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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精選12篇)

欄目: 用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79W

勞動合同 篇1

編號:

勞動合同(精選12篇)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

籤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託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並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後填寫,並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准。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併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並不得擅自塗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採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後,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後順延30天。30天到期後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後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於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於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並不得低於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範,並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範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後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於: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破產、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3、乙方退休、退職、死亡、被宣告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蹤的;

4、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三個月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本合同第二十三條規定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於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相應情形消失。

第二十七條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部門副經理以上級別需提前6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手續。但乙方所承擔的工作尚未完成,工作無法交接,馬上離去會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暫不能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在被審查期間的,乙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終止或解除,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不得無故拖延或拒絕。

第二十九條 本協議期滿,即行終止,任何一方需要續訂合同時,在合同終止前一個月,經過對方同意後,可辦理續簽手續。

第三十條 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乙方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和違約責任

第三十一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法律有明確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支付相應的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一條 合同期內,乙方提前解除本合同的,除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情形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下列費用: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如果試用期滿,在合同期內,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培訓費用,具體支付方法是:約定服務期的,按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沒約定服務期的,按勞動合同期等分出資金額,以乙方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支付;沒有約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務期等分出資金額,以職工已履行的服務期限遞減支付;雙方對遞減計算方式已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十、 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二條 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祕密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述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一般包括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的及標書內容等。

3、公司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和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等)對外應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等。

第三十三條 補充條款:(根據需求調整內容)

1、若因工作需要在專案現場工作時,工作時間及地點按專案管理制度執行。

2、甲乙雙方行使本協議中約定的解除權時,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如果對方拒絕簽收時,應有兩個以上在場人在書面通知上簽名作證,即視為送達對方(在場人可為本公司其他聘用人員)。

3、甲方採取無紙化辦公,乙方應定期閱讀公司內網中釋出的各項通知及規章制度,並嚴格遵守。甲方的《人事管理規定》、《員工手冊》、《職位說明書》及其他內部規章制度為本協議的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乙方知悉並認可。

十一、勞動爭議的處理

第三十四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可以想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在規定的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後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生效前雙方簽訂的任何《勞動合同》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自動失效,其他之前簽訂的相關協議文字(包括但不限於《保密協議》、《培訓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的規定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三十七條 雙方事後就有關事宜達成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的,由雙方簽訂書面補充或者變更協議確定。

第三十八條 乙方同意,在其處於聯絡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於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託本合同首部的“緊急狀態聯絡人”作為乙方的受委託人,該受委託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許可權。乙方確定下

列地址為勞動關係管理相關檔案、文書的送達地址,如以下地址發生變化,乙方應書面告知甲方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___________ (簽章)        乙方:___________ (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2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 ____日

勞動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電話:________________

行動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和醫院的有關規定,聘用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甲方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單位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勞動關係。

第一條 合同期限與試用期

1、本合同期限為(月、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2、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_______月為試用期。

3、在試用期內,甲方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即行解除本合同,並同乙方按實結清支付工資,如乙方在試用期內,認為不適宜在甲方工作,也可即行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按實結算支付工資,無論由於何方原因解除本合同,都應按公司規定認真負責地辦妥各項工作移交手續,方可離職。

試用期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

(1) 乙方體驗或自身健康未能通過甲方入職前要求的;

(2) 乙方在10日前未完備所規定的手續的;

(3) 乙方不能達到所擔任崗位相應要求的;

(4) 乙方的背景調查或在履歷中發現有弄虛作假行為的;

(5) 乙方有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6) 乙方其他不符合甲方要求的情況。

4、本合同期滿即行終止,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條 工作崗位與工作職責

1、 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部門從事__________工作,崗位職責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2、 乙方應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上崗後必須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工作任務、崗位職責和安全操作規定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工作,並根據甲方的要求籤訂上崗合同。

3、 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的能力表現,變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工資也將作相應變動。乙方對本條款表示服從,雙方約定此條款為先予協商一致,無任何異議。同時約定,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崗位變動則視作乙方違約,終止本合同。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

(1)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2) 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乙方的崗位不存在的;

(3) 甲方根據經營情況,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

4、 乙方進入甲方後,在工作中必須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外洩露,如有違反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 勞動時間和勞動報酬

1、 根據本院工作特點,甲方對乙方所在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時工作制,在甲方所規定的時間週期內和平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對此乙方表示同意並接受。甲方可根據冬、夏季工作情況適時調整工作時間,特殊崗位按醫院規定的制度執行。乙方加班須徵得甲方同意,否則不視為加班。

2、 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標準的有關規定,以不低於本地區(市)最低工資為標準,本著雙方協商的原則,制定醫院工資制度,確定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3、 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加班的計算基數以基本工資為基數測算。醫師和護士未變更註冊到本單位前,執行月基本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執行崗位與職位補助費的_________%.

