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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金合同十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1.47W

資金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資金合同十篇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因 ,資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資金緩解燃眉之急,經甲乙雙方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特定如下合同條款:

一、借款總額:人民幣¥ 元整(大寫:人民幣 元整)

二、借款期限: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資金使用費計算:資金使用費支付時間按甲方從銀行轉賬日起計算,2.5%,每月 元( 元),每月結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願意將位於 的房產抵押給甲方,並將房產證交付甲方儲存。如果到期還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將房產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內急需資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還款,乙方保證按時付給,但資金使用費按乙方實際使用時間計算。

六、逾期還款:甲方按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如提前歸還借款,按實際借款時間計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與每月5日前將當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賬號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時按時足額歸還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乙方自願接受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

九、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望雙方以誠信為本,以使今後長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擔保人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月日

資金合同 篇2

第一條本協議書於___年____月____日由下列雙方共同簽訂: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登記註冊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其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即委託人)

鑑於:

乙方欲從全球範圍內引進資金,甲方與乙方雙方同意,由乙方指定甲方系全權代表,乙方授權甲方可根據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額度、投資專案及其他相關宜。茲同意下列條款

第二條定義

2.1本協議內所有術語的意義明確闡述如下:“佣金”系按本協議所列的條款和條件由乙方按照6.1條款支付給甲方的佣金;

2.2各條款所列標題僅為醒目而用,對本協議的解釋無影響

第三條代理

3.1甲方與乙方協商後,甲方作為乙方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全權代理並代表乙方與投資方洽談引進資金的相關事宜。

為此,甲方同意接受乙方的委託。

3.2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指定其他任何人或單位為其代理人並代理其專案引入資金的一切相關事宜。

3.3根據協議甲方作為乙方委託該專案的全權代理,代表乙方引進投資資金。

如果投資方與乙方一旦成交,予以承認並生效。

乙方與投資方洽談該專案的具體事宜,經談妥及各方當事人正式簽署投資協議,甲方收取佣金。

第四條甲方的職責

4.1本協議期內甲方必須努力與投資方洽談,向投資方取得最好的投資額度及最優惠的條款和條件,便於乙方及時準備引資工作

(1)應採取確實有效的辦法為乙方取得投資金並促成乙方與投資方簽訂投資合作協議。

(2)盡全力為乙方的招商引資提供最優質的服務。

4.2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

(1)除乙方指定該專案的全權代理人有關事項外,不得自命為乙方代理任何事項;

(2)以乙方的名義允諾或解決任何事宜,或以乙方的信用作擔保,或代表乙方做出任何保證或陳述,或使乙方承擔任何責任或業務;第十二條通知

(3)不論以任何方式從乙方處所獲得的資訊資料,皆屬祕密,僅能為引進資金、服務於乙方所用,不得洩漏。

第五條乙方的職責

5.1乙方應及時滿足甲方的合理要求,向甲方提供有關業務所需的資訊,便於甲方與投資方洽商有關事宜。

5.2乙方對於專案的優惠條件有所變動,或政策有所傾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詳細資料。

5.3乙方必須保證所提供的一切有關專案的資訊都是真實的、確切的。

第六條_______

6.1乙方同意支付給甲方引進資金總額的______%的佣金。佣金以投資協議簽署之日以__________支付。

6.2甲乙雙方同意投資方與乙方簽署投資協議條款時,乙方應根據6.1條款規定支付佣金,同時甲方必須按照第6.1條規定的權利收取佣金,屆時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延遲,應及時支付。

第七條終止協議

7.1按照本協議規定期滿或終止對甲方的委託不論出於何種原因,均不妨礙協議各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7.2按協議規定,甲方促成了投資方與乙方的投資談判,如果乙方擅自私下與投資方簽署投資合作協議,將視甲方代理責任完成,乙方就必須按6.1條規定支付完全額度的佣金給甲方。

第八條本協議未經雙方同意,不得作任何修改或變更。

第九條使用的法律

9.1本協議的一切條款都是根據憲法、刑法、民法、經濟法等現行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制訂的。

