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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合同(精選18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25W

法律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法律合同(精選18篇)

甲方因申請在代辦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報價轉讓股份(簡稱“新三板”)之目的,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本次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專項法律顧問。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的工作範圍

乙方的工作範圍根據中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中國證券業協會等關於公司申請股份在新三板掛牌交易的相關規定,就甲方完成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事宜提供專項法律服務,包括:

1、就甲方本次申請掛牌交易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規、政策等問題接受諮詢,提供律師諮詢意見。

2、對公司進行法律盡職調查,之所法律盡職調查工作底稿,提出法律問題和解決意見。

3、與公司及公司委託的主辦券商、會計師共同討論確定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方案、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以及其他重大財務、法律問題解決方案。

4、起草、修訂甲方實施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所需的有關法律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起草相關協議、決議以及變更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法律檔案。

5、根據新三板的要求對公司進行法人治理結構的建立和規範運作的輔導工作,協助公司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並促使公司的規範運作。

6、向中國證券業協會出具關於公司本次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7、協助公司、主辦券商完成公司申請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二條 乙方的義務

1、乙方委派 律師作為甲方專項法律顧問,未完成本合同項下 工作,乙方將根據需要隨時增派其他律師配合工作。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應為的法律事務。

3、乙方律師應當以其依據法律做出的判斷,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4、乙方律師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提供書面工作程序。

5、乙方律師對其獲知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非由法律規定或者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6、承擔為完成本協議項下工作而發生包括差旅費在內的工作費用。

第三條 甲方的義務

1、全面、客觀和及時地向乙方提供與法律事務有關的各種情況、檔案、資料。

2、及時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

第四條 法律顧問費及支付條件

本合同項下的乙方法律顧問費為十五萬元人民幣(其中律師費十三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工作費用不開律師費發票),並按以下條件支付:

1、本合同簽署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三萬元(其中律師費壹萬元,工作費用二萬元)。

2、甲方股份公司完成後,一方為甲方出具關於申請在新三板掛牌交易之法律意見書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四萬元。

3、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獲得中國證券業協會批准後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人民幣捌萬元。

乙方賬戶資訊如下: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第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2、非因雙方原因導致本合同項下工作調整,或者甲方自動終止本次股份掛牌交易活動,雙方應根據乙方律師實際工作量協商確定需支付的律師費。

3、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不能完成新三板掛牌交易,乙方應退還所受的所有費用並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4、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需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5、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甲乙雙方如果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6、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由甲乙雙方代表並加蓋公章,自本協議簽署之日起生效,至甲方本次到新三板掛牌交易完成日止。

甲方:乙方:日期:

法律合同 篇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等律師為甲方因 就貸款糾紛案在下列第1、2、3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2.二審;

3.執行;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為一般授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按起訴時借款人 欠款本息 元(大寫:)之%的標準即元(大寫: )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律師服務費支付到乙方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行:

帳 號:

乙方律師在區辦理甲方委託事務,乙方律師自行承擔差旅費。

乙方律師如需到以上區域外進行與甲方相關的工作,乙方律師差旅費由甲方承擔,但需按甲方標準進行據實報銷。

2. 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訴訟費、保全費、執行費、公告費、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3. 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執行完畢時止。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八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3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乙方):__________

乙方指派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辦理______________。

委託許可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師費付款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生效,至該委託事項辦妥、費用結清時終止。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合同 篇4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為甲方因與

就 糾紛一案在下列第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代理人:

1.一審 ;

2.二審 ;

3.執行 ;

4.含非訴訟、訴訟、執行過程中的和解、調解。

第二條 委託許可權為特別授權: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提起反訴、上訴,代為申請財產保全、代收法律文書、代收債權款項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瞭解案情,根據案情的需要調查取證。

2.分析案情,確定代理思路及辦案策略。

3.代理出庭參與訴訟,依法提出有利於甲方的證據或意見。

4.在委託過程中,對涉及與本案有關的活動向甲方提供法律意見;若為特別授權代理,應遵循有利於甲方利益的原則謹慎行事。

5.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資訊;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資訊和資料。

6.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8.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 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

甲方因調解、和解、撤訴等原因造成本合同無需或不能繼續履行的,圴視為乙方已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甲方應依據本合同的約定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九條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律合同 篇5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託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師代理,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條 根據雙方的約定,乙方的代理事項及許可權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必須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全部檔案和背景材料,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辦公條件和其他便利條件。

