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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合同(通用21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77W

就業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就業合同(通用21篇)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合同 篇2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 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 《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 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 名稱: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 姓名: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 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生源地:_______________ 婚姻狀況:___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雙方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畢業生工作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畢業生的工作崗位是: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畢業生戶口遷入地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每月支付的勞動報酬是: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初次服務的期限是:____________

畢業生到用人單位報到後是否簽訂:__________合同。

本協議是否需要用人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核准後成立

雙方商定按下列步驟解決爭議:

一、對本協議產生糾紛和爭議的,協商解決。

二、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可向當地政府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一方違約向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方式_____________。約定支付違約金的,違約金額不超過20__元。違約方應徵得另一方的同意,另一方簽字蓋章後方可解除協議。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意見: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3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對乙方體檢的特殊要求(如無,則填無):

六、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七、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八、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十、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一、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三、乙方需在甲方單位工作不少於五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地方政府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

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4

甲方:乙方:

企業名稱:姓名:

法人代表:性別:

委託代理人:出生年月:

廠址:家庭住址: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負責辦理錄(聘)用乙方所需的有關手續,乙方予以積極配合;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五、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六、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七、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後,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

2、乙方在畢業離校前升學、入伍、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或參加國家及地方誌願服務專案;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

4、乙方被判處拘役以上刑罰或者被勞動教養;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他情況;

八、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協議,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以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其賠償相關損失;

九、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

十、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備案、登記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國家有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由甲乙雙方商定;

十二、乙方需在甲方企業工作不少於兩年,否則乙方需繳交違約金叄仟人民幣給甲方。

十三、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簽名):

負責人:年月日

公章: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職教中心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與用人單位的合作,適應產業發展的需要,共同做好中職畢業生就業工作,向企業輸入所需應用型技術人才,優化企業的人力資源,建立長期的人力資源供需協作關係,實施“定單式培養”,經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現就畢業生就業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作總則

適應市場發展需要,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實施以職業能力培養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為企業培養既有良好職業素質又有很強的操作技能的應用型人才,雙方同意建立校企合作關係,甲方在乙方設立“__________________人力資源培訓基地”,乙方在甲方建立“________縣職教中心實訓基地”。

本著雙方互惠互利的原則,根據甲方產業發展需要和用工計劃,設定招生專業,確定聯合辦學班級人數,按甲方職業崗位群的知識技能要求和職業資格准入相關條件制定實施教學計劃,按需施教,為企業培養實用型技能人才。

二、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可作為乙方的就業(實習)基地,在甲方有用工需求的時候,乙方為甲方優先輸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優秀學生。供甲方選拔和錄用。

2、根據本單位產業發展情況、生產經營規模和預期投資領域、在擴建專案等人力資源增長過程中,負責地向乙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及時向乙方提供用工需求資訊、員工培訓計劃。

3、負責向乙方提供企業人力資源結構狀況,職業崗位特徵描述,各職業崗位要求的知識水平和技能等級,協助甲方制定各專業培養目標,審訂聯辦專業實施教學計劃和各種培訓班實施計劃,制定各專業崗前培訓計劃和頂崗實習計劃。

4、在自己的網站、自辦報刊雜誌、簽約新聞媒介等主流媒體上釋出聯合辦學的相關資訊,為乙方提供媒體廣告支援。

5、根據當前一段時期用工需求和員工培訓計劃,提出聯合辦學各專業春、秋季招生建議計劃人數的建議計劃。

6、按照乙方教學計劃,結合單位實際情況,安排學生實習內容、指導實習過程,培養學生實際操作能力和職業素質,提供實習裝置、場地和原材料,供學生實習操作,指導學生按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操作相關實驗裝置。

7、根據學生實習期的內容和專案、課題給予適當安排,並委派擔任主管以上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教學指導,對實習學生的實習成績進行全面的評價和考核,以保證學生能順利完成實習教學內容,為畢業後服務於企業奠定良好的基礎。

8、負責安排雙方聯合培養的合格畢業生就業,做到優生優用。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當地《勞動合同條例》的相關程式,簽訂《勞動合同》,辦理勞動用工手續。

