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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記合同(精選16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5W

登記合同(精選16篇)

登記合同 篇1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為確保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經實地勘驗,在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甲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

房屋建築面積:

房屋產權證號:

第二條 根據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乙方,抵押擔保的債務數額為 元人民幣借款本金及利息。抵押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延長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六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登記合同 篇2

借款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出借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經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並保證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部分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金額為:人民幣貳佰萬元整(¥:20xx000.00元,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下同)。

第二條 借款期限為: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用途為個人資金週轉。借款利率:借款期限內(月)利率為 %。

第四條 還款方式:甲方選擇以下第 種還款方式:

1、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利隨本清;

2、按月結息,利息支付日為每月 日,借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甲方提前還款應徵得乙方的同意。乙方同意甲方提前還款的,按本合同約定的利率及借款實際使用期限計收利息,合同雙方另行約定的除外。

第六條 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應徵得甲方同意,利息及本金償付辦法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如實提供有關證件、證明和其他材料,並接受乙方的監督和檢查;

2、保證本借款不用於非法活動;

3、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取得借款本金,並按時償還借款本息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對本合同項下抵押的房產進行查詢和核實;

2、在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辦理抵押登記完畢後 日內,足額向甲方發放借款;

3、有權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借款本金、利息及相關費用,有權按照約定行使抵押權。

第二部分 抵押條款

第九條 為確保甲方正當履行還款義務,甲方自願以其擁有所有權並有權處分的位於龍崗區布吉鎮鳳尾坑,房產名稱為:榮超花園22棟B1906的合法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深房地字第6000595964號,建築面積106.4平方米)以及相應的土地使用權(以下簡稱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作為甲方歸還借款的擔保。 甲方保證,該房地產不存在任何權屬爭議,不存在被查封、已抵押等情況;和他人共有的,共有方應出具書面證明,同意將該房地產抵押給乙方,並同意受本合同約束。

第十條 經評估公司評估,並經本合同雙方確認,上述用於抵押的房地產價值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小寫):¥: 元。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簽訂後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雙方當事人應持房屋所有權證及其他相關證件到房管部門辦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

第十二條 抵押擔保範圍為: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違約金以及乙方實現債權的所有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公證費、交通費、保全費。

第十三條 抵押期間,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該抵押物出租、轉讓、抵債或賦予其它負擔。

第十四條 乙方應在甲方償還全部款項後三日內(遇法定節假日順延)協同辦理抵押注銷登記。

第三部分 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下列情況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1、因乙方的以下行為,致使不能根據本合同的約定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全部借款本金 %的違約金:

(1)乙方無正當理由在甲方全部償還本金、利息和費用三日內(如遇法定節假日順延)拒絕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房屋所有權證或他項權利證明丟失、損壞,不能及時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3)因乙方變更地址、電話等無法聯絡,不能如約辦理抵押注銷手續的。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通過協商解決;如果協商無法解決,甲乙雙方之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房產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生效、變更、解除、終止

1、在簽訂本合同前,合同雙方已完全理解並接受本合同的內容,並承諾在本合同項下全部意思表示均真實有效;

2、合同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相關費用全部清償完畢後,本合同終止;

4、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提前解除,應由合同雙方共同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叄份,合同雙方各執壹份,相關部門或單位留存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登記合同 篇3

抵押權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聯絡電話:

抵押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地址:

電話:

為確保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抵押人(以下簡稱乙方)願以其有權處分的房產作抵押。抵押權人(以下簡稱甲方)經實地勘驗,在瞭解其權屬狀況及使用與管理現狀的基礎上,同意接受甲方的房產抵押。乙方將房屋抵押給甲方時,該房屋所佔用範圍的土地使用權一併抵押給甲方。 雙方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同意就下列房產抵押事項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用作抵押的房產坐落於:

房屋建築面積:

房屋產權證號:

第二條 根據借款合同,甲乙雙方確認:債務人為乙方,抵押擔保的債務數額為 元人民幣借款本金及利息。抵押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房產;乙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房產的,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第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乙方如需延長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甲方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五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本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債務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債務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第六條 抵押權的撤銷:本合同債務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七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甲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乙方違反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甲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3、乙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登記合同 篇4

抵押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為擔保乙方對於其所有的債權,將由甲方提供抵押物,為乙方設定抵押權,並約定條款如下:

一、所擔保的債權:包括本金 元(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得分次迴圈動用,但在同一時間,其動用總額以上開金額為最高限額)及其利息,預期利息,即違約金以及債務不履行致乙方蒙受損害的賠償。至債權實際金額及各種利息違約金的計算方法以及債務的清償期,另立借據,透支約據、本票、約定書、違約保證合同為憑,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各該附件所規定的效力與本合同同。

二、抵押物: 牌 型汽車 輛,車輛牌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上述用於抵押的車輛為 所有。

三、本合同所擔保的債務縱未屆清償期,乙方亦可以隨時通知甲方清償其全部或一部,甲方願即照辦,絕無異議。

四、抵押物於登記後如有貼上標籤或烙印的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或登記機關辦理。其因此而支出的費用,全部由甲方負擔。

五、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切實宣告:上述抵押物完全為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合法所有,並與任何第三人的權利無關。如日後發生任何糾葛致使乙方遭受損害時,縱其事由非可歸責於甲方及擔保物提供人,亦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六、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保證抵押物佔有人對於抵押物必須妥善保管的責任,所有因抵押物支出的稅費、修理、保養等一切費用,亦於乙方無涉。

七、抵押物的現狀發生變動時,不論其原因如何,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應及時通知乙方。其因抵押物現狀的變動或價值的低落致不能或不足使用本合同第一天開列的全部債權獲得清償時,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甲方及抵押物提供人願負連帶賠償責任。

八、抵押物應按乙方指定置於 省 市 路 號,甲方保證絕不擅自遷移。抵押物為交通工具,經乙方同意得由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使用者,一經乙方通知,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應立即負責將抵押物停放於指定住所。

九、抵押物應向乙方同意的保險公司投保,並應以乙方為唯一受益人,保險金額及條件應商得乙方的同意,一切保險費用均由甲方負擔,所有保單及報廢收據均交由乙方保管;乙方如為代為墊付保費,經通知甲方限期償還,甲方未按期辦理時,乙方得將墊款列入甲方借款金額,依列計滯納金,甲方絕無異議。但乙方並無代為投保或代墊保費的義務。

十、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有權佔有抵押物。

(一)有擔保法所定應占有情況時。

(二)未經乙方允許而抵押物的烙印或貼上的標籤被損毀時。

(三)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抵押物出租時。

(四)因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其他第三人的行為,致抵押物的價值顯然減少或顯有減少之虞時。

(五)乙方認為甲方借款運用不當時。

(六)乙方依前五項規定佔有抵押物,甲方或第三人拒絕交付時,乙方得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七)乙方因佔有抵押物所有的損失及支出的費用,均由甲方負責賠償。抵押物被佔有後所生孽息,乙方佔有權收取,以之抵償收取孽息的費用及甲方債務。

(八)已發展有處分抵押物,應依擔保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甲方應具備乙方認可的保證人,以為甲方履行本合同所定的一切給付責任的保證。保證人並願以本合同為證,宣告放棄先訴抗辯權暨民法保證各法條內有關保證人的一切權利。十二、甲方願接受乙方對於借款用途的監督及對於甲方業務財務核算的稽核。乙方因行使監督稽核之權而需甲方提供任何有關資料時,甲方應即照辦,但乙方並無監督或稽核的義務。

十三、本合同所定給付義務,以乙方營業所在地為履行地。如因本合同所訂事項而涉訴時,不論當時甲方或抵押物提供人或營業所所在地,或其國籍有無變更,均以 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十四、本合同書所載甲方、乙方、抵押物提供人、連帶保證人均包括其繼承人、法定代理人、破產管理人或遺產管理人。甲方、抵押物提供人及連帶保證人等統一本合同,乙方代表人變更時,承受其職務之人,即當然為本合同書權利義務主體代表人,毋庸為變更的登記。

十五、出本合同所定的條款外,凡乙方現在或將來所訂於貸款有關的各項章則以及金融業現在或將來所適用的一切有關章則,甲方均願遵守,絕無異議。

十六、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屆滿未清償時得延長期限,本合同副本共 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住址:

抵押物提供人:

連帶保證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登記合同 篇5

為切實保護土地抵押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規範土地抵押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浙江省土地登記辦法》等土地管理有關規定,抵押當事人必須依法訂立土地抵押登記合同,共同遵守。

