鑑於甲乙雙方即將建立勞動關係,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鄭重宣告如下:
甲方宣告如下:
1、甲方為依法登記的、具備合法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擁有獨立的財產,能獨立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甲方已將乙方的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等以及乙方要求瞭解的其他情況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3、甲方已將現行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崗位職責、工作流程等管理檔案向乙方作了告知,乙方確認已經被明確告知以上內容,並且已經詳細知道被告知內容的明確含義。
乙方宣告如下:
1、乙方在年齡、性別、身體狀況、身份等方面均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以及本崗位勞動者必須具備的條件。
2、乙方確保其向甲方提供的與建立勞動關係有關的材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學歷證、簡歷)、資訊的真實性,合法性。
3、乙方保證其簽訂本合同時無不適合本工作崗位的疾病,並且也沒有傳染病病原攜帶者未治癒或者存在傳染可能性的情況。
4、乙方保證在簽訂本合同時與其他任何用人單位不存在勞動關係,也不存在競業限制等其他影響乙方履行本合同義務的關係,
5、乙方保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的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
6、乙方有違反宣告1-4條之一的視為乙方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為此支付的招聘費、培訓費、仲裁訴訟費、律師費),乙方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甲方情況
甲方名稱:__奎屯龍傑工程技術服務有限公司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楊軍___
住所地:__歐亞物流園26棟127號___
第二條乙方情況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最高學歷:_________
最高學歷畢業院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或者其他有效證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
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期限為 年。
本合同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效,至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完成時失效。 雙方確定本合同生效日為甲方依據本合同用工起始日,乙方應於合同生效當日到甲方上崗,否則甲方有權按照相關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予以處理。
三、工作任務
第四條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為: 高壓/化學清洗
第五條確定工作任務完成的標準:
1、工程結束,業主簽字。
2、經龍傑公司領導認可。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六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安排,從事高壓清洗崗位工作。工作內容見公司操作規程,乙方應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要求等內容開展工作,如不能達到相應的崗位工作要求,視為乙方不能勝任該工作崗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接受培訓或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並相應變更本勞動合同。
第七條 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臨時安排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不超過3個月內或雙方商定的期限),但甲方需在期限屆滿後或臨時 工作結束後及時將乙方調整回原來崗位工作。乙方承諾同意並服從甲方的臨時工作安排。乙方從事甲方臨時安排的工作期間的報酬按原崗位/臨時崗位(選擇適用) 標準執行。
第八條根據崗位工作特點,乙方的工作地點為:基本工作地點和其他完成工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九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____種工時制。
1、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
第十條乙方應遵守甲方制定的各工時制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十一條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乙方主動加班須按照規章制度規定的程式報批,否則不視為加班。
第十二條甲方在下列節假日安排職工休假:元旦、春節、國際勞動節、國慶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節假日及婚假、喪假、產假等。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三條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後,有權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甲方以貨幣形式支付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工資,但乙方因私請假期間,甲方不支付工資。
第十四條乙方適用以下第種工資計發方式:
a.基本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___元。
b.崗位工資制:乙方的月崗位工資為:__________元。
c.計件工資制: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 d.基本工資加績效工資制:乙方的月基本工資為:_______元,甲方依據績效工資考核結果確定乙方每月的績效工資。
e.其他工資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甲方每月___ 日左右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基本工資,最晚不超過當月月底。
第十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可根據生產經營狀況、出勤情況、工作崗位的變更以及其他甲方薪酬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情形作相應變動。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第十七條甲方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事宜。/因乙方不願甲方為其辦理社會保險,甲方將應繳社會保險費加入乙方工資由其自行繳納。(選擇適用) 第十八條乙方應將辦理社會保險必需的資料及時交付甲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社會保險不能及時繳納的,由乙方承擔相應後果。。
第十九條乙方按甲方規章制度中確定的標準享受福利待遇。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二十條甲方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操作規程、工作流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對崗位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並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二十一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並根據崗位實際情況及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乙方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甲方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九、保密及培訓協議
第二十三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商業祕密係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因乙方洩密給甲方造成損 失的,乙方願承擔一切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差旅費以及因商業祕密洩漏造成業務量減少,經營困難等狀況形成的其他損失)。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不得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屬於公司的商業機會,自營或者為他人經營與所任職公司同類的業務,否則甲方有權按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款規定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損失賠償額相當於乙方因上述行為取得的收入或者甲方因上述行為造成的損失(包括預期利潤損失)。
第二十五條 乙方不論何種原因離職,離職後兩年內不得到與甲方同行業企業就職或自辦與甲方同行業企業,乙方違反此條約定應按照在甲方年收入的5倍金額,於離職內一年內向甲方繳納違約金,逾期不繳納將依法起訴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保密和競業限制有其他協議的,應同時遵守該協議。 第二十七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培訓機會,乙方考試合格並取得資質認證的,甲方負責乙方培訓期間所有的費用(培訓費、住宿費及路費等),考試不合格的,乙方自行負責解決所發生的費用,乙方培訓合格後至少在甲方服務5年(自取得資質之日算),5年內不論何種原因離職的,乙方需繳納5倍甲方為乙方培訓產生的費用。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勞動合同,並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九條 不論何種原因,乙方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同時書面對本合同第九章做出承諾,牽扯到財務問題的需處理完畢,否則甲方將依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均應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聘用單位):
乙方(受聘人):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以及調整乙方的薪金。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6天,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本公司的實際情況,根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 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實際情況可與乙方協商調整乙方的工資。
