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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問合同(精選20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82W

顧問合同 篇1

聘用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精選20篇)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單位(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適應政府法制建設的需要,規範政府行政行為,促進行政事業單位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法律顧問,受甲方委託辦理下列法律事務:

1、就甲方的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見,或者應甲方要求,對決策進行法律論證;

2、對甲方起草或者擬釋出的規範性檔案,從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補充建議;

3、參與處理涉及甲方的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行政糾紛和其他重大糾紛;

4、代理甲方參加訴訟,維護甲方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甲方審查重大的經濟合同、經濟專案以及重要的法律文書;

6、協助甲方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7、向甲方提供國家有關法律資訊,就甲方行政管理中的法律問題提出建議;

8、辦理甲方委託辦理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二條 乙方委派_________律師(法律工作者)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乙方需更換律師(法律工作者)擔任甲方常年法律顧問時應取得甲方認可。

第三條 甲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甲方應當及時、準確、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其所需要的資料和檔案,並保證所提交資料和檔案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2、甲方應當為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法律事務提出明確、合理的要求。

3、甲方應當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和工作費用。

4、甲方根據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的法律意見、建議、方案所作出的決定而導致的損失,非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錯誤運用法律等失職行為造成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5、甲方有權就乙方服務範圍內的事項,隨時向乙方提出口頭或書面諮詢,乙方應及時作出答覆。

6、由於甲方的原因而導致上述服務事項沒有完成,甲方不得要求退還已經支付的服務費用。

7、甲方委託的事項不得違反法律規定或執業規範。

第四條 乙方應履行以下義務

1、乙方應當向甲方委派合格、資深的律師(法律工作者)提供上述法律服務。

2、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盡職完成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在法律的範圍內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利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與委託事項有關的檔案、資料,並有權對檔案、資料進行審查和驗證。

4、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應當在取得甲方提供的檔案資料後,及時完成委託事項,並應甲方要求隨時報告工作進度。

5、乙方在維護甲方利益的前提下,遵從法律和行業規則的要求,有權保持工作的獨立性和客觀性。

6、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在涉及甲方的對抗性案件或者交易活動中,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擔任與甲方具有法律上利益衝突的另一方的法律顧問或者代理人。

7、乙方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或故意拖延、耽擱辦理受委託事項等違反律師執業紀律和職業道德的行為。

8、乙方對甲方業務應當單獨建檔,應當儲存完整的工作記錄,對涉及甲方的原始證據、法律檔案和財物應當妥善保管。

9、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只為甲方法人提供法律服務,無義務為甲方的員工提供法律服務。

10、乙方的工作時間、地點應根據甲方的實際法律服務內容的不同,具體協商或隨時聯絡約定。

第五條 顧問費及支付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法律顧問費為每年¥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一次性支付50%法律顧問費用,其餘法律顧問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支付。

甲方如果委託乙方辦理專案代理事務或專項顧問事務,應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費,由雙方另行簽訂委託代理合同,乙方在收費時應予以優惠。

第六條 其他費用的負擔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應由甲方承擔:

1、相關行政、司法、鑑定、公證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2、本縣外發生的差旅費、食宿費,翻譯費,影印費,長途通訊費等;

3、徵得甲方同意後支出的其他費用。

乙方應當本著節儉的原則合理使用上述有關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無正當理由,擅自更換作為甲方常年法律顧問的律師(法律工作者)的;

2、因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工作延誤、失職、失誤導致甲方蒙受重大損失的;

3、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按本合同的約定提供法律服務,經甲方指出後,仍不改正的;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甲方的委託事項違反法律或者違反法律服務執業規範的;

2、甲方故意向乙方提供虛假情況、捏造事實,致使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不能提供有效的法律服務的;

3、甲方逾期不向乙方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的。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簽合同的;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託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乙方無正當理由不提供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法律服務或者違反本合同規定的義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法律顧問費。

乙方律師(法律工作者)因過錯導致甲方蒙受損失,乙方應當通過其所投保的執業保險向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無正當理由不支付法律顧問費或者工作費用,或者無故終止合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法律顧問費、未報銷的工作費用以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未經合同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全部或部分轉讓給合同外的第三人。任何一方違反此款規定,都應當賠償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並支付本合同法律顧問費用的_____%作為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為壹年。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合同期滿前十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是否續簽常年法律顧問合同。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合同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份,上交縣司法局備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民法典》之規定,聘請乙方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中外稅收政策諮詢

2、最新財稅政策解疑

3、辦稅實務指導

4、比較稅負、比較收益指導

5、稅收自查指導

6、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7、稅務籌劃諮詢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在___年___月___日前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

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具體細節雙方另訂。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十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服務費人民幣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代理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諮詢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___%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乙方負責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工作。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按照《民法典》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3

檔案號:

甲方:

地址:

乙方:__創業投資有限公司

地址:__國際大廈1007室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私募融資財務顧問事宜,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範圍

在甲方私募融資過程中,甲方同意乙方組織相關資源和機構為甲方提供的財務顧問服務範圍如下:

1、對甲方進行盡職調查。

2、根據甲方企業情況對專案進行重新定位並進行論證。

3、協助公司編制商業計劃書、盈利預測和管理層分析。

4、為甲方設計私募方案並編制私募融資計劃書(包括融資定價、融資方式、資金用途安排等)。

5、向潛在的投資人披露融資資訊。

6、為甲方尋找、選擇、確定合格的投資者,並取得甲方的確認。

7、協助甲方完成投資意向書的條款分析,並與投資人簽訂《投資意向書》。

8、協助甲方完成投資人的盡職調查工作。

9、協助甲方通過投資者對公司財務狀況、盈利預測的複核或審計工作。

10、協助甲方與投資者進行商業談判,保障公司老股東的利益。

11、協助甲方和第三方機構完成最終的《投資協議條款》分析、簽署最終的投資協議,相關的資金操作安排。

12、乙方可對甲方直接投資。

二、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及時和完整地向乙方提供公司有關情況和資料,並且保證該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2、私募融資過程中,甲方應密切與乙方配合並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專案小組人員的聯絡和溝通。

