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
1、甲方為民營科技促進會下屬專門從事培訓、諮詢、成果轉化、投融資、國際交流的服務公司。
2、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將共同致力於_________,並建立牢固的合作關係;
4、雙方共同認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均會向對方披露己方的商業祕密同時也會從對方處獲悉商業祕密。為擁有一個良好的合作基礎,體現公認的商業道德,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合同。
5、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雙方合作過程中向對方獲悉的一切細節,該細節包括但不限於:合作主體資訊、人員分配情況、合作目標、談判意向、投資情況及任何一方認為不應該對外洩露的資訊等等。根據《_____》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義
1、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指:一方所合法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能為其帶來經濟利益並經其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資訊。
2、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3、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產銷策略、定價政策、財務資料、貨源情報、管理訣竅、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等等;
二、本合同項下之商業祕密還應包括一方在本合同之後的任何一書面檔案中要求另一方保密的條款。
任何一方保證其向對方披露的任何商業祕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三、以下資訊不應構成雙方之商業祕密:
1、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時從公開渠道可直接獲得的資訊;
2、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非任何一方原因而被公眾所知的資訊;非商業祕密權利方對此類資訊的使用、披露,僅應以公知的限度為限;
3、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非商業祕密權利方從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資訊;
4、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商業祕密權利方公開向他人提供的資訊;
5、國家強制要求公開的;
6、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公開的。
四、一方對另一方向其披露的商業祕密,應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建立保護商業祕密的規章制度並將對方的商業祕密納入管理體系之中;
2、採取使有關職工保守商業祕密的具體措施,如簽訂保守祕密的保證書;該等職工包括一方臨時僱用的可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任何人員,如法律顧問、評估顧問等;
3、僅可對有關職工,在為達到本合同目的的必要的限度內,披露商業祕密;
4、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內,進行有關商業祕密材料的影印、複製;
5、雙方在本合同及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將該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五、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商業祕密,亦不得在公開場合向任何人士或媒體披露。
六、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不應當再與第三方簽定與甲乙雙方合作內容相雷同的協議、合同、意向書等法律檔案。
七、甲方作為乙方本次融資以及上市工作的唯一境內財務顧問,乙方不得再聘請其他財務顧問從事融資以及上市工作。
八、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商業祕密被第三人使用或公知,或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如果對方所受損害超過了該等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賠償超過部分。
九、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簽訂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後簽字方簽訂時間為準。
甲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資料、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體、硬體、系統整合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2.保守構成祕密資訊要素的資訊:甲方的上述祕密資訊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資訊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資訊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洩露這些資訊,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3.保密資訊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洩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汙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階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件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影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6.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7.發明歸屬文件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8.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9.乙方承擔因洩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受聘於___________________及其下屬各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以下簡稱甲方),在職期間從甲方獲得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
同時甲方對乙方的勞動支付了工資、獎金、提成等報酬,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甲、乙雙方在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保護雙方的權利和利益。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協議,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資料、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體、硬體、系統整合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
