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海運出口貨運業務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雙方職責
1、作為甲方的貨運代理,應定期向甲方提供海運出口船期表及其它有關資訊。
2、甲方應根據出口貨運委託書的要求,填制內容正確、完善、真實的委託書並加蓋公章交乙方配船。如需指裝船舶或船公司則應在委託書上註明。
3、乙方應對甲方的出口貨運資料進行認真的稽核,根據甲方要求的裝箱,效期及備貨情況進行配船,並及時將配船艙回單交甲方以便安排有關事宜。
4、甲方負責按時提供乙方工作所需的資料及相應的配合(資料:收貨人全稱、地址、電話、貨物名稱、型號、數量、毛重、淨重、立方數、目的港、單價、總價、海關編碼、核銷單、報關委託書等,以便我司做單證用)甲方須提前7天提供給乙方,如提供資料等遲延原因而導致的後果,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責任。
5、甲方如要求更改資料,須出具書面更改單,在船開航前___________天通知乙方,如因變更資料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6、______海運費:____________至工廠內陸運價為:____________。
二、費用與結算
1、經甲方要求,乙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結算當月海運費及有關費用。
(1)付款放單
(2)備用金
(3)轉帳
(4)匯票
2、甲方須按協議約定的時間支付乙方海運費及有關費用。如因甲方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責任,乙方有權留置甲方的貨物、提單和有關單據,由此產生的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3、乙方在船開航後第二天,直接將電放提單傳真給貴司。並在____________天內,在甲方結清貨款的前提下,將核銷單退給乙方。
三、其它條款
1、出口貨運委託書是協議的組成部分,是本協議分期執行協議標的的要約與承諾。
2、協議的海運費及國內段有關費用,如遇國家頒佈價格和船公司運價調整時,雙方應及時通知對方並作好相應調整。
3、本協議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裁決。
4、協議從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到期雙方如無異議,協議自動順延。如任何一方提出異議或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5、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履行下列條款:
甲方將從港交給乙方承運到碼頭,運價 元/噸,共計: 元。
一、運費結算方式:啟航時,甲方預付乙方運費 元,剩餘運費待承運煤炭卸剩,甲方應全部結清乙方水運費。
二、裝船方式:
甲方裝船後。乙方運到碼頭卸貨時,甲方進行驗收,驗收無誤後,質量和數量與乙方無關。
三、船到卸貨碼頭途中,如因底淺橋矮、橋窄不能通行,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
四、卸貨期限:船到碼頭報港後,裝天,卸天,雨天、節假日、停電和機械故障造成的意外原因除外。如超過卸貨期限,按省有關航運規定處理,甲方付乙方延期費 元。
五、中途如需轉港,雙方另行協商,甲方付乙方轉港費。
六、其它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七、本合同在執行中如有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解決不了由訴方法院受理。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電話:電話:
手機:手機: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甲方(即託運方):______________
乙方(即承運方):______________
根據甲方與乙方的共同協商,在遵循《合同法》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水泥貨物交給乙方承運事項制定如下條款:
一、標的物名稱、數量、運價:
二、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提供貨物運輸途中所需要的所有合法手續,以及規範、安全的貨物包裝,並不得將國家違禁物品(含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夾帶貨品中,否則由此造成所有損失由甲方承擔;
三、甲方將貨物交給乙方承運時,須按貨物實際價值白行購買保險,或由乙方代為辦理購買保險,否則由此產生貨損、貨丟,乙方不承擔全部責任;
四、如果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出現包裝損壞、貨品損失等情況必須經收貨人、送貨司機(或者到達貨站經手人)共同簽字出具書面證明,必要時由收貨人扣押送貨車輛或扣除到貨應收運費等;如未有簽字證明,則乙方可拒絕賠償;
五、如果出現貨物安全及時到達甲方指定地點而未能收取運費等應收費用,乙方可視情形扣押貨物並達到一個月期限後自行處理;
六、貨物從承運之日起有效查詢日期和索賠期在四十五日內,過期乙方可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貨物承運價格以及到貨時間可由甲方與乙方根據實際情況加以協商確定,具體教量、金額、送貨事宜等以每次乙方提貨後所籤的由乙方提供的《貨物託運單》為準,並以此作為查詢、索賠、結算等實際操作的依據;
八、補充條款:
九、本合同書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如有出現合同糾紛,在協商解決的基礎上按《合同法》處理;
十一、本合同白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根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受讓甲方商鋪現房(以下簡稱商鋪),商鋪具體狀況如下:
(一)土地使用權證號為,規劃建設許可證號為,預售許可證號。
(二)商鋪座落在 ,結構為 ;
(三)商鋪建築面積 平方米。
(四)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所有權為,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方式獲得;
(五)商鋪目前部分被租賃(承租人為,租期為,年租金為具體詳見租賃合同)。
以上系甲方對商鋪基本情況的陳述,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商鋪擁有完全的所有權、處分權和收益權,乙方以甲方的保證和陳述為基礎,決定買受商鋪。
第二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上述商鋪轉讓包乾價款共計 人民幣。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本合同生效後叄個工作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幣。乙方支付房價款後,甲方應開具收款憑證。
第三條甲方將商鋪轉讓給乙方後,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一併轉移給乙方。
第四條甲方於乙方付清房款後五日內將商鋪交付乙方,具體方式為:甲方以書面方式告知商鋪承租人商鋪的出租人已變更為乙方,甲方須得到商鋪承租人的書面確認,並且將該書面確認交與乙方,甲方保證承租人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開始向乙方繳納商鋪租金。
第五條商鋪損害風險責任自鋪面交付之日起轉移給乙方。
第六條商鋪交付佔有前,因使用商鋪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水、電、燃氣、通訊費等其他費用由甲方承擔處理,交付佔有後使用商鋪中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會同承租人處理。
第七條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付款的,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七天內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合同即自行解除。
第八條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將上述商鋪交付給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受益人,甲、乙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一、每逾期壹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已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商鋪,乙方應書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書面催告之日起的15日內,甲方仍未交付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立即退還乙方已付款項及利息(自乙方支付房款之日起至實際退還之日止)外。
第九條合同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雙方可以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有管轄權的裁決。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同號編:
簽訂地點:
簽約時間: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根據《_合同法》、《港口貨物作業規則》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進口在乙方港區內進行裝卸、倉儲等作業事項,甲乙雙方均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並遵照執行:
一、甲方責任:
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提供船舶、貨物有關資訊:
每月____日前告知次月船期計劃;
提前七個工作日報告貨物、船舶明細資料及具體抵港時間。
甲方委託乙方作業的貨物必須符合_法律法規的規定,具有合法性。對於法定或約定的危險貨物、特種貨物、限制性流通貨物,甲方應在作業前兩天內提供法定或約定的完整證明檔案,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保管運輸技術資料。
貨物進港前的運輸工具、裝載方式符合法律法規與乙方操作習慣,運輸工具與所載貨物應當相適應,裝卸作業應滿足乙方正常作業要求,不存在導致乙方違規作業、非常規作業、作業難度係數加大、損壞作業設施或其他含有不安全因素的作業。
甲方對乙方作業有特殊要求的,應在預報中明確說明作業所需的'特殊工屬具、特殊作業方式等要求,並應乙方要求派員現場指導乙方人員作業,必要時甲方還應提供特殊的作業工屬具。
按照本合同約定付清乙方所有費用。
二、乙方責任
受甲方委託在乙方港區範圍內對甲方進行卸海輪、水平運輸、堆存、裝駁船(汽車)作業。
乙方憑甲方在乙方存有樣式的提貨單和其他有效單證(傳真件具有同等效力)放貨。如甲方變更出貨憑證式樣的,甲方必須及時書面通知並確認送達乙方,否則乙方在收到甲方變更提貨憑證通知前已經按合同約定出運貨物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進行作業。
作業過程中,乙方對甲方貨物實行單獨作業、單獨堆存。
乙方將裝卸、堆存的甲方貨物全部交付給甲方提貨車、船後,即完全履行貨物交付義務。
貨物在儲存期間,如屬貨物自身屬性問題、內在品質問題、包裝不符國家規定標準、超過堆存期等因素或甲方及其委託人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三、費用條款
港口裝卸作業費用以包乾方式計收,包乾費內容為卸海輪、港內水平運輸、天堆存、裝駁船(汽車)。散進散出裝卸包乾費x元噸(含稅)。
堆存費:自卸貨之日起,堆存天,超過堆存期後,每天按x元噸計收堆存費。
過磅費:如甲方需要過磅,每過磅一次收取元噸過磅費。
遇上列未列明的費用發生時,如困難作業費、增加作業內容等由雙方根據實際作業情況另行協商確定執行;協商未能達成一致時,參照交通運輸部《港口收費規則》執行。
四、計費數量依據:
貨物裝卸包乾費外貿貨物以海輪提單數為結算依據,內貿貨物以海輪運單數為結算依據。
過磅費以實際過磅數為結算依據。
堆存費以貨物實際出運數為結算依據。
