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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合同(精選22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6.31K

物品合同 篇1

存貨人:______(甲方)

物品合同(精選22篇)

倉管人:______(乙方)

經雙方協商,甲方委託乙方代儲存為此擬定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1.倉庫租金計算

確定乙方提供倉庫______平方米由甲方使用,倉庫租金按月包庫制,每

月每平方米______元,合計月租金為______元整。

2.貨物進出庫手續及驗收

3.雙方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

(1)儲存危險物品或易變質物品,甲方應當說明該物的性質,提供有關資料

。甲方違反本約定的,乙方可以拒收倉儲物,也可以採取相應措施避免損失發生,

因此產生的費用由存貨人承擔。

(2)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應當同意其檢查倉儲物或提取樣品。

(3)乙方發現入庫倉儲物有變質或其他損害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者倉單持有

人。

(4)倉單持有人逾期提取的,應當加收倉儲費,提前提取的,不減收倉儲費

(5)儲存期間倉儲物毀損滅失的,倉管人員應承擔違約責任。因倉儲物包裝

不符合約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造成倉儲物變質、損壞的,倉管人不承擔責任。

(6)其他。

4.本協議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生效,未盡事宜

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5.本協議一式______份(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乙方正本一份,副本______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 開戶行及帳號:______

地 址:______ 地 址:______

電 話:______ 電 話: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單位蓋章: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2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甲、乙雙方經協商自願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借款人因資金週轉需要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保證出藉資金是自己合法擁有的財產,借款人保證本借款不從事違法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期限、利率

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人民幣:______元;期限共______個月,自______起至______止;

第三條、款項支付:出借人將借款以轉賬形式提供給借款人,領取他項權證後交接全部借款。

第四條、還款方式:到期一次性還本。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借款人遲延違約責任

1、如在借款到期時不能清償全部本金,自到期之日起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由借款人承擔。

1、借款人在還款時,若同時存在到期本金、違約金的,按以下順序清償:違約金、本金。

2、借款人如果違約,應承擔甲方為事先債權所發生的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公證費、律師費、抵押物處置費及其它相關費用。

3、提前收回借款

借款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被宣告失蹤、死亡,抵押物被法院或其他司法機關查封、或出現擔保法規定的影響借款安全的因素時,出借人無需另行通知,借款在上述事件發生之日提前到期,借款人應清償全部借款本金,否則,每日按結欠本金的萬分之六計算違約金至實際還清借款之日。

第六條、有關費用的支付:與本合同有關的費用均由借款人支

第七條、為了確保上述借款的全面履行,抵押人自願以其合法

第八條、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違約金、訴

第九條、有抵押期間,該房地產由抵押人管理、抵押人應當維

第十條、抵押人隱瞞的房地產存在共有、已設定他項權利、產

第十一條、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借據及所有附件以及履行合同有關的協議等均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的抵押條款不因借款條款的無效而無效。第十三條、合同履行過程中,需向借款人送達相關書面材料,可通過郵寄方式送達,借款人確認本人有效送達地址為,郵寄至以上地址即為送達,郵件退回或拒收視為送達。

第十四條、本合同履行地在。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合同 篇3

甲方:

聯絡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乙方: 聯絡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向乙方定購以下商品。經雙方友好協商,訂製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品名、數量、價款。

品 名 :關東大嫂

規 格 :四盒裝(黑木耳、鬆籽、榛子、核桃仁)

數 量 :210盒

單 價 :140.00

金 額 : 大寫 ¥:

二、按甲方要求在產品上貼上指定LOGO字樣

三、結算方式及期限: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合同總金額的30%定金,金額為 元人民幣,剩 餘貨款甲方應在乙方貨到之日,驗收合格後一次付清全款。同時五個工作日內乙方負責

乙方的賬戶資訊如下:

開戶名稱:吉林省中旅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開戶帳號:420xx2910920xx520xx

開戶銀行:中國工商銀行長春同志街支行

四、供貨方必須取得收貨方數量、質量雙簽字的有效單據

五、交貨方式:送貨

交貨時間:20xx年7月16日

交貨地點:長春香格里拉大酒店

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六、合同生效後,乙方收取甲方定金後開始生產,如甲方中途改動設計,乙方有權推遲交貨期。

七、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甲方按規定時間及方式向乙方付款。

2.甲方按合同規定接受材料,組織卸貨。

(二)乙方責任

1.所供材料的品種、規格不符合本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退、換,由於上述原因延誤交貨時間,每延期一日,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產品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乙方應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返修或重新包裝費用。

3.如果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的產品數量交貨,則乙方付給甲方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的違約金。

4.乙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交貨時,每延期一天,乙方應按延期交貨部分貨款總值的5‰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八、糾紛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出現合同糾紛時,應首先通過充分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交乙方所在地的仲裁部門仲裁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方可生效,上述各項條款未盡事宜一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中相關規定執行。

甲方: (公章) 代表簽字: ______ ___ 代表簽字:

乙方:吉林省中旅會展服務有限公司 (公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委託乙方加工,根據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加工成品:品名規格單位數量備註

第二條加工成品質量要求:(加工訂作物品,需要封存樣品的,應當由雙方代表當面封籤,並妥為儲存,作為驗收的依據)

第三條原材料的提供辦法、規格、數量和質量:

1、用乙方原料完成工作的,乙方必須依照合同規定選用原材料,並接受甲方檢驗。乙方隱瞞原材料的缺陷或者使用不符合合同規定的原材料而影響訂作物的質量時,甲方有權要求重作,修理,減少價款或退貨。

2、用甲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合同應當明確規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額。甲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質量、規格提供原材料。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規定及時檢驗,不符合要求的,應立即通知甲方調換或補齊。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換,對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換零部件。

3、原材料等物品交(提)日期計算,參照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四條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

1、乙方在依照甲方的要求進行工作期間,發現提供的圖紙或技術要求不合理,應當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回覆,提出修改意見。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得到答覆,有權停止工作,並及時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賠償。

2、乙方對於承攬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保密,應當嚴格遵守,未經甲方許可不得留存技術資料和複製品。

3、甲方應當按規定日期提供技術資料、圖紙等。

第五條價款或酬金:價款或酬金,按照國家或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沒有規定的由當事人雙方商定。

第六條驗收標準和方法:

1、按照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圖紙和樣品作為驗收標準。

2、甲方應當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驗收乙方所完成的工作。驗收前乙方應當向甲方提交必需的技術資料和有關質量證明。對短期檢驗難以發現質量缺陷的訂作物或專案,應當由雙方協商,在合同中規定保證期限。保證期限內發生問題,除甲方使用或保管不當等原因而造成質量問題的以外,由乙方負責修復或退換。

3、當事人雙方對承攬的訂作物和專案質量在檢驗中發生爭議時,可由法定質量監督檢驗機構提供檢驗證明。

第七條交(提)貨的時間和地點:

1、交(提)訂作物期限應當按照合同規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訂作物,應當在事先與對方達成協議,並按協議執行。

2、交(提)訂作物日期的計算:乙方自備運輸工具送交訂作物的,以甲方接收的戳記日期為準;委託運輸部門運輸的,以發運訂作物時承運部門簽發戳記日期為準;自提訂作物的,以乙方通知的提取日期為準,但乙方在發出提取訂作物的通知中,必須留給甲方以必要的途中時間;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的方法計算。)

第八條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第九條運輸辦法及費用負擔:

第十條結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條其他:

1、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甲方可向乙方交付定金。定金數額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

2、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經當事人雙方約定,甲方可向乙方給付預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擔違約責任外,必須如數返還預付款。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預付款抵作違約金和賠償金;有餘款的可以請求返還。

第十二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質量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甲方同意利用的,應當按質論價;不同意利用的,應當負責修整或調換,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經過修整或調換後,仍不符合合同規定的,甲方有權拒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2、交付訂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數量少於合同規定,甲方仍然需要的,應當照數補齊,補交部分按逾期交付處理;少交部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權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3、未按合同規定包裝訂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裝的,應當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並承擔因此而支付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當償付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於合格包裝物的價值部分。因包裝不符合同規定造成訂作物毀損,滅失的,由乙方賠償損失。

4、逾期交付訂作物,應當向甲方償付違約金元;(合同中無具體規定的,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價款總額計算,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未經甲方同意,提前交付訂作物,甲方有權拒收。

5、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應當償付不能交付訂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價款總值的%(10%-30%幅度)或酬金總額的%(20%-60%幅度)違約金。

6、異地交付的訂作物不符合合同規定,暫由甲方代保管時,應當償付甲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

7、實行代運或送貨的訂作物,錯發到達地點或接收單位(人),除按合同規定負責運到指定地點或接收單位(人)外,並承擔因此多付的運雜費和逾期交付訂作物的責任。

8、由於保管不善致使甲方提供的原材料、裝置、包裝物及其它物品毀損、滅失的、應當償付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9、未按合同規定的辦法和期限對甲方提供的原材料進行檢驗,或經檢驗發現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通知甲方調換,補齊的,由乙方對工作質量,數量承擔責任。

10、擅自調換甲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甲方有權拒收,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如甲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應當按甲方要求辦理,並承擔逾期交付的責任。

第十三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中途變更訂作物的數量、規格、質量或設計等,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

2、中途廢止合同,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的未履行部分價款總值的%(10%-30%幅度)的違約金;不屬乙方提供原材料的,償付乙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總額的%(20%-60%的幅度)違約金。

3、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術資料、包裝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輔助工作和準備工作,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訂作物的日期得以順延外,甲方應當償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損失。

4、超過合同規定期限領取訂作物的,除按本條第五款規定償付違約金外,還應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費。甲方超過領取期限六個月不領取訂作物的,乙方有權將訂作物變賣,所得價款在扣除報酬、保管、保養費後,退還給甲方;變賣訂作物所得少於報酬、保管、保養費時,甲方還應補償不足部分;如訂作物不能變賣,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

5、超過合同規定日期付款,應當比照中國人民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以酬金計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總額的千分之一償付違約金。

6、無故拒絕接收訂作物,應當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及運輸部門的罰款。

7、變更交付訂作物地點或接收單位(人),承擔因此而多支出的費用。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訂作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如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發生的,不得免除責任;在甲方遲延接受或無故拒收期間發生的,甲方應當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五條糾紛的處理:加工承攬合同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年月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畢即失效。本合同執行期間,雙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委託方:

受委託方:

物品合同 篇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收購方:(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方在生產經營中產生廢舊物品(以下簡稱“廢品”),乙方有意收購該等物品,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廢舊物品出售與收購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標的

二、提貨

1、乙方上門提貨,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後【24】小時之內或者甲方指定的時間自行組織車輛到甲方指定的廢品倉庫提貨。

2、乙方提貨時,由甲、乙雙方共同對廢品進行計量:

2.1按件計量物品:由雙方共同點數,雙方確認無誤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2.2按重量計量物品:在甲方監管下,乙方裝車後到甲方地磅房雙方共同過磅,確認數量後,由乙方在甲方出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上簽字或蓋章確認。

3、乙方自行負責廢品的裝卸、運輸和安全,所需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裝卸、運輸途中廢品的毀損、滅失風險由乙方承擔:

3.1甲方不負責廢品的包裝。必要時,乙方可在裝運前對廢品進行適當包裝以滿足裝運需求。因未進行包裝或包裝不當造成環境汙染、廢品損毀、滅失或給任何一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失、損害的,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3.2乙方裝運廢品時,不得違反甲方廠區管理規定及作業要求,不得裝運本合同約定標的以外的物品。

4、廢品計量完畢,乙方繳納廢品收購款後,憑甲方開具的《廢品處理出庫單》將廢品運出廠,出廠時應接受甲方門衛的檢查。

5、乙方上門提貨人員限於乙方營業執照上的負責人或乙方書面授權的員工,乙方如需變更授權人員,應提前三、結算  乙方應在提貨之前預付廢品收購款至甲方指定賬號,每次乙方上門提貨,雙方對廢品計量無誤後,以書面形式確認廢品收購款金額,否則,乙方不得將廢品運出廠。

四、廢舊品處理

1、甲方根據本合同出售給乙方的廢品均為已經使用過的廢棄物品,甲方不保證所銷售的廢品是可用的,不對其安全、質量或技術性能負責,無論乙方將廢品用於何種目的,甲方均不承擔任何責任。

2、如廢品上有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乙方不得擅自使用或直接轉讓給第三人,轉讓前應確保該等標識已經銷燬去除,確保廢品在外觀上不能被辨認為甲方產品。

3、乙方應以安全合法的方式處置甲方所銷售的廢品,乙方應承擔在廢品再生利用過程中產生的一切責任。

乙方將廢品加工後再出售的,引起的一切問題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責任及賠償給第三方造成的損失:

3.1如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不得將廢品加工後以食品方式進行銷售;

3.2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食品類乙方加工後以非食品形式出售的,乙方應確保出售前已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並經碾磨等特定程式;

3.3甲方出售的廢品是非食品類的,乙方應在轉讓廢品前去除該廢品上的包括商標、專利、圖片、甲方企業名稱等一切與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有關的標識。

4、甲方有權派專人自廢品出廠時起對乙方銷燬處理廢品的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乙方應予以配合。

乙方如發現甲方所派監督人員有違反合同約定或甲方規定流程的行為,應及時向甲方舉報。

五、履約保證金

1、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前或簽訂後【3】天內,繳納給甲方履約保證金萬元。

2、乙方逾期繳納履約保證金的,每逾期1日,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1】%支付甲方違約金,逾期超過【5】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

六、保證條款

1、乙方保證具備履行本合同應有的行政許可及相應處理能力,並保證在甲方工廠裝運廢品時,遵守安全作業規則及要求,做好安全措施,乙方人員作業過程中造成任何財物損壞或乙方指派的工作人員在甲方廠區內發生人身傷亡的,由乙方承擔一切法律責任及賠償責任。

2、乙方在甲方工廠作業時,必須遵守甲方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安排和協調,不得損壞甲方財物,不得影響甲方正常生產經營並保持廢品倉庫和廠區的清潔,如因乙方原因發生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除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轉讓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4、乙方對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知悉之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商業機密承擔保密責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第三人公開。

5、乙方保證不得以包括但不限於將未去除甲方標識的廢品直接轉讓的任何方式侵犯甲方及其關聯企業智慧財產權。

6、乙方保證在本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不得有包括但不限於掛靠、借用冒用其他公司營業證照等任何弄虛作假行為。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約定按時到甲方工廠提取廢品的,每逾期1日,應按該批廢品價值的【0.5】%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3】日或合同期內逾期超過次的,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  同。

2、乙方提取廢品時將其他物品帶出甲方工廠的,按所帶物品的雙倍價值賠償甲方,並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乙方裝運廢品時,混裝兩種以上廢品的,統一按價高的廢品結算廢品收購款,乙方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4、乙方未及時舉報甲方工作人員違規行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乙方侵犯甲方及其關聯公司智慧財產權或違反保密承諾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履約保證金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萬元作為違約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合同權利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人的,應按履約保證金金額之雙倍支付違約金給甲方,且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7、因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將廢品出售給第三方,乙方除承擔支付違約金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甲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因出售給第三方的價格低於本合同約定價格的差價損失。

^8、乙方違約情形已構成行政或刑事違法的,承擔違約責任不免除其行政、刑事責任。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限:  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2、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提前  【30】天通知乙方即可,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或補償責任。

九、禁止商業賄賂

1、為保證廉潔公平的交易秩序,甲方對於員工及所有合作商均有反商業賄賂  之要求,併為此投入大量精力建立反商業賄賂機制。

乙方承諾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人員及其親屬或其他與本合同專案相關聯人員直接或間接地接受了任何利益或好處(包括但不限於餐飲宴請、娛樂活動、旅遊或任何形式的饋贈),或上述人員向乙方提出任何形式的類似要求而乙方照辦的,一經發現,將被視為乙方的商業賄賂行為,並將被認為已經對甲方及甲方管理制度構成實質性的損害。

基於上述實質性違約行為,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幣【1000】萬元作為有形、無形之損害賠償。

甲方還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乙方上述商業賄賂之行為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乙方員工或其他甲方有理由認為係為圖利乙方之第三人的此類行為均視作乙方行為。

十、爭議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簽訂後,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執行,積極照辦。

未盡事宜應本著依照合同精神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有權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附則

1、後附《廢品招標會說明》為本合同一部分。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

3、除非另有約定,甲方未行使或延遲行使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構成對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的放棄,而單一或部分行使這些權利、權力或特權並不排斥對任何其它權利、權力或特權的行使。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人工填寫的內容不得塗改或新增,如有塗改或新增,該塗改或新增無效,但合同雙方認可或均蓋章確認的除外。

雙方持有的合同文字填寫的內容如有不一致的,以甲方持有的文字為準。

5、本合同於年月日簽訂於。

6、其他約定:

簽署雙方:

甲方:

乙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物品合同 篇6

託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承運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貨物情況(如有其它約定內容可另設合同附件,寫為見合同附件)

1.1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填寫全稱)

1.2貨物規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明確填寫定作物的具體規格)

1.3貨物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使用大、小寫兩種形式,並具體寫明數量單位)

第二條包裝要求

2.1託運方必須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2.2沒有規定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貨物運輸時間、地點

3.1貨物起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可簡寫,應寫全稱例如××省××市××區××街號)

3.2貨物到達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全稱,不可簡寫)

3.3貨物起運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3.4貨物運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寫明年、月、日)

第四條運輸費用

4.1運輸費總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應以大、小寫兩種形式書寫)

4.2運輸費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分期付款還是一次付清)

4.3運輸費的支付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年、月、日)

第五條貨物的裝卸

5.1貨物裝卸由_____方負責。

5.2貨物裝卸的費用由_____方承擔。

第六條託運方的權利義務

6.1託運方的權利

6.1.1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合同中約定的目的地。

6.1.2貨物託運後,託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收貨人或者取消託運的,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或起運之前通知承運方。

6.2託運方的義務

6.2.1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費。

6.2.2託運方對託運的貨物,應按照約定的標準進行包裝並按照合同中約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託運貨物。

第七條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7.1承運方的權利

7.1.1向託運方收取運費。

7.1.2對於超過合同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予以提存。

7.2承運方的義務

7.2.1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

7.2.2按合同中約定的方式和時間運輸並負責託運貨物的安全。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託運方的違約責任

8.1.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提供託運的貨物,託運方應付給承運方違約金______元。

8.1.2未按合同約定進行包裝,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裝置被汙染、腐蝕、受損,託運方應承擔汙染、腐蝕、受損部分的賠償責任。

8.1.3未按合同約定支付運費,每逾期一日向承運方支付運費___‰的違約金。

8.1.4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8.2承運方的違約責任

8.2.1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運輸貨物,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2.2未將貨物運到合同中約定的地點,向託運方支付違約金_____元。

8.2.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向託運方賠償貨物的實際損失。

8.2.4在符合法律和合同約定的條件下運輸,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汙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①不可抗力。

②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③貨物的合理損耗。

④託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8.2.5其它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如無內容,在空格處劃線)

第九條不可抗力

9.1不可抗力的範圍: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確定)

9.2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雙方不能按約履行合同,合同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時,選擇以下第_________(只需填寫一或者二)種方式解決:

(一)向____________________(具體寫明仲裁委員會的確切名稱,如:不能將“北京仲裁委員會”寫為“北京市仲裁委員會”)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有利於我方的原則,在託運方或承運方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基層法院中選擇其一)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本合同簽訂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寫明詳細的地點)

第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條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以下無合同正文。

託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承運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年月日

物品合同 篇7

買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賣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平等自願的原則就甲方採購 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標的物

1、名稱:

2、商標:

3、型號:

二 標的物質量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產品應為正規合格品,其質量標準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生產廠商有高於國家及行業標準的要求的,乙方所提供產品應滿足其要求。乙方交付的貨物應附帶產品說明書、質量合格證明、使用手冊等技術資料及檔案。

三 標的物的單價、數量、總金額

請注意:如果貨物的規格、配置等內容很多時,可另外做一個《供貨清單》的附件,該附件是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 付款方式

甲方在標的物安裝除錯完且驗收合格後收到乙方提交的驗收合格證明之日起 個工作日內付全款。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等額正規商業發票、必備技術資料及其他相關檔案。

五 包裝、運輸及保險

1、乙方負責辦理標的物的運輸及有關保險事宜,並負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2、乙方應當根據甲方購買標的物的目的進行合理的包裝,保障標的物到達甲方時能完好無損和符合甲方的使用目的,並做好相關的防潮、防雨、防震、防鏽等措施。

3、由於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壞,以及由於採用不充分或不完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損失,乙方應負擔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

六 交貨時間、地點及方式

1、交貨時間: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日曆日內交貨。

2、交貨地點:甲方指定地點。

3、交貨方式:乙方負責送貨並負責裝卸。

七 開箱檢驗

1、乙方提供的所有合同標的物均應在交貨地點進行開箱檢驗,甲方必須派檢驗員到現場參加開箱檢驗。

八 安裝除錯及驗收

1、乙方承擔標的物的安裝除錯工作,費用已包含在合同總價中。

2、乙方負責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安裝裝置;乙方負責完成安裝方案中規定的所有步驟。安裝方案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3、乙方安裝除錯完成後,甲方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由雙方簽訂驗收合格證明檔案。驗收不合格的,乙方應在十日內完成修理、更換或重做,直至滿足合同要求,通過最終驗收。

九 售後服務

1、此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乙方應認真履行本條款。

2、乙方出售的產品三包有效期為 年,從產品驗收合格之日起算。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三包憑證,若乙方未提供三包憑證,則本合同即為甲方主張三包的依據。

3、乙方承諾對其提供的產品實行 年保修,保修期從三包期滿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內,乙方應認真履行保修及維修業務。乙方收到或得悉甲方的保修及維修通知後,在24小時之內響應。本合同為甲方主張保修的憑證。

4、保修期間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問題外,一律由乙方承擔費用,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標的物故障或損壞,甲方承擔有關備件的費用。

5、未盡事宜,遵照廠商標準服務條款執行。

十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約定交付標的物並轉移標的物的所有權。

2、乙方應按約定的數量、質量、期限和地點交付標的物,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拒絕交貨。