3、甲方應告知乙方除工資外的其他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重大節日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人身意外保險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已將其他“三金五險”福利均已經包含在工資中,由乙方自行購買。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公司規定規定有權處罰。
第六條 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甲方公司停業,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5)乙方未通知甲方擅自離崗超過3天的,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乙方多次違反公司規定經勸阻無效,由股東會議多數同意可解除乙方聘用合同。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8. 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且乙方無任何過錯的情況下,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乙方違反企業規定或因乙方人為過錯造成企業重大損失或違反合同上述條款的不適用本條。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4、 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底薪+提成_______。試用期滿後,並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本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在合同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合同期間,乙方由於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
合同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本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範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合同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續訂勞動合同;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員工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日: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合同期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
二、工作性質和考核指標
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________崗位工作,完成該崗位承擔的各項工作任務。
考核指標每月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生產及各種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並 根據國家規定,為乙方提供保障安全和健康的工作條件和環境。
四、勞動報酬
乙方在聘用期間的基本工資為月________________元,獎金見甲方的獎金髮放制度。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權利
1.依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和甲方的規章制度對乙方行使管理權、考核權和獎懲權。
2.合同期間因工作需要,甲方有權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動合同,不受提前三十天通知的
(1)在試用期內發現乙方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乙方在試用期不能勝任崗位要求;
(3)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工作責任制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4)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乙方連續________個月(季度、年)考核被確定為不稱職的;
(7)不勝任現職工作,又不接受其它安排的。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當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乙方受聘期間,因違法、違紀或其它不當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二) 甲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創造有利於職工發揮積極性和創造性的企業環境。
2.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專業技術、企業管理知識、遵紀守法和規章制度的教育與培訓。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五條第(一)款第(3)項的,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乙方為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在合同期間乙方享有參與企業民主管理,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鼓勵的權利。
2.有權享受國家和本企業規定的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福利待遇。
3.因疾病治療需要,有申請延長醫療期的權利。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3)甲方未按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二) 乙方的義務
1.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約定的工作任務或工作指標,並接受甲方的考核。
2.自覺保護甲方的形象和利益,不得實施有損甲方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3.必須以甲方工作人員名義開展業務,並服從甲方統一管理。
4.乙方因其它事由單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七、勞動保險和福利待遇
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辦扣繳。
九、解除勞動合同的程式
雙方協商一致,認為下述程式是公正而合理的。
1.提出書面通知;
2.填寫《員工離職通知書》。
歸還乙方持有的甲方的各種檔案、資料、通訊裝置、勞動工具、住房、交通工具等甲方財產。如有遺失、損壞應予賠償。
3.交接工作;
4.支付違約金和賠償金;
5.甲方出具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6.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
自乙方提出書面通知之日起的第三十一日,雙方勞動合同關係解除。但由於乙方的原因未能及時按程式辦妥手續的,則辦理時間可以順延,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但如這種延誤系甲方原因,則甲方應為乙方辦理手續並賠償乙方損失。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固定電話):(行動電話)
緊急狀態聯絡人: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及運城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概況
1、乙方確認已經瞭解並願意遵守甲方的現行的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該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確保如實告知了甲方自身的各種情況,如有欺瞞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合同,且甲方不必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3、雙方約定的聯絡地址及郵編為(用於通知及資訊的送達):
乙方:
甲方:
雙方若有送達地址(或聯絡方式、緊急狀態聯絡人)發生變更,應於三天內書面通知對方。由於未履行告知或不告知導致無法送達,由其自行承擔責任。
二、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_銷售及銷售管理__崗位工作,主要負責在公司的授權範圍內進行公司產品營銷及管理等工作。
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具體要求雙方另行簽訂協議。
3、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___________從事工作。
4、因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四、勞動報酬
1、雙方約定乙方月合同工資標準(稅前)為。
2、乙方薪酬福利標準、薪資結構及計發辦法以甲方檔案為準。
3、甲方實行新的工資制度或對乙方崗位調整時,乙方工資按新的制度和調整後的崗位工資標準執行。
五、社會保險
甲方委託母公司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按國家和市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結合乙方的要求,為乙方繳納社保。乙方要求以甲方員工名義在市參加社保的,屬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乙方要求自行解決或放棄社保的,甲方不再承擔相關費用,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勞動紀律及考核
1、乙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訂的規定(章)制度和《員工手冊》(含甲方母公司集團釋出的與甲方有關的規章制度,下同)。甲方的各項制度內容一旦公示後(含在公司OA協同管理平臺公示),視作乙方明確該制度內容並承認其生效。
2、甲方根據銷售政策及相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考核或處置,乙方對甲方的考核或處置決定不認可的,須在知曉該決定後三日內以書面形式向甲方人力資源部提出申訴,逾期不提出申訴意見者,視同為確認該考核或處置決定。
七、工作時間及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種工時制。
A、標準工時制;B、不定時工作制。
2、乙方參加各種教育培訓、工作會議時,應嚴格遵守考勤要求,如有違規,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獎懲管理制度》、《回司培訓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制度執行。
3、甲方因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的工作班次和休息日進行合理調整和安排。
