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市人民政府年第次和第次市長辦公會議精神,為了加強我市小區樓房的物業管理工作,經市政府研究決定成立 市房產物業管理公司,對我市小區物業實行規範化統一管理。
為了給住宅樓房的居民創造整潔、文明、安全、便利的居住環境,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將位於__路__街的__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管理,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從 年 月 日起甲方正式將建設小區的物業管理工作移交乙方進行全面管理。
二、從 年 月 日起乙方按著《物業管理手冊》中指定的服務內容進行服務和管理。
三、為了加強小區物業管理工作,甲方在市物業辦公室指導下,組建小區業主管理委員會,使物業工作依法進行。
四、物業管理用房和供水等設施、裝置產權不變,但歸乙方無償使用、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負責。
五、甲方應將 年 月 日以前的物業管理工作中所發生的費用(僱用人員工資、電費、維修費等)結清,沒有結清的由甲方負責。
六、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有關物業管理資料:
1、住宅小區規劃平面圖。
2、工程竣工總平面圖。
3、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
4、公用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
5、工程質量驗收合格證。
6、有關設施、裝置安裝竣工圖及使用和維修技術資料。
七、關於大、中型專項維修資金使用問題:使用者專項維修資金按有關規定應由市物業辦公室收取,由於該小區的專項維修資金已由甲方收繳,並存入專用賬戶,待今後發生大、中型維修工程,由乙方提出施工方案及工程預算,甲方進行稽核,經業主同意後,由甲方負責出資,資金從維修基金中扣除,因資金不到位影響維修由甲方負責。
八、甲方不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費用,乙方管理費用依靠收取住戶的服務費解決,物業服務收費由乙方收繳,服務標準與收費情況無關,收費標準由乙方確定,但不得超出有關規定。
九、乙方可以根據業主的委託提供物業服務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十、乙方的服務應按指定性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執行(具體內容見附頁1)。
乙方如違約或不按承諾實現,甲方有權通過法律渠道向乙方進行索賠,同時,業主無理拒交服務費,物業公司有權通過法律渠道解決。
十一、在物業公司管理該小區之前,甲方應向業主通知乙方進入管理及服務情況,經得業主的同意。
十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三、此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待簽字蓋章生效後具有法律效力,如單方違約負法律責任。
十四、此合同期限暫定為一年,期滿後視情況可以續簽。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乙方代表:
年月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____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返
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製
成都市房產管理局編制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使用說明
1.本合同為示範文字(試行),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各類物業管理活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在簽約之前應當仔細閱讀本示範文字(試行)的內容。
2.本示範文字(試行)中下列詞語的定義是:
(1)業主,是指不動產登記簿上記載的所有權人。
(2)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實際使用房屋的其他人。
(3)物業買受人,是指物業出售合同中確定的房屋購買人。
(4)物業首次交付使用日,是以物業買受人辦理房屋交付使用手續之日計。
(5)共有部分,包括全體業主共有部分和相關業主共有部分。全體業主共有部分,是指建築區劃內全體業主共有的道路、綠地、路燈、溝渠、池、井、垃圾箱(房)、公益性文體設施、物業服務用房、閉路電視監控系統、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的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相關業主共有部分,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門廳、戶外牆面、樓梯間、水泵間、電錶間、電梯間、電話分線間、走廊通道、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部位以及該幢建築物的相關業主共有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供電線路、照明、鍋爐、燃氣線路、消防設施、郵政信箱、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設施裝置。
(6)公共區域,是指一幢建築物內部,由整幢建築物的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以及整幢建築物外、建築區劃內,由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區域。
(7)專有部分,是指在構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獨立性,由業主獨立使用、處分的物業部位。
(8)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是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9)物業服務費用:是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率和利潤。
3.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願原則,本示範文字(試行)中相關條款後都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對文字條款的內容進行選擇、修改、增補或刪減。
4.本示範文字(試行)所稱的甲方為物業建設單位,乙方為物業建設單位通過招投標的方式或者經市或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核准採用協議方式選聘的具有相應條件和相應專業服務人員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
5.本示範文字(試行)中所指建築區劃型別分為: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當建築區劃內(整體、單體),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小於60%的,以住宅物業計;非住宅物業建築面積佔總建築面積比例大於60%的,以所佔比例最大的物業型別計。
6.根據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本合同的主要內容為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的組成部分。
7.在簽訂合同前,合同雙方應當出示有關資質、信用證明及簽約主體資格的證書、證明檔案。
8.本示範文字(試行)條款由成都市房產管理局負責解釋。 前期物業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資質證書編號: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前期物業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築區劃(以下簡稱本建築區劃)基本情況
建築區劃名稱:
建築區劃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住宅、別墅、商務寫字樓、醫院、學校、商業、工業、車站、碼頭、機場、其他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成都市_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_段(巷)__________號附__________號;
四至範圍(規劃平面圖):
東____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____
西____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構成見附件一,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見附件二。
第二條 乙方為本建築區劃配備的物業服務力量情況,詳見附件三。
第三條 甲方應於__________(具體時間)向乙方提供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服務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服務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四條 建築物專有部分損壞時,業主、使用人可以向乙方報修,也可以自行維修。經報修由乙方維修的,維修費用由業主、使用人承擔。
第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公共服務事項和質量應符合下列約定:
(一)建築物共有部位及設施裝置的使用、管理和維護,詳見附件四;
(二)公共綠化的維護,詳見附件五;
(三)公共區域環境衛生的維護,詳見附件六;
(四)公共區域的秩序維護,詳見附件七;
(五)物業使用中禁止行為的告知、勸阻、報告,詳見附件八;
(六)物業維修、更新、改造費用的帳務管理,詳見附件九;
(七)物業服務檔案和物業檔案的保管,詳見附件十;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乙方承接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時,甲方應當配合乙方對建築物共有部分及其相應檔案進行查驗,並按規定向乙方移交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物業服務所必需的相關資料。
甲、乙雙方對查驗、移交中發現的問題及相應解決辦法應採用書面方式予以確認。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三。
第七條 乙方根據物業的使用性質和特點及下述約定,按房屋建築面積向業主收取物業公共服務費用。
1.住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集中供熱、供暖等系統的執行與維護費、建築物附屬設施裝置按規定需強制檢測的費用,依據其實際支出,由業主在上述物業服務費用外合理分攤,具體費用標準由相關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別墅建築區劃內:
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建築區劃內:
非住宅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住宅(別墅除外)用房: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其中:綠化養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環境衛生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秩序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日常執行和維護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物業共有部位、共有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管理人員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辦公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固定資產折舊費: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費用: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在本合同期內,業主擅自將住宅用房改為非住宅用房的,該房屋應分攤的物業公共服務費用為_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本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不含物業保修期滿後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中列支,並按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比例分攤。
第八條 物業買受人自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按本合同的約定足額繳納物業服務費用,首次交付使用之日前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繳納。
第九條 按照價格法相關規定,依據上年度成都市物價指數標準及物業服務質量的年平均業主滿意度情況,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可以相應上浮或下調;具體調整比例由業主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間,乙方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計費方式確定物業服務費用:
(一)包乾制。由業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盈餘或者虧損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擔。
(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條約定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下述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酬金,其餘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
1.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按_______%的比例提取酬金;
2.每__________(月/年)在應收的物業服務費用中提取____________元的酬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應在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業主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違約金的支付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每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並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審計監督。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本建築區劃內按規劃配建的停車場(庫)、位,由乙方進行管理和維護的,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範設定相關標識,並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停車場(庫)的照明、消防、環境衛生等工作。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一。
第十四條 停車場(庫)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一)依法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庫),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露天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非機動車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乙方按以下第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乙方提取上述報酬後所剩下的停車場(庫)的經營收益,歸全體業主所有。
(二)機動車停車場(庫)屬於甲方所有的,應當首先滿足本建築區劃內的業主、使用人停車需要;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委託乙方管理的,乙方按以下第__________種方式提取報酬:
1.按______________元/月;
2.按費用收入_______%/月。
