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三方協議中的培養方式應該填寫統招統分。
2、三方協議填寫說明
政治面貌:填“中共黨員”或“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或“群眾”;
學歷:填“碩士”或“本科”或“專科”;
培養方式:本科填統招,研究生填“統分”或“自籌”或“聯培”;
學制:本科填“四年”或“五年”,碩士填“三年”,專科填“三年”;
家庭地址:指父母現在的戶籍地址;
應聘意見:填“本人自願加入*公司”或“本人自願與*公司簽約”,把用人單位全稱填寫上並簽上自己的名字,寫上年月;
招聘意見:由畢業生交用人單位填寫的,請同學們不要隨意填寫;
學校有關資訊及意見:由招生就業處就業指導中心蓋章即可。
定製培養合作協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學校):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遵守。
作為人才需求及供給方,甲乙雙方有著良好的合作契機;通過相互考察和磋商,現就定製培養合作事宜,本著自願、平等、互利的原則,簽署本協議,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基於甲方的計劃性人才需求,藉助乙方的院校資源、招生團隊、教學管理資源,從初期學員招募、篩選,到培訓教學的管理、實施,為甲方提供系統的招聘、培訓服務。
2.2 本協議就人才定製培養的實施細節進行詳細約定,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開展人才的招生、培養和錄用工作。
2.3 協議期間,乙方為甲方開設 定製培養班 個,班級人數以30人為標準,上下浮動不超過20%。定製標準參看附件《定製班培養與考核標準》。
2.4 乙方負責定製班學員基礎課程的教學工作,畢業考核後符合甲方錄用標準的學員獲得進入甲方企業進行專案實訓的資格。
3.1 招生工作
3.1.1 乙方根據甲方的定製需求進行定製班招生工作,生源須符合以下要求:
甲方錄用時年齡滿22週歲;
在培訓結束時已持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大專以上文憑;
計算機相關專業,有一定的軟體開發基礎;
有一定的英語或者日語語言基礎者優先;
具備一定的職業素養。
3.1.2 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學員提供真實有效的企業簡介、合作伙伴、崗位需求等相關資訊;
3.1.3 乙方須按甲方提供的《學員資訊表》模板蒐集招納入班的學員資訊並反饋給甲方,同時確保資訊之真實、準確;
3.1.4 甲方可根據乙方的實際需求,為乙方的招生宣講工作提供支援,以促進乙方招生工作的順利展開;
3.1.5 未經甲方授權或允許,乙方不得以甲方公司或者甲方客戶的名義進行招生宣傳,亦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客戶的名義與學員或其它任何機構簽署相關協議。
3.2 課程設定
3.2.1 乙方根據甲方的定製需求,和甲方共同制定《教學實施方案》,並在開班日5個工作日前提交給甲方備案;
3.2.2 《教學實施方案》應包括“技術課程設定”、“職業素質教育方案”、“學員管理條例”、“考核方案”等內容;
專業課程設定及職業素質教育應遵循甲方提供的附件《定製班培養與考核標準》;
學員管理方案以乙方原有學員管理制度為依據,以提高學習效率和職業素質養成為目標;
考核方案包括階段考核和畢業考核;階段考核方案由乙方在開班後五個工作日之內提交給甲方;階段考核由乙方實施,其結果在考核結束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反饋給甲方;
畢業考核方案由甲方在開班後5個工作日內提交給乙方;畢業考核方案包括技術筆試和畢業答辯兩個部分;畢業考核的實施工作原則上由甲方進行。
3.3 基礎課程培訓及學員管理
(1)對基礎課程培訓階段的定義:基礎課程培訓階段指定製班開班至基礎課程畢業考核成績公佈前的理論及上機培訓之總和,不包括模擬或真實的專案實訓課程;基礎課程培訓階段一般為4-6個月時長;
(2)乙方負責為招納進入定製培養班的學員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場地、裝置、師資、住宿等學習之必要條件;
(3)乙方負責培訓期間的教學組織、學員管理和質量控制等工作,並對學員在訓期間人身安全負法律規定之責任;
(4)乙方按學校學員管理制度實行嚴格執行學習及生活管理,培養學員良好的學習及生活習慣;
(5)乙方應如實向甲方反饋學員在訓期間的表現,包括但不限於考勤、考核成績、技術老師及班主任評價等內容;
(6)甲方為乙方提供定製培養之技術、人力和教學支援;
(7)乙方負責提高教學質量及管理水平,對階段考核不達標學員進行強化培養,確保畢業考核(含一次補考)通過率不低於 %。
3.4 專案實訓
(1)對專案實訓階段的定義:專案實訓階段指定製班學員結束基礎課程培訓,並通過畢業考核,進入甲方開始模擬或真實專案的培訓、開發工作;專案實訓階段一般為2-3個月時長;
(2)只有通過畢業考核(含一次補考)的學員才能獲得進入甲方參加專案實訓的資格;
(3)甲方為獲得甲方企業專案實訓資格的學員提供來回車費報銷,旅途安全責任由學員自己承擔;
(4)獲得甲方企業專案實訓資格的學員在甲方實訓期間,擅自離開工作場合或從事非法活動,其安全及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學員自己承擔;
(5)甲方負責已獲得進入甲方企業進行專案實訓資格學員兩到三個月的專案實訓指導工作;
(6)甲方為獲得專案實訓資格的學員提供包括但不限於場地、裝置、師資、住宿等學習之必要條件;
(7)甲方負責專案實訓期間的教學組織、學員管理和質量控制等工作,並對學員在訓期間人身安全負法律規定之責任;
(8)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反饋學員在訓期間的表現,包括但不限於考勤、考核成績、技術老師及班主任之評價等內容;
(9)甲方負責專案實訓期間的結訓考核工作,其結果在考核結束之後三個工作日內反饋給乙方;
(10)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參加專案實訓學員收取任何費用。
3.5 考核錄取
(1)乙方負責定製班學員在乙方場地培訓期間的所有階段考核工作;且須嚴格按照階段考核方案嚴格考試紀律,確保考核結果能反映學員真實學業水平;
(2)甲方負責定製班學員畢業考核的問卷設計、監考及畢業答辯等工作;乙方在經甲方授權的情況下,可進行畢業考核的實施工作,同時在考核前對筆試及答辯內容負有保密義務;須嚴格按照畢業考核方案選拔人才;
