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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合同(精選31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04W

管理合同 篇1

甲方:

管理合同(精選31篇)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為了更好地配合甲方建立完善組織結構、人力資源、行政後勤、業務運營管控、財務管控等企業日常基礎管理體系,使其能快速、健康、持續地發展,經過甲乙雙方真誠溝通,根據《_____》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向甲方提供管理服務等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管理諮詢及配套服務內容

雙方經協商確定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管理諮詢及配套服務:

(一)網站/管理軟體服務

1、基礎服務

(2)申領________個企業郵箱帳號,提供使用方法培訓;

(3)已有網站企業提供網頁優化諮詢及建議,提供域名年費代繳、到期時間提醒。

2、增值服務

(1)網站建設購買;

(2)網頁設計、網站維護、空間穩定、後臺使用培訓等;

(3)主機購買、空間擴容。

(二)業務合同管理服務

1、基礎服務

(1)為企業定製業務合同的管理流程和制度

(2)日常業務稽核:提供專業的合同範本,審閱修改對外合同;

(3)法律知識培訓、諮詢、合同檔案管理和履行監控。

2、增值服務

(1)專案盡職調查,洽淡,合同草擬、談判,專案(投資)可行性研究報告;

(2)法律糾紛處理。

(三)財務管理服務

1、基礎服務(小規模納稅人及以下企業)

(1)日常會計賬務處理諮詢及稅法諮詢、稅收籌劃;

(2)提供金蝶線上會計系統;

(3)每月初幫助甲方稽核整理好的原始單據的合法、合理和真實性,並且完成憑證錄入、賬簿彙總和報表生成;

(4)會計檔案管理,嚴格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做好會計憑證、賬冊、報表等資料收集、裝訂、彙編、歸檔等檔案管理工作

(5)稅務處理,即每月稅金核算、納稅申報、社保申報以及與稅務相關的事項處理等;

(6)乙方到銀行領取銀行匯款單據及銀行對賬單;

(7)代理甲方參加各種稅務會議,協助甲方接受稅務檢查;

(8)協助配合進行年度審計工作。

2、增值服務

甲方屬或變更為一般納稅人企業的,財務管理服務部分費用另行協商收取。

(四)人事管理服務

1、基礎服務(10人次以內)

(1)代辦員工養老、工傷、生育、失業等社會_____;

(2)代辦員工醫療_____;

(3)代辦員工住房公積金;

(4)代辦員工社會_____、醫療_____的關係轉入及補繳手續;

(5)員工工傷、生育_____的報銷;

(6)人事勞動政策法規諮詢。

2、增值服務

(1)以上基礎服務員工數超出________人次的(含公司新增員工),每人每年另_____________元;

(2)代為辦理公司五險一金年檢手續的,每次_____________元;

(3)代為辦理公司五險一金開戶手續的,每次_____________元。

乙方提供人事管理服務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資料的,由甲方派員或以其他方式送至乙方處,若需乙方提供_____的,每次額外收取人民幣________元整。

(五)行政管理服務

1、基礎服務

代辦營業執照的年檢。

2、增值服務

代辦公司註冊、增資、減資、股東變更等事項辦理等服務,費用另行商議。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約定的服務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服務_____標準

1、服務內容及_____

(1)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基礎服務內容_____標準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年,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以轉賬方式支付;

(2)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增值服務內容已約定_____標準的按約定,未約定的另行協商支付;

(3)若甲方需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一條未作約定的其他服務,費用應另行協商。

2、乙方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鑑定、翻譯、資料和交通、食宿、出差補貼等差旅費用均由甲方支付。

3、本協議約定服務物件僅限於甲方,若甲方需乙方為其關聯公司或其他介紹公司提供服務的,費用按本合同標準協商收取。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與乙方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及時提供與服務事項相關的真實情況和資料。甲方提供材料錯誤、遺漏,虛假或不及時導致的損失,乙方完全免責。

2、如業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企業員工、指定聯絡人變動,企業變更地址,都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3、按照約定支付服務費。未按時支付的,乙方有權選擇不啟動或直接暫停服務或單方解除本服務協議。暫停服務的,甲方仍有義務支付所有費用。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及會計等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因工作失誤造成損失的應賠償。

2、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按時完成提交專案報告。

4、對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

五、智慧財產權

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務的時候,乙方只基於本協議各項條款向甲方提供軟體使用權和服務,任何第三方產品在甲方使用乙方服務過程中向甲方發出的各種活動、廣告等均與乙方無關。

甲方完全擁有在使用本服務時錄入資料和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客戶資料、聯絡人等資訊)的所有權,未取得授權,乙方不得使用甲方的資料。

六、違約責任

雙方中途變更或者終止合同未及時通知對方,應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損失,並支付________個月服務費作為違約金。

七、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可以協商解決糾紛,若無法通過協商談判的形式進行解決的,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八、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管理合同 篇2

甲 方:

乙 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一至六層商場由全體業主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乙方所購買的一至六層範圍內的房屋在本合同中稱為商鋪。

第二條 甲方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接受全體業主的委託對實施統一經營管理。乙方是 樓 號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的業主,該商鋪的建築面積是平方米。購買該商鋪總價款為¥元(大寫人民幣: )(以實際面積結算金額為準)

第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乙方購買該商鋪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自行生效,按當日起算,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本合同終止前九十日內,甲方就該鋪面向乙方發出書面業主公告。在本合同終止前六十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書面提出處置該鋪面的選擇申請。

第二章 商 場 經 營

第四條 乙方購得商鋪,對該商鋪擁有產權;乙方將該商鋪的使用權給甲方,同時委託甲方全權經營管理。甲方將委託經營的全部商鋪面積統一招商,按照經營要求統一安排品牌。

第五條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與該商鋪場地上經營的經營商戶發生任何形式的經濟、法律關係,更不能達成任何形式的合同或約定,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及經濟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欲將該商鋪轉讓,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乙方只有在接到甲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的書面通知後才能轉給第三方,在乙方將商鋪轉讓給第三方時,乙方必須事先約定商鋪買受人無條件承接本合同並遵守本合同的所有約定,且轉賣合同金額不得高於本合同約定的商鋪總價款。甲方不對乙方超過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的部分承擔按如下第七條約定商鋪收益回報。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在委託期限內由甲方按照以下約定支付乙方商鋪收益回報:從第一年到第三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9%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四年到第六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價款乘以10%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從第七年到第十年甲方每年按照本合同約定商鋪總 價款乘以11%向乙方支付年收益回報。以上約定年收益回報率均為稅前收益。

第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年度收益起算日為 年 月 日。乙方前兩年的收益回報甲方已提前支付。第三年及第三年以後的收益回報甲方分月支付,從 年 月 日開始在每月的 日前匯入乙方指定商業銀行帳戶(開戶名: ,帳號: )。甲方支付乙方收益回報時,乙方同意甲方按照國家相關稅收政策扣除收益回報的 用以支付國家稅務部門規定的相關稅費(不含個人所得稅)後再支付乙方。委託期限內如國家稅收政策調整,甲方根據國家政策做相應調整。

第三章 商 場 管 理

第九條 委託期限內根據商城的統一規劃和各種品牌形象要求,甲方有權在所有委託甲方代理經營的場地內統一設計、變更鋪面之間的尺寸或合併、分割、出租等,所發生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委託期限結束後,乙方如不委託甲方繼續經營,甲方不負責相關鋪面的恢復及恢復所產生的費用。

第十條 委託期限內甲方擁有乙方商鋪除產權外的全部使用權和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等所有權益,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在該商鋪上合法的經營活動,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支付乙方應得的投資回報,乙方應承擔其干涉行為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擁有但不限於為有利於統一經營和管理乙方該商鋪所涉及的使用權、經營權、出租權、招商權、管理權。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整體經營佈局規劃設計及經營環境的規劃設計,負責辦理工商、稅務、商品檢驗、衛生檢疫等事宜。

第十三條 甲方負責商場公共場地的清潔、綠化、消防、安全及水、電、電梯保養及宣傳推廣等工作。

第五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乙方擁有獲取本合同第七條規定之利益回報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乙方在轉售該商鋪時,必需先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有優先購買權並以市價回購。否則,只有甲方提出書面放棄,才可轉售其他買受人,在轉售該商鋪時,按本合同第六條執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所有條款對該商鋪轉讓的其他買受人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至本合同終止期為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應按時將合同約定的乙方應得的收益回報支付乙方,如甲方未按時支付,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未付乙方收益回報的千分之五支付違約金 。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約致使商場整體經營受到影響,違約一方須賠償守約方及其他商鋪的全部損失。

第十九條 非因甲方的過錯而引起的爆炸、地震、水患等不可抗力原因給乙方及其商鋪造成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辦理賠償事宜。

第七章 通 知

第二十條 任何書面通知或圖文傳真按本合同所述的雙方註冊地址送達後,即應當視為傳達。

第八章 合同變更和終止

第二十一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有關合同內容的增加、減少或修改,均須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二條 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不可抗力發生方應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天內通知對方。

第九章 爭議的解決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直接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變更檔案、補充約定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與該商鋪買賣合同(合同號為 )同時簽定同時生效。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

第六條 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用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_________

第十五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 其它委託事項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業主委員會)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使用者,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

二、甲方權利義務(適用於房地產開發企業)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公約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3)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9.當業務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用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2.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1.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____小修:__________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3.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_________收取。

4.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費的萬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二十五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高屋樓房電梯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公用綠地的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大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任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還應給予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九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意見。

第四十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4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一、總則

1、為了能夠採用先進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____餐館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使之在市場上有較強的競爭力,並使合同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合同。

2、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二、合作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乙雙方協商制定財務預決算,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經營計劃、工資計劃、人事任免及獎懲制度等項工作。

2、甲方責任是負責與當地政府協調,提供店面房屋租賃、裝修、裝置等一切營業必備條件;

負責向乙方提供當地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的法律條例。

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裝置維修及更新改造資金和有關技術資料。

3、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管理人才及管理模式。

乙方負責培訓管理人員及服務人員。

乙方負責甲方的對外宣傳、推銷。

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管理資料。

三、合作細則

1、收費標準: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在當月日均營業額未達到1500元情況下,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管理費用;

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1500元未到20__元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0%基本管理費用;

在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0__未到2500情況下,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2%管理基本管理費用;

當月日均營業額達到2500以上,乙方向甲方收取營業額15%管理費用。

全年銷售額達到80萬,乙方向甲方收取毛利潤10%獎勵費用。

2、乙方還可向甲方收取市場推銷費和廣告費。

3、雙方共同制定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的會計制度、財務制度

4、乙方需向甲方定期提供經財經營情況報告

5、乙方要確保甲方固定資產的保值和增值,乙方在管理的全過程中處理固定資產必須經甲方同意。

6、乙方在採購1萬元以上物品或單一商品總價值達1萬元時必須經甲方批准,日常採購按飯店財務預算計劃執行。

7、乙方在甲方同意的情況下制定工作人員的薪金、福利、待遇

8、當事人一方將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全部或者部分轉讓給第三者,應當取得另一方的同意。

9、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才能生效。

10、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1、由於一方不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或者嚴重違反合同規定,造成雙方無法繼續合作,即視作違約方單方面終止合同,對方有權向違約方索賠。

12、發生合同爭議時,當事人應當儘可能通過協商解決。

13、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的,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_____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甲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簽訂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5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_______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_________

船舶種類:________________建造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總長:________________型深:________________型寬:________________

總噸:________________淨噸:________________載重噸:________________

主機功率:________________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簽章)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南寧市物業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 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光?玖譽湖(一期)御湖組團小 區(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恪守。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 灼業名稱:龍光?玖譽湖(一期)御湖組團(以下簡稱本物業)

2. 本物業位置:

四 至:北至弘良路、南至良興路 西至良慶大道、東至規劃路

3. 佔地面積:42091.05平方米

4. 總建築面積:246427.97平方米

5. 車位數量:1684個(其中地上車位50個,地下車位1634個)

6. 物業型別: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標,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對本專案工程竣工驗收後的備案資料為準。 如相關指標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履行。

第二條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 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 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三條 本物業的交付時間為甲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時間,暫定為: 延2年必月。甲方若需變更交付時間,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二章 物業服務事項

第一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 內外牆體和基礎等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第二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室外 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用水設施、共用照明、天線、加壓水 泵房、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裝置、中央監控裝置、配電系統、建築物防雷設施、 信報箱。

第三條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 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四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淮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 育娛樂場所。

第五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六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 收集、清運(建築垃圾、裝修垃圾的清運按政府有關規定另行統一清運,統一收 費)。

第七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車輛及車上財產的保險和保管 責任)。

第八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但不捨業主、使 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第九條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資料、業主 及牧業使用人檔案資料等。

第十一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提出 委託時,乙方可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二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 規約》的行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 求恢復原狀、要求賠償損失;對無故不交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有 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予以 解決。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物業服務費、公攤水電費、電 梯電費、車位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受有關部門委託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 用人收取政府規定的各項代收代付費用。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以上委託管理事項,均指本物業範圍內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服務期限:

1、 本專案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 員會與業主大會決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 本物業交付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屆 滿之日起至本物業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 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該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承擔。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絡和協 調依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事務。

第二條 在本物業正式銷售前,負責協同乙方制定《龍光?玖譽湖(一期) 御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公約》;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龍光畋 譽湖(一期)御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公約》應得到購房人的書面確認;,商品房 買賣合同》中應包含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第三條審定乙方擬定的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本物業管理檔案。

第四條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物業管理的情形下,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 服務過程。

第五條 審定乙方提出的本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費用收支計劃及基金使 用計劃等。

第六條有權聘請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及專項維修資 金等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七條 本物業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保修責任期 內,如發生保修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認屬實後,由甲方協助返修;甲方 應修但未能及時返修的,可委託乙方維修,由此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業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與乙方辦理承接驗收手續,並接受乙方對本物業公用部 位、公用裝置設施的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 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 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 本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及使用說明檔案。

4.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按照本物業原有規劃設計及乙方提供的本物業整體標識設計配備 方案,對本物業各類設施、裝置、房號、樓層號、棟號、消防疏散圖、本物業總 平面圖、宣傳欄、公告、公約欄、會所、娛樂等公共場所、地下停車場及首層電 梯廳內外的各類標識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審定後進行製作和安裝。

第十條 在本物業內設定安防監控系統、住戶對講系統等技防設施,應統一 設定在一個值班室,以利於本物業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並在銷售房 屋時告知業主本物業的各項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有權向社會各界宣佈甲、乙雙方合作之事實。

第十三條 甲方承擔本物業開辦費及前期介入費。

第十四條 依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要求並適應本物業檔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產權屬本物業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

享有無償使用權。

第十五條協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 營活動。

第十六條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第十八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配備專案聯絡專人,便於與甲方溝通聯 系。

第二條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 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第三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且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方面制訂專項規章制度,並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告知 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要及時掌握本物業工程進展情況,並向甲方提 供物業管理諮詢服務。具體計劃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 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六條 乙方須於本物業交付前60天內組建本物業管理處,配備主要物業 管理人員,本物業管理處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統 一委託乙方經營。

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提供有償經營管理服務(包 括但不限於業主共有的車位、外牆及電梯轎廂、道路和綠地,通道、樓梯、大堂 等,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服務 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和調整。公共區域經營收益30%用於乙方 管理成本,70%納入小區服務資金,用於彌補小區物業服務費用。

第八條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收支計劃及管理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由乙方

實施。

第九條有權依法制訂本物業管理檔案,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檔案報

甲方備案並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公告後實施。

第十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標準,

如需變動需按程式向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

案並組織實施,其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列支。

第十二條 在經營管理場所或收費地點醒目的位置,向業主公佈有關物業服

務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及收費辦法等內容。

第十三條建立完善的本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登記情

況。

第十四條 開展健康向上的社群文化活動,提供便民服務專案。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業臨時管理公約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負責制定本物業房屋裝修管理辦法,報甲方審定後向業主公示;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之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合同,並負責監 督落實;發現業主違規裝修的,應及時予以制止並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同時報告 甲方。

第十七條在本物業交付後,對進入本物業提供經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實行 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有權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服務並支付費用,但不 得將本物業整體轉讓或委託給其他個人或單位進行管理,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 包給任何個人或單位。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有效處理;如屬甲方 責任的,應及時反饋給甲方並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 在本物業內有損甲方信譽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甲 方妥善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 資料,並詳細列明清單,簽署書面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管理、監督、指導, 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採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建築 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公共水電及電梯電費分攤另計),具體標準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2. 50元:

【商業】每月每平方米星陞元。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乙方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員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預裝裝置的日常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外牆清洗(合同期限內不少於一次)、小區消殺費用。

6. 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7. 乙方的辦公費用(含電話通訊費、網路使用費、有線電視費等)。

8. 社群文化活動費用(文化活動室管理成本和維護費用、節日裝飾費等)。

9. 乙方固定資產折舊。

10.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1. 法定稅費。

12. 乙方的利潤及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

(三)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日為自商品房入夥通知書載明的入夥之 日起開始計收。若業主提前收樓,則從實際收樓之日計收。若業主因其自身原因 未能在交付期限內辦理相關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也自入夥通知書載明的入夥 之日起計收;

(四) 改變原設計功能的物業,按改變後的實際使用功能類別的物業服務費 標準收取;

(五) 本物業服務費每月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每月5日前繳納當 月的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有權要求業主補交,且業主要從逾期之日 起按逾期交款額每天千分之一的標準繳交違約金;

(六)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 承租人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交納,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 責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為促銷樓盤而對業主承諾免收的物業服務費 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風險由乙方享有或承擔。如遇政府政策調整, 則甲、乙雙方協商,按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九) 車場收費標準(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