4、 乙方任職不同職位和不同的級別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甲方將根據乙方的業績、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甲方執行變崗變薪制度,獎金或績效獎按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5、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社會保險費用。

6、 甲方按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個人應繳納的部分。

第四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 甲方按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提供安全的工資環境和必需的勞動保護及職業危害防護。

2、 在工作中,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或有危害生命安全的行為,有權拒絕執行。

第五條 勞動紀律

1、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市的法律和法規,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獎懲。乙方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保密規定和勞動紀律,甲方有權進行批評教育和給予必要的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3、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思想政治、敬業愛崗、遵紀守法、安全等方面的教育。

第六條 合同解除、續訂和終止

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並無須給乙方任何經濟補償金:

(1)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及各項規章制度的。

(3) 乙方有嚴重的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金額在3000元(含)以上的。

(4) 乙方故意隱瞞將使其無法工作的疾病,或乙方未如實向甲方提供自己的各種真實情況、材料及證明的(比如履歷、資質、身份證、住址等)。

(5)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 乙方不按規定變更註冊的單位,違反執業法規執業時。

(7) 乙方被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8) 乙方同時在其他地方兼職或以任何形式對甲方的工作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後仍不改正的;

(9) 乙方被發現其存在虛假行為,使甲方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與乙方訂立合同的;

(10) 因乙方未能在1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

2、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1) 乙方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培訓調整崗位後仍不能勝任。

(2)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3) 勞動合同隨未滿,但甲方因經營狀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有權按規定進行裁減人員。

(4)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 甲方在試用期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4、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

5、 若合同期內,乙方死亡無法繼續履行勞動合同,則合同解除。

6、 若本合同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或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上繳甲方,如有遺失或損壞應予以原件賠償。

第七條 違反勞動合同應當承擔的責任

1、 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責任大小,予以經濟賠償。

2、 乙方除了應賠償其在工作中對甲方造成的各項損失外,如因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密事項,對由此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也應按有關法律規定支付甲方賠償費用。

3、 乙方由甲方出資培訓的,在合同期限內如乙方提出解除合同,須承擔因培訓發生的各項費用。賠償按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培訓協議辦理。

4、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違反甲方有關規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按甲方在編人員經濟賠償規定處理。若乙方不按規定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甲方無法及時辦理退工手續而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5、 乙方提出提前解除合同申請,經甲方批准後,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離職手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違反保密規定,不辭而別,辭職未提前一個月以書面通知或未辦理離職手續,除以其最後一個月的全部收入作為賠償金外,應按其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情節嚴重者,給予處分,並將處分記入本人檔案或通知其新的工作單位。、

第八條 雙方特殊約定的其它條款

1、 乙方在合同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兼任其他單位的職務,不得參與經營或出資

經營與甲方業務類似的單位,否則甲方有權將乙方除名。乙方必須保證自己沒有受僱於我們以前任何的競爭對手,也不會將以前僱主的資訊用於現在的'單位,如果乙方違反此約定而引起糾紛,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 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以職務之便收受饋贈或回扣等。已經發現立即除名並扣發當月工資和全年考核獎;情節嚴重追究法律責任。

3、 甲方根據醫院經營狀況有權對乙方效益獎金的分配比例進行適當調整,

4、 乙方在職期間,必須按甲方規定和客戶或供應商進行業務往來,不得有損醫院聲譽或醫院利益。

5、 乙方在職期間,不得把持有的甲方技術機密和商業機密交付或告知第三者,乙方在離開甲方單位6個月內不得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甲方單位有競爭的業務,甲方因此而對乙方所作的補償雙方另行協商。

