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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15W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精選15篇)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下稱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3.有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定義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第二條?甲方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項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授權的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第四條?著作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應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內起時,應將定金¥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乙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時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相應的詞、曲作者等內容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及時向相應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分配轉付。若因甲方的過錯造成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未得以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若由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後,甲方應協助乙方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是否準確。但是,甲方不因此協助確認行為而承擔最終作為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樂作品,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4.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樂作品。

5.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情況進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6.若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但還是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將音樂作品用作_____(電視劇)的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其他相關效果音樂等。

2.乙方有權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樂作品並予以錄製,但錄製完成後的音樂作品應當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條規定的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不及時,導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按時分配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關於用途、使用期限等條款使用音樂作品。若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乙方應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有權根據_____(電視劇)的拍攝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實際採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樂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決定不採用本合同規定的某一或全部音樂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並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7.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的,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8.乙方有權在_____(電視劇)的預告片、宣傳片或_____(電視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使用音樂作品,無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但僅限於宣傳、推廣之目的,不得用於商業目的,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依法成立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擁有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音樂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4.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從事_____(電視劇)製作的法人單位,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皆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具有執行力。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如期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逾期達_________天或逾期數額達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下稱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2.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並取得合法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資格的法人單位,其計劃/正在拍攝的電影(電視劇)《_________》(下稱電影(電視劇))中需要使用相關的音樂作品,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用於上述電影(電視劇);

3.有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定義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第二條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項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授權的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第三條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應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內起時,應將定金¥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乙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五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時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相應的詞、曲作者等內容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及時向相應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分配轉付。若因甲方的過錯造成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未得以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若由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後,甲方應協助乙方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是否準確。但是,甲方不因此協助確認行為而承擔最終作為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樂作品,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4.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樂作品。

5.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情況進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6.若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但還是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將音樂作品用作電影(電視劇)的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其他相關效果音樂等。

2.乙方有權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樂作品並予以錄製,但錄製完成後的音樂作品應當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條規定的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不及時,導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按時分配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關於用途、使用期限等條款使用音樂作品。若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乙方應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有權根據電影(電視劇)的拍攝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實際採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樂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決定不採用本合同規定的某一或全部音樂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並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7.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的,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8.乙方有權在電影(電視劇)的預告片、宣傳片或電影(電視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使用音樂作品,無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但僅限於宣傳、推廣之目的,不得用於商業目的,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依法成立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擁有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音樂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4.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從事電影(電視劇)製作的法人單位,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 其他事項

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皆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具有執行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如期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逾期達_________天或逾期數額達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鑑於: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下稱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3.有鑑於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定義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_________。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第二條?甲方授權乙方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第二項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授權的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第三條?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第四條?著作權使用費及支付方式

1.支付金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應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_________元。

2.支付時間: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_________內起時,應將定金¥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本合同得以實際履行之日,此定金自動轉為乙方向支付甲方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因甲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未得以實際履行,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乙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為乙方開具正式發票。

第五條?甲方權利義務

1.乙方按時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甲方應在_________日內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相應的詞、曲作者等內容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及時向相應音樂作品著作權人分配轉付。若因甲方的過錯造成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未得以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及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自行承擔;若由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2.在接到乙方提供的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後,甲方應協助乙方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是否準確。但是,甲方不因此協助確認行為而承擔最終作為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乙方擅自使用本合同列明曲目之外的音樂作品,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追究乙方相應的法律責任。

4.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使用期限內,甲方不得授權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在與乙方相同或類似的用途上使用相同的音樂作品。

5.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情況進行檢查,但不得干擾乙方正常的工作,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6.若乙方嚴格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但還是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由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六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將音樂作品用作_____(電視劇)的片頭音樂、片尾音樂、畫面同步音樂以及其他相關效果音樂等。

2.乙方有權聘用他人演奏、演唱或重新演奏、演唱音樂作品並予以錄製,但錄製完成後的音樂作品應當按照約定用途使用,不得另作他用,法律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音樂作品曲目單。若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本條規定的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不及時,導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按時分配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4.乙方應依據本合同關於用途、使用期限等條款使用音樂作品。若乙方未依據本合同的規定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造成對他人合法權益的侵犯,乙方應自行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若在本合同期限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6.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乙方有權根據_____(電視劇)的拍攝需要自行決定是否實際採用本合同列明的部分或全部音樂作品,甲方不得干涉。但是,若乙方決定不採用本合同規定的某一或全部音樂作品,不得要求甲方返還已支付的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並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7.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的,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逾期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8.乙方有權在_____(電視劇)的預告片、宣傳片或_____(電視劇)的其他宣傳活動中使用音樂作品,無需另行向甲方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但僅限於宣傳、推廣之目的,不得用於商業目的,否則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七條?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依法成立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自身擁有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3.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音樂作品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4.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5.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6.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從事_____(電視劇)製作的法人單位,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本合同對每一方的的繼承人和受讓人皆具有法律約束力。

