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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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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墜物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

高空墜物安全協議書(精選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充分、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雙方責、權、利,確保服務專案能安全優質的按時完成,特簽訂如下合同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施工,施工期:______________ ,特殊情況(如遇不可抗力因影響,如暴風雨、雷電等),施工期順延。

二、施工地點:_______________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責任和義務

1)在進場高空施工作業前對乙方負責人進行現場口頭的安全事項說明,其內容是: 專案的安全規章制度及對該工程專案有關聯的安全注意事項。

2)為了防止誤登,在禁止或不堅固的結構區域,甲方應在這種結構的適當地點掛上警告牌。

3)甲方對乙方的施工裝置和施工過程負有監督與檢查的責應和義務。

2、乙方安全措施與責任

1)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

2)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不安排未經安全教育人員進入作業場所。

3)教育和監管所屬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非該施工作業專案區域外的場所及觸控、啟動機械、電器、控制閥等裝置,否則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4)凡在高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

5)擔任高處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及經醫師鑑定患有高

血壓,心臟病等不宜從事高處作業病的人員,不準參加高處作業。凡發現工作人員有飲酒、精神不振時,禁止登高作業。

6)在使用吊繩作業時,必須使用安全帶。安全帶在使用前應進行檢查,試驗荷重為225公斤,試驗後檢查是否有變形、破裂等,並做好試驗記錄。不合格的安全帶應及時處理。

7)安全帶的掛鉤或繩子應掛在結實牢固的構件上或專為掛安全帶用的鋼絲繩上。禁止掛在移動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8)高處工作應一律使用工具袋。較大的工具應用繩拴在牢固的構件上,不準隨便亂放,以防止從高空墜落髮生事故。

9)在進行高處工作時,除有關人員處,不准他人在工作地點的下面行或逗留,工作地點下面應圍欄或裝設其他保護裝置,防止落物傷人。如在格柵式的平臺上工作,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應鋪設木板。

10)不準將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擲,要用繩繫牢後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傷下方工作人員或擊毀腳手架。

11)上下層同時進行工作時,中間必須搭設嚴密牢固的防護隔板,罩棚或其他隔

離設施,工作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12)冬季在低於零度進行露天高處工作,必要時應該在施工地區附近設有取暖的

休息所,取暖裝置應有專人管理,注意防火。

13)在6級及以上的大風以及暴雨、打雷、大霧等惡劣天氣,應停止露天高處作

業。

14)需使用甲方或與甲方相關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

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15)乙方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的全部人員

的安全負責。

16)乙方負責此專案施工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施工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

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文明施工作業。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

即生效。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乙方(合同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高空墜物安全協議書 篇2

使用型高處作業吊籃(以下簡稱吊籃),除遵守建築工地有關規定外,還應嚴格按本協議執行。

一、 使用吊籃人員均應身體健康、精神正常,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與考核,執有操作證方可上崗,非指定人員不得動用吊籃。

二、 吊籃屋面懸掛裝置安全齊全、可靠、穩定;旋轉絲槓使前輪離地,但絲槓頂端不得低於螺母上端,支腳墊木不小於4×20×20釐米。配重壓鐵;H-H標準型24塊(600公斤),加長型42塊(1050公斤),不得短缺。

三、 吊籃嚴禁超載使用,額定荷載3米籃500公斤,4米籃450公斤,5米籃400公斤,6米籃350公斤。

四、 工作前必須檢查:

1、 前列二、三項。

2、 所有聯接件齊全、牢固、可靠;無丟失損壞。

3、 提升機穿繩正確;鋼絲繩無繼股、無死結、無硬彎,每捻距中斷絲不得多於4根;鋼絲繩下墜鐵齊全、離地。

4、 安全鎖無損壞、卡死。動作靈活,鎖繩可靠;嚴禁將開鎖手柄固定於常開位置。

5、 電氣系統正常,衝頂限位行程開關靈敏可靠,位置正確。

6、 每次使用前均應在2米高度小空載執行2-3次,確認無故障方可使用。

五、 每次吊籃執行只能由一個人控制,在執行前提醒籃內人員,並確定上、下方無障礙物方可執行,下行時特別注意不能碰到墜繩鐵。

六、 上吊籃工作時必須戴好安全帽,繫好安全帶,嚴禁酒後上吊籃作業。禁止在吊籃內吸菸;進行電焊作業時應嚴格對鋼絲繩及電纜作安全防護並禁止利用吊籃作接地板;禁止在籃內用梯子或其他裝置取得較高工作高度。

七、 吊籃任一部位有故障均不得使用。應請專業技術人員維修,使用人員不得自行拆、改任何部位。

八、 不準將吊籃作為運輸工具頻繁垂直運輸物品。

九、 雷、雨、大風(陣風5級以上)等惡劣天氣不得使用吊籃,應停置地面。

十、 雨天、噴塗作業和吊籃使用完畢時,應對提升機、安全鎖、電器箱進行遮蓋。下班後切斷電源。

十一、 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允許從吊籃向外攀爬和向樓內跳躍。

十二、 裝置使用方應按建築施工安全規範劃出安全區,假設安全網。

裝置使用方在使用吊籃前應仔細閱讀說明書,遵守其各項條款之要求與規定及安全操作規程和本協議。因吊籃本身質量問題造成事故由出租方負責。由於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發生事故由承租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承租方: 出租方:

(簽章) (簽章)

年 月 日

高空墜物安全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施工隊

為進一步明確規定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甲乙雙方利益以及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勞動法》及相關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北京地鐵四號線十七標段黃莊---中關村站區間及其附屬結構工程專案的土方開挖、初期支護等相關工作內容在施工至完工過程中的安全事宜定立以下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安全目標:無工程事故和裝置、人員傷害事故,杜絕因工死亡事故。

