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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聘請合同(通用29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83W

顧問聘請合同 篇1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顧問聘請合同(通用29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顧問聘請合同 篇2

品牌顧問聘請合同書

甲方: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援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______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

1、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論證並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完善並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構建並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

6、建立並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_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_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_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獎勵措施

1、乙方全面開展約定的工作,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以年營業額的1%作為獎金獎勵乙方,上述獎勵在______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2、乙方協助甲方在____20__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於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為依法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特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簡稱乙方)擔任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接受聘請。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各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法律顧問,根據法律給甲方提供法律幫助,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幫助:

1.為甲方業務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經甲方授權參加簽訂或審查甲方與他方所協商的經濟合同;

3.為甲方審查或草擬中文或_________文法律業務文書;

4.通過上述業務活動,進行社會主義法制宣傳。

三、乙方所派律師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幫助,無義務為甲方的職工提供法律幫助。

四、乙方律師辦公,平時有事可隨時聯絡。

五、甲方應給乙方指派的律師提供參加甲方召開的有關業務會議的機會,為乙方律師執行職務提供方便。

六、甲方指應定專人承擔本單位具體的法律事務性工作並與乙方律師經常聯絡。

七、每年由甲方向乙方付給法律顧問酬金_________元,自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一次付清。

八、乙方律師為甲方擔任代理人進行訴訟或非訴訟事件活動,按_________市_________局_____號檔案規定的收費辦法另行收費。

九、乙方律師為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所需的法律顧問交通費應由甲方負擔,其金額為_________元。

十、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

十一、如合同的一方違反合同約定,對方有權解除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

十二、合同文書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顧問聘請合同 篇4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註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註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並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屬於稅收服務範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範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諮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資訊。(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資訊,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諮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祕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定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託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顧問聘請合同 篇5

稅務顧問聘請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_____》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諮詢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_____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諮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_____標準另行_____,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_____。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_____》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6

聘用合同是按照用人方式不同來劃分,勞動合同可以分為錄用合同、聘用合同和借調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品牌顧問聘請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參考!品牌顧問聘請合同範本一甲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地址:乙方:地址:身份證號: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 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援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

1、 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論證並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 完善並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 構建並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

6、 建立並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年度達到年銷售額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六、獎勵措施

1、乙方全面開展約定的工作,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以年營業額的1%作為獎金獎勵乙方,上述獎勵在 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2、乙方協助甲方在年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於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 乙方: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品牌顧問聘請合同範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

2.10條至

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

2.17至

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

2.23至

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

2.34至

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____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第8條 合同的變更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品牌顧問聘請合同範本三聘用單位(甲方) ______________應聘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學歷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年____月 。甲方根據單位需要,現聘用乙方在

(此處填寫現有技術資格,如:護士、護師、檢驗士、藥士、藥師、醫士、醫師等。沒有取得技術資格的填寫護理、檢驗、醫療、藥劑等)崗位從事(同上)工作,雙方商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從 ________年 ____月到 ________年 ____月。(此處時間應從取得的技術資格證書上時間的後一個月起聘,如________年____月取得護理學初級,時間應為________年12到________年____月。沒有技術資格證書的時間應為單位實際聘用時間,時間跨度為________年,應將________年包括在內。剛畢業的應該是畢業證書上時間的後一個月起聘。)

二、 甲方向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條件,乙方要服從甲方的工作按排,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積極完成甲方制定的經濟指標,盡職盡力幹好本職工作。

三、 合同期間,乙方按有關規定享受單位職工同等的政治待遇和工資、保險、福利待遇。

四、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按上級組織、人事部門有關檔案規定的條款執行。

五、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人才交流服務機構鑑證後方可生效,合同有效期作為乙方在管理崗位或專業技術崗位上任職年限的依據。

六、 合同期間,乙方接受甲方的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在合同期滿前兩個月通知對方是否續聘。