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合同其餘條款仍然有效並具有執行力。

第九條?合同的解除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如期支付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逾期達_________天或逾期數額達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的百分之_________,經甲方催告後,仍不履行的;

2.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無權利、義務承受人的;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所作保證不真實或未實現的。

第十條?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乙方的使用期限屆滿;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

第十一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的書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二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十七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4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合作內容

(1)雙方將在網際網路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甲方負責網際網路及無線通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與維護。

(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將合作產品利用自己的下載平臺、甲方合作伙伴的推廣平臺、合作電信運營商平臺等供使用者瀏覽、下載。

(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1)過網際網路、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使用者試聽;

2)通過網際網路為使用者提供歌曲的線上卡拉OK應用;

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圖片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資訊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使用者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諮詢和投訴。

3、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釋出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程式碼、歌迷俱樂部專用程式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使用者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資訊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賬、代收手續費或資訊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

(2)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____日將上月結算對賬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稅後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號。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3)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檔案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4)如電信運營商有關資費標準變動,甲乙雙方應按照電信運營商頒佈的相應規定以書面形式重新確認上述甲乙雙方的純收益分成方式。

5、稅務

(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宣告與保證

(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獨立法人;

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2)任何一方違反了上述宣告、陳述和保證即被視為違反了本協議的約定,應按本協議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7、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僱員除外)洩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直接或間接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不承擔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其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若違約方在收到守約方關於其違約行為的上述通知後10日內未糾正其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的方式單方提前終止本協議,並追究違約方之違約責任。

(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協議期限與終止

(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其它條款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或授權代理人,乙方為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演唱者及錄音製作權利者,雙方就本音樂作品的詞曲著作權利歸屬及授權轉讓使用方式簽定本和約。

第一條:授權範圍及性質

1、授權作品:__________甲方擁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合法的詞曲著作權。

2、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__年,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授權地域:全世界地區。

4、授權方式:獨家專屬授權。

5、授權性質:

(1)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本合約之作品的詞、曲使用權。

(2)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義打擊各種侵犯本合約之作品的不法行為及獲得賠償的權利。

(3)以上兩項授權的性質都為獨佔許可使用或獨家代理。甲方在本合約約定的授權內容、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合約之作品。

(4)乙方對於本授權音樂作品擁有永久、全世界範圍的詞曲使用權,並且在乙方將本音樂作品製作表演成音樂成品之後所獲得所有途徑的商業利益,永久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參與利益分成。

(5)甲方具有本音樂作品永久、全世界範圍的詞曲著作權和署名權。

(6)在合約授許可權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內,乙方擁有本音樂作品獨家專屬使用權,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合約之作品。

(7)甲方為乙方特別製作的本協議授權作品的編曲、伴奏內容,乙方擁有永久、全世界範圍的獨家專屬使用權,可用於一切商業、發表、傳播、發行等途徑,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並且由此產生的一切商業收益,永久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參與利益分成。

第二條:授權內容

1、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內容即授權的詞、曲著作權權利種類為:包括但不限於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所有權利種類(複製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出版權、發表權、彙編權等)。

2、乙方保證充分尊重甲方對本合約之作品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3、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在任何渠道發表、傳播、經營。

4、甲方同意乙方在適當的範圍內基於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做適當修改或授權做適當修改。

第三條:授權作品的交付

1、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____月內以雙方認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認可的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成品內容。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就授權音樂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檔案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1、甲方保證對授權內容擁有合法詞曲著作權,並保證授權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內容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

2、若乙方如約使用授權作品,而導致

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詞、曲著作權人)就授權作品及授權內容提出異議或主張權利,乙方應於知曉該異議或主張後儘快告知甲方;若導致乙方涉訴或乙方用於商業行為的本授權音樂作品無法正常運營,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權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承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的賠償金、補償金、罰款、訴訟費、律師費等。

3、甲方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乙方,且 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影響甲乙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乙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第五條:使用費用

1、本次協議所涉及音樂作品為首,每首歌曲使用費用為人民幣元整,共計乙方應支付甲方使用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雙方各自承擔所付稅務。

2、在雙方簽署本協議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通過支付寶將版權費用支付到甲方賬戶。

第六條:不可抗力本協議任何一方由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罷工、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的,不視為違約。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違約條款

1、因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約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八條:爭議解決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變更。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蓋X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蓋X)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蓋X)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

電 話:______________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使用者(“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網際網路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

(2)協議生效後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並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伺服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傳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簡訊下載服務收入÷80%×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簡訊服務收入中所佔比例×20%-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4.雙方約定,適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與適用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3)項的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相比,誤差率若不超過5%,均屬合理範疇。

