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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籤合同十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66W

網籤合同 篇1

發包方(甲方):

網籤合同十篇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合同依據

本合同的法律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設安裝工程合同及施工條例);工程內容及工程量是按貴州XX公司設計的(清鎮新建工程電氣部份

第一卷

第六冊全所照明及

第一卷

第七冊防雷接地)施工圖為依據進行計算及核定。

第二條工程名稱、地點和範圍及內容

一、工程名稱:清鎮工程

二、工程地點:清鎮內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1:清鎮防雷接地安裝

2:清鎮全所照明安裝

第三條承包方式

本工程甲方將工程以包工包料按實結算下浮%的方式承包給乙方施工。(結算定額採用年北京地區價目本;裝置性材料預算價格執行貴州電力公司黔電定字04號檔案頒發的(關於釋出____省電力建設裝置性材料綜合預算價格(年價)的通知);費用構成執行(電力工業基本建設預算管理制度及規定)(年版);根據____省電力公司電技經43、44號檔案:其它相關費用依據其它相關資料計算。

第四條工程價款支付及結算方式

1.該工程以貴州XX公司編制的(清鎮全所接地及照明工程預算書(其中工程款129760元))為依據簽訂施工合同。

2.預付款方式:按工程預算書的工程款129760萬元的%即萬元(萬元整)付給乙方。

3.結算方式: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按審計後的結算工程款將餘款在一個月之內付給乙方。

第五條工程質量標準、驗收和保修條件

本工程參照國家(110及以下電氣安裝規範)進行施工,相關驗收標準執行國家及電力行業規定,並通過相關職能部門驗收,本工程的保修期________年。

第六條雙方協作事項

甲方負責:

一:甲方應協調好該工程與有關單位的聯絡,確保該工程的施工進度。

二:甲方應根據乙方施工進度及隱蔽資料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中間驗收.

乙方負責:

一:乙方在施工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甲方反應。

二:乙方應按時按期完成該工程內的所有工作內容,不得影響其他工程。

三:竣工資料報有關部門稽核。

第七條違約責任

按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發生經濟糾紛處理方式

如發生經濟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若不能達到目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仲裁。

第九條施工工期

本工程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工。

第十條工程承包方式

本工程合同價款是該工程的:人工費、機械費、輔材費、主材費。

第十一條安全責任

施工中的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獨立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二條工程造價

本工程的工程款:暫定壹拾貳萬玖千柒佰陸拾元整(129760.00),本工程包工包料按實結算。

第十三條合同份數

本合同正本2份,雙方各執正1份。

第十四條該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負責人:(簽章)

乙方:

負責人:(簽章)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合同 篇2

1、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2、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一、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

1、房屋狀況(請按《房屋所有權證》填寫)

房屋坐落: 。

編號 室號 建築結構 總層數 建築面積(平方) 用途 配室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出讓、□劃撥,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____,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2、於__________________前,支付甲方房款 ;

三、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正式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正式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六、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者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者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八、上述房地產辦理過戶手續所需繳納的契稅由____方承擔,營業稅由____方承擔、印花稅由____方承擔、個人所得稅由____方承擔,向房產交易部門繳納的手續費由____方承擔,其它稅費約定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一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

十三、其它約定事項: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網籤合同 篇3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國家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下,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共同協商並簽訂工程承包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聚氨酯直埋管道保溫工程

2、施工地點:

二、工程施工期限

本工程於簽訂本合同起____日內必須進廠施工。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甲方只負責提供鋼管、施工場地、電費、住宿,其餘工程需要均由乙方負責。

具體專案及做法要求如下:

1、高密度外護管壁厚D400不小於

6、D350和D300不小於5,外護管壁厚下差為0.2-0.3。樹脂的密度應為535g595g。外護管生產時必須使用有助於提高外護管效能的新增劑(抗氧劑,紫外線穩定劑等)。

