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債務人):
抵 押 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的 (年/月)利率為 (大寫)即¥ (小寫)。
第五條 還款方式:借款人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 (月/季)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 (月/季)末 日,借款到期時利隨本清。
3。其他:
第六條提前還款: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另行約定的除外》,雙方另行約定為 。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其他: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 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東營市 號樓 單元 戶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東房權證 字第號,建築面積 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
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已出租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估價報告編號: 字第 號)。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本合同自簽訂後兩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第二住所擔保:抵押物為住宅的,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權實現的風險已有充分的預知。抵押人是否應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由貸款人與抵押人選擇以下第種約定:
1。抵押人不必另行出具第二住所的擔保宣告;
2。抵押人應出具,且該宣告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權利限制: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六條 抵押注銷: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應另行向貸款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的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 %的違約金;
接受方(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甲方經審查,同意接受乙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1、抵押物價值(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
2、抵押物:型汽車輛,車輛牌號為抵押的車輛為所有。
3、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應將汽車行駛證、車輛登記證等原始憑證、單據交給甲方。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項下義務,乙方被宣佈解散、破產,甲方有權提前處理其抵押財產。
5、乙方如出現未按約定還款期還款,甲方有權處理抵押財產。
6、乙方對抵押物提供切實證明,抵押物完全為乙方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糾葛致使甲方遭受損失時,可歸責於乙方及擔保物提供人,或借款合同中的連帶擔保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7、所得款項不足以彌補本協議項下甲方的全部債權的,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8、抵押期限:年月
接 受 方(簽字蓋章):
電話:
抵 押 方(簽字蓋章):
電話:
連帶擔保人(簽字蓋章):
電話:
年月日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公司經營需要,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向乙方借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
名稱: ,車號為 發動機號為: .上述抵押的車輛為甲方所有。
第二條 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為 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抵押款為 元整
第三條 抵押情況宣告、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一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抵押情況宣告,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抵押情況宣告上簽名,加蓋手印,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由乙方負責暫管,一切倉儲及其保險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四條 雙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
第五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
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亦有權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處分。
第六條 其它
1、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向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抵押人: 抵押權人:
年 月 日訂立
車輛抵押借款合同範本
抵押人: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欠乙方貨款(或貸款)____元暫時不能償還,甲方為擔保還款,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條 抵押物的名稱、數量和價值
1、名稱:_____.
2、數量:_____.
3、價值:_____.
第二條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暫管和保險
1、清點:本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檢查抵押物的數量、質量,並列出清單,經核實無誤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名,加蓋公章,以示認可。
2、暫管:抵押物仍由甲方負責暫管完整無損,一切倉儲及其它管理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3、保險:在合同生效後五天內,甲方應向保險公司投保倉庫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後的財產過戶給乙方。投保的抵押物由於不可抗力遭受損失,乙方則從保險公司直接取得全部賠償金作為歸還所欠款的一部分。
第四條 抵押物在抵押期限內的銷售和監督
1、抵押物的銷售,仍由甲方負責,甲方應組織人員積極推銷,並將所銷售的貨款直接交入乙方指定的帳戶,作為償還欠款本息的資金來源之一。
2、甲方在與需方簽訂供銷合同時,應在合同中寫明款項匯入___銀行___分行___帳戶,即乙方指定的帳戶。甲方在發貨之前,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將銷售合同提交乙方審,在外地簽訂的銷售合同,應及時將合同副本或影印件提交甲方審定後方可發貨。
3、甲方每月應向乙方提供財務計劃、物資庫存、財務會計報表及有關經濟資料,乙方認為必要時,有權進行檢查抵押物的庫存,銷售情況以及與抵押物有關的帳目資料,甲方應給予協助。
第五條 甲方的義務及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是該抵押的合法所有權人,今後如因該抵押物的所有權歸屬問題發生糾紛,並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損失時,甲方應負責賠償。