6、 乙方將承擔因工作失誤造成的甲方重大經濟損失的責任。

7、 乙方於合同期間或離職後,若有違背前面規定之行為及造成甲方損失的事情發生,乙方應立即賠償。

8、 《員工手冊》以及醫藥勞動紀律檔案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9、 乙方在此宣告,在簽訂本合同之前,乙方已經充分了解了甲方制度的《員工手冊》、勞動規則和其他各項規章制度是內容。乙方在此同時保證在其成為甲方職工後,將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動規則和其他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在此保證其向甲方提供身份證證明、履歷、健康狀況證明等個人資訊均屬實。

10、 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按乙方30日工資額補償對方。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通過好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應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按本合同簽訂時的現行法律進行仲裁。

2、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共_________頁,受法律保護。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合同 篇3

一、勞動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約定按下列 種方式確定“勞動合同期限”:  

A、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B、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並約定試用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C、以完成 工作任務為勞動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完成本項工作任務之日即為勞動合同終止日。  

二、工作地點  甲乙雙方約定勞動合同履行地為 。  

三、工作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要求,經過協商,從事 工作。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合理誠信原則,可依法變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從事的工作內容及要求,應當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勞動基準和甲方依法制訂的並已公示的規章制度。乙方應當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及要求履行勞動義務。  

(三)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經協商確認執行 條款,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  

A、甲方實行每天 小時工作制。  具體作息時間,甲方安排如下:  每週周 至周 工作,上午 ,下午 。  每週周 為休息日。  

B、甲方實行三班制,安排乙方實行 班 運轉工作制。  

(二)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雙方依法執行不定時工作制規定。  

(三)甲方安排乙方的 工作崗位,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雙方依法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規定。  

(四)甲方嚴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時間,控制加班加點,保證乙方的休息與身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須安排乙方加班加點的,應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同意,依法給予乙方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五)甲方依法為乙方安排帶薪年休假,具體休假時間雙方協商決定。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病危害防護  

(一)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如實告知的義務,並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勞動過程中的傷亡事故,減少職業病危害。  

(二)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安排乙方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應定期為乙方進行健康檢查,並在乙方離職前進行職業健康檢查,合同範本《勞動合同書編號》。  

(三)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乙方對甲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四)甲方按照國家關於女職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規定,對乙方提供保護。  

(五)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甲方按照國家關於醫療期的規定執行。  

六、勞動報酬  甲方應當每月至少一次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的工資。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甲方承諾每月____日為發薪日。  

(二)乙方在試用期內的工資為每月 元。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對乙方的工資報酬選擇確定 條款:  

A、 乙方的工資報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中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確定,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確定其每月工資為 元。  

B、 甲方對乙方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工資相結合的內部工資分配辦法,乙方的基本工資確定為每月 元,以後根據內部工資分配辦法調整其工資;績效工資根據乙方的工作業績、勞動成果和實際貢獻按照內部分配辦法考核確定。  

C、 甲方實行計件工資制,確定乙方的勞動定額應當是本單位同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按質完成甲方定額,甲方按照約定的定額和計件單價,根據乙方的業績,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  

D、……  

(四)甲方根據企業經營效益、當地政府公佈的工資指導線、工資指導價位等,合理提高乙方工資。乙方的工資增長辦法按照 (工資集體協商協議、內部工資正常增長辦法)確定。  

七、社會保險  

(一)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時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依法應由乙方繳納的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報酬中代扣代繳。  

(二)甲方應當依法為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並每年向職工公佈本單位全年社會保險費繳納情況,接受職工監督。  

(三)如乙方發生工傷事故,甲方應負責及時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幫助,並在規定時間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為乙方依法辦理勞動能力鑑定,併為享受工傷醫療待遇履行必要的義務。  

八、雙方協商一致,約定下列 條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甲方可以事前與乙方依法協商約定保守商業祕密或競業限制的事項,並簽訂保守商業祕密 協議或競業限制協議。  

B、由甲方出資對乙方進行專業技術培訓,並要求乙方履行服務期的,應當事前徵得乙方同意,並簽訂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C、甲方同意為乙方辦理補充養老保險(企業年金)和補充醫療保險,具體標準為:  