3、甲方應嚴格按照協議條款及時向乙方支付費用。

4、甲方應對乙方提供的方案和材料嚴格保密,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洩露。該項保密義務有效期為本協議期間和協議終止後三年。甲方承擔因洩密所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二) 乙方的義務

1、乙方應按照本協議條款完成甲方委託的工作事項,由乙方組織其資源和機構在協議約定的範圍內為甲方提供及時、勤勉盡責的專業服務。

2、乙方應及時將私募融資的進展情況通告甲方,並根據甲方的要求和市場的變化及時對專案的實施方案進行調整。

3、乙方成立專業專案小組負責與甲方、中介機構、政府部門等相關部門機構的日常工作協調與配合。

4、 企業員工工資制度(最新精編)(27個doc 4個ppt)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企業資料嚴格保密,不得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洩露。該項保密義務有效期為本協議期間和協議終止後三年。乙方承擔因洩密給對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三、 如何打造高績效團隊建設(11個ppt 3個doc)費用

(一) 財務顧問費用

作為乙方向甲方提供專業融資服務的對價,甲方在私募融資到位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私募融資資金總額5%的財務顧問費用。該融資總額包括現金、技術、資產、裝置及其他資源等,上述費用應按乙方的要求以股權或現金的方式支付。如果私募融資資金分期到位,甲方應在每期私募融資資金到位後的5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相應比例的財務顧問費用。

(二)特別說明

1、上述財務顧問費用不包括甲方私募融資過程中需要聘請的會計師、律師、資產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的任何費用,乙方因為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通訊費等費用經甲方確認後報銷。

2、除非乙方特別通知,所有款項應匯到乙方如下指定賬戶:

開戶銀行:

賬戶名稱: _公司

賬 號:

四、特別約定

1、因甲方私募融資造成甲方企業性質、股權結構、公司架構、融資主體等發生變化不影響甲方的付款義務。

2、雙方一致同意,除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外,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聘用或使用乙方現有或離職員工,如甲方違反本約定,仍須依本協議向乙方支付全部費用。

3、甲方不得單獨或透過第三方跨越乙方,與乙方直接或間接介紹的意向投資人或該意向投資人轉介紹的其它投資人簽署協議,如甲方違反本約定,仍須按本協議約定支付乙方全部費用。上述約定同樣適用於未來兩年內甲方或甲方公司其它股東、關聯人或委託人與乙方介紹的投資人或該投資人轉介紹的其它投資人的所有合作。

4、在乙方為甲方提供融資顧問服務的過程中,甲方與其自行尋找的投資人達成合作,甲方仍須按協議約定支付乙方全部費用。

五、違約責任

雙方應嚴格按照本協議的約定履行各自所應承擔的義務,如果甲方延期支付費用,甲方須按照全部顧問費用的0.08%每日向乙方額外支付滯納金。除法律規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終止本協議,否則違約方須按本協議顧問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

六、其他條款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幫助甲方完成私募融資後終止。

2、如對本協議有任何爭議,雙方同意首先友好協商解決,協商未果,任何一方均可以向北京市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3、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或履行中的修改,由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乙方:__投資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顧問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發展需要,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聘請乙方為財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顧問費用

甲方每年度向乙方支付顧問費_________萬元,分月支付。

付款時間: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三、顧問職責

1、為甲方制定企業內部財務管理制度;

2、為甲方設計企業內部財務管理體制,財務組織體系;

3、為甲方按旅行社行業要求設立金蝶財務核算帳套;

3、協助甲方招聘、培訓、考核財務人員;

4、對甲方的記帳、報帳、納稅申報等工作給於指導;

5、對甲方業務核算進行合理稅務籌劃,降低稅費成本;

5、協助甲方完成財務管理中的成本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等指標的管控。

6、為甲方提供投資理財方案策劃、專案評價及財務管理可行性建議。

四、工作方式

乙方為鬆散式上班,每月為甲方提供4個工作日的工作服務(暫定為每週六為甲方提供服務)。

五、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履行其職責範圍內的事務,並提出合理化的建議和意見;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定的工作方式每月提供4個工作日的顧問服務;

3、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保守在顧問工作中瞭解到的甲方的商業機密和有關情況;

4、甲方除按本合同約定每月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外,有權不提供此合同之外的一切費用;

5、甲方向乙方提供有關財務顧問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6、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開展工作,認真履行其顧問職責的義務;

7、乙方定期或不定期向甲方彙報工作情況的義務;

8、乙方有權按此合同獲取勞動報酬的權利。

六、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合同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定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後進行變更;

2、合同期滿或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請合同即自行終止,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補償;

3、合同任意一方如需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需提前1個月提出書面申請,經雙方確認後,可在下一月度解除此合同;

4、甲、乙雙方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請合同。

七、其他

1、雙方為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協商所產生之合約,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因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2、本合同經雙方簽章之日生效,共一式二份,雙方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據《民法典》之相關規定,就甲方聘用乙方為高階顧問達成協議內容如下,並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高階顧問,提供專業諮詢、策劃、專案開展等專業技術服務。

二、聘用時間。為期一年,自20xx年10月1日開始起算至20xx年9月30日止。合同每年一簽,每年期滿雙方重新簽訂。

三、聘用報酬。甲方每月支付元作為乙方的顧問費,並每月支付的午餐補貼券給乙方。

四、保密責任。

1、乙方任職期間的保密義務

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五、乙方在任職期間應該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財務制度。

六、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紹興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顧問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決定,甲方聘請乙方擔任甲方_________年度的財務顧問。具體事項約定如下:

一、雙方的責任

甲方的責任是:

(1)在每月_________日做出財務報表(草表),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會計資料,保護資產的安全。

(2)在乙方的指導下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對乙方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予以重視,並作出相應的整改。

乙方的責任是:

(1)指派具有工作勝任能力的專業人員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在每月_________日後走訪甲方並對其財務工作進行指導。

(2)財務顧問對甲方的財務報表(草表)進行稽核,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指導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編制對外報送的財務報表。

(3)向甲方及時通報最新財經政策,協助甲方財務人員正確理解和掌握這些政策。

二、雙方的義務

甲方的義務是:

(1)為乙方派出的工作人員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合作。

(2)按照約定條件及時足額支付顧問費。

乙方的義務是:

(1)對在擔任顧問過程中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嚴加保密。

(2)對在顧問工作過程中發現甲方管理環節的不足之處,及時提出合理化建議和意見。必要時,以書面形式提出管理建議書。

(3)協助甲方協調財稅,工商等經濟管理部門的關係。

三、顧問費用及付費

顧問費用為每月人民幣_________元,全年共計人民幣_________元。本合同簽訂後,由甲方在顧問期內一次性付清。

四、其他事項

其他事項由甲、乙雙方協商決定。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聘請乙方的稅務師為稅務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一、稅務顧問的工作範圍和職責:

(1)企業組織結構設計

(2)企業型別的選擇

(3)註冊地的選擇

(4)公司形式的選擇

(5)融資比例的確定

(6)投資形式與規模的選擇

(7)從事行業的選擇

(8)合同形式的選擇

(9)銷售形式的選擇

(10)股東借款、稅後利潤不分紅超過一年需繳個人所得稅的應對措施諮詢

(11)個人所得稅諮詢

(12)政策諮詢(含最新政策與行業政策兩個方向)

(13)稅務籌劃諮詢

(14)協調稅務關係、調節稅務爭議

二、甲方應為稅務顧問工作的正常進行提供以下條件:

(1)甲方應提供乙方要求的全部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及時、不全面給乙方工作造成重複,由此產生附加工作量,甲方有義務支付額外費用。如果甲方提供的資料不真實,造成偷稅、欠稅以及由此而受到處罰,由甲方負完全責任;

(2)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合作;

(3)按本協議書之規定向乙方及時足額支付顧問服務費用;

三、稅務顧問的工作方式:稅務顧問原則上採取“隨時聯絡制”與“定期走訪制”相結合的工作方式。

四、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雙方同意就乙方依本協議提供的服務,甲方應按下述規定向乙方支付顧問服務費:

a.服務費總額:人民幣_________元;

b.在本協議簽署之日,甲方向乙方全額支付顧問服務費,即人民幣_________元。

(2)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不退,如乙方無故終止協議已收的顧問費用全部退還甲方。

(3)乙方在與相關政府部門協調聯絡時,如需必要應酬的,經甲方同意並由甲方主持,該應酬費用由甲方承擔。

(4)如因委託的顧問事項遇到重大問題,致使乙方實際工作量有較大幅度增加,甲方應在瞭解實際情況後,與乙方協商酌情調增顧問費用。

(5)乙方去甲方現場辦公或為甲方服務發生的必要的交通、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6)到外埠為甲方辦理業務,除以上規定,外埠差旅、通訊、住宿及飲食費用由甲方負擔。

五、乙方在顧問期間向甲方出具的書面資料,僅限於前述委託專案之用,不得另做它用,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稅務顧問在處理乙方日常涉稅工作時,或應甲方委託從事稅務籌劃、稅務代理、稅務審計、稅務評估等工作時,將按乙方有關稅務師收費標準另行收費,雙方另行協商簽署協議,但乙方應按80%優惠收費。雙方對其依本協議履行義務時所獲得的對方的相關資訊負有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應當不受時間限制而持續有效。

六、本合同履行期限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乙方負責甲方此期間的稅務顧問工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雙方未盡事宜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稅務登記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託方(甲方):_________

顧問方(乙方):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第一條財稅顧問服務範圍

甲方聘請乙方為財稅顧問,在下列各方面為甲方提供財稅服務:

1、為甲方提供相關的稅收法規及資訊,以使甲方及時瞭解國家有關政策,為甲方財務部門做好稅收計劃及稅收核算工作提供幫助;提供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資訊的諮詢;

2、根據甲方目前的業務運作和財務核算情況,分析可能存在的納稅問題和相應的稅收風險,協助甲方進行稅收籌劃。在不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對甲方經營、納稅情況進行分析,提出業務運作管理流程與財務核算的調整配套方案,使其享受到應享受的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稅負,實現無風險納稅;

3、對企業財務人員進行財務、稅收基礎知識、稅收新政策、納稅程式、行業財務、稅收知識等方面的專業培訓;

4、雙方商定的其他事宜: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財稅顧問及助理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要求,指派顧問人員擔任甲方的財稅顧問(以下簡稱“顧問人員”)。

2、甲方同意乙方及其所指派的顧問人員在認為必要時可將部分財稅顧問服務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顧問人員及助理人員協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顧問人員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於正常調動、離職、時間衝突、迴避、身體狀況等)無法繼續或暫不能提供服務時,乙方應及時告知甲方並由合同雙方協商另行指派乙方其他合適的顧問人員接替;甲方不同意乙方指派其他顧問人員接替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終止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條提供服務的方式

乙方指定的顧問人員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採用現場、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為甲方提供服務。雙方共同認定的通訊電子郵件地址為: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同期限

1、雙方商定乙方為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期限為_____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滿雙方另行協商續簽。

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不通知乙方終止合同,且實際支付一年的顧問費,則本合同自動延長(續聘)_____年;其後每年類推。

第五條財稅顧問費

1、財務顧問費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元)。不滿一年的可以按月計算。

2、上述財稅顧問費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_工作日支付。

分期支付,具體支付時間為:

1)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一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2)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二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3)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第三筆顧問費計__________元;

3、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財稅顧問費後,在_____工作日內向甲方出具正式發票。

第六條其它費用

雙方商定下列與財稅顧問服務有關的費用開支由甲方負擔,且未包含在本合同第5條的財稅顧問費中:

1、直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異地交通、住宿、通訊,電信,文印等);

2、間接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委託審計、鑑定費、公證費、查檔費,其它用於收集資料的費用);

3、上列其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按實報銷。

第七條甲方的義務

1、與乙方和乙方的顧問人員誠信合作,為乙方開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顧問人員如實提供有關的情況和資料;

2、如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顧問人員;

3、如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

4、按照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

第八條乙方及顧問人員的義務

1、顧問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職責;

2、顧問人員應當勤勉盡職,依法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內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顧問人員應當及時向甲方出具顧問意見;

4、顧問人員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乙方或顧問人員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6、乙方和顧問人員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保密

1、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年。

2、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利益衝突

乙方和顧問人員應將已經、正在或可能存在與甲方有利益衝突的當事人提供財稅顧問服務的情況如實告知甲方。在發生利益衝突的情況下,甲方有權且應當選擇繼續簽訂/履行合同或改變委託許可權或解除合同;乙方有權作出迴避的安排。

風險提示:利益衝突約定不僅涉及避免糾紛,也關係商業誠信,值得雙方提前商定。

第十一條其他財稅事務

乙方和顧問人員均無權利和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合同約定的財稅顧問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財稅事務(如諮詢代理業務或專項財稅顧問服務)。甲方如確需乙方和顧問人員提供有關其它財稅事務的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財稅服務委託合同。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顧問費的,每延遲一天應按合同總金額的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甲方超過______天未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2、乙方給甲方提供的服務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3、乙方因未能及時給甲方提供服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損失。

風險提示:違約責任條款在於督促雙方及時的履行義務,可以根據合同的目的加以更加詳細的約定,但是一定要約定明確,具有可執行性和可操作性,要能督促各方認真的履行合同。

第十三條合同的解除、終止履行

1、經書面通知,甲方有權隨時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該解除通知在乙方收到之日生效。一旦收到解除通知,乙方和顧問人員即停止提供財稅顧問服務。

2、如果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財稅顧問費和其它費用且延期超過______日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3、若甲方要求達到的目標有違顧問人員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則乙方有權隨時終止向甲方提供財稅顧問服務,但應書面通知甲方。

4、本合同因上列第1、2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已收取的財稅顧問費不予退還,甲方欠付的應予以全額補足並承擔違約責任;

5、因上列第3項情形而解除時,乙方按實際尚未服務的時間所佔的比例退還部分財稅顧問費。

第十四條免責

1、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實際/繼續履行,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五條合同的可分性

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部分無效,本合同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第十六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1)甲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爭議的解決

雙方之間發生爭議的,應當進行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申請有關財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在無法通過協商和調解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風險提示:爭議管轄權條款的約定用於避免對方精心設計的司法陷阱,在約定爭議管轄條款時,一般應約定由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在合同約定管轄權時要注意以下三個事項:

第一,約定訴訟管轄,雙方當事人可以約定下列管轄地之一:雙方當事人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標的物所在地法院管轄,在選擇時只能選擇其中一項,否則約定無效。

第二,在選擇仲裁管轄時一定要注意仲裁機構名稱不得有錯,更不能先多個仲裁機構,否則約定無效。

第三,在約定管轄時還注意,約定了法院管轄就不能在約定仲裁管轄,兩者只能選擇其一。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合同生效及補充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顧問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法律、法規及其他規定,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擬定收購兼併事宜的諮詢顧問,乙方同意擔任甲方的諮詢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上述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責任

1、委託乙方處理與甲方收購兼併有關且需乙方處理的事宜;

2、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3、向乙方提供為起草有關本次收購兼併諮詢顧問報告所需的真實、準確、完整之檔案、資料;

4、按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5、對乙方所提出的建議書或其他相關材料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二、乙方責任

1、作為甲方諮詢顧問,向甲方提供有關收購兼併等資本運營事宜的諮詢顧問服務,比如:收購兼併前期與目標企業所在地政府、大股東及相關利益主體的協調,協助併購談判工作,協助向相關地方政府部門的申報工作;

2、為甲方本次收購兼併提供策劃、諮詢服務,協助甲方擬定相關收購兼併方案,並就其中出現的問題提供諮詢意見、提交相關建議書;

3、為甲方選擇其他專業中介機構提供相關建議,就公司財務審計、資產評估等方面出現的問題和財務遺留問題的處理提供諮詢建議;對其他當事人向甲方出具的檔案提供諮詢建議;

4、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的運作、資訊披露等有關事宜提供諮詢服務;

5、對甲方本次資產重組所涉及之關聯交易出具諮詢顧問報告;

6、有義務在對甲方的經營、財務及法律狀況進行調查中知悉的甲方非公開的有關資料及檔案資料保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7、指定專門人員,組建工作班子,從事上述各項工作。

三、費用與支付方式

根據本合同第二條所述之乙方責任(即工作內容),以及對完成這些責任所需投入人力、物力、財力、時間的預算結果,並參照有關收費標準,甲方聘請乙方作為諮詢顧問的諮詢費用總額為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諮詢顧問費用分為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本合同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第二次,甲方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費用總額的50%,收購兼併合同簽署後的7日內,由甲方將其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四、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之保密義務,並給甲方造成實際損失,甲方可要求乙方賠償;

