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服務協議》(以下簡稱《服務協議》),協議約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專家顧問服務,服務期間從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現經乙方提出,甲方同意,甲乙雙方就終止《服務協議》的相關事項達成本解除法律顧問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服務協議》於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至《服務協議》終止之日起,乙方不再向甲方提供顧問服務,甲方亦不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二、乙方已提供服務期間的顧問費依《服務協議》約定的年費換算為_______________(一年為12月、365天)結算。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用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應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該筆款項後甲對乙方的應付費用全部結清,至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或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義務。
三、乙方從甲方獲取的全部資料、裝置、研究成果等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返還至甲方所在地,包括:__________________。以上資料與研究成果乙方不得留有任何影印件或拷貝。
四、本合同終止後,乙方對甲方仍負有保密義務,保密期限為永久,保密範圍為服務期間獲取的關於甲方的一切資料、資訊以及研究成果。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就保密內容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否則將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直接與間接經濟損失、公證費、律師費、評估費等。
五、若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產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六、甲乙雙方保證其提供的住所、傳真、電話、email等為資訊交換、法律文書傳遞的有效途徑,如有變動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其餘各方。如傳真、電話、email傳送的,傳送當工作日生效;如快遞傳送至住所地的,以傳送後第5個工作日生效。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聘請(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意見。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他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元,律師費用按年(季、月)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相關法規,甲方委託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以下條款達成一致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劉強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乙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限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
三、乙方的工作範圍包括:
1、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協助草擬甲方不能獨立完成的法律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與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4、根據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提供法律實務培訓。
四、乙方義務:
1、乙方指派的律師應盡職盡責、優質及時地處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如遇到甲方有緊急法律事務需要處理,而乙方指派的律師因客觀原因無法到場,乙方應委派有相當水平的其他律師代為處理。
2、乙方律師在處理甲方法律事務時應遵循審慎嚴密原則,最大限度地維護甲方的權益。乙方應就所辦業務的合法性進行論證,並提出意見或建議,由於乙方合法性論證和重大法律風險預測不到位,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律師對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所掌握的甲方的商業祕密以及其它不宜公開的情況,負有嚴格保密的義務。
4、乙方在為甲方擔任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的利益衝突方和甲方公司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和法律服務。
五、甲方義務:
1、甲方應儘可能提前預約乙方律師的工作時間,合同的審查或需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法律事務,一般提前三個工作日告知顧問律師,以便顧問律師充分審查和論證。
2、甲方在委託乙方律師辦理有關法律事務時,應提供相關檔案資料。甲方對其提供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了虛假或不合法的資料,由此產生的後果由甲方承擔。
3、對於乙方所做的合法性論證或重大法律風險預測意見及建議,甲方未予採納的,因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六、服務費用:
1、甲方支付乙方年顧問費人民幣?萬元。顧問費分兩期支付,每期各?萬元。首期款在合同簽訂後支付,尾款在合同到期後支付。
2、乙方律師接受甲方委託辦理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異地辦案差旅費等由甲方承擔。
3、訴訟、仲裁等其它另行收費事項及具體收費辦法按照**省司法廳、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4、甲方付費後,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七、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2、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因乙方違反第四條規定的義務之一而使甲方蒙受損失的,乙方應當以合同期內甲方已支付或應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差旅費及仲裁、訴訟費)為限,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3、因乙方與第三方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雙方若有意見分歧應通過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為促進社會主義法制建設,保護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通過友愛洽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則,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延聘甲方擔任自己的家庭法律顧問一事達到如下協議,並許諾一起恪守。
第一條效勞律師甲方根據乙方的延聘要求,指派本所_________律師擔任乙方的終年家庭法令顧問,律師執業證號:_________。
第二條效勞場所
1、甲方供給效勞的場所為本協議所列之甲方的住所地,即甲方辦公室。但下列情形破例:_________。
2、乙方在有特殊情況時,能夠要求甲方到本協議所列之乙方住地供給法令顧問效勞,但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上門效勞的交通費用。
3、當乙方在甲乙雙方的住所之外,就乙方與他人之間的侵權補償膠葛現已達到意向,需求當場簽署寬和協議或許當場實行時,能夠要求甲方到該現場為乙方起草審查寬和協議,但甲方不承當伴隨商洽的責任,一起乙方應另行承當本次抵達效勞現場的交通費用。
第三條效勞範圍與內容本協議所列乙方家庭全體成員在個人作業、日子、學習及其他個人性質的、非經營性的活動中所遇到的法令問題。但乙方成員從事經營性活動過程中所觸及的法令業務不在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範圍之內。有利息的民間假貸、自有房產的租售、個人著作權視為非經營性民事活動。
1、甲方向乙方就上述範圍內的法令業務供給口頭的諮詢、回答和定見主張。
2、乙方能夠要求甲方供給書面的的諮詢、回答和定見主張,但該書面的的諮詢、回答和定見主張限於關鍵式的和提綱性的,而非為翔實的法令定見書。
