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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協議(通用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87W

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協議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協議(通用3篇)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範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管理,使汙泥得到有效處置,同時進一步提高汙泥處置水平,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可持續發展,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就___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有關事項,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本協議,共同遵守。

一、總則

1.1甲方委託乙方對_________汙水處理廠所產生的脫水汙泥進行處置。

1.2甲方應積極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爭取對汙泥處置提供各種形式的補貼或支援費用,乙方予以支援和配合。

1.3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認真履行本協議的各項義務,開展對_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的處置,並保證其工作符合相關法律、法規。乙方應承擔和自身過錯相適應的違反本協議的責任,但乙方不承擔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給甲方造成的損失和有關的損害賠償責任。

1.3乙方應在執行本協議中憑藉專業知識和各種經驗做好本職工作,積極配合甲方汙泥的生產、運輸管理工作;甲方應依據其自身的經濟實力和條件做好相關工作,並積極配合乙方的協調工作,且須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應密切配合,以確保本協議的順利執行,保證對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的處置工作正常開展。

1.4甲乙雙方同意行使或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二、定義

2.1“合同”係指系現有合同。

2.2“合同價款”係指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甲方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2.3“本專案”是指本合同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委託處置實驗合同。

2.4“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簽訂當日。

2.5“汙泥處置費”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和乙方處置的汙泥量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2.6“汙泥運輸補貼”指甲方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價格和乙方處置的汙泥量、運輸距離支付給乙方的費用。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

3.⒈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對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的汙泥進行處置的過程中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3.1.2 甲方對乙方違反本合同要求的行為,有權提出書面的整改要求。

3.1.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配合,迎接主管部門的檢查、調研和業務指導。

3.1.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與汙泥處置有關的汙泥量資料及相關檢測報告。

3.2甲方的義務:

3.2.1按合同規定支付合同價款。

3.2.2甲方應積極協調在政府相關主管部門爭取各種形式的汙泥處置費用。

3.2.3在乙方遵守合同的條件下,確保合同不被無故中止。

3.2.4嚴格執行本合同所有約定。

3.3乙方的權利:

3.3.1在國家法律、政策範圍內,乙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制度正確行使生產經營權和經營管理自主權。

3.3.2受託對_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的汙泥進行處置,按時足額收取甲方支付的合同價款。

3.3.3在保證正常執行質量的前提下,優化汙泥處置的執行工藝及決定內部行政事務。

3.3.4開發以汙泥為資源的環保副產品。

3.4乙方的義務:

3.4.1組建高素質的管理團隊和技術團隊,制定務實、高效的管理制度,保證汙泥處置實驗工作的正常開展。

3.4.2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完成合同規定的汙泥處置實驗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

3.4.3在保證汙泥處置設施、工藝正常執行的條件下,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處置特殊情況下的汙泥,但處理過程中增加的執行成本費用由乙方同甲方協商解決。

3.4.4應依法納稅。

3.4.5乙方在受託期內,應確保安全生產,如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4.6保證汙泥處置設施的正常穩定運營。

3.4.7乙方在裝置檢修需要停運和非正常停運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3.4.8乙方在受託期內不得出現不經處置棄置汙泥等行為。

3.4.9制訂汙泥處置管理應急處理預案,確保緊急情況下對汙泥的妥善處理。

3.4.10嚴格執行本合同所有約定。

3.4.11乙方應做好各項安全生產工作。

四、委託形式

在受託期內,乙方享有_____________汙水處理廠汙泥的獨家處置權,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單位進行處置或開展處置,乙方經化驗分析,明確表示無法處置的重金屬超標汙泥除外。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五、合同價款及費用支付

5.1付費基礎:以乙方汙泥處置量,依照合同單價確定汙泥處置費用;以乙方汙泥處置量和運輸距離,依照合同單價確定汙泥運輸補貼。

5.2合同單價:

按每噸汙泥X元作為支付給乙方每噸汙泥的處置費。

按X.00元/噸·公里的運輸單價向乙方提供汙泥運輸補貼。

5.3汙泥處置費及運輸補貼計算方式

汙泥處置費=當月汙泥處置量×汙泥處置費合同單價

汙泥運輸補貼=當月汙泥處置量×運輸距離×運輸單價

5.4支付方式:

