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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合同十一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07W

代建合同 篇1

委託人(全稱):

代建合同十一篇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20xx..-20xx..,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X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X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頁無合同正文)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委託代表人: 地址:

代建合同 篇2

專案名稱:亳州市南部新區拆遷安置小區A區工程專案

專案委託方: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專案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簽訂日期:二○○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簽訂地點:安徽省亳州市

委託代建合同書

委託方: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提高投資專案的建設管理水平和投資效益,保證專案的工程質量,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結合該專案實際情況,經委託方、代建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亳州市南部新區拆遷安臵小區A區工程專案

建設地點:亳州市老子路北側,規劃蒙城路以西。

專案總投資:40727萬元,其中工程總投資3.7億元。

建設規模及內容:總佔地163728.44平方米(代徵城市道路用地17878平方米),建設還原房220xx5平方米、配套公建19050平方米。

二、委託代建管理的範圍和內容

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委託方”)委託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代建方”)對位於亳州市南部新區的亳州市南部新區拆遷安臵小區A區工程專案進行代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專案竣工驗收前,代建方作為本專案的專案法人,享有專案法人權利,並承擔相應責任。

代建管理的範圍和內容:

(一)按照批准的專案可行性研究報告,組織專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的編報;

(二)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確定的建設規模(建築面積)、建設(裝修)標準和概算總投資,組織設計、施工、裝置和材料供應等的招標採購;

(三)負責辦理年度投資計劃、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開工和消防、土地、環保、園林綠化、市政等工程竣工前的有關手續;

(四)負責工程建設過程中有關合同的洽談與簽訂,並對施工和工程建設實行全過程管理;

(五)按照專案進度向委託方提出投資計劃申請,並按資金計劃向委託方報送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申請;

(六)組織工程的中間驗收;

(七)稽核施工企業工程決算,編制工程決算報告,報審計、財政部門審計、審批;

(八)整理工程檔案資料,負責將專案竣工及有關技術資料整理移交,按工程建設形成並批准的固定資產價值向使用方辦理資產交接手續;

(九)對工程質量終身負責,按照保修合同承擔保修責任。

三、工程款支付方式

為進一步保障專案建設資金,推進專案建設進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意見:

(一)專案竣工驗收前,代建方按照專案工程進度需要,製作工程款申請資料,經內部稽核後報送委託方。委託方按照與開行達成的貸款資金使用協議,對代建方工程款申請撥付材料進行稽核,稽核通過後,報送國家開發銀行,由國家開發銀行進行撥付;

(二)專案竣工驗收後,為加強資金使用效率,推進專案後期配套建設,加快工程竣工決算進度,委託方根據專案貸款資金實貸實付的要求,一次性將剩餘工程專案資金撥付至代建方賬戶,由代建方根據工程決算進度及質保期限,進行總體資金調配使用。

(三)代建方應對甲方撥付的專案資金專款專用,接受委託方監督,並按約定推進專案工程進度,保證專案工程施工質量,同時需對所有專案工程提供1年期質保。

四、雙方的權利

(一)委託方權利

1、委託方依法依規監督代建專案全過程的組織實施。

2、委託方依法依規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確認。

3、委託方依法依規參與招標代理機構的選擇,並參與研究並確認代建方依法組織的設計、施工、材料和裝置供應及安裝等招標方案、招標檔案、評標辦法、擬籤合同。

4、委託方有權要求代建方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5、委託方有權要求代建方按照專案的具體進度,及時提供相關工程材料。

6、委託方有權在告知代建方原因後,對於不符合條件的工程建設用款條件的申請,可拒絕支付工程建設費用。

(二)代建方權利

1、代建方根據委託方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專案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2、依法依規按程式選擇專業工作單位和裝置、材料供應商,並與其簽訂合同,嚴把質量關;

3、管理各類承包合同、檔案和圖紙;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專案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6、提請委託方安排管理人員參加專案運營、維護的技術培訓和專案移交接收工作;