(3)甲方負責獲得進入甲方企業專案實訓學員在訓期間的所有考核工作;其考核結果在一週之內反饋給乙方;
(4)在甲方考核錄取結果通報之前,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機構或個人提供在甲方進行專案實訓學員之資訊;甲方對定製班學員享有優先錄用權;
(5)因在《學員資訊表》中填報不真實資訊導致不能被錄用的學員,甲方不計算在錄取比例之內;
(6)專案實訓結訓考核結束後一個月內,被錄用學員拒不與甲方簽署勞動合同的亦不計算在錄取比例之內。
為定製班的順利開班和教學、考核、錄取工作的順利展開,甲乙雙方須指定相關事宜的責任人。專案經理負責該定製班所有事宜的溝通協調確認工作;技術總監負責培訓前期的課程設定及培訓過程中的技術指導工作;專案祕書負責培訓過程中事務性工作和資訊傳達及介面工作。各負責人詳細職責見附件《定製班合作專案責任人崗位說明書》。
為了確保定製班開班、培訓、錄用工作的有序展開,甲乙雙方對關鍵時間節點進行約定,整個專案的每個關鍵節點不得延期一週以上。
開班時間
年 月第 周
階段考核(一)
年 月第 周
階段考核(二)
年 月第 周
階段考核(三)
年 月第 周
基礎課程培訓期末考核
年 月第 周
企業專案實訓開班時間
年 月第 周
專案實訓考核時間
年 月第 周
錄用時間
年 月第 周
甲乙雙方及雙方員工均有保護對方智慧財產權的義務,任何一方對因定製培養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否則雙方均保留向對方追究法律責任及經濟賠償的權利。
本協議有效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作結束前一個月,任何一方均可以提出延長協議期限的書面申請,如雙方達成一致,可以延期,否則至協議期限屆滿,雙方權利義務自動終止。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並電話通知對方,雙方協商處理完畢各自相應責任後本協議終止。
8.1 《定製班培養及考核標準》
8.2 《甲方初級程式設計師之薪酬福利》
8.3 《定製培養班教學實施方案》
8.4 《定製班合作專案責任人崗位說明書》
8.5 《學員資訊表》
8.6 《定製班專案實訓協議》
9.1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均提請 仲裁委員會按照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協議雙方均有約束力。
9.2 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3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蓋章後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絡人:
聯絡方式:
地址:
研究生委託培養協議書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
丙方(委培生):_________
_________(乙方)根據?_________(甲方)的委託,為甲方培養研究生_________名。經三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培養研究生姓名、專業
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院(部,所):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
學制:三年
類別:_________(博士或碩士)
備註:_________
二、委託培養研究生的培養、管理
1.委託培養研究生學制為三年,在校學習期間,按照乙方培養方案及學籍管理規定進行培養和管理,按培養計劃的規定,完成課程和必修環節的學習,成績及德體合格,並完成畢業(學位)論文通過答辯,由乙方頒發畢業證書並按乙方授予學位的有關規定授予相應學位。
2.委託培養研究生是國家計劃外招收的研究生,學習期間不轉戶口,檔案,人事關係,只轉臨時組織(黨團)關係。甲方負責發放委培生的工資,書籍費,醫療費,各種補貼等費用。
3.丙方應遵守各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因各種原因作退學、取消學籍、開除學籍等學籍處理時,由乙方做出決定,並將丙方的人事檔案及在校期間的學籍檔案退回甲方。丙方休學,延期或提前畢業、報考博士、從事博士後研究,必須徵得甲方同意,方能辦理有關手續。
三、委託培養研究生經費
按照教育部、國家計委、財政部《高等學校_____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規定及我校關於招收委託培養研究生_____標準,甲方應向乙方交納委託培養費。委託培養費標準為博士研究生_________/年,非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_________/年,工商管理碩士(mba)研究生_________/年,法律碩士(jm)_________/年,根據以上標準,甲方付給乙方研究生培養費每生每年_________元,共_________人,三年共計_________元。甲方應於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三年培養費一次_____付乙方,逾期不交按丙方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處理。開戶行:_________;單位:_________;帳號:_________。用途請務必註明:本人姓名,報考專業及院(部,所),“博(碩)士研究生培養經費”字樣。
丙方因故中途輟學,當學年在校時間不滿一學期的,培養經費按半年計算,超過一學期的按一年計算。如丙方因故延期畢業,丙方對甲方向乙方交付委託培養費的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四、其它事宜
1.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執行本協議書的有關條款,違約造成的後果由違約一方負責。本協議書未盡事宜,必須由三方協商另行做出書面補充協議,否則無效。
2.甲方根據本單位人事管理的有關規定,可與丙方另外簽訂協議。
3.本協議書經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丙方畢業時止。如丙方因各種原因未能入學,該協議自動廢止。
4.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