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合同樣本

2022經紀合同(精選16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07W

2022經紀合同 篇1

甲方:

2022經紀合同(精選16篇)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

乙方:

住址:

法人代表:

身份證號:

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協議。

一、合作事項、合作期限

1、甲方推行“獨立經紀人合作制”的經營模式,即甲方與乙方由傳統的僱傭關係改變為合作關係,乙方可自願申請解除勞動關係,辦理離職手續後,再與公司簽訂合作協議,而工資由原來底薪加提成的模式,改為無底薪高提成的激勵機制。

2、乙方以獨立經紀人身份與甲方合作。乙方使用甲方辦公場所、電腦網路、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戶資源等資訊資源,並以甲方名義開展房地產經紀及一切相關業務。

3、甲乙雙方約定合作期限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年為限。

二、分成計算、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甲乙雙方約定每筆成交單實際收到佣金扣除非本人盤源方、鑰匙方、合作方、按揭費等其他分傭後所剩佣金為乙方個人實收佣金(以下簡稱實收佣金)。

2、乙方每筆租單按實收佣金的_________%固定比例分成。

3、乙方每筆售單實收佣金的________%劃為開單分成,實收佣金的_______%劃為結單分成。

4、乙方當月售單累計實收佣金超過_________萬的,享有________%月獎勵分成。

5、乙方租單分成在佣金收齊、相關手續辦理完畢後即可發放。收取現金的,由分行行政助理即時發放佣金的__________%作為分成;佣金為刷卡的,分成將於_______發放。

6、每月________號前,乙方售單開單分成在財務部確認佣金到帳,分行經理批准,公司核准後在每月________日發放;結單分成及獎勵分成按公司標準在結單後次月_________日一起發放,遇節假日順延。

7、乙方應得分成甲方在代扣應繳個人所得稅後以人民幣匯至乙方指定賬戶。

8、如乙方分成發放後發生撤單退傭或減傭等事項的,乙方須將多發分成退回公司。

9、乙方履行正常手續終止本協議,則未結單須交接給甲方指定的接手人繼續跟進,該單的結單分成轉移給接手人作為跟單收益。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開展業務的辦公場所、電腦網路、電話等辦公條件及樓盤資源、客戶資源等資訊資源(不提供筆、本、計算器、等日常個人辦公用品)。

2、甲方根據乙方需要組織開展房地產經紀及相關業務知識培訓,甲方有義務為乙方辦理當地政府部門所要求的經紀人資格認證報考、培訓、發證等事宜,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甲方應積極為乙方提供一切廣告、資訊資源支援,並協助乙方開展業務。

4、甲方有權隨時瞭解乙方業務進展情況,並要求乙方隨時彙報。

5、甲方有權干預、阻止乙方違反甲方業務操作流程、服務標準的行為,並對所造成損失要求乙方賠償。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間所獲得所有客戶、樓盤資訊等資源均須登記在甲方資源管理系統或登記本(冊)上,並按甲方規定享有所登記樓盤、客戶資源成交後的分傭。

2、乙方進行業務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及客戶服務標準。

3、乙方開展業務時不能做出有損甲方品牌形象和聲譽的行為,並在進行業務時不得有損害客戶及甲方利益的行為,不得吃差價,因前述情形給甲方帶來的品牌形象損害和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並有權從分成中扣除。

4、乙方在甲方所接受的培訓內容及講義、內部檔案、內部規章制度、乙方進行業務時所使用、獲知的所有客戶、樓盤等資訊資源均為甲方機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洩露,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不得提供給第三人及用於其它任何用途。

5、乙方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甲方制定的規定和限制,與本協議內容不一致的,乙方可提出書面異議,否則視為同意,雙方不另行簽訂協議。

6、乙方所成交售單過戶按揭手續須在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辦理,未經甲方書面許可私自找外部機構辦理的,甲方有權扣除乙方該單所有收益,如因甲方服務部門或指定合作機構過錯造成該單產生糾紛的,由甲方服務部門或甲方指定合作機構承擔損失。

五、協議變更、終止、違約責任

1、合作期限內如乙方未經許可私自收取紅包、好處費、佣金等,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並扣發乙方所有未支付分成及預留保證金作為違約金。

2、乙方如因違規操作被辦公地點所在地政府管理部門通報或處罰,則本協議自行終止。

3、乙方因違反甲方制度規定,使甲方受到損害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4、乙方因故連續________天(含)以上無法開展業務,未向甲方管理人員通報,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並暫停發放所有未發放分成,直至交接清楚後予以發放。

5、合作期限內如需變更協議內容由雙方協商確定。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部分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可以變更、修改或終止本協議。

6、合作期間內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如需單方終止,由一方提前__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另一方,雙方交接完畢則終止協議。

六、其它的約定

1、甲乙雙方不因本協議而存在勞動關係,乙方自行承擔各項社保福利費用及按國家規定應繳的個人所得稅。

2、合作期間因任何一切的違法違規行為給第三人造成損失的,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3、對交易中出現的合同糾紛,甲方有義務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及幫助,但因乙方過錯導致的,乙方應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對於合作期間發生的訴訟案件,由過錯方承擔訴訟費用及損害賠償;因第三人的行為損害甲乙雙方利益的,由甲乙雙方平攤訴訟費。

4、對違約行為若雙方協商不成,可憑此協議向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5、本協議一式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__份。

_

甲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

乙方:(簽章)

地址:

聯絡方式: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022經紀合同 篇2

一、客戶須知

第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宣告從未在任何時間從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五條客戶對交易密碼必須妥善保管,並適時更換。如因交易密碼洩露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第六條客戶在交易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半小時,既未對交易結果提出書面異議也未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的,視為對交易結果的確認。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開始發放交易結算單(包括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發放方式:客戶或客戶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醛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通過公司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通過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第七條期貨居間人:是介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之間的獨立體,受期貨經紀公司或者客戶委託,為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約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一個高素質、專業化、實施科學管理和規範的期貨居間人隊伍,對於提高期貨交易的質量,擴大期貨市場的規模,減少期貨交易的糾紛,維護期貨經紀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客戶有自行選取合格的居間人為其提供諮詢及交易便利的權力,但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戶投資者,選取期貨居間人可能存在且不止於下列風險,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代替客戶簽訂虛假期貨經紀合約,誇大或虛構交易業績誘導客戶出入資金,全權代理客戶進行交易,故意不簽署交易結算單,故意透支交易,以虛假的帳單矇騙客戶,侵佔客戶資金等。

第八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雙方如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在簽署合約前已向客戶出示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第十條客戶應遵守法律及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客戶守則》,否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視情節輕重有權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簽署《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已經向客戶介紹期貨交易知識及風險控制方法。

以上《客戶須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詳細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022經紀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住址:

聯絡電話:郵箱:

鑑於:

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經營的影視文化傳媒公司;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在演藝經紀業務方面具有豐富的娛樂資源和專業操作管理經驗。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互利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並誓言共同信守。

一、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為甲方經紀人,乙方為甲方推薦藝人,促使藝人與甲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

2、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有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簽約、履約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

二、合作期限

自__年__月日起至__年_月__日止,為期_年,自簽約後立即生效。合同期滿,如雙方均有意續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發出書面通知。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提供必要的開展業務活動的支援。乙方因開展甲方藝人活動的相關費用(如活動經費、交通費、通訊費等)由乙方自行承擔。

2、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證明資料,配合乙方完成與第三方的洽談等活動。

3、甲方有權代表甲方藝人與乙方所聯絡的第三方進行洽談、簽約等事宜,並有權就演出內容、演出形式、演出時間及演出酬勞等內容提出建議。

4、甲方有權監督指導乙方工作,協助乙方完成所定任務指標。

5、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不按時支付的,乙方自發出書面的支付通知之日起30日內未獲支付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採取訴訟方式解決酬金糾紛。

四、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保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現行法律、法規及甲方的工作管理制度,保證不實施賭博、吸毒、打架鬥毆、酗酒及其他違反社會公序良俗和其他有可能間接影響甲方聲譽及形象的行為。

2、乙方保證以自由身份與甲方簽訂該協議,若因此與第三方產生任何糾紛,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3、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引進藝人,並促使雙方簽訂《演藝經紀合同》;乙方有義務協調甲方與其所推薦藝人之間的關係。

4、乙方有權代理甲方所簽署藝人在全球範圍內的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影視劇演出、舞臺演出、主持、歌唱、唱片、廣告代言、商業活動等領域內的演藝活動和業務的策劃、聯絡、談判、管理等事宜,並有權獲取報酬,因此產生的個人所得稅及其他稅費,由乙方自行負擔。

5、乙方為甲方藝人所聯絡的演藝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並且不應以任何方式要求藝人從事違背法律、法規和違背公認社會道德的事宜。

6、乙方在各種媒體及所有公開場合,必須竭力維護甲方及甲方藝人的良好形象,不得有詆譭、誹謗等現象。

7、乙方在代理甲方藝人的演藝活動中,因乙方過錯造成甲方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涉。

8、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藝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9、乙方保證其一年內經紀業務總額度不低於50萬元。

五、甲乙雙方收益的分配

1、業務提成政策:(業務總額按照藝人演藝合同標的額計算)

a.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內業務總額低於50萬元,則不享有獲取佣金的權利。

b.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1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c.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100萬元至2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d.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200萬元至300萬元,則甲方將淨利潤的25%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e.若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一年業務總額達到300萬元以上,則甲方將淨利潤的30%作為佣金支付給乙方。

2、本條第1款所述淨利潤是指乙方所代理甲方藝人演藝活動每年的業務總額減去應付藝人酬金及甲方應負擔的稅費後的餘額。

3、甲方將在每年最後一日前30個工作日內,將乙方的佣金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予以支付。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有違約,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報酬,每逾期一日,應按所欠酬金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對外聯絡的演藝活動,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與該第三方簽訂合作協議,將視為乙方違約,乙方須按合約費用的十倍向甲方賠償。

3、乙方保證不以個人身份收取由乙方代理的甲方藝人的演出收入,若發生此類情況,甲方有權以各種方式追回代理費,並要求乙方支付相當於所涉金額五倍的違約金。

七、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如因乙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為甲方提供服務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2、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採取書面形式。

