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並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定並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排程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裝置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並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並設定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並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排程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並未在有關設施、裝置設定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專案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並對施工專案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生產過程中各自承擔的安全責任,保護生產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生產原則,雙方一致同意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為零;火災事故為零;爆炸事故為零;環境汙染事故為零;急性中毒事故為零;職業病事故為零;安全隱患整改率達100%。
二、安全管理體系組織機構崗位職責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成立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
甲方安全管理機構對全廠安全工作起組織、協調、監督、服務的作用。具體包含:監督檢查乙方各項安全管理工作(重點監督檢查乙方生產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和各項安全規程及制度制定和執行情況)。檢查乙方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有權制止違章作業,遇到危急情況可令其停止作業生產。根據有關規定,對違章違紀人員進行處罰等。
乙方為承包範圍內安全生產責任主體。乙方應配置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應兼顧各專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必須具備三年以上的生產現場經歷,並經上級安監部門培訓、考核,持證上崗;乙方應服從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及人員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乙方安全專職人員要熟悉有關安全知識、法規、標準、制度,籍此對現場監督檢查發現報告隱患,制止指揮、操作違章。
三、安全投入和安全保證金
乙方要用自己的資金在安全裝置、儀器日常維護、安全教育培訓、安全防護措施(含照明、臨時護欄、警告標誌及保衛警衛設施等,但除塵裝置、放射源的防護服、檢測儀以及應急救援設施等甲方提供,乙方負責維護維修)、安全防護用品方面進行投入。乙方負責承包範圍內的一切與生產相關的設施(包括但不限於生產設施及生產輔助設施)防腐、維護保養、檢測檢驗等工作,對進入承包廠區的人員進行管理以及負責承包範圍內的文明生產和安全工作;廠房主體結構防腐、地面平整硬化等重大土建投入由甲方承擔。
為了強化乙方安全生產意識,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規範安全生產管理,根據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__〕23號)相關精神,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抵押安全保障金50萬元。如發生人身死亡事故,扣除本年度全部安全保證金。
乙方在生產承包期間,當年未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沒有動用安全保障金的,安全保障金自然結轉,下年不再增加儲存。當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動用安全保障金的,甲方應當重新核定乙方應儲存的安全保障金數額,並及時告知乙方;乙方在核定通知送達後1個月內按規定標準將安全保障金補齊。生產承包期滿,甲方將乙方抵押的安全保障金全額無息返還給乙方。
四、隊伍人員准入承諾
1、乙方作業人員必須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疾病。參加粉塵等有害工種工作人員,必須提供健康證明,長期接塵工作人員必須定期輪換;
2、乙方為所有從業人員辦理合法的用工手續。電工、焊工、起重工、壓力容器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取得證書後方能上崗。乙方要如實報告特種作業工作人員的資格狀況;
3、乙方對本單位的生產人員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如實向甲方報告。如有人員調整時,立即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的人員和未滿18歲的童工,不得安排50歲以上的生產人員從事強體力勞動。
五、現場管理要求
1、現場總體要求是設施標準、行為規範、作業有序、環境整潔、遵章守紀。
2、堆放。各種物料、裝置必須整齊堆放。
3、乙方必須在臨口、臨邊等生產現場危險部位、場所懸掛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並認真維護和管理,不得隨意拆除和挪動。標牌標識設定要符合——要求。
4、安全設施、安全通道、溝道孔洞蓋板、臨邊臨口防護、高處及交叉作業安全設施、焊接作業設施、臨時用電設施等要符合規範標準要求。作業現場的安全設施、消防設施嚴禁亂拆亂動。
5、進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安全帽,高處作業正確使用安全帶,現場嚴禁吸菸。
6、未經批准,不得任意在裝置、結構、牆板或樓板上開孔或焊接臨時結構。
7、禁止利用任何管道懸吊重物和起重滑車。
六、作業環境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做好作業人員的勞動安全保護工作,包括勞動安全技能培訓教育,勞動保護用具的發放及正確使用,作業壞境的安全交底,確保作業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愛護公用設施、道路、綠化、建築物等,遵守文明施工規定,不得損壞和汙染公用設施;否則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予以處罰;
3、乙方作業人員不能隨意改動、移動、破壞公用設施。如妨礙作業需要變動者,須經甲方同意。
七、作業機動車輛的安全管理
1、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登記,辦理入廠手續,服從機動車輛出、入廠管理制度;
2、進入廠區的作業機動車輛必須保證安全效能完好,禁止車輛帶病作業;
3、機動車駕駛人員必須持證駕駛,不得借證冒名頂替。違反規定者,甲方有權進行處理或處罰。
4、乙方自備及租賃的各類機械裝置,必須符合國家技術標準和行業技術標準,且機械效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八、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
1、乙方有責任向作業人員講明承包範圍內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存放地點及禁令,並在“危險區”相應部位懸掛明顯標誌;
2、乙方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允許方能進入危險區作業,不得隨意動用危險品。作業前應做好安全措施;
3、他方作業人員帶入現場的危險品必須登記,並按有關規定妥善保管。在現場使用危險品必須得到甲乙雙方的同意,並做好安全措施;
4、在禁火區動火作業,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安全措施。工作完畢必須檢查火種隱患,防止發生火災。
九、應急預案的編制
1、乙方必須編制消防應急預案,嚴格按照甲方消防管理規定組織生產,明確消防負責人,自覺接受上級及甲方的消防安全檢查,乙方承擔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消防管理缺陷和消防措施不力造成的火災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2、乙方編制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必須報甲方審批,並按審批後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演練、評審,做好演練、評審記錄。
十、裝置及作業安全管理
1、乙方作業人員應愛護廠房裝置和附屬建築物,不得損壞。作業中應注意保護設施。起重、搬運中注意不得碰壞電線、裝置、建築物等;
2、他方作業人員不得隨意開啟、關閉執行裝置,臨時接駁電源、氣源、水源等,須經乙方有關人員批准,報甲方備案,辦理手續,明確正常及事故情況下的操作範圍;
3、乙方作業中動火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並做好防火措施;
4、乙方作業人員從事裝置檢修、技木改造、試驗等工作,必須執行停送電工作票制度、裝置操作規程和動火作業等管理制度,不得以“習慣作法”為理由,違反管理規定;
5、甲方有權糾正和制止違反操作票管理的行為和現象,必要時可以暫時停止施工作業並處以罰款等處理;
6、重大檢修,乙方在開工前,必須提出作業安全措施,經甲方審查同意後,由乙方組織實施,並負責安全;
7、乙方作業人員的安全由乙方負責,工作負責人即安全負責人。5人以上的作業隊伍應設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乙方必須自上而下向作業人員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全體作業人員均須掌握作業特點及作業安全措施。甲方有權檢查和監督乙方的作業安全,有權糾正違章冒險作業和不安全行為並進行罰款、停止工作、辭退等處理。
十一、安全技術措施和作業指導書
1、乙方在重大檢修作業前要編好作業組織設計,編好安全技術措施。一切活動必須有安全措施,並在作業前進行交底。無措施或未交底,嚴禁佈置開工。
2、對危險性較大作業、特殊作業、季節性特點作業,應根據相關規定編寫專項措施,並按規定組織審查。
3、交底工作要做到:逐級交底雙方簽字;內容要具體明確有針對性;要分析危險因素及存在問題;安全技術措施切實有效;對操作方法程式交底;提供的特種作業證、被交底人與實際工作人員要三頭對案,不能矛盾;書面交底記錄統一規範並妥善儲存。
4、一般作業專案的安全措施須經乙方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審查批准,由班(組)技術員交底後執行。
5、重要臨時設施、重要作業工序、特殊作業、季節(氣候)性作業、多工種交叉等作業專案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安監等部門審查,甲、乙雙方負責人批准,由班(組)技術員或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6、重大的起重、運輸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及帶電作業等危險性作業專案的安全措施,須經技術和安監等部門審查,由專責工程師交底後執行。
7、編制安全作業措施時,必須明確指出該專案的主要危險點,有針對性地從技術措施上加以防止與消除危險。
8、審批後的安全措施,必須嚴格執行。未經措施審批人同意,任何人無權更改。若改變原措施必須重新報稽核批准。
9、對拒不執行上述措施,一經發現,處以5000元以內的罰款。
十二、安全保衛管理
1、進入乙方承包範圍內的他方施工隊伍安全工作由乙方主體負責,監督管理權屬於乙方,甲方予以協調,安全責任由他方施工隊伍負責。
2、進入廠房內的施工人員必須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登記,發放通行證件,並在有效期間使用。施工完畢後應交回證件,不得將證件轉借他人;
3、施工人員應經過乙方安監機構的教育,瞭解承包範圍的安全保衛要求,不得做違反社會治安的活動。對違反規定者,乙方有權制止並按規定進行處罰。
十三、事故處理
1、乙方依據國家和行業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承包範圍內的全部安全責任。
2、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立即向甲方排程室及值班領導人報告,同時積極組織搶救,採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者必須移動現場裝置、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攝像。凡因乙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損毀事故現場,乙方承擔所造成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3、乙方人員在作業期間造成人員傷亡、火災、電氣、機械、環境汙染等事故(包括他方人員(非甲、乙方人員傷亡) )時,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省、市地方政府及中國煤炭進出口公司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規定報告小時內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省、市有關部門。乙方因違反上述規定,乙方承擔其法律責任和因此發生的一切費用。
4、乙方如果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必須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接待和善後處理工作。乙方承擔因此而發生的一切經濟費用及相關責任。
5、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傷亡人員所在單位負責,並承擔相應費用。
十四、甲、乙雙方根據管理需要,可填寫如下表格,作為安全協議之附表,登記備案:
1、作業人員登記表;
2、特殊工種作業人員登記表;
3、作業人員安全技術教育、考核登記表;
4、入廠危險品登記表;
5、職業衛生健康檔案登記表。
十五、協議效力
1、安全協議作為洗選承包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洗選承包合同有同等效力。
2、在管理過程中執行《洗選承包合同》中安全條款時,本協議具有優先權。
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五份,甲方執四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洗選承包合同終止後自動作廢。
甲方:(章)
負責人:(簽字)
乙方:(章)
負責人:(簽字)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在施工現場從事生產經營的人員總數__________人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力、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或施工資質與承包內容不相符的分包單位簽訂合同。
3、提供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條件。安全防護設施由甲方提供的,交付使用前雙方要辦理交接手續,由甲方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對乙方進行日常監督檢查。
4、提供施工用電,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負責提供符合安全標準的施工用電電源到B級配電箱。按照有關安全用電標準對乙方的施工用電設施裝置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隱患責成乙方予以整改。
5、督促乙方特殊工種操作人員建立檔案並在甲方備案。
6、對乙方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檢查;及時糾正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行為,並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查處。對乙方施工區域內的重大安全事故隱患,應開具隱患通知單。
7、要求乙方提供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建立健全施工現場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9、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培訓、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和危險預知工作提出指導意見,並監督落實情況。
10、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1、提供施工現場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裝置、設施。
12、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3、對乙方開展的安全生產活動提供幫助。
14、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5、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6、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有關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法規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分承包施工區域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施工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施工資質範圍施工,不得承接超資質範圍的施工任務。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北京市有關規定,不得將分承包專案再次轉包。
3、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有權拒絕總承包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規的指令。