然而在協議生效後,由於頒佈了新的法律、法令、條例或對原有的法律、法令和條例進行了修改,致使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經濟利益發生重大變化,應及時協商,並對本協議的有關條款做出必要的修正和調整,以保證甲乙雙方在協議中的正常的經濟權益。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0.1在執行本協議所發生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條款的爭執,首先應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10.2若協商不能解決,可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調解,如調解無效,最終將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據國際的仲裁程式,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

10.3在爭執發生時及爭執提交仲裁過程中,除所爭執並提交仲裁的問題外,甲方和乙方都必須按協議規定繼續行使自己的權利,履行各自的義務。

10.4仲裁的裁決是終局的,對甲方和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不包括聘請律師費用,由敗訴負擔或由仲裁機構裁決)

第十一條語言

本協議以英文和中文書寫,兩種文字均為正式文字。

凡有關協議通知、請求或其他通訊往來,須以文字為準,可採用書信、電傳、電報等方式傳遞。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當事人各執一份。

甲_______:亞洲東寶國際投資管理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人簽字:

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人姓名:

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合同 篇3

本合同的雙方為: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以下簡稱《信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信託投資公司管理辦法》、《信託投資公司資金信託管理暫行辦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規定和規章,上述合同雙方遵循平等、自願、互利和誠實信用原則,為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就設立金融租賃資金信託事宜達成一致,委託人願意委託受託人,受託人願意接受委託人委託辦理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業務,雙方為此特訂立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定義和解釋

在本合同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解釋或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如下含義:

1、本合同:指《金融租賃資金信託合同》及對該合同的任何修訂和補充。

2、資金信託:指委託人基於對受託人的信任,將自己合法擁有的資金委託給受託人,由受託人按委託人的意願、以受託人的名義,為受益人的利益管理、運用和處分的行為。

3、信託計劃:指由受託人對信託資金集合管理、運用、處分的安排。

4、信託資金:指委託人設立本信託時交付給受託人的資金。

5、信託收益:指受託人根據信託檔案的規定,計算並分配給受益人的現金。

6、信託計劃資金:指信託計劃項下,信託資金的總和。

7、信託檔案:指本合同、信託計劃書和信託財產管理、運用風險申明書。

第二條受託人確認

1、受託人系經中國人民銀行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批准重新登記的信託機構,持有中國人民銀行核發的《信託機構法人許可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具備從事和參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設立、管理及其相關活動的民事行為能力,且未受到任何限制。

3、受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受託人自行承擔。

第三條委託人確認

1、委託人自願將自己合法所有的資金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委託人保證對該資金的合法權利未受到任何限制。

2、委託人具有訂立本合同的合法資格和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自願委託受託人設立、管理和運作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

3、委託人不以加入信託計劃的形式達到非法目的謀取非法收益。

4、委託人承諾上述事實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虛假或不當,由此產生或可能產生的全部後果和責任,概由委託人自行承擔。

第四條受益人確認

1、受益人系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權人。本合同項下信託的受益人由委託人指定,受益人與委託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益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委託人未指定受益人的,則委託人為本信託的唯一受益人。

2、委託人指定的信託受益人為:

法人/其他組織自然人

法人代表/負責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證件名稱: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其他有效身份證明號碼:__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

受益人為多人的,見本合同附件《受益人名單》。《受益人名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受益人為自然人的,同時應提交受益人身份證影印件,受益人身份證影印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第五條信託財產

1、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係指委託人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按照約定方式向受託人交付的用於設立本合同項下信託資金,以及該信託資金在信託設立後,在受託人管理和處分過程中所衍生的全部資產及收益。

2、信託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一項或數項:

(1)受託人因接受信託取得的信託資金;

(2)因信託財產的管理、運用或處分而形成的財產;

(3)因前述一項或數項財產滅失、毀損或其他事由形成或取得的財產;

(4)除上述各項外的其他收入。

3、信託財產與受託人的固有財產相區別而獨立存在,如果受託人依法解散、或被依法撤銷、被宣告破產而終止,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不屬於其清算財產。