5.4.1乙方在完成月份工作後,向甲方遞交汙泥處置費用支付函及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的汙泥處理量;

5.4.2甲方在收到乙方汙泥處置費支付函後在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汙泥處置費支付給乙方。

5.4.3如對合同價款有爭議,對無爭議的部分先按合同約定的標準支付合同價款,對有爭議的部分待爭議解決後根據爭議解決結果付款。

5.6汙泥處置費及汙泥運輸補貼實施辦法

合同生效後,若甲方暫時未能爭取到政府的汙泥處置補貼或其它形式的汙泥處置費用,則甲方先按上述5.2款汙泥運輸補貼的確定原則向乙方提供汙泥運輸補貼。當甲方獲得政府對汙泥處置的補貼或其它形式的汙泥處置費用後則按上述5.2款汙泥處置實驗費的確定原則核定單價,按時支付給乙方。

六、委託範圍

乙方在受託期內,負責對________汙水處理廠的汙泥進行處置,並根據_______汙水處理廠的汙泥泥質特點,採取相應的措施達到國家規定技術要求。

七、質量管理標準及要求

7.1乙方應建立相關管理制度,保證汙泥的處置質量。

7.2處置前泥質要求:送到汙泥處置實驗場的的汙泥含水率應不高於______%,且重金屬應不超過《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CJ248)標準。

7.3處置後泥質要求:根據______汙水處理廠的汙泥特點,進行處置並達到國家要求的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的要求,資源化的達到《GBT 23486-20__ 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 園林綠化用泥質》標準。

7.4 泥質檢測

乙方定期對處置後汙泥的相關指標進行化驗,並出具分析報告。

7.5受託期間,乙方保持汙泥處置場所的整潔,做好環境衛生、廠區綠化、保潔管理。及時清運汙泥,並進行消毒,確保無蚊蠅滋生,空氣流通無異味。

7.6受託期間,乙方若有棄置情況,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八、汙泥處置量的認定

計量方式,採用磅站過磅稱量的計量方式,以磅站稱量的運輸量作為計算汙泥處置費的依據。

九、違約責任

9.1關於乙方的違約責任:

9.1.1乙方在受託期內未盡乙方的義務,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9.1.2如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必須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具體處罰標準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9.2關於甲方的違約責任:

甲方在委託期內未盡甲方的義務,甲方應承擔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和中止

10.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方、乙方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對合同條款做出任何修改,均須由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以書面補充合同形式進行。

10.2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甲方、乙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10.3 甲方的解除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於甲方的違約或由於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許的糾正期限而乙方在該期限內未能糾正,即構成乙方違約事件,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

a、乙方發生特別重大質量、生產安全事故,無法完成對汙泥的有效處置實驗;

b、乙方有隨意棄置等行為,嚴重影響到社會公共利益和安全;

c、根據中國法律乙方進行清算或資不抵債;

d、乙方未履行本協議項下的其它義務,構成對本協議的實質性違約,並且在收到甲方說明其違約並要求補救的書面通知後___個工作日仍未能及時補救該實質性違約;

10.4 乙方的終止

下述每一條款所述事件,如果不是由於乙方的違約或由於不可抗力所致,如果有允許的糾正期限而在該期限內未能糾正,即構成甲方違約事件,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合同,有權要求甲方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甲方任何宣告被證明在做出時即有嚴重錯誤,使甲方履行本協議的能力受到嚴重的不利影響;

(2)甲方未能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向乙方支付汙泥處置實驗費或運輸補貼的義務且超過2個月;

(3)甲方未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義務構成對本協議的實質性違約,並且在收到乙方說明其違約並要求補救的書面通知後的 _____個工作日內未能補救該實質性違約。

十一、委託處置期限

委託汙泥處置實驗期為合同生效日起XX年。

十二、不可抗力

雙方約定:簽約雙方任一方由於受諸如戰爭、洪水、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而不能執行合同時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三、爭議解決與適用法律

13.1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解釋。

13.2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

⑴雙方協商解決;

⑵協商無效時,向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其它

14.1本合同期滿後,結合當時的實際情況及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合同是否延續問題,雙方另行商議。