3、任何一方有嚴重的根本違約行為,非違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八、保密條款

1、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漏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2、上述保密義務不因本合同終止而解除。

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也無法避免,並於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包括並不限於自然災害以及戰爭、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2、主張不可抗力一方有義務在最短的時間內通知另一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15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遲延履行的書面材料,並且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友好協商如何執行本合同,待事件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合同項下的義務。如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人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或遲延履行合同,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十、爭議的處理

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本著合同訂立目的和文字原義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進行。雙方於合同執行期間均應嚴格遵守合同規定事項,如有任何法律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註冊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執行,雙方也可就未盡事宜達成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均為列印頁,手寫無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而簽訂的,故乙方已經對合同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條款的含義以及法律後果充分理解,並且已經經過甲方的講解再無異議。

4、乙方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影印件作為本協議附件。

甲方:乙方:

代表人(簽字):

20__年月日 20__年月日

2022經紀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

根據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規定,運動員可委託有資格的經紀人以他的名義在競賽日程安排及贊助等商業活動中行使權利。本合同中,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運動員,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甲方決定委託乙方代理相關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為了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委託是指運動員委託代理人以他的名義在本協議規定的條款和條件下行使權利,代理人有權行使本協議中直接提到的或與運動員書面協議的內容,無權從事其他業務。

1.2 運動員是指屬於____單項聯合會的運動員。

1.3 國際____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4 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是指_______________。

1.5 國際____聯合會條例是指國際____聯合會生效的各種適用條例,包括修改後的法規條例。

1.6 代理區域是指乙方代理甲方事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合同期限

2.1 委託時限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2 如代理人與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之間的合同終止,則代理人與運動員的協議的相關條款自行終止。

2.3 本協議不可自行續簽,如果雙方均有意續約,須代理人續約後方可進行,並且必須在前協議到期前發出書面通知。

2.4 代理期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約,續約合同期限不得低於____年。

第三條 代理許可權

3.1 乙方依授權安排甲方的比賽,包括甲方參賽費用的協商和談判。

3.2 乙方有權實施調查、與贊助商進行談判,並最終代理甲方簽訂合同。

3.3 乙方從甲方利益出發。可採取任何有效措施,發現和調查新的商業機會。

3.4 乙方不得越權行使委託權,在沒有事先獲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能簽訂任何商業協議。

3.5 乙方有權以甲方的名義處理財物,但必須符合甲方的利益,必須符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有關條例。

第四條 費用

4.1 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取得____(稅前/稅後)酬金的百分之____作為酬金。

4.2 除4.1條規定的佣金外,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3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4.4 如果乙方直接開支甲方的費用,如差旅、住宿、生活費等,由甲方在收到費用支出收據的____天內補給乙方。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5.1 讓乙方瞭解甲方的競賽安排及其商業興趣和投資意向。

5.2 參加所有乙方為其安排的比賽或公眾集會,除非因為傷病或發生意外情況。

5.3 如果乙方談判決定,或甲方同意為比賽做推廣,必須依合同要求參加所有的推廣活動。

5.4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有關代理人的規定。

5.5 及時支付協議中所應支付的費用。

5.6 參加所有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制定的比賽,即

5.7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_單項聯合會協商和制定本人的競賽安排。

5.8 在代理期間,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5.9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宣告等,應通過乙方的安排進行。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6.1 乙方指定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6.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6.3 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6.4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以甲方的名義進行。

6.5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並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6.6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訊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6.7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洩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個人資訊。

6.8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6.9 對運動賽程安排瞭如指掌,與運動員的教練、所在俱樂部、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一起,共同協商和制定該運動員的競賽安排。

6.10 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的章程及有關條例。幫助運動員遵守國際____聯合會和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關於資格適用的條例。

6.11 在甲方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讓甲方及時、全面地瞭解乙方所從事的商業活動和各項安排。

6.12 代理運動員的原則是不影響運動員的訓練和參加比賽。

6.13 避免發生利益衝突,無論是表面還是私下的。

6.14 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代理運動員收回所有合同的款項。代理人有義務這樣做,但如果第三方獲得運動員同意後不交納時不負任何責任。

第七條 保密

7.1 代理人保證對所有關於運動員的事務保密。不論是正在為該運動員做代理,或已經結束與運動員的委託合同,除非運動員授權揭露事實。

7.2 如果代理人向國際____聯合會或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揭露運動員資格問題或其服用違禁藥物的事實,則不屬於違反了以上第一款的規定。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 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 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力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 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 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 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8.4 發生以下情況,本合同可以隨時終止。

8.4.1 代理人的執照被運動員所在的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收回;

8.4.2 乙方宣告破產;

8.4.3 在其中一方破壞協議時,守約方向違約方發出通知,但不能對原協議進行修改;

8.4.4 其中一方向另一方提前三個月發出書面通知,表明要終止合同的意願。

第九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9.1 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9.2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

第十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 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

11.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解決

12.1 在發生與協議有關的爭議時,合同雙方必須遵守運動員所屬國家____單項聯合會現成條例的申訴程式。如果該申訴沒有取得任何結果,雙方可以向國際____聯合會仲裁小組提出申請,該組織的決定將對雙方產生約束力,併成為最終決定。

12.2 如果國際____聯合會不能協調解決,可提交_仲裁委員會依據該會的仲裁規則裁決,或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 甲乙雙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 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力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 本合同中標題是隻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時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經紀合同 篇5

第一條委託內容

1.1乙方授權甲方獨家代理的事務為:作為歌手身份的演藝活動,包括現場舞臺演唱,影視節目、廣播電臺等非現場的演唱。且此事務活動為商業性的。該項授權是獨家的,具有排他性。乙方為甲方簽約歌手,凡涉及到任何商業活動、電視節目等以演唱形式進行的活動,都需告知公司。

1.2甲方可以非獨家代理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

(1)主持活動和電視節目

(2)出演電影,電視劇,戲劇

(3)所有已知和未知媒體上的廣告及商業宣傳,如:電視、報紙、電臺、網際網路等

(4)出席參加的各類商務及公關活動

(5)涉及乙方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的一切事務活動

(6)著作權,銷售權和演唱權方面:

(7)其他一切可能會對甲乙雙方的權益和收益產生影響的商業活動、公益活動,以及會對甲乙雙方在公眾和媒體產生影響的一切事務

1.3甲乙雙方所簽訂的本協議在第1.1條約定的範圍內是獨家的排他性協議,在涉及第1.2條事項及其它演藝活動方面為非獨家的。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允許,不得與除甲乙雙方外任意第三方就本協議1.1項下所涉及任何範圍及內容進行任何形式上的合作,亦不得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自行行使和處置相關權利、進行業務安排及與第三方達成任何協議。

1.4在本協議約定的合作期間,乙方創作完成的專輯或者單曲,包括作詞和作曲,則乙方享有完整的著作權。乙方可以自行製作成音樂製品並授權他方使用。由甲方投資製作的音樂作品,則由甲乙雙方討論分成。

第二條代理區域

甲方代理的地域範圍包括中國境內和境外。

第三條合作期限

3.1甲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年。

3.2代理期限屆滿前,如雙方均不提出拒絕續簽的通知,則本合同自動延續X年。任何乙方拒絕續簽的,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一個月內發出書面通知。

3.3代理期限屆滿前,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甲方如果沒有完全履行第八條規定的義務,則該年度結束時,本協議自動終止,除非乙方書面通知甲方合同繼續。若甲方完整履行相關義務或取得乙方諒解,則合同自動延續,每次延續時間為一年。至X年合作期限結束止。

第四條收益和分配

4.1甲乙雙方的收益是指:甲乙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進行的各項合作和活動而產生的所有收益。包括但不限於不退預付款、利潤分成等。

4.2所有收益由甲方代收;

4.3甲方經紀的第1.1項範圍內獨家代理的事務,()交通、運輸、通訊、法律服務、中介等費用由甲方自己負擔。不屬於乙方演藝合約收益的扣除事項。

4.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成功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和支付,甲、乙雙方依據如下標準進行提成和分配:

A、演唱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B、其他專案活動:第一年至第三年:甲方%,乙方%;第四年及以後:甲方%乙方%。

4.4上述收益的分配基數為稅前,甲、乙雙方各自負擔稅負,由甲方負責相應票據的簽發。

4.5除以上收益分配之外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形式的酬金。

4.6甲方代理的演藝活動同時包含獨家代理的演唱部分和非獨家代理的其他事項時,上述分配基數按照兩部分平均計算。

4.7收益的數額依與第三方簽署的合同或協議確定,甲、乙雙方分配時均有權查閱與第三方的合約費用。

4.9甲方在每次實際收到款項後5個工作日之內,將應付乙方金額按乙方指定付款方式付給乙方。

第五條至今其它合作的專案

5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在第一個合同年度內參與甲方的工作,進行商演。每一場商演稅後的報酬至少為人民幣元,甲乙雙方按照第4.3條進行分配。該專案的報酬不包含任何其他費用(交通費,律師費用等等)

第六條乙方經紀人和助理

6.1乙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自己的專屬助理或者化妝師,並自主安排助理或化妝師的全程陪伴。

6.2乙方助理的工資由乙方負責。交通費、食宿費用等由甲方負責。且交通、食宿標準須同乙方一樣。交通工具優先使用飛機,特殊情況下可以為高速列車。住宿標準不低於三星級。

6.3甲方可以指定相應人員為乙方的專屬經紀人。該經紀人不得同時為三人以上擔任經紀活動。否則,乙方有權拒絕。

6.4甲方指定的經紀人被乙方認為不稱職時,乙方有權要求更換。

6.4乙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的權利

7.1甲方有權在本協議1.1項下所規定的範圍內的所有業務合作方面全權獨立的進行有關安排、規劃和實施,並獲得相應收益;

7.2甲方有權派專人負責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於本協議實施整體目標的言行和習慣進行糾正和監督。

7.3甲方有權在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主要義務前提下,解除合約。

7.4甲方在代理乙方的委託事項過程中,因乙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甲方有權對乙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乙方事務有關的事項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7.6在獨家代理事項中,甲方有權根據有效的策劃方案對乙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第八條甲方義務