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3.保密資訊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洩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汙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4.負責高階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5.文件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影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發明歸屬文件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乙方承擔因洩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0.執行本協議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1.本協議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人:
乙方:
住址:
鑑於:
1、甲方為民營科技促進會下屬專門從事培訓、諮詢、成果轉化、投融資、國際交流的服務公司。
2、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雙方將共同致力於_________,並建立牢固的合作關係;
4、雙方共同認為: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均會向對方披露己方的商業祕密同時也會從對方處獲悉商業祕密。為擁有一個良好的合作基礎,體現公認的商業道德,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合同。
5、本合同所指的商業祕密包括雙方合作過程中向對方獲悉的一切細節,該細節包括但不限於:合作主體資訊、人員分配情況、合作目標、談判意向、投資情況及任何一方認為不應該對外洩露的資訊等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定義
1、本合同所稱商業祕密指:一方所合法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具有實用性,能為其帶來經濟利益並經其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資訊。
2、技術資訊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3、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產銷策略、定價政策、財務資料、貨源情報、管理訣竅、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等等;
二、本合同項下之商業祕密還應包括一方在本合同之後的任何一書面檔案中要求另一方保密的條款。
任何一方保證其向對方披露的任何商業祕密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智慧財產權或其他合法權益。
三、以下資訊不應構成雙方之商業祕密:
1、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時從公開渠道可直接獲得的資訊;
2、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非任何一方原因而被公眾所知的資訊;非商業祕密權利方對此類資訊的使用、披露,僅應以公知的限度為限;
3、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非商業祕密權利方從第三人合法取得的資訊;
4、在本合同或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商業祕密權利方公開向他人提供的資訊;
5、國家強制要求公開的;
6、一方書面同意另一方公開的。
四、一方對另一方向其披露的商業祕密,應採取以下保密措施:
1、建立保護商業祕密的規章制度並將對方的商業祕密納入管理體系之中;
2、採取使有關職工保守商業祕密的具體措施,如簽訂保守祕密的保證書;該等職工包括一方臨時僱用的可能接觸該商業祕密的任何人員,如法律顧問、評估顧問等;
3、僅可對有關職工,在為達到本合同目的的必要的限度內,披露商業祕密;
4、僅可在必要的最小的限度內,進行有關商業祕密材料的影印、複製;
5、雙方在本合同及此後的任何合同簽訂後,未經對方同意,一方不得將該合同的全部或部分轉讓給第三方;
五、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人披露商業祕密,亦不得在公開場合向任何人士或媒體披露。
六、乙方在雙方合作期間不應當再與第三方簽定與甲乙雙方合作內容相雷同的協議、合同、意向書等法律檔案。
七、甲方作為乙方本次融資以及上市工作的唯一境內財務顧問,乙方不得再聘請其他財務顧問從事融資以及上市工作。
八、因一方的原因,導致商業祕密被第三人使用或公知,或一方違反本合同任何條款的,違約方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萬元。如果對方所受損害超過了該等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賠償超過部分。
九、當事人因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糾紛,由雙方友好平等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本合同簽定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自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如簽訂時間不一致的,以最後簽字方簽訂時間為準。
甲方: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乙方:
授權代表
簽訂時間:
智慧財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祕密合同
甲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充分協商,就智慧財產權保護及保守商業祕密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合同,以茲遵守:
一、商業祕密:
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公司帶來經濟效益,具有實用性並經公司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不為公眾知悉,是指該資訊是不能從公開渠道直接獲取的。
能為公司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是指該資訊具有確定的可應用性,能為公司帶來現實的或潛在的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
保密措施,包括訂立保密合同,建立保密制度及採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構成甲方商業祕密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因工作關係獲得或交換所得的保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財務資料、經營方案、管理規程、客戶名單、貨源情報、銷售計劃、技術構思、軟體、硬體、系統整合方案、供銷渠道以及計劃、措施等一切與甲方有關的資訊,這些資訊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間接取得。而這些資訊的產生可能包括但不限於:
乙方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產生;
乙方為了工作而獨立構思或取得;
甲方對公知資訊進行選擇、整理而形成的新的資訊;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義務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資訊的責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權,僅在授權範圍內披露或使用資訊。