(三)機動車停車場(庫)的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承租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費用。
第十五條 停車人對車輛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車人與乙方另行約定。
第十六條 本建築區劃內下列共有部分委託乙方經營的,其經營收費約定如下:
(一)網球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游泳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電梯轎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經營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後,收益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應當就上述共有部分的經營所得收入單獨列帳,並至少每半年在建築區劃內書面公告經營所得收入的收支情況。經營所得收入扣除乙方經營成本、收益後,其剩下收益歸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所有。
第十七條 物業服務費計費方式採用本合同第十條第二項或者第三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中按實結算的部分年終結餘或不足的處理方式:
(一)年度結算結餘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轉入下年繼續使用;
2.直接納入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年度結算不足部分,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處理:
1.由業主於次年第一個月底之前,按照其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追加補足;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 使用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的,乙方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提出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
乙方應當將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築區劃內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並每_________個月定期向全體業主或者相關業主公佈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十九條 本建築區劃內,乙方、業主應按照規定向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交納水、電、氣、資訊、環衛等有關費用。業主自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業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專業單位向乙方收取;部分業主共同使用的,由相關業主分攤;全體業主共同使用的,由全體業主分攤。
乙方接受供水、供電、供氣、資訊、環衛等專業單位的委託代收水、電、氣、資訊、環衛等費用的,不得向業主收取手續費等額外費用。
第二十條 乙方應當協助業主配合有關部門、單位作好建築區劃內計劃生育、流動人口管理、犬隻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條 甲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房屋使用說明書》,並將其作為物業買賣合同的附件。
(二)在銷售物業前,應在其制定的《臨時管理規約》中向業主明示物業裝飾裝修中的注意事項、禁止事項等事項;
(三)授權乙方對業主、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依照《臨時管理規約》的約定進行勸阻、制止;
(四)保證本建築區劃內的附屬設施裝置符合《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規定的交付使用條件;並完善本建築區劃內的其他配套設施裝置,包括物業的安全防範和消防設施、標識系統、環衛處理系統等;
(五)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的規定,交存、補存新建住宅物業保脩金,繳存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維修資金。
(六)按照法定的保修期限、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七)當業主、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八)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九)不得干涉乙方依法、依本合同約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服務活動;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相關的權利義務:
(一)負責本建築區劃內的日常物業服務工作,並配備本合同第二條所列物業服務力量履行本合同;
(二)根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開展各項物業服務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向業主或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通過合法有效的方式解決拖欠物業服務費用的問題;
(四)按照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辦事制度、辦事紀律、收費專案和標準”等資訊公開制度。
(五)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及時向業主公告本建築區劃內的重大物業服務事項;採取酬金制計費方式的,應當每_________個月在本建築區劃內公佈一次按實結算專案的物業服務資金收支帳目;
(六)結合本建築區劃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等;
(七)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建築區劃內的_________、_________的專項服務,但不得將本建築區劃內的整體服務責任轉讓給第三方,並對專業公司的服務行為承擔連帶責任;
(八)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
(九)將房屋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書面告知業主,並按規定與業主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十)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本建築區劃內共有部分的用途;如需在本建築區劃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應與甲方協商並經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且佔總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業主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協商解除、單方解除或者期滿終止時,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退出本建築區劃的物業服務,並按有關規定和本合同約定辦理移交手續和專案退出手續;
(十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本合同期限未滿,但業主委員會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前_________日,業主大會尚未設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乙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後_________日內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____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終止、解除時,乙方應將物業服務用房、物業檔案、物業服務檔案、業主名冊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選舉產生的,移交給物業所在地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或社群居民委員會代管;並按照《成都市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辦理移交和專案退出手續。
乙方逾期不按約定、規定辦理移交工作、退出專案的,由乙方向全體業主每日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並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二十七條 在物業服務中發生下列事由,乙方不承擔責任。
(一)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服務中斷的;
(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建築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三)因維修養護建築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附屬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四)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資訊、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附屬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除前條乙方的物業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收取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全體業主或相應業主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業主造成的損失。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收費標準的,對超出標準的部分,業主有權拒絕支付;已經支付的,業主有權要求乙方_________倍返還。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繼續從事物業服務活動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甲方應依法解除本合同;乙方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或物業服務費用應當返還給相應業主、使用人;造成業主、使用人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經濟賠償。
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應當在甲方通知的_________日內與甲方作為招標人選聘或全體業主共同決定選聘的新物業服務企業或其他管理人完成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履行物業服務,導致業主、使用人人身、財產損害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賠償金可從本合同第三十四條約定的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具體內容詳見附件十二。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的,乙方有權依法解除本合同;甲方應以本合同第七條第_________項約定的物業服務費用為基數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三條 甲方拒絕或拖延履行物業保修義務的,業主、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 乙方應在本建築區劃內的物業首次交付使用之日起,向甲方交納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元,作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證。
本合同期間,乙方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被動用後,乙方應當自上述履約保證金被動用之日起15日內足額補存。
本合同期限屆滿後,甲方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之日起30日內將履約保證金本息餘額如數退還乙方。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服務事項和質量履行本合同,有違約行為發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條約定的違約金__________元,從履約保證金中予以抵扣。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其他相關違約責任的約定:
(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的,甲、乙雙方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一)雙方協商解決;
(二)申請調解;
(三)調解不成的,採取以下第_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九條 補充協議及本合同的附件均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頁,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由甲方或乙方抄送一份樣本向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的,向市房產管理部門備案;物業在五城區(含高新區)外的,向物業所在地區(市)縣房產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一:物業構成
附件二:建築區劃劃分意見書
附件三:物業服務力量情況
本小區物業管理合同書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市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小區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住宅小區
座落位置: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社群
四至:東:________________;西:________________;南:_______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全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物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自行車棚。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文化、體育娛樂場所。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一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
第十二條 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公共設施維修基金;
3、承租戶的房租。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六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20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20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6、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其它方式償付。
7、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第十八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出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9、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要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九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整潔無破損,外觀完好率100%.