2、聚氨酯硬質泡沫保溫層厚度為50、任意位置的泡沫密度不小於50g。

3、保溫接頭兩側為12c寬熱縮帶焊接(接頭處必須封閉完全),中間打眼注料(施工後美觀)。

4、外護管軸線與鋼管直線不得偏心。

5、鋼管兩頭應留出150-200的裸露非保____區以備焊接。

6、發泡前鋼管表面應加以清理,去除鐵鏽、油脂、灰塵等汙染物。

7、成型的保溫管道露天存放應用篷布遮蓋。

8、未盡事宜執行C114-20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鎮建設行業標準

四、承包範圍

乙方承肖家新村方向、林業局方向一次網暖氣管道(粗、細)保溫

五、承包價格

各種型號管道單價為:

D400管道155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D350管道140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D300管道125元米,包括黑皮,此價格為含稅價格。

六、工程量結算方法

按鋼管的長度計算例如:(6米鋼管按6米計算)接頭不另外計算,人為破壞直頭按實際發生尺寸計算,彎管按同等型號的1.5米計算,按同等型號的1.5米計算。

七、付款方式

1、乙方施工人員、材料、裝置進場生產後完成50%工程量付20萬工程款,其餘款項工程完工後開具發票結清餘款。

2、工程完工並驗收合格後開具全額發票(其中10萬工程款開勞務發票,20萬工程款增值稅發票,剩餘工程款開國稅材料發票)在付清剩餘款項。

八、合同有效期

1、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終止,否則,按合同總值的10%向對方償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由此造成的損失。如管道保溫工程質量不合格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於質量問題發生損失由乙方承擔。

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質量和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內容全部履行完畢後自動失效。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蓋章):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網籤合同 篇4

出賣人:

營業執照號:機構程式碼證:*9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委託人:聯絡電話:

買受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專案名稱邦盛·鳳-凰城。該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規劃用途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邦盛·鳳-凰城專案中的第[幢][單元][層]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屬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層,地下層。

該商品房(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元)人民幣(大寫)。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賬號為。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採用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元,餘款(大寫)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7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元,餘款(大寫)_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逾期後7日內以自有資金或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元於_______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1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二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五(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2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1(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1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檔案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7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30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90天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已付房款萬分之一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專案,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電梯在交房前正常執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3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住宅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專案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檔案後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360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720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1或2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2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30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檔案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方式選聘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1.5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檔案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種方式解決: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30頁,一式陸份,出賣人份,買受壹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壹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份,國土局壹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籤於籤於

網籤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買方):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乙方預訂甲方受託出售的二手房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預訂房屋

1.該房屋坐落: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產權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產權人:___________

2.產權及限制狀況:

(1)共有狀況:_____________(2)抵押狀況:___________

(3)租賃狀況:_________(4)其他限制狀況:________

第二條預訂條件

1.房屋總價:____________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2.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3.交房日期:_____________;4.戶口遷移: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預訂期限

預訂期限為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天。乙方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之前到甲方營業場所(本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路________號)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

第四條意向金條款

l、乙方同意簽署本協議時。向甲方支付意向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作為甲乙雙方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和承諾的擔保。在乙方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後,該意向金轉為乙方購房款的一部分;

2、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預訂期限內,除本條第3款規定的情形外,乙方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房屋產權人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交付的意向金;房屋產權人(包括共有人)拒絕按照本協議第二條確定的預訂條件與乙方簽署《上海市商品房買賣合同》,或者由於甲方向乙方隱瞞該房屋已存在抵押、出租、查封及其他對乙方購房決定產生影響的重要事實、導致乙方不能或不願意購買該房屋的,甲方願意向乙方承擔雙倍返還意向金的賠償責任。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拒絕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的,甲方應承擔全額返還乙方已支付意向金的責任:(1)乙方與房屋產權人在簽署《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時,就本協議第二條預訂條件以外的房屋買賣主要條款不能達一致的;(2)本協議簽署後《上海市房屋買賣合同》簽署前,由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限制該房屋房地產權利的。

第五條生效及其他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

網籤合同 篇6

售房單位(甲方):___________購房人(乙方):___________

為了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促進住房商品社會化,根據府發[1995]60號檔案規定,甲乙雙方就有關售購房問題協商一致,自願簽訂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乙方購房申請,將位於本市___________區__________街(路、巷)__________號__________幢______單元__________樓__________號,竣工使用於__________年的__________結構,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平方面軍米(其中住房面積_______________平方米,樓梯間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的__________室___________廳公有住房一套,出售給乙方。

