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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房產抵押合同(通用4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3.77K

私人房產抵押合同 篇1

抵押權人(甲方):

私人房產抵押合同(通用4篇)

抵 押 人:(乙方):

為確保_年_月_日簽訂的_(以下稱本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經實地勘驗,在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

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甲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_區_街(路、小區)_號_棟_單元_層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積_m2,產權證號:_,土地使用權證號:_。

第二條 根據本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抵押期限為_,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三條 利息(月息)_‰,乙方應於每月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第四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五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延長本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債務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第七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乙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八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8的違約金。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簽訂地點:淮北市

簽訂日期:年月日

私人房產抵押合同 篇2

抵 押 人(下稱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

抵押權人(下稱貸款人“乙方”)

抵押房地產所有人(以下簡稱“丙方):

鑑於債務人 與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 》(合同編號: ,下稱主合同),因債務人資金困難,無法按照主合同約定如期支付合同貨款,甲方作為債務人的法定代表人。經甲丙雙方協商,丙方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為債務人履行主合同向乙方作抵押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設定抵押的房產如下:

第二條 丙方保證上述房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丙雙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丙負責賠償。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為乙方主債權,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抵押期間丙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並且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抵押房產。

第五條 抵押房產由丙方佔用與管理。丙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房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負責抵押房產的安全與完好,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如果抵押房產人為毀損、滅失以及發生其他使抵押房產價值減損的情況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修復抵押房產,或在 7天內重新提供相應的經乙方認可的其他等值抵押物。抵押期間,房產證、土地證等證件由乙方負責保管,除上述證件外,甲方還需向乙方提供辦理房產抵押所需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債務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甲方身份證影印件。

第六條 本合同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記之日起至月日止;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則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產,清償債務。處理抵押房產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七條 除非另有約定,抵押人承擔本合同項下的各項費用,包括稅費、財產保險、公證、登記等費用。

第八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10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貴陽市房產管理局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抵押期間,抵押房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書面告知乙方,且根據具體實際情況,變更抵押合同或以房產拆遷受償價款償還乙方債務,並共同到登記機關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十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2、乙方須於每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向甲方交納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十一條 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抵押的房產作重大改裝,減損其價值或改變其用途。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和債務人各執壹份,登記機關留存壹份。

甲 方(簽字、捺印): 乙 方(簽字、捺印):

住址: 住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期: 日 期:

丙 方(簽字、捺印):

聯絡電話:

私人房產抵押合同 篇3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房地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地產抵押。

甲方將房屋抵押給乙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乙方。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房地產座落於________區________街(路、小區)_____號_____棟_____單元_____層_____戶號,其房屋建築面_______m2,佔地面積_______m2。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經房地產評估機構評估,上述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抵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_。

第四條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

第五條乙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乙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房地產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房地產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在抵押期間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恢復房地產原狀或提供給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房地產,在無法滿足上述條件的基礎上,乙方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償還本息。

第七條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房地產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承受抵押房地產方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要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房地產。

第九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變更主合同條款或延長主合同履行期限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本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或共同向仲裁機構申請調解或仲裁,不能協商或達不成仲裁意向時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在抵押期間,抵押房地產被拆遷改造時,甲方必須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三條抵押期滿,如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本息,又未與乙方達成延期協議的,按法定程式處理抵押房地產,清償債務本息。處理抵押房地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債務本息和承擔處理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債務本息後有剩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及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向公證處公證,並經市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執兩份,公證處執一份,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七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地點:

合同簽定時間:年 月 日

私人房產抵押合同 篇4

抵押權人: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甲方”)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抵押共有人1: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抵押共有人2:姓名(名稱) (以下簡稱“丙方”)

有效證件(照)及號碼:

住所:

聯絡電話:

為確保甲、乙雙方之間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所簽定的 (以下簡稱“主合同”)中關於乙方所欠運費償還方式的約定的履行,甲、乙、丙三方於 年 月 日在中國上海 簽訂本合同。乙方和丙方同意將他們共同合法擁有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甲方,作為本合同的抵押物。為進一步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履行。

第一條:抵押房地產基本狀況

名稱:房地產

座落:建築面積: 平方米

土地用途:

土地權屬性質:

房屋型別:

房屋結構:抵押房地產權利價值: 人民幣

產證編號:

其他權利證明號:

其他事項:

第二條:抵押房地產擔保範圍

主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欠款本金、利息(含可能發生的罰息、複利)、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實際發生的勞務費及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公證費、拍賣費及可能發生的甲方代墊保險費、其他費用等。

第三條:抵押金額及抵押期限

抵押金額:人民幣(大寫)

抵押期限:經各方協商約定本合同抵押期限為 個月,自 年

第四條: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丙三方共同按照本市房地產登記管理許可權至市或區(縣)的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申領《上海市房地產登記證明(他項權利)》。

第五條:抵押房地產的佔有和管理

抵押期間,乙方承諾對佔管的房地產妥善保管,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若乙方的行為足以使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行為,若抵押房地產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抵押房地產的價值,或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第六條:抵押房地產的處分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房地產轉讓、變賣、抵償債務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置,也不得對抵押房地產做任何實質性結構改變,若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乙方承諾

乙方保證上述抵押房地產權屬清楚,其享有合法的所有權、處分權。若發生其他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乙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房地產抵押法律關係的終止:

乙方根據主合同約定付清所有拖欠運費,並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抵押合同即告終止。甲、乙、丙三方在抵押合同終止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到房地產登記部門申請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第九條:房地產抵押權的行使

乙方未根據主合同約定,按時支付所拖欠運費的,甲方有權進行催告。自甲方進行催告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仍不履行付款義務的,甲方有權行使抵押權,處分抵押房地產。

第十條:實現抵押權

實現抵押權期間,該抵押房地產拍賣,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委託甲方指定的上海的拍賣有限公司進行。

本合同作為乙方不可撤銷地授權甲方將抵押的房地產提交拍賣公司進行委託的依據,有關拍賣等手續乙方均委託甲方代理。

因拍賣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優先在拍賣收入中直接予以扣除。

拍賣收入扣除拍賣費用、應歸還甲方的欠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後,剩餘部分返還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

第十一條:其他費用

與抵押房地產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登記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在甲、乙、丙三方簽章後,並經房地產市場管理部門登記,方為有效。本合同一式 肆 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房地產登記部門存檔一份。 第十三條:通知條款所有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事項均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的相關各方住所。 若上述地址在境外的,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若上述地址在境內的,自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10日後,視為對方已收悉。

若任何一方變更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並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後,地址變更方才生效。

第十四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的相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行中若發生爭議,各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備註

抵押權人: 抵押人1: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抵押人2:

(蓋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