商檢水尺數、海輪提單數、過磅數只作為計費依據,不作為甲乙雙方貨物數量交接的依據。
五、費用結算及支付:
乙方在海輪作業完畢7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合規的裝卸費發票;收到乙方的發票後甲方應在7個工作日內付清港口包乾費用。
若因甲方原因暫時緩開發票,甲方應按海輪提單數先行支付95%的港口包乾費用,待開具發票後結清費用;堆存費用每月____日結算;貨物全部離開港區前付清港口所有費用。
若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港口費用時,乙方有權留臵與甲方未付款額相當貨值的甲方貨物。
甲方應通過以電匯或轉帳的方式向乙方支付各種費用。甲方採用其它方式支付乙方費用時,應承擔該種方式所產生的額外費用。
六、合同變更與補充條款
雙方在履行過程中若遇國家政策性調整,或市場發生變化,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但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確認。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現未約定內容,雙方可進行協商解,若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按《_合同法》及《港口貨物作業規則》(________年釋出,________年施行)的規定執行,或者遵循港口作業慣例實施。
甲、乙雙方須確保在裝卸、堆存等過程中,遵守安全、健康、環保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並承擔安全、健康、環保責任。甲方在港口範圍內從事相關事宜,應滿足乙方安健環管理要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
七、違約責任條款
港口費用必須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內支付,如果逾期未付,則按日交付遲付款額萬分之八的滯納金。
八、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等資訊負有保密義務。本條款不因本協議的無效、變更、解除或終止而無效。
九、糾紛解決條款
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均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具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除正在發生爭議的條款外,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受影響,雙方仍應按照合同約定執行。
十、本合同約定的甲、乙各方的權利、義務、責任主體均包括各方的隸屬於的各分子公司、職員、代理人、受託人。
十一、本合同雙方簽字蓋X後生效,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本合同正本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蓋X)
(蓋X)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1.0 合同適用範圍及期限:
1.1標的物:本合同為甲乙雙方開展產品運輸服務的框架性協議,適用於甲方企業所生產的系列產品。
1.2路線範圍:甲方與第三方(收貨人)所確定的交貨地點
1.3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提供託運業務時需另行通過託運單的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
1.4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權利義務關係,甲方僅對應乙方。乙方因此而與其他單位發生的所有業務關係(例如再委託、結算等)均與甲方無關,由此產生的責任概由乙方直接向甲方負責;
1.5本合同有效期為一年,自20--年___月___日起至20--年 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滿前,雙方可以協商續展合同的期限。
2.0運輸價格:
2.1以上運價均為一次性包乾價,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燃油費、保險費、路橋費、養路費、稅費、運輸發票開具費用、罰款及其與第三方發生的其它運雜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概與甲方無關。
3.0運輸期限、貨物包裝:
3.1運輸期限(或運到期限):運輸期限是指雙方約定的貨物從起運至貨物送達目的地所需的時間。根據各線路長短的不同,運輸期限也有所不同,具體到達日期由雙方在託運單上進行標註。
3.2包裝標準:按甲方的出廠標準執行
4.0操作流程
甲方發出運輸指令(託運單)→辦理提貨手續→貨物裝運→雙方驗貨簽收→發往目的地交貨→收貨人驗籤→驗收後取回單→將回單交回甲方→甲方承付運費。
5.0託運通知
5.1運輸指令以書面形式,由甲方直接向乙方委派的常駐隨車人員發出;
5.2非出於必要原因甲方不得隨意對指令容進行更改或者取消;
5.3雙方在業務往來過程中產生的有關檔案屬於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共同產生效力。乙方製作、提供的單據上所附格式條款與本合同衝突的,概以本合同為準。
6.0提貨手續、貨物裝運、提貨驗籤:
6.1貨物裝卸:乙方上門提貨,並由乙方負責安排裝車;
6.2提貨手續的辦理方式:
6.2.1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指定了代表的,應具有長期有效的授權委託書。乙方由指定代表辦理提貨手續、承運貨物;作為乙方的指定代表,在接到甲方運輸指令後,可直接代表乙方辦理手續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
6.2.2乙方上述人員辦理提貨手續後,憑相應的提貨單到甲方倉儲處或指定現場報到裝貨,並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6.4節假期間的運作:乙方應提前20天向甲方做出書面節日運作安排,報甲方備案。超出計劃安排時間的,甲方應提前48小時告知乙方具體運輸計劃,乙方應積極配合,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否則,所有損失由乙方承擔。
6.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貳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壹份,乙方持有壹份。
7.0貨物交付、驗收、回單
7.1貨物到達目的地後,由收貨方∕乙方負責安排卸貨;
7.2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絡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
7.3收貨人驗收貨物後,乙方應將其所執發貨清單交由收貨人簽字/蓋章後,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由乙方留存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回單由乙方送回);貨物發生毀損、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在回單或者其他資料上標註。
8.0權利與義務
8.1甲方應該按照約定的時間、方式結算運費;
8.2甲方不得指令乙方運輸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8.3甲方應當督促乙方所派人員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8.4在取得甲方書面認可的情況下,乙方可以從客戶處拉回指定貨物。非因乙方擅做主張,甲方不得拒絕對因此產生的運費進行結算;
8.5乙方應將貨物安全、及時抵達目的地。貨物裝上車輛後,保管之責轉到乙方。
8.6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及起重裝置應該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
8.7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絡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8.8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資訊或運輸業務,乙方應予以保密,不得向第三人透露。如乙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9.0 運費結算:
9.1運費結算方式為月結,具體操作方法為乙方在每個月的 ___日向甲方提供彙總雙方上月___日至最後一日交易情況的《對帳單》供甲方核對,核對完成後甲方於次月___日前向乙方付款(節假日順延);如雙方對《對帳單》內容有異議,則應根據本合同、出貨單、回單等資料進行核對並視必要進行調整;經雙方核對無誤的《對帳單》,甲方以單位蓋章或其授權的人員簽字的方式予以確認並反饋給乙方;非可歸責於乙方的原因,甲方不得延期;
9.3甲方到期應付貨款以支票形式支付,也可匯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乙方指定銀行帳號資訊見本合同右下角。
9.4 乙方將結算期間所有的回單完整地交給甲方後,甲方應當給其結算支付運費;在出現回單遺漏時,甲方方可暫停遺漏回單的結算。
10.0 違約責任:
10.1甲方因貨源、搬運等問題造成乙方無法在車輛到達後的24小時內裝運完畢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乙方在指定的時間內未能提供適合要求的車輛按時裝運,造成延誤裝運期的,按200元/天進行處理。
10.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8.3、8.6條款的,按每次100元進行處理;
10.3 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目的地,按本次運費每日 0.5 %的比例計算遲延履行違約金;因遲延到達導致收貨人拒收或退貨,乙方應無償將貨物拉回交予甲方,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損失。
10.4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汙染、被雨淋溼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1收貨方收貨時,發現貨物有短少、損壞,可按貨物損失金額向乙方索賠;由收貨方把具體損失數量如實、清楚地簽註在回單上,由甲方在結算運費時予以代扣;
10.4.2甲方支付給乙方的運費中已包含貨物保險費用。乙方在運輸過程中造成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儘快向當地公安部門報案,並迅速報甲方管理部門備案,並及時採取適當措施補救,以便最大限度降低損失;對於貨物損失,乙方應在15個工作日內按約定賠付,乙方賠付完成後,保險公司賠付款項歸乙方所有,保險公司免賠金額由乙方自行承擔。
10.5乙方拒絕開具等額發票或者開具虛假的發票,構成違約行為,需承擔違約責任;
10.6違約行為包括但不限於上述情形,任何一方履行不符合約定構成其他違約情形的,均應承擔違約責任;不論何種違約情形,除有特別約定外,違約金數額為違約行為發生日止未結算金額的20%;守約方遭受的損失大於違約金數額的,可要求按損失進行賠償;本合同所稱之損失包括實際損失和合同履行後可獲得的預期利益、訴訟或仲裁費以及合理的調查費、律師費等費用。
11.0 爭議解決方式:
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現的爭議(包括因拒絕開具發票而產生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如未能協商解決,雙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0 其他約定:
為落實本公司iso14000環境體系認證和ohsas18000職業安全管理體系要求,甲方對運輸車輛提出以下要求
12.1加強車輛尾氣排放的監管,尾氣對環境影響要求加以控制,堅決貫徹執行國家對尾氣排放的要求。
12.2做到特種吊車車輛的液壓件保持完好,無洩漏的現象。
12.3對突發事故造成油汙,由乙方負責清洗,後果由運輸方承擔。
12.4加強對運輸和起重車輛的車質的監管,起重裝置的額定載重應滿足貨物運輸要求,裝運貨物時施加安全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12.5對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由乙方負責救治及現場處理,後果由乙方承擔。
