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月如梭,眨眼之間,又到了一個期末的尾聲。在這一學期裡,我擔任了藥學院學生會禮儀隊的隊長,可謂收穫良多,感慨萬千。
參與的工作,首先,便是部門的招新。由於前期的某些安排失當,部門招新的宣傳一開始並沒有做得很好,但之後經過12級各位老成員們的商量討論、出謀獻策,以及11級師兄師姐們的幫忙,終於步入正軌,在正式招新面試那天成功從中挑選出了相當讓人滿意的新成員。接下來,便是一系列的培訓。為了這個禮儀隊,我可以問心無愧地說我做了很多努力,為了讓禮儀隊更優秀、培訓更全面,我聯絡了校禮儀隊、校主持人隊、校模特隊,讓我們的隊員們加入他們的訓練之中。在這些方面,我儘自己所能,用心的開展每一次訓練。我知道,我還有做得不完善的地方,所以,在接下來的時間裡,我會更多的與大家溝通,採納新老隊員們的好建議,共同發展禮儀隊。
繼而,便是新隊員們正式出任禮儀了。我們負責了學院迎新晚會、雙代會、學院與澳洲學校合作簽約儀式、四院運動會、精英飛躍計劃暨院系聯合策劃大賽、全省高校的後勤集團農產品供需見面會、五克拉第二場liveshow以及五克拉舞會等多項活動的禮儀工作。在工作之中,我們認識、接觸到更多的人,更充分肯定了自身的重要性和魅力,更自信自強。我們不但負責各種各樣活動的禮儀,更多方面地展現了自己的風采,我們還擔任晚會的主持,liveshow的現場表演,各種工作,其實也是我們鍛鍊自己的機會。
在培養新成員的同時,我也在他們身上學到了許多。他們對他人的理解與尊重,他們對同伴的關愛與不計較,他們的自然與真摯。我很慶幸我選擇留在禮儀隊,他們給了我很多的而感動。一些小小的細節,都讓我感覺到了他們對我的尊重與體貼。每一次例會,都準時出席、極少有人請假;部門裡的每一次聚會,都那麼積極響應;每一次工作,都那麼認真對待;每一次培訓,都十分虛心受教。其實,我自認也沒有比他們優秀多少,經驗也只是稍比他們多那麼一點點,我比他們多懂的那一丁點,甚至不足為道。我們的年齡相差無幾,我與他們,其實都一樣,在對方的身上互相學習,共同成長。他們對我的認同和肯定,給了我很大的鼓勵,讓我有勇氣要求自己做得更好。
從前,會有那麼一點擔心禮儀隊隊裡的凝聚力不夠,可如今,這個顧慮全沒了。禮儀隊,真的讓我感覺很有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有關掛職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條款,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作期限
甲方願意接受丙方到乙方掛職工作,工作期限從 年 月 日至_____年 月 日止,丙方願意接受甲方推薦的工作。
第二條 戶口
甲方同意丙方將其戶口和人事關係暫時留在 ,直到丙方被正式錄用為止。
第三條 工作崗位
甲方推薦丙方到乙方單位從事 工作。
第四條 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甲方應向丙方的工作提供儘可能的幫助和支援,並提供以下待遇:
1.做好推薦、協調工作。
2.免費提供住房。
3.安排丙方到周邊地市考察一至兩次。
4.每年給予報銷從 (地點)至 2個往返(4個單程)的火車硬臥車票,並按有關規定享受有關路途補貼。
第五條 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按實際在崗工作情況,月工資每人按 元/月的總額標準發放(內含基本工資、伙食補貼、交通補貼、電話補貼等,不含個人所得稅)。
2.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及安全保障措施。
第六條 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丙方在安排好學習的前提下,要儘可能安排在乙方公司工作的時間,每年至少安排 個月以上的時間在 工作(期間,丙方須根據乙方的工作安排出差或回校收集資料),熟悉情況,儘快適應工作要求,發揮自己的專長,並能充分利用母校資源(指資料、資訊及實驗裝置)及導師的知名度為乙方服務。
2.丙方服從乙方的工作安排,工作中不怕困難,努力進取,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工作崗位的安排或變動。
3.丙方在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未經許可不得參與與掛職無關的其他社會活動,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及自身的傷病甲方、乙方概不負責。
4.丙方在乙方單位工作期間,不能完成所交辦任務,工作能力差,違反有關法規的,經告誡,不改正的,甲、乙方可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丙方並承擔由此給甲、乙方工作造成的損失。
5.丙方對在乙方單位從事的技術研究工作負有保密責任。未經乙方單位許可不得將在乙方單位工作期間從事的技術研究的內容對外洩露。
第七條 補充和變更
1.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協議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應構成影響。各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八條 附件
1.本協議附件包括但不限於: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協議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甲乙方的營業執照和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檔案。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協議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九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或遲延履行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 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 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經書面通知之後,本協議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範圍內中止履行。但任何一方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其責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其它各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協議履行後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協議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一條 通知
1本協議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協議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採用資料電文形式通知或通訊的,是指該資料電文進入被通訊人的收件系統。
3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 生效條件
1.本協議自三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式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 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及標準
第一條 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於 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第二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 標準。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和勞動定額標準等按照甲方制訂的崗位說明書或甲方相應的規定執行,甲方可以根據需要對乙方的工作內容、崗位職責和勞動定額進行合理調整。
第四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1、標準工時工作制
2、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六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為 。
