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貸款合同樣本【三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28W

【篇一】

貸款合同樣本【三篇】

甲方(貸款人):

身份證號:

乙方(借款人):

身份證號:

甲方雙方下列事宜達成致意見簽訂此合同

借款用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要從事體經營急需筆資金週轉

借款金額和還款時間.

_________向__________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整(大寫)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還清甲方貸款逾期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四、還款方式

應按照本協議規定時間主動償還對甲方欠款及利率乙方期還清所有本協議規定款項甲方收還款借據交給乙方

五、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合同規定借款期內.月利_______借款方按期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該實提供有關資料借款方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保證條款

1.借款方自願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做抵押期能歸還貸款方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期數歸還貸款抵押權消滅

2.借款方必須按借款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得挪作用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期限還本利息

4.需要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有向借款方追償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強制執行條款與還款時間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經慎重考慮雙方同意本協議簽訂並賦予本協議強制執行效力2.此筆借款期時間_______年___月___日從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開始計算訴訟時效乙方期還款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協議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未付款項乙方願意接受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九、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履行過程發生爭議由當事人對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成由任意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未做約定按照《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

年_____月_____日

【篇二】

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電話:

鑑於:

1、甲方擬與簽訂合同編號為的借款合同,擬借款金額為:借款期限:

2、乙方應甲方請求為其向貸款銀行提供借款擔保,並與貸款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據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為甲方提供借款擔保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在甲方遵守本協議各項約定條款並向乙方提供反擔保確立的前提下,乙方同意就甲方向貸款銀行申請並取得借款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條關於反擔保等風險防範措施:

風險提示:保證責任方式分為連帶清償責任和一般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時,既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擔保責任範圍內承擔保證責任;而一般保證只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才承擔保證責任。因此當事人應根據擔保目的的不同來確定保證方式,降低風險。

1、甲方向乙方提供為乙方接受和認可的反擔保,其反擔保措施為以下一種或數種形式:

以甲方自有的財產抵押/質押給乙方。甲、乙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以第三方自有的財產抵押/質押給乙方。第三方與乙方須為此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並辦理相應的抵押/質押登記手續。

第三方與乙方簽訂不可撤消的、承擔連帶責任的反擔保合同。

其他方式。

甲方應承擔辦理上述事宜產生的一切費用。

2、甲方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

甲方承諾乙方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支付貸款金額%的風險保證金,共計人民幣付至乙方指定賬號。

乙方在取得甲方已還貸或甲方還貸款已存於還款賬戶的相關證明的次日,將保證金返還給甲方或按約定劃到還款賬戶充抵甲方部分貸款。

如果甲方未按時完全履行還款義務,或者有相應證據證明甲方將會發生預期違約,乙方有權隨時動用保證金減輕乙方的代償責任及支付乙方因履行代償責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3、股權持有方式:

第三條擔保費用及其他費用

1、擔保費: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擔保費以乙方承擔的擔保金額為基數,按照年費率%收取,共計;於XXXX年XX月X日前支付;乙方的保證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有權收取擔保費並將其歸乙方所有。如果因甲方和貸款銀行已生效的借款合同無效致使乙方已生效的保證合同無效,該擔保費不予退還。在甲方或反擔保方提前違約或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擔保費不予退還。

2、其它費用:

乙方進行代償或訴訟過程中發生的費用和實施甲方和/或第三方的抵押/質押等風險控制措施而發生的費用,由甲方及時向乙方支付。

第四條甲方之保證

1、甲方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註冊成立及有效存在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甲方具有簽訂和執行與貸款銀行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3、甲方完全接受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

4、甲方對向貸款銀行和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負全部責任。

5、甲方所提供的抵押物/質押物不存在任何潛在的爭議。

6、甲方保證不使乙方因為其提供借款擔保而蒙受任何損害和損失。

7、甲方保證認真、及時、充分地履行與貸款銀行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本協議。

8、甲方有義務及時向乙方如實通報履約情況及經營中的以下重大事項,包括:營業地址、法人代表的變更,任何訴訟、仲裁和行政爭議程序,資金借貸,經營損失等一切影響甲方債權、債務關係的重大事項。

