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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精選7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7W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1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精選7篇)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

第二條 施工地址: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或因施工裝置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施工裝置、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管網、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經營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懷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北京鵬躍供暖有限責任公司橋梓供暖站原6T汽爐主機及輔機基座拆除工程

第二條 施工地址:北京鵬躍供暖有限責任公司橋梓供暖站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或因施工裝置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施工裝置、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管網、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5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100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經營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1000元至3000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懷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3

發包單位(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

為確保拆除工程在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規定,明確發、承包方安全責任,確保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職工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專案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範圍:

協議期限:至本工程完工

本協議與工程施工合同同步有效;發包方的安全責任:工程專案發包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資質和條件進行審查,合格後方可進行工程施工。對乙方的資質進行審查,確認其符合且具備下列條件:持有有相關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和資質證書: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託書。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配備的機械、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生產需要。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齊全。保括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安全教育等制度。具有兩級機構的承包單位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配有專職安全員:30人以下者設有兼專職安全員。在有危險性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開工前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專案負責人等,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及文明施工交底,應有完整的交底資料和交底記錄,並經雙方交底人員簽字。並要求承包方事先制定施工方案,明確“三措”(組織措施、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機構、技術和安全部門審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一、發包方安全責任:

不定期檢查承包方施工現場,對承包方人員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併發出有存底聯的書面整改通知書;對嚴整違章的行為立即勒令停止其工作。所有發包工程在竣工移交前,必須按標準逐項嚴格驗收合格。圖紙資料、試驗報告、現場測試資料和試驗專案不全,不得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準投入使用。

二、承包方的安全責任:

1、承包方對所承擔的施工專案,必須制訂施工方案,並結合工程實際制定好保證安全的“三大措施” (組織、技術、安全措施),經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技術、安全審查合格後監督實施。

2、承包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及公司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遵守現場的各項規章制度。

3、工程開工前,承包方必須組織全體施工人員分工種進行安全教育、技能和安規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現場施工。需調換工種、增補或調動人員者,在上崗前均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技能安規考試,並報給發包方安全部門備案。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證》。

4、承包方工作人員必須無妨礙工作的病症,否則不得參與工作。凡已登記的工程施工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

5、工程開工前,必須向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讓全體施工人員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

6、承包方進行特殊作業、危險作業的專案施工時,必須事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從事電氣上的工作,一切施工活動都要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或工作票),並派員監督。

7、承包方應自覺接受發包方安全部門的監督和指導。對發包方安監部門檢查提出的安全整改通知,必須及時整改。施工中一旦發生人身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必須立即報告發包方安全監察部門。

8、承包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及安全用具,並保證施工工具、器械使用安全。

9、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一次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承包方施工人員應對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施工。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及工用具等均應符合施工要求。對施工現場管網每天開工前須派專人進行檢查,發現隱患應及時整改。各類安全防護設施、遮欄、安全標誌牌、警告牌和接地線等承包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

10、承包方承建的專案,禁止再行轉包,非主體工程需要分包的,必須報發包方工程專案主管部門、安全部門批准。發包方必須對承包方進行安全管理與監督。

11、承包方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

12、承包方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承包方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安全事項而造成的一切事故或對第三方造成損失的,均由承包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三、承包方必須嚴格控制工程專案的施工範圍。

四、承包方施工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時,發包方安全部門有權予以糾正制止,有權通知承包方並給予經濟處罰,直至停止承包方的工作。

五、因承包方責任造成的發包方安全事故,由發包方按事故調查規程處理,承包方安全部門參與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築施工企業負責”,因承包方的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裝置損壞事故及其造成的經濟損失,一切責任由承包方承擔,並通知有關政府部門調查處理、統計上報。

發包單位(章):               承包單位(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法人委託代理人 :               法人委託代理人: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責任書一式肆份,由發包方、承包方各執兩份。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安全,搞好工程專案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並且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一:甲方安全責任

1、 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2、 對乙方施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 督促乙方對現場施工事故隱患進行整改並對其進行檢查。

二:乙方安全責任

1、乙方負責人為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該工程專案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指定專人負責監管安全施工作業。並且嚴格服從甲方人員的安全監督管理。

2、所有施工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上崗。特徵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相應的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書並培訓上崗。嚴禁無證及未經安全培訓人員上崗。開工前必須對所屬人員進行安全注意事項、措施交底的安全教育。

3、需使用業主的機械、電器等裝置、設施,必須經得業主或甲方同意,並對其安全防護措施負責和承擔安全責任。

4、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災、機械事故等(包括由乙方責任造成甲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甲方有協助緊急搶救傷員的義務,乙方負責事故上報,經濟賠償及善後處理。

