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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91W

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 篇1

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

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精選3篇)

一、 甲方代理、經紀業務許可權

2.2應修改為:在知會乙方並徵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乙方可授權甲方在本合同1.0條款中約定的演藝經紀範圍內,……。

二、關於合同期限

3.1款建議建議修改為5年

一、 酬金及支付方式

4.1修改為:……第三方支付的相應款項後一個月內按附表一的比例進行分成並支付給乙方。刪除:扣除服裝、化妝、造型、交通、住宿等成本和應繳納的各項稅收。

附表一:藝員酬金支付表應修改為

藝員酬金支付表

貨幣:人民幣元

演藝總收入

提成比例第一二年 甲方30%乙方70%

第三四年 甲方25%乙方75%

第五年甲方20%乙方80%

4.3條款應改為:因乙方全部演藝活動所產生的收入即“總收入”,(總收入為稅後),由甲方負責收取到帳,甲方繳付各項經營性稅金後按比例予以分配。乙方如需向其所在單位支付費用,應由甲方承擔,不得從乙方個人收入中扣付。

4.4條款應修改為:乙方提成部分,按第三方支付任何屬“總收入”內的酬金當日計算五天內支付予乙方。乙方所獲得的所有收入均為稅後款。如第三方需甲方出具稅務票據,應由甲方出具,所需稅務費用由甲方承擔,不得從乙方收入中扣除。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條款修改為:乙方在本合約期內的全部演藝事宜及報酬,均由甲方負責洽談,安排和決定。甲方給乙方安排的工作如果有損乙方的形象和名譽,乙方有權拒絕。

5.9條款修改為:甲方有權瞭解與本協議有關的乙方心理,狀態、社會關係等,並可提出各種建議和安排,但涉及乙方隱私及人格尊嚴的事項除外。

5.11…否則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擔任何賠償金及違約金。

5.13修改為:…如維權收益不足以支付維權成本,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增加5.18條款: 為保障乙方基本生活,在合同期內,甲方給乙方提供住宿,每月5號發放基本生活費20__元給乙方,甲方保證乙方的收入每年不低於十萬人民幣(含基本生活費)。

增加5.19條款:乙方在服從和遵照甲方為乙方安排和決定的工作中,甲方應保障乙方的人身安全,每年為乙方購買相應的保險(至少包括:醫療、工傷、人身意外傷害等保險)。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刪除6.3條款

6.6條款,在原有的內容上加上:但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以下要求或安排:(1)色情的、違法的及違背社會公德等性質的活動。(2)潛在危險性較高,可能會對乙方造成身體傷害,乙方無法承擔的活動。但甲方協調劇組、拍攝方採用替身演員時,乙方不得拒絕。(3)違背行業慣例,有損乙方聲譽、信譽及人格的活動。

6.16刪除“若需由甲方暫代支付的款項,由財務部直接從酬金中扣除”

6.20條款,30歲改為合同期內,“對外發布感情相關資訊”後面加上:乙方在合約期內結婚的,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並依甲方要求嚴格保守祕密。

增加6.21條款:乙方繼續深造(如讀研、進修、參加培訓等),甲方無權干涉,在深造過程中乙方在不耽誤深造的前提下可以配合甲方從事各項演藝事業。

增加6.22條款:乙方個人創作出的小說著作權及相關利益和甲方無關,若有其他形式的,再簽署附加協議。

五、違約責任和賠償

8.1條款:同時,乙方應按甲方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8.2條款:損失金的計算修改為:除按合同期限內,甲方實際為乙方支付“培養、培訓、塑造、包裝、推廣、宣傳”等各種投資及費用合計(這些費用扣除公司因為培養乙方所獲得的收益:具體收益可以參照合同4.0條款收益分配計算)外,加上甲方已代乙方簽訂(乙方已簽字認可)的影視、演藝、音樂、廣告等未履行合同的總額及違約金賠償額。

第2款:改為:違約金計算方式為現階段市值的30%收益(以合同簽訂的實際數值為準)

第3款: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乙方需承擔賠付甲方在合同期內為乙方培養實際支付成本(實際支付成本計算按本條第2款計算)以及違約金。

8.12刪除:需承擔違約金,並且支付甲方所有的支付成本。(理由:乙方已經承諾不涉足演藝事業了,再要乙方承擔違約金顯失公平)

8.13甲方存在下列行為,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且不需承擔甲方任何損失及違約金,甲方需賠償由此給乙方帶來的損失,賠償金不少於5年的演藝報酬50萬。

8.13.2改為:要求乙方從事非法活動或者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身體健康、有損人格尊嚴的活動;

增加8.13.4條款:甲方未盡職在演藝等方面培養乙方,未盡職包括:沒有規劃或者沒有按照規劃內容實施等等。

增加8.13.5條款:本合同簽訂第二年末,乙方片酬沒達到二萬/集、本合約5.18條款沒有實現。

六、休假安排

10.1乙方的休假申請,應提前3個月提交甲方,甲方應依據乙方休假申請調整乙方的工作日程,乙方在休假期應與甲方保持聯絡(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增加10.4條款:甲方應儘量保證乙方每年1個月的休假期,如果確因工作需要不能保證乙方每年1個月的休假期,應按實際侵佔休假期天數支付額外的補償金(補償金不包括在年演藝收入中)。

七、著作權

11.1刪除原有條款,修改為:在合同期內,所有因乙方參與創作而取得的著作權,乙方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取得報酬權。甲方從乙方收益中按本合同4.0條款中提成。

11.1.1甲方製作和出版的影視作品、唱片、圖書、畫冊,其作品的著作權歸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權和獲得報酬權。