7、對專案建設資金依據合同享有管理權,在與專業工作單位合同約定的價格範圍內,享有價款支付的稽核權、籤認權。

8、 代建方有權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種費用支出和損失。

五、雙方的義務

(一)委託方義務

1、委託方應負責協調代建方與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2、委託方應在專案建成且各專項驗收合格,並通過決算審批後組織代建專案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3、委託方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4、委託方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後,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5、委託方應在代建方提交用款申請後,及時稽核用款申請材料,對於符合規定的用款申請及時予以撥付。

(二)代建方義務

1、代建方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

2、代建方應組建能夠滿足本專案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專案管理部,指定具有相應資格和工作經驗的專案負責人,切實履行代建合同約定的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約定向委託方報告代建工作進展情況。

3、代建方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組織專案實施,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方報委託方核准。

4、代建方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以及裝置、材料供應商,並接受委託方監督。與之簽訂的有關合同、協議應報委託方和使用方備案。

5、代建方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向委託方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6、代建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委託方監督。

7、代建方應對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等進行管理,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在專案建成後,組織消防、環保等專項驗收,編制竣工決算並按規定報批。協助委託方組織竣工驗收。

8、代建方應在專案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9、代建方應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檔案,在代建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專案有關的保密資料。

六、工程竣工、驗收與移交

(一)代建方在申請正式竣工驗收前應辦理質監備案,並完成消防、環保、安全生產、檔案等專項驗收工作,取得相關手續。

(二)委託方在代建方協助下組織或委託有關機構及專家組,依照專案初步設計批覆及其他批覆檔案,進行工程竣工的驗收工作。

(三)代建方負責完成竣工驗收的相關準備工作,並對工程的驗收結果負責。

(四)自專案竣工驗收之日起,代建方應在三個月內按財政部門批准的資產價值向有關方辦理資產移交手續。

(六)代建方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有關檔案。在辦理移交手續時,一併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有關部門移交。

七、 賠償責任

(一)若代建方未能完全履行本合同全部內容,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由代建方進行賠償。

(二)代建方在專案的設計、施工和裝置、材料採購安裝等過程中,若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委託方可中止有關合同的執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代建方負責賠償。

(三)委託方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約定履行或者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八、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二)由於委託方或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方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方,委託方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方未採取相應措施,代建方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三)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1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四)代建方與使用方辦理完成專案移交手續,並經委託方稽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方收到代建工程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九、 不可抗力

(一)如委託方與代建方之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的有關條款、規定或條件是由於不可抗力造成的,則這種情況不應被視作違反本合同。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又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二)援引不可抗力條款的一方應:

1、五日內書面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的性質和迫使該方暫停履行本合同規定的該方義務的程度。同時,將本通知一併抄報委託方。

2、不可抗力狀況一經結束,儘快恢復履行義務。

3、如在竣工之前遇到不可抗力,代建方應討論修改工程竣工的時間表,由委託方審批。

4、儘管有第2和3款的規定,如不可抗力超過90天,各方應討論本合同繼續執行的基礎和條件,如雙方均認為本合同不能繼續執行,應討論減少損失的辦法,由委託方審批。

5、雙方應互相協商,採取一切合理的步驟將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十、雙方承諾

(一)委託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二)代建方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十一、補充條款

專案實施過程中,雙方可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的補充條款。委託方和代建方雙方共同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也將視為合同書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合同正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託方、代建方各執兩份。

委託方:亳州城市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代建方:亳州建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代建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乙方(受託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 農業專案諮詢,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就雙方合意達成條款如下:

一、受託事項:

委託乙方實施 農業專案諮詢 ,委託期限為 20__ 年 月日至 20__ 年 月 日。

二、甲方責任:

1.提供乙方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環境;

2.提供專案進行中所必須的資料和資訊;

3.按本合同約定的價款給乙方付款;

4.未經雙方協商一致,不得無故變更合同價款;

5. 不得委託乙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6. 其他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三、乙方責任:

1.在甲方統一管理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

2.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做好該專案的工作;