七、 在合同期間,遇有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根據上級檔案精神協商解決。

八、 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雙方發生爭議,經協商或調解無效時,可向區人事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 乙方、甲方主管部門、區人才服務中心各執一份。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7

甲方: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 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援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

1、 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論證並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 完善並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 構建並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

6、 建立並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獎勵措施

1、乙方全面開展約定的工作,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以年營業額的1%作為獎金獎勵乙方,上述獎勵在    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2、乙方協助甲方在  年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於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檔案,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專案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專案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9

聘請方(甲方):

受聘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的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顧問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指定 律師作為該業務的顧問律師。

二、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下列事項:

三、委託期限

四、律師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五、律師辦案費及支付方式

(含差旅費、查詢費、交通費等)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在委託期間內變更對乙方的授權範圍或在乙方不能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下以書面形式解除對乙方委託授權;

2、甲方應如實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材料和情況及配合律師開 展工作。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在下列情況之一下解除本合同,已收顧問費及辦案費不予退還:

(1)甲方隱瞞事實真相或提供虛假材料;

(2)甲方拒付律師代理費或辦案費;

2、乙方應對委託事項所涉及的甲方情況予以保密。

八、特別約定

根據北京市司法局的有關規定,雙方特作如下特別約定:

甲方在乙方未完成委託事項前非乙方過錯或非乙方原因導致委託事項無法完成,甲方要求退費的,應以書面形成通知乙方,乙方15日內書面答覆甲方並雙方達成書面解除合同協議(不作答覆或未達成書面解除合同的,乙方不執行該條約定)。辦案按實報銷處理,代理費雙方同意按以下辦法處理:

1、乙方已全部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不退代理費;

2、乙方已部分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按實際工作量收取本合同約定的應收代理費,對已交的代理費除扣除17.27%的已開票稅費和2%的公積金,外進行多退少補;

3、乙方未辦理甲方委託事項的,乙方對甲方已交費用除扣除14.25%的已開票稅費外,全部退費給甲方。

4、完成工作量協議有約定的按協議執行;協議沒有約定的,雙方重新約定;雙方達不成約定的按本協議的爭議方式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乙方在確認收到付款後,開始服務。

聘請方: 受聘方:北京市律師事務所

代表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顧問聘請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臨時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就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的工作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崗位職責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_____元人民幣大寫 ,工資發放日按甲方規定為準。

四、乙方的正常工作期間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應按甲方公司的有關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按照甲方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六、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循公司生產安全制度,如乙方出現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在上崗期間應遵循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準喝酒、賭博。

七、因甲方業務不再需要聘用乙方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當月工資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八、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需按公司有關制度辦理相關手續,當月工資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宣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要熟悉公司管理制度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根據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十三、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四、附件: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1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公章)                 乙  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地址:

身份證號: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 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 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援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

1、 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 論證並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 完善並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 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 構建並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

6、 建立並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年度達到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六、獎勵措施

1、乙方全面開展約定的工作,切實履行約定的義務,甲方以年營業額的1%作為獎金獎勵乙方,上述獎勵在    支付,個人所得稅由乙方承擔。

2、乙方協助甲方在  年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5%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  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   %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於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中外稅收政策諮詢

2、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諮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簽字)

地  址:    地  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5

聘用合同亦稱聘任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3篇技術顧問聘請合同範本。歡迎閱讀與參考!

