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鋼結構製作及安裝合同(三期)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甲方將鋼質門生產基地建設專案中的部分小型鋼結構的製作、安裝工程委託給乙方完成。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特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遵守。
一、 工程內容:山東和樂門業有限公司員工廚房牆面板、打樣室屋面保溫棉及屋面板、廢舊紙箱庫房牆面板製作、安裝工程。
二、 工程地點:山東齊河
三、 工程承包方式:由甲方提供鋼材、屋面板、保溫棉、油漆及施工水電,乙方提供其餘輔材負責構件製作和安裝並達到甲方要求及質檢站驗收標準。
四、 質量標準:
1、《鋼結構工程製作及安裝施工規範》(GBJ50205-20__)
2、《建築鋼結構焊接規範》JGJ81-20__
3、施工圖及相關技術交底
五、工期:本工程製作、安裝工期為開工後20天內完成。甲供主材料到達現場之日即為開工之日。如工期延誤,每延誤一天,乙方按每日伍佰元向甲方交納罰金。(不可抗力、天氣影響及甲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除外)
六、合同價款及付款方式:
五、 1、合同價款:打樣室屋面板及屋檁條製作安裝包乾價1000元,員工廚房牆面板、牆檁條及4扇門製作安裝包乾價1800元,廢舊紙箱庫房牆面板及牆檁條製作安裝10元/平米,共112平米,合1120元。以上共計3920元。(四捨五入計3900元整)大寫:(叄仟玖佰元整)注:此價格含稅。其他臨時工作需乙方協助完成時單獨計零工,單價按150元/天計。
2、付款方式:待工程完工後一次性付清。
七、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乙方在整個工程施工過程中應嚴格按照作業規範進行文明施工、嚴格管理,在此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安全及質量問題均由乙方自行負責。乙方應做好建築物的清潔衛生,做到工完場清,並在施工完成後將甲供所剩材料收集整理完全後統一移交於甲方。
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九、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電話: 電話:
時間: 時間: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鋼結構建設工程專案已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鋼結構製作安裝工程內容:
本專案為全輕鋼結構,總面積以設計圖紙為準,工程內容為:所有設計範圍內的鋼結構製作、吊裝、安裝、除鏽、油漆、原材料以及原材料的檢測。
二、工程價款
1、全部鋼結構安裝製作的工程價格按工程內容實行總價包乾的方式,總面積13931.72平方米,合計總價3273954元整。其計算標準為:輕鋼屋面面積計算單價為 235元/平方米(單價中包含施工費、吊車費等全部費用)。由乙方提供本工程量1/2的材
料發票。
2、本合同的總價款為本合同的固定定價,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不作調整和變更。
3、本專案所發生的基礎預埋施工,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再認定費用。
施工工期及工程順延
本工程工期為 90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甲方的書面開工通知為準,在組織施工過程中,如遇下列情況,工期順延,雙方應及時進行磋商,並通過書面形式確定期限。
1、因天災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被迫停工;
2、因發包人提出變更計劃或變更施工圖而不能繼續施工;
3、因停電、停水超過8小時;
4、甲方不能提供滿足作業要求的場地、水、電源,道路不暢通,障礙物不能消除,影響施工時。
本工程採用技術規範
1、結構荷載規範GB5009-20xx
2、結構抗震規範GB50011-20xx
3、設計規範GBJS0017-20xx
4、高強螺栓設計與施工規範GBS82-20xx
5、焊接規範JBS81-20xx
6、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S0202-20xx
7、同類標準中,若國家有新頒佈實施的,按新標準執行,若沒有國頒標準的,按相應的行業標準執行。
工程質量
1、本工程質量標準為合格工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範標準精心設計,按圖施工,接受甲方的監督;
3、 施工過程中必須遵守下列規則:
(1)乙方必須提供主要原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
(2)原材料改變或代用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施工;
(3)乙方工程施工後,即開始對工程進行保修,保修期限為壹年。
六、甲方責任
1、乙方在進場之前,保證本工程施工所需各類車輛進出暢通,負責接通施工現場的施工用水及用電,地坪平整壓實,拆遷障礙物等滿足鋼結構的安裝條件。
2、因甲方無故造成乙方停工、窩工、返工、倒運和機械裝置的調遷,甲方應據現場實際情況適當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3、工程未驗收,甲方不得擅自動用,由此所造成的不良後果,由甲方承擔;
4、甲方在乙方完工後三日內必須組織驗收,否則視為已驗收,並出據驗收證。
七、乙方的責任
1、嚴格按照《鋼結構施工規範》施工,因質量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
2、組織原材料採購、組織施工人員及機械裝置,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
3、嚴格按照安全施工規程進行施工,施工中若因乙方自身原因有安全事故發生,所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4、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所有鋼結構施工設計、計算、加工及安裝資料;
5、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乙方負責無償返工,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6、甲方未按照約定支付工程款,乙方有權停止施工,並在工程款收到十日後再開工;
7、乙方在保證質量和不降低甲方技術要求及設計標準的前提下有優化設計、修改工藝的義務;
八、鋼結構的供應
1、乙方採購的材料,按施工設計圖紙說明,保證屋面鋼瓦和牆面鋼瓦厚度。
九、工程付款
1、本合同簽訂後,按工程進度由甲乙雙方協商付款。
2、主鋼構進場,安裝完畢,付工程總額的30%,工程俊工後,付工程總額的30%,三個月內付工程總額的35%, 餘5%作質保金,一年付清。
十、工程驗收
乙方配合甲方按施工圖及說明檔案進行中間驗收和整體驗收,並及時辦理驗收手續。