4、對管轄範圍由甲方交付使用的安全防護設施(如腳手架、洞口、臨邊等)的搭設、拆除、維護和改造負有全部責任。必須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並符合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在搭設、拆除和改造前,必須向總承包單位報告。
5、對管轄範圍的施工用電負有全部管理責任。B級配電箱以下部分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用電標準,有權拒絕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用電裝置從所轄線路中拉接電源。
6、對自行攜帶和使用的機械裝置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責任,並符合北京市有關安全標準。使(租)用大型機械裝置時,應在使用前向甲方備案。
7、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危險預知的教育。對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管理,保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並向甲方備案。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及時將《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報甲方備案。
9、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對所轄施工區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在安全檢查中發現甲方管轄範圍內的事故隱患,應向甲方及時報告。
10、按照北京市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教育和安全生產活動。在安全教育或安全活動中如需要可要求甲方提供幫助。
11、使用甲方提供的安全防護設施裝置前,應與甲方辦理相關手續,並負責使用期間的安全維護。對在使用期間由於管理不善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負責。
12、服從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並負責所轄施工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保證所轄區域消防通道暢通。
13、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4、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5、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6、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必須在1小時內向甲方報告,並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生產安全事故,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專案負責人: 專案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設單位:(單位全稱)
參建甲方:(單位全稱)
參建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丙方:(單位全稱)
參建丁方:(單位全稱)
甲、乙、丙、丁四方參建單位現在 區域內同時進行作業,甲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專案施工,乙方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承擔 專案施工,丙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專案施工,丁方按照承包合同承擔 安裝專案施工,現在四方都在 內進行前期製作與安裝,為保證各參建單位安全文明施工,加強安全管理,避免交叉作業時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確保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與協調”現經多方友好協商,簽訂如下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以共同遵守,確保安全生產。
一、多方工程簡況及存在的干擾問題。
二、多方有關責任人應建立相互聯絡的機制,確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如下:
建設單位安全負責人: 手機:
甲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乙方安全責任人: 手機:
丙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丁方安全負責人: 手機:
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對交叉干擾部位進行檢查,及時協商解決由於相互干擾而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如多方無法協調一致,則應報請監理幫忙協商解決。
各方應賦予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足夠的許可權,保證其工作的正常進行。當人員發生變動時,應書面通知相關及監理單位、安監局安全辦公室。
三、多方在交叉作業或發生相互干擾時,應根據該作業面的具體情況共同商討制定安全措施,明確各自的職責,報監理稽核後作為本協議的正式附件(下同),並按其規定認真實施,同時報監理和管理局安全辦存檔。
四、各方應做好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保護業主財產、周邊建築物及電力等設施的安全;被幹擾方應積極配合做好人員撤離、裝置防護等工作。
五、干擾方應向被幹擾各方提供經監理單位審批的施工計劃,被幹擾方據此提前安排施工,以減少干擾所帶來的損失;若被幹擾方必須停工時,必須報告監理單位和建設管理局工程部。
六、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其工作面不能錯開時,必須報監理同一協調,共同制定具體措施,按職責認真予以落實。
七、雙方單位應互相理解,互相配合,及時解決可能發生的安全生產問題,並儘可能為對方創造安全文明施工條件、文明的施工環境。
八、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一方是高處作業或高空作業時,應在下方設定警示標識,在施工作業前採取全封閉隔離措施,或設定警戒線並派專人警戒指揮,防止高空落物、滾石危及下方人員和裝置的安全。
九、各方應自覺保障道路交通和其他通道的通暢,不得隨意佔道或故意發難。凡因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封閉或管制的,必須報監理單位和工程部審批並及時處理。
十、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要進行焊接氣割作業時,施工單位必須事先通知對方作好防護,並配備合格的消防滅火器材,消除現場易燃易爆物品,焊接作業結束後,施焊單位必須及時清理焊割現場,防止焊接火花死灰復燃,釀成火災。
十一、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對各自敷設的用電線路,必須切實做好隔離和絕緣工作,敷設的電線必須通過雙方工作面,應事先徵得對方同意,同時,施工過程中應經常性對電線進行檢查維護,發現問題時,應及時處理,並通知對方或設定警告標誌加以注意。
十二、雙方單位在同一部位施工,有一方進行起重時,應考慮對對方工作得安全影響,並制定起重吊裝安全措施經監理稽核後,方可開始進行起重作業。
十三、雙方單位有共同維護同一作業區域內安全文明生產的責任,必須做到施工場地文明整潔,材料堆放整齊且安全可靠(必須有防垮塌、防滑、滾落措施),裝置通行、工作、停放場地穩定(必須防止飛石)。施工完成後做好場地清理,創造良好的環境。
十四、在多個單位的交叉作業區域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本單位負責人及多方聯絡負責人(涉及雙方的事故)在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險和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並保護好事故現場。
十五、對於事故的調查處理,一般事故,有事故方進行調查處理,涉及雙方的由雙方組成聯合調查組進行調查處理,處理意見如有分歧時,可請監理協調解決;重大事故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根據事故調查處理的實際情況,查明事故原因,落實事故責任和整改措施;根據事故調查認定,事故責任方應依法承擔相關事故損失。
十六、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如出現新的情況,施工各方應及時會同監理單位共同協商調整,補充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職責和安全措施,以確保施工安全。
十七、本協議一式多份,當事方各執一份,報監理單位和安監局各一份存檔。
十八、本協議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責任各方必須認真履行,監理單位應認真監督執行。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專案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專案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專案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專案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簽字/單位蓋章)
專案安全負責人:(簽字)
時間:
建設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切實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民法典》。
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
甲乙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
一、工程專案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
二、工程專案期限
自___年___月__日(開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為準。
至___年___月__日(竣工日期)以實際開工時間推計。
三、專案安全管理目標
(一)安全生產目標
1.人身死亡事故為零;
2.重大機械、裝置事故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為零;
4.負同責以上重大交通事故為零
5.嚴重未遂事故為零。
6.環境汙染事故為零
7.重大職業病事故為零。
四、安全生產要求
1.乙方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非乙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乙方應熟悉並能自覺遵守,執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範,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定和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各項規定,並且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乙方必須尊重並且服從甲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並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五、甲、乙雙方共同的義務
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在市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組織機構;(見附圖)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群防群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允許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
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織事故調查小組,查清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原則擬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六、甲方的具體責任
1.對乙方制定上報的安全目標責任、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章制度、安全施工方案、專項技術安全措施、各項檔案稽核備案。
對乙方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安全施工組織、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進行監督檢查。
2。
定期召開或參加施工現場安全會議,不斷完善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出現的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現象提出糾正和整改意見,並監督乙方限期落實;如若不按期整改,甲方有權責令其停工,停工時的費用及工期延誤由乙方負責。
七、乙方的具體責任
1.乙方必須持有企業資質證、安全資質、外進許可證,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全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分包單位(民工)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核查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並對分包單位(民工)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獨立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議。
3.編制工程專案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分包專案。
組織指導分包單位(民工)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制定本單位安全目標責任,管理規章制度,並報甲方備案。
4.在安排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規範標準(建設部頒發的jgj59-99)的安全保護設施。
以書面形式向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施工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
施工中監督應按交底內容實施。
5.對進場職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並佩帶上崗,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
並作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杜絕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6.按規定要求設定安全技術管理人員(施工人員50人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和監督工作。
7.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
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檢查操作人員安全著裝和應佩帶的安全保護用品;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及有關負責人,並進行監護,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高空作業的人員從事高空作業。
8.設定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衛生、通風、照明等要求,施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
如因生活設施安排不當導致人員傷亡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待書面批准後,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才得施工,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並指定專人負責。
10.對分包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發現嚴重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
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1.對分包自帶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按國家標準和地方規定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分包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12.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法,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和後果由乙方負責。
13.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要責成專人定期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4.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甲方。
15.在任何時間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保護,乙方自理,甲方不予負責。