二、雙方共同遵守經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評估,市住房委員會室審批的售房價格。職工購房可按標準價或成本價購買。

1、按標準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標準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和買現住房折扣後的房價為_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市場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單件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2、按成本價購房。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經工齡折扣後的房價為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實際成本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元/m2;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市價評估核定為___________元/m2。單價設施核價為___________元。該套住房應付總房價款為___________元。

三、付款式方式。職工可選擇一次付款或分期付款。

1、一次付款。給予應付總房價款20%的付款折扣率。折扣後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萬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角__________分)。其中現金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

2、分期付款式。首期付款不低於應付出總房價款的30%,付款式期限不超過十年,餘款要計收利息。首期付款:___________元,餘款__________元。付款期限:_______________199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每月還本付息額:_______________元。其中現金:_______________元,公積金__________元。累計還本付息金額¥:___________元。累計實付總房款為¥:___________元。

四、在乙方未付清房款之前,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暫憑合同臨時管業,待房款式付清後,再憑甲方證明和合同第二聯及有關證件經過市房委辦稽核後,由市房屋產權監理部門申請辦理產權登記,領取房屋產權證。

五、乙方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房屋產權證書後,即擁有房屋權,其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職工以標準價購買住房,擁有部分產權,即佔有權、使用權、有限的權和處分權,可以繼承。乙方擁有產權比例為___________。一般住用5年後可依法進入市場,在同等條件下,原售房單位有優先購買權,原售房單位已撤銷的,當地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有優先購買權。售房收入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和按規定交納的有關稅費後,單位和個人按各自的產權比例進行分配。職工以成本價和實際成本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一般住用5年後可依法進入市場,在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所含土地收產益和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收入歸個人。職工以市場價購買的住房,產權歸個人,可以依法進入市場,按規定交納有關稅費後,收入歸個人。

六、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所購住房原來的結構有用途,若需裝修,按成都市政府釋出的《成都市城市房屋室內裝修結構安全管理規定》辦理。住房自用和公用部分的維修的具體事宜按《成都市城鎮公有住宅售後維修管理暫行辦法》執行。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及市房委會室監章後生效。

八、本合同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更改合同內容。雙方都認為需要更改合同內容時,須報市房委辦批准。中途撤銷合同,由提出方承擔撤契手續費。

九、其它約定事項:本合同一式三聯,甲方持聯,乙方持第二聯,甲方財務部門持第三聯。乙方所持第二聯可用於申請購房抵押貸款。

售房單位(公章)購房人(簽章)稽核單位(監章)

乙方繳交房款專用收據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網籤合同 篇7

出賣人: 邵東邦盛實業有限公司

營業執照號: 機構程式碼證:*9

註冊地址:邵東縣兩市鎮文體路100號

法定代表人: 劉國忠

委託人: 聯絡電話:

買受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人:

證件型別及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共有情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相關事宜,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 方式取得位於 編號為 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起始日期為 ,其中非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商業用地終止日期為 。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專案名稱 邦盛·鳳凰城 。該專案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為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 ,規劃用途為 ,施工許可證號為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預售商品房。預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邵東縣房地產管理局,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為現房,房屋所有權證號為 。

第三條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為 邦盛·鳳凰城 專案中的第 [幢] [單元] [層] 號房。該商品房的設計用途為 ,屬 結構,該幢房屋建築層數地上 層,地下 層。

該商品房 (1、合同約定2、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有關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構成說明見附件二)。

第四條計價方式及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 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人民幣 )每平方米 元,總金額(¥ 元)人民幣(大寫) 。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 元)每平方米,總金額(¥元)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人民幣)總金額(¥ 元)

第五條預售款監管

該商品房的預售款監管機構: ,預收款監管賬戶名稱為 ,賬號為 。預售款應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監管使用。

買受人應當按本合同約定如期足額將房價款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買受人採用現金直接支付給出賣人房價款的,出賣人收到款項後應及時繳入上列預售款監管賬戶。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 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全部購房款(含定金)¥ 於本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