4、對信託財產的管理,受託人保證遵循分開管理、獨立核算的原則,確保信託財產的運作記錄清晰、全面、準確。

5、加入信託計劃時,委託人交付給受託人的信託資金是人民幣資金,信託資金總額計人民幣萬元(大寫:人民幣萬元整)。委託人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將上述信託資金付至受託人如下賬戶:

戶名: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本合同項下信託自本合同訂立之日起成立。信託計劃成立後,上述財產為信託財產。

第六條信託目的

通過實施信託計劃,將多個指定管理的金融租賃資金信託的信託資金集合起來,形成具有一定規模和實力的資金組合,發揮受託人的專業理財能力和運用資金的豐富經驗,將信託計劃資金運用於融資租賃專案以獲取收益,閒置資金進行存放銀行、國債投資、國債回購、同業拆放、短期貸款等資金運作。

第七條信託的成立及存續期

1、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為_______________年,自推介期滿次日成立。即自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合同有效期內,除非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項下信託存續期不得隨意變更。

第八條信託財產的管理與運用

1、受託人按照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的約定進行集合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2、信託財產的具體管理方式由受託人確定,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可按公平市場價格與受託人的固有資產、受託人管理的其他信託財產以及關係人的財產進行交易。

3、受託人確認信託財產的管理將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和有效管理的義務,力爭實現信託財產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4、受託人應將本合同項下信託財產與受託人固有財產分別管理、分別記賬。

第九條信託收益

1、信託收益及其計算

信託收益指包括融資租賃的租金收入、租賃手續費收入及其他收益在內的所有收入總和,扣除按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所列的費用後的餘額部分。

本信託項下的信託收益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比例計算,計算公式為:

信託收益=總信託收益×(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信託收益率=總信託收益÷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100%。

2、信託收益的分配:

信託收益按如下方法進行分配:

(1)受益人按信託資金佔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的比例享有信託收益,該信託收益扣除受託人報酬後即為應分配的信託收益;

(2)信託收益以現金形式分配。第1年分配時間為信託計劃成立日起滿一年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第_____年的信託收益在信託終止後_____個工作日內支付。

(3)信託收益由受託人劃至本合同約定的受益人獲取信託收益的銀行賬戶(簡稱信託收益劃付賬戶)。

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信託費用

1、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

(1)信託發行費用;

(2)檔案或賬冊的製作及印刷費用;

(3)信託財產管理、運用或處分過程中發生的稅費;

(4)資訊披露費用;

(5)律師費用、審計費用等中介費用;

(6)信託終止時的'清算費用;

(7)按照有關規定應以信託財產承擔的其他稅費和費用。

2、信託財產應承擔的費用=(信託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金融租賃信託計劃資金應承擔的全部費用。

3、受託人應就因處理信託事務所發生的費用單列賬戶,記入當期費用,從信託財產中支付。受託人以固有財產先行墊付的,受託人有權從信託財產中優先受償。

4、受託人因違反本合同所導致的費用支出,以及處理與本信託無關的事項發生的費用不列入應由信託財產承擔的費用。

5、前述費用,如發生受託人墊付的,受託人可在墊付行為發生後的7個工作日內,直接從信託財產賬戶中扣收。

第十一條信託報酬

1、受託人經營信託業務,依據約定收取信託報酬。

2、受託人每年分配收益前,按照本條第3款的計算方法進行提取信託報酬。

3、受託人報酬的計算方法:

(1)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包括_____%)以下時,受託人不收取信託報酬;

(2)當信託資金年信託收益率在_____%以上時,超過_____%部分即為受託人的信託報酬。

4、本條所稱信託收益率按照本合同第九條計算。

第十二條風險揭示和承擔

1、受託人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過程中,可能面臨各種風險,包括專案風險、政策風險、市場風險、管理風險等。

2、受託人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3、受託人違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或處分信託財產,導致信託財產受到損失的,其損失部分由受託人負責賠償,不足賠償的,由信託財產承擔。

