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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運輸代理協議(精選22篇)

欄目: 運輸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W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精選22篇)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        用付清;

(3)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協議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協議、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2

進口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_____》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_____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3

編號: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運輸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內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作為代理人代理甲方進行貨物的配艙,裝船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1.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

2.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經營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3.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樣本見附件二),以書面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

訂艙委託書中應註明所託運貨物的名稱,件數,重量,體積,包裝方式,識別方式,裝船日期,目的港及收貨人的名稱,地址,聯絡方式。

甲方對於某儲存,防護或運輸有特殊要求的應在訂艙委託書中註明,並隨附相關檔案;否則,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以及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應由甲方承擔。

甲方應於某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明確該訂艙委託書是在本協議項下。

4.甲方若要求更改訂艙委託書的內容,或取消訂艙要求時,必須書面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經辦操作員書面確認後,乙方應及時按照甲方指示行事。甲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額外費用。但是,若是由於某司的原因導致無法進行上述修改或取消,乙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以《訂艙確認書》的形式將訂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運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某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乙方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對上述資訊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6.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按照乙方要求的時間送貨至指定地點交於某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基本狀況;否則,由此所造成的損失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自行裝箱的,由於某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7.甲方應當保證收貨人在卸貨港及時提貨,由於某不及時而造成的額外堆存費和滯箱費(按照公佈的費率計收)應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必須在提貨前直接支付給碼頭和船公司代理。

8.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進行運輸費用的確認:

(1)甲方必須在訂艙委託書上確認運輸費用和運輸條款;如果訂艙委託書中未註明,則按照乙方公佈的運價計收;

(2)雙方訂立在一定期限內的運輸費用及費率,通過附件方式約定。$page$

9.費用結算:

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1)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運單或貨物;

(2)甲方於某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1)現金或銀行支票,匯票的付款方式;

(2)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送交給乙方;

(3)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各類運輸費用。

10.如果甲方違反第8-10條的規定,乙方有權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該協議並有權採取各種措施某方收回被拖欠的運輸費用。

11.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12.如果甲方遲延支付或者不支付前款費用或報酬,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單證,貨物或中止有關合同的履行。

13.甲方授權乙方代領運單或者其它相關單證的,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單證出質於某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有權將上述單證出質,由於某出質不當造成對第三人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14.由於某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十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5.對確認屬於某延期交付的索賠,應以該部分貨物所涉及的運輸費用為限。對於某交付而產生的間接損失,責任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6.對確認屬於某滅失,部分損壞的索賠,索賠方應提供相關的法定證據,如當地權威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否則另一方有權拒絕賠償。屬於某責任範圍內的,則向保險機構進行索賠。

17.雙方的任何索賠,應作為個案以書面形式解決,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扣留或拒付或拖欠或暫扣運雜費等行動。

18.本協議項下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無法協商或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乙方所在地的海事法院審理。

19.本協議自雙方授權的如下代表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正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資訊。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託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託書上註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稽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並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淨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託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中國臺灣基隆海運費:__________;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__________。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後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並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託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佈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簽章:_____________

年月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5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 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 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 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_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 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 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6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7

進口貨物運輸代理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工商執照號: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8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託運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或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或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 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 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 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 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 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 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 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 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_________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_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 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 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 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合同履行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1.本合同文字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的示範文字,合同條款為提示性條款,供民用航空貨運代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參照使用。

2.本合同所稱託運人是指為運輸貨物與承運人訂立合同,並在航空貨運單或者貨物記錄上署名的人;代理人是指在航空貨物運輸中,經授權代表承運人的任何人;承運人是指包括接受託運人填開的航空貨運單或者儲存貨物記錄的航空承運人和運送或者從事承運貨物或者提供貨運其他服務的所有航空承運人;航空貨運單是指託運人或者託運人委託承運人填制的,託運人和承運人之間為在承運人的航線上承運貨物所訂立合同的證據。

3.航空貨運單應當作為本合同文字的附件。

4.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文字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5.為更好地維護各方當事人的權益,簽訂合同時應當慎重,力求具體、嚴密。訂立具體條款,需要約定的必須表述清楚,無須約定的須載明“本合同不涉及此條款”或“本合同對此條款無須約定”。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9

甲方:_____(承運方)地址:_____

乙方:_____(託運方)地址:_____

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辦理貨物運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1、委託代理事項:__________

2、貨物交接及安全責任的界定:

2.1乙方委託甲方託運貨物事宜時,應準確真實提供的貨運單及電子清單;雙方簽字確認的貨物交接單,作為貨物交接的憑證,經接貨人簽字確認後,則視為貨物安全責任已經轉移至接貨方。

2.2貨物運達收貨客戶處,外包裝無變形,破損箱內貨物異常與甲方無關,如有變形或破損,雙方當面驗貨確認。

2.3如有發生貨物丟失需全額賠償,在當月運費中扣除,不影響當月費用結算。

3、委託承運費用及結算方式:

(1)、委託承運費用包括貨物從起運地運至目的地的快遞運輸費。

(2)、委託承運費用的核算以雙方約定的《發貨價目表》和雙方商定書面確認的其它的費用作為收費標準的依據;以有乙方發貨人員簽字的《_物流貨運託運書》和甲方開具有的貨運單作為結算的憑證。

(3)、原則上甲乙雙方約定的《發貨價目表》的執行週期為合同期內有效,遇國家油價調整7%弧度以上重新協商價格,《發貨價目表》必須有甲乙雙方籤子蓋章確認才有效,臨時費用必須有雙方負責人簽字。

(4)、乙方和甲方快遞運輸費結算按月結結算方式。當月費用次月的5號前對賬,提交發票,10號前結算。發票為普通物流發票。

(5)、甲方在結算週期到期向乙方出具結算清單,乙方在收到結算清單的3個工作日內稽核完畢並付款(節假日順延);(雙方財務人員根據相互確認的《發貨價目表》和其他收費標準核實運費金額);乙方可採用匯款的結算方式。

4、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1)、乙方按甲方要求,在約定時間把貨物擺放到雙方約定地點,並且保證交接前貨物包裝完好。

(2)、乙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3)、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乙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但應當支付因此所增加的運輸費用及其它的費用。

(4)、乙方按照合同協議約定支付快遞運費或其他費用。

5、違約責任和賠償:

(1)、甲方保證的按照到貨時間表承運乙方貨物。除不可抗力原因外,其他甲方原因造成延誤的,甲方應當承擔逾期延遲到達的違約責任,其貨物每延誤1天以上,罰款10元/票,延誤5天或以上該票運費全免,但不承擔因延誤而發生的其他延伸責任,包括不影響其他業務款項的正常結算。

(2)、貨物運錯目的地或收貨人,甲方無償運至託運書或運貨單指定的地點或收貨人。如貨物到達目的地後沒有及時送貨,導致貨物滯留在目的地倉庫,亦按延期交付貨物處罰(見上1條款)。

(3)、失乙方貨物:如單票貨物丟失,最高賠付為貨物的原價,最高封頂為_____元/票。有交通部門所開具的車禍證明,公安部門所出具的證明,每票最高賠償100元,最高賠付為貨物的原價,最高為500元/票進行賠償。

(4)、回單的返回期限,超過協議規定的時間按每單每延誤一天扣罰乙方1元,但最高扣罰不能超過此票貨的運費,亦不影響其他費用的結算。

6、合同的解除:

(1).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都必須以書面形式提前30日內通知對方。

(2).協議解除後如尚有待結算費用,一方須在10日內向另一方發出《結算通知書》並附有效單證,另一方必須按照本協議,自解除合同之日起15天內結算全部費用,延遲按照每日千分之三核算滯納金。

7、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笨協議過程中發生任何爭議,就及時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可向甲方當地人民法院起訴。本協議合同簽訂地為。

8、協議自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至_____協議到期後,如果雙方無異議提出解除合同,本協議有效期可無限期往後順延,直至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協議為止。

9、全國的結算價格為:_____。

10、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0

出口貿易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資訊。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託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託書上註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稽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並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淨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託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中國臺灣基隆海運費:usd230/20’ 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rmb1870/20’。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後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並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託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佈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4.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7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以下_________方式辦理:A.先付款,後退單;B.後付款,先退單。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其它

1.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2.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2

國際貨物運輸代理協議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進出口貨物運輸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代理範圍

乙方作為甲方的國際貨物運輸代理,接受甲方委託承辦下列國際運輸事宜:

貨物品名: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

始發地:__________________目的地: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____運期: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服務:□訂艙□報關□報檢□拖車□倉儲

運雜費:__________________付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當對所提供委託單、報關單、許可證、合同、商檢證明、核銷檔案、發票、裝箱單、提單等有關檔案、單證之真實性、合法性、完備性負責。

2.甲方按本協議結算條款和運、雜費費率規定償付運費及其他相應費用的責任,對於運費到付貨物的運費,甲方作為第二償付人,在收貨方拒付運費情形下履行運費償付的責任。甲方不得已自身或任何第三方原因拒絕或拖延本協議項下運費的償付。