第四條 乙方必須認真、負責地為甲方提供代理許可權範圍內的法律服務,併為甲方保守祕密。

第五條 根據律師收費標準,雙方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律師從事與甲方業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的鑑定、翻譯、資料、差旅等費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條 甲、乙雙方如終止委託關係,涉及律師費用結算事宜,應依《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之規定解決。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合同 篇6

委託人: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下簡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下簡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處理債權轉股權(下簡稱“債轉股”)事宜,特委託乙方擔任專項法律顧問,並代為辦理該項工作中的有關法律事務。為此,雙方特議定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位律師組成工作小組,完成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二、乙方將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協助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共同擬定債轉股方案;

2.擬定債轉股協議草案以及正式協議;

3.根據專案進展需要參加各類中介機構協調會;

4.就債轉股方案對甲方進行必要的盡職調查;

5.就債轉股協議中約定的各項擔保事宜提供法律意見並指導(或代為)辦理根據債轉股協議所設立新公司的工商登記手續;

6.起草債轉股協議洽談及履行過程中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7.向______資產管理公司和甲方提供本專案涉及的其他法律服務。

三、乙方律師應本著實事求是、誠實信用和對甲方負責的精神認真對有關事項進行稽核。

四、甲方應全面、真實地向乙方律師提供有關檔案資料;乙方律師應對甲方提供的全部材料及事實說明進行法律方面的盡職審查。

五、乙方承諾按照甲方所要求的期限完成本協議所約定的法律事務,並嚴格保守在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過程中所接觸或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祕密。

六、雙方確認,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提供本協議法律服務的律師費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分兩期支付:

首期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雙方簽署本合同後三日內支付;其餘律師費人民幣______萬元於新公司領取營業執照後三日內支付。

七、如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所收律師費應退還給甲方;如甲方單方面終止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費將不退還。

八、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相關法律業務提供便利,並應承擔乙方因辦理本協議項下業務所發生的差旅及通訊費用,該費用應由乙方在 ______元人民幣以內向甲方實報實銷。

九、本合同自雙方蓋章或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友好書面協商確定。

十一、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集團有限公司(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蓋章)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法律合同 篇7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8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委託律師服務合同

委託方(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傳真:

受託方(乙方):________律師事務所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聯絡電話/傳真:

1.總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現行法律法規,本著自願、平等、誠實信用的原則,甲方擬就____不良資產(詳見清單)盡職調查事宜(以下簡稱“本專案”)聘請乙方提供法律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委託。為此,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2.服務的範圍及服務的時間

2.1服務範圍包括:_________具體包括:

2.1.1制定工作方案,統一資產編號,與甲方以及甲方委託的資產評估公司協商工作配合方案;

2.1.2審閱甲方提供的不良資產檔案資料,瞭解每筆資產的形成過程、債權類資產的訴訟時效、涉訴、附隨擔保情況和股權類資產的合法權屬;

2.1.3逐筆審閱不良資產的原始檔案資料,並就有關事實向具體經辦人員進行詢問,聽取有關人員的陳述和說明,收集資產的相關資訊;

2.1.4查詢債務企業以及被投資企業的工商檔案、變更登記情況,調查企業的法律存續狀態,經營狀況;

2.1.5根據上述查明的事實出具法律意見書。

2.2服務時間要求: 本協議簽訂後2個月內。

3.服務的方式及要求

3.1乙方派出由以下律師組成的工作組,按照本合同第2條服務範圍及服務時間的要求完成法律服務,並承諾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工作組人員。

3.2乙方派出______________律師(主要工作組成員)從事本合同項下的工作。

3.3乙方完成本合同法律服務,按照以下方式進行(包括但不限於):

3.3.1資產金額介於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儲存原始檔案資料的不良資產以及資產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不良資產,對每筆資產出具一份法律意見書。

3.3.2根據甲方關於節約工作成本的要求,資產金額在10萬元以下以及資產金額介於10萬元和50萬元之間,其中沒有檔案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採取表格的方式,逐筆列舉,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

3.3.3乙方承諾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能夠按照同業律師服務的水平。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3.3.4乙方向甲方宣告它本身包括其派出人員沒有同時為其他人就同一事件提供法律服務、不存在利益衝突。

3.4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對資產金額少於10萬元以及資產金額介於10萬元與50萬元之間其中不存在原始資料的不良資產,不對債務人進行調查、統一出具法律意見書,乙方不承擔由此可能引起的糾紛或者可能造成的法律後果。

4.保密

乙方向甲方作出的承諾《保密函》作為本合同附件,乙方對在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甲方業務機密履行保密義務。本合同終止、解除不影響本條款的效力。

5.費用及支付

5.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採用以下第 5.1.1 種計費方式計算:

5.1.1本合同項下的律師服務費用根據乙方出具法律意見書的不良資產筆數確定,具體計費標準為:________(最終律師服務費用可能根據上述統計資料的變化而進行相應調整)

5.1.2本合同採用風險代理服務費用的計費方式,即:

5.1.3本合同採用律師小時費率的計費方式。律師的小時費率分別為:

5.2本合同的律師費用採用下列第 5.2.2 種支付方式:

5.2.1一次總付,在 全額付款。

5.2.2分期支付

本合同簽署並生效後5個工作日內,支付總費用50%的款項;

本合同項下委託事項的法律意見書完成後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餘款。

5.2.3其他方式:

5.4乙方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發生的日常雜費,包括但不限於工商調查、影印、列印、電話、傳真、印刷、差旅、交通、食宿等費用以及因本合同所產生的所有稅項、稅費由乙方承擔。

5.5其他約定:

5.6乙方銀行帳戶:

開戶銀行:

6.權利和義務

除本合同其他條款約定的權利、義務外,雙方約定如下:

6.1甲方權利

6.1.1有權隨時對乙方的服務進行監督檢查;

6.1.2有權要求乙方對其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6.1.3有權要求乙方不時提供相關的工作彙報和階段性工作彙報;

6.1.4其他 無

6.2甲方義務

6.2.1在合同生效後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向乙方提供與本合同委託事宜所有有關的資料,保證該等資料不存在任何隱瞞、虛假和重大遺漏之處;保證所提供的副本材料或影印件均與其正本材料或原件一致和相符;對沒有任何資料的資產提供書面說明,保證書面說明所陳述事實與所發生事實一致。

6.2.2向乙方提供以下工作條件:協調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各二級單位配合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於:安排專人負責收集、提供資料,接受乙方詢問,根據乙方要求就相關事實進行說明,根據乙方要求籤署相關檔案,負責乙方人員在各二級單位本省區域內的交通等。

6.2.3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6.3乙方權利

6.3.1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本合同委託事宜有關的資料等;

6.3.2有權要求甲方協調各核算中心配合乙方工作;

6.4乙方的義務

6.4.1為本合同提供的法律服務,應符合高質量的律師服務水準,並實現提供法律服務的及時、準確、完整及合法,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4.2對甲方交給的資料、材料、證據妥善保管 ;

6.4.3乙方在進入甲方工作地點時,須遵守甲方工作地點的有關要求。

7.健康、安全

乙方應負責自行對其派出的律師、顧問及工作人員等進行人身保險,並對其派出的人員的健康、安全負責。甲方對在委託期間發生的乙方人員健康、安全問題不負任何責任。

8.不可抗力

8.1下列事件可認為是不可抗力事件:戰爭、動亂、地震、颶風、洪

水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8.2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當事人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受不可抗力影響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採取積極措施減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並在不可抗力發生後10 日內向另一方當事人提供發生不可抗力的證明。

8.3由於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合同無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受不可抗力影響一方未履行通知義務,和/或任一方未積極採取減損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該方應就擴大的損失向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不可抗力事件結束或其影響消除後,雙方應立即繼續履行合同義務,合同有效期和/或合同有關執行期間應相應延長。

9.違約及其責任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受損害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並可依法請求違約方賠償由此而產生的損失。

10.合同的生效、變更、終止

10.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10.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變更協議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10.3.1合同已經按照約定履行完畢;

10.3.2雙方協商一致終止合同;

10.3.3 一方依下列第10.4款規定解除本合同。

10.4如本合同任何一方發生下述情況,在不影響本合同約定的其他救濟手段的前提下,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10.4.1發生破產、清算;

10.4.2不可抗力事件持續 30 日,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10.4.3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密義務;

10.4.4 未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且在違約後 10 日或雙方商定的補救期限內仍未能對違約行為作出補救;

10.4.5其他情形: 。

11.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 如協商不成,可選擇下列第 11.1 種方式解決:

11.1提交 北京仲裁委員會 (仲裁機構名稱)申請仲裁; 11.2依法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1.3如本合同屬於關聯交易合同,爭議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照甲乙雙方關聯交易總協議及相關分協議的原則解決。

12.通知

法律合同 篇9

被代理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第一條 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並完成其他委託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代理事項

(一)委託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

2.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權屬:_________。

(二)代理事項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一)本合同代理期限為_________個月,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_____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_________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二)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三)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在_________地區指定其他代理人。

第四條 費用負擔

本專案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售樓書、製作沙盤等)由甲方負責支付。該費用應在費用發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體銷售工作人員的開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五條 銷售價格