16.乙方對所施工周邊的環境有保護的職責,如有損壞,必須立即恢復原狀,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17.合同簽定後,甲方將扣除合同總造價的1‰作為本工程的安全保證金,待本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予以返還;如在施工期間連續發生三次重大安全事故,此保證金,予以扣除,事故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18.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造成對第三方的傷害,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
19.乙方在施工期間,嚴禁偷、挪用、破壞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設施。
警示標誌、材料裝置以及消防器材等。
凡乙方人員違反本條款,一經發現加倍處罰,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20.乙方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在工作中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嚴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崗。
嚴禁在宿舍內私拉電線,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爐等電器裝置。
21.夜間施工遵守常州市城管、環保、建設部門的有關規定,並做到不擾民。
22.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交通、施工、機電、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搶救傷者,採取措施減少財產損失,保護現場,積極主動的配合甲方處理事故。
23.乙方各配電箱位置設立合理便於使用。
各開關插座安全可靠,並按標準配備持有效的上崗專業電工。
24.乙方需嚴格遵守國家及常州市的安全用電技術規範及相關用電標準。
25.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現場施工用電制度,規定及施工用電安全技術交底。
26.乙方人員不得隨意亂接拉電源及其他不安全的電氣裝置;如需用電必須由專業進行操作。
27.乙方在使用手提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可靠合格手提電動工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他小插板。
電源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無破損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
28.現場移動照明必須採取封閉碘鎢燈;嚴禁使用開口式碘鎢燈在特殊所需使用手把燈,必須採用36v以下的安全電壓。
29.在使用電焊機等電氣裝置時必須穿好放觸電防護用品;所有用電裝置都必須接保護線並安裝插頭,嚴禁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30.施工現場的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配置兩級漏電保護;並選用電流動作型,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s。
潮溼及手持工具末及漏電動作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15ma。
配電箱內裝置必須完好無損,安裝牢固,導線接頭包紮嚴密,絕緣良好,電源線進箱處固定。
箱內分路應標註明確。
箱內側應標有單線系統,箱內應配鎖,並由專人負責。
配電箱周圍不能有雜物。
31.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正規廠家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等不合格產品。
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檢測機構認證。
32.因乙方違反有管規定、標準、規定及本協議所引發電氣災害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是還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均由乙方承擔,如另有未盡事宜按常州市有關用電規範、規定執行。
33.模板製件安裝
模板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33.1.模板安裝高度在2m及以上時,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範》jgj80的有關規定。
33.2.模板及其支撐系統在安裝過程中必須設定防傾覆的可靠臨時設施。
33.3.登高作業時,各種配件應放在工具箱或工具袋中嚴禁散放在模板或腳手板上,各種工具應系掛在操作人員身上或放在工具袋中,不得掉落。
33.4.安裝模板時,上下應有人接應,隨裝隨運,嚴禁拋擲。
且不得將模板支搭在門窗框上,也不得將腳手板支搭在模板上,並嚴禁將模板與上料井架及有車輛執行的腳手架或操作平臺支成一體。
33.5.當模板安裝高度超過3.0m時,必須搭設腳手架,除操作人員外,腳手架下不得站其他人。
高處作業時,操作人員應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
安全帽和安全帶應定期檢查,不合格者嚴禁使用。
33.6.作業人員嚴禁攀登模板、斜撐杆、拉條或繩索等,不得在高處的牆頂、獨立樑或在其模板上行走。
33.7.吊運大塊或整體模板時,當垂直吊運時,應採取不少於兩個吊點,水平吊運應採取不少於四個吊點。
吊運必須使用卡環連線,並應穩起穩落,待模板就位連線牢固後,方可摘除卡環。
33.8.模板及其配件進場應有出廠合格證或當年的檢驗報告,安裝前應對所有部件進行認真檢查,不符合要求者不得使用。
33.9.在高處安裝和拆除模板時,周圍應設安全網或搭腳手架,並應加設防護欄杆。
在臨街面及交通要道地區,尚應設警示牌,派專人看管。
33.10.施工現場的用電,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的有關規定。
33.11.搭設應由專業持證人員安裝,安全責任人應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做好記錄及簽證。
33.12.模板拆除時,混凝土強度必須達到規定的要求,嚴禁混凝土未達到設計強度的規定要求時拆除模板。
33.13.每根立柱底部應設定底座及墊板,墊板厚度不小於50mm。
當立柱底部不在同一高度時,高處的縱向掃地杆應向低處延長不少於2跨,高低差不得大於1m,立柱距邊坡上方邊緣不得小於0.5m。
33.14.立柱接長嚴禁搭接,必須用對接扣件連線,相鄰兩立柱的對接接頭不得位於同步內,且對接接頭沿豎向錯開距離不宜小於500mm,各接頭中心距主節點不宜大於步距的1/3。
33.15.上段鋼管的立柱不得與下段鋼管立柱錯開固定在水平杆上。
34.腳手架安拆要求;
腳手架搭拆安全要求
34.1.腳手架搭設人員必須是經過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的專業架子工。
搭設腳手架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帶,穿防滑鞋。
34.2.腳手架搭設時應按下列階段進行質量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校正。
a)基礎完工後及腳手架搭設前;
b)混凝土板強度檢測;
c)操作層施加荷載前;
d)每搭設完10m高度後;
e)達到設計高度後。
34.2.1.使用階段
a)操作層上的施工荷載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得超載;
b)不得將模板支撐、纜風繩、泵送混凝土管等固定在腳手架上,嚴禁任意懸掛起重裝置;
c)六級及六級以上大風和霧、雨天應停止腳手架作業,雨後上架操作應有防滑措施。
d)在腳手架使用期間,嚴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主節點處的縱、橫向水平杆,縱、橫向掃地杆;
e)連牆杆撐;要拆除上述任一杆件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嚴禁在腳手架基礎及其鄰近進行挖掘作業,否則應採取安全措施,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f)在腳手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時,必須有防火措施和專人看守;
g)工地臨時用電線路的架設及腳手架接地、避雷措施等應按國家現行標準執行。
h)立杆底座應安放厚度不小於50mm的木墊板,也可採用槽鋼等。
墊板與混凝土板接觸緊密平整。
34.2.2腳手架的拆除
a接收到專案部腳手架架體拆除任務書後方可進行拆除作業工作。
b拆除現場設警戒區域,掛醒目的警戒標誌。
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下方繼續施工,監護人員履行職責,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c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夾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另立設定。
d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後,先進行檢查,加固鬆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塊,所有清理物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e按搭設的反程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検攀職墊鋪腳手板椃闌だ父擱柵椉艫凍鷗連牆杆棿蠛岣小橫杆椓⒏底排的大橫杆、擱柵、平杆、斜撐杆。
(即先搭後拆,後搭先拆的順序進行拆除。
)
f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杆一清。
g所有連牆杆、剪刀撐杆件、隔立板、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
不準先行拆除。
h所有杆件與扣件,在拆除時分離,不允許杆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到地面或兩杆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i所有鋪腳手板拆除時,自外向裡豎立,搬運防止自裡向外翻起。
嚴禁腳手板上的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j當日完工後,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35.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深基坑的安全要求
35.1.基礎施工前必須進行地質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線情況,根據土質情況和基礎深度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應與施工現場實際相符,能指導實際施工。
其內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護結構設計、機械型別選擇、開挖順序和分層開挖深度、坡道位置、坑邊荷載、車輛進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監測要求等。
對重要的地下管線應採取相應措施。
35.2.基礎施工應進行支護,基坑深度超過5m的對基坑支護結構必須按有關標準進行設計計算,有設計計算書和施工圖紙。
35.3.施工方案必須經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蓋章後方可實施。
臨邊防護
35.4.基坑施工必須進行臨邊防護。
深度不超過2m的臨邊可採用1.2m高欄杆式防護,深度超過2m的基坑施工還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網做封閉式防護。
35.5.臨邊防護欄杆離基坑邊口的距離不得小於50cm。
基坑開挖施工安全監控防範措施
35.6.加強對從事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堅持“先培訓,後上崗”的原則。
強化安全意識。
牢牢繃緊安全生產這根弦。
35.7.基坑開挖前,由工程部向工區和作業隊進行施工技術和安全交底,工區和作業隊主管工程師負責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35.8.現場指揮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交底,堅持安全第一,抓好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基坑開挖作業人員的安全。
35.9.在基坑開挖之前,工區和作業隊要認真落實以崗位責任制為中心的各項安全制度,充分發揮作業人員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的積極作用,確保施工的順利進行。
35.10.負責基坑開挖的作業班組,班組長必須堅持工前安全講話、工中安全檢查、工後安全評議活動。
聽取和採納本班組人員對安全生產提出的意見和建議。
35.11.在高邊坡腳下開挖基坑時,班組安全員應對邊坡進行檢查,確認無安全危險後才允許班組人員進入現場作業,並隨時觀察邊坡有無異常情況發生。
35.12.人工開挖基坑深度超過1.2m要設定人行梯,並視地質情況設定護壁,施工中要嚴格按照設計坡度開挖,嚴禁區域性開挖深坑再從底層向四周掏土,違者將按專案部“安全獎懲辦法”予以處理。
35.13.機械開挖基坑要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進行,應保持與基坑有1~1.5m的安全距離,並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不得違章、強令作業人員冒險作業,違者將按《安全生產法》的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35.14.開挖基坑遇到湧水、湧砂、邊緣坍塌等危險情況時,採取防護措施後,要立即撤除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以保障作業人員和機械裝置的安全。
對延誤時間造成事故者,將依法追究責任。
35.15.當基坑開挖需要放炮時,必須由經考試合格持有爆破證的人員承擔,放炮前非爆破作業人員必須撤離到安全地區,炮後20分鐘經檢查確認無安全隱患時,作業人員方可進入現場施工。
必須遵守執行。
35.16.基坑開挖前後對其附近的危石、危土予以清除。
35.17.雨季施工要備好抽水機,以防基坑積水坍塌。
35.18.做好基坑放坡工作和監控測量。
36.“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措施
三寶指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
四口指樓梯口、電梯口、予留口、通道口。
五臨邊指深坑、陽臺、雨蓬、沿口摟層(屋面)臨邊。
a.進入施工現場的任何人員必須正確帶好安全帽,扣好保險鉤。
b.高空作業懸空作業人員必須佩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c.洞口應加蓋蓋密,大的洞口應加欄杆防護,並設明顯標誌。
d.樓梯口設臨時欄杆,電梯進口設臨時棚門,電梯井內每層需架安全網。
e.通道口搭設安全棚,棚頂雙層(兩層之間距離大於70公分)
36.1.進場前,施工企業組織(企業、專案部、監理單位)相關人員進行聯合驗收,並按規定做好驗收記錄。
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用於施工現場,驗收發現質量有異議的,應委託具有相應法定檢測資質的檢測單位進行實物檢測,檢測合格的方可使用。
36.2.發放和管理過程中,堅持“誰用工,誰負責”的原則。
施工作業人員所在企業(包括總承包企業、專業承包企業、勞務企業等)必須按國家規定免費發放,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36.3.發放時,要求相關人員做好記錄。
施工作業人員在領取時,管理人員應向領取人說明“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產品效能和使用說明,以便在作業中正確使用。
36.4.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有權拒絕強制其使用不合格產品並負有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義務。
36.5.施工企業應建立並嚴格執行報廢制度,應根據相關規定對到報廢期的立即做出報廢處理。
對已損壞的不得擅自修補使用。
36.6.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在施工現場檢查時,發現質量不合格的有權依法予以暫扣和沒收處理。
36.7.建築安全監督管理機構應將企業的“三寶”產品管理情況列入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件的初審內容之一;施工現場“三寶”產品的質量情況作為認定企業是否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主要內容;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正確使用情況作為考核企業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否到位的重要依據;施工企業專案部的管理及使用情況作為建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工地的重要考核內容。
37.機械裝置安裝拆除安全要求
塔吊、電梯安裝要求
37.1.在建築施工起重機械進行安裝前,應出具基礎的驗收報告,基礎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原則上要求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如確因工期緊,可先提供7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然後補28天養護期的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
37.2.即日起,安裝單位在安裝建築施工起重機械時,不得先安裝後告知。
37.3.在報裝報拆時,安裝拆卸工至少按如下要求提供:塔吊初次安裝需提供4名,塔吊頂升時需提供3名,施工升降機安裝拆卸需提供2名。
需司機、電工、電焊工、司索、指揮等其他特種作業人員配合的,以上人員至少各1名
此外,現場技術負責人1名,專職安全員1名。
37.4.塔吊(自由高度時)和施工升降機初次安裝完畢和最後一道附著完成時,均由市特檢所檢驗檢測合格,並由使用單位組織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驗收。
其他附著完成時,由使用單位組織(或施工總承包單位)出租、安裝、監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合格後可投入使用。
7.5.塔吊和施工升降機的檢測檢驗報告到期應及時進行復檢。
7.6.負責安裝塔吊、施工升降機和物料提升機等建築起重裝置的安裝單位同時負責該建築起重裝置的頂升、加節和拆卸.
