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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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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著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精選21篇)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後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裝置及機械裝置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執行範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後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後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乾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後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後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2

為進一步強化建築施工企業施工現場管理,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杜絕重大傷亡事故,把因工死亡事故壓減到最低限度,本著對每個人負責的精神,凡屬外地施工人員必須簽訂個人安全生產崗位責任書,施工中遵守。

1、施工人員未經上崗培訓不得從事各種作業,考試合格後才能上作業。

2、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都必須戴安全帽,高處作業繫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

3、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嚴禁穿高跟鞋、拖鞋和易滑的鞋,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施工現場所有人員酒後不得從事各種作業。

5、施工現場電氣裝置及機械裝置未經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拆改。

6、嚴禁將頭伸入投物料提升機吊盤執行範圍內或電梯井內,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7、施工人員應注意施工現場一切孔洞,上腳手架時應注意架子上的探頭板、飛跳板防止掉落造成事故。

8、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不得違章冒險作業。

9、高處作業時嚴禁向下拋擲物料,防止造成各種事故的發生。

10、施工現場嚴禁吸菸,使用明火必須領取當日用火證。

11、高處作業人員在沒有可靠的安全防護環境下操作施工,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把安全帶掛在安全牢固的地方確保操作人員的生命安全。

12、施工人員嚴禁在沒有鋪滿腳手板的架子上施工,確認安全後才能上腳手架上作業。

13、現場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由專業電工接線,操作者自己嚴禁私拉亂接,確認安全後才能使用。

14、施工人員嚴禁乘坐非乘人的運輸工具上下,防止造成各種事故。

15、施工人員夏季嚴禁到水庫、湖泊、乾渠、去游泳。

16、施工人員外出必須要向代班領導請假,回來後向代班領導消假。

17、施工人員過馬路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一慢二看三通過”確認安全後才能過馬路。

以上各種條款必須執行,否則出現一切事故由責任人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常住址:

責任人:

工地安全員:

日期 :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專案。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裝置、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定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裝置,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或設施。

8.設定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工程系統和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專案:

二、 施工地址

三、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並應有書面記錄或資料。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開始施工前報甲方備案。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口頭或安全整改通知、處罰單,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現場負責與乙方聯絡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現場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電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上級主管部門及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因甲方原因導致安全事故發生、整頓,其損失由甲方承擔。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裝置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現場內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造成人身傷亡事故。

四、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施工承包方,對工程施工過程中不按照操作規程施工,所發生的一切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法律後果,承擔安全責任;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對出現的安全事故影響甲方信譽的,甲方將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處罰的程度視對乙方造成的影響大小而決定。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江蘇省和上級勞動安全市場主管部門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等有關電力生產規程和甲方關於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產規定、制度;嚴格執行長江龍城科技有限公司工程部制定的關於本工程(常州科教城國際創新基地低碳產業育成中心)《專案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同時執行本公司有關安全規定。

2、現場施工用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或與甲方共同承擔安全風險--見下第五條),不得無成本、無風險管理,必須共同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未成年人、殘障人員、心腦血管疾病或有不良行為者等不得進入施工現場,更不得參與施工。

3、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責。

4、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現場要安排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並將參加安全教育人員名單(包括臨時增補或調換人員)與考試成績報給甲方備案。乙方負責人必須提高本單位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帶頭並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法規,真正做到“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所傷害”。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5、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6、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乙方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技術規程,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如發生大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7、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8、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進入施工區域必須帶好安全帽,繫牢帽帶,正確使用各種勞保用品;2米高以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並且高掛低用(即安全帶的保險扣,儘量掛扣在高於作業點的位置)、掛扣點牢固可靠有效。

9、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必須及時整改,整改後,由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檢查,認為滿足後,方可繼續施工。

10、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電網和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一旦發生事故,先應立即進行人員搶救和疏散工作,並保護現場。若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物品時,應做好標記和拍照取證工作,採取相關措施,防止事態擴大。

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立即用電話、電傳或電報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1、如因乙方違反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導致上級主管部門處罰外,甲方有權利進行加倍處罰。

第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為共同承擔施工管理責任,降低事故風險,就工人人身施工安全保險事宜協調一致如下:乙方在本工程施工的工人,按最高死亡90萬元、4萬元醫療/人的賠付額購買工程意外傷害險 ,最高宜按 人共同投保,甲方投入55%保險費用,乙方承擔45%,超出保險內容、保額部分的一切安全責任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或義務性適當補貼、或按保險比例分攤)。

2、乙方必須按照甲方施工進度要求合理配置勞動力,參加施工人數,必須及時上報甲方,並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及時辦理保險事宜。乙方不得隨意增加、減少施工人員,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及上級各主管部門的安全文明施工監督、管理,否則因此項帶來的一切施工事故風險、後果均由乙方承擔。

3、乙方對己方施工人員個人素質擔保:充分了解、信任乙方身體、思想素質,承諾乙方施工人員均符合勞動法相關條款要求,非犯罪分子、無惡意暴力傾向行為,身體心理均健康,如有證據證明乙方人員有身體心腦血管疾病、心理疾病等隱瞞不報並使用的、故意 “碰瓷”的等等,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有權對乙方加倍罰款、並追究其責任,無有效身份證明檔案的勞動者,不得使用,如若使用,因此不能及時辦理保險,併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4、參加施工的工作人員,有事外出必須執行書面請假制度,(或電話、簡訊等口頭請假)普通員工向乙方管理人員請假,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必須向甲方現場負責人請假,沒必要的話(除了事假、病假)儘量不要外出,以減少不必要的安全風險。否則在此期間一切安全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

第七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一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條 本協議經雙方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四條 以下七項為本協議附件:

1、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名單;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上崗資格證書;

3、乙方施工人員安全技術和安全工作規程考試成績表;

4、甲、乙方施工安全技術交底記錄資料。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

(專案部負責人) (現場負責人)

簽訂時間: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5

鑑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檔案,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專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牆,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並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並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餘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對於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餘必須當天退庫,並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餘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查批准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誌,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定警示標誌並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後,待爆破完畢15分鐘後,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於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菸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並嚴格按安全程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後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閒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並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後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採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裝置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於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閒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起吊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並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裝置、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範規程進行施工。對於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週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6