4、甲方安排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節假日進行休假。
八、保密要求
1、乙方承諾對甲方產品、業務或與業務有關的技術祕密、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有關客戶及合同、銷售政策、產品價格等),除非獲甲方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給甲方以外或甲方內部無關的人員,也不得將任何資訊用於自營或為第三方經營與甲方有競爭的事務。
2、乙方因工作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甲方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資訊有無商業的價值。乙方承諾離職前的15天內,或甲方提出請求時,全部返還給甲方。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即構成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勞動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不給予任何補償。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其賠償並保留向其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權利。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予以經濟補償,其它相關解除合同規定,依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如出現下列情形的,將被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包括但不限於:
A、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完成指定的工作內容、工作指標及工作任務,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B、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明、學歷證明、個人簡歷、離職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
C、乙方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他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受到其他單位記過、留廠檢視、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行政拘留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宣告的;
D、乙方自到崗之日起三十天內,如無特殊原因,未能向甲方提供辦理錄用手續必需的有效材料(包括離職證明、人事資料表、相關畢業證書影印件等)。
2、乙方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經濟損失或在社會公眾中損害公司形象的。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乙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本合同的。
十、勞動合同的變更、續簽、終止
1、合同期滿前30天,雙方要求續簽合同,須書面通知對方(按甲方勞動合同管理辦法執行),如未書面通知,則視為不續簽合同,合同到期即終止,並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2、合同要變更時,提出變更要求的一方應當將變更要求以書面形式送交另一方。另一方在收到書面要求後15日內做出書面答覆。未按時答覆的視作同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經過考核確認,乙方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崗位的;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上述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是指因甲方分立、合資、合併、兼併、轉(改)制、跨地區搬遷、經營模式轉變、組織結構調整、甲方轉產或者進行重大技術改造,致使本合同所確定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等消失等情形。
4)乙方有違法或違紀行為,需對乙方進行崗位調整的。
十一、其他約定
1、乙方依法享有辭職權,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應辦理好相關離職手續,離職手續的辦理及相關條款以甲方離職管理辦法為準。
2、如乙方和甲方訂有培訓服務期協議且在服務期內的,且服務期超出本合同終止期限的,則合同終止日期變更至服務期截止日。
3、乙方若未能在報到時交齊第九條D項所需的材料,致使乙方人事關係不能及時轉入甲方指定的保管單位,甲方無法正常履行勞動合同義務的(如延誤辦理錄用手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如逾期產生的檔案保管費和社會保險滯納金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後,按甲方規定辦妥離職手續。離職手續辦結之前,暫停結算乙方的薪資福利及費用等。乙方須待離職手續辦結後申請辦理暫停的薪資福利及費用支付。按規定應支付經濟補償的,甲方在乙方辦妥離職手續後予以支付。
5、如因乙方原因不按時領取和簽收離職證明、或使甲方無法將離職證明及時送達乙方等情況,致使甲方不能及時為乙方辦理有關退工手續,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6、乙方在收到本合同後,應至少於三天內當面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導致延遲簽署,則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時間以乙方簽署完畢並交還甲方為準。
7、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雙方之前簽訂的任何形式的勞動合同和其他相關協議與本合同及相關附件(協議)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
8、甲乙雙方認為本合同有無效情形的,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確認為準;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生爭議,以甲方註冊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為準,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起訴。
9、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兩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名)
____年____月____日
本《員工手冊》旨在為本公司在職或即將到職的員工提供有關我們公司概況、規章制度及員工福利等資訊。每位員工都需要認真學習此手冊,以適應我們XX公司的工作環境和公司文化。
此手冊並非有公司資訊的唯一來源,每位員工都有義務熟悉公司及自己所在部門所規定的細則。此外,公司有權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及時調整員工手冊中的有關條文。
第一章、勞動關係管理
一、招聘原則
寧波市XX公司承諾於每位員工,不管在任何時間,皆以尊重、公開、公平、公正的態度對待每一位員工。員工的聘用、培訓和晉升機會完全基於個人的能力和工作。
二、招聘程式
1、公司總經辦結合公司發展的整體戰略及公司人力資源成本目標制定《招聘計劃書》(確定招聘職位、人數、崗位錄用條件等),經總經理審批後開展招聘計劃。
2、招聘一般通過報刊、招聘會和網路釋出招聘資訊,並同時將招聘資訊在公司內部通知,以便於公司內部職員優先參加,或優先推薦公司外較合適人員參加。
3、公司招聘人員在對每位應聘人員的簡歷進行詳細瞭解、並初步溝通後,選擇符合公司招聘崗位錄用條件和用人標準的應聘人員,通知其參加公司的第一輪面試
4、經公司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第一輪面試結束後,各面試人將根據應聘人員的實際表現進行評估,從中選擇合適人選
5、第一輪面試人應將通過人員的表現詳細填寫在《人事通知單》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要親自進行第二輪面試
6、經總經理決定錄用人員在接到公司總經辦下達的入職通知後,應在通知中規定的時間到公司總經辦報到。報到時應攜帶以下資料:身分證、學歷證、婚育證、(女性) 、暫住證、職業資格證書、獲獎證書等
7、公司總經辦對新錄用人員提供上述材料的原件與影印件進行稽核無誤後,由錄用人員在上述證件的影印件上簽名確認。弄虛作假獲得錄用者,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8、新錄用員工籤閱《員工手冊》以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後,由公司總經辦移交所在部門主管,由部門主管安排介紹同事和相關的崗位培訓,進面展開工作
9、公司總經辦必須對員工進行檔案資料的建立並歸檔,對隱瞞虛報或偽造個人資料的員工一經發現,應立即辭退
10、傾情在招用員工時,如實向其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職業危害、安全生產、按勞付酬報酬及公司的其他規定。
11、應聘人員義務
(1) 應聘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應根據公司要求出家有效的身體健康證明。
(2) 有過工作經理的錄用人員,若與原單位存在業務競爭的,應主動告知。若不存在,公司有權要求出具承若書。弄虛作假者,由此導致的一切責任,由其自身承擔。
三、勞動合同
根據《勞動法》相關法律規定,公司所錄用的員工根據用工性質分為勞動合同制、勞務工制、聘用制,實習生等。
1、 新入職員工自入職之日起即與公司建立勞動關係,公司自新員工入職起1-3個月內雨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 根據公司實際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公司與員工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或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員工須仔細閱讀合同內容並簽字確認。勞動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四、試用期、轉正及續約
1、新錄用員工徐經過1-3個月的試用期,特殊情況除外。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2、試用期結束後,部門主管姜根據員工在試用期的工作情況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稽核後決定其是否轉正。
3、員工在試用期內如有以下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接觸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1)偽造學歷、證書及工作經歷者;
(2)個人簡歷、求職登記表所列內容與自然情況不符合者;
(3)經體檢發現患有傳染性、不可治癒或其他嚴重疾病者;
(4)不能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的或者經試用期表現評估不合格者;
(5)拒絕接受公司領導交辦的來臨時任務者;
(6)不願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
(7)非因工作無法在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者;