3、甲方不承當代為起草、書寫法令文書、出具具體的法令定見書的責任。
4、就個案而言,應乙方之要求,甲方承當乙方所涉個案的事前、事中、事後的法令諮詢、回答、剖析評判、供給主張定見、在該法令業務的簽約和實行等關鍵時刻到現場進行法令文書審查的責任,但不承當伴隨考察、商洽商量的責任。
5、不管在什麼情況下,本協議所約好的甲方效勞內容不包含甲方為乙方業務向。
第三方進行考察核實、調查取證之效勞事項。
第四條效勞期限與效勞費用
1、雙方同意,本家庭法令顧問效勞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協議期滿後是否續簽,可於本協議到期前一個月由雙方洽談並書面承認。
2、作為甲方供給本協議所規則之專業效勞的酬勞,乙方應向甲方付出________年的律師效勞費_________元。該費用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現金付出。
第五條其他事項
如乙方需求甲方供給本協議所約好的效勞專案之外的其他法令效勞,乙方應與甲方另行洽談並就該單項法令效勞簽訂協議,甲方對此應優先予以處理,如當地對該效勞專案有收費規則的,除差旅等實踐支出的費用專案外,甲方應按八折給予優惠,如無收費規則,則甲方應參照當地的法令效勞市場行情按八折優惠。
甲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人:________(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託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專案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專案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稽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檔案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並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合同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並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方為,特委託乙方作為其法律顧問,為其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乙方願意接受甲方之委託,為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甲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雙方特訂立本合同如下:
第一條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並指派______律師為具體承辦律師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第二條法律顧問服務範圍
一、就甲方生產、經濟、管理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意見,或者應甲方的要求,從法律上對其決策事項進行論證,提供依據;
二、稽核、修改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及對外聯絡活動中的合同、協議、章程等有關法律檔案和規章制度;草擬甲方在上述活動重要法律檔案_____次;
三、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經濟行政爭議或其它重大糾紛_____次;
四、代理參加民事、經濟、行政訴訟和仲裁;
五、參加經濟專案談判,提供諮詢服務,稽核或準備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六、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七、就業務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聯絡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八、協助甲方有關部門對幹部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培訓_____次;
九、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它法律事務,包括但不限於出具法律意見書,見證書等;
十、受甲方的委託出具律師函_____次及無限次電話諮詢。
甲方就上述(四)、(五)、(九)項委託乙方,仍應另行簽訂合同。
第三條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甲方預約乙方提供服務時,應事先與乙方約定具體服務時間。
甲、乙雙方確定,甲方通過下列方式聯絡乙方:
法律顧問承辦律師:______律師
承辦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無法為甲方提供服務時,可安排乙方其他律師向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服務費標準與相關費用的約定
一、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每年人民幣______元(大寫:人民幣元整)。
二、甲方每一年向乙方付費,即本合同履行之日起當日內向乙方支付一年法律顧問費。
三、乙方提供本合同第二條第(四)、(五)(九)項的服務以及需異地出差的,雙方需另簽訂委託合同,甲方需另行支付的律師費可享受相當優惠。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辦理甲方委託的事項時,甲方應承擔乙方為提供法律服務所實際支出的相關費用(包括通訊費、查檔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甲乙雙方之責任
一、甲方委託事項必須真實、合法,併為乙方的服務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方便;
二、乙方必須認真辦理甲方的委託事項,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商業祕密和其他非對外資訊,切實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六條合同有效期、生效條件及解約條件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期滿時,如雙方無異議,在簽訂確認書後本合同得以順延一年。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後生效。
合同有效期間,任何一方需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並賠償對方相當於兩個月法律顧問費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在______區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八條其他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需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______年月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北京市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0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擬向社會發行股票並申請________股上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證券法》、《公司法》和《律師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聘請乙方的律師作為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
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服務範圍
乙方律師的服務內容包括:
1.解答甲方股票發行上市的實質條件和申報程式等方面的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參與同承銷商的磋商、談判,審查甲方與其他中介機構的合同,維護甲方利益;
3.起草、審查或者修改甲方公司章程和各種專項協議,對存在問題的相關條款、內容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4.對土地使用權、房屋、智慧財產權、稅務、債權債務確認等事項進行規範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5.對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事項進行規範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6.對資產重組、收購兼併事項進行規範並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7.對甲方及其下屬子公司進行盡職調查和規範工作;
8.審查招股說明書、承銷協議等法律檔案;
9.稽核甲方提供的申請檔案及相關材料,依據法律和法規的要求提出法律建議或者處置措施;