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60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從簽收車位之日或視為車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繳交費用,費用按 反交納,當月費用繳交時間為當月5日前。車位使用人不按約定標準和時間交納 上述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車位使用人限期補交併暫停車位使用人使用停車卡, 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繳違約金。

(十)非機動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功人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 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費標準全額交納。

第二條 乙方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 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三條 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務專案的收費原則:

(一) 屬於市場價調節價的按照市場調節價或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收取;

(二) 屬於政府指導價的按照政府指導價執行。

上述價格乙方均應當明示於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 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 維修資金根據政府部門相關檔案要求收取,屬於所交納的業主所有,專 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 挪作他用。

二、 乙方按照《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流程使用物業專 項維修資金。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直接導致乙方無法完成管理 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標的,乙方有 權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

第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未能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 達到相應的管理目標或無法達到物業管理質量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和 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直接經濟補償。

第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及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終止本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造成守約方經濟和名譽 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給予經濟補償。

第四條甲方房屋建築和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 鑑定結論為準)。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一條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方式簽訂修改或補充 協議,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 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本業主和啊業使用人,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和牧業使用人均應遵循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第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到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 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國有關法律、

第七條

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僑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各澗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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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簽署:

蓋章"

一、 規劃總平圖

二、 物業構成明細

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附件一:規劃總平圖

附件二:

物業構成明細

型別幢數數量建築面積(平方米)

住宅 套

商業

地下停車位 個

物業管理用房

社群管理用房

合計

備註:實際面積以測彙報告為準

附件三: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 綠地

2、 道路

3、 化糞池

4、 汙水井

5、 雨水井

6、 門禁系統

7、 安防監控系統

8、 垃圾中轉站0個

9、 加壓水泵16個

10、 水箱2個

11、 電梯26部

12、 發電機1臺

13、 消防設施

14、 公共照明設施

15、 避雷設施

16、 共用天線

17、 機動車庫

18、 露天(生態)停車場

19、 非機動車庫

20、 停車場管理系統

21、 物業管理用房492. 62平方米

附件四: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一、 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1、 房屋外觀定期巡查;

2、 根據房屋使用年限,編制年度維修計劃。

二、 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1、 建立裝置房巡查制度和裝置管理臺帳;

2、 停水停電提前通知(市政突發停水停電及裝置突然故障除外)

3、 電梯困人:15分鐘到達現場處理;

4、 二次供水水箱清洗及檢測:2次/年,栓測結果合格;

5、 裝置故障及重大事件有完善的應急方案和現場處理措施、處理記錄。

三、 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 道的疏通

1、 服務時間:每天7: 30— 19 :00;

2、 樓道清潔:清掃— 次/天,拖洗 _ 次/天;公共場所、綠地、道 路:清掃 次/天;溝渠池井、標識牌、信報箱:清潔— 次/周;垃圾清 運:1 次/天;公共雨、汙水管道疏通:一次/年;

3、 消殺:蚊蟲消殺4次/月(夏),車_次/月(冬);

4、 雨雪天氣後及時清掃積水積雪。

四、 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1、 防治病蟲害;

2、 喬木修剪:1次,年:草坪修剪:4次,'年;灌木修剪:4次/ 年。

五、 車輛停放管理

1、 經營性停車場有合法手續,有交通標識和進出憑據;

2、 引導車輛有序停放,對亂停放車輛進行提醒;

3、 經營性停車場有巡視,發現問題按照車主留下的聯絡方式儘快與車主取 得聯絡。

六、 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1、 安全管理部門建立21小時值班制度;

2、 對火災等突發事件有相應預案;

3、 定期開展消防和居家安全宣傳,消防演習:2次/年。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1、 業主在辦理裝飾裝修時,告知其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2、 對違反規劃私搭亂建及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現象及時勸告、阻止、報告

並協助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 建立物業檔案資料管理制度;

2、 檔案資料有專人管理,借閱有記錄。

九、其他服務

1、 報修服務時間:24小時,急修: 15分鐘到冊或按約定時間到認:

2、 向業主公佈緊急聯絡電話、日常服務電話和公司投訴電話。;

3、社群文化活動:每季度開展一次。

?臨時管理公約

目的:

為維護小區全體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物業管理中的合法權益,促進管理、維 護、養護、合理使用建築區劃內物業共有部分和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公共 秩序等活動能正常持續進行,建立全體業主必須遵守的共同行為準則,建設管理 有序、整潔美觀、服務規範完善、環境優美、文明和諧的新型社群,根據有關法 律法規及結合本物業專案實際,制訂本臨時管理公約。

本臨時管理公約(以下簡稱“本公約”)是開發建設單位在預售商品房之前, 為明確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權利義務而制訂,並作為開發建設單位與業主物業買 受人簽署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的附件,由物業買受人簽字確讓。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物業.名稱:龍光-玖譽湖(一期)御湖組團 ;

建築區劃物業座落: 南寧市良慶區良慶大道9號:

建築區劃所屬物業型別:混合式住宅。

第二條物業管理模式

本物業區域內,在業主依法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前,由開發建設單位依法通過 招投標方式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依據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 管理、維修、養護,並維護相關區域的環境衛生和公共秩序的物業管理模式。

第三條物業共有部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公約及物業買賣合同約定,業主享有以下共有 部分的共有權:

一、由單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部分,包括該幢建築物的業主共有的門 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 屋主體承重結杓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等部位以 及該幢建築物的業主共用的室外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 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堞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等設 第1頁,共15頁

二、由建築區域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 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 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條共有部分的管理及經營

一、 屬於全體業主或相關業主的共有部分,禁止任何單位、個人侵佔、處分 或者改作他用;

二、 業主對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理由不履行 義務;

三、 全體業主一致同意在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設立前,統一委託物業服務 企業對物業共有部分進行經營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提供有償經營管理 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業主共有的車位、外牆及電梯轎廂、道路和綠地,通道、樓 梯、大堂等,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 服務收費標準由物業服務企業自行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和調整。公共區域經營收益 30%用於乙方管理成本,70%納入小區服務資金,用於彌補小區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部分

在本建築區劃內,根據物業買賣合同,以下部分屬開發建設單位所有,開發 建設單位享有業主的權利和義務:

1. 地下停車場(庫)、地面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庫);

2. 未出售的其他住宅、經營性用房:

3. 其他未計入銷售公攤面積的房屋如會所、商務中心、教育用房等:

4. 其他未計入銷售公攤面積的部分如泳池、運動場等。

第六條業主的權利與義務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依照國務院《物業管理 條例》、地方政府關於物業管理的地方性法規以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 規定,享有相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義務。

一、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 依法並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接受牧業服務企業提供的服務。

2. 參與本牝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活動。

3. 監督前期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4. 對本物業區域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相關場地、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 和管理情況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

5. 授權物業服務企業制訂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公共秩序和環 境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6. 對本物業區域內影響業主共同利益、業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為進行投訴。

7. 提議召開業主大會,提出補充、修改公約的建議。

8. 開發建設單位對於未售出的物業,享有業主的權利。

9. 法律、法規規定的業主的其他權利。

二、本物業區域內的業主依法應當履行的義務:

1. 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時間,按其專有建築面積向物業服務企業交 納物業服務費用。

2. 按規定交存專項維修資金。

3. 遵守本物業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 衛生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4. 配合物業服務活動。

5. 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團結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則處理相鄰關係,互 助友愛,和睦相處。

6. 出租、轉讓物業時,告知承租人、買受人遵守本公約。

7. 開發建設單位對於未售出的物業,履行業主的義務。

三、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公共環境管理的行為:

1. 不得擅自佔用公共走道、大堂、綠地、屋面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

2. 不得擅自改變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用途;不得妨礙他人合法使用共用 部位、共用設施裝置。

3. 不得損壞路燈、消防裝置、水泵、電房、避雷器、道路、花基(欄)等共 用設施裝置。

4. 不得製造超標準噪聲,破壞公眾安寧;不得聚眾喧鬧。

5. 不得亂堆放雜物;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

6. 不得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煙塵汙染環境。

7. 不得違反房屋的規劃設計要求,改變建築物的用途。

8. 飼養動灼應當遵守當地政府的有關規定,並提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按當 地政府規定辦理註冊、免疫等手續。

9. 不得有影響市容的亂搭、亂貼、亂掛、亂寫、亂畫等。

10. 遵守市容及環境衛生保潔規定,自覺將家居雜物、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場 地,不得亂拋垃圾、雜物,嚴禁從門窗、陽臺向外拋擲垃圾和雜物。

四、 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治安、消防管理的行為:

1. 不得利用房屋窩藏犯罪人員和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動,對違 法犯罪人員和行為應及時舉報。

2. 如有親戚等外來人員居住(1個月以上),應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和物業服 務企業申報。

3. 業主出租房屋,應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並告知物業服務企業,協助 物業服務企業通知承租人履行非業主使用人的義務。

4. 愛護各種防火設施裝置,遵守防火各項規定,發現火災隱患,應及時通知 物業服務企業處理。

5. 樓層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不可私自加鎖或長期開啟。

6. 管理好電爐、燃氣用具,使用電爐、燃氣爐時請勿外出。

五、 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應當遵守的交通管理行為:

1. 不得隨意停放車輛,車輛應當停放在停車場或物業服務企業指定的停放點 保管。

2. 嚴禁鳴喇叭,車輛停放時應當及時關閉發功機。

3. 除救護車、公安消防車、清潔車、工程搶險車等特殊車輛外,其他機動車 進入本物業區域,應當嚴格遵守本物業區域的交通管理規則。

六、業主在本物業區域內安裝空調、裝飾裝修應當遵守的相關規定:

1. 應當將空調機外機安裝在建築設計指定位置,並注意安裝牢固,防止跌落。 發現有不牢固的情況,應當及時加固。

2. 空調機冷凝水應當接入統一管道,不得隨處滴漏。

3. 空調機外機發出超標噪音的,應當停止使用,經排除故障或更換後再使用。

4. 業主對房屋進行裝修,應當遵守有關規定,不得對房屋內外承重牆、樑、 柱、板、陽臺、天台、屋面及通道進行違章鑿、拆、搭、佔。

5. 業主如需安裝空調和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應在事前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告知業主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業主裝飾裝修時違反禁止行為 和注意事項的,自行承擔責任。

第七條業主大會

一、 業主大會的設立

當本建築區劃內交付的專有部分建築面積達到建築物總面積50%以上,或者 首次交付專有部分之日起已滿沔年,依法在專案所在地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 處指導下,召開首次業主大會會議,設立一個業主大會,並選舉產生業主大會的 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業主大會由本建築區劃內的全體業主組成,代表和維 護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合法權益。

首次業主大會會議的召開、籌備組的組成、首屆業主委員會的選舉產生、委 員候選人的產生辦法等,均按《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政府關於物業管理的相關 規定執行。

二、 業主大會通過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作為執行機構;業主大 會、業主委員會依照法律法規、管理公約和業主大會議事規則、業主委員會工作 規則履職。

三、 業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對業主具有約束力;業主應當遵守並服從業 主大會依法作出的決定。

四、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違反法律法規的,業主可以向物業所 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或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投訴、舉報,由 受理單位依法處理;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侵害業主合法權益的,受 侵害的業主可以依法請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銷。

五、 業主大會的議事方式、表決程式、業主投票權確定辦法、業主委員會的 組成與任期、工作經費、印章管理使用等事項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依法作出約定。

前期物業服務中,業主拒付物業服務費用、不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 資金的,不享有首次業主大會會議上的投票權。

第八條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解聘

一、 各業主同意,物業服務企業的選聘依法採取招投標方式,並由業主大會 授權其執行機構業主委員會或委託招標代理機構辦理實施招標活動的相關事宜。

二、 業主大會選聘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應當按照本建築區劃業主大會議事規 則的約定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對選聘方式、具體實施者、物業服務合同的主要內 容等進行表決。

三、 業主大會依法選聘、解聘啊業服務企業,須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 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二分之一以上的業主同意。

四、 業主大會與其依法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應當有業主 委員會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在場簽名並加蓋業主大會印章。

五、 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業主大會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服務企 業的,在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之前,業主大會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臨時代管;臨 時代管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按照臨時代管前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 用標準執行,並由全體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及其交納、監督

一、 業主自專有部分交付之日起至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終止之日發生的物業服 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照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每月旦日前足額交納當月 物業服務費用。

二、 業主與使用人約定由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業主對使用人的交納 義務向物業服務企業承擔連帶責任。

三、 業主委託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提供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 其他專項服務、特約服務的,其費用由雙方當事人另行約定;物業服務企業或其 他管理人應當將服務專案、服務質量、服務標準進行公佈。

第十條水、電、氣等費用的交納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

一、 本建築區劃內,業主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和相關供用合同的約定向供水、 供電、供氣、通訊網路、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有關費用。

二、 業主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足額交納水、電、氣、通訊網路、環衛等費用, 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拒交上述費用。業主拖欠、拒交上述費用的,應按本公 約第二十三條的相關規定承擔違約責任,或由政府有關部門直接或委託物業服務 企業釆取行動停止服務。

三、 水、電、氣、通訊網路、環衛等設施的維修責任,由業主、專業單位按 照相關規定承擔;前款設施屬於業主專有的,由業主承擔維修費用;屬於業主共 同所有的,由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分擔 維修費用。

四、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代表業主,及時與供水、供電、供氣、通訊網路、環 衛等專業單位建立供用合同關係,並與開發建設單位辦理結算表戶名變更手續。

第十一條相鄰關係

各業主同意,在物業使用和維護中,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本公約 約定及業主共同決定,按照有利於物業使用效能發揮、秩序良好以及公平、合理 的原則,正確處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風、採光以及設施裝置維修、房屋裝飾 裝修、環境衛生維護、環境保護等方面的相鄰關係。

第十二條物業的使用

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本建築區 劃《房屋使用說明書》的規定,並按照下列規定使用物業:

一、 按照規劃管理部門批准或者不動產登記簿載明的用途使用物業專有部 分,不得擅自改變物業專有部分使用性質;嚴禁將住宅改變為餐飲、娛樂、辦公、 倉儲等經營性用房;

二、 進行室內裝飾裝修時,遵守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地 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工程開工前,將裝修方案報送物業服務企業,並取得其同 意,並與其簽訂室內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遵守裝飾裝修的注意事項,不從事 裝飾裝修的禁止行為,不得影響毗鄰房屋的使用安全;主動配合物業服務企業依 據有關規定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對裝飾裝修活動的監督檢查;

三、 在指定地點放置裝飾裝修材料及裝修垃圾,不擅自佔用共有部分。施工 期間應釆取有效措施,減輕或避免施工過程中對相鄰業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 的影響,晚間18: 00時至次日上午8: 30時和節假日,不得從事敲、鑿、鋸、 鑽等產生嚴重噪聲的施工;

四、 因裝飾裝修房屋影響物業共有部分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鄰業主合法權益 的,應及時恢復原狀,造成相鄰業主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五、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按設計預留的位置安裝空調,未預留設計位置的, 應與物業服務企業協商確定合理的位置,並做好噪音預防及冷凝水的處理。

六、 合理使用水、電、氣、通訊網路、環衛等共有設施裝置,不擅自拆改相 關管線、裝置;

七、 使用電梯,應遵守本建築區劃內電梯使用管理規定;

八、 停放車輛,應遵守本建築區劃內車輛停放有關規定;

九、 陽臺封閉,應遵守本建築區劃內本公約和其他相關規定中的有關規定; 十、法律、法規政策的其他規定。

第十三條使用物業的禁止行為

業主、使用人在使用物業中,除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政策的規定外,不得從 事下列危及建築物安全或者損壞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 擅自改變房屋建築及其設施裝置的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 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二、 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三、 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走廊、屋面、平臺、道路、綠地、物業服務用 房、自行車房(棚)以及屬於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等共有部分;

四、 損壞或擅自拆除、截斷、改變、改造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 排汙、消防等共有設施裝置;

五、 違法搭建建築物、構築物,私設攤點;

六、 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七、 違反規定堆放易燃、易爆、劇毒、含有放射性物質或超負重等物品和排 放大氣汙染物、水汙染物、噪聲、光、電磁波輻射等有害物質及敞放、敞養家禽、 寵物,影響公共環境、破壞綠地等;

八、 踐踏、佔用綠化地,損壞、塗劃園林建築小品;

九、 擅自在灼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張貼、塗改、刻畫、設立廣告牌 等;

十、隨意停放車輛,鳴喇叭或以其他方式製造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十一、擅自在房屋建築的外牆上安裝蟬陽光簾、遮蓬、花架等其他結構,不 按指定位置安裝空調外機且不進行滴水處理;

十二、使用電梯時超載、運載粗重物品,在轎廂內吸菸、張貼、塗畫或損傷 內壁;

十三、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十四、法律、法規、規章和本公約禁止業主的其他行為。

第十四條物業的維修養護

業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規定維修養護物業:

一、 對物業專有部分的維修養護,不侵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

二、 因維修養護物業確需進入相關業主的物業專有部分時,業主應事先告知 相關業主(緊急情況除外),相關業主應給予必要配合;相關業主阻撓維修養護 造成物業損壞及其他損失的,應負責維修並承擔賠償責任;

三、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確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須向物 業服務企業提出申請,經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並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 損失的應當賠償;

四、 物業在使用中存在安全隱患,即將或者已經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利益的, 責任人應當及時應急維修;責任人不履行或者無法履行應急維修義務,且需進入 物業專有部位應急維修的,物業服務企業可在通知公安機關或社群居民委員會代 表到場見證下實施應急維修,維修發生的費用由責任人承擔;