乙方有進行合理注意的責任,乙方對所獲得的甲方資訊給予合理的注意,保證不超出授權範圍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當手段獲得或幫助他人獲得甲方的資訊:
獲得資訊是未經授權而獲取、控制包含有資訊的載體,或採取任何技術手段而取得的;
獲得資訊是使用暴力、脅迫、欺詐、賄賂、盜竊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結果;
獲得資訊的地點是未經授權而進入的地點;
勸誘或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
競業限制:
1.保密義務:乙方同意為甲方利益盡最大努力,不組織、不參加任何與甲方競爭的企業,不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行為。
3.保守構成祕密資訊要素的資訊:甲方的上述祕密資訊的部分個別要素可能產生這種情況,即其雖未被公眾所知,但未產生該資訊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眾知識,這種資訊整體仍然具有保密價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這種部分或個別要素的公知不影響其對仍處於祕密狀態資訊的保密義務,乙方不得洩露這些資訊,不得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部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祕密。
4.保密資訊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無論受聘於甲方期間還是聘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以後,保證不使用、不發表和不洩露有關甲方及其客戶的任何祕密,不使他人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這些資訊,並盡最大努力確保資料不遺失、不殘缺、不汙損,在甲方指示和在業務範圍內,可以允許進行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交流,但:
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甲方內部、外部的無關人員洩露;
不得為私人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
對工作中所保管、接觸的有關甲方或甲方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5.負責高階管理、掌握技術祕密的員工,無論是因故還是無故終止、解除合同,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的產品或相關類似的業務及不向這些企業提供技術性指導等顧問工作,也不得引誘現在是或在其終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時候是甲方職員的任何人離開甲方。(競業限制及其補償)
6. 文件的移交處理:當結束在甲方的工作時,乙方應及時將所有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檔案、記錄或材料(包括個人筆記本和影印的資料)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7. 發明的歸屬及報告:乙方在受聘於甲方期間,由甲方資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環境創造的技術成果歸甲方所有;為了甲方的利益,應將其職務創造中有關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迅速向甲方彙報,並以書面形式作出報告,同時協助甲方獲得和增加上述權利。乙方保證在合同期內向甲方完整透露關於業務活動的一切構想。
8.發明歸屬文件上交:乙方應該寫出並保管第6條涉及的發明、革新或設計的文字記錄,並及時將這些記錄及補充的說明提交給甲方指定的代表。
9.時效及時效期內應遵守的規則:鑑於甲方擁有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在競爭中有重要價值,存在於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和終止、解除之後,因此乙方同意:上述義務在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和勞動合同終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內有效,對重要的商業祕密和技術祕密長期有效。
10.乙方承擔因洩密或非法使用、轉讓甲方的智慧財產權和商業祕密,而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和名譽侵害的責任。如果甲方對乙方的保密要求違反公共利益和國家安全或顯失公平、加重保密義務的,甲方應負違約責任並賠償乙方的直接損失。
11.執行本合同產生的爭議應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解決。
12.本合同任何部分的修改和無效,均不影響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簽字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一、以上籤訂原始合同(簽訂原始合同;乙方船主代表人現為甲方船主代表人),其中 乙方 與甲方 調船費議定為人民幣 整,超出部分暫歸乙方所有,並於領取時;同步匯入乙方賬號,原始合同於一個月後按次扣除時,由乙方無條件歸還業主方,與甲方無關。
二、以上籤訂原始合同,單價內含人民幣 元/立方,為乙方代表所有,由乙方代表統籌分配其餘中間人,附表如後。甲方支付方式,甲方在簽訂原始合同後;按甲方與該專案方公司簽訂合同內容,並以該合同條款之付款方式,並在每次工程結款時,同時支付給乙方代表,並以轉賬形式轉入乙方指定銀行賬號。甲方在每期轉賬中備註為居間費用作為支付證明。如果甲方未及時支付,則按未按時支付金額的 倍,向乙方承擔違約金。
三、本合同簽字生效後,與該專案的原始合同,同期執行,如原始合同終止,本居間合自 動同步終止。如原始合同延期,本居間合同自動同步延期。合同因政府行為等不可抗拒原因未簽訂時,甲方在 個月內不得與上述專案方或工程公司就該專案重籤合同。
四、爾後增加 ,將不再另籤合同,比照本居間合同計價方式來計算,並將 資料付於此 合同當為附件,等同比照辦理。
五、違約處理、罰則方式
(1).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 要義務;
(2).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3).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違約方則應一次性賠償乙方所有經濟、金錢損失,且不得異議。
六、其他事項:
(1).保密事項
甲乙雙方均應充分保守協議所涉及的商業祕密。
甲乙雙方不以其在居間過程中獲取的商業祕密做出不利對方的任何行為,否則有權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越過乙方與專案方工程公司完成交易(包括直接或間接),視為乙方完成工作,甲方需支付乙方本合同第二款所約定的居間費用,乙方對該居間費用,有無限期追償權和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權力。甲方不得異議,並放棄抗辯 訴訟之權力。
(3).本合同所需相關檔案影印本,原始簽訂合同、船本影印件、甲方身分及擔保公司證明 檔案、船主授權書等;附於本合同之後,視為本合同有效檔案。本合同一式三份,電子簽約與書面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方及鑑證單位各持一份,雙 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未作規定的,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 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依法向 地方人民法院 起訴。
甲方(蓋章):
甲方擔保公司(蓋章):
甲方法人代表:
居民身份證號:
稅務證號:
住所:
居民身分證號:
住所:
乙方代表(蓋章):
簽訂日期:
鑑(公)證機關(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