D、甲方依法執行國家有關福利待遇,並同意為乙方提供如下福利待遇:  

E、甲乙雙方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九、勞動爭議處理  

(一)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應當全面履行,並嚴格執行依法執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和給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____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甲方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規章,損害乙方合法權益的,乙方有權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和有關部門投訴。  

十、其他事項  

(一)勞動合同期內,乙方戶籍所在地址、現居住地址、聯絡方式等發生變化,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以便於聯絡。  

(二) 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雙方平等協商解決。  

(三)本合同不得塗改。  

(四)本合同如需同時用中文、外文書寫,內容不一致的,以中文文字為準。  

(五)本合同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六)本合同附件包括: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名: 乙方簽名:  甲方蓋章:  簽章日期: 簽名日期:

勞動合同 篇4

一、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或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的工作內容: 。

(二)乙方工作內容確定為(填“是”):( )管理和專業技術類/( )工人類。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應協商一致,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的協議書或依法變更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乙方工作地點: 。

(五)除臨時性工作或者短期學習培訓外,如甲方需要乙方到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地點或單位工作和學習培訓,應按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正常工作不超過40小時,並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行政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填“是”):年、半年、季或月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甲方執行法定的及企業依法自行補充的有關工作、休息、休假制度,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及有關政策法規規定的計算方法支付工資。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標準(計算加班工資基數),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並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及本單位集體合同約定的標準。

1、計時工資: 元/月( 元/周);

2、計件工資: (70%以上職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可以完成的,本項約定方為成立);

3、其他形式: 。

(二)乙方試用期工資為 元/月(不得低於第(一)款約定工資的80%或單位同一崗位最低檔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加班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四)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或其他有價證券等形式替代貨幣支付。

(五)甲方與乙方可以依法根據本單位的經營狀況、物價指數情況,經過雙方協商或者通過集體協商,確定工資正常增長的具體辦法。

(六)甲方給乙方發放工資的時間為:每月 日(或周 )。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社會保險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依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乙方醫療期和享受醫療待遇,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工傷保險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的生育待遇,甲方應按國家和省市的女職工保護的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市有關勞動保護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如實告知乙方,並應切實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做好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的勞動保護工作。

(四)如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權拒絕,並可以隨時解除本勞動合同。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符合《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條件或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或者解除固定期限合同、無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合同。

(二)除因乙方不勝任工作,甲方可以依法適當調整其工作內容外,變更勞動合同,雙方應當簽訂《變更勞動合同協議書》。

(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終止本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

八、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

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等發放按《勞動合同法》和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文書、資料等,均可以當面交付或以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履行送達義務。一方如果遷址或變更電話,應當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

十、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解決辦法

乙方認為甲方侵害自己合法權益的,可以先向甲方提出,或者向甲方工會反映,尋求解決。無法解決的,可以向就近的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屬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自爭議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者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一、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省、市的新頒佈的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按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執行。

十二、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用人單位):

名稱: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碼: 經濟型別: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職工):

姓名: 現住址: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 小時,每週工作

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 為週期,總工時 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 )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 元/月;試用期滿工資

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 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

(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通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祕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6

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書》說明

1、甲方,指用人主體。填寫用人單位全稱。

2、乙方,指勞動者。填寫勞動者姓名。

3、委託代理人,指受法定代表人委託(授予委託書)並代理其簽約的人。 

4、甲乙雙方除簽訂本合同書外,可以簽訂其他專項協議書,作為本《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甲方:某某有限公司

乙方:

公民身份號碼:

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限為---年;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到法定的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並以--工作任務完成為終止合同的標誌。

試用期----個月,自---年--月二日始,至--年--月--日終止。

二、工作崗位和內容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安排乙方擔任--崗位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第四條:工作崗位職責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五條:因生產經營發生變化,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不適應本崗位工作或對本崗位工作不能勝任時,甲方有權決定對其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六條:甲方實行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不定時工作制)。甲方應按照國家規定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七條:甲方按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勞動安全、衛生條件達到國家或地方政府規定的標準。

第八條: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和專項職業健康監護體檢。

四、勞動報酬

第九條:工資支付按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規定,實行----工資制度。(計件工資制、崗位工資制、崗位技能等級工資制)。甲方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其中工資標準為元,試用期工資每月---元。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工資標準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本人日工資標準的200%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依法安本人小時工資標準150%支付加點工資。法定節日安排加班的,依法支付300%加班工資。