38.宿舍安全要求
為了更好消除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隱患,提高建築施工安全文明水平,現就我建築工地員工集體宿舍安全管理要求如下:
38.1按施工組織設計搭建員工集體宿舍。
專案安監機構加強巡查。
38.2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
所有設定的集體宿舍,使用金屬結構的床鋪,且單人單床。
38.3.妥善安排人員疏散通道。
集體宿舍內的床鋪應有序安放,並設定寬1.2m以上的出入通道,宿舍門必須外開。
每間宿舍不得超過30,超過15人的宿舍必須設定兩個出入口。
38.4.認真制訂應急救援預案。
施工企業應根據宿舍的抗風抗雨能力、地理位置等實際情況制訂切實可行的應急疏散和救援預案。
38.5.集體宿舍不得使用竹材、油氈紙等易燃材料,其他消防、消暑、防觸電、防蚊咬、防中毒等安全衛生要求仍按現行有關規定、標準執行。
38.6.專案部認真履行監管職責。
39.編制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1.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2.落地式外牆腳手架搭設方案
3.制訂施工階段各分項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書
4.按《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管理資料》對會議活動進行記錄
5.編制各項應急預案。
建設單位:_________(甲方蓋章)施工單位:_________(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章)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協議訂立時間:____年____月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管理”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程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和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山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當乙方根據本協議,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4.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人員進礦後,與乙方相關負責人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入廠三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按相關部門規定執行);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籤認。
5.組織制定並實施礦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搶險救援。
6.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並進行監管。
7.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8.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責令限期整改。
9.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式向有關部門報告,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金屬非金屬礦山安全規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接受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流程,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乙方對本單位承包工程的生產安全和員工職業健康全面負責,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乙方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議約定,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管理,做好與承包工程相關的安全生產工作。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5.嚴格遵守《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嚴謹使用未成年工,合理安排組織生產,嚴謹超時作業和疲勞作業。
6.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有從事工作的要求,認真對錄用的工人進行審查和職業健康體檢,體檢合格後方可錄用。
7.乙方負責按照相關規定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車間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進行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8.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各種車輛必須掛車輛行駛牌照,並承擔相應費用。
9.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並留有發放清單和產品合格證明材料,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10.乙方使用的自備設施工具必須合格有效,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
11.乙方不得擅自拆除、移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
12.因遇大霧、雪或有雷擊危險不能堅持正常生產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威脅人身安全時,人員轉移到安全地點。
13、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並迅速採取有關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4.乙方在施工期間所發生的人身、裝置事故,所有責任和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協議中未寫到之處,乙方必須按照相關法規要求施工,不得蠻幹,違章指揮。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罰款____元/次,從工程款中扣除。
①未按照本協議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②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____/元處進行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____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乙方處____元現金罰款。
4.對現場施工時不戴安全帽,每人次處以____元現金罰款。
5.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
因生產需要,乙方在甲方場地內進行施工、安裝、搬運、裝卸、維修、拆除等作業。為了明確雙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甲方負責作好乙方作業過程中的協調配合工作。
2、甲方有權對乙方作業實行安全監督檢查,對乙方違反甲方區域內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的行為,有權勒令停止作業,視違章情節給予經濟處罰500元至50000元。
3、甲方負責教育本方職工不可擅自進入乙方施工區域或使用乙方的各種裝置、工具。
二、乙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乙方應自覺遵守、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法律法規,並服從甲方現行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加強自身安全生產管理,履行自身的安全責任。
2、乙方必須將生產作業的相關資質影印件於作業前報送甲方備案。
3、所有進入施工場地的乙方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佩戴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所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並經甲方稽核檢查。
4、乙方有轉包專案,應與轉包方簽訂安全協議,並報送甲方備案。
5、乙方與甲方如在作業現場內交叉作業,必須首先確保甲方生產的正常和安全,乙方必須指派專人在現場負責安全監督、協調工作。
6、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立明顯的警示標誌,由乙方負責採取安全措施。
7、施工現場內乙方需接臨時電源時,必須報請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妥相關手續後方可進行。
8、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符合甲方相關消防保衛、環保衛生、料具定置管理等規定,並做到工完場清。
9、乙方在登高、起重、焊接動用明火等危險作業時應向甲方提出申請,辦妥相關手續,落實安全防範措施後方可作業。
10、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嚴禁在廠區內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徵得甲方安全生產部門或保衛部門書面同意。
11、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的門衛管理制度。
三、爭議的處理
乙方須承擔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員、裝置、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當合約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仲裁等方式予以解決,無法通過協商、仲裁方式解決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為一年。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總包單位專案部:
分包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安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門及政府的相關規定和“漢中豐源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內容: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 總包單位專案部責任
1)總包單位專案部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3)總包單位專案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的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2、分包單位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專案部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必須遵守六大各項安全紀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時整改回復。接受總包單位專案部及有關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及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特種作業證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影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單彙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報送總包單位專案部。
4)嚴禁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接受整改的,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5)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範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效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由總包單位專案部提供給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配電房)、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單位專案部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開啟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開啟,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如因分包單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後果)
7)總包單位專案部便於現場安全管理,按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總產值,向總包單位專案部交納安全管理風險保證金1~5萬元(本分包單位暫交風險保證金 元)。分包單位在完成施工後,若不發生任何事故,總包單位專案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違章整改不及時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三、 對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要求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專案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視窗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半導線及線纜嚴禁使用),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單位辭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汙染。
5、保管好分包單位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如有丟失總包方概負責。
分包單位如需使用總包單位專案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單位專案部有關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承擔租賃費用。
施工過程中分包單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裝置,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的統一安排。
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的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方辭退(處罰金額500~1000元/次)。
9、施工期間,分包單位指派 { }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單位專案部指派 { }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的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 事故處理
由於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裝置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本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賠償,一切損失、賠償、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只負責配合、協調責任。
由於總包單位專案部或總包單位專案部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 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事故方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包方、總包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
六、 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後失效。
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掛錶施工;各分包單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電箱,嚴禁從總包單位配電箱內接線,如發現罰款1000元/次;
2、工完場清:(原則為:誰產生的建築垃圾誰負責清理)
①如因預留洞口不正確,造成剔打或封堵產生的建築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時,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安排人員清理,將實行罰款和雙倍代扣人工費用,其費用在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②如開洞或剔糟造成牆面空鼓、開裂 ,承擔材料費用和雙倍人工費用;
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如發現罰款1000元/次,並清理整個施工現場至發現下個違規者結束;
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現場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碼,做到文明施工現場要求;如造成影響,處違約金20__元/次/處,並承擔雙倍處理費用,在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總包單位專案部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現場負責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落實________________專案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的安全責任,確保工程其中機械施工安全,甲乙雙方達成一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安全生產目標
傷亡控制指標:死亡事故為零,重傷事故為零,輕傷事故控制在1.2%以下,火災事故為零,。
1.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無安全事故
2.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及建設部辦法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規程及省建設廳、市建委、市施工安全監督站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消防安全、治安綜合治理的有關檔案規定和要求,嚴格遵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目標。
二、甲方責任
1. 稽核乙方的從業資格和安全生產資格,是否符合本工程建築機械施工的要求
2. 將現場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目標、安全生產概況和要點向乙方進行交底,對乙方施工全程進行監督。
3. 甲方和乙方安全負責人,應統一協調工程起重機械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
4. 提供本工程目前安全生產的動態,提供相關的安全宣傳資料,指導乙方有效地開展安全生產工作。
5. 指導乙方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和協助乙方的安全管理,提高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指導、協助乙方按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做好安全管理資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7. 對乙方施工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應及時指出並責令整改,整改合格後才能進行施工,如乙方拒不整改,甲方必須採取強硬措施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8. 如發生重大上傷亡事故,必須派人指導,協助乙方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和救援工作。
9. 根據《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控制好本工程安全生產設施費,按進度分階段驗收乙方的安全措施,經安監機構同意、監理通知,收到業主付款和甲方稽核安全生產措施費落實情況後,支付乙方安全措施費,支付比例按《建築工程安全生產措施費管理方法》執行。
三、乙方責任
1. 遵守國家、省、市、建築公司所頒發的各項安全法規、行業標準和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程式、應急預案),建立和健全與現場安全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及操作規程。