14.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另行簽訂更改或補充合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3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14.4當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發生變化時,本合同按規定相應進行調整。

14.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 乙方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 年 ____月_____ 日 日期: _______年 ____月_____ 日

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協議 篇2

發包人(總承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職務:

專案經理:

開戶行及銀行賬號:

承包人(施工單位):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法人代表: 職務:

專案經理:

見證人(建設單位): (以下簡稱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土建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各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造價: 萬元

4.工期時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天(日曆日)。

二、承包形式和承包範圍:

1.承包形式:固定價包工、包料、包費、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

2.乙方承包工程的範圍: 建湖縣城東汙水處理廠土建工程,乙方應完成的工程見(合同附件一)。儘管上述工程有具體規定及合同附件所列明的工程範圍,但與乙方承包的工程有相連、相關或相通的工程或工作,在合理的理解和公允的判斷下應由乙方完成的。乙方應予完成,不得漏項,不得虛報。

三、合同價款:

1.合同價款金額:執行總價包乾,詳見分項工程及報價彙總表(合同附件一)。

2.本合同價款為乙方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工程,實施包工包料條件下的固定不變價。

3.因變更產生的工作量增減按實計算,並由甲方現場簽字為準。

變更部分單價執行合同附件二中的相應子目清單單價,總價讓利 %。

四、合同價款支付:

1.本工程合同價款一律通過銀行匯款結算。

2.具體支付方式:在建設方付款方式同步的基礎上,按下列方式支付。

(1)按本合同附件一(分項工程及報價彙總表)中完成工作量的50%(A2/O池及其他構(建)築物完成立模或形象進度的50%),付實際總價的25%。

(2)完成合同約定的所有工作量,付至實際總價的50%。

(3)竣工驗收合格付至實際總價的60%。

(4)甲方整體工程驗收交付建設方使用後付至總價的70%。

(5)土建工程餘款在甲方整體工程交付使用後第六個月和第十二個月分二期付清。

五、工程分包及轉包:

甲方同意乙方將承包的工程分割後分包給他人施工。

六、工程質量標準:

1.工程質量等級:合格。

2.適用標準和規範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範(GB50210-20__)

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4-20__)

砌體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3-20__)

鋼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範)GB50205-20__)

其它現行的有關主管部門頒發的檔案規範等。

七、施工圖紙(包括變更圖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圖紙日期和套數:開工前一週內提供3套。

2.如有設計變更的,甲方及時向乙方提供變更圖紙,乙方應及時配合施工。

八、甲方代表和乙方專案經理姓名和職權:

1. 甲方代表:杭小旦 職務:專案經理

職權:負責施工日常協調管理,進行隱蔽工程、中間體、日常檢查並簽署確認書。

2. 乙方專案負責人: 職務:專案經理

職權:(履行本合同工程專案和全面管理。)

九、甲方義務:

甲方除了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以外,還應履行以下義務;

1.與業主協調,簽訂總承包施工合同、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施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

2.施工所需的水、電、由甲方及建設方共同協調提供出口(接點進入施工場地範圍內);甲方供給乙方所需的水、電應按表計量,按成本價收費。

3.甲方代表發現乙方採購並使用不符合設計或合同要求的材料時,有權要求乙方負責更換、拆除或重新採購,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4.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的工程地質和地下管網線路資料。

5.協調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臨水、臨電等申請批准手續。

6.確定水準點與座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乙方,進行現場交驗。

7.協調處理施工現場周圍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以及文物、古樹名木的保護。

十、乙方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本合同其他條款規定的義務以外,還應履行以下義務。

1.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施工方案及有關檔案。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供施工進度計劃,材料和裝置進場計劃。

3.乙方負責的下列材料應滿足設計要求並附材料一欄表,詳見(合同附件二)。

4.乙方按工程設計要求採購的材料,在到貨前一天應通知甲方代表準備查驗,並在進入工地時向甲方代表出示產品合格證,檢驗單,且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進行檢驗或試驗,不合格的必須運出工地,檢驗或試驗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保管好承包材料的合格證、檢驗單,以便工程驗收時向驗收方提供。