5、乙方對該工程專案的安全施工作業以及對參與該工程作業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員的安全負責。

6、乙方負責此專案生產的全部安全責任,如果在生產中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7、安全注意事項:

(1)高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繫好安全帶,扣好保險扣。

(2)嚴禁高處作業時往下亂拋雜物、工具等物件。

(3)嚴禁打鬧及酒後作業。

(4)嚴禁穿拖鞋、涼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

(5)嚴禁使用非熟練工人和童工。

(6)嚴禁在甲方非施工區域走動。

(7)嚴禁將易燃物品帶入工地。

(8)氣候惡劣時(五級以上大風、高溫天氣)應停止拆除作業。

(9)拆除高壓線防護時應以“後搭的先拆,先搭的後拆”為原則由上而下按層按部的拆除,平穩的落地,不準隨意扔下。拆除時注意前後呼應,安全協調拆除,並且嚴禁杉木杆碰觸高壓線,注意安全。拆下的杉木杆碼放到指定地點,碼放整齊。

(10)拆除時,應有專人看護,禁止非操作人員進入危險區,並在危險區外搭設醒目防護,禁止人員入內。

三: 如乙方違反上述條款,經甲方提出整改後,乙方不進行及時有效整改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現場施工;因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或未盡乙方自身義務而引起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四:甲、乙雙方嚴格遵守本合同條款,履行各自的職責,搞好安全施工作業。

五: 本協議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5

工程承包人(甲方)__________

勞務分包人(乙方)_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及其有關法律、行政的規定,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特點,經公司、專案部、勞務隊協商一致就本專案勞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勞務承包工作物件及提供勞務內容

工程名稱:_____

工程地點:_____

承包範圍:_____

第二條:承包工作期限

開始工作日期: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日期: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總施工天數為:_____ 天。

第三條:質量標準

工作質量:

1、 按總承包合同的有關質量規定、國家現行的《建築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和《建築安裝工程質量評定標準》及相關的企業標準;

2、 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單位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3、 本工程必須達到質量評定 等級。

第四條:安全目標

安全生產目標:工亡事故為零,杜絕重大安全事故,一般輕傷事故控制在2‰以內。

第五條:成本目標

成本目標:實行計劃報備、限額領料,材料實際消耗量控制在專案部的計劃成本消耗量以內。

第六條:其它目標

1、 文明施工目標:強化現場科學管理,滿足現場文明要求爭創“達標文明工地”。

2、 服務目標:與專案部協同配合完成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建立業主滿意工程

第七條:勞務報酬

7.1、本專案的勞務報酬採用下列方式計算:

7.2、上述價格為確定價,不予調整。如後續法律及政策變化,導致勞務價格變化的,市場人工價格的變化超過 %,經雙方協商可酌情考慮調整勞務報酬,但在協商變更的合同價款之前勞務分包人仍需履行原合同,不得以價格不合適為由拒絕施工,否則視為違約,並依照本合同第十八條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3、圖紙以外需增加施工量的:室外配套、增加工程量,由勞務隊負責完成,依照實際發生工程量,按核定程式以公司統一勞務價格計酬。

7.4、本工資不含稅費

7.5、保險及生活用煤不計。

7.6、本專案評定獲得以下獎項的。以勞務總費為基數,分別作為勞務獎勵費;

a、自治區級工程“天山杯”獎_____%

b、__________級工程“博峰杯”獎_____%

c、自治區級“文明施工工地” 獎_____%

d、__________“文明施工工地” 獎 %

第八條:工程量的確認

1、 採用固定勞務報酬方式的,施工過程中不計量工程量。

2、 採用按確認的工程量計量勞務報酬的,由專案部施工技術負責人、專案經理、公司質安部、經營計劃部主管簽字認可、報總工、總經理批准方可有效。未經上述程式辦理的,公司將不予支付報酬。

第九條:勞務報酬的支付:

9.1、勞務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約定下列方法支付:

1、第一期付款:材料進場後,甲方支付工程總價款_____%(即____________元)的材料款。

2、第二期付款:經專案部、設計院、監理、甲方共同驗收合格後再付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元)的費用。

3、第三期付款:待備案完成後支付至總價_____%(即____________元)的費用。

4、全部款項結算時,由公司財務將全部勞務報酬的5%作為質量保脩金。待保修期滿後無質量問題另行付清;

5、勞務隊必須負責現場的的保管,保衛工作,工資由勞務隊支付。

第十條:專案經理

10.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擔任駐工地履行本合同的專案經理為,職務是,職稱是。

