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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連續性商品交易契約書(通用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15W

公司連續性商品交易契約書 篇1

合同雙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和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就連續商品交易達成如下條款:

公司連續性商品交易契約書(通用3篇)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甲方將繼續向乙方銷售,乙方將購買以下內容的貨物。

合成洗滌劑、肥皂、牙膏、洗髮水。

第二條付款方式以甲方每月月底交付的貨物數量為準,乙方應在第二個月月底前以現金支付。但是,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在90天內以支票方式向甲方付款。

第三條乙方逾期不還貸款、不兌現支票、停止支付或違反本合同條款的,乙方將失去貸款債務期限的利益,並一次性付清本合同規定的全部債務。

第四條本合同期限不預先確定。

第五條乙方保證第一條產品按甲方設定的批發價格銷售,並指示其零售店也按此價格銷售。

前項甲乙雙方及乙方所屬零售店,可根據甲方設定的條件分別訂立轉售價格合同

第六條乙方的銷售區域約定為。乙方如欲在上述區域以外銷售,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第七條乙方應甲方要求,按照甲方的指定,採用下列一種或兩種方式履行本合同的債務

(1)選舉甲方同意的共同擔保人

(2)提供房地產作為擔保,並按事先約定付清款項,避免甲方行使要求返還財產的權利。

(三)提供保證金。

(4)重新定位證券。

(5)乙方的債權轉讓給甲方

(6)甲方交付庫存的產品。

第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或喪失第三條規定的債務期限利益,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考慮其未來。本合同可能被解除。

(1)乙方信用發生重大變化時。

(2)乙方公司組織發生重大變化時。

第九條本合同如有爭議,雙方同意以甲方總部所在地法院為一審法院。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及共同保證人各執一份。

公司名稱(甲方):

公司地址:

負責人: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公司名稱(乙方):

公司地址:

負責人:

身份證統一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共同保證人(丙方):

地址:

身份證統一號碼:

公司連續性商品交易契約書 篇2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甲乙丙各發起人友好協商,決定設立“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特簽訂本協議書。

提示:請在選擇使用的條款前的□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條款刪除。

第一條 公司概況

1.申請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名稱擬定為“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並有不同字號的備選名稱若干,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准的為準。

2.公司住所擬設在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_________樓(房)。

3.本公司的組織形式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

4.責任承擔:本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各股東以其所認購股份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條 公司宗旨與經營範圍

1.本公司的經營宗旨為:_________。

2.本公司的經營範圍為:主營_________,兼營_________。

第三條 股權結構

公司採取募集設立方式,募集的物件為法人、社會公眾: (1)公司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佔股份總額的_________%,其餘股份向社會公開募集; (2)公司全體發起人的首次出資額不得低於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其餘部分由發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_________年內繳足,在繳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3)發起人認購的股份不得少於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公司採取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註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

2.公司股東以登記註冊時的認股人為準。

3.公司全部資本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4.公司的全部資本分為等額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現,股票是公司簽發的有價證券。股份公司成立後擬在國內二級市場發行約_________萬股,具體數額屆時由股東大會決議確定。

5.公司股票採用記名方式,股東所持有的股票即為其認購股份的書面憑證。

第四條 股份類別

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時設定為人民幣普通股,同股同權、同股同利。

第五條 繳付時間

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

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1.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2.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後,應當在_________天內到銀行開設公司臨時帳戶; 4.甲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5.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6.丙方投入新公司的_________應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辦理完畢過戶手續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公司臨時賬戶; 7.全體股東的貨幣出資金額不得低於股份有限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三十; 8.以使用權出資的,在使用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由_________承擔。

第六條 出資評估

1.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用實物(或者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土地使用權)出資,應當經有企業法人資格的評估機構評估作價,在公司註冊資本驗證後_________天內,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並在申請公司設立登記時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有關證明。

第七條 出資證明

本公司成立後,足額繳付出資的發起人有權要求公司向股東及時簽發出資證明書。

出資證明書由公司蓋章、出資證明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登記日期; (3)公司註冊資本; (4)股東的姓名或者名稱.繳納的出資額和出資日期; (5)出資證明書的編號和核發日期。

第八條 籌備委員會

1.根據發起人提議,成立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委員會由各發起人推舉的人員組成,籌備委員會負責公司籌建期間的一切活動。