3.甲方應對因自身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及其它後果負責。

4.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並不得以此類要求未能滿足為由不履行本協議。

三、乙方責任

1.乙方應盡力保證甲方委託之運輸在規定時間內完成。

2.乙方保證所從事相關活動不超出本協議規定之代理範圍,並保證自覺維護委託方之利益,不得以任何不正當之理由損害甲方利益。

3.乙方應對已經簽收的貨物負責,直至移交給其承運人或甲方及其代表。

4.乙方有責任向甲方提供運輸諮詢,並幫助甲方設計最安全、快捷、經濟之運輸線路和方案。對於已運輸貨物,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有責任就貨物狀況作出報告。

5.除不可抗力之外,乙方應對因乙方過失、故意等原因引起的運期推遲、額外支出、貨物短裝、破損及其它後果負責。

四、結算

1.甲方收到運雜費發票及清單後,應在_________工作日內付清運雜費/簽訂付款協議書。

2.甲方若對乙方開出的運雜費帳單有異議,則應在收到運雜費帳單________工作日內向乙方提出,並與協助乙方的對帳工作。

3.甲方收到乙方開具的雜費帳單甲方且無異議,如未能在________工作日完成運雜費償付或未能在付款協議指定期限內完成運雜費償付,則乙方將就未嘗付運雜費向甲方收取________滯納金。

5.雙方結算用銀行帳號如前所述。雙方結算聯絡人、電話為:__________________

6.本協議結算所涉及匯率按業務發生當月________日中國銀行公佈的匯率中間價執行,另有約定除外。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資訊。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託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託書上註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稽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並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淨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託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中國臺灣基隆海運費:usd230/20’上海至工廠內陸運價為:rmb1870/20’。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2)備用金(3)轉帳(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後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並在35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託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佈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4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四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五條 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第六條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5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進口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驗以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三、乙方的免責

1.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船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2.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四、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3.非乙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乙方不予以承擔。

4.乙方在貨物完成清關、運輸後_____天內傳單票應收費用明細給甲方,甲方應及時確認並回傳。

5.結算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定,甲方應在送貨後_____天內將所有費用支付給乙方,有關稅單、報關單等檔案按先付款,後退單的方式辦理。

6.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7.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五、糾紛的解決

本協議項下所產生的任何糾紛或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管轄地海事法院審理。

六、 通知

1.甲乙雙方銀行賬戶、所在地址、電話及電子郵箱發生變更,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2.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3.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七、保密

一方對因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且該義務不受本協議履行終止或解除的限制。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八、違約責任

除本協議規定的免責事由外,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十、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一、附則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期滿前一個月內雙方不提出異議,視為合同自動順延。即使本協議終止後,雙方均不能免除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的經營活動中所產生的經濟與法律責任。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6

委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為更好地開展海運進出口業務,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法規的有關規定,現甲方委託乙方作為其代理人代理貨物出口的配艙、裝船、進棧、報關等一系列貨運代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均持有有效營業執照,並且嚴格按照營業執照中的營業範圍開展業務。由於甲方的違法經營行為給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損失與不利後果,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同意將其攬取的或其生產的貨物委託乙方代理安排運輸。

三、訂艙時,甲方應正確填寫由乙方提供的規定格式的訂艙委託書,並加蓋公章或訂艙專用章以書面的形式傳真或派人送交乙方,保證委託書內容的完整性,其中應當包括但不限於所託運貨物之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中英文品名)。甲方對於在裝卸、儲存、保管或運輸中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在委託書中明確提出並隨附相關檔案。如果委託書內容未註明,由此可能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和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同時,甲方需於委託書上註明本協議編號,以免喪失協議內容之權利。

四、訂艙內容要求更改或取消時,甲方必須最遲於貨物裝入集裝箱的當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與乙方的相關操作人員書面確認,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若貨物已進港或已離港,則乙方有權視情況決定拒絕更改。

五、甲方應當保證每月向乙方委託出口運輸業務量不少於_________teu。乙方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承運人的船期及運價變動資訊。

六、甲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確認費用,本協議運價(由我司代收代付承運人,費用由運費和佣金組成)可根據市場價格的變動作相應調整,經雙方確認後生效。乙方為甲方墊付的額外費用實報實銷。

1.乙方在甲方保證上述委託運輸業務量的前提下,乙方按下述優惠價向甲方結算普通乾貨箱包乾定額費:

自拖箱:人民幣_________元/20箱人民幣_________元/40箱

報關費:人民幣_________元/票

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每票限一張報關單。如因報關內容較多需增加報關單,每張報關單增收電腦預錄費人民幣_________元,報關後退關收人民幣_________元。)

2.海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訂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海洋運費按雙方確認運價(甲方可以在委託書上標明)或甲方得到船公司的確認價(應隨附優惠協議號或確認件)執行,但仍應履行本協議第十一條之規定。

八、費用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結算運費:

a.費用按航次結算,只有在甲方付清所有費用後,乙方才交付提單。

b.甲方於船開後_________天內,將所發生的費用支付給乙方。

c.採用月結的形式,甲方墊付_________美元作押金,每月_________日結清上月乙方已墊付的費用。

2.經雙方協議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支付費用:

a.現金的付款方式;

b.電匯,並及時把銀行匯款水單影印件送交給乙方;

c.採取同城託收無承付的辦法結算外匯海洋運費,雙方另簽定外匯同城託收無承付結算協議。

3.在甲方按時付款情況下,乙方按海洋運費_________%的比例退定艙佣金給甲方,確認或協議淨價的除外。

4.甲方應當及時確認乙方之結算清單,若於收到結算單後七日內未予書面回覆確認的,視為對於費用之確認。

九、甲方付清上述費用和報酬,乙方應及時將海關退還的核銷單,退稅單等有關單證交付甲方。

十、甲方應當按照乙方提供的費率或者其他計費依據向乙方支付應由甲方承擔的費用和報酬,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甲方必須按照約定準時、足額支付全部費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任何基於本協議下業務所產生的費用。若甲方拖欠費用,則乙方有權採取以下措施維護自身權益,而由此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費用、責任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有權選擇以下任何一種或數種方式:

(1)暫停一切本協議下業務的操作,直至費用付清;

(2)可以延遲簽發包括提單等運輸單證,直至用付清;

(3)解除協議並要求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遭受的一切直接與間接損失;

(4)有權滯留本協議下業務中所產生的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外匯核銷單等單證;

(5)有權於所簽發的當次提單上加以相應批註;

(6)通知目的港代理延緩交付貨物。

同時,甲方對於拖欠之費用應當向乙方支付日萬分之五的利息。甲方授權乙方代領提單或者其它類似權利憑證,視為甲方同意將上述憑證出質於乙方作為其應當承擔的費用和報酬的擔保。甲方應當保證其具有協議的出質權利。由於甲方出質不當造成第三人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十一、乙方在收到船公司或其代理《配艙回單》後,應及時將定艙配載的船名、航次、關單號、運價等資訊告知甲方(雙方同意以乙方附於《訂艙確認書》的傳真報告作為已告知的最終證據),甲方如有異議,應在收到乙方《訂艙確認書》後一日內書面提出,否則視為同意。

十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應在乙方要求的時間之前,根據不同貨物的性質和各有關部門的監管或檢驗規定,應提供所必需的有關檔案,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協議、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並對其內容的真實性和一致性負責。

十三、甲方委託乙方代辦貨物裝箱的,甲方應當及時送貨至指定地點交乙方委託的裝箱人裝箱,並事先告知有關貨物的詳細狀況;甲方自行監裝的,則因裝箱不當所產生的風險和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

十四、由於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協議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檔案,此項證明檔案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有權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協議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是否解除協議,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協議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協議。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7

甲方:(託運人):

註冊登記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代理人):

註冊登記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國內/國際航空貨物運輸代理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部分/全部國內或國際航線的航空貨物運輸業務。

第二條甲方託運貨物應當真實合法,乙方在任何情況下都有權拒絕受託代理危險品或出運國、中轉國、運抵國法律、法規禁止、限制運輸的商品的運輸業務。

第三條甲方應當正確無誤地、真實地製作航空貨運單(可見附件),其內容包括收貨人名稱、發貨人名稱、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出運地、始發港、運抵港、最終目的地、出運日期、貨物品名、要求航班、出運價格、運費的支付方式及特殊要求等要素,並送交或傳真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交給乙方的運輸標誌(嘜頭)必須有以下內容:收貨人名稱、參考號碼(如:合同號、發票號等)、目的地名稱、件數。

第五條乙方應根據甲方航空貨運單的委託要求,及時辦理訂艙、收貨、發貨、制單、報關、報檢、裝板、交接、倉儲及其他相關業務的全部業務或其中的部分業務。

第六條航空運輸過程中,允許航空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

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

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

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甲方保證航空貨運單上所填寫貨物品名和貨物申明價值與實際交運貨物品名和貨物實際價值完全一致,並對所填航空貨物運單及相關運輸檔案的真實性和正確性負責。