五、 當物業服務企業對物業共有部分維修養護時,相關業主應予以配合;有 造成本物業共有部分或其他業主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損壞的,由造成損壞的責任 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 本建築區劃內物業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內出現非使用不當 的質量問題或使用功能障礙,由建設單位負責解決;

七、 ?建設單位拒絕維修的,業主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維修,維修費用及維 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建設單位承擔。

第十五條物業保脩金

建設單位不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可以按照《房屋質量保證書》等相關規定 提出申請,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實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或社群居民 委員會組織維修,其費用由建設單位負責。

第十六條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

一、 本物業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規定交存、使用、續籌和管理本建築區劃內 建築物反其附屬設施專項維修資金。

二、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物業服務企業根據維修專案提出 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提前向業主大會提出維修計劃和維修資金使用方案,並經建 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列支範圍的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 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

三、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維修資金使用方案、所需資金、工程進展以及資金 劃撥等情況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

四、 業主分戶賬面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足首期交存額30%的,應當及時 續交。相關業主續交後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餘額不得少於其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 金數額;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續交方案由業主委員會擬訂,提交業主大會決定後, 由業主委員會具體實施。未成立業主大會續交維修資金的,由業主按照首期物業 專項維修資金標準補足。

五、 房屋所有權轉讓時,業主應當向受讓人說明物業專項維修資金交存和結 餘情況並出具有赦證明,該房屋分戶賬中結餘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隨房屋所有權 同時轉讓。原業主未交存首期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業主應當在辦理房屋所有權轉 移登記前協商足額交存。

六、 業主共同決定上述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籌集和使用方案時, 應當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 的業主同意,並由業主大會專項表決通過。

第十七條物業維修、更新、改造的實施

物業共有部分的維修、更新、改造符合下述情形之一的,由物業服務企業直 接組織實施,費用按相關規定列支:

一、 屬相關規定的急修專案;

二、 物業發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或者公共安全的緊急情況;

三、 經安全鑑定機構鑑定的危險房屋;

四、 出現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技術標準規定必須維修房屋的情形;

五、 物業誰修、更新、改造費用在500元以下。

除上述情形外,需對的業共有部分進行維修、更新、改造時,,應經相關業 主共同同意後,由物業服務企業沮織實施,費用按規定列支。

第十八條物業轉讓、出租的相關事項

一、 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專有部分時,須將本公約作為物業專有部分轉讓 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或者出租物業專有部分後,當事人應當於物 業專有部分買賣合同或者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將物業專有部分轉讓或 者出租情況和通訊方式書面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二、 房屋出租應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尊重社會公德,不得危及物 業的安全,不得損害其他業主的合法權益。無論出租或轉租的,業主均應承擔相 應的責任。

三、 房屋出租必須符合本市規定的房屋出租條件和人均承租面積標準;不得 擅自改變房屋原設計功能和佈局,對房屋進行分割搭建,按床位出租或轉租,或 將廚房、衛生間、不分門進出的客廳改成臥室出租或轉租。

四、 對違反本公約出租或轉租的,物業服務企業可書面責成業主、使用人立 即終止租賃行為。

五、 業主轉讓物業專有部分,應當與物業服務企業結清物業服務費用、物業 服務資金、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出租物業,約定由承租人交納物業服 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第十九條業主提交通訊聯絡方式的義務

業主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書面提供聯絡地址、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違反物業使用禁止行為的處置

業主、使用人在物業使用過程中,有違反本公約物業使用禁止行為的,其他 業主、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由有關部門依法查 處;受侵害的相關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一條相關工作的配合

業主、物業使用人應當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社群居民委員會等相關部門、單位做好本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犬隻 管理等工作;對於相關部門進入本建築區劃內監督檢查、行政執法的,業主、物 業使用人、物業服務企業不得阻撓。

第二十二條未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責任

業主未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督促其限期交付,業 主應按欠付金額每天千分之一的標:隹支付違釣金;業主逾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 務企業可以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物業服務費用收交情況,並註明欠交費用的業主 房門號;仍不交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依法選擇以下第二、三條款方式解決:

一、 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 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 釆取認為合適的行動催收。

第二十三條授予物業服務企業的權利

全體業主同意在物業服務中,授予物業服務企業以下權利:

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本公約和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制訂必要的規章制度, 並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遵守、執行;

二、 釆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方式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公約的行為; 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公約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行為,物業服務企業 或其他管理人制止後,業主、物業使用人拒不改正的,物業服務企業有權釆取下 列措施予以制止:

1, 禁止施工人員、施工工具、裝修材料等進入本建築區劃;

2. 釆取必要措施限制業主、使用人使用共有設施裝置;

第二十四條物業服務企業的變更

前期物業服務期間發生下列情形式之一的,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或建設單位 作為招標人依法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

一、物業服務企業違反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 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二勺,致使不能完成合同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 的;

二、 物業服務企業提出解除合同;

三、 物業服務企業因解散、破產等原因無法履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

四、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由全體業主共同決定或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依法 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情形。

建設單位作為招標人依法另行選聘物業服務企業的,應根據本建築區劃規 模、實施物業服務的客觀需要等擬訂選聘物業企業的方案;擬定選聘方案,應事 先吸取業主意見和建議;選聘方案確定後應在建築區劃內公告;

因物業服務企業突然撤離等原因,建設單位或全體業主無法及時另聘新物業 服務企業的,在另聘新物業服務企業之前,建設單位、業主可以請求物業所在地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者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指定物業服務企業 臨時代管;臨時代管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按臨時代管前的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 定的物業服務費用標準執行,並由全體業主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 例分擔。

第二十五條違反本公約的責任

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公約規定,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物業服務企業有 權要求其改正;業主、物業使用人拒不改正的,應承擔賠償責任,並在本建築區 劃內公佈該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姓名及違約事實。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

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公約的,相關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第二十七條糾紛的處理與相關民事訴訟

業主之間因本公約發生的糾紛,協商不成的,由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 (鎮)人民政府、社群居民委員會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依法向物業所在地的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八條公約的制訂與生效

一、 本公約的制訂:

本公約由開發建設單位制訂,開發建設單位在銷售物業時應向物業買受人明示, 並在灼業區域內公示。

二、 本公約的生読:

物業買受人在與開發建設單位簽訂物業房屋預售買賣合同時,一併簽署本公 約,承諾遵守本公約。本公均自建築區劃內的首套物業銷售之日起生效,至業主 大會會議依法召開並表決通過新的、〈管理公約》後終止。

第二十九條公約的效力

本公約對本建築區劃內的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具有約束力。物業的所有人 發生變更時,公約的效力及於物業的繼受人。

第三十條公約備案

制訂和修改的臨時管理公約,按規定報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 備案。

第三十一條公約儲存與執有

本公約一式亜份,開發建設單位執壹份,物業服務企業執壹份,業主執壹份, 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社群居 民委員會部門備案壹份。

承諾書

致:

本(人/公司)為 棟 層室(以下簡稱該物業)的買受人,為維 護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的共同利益,保證物業管理工作正常進行,本人/本 公司同意並宣告如下:

一、 確讓已詳細閱讀南寧市耀泰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制定本小區的前期物業 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公約”(以下簡稱“業主臨時管理公約”);

二、 同意履行、遵守並督促其他與該物業有關人士履行、遵守前期物業管理 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公約中規定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所有責任和義務;

三、 本人/本公司同意承擔違反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公約的法 律責任並同意對該物業使用人違反前期物業管理合同及業主臨時管理公約的行 為承擔連帶責任;

四、 本人/本公司同意在將該物業轉讓、饋贈或變更的同時必須取得物業繼 受人簽署的承諾書,在建設單位/物業服務企業收到有效的新承諾書前,本承諾 仍然繼續有效。

承諾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7

委託方:

受託方: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對專案進行建設期全過程管理,為確保該專案建設規模、標準、投資和建設工期,使該專案在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後保質順利交付委託方,特訂立合同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立項批文:

3、建設地點:

4、建設規模:

二、雙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權力與義務

(1)受託方接受委託方委託承擔本專案建設期法人,代表委託方對本工程專案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管理及服務,承擔本專案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責任與權利。

(2)按專案立項批覆,組織專案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充分考慮委託方使用需要、建設功能和有關規劃設計要求,編制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報委託方批准。

(3)負責按照批准的初步設計和概算,組織編制施工圖設計和預算。

(4)編制適應於本工程實際的資金及進度計劃,報委託方批准。

(5)負責申報規劃、建管、投資等有關手續,取得投資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開工所需相關證照。

(6)在公開招標原則下,受委託選擇確定勘測、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

(7)負責設立本工程建設所需專案資金專戶,根據審批的年度計劃和工程進度領取建設資金,並按規定使用。

(8)嚴格按批准和審定的.建設規模、功能、標準和概算組織建設,如有超出“三控制”範圍的調整意見和重大設計變更,報委託方審批執行。

(9)嚴格按批准的進度組織實施,保證專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建成,並確保工程質量。

(10)定期向委託方彙報工程進度,接受委託方的監督和管理。

(11)組織各單項工程的質量驗收,申報專案竣工驗收。工程驗收合格後,向委託方及時送交竣工結算資料和竣工財務決算報表,經審批後辦理資產登記。辦理工程移交事宜,同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完整的建設檔案資料。

(12)負責工程竣工後保修事宜。

2、委託方權力與義務

(1)委託方作為本工程基本建設程式的管理部門,對該專案行使業主職責。

(2)合同簽訂後,及時向受託方移交前期工作手續,協助受託方做好工程建設過程中涉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工作,為受託方的工作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

(3)稽核受託方專案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預算)、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並給予及時回覆。

(4)負責按批准後的工程進度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安排建設資金,並督促建設資金按期支付至受託方專案資金專戶。

(5)參與專案建設過程中招投標、裝置、材料選定及質量驗收等有關工作。

(6)按照建設進度計劃,稽查工程質量、進度規模、標準及資金使用情況,及時稽核實施過程中重大設計變更及資金調整計劃。

(7)協調解決工程中重大問題,為受託方提供必要的現場辦公場所,幫助受託方辦理施工用水、用電等有關手續。

(8)負責組織竣工結算驗收,在竣工驗收後及時與受託方辦理接收手續。

三、工程投資及合同價款

1、受託方應將本專案方案、論證、可行性研究、測量、鑽探、工程設計、監理、質量、紅線等各種證照辦理費用控制在規定額度以內。

2、受託方專案管理費按工程結算審計後造價的_________計取。

3、規劃、城市管理和其他政策性各種繳費,經雙方與有關部門交涉認可後,受託方提前申報,委託方及時支付。

四、工程質量

設計質量:

施工質量:

五、受託方應不遺餘力地工作,儘量滿足業主工程進度需求。

本工程工期為___________ , 其中開工時間為___________,施工工期為___________。

六、獎懲辦法

1、受託方通過採取科學管理辦法,提出合理的建議,優化設計和施工方案,在達到設計要求,滿足使用功能和“三控二保”的前提下,委託方給予受託方________獎勵。

2、由於受託方未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內容,未經委託方批准擅變更專案建設方案(規模、標準和內容等),超出委託方審批的規模、內容、標準造成投資增加或因組織不力致使工期延遲,委託方有權扣減管理費,並由受託方自有資金彌補損失。

七、其它

1、委託方任命的本工程實施管理協調總代表為__________,受託方總代表為__________,雙方不論哪方換人均需提前一星期書面行文通知對方。

2、現場管理辦法及專業管理細則由雙方現場總代表協商制定。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通過協商後另訂。

4、本合同雙方簽字後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捌份,正本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三份。正副本具有

同等效力。

委託方(公章): 受託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委託代表人:

電話: 電話:

地址: 地址:

帳戶: 帳戶: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8

為確保工程順利竣工和全體職工的身心健康,加強各工種人員的安全意識,特訂立安全協議書如下:

一、現場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保證身份證真實到位,並且經由本人介紹來的對其具體情況要充分了解,保證其沒有惡行記錄和犯罪嫌疑。並負責對其行為進行監督。

二、進入施工現場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帽,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三、工地各種防護設施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裝,進入施工區域應先檢查所處環境防護是否到位有效,發現不可靠情況做出妥善解決後方可進入操作。

四、上班不準穿拖鞋和帶釘易滑鞋,不得赤腳光膀,禁止大聲喧譁和打口哨。

五、班前和上班時間不得酗酒、鬧事、打架鬥歐,上班不得聚集說笑打鬧。禁止吸菸和無證明火。

六、嚴格遵守工地作息時間和規章制度,打飯不強行擁擠,不賭博,不傳看淫穢音像刊物,不隨意留宿他人,無事不外出,請假外出不惹事生非。

七、發現身體不適及時治療,不可強行硬撐,否則出現事故自行承擔責任。同事間互相幫助,在工作和生活中互相照顧,發現同事的工作環境存在不安全因素及時提醒,以減少不測事件的發生。

八、宿舍內不私拉亂接用電線路,禁止隨便動用電氣設施和機械裝置。與他人和睦相處,搞好室內和環境衛生。

九、不擅自動用工地消防器材和本工種非指定機械裝置,不擅離職守,不浪費材料。

十、杜絕違章操作和無證操作,反對違章指揮,工人有權拒絕在不安全環境下作業,不得在建築物周圍無故逗留,嚴防事故發生。

十一、任何人不得隨意盜用和私拿他人和集體財物,嚴禁蓄意破壞公共財產和機具裝置。以上逐項望認真執行,如有違反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本專案部概不負責。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管理合同 篇9

甲方:x區x住宅區業主委員會(代表本住宅區全體業主)

代表人:x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法人代表:x

經x住宅區業主大會年月日投票表決同意:直接聘請x發展公司為x住宅區(以下簡稱“本住宅區”)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為保障管理服務正常執行、規範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本合同的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住宅區位置:深圳市羅湖區_______。

2、佔地面積:_____平方米。

3、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面積: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平方米);商業面積:_____平方米;服務樓面積: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平方米。

4、住宅戶數:_____戶(截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戶,_____戶未入夥)。

5、物業型別:混合住宅小區。

第二條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群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管理服務期限為3年。自201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審定乙方提出的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和決算。

2、對乙方的管理服務水平進行季度或年度全面考核評定,如聘請專業公司需要支付費用的,則該費用從物業收費中支出。如未達標或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本住宅區業主公共利益的重大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3、聘請獨立審計機構每年對有關賬目進行審計,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列支。如乙方提供虛假或失實的賬冊、傳票等致使甲方利益嚴重受損的,甲方有權提前單方終止合同。

4、支援乙方向不按合同規定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業主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業主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致使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行為。乙方應作好對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確保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繳率不低於總應收費的98%,如無故達不到該收繳率,則低於的部分以乙方的佣金抵扣。

5、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超過3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6、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有關法規政策規定的應由甲方承擔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全面執行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以下簡稱“服務方案”)。

2、完善並制訂與“服務方案”相匹配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如超出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事先報告並獲得業主大會批准。

3、有權選聘有資質的專業公司承擔本住宅區的單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整體管理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人,不得將任何單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4、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乙方應在本住宅區顯著位置長期公示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標準、收費標準等內容。

5、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甲方審定後組織實施。

6、購買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及公眾責任險。

7、作為提供物業管理和服務的對價,乙方每年年度終了時按年度物業管理總支出的10%計提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以下簡稱“佣金”)一次。

8、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賬目公佈前送交甲方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甲方。

9、鑑於乙方一直是本住宅區的事實物業管理人,乙方有權力追繳歷年來業主欠繳的物業管理費用。

10、對本住宅區的公共或共用裝置、設施和相關場地,乙方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住宅區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11、為使本住宅區物業的保值、升值,乙方應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阻止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擅自改變本住宅區既定的使用用途及功能。尤其阻止將住宅用作商業、辦公、集體宿舍或其他非一般住宅的用途。

12、建立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並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3、開展積極向上、健康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4、本合同終止時,及時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住宅區的公共財產,包括物業管理費結餘、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等。

15、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權利、義務和責任。

第六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本住宅區定位為高檔次的住宅區,乙方應執行與之相匹配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具體按《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中的相關條款執行。

第七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收取標準及管理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別墅物業每平方米5.20元/月;複式別墅每平方米3.55元/月;高層物業每平方米3.60元/月;多層物業每平方米2.30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5.00元/月-6.00元/月;服務樓每平方米2.50元/月(以上物業面積均按建築面積計算)。

2、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月直接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號前,向已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賬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和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物業管理服務費的結餘部分歸全體業主所有,用於彌補以後物業管理費的不足,未經業主大會同意,乙方不可支配使用。

第八條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收取:高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25元/月;多層每平方米建築面積0.15元/月(別墅除外)。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管理處對本體基金以房屋本體每棟為單位進行專(記)帳管理,並設立專用賬號儲存本物業的本體基金。

2、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乙方先立項報價,甲方稽核簽字後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本住宅區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甲方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5天,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甲方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本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交納、使用、續籌、管理等,按《深圳市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執行。

第九條公共設施及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管理

1、本住宅區屬業主私家車位以外的所有室內、室外停車位實行統籌使用,暫定每車每月車位使用費(含車場管理費)為220元。

2、本住宅區的業主私家車位,每月每個車位需繳納車場管理費30元,與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3、本住宅區產權屬於乙方的室內停車位(除已出售的部分)共計76個,由乙方有償提供給全體業主使用,每月由乙方按每個車位每月200元(不含車場管理費)的固定標準淨提取76個車位使用費。

4.本住宅區的臨時停車的收費按市政府指導價執行。

5、本住宅區嚴格控制外來車輛的停放,除極其特殊的情況外,禁止外來車輛停泊過夜。

6、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7、本住宅區公共區域的電梯廣告及相關收入、除乙方權屬之外的停車場收入、特約服務收入等,歸全體業主所有,和物業管理費合併使用。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3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住宅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甲方稽核。住宅區物業收費財務賬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甲方稽核,由甲方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約的,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業主大會決定續約與否。如本住宅區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同意續約的,將直接與乙方續簽合同。