8.1甲方應認真完成乙方的委託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乙方尋求機會,將有關資訊及時向乙方彙報,併為乙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8.2甲方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乙方利益。

8.3甲方代理乙方事務,不得干涉乙方私人生活,甲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乙方的隱私,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洩漏乙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資訊。

8.4甲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乙方的合法利益。乙方在履行甲方獨家經紀代理的演出活動時,甲方應保障其演出活動的人身財產安全,並提供相應的安保防護措施,因由工作原因造成的人身意外則有甲方負責所有的醫療費用。

8.5為實現甲方獨家代理的演唱經紀目的,甲方保證給乙方提供如下的宣傳專案:

8.6以上這些內容不包括乙方自己或通過他方接洽的活動或宣傳機會;

8.7在未與乙方協商溝通的情況下甲方為乙方代理的商演主持費用不能低於稅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乙方唱歌的演出費用不能低於稅後X萬元(不包含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

8.8所有演出活動的伴舞、道具開銷由甲方負責安排。

8.9在所有的經甲方代理的活動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均不負擔飛機票等任何其他與工作有關的開銷,包括乙方助理人員和乙方同樣標準的費用支出。

第九條乙方的義務

9.1乙方應對甲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甲方的要求。

9.2乙方應嚴格實施甲方經過乙方的同意代理或代表乙方簽訂的合約。

9.3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1.1條的演唱獨家排他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同第三方私自進行本合同1.1條規定範圍內的任何形式上的合作。

9.4乙方應當在甲方為實施本協議所需時,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披露,並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9.5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協議保密條款,保護甲方的商業祕密。

9.6乙方應在可能面對媒體和公眾的任何場合下,注意自身的儀表、言行和禮儀,樹立和維護本人和甲方的良好形象,不得損害甲方聲譽。

9.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委託期限內與甲方非獨家代理方面介紹的相關當事人進行私下籤約,否則甲方有權利按照合同第四條約定享受收益。

第十條乙方的權利

10.1乙方可以將本合同第1.2條規定的委託事項委託其他第三方。(關於本條範圍內的活動如果第三方代理和甲方代理有衝突,則按照通知的時間先後順序確定。當乙方受到第三方活動的通知,應該第一時間告知甲方。

10.2在代理過程中,因甲方過錯致使乙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乙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3甲方提供的歌曲或mv,或者任何一個演出及非演出專案,如果乙方認為對自己的形象、身份、人身安全有危害,乙方有權拒絕。

10.4乙方有權拒絕甲方安排的與多於兩個人共同擔任同臺主唱的商演。

10.5鑑於乙方與湖南省歌舞團的相關人員的師徒關係,乙方有權在空閒檔期內隨前述單位出演,甲方不會干涉。

10.6為保證乙方適當的履行甲方經紀的涉及第1.1條規定事務,乙方須單獨持有一份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合約或協議,且為同樣的文字。甲方不得隱瞞。

10.7乙方如有需要,可以自行僱傭律師。

第十一條:保密責任:

11.1甲乙雙方應對本協議所涉及的任何內容、以及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相關的一切法律、商業、合作義務的所有資訊保密,未經對方允許不得向雙方以外的任意第三方披露。11.2保密期應為:自合同生效之日到合同正式解除以後年。

第十二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違約責任

12.1經甲、乙雙方協議本合同可以變更、解除。

12.2甲方在每一個合同年度內沒有完全履行第8.5、8.6條約定的所有事項,則本合同在該合同年度結束時自動終止。

12.3如果甲方沒有尊重第8.2、8.4、8.7條的重要的事項,那麼乙方有權利通知甲方合同解除。

12.4甲方未盡代理義務,損害乙方的商業利益,乙方有權利要求甲方賠償該事項的預期利益。

12.5乙方沒有履行甲方代理的相關活動事務,造成了甲方損失,甲方有權利要求乙方賠償相當於完成該專案所獲得的收益損失。

12.6甲乙任何一方非因客觀過錯單方面解除本協議,須支付人民幣萬元作為違約金。

12.7遇有不可抗力使合同約定事務無法履行的,甲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13除合同中另有規定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約定事項轉讓給第三方。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4.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14.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五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協議與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雙方已正式授權其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註明的日期及地點簽署,以昭信守。

本協議甲方蓋章和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日期

2022經紀合同 篇6

合同編號:

委託人(甲方)

受託人(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遵循自願平等和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事項。

1、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證件和證明,證明甲方是具有委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見附件)。

2、乙方向甲方出示的證件和證明,證明乙方是具有接受本合同事項的合法當事人。

第二條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為甲方提供其他代辦的房地產經紀事項。

1、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條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本合同委託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五條甲、乙雙方商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甲方對其委託的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個房地產經紀事項應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房地產租賃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代辦服務費按成交價格的______%人民幣_________元:

第六條中介費、代辦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結算方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必須徵得對方同意後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乙方在委託期間內,不能提供訂約機會的;

2、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內容、條件、要求的;

3、本合同簽約生效後二個工作日內,乙方未及時通過青島網上房地產網路平臺上網掛牌且經甲方投訴仍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的;

4、乙方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機會,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5、乙方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全額支付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中介費和代辦服務費:

1、甲方虛假委託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造成乙方最終無法履約的;

2、甲方在委託期間,私下與他人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交;

3、甲方在委託期屆滿之後二個月內以任何形式或價格與乙方曾介紹過的客戶成交的,視作媒介合同成立;

4、甲方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中途毀約,擅自不履行合同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乙方對於居間過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所填寫的通訊地址為準。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第十三條雙方或一方可向相關房地產交易中心申請備案、登記。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解決:

1、向青島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本合同壹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持______份。

補充條款

――――――――――――――――――――――――――――――――――――――――――――――――――――――――――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

――――――――――――――――――――――――――――――――――――――――――――――――――――――――――

(貼上線)(騎縫章加蓋處)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編號?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住/註冊地址居住/註冊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編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經紀人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格證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022經紀合同 篇7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製片單位):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導演所在單位/經紀公司):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正在計劃攝製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的經紀公司,_________導演為乙方的簽約導演,該導演是具有相關資質的影視導演,併成功執導了多部影視劇;

2.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的_________導演擔任其拍攝的電影(電視劇)的導演,乙方同意接受甲方聘用。

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工作期限

乙方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指派導演到達甲方指定地點,向甲方報到。導演工作正式開始。

導演工作結束的時間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確定:

1.電影(電視劇)的後期製作完成,工作即告結束;

2.製作完成後的電影(電視劇)依法經相應的電影(電視劇)審查機構審查合格並取得《電影(電視劇)發行許可證》後,乙方的全部工作結束;

3._________。

第二條 工作要求

導演應接受甲方的管理和指導,但甲方不得干預導演的正當許可權或違反行業慣例。甲方有權隨時檢查導演的工作,但不得影響導演的正常工作,導演應予以配合。

導演應當按照拍攝預算和拍攝計劃,審慎、經濟、高效、負責地完成電影(電視劇)的拍攝工作。甲方也應當對導演的工作予以配合。

第三條 工作內容

導演工作分為拍攝籌備期、實拍期和後期製作三個階段,其中:

1.導演拍攝籌備期的工作包括:

(1)研究文學劇本,統一創作意圖;

(2)組成創作班子,寫出分鏡頭劇本;

2022經紀合同 篇8

甲方:乙方:

住所:住所:

郵編:郵編:

業務電話:業務電話:

傳真: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章?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5萬元。乙方資金不足5萬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章?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宣告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章?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方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章?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簽字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身份證號碼簽字留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惟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

注:(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章?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權稽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章?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章?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章?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甲方為乙方設定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章?資訊、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資訊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資訊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

第三十七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章?費用

第三十八條?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章?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章?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章?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章?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甲乙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_____;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章?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宣告》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客戶須知

第一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宣告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客戶宣告?客戶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委託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

客戶應當如實宣告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宣告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____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乙方:

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授權簽字:______________

蓋章蓋章

簽署日期:年?月?日

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務請謹慎從事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_____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進行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鉅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經紀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期貨交易。

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時,期貨經紀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於規定時間記憶體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迫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這種情況可能在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五、由於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經紀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因素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期貨交易中,期貨交易所無法做到即時確認,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閉市之後交易所的書面確認為依據。如果您利用口頭確認的交易結果作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單純的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作出客觀判斷,對期貨交易作仔細的研究。

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期貨經紀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經紀合同》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開戶授權人)簽字:

年?月?日

2022經紀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務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_______萬元。乙方資金不足_______萬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並對此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節  風險控制和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為:風險率=(客戶權益/客戶交易保證金總額)×100%,甲、乙雙方對風險控制作如下約定:

乙方的交易風險率不得低於100%。

當風險率>100%,甲方根據乙方可用資金量來接受客戶交易指令;

當風險率=100%,甲方不再接受乙方的新單交易指令;

當風險率<100%,乙方應追加交易保證金至風險率≥100%。

第十條 當風險率<100%時,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十四條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強行減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100%為止,乙方應承擔減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當風險率≤70%時(包含市場急劇變化的情形),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100%為止,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乙方追加的資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賬戶)或乙方資金來源未確定合法性的,該追加資金無效,甲方不予認可,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均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宣告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一部分未得到充分填充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採取以下兩種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1)甲方在經營場所內,直接書面送達;

2)如果乙方不在經營場所內,甲方則按《開戶申請表》地址以傳真、電話、電子信箱方式通知乙方。

在乙方發生賬戶保證金不足或臨近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強行平倉限度時,甲方將按約定,依據本條第2種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或強行平倉的通知。甲方的電話記錄、傳真記錄、電腦記錄將被視為送達乙方的有效證明。如果甲方按以上方式無法正常通知乙方,甲方將在其營業場所的公告欄內發出公告,乙方同意視為甲方已按合同約定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向乙方提供每日交易結算單,由乙方在甲方結算部領取。甲方在上月交易結束後______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由乙方在甲方結算部領取。乙方不能到甲方結算部門領取每日交易結算單或交易結算月報時,應通知甲方,甲方可以傳真、郵寄或電子信箱方式送出。

