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寧夏黃河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寧夏政泰龍汽車有限公司
為促使我公司車輛市場的健康成長,雙方本著互相信任、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車輛貸款擔保的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車輛貸款的特約經銷商。凡在乙方購買甲方指定的各種車輛的終端使用者(以下簡稱購車人),經乙方推薦可向甲方申請車輛貸款。
(二)本協議下車輛按揭貸款方式為:發放金額最高不超過車輛價款的8成,期限最長為24個月,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本金或按月等額本息,其他相關事宜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貸款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提供回購擔保責任。
(四)本協議項下的車輛按揭貸款業務逾期率如果超過1%或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逾期率如果超過1%,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五)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累計個月未按期償還甲方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不履行到期債務,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
證金戶或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所欠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並提前終止與借款人的借貸合同關係。
(六)甲方與車輛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同時設定抵押擔保,甲方有權先行實現抵押權,即可有權直接要求借款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扣收乙方保證金賬戶的保證金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八)乙方承擔回購責任後,即成為順位第一債權人,有權直接向購車借款人行使追索權,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追償借款人債務所需的所有資料。
(九)乙方在甲方開立結算賬戶,經營資金通過甲方結算;同時須在甲方開立保證金賬戶,對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車輛貸款,乙方應在第一筆貸款業務發生時,一次性將50萬元保證金存入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
(十)乙方對該協議項下的每一筆車輛按揭貸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十一)乙方繳存於甲方的車輛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針對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提供的擔保。在乙方擔保的任何一筆貸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以該保證金優先受償。
(十二)乙方應監督借款人將購車合同及貸款的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並應確保借款人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二、 糾紛解決
如由於本協議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有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三、 附則
(一)本協議有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總行一份。
(四)本協議在該協議項下所有貸款客戶全部清償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時終止。
(五)本協議是所有該協議項下擔保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抵押人): 身份證件號碼:
乙方願意以自有車輛作抵押借款,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借款給甲方的車輛為:
品牌型號:江淮牌HFC6510A1C7R3F 車身顏色:白色
發動機號:D3009130 車牌號碼:蒙A6Y538
車輛識別代號:LJ166A336D7008861
第二條 乙方自願將符合第一條條款的乙方合法擁有車輛以人民幣(大寫) 抵押給甲方。抵押期限從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
第三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理抵押車輛:
1.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處理抵押車所得款項,不足以償還貸款和費用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四條 抵押車輛由乙方自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車輛,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甲方的檢查。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車輛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甲方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六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七條 本合同以下條款全部履行方可生效
1.甲、乙雙方簽字按手印
2.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抵押人: (身份證號: )
抵押權人:
抵押人 將 車(車牌號碼: )抵押給 ,發動機號: ,車架號: ,顏色: 。
1、 抵押人將抵押汽車的原件證件:購車發票、登記證、行駛證、購置附加稅證(本)、保險單、車船稅、進口車輛的關稅證明、汽車全套車鑰匙暫時交由抵押權人保管。個人車需提供個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原件並留影印件。公司車輛需提供:
2、 抵押車輛經抵押權人評估並經雙方共同的評估價值為 元整( 元整)。
3、 抵押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抵押期為 ,抵押人一次性( )向抵押權人繳付服務費用為本金的 %計( 元)及利息為本金的 %計( 元),(以上兩項合計為本金的 %),合計人民幣 元整,( 元整)。
4、 抵押人因隱瞞抵押車輛的合法性如盜搶、套牌、走私、偽造證件或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等情況而給抵押權人造成經濟損失的,抵押人除依法歸還本金以及支付服務費用、利息等款項外,另應承擔全部借款30%的違約金。
5、 借款期滿或續借期滿後如果抵押人逾期還款的,抵押權人對逾期金額按每天 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間的服務費用,並按每天 收取抵押人逾期期間的利息,另抵押人承擔逾期期間每天逾期款項1%的違約金。
6、 抵押人 (身份證號: )應在抵押到期後立即歸還全部借款及服務費用與利息,逾期不還的視為違約,參照本合同第五條執行。若抵押人在抵押到期後5天內不歸還借款,則抵押權人 有權自行處理此車輛,所賣車款扣除本金及服務費用與利息、違約金後,剩餘部分返還抵押人,若所賣車款不足以清償本金及服務費用與利息、違約金的,抵押人保證以自有的其他資產和未來收入對本協議承擔還款的無限連帶責任。
7、 為保證抵押權人借款資金安全,抵押人需提供符合抵押權人要求的擔保人給予此借款合同擔保,並承擔還款無限連帶責任。
8、 此協議一式兩份,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各一份。
抵押人車主簽字:
抵押權人簽章:
年 月 日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1 和○2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合同簽定時間:
甲方 身份證
乙方 身份證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日
甲方(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有私車 品牌、 顏色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價萬元抵押給甲方,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期限--個月 ,利息-- %。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有:機動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行車證、養路費單、保險單、牌照、車主身份證影印件。
四、借款期內車輛的安全由甲方負責車輛抵押期外的一切糾紛債務及交通違法違章,甲方概不負責。
五、借款單到期後乙方如不能及時還款,並未及時與甲方協商付息延期,甲方可自由處置抵押車輛,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過戶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判決該車的過戶事宜,或將該車以現狀出售,出售後出現交通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月 日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認可的銀行貸款購車,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就甲方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甲方同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 號《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承擔的保證保險金額 大寫:
第三條:甲方履行貸款債務的期限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本抵押合同至甲方貸款債務完全償還時終止。
第四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保證保險保險範圍、保險賠案調查費用、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甲方願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抵押車輛情況如下: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並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上述抵押物不出租、不變賣、不重複抵押、不抵償債務、不饋贈。
第六條:經雙方協商,自願約定以下事項:
1、本《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保單號: )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2、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責任,且屬於乙方《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免責範圍時,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權益轉讓給貸款銀行。