12.6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
託運單位: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市_______路______號
貨物名稱
包裝式樣
件數
每件體積(米3)
長高寬
重量(公斤)
託運總噸位
每件
最重件
實重噸
車輛噸
需要車輛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要車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起運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到達地: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
發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注意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運輸距離:_____________________公里。
運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
經濟責任:不按運輸託運單規定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由承運單位酌情賠償損失;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損壞,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託運人未按託運單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應償付承運人實際損失的違約金。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因此造成其他貨物和運輸工具損壞,造成人身傷亡,託運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員:__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託運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為一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為止。
二、運輸內容
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託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籤運單確定,所籤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稽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後________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運輸問題賠償
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並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經濟損失賠償
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汙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後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逾期責任
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爭議處理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商定,甲方願將運輸工程的施工任務交給乙方。為了明確雙方權、責,確保工程的進度與質量要求,在公平、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依據《建築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特簽訂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土方方量(暫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工程價款及運距
本協議價款採用固定稅後價格____________方式,運距在公里內每立方____________元,超出____________米,每立方增加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即運距每超出____________公里,增加價人民幣____________元/m3;挖深10米以下,10米—20米每立方增加2元,—米每立方增加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
本工程採用按天結算付款的方式,每天結算一次;結算款按照甲乙雙方核准方量日內甲方支付乙方工程量總價款的_____%,但是在第二次付款時必須結清第一次餘留的______%,以此類推。
六、工期
開工時間: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總工作天數_____天。
七、工程量的確認
乙方在每月的__________前向甲方以書面形式提交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對乙方所上報的工程量予以籤認。
八、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
1) 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各項施工檔案以及地質報告、圖紙等相關資料,確保乙方進場後能順利施工;
2)甲方負責提供乙方的生活住所,保證施工中所需燃料的供應,燃油價格為市場價格即每升_____元,以及路面的平整,確保乙方每天順利施工;甲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如期全額支付工程價款,不得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推遲支付時間;甲方必須在乙方提交工程量理由推遲籤認工程量的時間;
3) 甲方負責協調各方的關係,確保乙方的順利施工;
4) 在乙方不能按照合同要求進駐施工現場的,甲方有權與乙方解除合同;
5) 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的正常施工每月在25天以上;
2、乙方
1) 乙方在合同簽訂後,日施工車輛進駐施工現場,並及時組織施工,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堆放運輸物;
2)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完善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施工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3) 接受甲方對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與文明施工檢查,對甲方檢查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十、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乙方不能進場或者進場後不能施工,超過_____日,甲方每天支付乙方賠償金__________元/天,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因甲方不能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超過_____日,乙方有權停工,因停工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按照乙方每日的實際工程量的60%支付賠償違約金;
3、因乙方無故停工或怠工而拖延工期,超過_____日,支付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元/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一、其他
1、如遇不可抗力,工期順延,所造成的損失自行承擔;
2、施工期間乙方所耗燃料,結算時甲方按照合同價格自行扣除;
3、甲方指定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乙方指定 為工地現場負責人, 為替補負責人如需更換提前一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其他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當地區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合同簽訂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附則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價款結算完畢後終止;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法律效力等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訂立合同雙方:託運方:______; 承運方:______。
託運方詳細地址:______ 收貨方詳細地址: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 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價款
貨物編號│品名│ 規格 │ 單位 │ 單價 │ 數量 │金額(元)
第二條包裝要求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 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 承運。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______
貨物到達地點______
第四條貨物承運日期______
貨物運到期限______
第五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____
第七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1.託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 的地。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 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 知承運方,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託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 並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 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二 貨運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託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 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 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託運方聯絡,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並有權收取保管 費用,對於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 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託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 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以後,按規定的期限,負責保管。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後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 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簽訂 變更協議。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後,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應付費用。超過 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託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按其價值的___ _%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於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 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於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 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託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託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 發現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託運方應賠償收貨人 的損失。