4、在信託存續期間,如遇重大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獲得或實現預期收益時,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友好協商原則,積極有效尋求改進措施,儘量減少因風險帶給信託財產的損失。

第十三條委託人的權利與義務

1、委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委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有權瞭解其信託資金的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情況,並有權要求受託人作出說明;

(2)按《信託法》規定,信託一旦成立,信託財產所有權和收益權具有獨立性,可以對抗第三人。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的自有財產,發生受託人依法終止而清算時,信託財產亦不屬於受託人清算財產;

(3)委託人有權瞭解信託財產的基本運作情況,有權要求受託人就信託財產的管理做出相應的說明,但委託人行使上述權利以不影響受託人正常管理和運作信託財產為限;

(4)受託人違反信託目的處分信託財產或者管理運用、處分信託財產有重大過失的,委託人有權申請人民法院解任受託人;

(5)受託人被依法解任、解散、撤銷、宣告破產或其法定資格喪失時,委託人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託法》的有關規定,選任新的受託人;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委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委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按照本合同的規定交付信託資金;

(2)保證所交付的資金來源合法,且為其合法可支配財產;

(3)保證已就設立信託事項向合法債權人履行了告知義務,並保證設立信託未損害其債權人利益;

(4)信託財產一經設立不得轉移。在信託存續期間,非經法定程式,委託人基於本合同對受託人的委託是不可撤銷或解除的,委託人不得提取劃轉信託賬戶的資金,不得辦理轉託管,不得轉移信託財產;

(5)委託人不得要求受託人通過非法方式或手段管理信託財產並獲取利益,不得通過信託方式達到非法目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四條受託人的權利和義務

1、受託人的權利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享有權利外,受託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託人享有依據本合同約定的方式收取報酬的權利,受託人可以從信託財產中直接扣收受託人到期應收的信託報酬;

(2)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管理、運用和處分信託財產;

(3)將信託事務委託他人代為處理;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受託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受託人應當根據本合同及信託計劃的規定,必須恪盡職守,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為目標處理信託事務;

(2)受託人應為委託人、受益人以及處理信託事務的情況和資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因處理信託事務必須透露的除外;

(3)受託人因違反信託目的、違背管理職責致使信託財產受到損失時,受託人應予以賠償;未予以賠償的,受託人不得要求委託人支付信託管理費;

(4)受託人應將自己接受的不同委託客戶的信託財產與本合同項下的信託財產分別管理,並至少每年定期向委託人及其受益人報告信託財產管理運用、處分及收支的情況;

(5)根據本合同的約定,以信託財產為限向受益人支付信託利益;

(6)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做出處理信託事務的清算報告,並送達信託財產歸屬人;

(7)信託終止,受託人應於信託終止後的_____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信託財產歸屬人取回應得的信託財產;

(8)受託人應妥善保管信託業務交易的完整記錄、原始憑證及材料,儲存期為本信託終止日起15年;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五條受益人的權利和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享有權利外,受益人還享有下列權利:

1、受益人的權利

(1)自本信託計劃成立日起享有信託收益權;

(2)受益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第十六條的規定,以轉讓信託受益權的方式償還債務;受益人的信託受益權可根據本合同的規定依法轉讓和繼承。

2、受益人的義務

除根據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本合同的其他條款約定的義務外,受託人還應履行下列義務:

(1)如實提供受益人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身份證明、通訊地址、信託收益劃付賬戶等;

(2)受益人資料發生變更時,及時通知受託人。

第十六條信託受益權的變更與轉讓

1、本合同項下的信託有效期內,委託人不得隨意變更受益人,因特殊情況需要變更的,委託人與受益人應共同到受託人處填寫《受益人變更申請表》,辦理變更手續。委託人變更受益人,應以不違背《信託法》的相關規定為限。

2、在信託期限內,經委託人事先書面同意,受益人可以轉讓信託受益權。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應持本合同及本合同載明的身份證明檔案與受讓人到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未到受託人指定地點辦理轉讓登記手續的,不得對抗受託人。

