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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權質押協議書(精選20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7.6K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

甲方(以下稱甲方):

股權質押協議書(精選20篇)

乙方(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 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 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2.質押股權編號 ,數量 (質押股權清單及權利憑證或有效證書原件附後)。

3.質押股權有效期限 。

4.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5.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6.質押率為 %,質押股權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股權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第四條 以依法可以轉讓的股票出質的,甲乙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共同到證券登記機構辦理出質登記,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第四條 以有限責任公司的股份為公司其他股東或經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為股東以外的借款人出質的,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 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 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於 日內將股份出質情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乙方有權核查記載事項並取得必要的記載證明,甲方需對此提供足夠的協助。

第五條 質押股權憑證移交與保管

1.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移交權利憑證原件、權利證書原件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檔案。

2.自移交之日起,上述權利憑證、權利證書及與登記記載有關的檔案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 (小寫) ,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3.乙方應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因保管不善致使質押股權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押股權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押股權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押股權。

4.因不可抗力造成質押股權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的費用

質押股權的評估、保管、提存和質押登記、公證、等質押費用和質押股權的折價、拍賣或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股權出質後,不得轉讓,但經甲方與乙方協商同意的除外。甲方轉讓股權所得的價款,應當向乙方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

第八條 質押的效力

1.質押期間,甲乙雙方及有關第三方不得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提前支取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除乙方外的其他各方不得申請掛失或提起公示催告程式。

2.質押期間,質押股權所產生的法定孳息包括利息、股票、股份所得分配盈利等作為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前款收取的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3.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許可他人使用或處分質押股權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4.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出借、回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取得的收益,作為本質押股權的組成部分共同擔保債權的實現。

5.質押期間,非因乙方原因如發生自然災害、被盜竊、被搶劫等造成質押股權毀損、滅失或價值明顯減損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補救不成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提前清償擔保債權。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質押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所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甲方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乙方並向乙方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質押股權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押股權,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7.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8.因質押股權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1.質押期間,甲方或乙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2.質押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3.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 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押股權,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的,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4.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押股權。

5.乙方對質押股權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6.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十條 質權的行使

如借款合同履行期屆滿借款人未履行還款義務,則乙方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乙方拍賣行應於拍賣前 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釋出 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甲方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乙方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十一條 質押股權憑證的返還

1.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押股權。

2.甲方應及時收回質押股權。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押股權,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1.甲方保證:

(1)本質押股權項下權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押股權不存在瑕疵、爭議、轉質、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式或涉及訴訟、仲裁等情況;乙方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甲方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甲方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本質押股權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押股權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6)甲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7)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8)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9)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質押權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2.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 )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三條 合同期限

1.本協議經乙方和甲方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工商局或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主合同債務人按約定履行還款義務、甲方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乙方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 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2.甲方隱瞞質押股權共有、瑕疵、爭議、轉質或申請掛失、提起公示催告程式或提前支取,或偽造、變造權利憑證,或涉及訴訟、仲裁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害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並將質押股權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由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等其他補救措施。

3.發生質押股權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4.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 的違約金。

第十五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押股權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九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二十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二十一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的,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不因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二十三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爭議解決方式

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在不違背專屬管轄或國際慣例的情況下,應向 (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甲乙雙方在協商、訴訟或仲裁期間,對不涉及爭議的本合同項下其他條款,仍須執行。

第二十七條 合同文字

1.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八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著互利、平等、誠實、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丙方向乙方借款xx萬元提前支付應補償給甲方的合作專案前期補償費用,甲方為保證丙方按時支付給乙方本息,將甲方在丙方持有的該公司 萬元( 萬元)股份,佔該公司股份的 %的股權質押給乙方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權人: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質押股份: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_______________公司之____%的股份;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丙方向乙方借款_______萬元(__________萬元)人民幣本息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丙方屆時未能按照借款協議規定的還款時間和方式履行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借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借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借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報紙上釋出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丙方未能履行任何一期還款義務,則視同丙方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其所餘的全部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還款和支付利息的義務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檔案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二.質權人向出質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在甲方股權質押期間,不影響甲方在丙方持有 %股份的權利和義務。當丙方(或甲方代丙方)按照協議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乙方保證:

1.不得處分質押的股權;

2.質權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質權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3.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至履行完畢都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出質人事先書面同意,質權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本協議履行完畢後,出質人因就解除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質權人有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一旦出質人要求,質權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資料提供給出質人並允許出質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7.質權人在丙方或甲方代丙方還清乙方本息後五個工作日內,應將本協議及公司登記機關要求的其他檔案提交該有關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解除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公司登記機關獲得簽發給出質人的有關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檔案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檢視這些證明和檔案,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 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的終止:(1)在丙方如約進行還款和支付利息完畢時;(2)當甲方代丙方履行還款付息義務時;(3)當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本金、利息及違約金時。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其它任何一方造成損害,不得影響受損害方在本協議下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的權利,不得視為受損害方同意其違約行為,亦不構成受損害方放棄對違約方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在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公司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一式四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丙方保管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3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釋出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檔案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有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檔案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檢視這些證明和檔案,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a股份有限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b有限責任公司(公章)

授權代表:(簽字)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4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宣告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質權人: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5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6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簽約地點: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7

甲方(貸款人、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聯絡地址: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丙方(其他出質人):

(1):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2):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身份證號碼】:

【住所地】/【住址】:

【法定代表人】:

聯絡電話: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丁方(股權所在公司):

組織機構程式碼證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電子郵箱:

鑑於: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當票(編號: ),約定乙方向甲方借款並自願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權作為履行前述當票(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擔保;同時,其他出質人自願以其持有的丁方股權為乙方履行上述合同義務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

為進一步明確當票約定事項,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及《典當管理辦法》,經協商訂立本合同,作為對當票的補充。

第一條 借款金額(當金)

借款本金數額(當金):人民幣(大寫) 萬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與還款

1、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實際放款日與上述借款期限始期不一致的,按實際放款日順延。實際放款日以乙方向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記載日期為準)。

2、借款期限屆滿前,經甲、乙雙方同意可以辦理展期(續當),展期期限和息費率以《補充協議》約定為準。展期前,乙方須先行結清當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各方確認:展期不必通知其他出質人或經其他出質人同意,各方依當票及本合同所設定的擔保物權及於展期的債務。

3、乙方應於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屆滿之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

特別約定: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如乙方逾期支付利息和/或綜合費用累計達到15日的,甲方有權通知乙方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提前到期。乙方應於收到借款提前到期通知次日15時前償還全部當金、付清利息和綜合費用,並支付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

4、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提前還款; 但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按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給付。

第三條 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

1、自甲方放款日起按月計收利息和綜合費用。

借款月利率為 ‰,月利息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月綜合費率為 ‰,月綜合費為人民(大寫) 元整 。

2、乙方須於實際放款日當日內支付第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此後,於每個月的實際放款日對應日前支付下一個月的借款利息和綜合費。

第四條 質押標的

第五條 質押擔保範圍及期限

1、各出質人的擔保範圍:乙方全部債務。包括但不限於:當票及本合同(包括展期協議)約定的借款本金(當金)、利息、綜合費用、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實現債權及質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催收費、訴訟受理費、財產保全費、強制執行費、公證費、公告費、差旅費、律師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費、處分質押股權所需其他費用等)、其他相關費用。

上述債務在本合同中已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從約定;沒有約定具體數額或計算方法的,按照有關單位出具的收款憑證所記載的金額確定。

2、擔保期限:質押權設立之日起,至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之日止。

第六條 質押登記

本合同簽訂後,各出質人負責辦理股權質押設立登記手續,其他當事人應盡配合義務。如各出質人未按本合同約定辦理質押登記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要求各出質人連帶賠償損失(賠償金額為一個月的利息和綜合費)。

第七條 放款

滿足下列各項條件後,乙方可要求甲方放款:

1、各方已簽署當票及本合同。

2、各方已簽訂《股權質押合同》,股權質押設立登記已辦理完畢,且甲方已收到質押登記證明檔案原件。

3、甲方已收到借款人、出質人股東會或其他權力機構關於同意本次借款、質押的決議。

4、乙方已付清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款項。

第八條 質押股權的權利限制

1、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處分質押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轉讓、變賣、託管、贈與、抵償債務等)或做出對甲方不利的任何改變;因此造成甲方損失的,各出質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質押權存續期間,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各出質人不得在該股權上另行設定質押或其他擔保及權利限制,也不得以該股權進行出資、合夥或聯營。

第九條 借款人、出質人、共有人的保證與承諾

1、各出質人保證:對質押股權享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與處分權,簽署、履行當票及本合同已經依法履行了相關法律手續、取得了相關權利人的認可。質押設定前,相關方向甲方提供的丁方資產負債表等資料真實、有效、完整、準確,已向甲方披露了丁方的所有債權及債務情況(含對外擔保及其他或有債務)。

2、各出質人保證:股權出質前沒有任何權利瑕疵或權屬爭議,未在該股權上設定質押或任何其他在先權利,與該股權對應的出資已全部實繳。

3、質押權存續期間,股權所在公司(丁方)處分大額資產,或對外提供大額擔保前須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前述“大額”指單筆達到當金金額10%及以上。

4、質押權存續期間,如丁方出現大額(標準同上款)訴訟、仲裁或執行的,相關方應於前述情形發生當日書面通知甲方。

5、如質押股權價值明顯減少,或有明顯減少可能的(明顯減少指質押股權價值貶損累計達到本合同簽訂時價值的30%及以上的)各出質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並另行提供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6、質押股權的共有人同意以股權設定質押(附共有人宣告)。

第十條 質押權的行使

1、乙方應當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全部款項;否則,質押權行使的條件成就,甲方有權行使質押權。

2、甲方可通過自行變賣、拍賣或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股權等方式實現質權。如甲方自行拍賣質物的,甲方有權自行選定評估及拍賣機構。

3、質押股權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全部債權數額的部分歸出質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借款人與出質人、丁方連帶清償。各方同意:相關評估、拍賣等手續均委託甲方辦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當票及本合同的約定按期、足額支付利息及綜合費用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2、乙方未在當票及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包括提前到期)屆滿前償還全部當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按借款餘額(含未償還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每日1.5‰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借款利息及綜合費用仍應按照合同約定繼續支付,直到結清全部款項為止(包括但不限於甲方行使質押權期間、訴訟期間、執行期間等)。

3、乙方、各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九條約定義務,或由於非可歸責於甲方的原因而致質押權未能有效設定、喪失或部分喪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各出質人另行提供有效擔保及採取其他補救措施;或者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立即清償本息及綜合費用,並另向甲方支付當金總額20%的違約金,各出質人與乙方、丁方承擔連帶責任。在上述本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未獲清償期間,按總額的日千分之三計息。

4、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可以同時適用;如本合同約定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與各出質人、丁方連帶賠償。

第十二條 特別約定

1、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擔保條款獨立於當票、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如上述合

同或其中的其他條款無效、部分無效、被撤銷、解除、不成立、不生效時,本合同約定的抵押擔保仍然有效,作為各方履行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義務的擔保。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給予其他各方的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也不視為甲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3、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評估、拍賣、公證、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全部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4、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的本合同約定的質押財產以外的財產申請執行以實現本合同項下債權,且不以放棄本合同所約定的質押權或必須先行使該質押權為前提條件。

5、甲方有權同時就借款人出質股權和其他出質人的出質股權實現債權。

6、如本合同當事人以外的第三方為乙方向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擔保(包括物的擔保、保證等)的,甲方有權同時就本合同項下各出質股權、第三方提供的擔保物實現債權,並有權同時要求第三方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三條 爭議解決

