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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場抵押貸款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55W

農場抵押貸款合同 篇1

甲方(即貸款人,又稱抵押權人):中國銀行_____ 分(支)行

農場抵押貸款合同(精選3篇)

法定地址:

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乙方(即借款人,又稱抵押人或購房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郵政編碼: 丙方(即保證人):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郵政編碼: 鑑於:

1. 乙方願意將其擁有的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的房產及其全部權益(下稱

2. 丙方願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債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承擔責任;

3. 甲方願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向乙方提供貸款。經三方協商,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貸款及用款

第一條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同意向乙方發放購房抵押貸款。 貸款金額: 元(大寫: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用途限於乙方支付其購買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之房產的購房款。

第三條 貸款期限: 年,從貸款發放之日起 月。

第四條 乙方滿足以下前提條件後,甲方將在五個工作日內發放貸款:

(1) 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已監證生效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原件;

(2) 乙方已支付了不低於購房總價 %的首期款項;

(3) 與本合同相關的費用已經付清;

(4) 已辦妥抵押物的投保手續,並將甲方列為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5) 本合同已生效,乙方已簽署《借款借據》; (6) 已辦妥抵押物的抵押備案或抵押登記手續; (7) 乙方已在甲方處開立還款專用的購房儲蓄活期存款戶;

(8) 乙方未出現或無潛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情形;

(9) 甲方指定的其他條件。

利息計算方法及還款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日中國人民銀行頒佈的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外匯貸款按貸款發放日中國銀行公佈的 個月浮動期外匯貸款利率執行,當前月利率為

在本合同發履行期間,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或計息管理辦法,甲方將按有關規定做相應調整,調整時甲方毋須專門通知乙方。

第六條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當前利率管理辦法,貸款期限在一年以內(包括一年)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人民幣貸款利率不作高調整;貸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調整,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將從次年1月1日起按當日人民銀行的貸款利率作相應調整,並以此確定甲方新的月供款項。

第七條 如遇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調整,如無另行約定,本合同其他約定不作改變,只

限於調整每期還本付息金額。

第八條 乙方未按還款計劃還款,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甲方達成協議,即構成逾期貸款。甲方有權就逾期貸款部分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利息。

第九條 供款方式由甲、乙雙方約定採用下述第 種方式:

1、 等額本息還款法,即在貸款期內每月以相等的額度平均償還貸款本息,每月供款額計算公式如下:

2、於___ 年___ 月___ 日一次性償還貸款本息。

3、其他方式;

第十條 若採用等額本息還款法,乙方在貸款發放次月起逐月還款,供款總期數 。 每月還款日為20日(如遇國家規定節假日則順延)。

第十一條 乙方在貸款期限內的貸款本金和利息以甲方貸款分戶賬面數字為準,首期 及最後一期供款額應按實際貸款本金餘額及用款天數作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乙方保證在每月的還本付息日之前,將每月供款額存入或劃入第五十五條乙方在甲方開立的還款賬戶,否則,甲方有權直接從乙方在甲方(包括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其他賬戶中扣還任何到期應付款項。若因乙方賬戶餘額不足,未能在規定日期還本付息,甲方將就逾期金額和實際逾期天數按人民銀行規定的逾期利率計收逾期利息。

第十三條 如乙方連續三期或累計三期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還本付息的,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貸款並按本合同約定處分抵押物。

提前還款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一年後,乙方中途有足夠的款項來源,經甲方同意可提前償還全部或部分貸款本息。在部分提前還款的情況下,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一萬元的整倍數;部分提前還款只限於歸還按還款計劃從後算起的貸款本金,機時不能衝減即將到期的貸款本息。

第十五條 乙方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書面向甲方得出申請。該申請書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第十六條 提前還款能免去所提前時間的貸款利息,但利率仍按原貸款期的同期利率執行。

第十七條 提前還款時,乙方須按提前還款金額和提前還款時的貸款利率支付一個月利息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貸款抵押及相關約定