技術顧問聘請合同範本一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

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技術顧問聘請合同範本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民法典》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檔案,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專案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專案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技術顧問聘請合同範本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為臨時員工,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彼此同意以下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受聘於甲方期間,就根據甲方工作安排,履行職責的工作部位為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的職務或工種為_________。崗位職責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應按月支付乙方報酬,乙方的工資待遇每月_____元人民幣大寫 ,工資發放日按甲方規定為準。

四、乙方的正常工作期間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乙方的考勤與管理應按甲方公司的有關制度執行。

五、甲方根據工作需要,要求乙方加班時,除不可抗拒之事外,乙方應予配合,有關加班事宜,按照甲方公司有關制度執行。

六、乙方在受聘期間必須遵循公司生產安全制度,如乙方出現人身安全事故,由乙方自己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在上崗期間應遵循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不準喝酒、賭博。

七、因甲方業務不再需要聘用乙方或乙方不能勝任甲方工作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一個星期通知乙方。合同終止時,當月工資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八、乙方主動提出解除本合同時,需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調離時,乙方需按公司有關制度辦理相關手續,當月工資發放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九、乙方宣告: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要熟悉公司管理制度全文,願意遵守各項規定。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一、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十二、本合同期滿自行終止,根據甲方的實際工作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在甲乙雙方完全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十三、合同履行中如有未盡事宜,需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十四、附件: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6

聘請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並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開庭衝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範圍

日常法律範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諮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檔案;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並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檔案;

2.6 受甲方委託,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檔案;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託,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如企業用工保密制度、智慧財產權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併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併/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型別的重大專案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範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範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並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託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範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國內外),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國內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國內外)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註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註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國內外)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託手續(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專利服務範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諮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諮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複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於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諮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託就專利申請的複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裝置過程中涉及智慧財產權的技術改造專案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於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軟體服務範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國內外)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體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體程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體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託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託手續(或另籤委託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智慧財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絡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檔案和資料等。

第4條 智慧財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智慧財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於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照)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鑑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資訊,並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檔案、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檔案,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宜,並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託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資訊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瞭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如法官、檢查官、警官、稅務官員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洩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託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託或諮詢,並提供不利於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7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規定,聘請乙方為房產陪購法律顧問。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為甲方的陪購律師,負責處理甲方相關房產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工作內容

乙方提供三種律師卡服務:鑽石卡、金卡、銀卡。

具體服務是:銀卡,享受律師陪購基本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檔案;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字;

(3)協助委託人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認購書;

金卡,享受律師陪購全程服務,主要服務內容有:

(1)審查房屋交易的合法性,查驗、核實交易房屋的法定證明檔案;

(2)審查、修改房屋交易合同文字;

(3)協助(或代理)委託人進行交易談判,並協助(或代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中介合同,或房屋認購書;

(4)協助(或代理)委託人申請辦理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

(5)協助委託人正當行使合同權利,督促交易相對人履行合同義務;

(6)審查房屋交付驗收的法定檔案,協助(或代理)房屋交付驗收;

(7)協助(或代理)委託人辦理房屋入住手續;

(8)協助(或代理)申請辦理房屋所有權、土地使用權登記和交易過戶手續;

(9)協助(或代理)合同公證、委託公證、繼承或贈與公證;

(10)協助(或代理)委託人向房屋交易相對人提出法律交涉。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履行法律顧問職責,不得超越甲方的授權範圍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2)嚴守甲方及甲方相關單位的商業祕密及其他不便公諸於社會之祕密。

第四條 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給予配合。因甲方的不當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職責的,其後果由甲方自負。

第五條 律師陪購卡的_____標準

鑽石卡,律師陪購風險承諾法律服務:_________元/宗;

金卡,律師陪購全程服務:_________元/宗;

銀卡,律師陪購基本服務:_________元/宗。

自合同簽署後_________日內一次性支付。(乙方開戶行: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第六條 甲方應當為陪購律師履行職責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因承辦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其他費用及在_________市外的差旅費、通訊費,由甲方予以支付。

第七條 甲方無故終止合同,_____不退還。

第八條 本合同的修改或補充,需經雙方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

聘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稅務顧問專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註冊稅務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稅務代理業務規程(試行)》,註冊稅務師可以接受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聘請,擔任稅務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決定聘請乙方註冊稅務師擔任其稅務顧問,並訂立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聘請,指派專人(組)擔任甲方的稅務顧問。