(8)有任何違反公司規章制度規定行為者;
(9)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情形者。
5、晉升/加薪
(1)普通員工的晉升/加薪,由部門主管填寫《人事通知表》,報總經辦稽核,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部門主管級以上的員工晉升/加薪,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總經理審批後再由總經辦簽發;
6、工作崗位與職務調整
(1)根據工作需要及員工的表現,公司有權合理調動員工工作部門及崗位,員工調換部門由總經辦填寫《人事通知表》,經部門主管批准,報總經理稽核後由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
(2)如員工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公司有權根據公司的需要調動其工作崗位並對其薪資作相應調整,員工拒不配合的,屬於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有權立即解除與其的勞動關係並不作任何賠償。
(3)員工個人提出調職或調換崗位,必須在本崗位工作滿一年以上;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一般不適用本調職條款,特殊情況除外。
7、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1)公司有對員工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專門培訓的義務,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員工如實告知,並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員工的健康及相關權益。
(2)員工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自覺預防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
8、勞動合同的終止與續簽
(1)勞動合同期滿或其他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2)勞動合同期滿前,經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勞動合同;
(3)勞動合同到期,除公司與員工雙方經協商同意另外續訂勞動合同外,原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9、辭職、辭退及離職手續
(1)辭職
a、試用期內,員工本人要求解除勞動關係的,需提前七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公司,
否則以七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員工試用期七天以內離職或被辭退,公司不予以發放工資
b、試用期滿以後,員工離職需提前30天以辭職報告的形式通知對方。否則以30天工資代為通知期。
部門主管應與辭職員工積極溝通,瞭解辭職原因。對錶現較好,業績突出的員工要努力挽留。
辭職報告需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再層報總經辦,總經理批准後,方可生效。
(2)辭退
員工因不服從工作分配及違反公司相關規章制度而被立即辭退者,公司不予以任何補償。具體規定,參照員工手冊第一章第四款第3條、第四章第十一款、第十二款第3條執行。
(3)辭職手續
辭職員工應填寫《辭職申請》報相關主管審批後,辦理好相關手續,清晰、完整移交工作:
a、 物品移交:包括但不限於工作證、工作服、員工手冊、勞動防護用品、鑰匙、裝置、工具等,屬於自己領用的應歸還總經辦,屬於部門配備的應直接交部門主管。交接完畢後由部門主管和總經辦簽字確認。物品丟失或損壞應按原價賠償。
b、 資料交接:與工作相關的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客戶或其他與公司具有業務關係人員的名片、內部往來檔案、傳真、合同、客戶資料等;專案資料包括但不限於電子版本、電子版圖紙、電腦程式、文字、圖紙和工作(未完成的工作,須跟蹤的客戶等)等方面的交接工作。公司會安排相關人員接替,交接完畢後由雙方簽字確認。
c、 結清與公司發生的所有個人借款、應收賬款、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
員工在上述手續辦理完畢後將相關人員簽字的《員工離職單》報總經理審批,並傳達至總經辦後方可離職,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其他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財務部憑《員工離職單》與其當月考勤核算其工資,總經辦應在當月內為其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和終止手續。
(4)辭退手續
公司辭退員工,應由部門主管向總經辦事先溝通並報總經理審批,辭退主管及以上員工須由總經理直接傳令。
備註:辭退工作由總經辦負責執行,書面移交記錄在總經辦備案。
被辭退員工同樣清晰、完整移交工作:歸還所有公司財產、專用資訊,預付款項和開支結算單等應用時結清,並獲得相關部門簽署移交證明。否則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及提成。
(4)離職(辭職、辭退或合同期滿)員工最後一期工資以現金形式發放,原則上不得提前。其在獲得最後工作月的薪金之前,必須確保:
a、相關表單已傳至總經辦;
b、所有工作、資料已經清晰、完整移交;
c、所有預付款和開支結算單都已經結清;
d、所有的電腦系統登入號已被刪除,或密碼被修改;
e、所有公司資產等已經退還;
f、如果員工由於以下原因需要向公司作賠償,公司將暫時凍結薪金給有關員工,直至相關問題得到解決。如果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下列情況下,公司有權不予辦理相關手續和發放工資;
1員工沒有完成工作或資產的移交;
2自動離職者;
3員工拒絕向公司償還因違背培訓契約而需償付的培訓費;
4重大瀆職、徇私舞弊或觸犯國家相關刑法的;
一、工作時間:
1、一週工作時間為六天,具體工作時間為:
5月份至9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3:00-17:30
10月份至次年4月份:早上8:30-11:30, 下午12:30-17:00
2、平面設計部每週日休息,財務部和總經辦員工可安排在週六或者週日輪休;
員工公休原則上應在當月內休完,如有特殊情況未休完的以加班計算,並參照本章第六款處理。
4、如有因安排不當而造成工作失誤或其他損失的,除對相關責任人作相應處罰外,部門負責人也應加倍處罰。
六、超時工作/加班
1、公司實施的是崗位責任制,原則上要求員工當日工作在當日內處理完畢,員工因個人原因不能完成工作內容而延長工作時間的不視為加班。
2、公司因特殊情況可適當安排員工加班。加班員工應詳細填寫《加班申請表》報部門經理簽字、總經理審批後方能生效。如發現員工有弄虛作假行為,公司將予以記大過處分。
3、總經辦每月末將《加班申請表》進行統計,各部門主管可根據本部門工作安排對加班員工給予相應調休。
當月加班調休應在次月底前完畢,過期不補。調休應提前申請(具體程式參照第五款),具體時長《加班申請表》為準。
七、薪資
本公司依照兼顧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員工生活及逐步改善的原則,以貢獻定報酬,按責任定待遇,給予員工河裡報酬和待遇。
1、 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公司按員工工作能力和工作崗位實際情況確定其勞動報酬及勞動報酬的結構與結算方式。
員工的月收入主要包括下列幾部分:月收入=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各類津貼+其他。
2、公司所有員工的基本工資在每月15號發放(節假日、雙休日及特殊請假則自然順延)。
3、公司有權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規章制度、對員工的考核情況和員工的工作年限、獎懲情況、崗位變化、職務調整等內容調整員工的工資水平,但不得低於本地當時最低工資標準。
4、員工個人薪資情況為公司的保密資料,任何員工不得與同事或公司外無關人員談論薪資問題。員工若對個人薪資存在疑問,必須由本人通過正式渠道向公司財務部或總經辦瞭解。
5、薪資由總經辦負責彙總及核算,經財務稽核、總經理審批後由出納負責轉賬計入員工個人工資賬戶。
6、員工每月社保和其他福利個人應繳納部分以及個人所得稅從個人當月工資中扣除。
7、員工每月津貼如按現金形式發放而涉及發票的,必須由本人提供。
第二章、員工福利
一.法定節假日
所有員工可享有下列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日:
元旦:1天(1月1日)
春節: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清明節:1天(農曆清明當日)
勞動節:1天(5月1日)
端午節:1天(農曆端午當日)
中秋節:1天(農曆中秋當日)
國慶節:3天(10月1日、2日、3日)
因工作需要在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應給與相應的補償,但加班人員必須提前申請(具體參照第一張第六款弟2、3條)。
二、病假
1、患慢性疾病的員工,應先向所屬部門遞交書面請假申請,同時提供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等材料。病假申請經相關領導比準後,員工才能離崗休息。患急症的員工,應在就診的當天口頭通知公司相關領導,就診後3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請假申請、醫院病歷、病假建議單、急診掛號單等材料。
病假審批許可權參照員工公出和事假。
2、員工如弄虛作假、未履行請假程式或請假未被批准即離崗休息、或假期滿後未續假或續假但未或獲批准而未復崗的,均按曠工論處並給予小記過一次。
3、凡因吵架、鬥毆引起的傷、病,一律不作病假處理。
4、員工請病假3天以內(含三天)不扣發崗位工資;超過三天的,病假工資按日崗位工資60%計算;超過15天的,病假工資按本地當時月最低工資的80%計算。
三、請假和曠工
員工一個月內累計請假(包括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和其他)3天以上15天以下或曠工1天及以下者,當月所有津貼減半。累計請假15天以上或曠工1天以上者,當月所有津貼全部扣除。具體參照第三章第一款第2條、第3條和第4條執行。
四、婚假
凡符合國家法定結婚年齡的員工轉正後可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持結婚證書原件申請有薪婚假。
1、 婚假3天(女未滿23週歲,男未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2、 晚婚假15天(女滿23週歲,男滿25週歲),不含法定節假日。
婚假必須在結婚證書填發半年內使用,逾期無效。休婚假須提前30天申請,應一次性休完,不可累計或用其他方式代替。其中員工申請婚假的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半年以上。
六、產假及護理假
1、女員工正常分娩產假90天,難產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15天,妊娠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人工)流產的,給假30天,7個月以上早產按第1條標準給假。
產假工資由用人單位到社保中心申領。請產假須附結婚證、準生證及有關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證明檔案。
其中女員工產假的申請資格為必須在公司工作滿一年以上,並在預產期7個月前填寫
《請假單》交部門主管和總經理審批並送總經辦備案,女員工在預產期兩週前開始休假。產假包括公眾假期及法定假在內,且必須一次連續使用。
3、妻子年滿24週歲,分娩後的一個月內,男員工可享有七天有薪護理假,申請該假期須附相關出生證明。
七、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即:配偶、父母、妻子)去世,給與三天喪假,工資照發。