3、抵押期間,抵押物的相關材料: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稅發票原件,行駛證影印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的,其行為無效。
4、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向乙方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10萬元賠償限額)、盜搶險(不高於貸款金額)、自燃損失險。
5、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甲方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反擔保。屬於乙方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的,乙方有權將保險賠款用於償還甲方垡或留置。
6、有關抵押物的一切費用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上甲方負責。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1、未按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的約定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
2、甲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超過10知,並構成乙方的保證保險責任。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私自將本合同抵押物轉讓、出租、贈予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處分本合同抵押物。
4、因甲方的違法違紀、民事侵權行為或經濟糾紛致使本合同抵押物被罰沒、查封、扣押。
5、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6、甲方的經濟償還能力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案件、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支付能力或缺乏償還貸款誠意的行為。
第八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在乙方的監督下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必須優先償還甲方所欠銀行貸款酬金及利息。
第九條:因甲方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致使乙方保證保險責任終止,本抵押合同效力即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在合同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不存在任何欺詐和顯失公平情況,經輸具有強制執行資金積累的強制執行公證後,在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具有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甲方同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公證處、車輛管理部門、貸款銀行各一份。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乙方現有 輛,
發動機號碼:
車架號:
甲乙雙方就欠款及車輛抵押及轉讓達成如下協議:
1、乙方現欠甲方欠款 ,乙方願意以自己的車輛作抵押。
2、抵押期限為一個月,如乙方到期不還欠款,則乙方的車輛歸甲方所有,由甲方行駛乙方車輛所有的權力,所欠消費貸款由乙方還清後,乙方負責將一切過戶車輛手續提出,交予甲方,甲方取得乙方車輛的所有權。
3、該車20--年 月 日前所有事故責任、民事責任,經濟糾紛等一切事務均由乙方負責。
4、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後生效,甲乙雙方各一份。
如乙方未能按上述條款履行,由乙方和擔保人承擔一切責任。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月 日
抵押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 址:
抵押權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住 址: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借款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品牌: 型號: 車牌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
第二條 根據主合同,雙方確認:乙方債權標的額(本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小寫)
借款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本抵押合同自借款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第三條 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四條 甲方保證上述車輛權屬清楚,若發生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 甲方保證按主合同履行其承擔的義務,如因甲方延誤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抵押車輛現由甲方使用,並由甲方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包括強制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盜搶險等。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
第七條 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第八條抵押期間,甲方如發生危害抵押車輛價值事由時,或甲方不按時履行主合同、或甲方出現財政危機,嚴重危害主債權的實現時,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處分其抵押車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車輛管理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 年 月 日
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_________元(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逾期利息,既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委任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事項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_________輛,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應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盡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與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抵落致不能或不足使本合同第一條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
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甲方保證決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處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乙方所指定的保險,並應以乙方為惟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保費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如限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徑行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例計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得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事時。
(二)未經乙方允准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5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徑行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受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孳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孳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乙方佔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行之。
十一、甲方應覓具經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
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供給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訂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
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訟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_________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又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同意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的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除本合同所訂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業所訂與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決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屆期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抵押物提供人(簽字):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抵押權人):倪耿彬 身份證號碼:4452218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四十九區泰華錦繡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____和____ 。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二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六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簡訊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聯絡方式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簡訊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