第七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如乙方因工作需要確需加班,應及時向甲方提交書面加班申請,寫明加班原因,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加班,否則不視為加班。甲方安排或書面同意乙方加班的,甲方應當依照其加班制度和國家相關規定安排乙方倒休或支付加班費,法律法規規定可以不支付的除外。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乙方為甲方完成工作任務期間,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每月工資為人民幣 元或按 執行。甲方作為扣繳義務人,應在支付乙方工資前代扣代繳其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繳稅款,以及社會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的個人應繳部分。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人民幣 元或按 執行。
五、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十一條 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承諾與保證
第十四條 乙方在此向甲方作出承諾並保證如下:
1、乙方在錄用過程中向甲方提供的與本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與資訊真實有效,在本合同中的陳述及保證亦是真實、準確和完整的。如有違反,將視為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立即解除本合同;
2、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將根據本合同所定條款和條件為甲方工作並盡其最大努力確保完成甲方委派的工作,不從事損害甲方利益的活動,不利用其在甲方的職務或職權直接或間接地為個人牟取私利;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從事兼職,不論乙方是否因該兼職而獲得報酬或者是否利用了在甲方的工作時間。該兼職包括但不限於:受僱於任何第三方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勞務,包括在該第三方擔任合夥人、股東、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員工或顧問等職務,不論該第三方是否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
4、乙方不能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任何與甲方有業務關係或可能將有業務關係的人所給予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於佣金、回扣、折扣、小額賞金,無論是否以現金形式;
5、乙方應當賠償並使甲方免受因乙方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的人身或財產的損失、損壞或損害。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七條 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八、勞動紀律
第十八條 乙方確認已知悉並詳細閱讀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乙方承諾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排和決定,保管好甲方的全部資產。
第十九條 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和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或修改適用於乙方的包括員工手冊在內的各項規章制度,乙方應當閱讀、理解並予以嚴格遵守。如果乙方違反或拒絕接受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依照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條 乙方因違反有關法律、勞動紀律和甲方內部規章制度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其損失,並有權依法對乙方工資進行扣減。
九、保密協議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內,乙方對在甲方工作期間所接觸到的和知悉的全部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不得複製、不當使用、直接或間接向他人洩露或使他人獲得公司上述商業祕密。無論本合同基於何種原因終止,乙方必須繼續履行前款約定的保密義務,嚴格保守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知悉的甲方的全部商業祕密。本款所述“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
1、甲方的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經營方針、管理思路、公司發展計劃、資本運作情況、新產品及服務專案開發狀況、投資決策意向、市場分析、廣告策略、現有客戶及可能客戶的名單與需求、營銷計劃、採購資料、產品服務定價及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投標中的標底與標書內容等;
2、甲方的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調查研究、模式、計劃、彙編物、發明與創造、產品、配方、公式、設計、模型、方法、過程、程式、計算機程式及軟體(無論是原始碼或目的碼)、資料庫、開發計劃、研究開發記錄、科研專案進度、技術方案、技術指標、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技術、硬體配置資訊、產量、裝置變更、服務、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等,以及技術合作中第三方要求甲方保密的內容;
3、甲方的管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未公開的財務資訊、人事資訊、公司內部規章制度、工資薪酬資訊、內部業務流程、物流資料、會議紀要等所有內部資料,以及其他列入甲方保密制度檔案的祕密事項;
4、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者協議約定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
5、甲乙雙方附件或者補充協議另行約定的其他相關保密資訊。
第二十二條 乙方同意,如甲方要求另行簽署專門的《保密協議》,乙方應予以簽署並嚴格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乙方如有違反,應按照《保密協議》的約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第二十三條 乙方同意,本合同終止或解除時,無論其記錄或儲存在任何媒介上,乙方應立即向甲方交還其獲得的有關甲方經營、技術和管理等保密資訊的全部檔案,包括但不限於報表、信件、圖紙、工作證件、電子儲存資料和任何其他材料。
十、通知
第二十四條 甲方向乙方發出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通知、協議或其他有關檔案,以傳真發出的,以傳送確認為證,電文發出後1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以電子郵件發出的,發件方郵件系統顯示已傳送,即視為送達,發件人電子郵件系統所記錄的發出時間即為送達時間;通過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方式寄出的,以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的寄件人留存單據作為確認文字,交付郵局或快遞公司後最遲7日應被視為收件日期,郵局特快專遞或其他快遞應發往下列地址:
乙方通訊地址:
電子郵箱:
電話:
若乙方上述聯絡方式發生變更,乙方應在變更之後三日內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否則甲方視同上述已有聯絡方式為乙方的有效聯絡方式,向上述地址寄出檔案即視為有效送達。
十一、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六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十二、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十三、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二十九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三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