2、員工的旁系親屬(即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或公婆、岳父母)去世、給與一天喪假,工資照發。
喪假必須於辦理喪事時一次使用,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代替。請假後七天內須提交死亡證明至總經辦備案。
注:員工婚假、產假、護理假及喪假期間的基本工資照常發放,其他津貼按本章第三款執行。
八、社會保險
公司按國家規定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
1、 對於寧波籍的員工,按照國家規定繳納寧波市社會保險,員工需繳納部分由公司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2、 員工戶籍在寧波大市範圍以外的,按寧波相關檔案的規定,由公司申報與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繳交,員工個人不繳費。
九、培訓
為了促進公司可持續化發展,幫助員工在實現公司目標的同時實現自己的事業規劃,公司將為員工提供相關培訓,員工培訓情況將記錄在案,作為績效考核和生殖的依據之一。
1、 新員工入職培訓
公司新員工應該獲得入職培訓以儘快認知公司與熟悉工作崗位。入職培訓由用人部門負責業務部分,總經辦負責基本行政、人力資源政策和流程的告知。
2、根據工作需要,部門可安排員工接受在職培訓,由在職部門經理或業務骨幹進行專業技能培訓。
3、公司安排的其他培訓
根據管理需要和員工發展的需要,公司將在適當的時候組織需要外部培訓或拓展培訓(具體參照相關制度)。
第三章 規章制度
一、考勤
1、出勤
(1)打卡:公司員工每天上下班須做電子考勤記錄(早晚兩次)。員工應親自打卡或者簽到,幫助他人和接受他人幫忙打卡/簽到者,無論遲到,均按遲到(10分鐘以上)一次處理並罰款100元。
(2)因特殊情況忘記打卡/簽到的員工應在下一工作日向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說明情況,由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並註明原因。如有主管簽字卻未註明原因、或有註明原因而未經簽字確認的,同樣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主管人員所有的未打卡或簽到必須註明原因並由總經理簽字確定,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3)總經辦應定期檢查員工考勤記錄,如發現有未打卡/簽到並且無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簽字確認的,如部門經理或以上主管不能確定其正常在崗的,一律以曠工論處。
對於下屬分公司員工考勤,總經辦應不定期以電話或現場檢查形式進行抽查,如有發現上班時間未在崗、也無因公外出情況的(以外出登記為準),一律以遲到/早退或曠工論處。
(4)如因遲到或早退而謊報為打卡有異常或忘記簽到的員工,一經查實,以每次曠工1天處理。
(5)當月忘記打卡/簽到或打卡有異常累積不得超過三次。有特殊情況需報總經理簽字確認,無總經理簽字確認的,沒超過一次按記小過一次處分並視為遲到(10分鐘以上)或早退。
2、公出、事假
(1)員工公出、事假應將相關領導所批的《公出審批單》或《請假單》報總經辦備案登記後方可外出。
a、 普通員工1天以內公出的,應在《部門外出登記表》上詳細記錄
注:如有派車登記的(以登記名字為準)可不用另填外出登記
b、普通員工公出1天(含)以上3天以內、請假3天以內的,由部門經理簽字後報總經辦備案:
c、普通員工3天(含)以上或部門主管及以上人員請假,一律由總經理簽字批准後報總經辦備案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未登記或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半小時以內的,按警告一次處理;超過半小時的按曠工半天處理;超過二小時的按曠工1天處理
如有緊急/特殊情況不能事先填寫登記表、公出單或請假單的,應提前或在外出1上時內電話通知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同意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如發現有弄虛作假者,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記大過處理
事假工資按其具體請假天/時數和(崗位+績效)工資計算扣發
3、遲到、早退和曠工的規定和處理
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含)至30分鐘內打卡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半天以上1天以內(含),以曠工1天論處
a、1個月內以遲到/早退1次,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b、1個月內遲到/早退3次,或遲到10分以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c、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並給予記1次大過處分;
d、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遲到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如有員工在當月內同時有10分鐘以內和10分鐘(含)以上的遲到,則按照每2次10分鐘以內遲到,摺合成1次(10分鐘以上(含)遲到進行累計)
4、曠工
(1)曠工半天者,扣發1天基本工資、並給予記1次小過處分;
(2)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三天基本工資,並給於記1次大過處分;
(3)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曠工半天及以上者均取消當月全勤獎。
注:員工全勤獎說明
公司每月全勤獎(主管及以上人員200元,普通員工100元)已計入員工崗位工資,目的在於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和提高工作效益。經相關領導批准的員工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不扣除當月全勤獎。
5、考勤
(1)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理。
(2) 總經理辦應在每週一對前一星期的員工考勤卡和《請假單》進行檢查,到月底將所有考勤進行統計記錄在《員工月考勤統計表》上,並由各個部門主管簽字確認後報總經理審閱。
十、其它
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它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六款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款規定處理。
二、工作牌
1、 員工應妥善保管公司所發的工作牌,上班時間及公出均應佩戴工作牌。
2、 工作牌若有遺失或被盜,應立即向所在部門申報,併到總經辦按相關規定補辦(須交納成本費10元)。
3、 離職時,應將所有證件交還總經辦,證件遺失者按相關規定處理。
三.節約能源
1、節約能源是每位員工的義務。例如及時關掉電腦、空調、印表機、傳真以及照明裝置的電源,節約用紙,儘可能利用網路傳送檔案,減少私人電話時間等等。
第四章、獎懲條例
一、獎懲類別: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三種。
懲處分為:警告、小過、大過、除名四種。
二、將城市間在嘉獎/警告的,由部門主管或總經辦簽發《人事通知表》報常務副總審批後生效(主管級人員報總經理審批)。獎罰事件在小功/小過或以上的,由總經理調查核實後,籤批《人事通知表》生效。
三、《人事通知表》生效後交由總經辦存檔。大功或大過以上者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需張貼告示。
四、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者;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4、服務質量好,多次受到客戶表揚者;
5、當月無違紀、違規現象,工作積極努力獲部門主管及同事認可者;
6、為公司節約成本,合理利用電腦耗材、辦公用品,充分利用廢棄品,成績顯著者;
7、有良好團隊協作精神,受本部門和其他部門一致好評者。
五、員工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功:
1、工作技能熟練,當月工作業績突出者;
2、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3、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降低陳X確有成效者;
4、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5、圓滿完成重大專案未出差錯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7、發現職責外文體,予以報告或妥為防止損害足為嘉許者;
8、其他應給予記小功事蹟者。
六、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一個季度內客戶"很滿意"率達80%以上或現場服務態度好給公司帶來回頭客並簽單成功者;
2、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並取得顯著經濟益者;
3、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4、舉報私自簽單,工隊幹私活以及其它營私舞弊之事,經查證核實者;
5、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事者;
七、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未造成損失情節輕微者;
2、違反工作秩序或環境衛生制度,破壞安全者;
3、初次不聽主管合理指揮者;
4、未按規定佩戴工作證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1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3次(含)以上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對各級主管的指示或有限期的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處理不當者(第二次及以上加倍處罰);
8、在工作場所妨礙他人工作者;
9、在工作時間內睡覺,躺臥休息或擅離工作崗位、串崗者;
10、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但無影響者;
11、上班時間騷擾同事者;
12、上班時間聊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事情者;
13、浪費公物,情節輕重者;
14、其他應予以警告者。
八、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小過:
1、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2、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影響不大者;
3、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或以上累計達3次,10分鐘以內累計達5次(含)以上或曠工半天者;
6、附和罷工,怠工者;
7擅自變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損害但影響不大的,初次罰款50元並作口頭警告並承擔損失的20%,第二次或以上記上過處理並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8與客戶預約時,無故不到或晚到,造成不良影響,遭客戶投訴,經調查屬實的,第一次罰款50元並口頭警告,第二次或以上的記小過處理;