6.乙方自行負責施工現場的防護工作。

7.負責施工場地的交通、環衛、粉塵、防火、施工噪音等工作,並承擔因此發生的一切責任。

8.負責已完工工程的管理保護,如有損壞負責維修,並承擔其費用,直至驗收合格交付甲方。

9.負責施工現場周圍建(構)築物和地下管線、文物、古樹各木的保護,造成損害的,應負責賠償。

10.搞好施工現場清潔衛生工作,交工前清理現場,達到甲方要求,承擔因其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

11.安全施工: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隱患。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及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

12.如本工程在動力裝置、高壓線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車間、易燃、易爆地段或交通要道附近,應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因此而引起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13.如發生重大傷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應及時報告,同時按政府有關部門要求處理。

14.積極配合甲方土方、水電、裝置等專案的施工,不計取配合費。

十一、施工進度: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2天內將施工組織設計和工程進度計劃提交甲方予以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

2.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對進度的檢查和監督。

3.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施工組織設計。工程實際進度與甲方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時,乙方應按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進措施,經甲方代表確認後執行。

十二、工期延誤:

1.因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1款約定提供施工圖紙、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約定履行義務而直接導致影響工程進度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工期順延申請書,甲方須在兩日內決定是否予以確認;凡確認的,工期得以順延。

2.凡因甲方直接原因導致乙方窩工損失的,雙方應商定窩工損失的具體數額,並以確認書的形式予以確認。

3.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誤開工、滯緩施工的,不改變本合同約定的工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賠償。

4.凡完成竣工驗收的日期遲於本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的和工程實際進度晚於經甲方代表確認的進度計劃的,均為工期延誤。但因政府有關部門遲延驗收造成的工程竣工驗收延誤,不視為工期延誤,工期相應順延。

5.按合同約定的工期若乙方不能完成,除按違約責任處罰外,甲方有權組織力量進行協助作業。其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滿足形象進度要求。

6.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如期履行的,雙方可以根據不可抗力因素影響的程度,公平合理的協商處理。

十三、隱蔽工程和中間檢查:

1.凡隱蔽工程必須經甲方代表檢查驗收合格並簽署書面確認書後,乙方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2.中間檢查:甲方代表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過程和已完成的部分工程進行中間檢查,並有權根據檢查提出整改建議或要求乙方停工或返工。

3.對隱蔽工程的驗收和對中間體的檢查不代表對工程的驗收。

十四、設計變更:

1.乙方不得對原設計自行變更。因乙方擅自變更設計發生的費用和由此導致甲方的直接與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延誤的工期不予順延。

2.費用計算:按清單子目相應專案另加違約金。

十五、工程驗收:

1.甲方初驗:

(1)乙方認為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時,應提前3天書面通知甲方對工程進行初驗。

(2)甲方根據圖紙、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包內容和設計變更的內容,對工程的質量、數量、內容進行初步驗收。

(3)乙方對甲方在初步驗收時提出的有關工程質量和工程數量方面的問題,應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工期內完成整改和增補,並通知甲方進行復驗。

(4)乙方向甲方申請初步驗收時,應向甲方提交工程的有關施工圖紙、竣工圖紙、檔案等技術資料,甲方初驗包括對資料的驗收。

2.竣工驗收:

(1)乙方應在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工期內,使全部工程達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質量標準,並完成竣工驗收;凡完成竣工驗收的時間遲於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的工期為工程延誤,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2款第(2)項承擔違約責任。

(2)當具備竣工驗收條件時甲方應及時組織相關部門進行竣工驗收,不能無故拖延驗收時間。

十六、保修:

甲乙雙方簽署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作為本合同附件三,甲方按保修書規定享受權利,乙方按保修書規定履行義務。

十七、違約責任:

1.甲方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窩工損失,並有甲乙雙方共同簽署的窩工確認書的,該窩工損失由甲方向乙方賠償。

(2)甲方若不能按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給付合同價款的,乙方應給甲方10天的寬限期,在寬限期內,甲方仍不能給付,自寬限期滿,由甲方按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乙方賠償欠款的利息。乙方不得以甲方延期給付合同價款而要求順延工期。

2.乙方違約責任:

(1)乙方與甲方相關人員應保持正常、健康的工作關係,乙方不得向甲方的有關人員進行行賄和變相行賄,如有發生,乙方應承擔工程款總額的20%的違約金,情況嚴重,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非甲方原因導致工人浪工連續倆天不能按施工計劃完工的,每延誤一天乙方按10000元承擔違約金,若工期延誤達5天時,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外,還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規定的合同價款的5%計算的違約金;

(3)因乙方原因延誤開工5天,甲方有權不經催告單方解除合同。

(4)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由乙方負責更換、修補或返工,直至達到該標準;因更換、修補、返工導致工期延誤的,由乙方按本合同第十七條第2款第(2)項承擔違約責任,因更換、修補、返工等所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工程達不到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質量標準的,經更換、修補、返工也不可能達到或仍未能達到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質量標準,但甲方同意讓步接受的,雙方可協商降低本合同第三條第1、2款規定的合同價款,甲方按降低後的合同價款向乙方履行付款義務;若甲方不同意讓步接受的,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乙方除全額返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外,還需另行向甲方支付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規定的合同價款的5%計算的違約金。

(6)上述第2款第(2)項和第(5)項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或在上述約定外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其他損失的,由乙方另行賠償。

(7)甲方有權直接從應付合同價款中扣除乙方應支付的違約金。

(8)本合同關於乙方違約責任的約定,不能排除因乙方弄虛作假、以次充好、欺瞞甲方和政府有關驗收部門致使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後發生重大質量問題時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如有發生,乙方應承擔其法律責任。

十八、保險:

乙方負責為本合同項下工程和施工人員及第三人生命財產辦理保險,支付保險費。

十九、不可抗力:

1.本合同約定的不可抗力指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不可預見的遭受影響的一方不能克服和不能避免的,並對本合同的履行產生影響的事件。

2.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時,在不可抗力事件影響引起的延誤期內將暫停履行。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遭受不可抗力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解釋其需要提出發生不可抗力的理由,並且應在其後十五天內對該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及其持續時間提供適當證明。

4.若發生不可抗力,甲乙雙方應就履行本合同或變更終止本合同達成協議。

二十、爭議解決:

1.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如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予以解決,如果對合同有關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應根據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該條款的真實意思。

2.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訴至法院,無論哪一方起訴,均由工程所在地法院管轄。

二十一、合同變更與轉讓:

1.本合同一經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但甲乙雙方就變更達成書面協議的除外。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合併、分立、改組、轉讓、出兌等變更的情況的,必須事先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有權決定是否終止本合同。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本合同。

二十二、合同生效和終止

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自約定事項處理完畢之日終止。

二十三、其它約定:

1.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交付使用後,乙方應及時辦理工程結算,甲方在收到乙方結算書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工程結算。

2.甲方任何員工的言論和書面檔案在經甲方書面確認之前均不代表甲方;甲方的任何書面檔案均需加蓋甲方公章方為有效。

3.合同一方因與對方員工發生的私人經濟往來而產生的任何損失,由該方自行承擔,合同另一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合同有效期內,以及在其終止或期滿後的任何時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所獲得的甲方的任何經營資訊。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附件:

(1)分項工程及報價彙總表(乙方提供)

(2)材料一覽表(乙方提供)

(3)建築工程質量保修書

(4)正規設計圖紙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丙三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人代表

乙方:(蓋章)

法人代表

丙方:(蓋章)

法人代表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汙水處理廠汙泥處置協議 篇3

甲方(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在本專案合作中的相關權利、義務,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服務專案名稱和服務內容

專案名稱:

服務內容:

1.協助 汙水處理廠裝置初次除錯、檢測,待專案完成試執行達到環保檢測驗收後,全面接管該廠的運營管理,承擔執行管理所產生的相關費用。

2.負責 汙水處理廠廠區範圍內的所有生產裝置、儀器等切國有資產的管理及運營維護服務。

3.負責 汙水處理廠廠內的所有裝置、道路綠化、排水排汙管道、電纜溝、給水消防管道設施等及廠區內的所有公用附屬設施進行檢測管理維護服務。

4.負責 汙水處理廠所屬進水管網範圍內的所有生產裝置等一切國有資產的管理及運營維護服務。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委託經營期應為 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汙水處理設施運營管理要求