抵押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債務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抵押權人(單位名稱或姓名): 一、抵押人自願以其有權處分的位於地塊土地全部(部分)抵押給抵押權人,該抵押土地使用權面積 平方米,土地證號 。該抵押土地評估價值為 元,協議價值為 元。

二、抵押權人經現場勘驗和認真調查,已經查明該抵押土地權屬清楚,座落、位置明確,四至界限分明,無限制該抵押土地權利情況,自願接受上述土地為抵押物。抵押後,如果發生權屬爭議和限制權利等情況,抵押人、抵押權人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承擔法律責任;抵押登記機關對已辦理抵押登記的土地在登記的抵押期限內負保全義務。

三、根據__ _ _年_ _月 _日簽定的 主合同,上述土地抵押率為 %,債務金額為 幣,小寫 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 元。抵押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抵押人將土地抵押給抵押權人期間,其土地使用權證由 保管,抵押土地仍由抵押人佔管、使用。

五、抵押人將已出租的土地抵押的,應當書面告知承租人,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抵押人在抵押期未滿前如需要轉讓或以其它形式處置已抵押土地時,應事先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凡未取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的,轉讓或處置行為無效,如因抵押人的過失或故意行為而導致抵押土地價值減少,不能或不足以擔保債務時,抵押人有義務重新提供或追加擔保。

依合同規定需要保險的,由抵押人向中國保險機構投保。 如遇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時:

(一)追加擔保;

(二)重新簽訂抵押合同;

六、債務人應按合同規定。按期償還債務,到期不能還清債務的,抵押人可向抵押權

人申請抵押延期,經抵押權人同意後方可辦理抵押變更登記手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抵押人也未向抵押權人申請抵押延期的,抵押權人可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土地折價或者拍賣、變賣該抵押土地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通過以下途徑解決:

(一)申請寧波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向抵押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本合同有限期限至 ,抵押登記期滿90日內既不辦理變更登記,又不辦理登出登記手續的,抵押登記機關將自行辦理抵押登記登出手續。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應按我國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也可以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另行協議,其補充協議由雙方簽章並經土地抵押登記機關稽核同意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由當事人簽章並從土地抵押登記機關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十、當事人各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抵押人、抵押權人和抵押登記機關各一份。

抵 押 人(簽章): 債 務 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抵押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委託代理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年月日:

登記合同 篇6

抵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抵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 ,向乙方申請借款,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所有的財產 (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借款金額為: 元整(¥: 元)。

第二條、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期限屆滿之日清償。

第三條、甲方以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產籍號 )自有房屋做抵押,向乙方提供擔保,本協議約定的抵押借款的房屋應辦理抵押權登記(即辦理房屋他項權利證)。

第四條、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所需的印花稅、登記費及代辦費均由甲方負擔。本約辦妥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均由乙方收執。

第五條、抵押擔保範圍:擔保範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訴訟費、保全費、律師費、差旅費等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

第六條、借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執行。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按期還本付息。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畢日止。

第九條、本約期限屆滿前後,若甲方還清借款,乙方應會同甲方辦理抵押權登出登記,不得藉詞刁難或故意拖延。

第十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違約方應當向守約方支付借款總額30%的違約金。

第十二條、甲方如未按合同規定歸還借款,乙方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本息為止。

第十三條、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協商不成向本協議履行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房產交易中心留存一份。

第十五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辦理抵押權登記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登記合同 篇7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姓名(或名稱): 身份證件號: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或名稱): 身份證件號:

房產合同人甲方 鄧春樹 與乙方 滕忠權 根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有關規定,按照相互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共同遵守。

一、出賣房屋的概況: 1、房屋座落位置: 橫峰縣岑陽鎮 ;2、建築面積: ;

3、層次 、總層次 ; 4、戶型 ; 5、結構 ;

6、建築年代 年 ; 7、房屋朝向 ; 8原產權證號 ;

9、四至: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

10、土地宗(地)號 ;11、房屋設計用途 住宿 ;12、土地使用取得方式及年限 。

二、房屋評估價:

三、房屋成交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屋成交甲乙雙方協商議定價格為 元整,大寫 元整。平均每平方米 元。房款要求在房屋成交後於20xx年10 月 20 日以現金一次付清。

四、房屋交付使用時間:乙方房款付清後,甲方必須三日內將房屋按成交時的模樣全部空出交付乙方使用(包括水電設施等)。

五、違約責任:

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產權糾紛,符合房屋轉讓條件。自本合同簽定之日起,該房屋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房屋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