9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下的,相關責任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0圖紙稽核中,設計師犯相同錯誤三次的;
11因隱瞞不報引起施工無法進行造成損失的,除記小過以外另需要賠償全部損失;
12其他應予以小過者;
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撤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故意撕毀公文者;
4、虛報工作成績或偽造工作記錄者;
5、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6、損失(遺失)公司重要公文(物品)者;
7、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務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8、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一定損失者;
9、一個月遲到/早退10分鐘(含)以上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10分鐘以內累計達10次者;
10、一個月內累計曠工1天(含)以上者;
1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並視情節輕重承擔所有損失的20-50%作為賠償);
12、工作時間,非執行客戶或業務關係飲酒造成不良影響但不嚴重者;
13、在收取客戶訂金後不及時交到財務部,影響工程結算者;
14、簽訂合同時,因考慮不周造成損失,金額較小但給公司信譽造成不良影響,或對客戶隨意承諾許可權範圍之外的事宜,引發經濟糾紛或嚴重後果的(除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罰外,並視損失情況給予其他處罰);
15、因工作拖拉被客戶認為效率低下引起跑單的,責任人及其直接上級分別記過;
16、圖紙稽核中,設計師在圖紙中犯相同錯誤三次以上的,每超過一次記一次大過處理;
17、因圖紙漏項或預算員報價漏項、低價等預算中出現較大偏差,預算員及稽核人員稽核失誤,造成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的,相關負責人及稽核人員分別記過並共同承擔所有損失的50%(第二次犯相同錯誤除記過外還應共同承擔所有損失);
18、分段工程完工後專案經理未及時上報工人人工費,引起工人工資不能及時發放而造成的不良影響者(專案經理和工程部經理分別記過)。
19、工作不積極主動,得過且過,工作效率低下且上期無改進,經公司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另視情況予以降級,直到辭退)
20、擅自變更工作方法是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除記大過一次外另需視情況賠償由此引起損失的30-50%,如有再犯出價被罰款外,個人還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損失:
21、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者(另罰200元):
22、其他應予以大過者。
十、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並記大過。如有必要公司可要求員工賠償相關損失:
1、拒不聽從主官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衝突或無理取鬧,擾亂工作秩序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者;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在公司鬧事妨礙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重大侮辱猥褻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者;
9、1個月內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累計5次(含)以上、10分鐘以下累計達10次以上者。
10、1個月內累計曠工2天(含)以上、1年內累計曠工3天(含)以上者;
11、盜竊同事或公司財務、挪用公款者;
12、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3、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4、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下不正當手段謀權利者。
15、年度內累計三次記大過行為者。
16、有重大洩密行為,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損失者。
17、弄虛作假、營私舞弊、虛報冒領或利用職務及工作之便行賄受賄,謀權私利者;
18、利用職權對員工打擊報復或包庇員工違法亂紀行為的;
19、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判刑處理者;
20、收買、賄賂其他人員,私下交易造成不良影響和經濟損失,或利用職務之便,貪汙受賄,營私舞弊者;
21、敲詐勒索、損害客戶利益造成不良影響者;
22、由於個人原因給公司造成較大損失,情節嚴重,造成極壞影響者(除承擔賠償責任外,公司保留向其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23、無故剋扣工人工資,造成不良影響經查證屬實者;
24、業務、設計、及工程部門人員相互串通接私活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5、在工作時間或利用公司資源製作私人業務或唆使其他同事共犯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6、未經公司許可,而到其他公司或個人處兼職者(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7、利用公司名義在外造謠生事或招搖撞騙,致使公司名譽及財務受到損害者
(另扣除所有工資及提成);
28、在公司服務期間受刑事處分者;
29、聚眾要挾,妨礙工作秩序者;
30、其他應給予除名者;
十一、相關獎懲經副/總經理簽字後生效:
1、 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20元,小攻獎勵100元,大功獎勵300元;
2、 每警號一次,當月罰扣20元,小過罰扣100元,大過罰扣300元;
主管人員獎罰款加倍
3、 員工如在當月內警告4次,小過2次;當月季度內警告6次,小過3次,大過2次;當年內警告過8次,小過5次,大過3次者,公司將予以立即開除。
第五章、安全守則
一、所有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公司規定的安全措施,工作是必須遵守安全守則。
1、時刻注意防火災、防盜竊、防破壞、防惡性事故發生。
2、員工上下班前就認真檢查崗位水電裝置、設施,即使將現金及重要票據、印章等鎖入保險箱內,關好門窗,消除一切隱患。如發生本人不能解決的情況,應立即報告上級主管或大廈保安。
3、員工必須留意任何危險的工作環境或工作事故,一有發現,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
4、員工如發現可疑、不法行為的人或事,應立即彙報主管或大廈保衛處,並且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條件下設法制止。
5、員工應學會使用滅火器、消防裝置,熟悉緊急出口和通道。
注意:要小心與謹慎!任何員工在執行任務前,對安全方法有疑問時,應立即請示上級。
二、火警
當火患發生時,所有員工應遵照下列要點執行。
1、 立即撥打"119"告知正確的火患地點、燃燒物品、人員情況,並電話通知大廈物業處。如沒有太大的危險性,應試圖運用附近的滅火器撲滅火種。(因漏電引起的火災,切勿用水撲救)。
2、 保持鎮靜,不要製造恐慌,應協作其他同事由適當的安全路線離開,萬一火患無法控制,馬上離開現場,避到安全的距離外,等候消防人員的到來。
注意:火患發生時,切勿使用電梯,所有員工應根據統一指示有序疏散,切勿擁擠以免發生踩踏事件。
第六章、附件
一、公司有權力根據國家法律及公司自身運營情況對《員工手冊》作相應調整和修改。
二、《員工手冊》中未盡事項,可按公司其他有關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實施。
三、《員工手冊》若與公司其他管理措施或規章制度相牴觸時,以《員工手冊》為準。
四、《員工手冊》的解釋權屬寧波XX公司總經辦。
五、《員工手冊》須妥善保管,不得遺失,遺失必須補領,遺失補領需交製作費50元。
六、新入職員在領用《員工手冊》後須仔細鑑閱(新入職員工在鑑閱後,公司將視其為已知曉《員工手冊》內所有內容)。
七、本《員工手冊》內所規定的所有條款及內容自年05月22日起開始實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______________。三方就此借用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借用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借用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借用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員工):
乙方(企業):公司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乙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
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現甲乙雙方就勞動合同終止一事,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以下名詞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簡稱《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合同法》。
一、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單方面向甲方提出離職,未按照雙方之前合同約定,乙方要求即日與甲方辦理完工作交接,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離職;
二、乙方確認在簽署該離職協議前均已仔細考慮並瞭解該協議生效後的影響,也知悉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因此,在決定簽署前,乙方就該協議已經做了認真的考慮並確認乙方因自身原因離職與《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規定無關;
三、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甲方有義務支付乙方在甲方因生產勞動所得的應得報酬,由於乙方自身原因違反了《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乙方要求即日離職,乙方同意如因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後所給甲方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損失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四、乙方自願為乙方單方面違法離職行為負全責,並確認與甲方無關,甲方沒有通過欺騙、教唆、威脅與強迫等任何手段違背乙方解除勞動關係意願之嫌疑。乙方確認在離職前甲方做了誠懇勸留並要求共同遵守合同之約定,但均無效,甲方最終同意乙方的決定,並於即日為乙方辦理相關離職手續和結算工資;