5.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佔其所有簡訊服務專案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於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於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伺服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仍無實際改正行為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查證屬實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7.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______合作事宜等達成如下協議條款:

1、合作內容

(1)雙方將在網際網路服務及增值電信服務領域進行合作。

(2)乙方向甲方提供擁有百分百版權或具有合法許可使用權的內容資源,供甲方製作成合作產品,具體的內容資源以附件約定為準。

2、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將利用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製作合作產品。

(2)甲方負責網際網路及無線通道的暢通,並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援與維護。

(3)甲方全面負責與電信運營商商談接入電信運營商平臺的商務事宜和技術接入事宜,因此所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負責通過各種渠道對合作產品進行推廣,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方式:

1)過網際網路、WAP、IVR等方式將合作產品提供予使用者試聽;

2)通過網際網路為使用者提供歌曲的線上卡拉OK應用;

3)通過平面媒體、電視媒體、廣播媒體、手機終端等途徑或載體進行推廣;

4)通過FLASH、MV等形式進行推廣;

5)通過CD、DVD、卡帶等載體,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

6)使用乙方藝人的肖像_____及相關資料製作宣傳頁、體驗卡等宣傳品,以各種途徑進行發放。

(6)乙方授權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供的授權內容通過改編等方式製作成個性手機鈴聲、個性彩鈴等合作產品。

(7)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所產生的資訊費收益與電信運營商進行結算,並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向乙方支付收益分成。

(8)甲方負責就合作產品為使用者提供客戶服務,處理相應的客戶諮詢和投訴。

3、甲乙雙方將按本協議第4條的約定對本協議項下合作所產生的收益進行分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或甲方要求為甲方提供內容資源,並按甲方要求為甲方及其各關聯公司就授權內容分別出具授權證明。

(2)本協議期間如乙方增加任何新簽約藝人,或簽約藝人有任何新專輯或新增內容/歌曲,乙方可將新簽約藝人的歌曲/內容,新專輯及新增內容/歌曲授權予甲方使用,並出具相應的授權證明。

(3)乙方負責在其簽約藝人釋出新專輯的CD、DVD、卡帶等載體中,以在專輯封底印刷或夾帶宣傳單頁等方式宣傳雙方合作業務(包括但不限於雙方合作產品程式碼、歌迷俱樂部專用程式碼和指令、IVR號碼及其它相關合作業務)。

(4)乙方保證對向甲方提供的內容資源擁有全部版權或已獲得權利人或權利人代理人的合法授權,並保證該內容資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也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可以授權甲方用於本協議項下合作業務。如乙方所提供的內容資源導致任何法律糾紛,由乙方負責解決,並應賠償甲方由此遭受的損失。

(5)若乙方提供的內容資源的使用期與本協議有效期存在衝突,以內容資源的使用期為準。其到期前一個月內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書面的《下線通知》,甲方收到通知後如無異議,須按照《下線通知》約定的時間將內容資源下線。

(6)授權人、演唱者、詞曲作者之間的糾紛,甲方不負責。

4、合作分成與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將對本協議項下合作產品產生的純收益進行分成,純收益指使用者使用合作產品產生的全部資訊費收入扣除電信運營商呆壞賬、代收手續費或資訊費分成、通訊成本後乘以實際結算比例所得到的收益(各項成本費用及實際結算比例根據電信運營商每月實際執行政策進行調整)。

(2)結算:甲乙雙方將按月結算,甲方每月____日將上月結算對賬單提供乙方確認無誤後,將乙方稅後應得款項支付到乙方指定賬號。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3)若由於電信運營商未按時與甲方結算而導致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延誤時,甲方出具相應證明檔案後,其遲延支付行為將不被視為違約,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辦法。

5、稅務

(1)甲乙雙方應按中國法律之規定,各自繳納與自身經營有關之任何稅款。

(2)若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付款方需為收款方代扣代繳相關稅款,付款方將在應向對方支付的款項中直接扣除相應稅款。

6、宣告與保證

(1)甲乙雙方互相向對方宣告、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合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_____法人;

2)其有資質從事本協議項下之合作,而該合作符合其經營範圍之規定;

3)其授權代表已獲得充分授權可代表其簽署本協議;

4)其有能力履行其於本協議項下之義務;並且該等履行義務的行為不違反任何對其有約束力的適用法律的限制,也不會侵犯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權益。

7、保密條款

(1)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有關法律、法規、政府部門、問、授權僱員除外)洩露本協議的條款的任何內容以及本協議的簽訂及履行情況,以及通過簽訂和履行本協議而獲知的對方及對方關聯公司的任何資訊。