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_____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並確認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六條 佣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託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佣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第_________項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的佣金的____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七條 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元,用於甲方委託的_________事項,本合同履行完畢後,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八條 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

(一)甲方在合同生效之後,對乙方在授權範圍內的活動,不能任意干涉,雙方遇有問題可隨時研究協商;

(二)乙方應認真負責行使甲方授予的權利,不得弄虛作假,更不得與第三人惡意通謀,欺騙被代理人;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對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對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總額的_________%,計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十條 宣告及保證

甲方:

(一)甲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甲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甲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乙方:

(一)乙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二)乙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三)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四)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一條 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第十三條 通知

(一)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二)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三)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六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甲方因公司改制及股票發行、上市事宜,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的股份制及證券法律顧問和法律意見書出具人。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由×××、××及其助手完成甲方委託的事務。受託律師可與其他執業律師及其助理人員共同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

二、甲方委託乙方完成的事務如下:

1.協助甲方策劃、制定公司改制重組方案並進行法律論證;

2.協助甲方策劃、制定股份公司設立方案並進行法律論證;起草、審查、修改股份公司的發起人協議、章程、規章制度及相關檔案,並依法出具設立股份公司的法律意見書;

3.審查驗證甲方的歷史沿革、股東情況、業務、關聯交易、同業競爭、主要資產、債權債務、智慧財產權、環境保護、稅務、公司的治理結構、高管人員的任職資格、三會的規範運作、募集資金投向等問題,提供相關法律服務;

4.審查承銷協議、招股說明書、上市公告書、承銷方案等檔案;

5.在對全部股票發行申請檔案和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稽核無誤時,依法出具法律意見書和律師工作報告;

6.協助對參與公司股票發行工作中有關中介機關的資格進行審查核驗;

7.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的為完成股份公司設立和股票發行有關的法律服務。

三、雙方之責任

1.甲方應向乙方全面、真實、準確地提供有關情況和有關資料;

2.甲方為乙方的工作提供良好的合作,配合乙方使全部準備工作達到法律要求;為乙方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並按司法部的規定和律師工作慣例承擔乙方工作人員的交通、食宿、查檔、文印、通訊等費用,該等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包括在律師服務費之內;

3.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對甲方公司和社會負責的原則,依法對有關事項予以界定、稽核、評價;

4.因乙方工作失誤造成後果的由乙方承擔責任;如因甲方隱瞞事實、重大遺漏和誤導行為而導致乙方法律意見書錯誤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對甲方或公司提供的申請檔案和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6.對甲方在股票發行、上市工作中需與中國證監會浙江證監局等有關部門進行協調的工作,乙方應予協助。

四、根據有關規定和並經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萬元。甲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 萬元,在甲方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上市之材料上報中國證監會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支付 萬元,餘款在甲方股票發行之日起七日內付清。乙方可為甲方提供的常年法律服務,收費 萬元/年,顧問合同期限自從_____年___月____日開始。常年法律顧問的具體工作範圍如下:

1.開展法律顧問調研工作;組織顧問小組到甲方進行實地調研,瞭解甲方業務運作模式,審查甲方有關法律文書,關注甲方在合資過程中是否遺留尚待解決的法律問題,並在調研工作的基礎上,協助甲方妥善解決遺留法律問題。

2.接受甲方諮詢,就甲方關於企業經營管理所涉及的各種法律事務提供法律意見及提出處理方法;

3.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的有關法律文書、各類合同進行審查,提出修改、補充意見,並提供各種完備且操作性強的合同文字樣式,供甲方參考;

4.根據甲方日常業務運作模式及組織架構的特點,發現法律風險隱患所在,並在此基礎上協助甲方建立法律風險防範機制;

5.根據甲方要求,發出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或通過公開媒體發表律師宣告,伸張甲方的合法權益;

6.以調解、協商等非訴訟方式幫助甲方追討欠款;

7.根據甲方的要求,協助甲方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8.應甲方要求,對甲方人員進行法律培訓,在甲方內部開辦法律講座;

9.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工商登記、協辦公證等法律事務;

10.參與甲方重大投資、合作專案的談判和決策,協助草擬談判方案,提供法律可行性分析報告,代為草擬檔案;

11.接受甲方的委託,擔任甲方的代理人,代理各種仲裁、訴訟案件;

12.辦理其他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

五、如果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如數退還所收費用;如果甲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或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擔未完成約定義務的責任,所收費用不予返還,甲方並應當根據乙方工作量和工作成果支付相應律師服務費。

六、本合同於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11

委託人: 公司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受託人: 律師事務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電話:

傳真:

甲方因與 之間的 糾紛,現委託乙方為訴訟代理人,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由雙方遵照履行。

一、委託事項

1.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與 糾紛一案的訴訟代理人,代理許可權為一般代理,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甲方委派 參加訴訟,代理許可權為特別代理。

2.乙方及 律師宣告,在本合同簽約時,無任何與本代理產生衝突的事項和業務關係。在本合同履行期內,乙方及律師不得承接可能與本案有利害關係的業務。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有法律上的利害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3.乙方指派 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不得更換,如確需更換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如甲方不同意更換,本合同自行終止,乙方退回已收取的全部代理費。

4.本合同履行期限為一年,委託事項為:【一審】【二審】【再審】【執行】。履行期限屆滿,本合同自動終止。如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補充協議,本合同可繼續履行,雙方在補充協議中另行約定履行期限。

二、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向乙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和背景材料。

2.合乙方為甲方利益所從事的各項工作,並根據實際需要為乙方提供工作便利。

3.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4.如甲方認為乙方能力無法完成代理事項,可隨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合同,在解除通知達到乙方時,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不再支付剩餘代理費。但甲方應補償乙方在合同解除前已發生的實際費用。

三、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以律師行業要求的業務標準和職業道德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約定下的法律服務,並依法切實維護甲方的權益,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迅速的辦理甲方委託範圍內的事務。

2.乙方保證對其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瞭解到和獲得的甲方未公開的資料或者情況承擔保密義務,但經甲方書面同意對外公佈的除外。

3.乙方對甲方業務應單獨建立檔案。應當保管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應交甲方儲存,乙方保留影印件,如需使用原件,應履行借用手續,用後及時歸還。

四、乙方向甲方提供具體服務內容

1.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包括法律分析、證據準備情況、主要法律點分析、對方可能出現的抗辯、處理思路,案件處理目標、需甲方提供的配合事項等。

2.代為起草和準備訴訟檔案,包括但不限於授權委託書、民事起訴狀、書面代理意見、答辯意見、證據目錄及說明、相關申請書等。

3.審閱與本案有關的各種材料,就本案事實進行調查取證。

4.代為出庭參加庭審,並就本案程式和實體問題向法院提出主張。

5.依甲方授權代為參加調解,但最終是否同意調解結果應由甲方決定。

6.代為簽署、送交、接受及轉送各種法律文書。具體許可權以授權委託書為準。

7.根據代理工作的程序,向甲方提交案情分析、案件代理詞以及案件總結等書面材料。其中,首次開庭前向甲方提交書面代理意見,並在開庭後三日內補充完善提供正式代理意見。收到判決書、調解書或執行完結後七日內,向甲方提交案件總結,內容包括案件處理程序法律分析、管理建議。

五、代理方式

根據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甲方與乙方約定本合同涉及案件採取 普通/風險 代理方式,具體如下:

1.關於前期辦案費用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

①本合同簽訂後至本案終審前,乙方不收取任何費用。

②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向乙方支付 作為乙方前期辦案費用。

2.案件處理過程中付費辦法:

①經乙方努力,一審判決或仲裁裁決達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或裁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②經乙方努力,二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③經乙方努力,再審判決達到 ,甲方應於收到判決

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④經乙方努力,從被告處取得執行款的,則甲方應於收到執行款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

3.其他情況:

如甲方與被告方在訴訟/仲裁期間以調解/和解方式結案,則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甲方應於收到調解書及案件總結後7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代理費。

4.乙方受甲方委託,從事與甲方代理事務有關的活動而發生必要及合理的訴訟費、仲裁費、查詢費、保全費、鑑定費、評估費、拍賣費、調查及外埠差旅費、住宿費,由甲方按實際發生額實報實銷;其他有關(包括但不限於)乙方辦公地區內發生的住宿、交通、通訊、通訊、影印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2.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應退還甲方已支付的代理費,並賠償甲方遭受的實際損失:

①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或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②隱瞞與訴訟相對方的關聯關係;

③違反有關保密約定;

④丟失重要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原件;

⑤違反律師職業道德,給委託單位造成重大損失;

⑥未按時參加開庭;

⑦由於乙方的原因,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其他情況。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代理費不退還,甲方不再繼續支付代理費:

①乙方未按時領取法律文書;

②未按時提交給甲方其起草的本合同第4條約定的各類法律檔案;

③在沒有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未按時參加甲方召開的與本案相關的會議。

七、通知和送達

1.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本合同所列明的地址、傳真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者變更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2.通過傳真方式送達的,在傳真發出時視為送達;以郵寄送達的,掛號信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八、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有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三地) 仲裁委員會對本合同爭議享有管轄權。