信託受益權轉讓時,本信託項下受益人將其權利和義務相應轉讓給受讓人。

受益人轉讓信託受益權,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分別按照信託財產的_____‰的費率向受託人繳納轉讓手續費。

第十七條違約責任及糾紛解決

1、委託人未按期向受託人提供合同規定之信託財產的,信託合同終止,並由委託人向受託人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2、受託人如因違反本信託合同相關規定,致使信託財產損失的,應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3、本信託合同一經簽訂,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隨意變更。確屬特殊情況需要修改的,委託人與受託人應採取協商方式解決。造成損失的,應由違約方向合同另一方當事人給予賠償。

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委託人與受託人如發生糾紛,且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信託的變更和終止

1、本信託設立後,除本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受託人同意,委託人和受益人不得變更、解除或終止信託。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委託人可以追加信託財產。

經委託人與受託人協商一致,本信託可續期。

2、在原受益人死亡、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被兼併或者對委託人有重大侵權行為時,委託人可以變更受益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發生,本合同終止:

(1)信託期限屆滿;

(2)信託被解除;

(3)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

(4)信託的存續違反信託目的;

(5)信託的目的已經實現或不能實現。

4、信託財產的歸屬

信託終止,扣除本合同第十條第1款規定的費用後,受託人將信託財產以人民幣資金形式歸屬受益人。

受託人在信託終止後的十個工作日內將信託財產歸屬於受益人,劃至信託收益劃付賬戶。信託終止日至信託財產返還日期間的銀行存款利息歸屬受益人,與信託財產一併返還。

5、本合同項下信託終止,受託人應當就信託事務出具清算報告。受益人或其繼承人在信託計劃清算報告公佈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提出書面異議的,受託人就清算報告所列事項解除責任。

第十九條其他事項

1、合同組成

金融租賃資金信託計劃與風險申明書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未規定而信託計劃有規定的,以信託計劃為準;如果本合同與信託計劃及風險申明書所規定的內容衝突,以本合同為準。

2、工作日順延

本合同規定的受託人接收款項或支付款項的日期如果不是工作日,應順延至其後的第_____個工作日。

3、申明條款

各當事人申明:在簽署本合同時,各當事人已仔細閱讀本合同及信託計劃,對本合同及信託計劃所有條款均無異議,並對當事人之間的信託關係、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條款的法律含義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二十條合同生效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委託人與受託人可協商後另行書面予以補充。

2、本合同在受託人收到信託資金及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3、合同一式兩份,委託人與受託人各執壹份,每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然人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蓋章):_______國際信託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署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日

合同簽署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金合同 篇4

合同編號: 客戶經理:

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經雙方協商一致,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甲方應根據本合同議定的借款時間將款項於借款起始日,通過公司賬號、公司出納(自然人)賬號或直接用現金,以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存)至乙方帳戶,並起息;乙方應於承諾還款日期按時還款,並止息。

二、利息、服務費清算應按上述規定計算,利隨本清,利息由乙方歸還借款時,一併主動劃付給甲方。

三、逾期:乙方到期未能歸還,逾期按借款餘額每日5‰計收違約金。

四、擔保: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條款時,其擔保人要承擔連帶擔保責任(包括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損失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等),擔保期限為兩年。

五、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簽訂後即成借據,雙方不再另行立其它借款、還款字據;

六、合同終止:當乙方用完款項,將款通過網上銀行、轉賬、電匯或現金的方式匯至或存入甲方帳戶,匯款或轉賬、存款憑證即為還款憑證;甲方接到乙方所歸還的款項,經查收本金、利息及服務費無誤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簽訂地址為臨沂蘭山,如有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可以向蘭山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簽訂日期為:年月日。

甲方(出借方):簽字

乙方(借款方):簽字

擔保人(一):簽字

擔保人(二):簽字

資金合同 篇5

合同編號:______年______字第______號

借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合同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支付________專案所需外幣資金,向乙方申請________________貸款。乙方經審查,同意向甲方提供________貸款。甲乙雙方遵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貸款幣種、專案、種類、金額、用途、期限、利率如下