五、保險福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必須依照國家和我省的有關社會保險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雙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後,甲方必須按照國家及我省規定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轉移手續。

第十二條:其他的保險福利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及企業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紀律

第十三條:甲方應當根據維護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需要,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不得違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乙方應嚴格遵守和執行。對違反者,甲方有權進行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

第十四條:乙方應服從甲方在生產、技術和經營管理方面的指揮和管理,愛護甲方財產,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七、教育、培訓、考核和民主管理

第十五條:甲方應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企業管理、安全生產、遵紀守法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訓,乙方應當參與和接受。

第十六條: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參加技術業務培訓,接受考核,達到標準。

第十七條:甲方應建立企業民主管理制度,為乙方提供參加企業民主管理的條件和機會,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的權利。

第十八條:乙方根據制度和規定以及本人表現,有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的權利。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實行這方面的制度。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第十九條:除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變更的情形出現時,可以變更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變更勞動合同;

1、甲方經批准轉產、整頓和調整生產任務以及分立、合併、改制,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中的有關條款;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需要重新安排適當工作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但能夠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4、乙方專業技能達不到規定標準和經常完不成生產(工作)任務,不能勝任勞動合同所規定工作,甲方安排乙方改變工作崗位(工種)的;

5、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需改變乙方崗位(工種)時,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除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可即行終止勞動合同外,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終止勞動合同;

1、甲方依法破產或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解散、撤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2、乙方死亡勞動合同自然終止;

3、乙方經批准退休、退職時,本勞動合同終止;

4、由於自然因素或者社會因素而發生了雙方當事人無法預料或者雖可預料但無法防止的不可抗拒的情況,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時,勞動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一條: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第二十二條:乙方調出用人單位,自人事、工資關係開出之日起本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三條: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本勞動合同:

1、試用期內乙方要求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3、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第二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其中包括被開除、除名或因違紀依法應予辭退的;違反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他人致殘、死亡的;不服從甲方的指揮和管理,後果嚴重的;

3、乙方被勞動教養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其中包括:違反本合同規定,洩漏甲方商業祕密,並造成重大損失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當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本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達成一致時,可以重新簽訂勞動合同。協商不一致時,終止勞動合同,並辦理有關手續。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的,視為勞動合同的繼續。

第二十七條:在勞動合同期內,甲方提出解除本勞動合同時,按國家規定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凡有甲方出資培訓和招錄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招錄費用。凡出資培訓的,甲乙雙方應簽訂(培訓協議),(培訓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甲方的規定,洩漏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須按勞動合同的約定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對於造成經濟損失特別重大的,影響特別嚴重的,乙方應承擔法律責任。甲方保留追究第三人的權利。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申請調解或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其他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中乙方的各項待遇如低於本單位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按集體合同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勞動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勞動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有關勞動管理的新規定相悖,雙方均應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勞動合同正式文字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塗改或未經授權代簽無效)。

十二、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不得違反有關法律、法規)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公民身份號碼:

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

乙方:________________ 。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監製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出生日期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戶口所在地 (市) ________區(縣) 街道(鄉鎮)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

本合同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終止。

三、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時制度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 ,每週工作40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支付不底於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 ________元或按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 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________元或按執行。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 ________元或按執行。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廣州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廣州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書面答覆對方;15日內未答覆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 因防治工業汙染源搬遷的;

(三) 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病期內的;

(三)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 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 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 建設徵地農轉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 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 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________________

(一) 在試用期內的;

(二) 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 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勞動關係即行解除。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________________

(一) 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 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 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 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並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 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於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十、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 雙方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係,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月平均工資高於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的,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________________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於廣州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後,未按規定發給乙方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於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症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或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

十一、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刪減)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年國家、廣州市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公章):___________ 乙 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8

姓名:

員工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誠信守法、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試用期為(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如無試用期,則填寫“無”)。

二、工作職位乙方在本合同開始生效時的工作職位為。乙方同意甲方因機構調整、勞動力優化組合、業務骨幹合理使用或乙方在本職崗位不能與其他員工良好合作,影響生產經營,或乙方績效考核不合格,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甲方可以對乙方崗位進行調整。