10.稽核全部申請檔案和相關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之後,出具法律意見書;
11.協助解決和處理證券主管部門對本次發行提出的相關要求與問題;
12.雙方根據本次股票發行上市具體情況商定修改、增加的服務內容。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為司法部、中國證監會批准從事證券法律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2.乙方委派_____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本次股票發行上市的專項法律顧問,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律師配合完成前述法律事務工作,但乙方更換上述專項法律顧問應取得甲方認可;
3.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法律事務工作;
4.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作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5.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在工作計劃列明的期限內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
6.乙方律師在擔任專項法律顧問期間,不得為甲方員工個人提供任何不利於甲方的諮詢意見;
7.乙方律師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8.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和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非公開的資訊、資料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9.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真實、完整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本次股票發行上市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指定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知法律顧問;
5.甲方有責任對委託事項作出獨立的判斷、決策,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
經雙方協商同意,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總額為________萬元人民幣,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2.股份公司輔導完成後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3.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出具後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4.股票上市後________日內支付_________元人民幣。
非因乙方原因,甲方股票發行上市未能獲准時,甲方不得拒絕支付前款所有法律顧問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前款第4項法律顧問費減按50%支付。
乙方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到期終止後或者提前解除的,應當由雙方書面確認並結清有關費用。
第五條 工作費用
乙方律師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工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北京市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它費用。
乙方律師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工作費用。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的律師的;
2.因乙方律師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的;
3.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律師執業規範的;
2.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致使乙方律師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________日仍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第二條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因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損失,或者違反第二條第6-9項規定的義務之一的,乙方應當通過所其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因甲方、其他中介機構或者證券主管部門等原因造成乙方律師工作不能按期完成,乙方不承擔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資料有虛假、誤導、隱瞞、重大遺漏及其他違規行為,導致乙方律師出具的法律檔案出現錯誤或者遺漏,並導致乙方或者乙方律師受到處罰或者導致第三人向乙方追償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律師法》、《民事訴訟法》、《仲裁法》等法律。
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或者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北京市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日起生效,自乙方律師完成本次股票發行上市任務為止。
第十條 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扉頁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甲方: 乙方:北京市__律師事務所
代表: 代表:
甲方: 醫院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因業務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的有關規定,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按照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
二、乙方指定董律師(聯絡電話135)為甲方提供以下法律服務:
(一)日常法律事務
1、對醫院有關醫務服務上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法律諮詢。
2、對醫院改革、改制草擬的法律文書進行審查、幫助制定醫院內部的規章制度。
3、為醫院經營管理中的決策事項進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
4、根據醫院的需要以法律顧問的名義對外簽發律師函。
5、根據醫院的需要,對職工進行法律培訓、宣傳法律法規。
6、不定期介紹宣傳國家和地方新頒佈的有關法律法規。
7、為醫院的法律行為和法律事實出其律師見證書。
8、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工作聯絡,適時提供法律意見。
(二)重點法律事務
1、為門診病歷資料的管理提出法律意見,防範門診醫療糾紛發生時醫院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2、為急診、急救醫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規範急診、急救程式和有關醫療文書書寫防範因情況緊急遺漏相關記錄,導致舉證不能,承擔不利後果。
3、從法律層面規範檢查檢驗的申請、報告程式。
4、為臨床診斷、治療、護理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相關記錄(文書)出現法律效力瘕疵。
5、為藥劑工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出現與治療、護理聯絡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6、為各種醫療同意書、風險告知書書寫提供法律意見,防範侵犯醫方知情權導致醫療糾紛。
7、為拒絕醫療、不配合醫療相關文書製作提出法律意見,防範患方在發生醫療糾紛時,推卸自身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8、為疑難病例、死亡病例的醫療文書管理提供法律幫助。
9、提出法律意見規範醫院科室間醫療協作(會診、轉科等),防範科室間聯絡脫節,導致醫療糾紛。
10、為家庭病床管理,院外診療行為提出法律意見。
11、為醫院實習人員管理提出法律意見。
12、為院際會診、協助診療提出法律意見,參與院際長期醫療合作談判。
13、協助醫院感染管理部門、醫療質量管理工作,相關工作人員提出法律培訓。
14、為出院醫囑提出法律意見,防範後續醫療糾紛。