5.罐車發運貨物,因未隨車附帶規格質量證明或化驗報告,造成收貨方無法 卸貨時,託運方應償付承運方卸車等存費及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船)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託運方違約 金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 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 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 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 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送……等單 位各留一份。
託運方:___承運方:___
代表人:___代表人:___
地址:____地址:____
電話:____電話:____
開戶銀行:__開戶銀行:__
帳號:____帳號:____
__年__月__日訂
甲方:
乙方:--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範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甲方委託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務,託運貨物主要為______及其他_____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並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務委託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託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並對甲方的運輸業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2、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營業執照的註冊資金不得少於100萬元的;
5、具有________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資訊監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後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發票價格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四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運輸地點、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議附件:《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絡人確認運輸委託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____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覆並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並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乾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汙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3、乙方必須聽從甲方現場管理人員的指揮,遵守甲方工廠倉庫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準與甲方發貨人員發生爭吵、打架、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行為;
4、乙方到達甲方指定提貨地點時,司機或提貨人員必須攜帶有效證件,經過甲方許可後駛入指定區域等待裝車,甲乙雙方在貨車的擋板處交接貨物、乙方須對所承運的貨物做好清點工作,並按甲方要求辦理簽收及發貨手續,雙方辦理完髮貨手續後,貨物的數量和安全以及完好性有出入的,均由乙方承擔所有損失;
5、甲方發貨清單為一式五份,經雙方清點貨物數目簽字確認無誤後,甲方留存一份,乙方所執四份貨物清單,一份交收貨人作為收貨憑證。其餘三份交收貨人簽字蓋章後返回甲方,作為有效運輸結算憑證;
6、捆綁繩索和產品軟性包裝箱之間必須墊有木板片等保護材料,以確保產品不會因為捆紮而變形,凡因裝車後任何因素導致甲方貨物失落破損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7、自甲方貨物裝上乙方指派車輛後,其貨物保管之責隨之轉到乙方,乙方在運輸途中發生貨物丟失或損毀、汙染、被雨淋溼或受潮、包括整車被盜的均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保險事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有責任協助提供乙方理賠所需的相關材料;
8、乙方承運甲方貨物時,應在甲方指定的時間內安全送達甲方指定的客戶收貨地,乙方單方面延遲承運時間等原因造成甲方客戶拒收或退貨,造成甲方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9、貨到客戶處,如發生找不到收貨人、客戶拒收等異常情況,乙方應及時聯絡甲方運輸負責人解決,乙方不得擅自卸貨或將貨物拉回倉庫。沒有甲方的書面單據認可,乙方不得隨意從甲方客戶處拉回貨物,對於乙方擅自拉回的貨物甲方有權拒收,且無論甲方是否收貨,由此而產生的運輸等費用甲方不予結算;
10、貨到甲方客戶處,發生部分貨物損壞、短少的,由收貨人將破損情況寫在送貨單上,並註明是否收下,雙方簽字確認;甲方與乙方協商處理破損賠償,並由甲方決定是否將貨物拉回至甲方倉庫,所有返回貨物拉回倉庫後必須通知甲方倉庫驗收並由甲方倉庫出具收貨證明;
1、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或交通事故,預計不能按時到達的,乙方應立即電話通知甲方並說明情況,以便甲方及時與客戶取得聯絡諒解和採取相應的補救措施。
2、對於乙方接觸到甲方客戶的各種商業資訊或運輸業務,乙方不得透露,一經發現,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損失的,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責任;
甲方:乙方: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貨物運輸之需要,委託乙方使用相關裝置和運輸工具提供運輸服務;乙方願意並同意向甲方提供上述服務。乙方與甲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的前提下,經充分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委託運輸的貨物均為一般普通貨物,即不超長、超大、非危險品貨物。
2、甲方交貨時根據運單的件數,應與乙方核對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
3、甲方應提前向乙方提供盡甲方所知的、詳盡的並由甲方授權人簽署的書面提貨和發貨指示,包括具體的提貨和發貨日期及時間、貨物的名稱、重量、件數、體積、必要的產品說明、提貨地點、要求走貨方式或到達時限、收貨人的姓名、電話(手機)、收貨單位、詳細地址。
4、甲方應在雙方約定的時間和地點交付約定數量的貨物,並對乙方人員和車輛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並配合乙方做好發貨的交接。
5、因甲方工作失誤造成的運輸地點及收貨人錯誤,甲方須承擔由此而造成的損失和新增加的費用。
6甲方如發現乙方外勤人工作態度不認真或車輛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重新按排人員及車輛。
7、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及其客戶提供國內貨物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8、甲方保證貨物的包裝完全符合長途運輸基本要求(如:運輸時的摩擦、正常剎車時的碰撞、搬運裝卸承受力及標誌)。
二、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在接貨時與甲方就貨物的外包裝和件數進行核對,如發現貨物的外包裝有明顯破損、如發貨資料和件數不符應立即指出並在交接單上註明。除非另有規定。
2、對運輸過程中出現任何問題,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應積極採取有效措施並與甲方協商解決問題。
3、乙方在提貨時發現貨物品質不良或屬於危險物品的貨物有權拒絕運輸。
4、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提供國內運輸及分撥打包的服務。
5、乙方必須提供一名專員對甲方的貨物進行相關受理,並確保貨物的定時定點到達。工作內容包括嚴格按要求安排提貨、外包裝處理、運輸、送貨,每日跟蹤貨物送達情況並隨時接受甲方負責人查詢。
6、乙方按甲方的指示安排派送,並按時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乙方應取得收貨人在貨物簽收單上的簽收證明。
7、乙方接到甲方的指示,應及時安排提貨及運輸的車輛,以及如有要求的裝卸工具,並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到甲方的發貨部門提貨。
三、費用與結算
1、甲方應對每一次委託內容、要求的服務範圍以填寫乙方託運書的方式告知乙方,託運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簽字確認後生效,雙方應同時約定費用標準。
2、由乙方每月底製作“運輸費用結算單”
經甲方確認無誤後開據運輸發票。
3、結算方式為______,以每月______日或末日為結算日,每月______日前結算上月費用。如逾期結算,每日加收______‰的滯納金。
四、保密條款
1、於本合同終止之日,甲乙雙方有權要求對方返還或銷燬其所有提供的資料。
2、商業機密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客戶名稱、經辦人、甲方貨物重量價值等。
3、本合同雙方當事人均須嚴格保守雙方當事人經適當保密措施保密的商業祕密,並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以使其所接受的資料免於散發、傳播、披露、自制、濫用及被無關人員接觸。未經他方當事人允許不得向第三者提供。
五、保險及賠償責任約定