第八條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元(國內航線)/國際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九條甲方在貨物出運中要求修改運單中有關專案或變更對貨物的處置方式,應在航班到達目的港前小時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對於甲方的此類要求應儘量滿足,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乙方不對未能滿足甲方此類要求承擔任何責任和賠償。

第十條甲方向乙方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標準及支付方式:

第十一條甲方不能按時支付運費及相關服務費用的,按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二條航班/日期除有特別約定外,是由乙方代表承運人承諾的貨物承運航班與日期,未能履行而導致甲方因此受損的,乙方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損害賠償的最高限額不應超過貨物的運輸費用的100%。

第十三條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承運人的原因造成的,由乙方協助甲方向承運人提出索賠。

貨物交付的延誤是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的,乙方應按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十四條貨物在乙方掌管期間毀損、滅失的,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貨物本身的自然性質或合理損耗,或者是由於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貨人的過錯造成的,乙方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因貨物運輸引起的任何索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的規定,再給予乙方充分時間的基礎上,在法定時效內向乙方書面報告且提供相應的法律證據,由乙方代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向航空承運人提出索賠,費用由甲方承擔,甲方不得因此拖欠或暫扣運費。

第十六條因甲方或甲方的法律關係人的原因而使乙方提出上述索賠要求的時間超出法定時效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七條本合同的訂立、變更、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調整。

第十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份,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經雙方協商,可自行決定該合同的延長或終止。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附件:航空貨運單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8

委託方: 貿易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委託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1 甲乙雙方建立戰略商業夥伴關係,乙方給甲方最優惠的價格。

1、2 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該報價單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 如果乙方需變更價格,須提前1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書面確認後,方可執行,否則,甲乙雙方按變更前的價格結算。

第二條:甲方責任

2、1 運輸時間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甲方預報當月運輸計劃,貨櫃數量根據甲方所提供的數量而訂,以便乙方提前調配車輛,確保運力。

2、2甲方需呼叫車輛前,應提前一至兩天向乙方傳真書面的《託運單》並註明裝櫃地點和時間、貨物名稱、箱型、重量及卸貨地點,聯絡人及電話,落重日期等。並對所提供託運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2、3 特殊原因需臨時增加拖櫃量,提前24小時通知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乙方安排拖櫃來廠裝貨。

2、4 廠方正常裝櫃時間為每天24小時。

甲方按協議約定及時與乙方結清各項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3、1乙方所提供的車輛必須是技術性能良好,證照齊全、合法、有效,併購買了交強險、商業險、物流責任險。貨物啟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承運車輛及駕駛員的基本(資料影印件(行駛證、營運證、保險卡、駕駛證、身份證)

3、2乙方需按甲方《託運單》準時安排貨櫃到工廠裝貨,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到廠,需提前6小時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延遲。否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生意外交通事故,無論是否導至貨物損壞,乙方在啟動交通事故救急預案的同時,還應及時通知甲方,並隨時通報事故處理情況。

3、4 本協議為甲方商業機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否則,由此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3、5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4、1 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 元/天,由甲方支付。

4、2運輸費用以月結方式結算,乙方需在次月5日前將上月的月結對帳單傳給甲方,甲方須在10天核心對完後回傳給乙方確認,經雙方確認無誤後,提交給甲方財務部,於10個工作日內將該費用按以下約定的方式支付給乙方。

4、3 乙方同意採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將款項付至乙方如下賬號:

賬戶名: 物流有限公司

開戶行: 建行 支行

賬 號:

以上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書面通知(需加蓋公章)。

第五條:合同的終止

5、1 如因不可抗力(僅指戰爭 四級以上地震)無法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自動終止,甲 乙雙方承擔各自的.損失,互不追究責任。

5、2 乙方在一個月內延遲到櫃 10 次,六個月內累計延遲到櫃 60 次,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5、3 除上述外,甲、乙任何一方終止合同,需提前二個月以書面報告形式告知對方。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 乙方需按甲方的裝櫃時間表安排到櫃,在未經甲方同意而延遲到櫃,每延遲 6 小時按該櫃的運輸費用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2 甲乙任何一方違反誠信商業、有賄賂行為的,守約方有權不再向違約方支付所有應付但未付的款項。

第七條:其它

7、1 凡因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7、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約,協商一致,另行簽訂續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公司 乙方簽章:貨運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1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 :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 :________________