五、乙方確認因乙方執意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未按法律及合同約定的離職時間和程式執行,已經給甲方造成了一定的經濟損失,乙方同意賠償甲方下列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六、任何情況下,乙方同意在離職後放棄對甲方就工資、繳納社會保險以及其它相關經濟補償等的索賠、債務和其他已知或未知的事件提起訴訟,乙方已認真閱讀、充分理解該協議中的所有規定,並明確指出,除該協議以外,未曾簽署其它書面宣告或作出口頭陳述;
七、甲乙雙方的因勞動合同確立的勞動關係於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正式終止;
八、甲乙雙方之間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再無任何包括勞動糾紛在內的所有涉法糾紛;
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共同擬定,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如有未能遵守本協議,另一方均可據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籤 章) (籤 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性別:
年齡:
籍貫:
民族:
學歷:
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戶口所在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定本合同,並達成如下協議條款,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聘用乙方主要從事方面的工作,具體的崗位職責、工作要求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對乙方工作崗位進行調整。
二、聘用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至聘用期滿之日止。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若雙方就續簽事宜達成一致可續簽本合同。
四、試用期
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的試用期為____個月,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試用期包含在聘用期之內。試用期間,若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要求,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且不承擔責任。
五、工作時間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工時工作制,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調整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甲方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權利,乙方享有在法定假期和企業規定的假期休息的權力。如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臨時加班的,乙方應當理解和服從。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並給予相應的報酬或安排補休,具體按照國家規定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六、勞動報酬及待遇
(一)工資:按甲方規定的工資分配製度及標準執行。
(二)加班工資:在遵守國家有關規定的條件下,甲方根據公司具體情況和相關制度處理。
(三)病假、事假、產假、年休假、婚假、喪假等假期,以及各種法定節假日期間的工資待遇甲方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四)獎金及其它福利待遇均按甲方的有關規定評定和支付。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及當地政府的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可以依法根據國家和甲方管理的需要制定新的規章制度,也可以對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依法進行修改。
八、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根據乙方實際工作能力和公司工作需要,甲方可以對乙方的工作崗位作出調整。
(二)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的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三)乙方在聘用期間的職務發明創造及智慧財產權、各種所得證書歸甲方所有。
(四)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職業技能培訓。
(五)甲方應為乙方提供適宜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乙方則享有甲方規定的基本工作權利及相關人事待遇。
(六)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報酬和晉升機會,並擁有享受法定假日和甲方規定的休息日的權利。
(七)乙方享有參加相應的業務學習和提出工作改進建議的權利。
(八)乙方負有維護甲方的利益和聲譽,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以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義務。
(九)乙方不得帶入第三方的技術、商業祕密或其它智慧財產權。乙方如果和第三方有競業限制規定、保密期限等,必須如實告知甲方。若乙方和第三方因為競業限制和保密期限等事宜引起的第三方起訴,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九、職務成果的界定
(一)職務成果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包括離職之日的年限內),由於履行本人職務,或者,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條件和業務資訊等作出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其智慧財產權均歸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使用或轉讓這些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乙方有義務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資料以及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但不限於專利申請、商標註冊、軟體登記等等,協助甲方取得並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上述證書、發明創造、產品、計算機軟體、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的署名權(依法律規定而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由作為發明人、製作人或設計人的乙方享有,並且,乙方有權按甲方有關規定獲得相應的物資獎勵和精神鼓勵。
(二)非職務成果
對於乙方在任職期間做出的與甲方業務密切有關的發明創造、獲得的一切證書、產品、計算機軟體、證書、半導體晶片、技術祕密和商業祕密(〝非職務成果〞),乙方同意向甲方作出全面的書面披露,並承認非職務成果的智慧財產權全部歸甲方所有。乙方更承認,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甲方應視為與非職務成果相關的受著作權保護作品的作者。儘管有前述約定,對依法屬於乙方所有的包含在非職務成果中的所有權利、所有權、利益、乙方應獨家轉讓給甲方,乙方承諾不行使包含在作品或非職務成果中的任何權利。
十、保密與競業規定
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有關保守企業祕密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保守甲方各類經營、交易、管理、技術等祕密;在合同期內及終止或解除合同後,未經甲方同意,均不得以任何方式披露、使用或者允許他人使用甲方商業技術祕密,亦不得自營或為他人經營以及協助他人經營與甲方同類行業及產品的各項業務。競業限制的期限為解除合同或者合同終止後________年,自解除或者終止合同之日起。
十一、其他約定
(一)乙方同意在合同期內,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應事先書面告知甲方,並遵守甲方規章制度關於在其他單位從事、參與、兼職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及相應法律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三)乙方如要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____天通知甲方的,或者自動離職的,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以合同到期日計算,每提前____天應支付甲方____天的工資作為損失賠償。若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四)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於乙方的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__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勞動合同不得代簽或塗改,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
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公司,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住所地: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財務的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相關法律規定,經平等協商,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責任人及實際管理者
經雙方確認,公司的直接責任人和實際管理者為甲方。
第二條聘用
經雙方確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財務職位。
第三條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
1、經雙方確認,乙方擔任甲方財務期間,一切工作按照甲方的指示和分配進行。
2、乙方有權利拒絕幫助甲方利用公司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因公司行為造成任何經濟索償或法律糾紛,均由甲方承擔相關的經濟賠償及法律責任,乙方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一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乙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以下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____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僱傭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我公司員工。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採取下列第 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 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