2.裝置執行:良好無不安全隱患。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及時處理使用者報修,按計劃完成。
4.公共環境:環境設施完備,實行標準化保潔。
5.綠化:綠化管理要經常化、制度化,無破壞、踐踏及佔用現象,保證綠化成活率。
6.交通秩序:按規定做好小區內機動車輛出入及存車處車輛管理和保管,維護小區交通秩序保障,小區內車輛安全。
7.保安:加強防範,完成治安保衛工作,保證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生命財產安全。
8.急修:隨叫隨到。
9.小修:及時率達98%以上。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單室____元/月,雙室____元/月,三室____元/月收取。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市物價局有關規定並經過業主大會討論通過調整。
3.業主和物業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物業管理費的____‰元收取滯納金。
第二十一條 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準須甲方同意。
第二十二條 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有償服務按市場價規定收費。
2、特約服務雙方議價。
第二十三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小修、養護費用,由業主和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在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3、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4、公共綠地的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改造、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小修、養護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大中修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更新費用,由自管單位承擔。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示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2萬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5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大多數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政策執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簽定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協主管部門進行調解。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小區業主委員會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市__________物業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共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幹線、供暖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i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陽、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暢……)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暢遊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防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嚴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如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民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豐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自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業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_____標準,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協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____________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中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自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的標準和考核標準),與咱.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年內達到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年內達到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方式:______;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____%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____%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業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e二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_________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i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元;
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
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取消技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技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違約責任
l、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銷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_____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三)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四)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五)_____行駛及停泊(不包括_____保管責任);
(六)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七)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八)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九)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十)甲方要求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二)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三)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繳催改措施;
(四)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五)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其中包括辦公用房、員工宿舍、等其它管理用房),由乙方無償使用;
(六)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等),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八)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有關歷史遺留問題;
(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
(十)甲方承擔自用面積及配套服務場所的管理費、水電費、公共水電費等其他公共分攤費用;
(十)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二)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_____規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_____不服務或多_____少服務。
(三)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四)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五)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六)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七)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明細。
(八)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九)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十)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十一)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有關財產,各類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十二)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
(十三)完成甲方符合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要求事項。
第六條?管理目標
1、房屋及公共設施完好率85%以上;(不包含裝置設施老化及非管理責任造成的損壞)
2、每年進行不少與兩次物業使用者滿意度調查,使用者滿意率達不低於80%;
3、管理人員專業培訓合格率100%.
第七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已出租給企業的面積按______元/㎡/月由乙方直接向企業計收物業管理費;
2、甲方承擔空置物業面積的物業管理費,乙方按______元/㎡/月計收;
3、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以物業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執行:電梯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樓層房按______元/㎡/月標準收取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只涉及公共部位及公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和養護;如______房屋及裝置維修費用超過人民幣______元整或當本體維修基金已提前使用完畢的情況下,則由乙方提出申請,經與甲方議定方案後實施,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甲方應於每月5日前通過銀行直接轉賬或到乙方辦公場所繳納現金等方式,向乙方繳納當月物管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和上月水電費,甲方逾期不能正常轉賬或繳納現金的,則由乙方按日收取______%的違約金;
5、管理服務費標準如有調整則按雙方議定的標準執行。
第八條?收款_____專案約定
1、甲方委託乙方與______所有入園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並負責向企業進行相關的解釋工作及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由乙方直接向______所有入園企業收取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水電費、電梯使用費、垃圾清運費、停車費和相關保證金;
2、乙方無法處理的收款_____問題,由甲方協助乙方進行處理。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若各級政府對______的政策有變動需要解除本合同的,或因政府採購、招標等原因需要更換物業公司而解除雙方合作關係的,甲方在得知訊息後應提前三個月告知乙方;
3、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4、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5、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6、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甲乙雙方如解除合同應提前六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本合同自然終止。如無疑義則合同自動順延。
(三)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四)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委員會依法裁決。
(五)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六)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同意於20年月日簽訂《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民法典》),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民法典》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 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20年月日該《民法典》自動解除,各方無需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民法典》的解除承擔任何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 費用結算
1. 雙方同意於20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
等額的有效發票。
2. 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需承擔任何責任。
三、 交接工作
1. 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 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代表:
乙方:
簽約代表:
年日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有償服務。
第四條 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第七條 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汙、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有償服務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 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 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保險、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車輛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保險、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裝置,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 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稽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 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 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 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資訊釋出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和訊息釋出。。