郵編:

經 辦 人: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 乙方在國際貨物運輸代理領域的豐富經驗;

2、 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貨物的國際運輸及相關服務等事宜;

據此,雙方按照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具體的服務範圍詳見授權委託書。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當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等。因甲方提交的託運單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任何貨物的損失或者造成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如果沒有特殊要求,乙方按普通貨物進行處理,對因此造成的貨物損壞或者造成的乙方和/或第三人的任何損失或者責任,由甲方承擔責任。

2.1.2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有放射性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對具有危險性質的貨物,不管是否在國際危規中列明,對由於危險貨物造成的一切損失、責任、費用,均由甲方承擔,不管甲方是否進行了危險品申報。甲方應當如實申報貨物名稱。如果託運的貨物是危險品,甲方應當確定該危險品等級並書面告知乙方。甲方承擔未如實申報的全部責任。

2.1.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當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因甲方提交的報關報驗單證內容不準確、不完整或不合法而導致的損失和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因甲方提供的單據不準確或不真實而造成乙方損失或承擔責任的,甲方承擔乙方因此所承擔的損失/責任,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乙方因此向第三人承擔的責任,以及抗辯的法律費用(包括訴訟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2.1.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明示委託事項,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2.1.5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書面確認航期,無乙方書面確認航期的,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2.1.6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2.1.7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事項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應甲方的要求向甲方彙報進展情況。

2.2.2為了履行本合同下的全部或者部分委託事宜,乙方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簽訂合同,該合同效力及於甲方。同時,除非甲方有明確相反的指示,乙方有權選擇向第三人披露甲方作為委託人這一事實。

2.2.3為了甲方的利益,乙方無需甲方特別授權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如果乙方代為墊付任何費用, 則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償還乙方墊付的款項。

2.2.4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在合理時間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如因船公司原因未能及時配載,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應當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2.2.5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當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及責任,由甲方全部承擔。

2.2.6對於非由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當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2.2.7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3.1合同價款包括:乙方的運輸代理費以及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本合同價款的具體構成

3.2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簽定後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3如遇有關費率上調或者增加委託事項,則合同價款應當做相應增加。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調整後的付款通知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調整後的合同價款支付給乙方。

3.4根據2.2.3條的規定乙方為甲方代墊的費用超過了附件二規定的範圍,則甲方應當在收到乙方付款通知後_____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有關費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保險

4.1根據甲方的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運輸保險,險種為_____________。保險費由甲方承擔。

4.2發生保險範圍內的事故後,乙方應當協助甲方向保險公司索賠。

第五條保密條款

5.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資訊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資訊。

5.2除5.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資訊以任何方式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5.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洩露祕密資訊:

5.3.1所洩露的祕密資訊在洩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洩露的除外)。

5.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5.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資訊披露給各自的專業顧問,並要求其承擔保密責任。

5.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檔案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洩露任何祕密資訊。

5.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資訊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資訊洩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資訊披露或洩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5.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5.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資訊,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5.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5.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密資訊承擔的保密義務自獲得祕密資訊之日起算,為期_____________年。

第六條 不可抗力

6.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6.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儘可能在最短時間內恢復履行本合同。

6.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6.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7.1甲方的違約責任:

7.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合同價款,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另外,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7.1.2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配載、通關或者出運的,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7.1.4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7.2乙方的違約責任:

7.2.1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由於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貨物損壞或者滅失的,乙方應當按照損壞或者滅失貨物的市場價格賠償甲方,但是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以及任何其他在簽訂本委託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7.2.2乙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第八條 一般性條款

8.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8.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8.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_______法院審理。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8.4 合同的修改:

8.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8.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8.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宣告、保證、協議或承諾。

8.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中的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8.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8.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8.9本合同正本一式份,合同雙方各執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20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 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 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 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 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 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 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第十條 抵消

依據法律或本協議約定乙方應支付甲方的違約金或其他款項將被視為甲方的可向乙方主張的債權,對該債權的實現雙方同意甲方可以主張從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本協議下的款項或其他甲方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直至抵消完畢,不足的部分乙方當然同意予以補足。甲方沒有從應支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的並不應該視為甲方對主張該違約金或款項的放棄。

第十一條 解除

1.甲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乙方將書面催告甲方予以正確履行,甲方在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乙方將有權解除合同。但該合同解除的權利乙方在_________日內未向甲方主張的,則該權利消滅。