2. 應按有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措施費專款專用,遵守有關工傷保險的繳費規定,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降低生產安全風險。
3. 嚴格按照勞動保護法,定期發放工資。
4. 進入施工現場後,服從甲方的管理,落實施工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指定安全生產責任人,成立安全生產架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開工前把指定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名單報甲方專案部。落實安全管理職責,指定安全管理措施,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生產技能,保證員工持證上崗,減低安全事故的發生機率。
5. 開工前將指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報甲方和監理按相關程式審批,審批後嚴格按制定的安全生產製度、方案、措施施工。
6. 進場前將施工中需使用的裝置、設施書面報甲方專案管理部,同時遵守裝置設施的安全施工規定。
7. 施工中需要搭設、安裝安全設施、臨時用電、使用裝置、施工方案的編制、材料的檢驗、裝拆資質、施工人員的從業資格、完工後的檢驗、檢測等,必須符合國家、行業標準和安全管理要求。
8. 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危險或危害,應及時採取防範措施,同時向專案部報告,由專案部通知其他施工單位,共同防範。
9. 必須遵守《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當地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的管理規定,填寫好安全執行記錄,定期上交給甲方。
10. 做好現場防火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教,自覺遵守《施工現場防火規定》。
11. 發生安全事故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493號令《安全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和處理條例》的規定編寫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
四、其他約定
1. 乙方在施工時間,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檢查,沒有達到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要求,每次罰款300元,安全生產責任人不參加檢查的每次罰款300元。
2. 乙方不及時編寫方案、安全執行記錄,每次扣款300元。
3. 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填寫好安全生產措施費報表,安全生產措施費必須專款專用,甲方對安全生產措施費的使用進行監督,沒有建立安全生產措施費臺帳或將安全生產措施費挪作他用的,從重處罰。
4. 乙方被國家質量安全管理機構通報,提出停工整頓,造成甲方停工扣分時,在工程款中扣除所有的安全生產措施費。
5. 甲方專案安全員有對乙方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的權利,對安全措施得不到落實,安全隱患較多,安全隱患得不到及時排除的情況,有進行限期整改和罰款的權利。
6.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獎罰條例》的規定
7. 甲方統一購買安全生產管理資料,施工質量管理資料,安全裝置材料,安全管理教育培訓資料等發放給乙方(成本費由乙方支付)。
8. 乙方未按施工所在地區建設主管部門要求辦理平安卡的,每人罰款50元。
9. 甲方發現乙方的安全員、電工、焊工、裝拆工未持證上崗,每人罰款50元。
10. 乙方的施工人員必須參加崗前安全知識考核,未參加人員每人罰款50元。
11. 乙方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戴好安全帽,管理人員戴白色安全帽,專兼職安全員戴紅色安全帽,生產工人戴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日期: 日期: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保證職工在安全生產和施工作業中的人身安全及健康,確保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相關部門及政府的相關規定和“漢中豐源建築安裝有限責任公司”的相關安全生產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工程分包內容:石材裝飾工程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 總包單位專案部責任
1)總包單位專案部負責對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及相關規章制度的交底工作;
2)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3)總包單位專案部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的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2、分包單位責任
1)分包單位在總包單位專案部的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必須遵守六大各項安全紀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及有關部門提出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按要求及時整改回復。接受總包單位專案部及有關技術部門的安全技術及措施交底。
2)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以及特種作業證件),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影印件報送總包單位,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單彙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報送總包單位專案部。
4)嚴禁分包單位管理人員違章指揮;施工人員違章作業,野蠻施工。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又不接受整改的,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單位負責。
5)分包單位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範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裝置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效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由總包單位專案部提供給分包單位使用的施工用電(配電房)、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單位專案部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開啟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包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開啟,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如因分包單位未完善,造成事故,由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後果)
7)總包單位專案部便於現場安全管理,按分包單位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總產值,向總包單位專案部交納安全管理風險保證金1~5萬元(本分包單位暫交風險保證金 元)。分包單位在完成施工後,若不發生任何事故,總包單位專案部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後一次性退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了安全施工或違章整改不及時產生的違約金,違約金從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三、 對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要求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單位專案部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視窗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不符合規範要求的半導線及線纜嚴禁使用),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單位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單位辭退。
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汙染。
5、保管好分包單位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如有丟失總包方概負責。
分包單位如需使用總包單位專案部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單位專案部有關負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承擔租賃費用。
施工過程中分包單位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裝置,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的統一安排。
分包單位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的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分包方辭退(處罰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次)。
9、施工期間,分包單位指派 { ___________} 同志負責本工程專案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總包單位專案部指派 { }同志負責聯絡、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工程施工中的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四、 事故處理
由於分包單位或分包單位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裝置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本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賠償,一切損失、賠償、罰款等全部責任由分包單位承擔,總包單位只負責配合、協調責任。
由於總包單位專案部或總包單位專案部以外的責任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 事故,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事故方一次性給予分包單位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 本協議一式三份,分包方、總包方、建設單位各執一份。
六、 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至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雙方無任何經濟糾紛後失效。
七、 補充條款:
1、施工用電掛錶施工;各分包單位自己使用自己的配電箱,嚴禁從總包單位配電箱內接線,如發現罰款___________元/次;
2、工完場清:(原則為:誰產生的建築垃圾誰負責清理)
①如因預留洞口不正確,造成剔打或封堵產生的建築垃圾自行清理,如清理不及時,總包單位專案部有權安排人員清理,將實行罰款和雙倍代扣人工費用,其費用在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②如開洞或剔糟造成牆面空鼓、開裂 ,承擔材料費用和雙倍人工費用;
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如發現罰款___________元/次,並清理整個施工現場至發現下個違規者結束;
服從總包單位專案部現場的管理,材料指定位置堆碼,做到文明施工現場要求;如造成影響,處違約金___________元/次/處,並承擔雙倍處理費用,在分包單位的安全風險保證金中扣除;
總包單位專案部簽章: 分包單位簽章:
現場負責人簽字: 專案負責人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為保證礦井安全生產,明確安全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礦井安全生產管理系統。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對礦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統一協調、統一監督,將乙方的安全納入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體系。
3、有檢查、指導乙方安全生產的權利和責任。當乙方違反甲方及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規定時,甲方有權對乙方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4、組織制定並實施礦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並組織實施事故救險。一旦發生災害事故,及時通知事故波及範圍內的乙方人員撤離險區,並盡力為乙方搶救傷員提供救護、醫療便利。
5、乙方特殊作業人員在由乙方統一管理,按照“統一制度、統一檢查、統一考核、統一獎懲”的四統一原則,由甲方依照有關規定監督其崗位設定並進行監管。
7、按照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程式,對乙方涉及安全的作業規程、安全技術措施等進行審批並備案。
8、對乙方發生的“三違”現象,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9、對乙方施工過程進行安全督查工作,查出的安全隱患,有權責令乙方整改。
10、若發生事故,積極協助乙方進行安全救護外,還應協助乙方保護事故現場,按程式向有關部門報告,關有權參與事故分析追查工作。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規程》、《特別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遵守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乙方為施工安全責任主體,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負責。
3、參加甲方的生產排程會、安全例會,“一通三防”例會、工程技術人員專題會和其他由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的會議。
4、投入工程建設的安全設施要齊全可靠,裝置運轉要安全完好,安全設施要確保正常使用,有正常的檢修制度,並且教育職工愛護礦井安全生產設施。
5、負責對本單位人員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及培訓不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入井人員應辦理入井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
6、負責掘進工作面及其區域內的有關安全設施的建立、使用和維護,並設定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7、保證正常安全生產所必須的通風、供電、運輸、壓風等生產系統的安全可靠。
8、對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9、乙方發現事故隱患和災害事故時,必須及時向甲方彙報,並迅速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和擴大。
10、發生事故時要及時向甲方如實報告,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報告時間;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
11、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生產建設過程中發生的“三違”現象,要有具體的獎罰辦法。
12、施工組織設計、作業規程、施工措施要及時報甲方相關部門審查備案。
三、責任處理
1、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整頓,可並處20__元以下罰款;
(1)無故經常不參加甲方組織的生產排程會、安全例會和其他甲方要求參加的安全方面會議的;
(2)未按照本協議第五條之規定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
(3)未在其負責的區域內建立有關安全設施,並未在有關設施、裝置設定必要、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的。
(4)未按照要求整改甲方查出的安全隱患的。
2、在施工過程中,若出現造成安全隱患的質量問題,除限期整改外,並按500~5000元/處進行現金罰款。
3、對查出的“三違”人員,對其本人給予100~500元現金罰款,情節嚴重時,另對其所在專案部處500~20__元現金罰款。
4、因乙方原因發生的事故,甲方應積極協助救護,其醫療及處理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因乙方原因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事故損失,責任由乙方承擔。因不可抗拒造成事故損失,其費用按照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事故損失,責任由甲方承擔。
5、因乙方原因造成質量標準化檢查不達標,甲方不予驗收工程,並對施工專案部進行罰款。
四、附則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或按照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有關規定解決。
2、本協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爭議時,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承租方: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為了切實落實特種裝置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責任,確保施工人員生命安全健康和財產安全,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檔案,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鑑於出租人與承租人已簽訂《裝置租賃合同》,雙方就裝置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 、出租方單位基本情況
出租人單位全稱:___________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止: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責任範圍:乙方出租的特種裝置在安裝、拆卸和使用過程的人身安全和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 、雙方義務
3.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裝置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 裝置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裝置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
3.3 裝置安裝、拆卸過程中,雙方應共同與拆裝單位確認周圍環境、確定警戒區域的設定,配合拆裝單位採取措施防止人員進入。裝置安裝後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3.4 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5 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乙方權利和義務
4.1 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裝置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和操作規程,並隨時接受甲方、業主、地方政府、監理等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4.2 出租的特種裝置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磨損嚴重、屬淘汰或限制、禁止使用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裝置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應當對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吊具、索具等進行定期校驗、維護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應當對裝置至少每週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裝置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裝置始終處於良好的工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裝置自身原因或違章造成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3 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裝置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拆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應急預案。