3、乙方應承擔標的物的瑕疵擔保責任(包括品質上的和權利上的瑕疵)。

十一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按照合同規定支付價款。

2、甲方應當按照約定接受標的物。

3、甲方發現或應當發現標的物的數量或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及時通知乙方。

十二 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付符合本合同質量要求的產品,每延遲交付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如因延遲交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還應按甲方的實際損失額進行賠償。

2、甲、乙雙方均應遵守本合同的規定,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其他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損失。任何一方提前解除合同的 ,應向守約方支付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若提前解約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賠償其實際損失。

3、任何一方有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應就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包括合理的訴訟費用)進行賠償。如雙方都有過失,雙方應根據過失程度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十三 不可抗力

1、本合同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並直接影響合同履行的客觀情況。

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並在合理期限內提供證明。

3、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違約,可視不可抗力的影響免除相關方的全部或部分責任;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不可抗力發生在遲延履行後,不能免除相關方的責任。

十四 合同適用的法律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

十五 解決爭議的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首先應當本著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在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七 附則

1、合同適用的幣種是人民幣。

2、本合同如有附件,附件應成為本合同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如雙方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成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4、本合同一式肆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附件:如有請列明。

甲方: 乙方:

授權委託人: 授權委託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品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辦事處:

乙方:

地址:

數量(件)

(元/件)

見“訂單確認書”

、追加款價

格按原合同

執行。

2、新款價格

在”訂單確認

書“上確認。

備註:1。以上各款、單價、數量、工藝要求見“訂單確認書”

2.訂單確認書為本合同附件

3.以上價格含17%增值稅

廣東

一、訂購貨物和交貨辦法

:

一、訂購貨物和交貨辦法:

1.乙方應按照重合同守信用的原則按合同規定的貨物價格、規格、數量、日期,將甲方訂?購之商品送交甲方指定的倉庫或地點,裝卸運雜費歸乙方承擔。

2.合同成立後雙方應嚴格遵守執行。凡乙方按合同規定生產的合格商品,甲方必須照數收購。?不符合合同規定之產商品,甲方有權拒收。若因商品質量問題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按實際損失給予甲方賠償,甲方有權向乙方追討損失

3.貨物數量接受增似致為+5%?.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在貨到驗收收到乙方開出的增值稅發票後45天內結算全部貨款。

2、當甲方收齊乙方的貨物後,甲方需開出45天遠期支票給乙方作抵押,待出貨後45天的貸款到期時,

乙方需退回甲方的支票,由甲方用電匯的方式付款給乙方提供的增值稅發票的帳號。,

乙方在甲方的“訂單確認書”上簽字確定交貨期後,不得延遲交貨,否則甲方有權追究由此而

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訂裝資料:由乙方承擔,(每件一個袋一張拷貝紙,若干件一個紙箱)詳見“訂單確認書”。

原材料:

1.生產上列商品所需原材料、輔料包括嘜頭,由乙方自行解決,乙方必須採用甲方指定的輔料廠

簽名及蓋章:生產的輔料包括嘜頭,如乙方有價格合適、質量好的供應廠家可經甲方確認後指定生產。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

凡由甲方提供設計的商品,除合同數量或甲方同意外,乙方不得擅自生產或提供給他人生產,否則

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所有責任。

七,其它生產要求: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紡織行業標準測試一等品之合格標準,以此作為

大貨質量的檢驗標準。大貨的車工、手感、品質必須依足確認板處理,顏色則按玫方已確認之色板

肘色.如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保留有向乙方追究法律責任及賠償有關損失的權利.

2,’大貨收貨照國際慣用標準6.5要收貨。

甲方:乙方:

簽名及蓋章:

物品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___

保管人名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

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時,保管人應當驗收,確認有無損壞,並當面記錄。

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時,應該當面檢查,是否符合原樣。

五、保管責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間發生的損壞,由保管人員負賠償責任;

2.寄存人隱瞞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導致保管期間發生損壞,由寄存人承擔責任;

六、保管費用及付款辦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時,寄存人應先行交付保管費用的____%;

2.在保管期滿,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時,應交付其餘保管費用;

3.保管費總額為:

4.保管費用一律以現金交付。

七、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

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事項

保管人名稱:

寄存人名稱:

聯絡人:

聯絡電話或聯絡方式:

聯絡電話:

合同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物品合同 篇10

保管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寄託人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茲為物品寄託倉庫經雙方同意訂立契約條件如下

第一條 乙方將其所有列物品計____件願付倉租寄託甲方倉庫堆藏保管,而甲方允為保管並於本契約成立日如數受寄,同時發給倉單與乙方收執。

第二條 乙方對於寄倉應留存印鑑圖樣在甲方備提貨或過戶時核對,否則甲方不負意外之責。

第三條 倉單所記載的寄託物名稱、種類、品質、價格等均系根據乙方原包入庫,倘有貨物與包裝內容或價格不符合現象,甲方不負鑑定之責,又重量未經甲方過磅的,甲方亦不負其責,凡倉單的受讓人或貨物的保險人等欲審查檢點寄託物時,須隨帶倉單或備具憑證受甲方允諾始得行之。

第四條 凡倉儲物如混有違禁物品或危險品未經告知致觸犯刑律或釀成災害時,概歸乙方負一切責任。

第五條 倉單的轉讓並非經乙方背書及甲方負責人員在倉單批註簽名的,不生效力。

第六條 凡出倉憑倉單及印鑑為之,倘倉單或印鑑圖章遺失時,應即報告甲方,未通知以前寄庫物被出庫提取甲方亦不負責。

第七條 甲方對於倉儲物所負損害賠償的責任,以確係於甲方故意或重大過失者為限。

第八條 前條損害賠償金額如倉儲物市價高於進庫時,應依損害時市價計算。

第九條 倉儲物如因天災、地變、兵禍、盜劫、蟲蝕、鼠咬等不可抗力,或潮黴、燥蝕、罷工、防疫、自然變質或因氣候變遷而發生的自然損失,其他一切不可避免的現象致受損害的,甲方概不負責。其約定於倉房外或露天堆置者,因陽光雨露風沙以及其他倉房外或露天堆置所以不能避免的損害,甲方亦不負責。

第十條 甲方因遇事機迫切或預防災患可以先將倉儲物移動而後通知乙方,因甲方並無為前項的義務,所以因此發生的損害甲方免負責任,如因不移動而致發生損害時甲方亦不負其責。

第十一條 甲方所發倉單有效期間為六個月,期滿時應出倉,倘再繼續寄託的,必須更換新倉單。

第十二條 倉租雙方約定每月人民幣______元,乙方應於前條規定出倉或更換新倉單時,一次繳清。

乙方如不照期繳清的,甲方可將乙方的倉儲物的全部或一部分自由出售抵償倉租或其他費用,乙方不得異議。

第十三條 凡倉儲物乙方須自行保足火險,否則如受損失時,甲方概不負責,關於倉儲物的火險承保事宜為期迅速,須由甲方委託特約保險公司辦理。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11

甲方(需方):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

經過雙方友好協商,雙方同意簽訂以下合同條款,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

一、產品清單及付款方式

1.產品清單及價格(此表須與招標檔案一致,可附後)

│裝置名稱│裝置型號│數量│單價(元)│合計(元)│

│中標總價格(大寫):│

2.付款方式

全部裝置驗收合格後的七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總金額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人民幣整。若延期付款,甲方每天應向乙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

合同總金額_________%的餘款即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質保金,若裝置執行正常,質保金在驗收完成一年後的七日內一次性無息給付。政府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二、交貨時間及地點

1.交貨時間:_________(投標檔案承諾時間)。若延期交貨,乙方每天應向甲方繳納延期額的千分之一作為罰金。因不可抗拒力所導致的交貨、服務及付款延遲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處理。

2.交貨地點:送貨上門,安裝除錯。

三、保修條款

乙方針對本專案的售後服務保修措施祥述(投標檔案承諾內容)。下例情況不屬保修範圍:

1.不可抗力引起的損害;

2.使用者電力系統故障(如接地不良、電壓超過規定範圍等)引起的損壞;

3.使用者私自維修引起的損壞;

4.使用者自行造成的機械損壞(使用者正常使用除外);

5.其它不屬於供應商負擔的保修事宜。

四、相關權利及義務

1.甲方收到乙方裝置後,乙方應在_________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_________監察審計部門、_________政府採購中心的共同監督下及時驗收,驗收時可對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評標樣本的裝置或產品拒絕接收;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所交付裝置進行安裝除錯,並督導完成;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售後服務,並對乙方的售後服務不符合合同要求時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責任;

4.甲方在合同規定期限內履行付款責任;

5.甲方在乙方進行安裝除錯時應給予協助和協調各方關係,乙方應及時提出需要甲方協助和協調的內容,以便保證合同的正常履行;

6.甲方對乙方的技術及商業機密予以保密;

7.乙方有權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應款項;

8.乙方有權在實施安裝除錯時,提出合乎情理的協助要求;

9.雙方指定聯絡人,所有保修過程均應由雙方經手人簽字紀錄。政府採購合同範文節選!

五、爭議

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對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及時的協商解決,如不能協商解決可通過法律訴訟解決。

六、其它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一份,政府採購中心一份;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專案的招標檔案、投標檔案、中標通知書是合同的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並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款執行。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品合同 篇12

合同編號:

定作方:______

承攬方:______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一、品名或專案、規格型號、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期限

定作物品價款或酬金 交貨數量及交貨期限

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

名或專案單價總金額合計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二、定作方帶料

|材料名稱|規格型號|計量單位|數 量|質 量|提供日期|消耗定額|單 價|總金額|

(注:空格如不夠用,可以另接。)

三、質量要求、技術標準

四、承攬方對質量負責的條件及期限

五、技術資料、圖紙提供辦法及保密要求

六、驗收標準、方法和期限

七、包裝要求及費用負擔

八、交(提)貨方式及地點

九、交付定金預付款數額及時間

十、結算方式及期限

十一、違約責任

十二、如需提供擔保,另立合同擔保書,作為本合同附件

十三、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雙方協商的其它條款

定作方 承攬方 鑑(公)證意見:

單位名稱(章) 單位名稱(章)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經辦人:

電 話: 電 話: 鑑(公)證機關(章)

電報掛號: 電報掛號: 年 月 日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注:除國家另有規定外,

帳 號: 帳 號: 鑑(公)證實行自願原則)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監製部門: 印製單位:

物品合同 篇13

招標編號: 合同標號:

買方:(以下簡稱甲方) 賣方:(以下簡稱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附件:材料詳細技術引數表

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 的裝置採購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1.定 義

本合同下列術語應解釋為:

(1)“合同”係指買賣雙方自願簽署並達成的、載明雙方權利義務的協議,包括所有的附件、附錄、補充協議、通知書、確認書等以及上述檔案所提到的構成合同的所有檔案。

(2)“合同價”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在正確地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後買方應支付給賣方的價款。

(3)“貨物”係指賣方根據合同規定須向買方提供的保證正常執行的一切裝置、機械、圖紙、裝箱資料及其他材料。

(4)“服務”係指根據合同規定賣方承擔與供貨有關的輔助服務,如包裝、運輸、保險以及其他的伴隨服務,例如安裝、除錯、提供技術援助、培訓和合同中規定賣方應承擔的其他義務。