二、甲方指派專人負責與乙方聯絡屬於稅收服務範圍的各項事務。

三、稅務顧問的服務範圍

1.解答有關涉稅收政策、財務處理方面的問題;

2.指導企業運用稅收政策的策略與方法,享有稅收優惠政策;

3.指導企業每月納稅申報前的自查工作;

4.提供日常辦稅諮詢服務與操作指南,包括納稅框架的設計,運用稅種、稅目、稅率的認定,辦稅程式指南,以及為避免納稅風險,提示關注的涉稅事項等;

5.提供有關稅收、財務、會計方面的最新資訊。(可以通過舉辦講座、發函寄送、登門傳遞等形式供客戶參閱);

6.為貴單位的經營決策提供有關稅收資訊,包括納稅成本及涉稅風險;

7.應貴單位要求,參加貴單位召開的有關財稅會議及有關稅務專項討論;

8.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9.稅收策劃諮詢。

四、雙方職責

甲乙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商業祕密負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甲方責任:

1.甲方有義務及時提供乙方所需要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的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涉稅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4.甲方不得授意乙方顧問人員實施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如有此類情況,經勸告不停止,乙方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按未服務的時間計算退返甲方。

乙方職責:

1.乙方接受委託後,應及時委派稅務師盡職盡責地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乙方顧問稅務師每月至少上門服務1-2次,每次工作時間按實際工作量而定。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六、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稅務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返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由此所發生的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均由甲方負擔。

七、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內控制度的設定及財務分析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

八、違約責任

1.甲方委託事項違法,隱瞞事實,或利用顧問稅務師提供的服務從事違法活動的,乙方顧問稅務師有權拒絕接受委託或單方終止合同。

2.乙方顧問稅務師因故意、過失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

九、其它條款

甲乙雙方若需續簽合同,可在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進行協商有關事宜。

十、未盡事項和爭議解決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時,可向廈門市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碼:

連帶責任擔保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為了確保乙方的基本利益,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連帶責任擔保方自願為甲方擔保,現就股份有限公司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聘任乙方擔任該公司股權轉讓的居間顧問。

二、居間費用:甲方按壹億伍千萬以內價格成交計算,乙方按實際成交價格10%收取居間服務費,如超出壹億伍千萬成交,其超出部分乙方按20%收取居間服務費,乙方收取的居間服務費的所有稅項由甲方完稅。

三、居間服務費的支付:在甲方股權轉讓合同簽訂成功後,收購方付第一次款給甲方的同時,甲方按照本合同簽訂的居間費用條款一次性付清給乙方,並於當天將居間服務費劃入乙方指定的賬戶。

四、甲方應積極支援乙方的工作,密切配合乙方做好公司股權轉讓的事宜,提供購買方需要的一切法律檔案。

五、違約責任:在甲方股權轉讓合同簽訂後,甲方如不執行該居間服務協議,即視為違約。違約方除賠償應付的居間費用外,還應承擔股權轉讓總金額5%的違約金。

六、保密條款: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條款,以及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所知悉的對方的祕密,雙方必須承擔保密的義務。

七、連帶責任擔保方責任:連帶責任擔保人在本協議執行中自願承擔甲方履行本協議所有條款的責任,如甲方不按本協議條款執行時,連帶責任擔保人將承擔甲方在本協議中的一切民事責任。

八、協議有效期:本協議經甲、乙、連帶責任擔保方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協議條款執行完畢自動失效。

九、未盡事宜,由甲、乙、連帶責任擔保方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交由當地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也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連帶責任擔保方叄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連帶責任擔保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0

客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檔案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稅務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民法典》之規定,聘請______稅務師事務所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甲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21

甲方(用人單位):_

乙方: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各項條款。

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___年(含試用期____________月),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首次合同從報到之日起,續簽合同從簽字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科室、部門),擔任____________(_______崗位、職位)。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為乙方提供工作條件,明確崗位職責。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等用品。