1、與當票、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各方協商不成的,須向甲方住所地( 市 區 號)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各方同意辦理公證手續,由公證機關依法賦予本合同強制執行效力;若乙方、丙方、丁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約定義務,則甲方有權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行使債權、實現質權),其他各方均方放棄向法院提出任何抗辯權。

第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於各方簽字或蓋章之日發生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合同終止

本合同於甲方全部債權獲得清償後終止;相關方在合同終止後10日內辦理股權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

1、本合同未盡事宜,各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的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以補充協議為準;補充協議未涉及的內容,仍按本合同約定履行。

2、各方等在當票、本合同中所做的保證、承諾、擔保等對補充協議仍然有效。

第十七條 通知

各方當事人確認本合同首頁所列的聯絡方式準確、有效,各方當事人在收到書面變更通知前,通過上述聯絡方式所發出的通知等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八條 充分磋商與修改補充

1、各方確認:本合同全部條款均系各方當事人平等、充分磋商後共同擬定,各方對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理解和接受。

2、各方對本合同內容進一步修改、補充如下:

附件:1、乙方、丙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乙方、丙方身份證影印件】(均加蓋公章;身份證影印件由本人簽字並按捺指印)

2、丁方營業執照、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影印件(均加蓋公章)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丙方

(1): 授權代表:

(2): 授權代表:

丁方: 授權代表:

本合同於 年 月 日簽訂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8

股權質押書

致   分行:

一、質押物

2.質押股權金額為    。

3.質押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質押人在你行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你行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宣告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   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書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書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你行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書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書,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書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書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你行在本質押書項下所有的權益。

6.你行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押物的處理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程式及方式處理質押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你行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書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本質押書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質押人對你行採取各項處理質押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   公司的股東   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書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   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權人簽字

法定地址

公證機關公證章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9

出質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質權人:法定代表人:地址:

為確保_年_月_日當戶/甲方與乙方所簽訂的編號為的《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所有或享有處分權的股權質押給乙方,為其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擔保。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設定質押。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經協商,達成如下條款:

第一條質物狀況

1.1甲方自願以其對公司享有的%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作為質物向乙方借款。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上述股權為主合同項下債權之擔保。

1.2該股權質物清單見本合同附屬檔案。

第二條擔保範圍

2.1當物的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在決算期內按照約定連續發生的一系列的借款當金、綜合費用、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乙方墊付的有關費用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

2.2續當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及續當期限屆滿後所產生的利息、綜合費、違約金、賠償金,乙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無論續當是加重當戶息、費率負擔還是減輕當戶息、費率負擔的,均屬於擔保範圍。當戶不續當的,典當期限屆滿後所產生的息、費均屬於當物的擔保範圍

2.3本合同項下約定的每一筆借款幣種、金額、綜合費用及利率和債務履行期限等均以債務人和債權人之間簽訂的具體合同、借款借據、當票或其他憑證為準。

第三條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

3.1被擔保的最高債權總額為人民幣。

3.2借款實行一次核定、週轉使用、隨用隨貸、餘額控制,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間和最高餘額內,不再逐筆辦理質押登記手續和簽訂借款合同,每筆借款的金額、期限及綜合費用率和利率等內容以借款借據或當票為準。

第四條最高額決算期與質押登記

4.1最高額質押擔保的債權的決算期間為二年,期限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每筆貸款具體起止日以甲方向乙方開立的收款憑證或當票上標註的日期為準。

4.2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甲方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將上述該股權的《他項權利證明》交付乙方,相關費用由甲方全額承擔。

4.3質權的存續期間與主債權訴訟時效一致,即從質權生效之日起到被擔保的主債權訴訟時效屆滿之日止。

第五條質物佔管

5.1質押期間,甲方應將有關出資證明書原件交乙方保管。

5.2質押期間,甲方股東權由乙方代行。

第六條質權的行使

6.1絕當發生以及出現主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的,乙方有權行使質權。

6.2乙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自行決定以拍賣、變賣方式處臵質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3乙方依據本合同第6.1條以及主合同約定方式處分質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臵任何障礙。