第十八條 乙方願以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之房產及其全部權益設定抵押,作為乙方償還本合同項下借款的擔保。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甲方除繼續向乙方追討外,有權按本合同約定俗成的方式處分抵押物,並從中優受償。

第十九條 抵押物基本情況如下:

房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樓宇名稱、座別及房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購房總價:(小寫)________ 元

(大寫) ____仟___ 佰___ 拾___ 萬___ 仟___ 佰___ 拾___ 元整

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並同意;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價值為本合同第十九條所述的購房總價。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抵押期限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之日後兩年止。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之抵押權設定後,應將《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甲方執管,直至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清償完畢時止。

第二十三條 乙方在抵押期間應妥善保管抵押物,並負責維護保養,保證抵押物的完好無損。甲方有權對抵押物狀況進行了解,乙方對此有義務給予合作。

第二十四條 抵押期間由於乙方的過錯或其他原因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應在三十天內向甲方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其他擔保。 第二十五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立即處置抵押物:

(1) 乙方失蹤、死亡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除非乙方的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同意承繼本合同全部權利義務並按本合同規定履行,或乙方的監護人、財產代管人願意代其繼續履行本合同並經甲方同意。

(2) 甲方依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提前收回貸款;

(3)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

第二十六條 乙方及丙方應協助甲方或甲方委託的機構辦理備案或登記手續;在抵押期間內乙方已按期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抵押登記/備案的撤銷手續,並將已由甲方執管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及其他檔案的正本交還乙方。

抵押物保險

第二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指定的保險公司為抵押物購買以甲為第一受益人和財產險,投保金額應不低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總額的120%,保險期限應不短於本合同第三條所定貸款期限。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應對抵押物辦理連續不斷的財產保險,保險單證原件由甲方執管。如乙方中斷保險,甲方有權代為投保,一切費用及由此產生的利息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向乙方和丙方追償。

第二十九條 當保險賠償發生時,甲方有權以第一受益人的身份接受和支配保險賠償金,並優先用於清償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如保險賠償金不足以賠付乙方所欠甲方貸款本息時,甲方有權繼續向乙方或丙方追償。

第三十條 如發生本合同項下抵押物的保險索賠事件時,乙方應在五天內通知保險公司和甲方。

第三十一條 上述投保的保險費及因保險索賠事件而發生原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和其他義務

第三十二條 除本合同第十九條所列房產抵押外,同意以乙方名下的其它全部財產為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提供不可撤銷的擔保。

第三十三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抵押物出租、轉讓或以轉售、贈與、再抵押等方式處理,也不得將本合同的任何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方;經甲方同意轉讓抵押物的,所得價款應該存入甲方指定的賬戶,並優先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乙方以繼承或遺贈的方式處分抵押物的,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分割處理。

第三十四條 乙方出租抵押物必須滿足: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其出租。租金收入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項下債務,需與承租人訂立書面租賃合同並訂明:

第三十五條 如有或將有針對乙方的法律訴訟或仲裁發生,或不動產或其他財產(包括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被扣押、凍結、沒收或強制性收購時,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三十六條 當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因乙方未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而導致發生如本合同第四十九條約定的債權轉讓行為時,乙方須同意解除原與房屋出賣人(即本合同的丙方)簽定的《商品房預售合同》並放棄對甲方轉讓債權的抗辨權。

第三十七條 維護抵押物幫結構完整和對抵押物進行必要的維修保養;按時繳交有關部門對抵押物徵收的稅費、水電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等費用等;協助甲方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對抵押物進行檢查;在更改聯絡地址或電話號碼時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合同的擔保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由丙方為乙方在本合同項下貸款提供連帶責任的保證擔保,若乙方不能向甲方還貸款本息或因乙方違約而被甲方要求提前清償貸款本息和費用時,丙方將承擔連帶的清償責任,甲方有權依據擔保條款直接向丙方追索。