1. 汙水處理設施正常執行。汙水處理廠進水水質參考指標:參照《汙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質標準》CJ343-20__, 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確保汙水處理後出水指標達到《城鎮汙水處理廠汙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__)的一級 標準或者設計標準。

2.確保設施常年正常運轉,並定期對裝置進行檢修保養,確保處理設施無堵塞、滲漏、開裂、破損等情況發生,保持池體及周邊綠化帶內無雜物堆放,做到池體整潔美觀。

3.對於有動力處理設施,要保證水泵及配電設施執行良好,無漏電、跳閘、異常等現象發生。對於生態塘處理模式,要對池內的植物定期做好修枝、整形、雜草修邊、防病、補種等養護工作,池內應做到無板結、無垃圾、無雜草,保持場地的整潔美觀。

4.承擔設施裝置的執行維護管理安全責任,嚴格操作規程,加強對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定期檢查設施的執行維護及裝置運轉情況,及時糾正、排除安全隱患,保證執行維護做到安全、規範、優質、高效。

5.汙泥的處置規範。妥善處理汙泥及惡臭,避免二次汙染事故的發生。

6. 建立執行管理臺賬,內容包括設施運轉情況、裝置維護情況、生態養護情況和進出水水質水量情況等。

7.執行過程中,發生重大基礎設施損毀(如裝置被偷盜或人為破壞、管網被人為損壞等情況)或重要裝置故障的,運營方應及時向採購單位(甲方)彙報,如果是運營方責任的由運營方負責恢復和維修,所產生的費用全部由運營方承擔;非運營方責任的,由運營方負責向採購單位(甲方)提交相關技術說明,並形成恢復和維修工作方案及預算上報採購單位(甲方)。

8.負責專案區域內的環境衛生,治安秩序,值班、裝置執行巡視等。

9.乙方必須保證在服務期間的所有生產運營達到國家相關環保部門及相關監督管理部門的驗收標準,並由乙方承擔驗收的所有技術環節及與國家相關環保部門及相關監督管理部門協調溝通工作,甲方負貴配合乙方的驗收工作,要求通過國家相關環保部門及相關監督管理部門驗收;如在服務期間受到國家相關環保部門或相關監督管理部門處罰的,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及費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

1.乙方應始終遵守有關公共衛生和安全的適用法律法規基本協議的規定。

2.乙方不應因專案的設施的運營和維護而造成汙水處理場地和排水乾管(如果有)土地(包括土壤,地下水或地表水及空氣)或周圍的汙染。

3.乙方在專案設施的運營和維護期間應採取一切合理措施來避免或儘量減少對專案設施周圍建築物和居民的干擾。

4.但乙方對於以下任何種情形不承擔責任;

(1)生效日期前已經存在的或潛在的;

(2)因第三方的作為或者不作為引起的;

(3)甲方導致的環境汙染及安全隱患。

第五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授予乙方獨有的經營權。

2.根據協議的規定按時間向乙方及時支付服務費。

3.甲方對乙方汙水處理經營過程中實施監管,包括服務質量,專案經營狀況和安全防範措施。

4.甲方本著尊重社會公眾的知情權,鼓勵公眾參與監怪的原則,有權及時將產品和服務質量檢查。監督、評估結果和整改情況以合適的方式向社會公佈,並受理公眾向乙方的投訴,並進行核實處理。

5.甲方不得干預汙水處理專案內部管理事務,除非本協議條款的執行受到影響。

6.甲方應提供和本專案有關的專有技術、圖書資料、相關檔案等,以便於乙方執行經營。

7.因為使用期或效能下降不再滿足工藝要求等問題造成裝置更換的,費用由甲方負擔。超出設計處理量的進水量造成場內裝置超負荷執行,造成裝置效能下降,不再滿足工藝要求等情況,由甲方負責認定並安排維修或更換。

9.原有存量汙水廠、管網,若存在影響後期運營的因素,需要修理後才可投入運營的,甲方或相關公司維修後交給乙方。

第六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享有特許經營權,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對本專案內的設施積極維護(包括構築物),保證出水達到相關標準。