1、甲方沒有委託乙方代辦保險,貨物損失時,乙方只負責乙方人為原因(交通意外、自然災害、公安證明的盜搶、不可抗力除外)造成貨物的丟失、摔打、雨淋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乙方負責賠償,賠償以甲方出具的本次受損貨物清單及購入成本證明(加發票)為準,甲方必須確保檔案的真實性,如發現有虛假部分,乙方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保護自己利益並提出雙倍賠償要求。
2、甲方對託運貨物的品質不良、自然損耗、本質缺陷、特性等造成的糾紛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負責貨物到達收貨人處簽收前的貨物安全,收貨人確認收貨件數無誤及外包裝完好無損簽收後的一切問題與乙方無關。
4、甲方貨物宣告價值,並委託乙方代辦保險業務,貨物損失時由保險公司賠償(保險公司免負條款除外)。
5、乙方負責代為甲方委託運輸之貨物辦理運輸保險。保價費甲方按每單宣告(普通貨物)貨值的______‰、(貴重貨物)貨值的______%支付給乙方,普通貨物指單件物品低於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貴重貨物指單件物品高於______元人民幣的貨物。
六、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簽署、生效、解釋、執行、修改和終止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
2、對於實施本合同而發生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
七、修改與補充
1、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2、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得到雙方的書面確認,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3、在修改未獲得雙方書面確認前,本協議的條款仍然有效。
八、生效與終止
1、本協議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同到期時如甲乙雙方無書面終止此合同本合同可順延一年。
3、當甲乙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出現異議,阻礙了彼此間的合作,一方須提前兩週向另一方提出書面通知,可終止合同。雙方經濟問題在終止合同後十天內處理完畢。
4、本協議終止後,雙方應繼續履行協議終止前未完成協議規定的雙方尚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和義務。
九、其它
1、甲乙雙方為每次委託事項達成的約定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甲乙雙方之間任何委託、承諾及確認事項應以書面或傳真方式通知另一方,必要時應加蓋公司公章。
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正本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託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_______萬噸。
二、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並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後,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六、甲方應向乙方安排的運輸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適裝、適卸條件的碼頭進行作業,以及相關資料。乙方保證安排的運輸船舶具備從事貨物運輸應當具備的各種證書,具保證證書真實、有效、齊全。
七、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並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後,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後有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並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年_____月_____日
託運人(甲方):
承運人(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有關甲方化學危險品運輸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貨物資訊及承運時間
車牌號: 司機電話: 司機姓名;
身份證號:
二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須向乙方提供所運化學危險品的準確名稱,運輸的產品特徵的準確資訊,並向乙方說明採取的必要的安全保管措施和急救措施。
2、 甲方要求乙方根據合同規定的內容將貨物安全送達交付地點,如變更交貨地點,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並承擔因此變更而發生的合理費用。
3、 在運輸過程中,乙方必須保證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如乙方洩漏甲方商業資訊,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三、雙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不能及時卸貨而對乙方造成壓車經濟損失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在貨物運輸途中應確保貨物安全,精心保管,保證貨物無洩漏,無汙染。貨物數量以磅單為準,(裝貨、卸貨均需過磅)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標準千分之三,超出部分甲方按裝貨當天貨物價格在運費中扣除。
3、如乙方不能按規定時間運送貨物到達客戶,逾期造成甲方產生經濟的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損失(不可抗力的因素除外)。乙方在裝卸貨物過程中造成事故,在運輸途中出
現交通事故,以及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貨物損失而給甲方收貨客戶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四、運費結算
貨物運輸完畢,甲方按實際到貨數量為乙方結算運費,乙方應及時給甲方提供賬戶資訊,缷貨打款。
五、爭議解決
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補充約定。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傳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代理委託人:
代理委託人:
電 話:
電 話 :
傳真:
傳真:
日期:
為確保貨物運輸安全,維護承運人、託運人利益,按照《青藏鐵路公司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辦法》的要求,西寧東站(以下簡稱甲方)與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制定危險貨物安全運輸協議:
一、產品名稱、特性、危害及施救方法
1)產品名稱:電石(碳化鈣)
2)產品特性:電石屬一級遇水釋放易燃氣體的物資,危規編號43025
3)產品的危害:
3.1碳化鈣與水接觸能迅速生成乙炔,並放出熱量。乙炔是易燃易爆的`氣體。
3.2乙炔易與銀鹽、銅鹽、汞鹽反應形成不穩定的、有爆炸性的乙炔化合物。
3.3乙炔與空氣的混合物有爆炸危險。
3.4乙炔具有麻醉作用。乙炔中的磷化氫(PH3)、硫化氫(H2S)可以引起中毒。3.5碳化鈣的粉塵對面板、呼吸道及眼睛有刺激作用。碳化鈣粉塵在空氣中的允許極限濃度為10mg/m3。
4)產品的施救方法:
4.1在工作中要戴風鏡、口罩和手套;
4.2搬運時和入庫前都要輕搬輕放,以防引起火花,造成爆炸;
4.3包裝破損時,要重新封口或更換包裝袋;
4.4消防禁止用水和泡沫,可用幹砂、乾粉或二氧化碳滅火,也可用乾燥碳酸鈣(純鹼粉)滅火;
4.5發現頭暈、頭痛或嘔吐時,應立即移至空氣新鮮處,重者應送醫院治療。
二、乙方生產的危險貨物電石(碳化鈣)要嚴格按照國標GB10665-20xx生產。
根據青藏鐵路公司電石改變包裝試運運輸要求,電石碼放高度≤1.6m,間隙≥0.10m。儲存期不得超過三個月,庫房、站臺儲備乾粉(二氧化碳)滅火器,庫內保持乾燥,通風良好,不受水淹、淋。
三、乙方採用青海鐵峰包裝材料有限公司生產,經甘肅省運輸包裝質量監督檢驗站檢驗合格的電石軟包裝袋。
1、該包裝袋外袋、中袋為復膜塑料袋,內袋為維綸水溶沙複合包裝袋。儲存期不超過三個月,包裝袋外觀平整、清潔。
2、包裝袋上產品名稱、危險標誌、一級遇水易燃易爆標誌、生產廠名、廠址清晰,包裝粒度為5-80mm,包裝溫度≤80℃,包裝袋兩道封口,每袋包裝淨含量為50±0.3kg。
3、試運軟包裝袋為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實行《準運證》制度,一車一證。
4、乙方要確保內裝電石50公斤,發生超載由乙方負責。
四、甲方(承運人)、乙方(託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撥配的車輛完好,符合危險貨物運輸要求。
2、乙方託運危險貨物時,應當向甲方說明運輸貨物的品名、數量、危害、應急措施等情況,不能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企業運輸員必須經鐵路危險貨物運輸業務培訓,並取得培訓合格證。
3、乙方在專用線裝運電石時,遇雨、雪天禁止上站裝車。
五、安全責任的劃分
乙方對所使用的棚車必須認真進行車輛透光檢查,嚴格按裝載加固定型方案規定進行裝載加固,裝卸作業時採取人力作業,不得拖拉、猛砸硬摔,以防出現破損,包裝破損件不得裝車,遇雨、雪天禁止裝卸、上站、裝車,乙方負責車門、車窗關閉、加固,空、重閥調節和防溜措施,保證貨物在運輸全過程中的安全;甲方負責監督作業過程。
1、乙方對貨物真實性負責,如發現謊報、匿報品名裝運危險貨物,發生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不得將包裝破損件及溼損件裝車,一經發現後果自負。
六、其他未盡事宜按鐵路現行有關規章(定)辦理。
甲方(西寧東站) 乙方(青海東勝化工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17日
甲方:
乙方:
為了促進雙方經濟發展,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就貨物的運輸達成以下協議:
1、 甲方委託乙方將貨物從運輸地運往甲方指定目的地。
2、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時應把貨物的.規格。件數。噸位。牌號。以及收貨單位。聯絡人。聯絡電話。目的地清楚的告訴乙方。
3、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貨通知時應及時安排。
4、 乙方提貨時應根據甲方提單的要求進行提貨,對所提貨物的質量進行把關,如發現貨物外觀有破損。變型,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5、 乙方運輸完成後應及時將甲方所需單據返回甲方。
6、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應保證貨物及時安全的運到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損,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
7、 在運輸過程中甲方如需改變運輸目的地,應提前通知乙方,否則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8、 運費:應甲方每次運輸目的地不同,運價由雙方另協商定價。
9、 費用結算時間為次月一日至十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乙方運費,乙方負責提供運輸清單和運輸發票,
10、 合同生效後,雙方應嚴格遵守,任何一方不得違背。
11、 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通過寶山區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1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傳真件同樣具有法律效力!