腳手工 在為 公司制廣告牌中,為了確保個人人生安全,特訂如下協議:

一、 等腳手工在上班、下班途中必須遵守國家的交通法規,謹慎駕駛摩托車,確保安全,做到萬無一失。

二、腳手工在搭、拆腳手時,不得喝灑、戲笑、開小差,工作時應該集中全部精力。腳手工在腳手上行走、爬上爬下時,要小心謹慎,不得大意,如因自己原因引發事故,後果自負,公司不負責任。

三、腳手工在拆腳手時一定要看清地面情況,不得亂扔物品,如造成事故,責任由腳手工自負。

四、腳手工在搭腳手時,一定要認真負責,紮緊、扎牢,負責到底。

本協議一式兩份。

有限公司 腳手工簽字: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7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裝置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裝置的基本情況

裝置名稱型號裝置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裝置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裝置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裝置進場後由乙方安裝除錯並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裝置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裝置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裝置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裝置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裝置進場後的保衛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裝置,如由裝置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裝置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裝置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裝置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裝置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裝置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裝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應當對裝置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於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裝置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裝置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裝置相關資料(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說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裝置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裝置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效能表)的原件及影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裝置的安裝、頂升、附著,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裝置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裝置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安裝、拆卸方案,並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後,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裝置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8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強化安全管理,實行責任到人的目標管理,確保我公司_________年度安全目標的實現。裝置科第一安全責任者與電工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如下:

一、所有的電氣線路、供配電裝置、必須合理設計,正確安裝,按規程規定使用。

二、電氣裝置的安裝,接拆電線,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任何人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

三、對接觸使用電線,開關、_____、插銷、照明燈具、電爐、電動機等電氣裝置的職工,要加強安全用電知識教育,避免因使用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四、對電氣裝置,應加強檢查、維護、防止本身著火和爆炸。

五、要定期檢查,更換電氣線路,防止腐蝕老化線路引起漏電短路。

六、易燃易爆場所要按規定選用防爆電氣,開關和燈具,線路要求敷設在保護套管內。

七、接拉臨時線要經過所在部門領導批准,按規定要求等設由專人負責用完後立即拆除。

八、按規定設定避雷裝置和導除靜電的接地裝置,並定期進行校驗,使其符合安全要求。

九、供電室要嚴密,防止小動物進入引起短路,防止漏雨水。

十、發生電氣火災,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撲救。撲救時嚴禁使用泡沫滅火器,可用乾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

十一、凡對電器檢修,必須停電作業,並在電源開關把上掛有“有人作業,禁止合閘”的標誌牌。停電、放電、驗電和檢修,必須由作業負責人指派專人監護,否則不得進行作業。一般禁止帶電作業,必須帶電檢修時,應經廠領導批准,並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檢修人和監護人必須是有實踐經驗的電工。

十二、電氣作業人員上崗,應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和正確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工具和消防器材;

十三、電氣執行人員應嚴格執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制度、工作監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十四、值班人員應在工作期間內對執行中的電氣裝置進行巡視,監視裝置的執行情況;

十五、不準在電氣裝置、供電線路上帶電作業,檢修前必須先確認裝置是否全部停電,停電後,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並掛上“禁止和閘,有人工作”等標誌牌;

十六、經批准必須帶電檢修時,應採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並由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護,否則不允許作業;

十七、架設臨時線要嚴格遵守有關規定辦理“臨時接線裝置申請單,”380伏絕緣良好的橡皮臨時線懸空架設距地面:室內不少於2.5米,室外不少於3.5米;

十八、更換熔斷器,要嚴格按照規定選用熔絲,不得任意用其它金屬絲代替。

部門安全負責人(簽字):

責任人(簽名):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9

鑑於中鐵四局集團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瑞贛高速公路AS11標專案經理部(以下簡稱甲方)與 福建省巨集泰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簽訂了江西省瑞金至贛州高速公路AS11合同段峽山隧道的施工勞務分包合同檔案,為了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切實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更好地完成本工程專案,在國家法律、規定的範圍內,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合同》如下:

一、安全責任目標

安全生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安全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堅決扼制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乙方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的制度,制定各種專業和施工安全規程,做到安全機構和制度上牆,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三、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

1、乙方未經公安機關辦理合法手續不得私自購買、運送和使用民爆物品,一經發現並查實,甲方除按有關合同條款規定予以處罰外,有權將相關責任人送交公安部門處理。

2、施工所用民爆物品,甲方按《爆破安全規程》建立民爆物品庫房,並安排專人負責民爆物品的貯存、保管、登記造冊,做到賬物相符,日清月結。乙方領用民爆物品必須指派專人負責,嚴格按規定辦理領用手續,堅持用多少領多少,嚴禁多領,剩餘的民爆物品必須及時退庫。臨時民爆物品庫房必須建立嚴格的管理規定,嚴格執行公安部門的規定,民爆物品必須存放在保險櫃內,對於當天未使用完畢的民爆物品不得在存放在臨時庫房內,必須及時退回正式的民爆物品庫房。

3、乙方應指定取得當地公安機關核發的證照的專職爆破員負責領用民爆物品,其他人員一律不準領用。

4、爆破施工所領用民爆物品原則上應當天用完,如有剩餘必須當天退庫,並嚴格辦理退庫手續(如本條第二款約定)。

5、乙方在施工中應嚴格管理,確保民爆物品不遺失、不被盜。

6、民爆物品在運輸過程中,嚴禁雷管、炸藥混運。

7、工程結束,對剩餘爆炸物品全部退庫,按《爆破安全規程》規定的辦法統一處理,乙方和任何單位、個人,不得私自轉賣或帶走,否則,將依法追究當事人責任。

8、所有負責和參與爆破作業的人員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做到警鐘長鳴,萬無一失。

9、民爆物品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四、工程爆破安全管理

1、每次爆破均須有安全有效的防範措施。按《爆破管理規程》之規定,大型爆破的方案須經當地公安機關按其審批許可權進行審查批准方可實施。

2、乙方應該備有相應技術職稱的工程技術人員從事爆破方案的設計和施工技術指導。

3、乙方爆破作業人員應經當地公安機關考核合格,取得《爆破作業人員許可證》後,方可從事爆破作業,爆破作業時應佩戴專門的標誌,戴安全帽,宣傳員佩戴安全執勤袖章。

4、爆破前,在安全距離以外設定警示標誌並安排警戒人員,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明確爆破信、記號規定,經通風吹散炮眼,檢查確認洞內空氣合格後,待爆破完畢15分鐘後,經安全員檢查爆破現場完畢,方可解除警戒、人員放行。