幣種

專案

種類

金額(大寫)

用途

期限

利率

第二條 開立帳戶

甲方應到乙方的營業部門開立外幣貸款帳戶和存款帳戶,用於辦理用款、還款、付息及付費等。

第三條 借款使用

甲、乙雙方按下列程式支用和發放借、貸款:

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天內,甲方應提出訂貨卡片並自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______天內對外簽訂定貨合同,定貨合同副本送乙方。定貸合同簽訂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交用款計劃。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定貨的,甲方應將延期原因及所延期限在規定日期前通知乙方,經乙方審查同意後,調整用款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使用借款,應按用款計劃提前______個營業日提交“用款單”。乙方應在收到“用款單”後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貸款按額放出,轉入甲方帳戶。

第四條 還款資金來源

第五條 還款方式

甲方應在本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按還款計劃償還借款本息及費用。償還借款本息及費用所用貨幣應與所借幣種相同。自第一筆用款後第______個月開始還款,共分______次還清,

每次歸還金額______萬元(或每次歸還金額不少於借款總額的______%)。具體還款計劃如下:

日期

本金

利息

本利合計

____年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萬元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年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萬元 ______________萬元

第六條 計息方式

按現行外幣貸款利率計息,根據實際發生天數和發生額計算,按________結息。如因國家調整外幣貸款利率水平,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也有變化時,自新利率執行之日起,乙方按新利率計收利息。

第七條 費用支付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一切費用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還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由取得乙方認可的擔保人以保證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擔保,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或“抵押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九條 貸款的監督檢查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有權監督和檢查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甲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甲方應按要求提供有關報表和資料。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解除本合同。

2.甲方需要延長借款期限,應在借款到期前________個營業日提出申請,經乙方同意,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但只能延期一次,且所延期限不能超過原定期限。

3.甲方需要提前歸還借款,應經乙方同意,乙方按規定減收甲方利息。

4.甲、乙任何一方需要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或解除本合同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並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合同解除後,甲方已佔用的乙方貸款和應付利息,應償付給乙方。

5.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承包、租賃及其它原因而改變經營方式或關、停、並、轉、分時,應最遲於一個月前通知乙方,乙方有權參與清產核資和承包、租賃、兼併等合同(協議)的研究、簽訂。甲方如要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轉讓給接受單位、新設單位或任何第三者,應經乙方書面同意,並由受讓單位與乙方重新簽訂借貸合同。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如期向乙方提交訂貨卡片和定貨合同(副本)的,乙方有權撤銷貸款。

2.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根據用款計劃按時向乙方提交“用款單”,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在收到“用款單”後未按期按額向甲方提供貸款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上述違約金數額,應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以萬分之________計算。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的,應賠償雙方所受的損失。

3.甲方如不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部分或全部已發放的貸款,並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收取________%的罰息。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扣收。需要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4.甲方擅自提前歸還借款,乙方可以拒收,並可以根據違約金額,按實際違約天數每日向乙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乙方擅自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應根據違約金額向甲方支付萬分之________的違約金,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應賠償甲方所受損失。但出現本條第3項、第7項、第8項、第9項的情況時除外。

5.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按額償付到期借款本息和費用,也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第2項的約定與乙方簽訂延期還款協議書的,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和費用時,乙方有許可權期或主動追收逾期貸款本息和費用。對逾期貸款,乙方按規定在原貸款利率的基礎上加收________%的罰息,並可從甲方帳戶中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和罰息及費用。需要其它金融機構協助扣收的,可商請其它金融機構代為扣收。

6.甲、乙任何一方擅自變更本合同的其它條款或擅自解除本合同,其行為無效,並應給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按貸款總額的萬分之________計付。因一方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且違約金數額不足以彌補所受損失時,還應賠償對方所受損失。

7.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情況、報表及其它資料不真實,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收回已發放的全部或部分貸款。乙方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貸款帳戶中扣收。

8.甲方在使用借款中如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乙方可按規定收取________%的罰息,並可直接從甲方帳戶中提前扣收貸款本息和罰息。