六、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本合同簽定後,乙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甲方,購房定金歸甲方所有;甲方中途悔約的,應及時通知乙方,並應在悔約之日起 3天內 雙倍返還購房定金給乙方。

2、甲方未履行房屋權屬狀況的告知義務而導致乙方發生重大誤解並造成損失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3、乙方未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未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該房屋總房款百分之 一 的違約金。逾期 15 日未付清房款或未交付房屋的,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對由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甲乙兩方其中一方的原因逾期未申請辦理房屋交易、權屬登記手續的,每逾期一日,由違約方給付對方總房款百分之 一 的違約金。

七、上述出賣的房屋如有涉及共用、出典、抵押、交換或者其它產權糾紛概帖賣方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四份用做過戶手續的辦理.自買賣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身份證件號碼:

電話號碼: 電話號碼:

立契日期: 20xx 年 10 月 17 日

登記合同 篇8

甲方(賣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買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丙方(中介):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汕頭市金平區志成花園2棟4梯603(房產證包含601,603)的房地產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型別為 。《房地產權證》(見附件)證書號碼為 。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人民幣肆拾陸萬捌千元整,即468000元。其中兩萬元已作為定金提前支付。乙方於 年 月 日支付第二期房款人民幣 拾 萬元整,即人民幣 元。之後雙方辦理房地產轉讓手續,甲方將本合同涉及房產過戶轉讓給乙方。

最後一期付款人民幣 拾 萬 仟元整,乙方須在雙方房地產轉讓手續完成後 個月內將尾款付清,否則將當違約處理。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

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人民幣 萬元整的違約金。

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

第七條 稅務承擔

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 監證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登記合同 篇9

甲方(轉讓方):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乙方(轉讓方):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居住地址:

【委託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號碼】 地址: 郵政編碼: 根據國家和省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主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買賣房地產情況

甲方擬將位於 的房地產(房屋 平面圖見附件一)轉讓給乙方。乙方對甲方擬轉讓的房地產作了瞭解,願意購買該房地產。該房地產【共用】【自用】土地使用權面積為 平方米,土地使用權用權型別為 ,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套內】

【整層內】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以上面積均以《房地產權證》登記的面積為準)。該房地產甲方於 年 月 日向 申請產權登記,領取了《房地產權證》,證書號碼為 ,房地產權共有(用)證號碼為 。

第二條 買賣房地產價格、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議定該房地產交易總金額為(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 天內支付甲方定金 (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乙方於 年 月 日前支付第二期房款(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最後一期付款(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在辦理好轉讓手續並核發新的《房地產權證》時付清。已付定金將在最後一期付款時衝抵,付款方式:【現金】【支票】【匯款】【 】。

第三條 登記過戶手續辦理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十日內,甲、乙雙方應攜帶有關資料到 辦理過戶手續。乙方支付最後一期購房款時,甲方應同時將辦理過戶後的《房地產權證》交付給乙方。

第四條 房地產交接雙方同意於 年 月 日由甲方將該房地產交付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權利保證約定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沒有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或其他權利限制,若發生買賣前即已存在任何糾紛或權利障礙的,概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決定中途不賣及逾期15天仍未交付房地產時,作甲方中途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七日內將所收定金及購房款退還給乙方,另賠償乙方(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乙方決定中途不買及逾期15天仍未付清慶繳購房款時,作乙方悔約處理,本合同即告解除,乙方所交定金,甲方不予退回,已付購房款甲方在七日內退回乙方,另賠償甲方( 幣) 仟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的違約金,由甲方在乙方已付房款中扣除。 第七條 稅務承擔辦理上述房地產過戶所需繳納的稅費,由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負責。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法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處置及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補充協議(附件二),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雙方各存一份,當地房地產管理部門存一 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交易所監證: 監證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籤於 籤於

登記合同 篇10

男方:,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

女方:,漢族,年月日生,住,身份證號:。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日在市區(縣)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年生育一兒子/女兒1名,現因夫妻感情徹底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撫養費的支付及探望權的行使: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由男方全部負責(或男女雙方共同負責),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或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直至兒女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或18週歲)止,高中教育階段(或1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男方應於每月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付給女方或轉到女方指定的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孩子。(或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孩子一次或帶孩子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次。)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計元,雙方各分一半,各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本協議生效日內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包括房內裝修及相關配套設施):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市區(縣)路號房的房產(房屋產權證號:)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屋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元給男方。