3.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工作成果;

4.合同履行期間,不得違反合同約定,遵守專案履行時應遵守的相關法律、法規;

5.其他應由乙方承擔的義務。

四、專案內容:

申請深圳市農業龍頭企業

深圳市菜籃子示範基地

廣東省農業廳頒發的無公害產地證書

農業部頒發的無公害產品證書專案

五、專案完成標準、時間與質量考核

以兩年為期把以上甲方委託辦理的農業認證專案以拿到證書為準,如果有哪一項不通過的,退回已收取的相關的諮詢費用;已通過並拿到證書的,則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餘下的款項。

六、服務費用及付款方式:

1. 諮詢費:根據乙方完成的諮詢專案內家,雙方約定本專案服務費用共計¥ 元整(大寫 元整),付款期限約定如下:

a) 甲方應在合同簽約當日付合同總金額的 4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b) 甲方應在農業主管部門組織專家上門考察後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C) 甲方應在獲得認證證書時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30 %,即¥ 元整(大寫 元整)給乙方;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及時提供相應的條件和環境或專案所需資料、資訊,由於甲方原因不能完成,甲方負責其後果。

2.乙方應按照進度安排執行專案實施計劃,如果無故拖延或因能力不足無法完成的應承擔其後果,並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3.如果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方式付款,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4.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認可的第三方評判。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執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由 人民法院以訴訟方式解決。

七、其它:

1.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本協議屬於專案委託合同關係,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3.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壹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八、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代建合同 篇4

甲方(專案業主單位):

乙方(專案代建單位):___

根據《___市級政府投資專案代建制管理規定(試行)》精神,明確由甲方負責專案開發建設,由乙方為建設專案代建單位,展開相關建設工作。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甲方就委託乙方承擔工程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專案”)的工程代建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委託代建協議。後續代建專案由指揮部書面委託,雙方權利義務可參照本合同執行。

一、專案概況

1、代建專案:___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

2、專案建設地點:延平新城區域內

3、專案建設內容及規模:___隧涵洞搶險加固工程建設規模和內容:___隧涵為鋼筋混凝土結構,全長846.5米,20__年1月加固K0+000~K0+060及___本次搶險加固設計主要針對+060~+480段破損未加固段落。

4、專案總投資與資金籌措:本專案總投資約500萬,由甲方撥付。

二、代建方式:專案代建方式採用全過程代建方式,即由代建單位對代建專案從專案設計至竣工驗收實行全過程代理。

三、專案代建範圍

專案前期階段含專案設計委託及審批等工作。實施階段所涉及專案諮詢、監理、施工隊伍選擇、工程施工建設管理、工程竣工驗收、工程資料收集歸檔、竣工財務決算、資產移交、工程保修等的組織、協調、控制和管理等工作。

四、專案代建管理目標

1、投資控制目標:以審批的投資估算、初步設計概算和經稽核確認的施工圖預算為準,分階段控制投資。

2、專案質量目標:專案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現行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合格等級。

3、專案工期目標:乙方與施工單位簽訂的具體專案施工合同工期為控制目標。

4、前期工作目標:以滿足相關行政審批為目標。

甲 方:

(蓋章)

法人代表:

聯 系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乙 方:___(蓋章)

法人代表:

經 辦 人:

地 址:

負 責 人: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簽訂於_

代建合同 篇5

本合同雙方:

委託單位(甲方):

代理單位(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_年_月_日

委託方將的招標事宜委託乙方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合同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代理業務的`內容、形式:

甲方委託乙方組織建設工程招標活動。

工程概況:

本次招標範圍:施工圖紙內容。

1、招標代理的內容:填寫申請表格,編制招標檔案(包括編制資格預審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和答疑;組織開標、評標、定標;提供招標前期諮詢等業務;

2、招標代理形式:邀請招標

二、工作條件和協作事項: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專案資金來源證明等(詳見《辦1理建設工程招標投標需提交的資料》清單)。