9、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並予積極配合,提供檢查所需報表和相應材料。

10、甲方保證在簽訂貸款合同後將每月的財務報表報送乙方,或按乙方的要求報財務報表及說明。

1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規定或乙方認為必要的現行有效的營業執照、章程等有關檔案、批件等相關資料以及與本次貸款和擔保有關的股東會決議和董事會決議。

12、未經乙方事先書面同意,甲方的股東構成和股權比例不得發生變化,不得將業務委託他人經營或管理,不得處置任何資產,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得出租其核心資產,不得怠於收回債權或怠於對債務人提起仲裁或訴訟。

第五條乙方之權利和義務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條款的設定通常情況下是為了促使合同各方當事人信守約定、嚴格履行合同的保障性舉措,但是,對債權人而言,它又是變通、確保債務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時,對合同借款期限屆滿後超出法律規定利息部分實現的重要手段和槓桿。違約責任即可以強化債權人的權利。但約定不當的,也可能使債權人受償範圍受限。

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

2、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的反擔保人按反擔保措施對乙方的損失承擔擔保責任。

3、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承擔保證責任,乙方有權依法對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或質押物等行使處置權,以彌補乙方的損失,甲方將放棄任何抗辯權,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乙方對甲方向貸款銀行提交的證明檔案及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對其提供的上述檔案所產生的法律後果承擔責任。

5、乙方有權查閱甲方的財務報告及相關的經營業務狀況和業務合同、協議等。

6、經甲方申請,乙方可自主將上述保證金的部分或全部有條件交由甲方使用。

第六條甲方之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的承諾和保證

1、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承諾,其提供給乙方的一切檔案、資料和資訊是真實的、完整的和準確的,否則,乙方有權依法追究單獨每一人或所有人的法律責任。

2、因甲方或反擔保人違約,致使乙方向貸款銀行代為承擔甲方的償付義務,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及全體董事對乙方的該部分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上述有關人士的賠償責任不因各自所任職務的終止而解除。

第七條保證合同項下的索賠

1、甲方未按照貸款合同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義務,使得貸款銀行按保證合同規定要求乙方代為償付,且乙方因履行擔保義務而為甲方向貸款銀行代為償付後,乙方對甲方、反擔保人及甲方的法定代表人、繼承人享有絕對的追索權,不受甲方接受上級單位任何指令和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的影響。

2、乙方有權自墊款之日起,除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收費外,還有權按日墊款金額的XX‰;乘以實際墊款天數向甲方收取違約金。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的追債通知後的七日內,無條件地向乙方償清全部墊款、利息及違約金。

第八條滯納金

甲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向乙方支付風險保證金、擔保費及其他費用等。如果甲方逾期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甲方應按逾期費用總額的XX‰;乘以逾期天數向乙方支付滯納金。

第九條違約事項和責任

1、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規定即為違約。

2、如果甲方進入破產程式,或進行清算,或在其他合同項下違約並進入訴訟或仲裁程式,或股東之間發生爭議,或甲方、甲方的重大股東因刑事犯罪受到起訴,即視為甲方對乙方的違約和預期違約。

3、在甲方發生上述任何一項違約事項的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將等同於甲方貸款餘額的資金存在乙方賬戶,否則,乙方有權訴諸法律。

第十條乙方行使權利和救濟手段的放棄

在甲方違約的情況下,若乙方未及時行使自己的權利或相應的救濟手段,並不表示乙方最終的放棄,也不表示乙方預設甲方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保證合同的修改

1、甲方認為需要對乙方與貸款銀行簽訂的保證合同進行修改時,須向乙方提交書面的修改申請及說明。無論相關修改是否有利於甲方和/或乙方,甲方均須在得到乙方的書面確認後,視為乙方同意相應修改,否則,所作修改無效。