15、發生醫療糾紛時,協助醫院與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工作聯絡。
16、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和解、調解。
17、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行政處理,醫療損害責任鑑定。
18、接受醫院委託,代表醫院參與醫療糾紛的訴訟。
(三)其他法律事務
1、為醫院草擬和修改勞動合同,幫助調整勞資關係。
2、為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的採購提供法律諮詢。
3、醫院基建、裝修工程的招標事務,有關合同審查。
4、醫院與保險公司之間發生的人身、財產、責任保險索賠糾紛。
5、其他法律事務。
三、雙方商定,本合同期限為一年(20__年 月 日至20__年 月 日),甲方向乙方繳付法律顧問費人民幣 元整,合同生效後全年法律顧問費一次性支付。
四、乙方代理甲方參與訴訟、調解或仲裁活動,以及辦理見證、催討欠款等事項,依法另定委託合同。乙方對甲方委託上述事務優先辦理,並按照委託合同的約定合理收費(給予一定的優惠)。
五、本合同為常年合同,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如需解除合同,應在三個月前通知另一方,本合同即告終止。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承辦律師存檔一份。
甲方: 醫院
法定代表人: 院長
地址:
乙方:河南啟軒律師事務所
法定代表人:
地址:河南省新鄉市寶龍廣場*號公寓*層
二〇一七年六月十日
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絡_________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絡。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專案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仲裁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收費;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人才。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持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聘請人(甲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受聘執業機構(乙方):浙江_________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電話:_________傳真: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電子郵件: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和其它相關法律、法規,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提供法律
服務
事項達成一致,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訂立本合同。
1、法律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在下列_________個方面為甲方提供經常性法律幫助:
(1)就甲方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或進行指導,草擬、審查法律文書,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2)應邀參與甲方的經營或其它重大事項的決策或談判;
(3)協助甲方展開法律普及活動,幫助甲方建立內部法律事務機構;
(4)若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參加訴訟、仲裁、調解活動以及其它民事代理或刑事辯護性質的活動時,應另行辦理委託手續,乙方應優先接受委託,並按收費標準給予適當優惠。
2、承辦律師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_________律師、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以下簡稱"律師")。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律師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法律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師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律師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時不能提供服務時,律師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適的律師接替;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師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
3、聘請年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且實際支付1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1年;其後每年類推。
4、常年法律顧問費
(1)每年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年限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2)上述常年法律顧問費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當日一次性付清。
5、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常年法律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4條的常年法律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按實報銷。
6、發票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常年法律顧問費後,應當向甲方出具正式稅務發票。
7、乙方及律師的義務
(1)律師必須遵守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
(2)律師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律師應當及時向甲方發表顧問意見;
(4)律師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律師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律師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8、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律師誠信合作,為乙方律師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律師如實提供與需進行法律顧問服務的事務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律師;
(3)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律師;
(4)按照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5)向乙方和律師提出的要求不應與法律以及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相沖突。
9、保密
(1)乙方和律師對於甲方的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第三方洩露。
(2)客戶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應當另行簽訂保密協議,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10、利益衝突
乙方和律師應將已經或正在或可能存在的為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11、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和律師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常年法律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它法律事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律師提供有關其他法律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律服務委託合同。