5、雷雨季節和有雜散電流、感應電流地區禁止使用電雷管。

6、使用導火索點火時,導火索長度應使點火人員能有足夠的時間撤離至安全位置,且導火索長度不得短於1.2米。

7、爆破作業現場嚴禁吸菸和禁止一切火源帶入現場。

8、處理盲炮須有足夠技術和豐富經驗的爆破員作業並嚴格按安全程式操作,嚴禁強行或盲目處理。處理前應在現場設立危險標誌,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9、工程爆破必須按照公安部門的相關管理規定和現行的各種管理規程嚴格執行。

五、工程機械、車輛安全管理

1、所有工程車輛和駕駛員均須持證駕駛,任何無證人員不得駕駛機車。

2、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交通法規,不得酒後駕駛,不得穿拖鞋和赤腳駕駛,不得客貨混裝,不得開英雄車,嚴禁病車上路。

3、工程機械的操作手應持證上崗,嚴守操作規程,切實保證工程機械安全和人員自身安全。

4、工程車在高、陡坡地段棄土時,應有專人指揮,防止車輛滑入坡下。

5、工程機械(推土機、挖掘機等)作業時,嚴禁閒雜人員靠近。

6、操作人員離機時,應將內燃機熄火,並掛檔,拉緊手制動器。

六、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使用腳手架作業的工程、工前務必檢查腳手架的牢固和安全狀況,以防作業人員墜落。

2、各種開挖作業,安全員及作業人員應密切注意坑壁岩土的穩定狀況,發現坑壁上有裂痕或崩落預兆,施工人員應立即撒出,等險情處理後方可繼續。人工開挖基坑,必須採用支撐結構或放出一定比例坡度,以保護坑壁安全。

3、在使用電器裝置施工時,工前應仔細檢查線路、電器、是否有漏電、短路及線路老化現象。臨地用電的電線接頭不得出現“雞爪”或明接頭,通電導線不得置於水中。

4、各單位人員進出施工現場和料場,宿舍區均佩戴“胸卡”,禁止閒雜人員出入上述場所。

5、嚴格各種安全物品的請領制度,防止領用物品的丟失與浪費。

6、凡高空作業的施工,施工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進入高空作業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7、無論施工現場的何種施工工序,工作人員嚴禁穿拖鞋在施工現場進行施工作為。

8、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按本工程規定的各項工程施工安全措施及規定要求實施工程施工。

9、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起吊裝置均應定期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七、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並做到人走火滅。

3、工地的機、車、裝置、材、燃料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八、其它

1、乙方在施工期間,應隨時接受甲方管理人員的檢查,聽從正確的指導,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和國家、行業現行安全規範規程進行施工。對於甲方、業主、監理及其它國家行業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的安全整改措施或要求必須立即整改和執行。每月需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甲乙雙方派人共同參與。乙方每週必須進行不少於一次安全檢查,並將檢查結果書面報甲方。工程實施過程中,國家、江西省及當地政府對安全生產有具體規定的從其規定。

2、乙方在施工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業主、監理及相關部門的安全管理規定。

3、本責任合同為甲、乙雙方簽訂的合同檔案的組成部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 或

其授權的代理人: 其授權的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0

為了加強運輸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防止發生生產事故,保護運輸作業人員的安全和運輸單位免受財產損失,特簽定以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公司作為甲方,運輸承包單位作為乙方。甲乙雙方必須按協議各項規定履行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和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加強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增強職工安全生產觀念和勞動自我防護意識。不斷加大安全生產經濟投入,解決安全生產隱患,消除作業危險,積極改善作業條件,加強勞動保護,預防職業危害,對職工勞動安全與健康負責。

三、乙方必須做好以下安全生產管理和作業措施落實

(一)、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安全生產管理,各工段、班組要明確專、兼職安全員直接主抓安全生產管理。

(二)、健全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作業規程、各工種崗位責任制、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經常組織職工學習,增強職工遵守規章制度的自覺性,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勞動安全防護能力。

(三)、嚴格執行對職工進行“三級”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職工上崗前必須先到公司安全科進行一級培訓,再由乙方進行二級、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作業。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得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後果,乙方要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安全生產派班指令、安全教育記錄、安全培訓記錄、安全檢查記錄必須健全,並認真及時填寫。建立職工基本情況登記薄、特種作業人員檔案和特種裝置登記檔案。

(五)、乙方的廠內機動車輛、運礦車輛駕駛員必須持駕駛證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未有駕駛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一律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錄用的電工、焊工、壓風工、起重工、捲揚工、鍋爐工、挖掘機工、裝載機工、爆破工必須持操作證經“三級”教育培訓合格後方可安排上崗。無操作證和未經“三級”安全教育培訓不準安排上崗作業,因此發生事故後果,乙方負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七)、乙方必須為職工按國家規定辦理工傷保險。

(八)、乙方必須按法律規定讓職工享有休息和休假的權利,乙方不得強迫職工疲勞作業。

(九)、不準錄用未成年工從事礦山工作和危險作業。

(十)、職工上崗前乙方應到醫療部門為其進行健康檢查,合格後方可錄用,體檢由乙方自行組織。

(十一)、乙方必須按國家規定,結合作業實際為職工配發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告知正確的使用方法。

(十二)、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庫房必須達到國家規定要求,有可靠的防雷、防盜、防爆、防火等安全防護設施和裝置,並保證良好。守護員和保管員要設專人,並嚴格執行儲存、領用、發放制度。庫區要有明顯的“禁止煙火”的警示標誌。

(十三)、乙方不準使用國家法律規定禁用的特種裝置和淘汰報廢的特種裝置,使用特種裝置必須經上級安全技術監督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使用,未經檢測而使用而發生災害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後果責任。

(十四)、乙方要與職工簽定勞動安全協議或勞動合同,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

(十五)、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制度、班前班後教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落實安全生產“三同時”和“五同時”,加強內部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

