承運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

1、煤炭。要求入廠煤炭燃燒大卡保證在4000大卡以上。煤炭價格與運輸費用,隨市場行情變動及時調整。

2、鐵精粉。由選礦廠運送到指定地點,短途運輸費用,以市場價進行結算。

3、石灰石。由採石場運送到指定地點,短途運輸費用,以市場價進行結算。

4、廠內需要使用車輛運輸時,由運輸隊派遣車輛,並依據使用時間或車次進行結算。如需要長途運輸時,根據實際情況確定運輸費用。

二、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將公司內部各種貨物運輸委託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承擔乙方運輸貨物的運輸費用。

2、甲方負責協調汪清縣境內交通和運管部門,保證車輛暢通運輸。

3、甲方有權利調動乙方車輛。

三、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運輸車輛的購買、辦理相關車輛手續。

2、乙方在甲方領導下開展運輸保障工作,有權利參加甲方相關會議,並行使建議權。

3、乙方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和各種車輛稅費的繳納。

四、運輸費用結算:

五、違約責任:

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金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送等單位各留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1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員工上下班及廠內通勤需車輛接送,乙方擁有證照齊全的客運車輛,現甲乙雙方就乙方為甲方提供接送工人上下班和廠區通勤的服務事宜,經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服務機動車輛的型號、噸位及機械狀況_________。

第二條 給付服務費的金額、時間及辦法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詳見合同附件(行車路線表附後),該服務費為包乾價,除此 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

2.甲方根據乙方實際出勤量為乙方辦理結算,同時乙方向甲方提供相應價款的油票。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時給付乙方服務費。

2.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 乙方保證車輛裝置和車容完好,能夠正常運轉。

2.乙方根據甲方的具體安排,按時按量完成接送甲方工人上下班和白天廠區通勤的任 務(接送、通勤路線及站點詳見合同附件,如有變動雙方另行確認)。

3. 乙方車輛在為甲方服務期間不得拉運與甲方無關員工及人員,否則經甲方核實後, 甲方有權處以每次200元的罰款。

4. 除本合同約定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服務費外,乙方在向甲方提供服務的過程中不 得向甲方員工及廠區內任何人員收取任何費用,否則經甲方核實後,甲方有權處以每次 1000元的罰款。

5. 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以保證行車安全,乙方應負擔一切因車輛行駛過程中造成的他人生命和財產損失。發生安全事故或者乙方僱傭人員向甲方索要工資報酬的,乙方應承擔甲方支付、墊付款項雙倍數額的違約金。

6.乙方仔細閱讀了解甲方《通勤車管理制度》,並保證嚴格遵守該制度關於乙方的各項要求,如有違反,乙方自願接受甲方的相關處罰。

第五條 爭議解決

雙方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六條 其它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後生效,《通勤車管理制度》和行車路線表作為本合同的附作,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方因延茅公路丹徒段B標二灰碎石基層施工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決定將二灰碎石運輸任務交由乙方供應,為明確雙方職責,特立協議於下,以利雙方共同執行。

一、二灰碎石運輸總量約10000T,運輸路線東至前障村K11+800,西至前隍磚瓦廠K14+000,二灰碎石運輸綜合價20元/車。

二、乙方在二灰碎石施工期間,必須切實抓好交通安全,做到萬無一失,否則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涉。

三、工期從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前結束。

四、付款方式:憑二灰碎石運輸憑證結帳,工程結束後帳款結清。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方兩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結束,結清帳務後,自行作廢。

甲方(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代表):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甲方將 一批鋼結構構件委託乙方進行運輸,並就具體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貨物名稱:鋼結構構件,具體見附表;

二、起止地點:起運地為_____________ ;止地為_____________內;甲方不規定乙方運輸路線,由乙方自行決定。

三、運價:見附件表;

四、付款:在起運後首次付款預留_____________元保證金,後期運輸按_____________支付。

五、義務責任:

1、甲方義務責任:

①甲方在發運構件前兩天通知乙方何時派車,並告訴乙方此次運輸何種構件,便於乙方安排相應運輸的車輛。

②甲方應組織人員和吊車積極協助乙方並按乙方要求裝車和到目的地後的卸車,裝車後的構件捆紮由乙方自己負責。

③按約定支付乙方的運費。

④甲方提供乙方辦理超限所需圖紙資料。

⑤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甲方可中止運輸合同。

2、乙方義務責任:

①乙方所派車輛應為合法、合規車輛,並提供本單位有效工商執照及道路運輸許可證影印件。乙方對車輛進行保養,保證車輛運輸狀態良好、順暢,確保運輸途中自身及構件的安全。

②乙方在接到甲方派車通知後(電話、簡訊),應在規定時間內派相應車輛到禹城裝貨地點。

③乙方應帶足墊木、鋼絲繩、葫蘆等捆紮鎖緊器具,乙方指揮甲方構件的吊放位置,確保從禹城金鼎鋼結構廠到濟陽光大環保垃圾發電廠工地的運輸過程中構件安全,甲方只在電廠工地驗收卸車,一旦造成運載的構件變形、損毀乙方應承擔該構件直接材料及生產所需費用並扣除運費_____________元。

④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過路、過橋費,違章罰款及車輛的各種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己承擔。

⑤乙方自己負責在公安、公路管理部門辦理超限準運證明,所需一切費用由乙方自己承擔,若因乙方車輛故障、通行證件原因造成構件被扣留等情況給甲方造成轉運及其它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⑥甲乙雙方簽訂合同後,乙方不履行約定,應賠償甲方_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構件運輸完畢付清運費後失效。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乙方(車隊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保證施工中道路、取土、裝車、卸土的暢通。乙方負責運輸。

二、運輸地:

三、要求乙方車輛:______部(解放、東風王平頭、斯太爾);車箱長_____米、車箱寬_____米、車箱高_____米。

四、運距:

五、運費:

六、結算方式:按車次結算,24小時結算一次(以現金方式結算)。

七、此協議雙方認同,在約定時間內於年月日乙方將施工車輛安排到現場。

八、甲方負責聯絡住宿地方,乙方車隊自己交房租。

九、甲方安排乙方工程專案收取合理的管理費:工程總費用的_____%。

十、違約罰金:乙方車隊按約定到達後甲方如無工程安排,違約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每車_____元/天。乙方車隊沒按約定到達工地並施工,違約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元/天。

十一、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簽定後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5

總 則

經由某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委託由(以下簡稱乙方)從奇瑞配套供應商(以下簡稱丙方)處運輸配套零部件至甲方,乙方全權負責甲方的汽配零部件運輸及相關工作。甲方與丙方就執行與乙方的運輸及相關工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合同簽訂人

甲 方: 某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注 冊 地 址

第二條 包 裝

1. 丙方的包裝應符合甲方的《包裝認可協議》。

2. 乙方對甲方與丙方的《包裝認可協議》進行確認。

3. 只有經過三方共同確認的包裝後,運輸事務才可執行。

4.經三方確認的產品包裝,未經甲、乙方同意丙方不得更改。如丙方未經甲、乙方同意更改包裝,由此造成帳物混亂或增加的管理等費用一切由丙方負責;若包裝協議需更改,產生費用增減,由甲方和丙方協商解決。重新簽訂新的《包裝認可協議》。

第三條 到貨計劃

1. 丙方執行甲方原有采購計劃進行備貨。

2. 具體計劃由甲方和丙方商討提供,採用JIT看板供貨,即甲方發出看板需求由乙方傳至丙方,丙方按照看板的需求進行發貨。

3.如出現新的供貨方式的變化,由甲方通知丙方,協調解決。

第四條 到貨與驗收

1.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段送至甲方。

2. 丙方在貨物發出後,應隨附供貨清單、出廠檢驗單(含合格證或檢驗合格章)、提貨單、附帶看板給甲方,作為甲方收貨或辦理貨物入庫的依據。

3.甲方在收到貨物後及時根據供貨清單對乙方貨物數量和外觀質量進行檢驗,辦理收貨手續。如實收貨物與發貨清單相符,甲方在供貨清單上簽字蓋章認可,作為對帳憑證及甲方付款的依據之一。如沒有免檢的零部件由甲方收到貨物兩個小時內進行檢驗,該貨物合格後交付。否則,在下次乙方運輸返回時帶回上次不合格品至丙方。

4.如實收貨物(含內包裝數量)與供貨清單不相符或有錯裝、缺件、不合格等現象,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丙方,並根據具體情況協商解決。乙方、丙方應保證甲方的生產線正常執行。

第五條 運輸

1. 乙方保證能使用甲方指定的運輸車型及車輛裝備的要求

2. 乙方保證運輸使用車輛的整潔與衛生。

3. 乙方保證執行甲方規劃的外部運輸路線。

4.甲、乙、丙方將每月記錄的運輸資料進行核實,以便費用的結算。具體運輸資料包括:每日/每月的運輸頻次明細(單向行程)、運輸總天數(天當日按8時至次日8時計算)。

5. 對由於乙方運輸不善或未按甲方規定運輸引起任何丙方的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所有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服 務