乙方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日交易結算單、追加保證金通知單,有義務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在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沒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請,將視同已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日交易結算帳單和追加保證金通知單。

乙方在每月______日之前,如果因某種原因沒有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上月交易結算月報,有義務向甲方索要。如果乙方每月15日之前沒有向甲方提出索要申請,將視同已收到甲方按約定方式傳送的每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於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對甲方提供的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於收到交易結算月報後3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要求變更方負責。

2022經紀合同 篇10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

經紀人(乙方):_________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_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經紀合同 篇11

準則

第一條 期貨經紀公司使用的《期貨經紀合同》不得與《<期貨經紀合同>指引》相牴觸。

第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制定或者修改《期貨經紀合同》,應當將合同樣本報送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審查。

第三條 期貨經紀公司在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前,應當向客戶出示《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及本指引所附《客戶須知》,經客戶閱讀理解並簽字確認。

第四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向客戶說明《期貨經紀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並向客戶提示其所負的說明義務。客戶在書面確認完全理解合同主要條款的含義後方可與期貨經紀公司簽訂合同。

第五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在其營業場所備置期貨交易法律法規、期貨交易所規則、業務規則及其細則等相關檔案供客戶查詢。客戶有權向期貨經紀公司詢問上述規則的含義,期貨經紀公司對於客戶的詢問有解釋的義務。

第六條 期貨經紀公司與客戶簽訂《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由客戶如實填寫《開戶申請表》。開戶申請表應包括客戶資格、資金來源、從事期貨交易目的、是否有期貨交易經驗等與資信有關的內容。

第七條 個人客戶開戶時應當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單位客戶開戶時應當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簽署的檔案,並保證開戶行為和代表單位開戶的人有正當的授權。

第八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避免與客戶的任何利益衝突,保證公平對待所有客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應當維護客戶最大的合法權益。

第九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客戶開戶的保證金最低標準和風險控制條件,但對所客戶應當採用統一的標準和條件。

第十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約定強行平倉、追加保證金的條件及有關事項,但對所有的客戶應當採用統一的條件和程式。

第十一條 《期貨經紀合同》應當統一規定對交易結果的通知、確認和異議的程式和方式,並與客戶約定採用的具體程式和方式。

第十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應當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和公司相關業務規則開展經紀業務。有關業務規則的任何變動在生效前應通知客戶並報告中國證監會派出機構。

第十三條 《<期貨經紀合同>指引》釋出之日起三個月內,期貨經紀公司應當根據該指引制訂本公司的《期貨經紀公司》標準文字,並與客戶簽署。

在重新簽署《期貨經紀合同》前,現《期貨經紀合同》仍然有效。

客戶須知

第一條 期貨經紀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應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宣告從未在任何時間從期貨經紀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 期貨經紀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期貨經紀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期貨經紀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 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期貨經紀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 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期貨經紀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期貨經紀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期貨經紀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標準文字

甲方:                   乙方:

住所:                   住所:

郵編:                   郵編:

業務電話:                 業務電話:

傳真:                   傳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節 委託

第一條 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為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第二條 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 保證金

第三條 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5萬元。乙方資金不足5萬元的,甲方不得為乙方開戶。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 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 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 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第七條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情形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三節 強行平倉

第八條 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

第九條 甲方以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方式)的計算方法為:(由甲方、乙方約定)。

第十條 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同》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率(或者其他風險控制條件)。乙方應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 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前款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 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宣告並得到甲方的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 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 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 甲方採取(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通知書、強行平倉通知書。

甲方在每一交易日閉市後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方式)向乙方發出每日交易結算單。

甲方按照(甲方、乙方約定時間和方式)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 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按照甲方、乙方約定的方式和時間)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 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對方確認後方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節 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令下達人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令下達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簽字留樣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      身份證號碼           簽字留樣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

注:(雙方可以約定其他通訊方式)

第二十條 乙方如需變更其指令下達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節 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一條 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令下達人簽字。電話、電腦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乙方可以約定採用某種指令下達方式)。

第二十二條 甲方有權稽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二十四條 乙方若申請套期保值頭寸,應當按照相關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提供相應的檔案或者證明,並對上述檔案的真實有效承擔責任,甲方應協助乙方申請套期保值頭寸。

第七節 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

第二十六條 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七條 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 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二十九條 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超過上述規定的期限,乙方未下達平倉指令,也未向甲方提交前款資金、憑證及票據,甲方有權在未通知乙方的情況下,對乙方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產生的費用和結果由乙方承擔。

第三十條 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節 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一條 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二條 甲方為乙方設定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四條 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者挪作他用。

第十節 資訊、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五條 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資訊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資訊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七條 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節 費用

第三十八條 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附表執行。

第三十九條 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節 免責條款

第四十條 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一條 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二條 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節 合同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五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合同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本公司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節 賬戶的清算

第四十六條 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提起訴訟保全或者扣劃;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合同條件的情況。

乙方應對甲方進行賬戶清算的費用和清算後的債務餘額負全部責任。

第四十七條 甲方因故不能從事期貨業務時,甲方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妥善處理乙方的持倉和保證金。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客戶持倉轉移至其他期貨經紀公司,同時轉移乙方保證金。由此產生的有關合理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四十八條 乙方可以通過撤銷賬戶的方式,終止與甲方的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乙方終止委託關係,乙方應當辦理銷戶手續。

第十五節 糾紛處理方式

第四十九條 甲方雙方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採取下列方式解決:

(一)提請仲裁;

(二)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節 其他事宜

第五十條 甲方的《開戶申請表》、《客戶須知》及《客戶宣告》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要與本合同同時簽署。

第五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一份。

客戶宣告

客戶應當以自己的名義委託期貨經紀公司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

客戶應當如實宣告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本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證監會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履行如實宣告義務,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同》。

甲方:××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乙方:

授權簽字:___________      授權簽字:_______

蓋章                    蓋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2022經紀合同 篇12

本期貨經紀合約由以下目錄檔案共同組成

目錄

一、客戶須知

二、客戶守則

三、客戶宣告

四、開戶申請表

五、授權書

六、印鑑卡

七、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八、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

九、電子化期貨交易風險提示書

十、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

十一、電話委託/傳真系統操作流程

十二、客戶修改密碼回執

一、客戶須知

第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對客戶作出獲利保證或者與客戶約定分享利益或者共擔風險。

客戶明確期貨交易中任何獲利或者不會發生損失的承諾均為不可能或者沒有根據的,並且宣告從未在任何時間從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任何代表或者工作人員處得到過此類承諾。

第二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的全權委託,客戶不得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以全權委託的方式進行期貨交易。

全權委託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及其工作人員代客戶決定交易指令的內容。

第三條?在期貨交易所限倉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按照限倉規定限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的數量。

當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數量超過限倉要求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對超量部分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四條?在期貨交易所根據有關規定要求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對客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的情況下,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未經客戶同意對其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第五條?客戶對交易密碼必須妥善保管,並適時更換。如因交易密碼洩露而造成的一切損失均由客戶自行承擔。

第六條?客戶在交易成交後第二個交易日開市前半小時,既未對交易結果提出書面異議也未在交易結算單上簽字確認的,視為對交易結果的確認。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開始發放交易結算單(包括追加保證金通知和強行平倉通知)。發放方式:客戶或客戶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醛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通過公司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通過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第七條?期貨居間人:是介於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之間的_____體,受期貨經紀公司或者客戶委託,為期貨經紀公司和客戶提供訂立期貨經紀合約和提供交易中介服務的公民或法人。一個高素質、專業化、實施科學管理和規範的期貨居間人隊伍,對於提高期貨交易的質量,擴大期貨市場的規模,減少期貨交易的糾紛,維護期貨經紀公司及客戶的合法權益以及促進期貨市場的發展,都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客戶有自行選取合格的居間人為其提供諮詢及交易便利的權力,但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仍然提醒客戶投資者,選取期貨居間人可能存在且不止於下列風險,而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或法律責任:代替客戶簽訂虛假期貨經紀合約,誇大或虛構交易業績誘導客戶出入資金,全權代理客戶進行交易,故意不簽署交易結算單,故意透支交易,以虛假的帳單矇騙客戶,侵佔客戶資金等。

第八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雙方如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自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按照協議的約定向廣州_____委員會提請_____,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與客戶在簽署合約前已向客戶出示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營業執照”和“期貨經紀業務許可證”。

第十條?客戶應遵守法律及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的《客戶守則》,否則,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視情節輕重有權解除合約。

第十一條?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工作人員在簽署《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已經向客戶介紹期貨交易知識及風險控制方法。

以上《客戶須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電子化期貨交易協議》之前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詳細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二、客戶守則

為了規範期貨交易行為,維護期貨市場秩序,防範風險,保護期貨交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制定本守則。

從事期貨交易及其相關活動的投資者,必須遵守本守則。

第一條?客戶必須嚴格遵守期貨經紀公司的規章制度,來訪必須先進行登記,經同意後方可進入,必須按照期貨經紀公司安排在指定房間、工作站上活動,不得私闖其它部門。

第二條?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大聲喧譁、吵鬧,不得干擾期貨經紀公司的正常工作,不得滋擾其它投資者,以保障所有投資者的投資利益和環境。

第三條?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散佈虛假市場資訊,誤導其它客戶作出不適當的交易指令。

第四條?客戶不得在期貨經紀公司內_____,導致客戶、投資者恐慌,造成客戶投資虧損。

第五條?客戶在期貨經紀公司進行投資屬於自願行為,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期貨經紀公司的分析或者資訊入市為理由,拒絕交易結果,交易盈虧由客戶本人負責。

第六條?客戶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期貨經紀公司有權要求客戶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並對說明的真實性負責。

第七條?客戶不得利用期貨經紀公司從事任何非法活動,客戶攜帶來賓到期貨經紀公司參觀,需經期貨經紀公司同意,登記後方可進入,並在指定範圍內活動。

第八條?客戶與期貨經紀公司發生交易糾紛或者其他爭議的,可以向期貨經紀公司客戶服務部書面投訴,對所有客戶投訴,期貨經紀公司均予以答覆。對答覆不滿意的,可以向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投訴委員會投訴。