3.機動車輛:年月,雙方購有_牌汽車一輛,行駛證號:,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車輛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4.家用電器及傢俱等(見附件一),雙方同意作價5萬元,歸女方所有,即女方向男方支付2.5萬元。

5.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見附件二)。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離婚後如發現婚姻存續期間內任何一方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或方於年月日向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存款、房屋、車輛、傢俱及家電外,並無其他夫妻共同財產,任何一方均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以上述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元給女方。鑑於離婚所涉及的原因,男方同意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元。

七、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任一條款約定期限履行支付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或按每日萬分之支付違約金)。

八、其它:

1.本協議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簽訂,男女雙方已經知悉本協議不違反各自意願、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且不存在欺詐、脅迫或者乘人之危情形;男女雙方已經充分理解本協議所有的條款不存在重大誤解且均認為本協議公平合理。

2.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女方:

簽名:簽名:

年月日年月日

登記合同 篇11

協議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同意離婚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對子女撫養問題。

子女撫養的歸屬,撫養費的確定,包括撫養的費用、支付的具體時間、地點、特別約定等(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雙方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情況。

四、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五、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視權和對孩子教育權利義務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協助的約定。

六、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本協議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_______協議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___年___月___日

登記合同 篇12

男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雙方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在______區人民政府婚姻登記處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現因雙方個性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婚姻期間亦無生育子女,經彼此同意決定協議離婚解除婚姻關係。現制定下述離婚協議,同意接受及共同遵守以下離婚協議條款:

一、男女雙方即日起同意離婚,並同意於婚姻登記機關為辦理離婚登記之日起解除婚姻關係。雙方並同意嗣後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並不得有干擾他方之行為。

二、財產分配情況:

(一)男方同意全額負擔女方所有之(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___路________號)不動產向銀行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本金暨貸款所滋生之所有利息;男方同意全額負擔之方式,以每月按期清償銀行貸款之本金及利息方式辦理,男方並於本離婚協議書籤據同時,當場開立男方為出票人之___________萬元支票一張為擔保;男方同意若有一期未依期限為清償,本案全部未到期之銀行貸款之本金及利息均全部視為到期,女方可直接對男方所有財產為求償。

(二)雙方共同投資__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部分,雙方同意由男方清償女方原本投資金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男方並於本離婚協議書籤據同時,當場開立男方為出票人之(1)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2)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3)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日,金額均為__________萬元之支票三張為擔保;男方同意若有一期未依期限為清償,本案全部未到期之支票金額均全部視為到期,女方可直接對男方所有財產為求償。

(三)男方同意全額負擔女方所有之自小汽車(車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向銀行貸款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本金暨貸款所滋生之所有利息;男方同意全額負擔方式,系以每月按期清償銀行貸款之本金及利息方式辦理,男方於本離婚協議書籤據同時,當場開立男方為出票人之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支票一張為擔保;男方同意若有一期未依期限為清償,本案全部未到期之銀行貸款之本金及利息均全部視為到期,女方可逕對男方所有財產為求償。

(四)男方所有之不動產(______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號、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號)之銀行貸款及利息,均應由男方自行負擔,男方不得以偽造、欺騙等方式造成女方負擔。

(五)男方同意於上述義務存續期間(包括對銀行及女方)就_______________保險單(保單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受益人特定為女方,男方應在該應給付之所有義務均完成後,方能變更保險單之受益人;男方同意保單保險費由男方自行負擔;男方亦同意若前述二保險單為解約,此二保單解約所得到之金額,優先清償上述貸款等費用,男方並同意違反此約定願承擔違約責任,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

(六)雙方同意,若男方有匯款必要,以女方所提供之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戶(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依據。

(七)夫妻婚後購有坐落在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區____路____號的樓房一套,合同價人民幣____________萬元,現值人民幣___________萬元(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購房時以男方為主貸人貸款_____________萬元,現尚剩餘貸款本金__________萬元。該房購買時首付___________萬元,首付款來源於婚後雙方存款。現協商該套房產歸女方所有,由女方給付男方房屋折價款_____________萬元,折價款計算公式為:房屋現價______________萬元-未還貸款本金____________萬元/2。女方給付男方的折價款_______________萬元在兩年內分3次付清:

第一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當天給付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

第二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當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次,辦理完離婚手續的次年____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給付男方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