12、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律師立即停止提供常年法律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常年法律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三十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工作需要,聘請乙方擔任經濟和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一、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常年經濟和法律顧問。
二、經濟、法律顧問應每月與甲方聯絡二至三次。甲方遇有急需解決的事宜,可隨時與乙方聯絡。
三、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經濟和法律諮詢,就甲方決策、經營、管理中的重大事項提供法律意見和建議;
2.應甲方要求草擬、審查、修改法律事務文書;
3.指導或代理甲方參與經濟、貿易、科技等專案考察、論證、商務談判、簽約;
4.代理甲方參與調解、_____和訴訟活動;標的數額3萬元以上的,應另訂委託合同,乙方按規定_____;
5.幫助甲方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決策、經營和管理水平,為甲方培養合同和其他法律_____。
四、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元。
五、本合同有效期____年。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甲方需繼續聘請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同意可續訂合同。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同意。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人: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受委託人: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甲方因向公司股東配售股票,特聘請乙方律師為其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二條乙方指派______律師、______律師擔任甲方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務:
1、解答甲方提出的問題,並提供相應的法律意見;
2、草擬、修改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及董事會決議;
3、與公司及其他中介機構就重大法律問題進行磋商;
4、審查與公司股票發行及上市有關的法律檔案;
5、出具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法律意見書的律師工作報告;
6、參加公司配股發行與上市的其他相關法律業務。
第四條乙方應對甲方的工作及所提供的檔案和資料保密。
第五條甲方應向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及時、準確、完整地提供乙方所需的資料及檔案;
2、保證所提交資料及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3、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第六條律師費數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支付______萬元;餘款在甲方配股申請得到中國證監會批准後______日內支付。
第七條合同第六條所指律師費,不包括律師進行工作的差旅與長途電話費,後者由甲方根據實際發生額向乙方另行支付。
第八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合同,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不予退還。
第九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條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股份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就聘用乙方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
一、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依照業務規模、道德規範和勤勉盡責的精神,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服務。
二、 乙方的工作和服務範圍包括:
1、 解答法律諮詢。就甲方在工作、業務活動中遇到的簡單法律問題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意見。
2、 出具法律意見書。根據甲方要求對其商業運作與管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法律問題,進行深入研究並作出法律意見書,為甲方決策提供必要的法律根據與建議。
3、 草擬、審查、修改、制定有關法律事務檔案。根據甲方提供的情況,代甲方草擬審查、修改、制定各類業務合同,職工勞動合同、單位重要決定、公司章程,就專業事項起草並發表宣告。
4、 對公司員工進行法制教育並處理工傷事故。
5、 代理重大非訴訟類事物。根據甲方授權代理追索欠款;向有關業務對方進行各種業務索賠;主持或參與甲方與其業務對方解決雙方糾紛所進行的耗時較長的談判、調節活動。
6、 代理訴訟、仲裁。受甲方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參加訴訟、仲裁及執行。免費代理總計標的在 萬元之內,超出部分按標的額的1.5%收取費用。
三、 為使乙方更好地履行法律服務職責,甲方應做到:
1、 真實、詳細地介紹有關情況,提供相關資料。
2、 必要時提前邀請乙方參加有關會議、談判和研究等活動。
3、 確保乙方在工作中必要的工作條件,如交通工具等。
4、 乙方參加草擬、稽核、修改、制定、各種業務合同,甲方應將最終鑑定的合同副本交給乙方備存。
四、 甲方每年於合同簽訂日向乙方支付費用 元。
五、 乙方為甲方工作期間(特指外地)的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六、 本合同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雙方未經協商不得任意終止合同,合同期滿,雙方未提出異議視為合同順延。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200年月日起至200年月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範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擬製、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字。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檔案、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託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元,付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20年月日
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由於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市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律師_________為法律顧問,雙方設立以下條款,共同遵守履行:
一、律師在甲方對內對外經濟事務中積極發揮法律顧問作用,包括提供法律諮詢,參與審查、修改、起草各種法律事務文書,參與經濟合同的談判和簽定活動。
二、律師在參與調解、仲裁、代理訴訟活動中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三、甲方聘請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向乙方交付費用每年_________元。
四、若律師為甲方去外地工作時,差旅、食宿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五、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
六、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樣法律效力。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一、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 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________________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 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 _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公章)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 (簽字)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簽約地:____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法律顧問,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指派律師及聘期