第九條?嚴禁借投資虧損為名,對期貨經紀公司惡意抵毀,捏造事實,損害期貨經紀公司及投資者利益。

第十條?敬請所有客戶遵守以上各項制度,保護期貨市場環境,維護廣大投資者合法權益。

對違反本守則者,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登出其投資賬戶並退回保證金。如果嚴重影響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正常運作,干擾客戶正常交易者,視其情節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及經濟責任。

本人願意自覺遵守本《客戶守則》。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保證金專用賬戶

廣州: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海: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連: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鄭州: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客戶保證金轉入專用帳號到帳後《期貨經紀合約》方可生效。

三、客戶宣告

客戶應當以本單位(本人)的名義委託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從事期貨交易,保證身份證明(或者法人和其他經濟組織的合法證件)的真實性。

客戶如實宣告不具備下列情形: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職工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如果客戶未如實履行以上宣告義務,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客戶自行承擔。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有權解除《期貨經紀合約》。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四、開戶申請表

1.客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期貨交易帳號:________________

2.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3.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

4.開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

5.客戶性質:

(1)法人客戶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

註冊資本:_______萬元稅務登記證號:________________

(2)自然人客戶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6.提供下列相關材料:

(1)法人客戶:法人單位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正本)影印件、稅務登記證影印件、開戶授權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法定代表人、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2)自然人客戶:申請人有效身份證原件,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結算單確認人有效身份證影印件。

簽字人認識到此份申請表是客戶開戶的必備法律檔案之一,並保證以上填寫屬實;同時,在以上事項發生變化時,應迅速以書面形式通知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五、授權書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

本單位(本人)授權:

1.授權_______________先生/女王(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與貴公司簽署期貨經紀合約及相關檔案。

2.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__人為本單位(本人)的期貨交易指定下單人,全權處理指令下達事宜。

3.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人為本單位(本人)的合法資金調撥人,全權處理資金調撥事宜(要求兩人以上同時簽名付款有效的客戶,需在本頁空白處作特別說明,否則資金調撥人中任何一人簽名均為有效)。

4.授權_______________等______人為本單位(本人)簽字確認結算單,全權處理結算單確認事宜。

本單位(本人)對以上授權的一切期貨業務承擔全部責任。以上授權如有變更、撤銷,必須由本單位(本人)書面通知貴公司,且得到貴公司的書面確認,否則,視本授權書繼續有效。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六、印鑑卡

客戶授權期貨經紀合約簽署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客戶指定下單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客戶指定資金調撥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客戶指定結算單確認人員:

姓名: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日期:_______________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七、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市場風險莫測務請謹慎從事)

尊敬的客戶:

根據中國_____的規定,現向您提供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

進行期貨交易風險相當大,可能發生鉅額損失,損失的總額可能超過您存放在期貨經紀公司的全部初始保證金以及追加保證金。因此,您必須認真考慮自己的經濟能力是否適合進行期貨交易。

考慮是否進行期貨交易時,您應當明確以下幾點:

一、您在期貨市場進行交易,假如市場走勢對您不利時,期貨經紀公司會按照《期貨經紀合約》約定的時間和方式通知您追加保證金,以使您能繼續持有未平倉合約。如您未於規定時間記憶體入所需保證金,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在虧損的情況下被迫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一切損失。

二、您必須認真閱讀並遵守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如果您無法滿足期貨交易所和期貨經紀公司的業務規則,您所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將可能根據有關規則被強行平倉,您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後果。

三、在某些市場情況下,您可能會難以或無法將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平倉。例如,這種情況可能在市場達到漲跌停板時出現。出現這類情況,您的所有保證金有可能無法彌補全部損失,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全部損失。

四、由於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變化,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的修改、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原因,您持有的未平倉合約可能無法繼續持有,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五、由於非期貨交易所或者期貨經紀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例如:地震、水災、火災等不可抗力或者計算機系統、通訊系統故障等,可能造成您的指令無法成交或者無法全部成交,您必須承擔由此導致的損失。

六、在國內期貨交易中,期貨交易所無法做到即時確認,所有的交易結果須以閉市之後交易所的書面確認為依據。如果您利用口頭確認的交易結果做進一步的交易,您可能會承擔額外的風險。

七、“套期保值”交易同單純的投機交易一樣,同樣面臨價格波動引起的風險。

本《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無法揭示從事期貨交易的所有具體風險和有關期貨市場的全部情形。故您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作出客觀判斷,對期貨交易作仔細的研究。

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已經在簽訂《期貨經紀合約》之前將以上《期貨交易風險說明書》向本單位(本人)出示並說明,本單位(本人)已閱讀並完全理解。

客戶名稱(蓋章簽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期貨業務委託代理協議

甲方:_____期貨經紀有限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期貨交易服務的有關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節委託

第一條?乙方委託甲方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代理乙方進行期貨交易;甲方接受乙方委託,並按照乙方交易指令代理乙方進行期貨交易。

凡使用電子化期貨交易委託指令的確認以電腦紀錄資料為準,並具有法律效力。一切使用交易密碼進行的、併合乎規定的委託指令,均視為乙方的有效委託。乙方對其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甲方根據期貨交易所交易規則執行乙方交易指令。甲方有義務將交易結果轉移給乙方,乙方有義務對交易結果承擔全部責任。

由於市場原因乙方交易指令部分或者全部無法成交,除雙方另有書面約定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二節保證金

第三條?乙方開戶的最低保證金標準為5萬元。甲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對乙方開戶最低保證金標準。

保證金可以現金、本票、匯票和支票等方式支付,以本票、匯票、支票等方式支付保證金的,以甲方開戶銀行確認乙方資金到帳後方可開始交易。

第四條?乙方可根據期貨交易所規則以可上市流通國庫券或者標準倉單等質押保證金。同時,乙方授權甲方可將其質押物轉質或者以其他方式處置。

第五條?乙方應當保證其資金來源的合法性。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資金來源說明,乙方對說明的真實性負保證義務。必要時,甲方可要求乙方提供相關證明。

第六條?甲方有權根據期貨交易所的規定或者市場情況調整保證金比例。甲方調整保證金,以甲方發出的調整保證金公告或者通知為準。

在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風險較大時,有權對乙方單獨提高保證金比例。在此種情況下,提高保證金通知單獨對乙方發出。

第七條?乙方存在甲方賬戶的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三節強行平倉

第八條?乙方在下達新的交易指令前或者在其持倉過程中,應隨時關注自己的持倉、保證金和權益變化,及時控制自己的賬戶風險。

第九條?甲方以風險率來計算乙方期貨交易的風險。風險率的計算方法為:客戶權益÷客戶佔用保證金_________百分之百=客戶的風險率

第十條?乙方因交易虧損或者其他原因,風險率小於或等於100%時(即可用資金小於或等於零),甲方將按照《期貨經紀合約》約定的方式向乙方發出追加保證金的通知,乙方應當在下一交易開市前及時追加保證金或者採取減倉措施。否則,甲方有權在事先未通知的情況下,對乙方的部分或者全部未平倉合約強行平倉,直至乙方的風險率大於或等於100%(即可用資金大於或等於零)。乙方必須承擔強行平倉的手續費用及由此發生的損失。

第十一條?只要甲方選擇的平倉價位和平倉數量在當時的市場條件下屬於合理的範圍,乙方承諾不因為強行平倉的時機未能選擇最佳價位和數量而向甲方主張權益。

本條所稱“合理的範圍”指按照期貨經紀業的執業標準,已經以適當的技能、小心謹慎和勤勉盡責的態度執行強行平倉。

第十二條?除非乙方事先特別以書面形式宣告並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甲方對乙方在不同期貨交易所的未平倉合約統一計算風險。當乙方保證金不足使乙方交易風險達到約定的風險控制條件時,甲方有權停止乙方開新倉,並可對乙方持有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

乙方在甲方實際控制若干交易賬戶時,甲方有權對其合併計算風險。

第十三條?由於期貨交易所編碼規則的不同,乙方可能在不同的期貨交易所將擁有不同的交易編碼。在這種情況下,乙方在不同的交易編碼下同時存在盈利和虧損時,在虧損部分未得到充分填補前,乙方不得要求提取盈利部分。

第四節通知事項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採取下列方式在每日交易收市、結算完畢後,通過交易結算單發放,通知乙方有關期貨交易情況(包括:資金狀況、成交記錄、平倉、持倉、追加保證金通知、強行平倉通知等有關事項)。

1.乙方或乙方的代理人自行到結算部領取;

2.通過電話自動語音系統聽取或通過傳真機自行接收;

甲方電話自助交易、查詢系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通過甲方網站帳單查詢系統自行查詢;甲方網址為:

4.通過網上交易系統自行查詢確認;

甲方在每個月前5個交易日內向乙方提供上月交易結算月報。

第十五條?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每日交易結算單、交易結算月報的記載事項有異議的,應當最遲在次日開市前半小時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並得到甲方的書面確認,否則,乙方在約定時間內未向甲方提出書面異議的,甲方視為乙方對記載事項的確認。

第十六條?甲方或者乙方要求變更本節的約定事項,應當及時通知另一方,經雙方書面簽字確認後方能生效。否則,由此造成的通知延誤或者損失均由該方負責。

第五節指定事項

第十七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指定下單人員的交易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指定下單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資金調撥人的調撥資金指令。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資金調撥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甲方接受乙方或者乙方授權的結算單確認人在結算單上的簽字確認。乙方授權下列人員為乙方的結算單確認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簽字留樣: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以下列通訊地址和號碼作為乙方與甲方業務往來的唯一有效地址和號碼: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乙方如需變更其指定下單人、資金調撥人或者變更業務往來方式,需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方按規定程式確認後方生效。乙方未及時書面通知甲方的,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擔。

第六節指令的下達

第二十二條?乙方交易指令可以通過書面、電話、電子化交易系統等方式中任一種下達。

書面方式下達的指令必須由乙方或者其指定下單人簽字。

電話、電子化交易等方式下達指令的,甲方有權進行同步錄音或者用其他方式保留原始指令記錄。乙方同意,電話錄音、電腦記錄等業務過程中形成的記錄與書面指令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甲方有權稽核乙方的指令,包括保證金是否充足,指令內容是否齊全和明確,是否違反有關法規和交易所規則等,以確定指令的有效和無效;當確定乙方的指令為無效指令時,甲方有權拒絕執行乙方的指令。