(十六)、乙方必須加強內部環境衛生和文明生產管理,保護環境和防止環境汙染和破壞。

(十七)、乙方必須加強內部防火安全管理,有效使用和控制火源,各部位都要配備消防滅火器材,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十八)、乙方必須結合內部實際,制定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十九)、禁止違章指揮和強迫職工違章冒險作業,職工有權拒絕違章作業的指令,對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有重大威脅的有權停止作業,撤離作業現場,並向領導報告。

(二十)、乙方人員或車輛在非生產區域發生一切事故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四、乙方必須落實好下列安全作業措施:

1、抓好班前行車安全檢查,保證車輛維修和保養時間,保持車輛狀況安全良好。

2、制止酒後駕車和違章操作,嚴禁司機疲勞駕車、駕駛室乘人、超速、超載、溜車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3、加強運輸道路維修,保持道路平整暢通,做好道路防滑。

4、乙方人員進入採礦區或礦井必須經車間或井口負責人同意,未經批准不得進入。並要遵守車間和井口各項規章制度,熟悉爆破訊號和爆破時間,爆破時要主動撤出危險區,到300米外安全地點避炮。凡進入採區、礦井、生產崗位人員必須配帶安全帽。

5、在爆破警戒區內乙方人員和裝置財產發生傷害和損壞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境戒區為300米,下坡為500米)。

6、停止作業時,運礦車輛及裝置不準在採區邊幫下方停放。否則,發生損壞後果自負。

7、起重作業須有專職起重指揮人員負責指揮,不準多人指揮。起重物下和危險範圍內不準有人停留。使用起重工具必須檢查合格,挖掘裝置作業半徑內不準有人停留。

8、兩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搭設牢固可靠的安全操作平臺或腳手架,操作人員必須佩帶安全帶,使用梯子作業必須有人把扶和監護,高空作業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9、爆破作業必須到公司保衛、安全科辦理相關手續並落實作業措施後方可進行,不準擅自進行爆破作業。否則,發生後果自負。

10、裝置安裝和檢修必須遵守公司《裝置安裝和檢修作業規程》的規定。

11、房屋上或樓層上危險作業必須有防止人員墜落的安全保護措施。操作人員應根據危險情況繫好安全帶。作業現場的下方禁止人員停留。

12、禁止夜間和雨雪天、大風天進行室外高空作業。

13、在油庫、炸藥庫、配電室、化驗室等重要崗位施工必須到安全科、保衛科辦理審批手續後方可施工。

14、在裝置倉內、礦倉內、漏斗內、地溝、槽內、水池內、硐內和井內等危險部位作業時,外面必須有專人監護。

15、電器裝置和設施安裝、維修必須由專職電工技術人員操作,非電工不準操作。一切配電線路和裝置不準漏電或裸露,必須有可靠絕緣保護裝置,並達到技術規範要求。

16、在金屬容器及井下和潮溼部位作業工作行燈照明電壓必須在36伏以下。

17、使用運轉、轉動的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操作,裸露的轉動部位必須安裝防止絞傷的防護罩或安全防護欄。

18、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準接近火源,嚴禁將易燃易爆物等危險品在工棚或有人的室記憶體放。

19、使用壓力容器要遵守操作規程,輕拿輕放,不準混放,不準在陽光下爆晒。十米內不準有火源,必須在專用庫房存放。

20、啟動裝置前必須搞好安全檢查,車輛倒車時要有人指揮。排毛場、落地礦堆卸料邊緣要有擋堵措施,倒車時必須有專人指揮。

21、在易發生觸電、墜落、摔傷或禁止人員進入的危險區域及部位必須設定危險警示標誌。

22、乙方與他方形成運礦或生產業務關係的雙方要簽定安全協議。乙方或他方在同一現場或作業現場相鄰互相作業發生危險影響的,雙方作業前必須簽定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安全措施和雙方安全生產責任關係。造成事故後果的,簽定安全生產協議的按協議規定執行,未簽定協議的,由造成事故的一方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責任與處罰

(一)、作業人員要在指定的作業地點作業,不準到公司各生產崗位和作業現場及其它施工作業現場亂走亂竄,因此發生本人或對他人造成傷害的,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在運礦作業過程中發生的傷害或對他人造成傷害、財產損失事故、裝置事故,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三)、甲方人員在配合乙方作業時,甲方或乙方人員發生的傷害人身事故、裝置損壞事故、財產損失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乙方在生產過程中發生的民事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承擔一切民事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在甲方的作業現場作業將甲方人員或其他人員造成傷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六)、乙方在運礦、裝礦或其它作業中,發生人身事故、裝置事故、財產損失事故或其它災害事故的,均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五、乙方變更協議時,必須提前十日向甲方提出變更申請,未提出變更仍執行此協議。

六、甲方可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指導,有關文書和文字材料。

七、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管理進行監督和工作檢查,督促乙方抓好安全生產管理,乙方要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檢查和批評教育。

八、甲方可依據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相關規定,對乙方或乙方人員違反規定的行為可給予當場制止、限期整改、罰款等處理,罰款為100元以上20__元以下。對存有重大隱患的,有權做停產整頓處理,整頓期間可停止供電或採取其它強制措施。

九、乙方如果發生安全生產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報告並及時搶救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乙方要主動配合事故調查,不得隱瞞不報。

十、乙方發生重傷以上事故,甲方給予乙方處2萬元以下罰款。因上崗人員未安排“三級”培訓發生事故的可加倍處罰。

十一、發生的安全罰款,乙方要現金交納,不能現金交納的,甲方通過公司財務處強制從施工費中扣除。

十二、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一定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十三、此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1

甲方 身份證號: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現有坐落於 室住宅一處,現因重新裝修需要,交由乙方組織拆除。為確保工程安全順利施工,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此住宅的室內牆體及設施的拆除達成如下協議:

一﹑拆除範圍

1、 室內所有木作部分;

2、 室內所有牆面及地面鋪貼的瓷磚及木地板磚,包括腳線;

3、 所有吊頂及裝飾部分;

4、 按甲方提供的圖紙需要拆除的牆體;

5、 其他正常施工應拆除,但未列明在本協議中的部分;