九、未盡事宜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以書面方式作出或者經雙方書面確認有效。

十、其他

1.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持有兩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12

___非訴字第 號

委託方:__市___村

受託方:___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律師謝__、___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___協助委託律師開展工作並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託事項的複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託後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 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後,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__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___萬元的_%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向甲方支付_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律師通過訴訟程式和非訟程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託及其授權範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範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並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託後,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_____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法律事務委託合同5

甲方:成都市__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地址:____,電話: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併發送律師函(以下簡稱“專案”)中的有關法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專案概況

甲方向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網路技術服務,現約定的付款期限已到,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並沒有付款的意思,已經違約,目前經甲方核算欠款總額為96100元,特此委託乙方出具併發送律師函。

第二條:服務內容

乙方為甲方出具併發出律師函一份

第三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當向乙方如實陳述案件事實,提供相對應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對賬單等);2、甲方需要提供四川省__股份有限公司準確的地址、電話、聯絡人等可供郵寄到達的聯絡資訊。

第四條:乙方義務

1、乙方應當及時完成律師函的起草、寄出工作,寄出前由甲方確認後方可寄出;2、甲方對其獲悉的行業祕密應當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第五條:費用及支付方式

1、價格:二仟元(¥:20__元);

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甲方可以現金或者轉賬的方式將上述律師費支付至如下賬戶,乙方收款後應當出具正式發票。

乙方戶名:北京京師(成都)律師事務所

開戶行:

賬號: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在2個工作日之內完成該項工作,逾期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不支付費用;2、甲方應當在收到律師函確認之日起1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逾期付款應當根據逾期的情況向乙方支付本次服務總價款3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或者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及辦案律師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特別約定

1、乙方是根據甲方的陳述及提供的資料出具律師函,不對本次服務的結果做任何承諾,乙方不承擔甲方決策的結果或責任,甲方也不得將律師函用於非法目的;2、乙方在簽訂合同籤已經向甲方解釋了收費規定及標準,甲方在本合同簽署前已經全部閱讀並知曉合同內容,本合同自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20__年 月 日

簽約地點:____

法律合同 篇13

甲方:

乙方:

簽約雙方就合作開展Internet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資料中心、電子商務平臺開發、企業資訊化工程、一卡通公用資訊系統及其他相網際網路業務,雙方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甲方權利義務

1.1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和下級代理提供域名註冊、虛擬主機、資料中心、電子商務平臺開發、企業資訊化工程、一卡通公用資訊系統及其他相網際網路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1.2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1.3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明,

以確保在委託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

1.4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絡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影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1.5為保證乙方在域名註冊、虛擬主機、資料中心、全能線上建站平臺及其相關網際網路業務的順利發展,甲方應有獨立的辦公地點及分銷網點且具有一定的規模和實力。

1.6甲方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代理價格、按照哦凱網路公司隨著市場變動而制定的不同的代理商市場價格。

1.7甲方所代理乙方相關產品的款項應該及時通過銀行轉帳或其他付款方式及時向乙方付清。

1.8甲方必須每個月都有和乙方發生業務聯絡並保持一定的量,從而取得更好的代理政策及代理價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以轉發email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保證該註冊有效進行。

2.2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不限制甲方的傳輸量與FTP訪問,並在收到甲方的書面服務請求後5個工作日內完成;電子商務平臺2個月內完成;網站建設15個工作日內完成;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2.3在網站上及時公佈代理價格資訊和價格變動資訊。非特殊情況上述資訊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代理政策或價格表以檔案或郵件的方式發給代理商。每月傳送財務對賬單。以便代理商瞭解財務狀況和及時補充預付款,以免因預付款不足影響業務提交處理。

2.4乙方必配合甲方開展全方位的廣告宣傳工作,為甲方其開展業務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有關公司最新業務動態、代理價格及相關的業務宣傳資料。

2.5乙方保證甲方所發展的客戶可享受到哦凱網路公司優良的服務和全方位的技術支援。

2.6乙方應在甲方匯款底單傳真至乙方公司後的當天內完成甲方所提交的任務要求設定,以確保甲方能及時地為客戶服務(除非有特殊情況發生)。

2.7乙方負責甲方經銷地區的銷售市場維護工作,並針對相關情況和行銷進行指導工作。

2.8持續完善代理服務政策,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2.9乙方提供給甲方以下產品和代理價

3.付款/結算條款

3.1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3.2? 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600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援。

3.3?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上詳細說明。

4. 違約責任

4.1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虛擬主機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甲方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的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此類情況每月不得超過10次,每次不得超過5個小時。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絡並獲得證實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適當賠償或退款。