9.甲方因經營管理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或與第三者發生債務糾紛,無力向乙方償還借款本息時,乙方可停止發放貸款,並可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乙方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甲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商訂的其他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申請書、用款單、用款計劃表和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乙方要求甲方提供的與合同有關的其他材料,均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或蓋章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

主要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資金合同 篇6

公司捐贈資金合同書

甲方:

乙方:

以捐贈資金的方式,真誠與 攜手,共同為中國西部的貧困地區做一件利國利民的公益事業。

根據 教育扶貧專案贊助方案,甲方願意捐贈人民幣 元(大寫)。該資金捐贈的專案可由甲方命名。

作為教育扶貧專案的承辦單位,認真承諾:在專案實施過程中發揚“愛國奉獻、追求卓越”的精神,以 的工作作風,珍惜甲方的每一分愛心捐贈,使之在貧困地區發揮最大的效力。

甲方隨時可以指導和監督乙方的教育扶貧工作,隨時可以審計捐贈款的使用情況。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證件型別及號碼: 證件型別及號碼:

住所: 住所: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資金合同 篇7

貸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特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貸款種類:

二、借款金額: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利率:借款利率為月息千分之____按季收息,利隨本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調整後的規定計算。

五、借款期限:

借款時間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至一九__年__月__日止。借款實際發放和期限以借據分憑分____次或一次發放和收回。

六、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還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保證條款:

借款方請________________作為自己的借款保證方,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方具有擔保資格和足夠代償借款的能力。保證方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連帶承擔償還借款本息的責任。必要時,貸款方可以從保證方的存款內扣收貸款本息。

八、違約責任:

1.簽訂本合同後,貸款方應在借款方提出借據____日內將貸款放出,轉入借款方。如貸款方未按期發放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的貸款利息的20%計算向借款方償付違約金。

2.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部分,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如在使用借款中造成物資積壓或損失浪費,或進行非法經營,貸款方不負任何責任,並有權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或從存款戶中扣收貸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轉移並違約使用資金,貸款方有權商請其他開戶行代為扣款清償。

3.借款方應按合同規定的時間還款。如借款方需要將借款展期,應在借款到期前五日向貸款方提出申請,有保證方的,還應由保證方簽署同意延長擔保期限,經貸款方審查同意後辦理展期手續。如借款方不按期償還借款,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罰息。如企業經營不善發生虧損或虛盈實虧,危及貸款安全時,貸款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

九、其它:

除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外,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據《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後,借款方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經各方簽字後生效,貸款本息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____份,報送______有關單位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借款方: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保證方:法人代表: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資金合同 篇8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營業執照號註冊號:

電話: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當事人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_________出借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期限___個月,自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借款期限屆滿日為法定節假日、休息日的,順延至節假日、休息日後的第一個工作日,利息按實際佔有天數計算。

第二條:借款利率為月息‰,從出資人實際交付借款之日起計息至本金結清之日。

第三條:乙方借款用途為經營週轉。乙方承諾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作違法活動。

第四條: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後當日,一次性向乙方交付全部借款。具體借款金額和借款時間以支付憑證為準。

第五條:乙方還款方式為:按月還息,每月     日還款。

甲方:日期:

乙方:日期:

資金合同 篇9

合同編號:

借款人:

貸款人:

借款人因出口生產需要,向貸款人申請流動資金外匯貸款,經貸款人審查同意發放。雙方為保證貸款的順利實施,並維護各自的經濟權益,特簽訂本合同如下:

一、貸款金額:___萬美元,包括應付利息___萬美元。

二、貸款期限:___年,自第一筆用匯之日起至還清全部貸款本息日止。

三、貸款利率及計收方法:1.按貸款人總行制定的流動資金外匯貸款利率執行,貸款期內利率固定為借款人第一筆用匯之日總行公佈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水平。或2.按貸款人自營統籌資金貸款利率執行,貸款利息每___計收一次,給息日為___。(復息或從存款帳戶中扣收要寫明)