2.銀行按揭貸款或公積金貸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剩餘房款¥ 採用 方式支付。

買受人以銀行按揭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大寫)計 元,餘款(大寫) _元向銀行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 7 日內,將申請辦理銀行按揭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給出賣人,在接到出賣人或貸款人通知後_3 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買受人以公積金貸款方式付款的,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出賣人交付首期房款(小寫)計__ 元,餘款(大寫)_ 元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貸款。買受人應在接到出賣人通知之日起_ 7__日內,將申請公積金貸款所需的全部資料提交 給出賣人指定人或單位 ,在接到通知後_3_日內前往指定地點辦理貸款相關手續,並按要求交清相關款項和費用;買受人逾期履行上述義務的,按照本合同第七條處理。

因買受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出賣人同意買受人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7 日內,以自有資金支付,不承擔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違約責任;逾期,出賣人在7日內有權解除合同,有權要求買受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合同解除後_30_日內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如逾期未能支付,買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應向出賣人支付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經得出賣人同意後將扣除違約金外的剩餘房款退還給買受人。

因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可以選擇以下第(2) 種方式:

(1)合同繼續履行,具體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

(2)買受人在_ 10__日內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後_15__日內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買受人在15日內未解除合同的,視為其同意繼續履行本合同,買受人應在自第16日起的15日內付清全部購房款,否則出賣人有權按本合同第七條的約定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等違約責任。

因非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買受人未能獲得貸款或獲得貸款少於申請貸款數額的,買受人應在 逾期後7 日內以自有資金或 支付。逾期,任何一方均可單方解除合同,在合同解除後_ 30__日內,出賣人應將買受人已付款項及其活期存款利息退還給買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於_______ _______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剩餘房款的支付 。

第七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 1 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二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30 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將該房屋另售他人,買受人沒有異議。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 5%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 五 (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 建築面積 (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規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 2 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銀行同期存款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2.雙方自行約定:

_如該房屋交房時房產局測繪部門實測建築面積超出合同約定正負百分之三時,出賣人、買受人雙方同意不解除合同,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根據實測面積據實結算,建築面積最終以房地產管理局產權發證建築面積為準,採取多退少補的原則計算總房款。

第九條 房屋室內層高及差異處理方式

買受人所購該房屋的室內層高為 3.0米,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該約定,雙方同意按如下方式處理:

高度低於約定層高15釐米以上的,買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三十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實際交款並簽訂買賣合同日同期銀行活期存款利率支付給利息。買受人如行使合同解除權的,應在辦理房屋交接手續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行使該項權利,否則視為放棄合同解除權。若房屋實際交付時室內層高低於約定室內層高不足5%,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內層高是指 1 (1、√上下兩層樓面之間2、天花板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第十條 交付期限及條件

出賣人應當在 年 月 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 1 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買受人未依約交清該商品房全部購房款(按揭方式付款的,指首付款和買受人按揭款到達出賣人指定賬戶)的,出賣人有權不按本條約定時間向買受人交付本合同約定的房屋,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並符合本合同附件三所約定的裝飾、裝置標準。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2)國家、地方政府及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市政配套工程及設施延期的等非出賣人原因引起的(包括但不限於相關部門延遲有關檔案的批准或其他政府行為的);

3)買受人未能按時付款或未按時辦理入住手續;

4)買受人延期支付應當支付的任何款項(包括代收的款項)。

第十一條 房屋交接及違約責任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買受人應在書面通知送達之日起 7 天內(郵寄地址以合同登記地址為準確送達地址),對該房屋進行驗收並與出賣人辦理交接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出賣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期限將該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未超過60日,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 一 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60日,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 30 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 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一的違約金,但累計總違約金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接受房屋的,雙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處理:

自本合同約定交付時起視為出賣人已完全履行交付義務,出賣人有權按逾期每天60元向買受人收取接房滯納金,該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買受人承擔。