第三十九條 保證期間,甲、乙雙方調整還款計劃,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條 保證期間,經甲方同意後,乙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及義務轉讓給第三方時,不影響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

第四十一條 丙方承諾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將按期按質建成併合法交付使用。一旦發生違反該承諾的情況,丙方須從知悉或應當知悉這一情況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與乙方,由此而產生對乙方合法權益的違約責任及損失均由丙方承擔。

第四十二條 丙方保證在本合同項下已抵押商品房(即抵押物)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在商品房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三十天內到房地產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房地產證》,協助甲方以及購房人補辦抵押登記,並將《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正本交由甲方執管。

第四十三條 丙方發生公司章程,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股份的調整、轉讓和清算,以及重大的人事變動等情況時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第四十四條 丙方保證在合同履行期間,不減少註冊資本,涉及產權制度、經營制度、資產運用等方面的重大變化,必須在取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進行。

第四十五條 丙方接受甲方的信貸監督、檢查並承諾以充分的配合,保證按甲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完整、合法、有效的經營情況、財務報表等檔案和資料。

第四十六條 上述擔保是連續和有效的,其保證責任不因甲方給予乙方和/或丙方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權利而影響、修改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放棄;在乙方和甲方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變更時繼續有效,並被視為丙方已重複作出。

第四十七條 上述擔保為不可撤銷,其法律效力不受乙方與丙方及其他第三方簽訂的任何協議合同等檔案的影響,也不因乙方收入減少、失業、失蹤、死亡以及支付等事實而可撤銷或變更。

第四十八條 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下列第 項所述之期限止(如未選擇,則視為選擇第(2)項)。

(1) 甲方取得並正式執管本合同工項下抵押物的《房地產證》及《他項權證》正本之日。

(2) 本合同項下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清償之日。

(3) 其他;

合同債權的轉讓

第四十九條 甲方與乙方、丙方商定並同意:當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其到期債務時,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情況下,丙方必須無條件接受甲方的債權和抵押權轉讓,轉讓價格為屆時乙方所欠甲方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違約金及相關費用之和;在債權轉讓時,乙方、丙方自動放棄抗辨權。

第五十條 在甲方發出要求丙方和乙方接受上述債權轉讓的書面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該債權轉讓的價款由丙方向甲方一次性清付。 第五十一條 乙方與丙方均同意,在丙方支付了該債權轉讓的價款後,將由乙、丙雙方協商解決原簽訂的《商品房預售合同》有關的問題。

第五十二條 上述債權轉讓的約定在本合同第四十八條所約定的保證期間內不可撤銷。

費用

第五十三條 因訂立本合同而發生的印花稅、契稅、律師費、公證費、保險費、抵押登記/備案/撤銷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十四條 甲方因催收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以仲裁、訴訟等到法律等程式催收而產生的執行費、律師費用、或依法處置抵押物而發生的任何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乙方授權

第五十五條 乙方授權甲方從乙方名下在甲方處開立的賬號為 的存款賬戶內扣收並用以支付本合同項下的到期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甲方有權從該賬戶上直接劃收乙方應付的貸款本息、逾期利息、罰息及相關費用。

第五十六條 乙方授權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以支付購房價款的名義直接付至房產出賣人在甲方處開立的、或經甲方同意的其他悵戶。

第五十七條 乙方授權委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中介機構辦理本合同公司及抵押物之抵押登記備案登出手續,領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等檔案。

第五十八條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上述授權委託及的關承諾不可撤銷。上述授權委託有效期至乙方在本合同中的全部責任和義務完全履行完畢之日止。

違約及處理

第五十九條 任何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和以違反誠實信用原則取得貸款行為,均屬違約行為。在此情況下,守約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有關約定和法律的規定,視違約情節輕重,採取下列全部或部分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1) 要求違約方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採取適當的補救措施並賠償損失;

(2) 停止守約方合同義務的履行,包括停止發放貸款;