第十五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有償服務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執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 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裝置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1個月 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群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裝置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稽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重慶市消防條例》、《重慶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重慶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專案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專案(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專案),合理收費: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頻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車輛清洗、保險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資訊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 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
5、小區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保險、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保險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 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收費標準收取:
(1) 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 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 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 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 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 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 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 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收費標準全額收取。
(6) 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 電梯執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的收費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 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 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獨立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 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專案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裝置(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裝置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 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收費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檔案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 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 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_____》及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乙方對仁達提供專業化、一體化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乙方管理服務事項
(一)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及上下水管體、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二)本物業規劃內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秩序的管理,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生化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停車場。
(三)本物業規劃內共有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本物業配套會所。
(四)本物業公共園藝景觀(綠地、花木、水景、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及公共環境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
(五)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六)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七)物業檔案、資料的管理,包括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及法律規規定應由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管理的資料。
(八)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可接受委託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進行維修、養護併合理_____。
(九)屬於乙方管理維護範圍的位於業主專有部位的共用設施、裝置,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該部分設施、裝置出現損壞或故障時有義務通知乙方維修的義務,因未及時通知造成的損失乙方不負責任。
(十)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等合同規定或政府規定的各項費用。?(十一)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限自工程竣工並經市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合格,本物業正式入夥之日起計。業主委員會成立,在其權屬範圍內合法選定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與新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合同生效後,則本合同自動終止,具體終止時間以與新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正式移交之日為準。
第四條:管理服務費用
(一)?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著服務業主、微利經營的原則,本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收取採用酬金制的_____管理
辦法。
2、?本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根據物業不同型別,按建築面積(含公共分攤面積)向業
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具體標準如下:
雙拼別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聯排別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疊加別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九層複式:?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九層公寓:?元/月_________平方米?多層住宅:?元/月_________平方米元/月?商業部分:?元/月_________平方米
如本物業未實現水電費抄表到戶,則由乙方負責代為抄表,代收水電費、排汙費、垃圾處理費,_____標準按照水電部門及城管部門統一標準執行,並根據水電部門及城管部門的調整作相應調整。
(二)甲方未達到預期全部售出的銷售目標而造成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空置物業服務費_____標準及支付時間與前款物業管理費_____標準及支付時間相同。已出售但產權單位(人)超過期限仍未辦理入夥手續的空置房,物業管理費用由產權單位(人)承擔。
(三)管理服務費標準可根據政府公佈的物價指數和行業指導標準每年進行檢討,經雙方協商一致後進行調整。業主委員會成立後,由業主委員會與乙方協商確定。
(四)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服務費的,從逾期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金。物業使用人拖欠管理費用的,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七)若因甲方原因(如未符合政府及本合同有關規定強行入夥、產權糾紛等),致使乙方在本專案入夥後服務費收入無保障而導致乙方管理機構虧損的,則甲方需承擔虧損至乙方能收到正常的管理費為止。
第五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考察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二)依據甲方與業主簽訂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的約定、建設部(91)年ZBP30001—90之《房屋接管驗收標準》的規定和乙方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由乙方針對物業實際情況協助甲方順利完成入夥過程。其中包括:
1本物業竣工後,政府有關部門驗收全部合格,消防系統須經消防局驗收合格。?2依本合同提供管理用房,達到使用功能。
3本物業內應保證水、電、煤氣“三通”,即擰開室內水龍頭有水,排水管道能正常使用,排水暢通無阻,開啟電閘有電,電視、電話、煤氣管線到戶。
4本物業二次供水水質經防疫部門檢疫合格。
5物業應採用通透式圍欄與外界_____,實現封閉式物業環境。
6完成物業內園林綠化。
7入夥前十五天向乙方辦理物業接管驗收,裝置接管驗收前須向乙方移交物業相關資料(移交清單于物業入夥前交付乙方)。
(三)保證移交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為按照國家驗收標準經有關部門驗收的合格產品;如存在質量問題,則甲方負責返修或委託乙方返修,甲方支付相應費用。
(四)甲方須在本物業入夥後指定專人或部門負責處理物業保修期內在保修範圍所發生的各類問題,並承擔相應費用及相關責任。
(五)本物業內設定安裝攝像監控系統、住戶對講系統、機動車停車場自動管理系統、樓宇自動化管理系統等技防設施,以利本物業的治安防範;與物業公共區域內安置環保配套設施如:感應開關、自閉式水喉、分類垃圾房(箱)。
(六)甲方按政府規定在本物業入夥前一個月內向乙方無償提供具備一定使用條件的、地面以上獨套管理用房。
(七)辦理物業承接手續時,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物業的報建、批准檔案,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訂貨合同及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含隨機資料)。?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區域內各類建築物、場所、設施裝置的清單。
5物業及配套設施的產權清單。、
6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八)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約定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九)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及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責任。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在本物業範圍內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本物業的日常服務工作,並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與義務。
(二)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結合物業服務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
(三)在不影響業主正常使用共有部分的情況下,充分利用小區資源,自主開展各項服務經營活動,為業主的生活提供方便,所得收益應用於補充管理經費,不得損害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合法利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四)參照當地物價主管部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關於物業服務_____指導標準等有關規定,按物業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制定物業服務_____標準。
(五)建立本物業的服務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六)負責制定本物業《房屋裝修管理規定》,要求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遵守,並進行監督。
(七)根據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本專案銷售期間樣板物業管理服務及其相應服務計劃,甲方應承擔相應費用。
(八)在早期介入階段,根據物業服務的其他實際需要,向甲方提供本物業在配套公用設施、機電裝置選型、安裝等方面的建議。
(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十)不承擔對業主及物業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_____義務,不承擔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失,包括高空拋物及其他不可預見的意外事故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服務目標
(一)執行政府有關法律及市、區物業管理主管政府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並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二)本物業一經入夥即按照ISO9001:_________國際質量管理體系進行管理,完全入夥後一年達到該物業管理標準,符合ISO9001:_________國際質量管理體系標準要求。
(三)乙方承諾:在物業符合政府要求的參評自然條件、甲乙雙方嚴格履行政府及本合同規定的有關責任、義務,同時政府有關部門組織下評比的情況下,與合同期內依次達到區級、市級、省級和國家級物業服務優秀小區管理標準。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公司內部出現的股權轉讓、股東變更、法定代表人變更或甲方將本物業整體或部分轉賣第三方及雙方其它單方面的原因均不構成單方修改或終止本合同的理由,否則違約方須自違約行為發生之日三十內一次性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還需給予相應賠償。
(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有關條款或因自身其他原因而致使未能達到合同規定的服務目標或直接造成對方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限期整改或解決,限期整改或解決不了的,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同時違約方須支付違約金,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還需給予相應賠償。
(三)本物業預計入夥時間為?年?月?日,甲方應至少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因乙方原因致使物業不能按時入夥而給甲方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同時乙方須給予甲方賠償。因甲方原因使物業未能達到規劃設計要求,政府有關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有關入夥條件,致使推遲入夥或強行入夥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或經濟損失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同時甲方須給予乙方賠償。
(四)本合同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元整
(五)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或造成名譽、經濟損失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同意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共?頁,原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郵 編: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電 話:
地 址:
資質等級:
證書編號:
郵 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國家、省、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為 提供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一) 小區:
物業名稱: ;
物業型別: ;
坐落位置: ;
建築面積: 。
物業管____區域四至:
東至: ;
南至: ;
西至: ;
北至: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通過竣工驗收合格的(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風道、共用照明、配電系統、電梯、二次供水加壓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等)的日常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不含法規規定的大中修理及改造更新)。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護管工作,(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補充:甲方在乙方正式進駐前應完成如下基礎工作
1)管道疏通,清理垃圾,化糞池清掏完畢(甲方監督完成)。
2)地上停車棚改造增設完畢(為止甲方執行確定,日期待定),地下車庫非機動車停車位選址完畢。
3)圍欄上增設鐵絲網,缺損圍欄及照明修復,
4)監控裝置(包括地下車庫的監控裝置)維修完畢。
5)各單元門禁對講系統、閉門器和樓道維修完畢。
6)小區公共照明及其他公用設施裝置維護完畢(車道閘、刷卡機、起落杆、(F或藍芽)車輛感應器、任性門禁翼閘系統、水泵、變頻櫃等)
7)小區道路缺損及沉降地面修復工作。
8)給排水管網檢修完畢後移交。
9)小區全部消防設施有甲方負責協調高XX公司,進行完善和通過消防竣工驗收合格的工作,乙方予以必要的配合。
10)物業費及相關費用(電梯、水泵房、照明、空調等全部公共能源費用)由甲方與上任物業公司結算完畢後在小區公司兩週,並準確核算後移交乙方。
1
1)因本小區代為管理執行,貴公司不負責本小區供暖。小區供暖由乙方代為管理執行,供暖產生所有費用和收取的哦個年暖費用,以及人工費、裝置維修和供暖盈虧由雙方協商解決。
1
2)甲方應協調衛生所和酒店,與本小區連線部位採取封閉措施,以保障本小區業主財產和人身安全不受外來侵害,乙方不對通過上述2處場所進入本小區的外來侵害事件承擔任何責任。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率計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不定期檢查乙方物業服務質量,每半年進行一次全面綜合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屬實的,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甲方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勸阻、仲裁等相關合法催繳催改措施;甲方並對上述事宜負有協助配合義務。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不低於200平方米。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起____月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承租戶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屆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乙方利用共用部位開展多種經營收入扣除必要的費用後,歸屬全體業主所有。該款項專項列支,除開展各種社群活動和節假日活動的經費支出外,優先用於補充小區公共應急搶修費用,結餘部分轉作專項維修資金。
7、負責協調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一般採取聯合下文(蓋公章)方式,特殊情況甲方應乙方要求給予必要協助。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10、甲方有權對乙方在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服務不到位、不及時,不盡責等消極怠工行為及產生的不良後果,按照合同約定的合格標準進行一次性(100500元)罰款,該款項專項列支,由甲方決定使用。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定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助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以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質量、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管理規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六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明細。
8.對本物業的公用部位和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建完善配套專案或開展多種經營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
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
2.按照《民法典》和《物業管理條例》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第六條 管理目標及達標約定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甲方提供的共用設施裝置和共用部位通過竣工驗收的前提下,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半年內達到物業管理服務二級服務標準;________年內達到市級優秀住宅小區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如乙方完成上述約定,並且在服務期內無重大過失和重大責任事故,甲方不得單方面解決合同。如甲方違約單方面解決合同,須賠付乙方三個月的物業服務費用。
第七條 本物業管____區域服務收費選擇包乾方式收取,按照________年一交的時間標準收取;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按業主擁有的物業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1)高層住宅: 元月﹒㎡,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照實際能耗和使用者用量分攤收取。
(2)、商業物業: 元月平方米,商業物業電梯電費和二次加壓供水電費,按實際能耗和使用者用量分攤收取。
(3)、住宅空置房(已上房業主長期未住)的物業費由甲方通知業主及時繳納,3個月不交的,甲方應協調業主繳納,協調無效的情況下,乙方可以通過法律途徑催繳。
(4)、地下車庫售車輛車位服務費,按 元個月,一次性按照全年 元個支付給乙方。
(5)、辦公樓由乙方承擔的維修養護工作,甲方承擔維修養護產生的人工費和配件更換費。
(6)、甲方負責承擔小區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急更換及改造、搶修費用,上述事宜乙方應配合甲方工作,甲方有權對上述費用及方案進行稽核。
(7)、合同期內本小區垃圾清理清運費用由乙方負責,並不受外因變化影響。
(8)、在保活期內,草坪補植及開春後木本植物補種費用,由甲方負責。
2、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____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____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____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固定資產折舊 與低值易耗品攤銷;
(9)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0)法定稅費;
(1
1)物業管理企業利潤。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3、為保證物業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工作順利進行,乙方為專案配備必要的物業管理辦公設施。
4、為保證小區物業服務正常開展,甲方應按照約定對部分共用部位及設施裝置進行必要的改進。改造標準應不低於建立市級優秀住宅小區的標準執行。具體施工改造工程應於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完成並通過相關驗收,並會同乙方參與方案的設計和工程驗收工作。
5、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6、房屋建築(本體)有共用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小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____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乙方進行施工,協調業主配合維護。沒有交存維修基金的維修改造費用,由相關受益業主分攤。
7、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_年一次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 前履行交納義務。
8、業主、物業使用人在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業從事經營活動的,乙方可以參照商業物業標準收取相應的物業服務費。
9、利用儲藏室和車庫改作住宅或者經營用途的,按住宅或商業物業標準收取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佔用小區和樓道內共用部位存放雜物的,應立即清理。佔有共用部位經營活動的,需按照物業公司劃定區域範圍有序經營,並交納物業服務費補充小區排汙、維修等支出。
10、對違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規定的物業使用人、業主,乙方可根據《省物業管理條例》、《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業主管理公約等規定進行處理。
1
1、禁止個人在小區內私自從事收費的房屋中介業務,及房屋租賃諮詢和廣告代理業務。上述業務由物業公司統一管理。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負責追究相關責任方責任。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第九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期限,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
2、本合同期滿前 個月,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3、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
4、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5、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6、本合同的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侵害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行法律效力。
7、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8、本合同內容與國家政府部門相關法律法規衝突的,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9、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 人民提起訴訟。
10、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物業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備註:以下情況,甲方應配合乙方聯合下文和提供必要的協助。
1、違規佔用公共區域擺放雜物。
2、公共區域亂張貼宣傳廣告問題,戶外廣告牌亂放,建議統一更換鋁塑板廣告牌。
3、擅自改變住宅用途及的拒交相關物業費問題。
4、建立文明居住環境中,部分生活陋習問題(大聲喧譁、車輛亂鳴笛、亂撞杆、居民隨手扔垃圾等)。
5、違規飼養寵物及家禽家畜的問題。
6、建築物共用部位違規使用及侵犯共用權人相鄰權和其他合法權益的問題。
7、如對本合同物業服務收費標準有異議,可對本合同所計費的物業型別按市物價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標準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_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____區____路的____________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維修、養護;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年內達到____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萬元,合理支出____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獎勵乙方。
(三)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四)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至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五)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一)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二)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3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三)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九條?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附件1、2、3、4……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四)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訴請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物業管理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住宅_________平方米;物業型別:_________(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其它用房_________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使用:
(1)無償使用。
(2)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的管理標準;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支付期限: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_________元,由甲方負責在_________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第八條 獎懲措施
1.乙方全面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獎勵:_________;
2.乙方未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管理目標,甲方分別下列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_________;
3.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乙方全部完成合同責任並管理成績優秀,多數業主反映良好,可以不參加招投標而直接續訂合同。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六個月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依法裁決。
5.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6.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一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業主管理委員會)
乙方(受託方):__________________(物業管理公司)
為加強_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_____》、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1.物業基本情況。
(1)物業型別:_________。
(2)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3)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4)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5)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內附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內的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_____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_____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及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和住宅公共維修基金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3)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元。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2)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上調;