(5)“專案現場”係指本合同項下買方指定的貨物送達、安裝、執行的場所。

(6)“驗收機構”係指雙方依據合同規定或國家相關規定的程式和條件組成驗收小組,確認合同項下的貨物符合技術規範的要求。 2. 合同範圍及價款

買方同意從賣方購買 絕熱材料,包括:

單 位:元(人民幣)

與交貨有關的費用:(不限於)運輸費、包裝費、保險費以及安裝、除錯、軟體費、檢驗費(含裝置安裝驗收取證費)及培訓所需費用等伴隨服務的費用,已包含在合同價中。

3、價款支付:

3.1買方應在合同生效後支付給賣方合同總價的 %即元,作為合同預付款。

3.2賣方按買方要求的 年 月 日送貨到(指定位置)並經買賣雙方組成的驗收機構驗收無誤簽字確認後付合同總價的 %即 元。

3.3裝置安裝除錯完畢經驗收機構驗收合格後付合同總額的 %即 元。 3.4質保金為合同金額的 %即 元,待裝置除錯完畢驗收合格後年

期滿後付清。

買方以 形式預付貨款,同時賣方銀行開具以買方為受益人的與預付貨款相同金額即元的銀行履約保函一份正本和一份副本,保函於賣方收到預付款時生效。

4.技術規範及標準

4.1 本合同下交付的貨物應與招標檔案規定的技術規範和技術規範附件及其投標文

件的規格偏差表相一致。如果沒有提及適用標準,或技術規範說明不明確,則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這些標準必須是有關機構釋出的最新版本的標準。

賣方提供的裝置一定要有 頒發的許可證,如果提供裝置與許可證不符或超範圍生產製造,或由於其他原因賣方提供的裝置不能通過當地機構驗收,買方有權向買方所在地的司法機關提出賠償要求 ,並提出訴訟。

4.2 除非技術規格中另有規定,計量單位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

5.使用合同檔案和資料

5.1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賣方不得將由買方或代表買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

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模型、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必須的範圍。

5.2 沒有買方事先書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賣方不應使用合同條款第4.1條所列舉的任何檔案和資料。

5. 3 除了合同標的物本身以外,合同條款4.1條列舉的任何檔案是買方的財產。賣方在完成合同後應將這些檔案(原件及複製件)還給買方。

6.智慧財產權

6.1 賣方應保證,買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使用該貨物或貨物的任何一部分時,免受

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專利權、商標權、工業設計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的起訴。

6. 2因賣方提供的貨物存在前條智慧財產權瑕疵或糾紛的,賣方須與第三方交流並承擔可能發生的一切法律責任和費用。如果裝置或裝置的任何部分,因最終裁決構成侵權,其使用被予以限制,賣方應自擔費用並主動做出相應的安排:或為買方獲取繼續使用受指控侵權的貨物或貨物的某一部分的權利,或用不會造成侵權的同等技術水平的貨物更換。

7. 交貨驗收

在交貨前,賣方或製造商對貨物的質量、規格、效能、數量和重量等進行詳細而全面的檢驗,並交與買方出廠檢驗合格證和交貨檢驗記錄,但不能作為有關質量、規格、效能、數量或重量的最終檢驗。

7.1買方應在貨到後 日內,確定驗收日期,並提前日通知賣方,如果賣方接到買方通知後未按照通知確定的時間參加驗收,視為已同意買方單方進行驗收並接受驗收結果。如果買方逾期未進行驗收,視為已完成驗收。

7.1.2驗收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要求和標準,如合同未明確約定的,按照合同法的有關規定辦理。驗收結果應經雙方簽字確認。7.1.3驗收結果與合同約定不符,賣方應負責

7.2.驗收注意事項:賣方必須在買方在場的情況下當場拆封合同項下的所有貨物的

物品合同 篇14

科研裝置融資租賃物品合同書

合同號碼:

合同簽訂日期:

合同簽訂地:

出租人: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承租人: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電 傳:

電 話:

開戶銀行:

帳 號:

傳 真:

第一條 租賃物件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及乙方的自主選定,以租給乙方為目的,為乙方融資購買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物件(以下簡稱租賃物件)租予乙方,乙方則向甲方承租並使用該物件。

第二條 租賃期間

租賃期間如附表第(5)項所記載,並以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所規定的乙方簽收提單日為起租日或以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所規定的甲方寄出提單日為起租日。

第三條 租金

1.甲方為乙方融資購買租賃物件,乙方承租租賃物件須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及其給付時間、地點、幣種和次數,均按附表第(9)項的規定。

2.前款租金是根據附表第(7)項所記載的概算成本(以下簡稱概算成本)計算的。但租賃物件起租之日,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以實際成本為準,租金按實際成本相應計算。

3.前款的實際成本,是指甲方為購買租賃物件和向乙方交貨以外匯和人民幣分別所支付的全部金額、費用及其利息的合計額(其利息均從甲方支付或實際負擔之日至租賃物件起租日,以外幣( %/年的利率和人民幣 %/年的利率計算)。

4.根據本條第2、3款,當實際成本與概算成本有出入時,甲方向乙方提供《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及《實際租金錶》,向乙方通知實際成本的金額和以實際成本為準,對附表第(8)、(9)、(10)、(11)、(12)項的調整,乙方承認上述的調整。該調整不屬於合同的變更或修改,且不論租賃物件使用與否,乙方都以《實際租金錶》中載明的日期、金額、幣種等向甲方支付租金。

5、本合同租金幣種由乙方選定,在合同履行期間不得變更。如因匯率變化給乙方造成的利益盈虧,由乙方受益或負擔。

第四條 租賃物件的購買

1.乙方根據自己的需要,通過調查賣方的信用力,自主選定租賃物件及賣方。乙方對租賃物件的名稱、規格、型號、效能、質量、數量、技術標準及服務內容、品質、技術保證及價格條款、交貨時間等享有全部的決定權,並直接與賣方商定,乙方對自行的決定及選定負全部責任。甲方根據乙方的選定與要求與賣方簽訂購買合同。乙方同意並確認附表第(1)項所記載的購買合同的全部條款,並在購買合同上簽字。

2.乙方須向甲方提供甲方認為必要的各種批准或許可證明。

3.甲方負責籌措購買租賃物件所需的資金,並根據購買合同,辦理各項有關的進口手續。

4.有關購買租賃物件應交納的海關關稅、增值稅及國家新徵稅項和其他稅款,國內運費及其他必須支付的國內費用,均由乙方負擔,並按有關部門的規定與要求,由乙方按時直接支付。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租賃物件的交付

1.租賃物件在附表第(3)項的交付地點,由賣方或甲方(包括其代理人)向乙方交付。甲方收到提單後,立即電報通知乙方憑授權委託書向甲方領取提單,乙方同時向甲方出具租賃物件收據。乙方簽收提單後,即視為甲方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乙方簽收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乙方憑提單在交付地點接貨,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貨物。

2.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日期領取提單或者乙方拒收提單,甲方將提單掛號寄送乙方,即視為甲方已完成向乙方交付租賃物件及乙方將租賃物件收據已交付甲方。在此種情況下,甲方寄出提單日為本合同起租日。

3.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甲方運輸代理人(外運公司)或乙方自行辦理報關、提貨手續。且無論乙方及時接貨與否,在租賃物件到達交付地點後,由乙方對租賃物件自負保管責任。

4.因不可抗力或政府法令等不屬於甲方原因而引起的延遲運輸、卸貨、報關,從而延誤了乙方接受租賃物件的時間,或導致乙方不能接受租賃物件,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在交付地點接貨後,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購買合同指定的地點和時間進行商檢,並及時向甲方提交商檢報告副本。

第六條 租賃物件瑕疵的處理

1.由於乙方享有本合同第四條第1款所規定的權利,因此,如賣方延遲租賃物件的交貨,或提供的租賃物件與購買合同所規定的內容不符,或在安裝除錯、操作過程中及質量保證期間有質量瑕疵等情況,按照購買合同的規定,由購買合同的賣方負責,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2.租賃物遲延交貨和質量瑕疵的索賠權歸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可以將索賠權部分或全部轉讓給承租方,索賠權的轉讓應當在購買合同中明確。

3.索賠費用和結果均由承租方承擔。

第七條 租賃物件的保管、使用和費用

1.乙方在租賃期間內,可完全使用租賃物件。

2.乙方除非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租賃物件遷離附表第(4)項所記載的設定場所,不得轉讓給第三者或允許他人使用。

3.乙方平時應對租賃物件給予良好的維修保養,使其保持正常狀態和發揮正常效能。租賃物件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處理,並承擔其全部費用。如需更換其零件,在未得到甲方書面同意時,應只用租賃物件的原製造廠所供應的零件更換。

4.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等致使第三者遭受損害時乙方應負賠償責任。

5.不按本條第1款的規定,因租賃物件本身及其設定、保管、使用及租金的交付等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稅款(包括國家新開徵的一切稅種應交納的稅款),由乙方負擔(甲方全部利潤應納的所得稅除外)。

第八條 租賃物件的滅失及毀損

1.在合同履行期間,租賃物件滅失及毀損風險,由乙方承擔(但正常損耗不在此限)。如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選擇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負責處理並負擔一切費用:

(1)將租賃物件復原或修理至完全正常使用之狀態。

(2)更換與租賃物件同等狀態、效能的物件。

2.租賃物件滅失或毀損至無法修復的程度時,乙方按《實際租金錶》所記載的所定損失金額,賠償給甲方。

3.根據前款,乙方將所定損失金額及任何其他應付的款項交納給甲方時,甲方將租賃物件(以其現狀)及對第三者的權利(如有時)轉交給乙方。

第九條 保險

在租賃物件到達附表第(4)項所規定的設定場所的同時,由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對租賃物件投保,並使之在本合同履行完畢之前持續有效,保險金額與幣種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所定損失金的金額與幣種。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保險事故發生,乙方須立即通知甲方,並即行將一切有關必要的檔案交付甲方可用於下列事項:

(1)作為第八條第1款第(1)或(2)項所需費用的支付。

(2)作為第八條第2款及其他乙方應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條 租賃保證金

1.乙方將附表第(8)項所記載的租賃保證金,作為其履行本合同的保證,在本合同訂立的同時,交付甲方。

2.前款的租賃保證金不計利息,並按《實際租金錶》所載明的金額及日期抵作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或當有第十二條第1至第5款的情況時,甲方從租賃保證金中扣抵乙方應支付給甲方的款項。

第十一條 違反合同處理

1.如乙方不支付租金或不履行合同所規定其他義務時,甲方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1)要求即時付清部分或全部租金及一切應付款項。

(2)逕行收回租賃物件,並由乙方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2.雖然甲方採取前款(1)、(2)項的措施,但並不因之免除本合同規定的乙方其他義務。

3.在租賃物件交付之前,由於乙方違反本合同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乙方也應負責賠償。

4.當乙方未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應付的到期租金和其他款項給甲方,或未按時償還甲方墊付的任何費用時,甲方除有權採取前3款措施外,乙方應按附表第(13)項所記載的利率支付遲延支付期間的遲延利息,遲延利息將從乙方每次交付的租金中,首先扣抵,直至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逾期租金及遲延利息為止。

5.乙方如發生關閉、停業、合併、分立等情況時,應立即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證明檔案,如上述情況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甲方有權採取本條第1款的措施,並要求乙方及擔保人對甲方由此而發生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租賃期間,租賃物不屬於承租方破產清算的範圍。