4.2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在甲方提交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免費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或另行協商;因域名註冊資訊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4.3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

4.4如一方在經營過程中有損害對方利益或形象時,另一方有單方面終止本協議的權利。

4.5其它違約責任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4.6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5.其他條款:

5.1本協議所提及價格為本年內的一定時期的代理協商價格,乙方有權將根據市場發展情況等對該價格重新定價,在雙方友好協商後,甲方按新的代理價格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5.2本協議有效期1年,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須協商解決,或另做補充協議。

6.免責條款

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甲乙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不應視作違約,雙方對此表示認同。 本合同為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_一案,根據合同法、民事訴訟法、律師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聘請乙方律師為委託代理人;乙方同意接受其委託。經協商一致,立此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委派 律師擔任甲方與_公司購銷合同糾紛案的非訴和訴訟代理人。

第二條、委託代理許可權

本協議委託代理許可權是一般代理或者在授權委託書中確定。

第三條、權利變更

協議簽訂以後,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代理事項:經乙方電話或者書面催收,債務人付清上訴本金的;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即與債務人達成放棄或減少權利或利益的承諾。

第四條、甲方的義務

1、應當真實詳盡和及時地向乙方的律師敘述案情,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證據、檔案及其它能夠證明事實的材料。

2、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乙方律師的工作,對乙方律師提出的要求應當明確、合理。

3、本案的有關材料需要甲方簽名或蓋章的,應當在乙方要求的時間內完成。

4、應當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費用。

5、甲方聯絡人為_,電話_。甲方聯絡人負責向乙方傳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檔案和資料等。甲方更換聯絡人應當書面或簡訊通知乙方承辦律師個人。

6、甲方承諾,在委託乙方前,沒有與其他律師事務所達成意向代理本案的合同,且所達成的收費金額比本合同收費低。如其不實,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的義務

1、乙方指派_和 律師作為上述事務中甲方的委託代理人,甲方同意上述律師指派其他業務助理配合完成輔助工作,但乙方更換代理律師應取得甲方認可。

2、乙方律師應當勤勉盡責地完成第一條所列委託代理事項。

3、乙方律師應當根據有關機關或者當事人的要求,及時提交證據、參與訴訟活動。

4、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中,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律師不得同時擔任與甲方在法律上有利益衝突的一方的委託代理人。

5、乙方工作中對甲方提交的不可再產生原始證據不得收取,但應收取與原始證據一致的影印件。

6、乙方指派_律師為甲方與乙方的聯絡人,電話:_,郵箱_。乙方更換聯絡人應當通過電子郵件或簡訊通知甲方聯絡人。

第六條、律師費用的計算、支付時間:

1、本金部分收取_萬元(稅後,乙方應付稅收由甲方按稅法規定代乙方支付)。本合同簽訂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_萬元(市內交通等),其餘_萬元按實際收回本金數額的上述比例計算,並在3日內支付給乙方或其承辦人。

2、收回的其他費用(除本金外的其他費用),甲方按實際收到金額數的60%向乙方支付。

3、甲方未按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按未付總額的日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七條、其他費用

1、本協議簽訂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前期工作費_萬元,此項收費甲方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得要求乙方退費。

2、與本案需要通過法院、行政、鑑定等有關部門處理的,上述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由甲方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支付。

第八條、其他約定

1、承辦律師對本案的任何解釋和承諾僅供甲方參考,不能作為甲方決策的依據。一切均以乙方的書面檔案和法院的文書為準。

2、本合同履行地在北京市朝陽區,如發生爭議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履行法院提出訴訟。

3、本合同內容雙方都有保密的義務,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九條、通知和送達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均以雙方指定郵件,手機簡訊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電話、電子郵箱,應當及時通知對方。以電子郵件手機簡訊方式傳送的,自發出時起24小時內視為送達。

第十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持一份,乙持執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完畢時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合同 篇15

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_______糾紛一案,委託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出庭代理,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各條,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_______律師為甲方與_______糾紛案的第_______審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並按時出庭。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有關本案證據。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時,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

五、甲方委託乙方代理許可權:

六、根據雙方協商,甲方應向乙方繳納代理費_______元。

七、本合同有效期限,應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本審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八、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協議。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16

合同編號: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

負責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及《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 在下列第 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6.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應在乙方辦理法律事務終止時,如實完整地填寫《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並及時交由乙方歸檔。本合同所涉及的《重慶市律師服務質量反聵意見卡》的編號為 。

6.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但以下內容除外:

(1)甲方或當事人準備或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犯罪事實和資訊;