(3) 經守約方催告,違約方在限期內仍未糾正其違約行為,或違約方的違約行為已使守約方不能實現其合同目的`的,守約方可書面通知違約方解除合同、要求丙方承擔擔保責任或承讓債權、處分抵押物、申請強制執行及提起訴訟等任何措施維護其合法權利。

第六十條 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發放貸款,則應按未發放的貸款金額、遲延天數及約定貸款利率上浮20%計算違約金予乙方。

其他約定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乙方和丙方在任何寬容、寬限或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六十二條 當乙方清償了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貸款本息及有關費用後,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抵押注銷手續,並退回《商品房預售合同》或《房地產證》和《他項權證》,以及抵押物保險單。

第六十三條 乙方或丙方如未按本合同的約定履行還款或擔保義務,願意直接接受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甲方可據本合同辦理強制執行公證文書,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乙方或丙方的財產。

第六十四條 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糾紛,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請訴訟。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經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簽字、蓋章並辦理公證、抵押備案/抵押登記後生效。

第六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丙方、公證處、產權登記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十七條 下列檔案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 貸款申請表;

(2) 借款借據;

(3) 抵押物保險單正本;

(4) 《商品房預售合同》/抵押備案證明或《房地產證》/《他項權證》;

以上合同的約定,特別是對免除或限制甲方責任的合同條款,乙方和丙方已經充分了解並願意接受這些約定,本合同是在乙方和丙方明確其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後果的基礎上自願簽署的。

甲方(公章): 乙方:

簽約日: 年 月 日

農場抵押貸款合同 篇2

借款方(即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貸款方(即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現有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大寫)  元,用於購買、建造自用住房,售房單位為(售房單位全稱),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根據國務院頒發的《民法典》規定立此合同,並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建設銀行房地產信貸部職工住房抵押貸款辦法》及(貸款銀行全稱)的補充規定和實施細則的各項規定。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貸款,甲方只能用於購買、建造翻建自用住房,不得挪作他用。

三、甲方的借款由乙方以轉帳方式劃入售房單位或施工單位(翻建住房時)在乙方開立的存款戶。

四、甲方以(抵押物名稱)

交乙方作為借款的抵押(抵押物詳細清單附後)。抵押物的現值為  萬元,擔保  萬元貸款的償還。

五、借款期限  年,即由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貸款利率為月息  ‰。

六、借款採用本金法按月歸還本息,甲方必須於每月  日前向乙方歸還貸款,本息  元。

七、如遇國家統一調整存貸款利率時,按國家有關規定調整貸款利率,依此重新確定每月還本付息金額。

八、貸款期內,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貸款本息,逾期一個月以內的,應於下月償還貸款本息時一併歸還,乙方不予處罰,但上述情況一年不得超過兩次。逾期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發生兩次以上逾期的,乙方有權按超過的逾期天數每天向甲方收取逾期額萬分之三的罰息。

九、如遇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時抵押物進行處理。處理抵押物所得收益抵扣甲方所欠乙方貸款本息和處理抵押物引發的各項費用後,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並限甲方按期搬出用於抵押的住房,不足部分由甲方所在單位負責在三個月內無條件償還。

1.甲方在貸款期內六個月內未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或全部貸款到期後六個月未還清全部貸款本息的;

2.甲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死亡或宣佈失蹤或移居國外,其法定繼承人拒不繼續履行甲方償還貸款本息的義務或無力繼續履行償還貸款本息義務的;

3.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條款的。

十、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應積極協助乙方督促甲方按期償還借款本息。在甲方不能按期歸還借款本息且抵押處理不能履行時,還款保證人必須無條件地負責償還甲方所欠乙方的借款本息。還款保證人接到乙方要求其代甲方償還借款本息的通知後,應於三個月內無條件地代為歸還借款本息。三個月後仍未歸還的,乙方有權從其在銀行開立的住房基金存款戶或其他存款戶中扣收。