2、若甲方違背本合同第三條規定之支付義務,延遲向乙方支付諮詢顧問工作費用,則每日按所延付金額的仟之五算罰息,直至實際支付止。

五、甲方承諾

經雙方協商,甲方承諾以本次合作為基礎,在甲方收購兼併專案中將選擇乙方為主要合作伙伴。

六、通知、管轄與爭議解決

1、本合同項下的所有通知均以書面形式,用傳真或郵寄方式送達,任何通知一經收到即為生效。(有關開戶銀行及聯絡方式均應以書面形式通知)

2、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則的管轄和保護。

3、因本合同而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雙方首先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效力及其他

1、本合同一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經雙方蓋章後即發生效力。

2、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雙方簽署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如需續簽,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提出,由甲乙雙方協商續簽事宜。

3、本合同雙方的聯絡方式,應書面通知對方。

4、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執份,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方聘用乙方擔任兼職醫藥技術顧問一事達成如下協議,並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

一、聘用崗位及職責

甲方聘用乙方擔任本公司的兼職醫藥技術顧問,負責公司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技術指導和諮詢服務等。

二、聘用期及工作時間

聘用時間為期____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協商重新簽訂。

乙方的工作時間為彈性工作時間,但需保持通訊暢通。乙方利用空餘時間完成甲方指定的產品技術開發和研製、註冊申報、體系認證、技術革新和改進及技術指導等工作。

三、聘用報酬及工作費用、社會保險

乙方的報酬為每月月薪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由甲方在次月的__________日前支付。如因工作需要,而發生的差旅費、招待費等,按甲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鑑於乙方是兼職工作的原因,甲方不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

四、技術成果及歸屬

乙方主要為甲方提供和研製等技術諮詢。乙方在甲方兼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所有。甲方可以在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的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材料、產品配方、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用於申請權利保護、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乙方在離職後無權繼續使用該技術或轉讓該技術。

五、保密責任

1、乙方兼職期間的保密義務,乙方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承諾承擔下列保密義務:

(1)乙方在兼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商業祕密;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成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

2、乙方離職之後的保密義務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兼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兼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六、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之約定造成對方損失的,應該按照損失的大小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七、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公章後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上海市仲裁委員會,依該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則仲裁。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誠信合作是一切事業發展的基礎,外部智力是企業進步的源泉。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協議,甲方願意聘請乙方為特邀管理顧問,乙方願按本協議內容與甲方合作。

一、合作方式

特邀管理顧問採取兼職、不坐班的工作方式,公司建立特邀管理顧問檔案庫和通訊錄,並正式頒發聘書,與特邀管理顧問採取電話溝通和不定期組織聯誼沙龍活動的方式保持相互之間的聯絡。甲、乙雙方是鬆散與緊密結合的合作關係。

二、合作內容

1、公司在日常業務中,根據業務的具體內容和要求,結合特邀管理顧問的業務專長情況,邀請適合的特邀管理顧問參加公司業務的顧問工作或具體業務。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如有需要,可以公司的名義進行相關的業務聯絡和操作,公司給予必要的身份證明,如需要,公司也可配備相應的助理人員協助完成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的業務專長,結合甲方的實際情況幫助乙方優勢專案的推介工作,並可代為組織針對其專長由其本人主持的研討會和培訓班等工作,幫助乙方進一步提升個人的社會形象。

4、乙方的個人著作撰文等,應其個人要求,甲方可與個人合作發行推介工作,並可在公司內部刊物___________中刊登。

5、邀請乙方出席甲方組織的各種講座、研討會、培訓班、聚會和業務沙龍等各種社會活動,邀請乙方參加公司不定期組織的聯誼活動,公司免費為大家提供一個交流的平臺。

6、甲方定期給乙方寄送___________刊物,乙方應定期將自己操作的成功案例及管理方面的文章與公司進行交流,公司在徵得專家本人同意後,可在___________中刊登。乙方免費享受甲方管理諮詢網路個人會員的待遇。

三、合作費用

1、甲方與乙方之間屬於非僱傭關係,甲方不支付給乙方固定的薪金報酬,也不收取任何服務費用。

2、對於甲、乙雙方共同操作完成的專案,雙方在互惠互利、平等的原則下進行協商分配收入。

3、對於乙方牽線介紹、由公司主持完成的專案,包括諮詢專案,驗資、審計、評估等會計師事務所的傳統業務,甲方給予乙方不低於社會平均水平的提成。甲、乙雙方之間在開誠佈公、真誠相待的基礎上自願協作,不可損害對方利益和形象。乙方認為不適合對外宣傳的,甲方負責保密工作。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顧問合同 篇12

委託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之需要,為維護本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之有關規定,聘請乙方指派的律師擔任常年法律顧問。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出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法律顧問應當根據事實與法律,為甲方提供法律服務,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之顧問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三條 甲方選擇乙方指派律師為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務:

1、為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活動中出現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這種諮詢既包括向甲方提出口頭處理意見,也包括向甲方提出書面意見供甲方決策使用;

2、為甲方審查內部管理規章制度,並就甲方的內部管理制度提供涉及有關方面法律的設計與諮詢服務,協助甲方增強內部管理的規範性和可操作性;

3、為甲方起草或審查重大經濟合同、協議或其它重要法律檔案,防止或減少潛在糾紛;

4、協助甲方,對甲方員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

5、參與甲方的重大對外談判與協商活動,協助甲方處理談判與協商中的有關法律事務;

6、為甲方引進外資、技術轉讓、興辦合資或合作企業、股份轉讓、資產重組等專案提供法律可行性意見;

7、為甲方開展或涉及的重大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提供法律策劃方案,這些經營活動或法律行動包括:

(1)工業產權的取得與保護;

(2)市場佔領與開拓;

(3)形象確立與廣告宣傳表述;

(4)債權債務安排與重組;

(5)侵權損害賠償與追索;

(6)重大投資決策風險預測與評估;

8、企業改制、公司併購;

9、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0、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聯絡北京、上海或香港的法律機構共同辦理)