經與甲方協商,乙方指派 律師為甲方提供本合同項下的服務,如果指派律師因出差、休假等原因暫無法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應另行指定其他符合條件的律師臨時接替指派律師的工作。聘期為壹年,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二、顧問律師的任務和服務範圍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任務,是為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法律服務,受甲方的委託辦理有關的法律事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1、規定費用項下的服務
在甲方支付了規定費用後,乙方應在下列事項範圍內向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1)為甲方就其日常業務運營中所提出的問題或疑問進行法律研究,提供口頭或書面的法律諮詢書;
(2)根據甲方要求,審查並修改甲方因日常業務運營需要而與第三方簽訂的協定、合同及其它法律文書,出具一般性的法律意見;
(3)就甲方在日常業務運營中的債權債務糾紛等有關事項,與第三方進行交涉,出具律師函,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4)應甲方要求,起草並以甲方名義在公共媒介公佈法律公告;
(5)應甲方需要不定期向甲方提供最新法律動向;
(6)依據甲方要求,向甲方員工提供有關的法律培訓;
(7)就甲方的商業計劃或融資計劃提出口頭的初步法律意見;
(8)根據甲方要求,審查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勞動合同文字及與之相關的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等;
(9)參與並協助甲方同政府相關部門、各商業合作伙伴就甲方的經營和業務進行溝通。
2、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
在規定費用的服務以外,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業務服務,費用應根據提供服務的具體情況有雙方另行協商決定。
(1)就甲方在運營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併、合併、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進行法律研究,出具正式的書面法律意見;
(2)就甲方在運營過程中的合同簽訂、融資、兼併、分立、對外投資、公司股票發行上市、清算以及其他重大事宜的有關專項法律問題代表甲方與第三方協商、談判以及簽訂有關法律檔案;
(3)在甲方與第三方發生爭議時,代表甲方參與協商、調解、申訴、仲裁或訴訟。
(4)其它經雙方確認的重大專案法律服務。
三、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
顧問律師採取不固定工作方式。遇有需諮詢辦理的事務,甲方可隨時電話或EMAIL方式通知顧問律師;如需顧問律師到甲方處辦理,需提前1天預約;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到甲方處辦理時,乙方可指派其他律師代為辦理。
四、顧問律師的權利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為了正確履行法律顧問的職責,除了享有《律師法》規定的權利外,還享有以下特定的權利:
1、查閱甲方與承辦法律事務有關的檔案和資料;
2、瞭解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3、根據甲方的安排,列席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有關會議;
4、獲得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所必須的工作條件和便利。顧問律師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理甲方辦理之事務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五、顧問律師的義務
顧問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期間,除了承擔《律師法》規定的義務外,還承擔以下特定的義務:
1、及時承辦甲方委託辦理的有關法律事務,並認真履行職責;
2、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發現甲方有不當行為時,應當予以勸阻;
3、根據本合同規定和甲方的授權委託進行工作,不得超越代理許可權;
4、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活動,不得在民事、經濟、行政訴訟或仲裁活動中擔任甲方對立一方當事人的代理人;
5、在同時受聘擔任甲方和另一公司法律顧問期間,遇到兩公司之間發生爭議時,應當進行調解,但不得代理任何一方參加訴訟或仲裁;
6、對在工作中接觸、瞭解到的有關甲方的生產、經營、管理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守祕密的義務。
六、甲方的責任
甲方同意與乙方真誠合作,隨時通知乙方正在處理的法律事務的進展程度,遵守本合同條款,按時支付費用及告知乙方其他地址、電話號碼和處所。
七、法律顧問費及付費方式
甲方聘請乙方壹年的法律顧問費總額為人民幣 元,甲方選擇方式 支付顧問費:
方式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後三個工作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 元;
方式二:甲方分批支付顧問費: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規定費用項以外的服務,雙方另定協議,乙方給予優先服務。
八、其他費用支出
(1)法定或政府機關或指定組織規定的費用:
因乙方向甲方提供第二條項下的法律服務而產生的、法定的和政府機關規定的費用,如登記費、工商查詢費、公告費等,由甲方承擔。
(2)長途旅行費用:
甲方同意承擔乙方人員為辦理甲方法律事務而發生的長途旅行交通費用、食宿費和通訊費等,其標準為:計程車費、機票實報實銷,住宿費按當地三星級賓館住宿標準實報實銷,津貼人民幣100元/人/天。
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或一方在有正常理由的情況下可解除本合同。
2、解除合同的正當理由包括:
(1)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在實質問題上甲方拒絕與乙方合作或甲方不接受乙方的建議,以致乙方隨後的代理行為非法或無效。
3、甲方基於乙方違約解除本合同,所付費用結算後多餘部分退回。
4、乙方基於甲方違約或基於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回。
十、其他
(1)其他補充條款: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未提出不續簽的,本合同將自動續延;
(3)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甲方:
乙方:遵義市 法律服務所;
甲乙雙方根據司法部《基層法律工作者管理辦法》,經平等協商,自願訂立如下協議:
一、應甲方聘請,乙方自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指派法律工作者 同志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二、法律顧問的任務和職責範圍是:為甲方提供法律諮詢,擬製、審查法律合同以及其他法律文字。為甲方內、外糾紛的調處提供法律諮詢與幫助,為甲方重大決策提供法律依據等;
三、根據工作需要,法律顧問有權查閱甲方的相關檔案、資料及其報表等。在辦理法律事務期間,法律顧問還有權向有關單位或個人調查瞭解情況、收集證據;
四、在顧問工作中,甲方應如實陳述案情或委託事項所涉及到的事實,不得隱瞞或者捏造事實。法律顧問應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忠於職守,努力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五、依照約定,甲方每年應向乙方支付聘金 元,付款方式為: ;
六、本合同簽定後,雙方均應自覺共同遵守,不得違反或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如遇法律事務時,在無特殊情況下,法律顧問還應保證隨叫隨到,為此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甲方全額據實報銷;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為 年;
八、補充事項:
九、本合同書一式二份,雙方分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聘請創業法律顧問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
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絡”,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
