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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總價合同變更(通用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33W

固定總價合同變更 篇1

甲方工廠:______________

固定總價合同變更(通用3篇)

乙 方:______________

承辦單位與乙方在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日簽訂深寶______________ 協字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號協議,成立甲方工廠。批准文號是深寶外引字______________第______________ 號,加工裝配 。協議有效期至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 日。各方合作良好。由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現作如下變更:

1、承辦單位:由原______________ 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2、承辦單位名稱: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3、承辦單位代表: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4、甲方工廠名稱:由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5、甲方地址: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廠房面積 ______________。

6、乙方: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7、乙方名稱: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8、乙方簽字代表:由原 ______________變更為______________ 。

(協議變更後甲方工廠的債權債務處理請選擇)

1、協議變更後甲方工廠的一切債權債務仍由現乙方公司承擔。

2、協議變更前甲方工廠發生的債權債務由原乙方公司承擔,變更後甲方工廠發生的債權債務自變更協議批准之日起由現乙方公司承擔。

3、協議變更前後甲方工廠發生的債權債務自變更協議批准之日起由現乙方公司承擔。原協議的其他條款按原協議執行。

本變更協議一式六份,自各方代表簽字蓋章並經主管部門批准之日起生效。

商務單位:______________發展有限公司 原承辦單位: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 原代表:______________

現承辦單位:______________

現代表:______________

甲方工廠:______________ 原乙方:______________

代表: ______________原代表:______________

現乙方:______________

現代表: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日

固定總價合同變更 篇2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專案名稱: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

第一部分 協議書

發包人(全稱): (簡稱甲方)

承包人(全稱): (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工程規模:

工程立項批准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 。

承包方式: 。

三、合同工期

1)、計劃開竣工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雙方確認的書面開工報告或開工令所明確日期為準)。

2)、合同實際施工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檔案

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

(1)本合同協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專用合同條款;

(4)通用合同條款;

(5)投標檔案;

(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

(7)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8)工程量清單;

(9)圖紙。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工程聯絡單、簽證單、會議紀要、工程進度計劃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上述檔案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按本條排序在先的檔案進行優先解釋。

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婁底市婁星區

本合同約定由雙方 簽字、蓋章 後生效。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住 所: 住 所: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按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9年12月24日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建[1999]313號)通用條款執行。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檔案

3.語言文字和適用法律、標準及規範

3.1 本合同除使用漢語外,還使用 / 語言文字。

3.2 適用法律和法規: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建築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等現行相關法律法規。

3.3 適用標準、規範

適用標準、規範的名稱: 。

發包人提供標準、規範的時間: 。

國內沒有相應標準、規範時的約定: /。

4. 圖紙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的 日內提供完整施工圖紙叄套。

發包人對圖紙的保密要求: 。

使用國外圖紙的要求及費用承擔: 。

5. 通訊聯絡

5.1 發包人的地址: 郵編:

5.2 承包人的地址: 郵編:

5.3 如一方拒絕簽收另一方資料,另一方以郵寄方式將檔案資料送至上述指定的地址,視為送達。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5.2 監理單位委派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發包人委託的職權:對本工程進度、質量控制等工作進行協調和管理,審批承包人提交的開竣工報告、進度計劃、隱蔽報驗及材料報驗等相關檔案,及時向承包人提供工作所需的指令、批准和通知等。

發包人應在開工前向承包人提供一份監理合同及監理工程師授權檔案,並明確相應的權力,如發包人沒有提供的,監理工程師的所有籤認行為視為得到發包人的授權。

5.3 發包人派駐的工程師

姓名: 職務: 專案負責人

電子郵件: 電話:

職權:代表發包人負責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履行,負責施工現場的全面管理、協調、簽證等工作。

5.6 不實行監理的,工程師職權: 。

7.專案經理

姓名: 職務:

電子郵件: 電話:

職權:代表承包人負責合同權利和義務的履行;接收工程款、確認最終結算價及簽署補充協議或出具承諾檔案,須加蓋承包人公章後有效或承包人另行書面授權。

8.發包人工作

8.1 發包人應按約定的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時間: 。

2)、將施工所需的水、電、電訊接至施工場地的時間、地點和供應要求: 。

3)、施工場地與公共道路的通道開通時間和要求: 。

4)、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線資料的提供時間: 。

5)、由發包人辦理的施工所需證件、批件的名稱和完成時間: 。

6)、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交驗要求: 。

7)、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時間: 。

8)、協調處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 。

9)、雙方約定發包人應做的其他工作: 等。

8.3 按通用條款8.2執行。

9.承包人工作

9.1 承包人應按約定時間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設計資質等級和業務範圍允許的承包人完成的設計檔案提交時間: 。

2)、應提供計劃、報表的名稱及完成時間: 。

3)、承擔施工安全保衛工作及非夜間施工照明的責任和要求: 。

4)、向發包人提供的辦公和生活房屋及設施的要求: 。

5)、需承包人辦理的有關施工場地交通、環衛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續及費用: 。