第二十四條?乙方在發出指令後,可以在指令未成交或者未全部成交之前向甲方要求撤回或者修改指令。但如果該指令已經在期貨交易所成交,乙方則必須承擔交易結果。

第七節報告和確認

第二十六條?甲方對乙方的期貨交易實行每日無負債結算。只要乙方在該交易日進行過交易或者有持倉,甲方均應在每個交易日閉市後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乙方發出顯示其賬戶權益狀況或者成交結果的交易結算單。乙方在某一天結算帳單上的簽字,即視為乙方對以前所有交易的確認。

第二十七條?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的時間和方式向甲方提出異議後,甲方應根據原始指令記錄和交易記錄及時核實。當對與交易結果有直接關聯的事項發生異議時,為避免損失的可能發生或者擴大,甲方在收到乙方的異議時,有權將發生異議的未平倉合約進行平倉,由此發生的損失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

第二十八條?甲方的交易結果不符合乙方的交易指令,或者強行平倉不符合約定條件,甲方有過錯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在下一交易日閉市前重新執行乙方交易指令,或者恢復被強行平倉的頭寸,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八節現貨月份平倉和實物交割

第二十九條?乙方應當在交易所統一規定的時間內向甲方提出交割申請。乙方申請交割,應符合期貨交易所的相關規定,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受乙方的實物交割申請。

第三十條?乙方應當在甲方統一規定的期限前,向甲方提交足額的交割資金或者標準倉單、增值稅發票等期貨交易所要求的憑證及票據。

第三十一條?交割通知、交割貨款交收或實物交付及交割違約處理辦法依照相關期貨交易所和甲方的交割業務規則執行。

第九節保證金賬戶管理

第三十二條?甲方在期貨交易所指定結算銀行開設期貨保證金賬戶,代管乙方交存的保證金以及質押的可上市流通國庫券。

第三十三條?甲方為乙方設定保證金明細帳,並在每日交易結算單中報告保證金賬戶餘額和保證金的劃轉情況。

第三十四條?在下列情況下,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賬戶中劃轉保證金:

(一)依照乙方的指示支付結餘保證金;

(二)為乙方向期貨交易所交存保證金或者清算差額;

(三)為乙方履約所支付的實物交割貨款或者乙方未履約情況下的違約罰款;

(四)乙方因違法、違規被監管部門或者期貨交易所予以罰款,甲方為乙方支付罰款;

(五)為乙方支付的倉租或者其他費用;

(六)乙方應當向期貨經紀公司、期貨交易所支付的手續費和其他費用以及相關稅項;

(七)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書面協議中雙方同意的劃款事項。

第三十五條?乙方保證金屬於乙方所有。甲方因破產或者其他原因無法從事期貨經紀業務時,乙方的保證金不得用來抵償甲方的債務或挪作他用。

第十節?資訊、培訓與諮詢

第三十六條?甲方應當在營業場所向乙方提供國內期貨市場行情及與交易相關的分析報告服務。甲方提供的任何關於市場的分析和資訊僅供乙方參考,不構成對乙方下達指令的指示、誘導或者暗示。

乙方應當對自己的交易行為負責,不得以根據甲方的分析或者資訊入市為理由,對交易虧損要求甲方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甲方應當以發放培訓教材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期貨交易知識和交易技術的培訓服務。

第三十八條?乙方有權隨時查詢自己的原始交易憑證,有權隨時瞭解自己的賬戶情況,甲方應當予以積極配合。

第十一節費用

第三十九條?(一)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代理進行期貨交易的手續費。手續費收取的標準按甲方的規定執行。甲方有權根據交易所_____標準變化和市場變化進行手續費調整。調整以甲方公告、通知日為準。

第四十條?乙方支付給期貨交易所的各項費用以及涉及乙方的稅項由乙方承擔,前述費用不在乙方支付給甲方的手續費之內。

第十二節免責條款

第四十一條?由於地震、火災、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的交易中斷、延誤等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四十二條?由於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或者相關期貨交易所規則的改變、緊急措施的出臺等導致乙方所承擔的風險,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四十三條?由於通訊設施中斷、電腦程式故障、電力中斷等原因導致指令傳達、執行延遲,甲方沒有過錯的,甲方不承擔責任。

第十三節協議生效和修改

第四十四條?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或者其代理人簽字後,於乙方開戶資金匯入甲方賬戶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五條?本協議如有變更、修改或補充,雙方需協商一致並簽訂變更、修改或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的補充,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在協議履行過程中若發生本協議未列明的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規章、政策及相關期貨交易所的章程、規則和甲方有關的業務細則以及期貨交易慣例執行。

第十四節協議的終止及賬戶清算

第四十七條?當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通過平倉或執行質押物對乙方賬戶進行清算,並解除同乙方的委託關係:

(一)乙方具備下列情形之一

1.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貨監管部門、期貨交易所的工作人員;

3.甲方公司職員及其配偶、直系親屬;

4.期貨市場禁止進入者;

5.金融機構、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批准檔案的國有企業或者國有資產佔控股地位或者主導地位的企業;

7.單位委託開戶未能提供委託授權檔案的;

8.中國_____規定的其他情況。

(二)乙方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終止;

(三)乙方被人民法院宣告進入破產程式;

(四)乙方在甲方的賬戶被司法機關採取訴訟保全或者扣押、凍結、劃撥;

(五)乙方出現其他法定或者約定解除協議條件的情

2022經紀合同 篇13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經紀人(乙方)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授權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中介[?];代理[?];諮詢[?];向乙方提供以下有效證明:(見附件一)

(?)1.身份證;國籍[?]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第二條?乙方向甲方出示下列有效證明(見附件二)

(?)1.身份證;國籍[?]編號[?]

(?)2.營業執照;編號[?]

(?)3.房地產權證;編號[?]

(?)4.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編號[?]

(?)5.他項權利證書;編號[?]

(?)6.其他證明或資料[?]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

2.具體要求

3.其他要求

第四條?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月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居間介紹、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諮詢服務的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甲、乙雙方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履行。

第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第三條乙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乙方同意甲方不支付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的,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的,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償付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須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七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履行情況及時告知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發生將本合同第三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利用為甲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為自己牟取不當利益的;

4.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5

第九條?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獲得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不給付約定的服務費;或中途委託他人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

3.違反本合同第四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

第十條?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第三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本合同內空格部分填寫的,及本合同補充條款中書面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清楚明白,自願按本合同嚴格執行。一方違反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中的約定索賠。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有關手續。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署生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十天內,由乙方按規定,將本合同交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備案。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

2.向簽訂合同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上海市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交易管理所)_________份,共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註冊地址

註冊地址

編碼

編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委託代理人

承辦經紀人員

(資格證編號:?)

年?月?日

2022經紀合同 篇14

甲方(經紀方):

住所:

乙方(藝人):

藝名/暱稱: 身份證號碼:

電話: 電子郵箱:

住址:

鑑於:

1.甲方是一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成立並持續經營的公司,具有專業、豐富的經紀資源。

2.乙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擁有良好的演藝才能或藝術天賦,有志於逐步提升演藝水平和知名度,願意按照本合同約定委託甲方作為其演藝事業的獨家經紀人,甲方同意接受乙方委託。

3.現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規定,經友好協商於 年 月 日在 市 區,達成如下協議。

定義解釋:

1.視訊電商直播平臺:指多媒體互動電商直播平臺及其下級各子域名等和軟硬體客戶端,以及該平臺對應的無線增值業務。接收終端包含但不限於臺式計算機、膝上型電腦、平板電腦、PAD、手機客戶端等接收終端,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以資訊網路為傳輸渠道的終端,如淘寶、蘑菇街、京東等網站及子網站、客戶端、APP應用以及將來新註冊、開發的與視訊直播業務有關的一切網站、應用等的總稱。

2.演藝事業:指藝人蔘與的和演藝有關的商業性或非商業性的各種活動以及與藝人公眾形象有關的事務,包括但不限於表演歌曲、參加演出、電視臺、廣播電臺節目主持、訪問、演講;製作複製出版發行報刊、雜誌、錄音錄影製品;接拍廣告、擔任形象代言人、擔任視訊直播平臺主播等;接拍電影電視作品等。

3.錄音著作:指本合約有效期間內各種形式下演唱錄製之所有錄音著作。

4.視聽作品:藝人蔘與的電影和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包括但不限於對藝人演唱會、歌友會、簽唱會現場演藝實況的錄製作品,藝人的音樂錄影(MV)作品。

合同正文

1.合作內容

1.1合作期間,甲方擔任乙方網際網路線上電商直播。線上演藝、視訊直播平臺演藝及未來可能涉及到的線下演藝的經紀公司,就乙方的全部直播、演藝事業提供獨家經紀代理服務,經紀代理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網路演藝、線下演藝、商務經紀、明星周邊及其他出版物、法律事務等與乙方演藝事業相關的所有活動。

1.2網際網路演藝、視訊直播平臺演藝:甲方獨家代理乙方線上網際網路演藝以及視訊直播平臺演藝,包括並不限於網際網路線上演藝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線上直播)、視訊直播平臺演藝、眾籌、線上演唱會、線下演唱會之網際網路直播點播、線上歌友會、線上音視訊與文字訪談等現在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其他網際網路演藝活動及線上演藝形式。經紀合作期間,甲方在遵循維護良好合作及有利於乙方演藝事業發展的基礎上,甲方有權在合作範圍內自主管理乙方在線上演藝平臺的個人直播間互動演藝。

1.3 線下演藝: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各類線下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歌友會、簽唱會、音樂節、電影、電視劇、綜藝節目、話劇、音樂劇、兒童劇、戲曲、曲藝、歌舞、主持、模特、劇場、各類晚會等現有的及未來出現的線下演藝活動。

1.4商務經紀:甲方獨家代理乙方商務經紀,如廣告、企業形象代言、產品代言、剪綵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商務活動。