所有的工程由乙方負責完成,工程量以甲方最終核定為準。

二、垃圾處理及回收

1、所有室內拆除後的廢棄物(除電器裝置)甲方不再回收,一併交由乙方處理。

2、乙方應將所有拆除後的工程垃圾及其他廢棄物應袋裝,後搬運至地下一樓車庫內物業指定地點存放;垃圾存放時應注意合理堆放,不得倒塌傷人傷物,不能影響車庫正常通行。

3、工程結束後,乙方應處理完所有的工程垃圾及廢棄物等,並保證室內外所有工程涉及區域的潔淨及整齊。

4、所有工程垃圾及其他廢棄物等由乙方負責運走。

三﹑拆除費用﹑支付方式及工程期限

1、經雙方商定,工程費用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大寫壹萬壹仟元整)。

2、經甲方及監理驗收合格後一次性付款。

3、施工總工期為_______天,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四﹑施工原則

1、質量:確保安全,按期拆除,文明施工,環保施工。

2、安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由專人負責安全,特別注意人身安全及高空掉落風險。在進行施工過程中,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及責任,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予承擔。

3、文明施工:施工過程中,以控制降低噪音,粉塵為主,更不得破壞周邊居民物業的設施。

4、施工過程中應遵守相關法規及物業的規定。

5、不得破壞牆體承重結構,不得擅自拆除及破壞甲方未同意拆除的部分;如乙方違反此原則,將原樣恢復並賠償甲方因此而產生的損失。

五 ﹑工程其他約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後再訂立補充協議。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2

為了維護首都社會治安和企業內部的治安秩序(工作、生產、生活),加強企業內部治安管理,根據市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的規定和精神,北京住總第二開發建設有限公司朝陽新城工程第一專案經理部(甲方)與北京軍交保得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乙方)簽訂本協議書,望共同遵守。

1、遵守國家施工及驗收規範以及有關季節施工的規定。各種施工機械操作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酒後作業及疲勞作業。

2、進場前須檢查各施工機械的運轉情況。各類電器裝置必須帶保護裝置,防止漏電、觸電事故。配電線路按規定架設,配電箱要安裝合理,符合規定。機械裝置要專人管理,定期檢修,不得帶故障執行。電、氣焊操作人員要持證上崗。非機電人員或司機嚴禁擅自動用機電裝置。

3、施工中如發現有文物或古墓等,應妥善保護,並應立即報請當地有關部門處理後,方可繼續施工。如發現有測量用的永久性標樁或地質、地震部門設定的長期觀測點等,應加以保護。在敷設地上或地下管道、電纜的地段進行土方施工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及有關管理部門的書面同意,施工中應採取措施,以防損壞管線。

4、儘量選擇噪聲低、振動小、公害小的施工方法,減小對現場周圍居民的干擾。

5、作業人員要經過培訓,掌握施工技術要點和基本技能,重要工序由熟練作業人員承擔。

6、熟悉基坑周圍環境,其中包括:影響範圍內建(構)築物的狀況;基坑周邊各類地下設施(管線、管道)的分佈狀況;場地周圍和鄰近地區地表水匯流、排瀉情況及地下水管滲漏情況。

7、明確質量標準、工藝流程和安全要求。

8、服從甲方管理人員的管理。

9、現場文明施工要求

(1) 材料堆放整齊,不同規格的材料分開堆放,界限清楚。

(2) 施工機械放置合理、有序。

(3) 施工區同生活區須隔離。劃分責任區,分片包乾到人。

(4) 及時清理現場內的雜物,不得亂堆亂放,不得隨地便溺。

10、施工前對施工人員要做好安全培訓,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杜絕事故發生。

11、進入施工現場要配戴安全帽,作業時嚴禁打鬧嬉戲。基槽在挖土、噴錨等工序同時作業時,要合理安排好各自作業面,施工人員要在挖掘機回轉半徑之外作業。全體施工人員要嚴格遵守現場消防、保衛、用電等有關規定。施工現場禁止吸菸。

12、(1) 防止噪聲汙染。選用噪音低的機械裝置,減少噪音擾民。

(2) 大風天氣時,對起塵材料作必要的覆蓋,防止粉塵汙染。

(3) 施工區域派人定時灑水,防止揚塵起灰。

(4) 生活區域的垃圾要及時清理,運至指定位置放置。

13、遵守北京市有關環保、安全對施工的管理規定。

如乙方單位和個人違反上述內容,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對其處罰直至追究責任。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字(章) 簽字(章)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3

為保證珠 專案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切實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本專案發包人 有限公司 與承包人 特簽訂消防安全協議。

第一條 發包人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傳達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2、督促、指導施工承包人落實消防安全工作。

3、組織承包人對施工承包人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監督承包人及時處理髮現的各項消防安全隱患。

第二條 承包人職責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第393號令)對建設標段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在施工現場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制定用火、用電、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設定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施工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

(二)在建設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制定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滅火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演練。

(三)在施工現場設定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4米,能滿足消防車通行、停靠和作業要求,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佔用臨時消防車道。

(四)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裝置。提供處置火災突發事件所需的消防用電。

(五)按照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和經消防設計稽核合格或者備案的消防設計檔案組織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消防設計進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質量;

(六)查驗消防產品和有防火效能要求的建築構件、建築材料及室內裝修裝飾材料的質量,使用合格產品,保證消防施工質量;

(七)嚴把易燃建築材料進場前的複試檢測關,嚴格按照規範要求進行進場前的檢測工作;易燃材料的燃燒效能達不到等級的,絕不允許進入施工現場;在材料使用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規範進行施工,杜絕火災隱患,嚴防火災的發生。

(八)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凡是不符合規定的材料,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使用。

(九)施工現場配備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做到佈局、選型合理。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在明顯和方便取用的位置配置適當數量的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沙袋等滅火器材,且要有明顯的防火標誌,並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完好有效。

(十) 施工現場的平面佈局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生活辦公區、施工作業區、倉庫區等區域。

(十一) 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築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十二) 生活辦公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三) 施工作業區滿足消防安全要求。

(十四) 施工現場按照使用明火的範圍、時間和危險程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並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並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安裝電氣裝置和進行電、氣焊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動火證,設定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電(氣)焊、切割的作業點應當遠離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及可燃物品。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當落實防火措施,並指定專人現場監護。在危險場所,禁止使用明火。 乙炔瓶和氧氣瓶、火工品在儲存和使用安全要求。