(三)根據乙方的表現、業績及工作需要,按有關規定和程式負責對乙方培訓、職務確定與晉升、工資福利待遇等。

(四)根據工作_______崗位需要,在乙方聘用合同期滿時決定是否續簽新合同。

(五)其他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工作任務,服從工作安排或調整,參加培訓學習,接受教育和考核、考察,遵紀守法。

(二)享受國家和學校規定的事業編制人員的各項工資、福利、住房及醫療勞保等待遇。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及房改,按上級部署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內,公派出國、探親、在職學習、借閱圖書、就餐和子女上學等按學校對事業編制人員的規定或辦法執行。

(四)乙方屬新到任應屆畢業生還與甲方簽訂協議書,其服務期、違約費和試用期的規定按協議書執行

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五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制度發生了變化,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六條如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應內容。

第七條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提前解除聘用合同,並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二)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給單位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三)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和社會秩序的。

(四)年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

(五)被勞教、判刑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後,經有關機構鑑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又不同意甲方調整工作崗位的。

(七)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第八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國家規定向甲方提出賠償要求

(一)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二)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

(三)甲方不規定為乙方提供勞動安全保護。

第九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一)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符合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的。

第十條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

(二)合同期內乙方辦理退休手續。

(三)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而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數額:

其他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勞動法》等國家或地方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三條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之日起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正式接管乙方的人事檔案關係及戶籍關係,甲方和校人事部門不再為乙方出具任何人事證明。乙方應儘快結清與學校的各項關係,30天內憑學校人事部門的介紹信到北京市人才服務中心報到,逾期其責任自負。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校人事部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2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

a.甲方為依法註冊的企業法人並依其法定經營範圍從事經營活動;

b.乙方為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批准設立的律師事務所,具備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資格和能力;

c.甲方的經營活動將會涉及各種法律問題;

甲方因業務發展和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聘請乙方擔任其常年法律顧問;乙方同意接受此聘任。為此,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一致同意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1.乙方的服務範圍

1.1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為協助甲方處理日常法律事務,包括:

1.1.1 以書面或口頭解答法律諮詢、依法提供建議或者出具律師意見書;

1.1.2 協助草擬、制訂、審查或者修改合同、章程等法律文書;

1.1.3 應甲方要求,參與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談判,就其中的法律問題提供建議或意見;

1.1.4 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1.1.5 經甲方專項委託或授權代表或協助甲方,以訴訟或非訴訟的方式,處理甲方同其它中國公司、外國公司或外國政府組織以及個人之間的爭議;以及甲方委託的其它法律事務。

1.1.6 根據甲方經營的需要,對其有關事項的合法性進行審查,併為其出具法律意見書;

1.1.7 應甲方要求,講授法律實務知識,或視情況進行專門的法律培訓;

1.1.8 辦理雙方商定的其他法律事務。

1.2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它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1.3 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顧問事務。

2.乙方的義務

2.1 乙方同意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保證根據工作實際進展情況和需要委派合格、資深的專業人員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2 乙方保證在履行其義務時以本行業公認的業務標準和勤勉盡責的職業道德為甲方提供優良、高效和及時的服務。

2.3 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2.4 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程序。

2.5 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2.6 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2.7 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2.8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本合同以外的第三方。

2.9 在徵得甲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為利於總體工作的完成聘用其他專業顧問。

3.甲方的義務

3.1 甲方應當及時、全面、真實、客觀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以及其他合理方便。

3.2 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和相關費用

3.3 甲方指定專人為常年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常年法律顧問。

3.4 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4.律師費

4.1 作為乙方提供本合同所規定之專業服務的報酬,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該費用應按以下方式支付:

4.1.1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第一條第一款(1)、(2)項規定的服務(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的時間不超過小時)的報酬。