11.1.2非甲方自己創作和製作而享有的所有著作權,乙方享有署名權並取得約定的報酬。

11.1.3乙方表演權的署名權歸乙方所有,甲方擁有乙方表演權的其他權利並代理該權利的行使。

11.1.4乙方因著作權和鄰接權而派生的各種權益的轉讓,可由甲方全權代理。

11.1.5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著作權和鄰接權,對任何侵害乙方著作權和鄰接權的行為全權代理妥善解決。

11.3條款後加:由此而產生的任何收益,甲方應按本合同4.0條約定予以分配。

11.4修改為:如甲方將乙方的有聲或視聽出版品、寫真集、圖書及電子出版物之全部版權轉讓或許可於第三方應徵得乙方同意方可,版權歸屬以乙方許可為準。

11.5:修改為:甲方在區域內享有本條約定的著作權利,乙方享有著作權中的人身權和報酬權,乙方作為表演者,在保證乙方權益的前提下,許可甲方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傳播上述作品,所得收益按本合同4.0予以分配。

11.7修改為:甲方以本條享有之權利僅在本合同期限內有效,合同到期後,甲方如對著作權或其他衍生權利提出異議,雙方可以另行協商。

注:黑體和紅字部分是新修改內容和應堅持的條款。

附:如今,隨著國內娛樂業的發展,演藝合同問題必須要引起我們的關注。許多民星天價賠償案,提醒演藝人員在簽訂演藝合同前千萬要小心謹慎。從目前大多數演藝公司提供的合同範本來看,無異於就是一張賣身契。這份對演藝合同的修改希望能夠對大家有所借鑑。

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

鑑於:

1.甲方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乙方是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經紀公司;

2.甲方決定委託乙方代理相關經紀事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託。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委託乙方協助甲方辦理下列事項:

1.出演電影片;

2.出演電視劇;

3.出單曲或唱片;

4.參加商業性演出、電視節目或廣播節目;

5.拍攝商業廣告;

6.做商品品牌、企業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甲方事務的地域範圍為________(下稱代理區域)。

第三條_乙方代理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甲方事務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代理期限結束後,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與乙方續簽本合同,續簽合同期限不得低於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並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稅前/稅後)酬金的_____作為佣金。

第五條 乙方指定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該經紀人應具有相應的經紀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且不得同時為_____人以上擔任經紀人。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更換。

第六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換甲方經紀人。

第七條 甲方經紀人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第九條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應勤勉、盡責,並應積極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第十條 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採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於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乙方每個合同年度用於對甲方包裝、宣傳的費用不得低於______元。

第十一條 若出現對甲方不利的訊息、報道、傳言等,乙方應負責予以澄清,儘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第十二條 乙方應對甲方事業發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於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第十三條 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第十四條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洩露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資訊。

第十五條 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第十六條 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託乙方代理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域內代理。

第十七條 甲方接受媒體記者採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表宣告等,應通過乙方安排進行。

第十八條 甲方保證:

1.甲方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託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託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域代理;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

1.乙方為依法註冊成立併合法存續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證書並依法經過登記註冊;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而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乙方連續_______天未能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約;

4.乙方在本合同第十九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方違反其在本合同第十八條中所作保證或甲方在本合同第十八條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2.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佣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4.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除本合同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情形之外,甲乙雙方皆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皆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或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解除本合同,不影響對方要求賠償經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出發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均應按照本合同所列明的通訊地址、傳真以郵寄或傳真方式送達;一方如果變更通訊地址或者電話,應當書面通知對方。通過傳真方式的,在發出傳真時視為送達;以郵寄方式的,掛號寄出或者投郵當日視為送達。

第二十六條 未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變更或補充協議,不得對本合同進行更改。

第二十七條 事先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一方不得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或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條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提交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甲乙雙方均有約束力;

2.任何一方均有權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第三十條 本合同文字由_______(甲方/乙方)提供,其已採取合理的方式提請對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責任的條款並予以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內容均充分理解並經協商達成一致同意。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附件(若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未盡事宜,由雙方當事人另行協商確定。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由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自甲方簽字、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簽署。

(以下無正文)

【簽署頁】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漆某演藝合同修改意見 篇3

演出方:__________________(甲方)

受演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

為了促進藝術交流,繁榮_____文藝,滿足人民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時努力增加收入,減輕國家的財政負擔,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演出劇目和主要演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演出時間和場次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由____至____演出,計____天,演出____場。

三、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劇場現有裝置及聯絡好宿舍(住宿費由承擔),並給予一定裝臺時間,負責組織觀眾,作好宣傳工作。

四、票價__________________。

五、分賬方法:每天所售票款,扣除公提費用外,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

六、公提費用、旅運費(是指演職員的旅費和演出用品的運費)和宣傳費(包括報紙廣告、海報及其它雙方協商同意的宣傳品)等。

七、甲方應事先將上演計劃及有關宣傳資料於演出前____日寄給乙方。

八、甲方在演出過程中應接受當地文化主管部門的安排和領導,辦理有關演出手續。

九、在演出期間,雙方均應注意防止發生意外事故。要注意節約水電、愛護公物,如果甲乙雙方損壞對方的裝置或演出物品時應照價賠償。

十、違約責任

1、一方由於無故違約使對方遭受損失,應賠償對方的實際損失,並償付違約金____元。

2、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儘快用電話、電報、電傳通知對方,雙方均應設法補救。如仍無法履行合同,可協商延緩或撤銷合同。

3、一方接受出國、接待外國貴賓或_____指定特殊的政治任務時,應由接受方的任何一方協同主辦單位在____個月前通知對方,雙方應積極設法安排補救,如實在無法補救者,應由主辦單位根據對方實際損失進行補償。

十一、雙方因合同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雙方指定的_____機構裁決。該裁決為終局裁決,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

負責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

負責人:

開戶銀行:

賬戶:

簽訂時間: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