第一章 甲方的責任

一、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的管理負全責,組織成立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議;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並向乙方公佈安全規章制度;組織乙方及其相關人員貫徹、學習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相關安全操作規程;檢查乙方的安全保證措施和保證安全的規章制度;對乙方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二、編制施工專案的專項安全施工組織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乙方實施。

三、以書面形式向乙方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書由甲乙雙方相關人員簽字並備案,在施工過程中監督乙方嚴格按照交底的要求實施操作。

四、對乙方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查驗並影印身份證,按照名單對乙方進行隊級安全教育,乙方負責班組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安全教育檔案,對特種作業人員進行資格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等工作提供適當的幫助,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五、乙方自帶的機具、裝置、安全及防護用品等要符合技術指標、安全效能的檢查,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甲方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六、對乙方的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和安全規範作業情況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發現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有權制止,責令其整改,並可視情況給予經濟處罰,或責令停工整改,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處罰。情節嚴重者甲方有權根據甲乙雙方簽定的《施工勞務合同》的相關規定要求,終止合同,清退乙方出場,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七、對施工現場甲方提供的和乙方自帶的各種機具、裝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檢查,並要求乙方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八、發生事故時,立即採取措施保護好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同時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擬定改進措施;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處理相關事故並提供必要的幫助,但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二章 乙方的責任

一、乙方在甲方管理監督下,對本班組以施工作業為目的進行的生產和生活活動中的安全負直接責任。

二、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三、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制定本班組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四、對本作業隊的施工人員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入場前的安全教育。乙方應組織本作業隊人員按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安全教育和學習,做好教育學習記錄,並要求參加人員在相關會議記錄上簽字。如有人員調整更換時,需立即報告甲方,並將其相關資料和證件報送甲方備案。同時乙方還應對新進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讓其充分了解相關安全操作規程和要求。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乙方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6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施工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的安全著裝及穿戴的防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除應報告甲方知道外,還應對操作人員進行勞動監護。

六、乙方班組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時間雖較少,也未配備專業的特殊工種作業人員,但需要進行特殊工種作業時,不能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種作業(如非專業氧乙炔氣操作人員進行氧乙炔氣操作等),必須與其它隊進行商量協調,請其它隊具有特殊工種作業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乙方不能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等突發性疾病、因患病身體不適不能勝任或不適於本班工作的人員作業。

七、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裝置,經驗收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八、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衛生要求。要求並檢查工人在生活區安全用電。

九、乙方應加強對工人在生產生活區的防火安全教育,不能因為抽菸或私拉亂接電線引起火災;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事故責任和損失,均由乙方承擔。乙方應保護好設定的消防安全設施,在生活區準備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出現消防事故時能快速控制並消除險情。

十、乙方人員在開挖上斷面時臨空面較高,在上班時間或臨上班前不能飲酒,保證在上班過程中頭腦意識清晰、絕不能酒後作業。若酒後作業造成了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事故的責任和造成損失。

十一、由於施工場地位於中關村大街中央分隔帶內,圍擋外車流量大,車速快。乙方人員在任何時候橫穿大街時,必須等到前後紅燈亮車輛暫停時,才能快速經過。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與甲方無關。

十二、乙方在開挖過程中若遇到地下管線時,應向甲方人員報告,並按照甲方技術人員制定的方案進行開挖,使用風鎬挖掘時要仔細小心,不能鑽破管線引起事故。若不小心挖斷、挖漏了管線,要按照相關的方案立即組織充足的人員和裝置進行搶險,以避免傷亡事故的發生,並承擔相關責任。

十三、乙方無資格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特別是氧、乙炔氣。因工作原因需要使用時,必須與其它隊協商,請其它隊有相關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使用。同時應嚴格關遵守氧、乙炔在存放和使用過程中氣瓶的間距要求;做好對氣瓶的安全保護和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要求操作者嚴格按照相關操作規程使用。

十四、當甲方違章指揮時,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行為。

十五、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工作雖較少,但施工用電、電焊等特殊工種的操作還是很多,乙方也應按有關安全操作規程組織施工,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和社會治安教育,必須做到持證上崗。

十六、教育作業隊職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操作,特別是在土方開挖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甲方技術交底要求制定的開挖順序和方案施工,不能挖隨意更改開挖方案;若在開挖過程出現了砂漏、湧水、坍塌等險情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進行認真處理和搶險,在最短的時間內排出隱患或險情,消除安全隱患。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而發生的事故根據乙方責任的大小,由乙方承擔事故的責任和由此發生的相關費用。

十七、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負責人應按有關規定要求立即通知甲方,同時,應將事故發生的全過程以書面形式詳細地呈報給甲方, 由甲方上報上級相關部門,以便甲方瞭解實情,協助處理。除此外,乙方任何人不能就事故隨便對外界發表不明真相的言論,以免造成不良影響。

十八、若乙方人員發生了安全事故,無論責任在於誰,乙方應立即組織相應的救護措施,對受傷的當事人實施醫療救治,防止事故擴大,不能以任何藉口和理由拖延或不予救治。同時,甲方為乙方搶救提供必要的幫助條件,發生的費用由事故責任方承擔。

十九、 乙方可為其僱傭的所有施工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一切相關保險,保險費用已含在乙方承包單價中,不單獨計價。乙方投保後索賠自理,若不投保,則風險自負。

二十、甲方每月提取乙方完成計量金額的2%作為安全、文明、環保施工保證金,視乙方在現場對安全、文明、環保的保證情況,在以後計量中酌情予以返回。

本協議同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等有效。

甲方代表簽字: 時間:

乙方代表簽字: 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