(2)本協議有效期內及終止後2年內,本保密條款仍具有法律效力。

8、違約責任

(2)在違約事實發生以後,經守約方的合理及客觀的判斷,該等違約事實已造成守約方履行本協議項下其相應的義務已不可能或不公平,則守約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違約方提前終止本協議,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9、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甲乙雙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預見或即使預見亦無法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協議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該事件包括但不限於政府行為、自然災害、戰爭或任何其它類似事件。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及時、充分地向對方以書面形式發通知,並告知對方該類事件對本協議可能產生的影響,並應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證明。

(3)由於以上所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協議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則甲乙雙方於彼此間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10、協議期限與終止

(1)本協議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簽字蓋章日期不一致的,按後簽字蓋章日期為生效日期。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協議期滿前三十日內,甲乙雙方將就本協議續簽或變更事宜進行協商。

(2)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應影響甲乙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11、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甲乙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2、其它條款

(1)本協議的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在不影響協議目的的情況下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乙方:

授權代表簽字: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甲方是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詞、曲著作權的擁有者或授權代理人,乙方為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演唱者及錄音製作權利者,雙方就本音樂作品的詞曲著作權利歸屬及授權轉讓使用方式簽定本和約。

第一條:授權範圍及性質

1、授權作品:甲方擁有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合法的詞曲著作權。

2、本協議的有效期為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授權地域:全世界地區。

4、授權方式:獨家專屬授權。

5、授權性質:

(1)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本合約之作品的詞、曲使用權。

(2)乙方同意從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向乙方授予以乙方名義打擊各種侵犯本合約之作品的不法行為及獲得賠償的權利。

(3)以上兩項授權的性質都為獨佔許可使用或獨家代理。甲方在本合約約定的授權內容、地域範圍和期限範圍內,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合約之作品。

(4)乙方對於本授權音樂作品擁有永久、全世界範圍的詞曲使用權,並且在乙方將本音樂作品製作表演成音樂成品之後所獲得所有途徑的商業利益,永久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參與利益分成。

(5)甲方具有本音樂作品永久、全世界範圍的詞曲著作權和署名權。

(6)在合約授許可權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內,乙方擁有本音樂作品獨家專屬使用權,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處置本合約之作品。

(7)甲方為乙方特別製作的本協議授權作品的編曲、伴奏內容,乙方擁有永久、全世界範圍的獨家專屬使用權,可用於一切商業、發表、傳播、發行等途徑,甲方不得自己使用、處置或者許可第三人使用,並且由此產生的一切商業收益,永久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都不參與利益分成。

第二條:授權內容

1、在本合同約定的授權範圍內,甲方授予乙方使用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內容即授權的詞、曲著作權權利種類為:包括但不限於現行著作權法規定的所有權利種類(複製權、出租權、展覽權、表演權、放映權、廣播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攝製權、改編權、翻譯權、出版權、發表權、彙編權等)。

2、乙方保證充分尊重甲方對本合約之作品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

3、甲方同意乙方將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在任何渠道發表、傳播、經營。

4、甲方同意乙方在適當的範圍內基於合理使用之目的自主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做適當修改或授權做適當修改。

第三條:授權作品的交付

1、甲方於本協議簽訂後一月內以雙方認可的方式向乙方交付乙方認可的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的詞、曲成品內容。

2、為履行本協議之所需,應乙方要求,甲方應就授權音樂作品向乙方出具授權使用書等證明檔案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四條:權利保證

1、甲方保證對授權內容擁有合法詞曲著作權,並保證授權內容不違反任何法律法規,也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權益。乙方根據本協議對該授權內容的使用無須另行取得任何第三人的同意和支付任何費用。

2、若乙方如約使用授權作品,而導致第三人(包括但不限於詞、曲著作權人)就授權作品及授權內容提出異議或主張權利,乙方應於知曉該異議或主張後儘快告知甲方;若導致乙方涉訴或乙方用於商業行為的本授權音樂作品無_____常運營,甲方應如數退還乙方已支付的使用權利金及其他相關費用;因此所產生的一切法律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乙方全部損失,承擔乙方因此而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任何的賠償金、補償金、罰款、訴訟費、_____等。

3、甲方對本協議涉及音樂作品如發生任何轉讓、繼受之行為,必須事前書面告知乙方,且權利義務的轉移不影響甲乙雙方已簽署協議的任何條款,乙方所獲授權依本協議所載條款繼受。

第五條:使用費用

1、本次協議所涉及音樂作品為首,每首歌曲使用費用為人民幣元整,共計乙方應支付甲方使用費用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雙方各自承擔所付稅務。

2、在雙方簽署本協議後7個工作日內,乙方通過支付寶將版權費用支付到甲方賬戶。

第六條:不可抗力

本協議任何一方由於地震、颱風、洪水、火災、戰爭、_____、政府禁令以及其他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影響協議有關條款的履行的,不視為違約。但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儘快就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書面通知對方。

第七條:違約條款

1、因執行本合約所發生的或與本合約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2、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根據該國的有關法律進行審理。