2.若合同一方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或因其他原因進入破產程式,則另一方取得在書面通知對方後即解除合同的權利。甲方因進入經營困難的境地,使履行合同成為一種不可能或一種沉重的負擔,則乙方應許可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3.為對等之目的,乙方未及時、全面、正確履行合同約定之義務的,甲方將書面催告乙方予以正確履行,乙方在甲方催告後______日內仍不能整改到位的,甲方將有權解除合同。

4.合同解除後甲方提供給乙方的相關單據和檔案乙方應當及時返還甲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留存、複製。

5.儘管有上述之約定,在合同解除後若乙方尚有甲方的業務正在進行的,乙方仍應當妥善予以完成,由此發生的費用甲方當然將按照本協議的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若因乙方違反本款的約定導致甲方受有損失的,則乙方應當負責賠償。

第十二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四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2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和相互合作與支援的宗旨,就甲方委託乙方為貨物運輸代理等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最少在貨物抵達前_________(船到港前三天、航班到港前24小時)通知乙方貨物到達情況和提供有關檔案,有關檔案包括:海洋提單、空運提單、貨物資料、報關和報檢報驗檔案等,以便乙方安排換單和提前稽核有關檔案。

2.甲方委託乙方代理申報的進口貨物,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商品檢驗檢疫及相關部門對於國家進口貨物的有關規定,如實申報。

3.甲方根據乙方要求,負責提供下列全部或部分單據和檔案:報關委託書、報檢委託書;手冊;正本提單、發票、箱單、合同;報關所需要進口許可證如系危險品,應提供相關檔案;其他與進出口貨運有關的單據和檔案。

4.由於甲方或下列原因導致貨物申報時間的延遲,而造成未能及時清關或貨物疏港等,由甲方承擔所產生的風險、責任及費用,而乙方不予承擔:

(1)因買賣雙方原因導致提單不能在公司正常換取(如未電放、海運費用未結清等);

(2)由於甲方未能及時提供進口報關所需的全部資料;

(3)因甲方所提供的報關資料失實,而導致的延遲;

(4)在清關過程中由於海關等相關部門要求,需要補充或修改有關單證及相關說明資料,而甲方未能及時提供;

(5)遇到法定節假日或有關部門不能正常辦公;

(6)因港口要求和規定而必須輸港的貨物;

(7)其它甲方及不可抗拒原因。

5.由於非乙方原因造成滯箱費、汙箱費、修箱費等費用和責任,由甲方承擔,乙方儘量協助甲方協商解決。

第二條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及時、合理安排甲方所委託進口貨物的的換單、申報、運輸等事宜。

2.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有關報關進度、預計送貨時間,以便甲方合理安排倉庫裝卸。

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解決在報關過程中出現的各種問題和狀況,包括檔案的提供、解釋、說明等工作。

4.乙方應以最快的速度完成清關工作,並按甲方的指示將貨物送到指定地點。

第三條費用結算

1.按照海關的有關規定,甲方應自行向海關繳付貨物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繳,但乙方不予以墊付。

2.甲方應自行交付到付運費(海運費和thc、空運費),特殊情況可以委託乙方代付,但乙方不予以墊付。若由於甲方不能提供進出口貨物單據或用以繳納進口關稅及增值稅的限額支票而產生的相關費用,如滯報金、滯箱費、港口費、滯納金、轉棧費等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承擔。

3.如因各種原因乙方無法收到甲方應付之費用,則乙方有權暫扣甲方委託乙方所管理的貨物或屬於甲方的業務檔案,所造成的風險、責任及費用,乙方不予承擔。

4.非甲方原因產生的特殊費用和責任,甲方不予以承擔。

5.附《進口貨物運輸費用報價》。

第四條結算方式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將本月帳目清單(如實報實銷則提供發票)送交甲方,甲接到帳目清單核對無誤後通知乙方開據正式發票,發票開據後_________日內付款。

第五條貨物滅損

甲方未辦理貨物申明價值的,由於承運人或乙方的原因造成貨物滅損的,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賠償額最高按滅損貨物毛重每公斤人民幣_________元(國內航線)/國際_________美元(us$)(國際航線)計算。

第六條檢驗

運輸過程中,允許託運單上甲方記載的貨物件數、重量、體積與實際託運的貨物存在略微差異。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以乙方接收貨物時乙方的檢驗為準。如果甲方對乙方的檢驗結果存在異議,可書面向乙方申請雙方聯合檢驗。如果聯合檢驗的結果與乙方的檢驗結果有較大差異,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否則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貨物準確的件數、重量、體積與甲方在航空託運單上記載的.有較大差異,乙方有權選擇拒絕承接該票貨物的運輸代理,由此導致的乙方的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七條擔保