2、委託方提供能夠滿足施工,標價計算要求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3、乙方代理過程中,遵守國家、地方有關工程建設招標、投標法規,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按照有關程式規定進行,接受招標監督管理部門的監督。

4、委託代理人在簽訂本合同時,應出具委託證書。

三、委託期限: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執行,中標籤發後自行廢止。

四、費用支付方式及日期:

本工程造價為_人民幣(大寫),收取代理費用合計_人民幣(大寫)。付款方式為現金或轉帳,全部費用應在中標通知書發出時一次性付清。甲方可根據乙方完成工作情況選擇一次性支付元或僅支付_元,乙方均無異議。

五、違約責任:

1、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簽訂的條款、不得違約;

2、委託方應提供真實可靠的相關資料,及按第四款約定支付代理費用,否則一切責任由委託方自負。

3、雙方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可協商解決,也可由相關部門進行調解。

4、雙方對代理合同條款變更時必須另籤補充合同條款,補充合同條款作為本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與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報招標管理機構一份。

六、雙方協議的其他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 篇6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

第一章 詞語定義、適用的法律法規、語言

第一條 詞語定義

下列詞語除專用合同條款另有約定外,應具有本條所賦予的定義:

(1)'專案'是指委託人委託實施代建的專案。

(2)'委託人'是指承擔投資責任並委託代建任務的一方。

(3)'代建人'是指按照代建合同約定承擔代建專案組織管理工作的一方。

(4)'使用人'是指對代建專案提出使用功能,協助代建人完成專案建設工作,並在專案建成後實際接收、使用、管理專案的一方。

(5)'專案經理部'是指由代建人組建實施具體代建工作的機構。

(6)'專案經理'是指由代建人任命全面履行本合同的負責人。

(7)'正常工作'是指三方在合同中約定,委託人委託的代建工作。

(8)'附加工作'是指:①委託人委託代建範圍以外,通過書面協議另外增加的工作內容;②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原因,使代建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造成因增加工作量或持續時間而增加的工作。

(9)'額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或由於委託人和使用人原因而暫停或終止代建業務,其善後工作及恢復代建業務的工作。

(10)'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時至第二天零時的時間段。

(11)'月'是指根據公曆從一個月份中任何一天開始到下一個月相應日期前一天的時間段。

(12)'專業工作單位'是指由代建人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承擔本專案拆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和裝置供應及安裝等工作,具備相應資質的單位。

第二條 建設工程委託代建合同適用的法律是指國家的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部門規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地方規章。

第三條 本合同檔案使用漢語語言文字書寫、解釋和說明。如專用條件約定使用兩種以上(含兩種)語言文字時,漢語應為解釋和說明本合同的標準語言文字。

第二章 各方的(合同)權利

委託人權利

第四條 委託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稽查,對違規行為予以糾正。

第五條 委託人有權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造成的設計變更進行核准。

第六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賠償因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 委託人有權要求代建人更換不稱職的專案部工作人員。

代建人權利

第八條 代建人根據委託人和使用人的授權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享有以下專案建設的組織、管理及協調權:

(1)根據初步設計的批覆及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與其簽訂合同。

(2)管理各類承包合同,並按規定向承包人支付承包費。

(3)對專案建設資金的使用進行管理。

(4)與有關單位商定處理保修、返修內容和費用。

(5)進行專案各參與方的協調工作。

第九條 代建人有權拒絕委託人和使用人提出的本合同約定之外的要求。

第十條 代建人有權取得代建報酬,並有權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從專案投資節餘額中提取獎酬金。

使用人權利

第十一條 使用人有權對代建專案進行監督,並向委託人反映各種問題。

第十二條 使用人有權對工程變更內容提出意見。

第十三條 使用人有權對委託人核准的變更結果進行申訴上報。

第三章 各方的(合同)義務

委託人義務

第十四條 委託人應負責協調代建人、使用人及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的關係。

第十五條 委託人應監督和指導代建專案的建設實施,並組織代建專案的竣工驗收和移交。

第十六條 委託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一切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 委託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十九條 委託人應在代建工作完成後,組織對代建人進行客觀、全面、公正的績效評價。