乙方在受聘於甲方之前,必須向甲方提供政府衛生機構出具的體檢合格證明並完成其本人有效證件的查核。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實行標準工時制。

(二)甲方由於生產經營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一條執行。

四、工資待遇

(一)甲方依法制定工資分配製度,並告知乙方。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不得低於市政府公佈的當年度最低工資。

(二)乙方每月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為元,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以此為基數計算。另外,甲方每月發放元做為乙方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的勞動報酬。

(三)甲方每月最遲日前發放工資。甲方至少每月以貨幣形式向乙方支付一次工資。

(四)乙方加班工資、假期工資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按《深圳市員工工資支付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改正或向有關部門舉報。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方依法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的負擔按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因工死亡的,甲方按《職業病防治法》、《工傷保險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四)乙方依照國家勞動法享有法定節假日、婚假、產假、喪假等假期。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應當公開,並告知乙方。

(二)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乙方承諾遵守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四)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的規定。

八、合同變更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合同應辦理書面變更手續。

九、合同解除

(一)合同到期前,甲乙雙方或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當符合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二)符合發放經濟補償金條件的,甲方應依法向乙方發放經濟補償金。

(三)如有以下情形,乙方同意甲方即時解除勞動合同並無須對乙方作任何賠償:

1、在試用期間因健康原因或其他個人原因不能保證正常工作的;

2、試用期內達不到本合同所定崗位的職位說明書所規定的工作標準或定額要求的。

3、聘用時提供的離職證明、學歷證明、工作經歷、健康證、相關婚姻/生育證明是虛假的或者偽造的;

4、應聘前患有傳染病、精神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或者在工作期間患傳染性疾病後不及時報告或故意隱瞞的;

5、應聘前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6、應聘前曾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四)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天通知甲方,否則需以一個月工資作為代通知金。

(五)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解除勞動合同的相關手續。

十、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甲方應向乙方出具書面證明,並及時辦理終止合同的相關手續。

(二)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30日內辦理續訂手續。十一、爭議處理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後,應先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無異議的,雙方必須履行;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或途徑就其所知悉的所有與甲方商業活動有關的資訊、商業祕密陳述或透露給第三者、傳媒或公眾,否則由此引起的全部直接或間接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二)甲方制定的《員工行為準則》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十三、其它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現行法律法規規定有牴觸的,按現行法律法規執行。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塗改或未經書面授權代簽無效。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簽名)

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日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受聘職位:

個人聯絡電話:

個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甲方因業務需要,在本著平等、公開、自願、互惠互利的前提下,聘請乙方為甲方 店之髮型設計師,為顧客進行美髮服務,達到甲乙雙方雙贏的目的。具體合作事宜如下:

甲方

1、乙方需認真細讀此合同,待簽署後,本合同書自動產生法律效應

2、本合同於 年 月 日正式生效,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乙方提出續約,則另行簽署此合同。

3、合同期內,乙方作息時間必需按照甲方規定安排,如有遲到、早退、正常工作日不上班(未批准請、休假)、不按規定休假者,甲方將按相應規章予以處罰。

4、乙方之具體工作主要是為顧客設計髮型。

5、乙方工作模式由甲方設定,乙方需按甲方設定之工作模式開展工作。工作中如有顧客投訴、返工、工作不專心、服務態度差、不按時到崗或擅自離崗、不服從主管或經理排程、和同事不團結者,甲方有權依據公司制定之獎罰制度對乙方實施相應處罰。

6、乙方合同期滿離開公司,(至少三個月內)不得在甲方經營店兩公里範圍內同性質之經營店工作

7、甲方根據乙方工作性質及能力,提供相應之技能提升。甲方將與俊美公司合作,為乙方全年提供二十堂課,幫助乙方學習成長。此技能提升費為每月400元人民幣整,乙方每月需向甲方繳納200元人民幣,其它200元由甲方資助。乙方每月之技能提升費都將在當月工資中自動扣除。