第十二條 甲方權利的轉讓

甲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在不影響乙方使用租賃物件的前提下,隨時可將本合同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轉讓給第三者,但必須及時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 合同的修改

本合同及所有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署書面協議方能生效。

第十四條 租賃期滿後租賃物件的處理

乙方在租賃期滿並全部履行完畢合同規定的義務時,乙方有權對租賃物件作如下選擇:

1.自費將租賃物件歸還甲方,並保證使租賃物件除正常損耗外,保持良好狀態,或

2.租賃期滿30天前,以書面通知甲方,按附表第(10)項和第(12)項所記載的續租租金和續租所定損失金額(其他條件與本合同相同)繼續承租,或

3.乙方向甲方支付產權轉移費人民幣 元,甲方即將租賃物件所有權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 擔保

擔保人擔保和負責乙方切實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如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向甲方繳納其應付的租金及其他款項時,擔保人按照本合同項下擔保人所出具的擔保函履行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需提起訴訟時,本合同當事人均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七條 乙方提供必要的情況和資料

乙方同意按甲方要求定期或隨時向甲方提供能反映乙方企業真實狀況的資料和情況,包括:乙方資產負債表、乙方利潤表、乙方財務情況變動表以及其他必要的明細情況表。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上述情況和資料時,乙方不得拒絕。

第十八條 合同、附表及附件

1.本合同附表及第 號購買合同、《實際租金錶》、《租賃物件實際成本計算書》、《擔保函》、《租賃物件收據》均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及擔保人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書正本一式 份,由甲方、乙方和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擔保人:

法定代表人(簽字):

地 址:

開戶銀行:

電 話:

郵政編碼:

傳 真:

帳 號:

物品合同 篇15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系環保部門批准允許進口廢舊物資的企業,乙方長期從事廢舊金屬的拆解工作,有良好的業務渠道,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甲方向乙方出售廢舊金屬以進行拆解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同意優先向乙方出售其進口的廢舊金屬,銷售價格為甲方進口價的_________%,且最高不應超過市場均價。具體價格由雙方在每票貨物進口前商定。

第二條考慮到甲方資金不足,且甲方承諾優先供貨給乙方,乙方同意如甲方需要,乙方可先行代甲方向外方支付進口費用。甲方應出具書面委託手續,委託乙方代為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如甲方未出具書面委託書,乙方無須代為付款。乙方應及時支付餘款。

第三條 甲方承諾如進口貨物系委託乙方代為付款,甲方在貨物到岸後未依約出售給乙方的,甲方應按每噸_________元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四條如乙方在一段時間內不願購買某批貨物或不願為甲方代付,必須在甲方該批貨物進口合同簽訂之前或作出付款委託書之前向甲方書面通知。乙方如未及時通知而拒絕購買的,甲方可要求實際履行或要求乙方按每噸_________元支付違約金。

第五條 如乙方欲進口的貨物因故未成交的,乙方根據《付款委託書》交納的款項應全額退還。

第六條 在必要時,甲方可委託乙方代為辦理進口過程中的部分事項。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及時對貨款進行結算。

第八條 甲乙雙方應遵循國家對廢舊物品行業的管理規定。

第九條 本協議有效期_________年,期滿可協議延長。

第十條 因履行本協議產生的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台州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物品合同 篇16

採購方: (以下簡稱 公司)

註冊地址:

營業執照號碼:

聯絡人: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 EMAIL:

供應商:

註冊地址(或住址):

營業執照號碼(或身份證號碼):

聯絡人:郵編:

聯絡電話:傳真: EMAIL:

絕於本合同雙方同意建立一種長期的合同關係,使供應商得以依據本合同中規定的條款和條件向 公司提供貨物和/或服務;鑑於, 公司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許可權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供應商承諾,其擁有充分的權利和許可權和能力與供應商達成本合同。

據此,雙方經友好協商,現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章 全部交易檔案

第一條全部交易檔案

1.1 雙方確認,本合同、 採購條件確認書、訂單、以及雙方達成的書面協議構成供應採購交易的全部法律檔案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2 供應商提出的任何與本合同條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須經 公司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明確書面同意,否則不產生約束力。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除以加蓋公章的形式書面同意外的任何行為(包括其已知供應商提出了對立或背離本合同條款和條件的要求但還是接受供應商任何貨物和/或服務的行為)均不表示 公司已經同意了供應商的該要求。如發生上述情況,雙方仍應按照本合同中的相應條款和條件規定執行。

第二條本框架合同

2.1雙方承認,本合同應為確立雙方在中國境地內就任何貨物和/或服務達成的供應採購關係中權利及義務的基本法律檔案。

第三條 採購條件

3.1 雙方進一步承認,在 公司與供應商依據本合同進行任何交易前,雙方應詳細討論供應商將提供的貨物和/或服務,並針對某些具體問題在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達成一致。

3.2 對 採購條件達成一致後應由雙方簽字確認。 採購條件確認書可以由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而不時地進行修改,但該修改也必須有雙方簽字確認。

第四條訂單

4.1 除本合同以及 採購條件外, 公司與供應商之間的每個具體交易應以訂單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 採購和供貨

第五條貨物或/和服務登記

5.1 通常情況下,在依據本合同進行交易之前,供應商與 公司協商並在 公司登記其將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

5.2 通常情況下,按上述規定登記後, 公司應當優先從已登記貨物或/和服務中向供應商訂購,且供應商只應向 公司供應已登記的貨物。

5.3 供應商貨物或/和服務登記為要約, 公司一經向供應商發出訂單視為承諾。

第六條訂貨和接受

6.1 本合同項下的每一具體交易中,應由 公司向供應商發出訂單採購貨物或要求服務。

6.2 本合同項下的訂單均應以書面形式出具並應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發至供應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應商變更地址,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 )後即視為有效訂單。

6.3 有效訂單一經按6.2款規定發給供應商即應視為供應商收到,供應商在收到有效訂單後無須予以確認。

6.4 如收到無效訂單(即供應商無法按訂單要求供貨),供應商應拒絕供貨,同時應於一個工作日向 公司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發出書面通知,該書面通知包括以信函、傳真、電子郵件或雙方確認的方式。

6.5 如收到訂單並認為無法按照該訂單的規定供貨,供應商可拒絕供貨,但應於一個工作日內按照6.4款的規定通知。但若 在訂單發出後一個工作日內沒有收到供應商的上述通知,該訂單即成為有效訂單。

6.6 公司有權根據每一具體交易內容對訂單樣本進行必要的改動或補充,從而形成實際供貨的訂單。供應商應依據 公司發出的每一具體交易實際採購的訂單進行供貨。

第七條不中斷供應

7.1 供應商應就雙方商定的某種貨物保持足夠庫存,以確保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必要銷售量。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上述“足夠庫存”應相當於根據前三個月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對該貨物的平均銷售量確定的相當於八個星期銷售量的貨物數量。

7.2 如供應商違反本條約定引起無法及時、全面、實際供貨,供應商應向 公司支付相當於違反的每份訂單的全部購買金額百分之十(10%)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當賠償。 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如應付款項不足以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7.3 為保證依據本合同對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供應不間斷,供應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經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事先同意後在其正常對外營業時間訪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瞭解有關銷售情況。

第八條價格

8.1 公司和供應商可以在某一階段內固定某種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下稱“購買價格”)。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經固定的購買價格的提高必須至少提前一個月向 公司提出,並經 公司書面同意後方可提價。同時在提價前供應商必須保證滿足對 公司的供貨數量要求,不得擅自減少。如供應商自行降價必須在執行降價前十個工作日書面通知 公司。

如違反本規定,供應商每次應向 公司支付人民幣五千元(RMB5000)的違約金。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蒙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如應付款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8.2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本合同項下的購買價格應為“門到門”價格,即應包括將貨物送到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最後一個門口(下稱“交貨地點”)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包裝、運輸、保險以及裝卸、安裝等方面的費用,以及按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對此銷售行為徵收的各項稅收和其他單位收取的費用。

8.3 能夠為公共獲知的一般價格通知或報價單不得作為上述第8.1條中規定的有關價格變動的通知。

8.4 除非雙方另有書面約定,供應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價格。

8.5 供應商必須承諾其向 公司提供的貨物或/和服務的價格(以下簡稱: 價格)為 行政區域內市場最低供貨價或零售渠道統一供貨價格(以下簡稱:他方價格),且零售價具競爭力並保證 公司足夠的毛利。否則,一經發現,供應商給予的 價格高於他方價格,則 公司有權要求對於即將或正在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供應商按照他方價格調價,且供應商必須無條件執行。對於 公司供應商已經採購的貨物或/和服務包括已銷售商品以 公司進貨價的50%予以結算。

第九條包裝

9.1 供應商應按接受的訂單或供貨條件中規定的包裝標準向 公司訂購的貨物進行包裝。如果在訂單或供貨條件中沒有規定,則應按照中國國家或行業包裝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在不存在適用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時,供應商應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標準盡其最大努力包裝貨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護。

9.2 供應商應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提供的貨物包裝上準確加註所有必要的標記、標識或其他資訊。

第十條送貨

10.1 供應商應按照其已接受訂單和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的要求送貨。

10.2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自付費用並組織自己的人員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運送貨物。

10.3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供應商應使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正常工作時間到達交貨地。供應商應在貨物到達之前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適當通知以便其作相應的接貨準備。

10.4 供應商應在訂單中列明的日期交貨(下稱“交貨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貨物在交貨日之前到達,供應商應事先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若供應商未能通知,則上述主體均有權拒收貨物且供應商應承擔被拒收貨物運回的全部費用,或者要求供應商支付上述主體因此多支出的費用。

10.6 如果發生或將要發生使供應商無法在訂單中規定的交貨日交付貨物的事件,供應商應立即將此事件以及貨物最早到達日期通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

10.7 如供應商延期交貨, 有限公司有權拒收貨物並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供應商賠償損失。

10.8 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後,供應商應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貨清單對已交付貨物予以說明,上述主體可以就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數量、種類、規格予以簽收。但是此行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釋為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已經接受或驗收了這些貨物,也不能被解釋為對這些貨物的質量表示認同。同時,這種行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簽發的實收商品對賬單。

10.9 供應商不得憑藉 公司或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根據上述第10.8條的簽收向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條過量交貨及交貨不足

11.1 供應商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應與其已接受訂單中確定的數量相同。

11.2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超過訂單中已確定的數量,則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指定人員或商家(以下簡稱:接收主體)有權選擇接受或拒絕超過部分的貨物。

11.3 如接收主體選擇接受過量交付的送貨,該過量交付的送貨應視為贈品。

11.4 如果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不足訂單中確定的數量,則接收主體有權選擇完全拒收已交付貨物,或接收已交付貨物。如選擇接收已交付貨物,供應商應按10.8條的規定承擔交貨不足部分的違約和賠償責任。

11.5 供應商提供服務的,同本條。

第十二條驗收

12.1 自依據本合同交付的貨物到達交貨地後,接收主體應進行並完成對已交付貨物的驗收。

12.2 接收主體對貨物進行驗收以確定其是否與供貨條件中規定的標準相符,如果發現不相符貨物,則 公司有權做出如下處理決定:

12.2.1 拒收全部貨物並終止合同(如果貨物嚴重不符合標準,無法正常出售,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向 有限公司支付相當於每份不符合條件的訂單金額的百分之十二的違約金。如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 公司由此承受的損失,供應商還應承擔賠償, 公司有權自應付款項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應付款項不足支付上述違約金和賠償金,供應商應在七日內補足;

12.2.2 拒收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供應商在特定時間內糾正不符合標準的貨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種類及同一數量的符合標準的貨物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在這種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糾正貨物中的缺陷或替換不符合標準的貨物。

12.3 依據本合同由接收主體拒收的貨物應由供應商自行保管並自費運回。

12.4 在驗收之後,接收主體應就其認為符合標準的貨物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本合同附件3),並將此實收商品對賬單連同供應商按第11.1條規定向接收主體提供的交貨清單一起發給接收主體。此實收商品對賬單應包括對已交付貨物、已驗收貨物及貨物符合標準情況的說明。

12.5 實收商品對賬單作為 公司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標準的貨物的表面證據。但是,若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在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時尚不能被發現或全部發現或者有關貨物的質量問題要通過一定的檢測裝置才可以明確或者被政府部門(或其委託/指定機構)認為是不合格產品,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12.6 在接收主體依據上述第12.4條規定出具實收商品對賬單後,供應商應依據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就已驗收確認的貨物向 公司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員出具增值稅專用 或普通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該 上的總價應為已驗收確認貨物之購買價格。

12.7 除上述規定外,如 公司發現在已交付貨物中有任何隱蔽性缺陷則應及時將該缺陷通知供應商。供應商應及時糾正該缺陷或替換有此缺陷的貨物,否則 公司仍有權要求供應商按照本合同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退貨

13.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滯銷、顧客要求退貨、被政府部門認為不合格產品等情況, 公司應將上述情況立即通知供應商,並有權退貨。供應商應在接到 有限公司通知後七日內自費運回上述退貨。否則, 公司有權自行處理該商品,且費用由供應商承擔,全部損失都由供應商賠償。

第十四條貨損風險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條、12.5條中規定外,在貨物到達交貨地且已被安放於可由接收主體接收並處置的狀態時並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依據本合同交付貨物的貨損風險應由供應商轉移到 公司。

14.2 如果貨物採取郵寄方式交付,則貨損風險應自接收主體收到該貨物且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起或在本合同約定時間內既不簽發實收商品對賬單也不對貨物情況提出異議轉移至 公司。

第十五條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權的轉移

15.1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 公司應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條發出的實收商品對賬單及交貨清單影印峻,和供應商按上述第12.6條向 公司出具的 影印峻後,按 採購條件確認書和訂單中的規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將款項付至供應商指定的銀行賬戶。

15.2 供應商已交付貨物的所有權,應在按上述第15.1條規定就該貨物的付款進行並完成之後轉移至 公司。但在以銀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況下,相關貨物的所有權應在該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銀行有效承兌之後方轉移到 公司。

15.3依據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為不得被解釋為 公司對已付款貨物的質量表示完全認同。

15.4 供應商同意,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有權出售所有權未轉移的貨物,同時也有權收取因銷售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應收賬款。但為了供應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權未轉移貨物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在扣除 公司應得利益後,在 公司未按合同規定付款的情況下,該利益和請求權應歸相應的供應商所有;在 公司按合同規定付款時,已經收取的款項以及應收的款項均歸 公司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價優惠。貨物採購價格一般應以 採購條件確認書的規定為準。供應商保證在交貨日以前當時生產廠商和供應商自行降低的價格或合法競爭下的市場最低價向 公司供應貨物;如當時供應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貨物價格更低或條件更優惠,則供應商給予 公司的價格條件應立即將低至同等水平。在 公司開始銷售供應商所供應貨物後的最低期限內,供應商不得要求變更該貨物價格,該最低期限以 公司通知為準。

15.5.2 現金折扣。如 公司在規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則可享受相應的現金折扣。現金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折扣率和 金額進行計算。

15.5.3 銷量折扣。根據 公司購買貨物的數量和批次,供應商應給予 公司相應批量的折扣。銷量折扣根據雙方議定的方法及貨物批量進行計算。

15.5.4 獎勵和補償。為促進貨物的銷售、彌補 公司可接受的物資標記包裝等方面的輕微缺陷、彌補貨物實際發生的各種損耗、支援 公司對顧客的最優價承諾等,供應商應向 公司提供獎勵和補償。具體專案和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對於因 公司履行對顧客最低價承諾而支付的費用或少收入的利益應當由供應商承擔賠償。 公司有權從其支付給供應商的貨款和其他款項中扣除。

第三章 確認,保證及產品質量責任

第十六條確認和保證

16.1 供應商再次確認和保證:

16.1.1對依據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供的貨物擁有完全的所有權,以及處置該貨物的絕對權利及許可權;

16.1.2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中不存在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請求權、爭議、債權擔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或行為本身不會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或行業標準及規範,不會侵犯在中國境內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權益,也不會存在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能;

16.1.4 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國家或行業質量標準,且不存在可能造 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險。特別是,應與貨物包裝或貨物本身商標標示的質量標準相符,或者與產品說明、實物樣品等方式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16.1.5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始終符合國家有關環保法律、法規和標準的規定,並已將可能的環境汙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據本合同提供的貨物應具備此種貨物應具有的功能,並符合消費和使用習慣,除非供應商已對貨物存在使用效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確書面說明;如果發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條中供應商的確認並保證內容所涉及的事項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權利請求的情況,供應商應:

(1)在得到 公司首次通知後,應承擔所有賠償責任或者通過其他合法方式從而使 公司免受損失;

(2)進一步賠償 公司由於第三方權利的請求所蒙受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損失。 16.2 在本條款中,供應商對 公司的賠償責任還包括由於第三方權利請求而產生的或與之相關的所有費用及支出,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鑑定或檢測費、保全費、執行費、可得利潤的損失、交通費、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為此事的處理所支付的全部費用或減少的收入。

16.3 若無論因何種原因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被有關國家政府機關禁止出售或要求召回依據本合同採購的全部或部分貨物,供應商應負責以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零售價格或國家政府機關要求的召回價格將此等貨物購回或召回並承擔費用。

第十七條產品質量責任

17.1 除非雙方另有約定或者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有不同要求,供應商對其依據本合同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提供的貨物應提供十二)個月的保修期。該保修期應自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向消費者出售並交付相關貨物之日起計算,並以向消費者就有關貨物出具的 上或銷售憑證的日期為準。

17.2 如果任何第三方以供應商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中的瑕疵向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提出賠償,則供應商按照第16.1條規定執行從而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免受損失,除非供應商有證據證明該瑕疵完全由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造成。

17.3 若發生第17.2條中所述情況,供應商除按照第17.2條執行外,還應採取下述解決辦法:

(1)供應商應立即負責從 公司收回尚未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並承擔費用,並應立即退還 公司已就此等貨物支付的價款;

(2)供應商應立即對存在瑕疵的貨物進行修理或更換。供應商應承擔因此產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

(3) 公司應收回或購回已向消費者售出的存在此等瑕疵的貨物。在此情況下,供應商應承擔 公司為收回或購回此等貨物而產生的所有費用,並應按照本合同第12.2(1)條的規定支付 有限公司違約金和賠償金。

(4)上述方法的選定應當以任何第三方或者 公司或者政府部門、司法部門、仲裁部門的意思為準。

17.4 供應商應對其依據本合同供應的貨物在中國境內投保必要的產品責任險。但此等產品責任險不應影響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依據本合同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從包括供應商在內的任何人處得到與依據本合同提供貨物的質量有關的任何賠償。

17.5 為保障消費者利益,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在與相應的供應商終止合作時,有權推遲三個月支付相應供應商的最後一筆貨款,該筆貨款將作為質量保證金,但供應商對產品質量問題所應承擔的賠償責任不受上述金額的限制和時間的限制。

第四章 供應商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首次訂貨或新開張

18.1 在 公司首次訂貨的情況下,供應商應自負費用並自配人員協助 公司設計貨物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中擺放,並在 公司指定的場地內進行必要的改建、裝修(應經過 公司書面同意,且不影響結構和使用安全)以適於貨物的擺放。

18.2 在 公司指定場地新開張的經營鋪位中,如供應商提供的貨物自該鋪位開張日起二個月內銷售率達不到甲方要求,供應商應無條件收回貨物並承擔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展示、陳列及標價

19.1 若在訂單或 採購條件確認書中規定由供應商負責標註貨物的條形碼,則供應商在其交付貨物前完成條形碼標註,或在貨物交付後完成條形碼標註,並承擔相關費用。 19.2 供應商應對已約定由其完成的貨物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之正確性負完全責任。如果出現不正確標價和條形碼標註,供應商除應負責自行糾正並承擔費用外,還應承擔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由此受到的所有損失。

19.3 清場和撤樣

(1) 供應商應在收到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發出要求其清場或撤樣通知後的10個工作日內按照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要求清場景撤樣完畢,否則 公司有權代為清場景撤樣,引起的費用及 公司由此造成的損失均由供應商承擔。

(2)如供應商在收到 有限公司發出要求清場或撤樣的通知時,如其進入 公司指定場地超過3個月,供應商則無權就根據本採購條件確認書第5條“店內費用”的規定所支付的有關費用要求補償。

19.4 展示與陳列:

(1) 公司有義務將供應商提供並經過自己選擇的貨物進行必要的陳列展示以達到銷售的目的。

(2) 公司同時有權利根據銷售資料及 有限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銷售需求對所有供應商提供的貨物進行增刪。

(3)供應商可以對 公司的工作人員包括其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工作人員未按上述陳列原則的行為進行投訴和舉報。

(4)供應商及其代表(即業務員、促銷員)不應以任何理由干預 公司的陳列制度,更不得擅自調整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的貨物陳列,如有違反一經發現 公司有權將予以涉及供應商進行人民幣5000元罰款,並要求辭退所涉及供應商所僱請的相關工作人員,直至清場的處理,但供應商根據本合同第18條進行的行為除外。

第二十條防損

20.1在 公司與供應商簽訂合同後,同時與供應商確認以下防損協議:

20.1.1杜絕場外交易保證:供應商必須保證主動履行防損協議杜絕場外交易發生。供應商代表及其促銷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誘導、唆使顧客進行場外交易,一經發現, 公司將處以查實的場外交易金額100倍的罰款。並禁止供應商的上述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且保留對供應商進行清場的權利。

20.2 供應商為促進銷售派駐 公司包括其指定的交貨地點或商家的促銷人員,在未經 公司許可的情況下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該供應商及非 公司管理人員提供 公司其他供應商相關商品價格、銷售資料等相關資訊。一經發現, 公司將以竊取商業機密禁止相關供應商促銷人員進入有關場地,並對該供應商處以人民幣50000元罰款直至清場。

20.3 供應商人員在未經 有限公司相關部門批准的情況下,不得在 公司範圍進行拍照、攝像活動。否則 公司將按第20.2條對供應商相關人員進行處理。 第二十一條保密義務