9、甲方有對乙方人才培養方式提出改進意見的權利,乙方在收到甲方書面建議後,結合學校教學工作實際情況,及時改進人才培養模式,適應市場需求。

10、甲方應確保本單位招聘及用工的合法性。

11、學生在使用甲方的機器裝置時,必須在甲方的指導教師的指導下,才能上機操作;操作過程中必須遵守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二)乙方責任

1、負責開展招生宣傳,將與甲方聯合辦學作為辦學的優勢與特色進行宣傳,吸引學生報讀雙方聯合辦學各專業。

2、在學校加掛甲方人力資源培訓基地名稱牌匾,並通過招生宣傳渠道在媒體上進行宣傳報道,擴大企業知名度。

3、根據當前一段時期甲方用工需求和員工培訓計劃,向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勞動人事部門,上報春、秋季招生計劃。

4、制定各專業實施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並按相關要求組織開展教學,初步確定每次實習的時間、內容、人數和要求,提前與甲方聯絡,協助甲方制定具體實習計劃和安排。

5、負責辦理新生錄取手續、入學報到、學生管理、教學管理、畢業證辦理及其他在校期間的各種教育管理工作。

6、委派專人負責聯絡實習學生、協助甲方處理實習期突發性事件等行政事務,並參與實習指導工作,教育實習學生嚴格遵守乙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制度。

7、負責根據當地收費標準按年收取學生在校學習期間的相關費用。協調甲方與學生簽訂《勞動合同》,完善勞動用工手續。

8、教育實習學生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管理制度和勞動制度。

9、為參加教學輔導和實習指導的甲方技術人員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並按甲乙雙方的約定為工作人員支付報酬。

三、合作時間

合作時間為三年,根據雙方合作意願和實際情況,可長期合作。首次合作結束後,雙方可共同商議形成新的合作意向。

四、其它

1、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作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即生效,雙方應遵守有關條款,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解決。

2、如一方單方面違約或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的行為,另一方有權終止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職教中心(蓋章)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性別: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現居住地址:

戶籍所在地地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年月日起至法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期限為天。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工種)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並達到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六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八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元/月、元/月、元/月,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甲方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第十二條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月工作時間超過167.4小時,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其他

第十六條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

年月日居民身份證號碼:

就業合同 篇7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

學校名稱:____________

按《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暫行規定》的要求,為維護國家就業計劃的嚴肅性,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到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的同意。

二、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生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人建議就業計劃,報教育廳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如果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註明,並視為本協議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證的依據。

七、本協議一式三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畢業生情況及意見:

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健康狀況_______

專業_______學制_______學歷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電子信箱_______家庭地址____________

應聘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畢業生簽名:_______

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情況及意見

單位名稱_______單位隸屬_______聯絡人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聯絡部門______________

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檔案轉寄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遷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X年X月X日

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用臉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X年X月X日

學校意見

學校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章

X年X月X日

學校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意事項

一、就業協議書的簽訂程式:

1、畢業生填寫本人基本情況、簽署應聘意見並簽名;

2、用人單位簽署接收意見,由人事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

3、學校畢業生就業辦公室簽署意見後列人就業方案。

二、畢業生必須在協議書上說明是否報考研究生、專升本或公務員,並將有關情況告知用人單位,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在備註欄內註明。

三、備註欄內,已寫明的內容,雙方可以協商填寫,否則無效。

備註:

一、以下甲方為用人單位,乙方為畢業生。

二、(乙方填寫)乙方(已/沒有)報考研究生或專升本或國家公務員。

三、在甲方知情的情況下,乙方若被錄取為研究生或專升本或被錄用為國家公務員,學校視為本協議自行取消,並由乙方負責通知甲方。

四、(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所從事的崗位工作、落戶情況、服務期限、工作條件等情況:

五、(甲方填寫)甲方錄用乙方後,能為乙方提供的工資待遇、住房福利、培訓發展情況:

六、甲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甲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在招聘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虛假的或嚴重失實的招聘資訊的;

2.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甲方在與乙方簽定就業協議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之外,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接收乙方的。

七、乙方如有以下情形,屬於乙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在應聘過程中向甲方提供虛假的、不真實的求職材料(包括學習成績、外語等級證書、個人基本情況等)的;