(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
(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
(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定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絡。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
甲方: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因甲方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指派___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二、本合同的有效期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年,期滿如需續聘,另行協議。
三、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元,支付時間為:
四、乙方指派律師受託為甲方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解答法律諮詢,提供法律意見;
指導、協助甲方草擬、審查和修改法律檔案或法律事務文書;
提供法律資訊;
協助進行涉外或國內重大經濟合同、經濟專案談判,調解和非訴談判;
就經營決策前的法律問題,進行可行性研究,就經營決策中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意見,就經營決策後的法律問題,提出法律補救方案;
進行法律風險、經濟風險預測,排除法律障礙;
代理訴訟或仲裁重大、複雜的訴訟案件;
代理公司登記、註冊、資產評估、產權界定、資產重組、商標事務、專利權及智慧財產權保護事務及公證事務;
協助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
對甲方工作人員進行法制宣傳教育,為甲方培養法律人才。
五、乙方指派人員辦理第四條第項事務時,甲方應另行支付代理費,費用數額和支付方式參照北京市藍鵬律師事務所收費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六、甲方應為律師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包括:
律師可以查閱與承辦事務有關的檔案和資料並留有必要的影印件,原件由甲方自行保管;
瞭解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中的及對外活動中的有關情況;
列席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對外事務的有關會議;
為乙方提供必須的辦公、交通及其它工作條件和便利,如需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承擔。
七、乙方所指派人員採用下列第項的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
定期上門服務;
甲方有事約請;
指派專人坐班;
定期上門服務與甲方有事約請相結合。
八、乙方指派律師因故無法履行職責時,應及時另外指定人員履行本合同。
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任何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擔任法律顧問的律師必要時可帶-2名助手協助工作。
十、如因乙方的過錯行為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十一、甲方應按時按約定數額交納顧問費,乙方已收費用在任何條件下不予退還;如果甲方拖欠顧問費,乙方有權追收本合同約定的全部費用並追繳拖欠費用的百分之十的違約金。
十二、甲方應預付受聘方的律師及其助手辦理法律事務所需的費用。該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鑑定費、翻譯費、查檔費、公證費、證據複製費、非法規資料費、郵政費、長途電話費、市內計程車費、往北京城八區以外地方的交通食宿費等價外費用以及代聘方支付的其他費用。聘方應向法院等國家機關交納的訴訟費等規費,聘方應及時另行支付
十二、本合同的各條內容,由雙方平等自願商定;本合同的變更或解除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乙方:____律師事務所
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團隊負責,專人聯絡”,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免費)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免費)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免費)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免費)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免費)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定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絡。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服務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中小企業法律創業法律服務律師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中小企業創業法律服務計劃》,雙方方就聘請創業法律顧問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第一條 律師團指派律師_________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服務方式:_____“團隊負責,專人聯絡”,律師團以一個團隊承擔本計劃中的法律服務,保證任何一個企業案件,都有兩個以上律師提供服務,使企業能及時有效的獲得法律服務。
第二條 服務目標:以事先防範為主,事後補救為輔,通過參與甲方經營管理決策,努力將甲方在法律方面的經營風險降低到最低限度。
第三條 工作職責
1.為企業草擬、制訂、審查或修改合同,同時逐步健全企業合同制度,預防合同糾紛。(協議期限內)
2.通過解答諮詢或出具法律意見書的方式解答企業在日常經營中所發生的法律問題;(協議期限內)
3.對企業的內部治理機構進行研究,幫助引導企業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尋找適合企業發展的管理框架模式,使其依法運作,並依法規範企業的管理行為;(協議期限內)
4.對企業勞動合同及員工管理提出法律意見,規範勞動關係,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利益。(協議期限內)
5.當企業可能面臨糾紛時,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律師函,或參與相關糾紛的調解;(協議期限內)
6.代理企業參加訴訟、仲裁、依法舉報犯罪,維護企業合法權益。(除律師事務所基本受理費________________元外,費用按照律師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7.法律顧問異地辦案差旅費應由甲方及時予以報銷,訴訟、非訴訟活動中法院、工商局、勞動仲裁委員會等部門所收取的法定費用由甲方負擔。
第四條 為了使法律顧問能依法執行職務和更好地提供法律幫助,甲方應將企業設定專人負責與律師團聯絡。
第五條 甲方應配合乙方開展的課題研究,為課題研究提供相關的資料。
第六條 服務期限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七條 違約條款
甲方與乙方應嚴格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雙方不能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律師: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電話: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簽約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委託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程序,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託顧問業務範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後)。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______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瞭解到他方的合法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絡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鑑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民法典總則之規定行為,由於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學校法律顧問合同書