2、在本合同簽訂之後,甲方應將與抵押物有關的一切原始單證、票據交給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遺失、毀損,甲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十五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
4、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轉讓、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甲方如違反前款規定,乙方有權立即暫管抵押物,並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通知書後三天內,將抵押物交給乙方,逾期不交者,乙方可依法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5、甲方如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第二項之規定,處分抵押物的行為無效,乙方因此所受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賠償。
第六條 抵押物的處分、處分方式和還款項的使用順序
1、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權向___人民法院申請處分抵押物。
2、抵押物處分方式和程式由____人民法院裁定。
3、抵押物的價格由___市物價局作價。
4、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接下列順序使用。
第一:支付處分抵押物的費用。
第二:繳納抵押物的稅金。
第三:償還欠乙方貸款的稅金。
如扣除以上款項,尚有餘額,應全部交還甲方。如處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項仍不足以抵還欠款本息者。乙方仍可根據原借款合同向債務人追索欠款。
第七條 其它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加蓋公章並經___市公證處公證後生效,公證費用由甲方承擔。
2、當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實際困難無法如期償清貸款本息、要求延長抵押期限者,經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乙方審查同意並簽訂補充協議和作為本合同書的附件,可以延長抵押期限。
3、本合同系經___市公證處依法賦予強制執行力的債權文書。任何一方當事人如不履行合同,對方當事人可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六條之規定,直接向___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存檔一份。副本一式__份,送___等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抵押人:______(章) 抵押權人: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簽字) 代表人:______(簽字)
地址:_______ 地址:__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 銀行及帳號: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立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日期:
甲方今借乙方現金利息為為確保年月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
第一條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
第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元整。
第三條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第四條抵押財產中的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在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如到日17:00時甲方仍未全額歸還乙方借款本息,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配合車輛的過戶等甲方應盡的義務,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
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乙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30%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雙發籤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條本車輛抵押貸款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身份證號:
或主要負責人:
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
借款人(債務人)
抵押人: 貸款人(抵押權人):
本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等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協商一致的原則,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本合同項下之借款必須合法使用。
第二條 借款金額: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大寫):叄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三條 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為8個月,自20--年4月20日起到20--年12月19日止。
第四條 借款利率:
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大寫):百分之二即(小寫):
借款方除按上述規定支付利息外,還應按合同借款金額的 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服務費。
第五條 還款方式:
借款人按月結清利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20日,借款到期時息隨本清。
第六條 提前還款:
借款人提前還款應徵得貸款人同意。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但一次性向出借方支付的服務費不予退計。
第七條 提前收回貸款:
貸款人提前收回貸款應徵得借款人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如出現下列情形,貸款人有權隨時要求借款人在一定的期限內提前清償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
1、借款人將所借款項用於非法活動;
2、抵押物毀損或滅失,不足以實現本合同擔保之目的,借款人和抵押人不能提供貸款人可予接受的其他擔保的;
3、借款人一個月內不按時結清利息的。
第八條 借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貸款人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
第九條 貸款人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資金來源合法;
2、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擔保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3、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完畢抵押登記後3日內,足額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4、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貸本金和利息,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5、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貸款人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十條 抵押物:
為確保借款人正當履行還款義務,抵押人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 (房屋所有權證號:權證 字第 號,建築面積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作為借款人歸還借款的擔保。抵押人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已出租的經貸款人同意,並留存出租合同。和他人共有的,共有人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貸款人,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一條 抵押價值:
經本合同各方確認,前條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叄仟萬元整,(小寫):¥30000000元。
第十二條 抵押登記:
本合同自簽訂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抵押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如因抵押人提供虛假材料或掩蓋重要事實導致不能辦理抵押登記、抵押登記無效或者被登出的',借款人和抵押人應對貸款人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三條 抵押擔保範圍:
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貸款人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
當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其還款義務時,無論貸款人對本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貸款人均有權直接要求抵押人以該房地產承擔擔保責任。
第十四條 權利限制:
抵押期間,未經貸款人書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五條 抵押注銷: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償還全部款項後3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抵押人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借款人提供的證件、證明等有虛假、非法的情況,貸款人可要求借款人立即償還全部借款及相應利息,可依法行使對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抵押權;
2、借款人在還款期限屆滿時,未能足額償還清借款本息的,視為嚴重違約,借款人應另行向貸款人(含全部貸款本金和未付利息)按每日千分之三支付違約金,並承擔貸款人為實現債權支付的全部費用;
3、貸款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視為嚴重違約,應承擔其他方所付出的直接費用,並向借款人另行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4、因貸款人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貸款人應當向抵押人支付全部貸款本金1%的違約金:
(1)貸款人無正當理由在借款方全部償還本金和利息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貸款人保管不善,造成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其他足以影響抵押注銷手續的行為。
5、抵押人因隱瞞抵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已抵押或者已出租等情況,而給貸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向貸款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各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合同自各方當事人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3、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由合同各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3份,合同各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債務人)(簽字或蓋章): 貸款人(抵押權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抵押人(簽字或蓋章):
聯絡地址:
甲方:
乙方: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年 月
乙方: 年 月 日
抵押人(甲方)
抵押權人(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誠實信用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認可的銀行貸款購車,乙方根據甲方的申請,同意就甲方貸款事宜為甲方提供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甲方同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 號《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提供反擔保。
第二條:本合同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向甲方承擔的保證保險金額 大寫:
第三條:甲方履行貸款債務的期限自 年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本抵押合同至甲方貸款債務完全償還時終止。
第四條:本合同抵押擔保範圍:保證保險保險範圍、保險賠案調查費用、實現抵押權的一切費用。
第五條:甲方願意以貸款所購車輛向乙方提供反擔保抵押。抵押車輛情況如下:經雙方協商,上述抵押財產由抵押人保管使用,按合同要求負責管理,並保證未經乙方同意,上述抵押物不出租、不變賣、不重複抵押、不抵償債務、不饋贈。
第六條:經雙方協商,自願約定以下事項:
1、本《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合同(保單號: )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效力。
2、甲方未按約定期限向貸款銀行履行還款責任,且屬於乙方《機動車輛消費貸款保證保險條款》免責範圍時,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權益轉讓給貸款銀行。
3、抵押期間,抵押物的相關材料:購車發票原件,車輛購置稅發票原件,行駛證影印件交由乙方保管,甲方不得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甲方未經乙方同意,將抵押物轉讓、轉租或贈予他人的,其行為無效。
4、抵押期間,甲方有義務保持抵押物完好無損,並向乙方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保險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低於10萬元賠償限額)、盜搶險(不高於貸款金額)、自燃損失險。
5、抵押物抵押期間,由於甲方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應由甲方承擔責任,甲方應在30天內向乙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反擔保。屬於乙方機動車輛保險責任範圍的,乙方有權將保險賠款用於償還甲方垡或留置。
6、有關抵押物的一切費用和對第三方造成的上甲方負責。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乙方可以提前申請強制執行抵押物:
1、未按合同第六條第四款的約定連續投保機動車輛保險。
2、甲方未按約定按期足額償還銀行貸款及利息超過10知,並構成乙方的保證保險責任。
3、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私自將本合同抵押物轉讓、出租、贈予他人或以其他任何方式私自處分本合同抵押物。
4、因甲方的違法違紀、民事侵權行為或經濟糾紛致使本合同抵押物被罰沒、查封、扣押。
5、甲方被宣告破產或解散。
6、甲方的經濟償還能力或經營狀況嚴重惡化,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訴訟案件、發生其他足以影響其支付能力或缺乏償還貸款誠意的行為。
第八條: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可以在乙方的監督下轉讓抵押物,轉讓所得必須優先償還甲方所欠銀行貸款酬金及利息。