買受人辦理房屋驗收手續時發現所交付的房屋如存在質量問題,應當將相關情況在房屋驗收交接單上註明,交由出賣人在 90天 內整改合格,在整改合格之前買受人有權拒絕收房,超過整改期出賣人應承擔每日 已付房款萬分之 一 的延期交房的責任,但最高不得超過已付款的1%。

上述所稱房屋質量問題,是指房屋主體結構不合格,導致房屋不能使用的問題。

第十二條 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出賣人承諾按批准的規劃、設計建設該商品房專案,不擅自變更建築設計。出賣人確需變更且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平面佈局或公建配套設施;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解除合同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 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

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 同期銀行活期存款 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在銷售過程中,銷售廣告和銷售人員就商品房開發規劃範圍內的房屋及相關基礎設施、配套設施所作的明確具體的說明和允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 供水、供電在交房前完

2. 電梯在交房前正常執行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上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3 種方式處理:

1、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書面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買受人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 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按已付房款的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並採取補救措施於 日內達到合同約定標準。

3、其他解決方式 由出賣人負責按合同約定標準完成解決,但不承擔其他責任。

第十四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三)的標準。

第十五條 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出賣人拒絕整修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整修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託他人整修,整修費用及整修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房屋因質量問題造成買受人經濟損失的,出賣人應賠償買受人的損失。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整修,整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六條 關於物業維修資金交存的約定

買受人應當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必須申報繳納契稅及維修資金款項,買受人未按規定交存物業維修資金的,出賣人除不得將房屋交付買受人外,買受人還要按合同第十一條第2款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同時因買受人未按規定交納物業維修資金的原因導致出賣人不能交付房屋的,出賣人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關於房屋使用的約定

買受人的房屋僅作 住宅 使用,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第十八條 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其他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預告登記和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買賣雙方應向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申請預告登記或預售合同備案登記。商品房經綜合竣工驗收並取得建設工程專案驗收備案相關證明檔案後 60個工作日內,出賣人將需要由其提供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並申報初始登記。初始登記後 360 日內協助買受人辦理房屋所有權證。取得房屋所有權證後 720 日協助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證。

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未能在規定期限內辦理上述手續並取得相關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1或2 項處理:

1.買受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含同期銀行利息)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0.1 %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買受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之日止,出賣人向買受人支付已付房價款0.1 %的違約金。

如因買受人的原因,出賣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協助辦理上述登記手續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2 項處理:

1.出賣人解除合同,出賣人在提出解除合同要求之日起 30 日內將買受人的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買受人按已付房款的0.1 %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出賣人不解除合同,自本合同規定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辦理登記手續之日止,買受人向出賣人支付已付房價款的0.1 %的違約金。

任何一方解除合同的,都應當在解除合同的事實發生之日起 30 日內,雙方持解除合同的書面檔案到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辦理解除合同的相關手續,否則,另一方可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九條 物業服務

出賣人以邀請招標 方式選聘 邵東長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對該房屋進行前期物業管理。出賣人在銷售前已制定不損害買受人合法權益的《臨時管理規約》並明示,買受人應當書面承諾遵守。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期限自 首批交房入夥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成立止,根據物業實際情況及相關法律、法規規定,本物業的收費標準為:住宅 1.5 元月每平方米(最終收費標準以物價局審批檔案為準);收費的起始時間為自物業交付買受人之日的次日起至物業委託合同終止之日終。其他事項、服務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等內容,詳見《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第二十條 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2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 房屋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根據實際情況由甲方確定,但不得違反物業管理的相關規定。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3、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 歸出賣人所有。

4、該商品房小區內所有未計入買受人房屋公攤面積的集體設施的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仍歸屬於出賣人所有。

本合同所稱“已付款”,包括買受人的自付款、貸款銀行和公積金中心的按揭款。本合同所稱“利息”,指同期銀行存款利息,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保管和效力

1、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項,雙方當事人可在不違背法律、法規、規定、不與本合同內容相沖突的前提下進行其他約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連同附件共 30 頁,一式 陸 份,出賣人 份,買受 壹 份,邵東縣房屋產權管理局 壹 份,按揭銀行(或公積金管理中心) 份,國土局 壹 份。