四、貸款用途:本貸款本金部分限於支付___費用,必須專款專用,未經貸款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應付利息部分限用於償付本貸款到期利息,不得作其他支付。

五、貸款使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借款人應提出訂貨卡片。提出訂貨卡片之日起五個月內應對外簽訂貿易合同。貿易合同副本需送交貸款人,以便對外開證、付匯。如遇特殊情況需延期定貨的,應事先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未按上述要求提出訂貨卡片和簽訂貿易合同的,貸款人有權撤銷貸款。

六、用款計劃:根據支付進度,本項貸款提款計劃為:

__月___萬美元;

__月___萬美元;

__月___萬美元。

貸款人允許借款人按實際情況調整用款計劃。提款期到期,未提用貸款,如借貸雙方無其他約定,借款人不得再繼續支用貸款。

七、貸款償還:借款人以新增出口創匯和人民幣銷售收入或其他資金歸還貸款,借款人保證在本合同規定的貸款期限內按下列計劃償還貸款。

__月___萬美元;

__月___萬美元。

如貸款專案提前實現經濟效益,借款人應提前償還貸款。如月度還款計劃不能實現,借款人應事先提出調整還款計劃,並經貸款人同意,否則貸款人將按貸款違約處理;如借款人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貸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貸款人提出書面展期申請,屆時貸款人可按有關規定作出處理意見。逾期或貸款人不同意展期的貸款,自過期之日起,加收20%——50%的罰息。為有利於還款,借款人應在貸款人處開立還款準備金帳戶,將用於還款的人民幣資金先予存入,待外匯額度落實後再結匯償還貸款。

八、還款擔保: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由___作為借款人的擔保人,並由擔保人向貸款人出具擔保函,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一旦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經貸款人發出書面通知,由擔保單位承擔還本付息責任。本貸款項下有關進出口結算業務,應通過中國銀行進出口業務部敘做。

九、違約和違約處理:(一)下列情況均屬借款人違約:1.借款人未能按合同計劃用款和還本付息。2.未經貸款人同意改變貸款用途或挪作他用。3.未經貸款人同意借款人私自轉賣用貸款購置的物品。4.借款人違反本合同其他條款事項。

(二)根據違約情況,貸款人有權採取下列措施:1.登出借款人未使用的貸款。2.對違約部分貸款加收最高為50%的罰息。3.凍結借款人在貸款人處的存款,並追回貸款。4.向貸款擔保人追索貸款。5.借款人和擔保人未能履行合同還款責任時,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和擔保人在各金融單位存款帳戶中主動扣收還貸款項。6.採取其他必要手段直至依法索償應付未付貸款本息及費用。

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四份,雙方各執兩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十一、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借款人:(蓋章)___ 貸款人:(蓋章)___

企業負責人:___ 銀行負責人:___

資金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就乙方為甲方籌集資金事宜,雙方本著誠實、互信、有償服務的原則,達成如下共識:

一、甲方委託乙方籌集資金壹億至叄億元(1—3億)人民幣,借款期限為1-2年(注:如有變動按實際藉藉款合同為準)。

二、甲方應對乙方的工作提供必要的資訊與資料,並保證該資訊與資料的真實性、準確性,以便乙方籌款。

三、乙方為甲方籌集資金,甲方向乙方支付佣金,甲方採取藉藉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相結合的方式支付佣金,其結合方式為藉藉款利息加上乙方佣金總共綜合年利息20%的方式支付佣金。就是說:乙方為甲方籌集資金的利息低於年利息20%之間的差額部分作為乙方的佣金(注:利息低於年利息20%之間的差額部分,甲方需按籌集資金總額1—3億元人民幣壹年期限計算一次性支付給乙方。),甲方收到藉藉款資金後的當日按照上述藉藉款利息和乙方佣金的計算方式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佣金 (注:佣金為稅後,如需票據由甲方自行解決)。

四、若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佣金,每逾期一日,需向乙方支付拖欠佣金總額5%的違約金。

五、本約定書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協商達成一致後以書面形式作為本約定書的附件與本約定書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因本約定書產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約定書經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約定書專用章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