1.5明星周邊:甲方獨家代理乙方所有出版物及所有演藝活動開發和衍生出的周邊產品,包括但不限於書籍、自傳、寫真集、個人創作、服飾、首飾、文具、生活用品等。

1.6形象推廣:在網際網路演藝平臺上的演藝形象相關的商業或非商業的各種活動,包括但不限於廣告、企業形象代言、產品代言、剪綵等甲方合理認為乙方應當接受的各類商務活動。

1.7 法律事務:甲方有權代簽與乙方所有演藝事業有關的演藝合同,所簽訂的合同在甲、乙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最後由甲方決定合同內容,甲方在代理範圍內依法簽訂的合同,乙方必須履行。

1.8甲方獨家代理對包含乙方演出內容的影視製品、錄音、錄影製品或演出畫面的經營、使用授權或許可;

1.9甲方獨家代理涉及乙方在上述各項活動中形成的個人形象、肖像權、名譽權、著作權等及其使用的一切活動;

1.10甲方獨家代理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事務。

2. 合作期限

2.1本協議合作期限為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解約,否則構成違約。

2.2合作期限屆滿時,如仍有未結算事項,則合作期限順延至結清時為止;但在該順延期限內,甲方不再開展乙方的演藝與經紀業務,並且乙方可另行委託其他方從事其演藝事業的經營與管理。

3. 合作地域

3.1 雙方合作區域為全世界各個國家、地區。

3.2 如境外有關國家、地區對演藝經紀的法律規定對本合同的履行造成限制或障礙時,甲方可通過轉委託等方式,簽署和履行有關演藝協議或演藝任務。

4. 經紀事項種類

4.1 在本合同約定經紀範圍內的各種經紀事項。

4.2 甲方經紀的事項包括有償或無償的商業活動,也包括公益活動等一切可能會影響甲乙雙方權益及收益的活動。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比例分配經營收益;5.2、協議簽訂時,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的身份情況,以確認乙方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有權簽訂本協議;5.3、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行為進行監督和審查,一 旦發現乙方不符合視訊主播條件或者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視為 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5.4、合作期間內,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安排乙方參與相關 視訊活動,如無特別情況,乙方必須參加;5.5、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積極為乙方尋找視訊直播的機會,並將 ,乙方佔百分之 。有關資訊及時通知乙方;5.6、甲方應當按照協議約定為乙方設立進入網路視訊直播間的 賬戶以及後臺,並對該賬戶以及後臺享有所有權;5.7、甲方應當根據市場需求以及業務發展之需要,採取有效方 式對乙方進行包裝和推廣宣傳。

5. 雙方權利義務

5.1 甲方權利義務

5.1.1甲方有權獨家在全世界範圍內為乙方接洽、安排、策劃雙方達成一致的線上及線下商務活動和工作。

5.1.2甲方有權代表乙方對乙方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著作權及與著作權有關的各種權益進行管理與維護。

5.1.3合作期間,甲方獨家擁有乙方所有電商直播活動、演藝活動及與個人發展相關事務所產生之現有及未來法律所保護之著作權,包括但不限於線上直播活動或線下演藝活動所產生的錄音著作、攝影著作、視聽作品、文字、圖片、周邊產品。甲方有權自行或轉授權其他方對乙方的直播活動進行現場直播、錄音錄影、複製,併發行錄有乙方表演的錄音錄影製品,或通過資訊網路向公眾傳播,該等權利、授權不受合作期限的限制,為全世界獨佔、永久、不可撤銷的。本合約(本款)著作,於合作期限屆滿後,甲方仍可自行或授權他人為商業利用、發行、出版之使用。

5.1.4甲方在從事與乙方直播及演藝事業有關的經紀代理工作時,為工作方便,可以以甲方的名義與有關接受或邀請方簽署演藝等方面的協議,乙方應遵守以甲方名義簽署的演出協議的約定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5.1.5 甲方須嚴格執行本合同,全方位地完成乙方的經紀業務,併為乙方提供相應約定配套服務。但甲方無須為乙方購買或繳納任何社會或者商業保險。

5.1.6甲方可依據乙方自身條件及特點制定有關經紀計劃。在實施過程中,應充分尊重乙方意願,友好協商。

5.1.7甲方承諾乙方所披露個人資訊的祕密,未經協商同意,不得隨意披露乙方資訊,但為宣傳目的而披露之情況除外。

5.1.8 甲方有權在乙方委託範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並獲得合同約定的相應收益。

5.2 乙方權利義務

5.2.1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嚴格按照合約規定,全面實施為自己進行的業務活動;並且乙方須遵守本合同關於經紀和演藝的約定及甲方為履行本合同進行的相應安排。

5.2.2 乙方應參加甲方為其安排的一切線上、線下的有償、無償的演藝活動、廣告代理等一系列活動,乙方不得將其在本條款中作為表演者享有的全部財產權益授權給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丙方在演藝活動中涉及侵犯他人合法權益(包括但不限於智慧財產權、人身權、財產權、名譽權)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或中止收益分配。

5.2.3乙方可以享有甲方為其策劃並安排的線上演出、包裝等網際網路產品宣傳推廣資源,以及相關培訓、直播間設計等。乙方保證遵守線上演藝平臺的運營規則以及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若乙方違反該保證致使甲方對外承擔法律責任或甲方聲譽受損,甲方有權就對外承擔責任所產生的費用或為彌補損失所支出的費用向乙方追償。

5.2.4 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約定獲取相應收益,獲得權益上的保護。

5.2.5乙方有權拒絕色情、暴力、違規、違法、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的表演要求和工作,並有權要求賠償。

5.2.6 乙方保證於本合約簽訂時,並未與任何第三方存在經紀合約或與本合約有衝突的約定,在合作期限內,乙方授權甲方作為其唯一的各類演藝事業的經紀方。

5.2.7乙方擁有自己的肖像權,但合作期限內,甲方可對乙方肖像權進行營利和非營利性使用,其肖像權的維護和許可由甲方獨家統一管理。

5.2.8 乙方應遵守以甲方名義簽署的演出協議的約定並承擔相應法律後果。

5.2.9當乙方的時間安排與雙方已經確定的各項安排發生衝突時,乙方須優先服從甲乙雙方確定活動安排(不可抗力情況除外),特殊情況下,由雙方協商解決。

5.2.10合約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自行接洽或授權第三方接洽安排任何與網路線上演藝事業相關的事項,不得做出任何有損於甲方合法權益的行為。如有第三方聯絡或邀請乙方參與網路線上演藝活動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接洽網路線上演藝活動並簽訂協議,乙方不得私自與第三方洽談或達成任何協議。

5.2.11 若非甲方安排的乙方與直播平臺使用者、粉絲的正式見面會,乙方不得與其粉絲私下會面。否則,乙方在此類私下會面過程中造成任何人身、財產損失的,均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一概與甲方無關。

5.2.12 合作期間,乙方承諾不從事以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序良俗等不道德之行為,並通過積極有效的措施,杜絕前述行為的發生:

(1)危害國家安全、洩露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

(2)煽動民族仇恨或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3)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4)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5)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凶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6)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7)散佈影響甲方聲譽的言論。

5.2.13乙方承諾,其身體健康,具備相應演出條件和表演潛力,積極安排演出的準備活動並盡力完成甲方經紀的演出任務。乙方在線上網路直播平臺進行直播的過程中,若遭到終端使用者的投訴,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若因乙方之行為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

5.2.14甲方實施本合同有需要時,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和充分的個人資訊,並服從甲方對本人在言行舉止方面的監督和指正。

5.2.15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與本合同約定內容以及履行本合同約定過程中形成的保密事項。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甲方為乙方制定的培訓、宣傳、推廣、運營策略等,包括但不限於線上線下培訓,形象包裝等。

5.2.16如因乙方自身吸毒、賭博、賣淫、嫖娼、打架鬥毆、受刑事處罰、治安管理處罰等違法行為導致其公眾形象受損的,視為乙方嚴重違約,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和要求乙方承擔因其違法行為給甲方與其他相關合作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5.2.17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制訂的與簽約藝人有關的管理制度。

6. 收益分配

6.1基於甲方的推廣資源、經紀能力,甲、乙兩方達成如下共識:

6.1.1 乙方同意委託甲方代收乙方基於本協議產生之一切收益,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乙方在視訊直播平臺上進行直播互動演藝產生的一切網路增值服務收益(包括但不限於虛擬禮物及衍生的會員特權所產生的佣金);

(2)甲方為乙方安排的一切線上、線下演藝活動(包括但不限於演唱會、商務經紀、廣告代言、商業演出、採訪等其他業務)所產生的收益;

(3)乙方於本協議項下一切活動所產生一切擁有版權之事物(包括但不限於音訊、視訊、劇本、傳記等)所產生的一切版權收益;

(4)乙方一切主播周邊產品所產生的收益。

6.1.2所有乙方收益,由甲、乙雙方共享。

直播平臺收益:按照乙方當月所在的視訊直播平臺之結算規則,扣除平臺方分成後,實際結算到賬的主播個人收入,乙方分成70%,甲方分成30%。(各種禮物以及平臺獎勵)

電商直播銷售收益:分成按甲方所給分成為準。

6.1.3在甲方對乙方進行考核後,如乙方符合甲方重點推廣藝人的標準,則乙方可進入甲方重點藝人庫。甲方會對乙方進行包裝、培訓、宣傳以及推廣,形式包括但不限於:線上線下培訓,形象包裝、直播平臺榜單刷榜等。以上甲方用於乙方的宣傳、包裝、推廣、刷榜等成本費用,應在乙方所在直播平臺的收益中全部扣除後,剩餘收益再按6.1.2(1)的條款進行分成。乙方確認:甲方通過刷榜等方式給乙方帶來的直播平臺收益,乙方不參與分成,應全部返還給甲方。

6.1.4 其他收益:除視訊直播平臺收益之外,乙方參與其他演藝活動所形成的收益(包括但不限於線下演藝、商演、代言)雙方另行協商結算分成比例。

6.2合作期間,以每個自然月為一個結算週期,N+1月結算N月的資料,遇合作方延遲結算不屬甲方違約,結算週期順延為平臺結算到賬後7個工作日內付款。

6.3非網路商業演出業務領域,除另有約定外,原則上通過甲方取得收入由甲方按6.1.3款約定扣除運營成本後統籌分配給乙方。乙方經甲方書面同意自行取得的非網路商業演出業務領域收入,乙方自行分配。