3、本住宅區業主大會表決結果達不到全體業主所持投票權2/3以上的,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甲方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5、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6、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7、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十二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進一步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區物業管理服務方案》是本合同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含附件)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雙方及本住宅區全體業主均具約束力。

甲方:深圳市羅湖區x住宅

乙方:深圳x發展公司

區業主委員會

負責人:

負責人:

簽署日期:年月日

簽署日期:年月日

管理合同 篇10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名稱:_________;

2、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3、座落位置:_________市 _________區 _________路(街道) _________號;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其中:住宅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分別為別墅_________平方米、複式別墅_________平方米、高層_________平方米、多層_________平方米);

商業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服務樓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含首層停車庫);

其它面積(配電房、地下室等)_________平方米。

6、住宅戶數:_________戶(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業主入夥戶數_________戶,_________戶未入夥)。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本住宅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房、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住宅區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籃球場、兒童遊樂園、康樂設施、中心廣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本住宅區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小區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本住宅區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本住宅區的安全管理,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安全監控和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做好小區的保安工作。

8、本住宅區的社群文化的開展建設。

9、本住宅區物業、業主、管理服務檔案、資料的建立、保管和使用的管理。

10、以及相關法規和行業政策規定的,和在本合同簽訂後新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a、無償使用;

b、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a、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b、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c、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d、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a、_________;

b、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4)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5)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6)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7)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0)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1)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2)_________。

第五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______元或按套每戶______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___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___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2、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______倍收取。

3、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4、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5、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6、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服務標準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務標準或損害物業共同利益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

3、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物業管理服務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物業管理服務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4、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5、甲乙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儘量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羅湖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判決結果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6、合同期未滿,乙方擅自提前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乙方不按時交接、撤離的,均應向甲方賠償實際損失。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產生的違反合同的行為,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辦法,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履行應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九條 爭議糾紛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非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任何單方無權變更合同內容。

3、對於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11

委託方:

受託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就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本專案底商事宜,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目標

乙方以專業服務運作模式為基礎,依託完整的市場定位體系,優勢資源,提升批發部的市場形象,保持良好的市場競爭優勢,傳導先進商業管理理念,保障本商鋪整體運營的可持續性發展,實現專案升值與保值,最終達成甲、乙雙方及小商戶的共贏局面。

第二條 委託經營管理批發部概況。

2.1名稱:

2.2地理位置:

2.3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

第三條 委託經營管理期限。

3.1委託經營管理的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委託許可權

4.1 委託期間,乙方負責、處理售後和產品的定位、市場優勢。

4.2 委託期間,乙方應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商業促銷活動。以提升商城的整體市場形象。

4.3 委託期間,在符合相關部門規定的前提下,乙方負責以自己的名義對外招攬廣告,但收取的廣告費、促銷費用應直接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五條 商城管理回報

1乙方按照以下第 2 種方式取得管理回報。

1) 乙方的管理回報採取合作經營方式計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每年、廣告、促銷等費用由甲方支出、勞務支出由乙方承擔、

2、管理回報支付方式: 純利潤的百分之五十 。

3、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每月 日之前(節假日順延)將上月所有營業額、甲方指定賬戶為: 。

4、稅金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應承擔的部分。

第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6.1 委託經營管理期間,甲方有權將該商城轉賣、贈予或繼承、但受讓乙方必須接受並繼續履行本協議書約定的條款內容。

6.2 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並及時提供貨源、財務、售後等支援。

6.3 甲方應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

第七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7.1 乙方運用專業的市場研究體系、提供運營決策支援,最大程度上保障本批發部的整體市場競爭優勢。

7.2 乙方對本商城、營業時間、促銷廣告等進行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建立健康、有序的運營機制。確保優良、消費環境。

7.3 乙方協調解決、消費者、廠家及其它各方之間的衝突、矛盾,與甲方及時溝通、反饋各方資訊。

7.4 乙方負責商業市場調研、產品定位、團隊培訓、機構設定、活動籌劃、商品陳列布展、運營管理等全程服務工作。

7.5 乙方負責稽核商家物件的品牌,稽核包括對廠商和產品的稽核,須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生產許可證、註冊商標登記證、產品合格委託書、品牌代理委託書(適用於專賣代理商)、稅務登記證、法人授權委託書等。

7.6 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因第三方經營等的要求,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佈局。

7.7 為了提升商鋪的整體人氣,乙方負責定期或不定期的舉行促銷、宣傳等活動;

7.8 在委託管理期限內,有關商城的房屋、裝置、設施正常維護費、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空調使用費、等由甲方繳納。

7.9 乙方與乙方內部招聘的職員發生的勞動糾紛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第八條 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8.2 若乙方在 3年之內,平均每年的營業額低於 400萬元以下(含本數),將被視為乙方無能力再繼續經營管理該商鋪,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3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做同行業的任何收益,則甲方有權警告乙方,並給予乙方 7天的糾正期。若乙方出現兩次類似情形,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8.4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8.5 委託期限內,乙方從事違法經營活動的,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6 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乙方同意自應付款之日起給予甲方 天的寬限期,寬限期滿後,若甲方仍未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則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8.7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甲乙雙方應就續簽事宜進行協商。未協商或者未重新達成協議的,則本合同期限屆滿後,合同自動終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收取的定金、廠家等來源於該商城的收益時,則應在甲方催告後 日內將扣留款項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私自扣留總額的 %違約金。若因乙方私自扣留款項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則在合同解除後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返還所扣留的全部款項,並向甲方支付扣留款項二倍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1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將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在解除合同後三日內向甲方支付 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2 甲方未按時向乙方支付管理回報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萬分之 1 的違約金。

93 乙方或消費者、廠家收取任何費用、甲方有權警告乙方、。

9.4 除上述約定外,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項下義務時,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 元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5 違約方的違約行為符合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時,違約金應分別計算。

第十條 甲乙雙方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未作約定的,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12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甲方經營管理

船名:曾用名:

船舶種類:建造日期:年 月日

總長: 型深:型寬:

總噸: 淨噸:載重噸:

主機功率:

二、船舶委託經營管理期限,自該船取得合法營運資格之日起,至年月 日止。

三、甲方責任:

⒈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⒉負責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並承擔船舶的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保持船岸的通訊暢通;

⒊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⒋負責按規定及時交納各項稅費;

⒌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⒍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⒎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⒏其他責任:

四、乙方責任:

⒈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⒉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經營和安全管理;

⒊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⒋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經營管理費和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⒌負責承擔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⒍其他責任:

五、雙方關於經營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九、其他約定: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後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住址: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管理合同 篇13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實施 專案。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完成專案所必要的條件和資料。

2.未經雙方協商一致,均不得無故變更合同條款。

3. 甲方不得委託乙方從事違法的委託事項。

4.乙方在甲方指導意見下,負責委託專案的具體實施。並嚴格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專案其他各方面工作。

5.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方式和標準,交付專案實驗成果。

二、相關酬勞及給予方式:

雙方約定本專案合格完成後,甲方轉讓百分之三十的公司股權給乙方,自專案完成後 個月之內完成股權交割登記。

三、違約責任:

如果因一方原因導致專案不能按期完成,則由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如有約定違約金應按照約定進行賠償。

四、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合同履行中如果發生爭議,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解決,則由 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訴訟。如對專案完成質量發生爭議,應由雙方共同約定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

五、其它:

1.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公平友好的原則共同協商,以書面形式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壹式 份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從正式簽訂之日起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

日期: 日期:

管理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電話: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意願達成本合同,並鄭重宣告共同遵守。

一、 定義:

1.1 "甲方"意指 公司。

1.2 "乙方"意指天津信網資訊科技有限公司。

1.3 "第三方"意指除甲方、乙方之外的任意一方。

二、 合同標的:

2.1 甲方向乙方託管企業級Internet 電子信箱系統壹套,合同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2 根據甲方需求,乙方向甲方提供 個標準信箱的託管,每個郵箱容量 MB,收費為  /個/月。其中 網路儲存 M空間,其中贈送  M網路儲存空間,  M網路儲存空間收費為  元/月,其餘郵箱網路儲存不設空間,合同總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2.3 乙方提供甲方一個郵箱設定許可權,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在總容量許可範圍內(  M)調整容量,每個信箱的空間(不含網路儲存)不能少於 M。

2.4 付款:甲乙雙方協商, 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信箱託管費用,即人民幣  元。

三、 權利與義務:

3.1 乙方承諾其為合法的郵件運營商,其提供給甲方的服務是在其經營範圍內的合法經營行為。

3.2 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有權自行決定在  年  月  日以後是否或者以何種方式繼續使用乙方提供的託管信箱,並應在年  月  日以前通知乙方,且在  月  日前告知第二次的付款方式。

3.3 甲方向乙方提供已註冊的國內域名 ,乙方為甲方提供以   為地址的電子信箱。

3.4 本軟體的智慧財產權仍然為乙方所有。

3.5 甲方承諾不用該郵件系統傳輸任何非法資訊,遵守所有郵件服務的協議規定。

3.6 乙方承諾尊重使用者隱私,不公開使用者郵件內容。乙方為甲方設立管理員信箱。

3.7 甲方可自行管理其所有信箱。

3.8 乙方負責該系統的日常維護,保障系統正常運轉。

四、 服務條款:

4.1 合同期限內,乙方提供一個技術服務信箱和客戶服務電話號碼:    ,接到甲方使用者資訊後,乙方2個小時內給出書面的答覆和解決辦法。20:00以後可以通過語音郵件留言到中,乙方於次日上午9:00-11:00給出書面的答覆和解決辦法。

4.2 系統中相應軟體的升級,乙方承諾給以甲方免費升級的優惠。新增軟體功能另議。

五、 違約責任及免責:

5.1 因為乙方提供的服務不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後,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後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的.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2 因甲方違反合同規定設定郵箱空間,乙方有權隨時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終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有甲方負責,但乙方仍有義務協助甲方進行善後工作。乙方的費用應按實際服務及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5.3 由於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以及甲、乙雙 方共同承認的原因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任何一方不負違約責任,但應及時以書面方式通知對方,並盡最大可能將損失降至最低限度,雙方可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合同履行時間相應延長,並由甲、乙雙方協商補救措施。

六、 仲裁:

凡發生與合同有關的爭執,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應提交天津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仲裁費用及合理的律師費由敗訴方承擔。

七、 保密:

7.1 甲、乙雙方對本合同內容有保密的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7.2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獲悉的對方的商業機密、機密之資料及技術等資訊時:

1. 除非獲得對方書面同意外,不得對任何第三方洩露前述資料及技術等資訊。

2. 本合同終止時,應在一週內將載有前述資料及技術等資訊的載體歸還對方或將該資訊從載體中刪除。並從合同終止之日起未經他方書面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將該資訊向第三方洩露,也不能利用該資訊進行任何商業活動。

如有違反致對方受到損害,受損方有權要求賠償。然而,機密資料並不包括以下資料:

(i) 可證明其於本合同及本合同雙方訂立的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其他協議的日期之前已知悉的資料。

(ii) 可證明其在不承擔任何保密義務的情況下從第三方合法取得的資料;或

(iii) 非由於各方的作為或違反任何義務而是或成為公開的資料。

八、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8.1 本合同簽字蓋章後即時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2 若本合同因某種原因未能生效,則與本合同相關的所有檔案,一律無效。

8.3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管理合同 篇15

目錄

第1章定義

第2章酒店計劃、建築及裝置

2.1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2.2酒店規模

2.3建築進行程式

2.4酒店驗收

第3章酒店開業前事項

3.1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3.2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3.3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3.4部分開業期間

3.5酒店開業日

第4章技術顧問服務

4.1專業技術及經驗

4.2技術顧問概要

4.3報酬

4.4付款方式

第5章管理公司的責任

5.1管理公司的服務

5.2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5.3廣告

5.4對酒店層面之協助

5.5管理

第6章酒店業主責任

6.1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裝置

6.2建築結構修茸——修改及擴充

6.3酒店業主的稅務責任

第7章保險

第8章財務專案

8.1銀行帳戶

8.2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8.3獎勵性管理費

8.4付款於酒店業主

第9章合同期限

第10章一般期限

10.1酒店財產所有權

10.2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10.3合同終止

10.4特別條款

10.5繼承和轉讓

10.6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0.7雙方關係

第11章雜項

11.1整體合同

11.2通知

11.3登記及其它手續

1._________(以下簡稱“酒店業主”),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的法定企業,法定地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2._________(以下簡稱“管理公司”),是根據_________法律註冊及存在的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

第1章 定義

1.1 酒店——應解釋為建築物之所在地,而其建築物包括傢俬、裝置設定及營業裝置,其細則詳列在後,酒店又應解釋為依據本合同而產生之營業運作。

1.2 工程地址——應解釋為大約有_________平方米之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及_________部分房屋,如附表(一)之地圖所示,在其上將會建成“酒店以及所有主動或被動之附屬建築物”。

1.3 建築物——應解釋為所有在性質上或指定上視為地產物業的樓房及設施,以及包括所有為該等樓房及設施所設之裝置,例如:熱力系統、空調系統,所有水管類裝置和電器裝置,戶外及戶內之標誌,升降機等等。

1.4 傢俬,裝置和裝置或簡稱f.f.e——應解釋為所有傢俬、裝置、辦公室裝置、裝飾(無論固定或可移動、包括地毯和牆身裝修),廚房、酒吧、洗燙裝置、電話裝置、浴室水裝置、物料運送裝置,貨物車和所有其它酒店業裝置和物資(指使用年限一年以上,單位價值超過人民幣八百元的企業固定資產)。

1.5 營業裝置或簡稱o.e——應解釋為一般用於酒店營業運作之小件,例如:銀器、被單、檯布等物、陶器皿,小型廚房用具和制服,包括使用年限在一年以內,單件價值人民幣八百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購置,具體劃分標準按酒店統一會計制度及中外合資會計法規定處理。

1.6 統一制度——應解釋為管理公司集團所採用之最新一期由美國酒店和酒店業公會所出版之“酒店統一會計制度”。此統一制度不得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

1.7 會計年度——應解釋為由一月一日開始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之十二個月期間,第一會計年度應由開業第一天開始至同年之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1.8 獨立公共會計師——應解釋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在中國註冊的中國註冊會計師。

1.9 總收入——應解釋為營業收入減去工商統一稅後之營業收入。任何直接或間接發生於“酒店”經營之全部收入,包括所有房間總銷售、寫字樓公寓收入、食物或飲料銷售、洗衣、電話、電報和電傳的收入,服務費等其他酒店操作及其裝置使用費及租賃費等等。也包括商場營業收入或商場出租收入及業主對外投資收入,固定資產收入,存款利息,各種賠償收入除7.1(d)或(e)條外,其他按7.3條處理]和在顧客帳單上所加的任何小帳以及用人民幣代替外幣結算時,所產生的差額。

1.10 營業毛利或簡釋g.o.p——營業毛利應解釋為每一會計年度(或其一部分)之總收入額與酒店營業支出之差額。

1.11 營業支出——應依據統一制度,包括下列專案

(a)薪俸,費用和工資,以及其他常規的或時有的,為酒店營業員工派發之其它款項,包括總經理,以及任何員工福利和糧款費用,起居住所、交通、員工膳食、其它雜項福利,因上述薪俸之有關法令或法規而產生之應付款項或稅項。

(b)為酒店而消耗的食品和飲料成本,和一般情況下為收益而發生之成本。

(c)依據當地經驗,經董事會批准的實際發生的呆帳。

(d)因酒店營業有關僱用之獨立公共會計師以及用酒店之需要而聘請的法律顧問費用。

(e)第8.2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f)第7.1條所指定付於管理公司之基本管理費。

(g)所有因正常酒店管理所需之營業裝置,購入和更換之開支,包括1.5所列開支條。

(h)所有廣告、業務推廣和公共關係開支。

(i)第5.3.3條所指定由管理公司集團提供之廣告和業務推廣支出內之酒店應承擔的份額。

(j)因酒店消耗而發生的熱力、水、電、煤氣、電話和任何其它公用設施費用支出。

(k)付於推銷代理及信用卡公司之佣金、費用及開支和預定費用。

(l)為維持酒店之良好操作狀況而產生之修葺、保養及更換費用,除第6.1條和第6.2條屬業主責任範圍的費用外,均列入營業支出。

(m)一般情況下由酒店或由管理公司在酒店所產生之營業費用。

(n)為酒店營業任何直接稅項、關稅、牌照費的繳付,但不包括第1.12條註明的費用。

1.12 獨立費用——下列專案應解釋為“獨立費用”,不應包括在“營業支出”之內。

(a)酒店裝飾、固定附屬裝置和裝置的折舊。

(b)本酒店的資本和房地產稅項。

(c)本酒店土地使用費。

(d)開業前支出的攤銷。

(e)第6.1條重置儲備金的開支。

(f)由業主委任的審計師、律師和其他專業顧問費和任何特別費用。

(g)獎勵性管理費。

(h)本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

1.13 開房率——應解釋為酒店實際出租了的客房數除以酒店可供出租的客房數(不包括從香港地區及外國聘請來的人員的宿舍)的百分比。

1.14 不可抗力——下述情況均構成不可抗力之事件。

(a)戰爭、侵略、反叛、革命、_內戰。

(b)政府以統治者身份所作出的措施、政府條例和命令。

(c)地震或任何因自然力量發生而被影響及不可合理預測或抗拒的事故。

(d)勞工糾紛。

(e)其他非管理公司可合理控制的而嚴重地影響管理公司經營酒店的能力的事故。

第2章 酒店計劃、建築及裝置

2.1 工程地址財產所有權

將建酒店之工地圖列於本合同的附錄(一)。

2.2 酒店規模

酒店將擁有下列:

_________套房間及有關配套裝置,在中國政策許可範圍內,包括但不限於:

_________中西餐廳

_________酒吧(廊)

_________咖啡座

_________多用途禮堂

_________歌舞廳

_________運動/健康裝置

_________商店

2.3 建築進行程式

為進行酒店的建築、佈置、配備及裝飾,酒店業主將對自行聘請及保留所有有關及需要的建築師、承包商、室內設計師及其它專家和顧問的費用負責。酒店業主應於六十天內給與管理公司一份酒店設計、建築及配備總時間計劃,而由管理公司提出意見。

2.4 酒店驗收

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在酒店建築裝置安裝及完成時之接收程式,酒店業主答應在一段合理時間內執行所有必要措施彌補管理公司向其提出之合理建議。

第3章 酒店開業前事項

3.1 酒店開業前管理公司所提供的服務

在“酒店”開業之前,管理公司或管理公司集團受業主之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a)設立開業前之預算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後執行。

(b)確立酒店之總體組織和計劃開業前之各項活動。

(c)為酒店設立管理控制和會計制度。

(d)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適用法規,挑選和招募來自各階層之酒店員工,需要時,履行培訓計劃。

(e)協助組織和成立酒店內之各不同部門。

(f)承擔分析各項應保專案,和協商保險計劃,在中國保險公司投保。

(g)採購開業所需的物品。

(h)制訂並執行酒店之市場營銷策略。

(i)承擔廣告和公共關係計劃(確定宣傳媒介,擬定宣傳材料,傳送檔案予旅行社,以及介入管理公司集團的廣告和公開宣傳等)。

(j)承擔業務推廣和訂房運作。

(k)組織開業典禮。

酒店業主應以本身費用開支使管理公司有適合之辦公地方充分完成其在此段之責任。

管理公司應聯同酒店業主採取必要措施,獲得因酒店供應、管理和經營而需要之牌照和准許證。

3.2 酒店開業前之預算

(1)開業前預算表應如以下第3.5條之規定由管理公司於不遲於開業前六個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

(2)預算應包含所有開業前活動之成本和支出,其應再包含:

(a)開業前酒店總經理、營業經理和按人員編制在開業前委派給酒店的所需人員的工資。

(b)招募和培訓酒店委任員工成本包括有需要時在本集團內其它酒店之培訓費用。

(c)開業前廣告和業務推廣之成本。

(d)開幕典禮之成本。

(e)一切關於所有需要之經營和行政成本,包括領取所有需要之執照和准許證成本、律師和顧問費用。

(f)酒店部分開業時,部分經營所需之資金。

(3)酒店業主應依據下列時間表存放包含本預算表之資金於第8.1條所述的銀行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

(a)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九個月。

(b)百分之伍拾(50%)開業前六個月。

(4)非管理公司可控制而發生:

(a)開業延誤。酒店業主應將根據因延遲而修訂之預算表所需增加之資金,存入上述提及之帳戶,使管理公司得以運用。由開業日起壹百貳拾(120)天內,管理公司應送與酒店業主一份說明所有發生於開業前之開支和交回過渡之款項於酒店業主,該份記錄將以會計記錄為基礎,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

(b)酒店業主應負責向管理公司賠償。如本合同於開業日前因酒店業主原因終止,酒店業主應賠償管理公司於開業前服務所招致的合理損失。

3.3 流動資金及開業所需的物品

酒店業主應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提供足夠之作業流動資金,使酒店保證得以無間斷和有效的運作。

特別提出的是,酒店業主同意在開業前六個月提供予管理公司足夠資金,以採購足夠應付初步所需物品(食品、食料和其他消費品)酒店開業後不超過六十天,管理公司應呈交一份確實支出表予酒店業主。

3.4 部分開業時間

由雙方同意,酒店將有一段部分開業期,由酒店確實完成和獲得入夥紙後以供第一個付款客人入住享用酒店設施,至酒店開業日前立即終止,開業日明確列在第3.5條。

部分開業期間於經營期內的營業支出,應列入開業前預算內。

3.5 酒店開業日

開業日應經雙方同意後決定,並應在:

(a)傢俬、裝置和裝置已實質上裝配完畢以後。

(b)已取得酒店經營所需之執照和許可證以後。

(c)雙方認為該酒店已能在完整的營業基礎上提供豪華服務予客人以後。

酒店之開業將不會解除酒店業主遵守本合同條款的責任,特別是參照第2.4條有關更正酒店建築及裝置之任何缺點或不足。

酒店開業日,預計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4章 技術顧問服務

4.1 專業技術及經驗

管理公司應以其專門經驗以及專業技術提供現代化的酒店設計及部署工作,並適當地指導酒店業主及其代理人。

4.2 技術顧問概要

(1)酒店裝置

(a)管理公司將協助酒店業主選擇及訂立酒店裡應有的各種裝置,諸如客房的種類與數量,以及餐飲、宴會、會議廳的形式,酒店後勤等區域。

(b)管理公司將預備一份裝置計劃,推薦及詳細說明各裝置的主要特徵。

(c)酒店業主將需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圖及詳細規格,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最終施工圖及詳細規格,必須具備可用以呈報有關政府機構所需的資料,(適用於呈報及申請有關建築許可證、規劃、消防局準證、旅遊局準證等等)招標、施工用途之有關檔案。規範客房的詳圖。燈光與園藝佈置詳圖。最終裝置的佈置圖與詳細規格。適用於市場地銷和廣告宣傳有關客房,各餐飲裝置及公共場所的圖片或模型照片。

(2)室內設計與裝修

(a)管理公司將會給予酒店業主就室內設計和針對客房、走廊、公共場所、餐飲設施、宴會廳、會議廳功能上的佈局提供意見,以及技術上的建議。

(b)酒店業主將會提供包括以下幾點的最終設計給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將會檢討最終設計,並給予必要的建議,以便設計達到要求。客房、傢俬和附屬裝置性質的客房佈局圖。側面與天花板示意圖。燈光圖。將要採用所有材料的樣本和詳細規格,包括地毯的樣本,牆與天花的處理以及傢俬和附屬裝置的材料。特別設計傢俬、燈光配件及零件的詳細圖則。選定物件的相片。模範客房的圖紙與詳細規格。制服的美術設計、美術稿。

(3)酒店後勤的供給、營業裝置、營業所需的供應,管理公司將會:

(a)預備一份完整的貨單,包括營業裝置以及後勤的供給(這份貨單應包含物品、數量、詳細規格等等),若酒店業主另有要求,也必須提供一家或多家供應商的地址。

(b)籌備初步財政預算,以便採購初期所有的營業裝置,後勤和營業所需的供應。

(c)為以上(a)項所列的物品,做好最終財政預算。

(d)因通貨膨脹因素,財政預算應經常地加以檢討與調查。

4.3 報酬

(1)上述技術顧問及酒店開業後的服務(參見第3.1條、4.1條及4.2條)所引起的經費,包括其人員的薪俸、旅差費、食宿、辦公費等,由酒店業主支付。

(2)津貼、報銷費用:在酒店業主的要求下,管理公司將委派專家,針對專案的某一階段來提供專門的意見,指導或其他方面的服務,酒店業主應承擔這些專家的津貼及所引起的費用,包括了來回機票、住宿酒店費、交通費等等。

4.4 付款方式

(1)酒店業主對4.3(1)項費用的支出,應與提供服務者另行協商。

(2)津貼、報銷費用,每個月管理公司會提出清單給酒店業主,酒店業主須於30日之內付清。

第5章 管理公司的責任

5.1 管理公司的服務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在酒店管理及市場推廣範圍內之一切任務,管理公司只許用酒店作為以管理公司集團酒店時下高效能管理為標準的酒店經營,管理公司除與國際經營行業正常有關或因標準改變而產生的輔助及附加活動外將不能在酒店內從事其它活動。

5.2 商號、商標、服務稱號及服務標誌

酒店根據中國法律程式註冊使用名為“_________酒店”。

在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許可酒店業主在酒店公共宣傳以及有關酒店經營有關之使用_________商號、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所有“酒店”經營的一般用具應註明_________之服務標誌以便確認酒店為管理公司集團成員之一。合同期滿或解約後,酒店將繼續使用_________商號,至於服務稱號,服務標誌及商標則在解約時另行協商。

5.3 廣告

(1)集團廣告,推廣及公共關係:管理公司將會由合同批准之日起準備酒店之所有公開宣傳、廣告、公共關係及努力促銷本酒店業務節目和運動。

(2)酒店間之相互廣告及宣傳:管理公司集團之酒店將會向它們之顧客推薦酒店業主之酒店,同樣酒店亦應向其顧客推薦集團之其他酒店。

(3)集團廣告和業務推進之分攤:酒店應共同負擔管理公司集團為屬下酒店之共同利益而推行如本段敘述之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其應承擔款項相等於酒店每月總收入百分之一。管理公司將按月收取該款項,該款項將於計算營業毛利時當作營業支出處理(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管理公司應提供給與酒店業主所有已進行廣告及業務推進活動的證明資料。

5.4 在酒店層面的協助

管理公司將會輔助酒店之業務推廣工作,以令酒店達到履行集團之業務推廣政策,酒店層面的營業推廣,應在酒店所在地的市場和其它管理公司認為適當市場進行。

管理公司將定出每年之營業推廣計劃,並將其呈與酒店業主審查,此外,管理公司還將提供一切必要的輔助及指引,特別有關以下:

(a)確定酒店營業政策。

(b)決定每年及長遠之有關住客率、收入、顧客物件等等之目標。

(c)定出及釋出所有酒店價目(客房、餐廳、酒吧、會議設施等等)。

(d)確定特別的營業條件。

(e)定出賒銷信用方針。

(f)設立對各方不同顧客之營業方式及程式。

(g)分析經營業績和常設控制系統。

管理公司將在酒店層面進行適當廣告及業務推廣事務,包括:

(a)確定酒店廣告及業務推廣政策。

(b)按管理公司之標準樣本,準備廣告檔案及小冊。

(c)派發這些檔案給集團酒店,管理公司各營業代理辦事處。

當酒店進行專門地區業務推廣活動時,管理公司將會為其安排負責該專門地區之營業辦事處加以協助。

酒店將會被納入於管理公司所參加之商業陳列及展覽會,所有參加直接費用由酒店自行承擔,管理公司須事前作出預算,經酒店業主同意時方執行該項計劃。

5.5 管理

(1)日常業務管理:管理公司要接受董事會的常設機構——監審委的監督。監督原則只是對涉及酒店的依法經營,和大的經濟開支(指人民幣十萬元以上,含十萬元);酒店的副總經理、副財務總監、副人事主任及正保安經理的招聘和解聘等,要事先徵得監審委的同意,監審委的具體條例參看附件二。管理公司將會代表酒店業主執行所有適當及必要之管理服務,包括:

(a)一般酒店組織。

(b)人事管理,依照中國有關法律,管理公司作為業主的代理人將有挑選、僱請、訓練、指派、調動或解僱所有僱員的決定權。在沒有酒店業主同意下,管理公司招僱之外籍(包括亞籍、香港同胞)僱員在開業後第一個五年內任何時間不可多於_________人,按通常經營方式,管理公司長期培訓員工,逐步減少外籍員工。酒店業主將在酒店外供給該等外籍僱員適當住所,其費用由酒店營業支出。總經理將由管理公司委派,全權負責酒店的經營及管理,每月向董事會報告酒店經營管理情況。管理公司在酒店進行輔助之專家亦有同樣待遇。

(c)制定薪酬和酒店僱員所有其它福利,管理公司將有權代表酒店業主派發服務費予僱員和支出經常性的額外津貼。

(d)制定所有價目,收費及價格,及與此有關的監督和控制酒店經營中的任何性質收入,或各類服務的收費,及收據事項等,除上述(b)項指定或由管理公司依照酒店行業成法提供新聞界或其它公共訊息或旅行社和其它人士免費酒店膳宿除外,其他人如未得管理公司許可,一切不得在“酒店”內享用折扣價格或免費住宿及服務。

(e)制定商業用途地方及店位,以確保有關商店不會影響酒店的名譽水準及正常營業。

(f)定出採購之政策包括以下:商品、供應品、和物資的選擇,建立及維持酒店正常經營操作需求之所有存貨,選擇供應商,為確保惠條件下談判供應合約。

(g)定出對供應商和酒店顧客賒帳之政策及與信用機構,特別發信用卡之機構協商,作出安排。

(h)有關酒店經營中,管理公司若認為需要或合適,經業主批准後,可以酒店業主的名義採取任何法律訴訟及其它法律行動。

(i)監督並控制住客、租客、特許權持有人及其僱員的活動,包括對住客及租客因其不付費用或以其它正確理由而採取之債項追討行動,或因同樣正確原因終止特許權持有人、特權持有者的權利。

(j)除酒店業主對維修責任範圍外,管理公司應依照管理標準為保持酒店良好狀況,進行需要之維修、保養。所有有關費用將會算入酒店之營業支出內,凡超過貳拾萬港元應當作特別專案呈交酒店業主批准,如需對物業的重大改變及改善,需聘請專家提供上述服務時,經雙方同意後所發生之費用由酒店業主負責。

(k)商討及簽署有關酒店正常營業所需的合約及預備有關之法律檔案。

(l)財政及會計管理,見以下條款。

(2)會計:管理公司應為酒店業主之利益按照中國的法律和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發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和其他規定,記存一份所有有關酒店經營之事務之完整的會計記錄。此等會計記錄根據“統一制度”之規則,但在必要時,酒店業主或其代表人將有權在酒店辦事處視察及稽核全部帳薄。然而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無論如何,在本合約期滿時,全部記錄將交還酒店業主。會計記錄,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所在稅法規用中文書寫或及時用中英兩種文字對照書寫。

(3)常年計劃

(a)開業日後六十天內和最少在下一財政年度開始前三十日內,管理公司將要提呈酒店業主一份下一年度常年計劃,該常年計劃將包括開房率及損益預算表,酒店業務推廣政策及提供以下專案之預算,酒店業主收到常年計劃後應與管理公司商討及提出意見,以達到雙方一致贊同;若酒店業主在收到常年計劃後三十天內,沒有向管理公司送交一份對該計劃的具體書面反對意見,該計劃應被視為已獲業主批准。(a)修葺及保養。(b)下一年度酒店之翻新、改建、重建、更換、增添及更新的費用。(c)酒店各部門所有僱員,包括全部行政僱員之薪酬、工資、酬勞及額外津貼之支出。

(b)管理公司在每財政年度執行此合約所訂明之責任時,必須努力按照常年計劃行事。除遇到意外或特別情況,例如法律更改或管理公司不可控制的情形外,不能過於偏離該年常年之計劃,招致任何與常年計劃有關之巨大額外支出或擅自未有酒店業主批准時,更改酒店經營方式,但酒店業主也不能無理拖延批准。管理公司對常年計劃不作任何擔保、保證及宣告,所有計劃內推算只可作為合理預測。

(4)會計報告:年度內,管理公司將於每月後之十二天內呈交與酒店業主一份由酒店總經理或總會計主任簽發之損益報表,明列上月“酒店”營業之成績,和一份酒店之資產負債表。每年三月底之前,管理公司將呈交酒店業主酒店上個財政年度到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由中國註冊會計師審計過之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若酒店業主在收到資產負債表及損益報表後三十天內沒有以書面提出反對,該等會計報告將視為已被批准。

(5)集團服務及利益:“酒店業主”將會付還管理公司所有由管理公司協助酒店之經營或進行“酒店”管理、物業維修保養和改善所需要之工作而發生的費用,該等費用將列入營業成本,上述工作不只包括一般正常由酒店僱員承擔的工作,還應包括經雙方同意後,由管理公司提供技術協助進行對結構、裝置、裝置和裝飾的改變、修正、改建及改善,管理公司專家及所委派專家提供上述服務而發生之費用將包括所有實際薪酬、津貼及有關旅費和膳宿費用。

第6章 酒店業主責任

6.1 增設及更換傢俬、裝置及裝置之儲備金(簡稱重置儲備金)。

需要增添和更換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頒佈的關於外商投資企業固定資產標準內屬於固定資產周圍由酒店業主負責,不屬於固定資產範圍的物料用品和低值易耗品購置,列入營業支出,不屬重置儲備金開支範圍。管理公司應每月將此筆用於增添和更換傢俬、裝置和裝置之款項貸記入一個儲備金帳戶,並存入明確定於第8.1條之特別銀行戶口。

重置儲備金應以每年計算如下:

(a)最初之五個財政年度為一個每年相等於百分之貳,以酒店之總收入額計算之數目,跟隨之五個財政年度為每年百分之叄,而以後,每年為百分之四。

(b)每一個財政年度管理公司應提呈酒店業主一份該儲備金之開支預算表,作為常年計劃之一部分,所有添置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應作為酒店業主之財產。

(c)經酒店業主同意,管理公司出售對酒店營業操作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裝置,所有由此賣得之款項應存入特別的銀行戶口,貸記算入儲備金帳戶。

6.2 建築結構修葺——修改及擴充

本合同期限內,酒店業主應實施或應已實施任何因要保持酒店的國際水準,或滿足任何有效法律或規定而需要之工作,酒店業主將承擔該等工作所產生之費用。管理公司應每年呈交酒店業主一份認為需要之工作清單給酒店業主考慮和批准。