6)、已完工程成品保護的特殊要求及費用承擔: 。

7)、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含文物保護建築)、古樹名木的保護要求及費用承擔: 。

8)、施工場地清潔衛生的要求: 。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0.1 承包人提供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時間:開工日期以前7日內提供。

工程師確定的時間:收到後三天內。

10.2 群體工程中有關進度計劃的要求: 按通用條款的約定執行。

13. 工期順延

13.1雙方約定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1)、發包人未按照約定提供需發包人協助完成的工作。

2)、工程按國家政策停建或緩建、政府行為要求暫停施工的。

3)、其他施工單位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有關銜接配合工序,導致承包方無法進行下道施工工序以及發包方原因等造成的延誤、障礙、阻止。

4)、發包方自身供應或發包人指定供應商的材料供應延遲。

5)、監理或發包人未及時答覆、批覆、確認有關簽證單、工作聯絡單等,逾期批覆的時間作為順延的時間。

6)、發包方和監理同意予以順延的其他情況。

承包方在發生合同約定可順延的情況後,就延誤的內容和因此發生的經濟支出向發包方或監理提出報告。發包方或監理在收到報告後四十八小時內予以確認答覆,逾期不予答覆,視為承包方的延期要求已被確認。

四、質量與驗收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7.1 雙方約定中間驗收部位: 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

19.工程試車

19.5 試車費用的承擔: 。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3.1 本合同採用固定總價價格合同,雙方確認的工程量清單包乾。

23.2 因相關因素影響引起的合同價款需要調整時,調整因素及方法:

1)、發包人提出或確認的設計變更和材料變更、因施工質量安全要求提高由現場監理工程師或發包人現場專案負責人確認的單價、工程量簽證單、技術核定單、因變更造成承包人廢棄已施工部分工作量或待進場及已進場的原材料等均作為合同價款調整的依據;

2)、因發包人原因未完成相應工作或造成的工期延誤所造成的承包人經濟損失;監理、發包人書面認定的現場簽證的工程量增減以及由此引起的措施費的變更;

3)、主要材料價格漲跌超過有經驗的的承包商可以遇見的範圍時,材料單價可以調整。調整方法為:在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時,若工程所在地造價管理部門釋出的材料指導價上漲或下跌超過開標時材料指導價(材料單價)的 %, %以內部分由承包人承擔或受益, %以外部分由發包人承擔或受益;

4)、行政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變化、造價管理部門有關規定影響合同價款。

23.3承包人在上述情況發生後將調整原因、工程量、材料價格或點工工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監理或發包人,監理或發包人按程式審批並書面批覆。

24.工程預付款

發包人向承包人預付工程款的時間和金額或佔合同價款總額的比例: 本合同簽訂後七日內支付合同價的 % 。

25.工程量的確認

25.1 承包人向工程師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每月25日提供當月已完工工程量的統計報表及增減內容一式三份,發包人及監理按程式審批並書面批覆。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1)、進度款按月支付,發包人於收到月完工量報告後的次月10日前向承包人支付工程進度款,每月支付完成工程量價款的 %。

2)、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或交付後7日內付至工程總價的 %。

3)、發包人與承包人確認結算價款後7日內付至結算價的 %,留結算價的 %作為保脩金。

因設計變更及工程量增加產生的追加工程價款同期同比例付款。

七、材料裝置供應

27.發包人供應材料裝置:

27.4發包人供應的材料裝置與一覽表不符時,雙方約定發包人按通用條款27.4條(1)-(6)項承擔責任。

27.6發包人供應及發包人指定供應商材料裝置的結算方法: 。

由於甲供材質量原因造成承包人返工時,承包方不承擔責任,承包方得以請求工期順延和費用的索賠。

28.承包人採購材料裝置

28.1承包人按照設計和規範要求採購工程需要的材料。對於承包人提請確認的材料品牌、規格、型號、價格等,發包人應在收到相關書面申請後7日內予以批覆,逾期不予確認或提出意見視為認可。材料裝置進場24小時前通知發包人、監理單位確定驗收時間給予驗收。監理或發包人不到場驗收的,視為已驗收確認合格。發包人或監理對到場材料完成驗收確認後視為該部分材料符合合同要求,材料價款按合同價格結算。

28.2若發包人、監理單位要求降低材料等級或要求以其他材料代用或因指定供應商供應的材料或發包人及監理工程師(包括其指定人員)的不正確指令等非承包人原因,而造成材料達不到合同標準或引起工程質量達不到合同標準,則因此造成工期延誤、工程的損失及一切責任承包人不承擔。

28.3承包方購買的材料應附有質保書或檢測證書,如發包方及監理要求承包方二次檢測的,檢測試驗合格由發包方承擔費用,測試不合格的檢測費用由承包方承擔。如需做室內整體空氣質量檢測的,費用由發包方承擔。

八、工程變更

按通用條款29、30、31執行。

九、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

32.竣工驗收 按通用條款約定執行。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圖的約定: 。

33.結算

33.1結算方式: 綜合單價及材料價格按承包人報價書中的單價為準,報價書中沒有包含的材料或未定部分,按市場價格或雙方籤價執行。有變更或簽證材料,按雙方簽證確認價格結算。費率和人工單價按照預算書所報為準計算,如無相應參照雙方另行協商確認的費率及人工單價計算,其他價款調整按合同約定執行。