4.4 裝置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裝置相關資料(特種裝置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出廠合格證、製造監督檢驗證明、使用說明書、裝置備案證明、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裝置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裝置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和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效能表)的原件及影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4.5裝置安裝、拆卸、頂升和附著等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如遇可能影響裝置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或發生裝置事故後,以及停止使用半年以上再次使用前,應由具備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4.6負責對操作、指揮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派駐現場的操作、指揮、管理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裝置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裝置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嚴禁安排操作人員帶病上崗和連續加班。本單位現場人員在工作中傷亡或患職業病、突發疾病死亡或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其工傷保險待
遇。
4.7 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4.8 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並同時告知甲方和相關方現場人員採取應急措施。
4.9 負責為本單位現場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保險義務。加強對本單位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並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負責為本次出租的裝置辦理保險,並對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4.10 應當制定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應當迅速組織救援、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立即如實向甲方和有關單位報告。配合甲方和有關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甲方權利和義務
5.1 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配合乙方做好裝置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管理。
5.2 有權審查特種裝置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資質及安裝拆卸工、裝置操作、指揮人員的資格,並按照規定負責審查和報批安裝/拆卸單位編制的安裝/拆卸工程施工方案、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3 按照乙方提供的裝置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裝置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裝置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應當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裝置位置的基礎地質資料、混凝土的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基礎施工資料。
5.4 負責向乙方提供辦理裝置使用登記所需的工程報建相關資料。
5.5 裝置安裝、拆卸、頂升和附著等作業過程,協助乙方設定警戒區域。
5.6 負責協調勞務分包企業、其他相關方與乙方在裝置使用過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7 有權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6 、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裝置服務合同》的附件,同《裝置服務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 、協議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 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7.2 本協議書的資料性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 出租人的營業執照、行業確認書影印件及現場負責人法人委託書。
7.2.2 本次出租裝置備案證明、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安裝前自檢合格證明等資料影印件。
7.2.3 乙方擬委託的拆裝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影印件及現場負責人法人委託書。
8、 補充條款
甲 方:( 公 章 ) 乙 方:( 公 章 )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了確保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的順利實現,保障員工人身健康 ,嚴格按照《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指導施工,使生產環境做到標準化、規範化,施工現場管理做到有章可循、獎罰有據可依,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承包方各施工班組、施工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行業)標準、規範施工,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專案部及施工管理人員的監督管理。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死亡事故為零、杜絕重特大機械事故及火災事故的發生;重傷為零,減少輕傷,年負傷率控制在3‰ 以內。
2、爭創紅河州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化工地。
三、管理細則及處罰:
1、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司機訊號工、司索工、電工)應熟悉掌握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持證上崗;學員應有專人指導,無證不得上崗,違章者給予500元/次處罰並調離本崗位。
2、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集中精力正確操作,隨時掌握機械運轉情況,不得擅自離開崗位,或將機械交給其他無證人員操作,若發現無證操作給予1000元/次處罰並立即改正。
3、執行交接班制度,填寫交接班記錄,接班人經檢查確認無誤後,在交接班記錄上雙方共同簽字,未做到分別給雙方50元/次處罰。
4、塔機司機應熟悉機械效能,聽清訊號,嚴格遵守十不弔的規定:1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有人停留或行走進時不準吊。
2起重指揮應由技術培訓合格的專職人員擔任,無指揮或訊號不清時不準吊。
3鋼筋、型鋼、管材等細長和多根物件必須捆紮牢靠,多點起吊。單頭“千斤”或捆紮不牢靠不準吊。
4多孔板、積灰鬥、手推翻斗車不用四點吊或大模板外掛板不用卸甲不準吊。預製鋼筋砼樓板不準雙拼吊。
5吊砌塊必須使用可靠的砌塊夾具,吊磚必須用磚籠,並堆放整齊。木磚、預埋件等零星物件應用盛器堆放穩妥,疊放不齊不準吊。
6樓板、大梁吊物上站人不準吊。
7埋入地面的板樁,井點管等,以及粘連,附著的物件不準吊。
8多機作業應保證所吊重物距離不少於3米。在同一軌道上多機作業,無安全措施不準吊。
9六級以上強風天氣不準吊。
10斜拉重物或超過機械允許荷載不準吊。
以上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5、機械嚴禁帶病運轉,發現不正常應立即停機檢查,報告專案部,待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使用,違反者給予200元/次處罰。
6、作業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檢查各工作機構是否運轉正常,有無噪音和異響,各機構的制動及防護裝置是否有效,確認正常後方可作業,未做到的給予50元/次處罰。
7、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降(開空檔),要慢起輕放,作業完畢起重臂應轉到順風方向,並鬆開迴轉制動器,小車、平衡應置於非工作狀態,吊鉤升至離起重臂頂端2m—3m處,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8、作業中若遇6級以上大風或陣風,應立即停止作業,將回轉機構完全鬆開,起重臂應隨風自由轉動,離開操縱室必須切斷電源,違者給予100元/次處罰。
9、上塔身、起重臂、平衡臂檢查或檢修,必須系掛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塔身任何部位不得貼上懸掛對風有阻力的標語牌,塔身高出周圍建築物或達到一定的高度,夜間塔頂應有紅燈警示,違者罰承包人400元/次處罰。
10、按塔機說明書的要求及時安裝附著裝置,保障塔吊機身的穩定。塔機基礎嚴禁積水,應有排水措施,違者罰承包人200元。
11、塔機安裝和拆卸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持證人員實施並應有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人員在現場監督,私自安裝和拆除的罰承包人20__元。
四、獎懲兌現辦法:
1、各承包班組罰款從勞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整個施工期間,遵章守紀,執行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滿足施工要求,未發生任何人身傷亡事故和機械事故,且每次檢查均為合格的,給予1000元的獎勵。
五、未盡事宜按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公司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工程完工之日止。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藍圖公司翼鋼電站安全執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裝置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裝置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裝置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並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執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執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並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佈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執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執行管理,應完全瞭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並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執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彙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彙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在檢定週期內使用,並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執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範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並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並及時回覆。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採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執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
乙方代表簽章:
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保證_________電站安全執行,保障在生產勞動過程中人員、裝置的安全,參照國家電力行業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就共同做好電站安全管理工作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電站安全管理規定》、國務院493號令《生產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法規及本協議,承擔各自的責任和義務。
二、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甲乙雙方應不斷強化以安全第一責任人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努力改造勞動條件,消除安全隱患,保證工作人員、裝置安全。
三、甲、乙雙方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到原則,做到在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生產工作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考核安全工作。
四、甲方責任:
1.電站裝置設施及場所應滿足國家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及規定。因工作需要乙方提出書面計劃,甲方為乙方提供安全生產所必須的符合國家標準和規定的安全工器具。
2.督促乙方定期組織工作人員體檢並建檔。體檢不合格或有職業禁忌症者,老、弱、病、殘者及未成年工嚴禁使用。
3.督促乙方做好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執行規程的考試,建立安全教育、考試檔案。
4.督促乙方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工作。
5.審查乙方提交的現場安全執行防護措施。
6.督促乙方對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以及持證上崗。
7.發現乙方違章作業,有權糾正或立即停止其工作。對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員違反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有權按甲方的有關處罰規定予以處理。
8.督促或組織乙方開展安全檢查活動和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及時向乙方傳達甲方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通報和會議精神。
9.組織或參與乙方事故的調查處理。必要時,應聘請第三方專家進行事故調查分析。
10.甲方的人員(包括甲方外請、外聘的工作人員)到電站工作也應遵守電站的現場規程制度,並接受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勸解、監管。
五、乙方職責:
1.遵守甲方頒佈的安全、文明生產的管理規定和制度,服從監督和指導。
2.建立健全電站生產執行管理的現場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並認真落實。
3.乙方長期從事電站的執行管理,應完全瞭解電站生產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因此,乙方派駐電站的工作人員,必須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告知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並嚴格格執行,乙方須對該電站執行人員進行定期體檢,進行安規和安全技術的培訓考試,人員名單、考試成績彙總表報甲方備案;每年3月前向甲方報送工作人員安規、運規考試成績彙總表,且人員不應隨時更換,不得冒名頂替,但不合格人員應立即予以更換。對進入生產現場的甲方及外來工作人員,乙方應按照現場規程制度的要求進行安全勸解、監管。
4.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每年向甲方報送特種作業證的年審記錄。
5.按規定對安全工器具進行定期檢查、檢驗、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在檢定週期內使用,並向甲方報送檢驗記錄,必須按規定為工作人員配備勞動保護用具、用具。
6.重大施工或技改的施工現場執行安全措施、重大隱患的事故防範措施報甲方審查。
7.乙方必須設立專職或兼職安全員並書面通報甲方,安全員應選擇責任心強、堅持原則,熟悉水電站生產和安全有關規程、制度、標準的人員擔任,乙方安全員按要求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活動和完成甲方要求的安全工作。
8.乙方應嚴格執行“兩票三制”制度,每月對“兩票三制”進行統計、分析,做出合格率評價,報甲方審查,乙方按時向甲方報送事故卡片、事故統計報表、年、月報表以及每月發生的不安全情況。
9.對甲方提出的監察性意見,必須按要求組織整改並及時回覆。發生事故必須及時報告甲方,並採取應急救援措施。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調查處理事故,並向甲方報送事故分析處理報告。
六、其他:
1.甲、乙方按事故調查報告結論承擔相應的經濟和考核責任。
2.甲方按照規定對乙方或乙方個人的違章處罰及其他安全方面的處罰可在每月支付給乙方的執行、維護、生產管理費用中扣除。
3.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管理混亂、事故不斷,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未盡事宜,經雙方協調解決。
七、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章:____ 乙方代表簽章:____
時間: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佈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__、J10337-20__(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專案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和建設部頒佈的建築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並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並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後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專案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後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准後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裝置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並經專案安全監督部門稽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於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 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 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裝置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 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定,嚴禁混用。