21.1 公司為本合同之目的提供給供應商的任何合同、圖紙、計算公式及其他任何與本合同提供貨物有關的資訊及資料應始終歸 公司所有(下稱“專有資訊”)。

21.2 如果供應商違反本條中規定的對專有資訊的保密義務,供應商應支付 公司人民幣十萬元/次/項專有資訊的違約金。若此違約處於持續狀態,則供應商應支付從持續違約階段的每個月初開始重新計算的累積違約金。供應商還應向 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不可抗力

22.1 “不可抗力”指訂單日期後出現的、妨礙任何一方履行或部分履行其在本合同的事件,而且該事件是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但發生在中國大陸區域外的罷工、示威、遊行、戰爭等軍事事件、政治事件,均不應當被作為本合同所稱的不可抗力。

22.2 如果22.1條款中的不可抗力事件阻礙本合同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則履行該等義務的時間應予以延長,延長時間相等於該等事件影響的時間。

22.3 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儘可能短(最短)的時間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此後十日內提供該不可抗力發生和持續時間的法律上有效的證據。聲稱發生不可抗力的一方還應盡一切合理努力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害。

22.4 發生不可抗力時,雙方應立即互相協商,以尋找一個公平的解決方法,並應盡一切合理努力將該不可抗力的後果減至最低。

第二十三條爭議解決

23.1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應在一方發給另一方有關協商的書面要求後立即開始。倘若在上述通知發出日後三十日內爭議未能通過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提出要求並通知另一方,將爭議提交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

23.2 仲裁採用仲裁委員會的規則,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並應就仲裁費用及相關事項做出裁定。

23.3 在解決爭議的過程中,雙方應在本合同所在其他有效方面繼續履行本合同。

23.4 仲裁費和仲裁委員會要求的除仲裁費以外的其他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如仲裁庭未就上述事項進行裁決,則應由敗訴方承擔。

23.5 除上述費用外,勝訴方發生的與仲裁有關的任何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範圍內的交通費、膳宿費、律師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第二十四條其他

24.1本合同一式三份,由 有限公司採購部、 有限公司財務部、供應商各執一份。

24.2 本合同的下列附件應作為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24.3 合同或其附件的任何變更,修改或補充應以書面形式做出並經雙方簽署只後方為有效並有約束力。

24.4 如果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無效或不可執行,雙方應通過合理努力進行誠實信用的協商以達成有效並可執行的有效條款,以最大限度地反映原無效或不可執行條款中雙方真實意思或法律和經濟的實質。如果雙方在兩個月內不能就有關替代條款達成協議,則應按本合同第23條規定的方式確定合理的替代條款。

24.5 若本合同或其附件中任何規定因法律或法規的頒佈而失去效力,且該規定對整個合同的執行不產生實質性的影響,則該規定的無效不得免除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權利義務,也不得由於該規定的無效而剝奪合同雙方在本合同其他規定中的利益。

24.6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或其附件中的任何規定或行使與之相關的任何權利的,不能被解釋為它已放棄履行該規定或本合同及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規定,或已放棄行使該權利或本合同以其附件中的任何其他權利。

24.7本合同所稱的賠償 公司損失均包括 公司指定的交貨或者提供服務地點的人員或商家的損失。本合同所規定的任何違約條款、處罰條款等若不足以彌補 公司損失的,供應商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4.8 本合同全部條款均適用供應商提供的服務。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物品合同 篇17

甲方(採購方):

簽訂地點:

合同編號:

乙方(銷售方):

簽訂時間:

依據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____”產品採購,經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採購內容

1. 技術引數表

序號貨品名稱型號技術引數數量單價/元金額/元稅率稅金/元

2. 技術要求

第二條 外觀參考圖

第三條 供貨期限、地點

1. 供貨日期:自合同簽訂日起__個工作日內

2. 收貨地址:

3. 收貨聯絡人:

4. 聯絡方式:

5. 驗收地址:

6. 以上資訊如有變化再另行通知。

第四條 產品驗收、交接及驗收

按甲方單位確認過的圖紙和技術規範標準現場驗收,乙方如有異議可在15天內向供方提出書面異議,甲方在接到需方書面異議後,應在7天內負責處理,否則,即視為預設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五條 售後服務

A.常規服務

1. 所有產品免費送貨上門、免費安裝除錯至最佳狀態、免費培訓操作人員(含裝置的使用操作和簡單維護)。承擔運輸、安裝、除錯、驗收與培訓等義務外,還將為採購方提供技術支援,包括保修期外的維護及技術指導、配件供應;

2. 例行產品跟進:每月一次;(限定時間:產品驗收後半年時間內);

3. 現場服務支援:12小時內到達現場,對於簡單問題(如甲方遇到使用或技術問題)現場解決,複雜問題(如主控裝置在不正當的接線下大面積燒燬)在24小時內解決。在24小時內修復不了的,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維修價格、付款方式與修復時限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

4. 電話、遠端網路服務支援:在正常工作時間內(9:00-18:00),提供客服電話、遠端網路、傳真服務支援。電話號碼:____;

5. 電子郵件支援:在收到郵件之後的4小時內給予回覆,在12小時之內通過電話或者其他通訊方式配合解決問題,如果不能解決,按照第“2”處理。

B.質量保證期

1. 按國家有關產品“三包”規定執行“三包”,質量保證期3年,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本硬體自交付驗收合格起提供3年免費保修。在質量保證期內,在正常的操作下,出現的任何故障及損失,我方無償上門維修。如涉及失效零件更換,該零件應由乙方提供免費上門服務。

2. 在質保期內,如果乙方的產品或服務升級,將及時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應要求,乙方承諾甲方購買的產品或服務進行升級。

3. 保修期內上門維修免收維修費和元器件費,並提供終身維修服務。

C.質證期外服務

1. 質保期過之後,乙方提供終身免費電話諮詢服務,並承諾提供產品或服務上門維護。

2. 質保期過之後,甲方需要繼續由乙方提供售後服務的,乙方承諾以優惠價格提供售後服務。

3. 質保期過之後出現故障,在接到電話通知後隨傳隨到,在12小時內迴應檢修方案,在24小時內修復不了的,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維修價格、付款方式與修復時限雙方按實際情況協商,並出具書面報告給甲方。

D.其他服務

1. 乙方售後服務中,維修使用的備品備件及易損件均為原廠配件,未經甲方同意不使用非原廠配件。

第六條 付款方式

產品總金額為__x元整(¥__)。

付款方式:

1. 合同簽訂之後,甲方向乙方付產品預付款,即合同總金額的50%,__元整(¥__);最遲付款日期20xx年x月x日。

2. 產品到達甲方指定位置後通過驗收,乙方5個工作日內將發票開出,並且甲方收到乙方的發票(發票金額為合同總金額),甲方向乙方付產品到貨款,即合同總金額的45%,XX元整(¥XX元);最遲付款日期20xx年x月x日。

3. 產品質量保證金為合同總金額的5%,XX元整(¥__X),保證金付款期限為在甲方向乙方支付產品到貨款當日起1年,保證金付款期限到期後,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請3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付產品質量保證金,即合同總金額的5%,XX元整(¥__X)。

4. 因乙方未及時提供發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視為甲方違約。

付款單位資訊:

1. 名稱:

2. 統一信用程式碼:

3. 開戶行及賬號:

4. 地址及電話:

收款單位資訊:

1. 名稱:

2. 統一信用程式碼:

3. 開戶行及賬號:

4. 地址及電話: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A.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變更,不能就變更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當按照原合同條款執行。

B.本合同一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乙方喪失履約能力的或者明確表示不能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的;

2. 若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未實際參與本合同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換上述人員,經甲方通知後 15 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的工作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進度或者工作內容不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經甲方通知後 15 天內仍不予糾正的;

4.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完成工作,遲延 30 天仍未完成的;

5. 乙方提交的成果經兩次驗收後仍不合格的;

6.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C.本合同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 甲方遲延支付報酬超過 30 天的;

2. 甲方不稽核確認或不提供乙方所需技術資料超過 30 天的;

3.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4. 合同解除後,違約責任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或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八條 違約責任

A.甲方違約責任

1. 因甲方違約導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按乙方已開展工作支付相應費用外,還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5%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2. 甲方遲延支付報酬或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技術資料或沒有完成協作事項而造成乙方工作停滯、延誤的,乙方交付成果的時間相應順延;

3.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報酬的,每遲延一日,按照遲延支付報酬的 0.1%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B.乙方違約責任

1. 因乙方違約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並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外,還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2. 遲延交付:乙方遲延交付成果的,每遲延一日,應按照報酬總額的 0.1%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延期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如有)。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 擅自更換人員:乙方指派的負責人或技術人員未按甲方要求的時間實際參與本合同工作,每遲延一日(或者擅自更換的,每發生一次),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價 0.1% 的違約金。經甲方通知後15天內仍未糾正或已嚴重影響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乙方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4.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報酬總額15% 的違約金,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須賠償甲方未能彌補的損失;

5. 成果質量不合格: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要求或未通過評審驗收的,應按甲方要求完善後再次向甲方申請組織驗收,如第二次評審驗收未通過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費用,同時還應按照本合同總額的 15%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 本次合同標的物資產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動用標的物進行商業活動。

7. 其他: / 。

第九條 智慧財產權歸屬

對於本合同項所涉及當前甲方所有的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出現下列行為。

(1) 未經許可使用相關專利或超出許可範圍使用;

(2) 單獨申請專利;

(3)向第三方轉讓研究成果或轉讓專利申請權(擅自轉讓產生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4)許可第三方使用研究成果或實施該專利(擅自轉讓產生的利益歸甲方所有)

(5)擅自單方面申請獎勵;

(6)擅自單方面發表有關智慧財產權檔案。

第十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其他經營管理資訊、技術資訊等予以保密。未經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無論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銷、變更、解除或終止,雙方仍應執行本保密條款,本次生產完成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另行生產、加工、銷售同型裝置。

第十一條 通訊與聯絡

為方便開展工作,提高雙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吳忠深 負責與乙方保持日常聯絡,乙方安排 負責與甲方保持日常聯絡。如雙方確有必要更換聯絡人員時,應以書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員的聯絡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員的聯絡方式是 。

雙方履行合同的有關事項,按照上述約定通知到對方聯絡人的,視為完成通知送達。

雙方的通訊地址或者聯絡方式如發生變動,應書面通知對方,因未及時通知而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係指本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即使預見也不能避免且妨礙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大部分義務的一切事件。

在合同規定的履行期限內,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標的物或原材料毀損、滅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證明後,可免予承擔違約責任,但應當採取積極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合同雙方無法履行本合同任何義務的,該合同義務應在不可抗力持續期間中止履行,履約時間將自動按中止期順延,而不加以處罰。

第十三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1.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並根據中國法律進行解釋。

2. 因本合同發生糾紛時,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經協商後仍不可能達成合同時,則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除本合同約定之外,未經雙方同意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失效,注意:字跡清晰的傳真或者掃描件均有效。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A通知送達

1.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均需採用書面形式,書面通知按雙方在合同文字所列地址發出,聯絡人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變更時,需在變更前1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變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擔因遲延通知而造成的損失。

2. 雙方將按如下規定確定通知被視為正式送達的日期:1)以專人遞送的,接收人簽收之日視為送達。2)以簡訊/傳真/電子郵件方式送達的,自前述電子檔案內容在傳送方正確填寫地址且未被系統退回的情況下,視為進入對方資料電文接收系統即視為送達日。3)以特快專遞形式發出的,特快專遞發出後第三日視為送達。4)若送達日為非工作日, 則視為在下一工作日送達。