13、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一年內有效。
甲方:
代表:(蓋章)
乙方:
代表: (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託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承運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聯絡人:___________,
收貨人: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訂立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規格:,數量:,重公斤,價值:人民幣元。
第二條貨物起運地點:
____市街號
貨物到達地點:
市街號
第三條貨物承運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貨物運到期限: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承運人必須保證貨物無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
第五條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貨物起運及到達後的裝卸均由承運人負責,承運人應在託運人指定的地點完成貨物裝卸。
第六條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貨物運達後承運人應立即通知收貨人,由收貨人指定卸貨地點,在卸貨地當場進行驗收,並對貨物是否完好等情況開具驗收單(一式兩份,一份交承運人,一份交託運人存底)
第七條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本次運輸運費元,本合同簽訂後託運人預付定金元,貨物到達卸貨並由收貨人確認貨物完好無損後____日內支付剩餘的費用。
第八條貨物託運後,託運人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時,有權向承運人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人,並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人所需費用。
承運人應在貨物到達以後,收貨人未驗收前妥善保管貨物。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託運人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人應按其價值的5%償付給承運人違約金。
2、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並且不能超過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貨物運到期限。如造成貨物逾期到達的,承運人應償付託運人違約金元。
3、運輸過程中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等任何情況,承運人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託運人,並向託運人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條本合同如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交由合同簽訂地裁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3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託運人:(蓋章)
承運人:(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本合同簽訂時間:年____月____日。
本合同簽訂地點:____市區路(街)號
託運方(甲方) 承運方(乙方)
地 址: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電 話:
甲方現委託乙方承運甲方的運輸業務,乙方同時具備相應能力完成甲方的運輸業務。根據國家的有關運輸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運輸的貨物為:__________
甲方應保證委託承運的貨物不含有任何違法物品,甲方委託運輸貨物屬易燃易爆、易揮發、有毒、易碎商品時,甲方應在委託單中明確註明。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到達地
乙方根據甲方委託單的指令將貨物從甲方指定地點運送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若起運地和目的地有變更的,甲方應在貨物起運前書面通知乙方。
第三條 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
乙方承運貨物到達目的地經甲方指定驗收人驗收後,乙方應要求收貨人在甲方的貨物驗收單上註明驗收完畢字樣,加蓋收貨單位公章並簽字,填寫收貨數量及收貨日期。
乙方應將上述貨物驗收單提交給甲方,甲方憑乙方提交的貨物驗收單與乙方結算運費,如發生貨物驗收單丟失應及時補回,否則甲方除可以拒付運費外,並可以要求乙方賠償貨物損失。
第四條 運輸費用
1.運輸價格按整車計算。
2.在合同有效期內如變動價格,需經雙方協商確定。
3.上述價格均含保險費。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應及時投保。
第五條 結算方式
1.乙方應根據合同第三條規定將貨物簽收單提交甲方,並憑貨物簽收單原件結算運費。
2.雙方在每月20日結算前一個月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例如:2月20日結算1月份財務已入賬的運輸費),乙方應開具運輸專用發票給甲方。
第六條 運輸通知
每次託運前,甲方提前24小時用電話或傳真通知乙方備車(特殊情況除外),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準時提供合適的車輛。
第七條 運輸期限
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每批貨物,乙方應按約定期限到達。具體運輸期限以貨物託運單中的指令為準。
第八條 運輸方式
甲方託運的每一批貨物乙方不得中轉和配運第三方貨物。中途不允許出現貨物換車現象,否則發生的損失由承運方負全部責任。運輸方式為汽車陸地運輸。
第九條 風險抵押金
1.乙方將風險抵押金用現金形式交至甲方的`指定賬戶。風險抵押金作為甲方貨物損失風險抵押,若由於乙方原因導致甲方貨物損失或第三方索賠的,甲方從風險抵押金中優先扣除貨物損失及支付第三方索賠,不足部分甲方另行向乙方追償。
2.乙方交至甲方的風險抵押金為____________(人民幣)風險抵押金應在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支付。
3.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利益遭到損害的,乙方有權提出終止本運輸合同,並要求甲方歸還風險抵押金。
4.本合同到期或滿期後,如不再繼續合作,甲方應在1個月之內歸還乙方風險抵押金;如果繼續合作,則轉為下一年度的風險抵押金。
5.甲方收到乙方的風險抵押金後應開具單據給乙方。
第十條 貨物防護
1.貨物裝卸過程必須輕拿輕放,不得傾倒,不得在包裝箱上踩踏、蹬跳,不得在貨物上坐、躺或放置其他重物。
2.裝卸過程,發生貨物跌落現象,搬運人員應及時報告相關部門並由貨管部門對跌落貨物進行重新驗證。
3.承運人必須做好貨物的防雨、防潮措施,並根據貨物實際情況做好防護措施。
第十一條 託運方責任
1.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向乙方支付運輸費用,應向乙方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支付運費利息損失。
2.甲方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四款的規定,甲方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風險抵押金的利息損失。
第十二條 承運方責任
1.乙方如違反合同第六條規定,應按每車總運價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如將貨物運錯地點或交錯收貨人,應無償將貨物運到合同約定的目的地或應交收貨人。如果貨物逾期未到達,乙方除應向甲方按這批貨物運費的10%支付違約金外,並應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相應經濟損失。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導致貨物汙染、受潮、包裝損壞、貨物短少、變質、貨物非自然損傷以及貨物滅失的,乙方除百分之百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外,還應承擔運輸貨物價格10%的違約金。
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或者其他工傷等事故,由此引起的損失及相應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獨立承擔,與甲方一概無涉。
5.乙方在承運過程中,未按甲方託運單要求的期限送達貨物,導致收貨方索賠或引起其他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並承擔運輸貨物價值10%的違約金。
6.以上事項,若由於不可抗力而發生的,可減輕或免除乙方責任。
第十三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及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若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發生訴訟的,雙方約定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3.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4.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有效期一年。
託運方: 承運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簽約時間:x年xx月x日 簽約時間:x年xx月xx日
甲方:__廠(委託方)
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承運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雙方充分、平等的協商,特制訂本運輸合同。
一、服務方式
1、乙方根據甲方的送貨要求和資訊,在規定時間內,提供門到門的運輸服務;
2、乙方為甲方提供送貨過程的貨物相信服務;
3、乙方為甲方提供在途車輛位置情況資訊服務。
二、運輸方式及運輸計劃貨物運輸合同
1、乙方根據甲方的運輸要求,負責上門提貨並按甲方要求準確無誤無損的把貨物送達甲方所指定的目的地;
2、運輸方式:
3、運輸貨物的工程名稱:
4、運量:約噸(最終重量按雙方核定的重量為準);
5、規格:每車貨物的重量和平面及立面尺寸原則上均在營運車輛規定的範圍以內。
三、雙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按照預定的發貨計劃通知乙方發運貨物,承運方必須保證委託方的運輸時間;
2)甲方委託乙方承運時,保證貨物的合法性,並向乙方提供與所送貨物相符的相應出貨單據。明確表達乙方託運貨物的價值、件數、重量、體積、目的地,以便於乙方安排車輛正常送達;
3)甲方負責安排託運貨物的裝卸,並銜接好客戶的收貨事宜,負責協助乙方處理好收貨中發生的突發事件;
4)甲方有權對不符合運輸要求的車輛拒絕裝車而不予任何經濟補償;
5)甲方裝卸工不能將破損,有汙染等不良品混裝進車內;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接到甲方委託承運通知後,按時將合格車輛派到甲方。逾期未到,甲方有權終止與乙方的運輸計劃;