第九條:因甲方提前償還銀行貸款本金及利息致使乙方保證保險責任終止,本抵押合同效力即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在合同雙方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不存在任何欺詐和顯失公平情況,經輸具有強制執行資金積累的強制執行公證後,在甲方不履行義務時,乙方具有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權利,甲方同意接受強制執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二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公證處、車輛管理部門、貸款銀行各一份。
抵押人(簽字)
抵押權人(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合同簽署日期:
抵押人:
抵押權人:
1、抵押人與抵押權人於 年 月 日簽署了《債權債務確認函》,抵押人確認尚欠抵押權人租賃本金 元人民幣及利息的債務;
2、抵押人將登記在其名下的機動車輛抵押給抵押權人,以擔保上述債務的完全履行。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平等、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抵押車輛的基本情況
第二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數額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租金,數額為租賃本金 元人民幣及利息。
第三條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為:自起租日起 個月。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抵押擔保的範圍為:《融資租賃合同》項下抵押人應向抵押權人支付的款項,包括但不限於租金、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抵押權人實現抵押權而支出的費用(仲裁費用、訴訟費用、財產保全費用、律師費用、強制執行費用等)。
第五條 抵押登記
抵押人應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在車輛所屬登記部門辦理完畢抵押登記手續,並承擔相關費用,抵押權人予以協助。
第六條 抵押權的實現
當抵押人違反合同約定,拒絕或遲延向抵押權人履行清償義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約提前終止合同,並依法實現抵押權。
第七條 抵押的解除
在所有擔保債務得到完全清償後,抵押權人將應抵押人的請求,協助抵押人辦理一切有關解除本合同所設定的抵押所需的手續,但一切費用須由抵押人支付。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管轄
本合同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由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均同意向抵押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其他
本合同經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抵押人執一份、抵押權人執三份,並在車輛登記部門留存一份備案,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為簽署頁)
抵押人(蓋章) 抵押權人(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共同簽署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別: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產或經營需要,向乙方申請借款,並以自有車輛作為抵押物,經當事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並簽定本合同內容。
第一項借款事項
第一條借款內容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20___年__月__日起至20___年__月__日止,共計_____天。月利息_______。
第二條借款的支付及償還
1、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續辦妥後,乙方將借款金額一次性支付給甲方或轉入甲方賬戶。
2、借款的償還: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還清本息。
3、甲方可以提前還款,但必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條違約責任
1、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額償還本借款,則從逾期之日起,對未償還部分加收/天的違約金,逾期超過十日的,視為甲方徹底違約,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總借款金額20%的違約金;
第二項抵押事項
第四條甲方確認抵押資產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續合法、有效,該資產在抵押前無任何經濟糾紛和違法責任,否則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五條抵押物事項
1、汽車種類及牌號:_______________
2、車架號:_______________
3、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抵押物的保管
1、抵押物由乙方保管,在抵押期間,乙方無償使用該車輛,保證該車輛無任何交通事故及違章。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乙方賠償責任。
2、甲方必須連同與抵押車輛相關的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行車證、購車發票、購置稅、養路費、保險單據、戶口本原件及身份證影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間人保管。
第七條抵押物的處置
1、抵押期間,甲方對抵押車輛做出的任何處置均無效。
2、甲方如不能按時還款,自逾期天后,乙方則可以變賣抵押物以挽回損失,甲方同時簽署《逾期變賣委託書》。
第八條抵押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蹤,而其財產代管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而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財產合法繼承人拒絕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或有其他缺乏償債誠意的行為;
5、借款人捲入或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足以影響其償債能力;
6、借款人變更住所。通訊地址。聯絡電話等事項未在5日內及時通知的。
第三項其它規定
第九條費用的承擔
1、如果甲方不能按期還款,在爭取乙方同意的情況下可以展期。
2、有關抵押、借款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其餘在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
20___年__月__日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保證承包經營合同條款的履行,乙方願意以產權歸已車輛抵押經營。
一、抵押車輛狀況
車型 生產廠 座位 始用日期 牌照號 編號
車輛行駛號碼 所籤承包經營合同編號 營運班線起訖地點 起站發車時間
二、抵押方式和抵債方法:
乙方在承包經營中發生下列違反承包合同條款情況,甲方有權收押處理乙方抵押車輛(收車折價抵債或變賣車輛抵債),按處理時車輛的實際價值,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
1、乙方欠交甲方承包費和各項規費數額超過一個月的應交費用達______元上,按甲方通知後15日以內仍拒不交付的。
2、乙方發生行車事故,經濟損失數額較大,無力經營償還所欠甲方債務的。
3、乙方嚴重違紀違法、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使企業聲譽受到嚴重影響,甲方給予解除合同、追回造成經濟損失處理,乙方拒不賠償損失的。
甲方收押處理乙方車輛,所得收入仍不足抵償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甲方依法起訴,要求用乙方其他財產抵償欠款餘額。