11、協助甲方辦理涉及調解、仲裁、訴訟和其它非訴訟案件所需要的各種程式性手續。

甲方要求乙方指派律師作為具體參與有關仲裁、訴訟和非訴訟案件以及承擔公司併購、合資、股權轉讓、企業股份制改造並上市、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投資專案法律風險控制等重大專項法律服務時,甲方應另行與乙方訂立委託代理合同,並按照乙方的優惠收費標準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用(即按《律師服務收費標準》減半收費)。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當真實、完整、客觀地向律師介紹有關生產經營管理的情況,提供與甲方生產經營管理有關的檔案材料。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或計費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全部法律顧問服務費。

3、甲方應當為律師開展工作提供一切必要的便利。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更換在服務過程中工作不負責任、或認為不適合服務甲方的律師。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委託乙方進行常年法律顧問工作過程中,應按實際情況確認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量記錄。

6、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7、如乙方無正當理由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全部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應當依法忠實地維護甲方的一切合法權益。

2、乙方律師應當根據甲方的具體情況適時開展法律顧問服務工作。

3、乙方律師應當按時地為甲方提供相關的法律顧問服務。

4、乙方律師必須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

5、除本合同約定或甲乙雙方另行協商外,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6、乙方有權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向甲方收取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

7、甲方未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常年法律顧問服務費及差旅費,乙方及其指派律師有權暫緩履行法律顧問工作。

8、簽訂本合同後,如甲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全部不予退還;如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且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9、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不能勝任或不能完成、或服務不盡責或無力發揮應有作用的投訴時,乙方將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事務。

第六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的約定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繳納顧問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律師服務費用。

2、差旅費

在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內(重慶市區僅指渝中區、江北區、沙坪壩區、南岸區、九龍坡區、大渡口區、渝北區、巴南區、北碚區)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乙方按律師服務費的10%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該差旅費包括交通費、國內電話費、傳真費、普通及掛號郵寄費、網際網路上網費;不包括檔案資料列印費、影印費、特快專遞費、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其他行政機關及事業單位、人民法院等單位收取的費用。

乙方律師如需到本律師事務所所屬區域外進行與本合同相關的工作,由乙方律師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按甲方相關規定辦理出差手續,乙方律師出差後甲方及時據實報銷。

3、律師服務費和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十條中另行註明。

4、根據《重慶市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乙方律師在進行與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另有書面同意,如因甲方未按約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能或未能及時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的責任將不由乙方承擔。

6、除非甲、乙雙方另有書面約定,甲方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向乙方律師直接支付任何費用或接受乙方報銷任何費用,甲方也無需向乙方律師支付額外的報酬、補貼、津貼和饋贈。

第七條 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指派律師的工作只限於與甲方以獨立法人名義發生的活動相關,乙方指派律師無義務為甲方職工、甲方參與的任何形式的合作或聯合組織提供上述服務。若相關單位和個人需要乙方指派律師提供上述法律服務,乙方可以按照律師收費辦法優惠10—15%收取律師費用。

第八條 乙方律師在履行甲方委託辦理的法律事務服務過程中,如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規定的重大執業過錯而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協助向已經為乙方辦理了執業保險的有關保險機構索賠。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甲方或其代理人與乙方或其指派的律師共同協商並達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另行特別約定:

(空白)

第十一條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辦理本合同委託法律事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惟一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如果甲方需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均由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兩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第十五條 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以保證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屬甲、乙雙方平等且完全協商一致而達成。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13

合同編號:

委託方: (下稱甲方)

受託方: (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規,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合同雙方就 專案的技術經濟諮詢簽訂本合同書,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 諮詢目的

(一)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投資控制,提高投資效益.

(二)加強對土建,安裝,裝修等工程的進度款監控,合理使用投資資金,節約成本.

第二條 諮詢內容

按下面第(二)項辦理:

編制(審查)招,投標工程專案的標底,標價.

稽核工程結算書.

編制工程專案投資評價可行性報告.

工程造價鑑定,工程進度款監控.

第三條 諮詢專案概況

專案名稱:

專案地點:

專案結構概況:

專案建設規模:

建築面積:

工程造價:

工程開(竣)工時間:

諮詢服務成果的用途:作為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工程價款結算的依據.

第四條 諮詢服務期限

乙方完成諮詢服務的期限,按下面第(三)項執行:

(一)合同簽定之日起共 工作天內完成,但不包括與當事人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

(二)合同簽定之日起 工作天內完成 ,之後 工作天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合同簽定之日起 10 工作天內完成初步諮詢服務成果,甲方如有疑問和異議在乙方提交初步諮詢服務成果起 工作天內提出,由乙方在甲方提交疑問和異議起 工作天內複核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但不包括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

第五條 諮詢服務收費標準

按以下第( )項執行:

(一)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二)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壹仟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三)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但不少於總造價的 ‰)計收.

(四)按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淨核減(增)額的 %和工程預(結)算總造價的 ‰之和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五)按工程鋼筋實際用量的稅前工程造價 ‰計收,但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

(六)按工程預(結)算稅前造價的 ‰計收,但每個單項工程不少於 元(本合同按 個單項計算).

第六條 諮詢服務費支付辦法

(一)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甲方向乙方預付諮詢服務費 元.

(二)乙方每月向甲方提交一份諮詢費結算報告,結算報告經甲方審查後,按第五條確定的收費標準的 %每月辦理一次結算手續.

(三)餘款在專案諮詢完成並交割(即甲方,乙方和承建單位三方就本諮詢服務成果取得共識,達成一致)時一次付清.

(四)在承建單位未認可的情況,乙方出具諮詢報告,並對諮詢報告負責.如甲方和承建單位之間發生訴訟或仲裁,乙方應協助甲方進行相關舉證工作.

第七條 甲方責任

(一)按專案諮詢要求和範圍在合同簽定後兩天內向乙方提供以下的全部資料及情況(遲交齊資料則諮詢服務期限順延),並對所提供的資料和情況負法律責任.