女方若不按時支付,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支付數額的日萬分之三支付逾期違約金。

男方有義務配合女方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以及產權變更手續,相關變更手續在辦理完離婚手續後即予以辦理。若由於男方不予配合女方辦理房產轉移而給女方帶來的不必要的損失,男方必須雙倍返還。

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___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___________元

(八)雙方應當如實告知對方尚未知悉的債權債務,故意隱瞞或轉移財產等不誠實行為造成相對方損失的,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公平性補償,由於離婚給一方生活帶來困難,有能力的一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補償。

三、本協議書男女雙方暨見證人簽章後,男女雙方應於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時共同至__________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之登記,依法始生離婚之效力。

四、本離婚協議書所訂各條,經雙方同意切實履行,如有違約情事,或非法干擾他方,應受法律之制裁。

五、本協議書壹式五份,男女雙方及見證人各執一份為憑,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說明:我們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願離婚,共同簽署本協議。上述協議能自覺遵守,並保證不侵害國家、集體,及其他人的合法權益。

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女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登記合同 篇13

協議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_______(結婚登記機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雙方同意離婚並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對子女撫養問題。

子女撫養的歸屬,撫養費的確定,包括撫養的費用、支付的具體時間、地點、特別約定等(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擁有及其分割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包括房產、交通工具、家用物品、各種存款和有價債券等等的數量等等。

四、夫妻雙方共同債權、債務的享有和清償情況。

五、對生活困難一方的經濟幫助的方法、期限。

六、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探視權和對孩子教育權利義務的行使,以及另一方協助的約定。

七、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

本協議一式__份,雙方各執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_______

協議人: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登記合同 篇14

男方:___,男,_族,___年__月__日生,住___省___市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女方:___,女,_族,___年___月__日生,住___省___市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雙方於___年__月__日在___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於_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女兒,名___。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完全沒有和好可能,經雙方協議,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女子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女各半,男方應於20__年3月8日前一次性支付5萬元給女方作為兒子的撫養費。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40萬元,雙方各分一半,為20萬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應於20__年3月1日前一次性支付7萬元給女方男方。

(2)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權與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7萬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1萬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20__年3月8日前支付完畢。

本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

男方:___ 女方:___

20__年2月10日 20__年2月10日

登記合同 篇15

男方:____,漢族,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

女方:_______,漢族,_______年___月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

男方與女方於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___因感情破裂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無法一同生活,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均自願離婚;

二、雙方無子女(有由誰撫養),固定房屋(房屋位置)___市區縣一處屬於女方所有(貸款由女方獨自還清),別克牌汽車屬男方所有,不涉及任何財產糾紛。

三、離婚後,雙方生活互不相干,不得干涉對方今後的生活。

四:婚姻財產中存款80000元歸男方所有(提高一方貸款額度),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後立即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簽名):___

女方(簽名):___

___年___月___日

登記合同 篇16

女方:__________________,女,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__________________,男,______族,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上列男女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離婚協議。

第二條:男女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登記結婚。雙方因婚前瞭解不深,缺乏感情基礎,婚後沒有注重感情的培養,而且性格不合,已經分居很久,夫妻感情確已破裂,確已沒有和好的可能,一致同意自願離婚並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

第三條:男女方共同財產:房產一套,位於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街道,該房產價值______萬元;汽車一輛,車牌號碼為______,價值______萬元;房產及該套房內的一切共有家庭用品,車牌號碼為______,汽車,歸男方所有,男方同時給予女方補償房價款______萬元,於辦理離婚登記時一次性支付。

男方、女方專用的物品,分別屬男、女方各自所有。男方、女方共同債務有______萬元整,由男方歸還。共同的債權有______萬元整,由女方享有。若男方、女方另存有債務的,屬個人債務,由其個人償還,與另一方無關。

第四條:男女雙方婚後生兒子______,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身份證編號______,雙方一致同意由女方撫養,男方應於每月的______號前支付女方撫養費______元整;兒子年滿18週歲後由其選擇隨男方或女方生活。

第五條:男方有探視兒子的權利,每週一天,時間為星期六或週日。兒子讀書時寒暑假期間的探視時間,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男女雙方簽訂本協議日起十天內,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第七條: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對方的生活,雙方不得做有損婚生兒子健康成長的事情,都有教育婚生兒子的義務。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一份給婚姻登記機關;自離婚登記之日起生效。

女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