4.1.2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將該費用匯入乙方指定帳戶。

4.2 此外,乙方依本合同第一條進行甲方委託的訴訟、仲裁、參加專案談判、翻譯法律檔案,另行收費。收費標準可按案件標的的一定比例(如代理訴訟或仲裁)或按工作量及工作小時(如翻譯、起草合同、參加談判)計價,或按雙方協商議定的其它標準及辦法計收(如無另行商定,按附件收費標準的80%計收費用)。

5.工作費用

5.1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5.1.1 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5.1.2 _________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交通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5.1.3 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5.2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6.變更及終止

6.1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2 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後生效,任何修改或補充在簽字或蓋章生效後即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6.3 作為本合同的附加,雙方可就甲方委託乙方的某一具體事項簽訂單獨的協議書或授權書,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作出更為詳細的規定,本合同的基本原則適用於上述協議書或授權書。

6.4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可以解除本合同。

6.5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6.5.1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6.5.2 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6.5.3 違反第2.條所列規定義務之一的。

6.6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6.6.1 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6.6.2 甲方有捏造事實、偽造證據或者隱瞞重要情節等情形,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6.6.3 甲方逾期30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

7.違約責任

7.1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1.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7.2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嚴重違反第2.條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7.3 甲方無正當理由延期支付或者拒絕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8.爭議的解決

8.1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8.2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在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雙方未能達成一致解決方案,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9.補償

9.1 如果由於乙方不能控制的原因致使甲方委託的事項無法完成,則甲方對乙方的損失以合理的補償,補償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9.2 如果由於乙方的過錯,造成甲方損失的,則乙方應對甲方的損失予以合理補償,補償數額及辦法由雙方商定。

10.有效期

10.1 本合同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合同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

11.通知和送達

11.1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面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11.2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11.3 聯絡地址: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12.文字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顧問聘請合同 篇2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聘請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指派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達成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雙方同意由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根據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進行法律諮詢服務;

2、協助甲方起草、審議、修改重大複雜的合同、協議、章程等各類法律檔案,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3、參與甲方的體制改革、資產重組,並協助甲方健全和完善內部各項規章制度,必要時就此提供法律意見;

4、接受甲方委託,參加甲方各類合同或合作專案的談判,並提供相關的法律意見;

5、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工作方法和工作時間:

甲方在工作中遇到的法律事務時,就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乙方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向甲方收取律師服務費,甲方向乙方每年支付律師顧問費_________元人民幣。

五、律師顧問費支付時間:

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即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全部律師顧問費用。

2、分期支付。甲乙雙方經協商,甲方分期向乙方支付律師顧問費。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顧問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全部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或者_________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案餘下律師代理費用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

六、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草擬重大合同及專案談判,按照《律師服務指導性收費標準》規定各類案件的收費標準優惠收取律師服務費。

七、乙方依據本合同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的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和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八、甲方應當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九、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十、在合同有效期內一方如提出修改合同條款或終止合同,必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合同期滿後如雙方未在十五日內明確表示終止合同,視為合同繼續有效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4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_____“團隊負責,專人聯絡”,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定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絡。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5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諮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諮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現經雙方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公司品牌顧問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權

1.甲方有權聘請或解聘乙方為甲方的品牌顧問;

2.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情況進行考核;

3.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本合同的行為進行監督;

4.甲方對乙方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有權要求乙方予以糾正。

二、甲方的義務

1.支援乙方依本協議書的授權開展工作;

2.按時足額地給乙方發放顧問費,在乙方任品牌顧問期間每月顧問費為人民幣兩千元整。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

1.負責公司的形象策劃、品牌宣傳,提升公司品牌知名度;

2.論證並制訂公司的營銷策略;

3.完善並實施公司的營銷方案;

4.拓展公司的經營客戶;

5.構建並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

6.建立並完善公司營銷管理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公司總經理授權的其他工作。

四、乙方的義務

1.勤勉盡責地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範圍內的各項事務;

2.維護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職權為自己謀取私利;