3. 合同期限至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職位是 __________ 。
(二)在合同期內,甲方將可能指派乙方於其它職位。
三、工作時間 甲、乙雙方約定實行以下第 項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作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的規定。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製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為人民幣 元月,試用期滿乙方起點工資定為人民幣 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於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加班工資。其中:
① 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甲方支付不低於工資150%的加班工資,如加班時間在22時至次日6時期間的,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② 休息日加班,支付200%的加班工資;
③ 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300%加班工資。但乙方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工作時間應以一定週期綜合計算,屬加班時間部分,應按加班工資計發。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週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1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週期的,甲方按不低於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經甲方批准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年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於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和標準,包括有關女職工、未成年工(16週歲至未滿18週歲的職工)的勞動保護規定和《____省勞動安全衛生條例》,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後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並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則。
(三)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並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四)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員工守則》及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
1.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2.乙方死亡;
3.乙方被批准自費出國留學或出境定居的;
4.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
5.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或送勞動教養的。
5.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停工醫療期計算,按甲方制定的不低於《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標準執行;
7.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生產任務不足,確需按規定裁減有關人員的;
8.甲方破產或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
9.甲方經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改進生產條件,無法在企業內部調劑安排的富餘職工;
10.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
3.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
4.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的;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6.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1.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期內或醫療終結後經市、縣級市醫務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屬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或醫療期雖滿但經區級以上醫 院證明仍確需住院治療的;
2. 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女職工在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內的;
3. 乙方經批准享受法定假期,在規定期限內的;
4. 符合國家、____省、____市有關其他不得解除勞動合同規定的。
(九)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終止、解除、續訂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提前時間不足者,按相距的實際天數,以乙方當月工資收入的日平均數額計算補償給對方。
(十)甲方應按規定為終止、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辦理填發《職工勞動手冊》、轉移檔案等有關手續,為乙方辦理待業登記、領取失業救濟金提供方便。 (十
一)甲方租賃給乙方居住的房屋,雙方應簽訂住房合同。甲乙雙方因各種原因解除或終止本勞動合同時,有關住房問題按住房合同規定辦理。 (十
二)若本合同終止或解除,乙方應將合同履行期內交給乙方無償使用、保管的物品、工具、技術資料等,如數交還給甲方,如有遺失應予賠償。 (十
三)乙方符合國家規定的退休(含提前退休)條件,甲方應按規定為其辦理退休手續,並按本市有關規定辦理。 (十
四)甲方在合同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按《____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屬試用期內或因乙方被作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的,甲方不發給補償金或生活補助費。
十、違反合同承擔的責任
(一)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二)乙方經甲方出資培訓,雙方簽訂培訓合同並相應變更本合同有關條款。培訓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一方無故不履行培訓合同,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對方的損失。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乙方獨自承擔的違約賠償損失的金額超過上年本人全部工資收入部分,可以減免。但屬教育培訓費、住房或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方面的損失賠償除外。
十一、調解和仲裁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應先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或於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天內向甲方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於收到裁決書____日內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之修正: 對於本合同之任何修正,只有雙方共同簽署,以書面形式承認的才能生效。
十三、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管轄,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的條款與國家、____市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不符,雙方按新規定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調合同
甲方(借用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乙方(借出方):法人代表:住所:郵編: 丙方(員工): 性別: 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碼:戶口所在地:現住址:郵政編碼:
甲方因工作需要,須借用乙方的員工_______(丙方)。三方就此借調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借用丙方的期限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甲方可根據需要,安排丙方的工作崗位和任務。甲方按年向乙方支付借用費_________元。
(二)借用期間甲方可要求丙方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和教育。可根據工作需求及丙方的表現,決定將丙方退回乙方,但應提前60日通知乙方和丙方。若丙方嚴重違規違紀,甲方可隨時將其退回乙方,且不屬違約行為。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用期間乙方應負責對丙方進行管理、教育和違紀處理,並按月向丙方支付稅前工資______元,乙方為個人所得稅代扣代繳義務人。同時,為丙方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等。
(二)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決定將丙方撤回,但應提前60日通知甲方和丙方。
四、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借調期間丙方繼續享有乙方員工的各項保險、福利待遇,且承諾不向乙方提出辭職請求。
(二)借調期間丙方應自覺服從甲方的各種安排,遵守其各項規章制度,保守其商業祕密。
(三)借調期間丙方因特殊情況需提出辭職請求,應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向乙方提出,並承擔勞動合同所約定的違約責任。乙方可按本協議第3條第2項約定將丙方撤回,同時為甲方推薦替補人員。
五、甲乙任何一方若需解除本協議,應提前60日通知對方進行協商。協議期滿前60日,雙方均無提出終止合同的意向,則本協議自行延續一個週期。否則,期限屆滿,協議即行終止。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丙方(簽字)
日期: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