2.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畢業後未在報到證規定的時間內到甲方報到的。

八、違約方須徵得另一方的同意,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結束本協議。

九、其他約定: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畢業生

(簽章)(簽字)

就業合同 篇8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證號:

所在學校:

為明確實習人員與實習單位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實習期限及工作安排

1、實習生須將以下資料一併提供給公司:學校的就業推薦表或學院證明、學生證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

按照甲方的崗位需求,乙方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到甲方指定崗位實習。

2、甲方根據本單位具體情況,安排乙方實習活動,包括必要的培訓,以提高乙方的實踐能力。

3、如果實習結束,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協議,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為公司員工。

二、實習崗位

4、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乙方所學專業,安排乙方到部門,從事工作。實習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其需要和乙方的具體情況對實習崗位進行調整。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5、甲方在乙方實習期間

(1)協助乙方所在高校對乙方進行管理;

(2)每月日前向乙方提供元/月的基本生活補助及補助(按出勤天數計);

(3)尊重乙方休息權;

(4)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用品,保障乙方在實習崗位的安全;

(5)實習結束時配合乙方所在學校共同對乙方進行考核鑑定,出具實習證明。

6、乙方及學校:學校已經購買了意外及疾病保險等,實習期間發生意外或疾病的,由乙方向學校及相應部門主張,甲方不承擔責任和損失。

7、乙方在協議規定的時間內按照甲方安排的內容參加實習,按時完成實習期間甲方交付的任務和工作;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技術祕密。

8、實習期間乙方應遵守的規定: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及管理規定;

(3)乙方應遵守甲方的操作規程,如有違反造成甲方財物損失,按甲方規定處理。

對於不能遵守相關制度的學生,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決定對乙方做出警告、通報或單方即時解除協議,終止乙方在甲方的實習,但是應提前告訴乙方和說明原因。

9、甲方實習期間如需請假,應遵守公司規章提前提交請假申請,並應當告知乙方,如未辦理相關手續獲得批准或未告知乙方,視為擅自離崗,期間發生任何事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0、實習期內,甲、乙任何一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應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並辦理完結交接手續。

四、違約責任

11、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職責和義務,即為違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協議。

12、乙方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甲方可以向乙方所在學校反映,根據情節輕重給予教育或終止實習。如乙方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13、甲方未能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基本生活補助,乙方有權追償。

五、其他規定

14、本協議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補充約定或協商解決。

15、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方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甲方公章和乙方簽字(或所在學校簽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甲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

乙方(簽名):

所在學校(蓋章):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按照國家畢業生就業政策,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在畢業生就業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已如實向乙方介紹自己情況,通過對乙方瞭解願意到乙方就業,服從乙方安排。

二、乙方已如實向甲方介紹本單位情況以及工作崗位和待遇,通過對甲方瞭解、考核,同意接收甲方,並負責按有關規定為甲方辦理落戶等接收手續。

三、學校在甲方畢業前負責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

若乙方對甲方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乙方應在簽訂本協議前對甲方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四、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一方提出變更或終止協議,須徵得另一方和學校的同意,並按有關規定履行解約手續,由違約方承擔相應責任。

未經協商,單方面不得變更或終止協議。

五、甲方因國家有特殊需要抽調,經與乙方協商,由學校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同意,本協議自動終止。

六、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需各執一份,學校留存一份備案。

七、補充條款:

甲方

乙方

簽字

年月日

簽章

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與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續訂)如下條款,用書面勞動合同形式確定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一、勞動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期限為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為期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_________個月。合同期滿,合同終止。如甲方生產經營(工作)正常,雙方都能認真履行勞動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辦理勞動合同續訂手續。

2、本合同期限為無固定期限,自____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終止。

二、工作內容與工作地點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經營(工作)需要,安排在 崗位工作。工作地點: 甘肅省蘭州市紅古區海石灣鎮大通路,青藏鐵路公司海石灣新建職工培訓綜合樓專案部。

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變化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或生產經營(工作)任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簽訂《崗位(職責)責任書》,作為《勞動合同書》的附件。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根據其所在崗位要求,按照國家規定執行相應的定時工作制,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2、除《勞動法》規定不受限制的情形外,甲方因生產經營(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並按規定標準給予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工資。且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月加班不超過36小時。