(3)按每年_________%的幅度下調;
(4)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5)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_________。
3.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
(1)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的歸集、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關檔案執行。
(2)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敷使用時,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或物業管理委員會研究決定,按建築面積比例向產權人續籌或由產權人按實分攤。
(3)產權人在出售、轉讓或饋贈其單元或因其他原因房屋產權轉移時,所繳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不予退還,隨房屋所有權同時過戶。
4.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_________元,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支付;
(2)由乙方承擔;
(3)在_________費用中支付。
5.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_________元;
第四條?其他_____費用
1.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
(1)機動車:_________;
(2)非機動車:_________;
2.有線電視:_________;
第五條?代收代繳_____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乙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熱費、房租等代收代繳_____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_____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第六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七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____平方米),按月租金_________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乙方提出意見和建議。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六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經濟指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訂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三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帳目;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與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物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八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1.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_________年內達到_________標準。
2.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_________元,合理支出_________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_________%作為經營收入。
第九條?風險抵押
1.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2.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三日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3.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4.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獎罰措施
1.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_________%獎勵乙方。
3.如果甲方不完成應負的合同責任,由此而影響乙方的承包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或給乙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甲方應當給予補償或承擔相應責任。
4.如果乙方沒有完成合同責任或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應當責成乙方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處以人民幣_________元至_________元的罰款,直至終止合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5.由乙方管理不善或重大失誤,造成住戶經濟損失或生活嚴重不便的,應當賠償甲方或業主及使用人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的_________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二條?宣告及保證
甲方:
1.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1.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四條?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_____、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五條?通知
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七條?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就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_委託給乙方實行物業服務有關事宜,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前期介入_____。
第四條?制訂物業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相關的工程圖紙、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等;根據法律、法規和《臨時管理規約》的授權制訂物業服務的有關制度。
第五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等。
第六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_____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等。
第七條?建築及其設施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協調開發商、承建商進行對甲方所有單元內發生的牆體、水、電、氣,通訊、共用天線、排汙、排水系統等建築體系保修;保修期後實施_____或協調專業機構或職能部門有償維護維修。
第八條?環境衛生及綠化養護
1、公共環境、房屋共用部位的保潔,生活垃圾收集並運至垃圾消納站(不含垃圾消納的管理及裝飾裝修垃圾收集和清運),化糞池清掏
2、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使之處於良好狀態。
第九條?公共秩序維護工作
1、建立預防性安全防範體系並設立應急機制,配合公安機關進行秩序監控和巡視等工作,但不包含甲方產權範圍內人身財產的_____、保證和保管責任。雙方另行簽訂人身、財產_____和財產保管專項合同的,以專項合同的約定執行。
2、對來訪客人辦理訪問手續,控制閒雜人員進入小區。
3、維持小區的交通秩序。對本物業區域內的交通狀況預測和安排,使本物業區域內_____停放有序,交通順暢(不含人身、財產的_____、保管責任)。
4、地震、地陷、火災等突發事件的組織疏導和協助施救工作。
5、定期或不定期巡視、檢查小區,及時採取措施以防止任何人未經乙方同意或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而佔用、變更、損害公共服務設施、裝置,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本協議、《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
6、發生安全事故,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採取相應措施,協助做好救助工作。
7、消防工作,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的維護以及消防管理制度的建立、消防設施的檢查、維護以及定期進行消防訓練,保證有關人員掌握消防基本技能。
第十條?檔案資料管理
1.本物業竣工資料、圖紙及接管驗收檔案的管理。
2.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檔案資料的管理。
第十一條?房屋裝飾裝修管理
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方案進行稽核,對裝修過程進行監督,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第十二條?受所有權人委託,對小區配套設施如網球場,游泳池、會所、停車場(庫)等場所進行管理。
第十三條對小區公共區域及甲方保留區域進行管理。
第十四條?不定期的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加強業主間的溝通和文化交流。設立小區資訊釋出欄,加強與業主的聯絡和訊息釋出……
第十五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服務費(住宅、商業);
2、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
3、其它_____費
4、公攤水電費及電梯執行電費;
5、物業維修資金
第十六條?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_____賬目管理,並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十七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物業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或《臨時管理規約》的行
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制止、?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定乙方擬訂的前期介入服務方案、小區物業服務方案;
2、檢查監督乙方服務的實施及合同的執行情況;
3、審定乙方提出的前期介入服務工作計劃、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
4、負責制定《臨時管理規約》和提供《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並在房屋銷售時公示《臨時管理規約》;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保修責任內房屋、設施、裝置維修養護和房屋建設遺留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1個月?內按物業管理有關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產權屬全體業主),由乙方無償使用;
7、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提供和移交物業管理相關資料:
(1)規劃圖、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證檔案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服務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8、支付前期物業前期介入服務費用;按照國家物業管理條例和地方法規規定交納空置房的物業服務費並承擔逾期未付的違約金。
9、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拒絕按規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時,協助乙方催收;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服務工作和社群宣傳教育、文化娛樂活動;
12、應將本合同在訂立之日起十五日內,向物業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並按相關規定公示。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標準,提供高品質、專業化的服務;
2、起草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的使用要求、注意事項和物業服務制度;
3、僱傭、培訓、解僱職員並對其工作進行管理。
4、乙方辦公場所、工作服,工具,器具,材料或其他為保證對甲方服務工作開展所必需裝置材料的採買和管理。
5、依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收取服務費用;
6、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7、適時聘請、撤換及付酬予律師、建築師、會計師及其他專業顧問和合作單位。
8、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臨時管理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乙方有權稽核業主或使用人是否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________市消防條例》、《________市城市容貌管理條例》、《________市產外廣告管理條例》以及物業服務公司按照有關法規、條例等制定的裝修管理規定進行其所屬產權範圍內的裝修工程,停車(場)庫是否進行任何形式的改裝、改造、修建構築物。裝飾和裝修,並對違規行為進行制止。
10、接受業主的監督,定期向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報告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11、以物業公司名義投保,投保專案包括公眾責任等險種,甲方應對其屬下的產權範圍內利益自行投保。
12、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服務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13、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14、協助有關部門制止違法、違規的行為,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公共秩序;
15、可適時設立以下服務專案(並可根據需要設立新的服務專案),合理_____:房屋租賃、代售;代辦電話安裝、寬頻安裝服務:室內清潔服務;室內工程維修;代養護花木;代_____清洗、_____辦理服務以及與甲方商議的其它服務內容。
16、乙方有權在不違背業主整體權益基礎上制定、修改管理規則,並利用小區告示欄、網站、小區內部刊物(如有)等各種資訊渠道予以公佈,對各業主均有約束力。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第二十條?物業服務費構成如下;
1、小區公共秩序維護費;
2、小區公共區域清潔、保潔服務費(但所有政府另行徵收的.如垃圾處置費等費用均未包含其中)
3、小區公共區域綠化養護、服務費:
4、小區房屋共用部位維修(小修)及保養費;?;
5、小區共用設施裝置日常執行、維護(小修)及保養費
6、小區公共區域四害防治費用;
7、乙方的辦公管理費;
8、乙方員工的薪酬、社會_____、福利、制服及相關器具
9、乙方用於為業主服務的固定資產折舊費;
10、乙方為小區公共區域所投保的公眾責任險等_____費用
11、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的各項零星費用:
12、乙方用於上繳有關部門管理費、稅費;
13、乙方的
合理利潤;
14、乙方用於為業主公共利益服務
第二十一條?物業服務費
1、本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以下_____標準收取:
(1)?電梯高層物業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2)?商業用房物業服務費按建築面積______元/平方米/月計收;
(3)?停車(場)庫物業服務費每個停車位______元/月計收;
(4)?特約服務實行明碼實價,雙方自願的原則。
2、繳費辦法
(1)_____________(住宅商業用房)的物業服務費按房屋建築面積計收,在產權部門核定面積批覆下達之前以銷售合同註明的面積計算,批覆之後以產權部門核定的建築面積為準。面積核定前後甲方收取的物業服務費差額不作退補。停車(場)庫車位物業服務費以個為單位計收。
(2)?物業服務費應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費用金額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總費用3‰的滯納金。
(3)?首次物業服務費收取以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為準,交房日期在15日之前(含15日)的收取當月全月的物業服務費,交房日期在15日之後的收取當月半個月的物業服務費。
(4)?住宅(商業用房)交房後,若水電氣任何一表進行了走動以及已裝修、已入住的,物業服務費按_____標準全額收取;若經物業服務公司和業主(使用人)共同確認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物業服務費按_____標準的50%執行。若相關政策發生變化,按國家新規定執行。
(5)?停車(場)庫車位交付後無論是否空置,物業服務費按_____標準全額收取。