6.4甲方每月應在每月的1號支付乙方所得酬金。如因甲方原因拖欠乙方酬金,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但因為直播平臺方結算延遲致使甲方未及時向乙方支付收益的,不屬於甲方違約。

6.5 乙方的銀行賬戶資訊為: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7.違約責任

7.1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違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50萬元違約金,若前述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經濟損失的,應補足經濟損失。

7.1.1.乙方違反本協議第5.2.6 條約定的,隱瞞在簽署本協議前簽署過其他經紀合約或者其他經紀性質的協議導致與本協議衝突的;

7.1.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自行安排或擅自在非甲方安排的平臺從事商業演藝活動;

7.1.3乙方違反本協議第5.2.7條約定,未經甲方同意將自己的肖像、名稱、表演作品提供給其他經紀方或第三方用於商業用途的;

7.1.4 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不配合甲方的演藝活動安排,經甲方書面函告後,仍不改正的;

7.1.5 乙方簽署本協議提供虛假資料的。

7.1.6合作期限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直接或間接與第三方簽署經紀合約,另行授權第三方代理本合同項下的直播、商務活動及演藝經紀事務。

7.2乙方在線上網路直播平臺進行直播的過程中,若遭到終端使用者的投訴,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若因乙方之行為導致甲方利益受損,乙方應賠償甲方損失。乙方若違反本協議第5.2.12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改正,乙方拒不改正或情節惡劣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公開向公眾和終端使用者道歉。

7.3乙方違反合同的獨家排他特性,未經甲方書面允許,直接或間接與第三方進行合同規定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直接簽署演出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

7.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視其情節有權採取如下措施:要求對方立即停止違約行為;要求對方繼續履行本合同;向違約方追索因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如產生訴訟的,違約方同時應支付守約方為此付出的律師費、訴訟費;

7.5 任何一方未經對方同意擅自要求解約的,應向對方支付100萬元違約金。

7.6合同一方在獲知合同對方違約後可向違約方發出書面通知要求改正。違約方在收到通知後起的3日內未能改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要求依法解除本合同,並追究違約方的責任,同時要求賠償損失。

7.7 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

7.7.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實際無法完全履行或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經雙方協商不能達成繼續履行共識,合同終止。

7.7.2 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受到刑事處罰,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7.7.3 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8.保密

8.1 甲乙雙方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對外透漏本協議和其他相關往來檔案的內容,但為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甲方對外所需進行的正當披露除外。

8.2 為履行本協議涉及的商業活動計劃、策劃方案以及其他商業資訊均為保密資訊。

8.3本協議下保密義務在本協議終止後永久有效。

9.其他

9.1因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各方同意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9.2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9.3本協議到期後,除非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終止前三個月內發出終止協議的通知,否則本協議自動續約三年。

9.4 本合同的簽訂並不構成雙方勞動關係的建立。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手印):

日期: 年 月 日

2022經紀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為了推動我國________專案體育運動的發展,增進運動技術的乏流與合作,甲乙雙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________賽事承辦協議。協議中,甲方是組織實施賽事的_____運動管理中心,乙是負責開發、推廣和經營________賽事的經紀管理公司。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育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就廠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________賽是指由國家體育總局________運動管理中組織實施,並由________經紀管理有限公司承辦完成的比賽;

1.2________經紀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受國家體育總局________運動管理中心授權和委託,擁有中國________賽的獨家辦權;

1.3________賽的比賽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日,具體日期協商確定;

1.4比賽地點為____省____市。

第二條 比賽時間

該項賽事從____年開始每____年舉行一屆至___年共舉辦____屆。具體比賽時間依照雙方的要求協商確定。

第三條 比賽費用與付款方式

3.1對於該項賽事的每屆比賽由乙方按每屆賽事組織費支付給甲方,金額分別為每年競賽組織費人民幣____萬元;

3.2乙方在每屆賽事開始前五個月將先期競賽組織費人民幣____萬元匯入甲方指定賬戶,在賽事開始前一個月將每屆競賽組織費餘款匯入甲方指定賬戶。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4.1依照賽事要求由甲乙雙方共同組建賽事籌備執行機構,負責整個比賽活動的籌備、組織實施;

4.2根據賽事宣傳及推廣需要由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和實施賽事新聞釋出會,賽事開、閉幕式和站點歡迎儀式;

4.3負責向國家有關部門、上級單位辦理賽事的有關立項審批工作;

4.4負責整個賽事的組織、實施及救護工作;以及制定比賽規程和現場組織、管理工作;

4.5協調有關單位辦理境外人員入境簽證所需的正式邀請函件;以及參賽人員、比賽船隻、裝置的入、出境手續;

4.6為整個競賽工作提供所需的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以及所需的裁判裝置;並提供裁判、仲裁和技術人員在比賽期間的人身意外保險;提供整個比賽期間甲方邀請的裁判、仲裁、技術人員、官員的交通及食宿費;

4.7及時向乙方提供賽事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正式委託函件;

4.8對乙方的商務開發及宣傳工作進行協調和配合。

第五條 乙方權利義務

5.1擁有獨家開展該項賽事的商務開發和宣傳推廣的權力;

5.2合作期滿後,乙方擁有與甲方繼續合作該項賽事的優先權;

5.3負責提供給甲方____年至____年每屆競賽組織費,並按照雙方協議的結算方式將該項資金及時支付給甲方,用於該項賽事的組織實施;

5.4負責該項賽事宣傳品的製作和印刷工作,前期賽事圖案設計由雙方共同完成;

5.5邀請國內和港澳臺地區的主流電視媒體、平面媒體等單位記者對賽事進行全面報道並負責接待任務;

5.6負責參賽人員、裁判、官員等人員入住酒店的預訂。

第六條 合作期限

從本協議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年該項賽事結束止。

第七條 保證陳述

雙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7.1雙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許可權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展行本合同;

7.2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雙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八條 有效期和終止

8.1本合同自雙方簽署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終止或者雙方權利義務均履行完畢之日(以較晚發生者為準);

8.2除了本合同中或根據法律規定的補救方法以外,在不影響提出終止的一方的其他法律權利的前提下,任何一方有權在出現下列情況時終止本合同,自另一方收到終止通知時生效:

8.2.1另一方在執行本合同條款時發生重大違約,而且在違約方收到違約通知的____天內未能糾正;或

8.2.2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的任何陳述或保證被證明有重大的不正確或不準確。

8.3如乙方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乙方仍須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如甲方無故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則應將已收取的本合同約定的競賽組織費返還給乙方;

8.4本合同因為在此所述的任何原因而終止,都不解除任何一方履行至終止日前的責任,或者是履行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的責任。

第九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那麼雙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麼將認同雙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到終止日的展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0.1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與其他單位或組織進行與本合同約定的賽事相同或相近的比賽,並保證本賽事名稱和形式的唯一性和權威性;

10.2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協議書的規定,切實保護甲乙雙方各自的利益。本協議簽訂後,雙方不能違約。若一方違約,則必須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應損失。

第十一條 不可抗力

11.1由於水災、火災、地震、暴亂、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佈後政府部門頒佈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於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行舉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1.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並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雙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2.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或

12.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三條 其他

13.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後視為正式生效;

13.2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3.3乙方和甲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雙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雙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並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範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後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3.4本合同未經雙方同意並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雙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3.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後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採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3.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3.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時雙方有效,也對雙方各自的繼承和批准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3.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雙方構成約束力;

13.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13.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經紀合同 篇16

委託人(甲方):_________經紀人(乙方):_________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從事房地產經紀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乙雙方應提供下列相應證件:  甲方提供:    

1.銷售許可證;    

2.權屬證件;    

3.物業的具體情況;    

4.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5.營業執照;    

6.個人身份證。  乙方提供:    

1.經紀機構資質證書;    

2.經紀人崗位資格證;    

3.經紀人身份證;    

4.營業執照。

第二條 甲方委託乙方據實為其提供房地產經紀服務。共_________項:    

1.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_________;    

2.具體要求:_________;    

3.其他要求:_________。

第三條 甲、乙雙方議定,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甲方對其委託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應在規定範圍之內按下列比率向乙方支付服務費。  委託代理房地產轉讓,按成交價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租賃的,按年租金的_________%一次性計算支付;  代理房地產交換的,按房地產評估價值的_________%計算支付;  其他服務專案支付_________元。  服務費支付的時間、條件、金額、支付方式和結算方法,由甲、乙雙方在合同補充條款中約定。

第四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除甲方原因,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服務事項的,甲方不支付本合同

第三條約定的各項服務費。乙方應將甲方已預付的服務費全部退還。乙方不能完全履行服務專案,則相應減少甲方應支付的服務費。具體數額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另行約定。  本合同生效後,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毀約,甲方已支付給乙方的服務費不予退還。未支付給乙方服務費,乙方有權按雙方約定服務費的標準,向甲方追索。

第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變更協議,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定期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情況及時通告甲方,甲方對乙方的履約應提供必要的幫助。並有權隨時進行查詢、督促。  乙方將本合同

第二條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轉委託其他房地產經紀人的,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增加的費用和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乙方過失造成的經濟損失: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為甲方服務的各房地產經紀事項內容、要求和標準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委託他人代理的;    

3.違反國家和本市有關法律、法規、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當事人利益的;    

4._________。

第八條 甲、乙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按本合同

第十三條約定,追償因甲方過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1.要求乙方服務的房地產經紀事項不明確,或提供的有關證件和資料不實;    

2.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資訊、條件、機會,擅自不履行合同;    

3.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及補充條款的約定,不按期給付或拒付服務費的;    

4._________。

第九條 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履行本合同

第二條各房地產經紀事項的服務,必須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同意延期外,逾期視作本合同自行終止。在本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內,如果委託人直接或間接地與經紀人最初物色的客戶成交,那麼經紀人有權獲得經紀合同中訂立的佣金。

第十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它書面的檔案,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未約定的事項,應遵循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後,需要公證的,可按本市公證的有關規定申請辦理公證手續。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方法之一,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個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址註冊地址: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