10.2、職權:

第十一條:相關工作責任

11.1 專案部責任:

組建與工程相適應的專案管理班子,全面履行總承包合同,組織實施施工管理的各項工作,對工程的工期和質量安全向公司負責;

1、 編制施工作業計劃,做好施工前準備工作。

2、 在開工作業之前,專案部按施工要求配置必須的施工機具及原材料,並保證水電供應正常,並向勞務隊進行詳細的書面及現場技術交底工作。

3、 落實安全防護用品,專案部負責提供安全帽、安全帶及安全網等防護用品,並向勞務隊盡享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4、 專案部指責:管理引導、技術服務、檢查驗收、落實處罰。

5、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統一制定各項管理目標,組織編制年、季、月施工計劃、物資需用量計劃表,實施對工程質量、工期、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計量檢測、實驗化驗的控制、監督、檢查和驗收;

6、 負責工程測量定位、沉降觀測、技術交底,組織圖紙會審,統一安排技術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驗收;

7、 統籌安排、協調解決非勞務承包人獨立使用的生產、生活臨時設施、工作用水、用電及施工場地;

8、 按時提供圖紙,及時交付應供材料、裝置、所提供的施工機械裝置、週轉材料、安全設施保證施工需要;

9、 按本合同約定,向勞務承包人簽發工程量及勞務報酬;

10、 負責公司與監理、設計及有關部門聯絡,協調現場工作關係

11.2 勞務對工作責任:

本合同勞務承包範圍內的工程質量、工期向工程總承包人負責,組織具有相應資質證書的熟練工人投入工作;未經工程承包人授權或允許,不得擅自與發包人及有關部門建立工作聯絡,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

1、 勞務承包人根據施工組織設計總進度計劃的要求,周密完成施工時段、階段性的勞務用工計劃,經專案部批准後嚴格實施。

2、 嚴格按照設計圖紙、施工驗收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等規定進行施工,投入足夠的人力、物力,嚴格按圖紙及做法說明施工。

3、 加強安全教育,認真執行安全制度,落實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

4、 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對施工現場管理的規定,自覺接受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接受公司隨時檢查其裝置、材料保管、使用情況,及其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持證上崗情況,與專案部密切配合,照顧大局。

5、 按專案部統一規劃堆放材料、機具,按公司統一標準化地要求設定標牌,搞好生活區的管理。負責進場材料的轉運。

6、 工程竣工後移交建設單位之前,負責對現場的一切裝置、設施和施工成品進行保護,因自身責任發生損壞,應承擔由此引來的一切損失。

7、 勞務承包人必須服從公司及專案部的轉發的各項指令。

8、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勞務承包人應對其施工內容的實施、完工負責,應承擔並履行總承包合同約定的、與勞務作業有關的所有義務及施工程式。

9、 勞務承包人因人員素質技術力量跟不上時,專案部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擔經濟責任。如公司採購部門不能滿足專案正常施工時,勞務隊有權向公司投訴,並要求承擔經濟補償,同材料、裝置造成的勞務隊停工,24小時以上,按停工每一天造價增加0.5______元/㎡.

10、 工程安全及質量由勞務分包人自行負全責,並承擔相關損失和罰款。

第十一條:材料、裝置供應的約定

1、勞務承包人應在接到圖紙後 天內,向本專案部提供材料、裝置、構配件供應計劃,經確認後,按計劃要求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和供應時間等組織貨源並及時交付;如規格、型號、數量不符合要求時,應在驗收時提出,專案經理負責處理。

2、勞務承包人應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公司供應的材料、裝置。因保管不善而發生丟失、損壞的勞務承包人應按數賠償,並承擔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3、勞務承包人設專人向專案部保管辦理施工材料限額領料手續。進場材料驗收,裝卸工作由勞務隊負責。

4、勞務承包人應嚴格按照專案部提供的質量要求和配合比施工。施工中用料浪費及不合理的超出現額部分,由勞務隊承擔,必須在施工中使用材料,做到活完料盡,保持現場整潔,否則根據情節給予處罰。

5、大型工具專案部負責提供保證使用需要,勞務隊負責日常維護、保養、使用,並填寫運轉記錄、領裝置用時填寫,並報專案部及公司備案;大型機械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維修。

6、需用週轉、低值易耗材料填寫,具體消耗指標公司另行規定。

7、勞務機械操作手,特殊工種應持證上崗操作,無證上崗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勞務承包人承擔。

第十三條:現場管理規定

1、 勞務人員要求嚴格遵守現場各項管理制度,在專案部的統一領導下組織施工,有關計劃進度、材料供應等工作應密切配合,保證施工順利進行。

2、 勞務隊負責人對操作人員落實三級安全教育,進行遵紀守法安全生產的日常檢查,教育操作人員愛護公物,嚴禁偷拿現場用料及機具,如違反現場制度和有不法行為,專案部有權採取必要措施,勞務隊應承擔法律責任,並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操作人員要遵守施工現場制度,不允許外來人員出入現場和住宿。

第十四條:關於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 分項、分部、單位工程質量一次驗收合格率100%.