3、在爭議的處理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約的其他部分將繼續執行。

第八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本協議的訂立、效力、履行和解釋等發生的任何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加以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裁決。

第九條:其他

1、本協議經雙方書面同意,可以予以修改、補充或變更。

2、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使用者(“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網際網路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首的,按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x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x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甲方:

乙方:

時間: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0

音樂著作權專有使用許可協議書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

詞著作權人:

曲著作權人:

演唱者:

被許可人:

聯絡地址:

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協議為《________mp3夢想網路歌手大賽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有效附件連結於章程上,許可人應當認真閱讀本協議。

許可人點選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鈕,並按章程的有關要求成功報名併成功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並已生效。

一、宣告: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並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製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並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佔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範圍:全球範圍;

4、許可期限:五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後3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於費用、報酬等總收入____%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於____萬元。

五、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資訊,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資訊,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資訊。

六、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____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七、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1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

詞著作權人

曲著作權人

演唱者

被許可人:深圳市華動飛天網路技術開*有限公司

聯絡地址:深圳南山區科技園高新南一道富誠科技大廈5樓

郵政編碼:518057

電話號碼:

傳真號碼:

本協議為《華語電媒音樂原創榜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有效附件連結於章程上,許可人應當認真閱讀本協議。

許可人點選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鈕,並按章程的有關要求成功報名併成功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並已生效。

一、宣告: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並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製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並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佔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範圍:全球範圍;

4、許可期限:五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付酬標準和方法:

1、 支付標準

(1)比賽期間至比賽結束後三個月內,由於被許可人為許可人蔘賽做了大量的宣傳推廣活動,故許可人同意在參賽期間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並獲得收益的,視為將使用費用於沖銷被許可人支出的有關費用。在此期間,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上述期限之後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的,按以下標準支付使用費:

a、複製權:根據被許可人和複製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後的演唱者、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應得的收益,許可人可以獲得 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100萬人民幣以上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

b、 資訊網路傳播權:根據被許可人和使用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含運營商的費用)後,許可人可以獲得不低於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100萬以上人民幣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

除本條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於計算方式繁雜等因素,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

用費的義務。

2、 支付時間

a 雙方同意每季度結算一次。

b 任何支付均應在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後才支付。因運營商等非被許可人過錯原因而致被許可人未實際獲取該利潤的,被許可人有權暫不支付使用費。

3、 支付方式:

a 被許可人按季度計算後,按照報名參賽人報名參賽時提供的銀行帳號向許可人支付使用費(該使用費由被許可人扣除許可人個人所得稅後支付);

b 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授權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並在領取後按照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的內部約定自行分配。

c 報名參賽人提供的聯絡方式及銀行帳號有任何變更的,需及時通知被許可人,否則,任何通知不到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或通知到報名參賽人但報名參賽人不來領取使用費、或使用費非因被許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報名參賽人提供的銀行帳號等情況持續半年之後,視為許可人放棄領取該使用費的權利。

4、 費用核查:

a  許可人可在每季度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後向被許可人通過電子郵件查詢許可費明細;

b 若許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許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託第三方對有關費用進行核查,費用自行承擔。經核查如果發現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經許可人書面通知指出後改正的,被許可人應補齊未支付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經核查後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被許可人有權要求許可人進行賠償,數額為造成被許可人的實際損失為標準。

四、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後3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於費用、報酬等總收入2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於五萬元。

六、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資訊,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資訊,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資訊。

七、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五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五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使用者(“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網際網路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3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_________

詞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曲著作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為《________大賽章程》(以下簡稱:章程)的有效附件連結於章程上,許可人應當認真閱讀本協議。

許可人點選在章程下的“我同意”按鈕,並按章程的有關要求成功報名併成功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並已生效。

一、宣告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並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製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並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佔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範圍:全球範圍;

4.許可期限:五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三、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後3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四、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於費用、報酬等總收入____%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於_____________萬元。

五、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資訊,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資訊,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資訊。

六、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____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七、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八、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4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乙方: 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傳真: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批准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機構,經國家版權局授權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使用費並且轉交給相關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願意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在本協議規定的範圍內使用音樂作品並支付一定的費用。乙方作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 ” 公司),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用於在中文商標“ ”,英文商標“ ”的 中內建音樂使用;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製作 內建音樂或鈴聲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 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 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3) 甲方通過與海外同類協會簽訂相互代表協議所代表的音樂作品。

2.音樂著作權,指作曲者、作詞者及其繼承人等應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第二條 使用情況

乙方以製作內建音樂的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使用音樂作品名稱: 作詞: 作曲:

3.使用限制:乙方製作音樂作品時,不得擅自對作品內容進行修改,以保證著作權擁有者的合法權益。

著作權使用費支付標準及期限

支付標準:

乙方生產的中文商標“ ”,英文商標“ ”品牌的 生產量為 ( 萬)臺,內建 鈴聲音樂 首,乙方共計應向甲方交納著作權使用費 人民幣。

2.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雙方蓋章,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壹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協議終止後,乙方不得繼續生產銷售協議期限內使用甲方音樂作品的 。

3.支付時間:

(1) 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後7日內,應按上述標準向甲方支付著作權使用費共計: 人民幣,作為獲得甲方許可的最低保障使用費。

(2)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增加中文商標“ ”,英文商標“ ”品牌 的生產量,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並簽訂補充協議。

4.支付方式:

乙方以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第四條 保證條款

甲方保證按照國家版權局公告[第2號]規定收轉乙方使用本協議項下所有音樂作品的使用費。

在乙方向甲方提供了準確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繳納了相關費用後,如仍與已繳費曲目著作權人發生權益糾紛時,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

乙方保證

(1)生產銷售區域:限中國內地。

(2)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收轉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3)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上述約定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費總額的5%。乙方如超過30日未支付許可使用費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一倍的違約金。

(4)如乙方在中文商標“ ”,英文商標“ ”品牌的手機中,計劃增加本協議以外的歌曲,或者計劃生產超過本協議授權的 產量時,乙方應提前1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提供詳細的歌曲資料,並就計劃增加的曲目交付相應費用。簽訂補充協議。

第五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之內容,雙方均有保密義務。雙方承諾並確認,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協議或本協議的內容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亦不得使用於任何商業目的的活動中。

第六條 費用核查

1. 甲方有權自己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生產資料進行核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 如發現乙方隱瞞生產數量及相應收入,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使用費外,還應按本協議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違約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資料相符,則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 協議終止

1. 任何一方可在另一方發生違約行為並在違約方收到守約方關於違約行為已發生並存在的通知的七天之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做出更正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2. 本協議的提前終止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 如雙方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九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且有約束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5.乙方提供本協議授權內建歌曲的中文商標“ ”,英文商標“ ”品牌 一部。作為內建音樂產品授權樣本。

甲方: 乙方: 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 代理人(簽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合同 篇15

許可人(以下統稱許可人):_________

詞著作權人:_________

曲著作權人:_________

演唱者:_________

被許可人:_________

許可人按照有關要求報名並提交許可人的參賽作品(以下簡稱:參賽作品),許可人的行為即表示許可人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協議的全部條款,本協議成立並已生效。

一、宣告:

1、許可人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的權利,如果因為被許可人合理、如約使用本協議的權利而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的,許可人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已經授權演唱者演唱參賽作品,並同意授權代表人參加比賽。

(3)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對參賽作品的著作權的份額,可以內部約定,但不得對抗本次活動中被許可人應當得到的授權和權益。

(4)其他參與填詞、賦曲、配器、錄音、製作的各方的權利,應當由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根據內部約定買斷或者給與補償,但其他參與方無權享有與參賽作品相關的任何著作權或鄰接權。

2、被許可人保證:

(1)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

(2)按本協議第三條的約定向許可人支付許可使用費。

二、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行使《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所述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著作權法第三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至第(六)項規定的財產權利,並依照本協議約定獲得報酬。

1、許可內容:許可人許可被許可人按本協議第三條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許可人的參賽作品。

2、許可性質:獨佔許可,除被許可人書面同意以外,許可人不得再行使用;

3、許可範圍:全球範圍;

4、許可期限: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

5、許可特別規定:被許可人有權將其專有使用許可權再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被許可人有權自行決定其對第三方發放的分許可或轉授權為專有使用許可或一般使用許可。

三、付酬標準和方法:

1、支付標準

(1)比賽期間至比賽結束後三個月內,由於被許可人為許可人蔘賽做了大量的宣傳推廣活動,故許可人同意在參賽期間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並獲得收益的,視為將使用費用於沖銷被許可人支出的有關費用。在此期間,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上述期限之後被許可人使用參賽作品的,按以下標準支付使用費:、複製權:根據被許可人和複製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後的演唱者、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應得的收益,許可人可以獲得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人民幣以上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資訊網路傳播權:根據被許可人和使用人的協議,在扣除被許可人的各種直接費用(含運營商的費用)後,許可人可以獲得不低於15%的收益;但是每季度結算時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達到_________元以上人民幣的時候,許可人有權和被許可人重新協商,協商一致的,最高可達到30%,協商不一致的,仍按15%計算。除本條款所述之外的使用,由於計算方式繁雜等因素,許可人同意免除被許可人支付使用費的義務。

2、支付時間

(1)雙方同意每季度結算一次。

(2)任何支付均應在被許可人收益實際到帳後才支付。因運營商等非被許可人過錯原因而致被許可人未實際獲取該利潤的,被許可人有權暫不支付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被許可人按季度計算後,按照報名參賽人報名參賽時提供的銀行帳號向許可人支付使用費(該使用費由被許可人扣除許可人個人所得稅後支付);