酒店業主應在合理時間內實施該工作;如其認為該工作不需要或多餘,應在合理時間內通知管理公司。在此情形下,雙方應磋商使達到一個雙方同意進行之行動,所有這些工作之進行,都應儘量不影響酒店之營業。該工作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呈交管理公司批准。

酒店業主並應實施及支付任何一旦發生於酒店的損害或部分損壞所需之結構修葺,依此酒店於修葺完成後應享有在未損害或損壞前之標準。該等修葺計劃和實施時間表應提交管理公司批准。如酒店在一次事故中全部或部分損壞,而此險已包含在保險條款記明於第7條上,那麼,如於事件發生後九十天酒店業主仍未對該發生之事實施所需要建或結構修葺,管理公司有權自行實施該項工作,並直接向保險公司收回所需款項。

如酒店業主未執行任何因法律或規定該等要實施之工作,管理公司應有權,取代引用第10.3條之規定,代酒店業主實施該項工作,但需於三十天前用掛號郵件通知酒店業主,任何因該事項而付出之款項,指定由應付予酒店業主的帳戶扣除。

再者,在合同期限內,如酒店業主承擔任何酒店之增建或改建,所有該等增建或改建應視為包括在酒店內,和應在此合同有關條款內由管理公司經營和管理。

6.3 酒店業主的稅務

於本合同期內,酒店業主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納稅,並要在繳交期限過期前支付所有應由酒店業主承擔之所有直接稅項和關稅。其中包括酒店資本和房地產稅項,酒店業主所得稅,固定資產稅和利得稅,酒店土地使用費,但因酒店經營產生之應付稅項和關稅,將由酒店支付和作為營業支出處理。

酒店業主於收到所有稅項和關稅之通知、評估和報算表,以及所有收據後之三十天內將副本提交予管理公司。

如酒店業主在指定期內未付其應負責繳付之稅項時,管理公司將有權在給予酒店業主三十天通知後由酒店以酒店業主之名義支付該款項,該等由酒店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予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第7章 保險

7.1 投保專案

在本合同的期限內,管理公司應以業主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持續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投保單上註明酒店業主為投保人,管理公司為附加受保人。

(a)財產保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財產金額100%投保(已包括基本險和盜竊險,玻璃破碎和財產升值險)。

(b)機器損壞險_________即按會計師驗資報告機械部分金額100%投保(包括電腦保險)。

(c)公眾責任險_________按國際法律保險投保。

(d)財產險專案的利潤損失保險投保。

(e)機器損壞險專案的利潤損失險。

(f)勞工保險_________即僱主對其僱員有關之責任保險。

(g)現金保險,包括在酒店內及運送中的現金保險。

(h)僱員忠實險。

(i)汽車保險(包括車身險和第三者保險)。

(j)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慣例應投之應保專案。

以上專案保險,應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或中國政府批准的保險公司投保,其保險費用列入營業支出。

7.2 在開業前十五天,管理公司應辦理好以上保險專案手續,並向酒店業主提交有關資料。

7.3 在以上保險範圍內,業主與管理公司彼此同意一切賠償應向保險公司追討,所得保險賠款用於補償事故損失,如保險公司賠償的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所產生之損失款項,而該損失並非由於管理公司的故意行為不當而引起的話,則業主同意賠償保險賠款不足以支付的款項。

第8章 財政專案

8.1 銀行帳戶

管理公司須在酒店業主需要時,即時提供酒店業主依照本合同規定所持的銀行戶口及帳中的情況,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凡是有關酒店業主的一切款項,扣除管理公司按本合同規定應得的款項,都須轉移給酒店業主。

管理公司將代酒店業主在雙方協商選定之銀行開設主要帳戶。

上述帳戶在合同有效期內均由管理公司控制,支票及其它提款檔案將由兩位“酒店”機要行政人員(其中一人由業主指派)聯同核准簽署後方能蓋章,按照第3.2條,該同一帳戶將用於所有相關開業之存款及支付。

“特別帳戶”以存入及提取所有按照第6.1條用於更換及增添傢俬“經營再無用之傢俬,裝置和設定所收得之款項。

管理公司如認為需要,可以合適的數額和比例,為上述主要帳戶開設人民幣及外匯(美元或港幣)戶口,管理公司的技術顧問費、基本管理費、獎勵性管理費、代付費用等款項及外籍僱員之酬勞,業主同意以港幣或美元支付。

8.2 管理公司應收之基本管理費

由部分開業日起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將在每個月的第15天,從“營業帳戶”中收取一個相等於上個月度酒店總收入百分之二點五的基本管理費(按稅法規定,由管理公司自行完稅)。而該管理費將在營業毛利計算中作營業支出處理。

8.3 獎勵性管理費

由開業日開始及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除按照第8.2條所訂定之基本管理費外,管理公司每月可按以下方法(方式)計提獎勵性管理費。

(a)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40%(含40%)至65%以下時(不包含6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4%。

(b)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65%(含65%)至75%以下時(不包含75%)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5%。

(c)各會計年度平均開房率在75%(含75%)以上的,按按營業毛利總額計提6%。

管理公司在達到上述規定時,可每月計提獎勵性管理費,年終結算時按全年實際平均開房率,調整獎勵性管理費實得額。

8.4 付款予酒店業主

限於以下制定之條款,管理公司將於本合同有效期內每月付於酒店業主,在其總事務處或由酒店業主隨時另行指定之地點,扣除據第8.2條和在第8.3條規定之管理公司基本管理費及獎勵性管理費及所有據第3.3條註釋之必要流動資金後的營業毛利(g.o.p)。

該等每月付於酒店業主之款項將於每年酒店帳目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稽核後加以核對調整。

為計算管理公司每財政年度應得之獎勵性管理費,過去財政年度之虧蝕不能將營業毛利調整。

第9章 合同期限

9.1 本合同之有效期將由依照第3.5條指定之開業起為期十五年,若管理公司在十五年內達到預期效果,經酒店業主同意後,可由管理公司繼續經營。

第10章 一般規定

10.1 酒店財產所有權

酒店業主全權擁有此酒店及其各部分,或其租借產業,而且除那些雙方在本合同內已同意外,將不會有產業抵押,設定債權或其他負擔,並提供其酒店產業所有權的證據給予管理公司。

同時,在本合同期限,酒店業主同意以下:

(a)保持其對酒店全權擁有或租借產業形式之基本權益。

(b)不參與對管理公司正常合法經營酒店有所影響的任何約束行動。

(c)進行法律或法律以外之必要行動以保護上述等權益。

(d)支付及清還任何與酒店有關的租金、特許費和/或其應付的款項或支付部分,或有關之利息,並在一切抵押及負擔到期清還時或之前支付一切有關分期本、利。

(e)支付所有在經營期間之可使酒店置留的不動產稅及估值稅。

如酒店業主未能支付該等租金,稅項或其它負擔,或未能支付上述之抵押及負擔的本、利,酒店可以,但不是必要,用酒店業主名義支付任何或所有該等款項,所有該等由酒店已支付之款項應從應付酒店業主之帳戶扣除。

10.2 責任終止——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情況發生而令至雙方未能執行其據本合同規定必要執行的職責,雙方對此可免其咎,概不負責。

10.3 合同終止

(1)若任何一方違約不能執行本合同規定之責任,並在另一方書面要求執行責任附回執之掛號信發出後三十天還未能執行(假如該等違約不能於三十天內辦妥,如違約方已有進行彌補該等違約,則可適當地延長期限),另一方可有權,但不會影響其它權利及補償,用書面發出附回執掛號信終止本合同,而不須另行通知或賠償。

合同任何一方如對違約一方不採取行使權利的行動,並不能被視為放棄其於對方隨後有任何違約事件時,可採取行動之權利。

以下情況將視為違約:

(a)酒店業主未能履行按本合同或由管理公司與酒店業主所協商之其它合同所指定之財源責任。

(b)酒店業主在任何情況下未能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實行酒店全面營業。

(c)管理公司未能以良好的服務執行本合約規定之責任,或未能履行,維持,遵守合同。

(2)在本合同有效期限若管理公司在連續六個月內,面對以下的問題,而不能執行:

(a)兌換為港幣或其它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匯出外籍僱員之酬勞和其它應收款項。

(b)按照本合同規定,由管理公司所指定的貨幣和收款地點,領收到管理公司應收之費用,酬勞及報銷款。

(c)應用適當的貨幣支付進口的消費品及其它裝置,使酒店可得到正常的經營及達到正常維修的需要,如上述情況發生,管理公司有權在發出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在不影響其權利和索賠權的基礎上,終止此合同,不再另行通知,也不負賠償責任。

(3)若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亦可以附回執的掛號信書面通知終止本合同。

(a)當酒店被嚴重損壞及破毀而酒店業主依照第6.2條條款決定不進行酒店的修葺和重建,所有經營終斷損失保險賠償款項應由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根據各方利益比率公平分配。

(b)當酒店無力償付債項、破產,財產受法院扣押、清算、接收或清盤。

10.4 特別條款

管理公司在本合同之責任將取決於下列條款:

(a)酒店業主將代管理公司從中國官方獲得需要之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管理公司用其指定之貨幣(指港幣或美元),在指定之地點,收取或轉換其依照本合約所規定的費用、酬勞、報銷等款項。

(b)取得中國_許可證及認可,以容許外籍僱員把他們應得之酬勞轉換成及匯出港幣或外籍僱員來源國之貨幣。

10.5 繼承和轉讓

如無酒店業主之事前書面同意(該同意不可不合理拖延),管理公司應無權轉讓和轉移給任何第三者其在合同下之責任。

此條款不可阻止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轉移本合同下之責任予雙方集團擁有同等利益之子公司或附屬公司,則其在本合同下之權利和責任應自動轉移。

未得管理公司事前允許,酒店業主不可以轉讓或轉移本合同,或出售、出讓或轉讓酒店予任何第三者,而該允許不應不合理地拖延,在管理公司書面請求下酒店業主應隨時提交管理公司一份酒店業主公司之資本持有人、合夥人,或獨資者之名單和地址。

酒店業主和管理公司,其承讓人及被接受的轉讓人皆可享受合同的權益。

10.6 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2)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式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3)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10.7 雙方關係

酒店業主委任管理公司為其代理人全權代表酒店業主根據本合同條款指導及負責酒店之管理及經營。

酒店業主承認本合同是一份管理服務合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酒店業主不可對此自行撤銷。

本合同決不意味酒店業主與管理公司是有任何合資或合夥之關係,管理公司不負任何因其執行下列之酒店操作職責而產生,或酒店業主本身的負債,責任及其它債務。

本合同沒有授權管理公司簽署任何期票、擔保書、貸款合同或其它負債檔案,或代酒店業主或酒店借入任何款項作為營業支出一部分。在此再特別宣告和同意管理公司沒有權力以酒店的全部或部分或任何帳戶或與酒店或酒店經營而取得之其它私人財產作抵押、信託和其它等等(除本合同特別註明許可之租借契約)。雙方同意,限於本合約之限制,管理公司在酒店管理、經營及執行任務時將有全權負責及自主權。管理公司將有責任對酒店業主以良好及專業態度忠心地和勤勉地執行其職責,並將會盡努力履行本合同的責任。

本合同有效期內,管理公司同意酒店業主正式授權之高階職員、會計師、代理人及法律委任人等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進入酒店任何地方視察及調查,不過上述行動要儘可能避免妨礙酒店的經營。

第11章 雜項

11.1 整體合同

本合同包括了所有雙方同意有關酒店經營管理之契約規定、合同和一切性質之理解,如欲修改本合同,需經雙方在本合同日期同日或以後,通過標明日期並由雙方簽字的檔案並經審批機構批准始有效。

11.2 通知

任何一方發與對方的所有通知,必須親自用專人派送並由對方簽收或以附回執的掛號信形式寄至酒店業主及管理公司如下地址:

或至其它由雙方根據本通知條款方式另行指定之地址。

11.3 登記及其它手續

酒店業主應辦理本合同或所有以後合同更改的必要的批准、登記和執行所需之步驟以保證本合同在符合所應適用的法律下得以有效實施。酒店業主將承擔所有手續費用。

管理公司必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登記註冊或法律規定的其他手續。

本合同經_________批准後生效。

酒店業主(蓋章):_________      管理公司(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1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搞活經濟,充分提高資源的利用率,甲乙雙方就承包魚塘事項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承包專案

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承包。

魚塘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

從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三、乙方支付承包費用事項

1、第一年,即____________年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叄仟元,甲方作為補償費付給原承包人 ;第二年、第三年,鑑於處於建塘階段,乙方只付給甲方承包費每年伍佰元。從第四年即____________年起,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承包費貳仟伍佰元整。

2、付款時間: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作為付款時間。

四、特殊情況的處理

1、承包期間,如甲方法人更換,不得影響此合同的有效性。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推翻或修改合同。

2、如國家徵用,按下列意見處理:

(1)承包期限(即貳拾年)內,乙方擴建、改善魚塘所有投資而獲得的賠償費歸乙方所得,土地賠償費歸甲方。

(2)乙方投放的魚苗以及乙方增建的經營設施(簡易房屋、所種的樹、花草、開出的停車場以及所修的路等)的賠償費,全部歸乙方。

(3)貳拾年承包期限滿後,如國家徵用,甲方可享受乙方所有投資賠償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土地賠償金仍歸甲方。

3、承包期內,如乙方因重大特殊原因暫時或長期不能管理魚塘,乙方有權委託直系親屬或按本合同條款轉包他人,甲方不得阻止和干預。

4、乙方承包期問,如遇糾紛,屬土地使用權引起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屬乙方經營等問題的,由乙方自行處理。

5、承包期滿後,如魚塘繼續承包,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乙方。

五、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方應在一個星期內將魚塘交付給乙方。不能按時交付,每天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給乙方,從乙方付給甲方的承包費中扣除。

2、乙方在承包期限內,不能按時交納承包費,遺期每天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給甲方。

3、如甲方違約推翻或單方面修改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在乙方損失費用的基礎上加百分之伍拾(______%)賠償給乙方。

六、解決爭議的辦法

甲乙雙方如在合同期限內發生爭執,先協商解決。解決不了,可向有關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委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管理合同 篇17

____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____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

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適用於住宅以及同一物業管____區域內非住宅的物業管理。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內容。

2.經雙方當事人協商確定,可以對本示範條款內容(包括選擇內容、填寫空格部位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3.本示範所稱的甲方為業主大會,乙方為物業管理企業。

4.在簽訂合同時,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總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物業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物業管____區域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

(三)公共綠化養護服務;

(四)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  

(五)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  

(六)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  

(七)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

(八)業主委託的其他物業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 物業專有部分的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損壞時,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供位於路號室(建築面積平方米)的房屋作為物業管理辦公用房,在合同履行期間供乙方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和標準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護、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和維護,詳見附件三;

(二)公共綠化養護服務,詳見附件四;

(三)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詳見附件五;

(四)公共秩序的維護服務,詳見附件六;

(五)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詳見附件七;

(六)物業其他公共事務的管理服務,詳見附件八;

第六條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應會同乙方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管理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辦理物業查驗、移交手續,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九。

第七條 乙方根據下述約定,按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

(一)住 宅:  高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多層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別墅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物業: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二)辦公樓:______ 元月每平方米  

(三)商業用房:________元月每平方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物業服務收費分項標準(元月每平方米)如下:

一、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__________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__________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  

 

二、非住宅物業  

1.綜合管理服務費:___________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保養、維修費用:

3.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費用:

4.公共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公共區域秩序維護服務費用:___________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不含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物業大修和專項維修的費用在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規定分攤。

第八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的當月起發生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承擔;業主應依照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

第九條 乙方按下述第種收費形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

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_(月年)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逾期交納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停車場屬於全體共有全體業主共用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二)停車場屬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  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三)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_元個每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三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四條 本物業管____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經營管理收費約定如下:  

(一)健身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棋牌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管理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本物業管____區域內的建設單位所有的會所及相關設施,其經營管理收費由建設單位與乙方或者業主、物業使用人另行約定。

第十五條 物業服務費屬本合同

第九條

第二項或者第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專項維修資金;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追加補足;  

第十六條 業主應當按照下列約定籌集、使用和管理維修資金:  

(一)業主應當按照規定交納和續籌專項維修資金;  

(二)專項維修資金的帳務由物業管理企業代管;  

(三)業主在轉讓其物業時,其帳戶上的專項維修資金繼續用作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的維修、更新和改造;  

(四)按照政府規章及相關規定使用和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第十七條 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按以下第種方式續籌:  

(一)甲方自____月起,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元的標準向___________業主收取,用作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二)在業主大會確定的時限內,業主足額交納應續籌的專項維修資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乙方按有關規定編制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實施,未經甲方批准或授權,乙方不得動用專項維修資金。  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經甲方批准後,乙方未按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方案實施的,所引致甲方的經濟損失及相應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在其制定的《業主公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要求等事項;甲方未盡此義務而影響乙方管理服務或給業主、物業使用人造成損失的,乙方不承擔相應責任;  

(二)督促業主、物業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予以勸阻、制止;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依照《業主公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審查和批准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管理工作,並委派具有崗位資格的人員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管理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提供物業管理服務的便利獲取不當利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的問題;  

(四)及時向業主公告本管____區域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每__________個月公佈一次專項維修資金和按實結算專案的費用收支帳目;  

(五)結合本物業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和決算報告;  

(六)

第二十一條 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  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

第六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

第二條、

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除前條規定的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

第二條、

第五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應以違約事項涉及並收取的服務費為基數向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倍返還。

第二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的,甲方有權依法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按其減少的服務支出予以賠償。  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合理時間內與甲方或其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完成交接手續。

第二十七條 雙方協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並在日內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一)業主,是指物業的所有權人。  