3、乙方在職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生育假.探親假.婚喪假.工休假等節假日安排乙方休假。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本單位薪酬方案的工資標準,按月計時工資的標準,用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乙方本人。每月______日發放_________元,以後按國家規定.甲方經濟效益情況和薪酬方案晉升乙方工資,提高工資水平。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 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為乙方提供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1、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2、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3、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並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九、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的;

2)、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3)、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4)、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1、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11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1致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1、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1條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

註冊地址

經營地址

第2條乙方性別

戶籍型別(非農業、農業)

居民身份證號碼

或者其他有效證件名稱證件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年月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在京居住地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2、勞動合同期限

第3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於年月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於年月日終止。

3、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4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種)工作。

第5條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6條乙方工作應達到標準。

4、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7條甲方安排乙方執行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每週休息日為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第8條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有

5、勞動報酬

第9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元或按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期間的工資為元。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10條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元或按執行。

6、社會保險及其他保險福利待遇

第11條甲乙雙方按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並承擔相應社會保險義務。

第12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13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上海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14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7、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15條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16條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製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17條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8、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和經濟補償

第18條甲乙雙方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上海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19條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105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20條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9、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21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0、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22條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1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23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24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上海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25條本合同1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年月日

就業合同 篇13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就業合同 篇14

編號:

甲方: 乙方:

經濟型別:私營企業 文化程度:

法定代表人: 性別:

委託代理人: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郵遞區號: 居民身份證號碼:

甲方地址: 家庭住址:

所屬街道辦事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 一 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 固定 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年 日,其中包括試用期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合同終止日期 20xx 年 12月 31 日。

以完成終止勞動合同。如雙方要繼續保持勞動關係,應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二.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 二 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在 門店,擔任 崗位工作。在合同期間內,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確需調整乙方工種的,應與乙方協商,乙方如無正當理由應服從甲方變更。

第 三 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廣州市天河區天河路萬菱匯B1105號

三.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 四 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定時 工作制。

執行定時工作制的,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工作和休息、休假由乙方自行安排。

第 五 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的,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工資;加點的,甲方應支付加點工資。

第 六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

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 七 條 乙方依法享有婚假,產假,喪假,帶薪年假等,甲方在節日期間應當依法安排勞動者休假。

四. 勞動報酬

第 八 條 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甲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第 九 條 甲方應當自與乙方建立勞動關係之日起計發給乙方工資。

工資採取下列( 1 )種形式發放:

1.實行計時工資制。每月工資為人民幣元。試用期滿後的月工資為不低於人民幣 元。

2.實行計件工資制。按甲方確定並事先向乙方公佈的計件定額和計件單價執行。據此計算的月工資不得低於本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第 十 條 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為甲方工作,甲方每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甲方支付乙方工資應當向乙方列明工資清單。甲方應當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資給乙方。

第 十一 條 甲方可根據乙方技術水準,熟練程度的提高,貢獻大小及企業生產經營的變化適時調整工資水準。乙方的勞動報酬隨職務崗位的變化而改變。

五. 社會保險

第 十二 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有關部門關於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繳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 十三 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執行。

第 十四 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 十五 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團體意外保險一份。

六. 勞動紀律

第 十六 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

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

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 十七 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委處分,直至解除合同。

七.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 十八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的內容。

第 十九 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 二十 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離職,乙方要提前打招呼(提前10天辦理好離職手續)或店裡及時找到店員方可提前離職。否則按曠工處罰。乙方上崗,試用期四天,試用期沒有工資沒有提成。新營業員經錄用店長通過其個人表現和對店裡做出的業績原試用期三天對其工資和提成作以申報,並給予補發。

在試用期內,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甲方;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

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八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和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

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 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同一疾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5.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 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2. 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3. 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4. 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5. 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威協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 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離休、退休、退職或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

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 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 乙方依照第二十六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 甲方依照第十九條規定向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 甲方依照第二十二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 甲方依照本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 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 依照本法第二十七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

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於甲方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乙方賠償金:

1、 甲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 甲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加班費的,除在規定時間內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3、 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甲方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乙方加付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 甲方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乙方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

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甲方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三十三條 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根據損害後果和責任大小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守商業祕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的,凡由甲方出資培訓和招接收的人員,應向甲方償付培訓費和

招接收費,按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遞減。

九、保密協議

第三十六條 乙方於受僱期間,其所產生或創作之概念、發現、發明、改良、公式、程式、程式原始碼、系統分析及部署資料、系統底層架構、製作技術、著作等,均歸甲方所有,如為著作,應以甲方為著作人,相關之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等,皆歸甲方自始擁有。

第三十七條 甲方就前條各項權利須於國內外註冊、登記之必要時,乙方應無條件配合提出相關之證件、文書與作品說明等,以完成各項權利之登記、註冊之手續。

第三十八條 甲方各項著作,及各種相關之技術、產品、規格、經營策略及企劃與相關之經營資料、行銷企劃、客戶名單等之開發及撰擬,其尚未公開或具備營業上競爭優勢之營業祕密,非經甲方事前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告知、交付或轉移予第三人,或對外發表或為自己或第三人使用、利用該營業祕密,並於乙方離職後二年內仍適用之。

第三十九條 營業祕密為與甲方業務相關之各種口頭、書面表示有「機密」或雖未標示,但依甲方規章或一般商業習慣,應被視為機密之物件、資訊,及乙方依約或法令對第

三人負有保密責任之第三人之營業祕密亦屬之。

第四十條 乙方應於簽訂《勞動合同》時即告知其在簽約之前所擁有或創作之各項發明、專利、著作,以及其對他人依法令或合同所應負之保密義務,於受僱期間如有任何前述第三十六條之各項權利之產生或創作時,亦應立即告知甲方。

第四十一條 乙方同意受僱期間於職務上所為之一切創作,均應承諾是由其自行創作,絕不抄襲或仿製或以任何方式侵害他人之著作權、專利權、營業祕密與智慧財產權。

第四十二條 乙方違反智慧財產權與保密義務及其他相關規定,甲方得終止《勞動合同》,乙方

除應付其最近一年年薪資總額之二倍為懲罰性違約金外(上開違約金總額低於人民幣十萬元時,以人民幣十萬元計)並應賠償甲方所受之損害及承擔一切法律責任。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若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過失,並書面檢討達三次以上(含三次),甲方有權終止解除本合同,且甲方不用向乙方支付任何經濟賠償。

十一、其 他

第四十三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四十四條 勞動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 (蓋章) 鑑證員: (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15

甲方:安慶港遠航控股有限公司

乙方:安慶師範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甲方為提高員工的物流管理水平和綜合管理能力,培養從事港口物流工作的基層管理人員,特委託乙方對甲方員工進行培訓,現雙方就委託培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物件:甲方公司基層管理人員38人。

二、培訓時間:20x年x月上旬---7月上旬共四個月650學時

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

三、培訓內容:現代物流概論、物流實務、港口物流管理、市場營銷、計算機應用、物流資訊科技、物流設施與裝置、統計基礎與物流統計物流常用法律法規等課程,以及勞動法、安全生產法、目標管理、質量管理、水運實務等專題講座。

四、培訓地點:安慶師範學院菱湖校區

五、培訓形式:全體學員全日制脫產在校學習

六、雙方職責:

1、甲方職責:

(1)負責擬定培訓要求;

(2)負責組織參訓員工;

(3)配合乙方搞好參訓學員的日常紀律管理;

(4)負責按本協議書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經費。

2、乙方職責:

(1)負責按甲方的培訓要求設計培訓方案(計劃),並按雙方確認的培訓方案(計劃)組織合適的教師實施;

(2)保證授課教師按本協議書規定按時授課,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授課教師或變更培訓內容;

(3)配備班主任對班級進行日常管理;

(4)學員考試合格,發給結業證書;

(5)負責組織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

七、培訓經費:

1、培訓費總額為捌萬元整(80000元);

2、學員教材費按實際發生額另行支付給乙方;