(2)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授權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並在領取後按照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和演唱者的內部約定自行分配。

(3)報名參賽人提供的聯絡方式及銀行帳號有任何變更的,需及時通知被許可人,否則,任何通知不到報名參賽人領取使用費、或通知到報名參賽人但報名參賽人不來領取使用費、或使用費非因被許可人的原因支付不到報名參賽人提供的銀行帳號等情況持續半年之後,視為許可人放棄領取該使用費的權利。

4、費用核查:

(1)許可人可在每季度結束後五個工作日後向被許可人通過電子郵件查詢許可費明細;

(2)若許可人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許可人可以自己或者委託第三方對有關費用進行核查,費用自行承擔。經核查如果發現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經許可人書面通知指出後改正的,被許可人應補齊未支付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若經核查後未有足夠證據證明被許可人提供的結算資料與相應收入與實際不符時,被許可人有權要求許可人進行賠償,數額為造成被許可人的實際損失為標準。

四、優先權的授予

許可人同意,本協議生效之後_________年內,如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及演唱者將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訂唱片或經紀人合約,被許可人享有優先簽約權。許可人違反此條約定的,承擔違約責任。

五、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違約的,需按協議的有關約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許可人不知會被許可人而與其他唱片公司或其他任何機構個人簽約的,屬許可人違約,除繼續履行外,需向被許可人支付相當於費用、報酬等總收入20%的違約金,該筆違約金不低於_________元。

六、保密

對涉及雙方的未向第三方公開的資料和資訊,如雙方共同認為有保密需要的,雙方須保守祕密。任何一方對因簽署或履行本協議從而瞭解或接觸到的、僅僅涉及對方的未公開的資料和資訊,亦須保守祕密,非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有關資料和資訊。

七、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計算,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天,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的,則本協議自動續展_________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八、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因本協議履行產生爭議或糾紛的,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許可人所在地法院申請訴訟方式解決。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九、其他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不影響本協議的其餘條款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履行期間,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協議由報名參賽人獲得詞著作權人、曲著作權人、演唱者的授權,代許可人簽署、履行本協議。

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被許可人(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音樂著作權使用許可協議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鑑於,甲方是由國家版權局授權的以集體管理的方式代表音樂著作權人(“著作權人”)行使權利的非營利性組織,負責向音樂作品的使用者收取許可使用費並分配轉付給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人;

鑑於,乙方是一家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的公司,現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合作為手機使用者(“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希望被許可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許可使用”)用於上述服務;

鑑於此,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解釋

1.音樂作品,是指:

(1)甲方會員的音樂作品;

(2)甲方代表海外同類協會管理的音樂作品;

(3)國家授權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乙方使用音樂作品方式,是指:乙方通過其網站(網址_________),以向中國大陸使用者提供手機鈴聲下載的方式使用上述音樂作品。

3.音樂著作權,是指由甲方代為管理和行使的著作權人就其音樂作品所享有的著作權。鄰接權的使用許可,不在本協議規定之列,乙方應通過合法之方式另行解決。

4.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是指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向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單次收費標準、單曲下載次數佔總下載次數的比例及相應收入等)。

第二條 授權

1.授權內容:甲方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

2.授權曲目:共計_________首。

3.授權限制:

(1)乙方使用音樂作品製作手機鈴聲時,不得擅自對音樂作品進行修改,以確保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

(2)乙方所得授權,僅限於本協議項下授權內容之規定,並不得將此授權向任何第三方發放分許可或轉授權。

第三條 保證條款

1.甲方保證:

(1)自身擁有許可乙方按本協議第一條第二款所約定的使用方式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的權利,如乙方合理、如約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甲方承擔相關的法律責任。

(2)在乙方提供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後,協助確認曲目單記載的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並在15個工作日內回覆乙方,但並不因此承擔最終作為協議附件的乙方使用音樂作品的曲目單失實的有關責任。

(3)在乙方結算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後,按照乙方提供的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及時向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分配轉付。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未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2.乙方保證:

(1)向甲方提供準確記載曲目名稱及詞、曲作者的曲目單。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乙方與權利人發生權益糾紛時,乙方可及時通知甲方,由甲方與著作權人協商解決,但其後果與相關法律責任不應由甲方承擔,如因此引發訴訟等嚴重法律後果,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如因乙方不能向甲方提供該曲目單或提供不準確,以致甲方授權有誤、不能及時分配或分配有誤,從而使甲方的權益受到侵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有關損失。

(2)按本協議第四條的約定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不超過30日,除按本協議約定繼續履行義務外,還應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的30%。乙方如未提前書面通知並徵得甲方同意而不按時交納該費用超過30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並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給付義務並支付當期未付許可使用費總額三倍的違約金。