第七條處置質押財產所得價款按下列順序清償:

7.1乙方代墊的費用及乙方實現債權的費用。

7.2當金息、費、違約金、賠償金。

7.3當金本金。

第八條特別約定

質押物有損毀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押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第九條通知與通訊

9.1甲方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9.2乙方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

9.3任何一方變更聯絡方式、通訊地址、電子郵箱,必須在變更後三日內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向上述通訊地址、電子郵箱,郵寄、傳送檔案等視為送達。

第十條管轄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如無法協商解決則可以向乙方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1.1實現質權的費用不在最高額擔保範圍之內。

第十二條合同效力及費用承擔

12.1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12.2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12.3本合同項下有關公證、保險、見證、登記、過戶、稅費、保管、年檢、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三條宣告條款

甲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甲方要求,乙方已經就本合同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本合同未盡事宜,以《股權最高額典當借款合同》的內容為準。

甲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充分理解。

甲方:乙方:

授權代表:授權代表:

日期:日期: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0

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杜律師

出質人(以下簡稱甲方):劉某某

質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質押股份:指劉某某持有的C公司之25%的股份;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    年    字第     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C公司之25%的股份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       ,貸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 、質押標的為甲方在C公司之25%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 、質押股權金額為     元整。

3 、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打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賬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C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進行登記,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 、甲方不按本質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 、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C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1

股權質押協議(樣式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質押內容

第三條?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生效和文字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2

股權出質登出協議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20__年10月字合同的履行,甲方將――――有限公司的股權作質押,雙方並簽訂股權轉讓協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同意將――――股權進行股權出質登出,其協議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乙雙方應在本協議訂立後15日內就股權出質登出協議事宜到工商管理局辦理相關手續,乙方不得以其它理由延期或拒絕辦理。

第二條本股權出質登出協議項下的相關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協議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協議,使其與該協議規定相一致。

第三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協議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所承擔的責任,以及不影響或侵犯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下的權益。

第四條若乙方不按本協議規定履行義務時,甲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第五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協議,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六條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個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

上文中股權出質登出協議即為解除股權質押協議範文,股權質押和股權出質是一樣的,兩種說法是一個意思。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3

致______________分行:

一、質押物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3.質押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入質押人在你行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你行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宣告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書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書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你行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書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書,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書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書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你行在本質押書項下所有的權益。

6.你行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押物的處理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你行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程式及方式處理質押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你行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書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本質押書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質押人對你行採取各項處理質押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________________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書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書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人(即借款人)公章:________

授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證機關公證章:_______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年_______字第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 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10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5

股權質押合同補充協議範本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6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字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

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7

本協議由下列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簽訂:

(1)a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b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b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

1.a公司合法持有c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c公司”)35%的股份;

2.a公司基於經營發展需要擬受讓b公司持有的d信託投資公司(下簡稱“d公司”)73%的股權;

3.b公司同意a公司將其持有的c公司35%的股權質押給b公司,作為a公司支付受讓d公司73%股權價款的擔保。

故此,a公司與b公司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出質人:指a公司;

質權人:指b公司;

質押股份:指a公司持有的c公司之35%的股份;

股權轉讓協議:指a公司和b公司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署的轉受讓d公司73%股權之《股權轉讓協議書》;

轉讓價款:指依據股權轉讓協議a公司受讓b公司所持d公司之73%股份應支付給b公司的全部價款。

第二條 質押

1.出質人同意,以質押股份作為a公司支付轉讓價款的擔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等質押擔保。

2.如果出質人屆時未能按照股權轉讓協議規定的支付時間和方式履行支付轉讓價款的義務,質權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本協議的規定處置質押股份並有權從處置質押股份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扣除轉讓價款。

3.如果按上述第2.2條處置質押股份所得價款不足以償付轉讓價款,差額部分仍應由出質人補足;如果上述價款在償付轉讓價款和行使質權的開支後仍有餘額,則應返還給出質人。