1. 甲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2. 丙方承擔乙方運輸的貨物和器具的本方裝卸服務。

3. 本著對甲方和丙方提供優質服務的原則,乙方可以提供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4.乙方無償提供因為零部件質量問題產生的緊急運輸,丙方無條件配合,以保證甲方生產線的正常生產。

5. 運輸以外業務的服務,其服務費用另行協商解決。

第七條 三方責任

甲方責任:

1. 甲方根據庫存和生產計劃對丙方下發《供貨計劃》,以便確保丙方的生產順利、庫存合理。

2. 甲方保證按照到貨批次,對貨物進行先入先出。

3. 甲方有責任把供貨過程中發生的問題及時返饋給乙方。

4.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5. 甲方負責看板需求資訊的發出,並對看板的流失負責解決。

6. 甲方負責解決運輸過程中產生的責任糾紛。

7. 甲方負責發出緊急運輸資訊的發出。

8. 負責運輸資料的記錄

9. 甲方對乙方與丙方的服務質量進行考核、評價。

乙方責任:

1. 嚴格保證產品運輸過程中的質量,運輸出現的質量問題由乙方獨立承擔損失。

2. 承擔從丙方發貨到甲方入庫前貨物數量差異的責任。

3. 保證能按照看板需求的數量、準時完成自己的運輸服務。

4. 承擔因運輸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甲方生產線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看板的傳遞以及其傳輸過程中流失責任。

6. 負責運輸資料的記錄。

7. 負責承擔甲方產生的緊急運輸。

8. 不按甲方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運輸,乙方應償付丙方違約金 5000 元/次,同時甲、丙方的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丙方責任:

1. 負責產品的包裝質量。

2. 負責開具《供貨清單》,為清單的正確性負責。

3. 保證對乙方裝卸服務及時,對裝卸過程中產生的損壞負責。

4 . 承擔因合作、裝卸不及時等原因影響甲方生產線停產的處罰,按每停線一分鐘罰款5000元計算。

5. 負責運輸資料的記錄。

6. 無條件承擔緊急運輸的配合工作。

7. 承擔對乙方服務質量的考核。

第八條 運輸收費標準

一、 本地的短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短途)

1、 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 /月 (一月26個工作日)。

2、 如果有一個月的工作日非標準的26日,增減的天數按 /日的標準在月費用上增減。

3、乙方的運輸費用由丙方:

共同承擔。

(附運輸費用分攤標準)

4、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5、甲方不介入費用的收取與分攤。

二、上海等地的長途運輸的收費標準(本標準僅適合長途)

1、乙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元/次

2、乙方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的運輸費用結算策略與結算時間為當月15日開始結算上月費用。

4、甲方運輸費用的收費標準為 。

5、甲方的費用由丙方承擔。

6、甲方的運輸費用從當月的丙方的貨款中扣除。

第九條 不合格退件

1、丙方每半月對甲方出現的不合格品進行一次處理。

2. 甲方負責將丙方裝配不合格件統計,出具《不合格退貨單》,由丙方確認或丙方授權乙方確認。

3. 經過丙方確認或乙方確認的不合格退件由甲方裝載與乙方的運輸車上,運至丙方,不在單獨組織運輸,不合格品的返回運輸乙方不計算費用。

4. 對沒有免檢的零部件出現質檢不合格的產品由乙方返回丙方時,及時帶回。

5. 其他因運輸過程中產生的不合格品,由乙方與丙方雙方另行解決。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 因任一方因不可抗力未能履行本合同,對於不可抗力的影響存續期間不履行其義務。

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10日內立即將不可抗力事故原因、事故持續時間以及事故的影響通知給另兩方,並且提供充分的證據。

第十一條 爭 議

合同在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效,三方同意提請在北京的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 合同終止及期限

1、未作說明的地方,以甲方管理制度和管理要求為準。

2、本合同一經三方簽字立即生效。

3.(1)下列情況之一發生時,甲、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並且不負任何責任, 並且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給甲方和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a)乙方在報價、服務和運輸過程中有欺詐行為;

(b)甲方不再繼續經營、宣告破產、被指定接管人或有其他任何破產法所提供的便利條件發生;

(c)乙方所提供的服務質量嚴重不滿足甲方或丙方的要求,連續三次或一月內總計三次出現嚴重事故導致甲、丙方抱怨,而且未能及時有效的改進;

(d)乙方在接到就甲、丙方違約通知的7天內未能糾正其違約行為;