3、學員參加全國助理物流師職業資格認證考試的費用(5=618元/人)由甲方承擔並在規定的日期內交給乙方,由乙方支付給認證主管部門。

4、甲方在培訓班開始十個工作日內先支付四萬元培訓費給乙方,餘款在培訓班結束前付清,乙方提供行政事業單位正規收據給甲方。

八、本協議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20x年x月x日 20x年x月x日

就業合同 篇16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住所:

乙方(勞動者)姓名: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二)無固定期限:自用工之日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的終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 從事 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 工作數量,並達到 質量標準。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四條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 種工時制度:

(一)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三)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五條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

第六條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

第七條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

第八條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於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第十條約定的工資的80%,並不得低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第十條 乙方試用期滿後,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 種工資形式:

(一)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其標準分別為 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二)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 元。

(三)其他工資形式:

第十一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 日,不得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第十二條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於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第十三條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和不定時工作制度,甲方安排乙方

六、社會保險

第十四條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祕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條件

(一)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勞動合同的內容可以變更。

(二)勞動合同的解除:

1、試用期內,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七天書面通知對方終止合同,或以償付七天工資代替通知,乙方違約需繳納培訓費用。

2、試用期滿後,根據崗位不同,一般崗位甲乙雙方均可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或以償付一個月工資代替通知。

3、符合下列情況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因營業情況發生變化,而多餘的職工又不能改換其它工種;

(2)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3)乙方患病或因公負傷,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調整做其它工作或患有慢性疾病及傳染病;

(4)乙方嚴重違反酒店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並造成一定後果,根據酒店有關規定應予以辭退的;

(5)乙方不服從工作分配或不勝任本職工作的;

(6)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定損害的;

(7)乙方因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動教養、判刑,甲方將作開除處理,本勞動合同隨之終止。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本勞動合同:

(1)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了乙方身體健康的;

(2)甲方不按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

(3)甲方工資低於當地勞動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報酬。

(三)勞動合同的終止:

1、勞動合同規定的期限屆滿時;

2、雙方約定的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出現;

3、勞動合同一方主體消亡,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四)其他事宜:

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當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辦理有關手續。甲方未及時辦理合同終止、續訂手續而形成事實勞動關係關發生爭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其 他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後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就業合同 篇17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性質: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省勞動廳、人事廳、 財政廳《企業試行全員勞動合同制暫行辦法》(以上簡稱《辦法》)和其他有關檔案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第二條 甲方的工作環境和生產條件基本符合《_________省廠礦企業勞動安全衛生條例(試行)》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甲方有制定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分配工作和下達生產、工作任務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獎懲和辭退,檢查乙方的生產、工作、學習和技術狀況等權利;有為乙方支付勞動報酬、各項福利待遇,繳納待業保險和養老保險金,改善勞動、工作、學習條件,參加民主管理和關心職工生活的義務。甲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乙方作為企業的主人,享有勞動、工作、學習、參加民主管理、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獲得政治榮譽和物質獎勵等權利。有接受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紀律和規章制度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和工作任務的義務。乙方必須正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第五條 乙方經甲方批准,脫產學習、長期病休、請長假或停薪留職等,需要簽訂專項合同,明確甲、乙雙方在此期間的權利、責任、義務和其他有關事項。

第六條 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即終止執行。由於甲方生產、工作需要,乙方又要求繼續工作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應在三十日內辦完續訂或終止勞動合同手續。逾期未辦理有關手續,乙方要求續訂的,應補辦續訂勞動合同手續,合同內容及期限按原合同不變。

第七條 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予變更勞動合同。甲主經上級主管部門批准轉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於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第八條 甲、乙雙方按照《辦法》解除對方勞動合同的,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方可辦理解除合同手續。乙方被辭退、除名、開除、勞動教養以及判刑,其勞動合同自行解除,不用提前通知對方。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和責任大小,予以賠償。賠償標準和辦法,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並遵照執行。

第九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從領取病假工資的次月起,按其工齡長短,給予3-18個月的醫療期。醫療期滿,因病治療需要延長醫療期的,由乙方提出申請,甲方稽核批准,可適當延長。乙方醫療期滿後,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而被解除勞動合同的,發給乙方標準工資3-6個月的醫療補助費。