十一、施工安全
1、在施工過程中,因乙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程損失和人員安全,其責任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因甲方自身原因所造成的工程損失和人員安全,基責任由甲方承擔;
3、乙方施工過程中必須設立警示牌和配備安全防護設施。
十二、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2、本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保修期滿,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簽訂後,如需進行修改,應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合同或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合同,並與主合同一併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條款望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處理。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遵循自願、平等、公平、誠信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方將“ 西部蘭州牛肉拉麵大廳鋼結構玻璃採光頂、包間樓梯洞口封堵、大廳欄杆裝飾臺 ”鋼結構玻璃採光頂及相關鋼結構工程委託乙方製作、安裝,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雙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中國西部蘭州牛肉拉麵西域食府室內鋼結構工程
二、工程地點:張家口沽源縣新城南街與外環路交匯處張家口昊成商業公司地塊B2棟
三、工程內容:鋼結構製作、安裝
1、承包形式:鋼結構工程製作、安裝,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2、承包範圍:鋼結構製作、安裝及保修服務。(具體施工內容詳見工程報價清單)
3、包括在本合同的承包範圍:土建及土建配合費、防火塗料等。
4、施工人員進場前,乙方簽署施工安全責任書,並承擔相關高風險人員保險費用,服從甲方管理。
四、工程造價:
1、本工程鋼結構採光頂工程 合計:91846元 詳細如下:
鋼材:5.5噸X3100元=17050元
玻璃:106.56平米X230元=24508元
製作:1800元X5.5噸=9900元
結構安裝:1500元X5.5噸=8250元
玻璃安裝包含玻璃耐候膠90元X106.56平米=9590.4元
運費兩趟3500元
油漆(氟碳金色) 106平米X90元=9548元
腳手架 4500元
輔材和零散用工5000元
2、洞口封堵3500元X12個=420xx元
3、造型和欄杆每米750元,按完工實際發生量結算。
4、樓梯欄杆每米350元,按完工實際發生量結算。
特別註明:本工程所用的所有材料按國家標準執行。
5、本工程造價為總價包工包料包乾,完工除據實結算專案外,其他約定不再另行辦理結算。
6、因甲方變更而增加或減少造價憑簽證據實結算。
五、質量等級:合格
第二條 工程期限
本工程合同生效之日起 15 天內工廠生產完畢,如遇下列情況工期順延:
1、工程安裝期間出現人為不可抗拒因素:風雨天氣、自然災害、政府命令等。
2、因甲方額外提出專案及變更。
3、甲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時支付工程款時。
4、甲方代表或監理工程師無故拖延辦理簽訂手續而影響下一工序施工。
5、工程發生設計變更,經雙方協商確需延期的。
6、其他非乙方責任引起的工程停工,包括因甲方土地、工程報建等手續不完整及工程相關主管部門勒令停工的、或工程所在地群眾干擾因素造成停工的。
7、因乙方責任造成工期延誤的,每延誤一天,應向甲方支付500元的違約金。
第三條 付款方式
按工程進度付款:
1、合同簽定,甲方根據乙方提供的發票付乙方預付款 柒萬元人民幣 ,合同生效。
2、鋼結構工程安裝完工待甲方驗收後,逐一支付乙方施工進度款。(稅金甲方單獨結算)。
3、本工程不留質保金。驗收後5日內結算計。結算支付方式為現金、轉帳、電匯,本位幣為人民幣。
第四條 工程責任
一. 甲方責任:
1、乙方進場前,甲方辦理好開工手續使乙方具備進場施工條件。
2、委派專人到現場負責,代表甲方監督檢查乙方施工質量、施工進度、文明施工。
3、為乙方提供乙方施工材料、裝置存放地,在乙方施工進場前7天,應解決水源、電源、場內道路並將電源提供在施工場地50米以內。
4、甲方應按合同條款及時支付工程款。
甲方不按協議條款約定的內容和時間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誤,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相應責任,並賠償乙方的有關損失,工期相應順延。
二.乙方責任:
1、乙方對承包的工程施工質量負責,並按照工程的設計圖紙、標準與規範和有關技術要求施工。
2、負責現場鋼構件的卸貨工作。負責所卸物資的清點、整理、堆放、保管及搬運。
3、乙方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責任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4、嚴格按照國家建築安全規範施工,遵守甲方制定的現場管理制度,服從甲方和監理的管理,並承擔現場施工安全防護責任及與此 發生的損失費用。凡因乙方責任造成的人員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五條 工程驗收及所有權與保修
一、本鋼結構工程完工後,甲方應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5日內組織驗收(不組織驗收視同驗收合格)。如驗收不合格,承包人按要求整改並承擔因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二、質量保修期為一年,從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工程完工後,屬乙方施工質量原因,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後2日內負責到現場無償修理。因甲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費用支出,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爭議解決辦法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並與本合同具法律效力。如協商不成向合同簽訂所在地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收到甲方預付款之日生效,在全部工程竣工,辦理交工驗收,保修期滿並結清全部款項後自行失效。
二、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訂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