十一、甲方在未還清全部借款本息前,甲方對抵押物享有的全部權益讓渡給乙方,並不得對抵押物作任何有損乙方利益的處理。

十二、甲方需對抵押物辦理保險,保險單交乙方保管,抵押物如遇意外毀損,甲方應負責立即通知保險公司和乙方,保險公司的賠償金應首先用於歸還借款本息。若保險賠償金不足以歸還借款本息的,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負責歸還。

十三、乙方應按合同規定辦理貸款,如因乙方原因影響甲方用款,乙方應按影響金額和天數,每天付給甲方相當於影響金額萬分之三的違約金。

十四、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條款,雙方均有權按《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八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副本  份,由甲乙雙方及還款保證人(甲方所在單位)三方蓋章並經法人代表簽名、公證所公證後生效,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之日起生效。

十六、補充條款:

甲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乙方    簽名(章):

地   址:

電   話:

農場抵押貸款合同 篇3

借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

法定地址:

貸款人和借款人就借款人以信用證為抵押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一事共同協商,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定義

1.信用證:由銀行開出通過通知編號為的信用證。

2.結算收入監管:借款人在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結算收入必須存入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並受貸款人的監督。借款人如不按貸款合同規定歸還貸款,貸款人可主動從該賬戶內扣除。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隨意支取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內的款項。

3.抵押: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抵押給貸款人,作為貸款合同還款的保證。

第二條貸款金額和用途

1.本合同的貸款金額為.

2.本合同項下貸款限於借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所需流動資金。

第三條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期限為從合同簽訂日起個月。

第四條利息與費用

1.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為年率%。

2.貸款從第一筆提款日起息,利息以1年360天為基礎,根據實際佔用的天數計算。

3.貸款的結息日為每季第三個月的20日和貸款到期日。

4.借款人到期應付利息由貸款人主動從借款人開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賬戶內扣除。

5.貸款期限內,如中國人民銀行調整人民幣貸款利率,則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亦作相應調整。

第五條信用證的抵押和還款

1.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借款人將第一條第1條款下的信用證正本抵押給貸款人,並由貸款人保管。

2.在提交單據後,借款人保證敘做出口押匯並授權貸款人將押匯收入直接解入借款人在貸款人處開立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作為貸款的還款保證金。

第六條陳述與保證

借款人在此作如下陳述與保證:

1.借款人已在貸款人處開立為履行本貸款合同所需的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

2.借款人是從事商務經營活動和有民事行為能力的經濟法人,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登記、註冊,具有執行、履行所有民事行為的能力。

3.本合同的制定、簽署、執行符合借款人所在地的法律、法規、條令、制度,借款人已辦妥所有簽署本合同的合法有效的手續。

4.保證根據出口信用證條例的要求按時發運貨物,履行信用證規定的義務。

5.保證及時將信用證規定的出口單據向貸款人提交議付。

6.按時支付利息和歸還貸款。

7.保證按第二條第2條款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第七條違約

下列事件屬於違約:

1.借款人在本合同第六條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借款人未按信用證規定的期限出運商品。

3.借款人將信用證項下的單據向其他金額機構議付。

4.借款人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挪用貸款。

5.借款人發生或將要發生解體、重組或破產。

6.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

第八條違約的處理

1.在上述一項或數項違約事件發生後,借款人必須在收到貸款人發出的違約通知後的7天內採取積極有效的措施,消除和彌補因借款人違約所造成或可能造成的損失。

2.在這種情況下,貸款人有權採取以下部分或全部措施:

對違約金額處以%的罰息。

宣佈部分或全部貸款到期,主動從專項保證金存款賬戶中扣還貸款及其他費用。

凍結借款人開在貸款人處的存款戶,如借款人的債務沒有得到全部清償,貸款人保留進一步追償的權利。

採取任何其他足以維護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權益的措施。

上述措施的採取並不影響貸款人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對此,借款人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九條其他

1.本合同在貸款人和借款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有效期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清償後止。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3.本合同中文正本一式兩份,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借款人公章:貸款人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權人:法人代表或授權人:

出資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號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