2、 達不到驗評標準時,專案部要求勞務隊返工,勞務隊應無條件按專案部要求的時間返工,直到符合驗收標準,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勞務隊承擔。

3、 猶豫專案部技術人員指揮失誤而造成的返工由專案部負責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有關安全生產及防護的約定

1、 勞務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建築安裝工人安全操作規程》等有關法律規定和專案管理制度的安全要求。

2、 勞務承包人應在開工前5天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專案管理人,並提出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經公司質安部、專案管理人、總共認可後實施,由公司承擔安全防護措施費用。

3、 勞務承包人應對施工安全條件進行檢查,有權停止不符合安全施工條件的作業,拒絕違章指揮,並要求專案部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4、 由於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及不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導致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的和法律責任全部由勞務分包人承擔。

5、 施工過程中,操作人員因違反消防條例和法規造成大的火災事故,由勞務隊自行負全責,給工地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

6、 勞務承包人必須負責管理好自己下屬人員,不得在工地打架、鬧事,沒發生一次,罰款________元,情節嚴重的送當地公安部門處理。

第十六條:專案經理與勞務對的日常調配

1、 勞務承包人,負責現場勞務隊的日常調配。

2、 勞務對指派現場施工員(質檢員)配合專案部搞好技術工作,做好班組自檢、互檢工作。

3、 勞務隊應落實管理員一名,負責勞務隊工具的領發、保管及日常限額領料並辦理手續。

4、 勞務隊負責人、現場施工員、專業班組長應參加專案部組織的各項檢查、考核工作、周生產例會及班前交底會和班後碰頭會,並貫徹落實。

5、 對工期、質量、使用功能有影響的專業班組的選擇,勞務隊應報專案部稽核確認。

6、 材料節約部分,文明施工,質量,進度獎勵部門由勞務隊和專案部5:5共同分享。

第十七條:工程變更

11.1、施工中發生對原施工內容進行變更,由專案經理提前三天以書面形式向勞務承包人發出變更通知,並提出變更的相應圖紙和說明,勞務承包人按照專案經理髮出的變更通知及有關要求,進行下列需要的變更:

(1)更改工程相關部分的標高、軸線、位置和尺寸;

(2)增減合同中約定的工程量;

(3)改變有關的施工時間和順序;

(4)其他有關工程變更的附加工作。

17.2 猶豫變更而發生的增減工程量,經計算報酬單項施工專案在________元以內(含________元)不予調整總價。

17.2 因勞務承包人自身原因導致的工程變更,無權要求追加勞務報酬,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且工期不予順延。

第十八條:違約責任

1、 承包人若不能按期保質保量完工,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 在專案部材料供應及水電正常的情況下,由於勞務隊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勞務隊應承擔公司的__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業主要求提前竣工,應做好經濟簽證,按實際發生支付趕工措施費(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誤除外)

3、 如勞務分包人就本合同的履行有異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在協商一致變更合同之前,應先履行原合同,如勞務分包人拒不履行原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項工程承包人支付工程總價款10%的違約金。

4、 勞務分包人施工質量不符合本合同的質量保準,應無償返工,維修至合格標準,公司造成損失的,向公司支付總價款10%的違約金。

5、 勞務承包人應妥善保管、維護專案部所有的機械裝置工具,安全用品。如造成損失按照損失程度給予賠償。

6、 專案部做好成本預算和實際發生額,按月或按進度進行考核,未能完成“專案管理目標責任書”,由專案部和勞務隊分別承擔各自責任。

第十九條:其他約定:

第二十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工程承包人持__________份,勞務隊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工程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勞務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授權代表(蓋章) 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時間; 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6

甲方(工程發包方):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拆除、安裝活動板房的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拆除陝西省外經貿實業*團有限公司盛龍廣場2#地塊專案(方新村)活動板房一棟,板房面積約為__平方米。

第二條 乙方為甲方拆除、運輸活動板房的收費標準為:

按單價________元/㎡包乾,具體工作內容包括:拆除、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分類整齊堆放。