第三條 質權的行使

如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受讓義務,則質權人有權按照下列方式和程式行使其質權:

(1)委託相關評估機構對質押股份進行評估;

(2)委託相關拍賣行將質押股份予以拍賣,質權人拍賣行應於拍賣前一個月內,至少在一種全國性報紙上釋出三次拍賣公告,以儘可能地吸引潛在的競買人,從而充分保障出質人的權益。但相關公告及拍賣費用應由出質人承擔。

(3)在拍賣無人競買的情形下,質權人有權以低於評估的價格將質押股份轉讓給任何買受人。

第四條 加速到期

一旦出質人未能履行任何一期受讓義務,則視同出質人未能履行其剩餘期限的受讓義務,其所餘的全部受讓義務立即屆至履行期,質權人有權就全部未能受讓的股權行使質權。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出質人向質權人陳述和保證如下:

1.出質人是質押股份的合法持有人,有權將質押股份質押給質權人;質權人在將來行使質權時不會存在任何法律上或事實上的障礙;出質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目前和將來都不會使出質人違反它作為一方的任何協議或它須遵守的法律、法規及任何有關政府批文、許可或授權。

2.質押股份在本協議生效之日不存在任何質權、其他擔保權利或任何其他類似權利(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3.除非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將不:(1)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置或者試圖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質押股份;(2)直接或間接造成或允許在質押股份上設立任何擔保權益(按本協議規定設立的擔保權益除外)。

4.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能對質押股份作任何可能致使其價值減少的改動。

5.質權人應獲得因處置質押股份所需的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出質人有提供或協助提供上述所需一切證明、執照、許可和授權之義務。

6.如在本協議期間,質押股份發生任何實質性變動,出質人應立即將上述情況通知質權人並向質權人提供必要的詳情報告。如果前述情況導致質押股份價值減少,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恢復質押股份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

7.一旦質權人要求,出質人應立即將有關質押股份的狀況資料提供給質權人並允許質權人指定的人員在任何合理的時間查閱。

8.出質人將促使其董事會作出決議,一致通過並授權其合法代表簽署本協議使之有效,從而對出質人具有約束力並可按其條款執行。

9.出質人將在本協議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將本協議及________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下簡稱“省工商局”)要求的其他檔案提交該省工商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從該省工商局取得簽發給質權人的關權利證書。

第六條 證書的保管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所有有關證明和檔案應交質權人或質權人指定的人保管,並在本協議按第7條第2款終止後返還給出質人。如果出質人為某一合理的目的需要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質權人應允許出質人在提出要求後索取或檢視這些證明和檔案,出質人應在使用這些證明和檔案後將其還交質權人或其指定的人保管。

第七條 效力與期限

1.本協議經質權人和出質人各自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在省工商局登記後生效。

2.本協議在出質人如約支付轉讓價款及相關費用或質權人行使質權並獲得相當於轉讓價款的價款後終止。

第八條 違約責任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質權人就出質人的任何違約或遲延履約而給予出質人的延期/展期,不得影響、損害或限制質權人在本協議項下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被賦予的任何權利,不得視為質權人同意出質人的違約行為,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已發生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亦不構成質權人放棄對出質人今後的違約行為進行追究的權利。

第九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生效與解釋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因本協議發生的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一切爭議在協商解決不成的情況下,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並按其屆時有效的仲裁規則仲裁解決。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對本協議所作的任何修改必須採用書面形式,由本協議雙方合法授權代表簽署並報省工商局辦理變更登記。

2.本協議用中文書就,一式三份,其中出質人、質權人各持一份,另一份交省工商局辦理登記手續。

3.本協議雙方已促使其合法授權代表於本協議文首載明之日簽署本協議,以昭信守。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8

出質人:_____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甲方”)

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銀行(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就甲方以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簡稱“a公司”)的股權作質押擔保事宜,經協商一致,簽訂協議如下:

第一條 本協議所擔保的債權為: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日乙方根據_______號《貸款合同》(下簡稱“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協議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持有的a公司股權,包括但不限於該等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___________日內就本協議質押事宜徵得a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並在a公司股東名冊上辦理出質股份的登記手續,並將股權證書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依法處分質押股權,並從所得款項中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未能按照貸款合同的約定,及時歸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的;

2.甲方被宣告解散或被提起破產申請的。

第五條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優先清償甲方的貸款本息。

第六條 本協議生效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除非雙方另行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 甲方未能在本協議第三條規定期限內取得a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的決定的,乙方有權取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對甲方的貸款(或提前回收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八條 本協議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協議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並自辦理完畢股權質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時,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並按照提起仲裁時該會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仲裁裁決對雙方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股權質押登記用。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1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依法擁有在_________公司中的_________%股權,為保證還款,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甲方同意乙方上述質押。因此,雙方茲達成如下股權質押協議:

第一條 有關各方

1.甲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

2.乙方_________是依法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持有標的公司________股,佔標的公司總股本的________%。

3.標的公司_________是依法經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公司註冊資本_________元,總股本_________股。

第二條 質押內容

乙方依法擁有在標的公司中_______%的股權,乙方擬將上述股權質押予甲方,作為其對甲方形成________元欠款的還款保證。

第三條 質押登記

甲乙雙方同意在本協議生效後至標的公司股權登記機關辦理質押登記或以雙方約定的方式進行質押。

第四條 乙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乙方茲向甲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乙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和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乙方是標的公司%股權的合法所有權人,並有權力、權利和能力將其擁有的上述股權依據本協議質押及(或)轉讓給甲方;

3.乙方未在本協議項下擬質押及(或)轉讓的股權上設立任何質押或其他擔保;

4.乙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法人內部行動,以批准本協議下的股權質押交易及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5.乙方保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還清對甲方欠款,如到期無法償還,則依法將質押股權轉讓予甲方。股權轉讓協議另行簽訂。乙方有關部門負責促使標的公司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及履行一切必需的程式以確保甲方獲得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股權,併成為標的公司的股東之一。

第五條 甲方的陳述、保證與約定

甲方茲向乙方作如下陳述、保證與約定:

1.甲方系根據中國法律適當成立並有效存續的企業法人;

2.甲方已採取一切必要的公司內部行動,以批准和授權一代表簽署及交付本協議。

第六條 違約及賠償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一條款或不及時、充分地承擔本協議項下其應承擔的義務即構成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以書面通知要求違約方糾正該等違約行為並採取充分、有效及及時的措施消除違約後果並賠償守約方因違約方之違約行為而遭致的損失。

第七條 爭議解決

1.如因本協議下的或有關本協議的任何爭議,或對本協議的解釋而產生爭議,雙方同意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等爭議。

2.如在一方就該爭議書面通知另一方後的三十天內雙方仍不能滿意地解決爭議時,則任何一方有權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法院裁判。

第八條 本協議的修改

本協議的修改僅可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經本協議的雙方蓋章及授權代表簽字。

第九條 生效和文字

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蓋章並經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並完成本協議第三條所述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辦理質押登記使用。 

股權質押協議書 篇20

甲方(出質人):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乙方(質權人):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為保障本合同第一條項下債權安全受償,甲乙雙方經協商簽訂以下協議:

第一條 主債權概況

1. 債權人:本合同乙方

2. 債務人:本合同甲方

3. 借款本金:4. 借款期限:自

第二條 質押標的物

1. 質物是甲方在萬股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2. 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份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範圍

1. 本合同第一條項下的主債權;

2. 主債權產生的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

第四條 質物標的物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項或數項時,乙方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股份及其派生的權益:

1. 甲方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 甲方未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期支付利息、償還本金。

3. 甲方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借款合同規定的事項。

第五條 甲方宣告及保證

1. 甲方質押行為已經獲得全部規定的批准程式。

2. 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甲方未曾將本質押股份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份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 甲方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乙方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第六條 附 則

1.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成立,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後生效。甲、乙雙方及抵押登記機構各執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交乙方住所地法院裁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