為了順利執行本協議,按時結清帳目,乙方應以人民幣_________元或每張貨運單_________元提供保證金或等值的房地產抵押等甲方認為滿意的擔保。

第八條轉讓

本協議所規定的乙方的權利和其它職責,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其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者授權給任何第三方。

第九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依本協議向甲方支付費用,或支付費用不完整的,乙方必須從支付期滿_________日起,按應付款向甲方每日支付_______元違約金。

2.乙方無正當理由____天不履行某一個月的全部費用或所欠費用超過全部應付費用的時,甲方可以解除協議並按上款要求違約金

3.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對方損失的,按違約時的實際損失賠償對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貨物運輸代理協議 篇22

同編號:簽訂地點:

甲方:

乙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達成如下協議,雙方願意共同遵守:

第一條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及雙方同意簽訂本合同。

1.2甲乙雙方就執行本進口代理合同下述第二條規定的進口專案建立代理關係,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實施進口代理行為。

1.3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代為辦理進口事宜,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有關資料,出具相關證明。

1.4乙方不承擔為甲方委託進口產品非乙方不當裝運的質量風險和市場價格風險。若由於甲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而造成乙方未履約或未完全履約之責任由甲方承擔。

1.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首先根據上述法律及雙方在簽訂合同時達成的基本原則協商解決。

第二條進口專案

2.1標的:乙方代理甲方從

2.2甲方編制《委託進口確認單》,列明每批進口貨物的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要求的交貨期等內容。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

3.1甲方負責將每批貨物的具體清單、價格和數量等資料在賣方發貨期前3個工作日將訂貨通知單交乙方,以便乙方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做進口報關的準備工作。

3.2甲方應及時滿足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

3.3落實支付進口合同價款和有關費用,具體方式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第五條的規定。

3.4甲方應保證報關貨物產品名稱、規格型號、數量、進口單價、產地、裝箱情況等有關資訊的真實準確,否則,所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概由甲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的義務

4.1辦理貨物進口的審批手續和進口報關的有關手續。外銷合同的簽訂由甲乙雙方商定。合同簽訂後,乙方在執行或者代理執行進口合同過程中,隨時向甲方通報有關情況並會同甲方及時採取對策。

4.2貨物到港後,及時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及時安排接貨。

4.3海關核准並通知可付匯(取得可付匯海關單)後,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的人民幣3個工作日內辦理對外支付的有關手續。

第五條進口合同價款、費用及其支付和結算

5.1進口合同價款及具體進口貨物清單、數量和價格見本進口代理合同的2.2條款。

5.2進口代理費率為進口貨物完稅後人民幣總價的。除此以外的進口報關費、打單費、海關正常查車費,以及運輸過程中有可能產生的裝卸

貨費、汽運費、保險費、商檢費等雜費由甲方承擔。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根據實際結匯匯率。

5.3進口合同簽訂後,甲方應按具體合同執行進度將所需費用和貨款資金按照如下方式支付給乙方,以便乙方及時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和辦理對外付匯手續:

(1)甲方在貨物到達目的港前將相當於關稅、增值稅的人民幣和進口綜合費支付給乙方,供乙方辦理報、清關手續及支付其他海關雜費;

(2)甲方應在乙方向銀行對外付匯前3個工作日將與進口合同價格相對應的足額貨款支付給乙方(美元兌人民幣匯率按照購匯當日銀行牌價),乙方負責提前做好向銀行購匯相關手續,收到甲方貨款後應及時(暫定為3個工作日)辦理對外支付手續。

5.4乙方應在貨物到達甲方指定的國內目的地後及時提供海關進口關稅專用繳款書、海關代徵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原件和報關單的影印件,由甲方自行抵扣,乙方不再開具增值稅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爭議的解決

8.1本進口代理合同規定的代理手續費不包括辦理採購合同項下仲裁、訴訟及外商破產事宜所需的費用;

8.2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進口代理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及時通報有關情況和磋商解決問題的辦法。出現損失的,由過錯方承擔責任;如屬雙方過錯,則應根據各自的過錯大小分別承擔相應的責任;

8.3甲乙雙方同意,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糾紛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亦可提交寧波仲裁委員會按屆時其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性的,對各方均具有約束力,仲裁費除仲裁庭另有規定外由敗訴方負擔。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一年。

甲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

乙方:

授權代表:

(加蓋公章)

簽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