第三條 付款方式

全部工作完成,經甲方驗收合格,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稅務發票後一次性全部支付給乙方。

第四條 乙方服務的有關事項

嚴格按國家相關規範、規定進行施工生產,確保拆除部件的完好率;

嚴格按國家安全生產規範施工生產,如因乙方自身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I、涉及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安裝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

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施”(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裝置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專案,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環節,應制訂施工“三措施”。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安裝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

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施”,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程》、《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安全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安裝現場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安裝施工、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裝置。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裝置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絡,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陳-坤__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工地臨時活動房安裝作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白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另外附頁。

第五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後自行失效。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提交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____ 單位名稱(單位公章):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鍋爐基座拆除安全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施工中人身、裝置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工程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施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安全責任

1.開工前甲方對乙方進行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2.甲方應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

3.甲方有協助乙方搞好安全生產、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甲方有權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工作規定,對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為進行制止、糾正併發出安全整改通知,直至清退出場。

4.甲方指派____________同志負責與乙方聯絡監督施工現場工作。

5.甲方有權對乙方參與施工的人員進行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工作規程的抽考。

6.乙方在施工中發生的甲方管網、裝置事故,甲方有責任負責調查、統計上報。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權督促乙方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和公安部門,要求派人保護現場;並有權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7.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導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擔責任。

8.發生以下情況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裝置、以及甲方執行主裝置嚴重損壞或因施工裝置造成人員傷害事故;

(3)因操作不當導致發生公司內火災等安全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的;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條 乙方安全責任

乙方作為工程專案的承包單位,對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事故承擔安全責任。乙方應切實履行以下安全責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應真實、合法、有效。

2.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必須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製度和甲方要求的公司安全生產規定。

3.現場施工應遵守國家和地方關於勞動安全,勞務用工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保證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為施工人員進行人身保險,配備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間,乙方應設有專職安監人員。乙方指派___________作為安全工作聯絡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動,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在整個施工過程正確、完整地執行,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施工。

6.乙方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工具、施工裝置、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具的數量和質量必須滿足施工需要,並經有資質檢驗單位檢驗符合安全規定,乙方對因使用工器具不當所造成的人員傷害及裝置損壞負全部責任。

7.開工前,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有有關部門核發的合格有效的上崗資格證書。

8.開工前,乙方應組織人員對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進行檢查,確認符合安全要求,一經開工,就表示乙方已確認施工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並處於安全狀態。

9.乙方應在施工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裝置;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示。

10.乙方施工過程中需使用電、水源,應事先與甲方取得聯絡,不得私拉亂接。中斷作業或遇故障應立即切斷有關開關。

11.乙方施工過程中應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意見必須認真聽取。

13.乙方施工過程中發生人生傷亡、管網、裝置事故或危及生產執行的不安全情況,應立即報告甲方,並積極配合調查。

14.乙方應執行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對人員在施工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還必須在第一時間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報告,按規定組織調查處理,並由乙方統計上報;如發生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時規定》所規定的特大事故,還應立即通知當地政府、公安部門,並要求派人保護現場。

15.乙方應將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調查報告及乙方事故處理意見提交甲方備案。

16.乙方在作業過程中應儘量保證甲方的房屋及其它裝置的完整性,如有損壞,乙方應按市價進行賠償。

第五條 甲乙雙方聯絡方式及響應時間:甲乙雙方應以電話、面談或書面形式送達對方。雙方在接到對方的聯絡時,應立即予以響應。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由於乙方責任造成對方或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裝置損壞等財產損失,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對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發現乙方現場作業人員有違章行為的,比照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對甲方職工相類似的違章行為應扣款數額,承擔相應的違約金。

3.乙方未設定安監人員;未能正確、全面執行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組織設計;施工人員未掌握本工程專案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用於本工程專案的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用品不滿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後果及損失由乙方承擔。

4.乙方人員未按安全工作規程操作,甲方一經發現,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特種人員無證上崗乙方應承擔____元/人次的違約責任。

5.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設施裝置、工器具等造成損壞的,應照價賠償。

6.乙方人員無故到其他生產經營區域或擅自動用甲方的設施裝置等,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人次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對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見不及時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____元至____元/天承擔違約責任。

8.施工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裝置事故有隱瞞行為的,除接受政府有關部門處理外,過錯方應承擔____元至____元/次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調解解決;若經協商、調解不能解決爭議的,任何一方可以向懷柔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本協議,本協議的法律效力獨立於主合同。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十一條 本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第十三條 本協議簽訂地點在甲方住所地。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