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______________,男,歲,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於年月日在吉利區施工工地施工時不慎發生傷害事故,左手腕骨骨裂。事後,甲方立即將乙方送往醫院搶治,經治療後複查,現無大礙,為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一次性醫療補助金、誤工費用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伍仟元整),由甲方在協議雙方簽字時一次性付完。
3、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你好,關於工傷醫療糾紛協議書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男,漢族,年齡歲,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因乙方在甲方工地發生工傷事故,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綜合考慮乙方的家庭狀況和甲方的實際情況,在合理合法、互讓互諒、平等自願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是根據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及其他相關規定達成,甲乙雙方完全知悉、理解這兩個條例及其他相關規定的內容,清楚乙方工傷的賠償專案及數額。
第二條乙方系甲方工地僱員,在__ 年 ___ 月 ___ 日在工地受傷,經龍華人民醫院治療。甲方因乙方受傷事宜,已經支付醫療費、生活費等費用元。
第三條雙方依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協商賠償款總額為人民幣壹拾肆萬元,乙方清楚並同意上述賠償款已包括但不僅於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並已包含支付乙方及其家屬的精神損害撫慰金等一切賠償款。
第四條各方的身份情況及保證情況:
1、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2、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有權進行本協議規定的行為,並已採取所有必要的行為簽訂和履行本協議;
(2)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充分了解本協議處理事項,並在平等自願的情況下籤訂本協議,乙方保證在收到上述賠償款之後,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或其他任何人主張其他任何補償;
(3)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則該協議無效。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其他各方遭受損失,則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予以賠償。
第六條保密條款
一方對因本次工傷賠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或個人隱私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無錫市職工工傷認定申請材料接收單
No.
一、用人單位
單位名稱(蓋章):
社保程式碼:
工傷認定書領取方式:□郵政速遞、□自行前往工傷處領取
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手機:
二、受傷職工
姓名:
性別:
社保程式碼:
身份證號碼:
工傷認定書領取方式:□郵政速遞、□自行前往工傷處領取
郵寄地址及郵政編碼:
聯絡人姓名:
聯絡人手機:
三、報送材料
序號材料名稱報送的打√頁數序號材料名稱報送的打√頁數
1、申請表一式二份 □
2、用人單位營業執照 □
3、勞動合同 □
4、診斷證明和診療資料 □
5、受傷職工身份證 □
6、受傷職工考勤記錄 □
7、作息時間 □
8、上下班路線圖 □
9、公安交管部門責任認定書 □
10、居住地證明 □
11、證人證言及資格證明 □
12、 □
13、 □
14、 □
15、 □
16、 □
我局於 年 月 日接收到上述打“√”的申報材料。
報送人簽名: 接收人簽名: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注:本接收單一式兩份,人社部門簽收材料後,一份退還申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