2、如果修改內容中涉及增加保證合同金額和/或保證合同延期的情況,甲方還須增加和/或延長對乙方的保障,否則,乙方不接受甲方的修改申請。

第十二條法律的適用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在本協議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糾紛,有關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須向擔保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協議的生效、終止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登記機關、公證機構等執×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日期:

【篇三】

抵押人(借款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抵押權人(貸款人):_________銀行

地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交通銀行有關業務辦法的規定,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雙方簽訂的《房產抵押貸款合同》(以下稱“貸款合同”),特簽訂本抵押協議書(以下稱“協議書”)。

一、抵押物和抵押登記

1.釋義:

(1)期房——指尚在建造中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或預售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預購房屋合同》並經公證機關公證,依法取得了商品房預購權。

(2)現房——指已竣工的商品房,抵押人在給付定金後,已與房產商簽訂了《房屋買賣契約》依法取得了商品房購買權。

2.抵押權:

本項抵押物為抵押人向_________(房產商)購買的位於_________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該房產建築平方米銷售價為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抵押人已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與房產商簽訂了_________,並據此向抵押權人辦理抵押。

3.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將《預購房屋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給抵押權人,併到房產管理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當房屋竣工交付使用,抵押人授權房產商將“房屋峻工書”送至抵押權人,並委託抵押權人或抵押權人指定的機構代理向房產管理部門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並辦妥房屋所有權抵押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證》由抵押權人執管。

4.辦理《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土地使用權》所需的費用均由抵押人承擔。

5.抵押人在此確認,無論何種原因導致抵押人不能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證》,抵押權人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可立即向抵押人索償全部欠款。

二、抵押人陳述與保證

1.抵押人提供的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擁有和實際存在的。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抵押人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和完整無缺,並同意隨時接受抵押權人的監督檢查。

2.抵押人保證其提供抵押物作抵押的行為合法、有效。

3.抵押人所提供的抵押物沒有向任何第三者抵押或轉讓,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不擅自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贈與、託管、再抵押、重大改裝增補或以其它方式處置抵押物。

4.抵押人再此確認抵押權人有如下權利:在抵押人未還清“貸款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金、利息和有關費用之前,抵押權人有權不需獲得抵押人的同意而將本協議下抵押權人的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者。

5.上述各項陳述和保證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始終真實、有效。

三、抵押物的使用和檢查

1.本協議項下的抵押房產由抵押人使用,抵押人對所使用的房產應負保護和管理的責任並按時繳付因使用該房產所發生的全部費用。

2.抵押權人有權定期或不定期,對抵押房產檢查,抵押人應提供一切便利。

四、保險

1.抵押人須按抵押權人所規定的時間和指定的險種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辦妥抵押物的保險手續。投保金額不得抵於抵押物的總價值,投保期應長於貸款期1-3個月,保險單正本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第一受益人。

2.在貸款沒有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如抵押人中斷保險,抵押權人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利息均由抵押人支付,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追索。

3.如抵押物發生意外毀損,滅失,保險公司依法不予賠償或所賠償的金額不足以償還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款項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權人所認可的抵押物予以補足,否則,抵押人須提前償還全部欠款。

五、抵押解除

抵押人還清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方可辦理抵押注銷手續,抵押權人將執管的有關憑證和檔案退還給抵押人。

六、抵押權的行使

1.按照“貸款合同”第十一條的規定,當抵押人發生違約事件時,抵押人在抵押權人發出歸還欠款的書面通知六十天後,仍不履行還款義務,抵押權人有權對抵押物加以處置。

2.抵押權人有權委託有關機構進行拍賣、出售、出租部分或全部抵押物。出售出租所得款項用於還本付息。如有結餘,退還給抵押人,不足清償債務時,其不足部分應由抵押人繼續負責清償,直至全部償清為止。

3.抵押權人有權行使上述抵押物處理方式之外的其它合法的處理方式。

七、適用法律及其他

1.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並按其解釋。

2.本協議是《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貸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

抵押人(簽字):_________抵押權人(簽字):_________

見證律師(簽字):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