3. 本合同約定的地址、聯絡人及電子通訊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亦為雙方工作聯絡往來、法律文書及爭議解決時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法律文書送達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機構的訴訟文書(含裁判文書)向合同任何一方當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記公示地址送達的,視為有效送達。任何一方當事人對電子通訊終端(手機、電話、電子信箱等)的聯絡送達均適用於爭議解決時的送達。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 四 份,雙方各執 兩 份。

(以下為簽署頁)

甲方(採購方)

乙方(銷售方)

物品合同 篇18

專案名稱:

專案編號:

甲方(採購人):

乙方(供應商):

本著互利共贏公平公正原則,甲乙雙方同意簽署本合同(以下簡稱合同)。

1.採購內容序號服務名稱數量技術引數

2.合同金額

2.1 本合同金額為(大寫)人民幣 元(¥ )。

3.提交服務成果時間和地點

3.1 提交服務成果時間:

3.2 提交服務成果地點:

4.產權

4.1 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服務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專利權、商標權或著作權。

4.2 乙方保證所交付服務的所有權完全屬於乙方且無任何抵押、查封等產權瑕疵。如乙方所交付服務有產權瑕疵的,視為乙方違約,按照本合同第10.3項的約定處理。但在已經全部支付完合同款後才發現有產權瑕疵的,乙方除了支付違約金還應負擔甲方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

5.技術資料

5.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提交服務成果所必需的有關資料、資料等。

5.2 沒有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由甲方提供的有關合同或任何合同條文、規格、計劃、圖紙、樣品或資料提供給與履行本合同無關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人員提供,也應注意保密並限於履行合同的必需範圍。

5.3 乙方應在收到甲方的相關資料、資料後應進行核對,乙方發現甲方提供的資料、資料等有明顯錯誤或者缺陷的,應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甲方,若未在該期限內通知甲方,視為對甲方提供的資料、資料予以認可。若以此作為依據作出的服務成果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責任。

6.驗收

6.1 乙方應對提交的服務成果作出全面檢查和整理,並列出清單,作為甲方驗收和使用的技術條件依據,清單應隨提交的服務成果交給甲方。

6.2 乙方在指定地點提交服務成果後,甲方應在五個工作日內依據競爭性磋商檔案、乙方的響應檔案等組織驗收,驗收完畢後作出書面驗收報告。驗收時乙方必須在現場,且驗收報告經雙方確認。

6.3 對複雜的服務,甲方可請國家認可的專業機構參與驗收,並由其出具驗收報告,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6.4 若乙方的服務成果未能通過甲方或相關專業機構驗收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甲方要求乙方整改超過兩次仍未通過驗收或乙方怠於履行整改義務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合同款支付

7.1 付款方式: 。

7.2 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在處理投訴事項期間,可以視具體情況書面通知採購人暫停採購活動,並延期支付合同款。

8.售後服務要求

8.1 乙方提供服務的質量保證期為 年(自提交服務驗收合格之日起計)。

8.2 在質量保證期內,乙方應對服務出現的問題負責處理解決並承擔一切費用。

8.3 其他售後服務要求: 。

9.違約責任

9.1 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百分之五違約金。

9.2 甲方無故逾期驗收或辦理合同款支付手續的,甲方應按逾期付款總額每日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9.3 乙方逾期交付服務的,乙方應按逾期提供服務總額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由甲方從待付服務費中扣除。逾期超過約定日期十個工作日不能提供服務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提供服務或因其他違約行為導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合同總值百分之五的違約金,如造成甲方損失超過違約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繼續承擔賠償責任。

9.4 若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解除的,乙方自接到解除合同通知書之日起應在五個工作日內將甲方提供的資料、資料交還甲方,否則將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9.5 乙方提供的服務需要具備相應資質的,乙方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若乙方不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無效的,除返回甲方支付的費用外,乙方應按照合同價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9.6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約定服務全部或部分轉承包或分解後轉包任何第三人履行,違反本條約定,甲方可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除返還支付費用外,乙方應按照合同價款的30%承擔違約責任。

9.7 乙方應嚴格履行保密義務,若乙方的原因導致相關資訊洩露給其他第三方的,由此產生的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10.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0.1 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10.2 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10.3 不可抗力事件延續120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11.訴訟

11.1 雙方在執行合同中所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合同簽訂地在此約定為 。

12.合同生效及其它

12.1 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12.2 下述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並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3.4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13.5本合同一式4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2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開戶銀行:

開戶名稱:

銀行賬號: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物品合同 篇19

需方: 供方: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雙方就採購貨物及相關審宜,經充分好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共同信守。

一、產品名稱、型號、(規格)、單位、數量、單價、金額、交貨時間

二、交貨地點:

三、交貨方式:

四、貨物包裝要求:供方應確保包裝質量滿足運輸安全要求,保護產品自身不受損害以及滿足產品本身特性的要求。

五、乙方須完全按照甲方要求保質保量、及時送貨(送貨時應附產品合格證、檢驗報告、公司執照影印件)。

六、風險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的滅失、毀損等一切風險均有供方承擔。

七、質量及驗收標準:□樣品 □企業標準 □行業標準 □國家標準。

八、貨物驗收:貨物送達後,需方按驗收標準對貨物進行檢測驗收,如有問題或數量短缺問題,供方應在得到需方通知後。3天內派人到需方處理相關事宜,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需方可以採取拒絕接受或限期補貨,貨款折扣等方式進行處理,供方經告之不來處理的,合同自動解除,需方有權向供方追索相應損失。

九、貨款結算:

合同總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 (¥00000.000)

名稱: 銀行賬號: 開戶行:

十、產品經需方驗收合格,數量無誤,辦理入庫手續,雙方按約定的付款方式進行貨款結算。違約責任:供方不能按期交貨的,每逾期一口,應承擔貨款總額是2%違約金,依此類推,需方要以在貨款中直接扣除違約金部分:因供方產品質量問題而使需方造成損失的,供方應承擔賠償由此引起的損失責任。

十一、爭議解決方式: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調不成的,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需方所在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各份具有同等效力,以傳真形式簽訂合同蓋章回傳之日起開始生效,修改無效。

需方:

聯絡人:

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地址:

供方: 聯絡人: 簽字蓋章: 電話:

物品合同 篇20

甲方(採購單位):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供貨單位):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縣政府採購中心第____號採購專案招標結果及相關招投標檔案,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採購的物品內容和成交價格:(金額單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物品名稱:_________________

規格型號:_________________

質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數量:_________________

成交價格:_________________(元)

合計(大寫)¥________________

甲方不再另付任何費用。

第二條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乙方售後服務及損害賠償

1、物品的質量技術標準按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檔案和乙方投標檔案所要求的技術標準執行。

2、乙方售後服務響應時間:________。

否則,甲方可自行組織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可在貨款和其他應付乙方的款項中扣除。

3、如因乙方物品質量原因,導致甲方損失,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三條交付和驗收

1、交付時間:____________;交付地點:____________。

2、乙方負責物品的運送、安裝、除錯,負責基本操作培訓等工作,直至該物品可以正常使用為止;負責提供物品的使用說明等相關資料;並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費用。

3、驗收時間:甲方必須於乙方提出驗收申請後____個工作日內組織驗收。

甲方驗收合格後應當出具驗收報告。

4、驗收標準:

1)單證齊全:應有產品合格證(或質量證明)、使用說明、保修證明、發票和其它應具有的單證;

2)質量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標準、招標檔案和投標檔案的要求。

第四條貨款的結算

1、結算依據:採購合同、乙方銷售發票、甲方出具的驗收報告

2、結算方式: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甲方不向乙方付款。

乙方應向甲方償付相當於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的10%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物品品種、數量、規格、質量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合同規定的,由乙方負責包修、包換或退貨,並承擔由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乙方逾期交貨的,按逾期交貨部分貨款計算,向甲方償付每日千分之五的違約金,並承擔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費用。

第六條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照每日千分之五的比例向乙方償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2、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貨的,應當承擔由此對乙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由於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證明後,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並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

1、因貨物的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由法律及有關規章規定的技術單位進行質量鑑定,雙方無條件服從該鑑定的結論;

2、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監督和管理

1、合同訂立後,雙方經協商一致需變更合同實質性條款或訂立補充合同的,應先徵得政府採購監督管理部門同意,並送其備案。

2、甲乙雙方均應自覺配合有關監督管理部門對合同履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否則,將對有關單位、當事人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條無效合同

甲乙雙方如因違_____採購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被宣告合同無效的,一切責任概由過錯方自行承擔。

第十一條附則

1、_____縣政府採購中心第________號採購專案的招標檔案、中標通知、乙方投標檔案及澄清說明檔案都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甲、乙雙方必須全面遵守,如有違反,應承擔違約責任。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_____縣政府採購中心各執一份。

3、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4、附件:

採購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供貨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址: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物品合同 篇21

甲方(贈與方):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乙方(受贈人):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就贈與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1.贈與標的的狀況_____

(包括贈與標的的名稱、數量、質量、所在地等)

2.贈與方的權利_____

3.贈與方的責任義務_____

4.贈與物交付的時間、地點_____

5.乙方應於_____之間做出是否接受贈與的意思表示,否則,贈與不發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 乙方:____

名稱:_____ 名稱:_____

地址:_____ 地址:_____

電話____ 電話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

簽字:____ 簽字:____

蓋章:____ 蓋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品合同 篇22

需方:福州坤億建築工程有限公司象峰新苑專案部(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福州諾金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本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它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開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

第一條 貨物名稱:

第二條 供貨時間和供應數量以甲方材料員通知為準。甲方施工現場必須保證道路暢通,必須保證足夠的堆料場。

第三條質量要求:碎石,含泥量《1%、水洗中粗沙,含泥量《3%,符合GB/T14685-__Ⅲ類標準要求。每次砂石料進場後必須經甲方質檢員驗收合格。

第四條 貨款結算時間及付款方式及約定:

1、按照甲方的供應計劃數量與時間乙方運輸供應至甲方施工現場的砂石堆料場,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運輸途中的安全及其它費用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在甲方砂石堆料場甲方派專人負責收料,乙方供應的砂石材料由甲方質檢員驗收合格後,甲乙雙方共同量方以確定方量,材料數量以雙方簽字的由甲方出具的材料簽收單為準,作為支付砂、石款的依據憑證,乙方憑簽字供料單到甲方辦理結賬手續。

2、付款方式:在下月15日前支付上月貨款總額的 80 %。餘款%待工程完工後(停止供料後)一個月內付清。

3、若未按時付款,乙方有權終止供貨,並追回所售砂石款。

4、如乙方不按甲方通知或合同約定供貨,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總價款5%的違約金。

5、甲方向乙方支付材料款的方式為轉賬支付。稅金由乙方自行負責繳納,甲方付款前,乙方應提供符合甲方財務部門要求的等額有效的發票,否則甲方不予支付貨款,產生的後果乙方自負。

第五條 在本協議實施過程中,甲乙雙方應互相協作,出現特殊問題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甲乙雙方均可向甲方註冊地法院起訴。

第六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貨完款清自行失效。

甲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經辦人:電話: 開戶行:賬號: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 經辦人: 電話: 開戶行: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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