(6)?特約服務費按月繳納。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繳清上月發生的特約服務費用,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的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公攤水電費
首次公攤水電費的收取是以物業對首月公攤水電核算完成後公佈的繳費日期為準,交房後,無論房屋是否空置,裝修,被佔用,公攤水電費根據政府規定的據實攤銷原則及核算從簡原則,住宅從交房通知文書確定的交房日期起開始核算公攤水電費,按月將上月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費用進行公佈,按實際發生額逐戶按房屋建築面積平均公攤,每月和物業服務費一起進行繳納。公攤水電發生情況及帳務接受業主監督。甲方在當月15日之前將本月的公攤水電費繳清,逾期將按日向甲方加收應交納費用3‰信的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電梯執行電費的收取根據政府相關檔案規定的_____標準按月進行收取。
第二十四條?甲方可以現金或轉帳方式繳納各項費用。
第二十五條?各項費用的調整
乙方應當就物業服務費使用制定_____賬目管理,井可按照實際支出合理調整物業服務費,但乙方須提前三十天以書面方式通知甲方後,甲方應按照調整後的費用支付。
第二十六條?物業維修基金收取
物業維修資金按政府有關規定維持在一定數額,不足部分由業主續繳,專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共用部分的大,中維修、更新、改造。具體專案如下:
1、小區房屋共用部位大、中修、更新或改造:
2、小區共用設施裝置(如防盜監控、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3、小區環境配套設施(如健身娛樂設施等)的更新、改造:
4、小區公共區域綠化(如草坪、喬灌木等)更新、改造;
5、小區公共建築(如小區大門,單元大堂、樓層及其裝飾等)、道路的更新、改造:
6、用於小區非盈利性設施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7、停車(場)庫共用裝置設施(如監控、車管系統、風機、水泵、消防設施等)大、中修及更新、改造;
8、其它不在上列內但需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如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須由物業維修資金支付的費用。
第二十三條水、電、氣費按照政府相關標準計收。小區高層建築中超過市政供水高度的樓層將採用二次供水系統,二次供水系統由市政專業供水公司進行管理維護,水費的_____標準按市政專業供水公司公示標準進行收取(如因國家能源價格或政策調整,此費用作相應變動,以相關檔案或通知為準)。1、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的由甲方承擔;
第六章?委託服務期限
第二十六條_____________由乙方根據本協議內容進行管理,為期三年(自__________“整體竣工,經有關部門檢驗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本小區業主大會與選聘或續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新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協議自動終止。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關於甲方義務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二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委託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
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_____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法定機構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二條若本協議任何條文因國家或地方法規的變更而無效、非法或不能執行時,將按照新的法律法規的要求執行,但本協議其餘條文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執行性並不因此而改變。
第三十三條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任何爭議應首先進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小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三十四條?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政府房管主管部門備案一份。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籤宇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 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對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管理、維修養護。
第五條 道路、排水管道等公用設施的使用管理和維修養護。
第六條 公用綠地、花木等的養護和管理。
第七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八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九條 維持公共秩序,巡視、門崗執勤。
第十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一條 協助社群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二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2、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
3、停車費;
4、裝璜垃圾清運費。
第十三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四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等措施,並報有關執法部門處理。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五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議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制度。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和房屋及設施維修計劃。
6、按《寧波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條例》向乙方提供物業用房,其租金用於物業管理。
7、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8、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費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協助做好協調和思想工作,幫助乙方催交。
第十七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和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 、綠化帶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8、每年第一季度底,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上年度相關管理經費的使用情況;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八條 乙方按《寧波市普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等級參考標準》中“ 級服務等級標準”實現目標管理,具體詳見附件。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綜合服務費
1、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非住宅房屋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管理服務費,按全額收取。
3、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的,按下列方法處理:
從逾期之日起每天應按費用的千分之 一 交納滯納金。
第二十條 公共設施日常維修費
房屋的共有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日常維修、養護費用由乙方按多層住宅每年每平方米 元收取,非住宅按每年每平方米 收取,並按照下列標準執行:日常小修、養護費用,從房屋共有部位和共用設施日常維修費中承擔;大中修費用、更新費用,由乙方制定計劃,報甲方稽核,由全體業主共同承擔。
第二十一條 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照《寧波市區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停車收費辦法》和《住宅小區機動車地下停車收費標準》規定,由乙方向車位使用人收取,收入用於彌補物業管理成本。
第二十二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實發生的費用計付,收費標準須經甲方同意。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四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可以用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業主、物業使用人反映良好,甲、乙雙方可續訂合同。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及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南門街道辦事處、區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三條 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 三十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人(簽名): 代 表 人(簽名):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_ 年____月____日
小區物業管理合同樣本(一)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加強小區(大廈)的物業管理,保障房屋和公用設施的正常使用,為業主創造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市物業管理方面的法規和政策,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區路的範圍內的物業委託給乙方實行統一管理,綜合服務。
二、管理事項包括:
1.房屋的使用
2.物業範圍的公用設施、裝置及場所(地)(消防,電梯,機電裝置,路燈,走廊,自行車房、棚,園林綠化地,溝,渠,池,井,道路,停車場等)的使用、維修和管理;
3.清潔衛生(不含垃圾運到中轉站後的工作)
4.公共生活秩序;
5.文娛活動場所;
6.便民服務網點及物業範圍內所有營業場所;
行駛及停泊;
8.物業檔案管理;
9.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委託物業管理形式
承包經營,自負盈虧。
第三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月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雙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委託乙方實施物業管理;
2.監督乙方對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的合理使用,並按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辦法將專用基金撥付給乙方;
3.按市政府規定的比例提供商業用房(總建設面積的0.5%)——平方米給乙方,按月租金元租用,並負責辦理使用手續;
4.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平方米,員工宿舍——平方米),按月租金——元租用;
5.負責向乙方提供本住宅區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一套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7.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完不成第五條規定的目標和指標或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負責確定本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
9.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和規章制度以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予以罰款,責令停工,責令賠償經濟損失,以停水、停電等措施對無故不繳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作業責任人進行催交,催改;
10.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工作,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業主間的關係
11.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二、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住宅區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際管理目標、經濟指標的實施,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根據住宅區內大、中修的需要制定維修方案,報甲方審議通過後,從公用設施專用基金中領取所需的維修經費;
4.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賬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每月向甲方和住宅區管理部門報送一次財務報表,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收支賬
5.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_____.、精幹的原則在本住宅區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8.負責測算住宅區管理服務費_____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標準和依據,嚴格按照甲方審議通過的_____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
9.有權依照甲方委託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處理;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五條?物業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
一、各項管理指標執行物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各項標準,要求住宅區在乙方接管後——年內達到——標準。
二、確保年完成各項_____指標——萬元,合理支出——萬元,乙方可提成所收取管理費的——%作為經營收入
第六條?風險抵押
一、乙方在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向甲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元,作為風險抵押金。
二、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管理目標和經濟指標,甲方在合同期滿後3天內退還全部抵押金及銀行活期存款利息。
三、如由於甲方過錯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由甲方雙倍返還抵押金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四、如由於乙方過錯致使合同不能履行,乙方無權要求返還抵押金,並應賠償甲方經濟損失。
第七條?獎罰措施
一、在各項管理目標、經濟指標全面完成的前提下,管理費如有節餘,甲方按節餘額%獎勵乙方。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業主管理委員會/房地產開發公司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物業管理公司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物業名稱)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佔地面積: 平方米;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住宅 平方米;物業型別: (住宅區或組團、寫字樓、商住樓、工業區、其他/低層、高層、超高層或混合)。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問、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網球場、游泳池、商業網點、)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
6.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7.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但不含人身、財產保險保管責任)。
8.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9.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10.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經營性商業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 元標準出租經營,其收入按法規政策規定用於補貼本物業維護管理費用。