代建人義務

第二十條 代建人在履行本合同義務期間,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委託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在簽訂代建合同的同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應組建能夠滿足本專案代建管理服務需要的專案管理部,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完成代建工作,並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將彙報材料抄送使用人。

第二十三條 代建人應按批准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和建設標準實施組織管理,嚴格控制專案投資,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代建人不得在實施過程中利用洽商或者補籤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設計單位填寫設計變更單,並經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簽署意見後,由代建人報委託人核准。

第二十四條 代建人應按有關規定選擇專業工作單位,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五條 代建人應根據專案進度需要,向委託人提出投資計劃申請。

第二十六條 代建人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並接受委託人和使用人監督。

第二十七條 代建人應在專案建成後,協助委託人組織竣工驗收,並將驗收合格的專案在規定時間內向使用人辦理移交手續。

第二十八條 代建人應在專案移交前,簽訂保修服務協議。

第二十九條 代建人應根據使用人提出的專案執行管理方案,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三十條 代建人應建立完整的專案建設檔案,在代建專案完成後將工程檔案、財務檔案及相關資料向使用人和有關部門移交。未徵得有關方面同意,不得洩露與本工程有關的保密資料。

使用人義務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應為代建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1)根據專案建議書批覆的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和投資額,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供詳細的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

(2)協助代建人辦理與代建專案有關的各種審批手續。

(3)按合同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應對政府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並負責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自籌資金的籌措,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代建人撥款。

第三十三條 使用人應參與專案設計的審查工作,並對專業工作單位的選擇過程進行監督。

第三十四條 使用人應對代建專案的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進行監督,配合完成工程驗收,按有關規定辦理專案接收手續。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應授權一名聯絡人負責本專案的聯絡工作。

第三十六條 使用人應提出專案執行管理方案,配合代建人組織執行管理人員培訓。

第四章 責任

委託人責任

第三十七條 委託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八條 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三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委託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代建人責任

第四十條 代建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因代建人責任造成專案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標準發生變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其它經濟損失的,代建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第四十一條 代建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二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建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使用人責任

第四十三條 使用人應全面實際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合同義務,任何未按合同的約定履行或未適當履行的行為,應視為違約,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四條 委託人有權就因其他方原因造成的損失提出索賠,如果該索賠要求未能成立,則索賠提出方應補償由該索賠給他方造成的各項費用支出和損失。

第四十五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使用人同其他各方協商解決。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非合同三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一定級別的風、雨、雪、洪、震等自然災害。

第五章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七條 由於委託人或使用人的原因致使代建工作發生延誤、暫停或終止,代建人應將此情況與可能產生的影響及時通知委託人,委託人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由於委託人未採取相應措施,代建人可繼續暫停執行全部或部分代建業務,直至提出解除合同。委託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當代建人未履行全部或部分代建義務,而又無正當理由,委託人可發出警告直至解除合同,代建人承擔違約責任。

第四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當在30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各方。因解除合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情況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第五十條 代建人與使用人辦理完成專案移交手續,並經委託人稽核通過工程決算,代建人收到代建報酬尾款後,本合同即終止。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一條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引起的爭議,應當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可提交主管部門協調,協調後爭議仍未解決時,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部分 專用合同條款

第二條 合同適用的法律及代建依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代建管理費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額外工作報酬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人節約建設資金時,向委託人提出代建獎勵報告,獎勵金額按以下內容和方法計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_____________________

節約資金獎勵金額=工程費用節省額×獎勵比率(_____%)

注:'工程費用節省額':指經過評估的,代建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代建專案建設內容、質量標準等前提下的建設資金合理節省額。

第十五條 委託人、代建人、使用人三方同意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定進行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使用人負責組織接收。

第十六條 委託人應按如下方式、時間、金額向代建人核撥建設資金和代建專案管理費:

第十七條 委託人應在天內就代建人書面提交併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給予書面答覆。