(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

(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資訊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7.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律師服務費為人民幣(大寫)元。

2.差旅費:乙方按照下列第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按不超過律師服務費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大寫) 元。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大寫)元,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委託事項終止時止,其中:

1.律師在偵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親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可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者刑事申訴案件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共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第八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2項方式處理: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三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 方: 乙 方: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律合同 篇17

委託方:XX市X村

受託方:律師事務所

甲方因法律事務委託乙方律師提供法律服務。經雙方協議,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之委託,指派律師謝、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甲方指定協助委託律師開展工作並負責與甲方的聯絡、溝通。

二、乙方律師根據甲方要求,應認真負責地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向甲方書面或口頭彙報結果。

三、甲方必須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委託事項背景情況並提供乙方律師所需的各方面材料;如甲方敘述或提供材料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四、依照我國律師收費管理規定,結合本案委託事項的複雜程度和律師的工作量以及本案涉及的訴訟與非訴訟兩方面工作,考慮到本案的解決需要通過多個途徑,律師也要承擔相應的風險,故甲方向乙方交納律師費按以下條款執行:

1.接受委託後甲方預付乙方交通費、文印費、通訊費、住宿費等 元,據實結算。

2.乙方提起訴訟後,甲方依判決可拿回被扣上繳的XX畝土地的,甲方支付乙方代理費按土地價值X萬元的X%計算。

五、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應向甲方支付X萬元風險押金,若乙方的代理達到第四條規定的條件,乙方可直接將押金扣交為代理費,多退少補。

六、如甲方未按以上協議如期正確履約,則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協議。

七、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委託合同,已收和應收律師費不予退回;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律師費全部退還甲方。

甲方獲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於律師通過訴訟程式和非訟程式取得的任何現金、支票、有價證券其他財物及相應權益等。

八、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須經對方同意。甲方的委託及其授權範圍均不可撤銷。

九、授權範圍為特別授權,即: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代為進行調解、和解,代為簽收法律文書,代為領取賠償和補償款並扣交律師費等。

十、乙方接受委託後,可根據事實和法律選擇村民為原告提起訴訟。在任何階段乙方均可放棄和解。若基本達到訴訟目的,乙方可放棄訴訟。

十一、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委託事項完成之日終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章即生效。

委託方:

受託方:律師事務所

年 月 日

法律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甲方因 一案,請求乙方委派律師為代理人。經雙方充分協商,訂立本合約,以期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代理人。

二,乙方律師應恪守中國司法部門制定的律師執業紀律和道德規範,盡職盡責,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全力為甲方辦理本委託合同事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律師陳述案情,全面提供本案有關證據資料。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捏造事實、弄虛作假行為,有權終止合同,所收費用不予退還。乙方應協助甲方收集和整理各方證據,並根據證據具體情況儘可能合理安排訴訟時機或程式。

四,甲方可以解除與乙方的委託關係,但甲方所交律師費及其他已開支費用不予退還。除已付費用外,還約定有其他報酬的或有未付費用的,甲方應全額支付雙方約定的報酬及乙方代墊的其他費用。 五,乙方非因本合同約定或法定理由,不得單方解除與甲方的委託關係。如無故終止本合同,律師費應全額退還甲方,並承擔因此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

1,律師費 元。

2,辦案差旅交通費 元。

3,辦案調查手續費 元。

4,列印、複製材料工本費 元。

5,其他費用 元。

七,由於一方的原因給另一方造成損失,過錯方應賠償另一方的損失,但各方的賠償額最高限額不超過實際已收取的律師費。

八,本合同簽訂後,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與第三者簽訂與本合同相同委託事項的合同,否則,乙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已收取的費用不予返還。乙方指派的律師如因中途不能執行職務,可另行委派律師接替。

九,甲方委託乙方的代理許可權(選擇後在括弧內打“√”):

1、代為起訴、應訴、申請仲裁或裁決;( ) 2,代為承認、放棄或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或提起反訴、上訴;(

3,代為簽收法律文書; ( )

4,代為申請強制執行,承認、放棄或變更執行請求、標的,進行執行和解和收取執行標的物。( )

5,其他: )

十,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應另行協議。

十一,本合同如有甲方委託乙方申請執行的約定,且所涉案件須查封、扣押、凍結對方財產並須延長期限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申請或由甲方自行申請。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至一審結束後失效。

十三,雙方確認,本合同具明的聯絡地址和電話除非書面更正,均為委託事項必須的各項通知包括相關法律文書送達的有效地址電話,任何一方如因此無法通知或送達而導致的後果對另一方均不承擔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