(十五) 倉庫滿足消防安全要求。使用易燃易爆氣體或可燃液體數量較多的施工現場,選擇安全合適的地點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設計、建造危險品倉庫,並設定明顯的標記和禁止明火標誌,落實專人保管。

第三條 消防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按公司有關質量信用評價和“六位一體”檢查考核。

第四條 違約責任

如因發包人或承包人違約造成消防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協議書的有效期為雙方簽署之日起至工程專案保修期結束時止。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負責人: 負責人: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4

甲方: 經理部

乙方: 分管安全的專案負責人

1、分管安全的其他專案負責人是專案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直接領導專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

2、根據處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專案的安全生產實施細則。

3、接受總公司的安全管理,及時研究佈置安全生產工作,及時傳達安全生產檔案,每月召開一次以上的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生產、技術、安全、機務等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彙報,針對問題,提出改進意見,通過安全會議加強對民工和其他操作者的安全教育,督促勞務隊、施工員、安全員、機手、司機、機管員、技術員、工區長搞好施工、機械、裝置、車輛安全,督促安全員、政工員出安全牆報、寫安全標語、標誌、造就濃厚的安全氣氛。

4、督促安全員落實安全交底,使專案人員(含民工)真正懂得如何保障安全,如何避免事故;經常組織專案進行安全生產大檢查,自身也經常上工地巡查,對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

5、發現安全隱患,要立即制止或要求有關人員抓緊糾正。

6、參加傷亡事故調查,組織有關人員研究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對事故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

7、對安全管理制度、規定的落實負責,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安全責任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對專案分管領導的個人處罰,不能免除或者減輕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為積極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建設方針,保證南水北調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有效控制各類生產事故,保障從業人員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就_________年度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程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安全責任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責任書。

本責任書為承包合同的附件,在簽訂承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責任書,兩者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第一條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建設工程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第二條 工程開工前,甲方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對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培訓,乙方應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編制安全保證措施、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在開工前上報甲方。

第三條 甲方對乙方編制施工方案中的安全生產措施等進行審查。

第四條 乙方應接受甲方在安全方面的指導與管理,並將有關安全技術要求向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說明。乙方安全管理人員須定期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保留安全教育記錄(施工人員簽字)每月底報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未經教育培訓或者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第五條 乙方應當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對安全生產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做好安全檢查記錄。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向專案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的,應當立即制止。若發現不安全因素,乙方應立即向甲方報告,不得隱瞞不報。

第六條 乙方作業人員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乙方特種車輛必須取得場內機動車輛定期檢驗報告,方可上崗作業。

第七條 乙方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嚴禁沒有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進行作業。

第八條 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規範和本企業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操作,如因違反操作規程等原因而造成的安全和人員傷亡事故,責任和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 乙方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確定消防安全責任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並在作業現場入口處設定明顯標誌,嚴禁一切明火作業。

第十條 乙方應當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第十一條 乙方應將施工現場的辦公、生活區與作業區分開設定,並保持安全距離。

第十二條 乙方應當在作業現場、場內交通道叉口等危險部位,設定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安全警示標誌必須符合國家標準。

第十三條 乙方應當遵守有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在作業現場採取措施,防止或者減少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噪聲、振動和施工照明對人和環境的危害和汙染。

第十四條 乙方應當與現場作業人員簽定安全協議書,併為施工現場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之日止。

第十五條 乙方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對作業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作業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要求每一位作業人員應知應會。

第十六條 甲方管理人員檢查工地時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並勒令其停工整改,直至滿足安全操作規程的條件後才能復工,同時對違章人員和違章次數進行記錄,並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經濟處罰。

第十七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若因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八條 本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並不免除雙方的其他合同責任與義務。本安全生產責任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九條 補充內容: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6

1、宣傳貫徹黨和國家及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檔案和要求,負責日常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和安全生產活動。

2、實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劃和公司質量體系檔案《施工安全管理控制程式》。

3、監督檢查施工過程中安全負責標準化的執行情況,配合技術部門做好腳手架搭設與各項防護措施方案的稽核並參加驗收。

4、監督檢查各類安全防護用品的購買、使用及產品質量情況。對出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公司技安部門。

5、監督檢查特種作業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件上崗。協助辦理操作證件的年審、換證、取證等項工作。

6、實施安全跟蹤管理,做到“一清、二查、三落實”。

7、開展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填寫《文明施工安全檢查評分表》對存在的問題填發《五定表》和《隱患通知書》,並按時複查。

8、負責工傷事故的統計、上報。參加工傷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範措施。

9、參加生產工作會,瞭解生產過程和施工進度,提出安全防護標準和安全措施意見。

專案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安全員簽字: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7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甲方 與乙方

就相關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用工制度

1.1 乙方須嚴格遵守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外地建築企業施工管理有關規定以及北京市政府關於外地施工企業管理的相關的法律、法規及條例。任何因為乙方違反上述條例造成的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2 乙方須向甲方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施工單位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外管處註冊人員花名冊、北京市建築業企業檔案管理手冊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至施工管理部,影印件應字跡清晰,容易辨認,並加蓋單位行政公章;[不得對影印件再次影印]。做到“八證統一”,即身份證、崗位證、勞動合同書、人員花名冊、工作考勤表、工資發放表、現場工作卡、宿舍床頭卡等人員姓名統一,保證合法用工。

1.3乙方所有現場施工人員【非北京市戶籍人員】需持有北京市公安局下屬駐地派出所辦理的暫住證、北京市政府指定衛生防疫部門核發的健康證等。凡因為乙方工人證件不齊而造成的任何事件的經濟、行政、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甲方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辦理證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理。

1.4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勞務市場管理規定及甲方其它的關於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規定等。

二、 安全生產

2.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非乙方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2如果發生事故,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報告事故的詳情;若發生人員傷亡、重大經濟損失或重大不良社會影響的事故,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代表並由甲方上報政府有關部門,同時採取相應的措施。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的條件,發生事故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2.3乙方應保證現場隱患整改率為100%。

2.4乙方應保證因工死亡、重傷事故為零。

2.5乙方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生活區設定和管理標準》、《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綠色施工管理規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及其它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政府(含地方政府)、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能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6乙方必須尊重並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2.7乙方必須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7.1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管理制度。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乙方負責編制安全防範方案,並報甲方審批,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班組長班前安全講話制度,並跟班檢查管理。