籌備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實行日常工作制。

2.籌備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組織起草並聯系各發起人簽署有關經濟檔案。

(2)就公司設立等一應事宜負責向政府部門申報,請求批准。

(3)負責開展募股工作,並保證股金之安全性。

(4)全部股金認繳完畢後30天內組織召開和主持公司創立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

(5)負責聯絡股東,聽取股東關於董事會和經營管理機構人員構成及人選意見;並負責向公司第一屆股東大會提議,以公正合理地選出公司有關機構人員。

3.籌備委員會成員不計薪酬,待公司設立成功後酌情核發若干補貼。

所發生的合理開支由公司創立大會通過後由公司實報實銷。

發起人的報酬由各發起人協商,報公司創立大會及第一屆股東大會通過。

4.籌備委員會自合同書籤訂之日起正式成立。

待公司創立大會暨第一屆股東大會召開,選舉產生董事後,籌備委員會即自行解散。

第九條 公司登記 全體股東同意指定_________(指股東)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十條 組織機構

1.公司設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總經理。

2.公司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董事長即法定代表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董事擔任。

3.公司監事會由_________名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_名,丙方委派_________名,監事會主席/召集人由甲/乙/丙方委派的監事擔任。

4.公司設總經理_________名,副總經理_________名,均由董事會聘任。

第十一條 發起人的權利 1.共同決定有限責任變更為股份公司的重大事項; 2.當本協議約定的條件發生變化時,有權獲得通知並發表意見; 3.當其他發起人違約或造成損失時,有權獲得補償或賠償; 4.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各發起人即成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 5.各方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享有發起人和股東應當享有的權利。

第十二條 發起人的義務 1.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從事股份公司設立活動,任何發起人不得以發起設立公司為名從事非法活動; 2.應及時提供為辦理股份公司設立申請及登記註冊所需要的全部檔案、證明,為股份公司的設立提供各種服務和便利條件; 3.在股份公司依法設立後,根據法律和股份公司章程的規定,各發起人作為股份公司的普通股股東承擔發起人和股東應當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4.發起人繳納股款或者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資後,除未按期募足股份、發起人未按期召開創立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決議不設立公司的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5.當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6.公司不能成立時,發起人應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7.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費用承擔

1.在設立股份公司過程中所需各項費用由發起人共同進行預算,並詳細列明開支專案。

2.實際執行中按列明專案合理使用,各發起人相互監督費用的使用情況。待股份公司成立後,列入股份公司的費用。

3.因各種原因導致申請設立公司已不能體現股東原本意願時,經全體股東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請設立公司,所耗費用按各發起人的出資比例進行分攤。

第十四條 財務、會計

1.公司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建立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

2.公司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終了時編制財務會計報告,並依法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財務會計報告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部門的規定製作。

3.公司在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4.財務會計報告應當在召開股東大會年會的二十日前置備於本公司,供股東查閱。

5.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6.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7.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8.股東會.股東大會或者董事會違反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潤。

9.公司應當向聘用的會計師事務所提供真實、完整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及其他會計資料,不得拒絕、隱匿、謊報。

10.公司除法定的會計賬簿外,不得另立會計賬簿。

對公司資產,不得以任何個人名義開立賬戶儲存。

第十五條 合營期限

1.公司經營期限為_________年。

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為公司成立之日。

2.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同,甲乙丙各方應依法對公司進行清算。

清算後的財產,按甲乙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六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及其保證與承諾,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須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有關規定,不願或不能作為股份公司發起人,而致使股份公司無法設立的,均構成該方的違約行為,除應由該方承擔公司變更型別的費用外,還應賠償由此給有限責任公司以及其他履約的發起人所造成的損失。

經其他發起人同意,該違約方將其持有的有限責任公司股權轉讓給第三方的,可免除該責任。

3.合同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規定依期如數提交出資額時,每逾期一日,違約方應向其他方支付出資額的_________%作為違約金。

如逾期_________個月仍未提交的,其他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宣告和保證 本發起人協議的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發起人各方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發起人各方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發起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發起人各方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4)以技術出資的,出資人對該技術的效能.價值作出擔保並出具書面證明材料。

第十八條 保密 合同各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

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

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九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

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經各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一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各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各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其他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

任何轉讓,未經其他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各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

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各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各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各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

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各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

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五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連續性商品交易契約書 篇3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年零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借款分期如下:

貸款期限 貸款時間貸款金額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2、還款分期如下:

歸還期限 還款時間 還款金額 還款時的利率

第一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二期 年月底前 元

第三期 年月底前 元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6、由於經營管理不善而關閉、破產,確實無法履行合同的,在處理財產時,除了按國家規定用於人員工資和必要的維護費用時,應優先償還貸款。由於上級主管部門決定關、停、並、轉或撤消工程建設等設施,或者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經向貸款方申請,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