甲方處理乙方車輛所得收入超過乙方所欠甲方債務的,餘額全部返份,甲方、乙方各一份,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甲方(抵押權人):倪--身份證號:---------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抵押物:_________牌_________型汽車,車輛牌號為:_________,發動機號為:_________,車架號為:_________。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__________________所有。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合同編號:ZYTZ_________)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快遞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傳真電話:_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址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住址:深圳市寶安區寶城四十九區泰華錦繡城7-5D
乙方: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簽訂約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約地址:
甲方(出借人、抵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營業證號:
為確保乙方與甲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編號:)的履行,乙方願用其所有的車輛提供抵押擔保,甲方接受乙方的抵押,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抵押擔保的主債權及擔保範圍:
擔保的主債權:《借款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人民幣 萬元(¥: 萬元)。
擔保範圍:借款本金及利息、應付其他費用、違約金、罰息以及債權人為實現抵押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乙方應於 年 月 日以前償還甲方本金及利息人民幣 元。
三、抵押物:乙方用其所有的 車 輛為上述債權提供抵押:
1、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2、車輛品牌型號:
車牌號: 機動車登記證號:
發動機號: 車架號:
四、抵押登記:本合同經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後生效;抵押登記的有關憑證由甲方保管。
五、抵押物的使用和保管: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物,負有維修、保養的責任,併為車輛辦理各項全額保險;抵押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出售、出租、轉讓、再抵押或其他不適當的處分行為;如因乙方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抵押物價值減少的,乙方應另行向甲方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六、抵押物的處分:當債務人不能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還款或支付利息、其他費用時,甲方有權處分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七、抵押登記的登出:債務人已償清全部債務或符合其他法定登出情形的,由抵押人憑抵押權人出具的同意注消的書面證明或雙方簽訂的注消抵押登記協議到登記部門辦理登出登記。
八、爭議解決方式:按主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附則: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一式 份,合同各方各執1份,交登記機關1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抵 押 人: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 身份證號碼:
為確保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定的____________(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車輛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經實地勘驗,在充分了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車輛抵押。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車輛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車輛型號及車牌號為:____和____ 。
第二條根據主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___________________;抵押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_至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三條 借款總金額人民幣(大寫) (小寫) 。
第四條 抵押車輛現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甲方在抵押期間對抵押的車輛承擔維修、養護義務並負有保證抵押車輛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監督。抵押期間,甲方不得擅自轉讓、買賣、租賃抵押車輛不得重複設定抵押,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發生上述行為均屬無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 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抵押權人):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擔保。
第一條 抵押物
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 抵押物的抵押價值
甲、乙雙 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 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甲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全部抵押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抵押擔保的範圍
1、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3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3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快遞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快遞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快遞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代表人:_______
乙方:_______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抵押物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二條 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三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 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 1、機動車輛損失險; 2、機動車輛強制險; 3機動車輛座位險; 4、第三者責任險; 5、盜搶險; 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抵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六條 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