第十八條 委託人的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代建人應按專案的_____%向委託人提交銀行履約保函。

第二十二條 代建人的專案經理:

代建人向委託人彙報代建工作進展的方式和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選擇專業工作單位的監督管理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代建專案建設資金專用賬戶管理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一條 使用人向代建人提供專案使用需求(或功能需求)報告的具體時間:_________

使用人為代建人提供的現場辦公和生活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使用人同意按以下方式、時間和金額,向代建人撥付政府差額撥款投資專案中的自籌資金:____________

第三十五條 使用人的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條 代建人在責任期內如果失職,同意按以下辦法承擔責任,賠償損失:

(1)專案實際建設投資金額超過合同約定投資控制金額的,按超出數額賠償。

(2)工程質量有問題的,按評估損失賠償。

(3)未按約定期限完成代建工作,對超出日期按進行賠償。

(4)賠償款從銀行履約保函中扣除。履約保函中擔保金不足的,相應扣減專案代建管理費。專案代建管理費不足的,委託人可繼續向代建人提出索賠要求。

第五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略)

代建合同 篇7

立契約書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委建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承建方),茲為房屋委建事宜,雙方協議訂立本契約,各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地坐落:_________等_________號土地上,_________形式_________樓房屋約_________平方米(含陽臺、公共設施在內,以土地局核定的圖樣為準),精確面積以當地政府機關丈量結果為依據。

第二條 本約房屋總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包括房屋造價以及施工用料說明所列各項在內)。

第三條 付款辦法

一、自備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第一期簽約金: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簽約時交付(包括訂金在內,不另立據)。

(二)第二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開工時交付。

(三)第三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地下層基礎結構完成時交付。

(四)第四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壹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五)第五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貳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六)第六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參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七)第七期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於第肆樓結構完成時交付。

二、貸款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如無需貸款的,應依下列期限按時交付。

(一)外飾完成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二)使用許可證時交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

(三)甲方接到乙方通知交屋日期三天內將尾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及其他應負擔的各項費用全部付清後乙方應將本約房屋交付予甲方。

第四條 前條第二項如辦理貸款時,應依另立的代辦貸款委託書的約定辦理。

第五條 前條第二項貸款,甲方應自使用許可證領到日起至貸款領到日止支付銀行放款利率計算的利息予乙方。

第六條 本約房屋的施工標準,按建築管理機關核准的建築圖說及本約所附施工說明辦理,不得有省工減料現象發生,甲方對於內部裝設變更時,須徵得乙方的同意,所需工料費用另行計算。

第七條 乙方應自本工程開工之日起_________工作天內完工,如有逾期,乙方願每逾一日給付甲方人民幣_________元以作逾期罰款金,但如因天災人禍非人力所能抗拒的事故發生,或因甲方變更設計,或甲方延遲交款所致的,不在此限。

第八條 關於樓下空地及樓頂陽臺使用權屬範圍如下

一、樓下空地除公共通行的樓梯、通道、畸零地、分割地外均屬底層所有人保管使用。

二、四樓屋頂陽臺除公共設施外,歸頂樓所有人保管使用。

第九條 樓梯、通道、及巷道均系公共通行,任何一層住戶均不得放置影響通行的物品以利通行。

第十條 本約房屋所有權登記所需各項產權憑證由乙方負責提供,於房屋完工時,交由乙方特約的代書統一辦理,登記所需的房屋契稅、監證費、登記費、復丈費、印花稅、代理費等,按通知期限內由甲方負擔並交付予乙方。

第十一條 若因使用道路,政府課徵有關道路的任何費用以及其他臨時稅捐時,均由甲方按所佔的持分土地面積分擔。

第十二條 本約房屋所需繳納的房屋稅,自本工程完工水電接通之日起,其稅單不論開具甲方或乙方名義,皆應歸甲方負擔繳納。

第十三條 本約乙方已向土地局領得建造許可證,並依計劃施工,而甲方未及時列為起造人時,乙方已完成部分工程所需契稅,則依法由甲方負擔,但若經列為起造人,甲方不得要求變更起造人名義,以利工程順利進行。