5.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按政府規定向乙方提供管理用房 平方米
(其中辦公用房 平方米,員工宿舍 平方米,其它用房 平方米),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使用:
①無償使用。
②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的標準租用。
6.甲方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日內按規定向乙方提供本物業所有的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工程建設竣工資料、住使用者資料),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予以收回;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8.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9.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0.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賬民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各項維修、養護和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l·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 元
②按雙方協商的標準向業主(住使用者)收取,即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
③由甲方按統一標準直接支付給乙方,即每年(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元;支付期限: ;方式: ;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按政府規定的標準調整;
②按每年 %的幅度上調;
③按每年 %的幅度下調;
④按每年當地政府公佈的物價漲跌幅度調整;
⑤按雙方議定的標準調整;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本體)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5.本物業的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共計 元,由甲方負責在 時間內按法規政策的規定到位,以保障本物業的公用配套設施的更新改造及重大維護費用。
6.乙方在接管本物業中發生的前期管理費用 元,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支付;
②由乙方承擔;
③在 費用中支付;
7.因甲方責任而造成的物業空置併產生的管理費用,按下列第 項執行:
①由甲方承擔全部空置物業的管理成本費用,即每平方米建築面積每月元;
②由甲方承擔上述管理成本費用的 %;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小區廣大業主的共同利益,嚴格遵照小區紅線內設計規劃的各項要求,保證小區的正常秩序,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就南湖商業門面事宜簽訂如下協議:
第一條:乙方權利
一、乙方可以在自已購買或租賃的地點進行辦公或經營,同時在劃定的範圍內張貼自已公司的形象標誌,同時發放自已公司的宣傳資料、介紹自已公司的業務。
二、乙方有權向甲方提出關於水、電方面使用的正當要求;但必須按時交納水、電費及物業管理費。
三、乙方享有在辦理手續等方面的優先權,在同等情況下,甲方應當先行辦理乙方公司事宜。
第二條:乙方義務
一、乙方向甲方出具公司資質、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以及房屋產權證、土地證或房屋租賃合同原件並提供影印件以供甲方公司備案。
二、乙方委派現場代表開具公司法人代表委託書,授予期全權代表本協議所涉及的各項事宜。
三、乙方有義務在裝修時按照行業標準對排汙、排煙和噪聲進行技術處理,不得影響小區其它業主的正常生活。若有業主投訴,且確實存在必須配合整改。
四、物業管理費的收取辦法與標準及供電協議。
1.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交納商鋪的物業管理費,此門面面積為________平方,物業管理費標準為____元/平方。________年每月物業管理費為________元,預交一個月。乙方交納安全用電保證金________元,電費為________元/度,按月交納。
2.乙方每月五日之前帶現金到物業辦公室財務處同時交納下月物業管理費及當月電費,逾期不交電費或物業管理費甲方有權立即停止供電及相關服務。
五、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小區人員管理規定》,文明經營,不得騷擾和影響其他業主正常生活,在經營過程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垃圾按服務處指定的時間從指定的通道運到指定地點。
六、經營過程中,乙方須指派專人負責治安工作,嚴密巡視,防止案件發生,發現情況及時向甲方報告並酌情現場處理。
七、乙方須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每戶根據經營場所的實際面積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配備消防器材,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燈、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同時注意安全用電,不得使用高負荷電熱絲、大功率電爐等電熱器件,由此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
八、乙方須加強內部管理,不得使用三無人員,同時政府規定須持證上崗的工種,工作人員須證件齊全,工作人員只能在規定的範圍內逗留、作業,違者服務處有權將人員請出小區。
第三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須根據《小區管理規定》、《_________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制度對乙方在小區範圍內經營場所的水、電實施統一管理。
二、甲方應制定監管制度,成立監管巡視隊,對小區範圍內的經營場所的水、電實行全方位的監管和服務。
三、在監管過程中,甲方如發現乙方人員有違規、違章時,其監管人員有權在現場予以制止;乙方人員如有不服從管理的行為,則甲方有權採取強制糾正措施,並責令乙方限期整改,整改不力者,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間住宅小區物業管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公房出售單位(產權單位)。
乙方是指:購房人(產權人)或承租人。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乙方所購買(租賃)物業基本情況: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2、有權將本協議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轉讓給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3、監督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保證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本協議規定實施物業管理,並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承擔責任。
4、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5、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檔案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6、負責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在保修期內按規定承擔保修責任,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承擔相應費用。
8、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9、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O、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11、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
12、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13、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專項工程任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14、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7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出席業主大會或被推選參加、出席業主代表大會,享有相應的權力。
2、監督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有關規定並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
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接受甲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二)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制止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三)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和財務年度計劃。
(四)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為業主、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裝置是指共用給排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設施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箱(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
(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
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十)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十一)公共環境衛生管理。
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經營管理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車輛盜搶保險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制止停放。
(十三)維護社群公共秩序。
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十四)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業檔案管理。
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十六)負責向業主和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執行費,經有關部門委託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採暖費、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託,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
第三條 甲方保證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下述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其中,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後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裝置管理
1、裝置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裝置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裝置良好,執行正常,有裝置執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執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執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執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正常,並有執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裝置齊全,執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汙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裝置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共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汙染現象。
(六)社群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物業企業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汙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第四條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一)住宅按套內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業管理費用標準為: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調整標準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築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
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按規定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相應費用;
(九)保修期滿後發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務的維修養護更新費用,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套檔案執行:
1、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
2、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十)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暖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十一)乙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物業管理企業可按約定標準向乙方收取服務費;
(十二)電梯執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
(十三)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
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五條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六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簽訂利用本物業管理區內房屋、共用設施、共用場地設定的戶外經營性廣告及商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並負責收取有償使用費。
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後結餘部分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未達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及利息,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費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因未按規定交納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未按規定續交維修資金,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導致物業失修失養,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給予經濟賠償。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十條 本協議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先行墊付,按相關業主擁有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於工程開工起15日內向乙方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甲方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三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中未盡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四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