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七條 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按照乙方地址或簡訊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聯絡方式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聯絡方式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簡訊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八條 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九條 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年 _____月 ____ 日
甲方 :
乙方 :
甲方現將牌照為 車輛抵押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車輛品牌 ,型號 ,車架號 ,發動機號 ,顏色 ,抵押價格為 元。
二、抵押期限為 月(天),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到期不還款,乙方有權處理該抵押車輛的所有權。
三、甲方保證是上述車輛的原車主,享有該車輛的使用權和所有權,有權處理該車輛的使用權。
四、抵押車輛時甲方向乙方交付相關的權屬,權利證書以及相關手續。
五、甲方保證該車輛以後不會變質為盜搶、詐騙、租賃、逃逸車輛,如發生的與保證的不符,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六、甲方保證該車輛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如不是車輛所有人抵押的,所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糾紛由甲方承擔。
七、該車輛抵押前,應當面把車內的貴重物品取走,如在抵押期間甲方車內的'遺留物品丟失由甲方負責承擔。
八、本合同期滿,甲方尚不能還清欠款者,24小時後,乙方將享有該抵押車的轉讓、出售、再次轉押以及其他方式的處理權和車輛使用權。
九、甲方保證該車輛不是租賃、盜搶車輛,是屬於合法手續車輛,如出現一切經濟糾紛和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字後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甲方(出借人):
電話: 身份證:
乙方(借款人):
電話:
身份證:
擔保人:
電話:
身份證: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將自有私車 品牌、 顏色 、車牌號、發動機號 、車架號 作價萬元抵押給甲方,向甲方借款。
二、借款期限--個月 ,利息-- %。
三、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相關證件有:機動等級證書、車輛購置稅證、行車證、養路費單、保險單、牌照、車主身份證影印件。
四、借款期內車輛的安全由甲方負責車輛抵押期外的一切糾紛債務及交通違法違章,甲方概不負責。
五、借款單到期後乙方如不能及時還款,並未及時與甲方協商付息延期,甲方可自由處置抵押車輛,乙方應配合甲方辦理過戶事宜。如乙方不配合,甲方將向司法機關提起訴訟,判決該車的過戶事宜,或將該車以現狀出售,出售後出現交通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月 日
甲方(抵押權人):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抵押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住址: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保證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抵押反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反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抵押物乙方提供的抵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抵押物清單為準。
第二條抵押物的抵押價值該抵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元,現甲、乙雙方商定抵押車輛的抵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抵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抵押車輛。抵押期間,該抵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負責到有關車輛管理機關辦理抵押車輛登記手續,甲方對此予以協助,由此產生的費用全部由乙方承擔。在辦妥抵押登記手續之前,甲方有權拒絕為乙方提供擔保手續。
第四條抵押反擔保的範圍
1、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甲方履行保證義務代乙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和自付款之日起的利息以及其因此支付的其他費用和損失等;
2、上述《保證擔保借款合同》中約定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費用等。
3、甲方為實現本合同項下的抵押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將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向當地保險機構投以機動車輛保險,保險受益人為甲方。保險到期時間應在乙方反擔保期限屆滿時間之後。借款展期的乙方應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其保險到期的,乙方應在保險到期前_____日內到當地保險機構續保,保險受益人為甲方。甲方有權主動代辦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專案如下:1、機動車輛損失險;2、機動車輛強制險;3機動車輛座位險;4、第三者責任險;5、盜搶險;6、自燃險。
2、在抵押期內抵押車輛發生保險事故,甲方有權將保險賠償金提存。在借款到期後,如乙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致使甲方承擔擔保責任的,甲方有權用保險賠償金清償借款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費用,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另行向乙方追償。
3、抵押車輛在簽訂本合同前已先行保險的,乙方應到保險機構辦理保險受益人變更手續(變更為甲方)。保險金額小於抵押車輛評估價值的,應補足保險金額。
4、本合同項下抵押車輛的保險憑證均交甲方保管。
5、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出售、出租、贈與等方式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也不得對抵押車輛增、拆、改、修。否則,甲方保留向乙方追索的權利。
6、抵押車輛在抵押期間可繼續由乙方使用、保管,並負責保養和保修及年審,其一切費用開支由乙方承擔。乙方必須保證抵押物的安全、完整,要合理使用抵押物,以確保抵押車輛價值不致非正常減少,並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7、抵押車輛毀損的,乙方應在五日內將抵押車輛恢復原狀,未能恢復原狀的,乙方應提供經甲方認可的其他等價財產作為新的抵押物或提供其他擔保。
8、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贈與、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抵押車輛,並不得實施降低抵押車輛價值的任何行為。
9、抵押車輛價值減少時,乙方應在三十日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10、乙方保證對抵押車輛享有所有權。
11、抵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讓抵押車輛所得的價款優先向甲方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