(二)物業使用人,是指物業的承租人和實際使用物業的其他人。  

(三)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物業購買人。  

(四)物業交付使用,是指物業買受人收到甲方書面入住通知並已辦理相應手續。物業買受人收到入住通知後在限定期限內不辦理相應手續的,視為已交付使用。  

(五)共用部位,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門廳、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電梯機房、走廊通道、傳達室、內天井、房屋承重結構、室外牆面、屋面、_____、_____、_____等部位。  

(六)共用設施裝置,是指:

1、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供水管道、排水管道、落水管、照明燈具、垃圾通道、電視天線、水箱、水泵、電梯、信箱、避雷裝置、消防器具_____、_____、_____等裝置;

2、物業管____區域內,由業主和使用人共同使用的道路、綠地、停車場庫、照明路燈、排水管道、窨井、化糞池、垃圾箱(房)_____、_____、_____等設施。  

(七)公共區域,是指一幢住宅內部,由整幢住宅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住宅外、物業管____區域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八)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一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一份向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備案。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人民提起訴訟。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為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月,甲、乙雙方應就是否另行簽訂物業服務合同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月內繼續履行本合同,甲方應在此期間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物業構成(略)

附件

二:物業規劃平面圖(略)

附件

三: 物業共用部位(略)    附件

四: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略)

附件

五: 物業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服務(略)

附件

六:公共區域秩序的維護服務(略)

附件

七:物業使用禁止性行為的管理(略)

附件

八:綜合管理服務(略)

附件

九:物業承接驗收確認書

甲方: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主任: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承接_____(物業名稱)(座落位置:_________區縣________鄉鎮_____路_______弄_______號)的物業管理服務,辦理物業驗收手續等事宜,共同確認如下。  

一、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查驗內容  甲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乙方對物業下述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了查驗: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查驗結論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完好,乙方同意承接驗收。  □經乙方查驗、甲方確認,上述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中存在的問題如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就存在的問題確定解決辦法如下: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三、物業資料的移交  甲方已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乙方提供和移交了下列物業資料(具體清單另附):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證明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18

甲方:_________房地產開發公司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仁達家園社群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坐落位置: 市縣 區 路 總用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

其中住宅_________ 平方米,商業建築面積 _________平方米,文化活動室_________ 平方米,社群健康服務中心 _________平方米,居委會 _________平方米,社群管理用房 _________平方米: 總戶數: 共_________ 戶

電梯數量:_________ 部

車位數量: _________個

綠化率:_________ %

物業型別:_________

以上各項指標如有變更,甲方應於變更後一個月內書面告知乙方。

第二條、乙方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及上下水管體、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二)本物業規劃內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停車場。

(三)本物業規劃內共有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本物業配套會所。

(四)本物業公共園藝景觀(綠地、花木、水景、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及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六)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第二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參加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享有_____權、被______權和監督權;

2、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

本物業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內容及標準(均參照投標書與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DB32/T538-20__)。

☆ (需按江蘇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逐項細化)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一、乙方交納物業公共服務費週期:_________ ;

二、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因乙方原因空臵房屋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五、乙方出租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每次交納費用的時間:_________ ;

八、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標準按政府有關規定調整。

第五條、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除政府物價部門有相關規定以外的,由甲乙雙方協商。

第六條、保險

一、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甲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二、乙方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

第七條、維修基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根據 規定,本物業建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維修基金。乙方在購房時已向 交納維修基金 元。

二、維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政府有關規定。

第八條、廣告牌設臵及權益

_________

第九條、物業管理服務用房及本物業各項配套設施的使用、管理及收益分配辦法。

_________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_________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協議,使甲方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違反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交納違約金 ;

五、 .

第十二條、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五條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有權終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司法部制定的《律師事務所處收費暫行辦法》第條第款的規定,甲方應在簽訂委託合同時向乙方繳納手續費人民幣元,結案後按訴訟標的(實得數額)%交付代理費。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終結為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20

茲有住戶_________委託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對其購買(或租賃)的由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經營管理的_________大廈_________層_________室進行裝修。為加強對裝修工程的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大廈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甲乙雙方同意簽訂本責任書。  

一、裝修人員入戶裝修時,必須向物業管理公司繳納每日每人_________元的管理費。

二、裝修人員在裝修期間不得影響相鄰住使用者的休息,裝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即上午8:00-12:00,下午14:00一18:00。禁止在晚上使用電動機械及進行油漆噴塗等操作。

三、裝修人員不準侵擾其他業主(或使用人),不準在樓道內閒逛,不準在其他樓層停留。

四、裝修人員必須保持公共場所,包括樓梯、過道及牆壁的清潔。不允許將汙水、廢物倒在樓道里,不得在公共部位堆放雜物,裝修垃圾應及時處理。

五、施工負責人要保證各樓層公共設施的完好,如不得隨意按電梯按鈕,不得亂刻、亂畫,不能撬各種門鎖。

六、注意用電及消防安全。例如,用電時要採用適當的插頭;嚴禁用電源線直接接到漏電開關上;嚴禁用電爐做飯、燒水。

七、進行電焊施工必須事先向物業管理公司申請配備消防用具,禁止在易燃易爆物品旁吸菸。

八、裝修材料超長超寬時,禁止使用電梯。

九、裝修人員不準在施工場所留宿,確需過夜留守的應先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絡,經同意後方可過夜。

十、施工隊伍應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裝修。如業主要求違章裝修時,應解釋說明,不予裝修。否則,除業主承擔責任外,施工隊伍也應承擔一定的責任。

十一、出現問題時,施工負責人應及時與物業管理公司聯絡,雙方協商解決,不得擅自作主。

十二、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並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

十三、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十四、本責任書籤字蓋章後有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為了保證雙方生產安全,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安全措施,就本工程的安全生產施工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建設單位: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第二條: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乙方的資質名稱:

乙方的安全生產條件:

說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資料原件送給甲方稽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資料影印件交到甲方工程管理部備案。

第三條: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________;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第四條:甲方的責任和權利

1、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對違規、違章行為有權制止,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3、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和措施不落實的有權停止施工,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罰。

第五條:乙方的責任和權利

1、乙方負責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負全責。

2、乙方的安全目標應與甲方總體安全目標相一致。

3、嚴格執行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甲方的質量、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標準。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立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建立健全現場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5、乙方的專案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崗位證上崗。

6、乙方投入現場的全部機械及各類生產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並遵守操作規程。

7、乙方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影印件交給甲方備查。

8、根據工程特點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經過安全教育,必須持本崗位有效證書上崗。

9、施工過程中對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作業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進行控制。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進行施工,杜絕強令員工冒險作業和違章作業現象出現。

10、乙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控制由乙方單位負責人負責。服從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

11、按部頒JGJ59—99標準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有效控制。如有嚴重違反JGJ59—99標準保證專案條款,甲方單位有權提出停工並罰款。

12、平時進行安全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單位簽發的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應無條件地整改。

13、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

14、每月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向甲方上報各種安全統計資料。

1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應當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將事故隱瞞不報。

16、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加強安全管理,由於管理不到位造成負面影響,乙方將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及經濟損失。

17、向甲方單位交納安全保證金時,繳費額為承包合同總金額的___%,並在進場前劃到甲方單位。

18、如果乙方不遵守本合同條款,甲方將取消其分包商資格,不再繼續與其合作。

第六條:其他

1、本合同簽訂後,未經雙方共同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私自改動或終止。

2、本合同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工程合同一致,如果工程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合同期限也隨之變動,工程施工結束以後,本合同也一同解除。

3、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可以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4、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日期: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22

工程名稱:___________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工程在保修期內如發生施工質量問題,工程承包方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保修。

一、保修期限

自工程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質量合格證書》之日起計算。

1.民用與公共建築、一般工業建築、構築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2.建築物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六個月;

3.建築物的供熱及供冷為一個採暖期及供冷期;

4.室外的上下水和小區道路等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5.其他特殊要求的工程,其保修期限由發包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議定。

二、保修專案內容及範圍

1.屋面漏雨;

2.煙道、排氣孔道、風道不通;

3.室內地坪空鼓、開裂、起砂、面磚鬆動、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漏水;

4.內外牆及頂棚抹灰、面磚、牆紙、油漆等飾面脫落,牆面漿活起鹼脫皮;

5.門窗開關不靈或縫隙超過規範規定;

6.廁所、廚房、盥洗室地面泛水倒坡積水;

7.外牆板漏水,陽臺積水;

8.水塔、水池、有防水要求的地下室漏水;

9.室內上下水、供熱系統管道漏水、漏氣、暖氣不熱,電器、電線漏電,照明燈具墜落;

10.室外上下水管道漏水、堵塞、小區道路沉陷;

11.鋼、鋼筋混凝土、磚石砌體結構及其它承重結構變形、裂縫超過國家規範和設計要求;

12.因施工單位造成的其他質量問題。

三、保修責任

施工單位自接到建設工程質量修理通知書之日起,必須在兩週內到達現場與建設單位共同明確責任方,商議返修內容。屬施工單位責任的,如施工單位未能按期到達現場,建設單位應再次通知施工單位;施工單位自接到再次通知書起一週內仍不能到達時,建設單位有權按原設計標準自行返修,所發生的費用由原施工單位承擔。

四、保修抵押金

1.保修抵押金計算方法。按工程結算造價扣除甲方供應的裝置、成品價後的金額計算,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支付保修抵押金。其中:

承包一般建安工程200萬元以內的,按2.0%計算;200萬元至500萬元的,按1.5%計算;500萬元以上的,按1.0%計算。

單獨承包裝飾工程,按1.0%計算。

2.本工程保修抵押金為__________________元。

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保修抵押金返還

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以下規定向承包方返還保修抵押金。

1.承包一般建安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保修抵押金的80%為______________元。

保修期滿三年,返還保修抵押金全部尾款。

2.單獨承包裝飾工程,保修期滿一年,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

六、爭議

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或者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會同有關部門調解。不願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一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二種爭議解決方式:向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約定按第________種爭議解決方式解決。

七、合同生效與終止

1.本合同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2.工程保修期滿,發包方按規定向承包方返還全部保修抵押金後,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合同份數

1.本合同正本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儲存。

2.本合同副本____份,由甲乙雙方分送施工合同管理機構、質量監督機構及有關部門。

九、工程質量出現永久性缺陷的,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屬於設計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應按照國家和本市關於建設工程質量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不在本保修範圍內。

十一、雙方議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發包方:

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帳號:

合同訂立時間:

管理合同 篇23

建設單位(甲方):製品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乙方):環保裝置有限公司

協議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工程內容:燒結系統煙氣脫硫專案

進廠時間: 年 月 日

開工時間: 年 月 日

為使工程做到安全文明施工,確保工程按時順利完成,防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發生,經雙方協商,就施工過程中雙方各自承擔的職責和工作要求,形成如下條款:

一、甲方:

1、負責對外協施工單位相關資質的審查。對外協施工單位人員:

“三級安全教育”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

2、在專案施工前要向乙方交待清楚施工現場的危險源和有關安全注意事項及可能出現的隱患告知交底;

3、甲方對乙方在施工中落實有關規章制度及安全環保防範措施進

行檢查和監督,發現違章、有隱患及時制止,提出整改意見,並進行考核;

4、負責組織外委工作單位作業過程中工傷事故和險肇事故的分析及事故的上報;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需用水、電等動力資源時,由甲方負責指定接點,提供方便;

6、甲方人員違章操作,造成乙方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二、乙方

1、乙方在施工前,必須根據工程專案內容,進行雙辨識,負責任的制定並與甲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同時雙方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

2、乙方在施工中的安全網路必須健全,設立專職安全和監護員,佩戴安全標誌,並現場進行檢查監督;

3、乙方在辦完安全環保協議書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4、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匯溪金屬鑄造製品有限公司相關規定,按規定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在指定的地點進行施工作業,不得擅自進入生產現場和與施工無關的區域,不準觸動或開關電機裝置,亂動儀器、儀表和各種發明;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的材料工具等物應按指定地點堆放,完成施工任務後,要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和道路通,達到現場管理的標準;

6、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油、廢油桶、棉紗、保溫材料等危險物品必須分類收集處理;

7、乙方必須對物料運輸過程中產生的汙染進行控制;

8、工程結束後必須對現場環境進行清理,即修復受到破壞的環境;

9、乙方在施工過程中若因違章作業或隨意亂動機械裝置和亂拉、亂切,亂接風、水、電、氣等管網、線路,造成甲、乙方人員傷亡或裝置事故等,乙方必須負全部經濟責任。

三、檢查與考核

甲方應對乙方施工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並對違規行為按甲方相關制度進行考核。

四、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加蓋公章後生效。

雙方簽字(加蓋公章):

甲方: 製品有限公司 乙方: 環保裝置有限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聯絡人: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24

甲方:

乙方:

一、乙方租用甲方在________的辦公樓一層,進行物業管理。

二、租金租期:經甲乙雙方協商於年____月____日至年____月3__日租給乙方使用,租期為________年,每年租金為1000元,租金為預付上交,協議簽字後預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間甲方對乙方租金款________年不變。

三、房屋設施使用保護要求乙方在租用期間,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房屋建築主體不得隨意拆建和改建;

對房屋門窗內裝修格局要保護好,正常使用及時維修完善;

對房屋內設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損壞後及時維修和更換,但不能丟失,丟失的由乙方按樣賠償。

四、租用責任:乙方在租用期間對甲方的所有財產負全部責任,

第一是保護,

第二是不能發生火災,如出現一切損失乙方負全部責任,價格雙方協商,請法律仲裁部門鑑定。甲方對自己的財產有權隨時檢查,並對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預乙方的經營權。

第三,乙方租用期間對經營所發生的一切費用自負,如:水、暖、電等等。

第四,乙方在租用期間屬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後自己帶走。

五、上述條約雙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援,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具有法律保護權。一式兩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25

甲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學生):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校):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在甲方企業參加崗位實習,甲方從丙方實習生中錄用企業員工,乙方學生願意接受丙方的安排在甲方參加實習並選擇就業,經甲、乙、丙三方協商,訂立本協議。

一、實習崗位、期限及留任

1.三方同意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期間在甲方參加為期____個月的頂崗實習。

2.甲方將安排乙方在甲方的________部門________崗位進行實習。

3.實習結束前,若甲方願意留用乙方,則甲方錄用乙方為正式員工,並與其簽訂勞動合同。

二、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本協議各方在此同意和確認各方的權利和義務如下: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工作能力對實習崗位、內容進行調整。

(2)實習期間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制度和勞動記錄,或不服從工作安排,或違規操作等違規表現,甲方有權決定是否提前終止協議,並通告丙方。

(3)丙方根據甲方的實習指導情況和工作量,按照____________標準向甲方支付實習指導報酬。

(4)實習期間,甲方按照廠規對實習學生進行管理,並有權根據廠規進行獎勵或處罰。

2.甲方的義務:

(1)按照本協議規定的時間和內容為乙方提供實習機會,所安排的工作應該符合勞動法的規定和不損害乙方的身心健康,並協商解決學生的食宿;

(2)配合學校教學目標和要求,制定學生頂崗實習計劃。允許丙方前往甲方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並並對丙方實習指導教師進行考核,向丙方提供乙方實習的真實表現等鑑定資訊;

(3)在乙方嚴格遵守實習時間和甲方各項規章的情況下,給予乙方每月________元的津貼;

(4)在乙方實習期間,配合丙方做好實習學生的管理工作,安排具有相應專業知識、技能或工作經驗的人員對乙方實習進行指導,並協助丙方對乙方進行管理。在乙方實習結束時根據實習情況對乙方做出實習考核鑑定;

(5)加強對實習學生上崗前安全防護知識、崗位操作規程的培訓,落實安全防護措施,預防發生傷亡事故;

(6)實習期內,甲方按本單位規章嚴格管理實習學生,並按規定提供相應勞動保護用品,保障實習學生的人身安全。由於甲方裝置故障、管理疏漏等原因造成學生人身傷害的,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按國家有關規定予以賠償,並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7)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由甲方全權負責其人身安全,甲方應承諾學生進場前必須進行嚴格的安全教育並通過考試,方准許其進廠參加實習,學生在廠實習期間在其具備獨立完成某項工作能力前,企業必須指派專人負責指導並培養學生。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乙方在甲方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由甲方參照在職員工工傷事故處理辦法處理,丙方負責配合做好學生、家長等各方工作;

(8)學生因故終止實習或離開工作崗位的,甲方須及時告知乙方家長和丙方,並督促學生立即返校。學生無辜離崗不知去向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據材料,並協助公安部門查詢;

(9)發現學生的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乙方家長和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在合法的勞動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

(2)享有獲得勞動報酬和勞動保護的權利;

(3)在實習期間如發生工傷事故時有權獲得救治和賠償的權利;

(4)有下列情況時,乙方有權在向甲方報告後終止在甲方的實習,並告知丙方,返回學校:

①甲方安排的工作內容違法或有損乙方身心健康;

②甲方違規用工、企業生產存在重大安全隱患、企業從事非法活動等現象;

③甲方不提供指導實習教師、未安排實習崗位、未提供崗前培訓和安全教育的;

④甲方不能提供醫療、意外傷害、工傷保險,根據工作需要不能提供勞動保護用品的;

⑤甲方人員違規安排工作、安排非法工作、非法安排高危崗位工作的,學生有權拒絕。

2.乙方的義務:

(1)在實習期間做好本職工作,逐步養成獨立工作的能力,刻苦學習,克服困難,努力提高自己的業務,鍛鍊工作技能,完成學習和工作任務;

(2)在實習期間,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遵守企業保密制度;

(3)實習期間應,服從管理和工作安排,按時完成甲方指導教師交付的合理工作任務;