13、 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裝置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 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於50m。
15、 施工現場、辦公區域、宿舍區嚴禁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等電熱器具,嚴禁違章用電。
16、 分包單位所使用的各種電器材料的導線必須使用中建一局認定廠家的橡套電纜(除橡套電纜以外的其他導線嚴禁再施工現場使用),接零保護線為黃綠雙色線,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纜導線在施工現場使用或出現。
17、 各種導線上嚴禁搭、掛、壓其他物體,不得將導線直接用金屬懸掛,或直接纏繞在鋼筋、鋼管]、拖在地下面和行人車壓,應用帶絕緣的物品掛好,如瓷瓶、瓷珠、帶塑料皮的導線掛好,高度不小於3m。
18、 施工現場不能架設的導線,如電焊機的一次線,鋼筋機械,木工機械,無齒鋸,等其他的機械裝置必須穿絕緣套管對其進行保護。
19、 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新、舊的機械裝置和各種電器開關,電纜,電線,都必須遙測絕緣電阻並作好記錄,經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
20、 施工現場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必須使用封閉式防雨燈具。碘鎢燈的金屬燈具和金屬支架應做良好的接零保護,金屬架杆手持部位必須採取絕緣措施。電源線使用護套電纜線,電源側裝設漏電保護器,室內燈具高2.4m,室外燈具高2.8m。
21、 對於生活區的職工宿舍,地下室及潮溼的環境必須採用36V低壓照明,對職工的洗浴場所必須安裝24V以下低壓照明燈。
22、 分包單位的電器負責人必須定期對維護電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並對本單位的臨時用電進行管理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必要時停工整改。
23、 本施工現場的臨時供電方式採用三箱五線制供電即(TN-S)接零保護系統供電,現場設有兩臺800KVA的變壓器,南側一臺為1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櫃分別控制東邊一個二級電箱和南側一個二級電箱,北側一臺為2號變壓器設低壓配電室,設兩個一級櫃分別控制北邊一個二級電箱和西側一個二級電箱,共8個二級電箱,分別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施工用電,分包單位在今後的施工過程中隨著施工的地點不同按照總包的要求隨時增加配電箱。
24、 施工現場的變壓器到二級電箱由總包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負責二級電箱以下的施工用電的安全管理監督檢查及維修保養,對使用不合格的電器材料必須清除施工現場。
25、 總包單位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技術指導及總包單位範圍內的電器裝置的到位管理。
26、 各分包單位必須嚴格按照以上各項要求執行,如有未盡事宜必須按照國家及北京市的有關臨時用電的規定執行,如有違規按照總包有關安全懲處條例進行處罰,並對違章造成的安全事故由分包單位負全部責任。
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協議書於工程驗收、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分別存檔。
總包單位(簽字蓋章) 分包單位(簽字蓋章)
法人代理人: 法人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專案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專案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專案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專案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專案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並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於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臺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絡人員:
1、浙江安裝公司: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2、甘肅二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3、成都龍泉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為了確保外協野外勘探施工現場的正常生產,預防安全事故,保障施工人員、生產設施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作為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附屬協議。
一、乙方專案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負責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定期組織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安全操作技能、安全防護知識的學習,並做好記錄,掌握安全生產技能,對生產過程中的一切安全問題負責。
二、乙方必須建立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設定安全生產專(兼)職人員,負責施工單位日常的安全防範工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糾正、整改,並做好安全工作日誌。
三、野外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金屬焊接工、鑽塔操作工、柴油機工等,必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四、乙方必須做好防火、防爆工作。野外鑽探施工使用的大量的柴油、汽油、機油等如遇有明火、高溫表面、摩擦撞擊、絕熱壓縮、電氣火花、靜電火花、雷擊、光熱射線等會引起火災或爆炸事故。必須在施工現場對這些引火源採取嚴格的控制措施,禁止在危險區域吸菸、禁止在野外丟棄未熄滅的菸頭和其它火源,各種引火源必須與可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各種油料實行嚴格的審批、登記制度,並有專人管理。
五、乙方必須做好電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對鑽機、水泵、柴油機等鑽探裝置,要採取保護接零、接地系統,安裝漏電保護器加強絕緣,採用安全電壓、設定防止誤操作等造成觸電事故的安全生產連鎖保護裝置、鑽塔等裝置要安裝避雷器,每班必須檢查各種安全防護設施是否完好、齊全、有效,發現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有效措施。
六、乙方必須做好機械安全技術防範工作。機械裝置執行過程中,禁止人員觸控機械裝置轉動部位、禁止加油、修理、檢查、清掃等。機械的傳動部分、操作區、塔上作業區、鑽機的移動區域等,都要進行特殊防護,並設定明顯的警告標誌,在施工現場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安全警示標誌。
七、乙方必須做好防洪、防汛工作。雨季常見的災害有崩落和滑坡、山洪暴發、泥石流等,這些事故的發生常常毀壞野外的工程設施:破壞和阻隔道路交通等,因此要合理地設計和安排鑽探施工。雨季來臨之前,必須挖好排水溝和防洪堤壩,陡坡處挖臺階,注意收聽天氣預報,檢查道路和鑽探場地狀況,做好充分的預防和準備工作。
八、施工用車輛及駕乘人員應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執行,定期組織駕駛員學習道路交通安全法,隨時檢查、保養好車輛,車況不好不準出車,嚴禁貨車車廂載人。
九、乙方要加強人員管理,協調好與當地政府、群眾的關係,避免打架鬥毆現象的發生;同時做好財物的保管維護工作,避免國家、集體和個人的財產損失。
十、乙方專案負責人必須做好施工前安全技術交底,施工作業中,督促施工人員嚴格按照《安全規程》作業,做到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和使用合符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加強對施工環境的保護工作,嚴禁生活垃圾亂丟、亂扔鑽機周圍的油、水汙染環境。
十一、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安全檢查和責令乙方整改人員的不安全行為和處於不安全狀態的機械及管理上的缺陷;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糾正,並根據情況的嚴重程度做出相應處罰。
十二、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協調和安全管理,不得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並做好防雷、防食物中毒、森林防火、防盜、防中暑和有害氣體噴出等工作,發現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時解決。
十三、施工過程中發生任何事故(特別是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產生的一切費用及責任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任何責任。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積極組織救援,儘可能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十四、本協議書自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如有人事變動,由接任者繼續履行職責。
十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或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十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安全環保部備案一份。
十七、本協議自簽訂勘探施工專案承包合同之日生效,有效期與勘探施工專案承
包同一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20__年 月 日
甲方: 安全部
乙方: 降水施工隊
丙方: 監測施工隊
丁方: 防水施工隊
戊方: 鋼支撐施工隊
已方: 結構施工班組
庚方: 挖土班組
辛方: 地連牆施工隊
壬方: 雜工班施工班組
為了認真執行國家“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和有關規定,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中鐵十三局竹輝路站和十全街站現場施工和安裝安全作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九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九方遵照履行。具體條款如下: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嚴格遵守建築和安裝有關安全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安全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各種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檢查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同一區域或在同一地點(高空)作業時,施工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各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雙方要先停止作業,由各自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雙方在交叉作業施工前,應當互相通知或告知對方本班施工作業的內容、安排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7、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安全隱患。
8、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號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
9、所有通知都要採用書面形式,一式九份,九方各一份。
甲方:安全部 負責人:
乙方:降水施工隊 負責人:
丙方:監測施工隊 負責人:
丁方:防水施工隊 負責人:
戊方:鋼支撐施工隊 負責人:
已方:結構施工班組 負責人:
庚方:挖土班組 負責人:
辛方:地連牆施工隊 負責人
壬方:雜工班施工班組 負責人
年 月 日
使用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風險告知: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將生產經營專案、場所、裝置發包或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生產經營專案、場所有多個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與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賃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為保證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爭創文明工地,各班組必須執行上級有關檔案的規定,強化安全意識,在施工中必須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強化管理,文明施工”。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經雙方商定簽訂本協議書,提高工人的自防、自治、自衛能力,實現安全無事故的目標。
一、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負責對乙方工人的入場教育和上崗前的安全培訓、考試。
2、負責對乙方進行部分分項工程、不同工種、機電裝置使用的安全技術交底工作,並履行簽字手續。
3、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乙方人員冒險作業,負責承擔因違章指揮的發生事故的全部責任。
4、有權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並限期整改完畢,同時按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罰。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負責對其工人進行入場教育和安全知識考試。
2、嚴禁使用跨省、市的零散人員,並按規定向甲方及時報送施工人員花名冊;負責向甲方提供年齡在18週歲以上至50週歲以下的健康勞動者,所有人員必須辦理健康憑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負責按照有關規程、規範、標準和甲方安全技術交底進行操作,不得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
4、施工前,乙方應對其工人進行每日至少一次的班前安全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受教育者必須簽名,以備查驗。
5、乙方應保證其工人服從甲方的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勞動紀律。
6、負責承擔因自身原因所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的全部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二、控制目標:
1、 每日進行一次班前安全教育活動(由各班組執行)。
2、 每月至少召開兩次由全體職工參加的安全生產大會(由專案部專職安全員組織)。
3、 保持施工期間安全事故為零的記錄。
4、 不得違反各項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5、 不得違反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無聚眾賭博、滋尋鬧事、打架鬥毆現象。
6、 無各種治安案件發生。
三、違約責任:
1、 凡遇合作方罰款,甲方將按合作方罰款額的雙倍給予罰款。
2、 在施工中的罰款概由乙方及責任者全部承擔。
3、 凡在施工區域外發生的治安案件責任及費用,概由乙方及責任者承擔,甲方不付任何責任。
4、 凡違反有關規定的,按《獎懲辦法》等規定執行。
四、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起至工程結束時有效。
五、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生效。本協議書作為內部承包合同的附件,一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工廠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工程名稱:
甲方(總包):
乙方(分包):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生產方針
和強化“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理念,加強安置房專案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護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安全生產事故及環境影響事件的發生,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在施工過程中各自的安全管理和環境管理職責,根據《建築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調查處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及北京市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環境管理規章制度和企業CI管理要求,核查乙方企業資質、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對乙方安全生產及環境保護實施監督管理。
二、稽核乙方編制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和制定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三、監督乙方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制定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核實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監督乙方管理人員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
四、按照乙方呈報的進場人員花名冊,對入場人員進行公司級、專案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
五、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控制檢查中,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檢查時有權糾正任何違章行為,並勒令其整改,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事故隱患,立即責令停工,直至滿足安全施工條件後方可復工。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有權對乙方給予適當的處罰。對於嚴重不服從甲方管理,野蠻施工者,甲方有權將其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六、對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合格並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大型機械裝置乙方必須出具安拆專項方案,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七、乙方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按規定程式立即報告有關部門。按規定予以調查、處理。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統一指揮和監督,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積極參加甲方的安全生產會議,執行會議決議。按照甲方企業CI要求,建立、維護統一的中建CI形象。
二、建立工地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按有關規定配備足夠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經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合格,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定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要求,本專案需要乙方配備名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三、負責編制本專案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並在施工作業前,報甲方進行稽核備案。
做好對施工現場內作業活動的日常安全檢查,做好安全檢查記錄,並定期向甲方報告檢查情況。發現安全事故隱患,應當及時解決處理,並向專案負責人報告;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應當立即制止;對甲方提出的整改要求應按時進行整改,消除隱患。