3.不得洩露公司的商業祕密;

4.履職時違反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5.及時總結、調整公司的營銷工作,乙方承諾確保公司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_______年度達到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

五、聘用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擔任公司品牌顧問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六、獎勵措施

2.乙方協助甲方在_____20__年底前達到公司年銷售額:____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如年銷售額_______萬元以上,甲方股東贈與乙方_______%的公司股份。

七、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疏於履行自己的工作職責,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2.形象策劃、品牌宣傳過程中出現重大失誤,嚴重損害甲方品牌知名度,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營銷計劃、營銷方案出現重大失誤,造成公司損失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並要求乙方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不論何種原因,公司未能完成乙方承諾的年度銷售額,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並取消對乙方的各項獎勵措施。

5.甲方無故未按時足額地發放顧問費,無故未兌現本協議約定的獎勵措施,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甲方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法訴諸甲方所在地法院。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7

委託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雙方協商同意,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請。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本協議。

第二條 常年金融顧問的宗旨及目的是:及時瞭解國家金融政策和法規的最新資訊,維護委託方的合法權益,規範委託方公司的行為,保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正確實施。

第三條 乙方保證將指派資深專業人員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為甲方提供公司治理結構、公司經營發展和公司資本經營方面的諮詢、服務;

2.為甲方提供金融證券市場的諮詢與服務,包括但不限於理財諮詢、投資組合諮詢服務;

3.設立顧問專線電話,在工作日上班時間,隨時接受會員對證券市場有關問題的諮詢;

4.每年為會員公司管理人員免費提供兩人在進行不超過一個月的研修;

5.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市場融資、戰略發展等方面的方案策劃服務;

6.向甲方提供服務年度內的全部研究成果,包括年度研究報告、定期研究期刊和其他研究成果。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特殊委託,乙方將為甲方提供以下服務,其具體內容由特別委託合同另行約定:

1.依據特別委託為有會員資格的甲方提供在_________的公關策劃、公關運作和公關服務;

2.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企業重組、公司購併等方面的具體運作服務;

3.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提供證券金融市場的專項分析、專項諮詢和專項服務;

4.依據特別委託為甲方研究特定上市公司的投資價值分析報告等專項服務。

第五條 甲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甲方應真實、全面、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相關的檔案資料,並應保證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準確性;

2.不得向乙方工作人員提供虛假、有誤導或重大遺漏的任何資訊或資料;

3.甲方應保證專人與乙方工作人員聯絡,並予合作;

4.甲方應按規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常年金融顧問費用和工作費用;

5.每次的進場或會議通知,應適當提前,以給乙方留出合理的準備時間;

6.保障乙方工作人員為履行本協議所需的其他具體條件。

第六條 乙方的主要義務如下:

1.乙方有義務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職業道德,為甲方勤勉、謹慎地工作;

2.乙方有義務隨時提醒甲方注意其與有關當事人及在各種事務中可能承擔的相關責任;

3.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和所作的陳述,以及乙方工作人員因工作所知悉的一切有關甲方的重要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保證其工作的獨立性的前提下,應服從總體工作安排;

5.按時向甲方提供乙方的最新研究成果;

6.應當履行的其他義務_________。

第七條 乙方工作人員對其在工作中接觸到的涉及甲方重大經營決策、商業及其他祕密資料和資訊負有保密的義務。該項保密僅就不宜公開披露的資料而言。乙方工作人員依法向甲方、特定的部門和人士反映情況,不應視為洩密。甲方就接觸到的`乙方不宜公開的資料、檔案及提供的諮詢性意見,負有保密的義務。

第八條 甲乙雙方有責任對本協議的內容及其履行保密。

第九條 乙方作為甲方的常年金融顧問,每年一次性收取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元整,特殊專案的收費將由雙方另行協商。

