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餐飲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企業發展和規範管理、科學管理的需要,而乙方在上述方面具有相應知識和工作經驗,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和互惠原則,通過充分協商,就甲方聘用乙方為其企業高階管理職位,全權負責公司管理經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1.1聘用期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1.2 乙方保證在甲方報到上班時與其它企業無勞動聘用關係。
1.3雙方約定試用期為 個月,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試用期內甲乙雙方根據情況均可提出解除合同。
二、雙方工作職責及義務
2.1 甲方聘用乙方為 店長 ,具體崗位職責由甲方在徵詢乙方意願的前提下根據甲方情況確定,包括但不限於 。
2.2乙方工作職責由崗位責任制度和相關制度進行規範。乙方須充分運用其專業知識與工作經驗,保持嚴謹的工作風格和勤勉的工作態度,恰當且如實履行其工作職責。
2.3乙方須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尊重甲方企業文化,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2.4乙方不得在受聘期間從事以謀取個人利益為目的經營活動;不得在別的企業或單位兼職。
2.5 乙方離開職後,不得從事直接有損甲方利益的職業或活動。
三、乙方福利及薪資待遇
3.1以下兩部分構成乙方任職期間的待遇,二者不關聯。
3.1.1為了增加乙方在經營期間的積極性,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根據每個會計年度進行核算,若公司盈利乙方可獲得甲方公司20%的利潤分紅。
3.1.2乙方的薪資待遇按照如下方案施行:第一個月按照考核制度,第一月公司為6000元;第二個月按照業績考核,毛利率考核,會員充值考核,例如第二月業績為35萬,會員充值10萬,毛利率達成56%--62%,即可拿到全額工資及獎金,6500元,如完成各項考核的70%,工資5500元,完成各項考核的50%,工資4000元,完成各項考核的50%以下,僅獲得基本工資2800元;第三月業績及毛利率,會員卡比例比第二月提升30%作為考核點,乙方工資為7000元,作為目標公司第四月為穩定發展上升階段,作為目標公司聘請職業經理人,嚴格控制店裡成本及提成目標利潤空間,詳細內容可以參考附件(合肥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店長薪資制度)。
3.2若公司盈利,乙方可於每年 獲得利潤分紅。乙方薪資發放方式:按月發放乙方的月工資為每月 日;
3.4乙方在任期期間主動提出離職的,
四、工作時間、休息及休假方面
乙方作為企業高階管理人員,工作時間應當積極遵守企業規章制度的規定,嚴格自律。因餐飲行業的特殊性,導致乙方雙休日或者節假日加班的,乙方可以自性安排時間調休,甲方不對乙方出勤進行考核也不認可甲方任何加班費請求。
五、“商業及技術祕密”保密條款
5.1甲方“商業和技術祕密”包括甲方和生產、技術、銷售/財務、行政人事、對外投資等經營管理活動相關的各種資訊。
5.2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關於“商業及技術祕密”(及載體)的有管理制度和本合同約定的保密條款,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法律規定應披露的情形以外)向他方及公司員工披露或加以利用。
5.3當甲乙雙方終止本合同後,乙方須承諾遵守“商業及技術祕密”保密條款。
六、“同業競爭限制”條款
甲乙雙方解除合同關係後兩年內,乙方必須遵守以下同業競爭限制行為,否則,甲方保留通過法律途徑追究乙方責任的權利:
①乙方不得在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或單位任職、兼職或服務;
②乙方不得投資組建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③乙方不得教唆或其它方式說服甲方員工加入同行競爭的企業和單位;
④乙方不得直接和間接對甲方客戶銷售或提供與甲方相同或類似的產品與服務;
⑤甲方認定產生同業競爭的其它行為。
七、本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7.1經甲乙一致同意,合同可以變更、解除,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另一方損失。
7.2乙方應當保證所提供的個人資訊真實有效,否則甲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
7.3乙方在未經甲方同意的情況下離職除承擔違約責任以外乙方還應承擔由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八、違約責任以及合同糾紛處理
8.1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糾紛,達不成協議的,可向法院提起訴訟。
8.2違約責任及違約金: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方應承擔的違約金為人民幣 萬元,除承擔違約金外還應承擔由此對另一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九、其他事項
9.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
9.3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登記表
家長姓名
學生姓名
聯絡電話
服務地址
郵編
用工天數
每週服務日
教師姓名
聯絡電話
授課內容
酬勞待遇
備註
二、雙方達成協議如下:
1.家教人員需認真備課,保質保量完成教學任務。按時上課,不遲到早退,樹立起教書育人典範。
2.家教人員需注意教學方法,因材施教,同時處理好與家長、學生之間的關係。
3.家長、學生不得要求家教人員做與家教無關的事情。家長不得無故拖欠家教人員工資,亦不得無故單方面解除協議。
4.家長如有正當理由需撤、換家教人員必須事先通知家教部。由家教部出面協調。
5.家教部將對家教人員的工作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協調家長、家教人員的關係。
6.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簽字(蓋章)即生效。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甲方:
乙方:
一、雙方本著友好合作精神,自願簽訂本合同並保證認真履行合同中約定的各項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甲方必須有聘專資格證書,必須在外教到學校後2周內與其簽定國家外專局標準合同併為其辦理相關簽證,居留證,專家證等手續。
2、向外教介紹中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聘方有關工作制度以及有關外國專家的管理規定。
3、對外教的工作進行指導、檢查和評估。
4、向外教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 以國家外專局標準為依據 )。
5、配備合作共事人員,協助教學管理和生活指導工作。
6、按時支付外教的報酬,嚴格按合同兌現外教的所有待遇。
7、按時結算本中心服務費用。
三、乙方的義務:
按甲方學校(企業)的要求按時按質提供外教。
乙方有權對甲方的外事工作進行協查和評估。
合同期間免費為甲方提供外事諮詢。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