第十條 按照《辦法》正常解除勞動合同時,甲方須按乙方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本人一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其他情況不予發放。

第十一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一般不得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由於工作需要和其他特殊情況需要調動(轉移)工作單位的,甲方負責按原身份介紹,並解除勞動合同,不發放生活補助費。

第十二條 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為乙方向有關部門待業保險基金、養老保險基金,提供勞動報酬、工資性補貼和口糧補助等;乙方在甲方期間享受國家規定的勞動保險福利待遇;退休或待業後,也要享受相應的待遇。

第十三條 乙方也要向有關部門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和國家規定的各種費用。

第十四條 甲方制定的廠規廠紀、店規店紀為本合同附加條款。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和勞動部門各存_________份。

第十六條 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如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發生勞動爭議,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提請仲裁;仲裁不服時,可依照法律程式,向當地人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 其他

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籤):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就業合同 篇18

編號: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與          (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為   期限的勞動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  年  月  日,其中試用期   日。本合同       終止。

第二條 乙方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完成的工作數量      ,達到      質量標準。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應符合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乙方執行的工時制度為     工作制。

第五條 甲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及其標準。甲方負責對乙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的教育和培訓。

第六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的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到解除本合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同工同酬,遵守北京市最低工資規定。乙方執行     工資制,工資支付時間     ,工資支付按   執行;其中試用期工資為   元。

第八條 乙方的保險待遇按      執行。

第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一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本合同附件中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二條 乙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北京市實行勞動合同制度的實施細則》及其他有關規定不得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不得終止、解除本合同。

第十三條 乙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局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或因其它問題正在被審查期間,乙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一款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十五條 乙方有權依據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定(京勞關發〈1995〉45號),獲得經濟補償。

第十六條 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的規定,給歡欣鼓舞方造成損害或經濟損失的,按照北京市勞動局轉發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京勞關發〈1995〉163號)執行。

第十七條 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八條 當事人因履行本合同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區、縣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九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         。

第二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後國家、北京市頒佈的有關規定相牴觸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簽章)

鑑證日期:  年  月  日

就業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共同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時間

第一條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第三條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按照乙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執行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_____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_____小時。

乙方保證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至少休息_____日,乙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_____小時,每月不得超過_____小時。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時間,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乙方負責對甲方推薦的人員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執行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超過本協議書第四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國家和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

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本協議書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八條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書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第二十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一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二十二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不得依據本協議書第二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第二十四條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_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六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時間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相當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____%的經濟補償金。

第二十七條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應根據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相當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一致,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仍不能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其他約定

第二十八條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調解決。

第二十九條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合同 篇20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鑑證機關(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員(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

鑑證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就業合同 篇21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如下合同:

1、甲方根據國家關於中等專業學生的標準,招收乙方為 屆 專業

2、 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三年學習期滿,各科成績(包括補考成績)合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並交清各項費用,甲方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根據需要可適當變動)就業上崗。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有權檢查和督促乙方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並定期對乙方進行成績測驗和各項指標的考核。

(2) 乙方在學習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紀行為進行批評教育直至處分。

(3) 乙方修業期滿,各科成績合格,在一年內必須安排乙方到委託培養單位就業上崗。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後,甲方必須跟蹤服務一年。

4、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乙方必須努力學習,積極完成所修各科的學習任務。

(2)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校紀校規,服從甲方的管理。

(3) 乙方在學習期間,享受甲方其他中專學生同等的權利。

(4) 乙方到就業單位工作期間,如因工作不滿意,可向甲方提出變更工作崗位的要求,甲方應儘量向就業單位協調解決;若乙方自行辭職,甲方可拒絕再安置。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予安置。

(1) 所修科目成績不合格,未取得中專畢業證者,或在學習期間,嚴重違反

(2) 乙方在學習期間因患病或其他原因,造成身體殘疾和有痼疾者。

(3) 應交費用未交齊者。

(4) 學習期間,中途退學和轉學者。

(5) 本人不要求甲方安置者。

6、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開始生效,至乙方到單位就業一年後終止。

7、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裁決。

8、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上級主管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 乙 方:

(蓋章)學 生(籤)

代表:監護人(籤)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