第十條 本年顧問費在雙方簽定本合同書十個工作日內支付,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後年度的金融顧問費,甲方應在顧問期滿前一個月內交付,逾期不交,本合同將自行解除。

第十一條 如乙方應過錯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返還所收費用;如甲方違反了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則乙方不再承擔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

第十二條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修改協議:

1.任何一方提出修改協議的建議,另一方不反對;

2.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修改。

第十三條 協議修改必須是書面的,須經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後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協議終止:

1.委託代理工作已完成;

2.甲乙雙方同意終止;

3.因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協議必須終止。協議終止必須是書面的。協議終止,本合同項下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隨即終止。

本合同於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簽字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顧問聘請合同 篇2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經營發展的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乙方指派_________律師組成工作團隊,負責甲方的法律服務工作。為明確雙方權責,經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信守。

一、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綜合性的法律服務工作。

二、乙方根據需要,可以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法律諮詢:

就甲方經營中涉及的法律事務,乙方適時提供法律諮詢,包括口頭、書面、電子文件等形式。

2、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

乙方依照工作職責或甲方的授權,就特定事項出具律師意見書、律師函等。

3、參與重大商務談判:

應甲方的要求,為甲方重大商務談判提供法律支援,審查潛在合作伙伴的資信情況及履約能力。

4、起草、審查、修改合同和規章制度:

制定或完善甲方的各類合同文字,對重要合同逐步實施法律顧問會簽制度。建立或完善合同評審、合同管理制度。對甲方現行的規章制度提出修改意見,協助甲方完善企業內部管理制度。

5、協助企業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及工商登記等法律事務:

應甲方的要求,切實保障甲方的智慧財產權,並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侵權。協助

甲方進行工商登記等工作。

6、法律培訓: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針對甲方的經營需要,系統制定並負責實施法律事務的專業培訓,以提高甲方員工、經銷商或代理商等的法律意識。

7、提供有關法律資訊:

應甲方的要求,乙方將根據甲方的經營特點,提供相關法律資訊,以保障甲方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8、受甲方委託,代理各類訴訟、仲裁、行政複議案件,參與調解糾紛。(須另行簽訂代理合同)

9、完善勞動法律制度:

協助甲方完善勞動制度,審查、修改甲方與員工簽署的勞動合同。

三、甲方需乙方提供法律服務時應提前24小時聯絡約定,併為乙方指派的律師的工作提供便利條件。

四、法律顧問費、其他費用的支付標準及方式:

1、甲方支付乙方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人民幣,在______前一次性支 付完畢。

2、本合同第二條第5至8項所列的法律服務專案及參與特別重大、複雜的商務談判,乙方將另行收費,並優惠計費。計費方式為小時收費或按標的比例協商確定。

3、非乙方收取的查證費、調查費用、法院或其他政府機關收取的各項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需的上海市外差旅費等由甲方據實支付。

5、乙方每年為甲方提供上述服務的有效工作時間不超過__小時(另行收費部分除外),超過部分另行收費。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

五、乙方指派的律師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在授權範圍內,獨立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指派的律師不得超越代理許可權。

六、乙方應對其所指派的律師負責日常管理。重大、複雜、疑難案件應 由乙方集體討論決定。

七、乙方指派的律師因故不能履行工作時,應另行指派律師替代。

八、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應對其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甲方僱員的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若甲方不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應承擔違約責任,乙方有權中止提供法律服務並解除本合同,所收取律師費用不予退還;若乙方指派律師因過錯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經有關機構認定後,乙方將在其所收律師服務費的範圍內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若甲方單方面解除合同,甲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視乙方已經全部完成本合同項下法律顧問工作;合同有效期屆滿前一個月內甲方可以提出書面檔案終止續期,否則合同自動續期一年;若乙方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退還所收律師費用。若需變更本合同條款,應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由上海市仲裁委員會解決。

十二、本合同條款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此詮釋。

十三、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顧問聘請合同 篇29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絡”,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定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絡。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