4、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附件: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網籤合同 篇8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開發專案

專案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第二條專案用地性質

1、合作開發專案佔地_________平方米,土地性質為:_________土地,用地檔案以批覆為依據。

2、該片土地使用權為:_________,土地使用權人為:_________。

第三條專案規模

在本協議所述地塊上:

(1)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2)擬建_________工程,規劃佔地_________平方米,位於地塊_________端。

第四條合作方式

1、_________方提供用地,_________提供全部建設資金。

2、專案工程完成後按本協議分配,甲方分得_________,乙方分得_________,產權隨分得物業各方所有。

3、合作開發專案總投資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該總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合作開發專案佔地的拆遷、安置、補償、辦理專案報建等手續,建築安裝總造價及各方分得物業相應應分攤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等。

4、總投資資金籌措:甲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預收款_________萬元;乙方出資_________萬元,分_________次出資,每次出資_________萬元。

第五條付款方式

在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授權代辦簽署生效後由_________方安排下列時間付款。

(1)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2)在本協議簽署後_________日內,_________方向_________方支付總投資的_________%,內含定金_________萬元,合計_________萬元。

網籤合同 篇9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地產轉讓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買賣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本合同所涉房地產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轉讓標的

賣方所轉讓房地產(下稱該房地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產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月_______日止。該房地產於_______年_______月竣工。

目前該房地產物業管理公司為_______,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人民幣: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元_______角_______分(小寫:_______元)。

第二條房地產產權現狀

該房地產沒有設定抵押也未被查封,賣方對該房地產享有完全的處分權。

第三條房地產租約現狀

該房地產所附租約現狀為

1、該房地產沒有租約;

2、該房地產之上存有租約。租賃合同見附件[租賃編號:______________,月租金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租期自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賣方須於簽署《深圳市二手房買賣合同》前取得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或放棄購買權之書面證明,否則視為賣方違約。買賣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下述第種方式處置租賃合同(只能選擇其中一種):

① 該房地產產權轉移後,原租賃合同在有效期內對買方仍然有效。賣方須於_________前協助買方與承租人簽訂新的租賃合同,同時賣方須將承租方已交賣方之租賃押金/保證金及預交租金(若有)轉交予買方,買方自時起享有賣方在原租賃合同項下之權利義務。

② 賣方須於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使用前解除原租賃合同,買方對因原租賃合同而產生之糾紛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四條附著於該房地產之上的戶口

該房地產所附著的戶口,賣方保證於收到房地產轉讓總價款之日起_____日內遷出,逾期則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每日萬分之____向買方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轉讓價款

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該轉讓價款不含稅費。

第六條交易定金

該房地產交易定金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買方同意按以下方式支付:

本合同簽訂時,向賣方支付定金人民幣: 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向賣方支付定金餘額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上述定金建議交由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賬戶監管。買方將定金在合同約定期限記憶體入監管帳號,即視為賣方收訖。定金在買賣雙方辦理過戶手續時自動轉為樓款,但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七條交房保證金

為防範交易風險,督促賣方按約定如期交付該房地產並結清所有費用,買賣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簽訂時從交易總價款中預留人民幣: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作為交房保證金(不超過交易總價款的____%)。此款在賣方實際交付房地產及完成產權轉移登記時進行結算。此交房保證金的處理方法為下列第____種:

1、交由居間方託管;

2、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付款方式

買方所支付款項(包括定金、購房款),除有特別約定,建議以銀行第三方託管的方式進行資金監管。

買方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給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房款人民幣:_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

1、一次性付款

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將上述房款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向銀行抵押付款

(1)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支付除定金、交房保證金之外的剩餘首期款人民幣: _____億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______角______分(小寫:____________元)。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2)買方須於年月日之前向銀行提交抵押貸款申請的相關資料,並配合銀行辦理貸款審批手續,抵押貸款金額以銀行承諾發放貸款金額為準;

(3)銀行承諾發放貸款不足以支付房款餘額的,雙方約定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買方應於銀行出具貸款承諾函之日起三日內補足應交款。