33.3發包人批准結算報告的時間:發包人可委託社會第三方或婁底市審計監督中心進行審價,工程結算金額以審計機構最終審定的金額為準。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5.1 本合同中關於發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4條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通用條款規定執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26.4款約定發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通用條款規定執行。

3)未按合同約定支付結算價款時發包人應承擔的違約責任:參照本條第一款約定執行。

雙方約定的發包人其他違約責任:未按合同約定履行其他義務,支付因違約導致承包人增加的經濟支出,相應順延工期,支付違約金等。

35.2 本合同中關於承包人違約的具體責任如下:

1)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4.2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按通用條款執行。

2)本合同通用條款第15.1款約定承包人違約應承擔的違約責任:返工維修,並承擔維修費用。

3)關於承包人違約解除合同的特別約定:承包人承擔損失並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簽約合同價未完工程的2%計算。

36.索賠

按通用條款執行。

37.爭議

37.1雙方約定,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請上級主管部門進行調解,或向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發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

分包施工單位為: 。

39.不可抗力

39.1 雙方關於不可抗力的約定: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墜落或其他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爆炸、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及異常惡劣天氣;政府指令停工;政府指令導致道路不通無法施工;突發傳染性流行疾病及公共衛生事件等。

40.保險

40.1 本工程雙方約定投保內容如下:按通用條款執行。

41.擔保

41.1 本工程雙方約定擔保事項如下:

1) 發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

2) 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履約擔保,擔保方式為: 。

3) 雙方約定的其他擔保事項: 。

46.合同份數

46.1 雙方約定合同副本份數: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叄份,合同備案部分根據需要自行解決。

47. 其它條款 :

47.1所有工程款由發包人支付至承包人賬戶,如需支付給第三方或個人,須由承包人另行書面授權。

47.2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承包人將使用部分自有高新技術和專利技術,其智慧財產權歸承包人所有,請相關各方予以保護。

47.3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

附件清單:

附件1:《工程質量保修書》

附件2:《工程預算書》

(以下無正文)

附件1

工程質量保修書

發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為保證 (工程名稱)在合理使用期限內正常使用,發包人承包人協商一致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管理規定及雙方約定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一、工程質量保修範圍和內容

具體質量保修內容雙方約定如下:合同條款中承包人所進行的工程專案、內容,由承包人負責。但因發包人使用過程中的人為損壞,工程的易損耗、易碎品及其他根據國家規定列入易損耗及易碎物品的(如燈泡、燈管、玻璃等)損壞,不可抗力因素損壞以及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損壞除外,若發包人委託承包人修理,其修理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二、質量保修期

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為 年,質量保修期從工程實際竣工之日算起(工程未驗收的,以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分單項竣工驗收的工程,按單項工程分別計算質量保修期。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於保修範圍和內容的專案,承包人應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後7天內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修理,發包人可委託其他人員修理,保修費用從質量保脩金內扣除。

2、發生須緊急搶修事故(如上水跑水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後,應立即到達事故現場搶修。非承包人施工質量引起的事故,搶修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3、在國家規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內,承包人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的,承包人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質量保脩金的支付

本工程約定的工程質量保脩金為施工合同價款的 %。

本工程雙方約定承包人向發包人支付工程質量保脩金金額為(大寫) 。質量保脩金銀行利率為 。

五、質量保脩金的返還

雙方約定按以下第 種方式返還質保金:

(1)、發包人在第一年質量保修期滿後14天內,返還質量保脩金的 %;第二年保修期滿後14天內將剩餘質量保脩金返還承包人。

(2)、在雙方確認工程結算價後,由承包人提供結算價5%的質量保修保函,發包人在收到後14天內,將全部質保金支付承包人。

六、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發包人承包人雙方共同簽署。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固定總價合同變更 篇3

現在這個固定總價施工合同範本的,可以這麼說:_________________工程承包範圍

承包範圍:_________________具體以承包人報價或工程預算書的工程量範圍為準。

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三、合同工期1)、計劃開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至年月

日(實際開工日期以雙方確認的書面開工報告或開工令所明確日期為準)。2)、合同實際施工工期總日曆天數

天。四、質量標準

Page-3-of17工程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合格

。五、合同價款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暫定

(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

元。六、組成合同的檔案組成本合同的檔案包括:_________________(1)本合同協議書;(2)中標通知書;(3)專用合同條款;(4)通用合同條款;(5)投標檔案;(6)標準、規範及有關技術檔案;(7)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8)工程量清單;(9)圖紙。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工程聯絡單、簽證單、會議紀要、工程進度計劃等書面協議或檔案視為本合同協議書的組成部分。上述檔案互相補充和解釋,如有不明確或不一致之處,按本條排序在先的檔案進行優先解釋。七、本協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的定義相同。八、承包人向發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並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九、發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