12、乙方不得隱瞞抵押車輛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抵押的任何情況。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五款約定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要求其按抵押車輛之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款約定的,因保管不善致使抵押車輛毀損的,甲方可要求其恢復原狀或重新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物,並可要求其按抵押價值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其他義務與責任的,其應按抵押價值總額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七條抵押權的實現在甲方履行了代償義務後的____天內未受乙方清償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抵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義務和責任的連續性本合同項下乙方所有義務和責任不因其財力、地位等狀況的改變,或與其他單位簽訂的任何協議、檔案或合同而免除;也不因乙方發生合併、分立等情形或變更法定代表人、承辦人等情形而免除。若本合同項下各方當事人發生合併、分立、變更等情形的,由變更後的當事人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所列義務和責任。
第九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地址:______郵編:_____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十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日,
附件:抵押物清單。
甲方: (借款人.抵押人) 身份證號: 地址: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議一致就機動車輛抵押借款的事項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承諾在借款期間將本人所抵押車輛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抵押給乙方.抵押車輛評估價值: 元__(元)
第二條.借款金額: 元,月利率為 %於每月 號收取借款利息人民幣 元。
第三條.經雙方同意,甲方將借款本金和除首月利息餘額打入乙方在 開的賬戶中,賬戶號為:
第四條.借款期限:_____日至_____日。借款不足三十天的 按三十天計息,超過三十天的按借款實際期限計息。
第五條.如甲方未能履行此約定,乙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甲方最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駛抵押權。
第五條.抵押的範圍包括:《機動車抵押借合同書》項下的借款本息與綜合服務: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抵押登記費,律師費,訴訟費,申請執行費,拍賣或變賣費等),罰息,以及應支付的違約金,賠償金等。
第六條,雙方責任:1,甲方保證對抵押機動車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物質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2抵押車輛的保險,由甲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甲方負擔。 3抵押車輛在乙方封存。4在抵押期間,乙方須妥善保管甲方交付的抵押車輛。若是由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的原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壞,免除乙方賠償責任。5機動車抵押期間,如果價值有所減少,乙方認為有必要對機動車重新估計,甲方必須予以合作。重新估計後,乙方認為機動車價值不足以擔保其債權時,甲方必須提前還部分或全部借款。6隨車手續:由乙方儲存。7乙方行使抵押權處理抵押車輛所得價款,不足清償債務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甲方承諾抵押物一旦被乙方行使抵押權,甲方無條件,償還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在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本金,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抵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甲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_____日
甲方:寧夏黃河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寧夏政泰龍汽車有限公司
為促使我公司車輛市場的健康成長,雙方本著互相信任、互相支援、共同發展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車輛貸款擔保的合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事項
(一)甲方指定乙方為開展車輛貸款的特約經銷商。凡在乙方購買甲方指定的各種車輛的終端使用者(以下簡稱購車人),經乙方推薦可向甲方申請車輛貸款。
(二)本協議下車輛按揭貸款方式為:發放金額最高不超過車輛價款的8成,期限最長為24個月,還款方式為按月等額本金或按月等額本息,其他相關事宜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貸款提供全額連帶責任保證擔保,乙方為借款人購車辦理的車輛按揭提供回購擔保責任。
(四)本協議項下的車輛按揭貸款業務逾期率如果超過1%或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逾期率如果超過1%,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五)借款人無論何種原因累計個月未按期償還甲方貸款本金或利息或不履行到期債務,乙方承擔連帶保證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
證金戶或結算賬戶中直接扣收所欠部分或全部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並提前終止與借款人的借貸合同關係。
(六)甲方與車輛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項下同時設定抵押擔保,甲方有權先行實現抵押權,即可有權直接要求借款人履行保證責任。
(七)甲方按照本協議的有關條款扣收乙方保證金賬戶的保證金後,乙方應按照規定補足保證金,否則甲方有權停辦本協議下貸款。
(八)乙方承擔回購責任後,即成為順位第一債權人,有權直接向購車借款人行使追索權,甲方應協助乙方提供追償借款人債務所需的所有資料。
(九)乙方在甲方開立結算賬戶,經營資金通過甲方結算;同時須在甲方開立保證金賬戶,對由乙方提供保證擔保的車輛貸款,乙方應在第一筆貸款業務發生時,一次性將50萬元保證金存入在甲方開立的保證金賬戶。
(十)乙方對該協議項下的每一筆車輛按揭貸款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十一)乙方繳存於甲方的車輛按揭貸款保證金是針對乙方擔保的所有車輛按揭貸款提供的擔保。在乙方擔保的任何一筆貸款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甲方有權以該保證金優先受償。
(十二)乙方應監督借款人將購車合同及貸款的相關資料提交甲方,並應確保借款人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否則,由此導致甲方不能追償貸款產生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本協議期限屆滿不影響甲方繼續對乙方行使追索權。
二、 糾紛解決
如由於本協議產生糾紛,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未果,則有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三、 附則
(一)本協議有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總行一份。
(四)本協議在該協議項下所有貸款客戶全部清償貸款本息及其相關費用時終止。
(五)本協議是所有該協議項下擔保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 簽字: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