2)乙方應按規定時間將甲方貨物送達目的地,但如遇天災、山洪、塌方、地震、戰爭或交通管制等不可抗力情況,乙方須即時通知甲方並將預急處理措施告訴甲方:
3)貨物在承運期內,丟失、短少、損壞,乙方應負責賠償(按成本價格賠償)(不可抗力因素及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所造成的除外),乙方按甲方指定的地址將貨物直接交給客戶,辦理交接手續好,必須將有效簽收回單(含有收貨人、收貨數量、收貨日期時間、圖章等資訊)反饋給甲方;
4)乙方在接受甲方要求運輸的貨物時,應對貨物的數量及包裝(以外包裝為準)進行清點核對。對裝車過程進行監裝。對裝車過程的不當操作及外觀或包裝有疑問的貨物應指出,糾正或拒裝,裝貨後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對所承運的貨物負安全責任,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貨損、貨差以及貨物卸錯地點需要轉送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貨損、貨差按成本價格賠償);
6)乙方應按照甲方的發貨計劃運輸貨物到達指定地點。如乙方擅自終止運輸合同或不能滿足甲方要求造成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對乙方扣除10%的合同總價作為賠償;
7)運輸質量:乙方保證運輸車輛清潔、乾燥。因乙方駕駛員違反文明作業規定,與甲方客戶發生爭
議,造成惡劣影響,致使甲方客戶投訴,乙方應承擔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四、運費及結算方式
1、運費:/噸;
2、結算方式為單項工程結算,按甲乙雙方核定的重量開票結算;
3、付款:工程鐵塔承運完後,甲方收到乙方的運輸(可抵扣)發票,在三個月內以匯票的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五、合同的有效期及其它
1、本合同僅限——→承運期間國家新頒佈相關禁運條例或有特殊安排等,雙方另行協商;
2、本合同由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需補充或修改,需經雙方協商同意後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鐵塔廠乙方:__物流有限公司
蓋章(簽字)蓋章(簽字)
日期:日期:
危化品運輸安全協議書
甲方:
乙方:
甲、乙方根據國家安全運輸危險品的規定和有關檔案要求,甲方委託乙方負責承運甲方的危險化學品,為明確雙方的安全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本協議履行期限與雙方的運輸經營合同履行期限相同,屬運輸經營合同的附件之一,與運輸經營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發放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告知乙方所承運的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特性及應急處理事項。
三、乙方必須有合法有效的危險化學品運輸資質,乙方的車輛及從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合法有效資質。
四、運輸安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五、乙方應按國家要求的路線和時間運輸危化學品,不得在人口稠密地段停留。
六、乙方的運輸車輛不得違章作業並作好防火防爆措施同時設立警示標示,如因違章作業產生後果由乙方負責。
七、本責任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責任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日期:
乙方:
委託代理人:
單位地址:
電話: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簡稱“甲方”)委託(簡稱“乙方”),代理託運貨物,乙方同意代理承運,特簽定本合同,共同遵守,互相制約,具體條款經雙方協商如下:
一、運輸內容
乙方應當在收到貨物後,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將貨物從港運至港,交於收貨人。
二、運輸方式
乙方在接到貨物後,應自行完成運輸,如要轉委託第三方完成該次運輸,應當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三、倉儲責任
甲方應當在簽定合同之後________日內,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
乙方在收到甲方貨物之後,應當向甲方開具貨物收據和倉庫證明。並在貨物倉儲期間盡其職責,根據貨物的特性和包裝,選擇不同的儲存方式。
四、通知責任
1、乙方若將該次運輸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起航之前,通知甲方。
2、甲方得知乙方將運輸任務交於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在接到乙方通知後________天內給予答覆。
3、乙方應當在起航之後電告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船時間。
五、費用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_____日內,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相關費用預付款________元(雙方協調確定),待貨到之後,雙方進行一次性結算。
六、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將貨物交於乙方,或運至乙方指定倉庫,造成乙方不能按時裝貨,按時起航的,每延誤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甲方未於規定期限內支付給乙方相關性費用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向乙方支付所拖欠費用的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如不履行合同或者擅自改變合同,應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七、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將貨物安全運至目的地的,每逾期________天,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2、乙方在起航後未通知甲方或者收貨人準備卸貨時間的,所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乙方自接到甲方貨物後,到將貨物交於甲方指定收貨人期間,應當妥善保管貨物,如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貨物損壞、滅失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委託第三方承運的,應當向甲方提供真實的情況、資料,如有任何隱瞞或提供的資料不實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索並撤銷代理合同,造成損失的,應當全部由乙方承擔。
八、理合同的履行地如何確定
(一)購銷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對交貨地點有約定的,以約定的交貨地點為合同履行地;沒有約定的,依交貨方式確定合同履行地;採用送貨方式的,以貨物送達地為合同履行地;採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貨地為合同履行地;代辦託運或按木材、煤炭送貨辦法送貨的,以貨物發運地為合同履行地。購銷合同的實際履行地點與合同中約定的交貨地點不一致的,以實際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
(二)加工承攬合同,以加工行為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三)財產租賃合同、融資租賃合同以租賃物使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對履行地有約定的除外。
(四)補償貿易合同,以接受投資一方主要義務履行地為合同履行地。
另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履行地點不明確的,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九、不履行合同會有什麼責任
(一)未支付價款或報酬的,對方可要求其支付價款或者報酬;
(二)遲延支付價款或報酬的,應當支付該價款或者報酬的逾期利息;
(三)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於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未要求履行。
(四)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約定不明確,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物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修理、更換、重作、減價或者退貨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
第2條本細則所指鐵路貨物運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鐵道部公佈的營業鐵路貨物運輸。
本細則適用於鐵路運輸部門與企業、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
個體經營戶、個人與鐵路運輸部門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參照本細則執行。
軍事運輸、國際聯運,鐵路與水路、公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定。
第3條託運人利用鐵路運輸貨物,應與承運人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鐵路貨物運輸合同,應按照優先運輸國家指令性計劃產品,兼顧指導性計劃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原則,根據國家下達的產品調撥計劃、鐵路運輸計劃和鐵路運輸能力簽訂。在簽訂國家指令產品運輸合同中,如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逐級報請雙方上級主管綜合部門處理。其他貨物運輸,由託運人與承運人協商簽訂貨物運輸合同。
第二章貨物運輸合同的簽訂
第4條大宗物資的運輸,有條件的可按年度、半年度或季度簽訂貨物運輸合同,也可以簽訂更長期限的運輸合同;其他整車貨物運輸,應按月簽訂運輸合同。按月度簽訂的運輸合同,可以用月度要車計劃表代替。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運輸,以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
第5條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經雙方在合同上籤認後,合同即告成立。託運人在交運貨物時,還應向承運人按批提出貨物運單,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零擔貨物和集裝箱貨物的運輸合同,以承運人在託運人提出的貨物運單上加蓋車站日期戳後,合同即告成立。
第6條按年度、半年度、季度或月度簽訂的貨物運輸合同,應載明下列基本內容:
一、託運人和收貨人名稱;
二、發站和到站;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重量;
五、車種和車數;
六、違約責任;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7條貨物運單應載明下列內容:
一、託運人、收貨人名稱及其詳細地址;
二、發站、到站及到站的主管鐵路局;
三、貨物名稱;
四、貨物包裝、標誌;
五、件數和重量(包括貨物包裝重量);
六、承運日期;
七、運到期限;
八、運輸費用;
九、貨車型別和車號;
十、施封貨車和集裝箱的施封號碼;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章貨物運輸合同的履行
第8條託運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向承運人交付託運的貨物;
二、需要包裝的貨物,應當按照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專業包裝標準)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要根據貨物性質,在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並按國家規定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笨重貨物還應在每件貨物包裝上標明貨物重量;
三、按規定需要憑證運輸的貨物,應出示有關證件;
四、對整車貨物,提供裝載貨物所需的貨車裝備物品和貨物加固材料;
五、託運人組織裝車的貨物,裝車前應對車廂完整和清潔狀態進行檢查,並按規定的裝載技術要求進行裝載,在規定的裝車時間內將貨物裝載完畢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六、在運輸中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
七、向承運人交付規定的運輸費用;
八、將領取貨物憑證及時交給收貨人並通知其向到站領取貨物;
九、貨物按保價運輸辦理時,須提出貨物宣告價格清單,支付貨物保價費;
十、國家規定必須保險的貨物,託運人應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對於每件價值在七百元以上的貨物或每噸價值在五百元以上的非成件貨物,實行保險與負責運輸相結合的補償制度,託運人可在託運時投保貨物運輸險,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第9條承運人應當承擔以下義務:
一、按照貨物運輸合同約定的時間、數量、車種,撥調狀態良好、清掃乾淨的貨車;
二、在車站公共裝卸場所裝卸的貨物,除特定者外,負責組織裝卸;
三、將承運的貨物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和到站,完整、無損地交給收貨人;
四、對託運人或收貨人組織裝車或卸車的貨物,將貨車調到裝、卸地點或商定的交接地點;
五、由承運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向收貨人發出到貨催領通知;
六、發現多收運輸費用,及時退還託運人或收貨人。
第10條收貨人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繳清託運人在發站未交或少交以及運送期間發生的運輸費用和託運人責任發生的墊款;
二、及時領取貨物,並在規定的免費暫存期限內,將貨物搬出車站;
三、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應當在規定的卸車時間內將貨物卸完或在規定的停留時間內將貨車送至交接地點;
四、由收貨人組織卸車的貨物,卸車完畢後,應將貨車清掃乾淨並關好門窗、端側板(特種車為蓋、閥),規定需要洗刷消毒的應進行洗刷消毒,
第11條託運人託運個人搬家貨物、行李每十千克價值三十元以上者,可宣告價格,要求保價運輸。承運人按保價運輸辦理時,按規定核收貨物保價費。
第12條託運人向承運人託運貨物和承運人向收貨人交付貨物的時候,都應進行交接驗收。如果發現貨物(託運人組織裝車的為封印、貨物裝載狀態、篷布苫蓋狀態或規定標記)有異狀或與貨物運單記載不符,在承運時,應由託運人改善後接收;在交付時,收貨人應即向承運人提出異議。收貨人在驗收貨物的.時候,沒有提出異議,即認為運輸合同履行完畢。
由承運人組織裝車並在專用線、專用鐵道內裝車的貨物,按承運人同收貨人商定的辦法,辦理交接驗收。
第13條承運人在查詢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除不宜於長期保管的貨物外,從發出催領通知次日起三十日內或從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時起三日內通知託運人。託運人自接到通知次日起,五日內提出處理辦法答覆承運人。超過期限,運輸合同仍無法履行時,承運人有權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收貨人拒絕領取貨物的時候,應當出具書面說明。
第14條因自然災害,貨物運輸發生阻礙,承運人應當採取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措施。因貨物性質特殊,繞路運輸或卸下再裝會造成貨物損失時,承運人應聯絡託運人或收貨人在要求的時間內提出處理辦法。超過期限未答覆時,承運人可比照本細則第十三條規定處理。
第四章貨物運輸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第15條貨物運輸合同必須經雙方同意,並在規定的變更範圍內辦理變更。
第16條託運人或收貨人由於特殊原因,經承運人同意,對承運後的貨物可以按批在貨物所在的途中站或到站辦理變更到站、變更收貨人,但屬於下列情況,不得辦理變更:
一、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物資流向或運輸限制;
二、變更後的貨物運輸期限,大於貨物容許運送期限;
三、變更一批貨物中的一部分;
四、第二次變更到站。
第17條貨物運輸合同在貨物傳送前,經雙方同意,可以解除。
第五章違反貨物運輸合同的責任和處理
第18條承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託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及商定的車種、車型配夠車輛,但當月補足或改變車種、車型經託運人同意裝運者除外;
(二)對託運人自裝的貨車,未按約定的時間送到裝車地點,致使不能在當月裝完;
(三)撥調車輛的完整和清掃狀態,不適合所運貨物的要求;
(四)由於承運人的責任停止裝車或使託運人無法按計劃將貨物搬入車站裝車地點。
二、從承運貨物起,至貨物交付收貨人或依照有關規定處理完畢時止,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按下列規定賠償:
(一)已投保貨物運輸險的貨物,由承運人和保險公司按規定賠償;
(二)保價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按宣告價格賠償,但貨物實際損失低於宣告價格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三)除上述一、二兩項外,均由承運人按貨物的實際損失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鐵道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定。
三、由於下列原因之一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承運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不可抗力;
(二)貨物本身性質引起的碎裂、生鏽、減量、變質或自燃等;
(三)國家主管部門規定的貨物合理損耗;
(四)託運人、收貨人或所派押運人的過錯。
四、由於承運人的過錯將貨物誤運到站或誤交收貨人,應免費運至合同規定的到站,並交給收貨人。
五、未按規定的運到期限,將貨物運至到站,向收貨人償付該批貨物所收運費5%至20%的違約金。
六、如果託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至50%的罰款。
第19條託運人的責任
一、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未按貨物運輸合同履行,按車向承運人償付違約金五十元:
(一)未按規定期限提出旬間日曆裝車計劃,致使承運人未撥貨車(當月補足者除外),或未按旬間日曆裝車計劃的安排,提出日要車計劃;
(二)收貨人組織卸車的,由於收貨人的責任卸車遲延,線路被佔用,影響向裝車地點配送空車或對指定使用本單位自卸的空車裝貨,而未完成裝車計劃;
(三)承運前取消運輸;
(四)臨時計劃外運輸致使承運人違約造成其他運輸合同落空者。
二、由於下列原因之一招致運輸工具或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壞,按實際損失賠償:
(一)匿報或錯報貨物品名或貨物重量的;
(二)貨物包裝有缺陷,無法從外部發現,或未按國家規定在貨物包裝上標明包裝儲運指示標誌的;
(三)託運人組織裝車的,加固材料不符合規定條件或違反裝載規定,在交接時無法發現的;
(四)由於押運人過錯的。
第20條由於託運人原因招致運輸工具、裝置或第三者的貨物損失,由收貨人按實際損失賠償。
第21條貨物運輸合同遇有下列情況,承運人或託運人免除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或鐵路發生重大事故影響排空送車,企業發生重大事故以及停電影響裝車,超過二十四小時時;
二、根據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主管行政機關的書面要求停止裝車時;
三、由於組織輕重配裝或已完成貨物噸數而未完成車數時;
四、由於海運港口、國境口岸站車輛積壓堵塞,不能按計劃接車而少裝時。
第22條承運人同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要求賠償或退補費用的時效期限為一百八十日(要求鐵路支付運到期限違約金為六十日)。
託運人或收貨人向承運人要求賠償或退還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下列日期算起:
一、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為車站交給貨運記錄的次日;
二、貨物全部滅失未編有貨運記錄,為運到期限滿期的第十六日,但鮮活貨物為運到期限滿期的次日。
三、要求支付貨物運到期限違約金,為交付貨物的次日;
四、多收運輸費用,為核收該項費用的次日。
承運人向託運人或收貨人要求賠償或補收運輸費用的時效期限,由發生該項損失或少收運輸費用的次日起算。
第23條承運人與託運人或收貨人相互間提出的賠償要求,應自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三十日內(跨及兩個鐵路局以上運輸的貨物為六十日內)進行處理,答覆賠償要求人。
索賠的一方收到對方的答覆後,如有不同意見,應在接到答覆的次日起六十日內提出。
第24條對貨物運輸合同的糾紛,承運人和託運人或收貨人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章附則
第25條本細則由鐵道部負責解釋。
託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主《水路貨物運輸規則》依法維護承、託運人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充分協商,在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基礎上,自願簽訂協議如下:
運費計算的標準:每噸 ¥: 元。
三、裝卸時間
按先後順序排檔裝卸貨,裝貨時間天,卸貨時間天、颱風、大雪、下雨天、節假日及機械故障不能裝、卸的時間除外。
四、貨物的安全責任:
運輸的貨物由承運人負責貨物的安全(封倉、防雨、防盜等)。貨物合理消耗外,按市場價賠償;因貨物自身原因引起的質量變化,與承運人無關。前後倉無水、幹眩:左 公分,右 公分。
五、違約責任:
1、裝卸貨超過第三條第一款約定時間的應由託運人向承運人支付每噸每天
2、託運人在船隊(艙機)開航前預付運費
3、合同籤編印後,承運人不能提供船隊承運貨物的,或託支人不能提供貨物供船隊承運的,按第二第第一款約定運費10%作為違約金。
六、履行期限及解決合同糾紛的方法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到貨物交付完畢、運費、延擱費、轉港費、違約金支付完畢之日起終止。發生合同糾紛,當事人應參照《合同法及水運規則》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