第十四條 本約甲方應付乙方的各期價款應於接到通知書五日內給付現款,倘逾十五日仍未繳付的,即視同自願放棄權利,本約即行作廢,所繳價款俟甲方自行另召新訂戶以一個月為限,逾一個月則乙方可沒收甲方所繳的全部價款,以及已完成的房屋,甲方均無異議。逾期損失計算標準,自逾期繳款日起至另召新訂戶之日止每逾一日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計算。此外,若甲方以支票支付應付的款項,倘支票全部或一部分不能兌現時,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約房屋移交甲方接管後,乙方負責保修一年(門窗、玻璃、水電配件或非因施工不良導致損壞的,不在此限)。

第十六條 甲方應憑乙方所給遷入證明及本契約書始得遷入,並取得遷入證明前必須繳清各期款頂、各項稅費以及代書費。

第十七條 本約甲方全權委託乙方代為監造施工,甲方不得因其他原因中止或片面解除本約,乙方為工程的進行及施工的監造,均應以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為之,若有本約所未規定事項,雙方應本著公平合理的方式,依照一般工程慣例處理。

第十八條 本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委建人)(蓋章):________  乙方(承建人)(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監造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代建合同 篇8

委託人(全稱):

代建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______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___X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___X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建合同 篇9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 -.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代建合同 篇10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委託人:北京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專案代建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使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北京市政府投資建設專案代建制管理辦法(試行)》,為保證市政府投資建設代建專案的順利實施,充分發揮政府投資效益,嚴格控制投資概算,經委託人、代建人與使用人三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總投資: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批准的投資概算為準)

建設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規模:__________________

建設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建專案管理範圍和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三、代建專案管理目標

投資控制金額:__________________(萬元)(以代建人投標報價為準)

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_

代建管理期限:__________________個日曆天

四、代建管理費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由以下檔案組成

1.三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中標通知書

6.投標書及其附件

7.招標檔案及其附件(或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8.初步設計檔案及其審查批覆檔案

9.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合同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條款]中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委託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為代建人提供專案建設的必要條件。

八、代建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按照代建工作範圍和內容,承擔代建任務。

九、使用人承諾,遵守本合同中的各項約定,協助代建人完成代建工作。

十、本合同一式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方各執____份。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 代建人:(簽章)____________ 使用人:(簽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籤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建合同 篇11

委託人(全稱): 某某 賓館

代建人(全稱): 某某建設專案管理有限公司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有關建設專案管理辦法,經委託人研究,同意將南山甲所、梅嶺1號、2號、3號建設專案委託給代建人實施代建管理,按照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代建管理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專案概況:

工程名稱: 1號、2號、3號改造工程

工程地點: 東湖路146號

工程內容: 前期工作代理和建設實施代建

總 投 資(估算投資): 壹億 元人民幣(財政投資9000萬元,東湖賓館1000萬元)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二、工程總建設期

工程總建設期(自合同簽訂日起): .7.1-.1.20,

三、質量標準: 優良

四、合同價款

甲方以專案總概算的 2% 作為乙方的代建管理費(工程概算為9000萬元,開班費等其他費用1000萬元)。工程竣工後,根據審計結果據實調整代建管理費。

五、合同組成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雙方認可的有關工程的變更、洽商等書面檔案或協議修正檔案

2、委託代建合同書

3、本合同專用條款

4、本合同通用條款

5、描述代建專案的技術性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構成本合同的檔案若存在歧義或不一致時,則按上述排列次序進行解釋。

六、本協議書中的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七、代建人向委託人承諾,按本合同的規定承擔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範圍內的工程委託代建工作。

八、委託人向代建人承諾,按本合同專用條款中議定的期限、方式和幣種,向代建人支付代建管理費。

九、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武漢東湖賓館

本合同約定 雙方簽字蓋章 後生效。

委託人: (公章) 代建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地址: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