8、甲方為乙方提 。甲方未提供之需消費專案,乙方如有需要,需自行消費,與甲方無關。

9、甲方每月支付給乙方之工資提成如下:乙方指定客戶產生之業績按 %提成,非指定之客戶業績,按 %提成(其它專案依據公司相應規定提取。

10、合同期內如因其它原因需解除合約,甲方將扣除乙方當月之住宿、餐飲以及水電等工作外開支。

11.為保證甲乙雙方的利益,乙方受聘上崗前需向甲方繳納 元人民幣風險金,待甲乙雙方順利履行完合同後,再予以退回。如合同期內乙方未按正確程式請辭離職,甲方將沒收此保證金。

乙方

本人已詳細閱讀了此合同書的內容,深入瞭解了在合同期內本人應該盡到的責任與義務、獎罰制度與提成。本人接受此份合同的所有款項,如有違反,甘願承擔責任。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如有未盡事宜,則經由雙方協定修改。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勞動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

年齡: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個月。

第二條生產(工作)任務: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勞動(工作)條件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略)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製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併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斑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為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略)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第七條

1、第2款第(2)項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________年(滿半年不滿________年的按________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的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_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2、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特業保險待遇。

3、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鑑定委員會鑑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於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5、乙方為女職工,期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6、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略)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年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頻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略)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並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

(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條第2款規定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於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九條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

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專案,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_;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後,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元;

第十條違反勞動合同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於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後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標準是:

第十一條爭議處理

勞動爭議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有牴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塗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_____(蓋章)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章)法定代表人:(蓋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簽章)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11

編號:                     

勞 動 合 同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勞動者):

所: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家庭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

一、勞動合同型別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無固定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並                   

為工作任務完成的標誌。

雙方約定的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接受甲方安排                      

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工作制度(填“標準工時/綜合計算

工時/不定時”中一項)。

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甲方應按延長工作時間的規定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對從事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四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有國家規定以及本單位安排的各項休息、休假的權利。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當地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建立健全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雙方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1、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制。乙方月(周、日、小時)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單價為     元。

3、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工資支付制度執行。

第十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於每月   日前支付乙方工資,並不得剋扣或拖欠。同時,甲方應書面記錄支付乙方工資的時間、數額、工作天數、簽字等情況,並向乙方提供工資清單備查。

甲方應在經濟效益增長的同時,適當調整乙方工資標準。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I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乙方依法享受帶薪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產)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的標準,支付乙方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當地有關社會保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足額繳納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                                                                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四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乙方不繼續在甲方工作,在辦理工作交接和離職手續時,應歸還工作期間佔用單位的財物和資訊資料。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l、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六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 身體健康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 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的;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對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作以下約定:

第二十九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雙方約定:                                                         

十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三、其他約定事項

第三十一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工作能力情況,可以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和工作地點的約定事項:

第三十二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四、附則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8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性 別: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期限勞動合同(填“有固定無固定”中一項)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如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延續,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工作地點:

第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在徵得乙方同意後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的,乙方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在綜合計算週期內的實際工作時間(法定節日除外)不應超過計算週期內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的部分按延長工作時間處理。對從事

第三級以上(含三級)體力勞動強度工作的員工,每日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小時,每週至少休息____日。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六條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建立、健全符合安全衛生的操作規程,保障乙方安全與健康。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勞動者,甲方應當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健康檢查。甲方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未成年工和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的女職工提供勞動保護。

五、勞動報酬

第七條 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每月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元。試用期間的月工資____元。

第八條 乙方在法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不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九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社會保險機構的有關規定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繳費個人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所在單位從其本人工資中代扣代繳。

第十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照國家____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或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制訂的規章制度執行。

七、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第十二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應當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應嚴格遵守。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第十三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五條 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七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十九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以及重大技術革新、轉產、經營方式調整、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____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

第十八條、

第十九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________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________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一條 乙方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四方解除本合同:

1、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5、 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三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

一、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採取了保密措施保護的商業祕密,乙方負有保密義務;有競業限制條款約定的,甲方應當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在競業限制期限內按月支付乙方一定數額的補償費;勞動合同依法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歸還甲方的保密資料。 十

二、勞動爭議處理

第二十五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當事人一方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在法定期限內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

三、附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合同、專項協議。無特別約定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市有關規定不一致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共8頁,塗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實習合同

推薦學校: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實習單位: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