2、合同解除,賣方應在解除合同之日起三日內全額退還買方已付____________等所有款項。

3、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款項建議買方支付至買賣雙方約定的銀行第三方監管賬戶。

第九條買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方逾期付款的(因銀行貸款原因導致買方逾期付款的除外),賣方有權要求買方按下列第種(只能選擇其中一種)方式承擔違約責任:

1、要求買方以未付款項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買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條稅費承擔

按有關規定,賣方需付稅費:(1)營業稅;(2)城市建設維護稅;(3)教育費附加;(4)印花稅;(5)個人所得稅;(6)土地增值稅;(7)房地產交易服務費;(8)土地使用費。(9)提前還款短期貸款利息;(10)提前還款罰息。

買方需付稅費:(11)印花稅;(12)契稅;(13)產權登記費;房地產交易服務費;(15)《房地產證》貼花;(16)抵押登記費;(17)借款(抵押)合同公證費;(18)授權委託公證費。

其他費用:(19)權籍調查費;(20)房地產買賣合同公證費;(21)評估費;(22)律師費;(23)保險費;(24)其他(以實際發生的稅費為準)。

經雙方協商,其中:____________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賣方支付。

上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項由買方支付。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因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因新增的稅費,按以下第____________方式處理:

1、由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繳納方繳納。

2、買賣雙方同意由方繳納。

3、其他:買方支付:_______%;賣方支付:______%。

以上按規定應由賣方和(或)買方支付的稅費,因買賣雙方協商改變實際納稅方的,法律責任不因納稅方的變化而轉移。

任何一方不按約定或法律、政策規定繳納相關稅費,導致交易不能繼續進行的,應向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房地產交付

賣方應當於________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並履行下列手續:

1、買賣雙方共同對該房地產及附屬設施裝置、裝飾裝修、相關物品清單等事項進行驗收,記錄水、電、氣表的讀數,並辦理交接手續;

2、交付該房地產鑰匙;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延遲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賣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將該房地產交付買方,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日止,賣方以該房地產轉讓總價款為基數按日萬分之四向買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三條附隨債務的處理

賣方在交付該房地產時,應將附隨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物業管理服務費、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等費用結清,單據交買方確認,否則買方有權從交房保證金中抵扣上述欠費。

第十四條產權轉移登記

買賣雙方須在簽訂本合同______日內,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手續。在收文回執載明的回覆日期屆滿之日起日內,買賣雙方須辦理交納稅費的手續。該房地產證由買方領取。買方負有抵押義務的,在買方領取新房產證後_____個工作日內須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條其他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致合同目的不能實現,守約方有權選擇定金罰則或要求對方支付該房地產總價款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約定履行合同的一方當事人應當及時告知另一方當事人,並自不可抗力結束之日起日內向另一方提供證明。

第十七條本合同與其他檔案的衝突解決

買賣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前的承諾及協議,如有與本合同不相符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共有附件________份。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由買賣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採取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申請仲裁;

3、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合同數量及持有

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賣方_____份,買方_____份,其他交有關部門,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送達

當事人所填寫確認的通訊地址即為送達地址。

第二十二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賣方(簽章):_______________買方(簽章):_______________

賣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買方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網籤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上海XX公司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上海XX公司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辦法;)規定。

二、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乙方不得損害上海XX公司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上海XX公司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傳送到上海XX公司,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上海XX公司廣告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合同付款說明:

1、遵守先付款後釋出的原則。

2、的確無法做到釋出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釋出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一、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二、代理期限為: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200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

甲方(廣告客戶或代理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乙方(廣告發布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

郵碼:_______

電話: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

職務: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託乙方於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期間釋出______________廣告。

二、廣告發布媒介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單位廣告規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廣告採用樣稿(樣帶),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動廣告樣稿(樣帶)。

五、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可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釋出。

六、廣告樣稿(樣帶)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一併儲存。

七、廣告單價______________元,加急費______________元,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元,扣除優惠______________元,扣除代理費________元,播出(刊登)次數______________,總計________元。

八、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前將廣告發布費付給乙方,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

九、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合同糾紛解決方式:

(1)由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一、其他:

二、廣告的編排方式和釋出時間表:

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人簽字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