2.7.2乙方必須執行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制度。

乙方專案經理、安全員必須持有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乙方工人入場前一律接受乙方組織的三級安全教育和甲方組織的入場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乙方的人員需要變化,必須事先提出計劃報告甲方,甲乙雙方按上述規定對新增進場人員進行教育、考核後方可准許其上崗。

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持有有效證件。乙方必須採取有效措施保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乙方必須執行每週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本專案定於每週 進行安全活動。

2.7.3乙方必須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乙方必須接受甲方及甲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的各種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接受政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

乙方必須自行建立安全生產定期檢查制度並嚴格貫徹實施。

乙方必須設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檢查整改制度。

2.7.4乙方必須執行安全防護設施、裝置驗收制度。

乙方自帶施工用機械裝置必須是國家正規廠家產品,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並且靈敏可靠。使用前須通知甲方,由甲方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甲方提供給乙方的機械裝置,由甲方組織乙方共同驗收,乙方確認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甲乙雙方按甲方規定對使用的機械裝置和防護設施進行自檢和巡檢。

2.7.5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重要勞動用品認定廠家、認定產品的管理制度。

2.7.6 乙方必須執行甲方有關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2.7.7 乙方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傷害與中毒事故。

2.7.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及處理制度

乙方員工在施工現場工作時間內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生的傷亡事故為工傷事故。

乙方發生事故後必須立即用最快捷的方式向甲方報告,並組織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出記錄或拍照。

乙方要積極配合甲方及甲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不得提供偽證,不準隱瞞不報。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及法律責任。

如果發生傷亡事故,無論事故的責任者為何人,乙方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甲方不直接對傷亡者及其家屬。乙方應當承擔因為乙方事故的善後處理不當而發生的影響甲方工作的事件給甲方及其他承包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凡發生傷亡事故,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如屬乙方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按雙方合同的約定處理。

2.7.9 乙方必須教育並約束員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者給予處罰。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各種規定、標準,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現場指令。

三、安全防範

3.1乙方要對其所負責工程範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乙方必須採取一切嚴格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安全,不存在妨礙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並保證建築工地的所有施工人員或附近的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生的一切危險。施工工地上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任何其它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應的照明。

3.2 乙方必須在其承包範圍內的施工現場和作業場所,嚴格按國家、政府規定的安全生產、綠色施工標準做好防護預防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生的工作環境,嚴禁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3.3 甲方可要求立刻撤走現場被他認為是沒有適當遵守政府相關部門及地方政府釋出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任何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再僱傭於現場,除非事先有甲方的書面同意。

3.4 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場所,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停工和強行設定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需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3.5 甲方負責統一採購安全防護用品。乙方必須加強對安全防護用品的管理,負責向施工人員配備安全防護用品並監督施工人員正確使用。

3.6乙方應在簽約後30天內或安全防範措施實施前30天內,呈報安全防範方案,闡述將要採取的安全措施以報甲方批准。但此批准並不減輕乙方的安全責任。

3.7乙方應按規定每50人配備至少一名專職安全員檢查、貫徹安全防範方案和措施的落實。

四、消防保衛

4.1乙方必須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部、北京市政府、北京市建委頒發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定。乙方應嚴格按甲方消防保衛制度及甲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並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對甲方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乙方在甲方指定的限期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權按規定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4.2乙方需配備至少一名專職或兼職保衛人員負責本單位保衛工作。

4.3凡由於乙方管理及自身防範措施不力或乙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及事故善後處理由乙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4.4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負責日常管理。

五、 現場及其人員管理

5.1乙方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在設施投入、現場佈置、人員管理等方面的要求,按甲方的規定執行。在施工過程中,對全體施工人員的服裝、安全帽等進行統一管理,並按甲方的要求配置統一製作的出入證。

5.2乙方應採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生任何違法暴亂或妨害治安的行為,保持和平安定,保證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由於措施不當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負責。

5.3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制定的規章制度,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包括以下幾方面的規章,但不限於此:

a安全生產;

b消防保衛;

c環境保護;

d文明施工:

e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f 門衛制度;

g 環境衛生;

h 臨建保護。

5.4乙方應自費採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健康與安全。在整個合同期間自始至終在工人住處確保配有衛生管理人員和基本衛生裝置等,並且採取措施以預防傳染病發生,並提供所有的福利及衛生條件。

六、 其它約定事項:

6.1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配備符合資質要求的生產負責人、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等相關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人員的資質要求符合相關規定,且在有效期內。現場生產負責人因事外出時必須向專案經理請假,經批准後方可外出,其他管理人員需外出時由專案部對口管理人員稽核,報專案經理審批後方可外出。如未經專案經理批准私自外出的對現場生產負責人處罰500元,其他管理人員處罰200元。

6.2為確保施工順利進行,落實安全責任,經雙方協商,乙方向甲方繳納 萬(大寫:萬)元安全風險金。為保證施工期間安全處在可控狀態,督促乙方落實安全責任,在每月進度款中按照 ‰扣安全保證金。如在工程施工過程未發生安全事故、未被政府部門、甲方處罰的在工程結束1個月內,由甲方返還乙方安全抵押金和安全保證金。如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經濟及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對甲方進行經濟賠償。如在施工過程中被甲方處罰超過安全抵押金的,甲方將在乙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除相應的費用。

七、 本協議書自雙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並加蓋各有關單位的公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的義務履行完畢之日終止。本協議書如與雙方此前就本專案簽訂的合同書、協議書補充協議書等合同性檔案在內容上有不一致之處,則不一致之處以本協議書的內容為準。

八、 協議書的份數

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書副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九、 有效期

本施工安全協議之有效期同分包合同協議條款。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或蓋人名章):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人名章):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8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錄用乙方在工地做建築勞動,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杜絕各類事故,甲乙雙方必須做到如下規定,否則出現問題造成的一切後果;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自負。

甲方應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遵紀守法,安全防護、安全保衛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教育和監督、檢查。強調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及時向各工種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做到不違章指揮。

乙方應做到:

一、 遵守黨紀國法、社會公德、交通秩序和施工工地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 講文明、講禮貌,不打架罵人,不喝酒不賭博,不看黃色影視書刊,按時休息,有事請假,不無故曠工。