(e)在本協議談判或履行過程中,乙方提供的重要事實的陳述不真實或未能以書面材料或陳述形式提供重要資料;

(f)針對協議所述產品而言,乙方從事非法、違反有關法律的行為。

(2)一旦本協議終止:本協議一經終止,所有一方所欠對方金額(雙方有爭議的款項除外)都應結清,所有的付款週期仍然為上述付款的規定。

(3)本協議可在每次規定的期限到期後自動續延6個月,除非一方在該期限到期至少90天前以書面形式向其他兩方發出終止通知。否則連續多次,本協議為是一個固定期限的協議。

第十三條 其 他

1.三方都必須遵守法律法規。乙方應自費獲得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許可和登記,並且經要求應把上述有關影印件提供給甲方、丙方。乙方相信其將繼續生意興旺而不必屈服於非法及不道德的要求。乙方將不會同其有理由認為或懷疑任何從事非法或不道德經營的承包商、批發商、代理人、客戶或任何其它人有生意往來。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任何政府官員、政治團體官員或政治團體或其候選人提供、許諾或支付任何有價值之物,以謀求乙方或丙方不正當利益或引導該管理人員利用其影響力幫助乙方或丙方獲得某些業務。如果乙方或由其負責的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董事,管理人員,僱員和代理商)不能遵守本條所述的規定,則將構成乙方立即終止本協議的正當理由。而乙方對此無權向甲、丙方提出任何索賠.

2.乙方保證其股東、合夥人、管理人員及其他僱員中無甲方前僱員或現僱員親屬,甲方認可的除外。如上述陳述即將變得不再真實之時,甲方同意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進一步同意乙方有權隨時提出改正要求和意見指導,如60天內乙方無改正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無需對乙方承擔任何責任。如果上述陳述不再真實而乙方未通知甲方,在甲方發覺並提供真實、有效且及時的有關證據充分說明陳述之虛假後,甲方同意與乙方的全部協議(包括但不限於本協議)及合同在陳述不再真實之時自動終止。

3.三方應各自承擔中國政府,其代理機關或地方政府依據稅法就本協議的履行向其徵收的一切稅收 (包括但不侷限於增值稅、營業稅、關稅和其他稅收)。

4. 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條款所享有的權利,均不應視為放棄這一權利,也不應妨礙該方以後行使這一權利。

5.如果本合同中任何條款或任何合同雙方商定增加的任何條款無效或失效,則本合同其餘部分不應因此而受到影響。儘可能相同的條款來取代無效或失效條款。

第十四條 合同法律效力

1.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丙、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留一份;副本若干份,由甲方分送有關部門。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6個月,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盡事宜,三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制定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甲方與丙方的供貨合同終止,本合同自動終止。執行終止條款。

3. 本合同生效地:中國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6

好的車況及全套運貨工具(雨布、大繩、夾板)。

二、 承運者在裝車時必須檢查貨物,仔細清點件數,確實做到人貨上車負責到底。

三、 嚴禁司機中途帶貨,或無故停車。承運途中發生車禍生成貨物受損、丟失、被搶、被子盜由承運方全部賠償。承運途中發生車禍汽車發生故障時,承運方必須快速把車上貨物通過各種途徑按時送到目的地一切費用開支由承運方承擔,否則賠償一切經濟損失。承運途中貨物受損,雨淋、汙染、和貨物被盜、被搶、丟失等由承運方負全部經濟責任,賠償期限十天,如故意拖欠本公司有權扣車或用其它手段維護公司合法權益。

四、 承運者必須在確保安全下,按指定路線準時將貨物運達指定地點,途中不得酗酒、打架、如因此引起安全、耽誤時間由承運者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五、 運費在起運前預付 %,餘額到交接完畢後全部付清。承運方必須全線開通手機,保持與本公司暢通聯絡。

六、 沿途吃飯、過路、過橋等正常開支由承運方承擔。

七、 本公司人員負責並督促司機安全快捷完成運輸任務,其它概不負責。

八、 承運方在承運過程中不能準點準時到達的,要扣除部份或全部運費並承擔法律和經濟刑事責任

九、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承運人: 託運人:

電話: 電話:

20xx年 9 月 26日

汽車運輸安全合同 篇17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託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託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覆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籤(7)驗收後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並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資訊。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託運的貨物不屬於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並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後,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絡,並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絡,向甲方彙報並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溼、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於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於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託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並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彙總表,經甲方稽核無誤後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於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絡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絡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於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於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後,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字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檔案合其他註冊資料。如屬法人委託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託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祕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祕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後,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後,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