3.對於設計及建設不合理的部分包括裝置、工藝、構築物等,乙方有權提出書面申請,甲方自行或委託乙方做相應整改,整改費用由甲方支付。

4.按照協議規定的方式取得汙水處理服務費。

5.接受政府部門的行業監管,服從社會公共利益,履行對社會公益事業所應盡的義務和服務。

6.辦理有關政府部門要求的各種與本專案有關批准和保持批准有效,乙方應積極協助。

第七條 付款方式

1.資金性質:

2.本專案合同總金額:

人民幣 元整(¥ 元)

3.付款方式:按月度支付,服務期內共分 次支付費用,每次支付時間為每月15日,共計人民幣 元整(¥ 元)。

4.在運營期間,如果當年水量超過保底水量( m3/年),按照每噸水處理費用 元/噸計收超量處理費用(此價為出水水質達到一級B標價格,如果出水水質達到級A標則執行 元/噸計收)。

5.如因環保政策調整所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汙水進水水質超標

如果汙水進水水質超過協議規定的標準致使乙方不能履行義務,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按照下列方法處理:

1.如果由於甲方責任造成進水水質超標,甲方應向乙方給子適當的補償。

2.如果汙水處理專案有能力處理,則甲方應補償因增加處理負荷造成的成本增加部分;

3.如果汙水處理專案沒有能力處理,並持續 天,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處理辦法,制定改造方案,經甲方同意後實施,改造費用應有甲方承擔。在新的改造方案完成前,按照汙水處理專案出水水質指標的、規定調整出水指標,並豁免由此造成乙方的出水水質超標的責任。

第九條 更改出水排放標準

因執行甲方要求改變的汙水處理水質標準,造成執行成本增加或資本性支出,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第十條 驗收不合格或其他原因的違約金

1.甲方無正當理由拒收服務的,甲方向乙方償付拒收服務費總值的 %作為違約金。

2.因國家相關環保部門的驗收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導致責令停產2次及以上的,則按違約處理,供應商必須支付合同總金額的 %作為違約金。

第十一條 處理水量不足違約金

除非甲方的違約或不可抗力,乙方在設計處理能力之內未能對全部汙水進行處理時,按未處理水量 元/立方米交納違約金。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事件處理

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導致不能履行合同,則合同履行期可延長,其延長期與不可抗力影響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應立即通知對方,並寄送有關權威機構出具的證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續 天以上,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確定是否繼續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 違約賠償

1.任一方應有權獲得因違約而使該方遭受的任何損失、支出和費用的賠償,該項賠償由違約方支付。

2.由於另一方違約而遭受損失的一方應採取合理行動減輕損失。如果一方未能採取此類措施,違約方可以請求從賠償金額中扣除應能減輕或減少的損失金額。

3.受損害的一方應有權從另一方獲得應有減輕損失而採取行動所發生的合理費用。

4.如果造成損失的部分原因是由於受損害方的作為或不作為造成的,賠償的數額應扣除這些因素承擔的損失。

5.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各方均不應對由於或根據本協議產生的或與其相關的任何賠償為對方的任何間接、特殊、利潤損失或附帶損失或懲罰性損失賠償負責。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解決

1.因服務質量問題發生爭議的,應邀請國家認可的權威機構進行鑑定。服務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甲方承擔;服務不符合標準的,鑑定費由乙方承擔。乙方提供的質量保證期按交貨驗收合格之日起計(期限為 )。在保證期內因服務本身發生問題,乙方應負責免費調整。對達不到技術要求者,根據實際情況,經雙方協商,可按以下辦法處理:

(1)貶值處理:由甲乙雙方合議定價;

(2)退款處理:乙方應退還甲方支付的合同款。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可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訴訟期間,本合同繼續履行。

第十五條 爭議處理方式

有關本合同的所有爭議,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 條合同生效、變更、終止、轉讓及其它

1.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後生效。

2.合同執行中涉及採購資金和採購內容修改或補充的,須經雙方協商並書面確認備案,方可作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除雙方協商一致除外,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不得擅自變更、中止或終止。

4.乙方不得擅自轉讓其應履行的合同義務。

5.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民法典》有關條文執行。

第十七條

本合同 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 份、乙方 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稅號: 稅號: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