三、 工作認真負責,遵守規章制度,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愛護公物,做到優質不劣用,節約原材料,節約用水用電,使用的裝置、料具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損壞。

四、 施工現場禁止打鬧,特別是在高空作業更不準跑跳,不準穿拖鞋或光腳。

五、 施工現場禁止吸菸。現場的安全防火器材和宣傳標牌不得挪做它用。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動用施工現場的機械、電力裝置。不準私自點火做飯,拉線接燈,使用電熱器具。

六、 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上下要走馬道,禁止乘坐吊車或從架子管上下,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七、 施工現場來客要登記,不得私自留宿,施工現場禁止隨地大小便,要經常保持環境,宿舍和各人衛生,預防疾病,一旦發現傳染病要立即報告,隔離治療。

八、 離開工地時要事先彙報,攜帶的行李物品要經有關領導和保衛人員檢查,禁止私下偷拿公司財務。

此協議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19

1.貫徹執行國家、上級及本企業消防保衛的法規、規定協助領導做好消防保衛工作。

2.定製年、季度消防保衛工作計劃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審批,提出具體建議並監督實施。

3.配合消防監督機關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考核。

4.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對火災隱患進行解決。

5.負責調查事故的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和防範措施意見。

6.負責施工現場的保衛,對新招人員的暫住證、就業證等進行檢查,並將情況及時通知安全管理部門便於監督管理。

7.貫徹執行國家、本市和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法規、標準。制定措施和計劃並認真落實。

8.深入現場,車間監督檢查施工生產中有關揚塵、煙塵噪聲和水汙染等防治措施的落實。

9.負責宣傳、教育、考核,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10.協助技術部門做好塵毒、噪聲的治理,並做好各種有關資料的測定。測定資料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11.認真做好夏季防暑降溫和冬季防煤氣中毒的預防及檢查落實工作。協助做好防暑藥品的購買和發放。

12.發生工傷事故積極採取搶救、治療措施,並向事故調查組織提供傷勢情況。

13.組織配合有關部門對職工進行體格普查和對特殊工種的定期體格檢查。發現不適應某種工作的人員應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

14.經常對行政崗位人員進行專業安全知識教育,對所使用的機電裝置和炊事機具要指定專人負責並定期檢查維修,保證其安全防護設施齊全、靈敏、有效。

15.負責企業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飲食衛生,預防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的發生。

16.貫徹落實市建委、集團公司建立達標與文明施工的管理標準,參加傳達標與文明施工的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糾正措施,並規範相關內業資料。

專案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專案副經理簽字: 年 月 日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20

抹灰班組安全生產協議書

總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內容,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的安全責任,保證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61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本協議為合同補充條款,在雙方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與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二、在甲方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三、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背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必須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四、抓好安全教育,嚴格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五、發生事故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業主和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安全注意事項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和操作規程,佩戴安全帽等安全防護用品,現場嚴禁吸菸,禁止酒後作業。

2、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腳手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大於2m,架子上堆放材料不得過於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人。

3、腳手架上不得有探頭板,架板嚴禁支搭在門窗、水暖管道上。

4、攪拌與抹灰時,要注意防止灰漿及雜物落入眼內,造成事故。

5、在室內推車運輸時,注意不要碰撞架子,過道轉彎時注意防止小車把擠手,推車時不準倒退。

6、室內要有足夠的光線,在黑暗潮溼環境作業應採用安全電壓照明。

7、在預留洞口作業時,應設安全防護設施,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拆動防護設施。

8、所用砂漿攪拌機要由專人操作,做好接地保護,保證一機一閘。

9、嚴禁打架鬥毆.

10、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10萬元以內由承包方自行承擔,10萬元以外,視事故發生原因分清責任主次,協商解決。

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的各項條款,因違反本協議造成的安全事故或其他事件,由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總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理人: 法定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職工現場安全生產協議 篇21

為在黑龍江省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專案施工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創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環境,切實搞好本專案的安全管理工作,本專案業主黑龍江省寧安市國土儲備整理中心(以下簡稱甲方)與監理承包人黑龍江省鴻慶建設工程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特此簽訂安全生產合同。

一、甲方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認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進行安全生產管理,做到生產與安全工作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和評比。

3、重要的安全設施必須堅持與主體工程“三同時”的原則,即: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

4、定期召開安全生產排程會,及時傳達中央及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

5、組織對乙方現場安全生產監管工作情況的檢查,監督乙方加強所轄標段安全隱患的監管。

二、乙方職責

1、監督施工單位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認真落實寧安市臥龍鄉英山村、愛林村等7村高標準基本農田專案建設指揮部有關安全生產通知和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合同中的有關安全要求。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安全生產宣傳,增強全員安全生產意識,建立健全駐地辦各項安全生產的監管機構和安全生產監管制度,配備專職及兼職安全監管人員,有組織有領導地開展安全生產監管活動。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熟悉和遵守本條款的各項規定,做到安全監管工作與“三大監控”同時進行。

3、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責任制。從總監到專業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都要重視對安全生產監管,做到一環不漏,人人有責。總監是安全生產監管的第一責任人。駐地監理工程師有權按有關規定釋出指令,並採取保護性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在任何時候都應監督施工單位採取各種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發生任何違法、違禁、暴力或妨礙治安的行為。

5、監督施工單位必須持證施工,持證上崗,遵守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進行安全工作督查,嚴禁無證施工及無證上崗。

6、加強對易燃材料和爆炸物的監管,要禁止施工單位將任何種類的爆炸物給予、易貨或以其他方式讓給任何其他人,或允許、容忍上述同樣行為。

7、督查操作人員上崗,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的人員不得上崗。

8、督促施工單位所有施工機具裝置和高空作業裝置進行定期檢查,完整簽字記錄,保證其經常處於完好狀態;不合格的機具、裝置和勞保護用品嚴禁使用。

9、對施工中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時,督促施工單位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並檢查施工現場相關的安全標誌牌是否設立。

10、督查施工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和落實;如果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及時上報有關部門,並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及時採取整改措施。

三、違約責任

如因甲方或乙方違約造成安全事故,將依法追究責任。

本合同正文一式二份,副本四份,合同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由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的代理人簽署與加蓋公章後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後失效。

甲方:寧 乙方:

法人代表人 法人代表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或其授權的代理人

電話: 電話: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