(4)應遵守甲方的安全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產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5)遵守學院關於頂崗實習的相應管理規定和要求,與校內指導教師保持聯絡,按照教學要求完成實習週記的填寫、實習報告的撰寫等工作,並接受實習單位指導教師和學院指導教師的雙重考核;

(6)協議簽訂前,必須徵得家長的同意,並承諾履行教育、指導和監督責任,學生從實習崗位返家,乙方家長應及時告知甲方和丙方,掌握學生的思想動態,並及時與丙方溝通;

(7)乙方因顧終止實習,需立即返校,並告知甲方、丙方及家長;

(8)乙方參加實習前需購買保額在50萬元以上的意外傷害和醫療表現一份。

(三)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丙方的權利:

(1)根據乙方在甲方的實習內容和表現,自行決定是否直接給予乙方頂崗實習成績和學分,決定乙方是否可以直接參加丙方相應課程的考試;

(2)有權在不影響甲方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前往實習單位對乙方進行指導或管理,有權向甲方瞭解學生的實習情況;

(3)甲方不履行對實習學生職業素質培養義務,未能履行安全保護義務,或強迫學生從事非法活動得,丙方有權終止協議,並叫回頂崗實習學生;

(4)甲方學生在崗位上因故出現人身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追查事故責任的權利;

(5)監督和管理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活動,監督甲方指導學生實習的過程;

(6)協助甲方管理、監督實習學生的權利。

2.丙方的義務:

(1)配合甲方做好實習前的動員動員、實習中的聯絡、檢查、協調工作,實習後的考核、總結等工作;

(2)對乙方實習期間的行為予以監督和管理,以確保乙方遵守本協議及甲方的規章制度;

(3)在乙方違約的情況下,丙方給予甲方積極、充分的配合,以便甲方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

(4)協助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識;

(5)監督中發現甲方違規用工和乙方不良表現時,及時通知學院有關部門,並通知乙方及乙方家長。

三、保密約定

協議三方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都有義務為其它兩方保守企業祕密,尤其是要對甲方的經營管理和智慧財產權類資訊進行保密,若有違反,依據相關法律處理。

四、協議的終止與解除

1.協議期滿自然終止。

2.協議一方因協議期限屆滿以外的其它原因而造成協議提前終止時,應提前兩週以書面形式通知其它兩方。

3.乙方違反本協議有關規定,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協議,但應通知丙方並說明原因,乙方應承擔由此所遭受的甲方損失。

五、其它

其他未盡事宜由三方及時協商解決。

六、協議的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由甲方、乙方(家長)和丙方各執一份,經三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後生效。

本協議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對甲乙丙各方都具有法律的約束力。本協議是協議三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共識後簽署的;任何一方對此協議內容進行任何修正或改動,都應經過三方書面確認後方始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__ 丙方代表簽字: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管理合同 篇26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一、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以下委託管理合同。

二、受乙方委託,甲方同意為乙方提供託管服務。

三、本合同期間,甲方承擔下列責任

1.為乙方建立導遊員檔案;負責出具以檔案內容為依據的證明材料;為乙方管理《導遊員資格證》或《上崗證》;為乙方製作統一的上崗胸卡。

2.組織乙方參加旅遊行政部門的年審考核,晉級考試等考核、考察活動。

3.組織乙方參加業務、職業道德、政策法規等培訓。

4.甲方為乙方安排導遊業務、禮儀服務業務。

5.甲方為乙方提供調派手續,賦予乙方合法的導遊服務身份。

6.甲方負責乙方_________元/月的工資(其中包括甲方為乙方承擔的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保險_________元/月)。

7.為乙方提供法律援助。

8.甲方若有違章行為,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繳納的管理費按剩餘月份計算後退回給乙方。

9.語種導遊工資待遇公司另行規定為:_________元/月。

四、本合同期間,乙方承擔下列責任

1.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旅遊行政機關的各項條例、規章、制度及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檢查。

2.乙方按有關規定,自覺購買有關保險。

3.乙方應對自己的帶團行為負責,對由自己的帶團行為引起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可自己聯絡導遊業務,但必須按相關規定辦理手續,並持《導遊調派通知書》上團;嚴禁私自承攬,承接導遊業務。乙方私自承攬、承接導遊業務,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後果自負。

5.本合同生效日起,乙方向甲方交納管理服務費_________元/年;委託管理期不足一年的以一年計算。

6.服從甲方統一導遊服裝的規定。

7.乙方帶團過程中,不得從事與導遊服務無關的其它工作。

8.乙方若有違章行為,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繳納的管理費不再退回。

五、合同期滿,甲、乙雙方需提前一個月續簽合同。合同逾期自行作廢。合同逾期後乙方的所有行為與甲方無關。

六、在導遊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糾紛時,甲方應先代乙方處理,團隊行程結束後再追究乙方責任。

七、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八、合同期限: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管理合同 篇27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話: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電話: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發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章 承包的土地、期限和承包金

第二條 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面積*畝。附圖需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第三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承包的土地,其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承包範圍內。

第四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30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止。

第五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承包金,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年每畝×元,每年共計承包金×元人民幣。

第六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乙方需於*年*月 日前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年全年的承包金×元,自*年開始於當年的*月*日前支付當年的全部土地承包金。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七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八條 乙方有自主的用人權,但在同等條件下甲方的村民享有優先錄用權。

第九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乙方必須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業建設,不得修建永久性的建築物、挖坑、挖塘、採礦等活動。

第十二條 乙方應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十三條 乙方必須按期如數繳納承包金。

第十四條 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費,包括國家規定的其他費用。

第十五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包該土地。

第十六條 乙方使用土地進行的一切活動都必須符合我國法律的規定,不得利用土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責任及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十七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節 發包方的權利

第十八條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按照承包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第二十條 甲方有權按時如數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第二十一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二節 發包方的義務

第二十二條 甲方要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二十三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十四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二十五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六條 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七條 單方要求變更或解除承包合同的需提前30日通知對方,雙方經協商一致後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果國家政策與合同簽訂時發生較大變化,嚴重影響到了一方的權益時,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九條 由於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拒繳、逾期繳納承包金,或擅自改變土地用途等侵犯集體財產的行為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到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三十一條 承包期滿後,乙方返還的土地不得降低原有的種植能力。

第三十二條 承包期滿,合同自行終止。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不能按期繳納承包金的,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當年租金5%的違約金,並按每日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第三十五條 乙方擅自改變土地用途或返還的土地不符合合同約定,乙方應賠償損失並支付當年租金10%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四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報東昌府區人民政府備案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理人: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28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把石景灣花園小區物業承包給乙方管理,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及義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深圳市安全整治標準,為進一步明確職責,落實責任,為使小區物業規範化、使小區居民享受完善的物業服務。甲方委託乙方對花園小區進行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甲乙雙方在公平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承包物業管理的範圍:石景灣花園小區

二、承包管理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交付押金:乙方要向甲方交付押金 。

四、本合同期間發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費用 元/月;此費應在每月月底結清。

五、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工作的實施情況。

2、甲方為乙方提供原有的保安亭、保安宿舍及監控設施。

3、甲方有權不定期對小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

(二)乙方

1、乙方必須在本月15日前交清小區上月水電費到甲方指定賬戶內,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2、乙方負責徵收小區的物業管理費,及公共維修基金。

3、乙方負責承包期間內業主與業主之間發生的糾紛由乙方協助解決。

4、乙方負責公共環境(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門廳)的衛生清潔。如有居民投訴衛生較差時,乙方應有責任處理此事。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任何公共設施,如須改建公共設施,必須經四方同意。任何個人及集體不得在任何公共地方搭建,特別是樓頂搭建,如有違反乙方要負一切責任。

6、乙方負責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的安全,並按相關規定收取費用。

7、乙方負責小區院內的公共設施、綠化帶、建築物、公共水電設施管理。

8、乙方負責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社會治安。乙方承擔小區公用面積的巡邏檢查,確保小區所有業主的人身財產安全。及時盤查和監控可疑人員,發現案情要及時報警或上報鎮黨委、政府。

9、乙方負責公共衛生區的環境衛生、垃圾清運。小區內不得焚燒垃圾,禁止院內垃圾存留。負責化糞池清理和室外管道的疏通。

10、乙方在管理期內,負責收小區內公共設施維修基金。並動員小區業主自選7—9位業主代表負責監督小區內工作及公共設施維修的開支。

1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將物業管理委託或承包給第三方。

五、違約責任

合同履行期間,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另一方的經濟損失。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另:供水泵房動力馬達檢修確切損壞,及小區內用電變壓器確切損壞,由雙方

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管理合同 篇29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甲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為乙方)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法定代表人為:________;工商註冊號為:________________。

2、乙方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設 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註冊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元;法定代表人為 :________;工商註冊號為:________

3、甲方擁有_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_%的股權:至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各股東已按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按期足額繳付了全部出資,併合法擁有該公司全部、完整的權利。

4。甲方擬通過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的方式,將甲方公司轉讓給乙方,億方同意受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本協議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公司整體出/受讓事項達成協議如下,以資信守。

第一條 先決條件

1。1下列條件一旦全部得以滿足 ,則本協議立即生效。

①甲方向乙方提交轉讓方公司章程規定的權力機構同意轉讓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決議之副本。

②甲方財務帳目真實、清楚;轉讓前公司一切債權,債務均已合法有效剝離。

③乙方委任的審計機構或者財會人員針對甲方的財務狀況之審計結果或者財務評價與轉讓宣告及附件一致。

1。2。上述先決條件於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日內 ,尚未得到滿足,本協議將不發生法律約束力;除導致本協議不能生效的過錯方承擔締約損失人民幣______元之外 ,本協議雙方均不承擔任何其它責任,本協議雙方亦不得憑本協議向對方索賠。

風險告知:在打算進行收購公司時,收購人應該首先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查詢目標公司的基本資訊,其中應該主要查詢公司的註冊資本情況,以防收購了出資有瑕疵的股權。要弄清該目標公司是否有虛假出資或抽逃資本的情況。

第二條 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其各股東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權及其他全部資產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出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照本協議的條款,受讓甲方持有的全部股權和全部資產,乙方在受讓上述股權和資產後,依法享有公司____%的股權及對應的股東權利。

第三條 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本協議雙方一致同意,___________公司股權及全部資產的轉讓價格合計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RMB)。

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股權及資產轉讓

本協議生效後_____日內,甲方應當完成下列辦理及移交各項:

4。1將__________公司的管理權移交給乙方(包括但不限於將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等全部工作人員更換為乙方委派之人員);

4。2積極協助、配合乙方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之規定,修訂、簽署本次股權及全部資產轉讓所需的相關檔案,共同辦理__________公司有關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手續;

4。3將__________公司各項文書、資料交付乙方並將相關實物資產移交乙方;

4。4移交甲方能夠合法有效的_______公司股權及資產轉讓給乙方的所有檔案。

第五條 轉讓方義務

5。1甲方須配合與協助乙方對__________公司的審計及財務評價工作。

5。2甲方須及時簽署應由其簽署並提供的與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相關的所有需要上報審批相關檔案。

5。3甲方將依本協議之規定,協助乙方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案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第六條 受讓方義務

6。1乙方須依據本協議第四條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全部轉讓價款。

6。2乙方將按本協議之規定,負責督促公司及時辦理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之報批手續及工商變更登記等手續。

6。3乙方應及時出具為完成該等股權及資產轉讓而應由其簽署或出具的相關檔案。

第七條 陳述與保證

7。1轉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甲方自願轉讓其所擁有的__________公司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甲方就此項交易,向乙方所作之一切陳述、 說明或保證、承諾及向乙方出示、移交之全部資料均真實、合法、有效,無任何虛構、偽造、隱瞞、遺漏等不實之處。

③甲方在其所擁有的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上沒有設立任何形式之擔保,杯存在任何形式之法律瑕疵,並保證乙方在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後不會遇到任何形式之權利障礙或面臨類似性質障礙威脅。

④甲方保證其就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之背景及__________公司之實際現狀已作了全面的真實的披露,沒有隱瞞任何對乙方行使股權將產生實質不利影響或潛在不利影響的任何內容。

⑤甲方擁有該等股權及資產的全部合法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甲方簽署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__________公司章程之規定,並環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⑥甲方簽署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⑦本協議生效後,將構成對甲方各股東合法、有效、有約束力的檔案。

7。2受讓方在此不可撤銷的陳述並保證:

①乙方自願受讓甲方轉讓之全部股權及全部資產。

②乙方擁有全部權力訂立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權利和義務並沒有違反乙方公司章程之規定,並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或限制。

③乙方保證受讓該等股權及全部資產的意思表示真實,並有足夠的條件及能力履行本協議。

④乙方簽署本協議的代表已通過所有必要的程式被授權簽署本協議。

第八條 擔保條款

對於本協議項下甲方之義務和責任,由__________承擔連帶責任之擔保。

第九條 違約責任

9。1協議任何一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履行其義務,應按如下方式向有關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

①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第七條之陳述與保證,因此給對方造成損失者,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元。

②乙方未按本協議之規定及時向甲方支付該等股權及資產之轉讓價款的,按逾期付款金額承擔________(百分比)的違約金。

9。2 上述規定並不影響守約者根據法律、法規或本協議其它條款之規定,就本條規定所不能補償之損失,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風險告知:明確違約責任,在簽訂合同時,雙方就要想到可能出現的所有違約情形,並在合同中規定相應的懲罰措施,通過明確違約時需要承擔的違約責任,來督促各方真正的履行應當承擔的義務,一旦違約情況發生,也有據可依。

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1協議之訂立、生效、解釋、履行及爭議之解決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本協議之任何內容如與法律、法規衝突,則應以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準。

10。2任何與本協議有關或因本協議引起之爭議,協議各方均應首先通過協商友好解決,協商解決不了的,協議雙方均有權向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協議修改、補充

本協議之修改、變更與補充均由雙方協商一致後,以書面形式進行,經雙方正式簽署後生效。

第十二條 協議生效

12。1協議經雙方合法簽署,報請各自的董事會或股東會批准,並經公司股東會通過後生效。

12。2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各方各執_____份,備案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管理合同 篇30

發包方:x村民委員會(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農業科學技術的推廣,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荒山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作用,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並報鎮人民政府批准,將位於泉太鎮新農村一組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土地型別)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如下:

東起: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

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經果林種植和養殖及相關農業科技開發、推廣、培訓、服務。

2.承包形式:個人承包經營。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該土地的承包金為每畝每年人民幣元,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元。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全額交納承包經營期限承包金合計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上述承包費已含原荒山雜樹補償款。

五、地上物的處置

乙方有權處理承包區域內現存地上物及其他植被,在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所建設、種植之地上物所有權亦為乙方所有。

六、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土地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並使乙方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在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提高承包金。

3.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承包期間,如乙方需砍伐樹木,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採伐許可證。

4.協助乙方進行農業高新技術的開發、宣傳、褒獎、應用。

5.按照合同約定,保證電路暢通,並無償提供通往承包地的道路。

6.按本村村民用電價格收取乙方電費。

7.為乙方提供所在地村民的其他同等待遇。

8.在合同履行期內,甲方不得重複發包該地塊,在承包期限內,如因承包範圍出現土地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若致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由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賠償。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期內不受任何干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的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乙方在承包地範圍內可以種植速生樹種和其他林木、果樹,並可以養殖家禽、家畜及魚類等動物,但不得汙染飲食水源和村民的住宿環境。

4.乙方對承包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5.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6.在承包期內,乙方須按合同規定繳交承包款給甲方,並有權拒絕交納除合同規定承包款外的任何其他非國家規定之費用。

7.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七、合同的轉包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在不違反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前提下,可以自主採取轉包、轉讓、出租等方式實現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取得的收入全部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對此主張任何權利。本合同轉包後,甲方與乙方之間仍應按原承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乙方與第三方按轉包合同的約定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本合同轉包後,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後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雙方均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報告甲方,甲方應及早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協助恢復生產,並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承包款。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或其他原因)徵用該土地,徵用相關賠償費用為乙方所有,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徵用地上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

5.如甲方重複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於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將承包地的林木等砍伐處理完畢。在合同期滿後90天內將原承包地交還給甲方。如合同期滿時,承包地內的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採伐期、或因採伐指標等限制未能採伐,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承包期至林木採伐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承包期,延長期的承包費由雙方另行商定,但不得超過本和約承包費用之二倍。

7.本合同履行期間,即使下列情形發生改變,甲乙雙方仍應按本合同約定內容履行各自義務:

(1)、甲方的負責人、經辦人變更;

(2)、甲方的名稱改變、甲方分離或甲方與他方合併。

8.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及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九、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以上約定,即視為違約。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十萬元、並退還乙方所付的全額承包費;如乙方違約,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並且解除此合同。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超期繳交承包款,則按應付未付部分的日萬分之四交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給甲方,直至付清應交的承包款為止。如超過6個月尚未付清應交的承包款,則視為乙方違約;如因甲方發包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發包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

3.因乙方為提高土地生產能力而投入相應資本及人力,無論甲方在合同到期前以任何理由收回該承包土地,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補償金額為人民幣十萬元,同時對於乙方所承包地上的建物、樹木及其他地上物等以實際評估價值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

十、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遼源(農用地、商住地、工業地)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後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經公證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_____份。附土地平面圖

發包方(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承包方(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約地點:___

管理合同 篇31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區____路的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7.車輛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 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收費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 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 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二)如該住宅區被評為全國、省、市文明住宅小區,甲方分別獎勵乙方人民幣____元(全國)、____元(省)、____元(市);獲得上級部門單項獎或有關榮譽的獎金另訂;如在乙方管理期間,由乙方獲得的文明小區稱號被上級部門取消,則乙方應全部返還上述獎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 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