(3)按本協議約定的使用方式、支付方式、使用期限等條款履行本協議。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或調換使用曲目,乙方應提前將相應曲目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就增加的曲目與甲方簽訂補充協議或就調換的曲目得到甲方許可後再使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其擅自增加或調換的曲目的使用直至解除本協議,並按每首歌_________元的費用追究擅自增加或調換曲目的違約責任。

3.雙方互為保證,不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本協議的內容。

第四條 著作權使用費的支付

1.支付標準與金額

(1)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通過網際網路供公眾下載為手機鈴聲,甲方收取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為下載收費的20%,每首歌曲每次下載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經計算低於人民幣_________元時,應按人民幣_________元支付。預付保障金數額為: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內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使用歌曲在_________首以上的每_________首歌曲_________元人民幣。每一計數單位內不足_________首的,按_________首計數。

(2)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共使用甲方管理的音樂作品_________首,共計應支付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乙方如在本協議期內增加使用曲目,應以使用歌曲的總量重新計算應支付的預付保障金數額,並及時支付扣除原預付保障金後的不足部分。乙方支付的預付保障金至少分_________次以應結算的部分或全部音樂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金額衝抵,但是每次衝抵的金額不得超過_________元。如本協議自動續展,乙方應在續展後5日內,按續展時使用歌曲的總量計算並支付預付保障金。如協議續展時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協議續展後可繼續衝抵。如協議不再續展而上一個有效期內的預付保障金未衝抵完畢,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如在履行期間出現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而由甲方解除本協議,其時尚未衝抵完畢的預付保障金不予退還。

(3)乙方根據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或自身提供經甲方確認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與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時,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提供手機鈴聲下載單次收費標準____20%(此值的最低保障為0.20元人民幣)____鈴聲下載次數總量-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2.支付時間

(1)乙方在本協議簽訂時,應將預付保障金人民幣_________元預付到甲方賬戶。

(2)協議生效後的每月_________日之前,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包括但不限於下載曲目、每首歌曲使用次數、單次收費標準及相應收入等),並按照資料上顯示的計數和上述支付公式向甲方結算著作權許可使用費。

3.支付方式

(1)乙方以支票或銀行轉賬之形式向甲方支付許可使用費並由甲方轉付音樂作品著作權所有人。

(2)甲方的銀行資料如下:開戶行:_________;戶名:_________;賬號:_________。

第五條 費用核查

1.甲方有權自已或委託第三方對乙方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銷售情況資料進行核查(包括必要時在乙方伺服器上安裝計數裝置),乙方應向甲方提供必要的方便條件。

2.雙方約定,以乙方網站傳送出的計數為基礎,扣除乙方與電信運營商的計數的合理誤差比例,經甲方確認後進行結算,在不影響乙方向甲方抄報電信運營商(包括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和中國電信等)提供的手機鈴聲下載收入清單情況下,以便甲方進行上述核查。

3.上述核查適用以下公式:應交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電信運營商向乙方結算的簡訊下載服務收入÷80%____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收入在其所有簡訊服務收入中所佔比例____20%-當期衝抵的預付保障金(預付保障金衝抵完畢後,此值為0)

4.雙方約定,適用上述核查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與適用本協議第四條第1款第(3)項的公式所計算出的著作權許可使用費數額相比,誤差率若不超過5%,均屬合理範疇。

5.如果核查結果與乙方提供的結算資料相符,核查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協議期限與解除

1.本協議有效期為一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在本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未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變更或終止本協議,則本協議自動續展一年,之後亦可照此辦理。

2.雙方約定,乙方提供手機鈴聲下載服務所得收益佔其所有簡訊服務專案所得收益的比例不低於30%,在協議履行期間,上述比例低於30%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3.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甲方在乙方伺服器上安裝計數裝置等合理核查要求,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4.如經核查發現乙方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改正的,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還須支付應補齊費用的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如乙方拒不提供或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通知指出後仍無實際改正行為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5.如乙方故意提供虛假結算資料及相應收入,經甲方查證屬實的,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乙方除應向甲方補齊應付著作權許可使用費,仍須支付應補齊費用三倍的違約賠償金,並承擔核查費用。

6.任何一方可在協議解除條款約定的情形出現之時,通過向另一方發出一份書面通知的方式立即解除本協議。

7.本協議的提前解除不應影響雙方於本協議提前解除之日以前根據本協議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如就本協議內容或其執行發生任何爭議,雙方應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的訂立、執行和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八條 其他條款

1.本協議對每一方的繼承人和受讓人均有約束力。

2.本協議任何一方未能及時行使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不應被視為放棄該權利,也不影響該方在將來行使該權利。

3.如果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完全或部分無效或不具有執行力,或違反任何適用的法律,則該條款被視為刪除。但本協議的其餘條款仍應有效並具有約束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作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5.協議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可就有關變更事宜簽訂補充協議,並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