四、對本專案的施工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備案;有人員調整時,要立即書面上報甲方。組織施工人員入場作業前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週歲的童工。經現場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後,持身份證明和三張近期照片,到甲方安全部辦理施工作業胸卡,憑胸卡進出本專案施工現場。必須無條件地服從甲方警衛人員的檢查。
五、配備的架子工、電工、電氣焊工、訊號工、機械操作工、吊籃操作人員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並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的有效證件要及時報甲方核驗。
六、負責本單位作業班組的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變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班前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統籌協調,並派專人進行監護。不安排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不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合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七、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勞動保護條例的規定,對進場作業人員按照崗位和工種進行勞動保護用品和工具的配置,檢查操作人員安全防護用品使用情況。嚴禁沒有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的作業人員上崗進行作業。
八、自行配備機具、裝置、安全防護用品等,應向甲方提供產品生產廠家的生產資質、合格證書以及國家有關部門檢驗證明。需要在現場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效能實際檢驗的,必須在檢驗合格後方可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機械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裝置、設施。
九、必須配備專職臨電電工。施工作業需要連線電線線路時,必須由專業的電工完成。嚴禁非專職電工進行電氣連線作業。機具、裝置的電源線路必須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拖地使用。
十、如自行搭設或使用甲方搭設的腳手架,必須按照腳手架安全操作規程加強管理;經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不得隨意拆改。在建築樓內施工時,對洞口、臨邊的安全防護設施要愛護,不得隨意拆改、毀壞;工作中確實需要拆改,須報甲方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拆改;作業結束或下班休息時,必須及時將安全防護設施恢復固定好。
十一、乙方動火作業,或在易燃、易爆等危險場所進行作業時,應制定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設立安全消防責任人和作業監護人,配備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作業前,向甲方提出動火申請,得到書面批准後,方可操作。進行電氣焊作業,配備的電氣焊裝置應完好,符合安全使用要求;作業前,及時向甲方進行動火申請,作業中應清除作業區域內可燃、易燃物,配備專職看火人和滅火器材,作業後檢查作業區域內卻無火源後,方可離開作業現場。嚴禁私自拆改、毀壞、挪用甲方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
十二、乙方應根據周圍環境及季節、氣候的變化,在施工現場必須有采取相應的安全措施。加強季節性施工的安全管理。暫停作業時,乙方應當做好現場保護。
十三、乙方應根據甲方管理要求,實施有關環境管理措施及節水、節電、節材措施,實行綠色施工、節能降耗。減少本單位、本施工區域的汙染源對環境的影響,確保本單位、本施工區域噪聲、固體廢棄物、汙水、有毒有害氣體等重要環境因素達標排放。施工垃圾隨產生隨清理,嚴禁從樓層高處向下方拋扔施工垃圾。
十四、加強對施工作業人員住宿和飲食的安全教育。宿舍內不得私自亂接高壓電路,嚴禁臥床吸菸;不得聚眾賭博、酗酒,不得傳播黃色影像刊物。自建食堂必須辦理食堂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健康知識培訓證和身體健康證;採購食品必須到正規商店,嚴禁購買路邊商販的食品。
十五、加強對施工人員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教育。出行必須遵守安全交通法規和社會治安條例。嚴禁有偷拿、盜竊、破壞的不良行為事件的發生。
乙方應嚴格遵守上述規定,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發生安全事故、造成環境汙染或有關投訴,給甲方造成損失和不良影響的,其責任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託 擔任 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並承擔全部責任。
二、 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併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 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 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影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並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2%),並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範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並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於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專案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週下井檢查不得少於2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裝置、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並及時撤離現場。
四、 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
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
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後工作,並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並邀請業主參加,聽取
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
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精神,為進一步加強租賃廠房場所、特種裝置的安全生產管理,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後,一致同意簽定本協議。
一、甲方將開發區 路 號 樓 平方米的房屋(場地)(屬 結構,防火等級 級)出租給乙方使用。附屬設施有: 特種裝置有: 。
二、乙方從事的主要生產經營內容:
;從業人員數量為:___ 人。
三、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出租的廠房,場所或特種裝置,應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並具備出租時確定使用內容的安全生產條件。
2.對乙方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等進行監督檢查,對同一廠區,場所範圍內多家承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統一協調。
3.對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檢查發現的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按照安全管理職責落實整改或督促乙方進行整改。
4.發現乙方存在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裝置安全等存在隱患時,及時督促乙方整改,並及時向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五、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
1.嚴格遵守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定,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質和條件,並服從甲方對其安全工作的統一協調、檢查和督促。
2.對承租區域或生產經營(生活)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承擔責任,對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
3.建立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加強對從業人員安全工作的日常教育和培訓,按照有關規定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並制定安全應急救援,疏散預案。
4.在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經檢驗,檢測,驗收合格,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資格,對裝置和作業人員按規定進行年檢和複審。
5.承租廠房(場所)的裝修(改造)和裝置安裝,須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安全生產,消防安全規定,不得破壞,改變建築結構。凡涉及國家規定需要審查驗收的裝置和建築施工,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6.發生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特種裝置安全等事故時,及時向甲方所在地的安監、消防、質監等相關部門報告。
六、乙方在生產經營中有關安全管理要求:
1.應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要加強從業人的安全教育和勞動紀律,治安教育,不得隨意進入他人生產經營區域,嚴禁非生產人員進入生產經營區域。
2.一旦使用甲方所提供的房屋,場所,特種裝置,就確認具備了基本安全生產條件。國家規定的特種裝置和特種作業人員,須做到憑有效證件使用和持有效證件上崗。
3.生產場地或倉庫應配備符合規定要求的滅火器材,嚴禁在禁菸區域內吸菸,嚴禁違章動用明火。
4.因生產需要使用,須到防火監督部門登記備案,經認定許可後方可使用,嚴禁在宿舍,倉庫,辦公場所區域內使用。
5.嚴禁生產,儲存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如生產確需使用的須經安監,消防,環保,公安等部門批准,方可使用,並制訂嚴格的管理制度,實行定點存放,專人負責。
6.生產經營場所和員工宿舍應當設有符合緊急疏散要求,標誌明顯,保持出入口的暢通;嚴禁封閉,堵塞,佔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入口;嚴禁在生產、經營的建築物內設定員工宿舍。
7.不得隨意變更廠房,場地的用途和破壞建築物的結構,在鋪設,裝修水,電,煤,氣,線路或管道時,不得違反安全規定。
七、甲乙雙方安全生產有關人員名單:
甲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甲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乙方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生產分管直接責任人為:
乙方安全管理人員為:
八、附則
1.本協議書須與租賃合同同時簽訂。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甲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單位(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房簷、屋面脫落處抹灰後做防水,通廊防水、球磨新廠房天窗填料鑿除後再填充密實,牆壁滲水處理
為了加強承發包工程和勞務工的安全管理,深入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方針,保證人身、裝置安全,確保施工期間甲方發包給乙方的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意見一致,自願簽訂如下安全生產協議,並作為工程外包合同的必要補充條件:
第一條: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制定的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
第二條:甲方承擔的安全責任、權利;
(一)乙方進廠(站、庫)施工,須經甲方領導同意,並指定施工負責人,施工現場設立安全監督,便於 施工過程中的協調、聯絡。同時,在不影響甲方安全生產執行的前提下,甲方需為乙方提供施工便利條件和服務。
(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熟練掌握事故防範措施和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三) 甲方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乙方人員違紀作業,並按規定給予處罰;
(四) 甲方有權對安全意識差、不聽安全生產指揮的乙方人員責令退場。
第三條:乙方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和服從現場安全規定及安全管理,在施工現場必須做到:
(一) 高空懸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
(二) 班前不得喝酒,在禁止吸菸的區域不得吸菸;
(三) 現場內不得赤腳,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空作業不得穿皮鞋和帶釘易滑鞋;
(四)乙方應在施工區域設定明顯標誌,對於時間較長的集中性施工專案要做封閉處理,施工人員應在施工區域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施工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五) 不得私自亂接亂拉電線,保護工地上臨時用電電纜及配電箱的完好,不得用材料、工具等壓砸電纜電線,確保用電安全;
(六) 不得從高處向下拋扔任何物資、材料,堆放時不得超過支撐限重的70%;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日清理乾淨。施工結束後,乙方應對施工現場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
(七) 不得在高處臨邊一米範圍內堆放活動材料;
(八) 不得在操作面上及高處臨邊豎立放置工具和線材;
(九) 使用電動工具,必須按操作規程和說明書要求正確佩戴防護用品;
(十) 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十一)施工時,不影響工人正常工作。鑿除施工時,需搭設作業平臺,滿鋪鐵跳板。並及時把拆除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
(十二)施工時,灌漿料澆築後,現場應清理乾淨。
第四條:乙方應對工作現場的行為完全負責,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能疲勞作業,並按規定做好保護工作;
第五條: 乙方在工程現場人員必須有配備齊全的安全防護用品,不能滿足安全施工需要時,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甲方(簽字 蓋章): 乙方(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止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商定,特制定如下安全管理協議。
一、甲方委託____擔任____工程現場負責人,全權負責該合同的施工生產、安全等一切事務,並承擔全部責任。
二、基本規定
1.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行業、部門的各種安全生產法律、法規。乙方還必須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業主方制定的承包商安全考核辦法、安全管理協議,從事生產。
2.乙方從業人員的工傷保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僱主責任保險,由乙方負責繳納辦理,併到當地勞動部門進行勞動用工登記及年審。
3.雙方共同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法律、法規教育,做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及時化解糾紛矛盾,確保一方平安。
4.乙方按生產總值的____上交管理費(含稅費)給甲方。
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一)乙方職責
1.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培訓考試合格後,取得安監部門特種作業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培訓辦證由乙方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的姓名、性別、年齡、工種、本工種工齡、家庭住址、身份證影印件、教育培訓情況必須報甲方備案。
2.爆破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規定領退、運輸、使用爆破器材。若違反爆破器材管理規定,乙方承擔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3.甲方有權對乙方生產現場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損壞生產、安全設施等違章行為,按照甲方《安全生產獎懲條例》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4.開展“三級安全教育”、日常安全教育培訓和宣傳,提高員工的安全素質。
5.每日作業前,必須進行崗前會議和班前會議,並有記錄。
6.必須提取足額的安全費用(原則上不低於工程總造價的____%),並作出安全費用計劃,制定並落實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計劃和落實情況報甲方備案。
7.必須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家屬進行用火用電安全教育,搞好防火安全工作,規範用電,配備消防器材,避免用電事故和火災事故的發生。
8.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規定,及時足量地為從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並督促檢查佩帶和使用情況。必須按照規定對施工作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如發現出現職業病,乙方必須積極給予治療並承擔相應費用。
9.配備專職安全員從事安全管理工作,每日必須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對於安全隱患,發現一起,整改一起。專案負責人要開展日常的安全自檢自查,每週下井檢查不得少於____次。
10.層層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全面落實安全責任,實行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做到有制度、有檢查、有獎罰,調動員工參與安全管理的積極性。
11.加強安全裝置、設施的管理和維護,加強特種裝置、危險物品和危險源的管理。
(二)、乙方權利
對業主提出的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作業指令,應當拒絕。發現危及生命和財產安全的情況,必須停止作業或採取可能的應急措施,並及時撤離現場。
四、事故處理
1.乙方為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凡因生產事故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包括經濟和法律責任)。
2.在生產過程中,乙方人員如發生安全事故,甲乙雙方要積極配合組織搶救,保護好事故現場,並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報告。同時成立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分析報告,做好善後工作,並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刑事責任。
3.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應堅持“四不放過”原則,並邀請業主參加,聽取其意見和建議,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因乙方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事故頻發,甲方有權解除乙方的施工合同,對嚴重違反規章制度或法律法規規定的從業人員,甲方有權對其進行清退。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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