委託方:(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顧問方:(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
社會信用程式碼: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學校管理的需要,聘請乙方的律師為常年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章 合同宗旨
第一條 為切實落實好國家基礎教育改革所涵蓋的諸項工作,推進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程序,全面維護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甲方委託乙方擔任其法律顧問;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實現預期的合同目的,特在合同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以茲合同雙方共同諾守。
第二章 顧問人員
第二條 乙方按照甲方請託顧問業務範圍和指名要求委派顧問一名依合同協定為甲方提供顧問服務,所委派人員達到國家資質條件要求(委派函附後)。
第三章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和特殊業務
第三條 法律顧問常規業務包括
(一)乙方為甲方工作中所涉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出具法律意見;
(二)乙方為甲方草擬、審查合同和相關法律文書;
(三)乙方出席甲方定期舉行的法制報告會、家長會、重大事項專題會作法制報告、提供法律意見,力求準備充分、舉例典型、闡釋法理、法律通俗易懂;
(四)乙方結合顧問業務中所涉及的具體事宜,做好教育政策、法律法規及依法治教必備的相關政策、法律的宣傳,力爭實效有聲有形;
(五)乙方負責甲方學生的保險糾紛、學生間人身傷害賠償或教師間矛盾、學校與社會其他方面糾紛的非訴訟階段的協調處理;
(六)乙方積極協助甲方建立具體顧問業務檔案。
第四條 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法律顧問特殊業務是指特殊重大事件的調解、仲裁、訴訟及相關聯必備事宜)具體包括
(一)乙方在上述業務中擔任甲方代理人,依甲方具體授權履行代理人職責,全面維護甲方學校和全體師生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二)乙方嚴格遵循法律程式調查事實真相、分析論證提供妥善解決問題的法律意見、建議;
(三)乙方及時出席黨政部門為解決甲方所涉特殊重大問題所召開的專題會議,切實履行顧問職責;
(四)乙方在為甲方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遵守執行紀律,遵守甲方紀律管理,維護甲方在處理特殊重大問題中的大局穩定和社會良好效應做出最大的努力。
第四章 相關約定
第五條 甲方、乙方在顧問業務中所瞭解到他方的合法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六條 乙方在辦理顧問業務中,應嚴格執業紀律,恪守甲方紀律規定,做到顧問及時,執業謹慎,立足實效;甲方在乙方提供顧問業務中應遵守司法程式和時效期限規定,做到議事及時,決策果斷,依法處理顧問協辦的業務。
第七條 甲方、乙方對顧問業務的運作,應做到聯絡緊密,溝通及時,共同商榷,集思廣益,但必須給相對方在法定時限內或合理時間內予以必要的準備時間,以茲高效完成顧問業務具體事宜預期效果。
第五章 顧問費用
第八條 甲方、乙方商定,顧問費用
(一)甲方向乙方交付法律顧問費年_______(大寫_______)元人民幣,於本合同簽字生效後_______天內一次性付清。約定顧問期限內辦理顧問常規業務不增加費用。
(二)乙方為甲方辦理特殊重大的訴訟、調解、仲裁及相關必備事宜,雙方依相關收費規定協商另行收費,由此所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大額業務通訊費、鑑定費或擔保金由甲方據實予以支付。
甲方按乙方要求將費用劃至乙方指定賬戶:賬戶名:_________,賬戶號:_________,開戶銀行:。
第六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甲方、乙方必須如實履行合同權利、義務及本合同所涉及的先期權利、義務,依合同法總則之規定行為,由於一方的過錯給對方造成不必要物質經濟損失或嚴重負面影響的,依法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七章 其他
第十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協議的制定、解釋及其在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糾紛之解決,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有效的法律的約束。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第十二條 合同期滿後,雙方欲再續合同的,應另行訂立合同書。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簽字蓋章後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執_____份,雙方各送主管部門備案_____份。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委派函
合同文字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之規定,甲方與乙方就聘請常年法律顧問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第一條 甲方聘請白沙法律服務所律師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
第二條 乙方律師可提供以下服務工作:
1、應甲方要求,提供法律諮詢;
2、應甲方要求,對重大決策進行法律論證,可提交法律意見書;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擬釋出的重要規範性檔案提出法律建議;
4、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法律審查重大的經濟(合作)專案以及重要的法律檔案;
5、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資訊,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出法律意見;
6、應甲方要求,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可配合甲方對有關人員進行相關法律培訓;
7、應甲方要求,向甲方提出對全民所有(集體)資產或國有(鄉鎮)企業進行風險防範管理的建議或意見;
8、乙方另行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參加法律訴訟;
9、乙方另行接受甲方的委託,代理甲方申請強制執行;
10、乙方另行接受委託,參與企業改制、資產重組合並(整合)等工作。
第三條 聘請期限:
甲方聘請乙方律師擔任法律顧問的期限為叄年,自20xx年1月10日開始至20xx年1月9日止。
第四條乙方律師的工作方式及要求:
1、乙方律師可採取電話、傳真、電子郵件、書面等工作方式,自行合理安排工作時間及地點,及時完成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
2、如因甲方要求的服務工作的重要性及緊急性需要,乙方律師可至甲方或甲方指定的合適地點為甲方工作,但甲方應為乙方律師提供合理的工作條件及安全的工作環境,甲方承擔相應的費用。
第五條 費用承擔及支付:
1、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1、2、3、4、5、6、7項業務的法律顧問費用為叄萬元人民幣/年,本合同簽訂後甲方須向乙方首次一次性支付法律顧問費用貳萬元人民幣,以後每年七年級次性支付貳萬元人民幣。
鑑於乙方律師是“應甲方要求”而提供工作服務,故甲方不得以乙方律師未提供工作服務為由而少付或不付法律顧問費用。
2、乙方律師辦理本協議第二條第8、9、10項業務,另行與乙方約定收費。
3、以上本條1、2項乙方收取的費用是指律師的法律顧問費和代理費,不包括辦理業務時由法院或者其他機關收取的費用。
4、乙方律師為辦理甲方業務發生的必要的招待費用和住宿費用由甲方承擔(大額招待費用須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律師可向甲方預借必要的工作費用;乙方律師須及時持票報銷。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甲方保證為乙方律師履行義務所提供的資訊、資料真實有效。
2、乙方律師應當積極進行有針對性的業務研究,按照公認的律師職業道德準則和業務標準為甲方提供高效、優質法律服務。
3、乙方律師必須保守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工作祕密。
4、乙方律師為甲方提供的法律意見或建議供甲方決策參考,對甲方不具有約束力。
5、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6、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時間: 年 月 日
甲、乙雙方蓋章簽字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