1.工程承發包合同和工程招,投標檔案等資料;

2.工程會審記錄資料;

3.工程施工(竣工)圖紙;

4.工程變更,簽證等有關資料;

5.有關標準圖集及標準規範;

6.工程建設方供應的材料(裝置)清單;

7.承建單位的預(結)算書等資料;

(二)須配合乙方諮詢服務(包括組織與承建單位核對技術資料的時間,地點等)並按時支付諮詢費用.

(三)在本合同約定範圍合法使用乙方提交的諮詢服務成果.

(四)對乙方的要求和通知,答覆等均以書面形式,傳真件等只作參考,不作憑證.

第八條 乙方責任

(一)按合同要求完成並提交諮詢服務成果給甲方,並對諮詢服務成果負責.諮詢服務成果包括:

1.工程概況;

2.編制(審查)依據及說明;

3.工程造價彙總表及說明;

4.工程結算書;

5.審查結果分析,工程量,取費標準稽核的說明;

6.列出送審預(結)算書與審查結果的主要造價增減對照表;

7.有關建議;

(二)按第四條規定期限內完成諮詢服務成果.

(三)對甲方提供的資料及編制(審查)結果保守祕密.

(四)未經甲方同意除與甲方聯絡人接觸外,不得與諮詢專案承建單位或專案其他有關

工作人員有任何接觸.

(五)須向甲方提供收費的正式服務發票.

(六)不得截留,外傳,遺失甲方提供的資料,諮詢服務成果完成交割時退還甲方.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在履約期間,如因甲方原因導致終止合同,乙方除不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還可按第五條規定向甲方收取全部諮詢服務費;如屬乙方原因導致合同終止,乙方除向甲方退還已預收的諮詢服務費外,並賠償損失.

(二)專案諮詢完成並交割後甲方逾期付款的,從諮詢成果交割後第三天起,每逾期一天,甲方按應付金額的0.05%向乙方償付滯納金.

(三)甲方逾期一個月仍未付清款項的,乙方有權採取適當的措施追收欠款.

(四)乙方延遲提交或不提交諮詢報告意見的,免收諮詢服務費,並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糾紛解決方式

在執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而未能協商解決,按下面第(二)項方式解決:

由政府仲裁機構依法裁定;

向法院依法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

(一)有下列任一情況出現合同解除.

1.政策原因需要解除;

2.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戰爭等)需解除;

3.甲,乙雙方同意解除.

(二)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委託諮詢專案完成並結清諮詢服務費後自然失效.

委託單位: 受託單位:

(蓋章) (蓋章)

負 責 人: 負 責 人:

聯 系 人: 聯 系 人:

電 話: 電 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14

甲方

乙方

甲方因需要,並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 特別條款

1.1. 法務服務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承擔其法務服務任務,為甲方經營,管理活動提供法律幫助,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法務服務範圍為

1) 為公司經營及管理上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

2) 對公司運作和發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法律建議

3) 對公司運作和發展方向的決策提供指導意見

4) 對公司專項事務出具法律意見書

5) 為公司專門性事務對外簽發律師函

6) 對公司有關事項進行律師見證

7) 提供與公司經營,管理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8) 從法律角度為公司管理進行構架的設計

9) 幫助公司構建經營管理法律風險防範體系

10) 參與公司治理及起草公司章程,股東會協議,董事會規則等檔案

11) 制定公司常用合同範本,對公司簽訂的合同進行稽核,把關

12) 規範公司勞動合同,勞動關係,修改員工就業規則,崗位職責等檔案,對工資結構進行合法調整

13) 制定公司債權回收方案,並組織實施

14) 對公司管理人員進行相關的法律知識培訓

15) 對公司的合作伙伴,客戶進行信用調查

16) 代為商務調查,對相關的房地產,公司,金融,智慧財產權,貿易,合作等所涉及內容的真實性,客觀性及合法性進行調查,出具調查報告

17) 參與公司對外商業專案

1.2. 法務服務費及服務方式

雙方經協商後確定,年法務服務費總額為 元人民幣。(分十二個月支付,具體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見薪資制度)乙方不佔用甲方辦公資源,,採用不定時工作方式,每月至少到甲方辦公地一次,甲方有事可隨時通知乙方。

1.3.其他費用

乙方在辦理案件中所發生的以下其他費用並不包含在上述法務費內,應由甲方另行承擔。雙方就以下費用的收費標準約定數目或按照實際消費為準。

1) 電信及郵遞費用

2) 影印費用

3) 差旅費

4) 其他費用

1.4.服務期限

雙方約定服務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月 日止。

1.5.聯絡資訊

有關甲方和乙方的聯絡資訊如下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聯絡人: 聯絡人:

電話: 電話:

電子郵件: 電子郵件:

1.6.其他約定

除由上述特別條款的約定和以下一般條款的約定外,雙方補充如下協議:

二 一般條款

2.1.生效條件

本協議在雙方簽署後生效。協議生效前。法務人員沒有義務向甲方提供法務服務。甲方已有的法律糾紛,乙方可以參照本協議提供法務服務,其所需費用需另行支付。

2.2.乙方的義務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法務服務時,承擔以下義務:

1) 乙方必須遵守法務人員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

2) 乙方應當勤勉盡責,維護甲方的最大利益;

3) 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報告有關案件的進展情況;

4) 乙方無權超越甲方授權行事。如果確有需要,應當由甲方另行給予明確的授權;

5) 乙方就本協議約定的法務費和其他費用以外,無權要求甲方支付任何其他款項。但是如有法務人員代繳代付予其他機構的費用除外

6) 乙方變更聯絡資訊的,應當及時通知甲方;

7) 乙方對甲方負有保密義務。

2.3.甲方的義務

甲方承擔以下的義務:

1) 與乙方的其他法務人員誠實合作,向乙方及其他法務人員如實提供與法務服務有關的資料資訊,如實陳述與案件有關的情況;

2) 如與法務服務有關的情況和事實發生變化,應及時告知乙方或法務人員;

3) 如果甲方變更聯絡資訊,應當及時通知乙方及其法務人員;

4) 按照約定支付法務服務費和其他費用;

5) 無論何種情況,甲方向乙方及法務人員提出的要求均不得違反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

2.4.保密

1)乙方對甲方的相關資訊及與案件有關的資料,檔案和其他情況(以下簡稱“甲方祕密”)應當保守祕密,在未徵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甲方祕密。

2)乙方和甲方另簽訂的有保密協議的,應以保密協議的約定為準。

2.5.其他法律事務

乙方均無義務代理甲方處理本協議約定的法務服務範圍以外的其他法律事務。甲方如確有需要乙方及其法務人員提供有關啊法律事務服務的,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託協議。

2.6.法律意見

乙方及其法務人員向甲方提供的分析,判斷和意見,僅供參考企業領導決策參考。

2.7.完整的協議

本協議作為乙方和甲方之間的最終的,完整的協議,取代之前雙方作出的口頭活書面約定。

2.8.協議的可分性

本協議中的任何條款如因任何原因導致全部或部分無效,本協議的其他條款仍保持原有的效力,應當予以履行。

2.9.修改

本協議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以書面方式進行修改。甲方理解並承諾,如果甲方希望獲得本協議約定服務範圍以外的法務服務,應當與乙方另行簽訂法務服務委託協議。

2.10.爭議的解決

雙方同意,有關本協議簽訂,履行發生的任何爭議,在無法通過協商解決和調節方式解決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市種菜委員會提出仲裁。仲裁依據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裁決的最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拘束力。

三 終止勞動合同

3.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注:人力資源部門應保留招聘資料,以保留錄用條件的證據。)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注:依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修訂。對員工欺詐的情形,也可依據第39條第5項解除勞動合同。 )

7)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3.3.簽署

本協議由乙方和甲方共同簽署。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代理人簽字並蓋章。代理人簽字的,需提供授權委託手續。

3.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

顧問合同 篇15

聘用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聯絡人:

電話:

受聘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聯絡人:

電話:

為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證律師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等的規定,聘請乙方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並共同信守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請,指派 律師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向甲方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職責。

二、聘期為一年。自 起至 日止。

三、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一)、法律顧問費按聘用期內一年 執行,按月平均支付。

(二)、其它費用的支付

在雙方沒有特別約定的情況下,乙方辦理甲方委託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費用由甲方承擔:

1. 鑑定費、評估費、公證費、檔案查詢費、公告費、翻譯費、影印費等與委託事項有關的費用;

2. 異地辦案的差旅費、食宿費、長途通訊費等;

3. 其他應當由甲方支付的費用。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法律顧問工作的內容範圍:

(一)協助甲方處理下列法律事務:

1. 應委託人要求,就委託人經營、管理等方面的重大決策提出法律意見,或從法律上進行論證,提供法律依據;

2. 協助甲方草擬、制定、審查或修改合同、章程、規章制度等法律檔案;

3. 應甲方要求,就甲方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法律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發表律師意見。

4. 應甲方要求,參加經濟專案磋商、談判、審查,或準備磋商、談判所需的各類法律檔案;

5. 提供與甲方經營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

6. 接受甲方委託,簽署、送達或者接受法律檔案;

7. 協助甲方對員工進行法制宣傳和法律知識培訓;

8. 為甲方處理勞動糾紛、經營承包糾紛、經營租賃糾紛等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9. 為維護甲方法定代表人及管理人員的合法權益和經營管理權提供法律諮詢意見。

(二)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控股、參股的子公司、異地分支機構和其他關聯企業的法律事務;

(三)未經雙方另行協商同意,乙方的服務範圍不包括甲方涉及經濟、民事、智慧財產權、勞動、行政、刑事等必須進入訴訟或者仲裁法律程式的專案代理事務,也不包括甲方涉及長期投資、融資、企業改制、重組、購併、破產、股票發行上市等專項法律事務。

五、顧問律師的工作方式:甲方隨時向乙方諮詢,甲方如遇急需辦理的法律事務,可隨時通知律師進行處理。

六、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 聘方應就其所為的民事行為而提供的法律事實、證據及檔案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2. 按時支付法律顧問費及其它費用;

3. 為保證法律顧問職責的履行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4. 保障法律顧問應有的知情權。

七、乙方的責任及義務

1. 應就其提供的法律意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 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3. 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遵守誠信原則,在授權委託範圍內提供法律服務,不得超越委託許可權;

4. 應對其提供法律服務過程中接觸瞭解到的機密、商業祕密、不宜公開的情況及個人隱私負有保密責任;

5. 指派的主協調顧問律師因故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責任時,應當重新指派顧問律師,以保證法律顧問工作的連續性和及時性;

6. 在完成法律顧問工作中,應依照有關避免利益衝突規則的規定,避免利益衝突。

八、顧問律師經甲方特別委託辦理第四條以外的法律事務,按司法行政管理部門規定的律師業務收費辦法另行收費(優惠10%—20%)。

九、任何一方提出變更、終止本合同,均應以書面方式提出。在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或未獲得有效裁決前,雙方均不得做出有損於對方利益的行為。

十、爭議解決:因執行本協議產生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原告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16

聘請方: (以下稱甲方)

受聘方: (以下稱乙方)

為推進依法行政,確保重大決策和專業性較強的決策事項的科學性、正確性、合法性,減少決策失誤風險,根據工作需要,甲方委託乙方律師作為法律顧問,乙方接受甲方委託,為甲方提供約定的法律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及其他有關法規,雙方訂立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 法律顧問服務人員

1、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 律師為甲方的常年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報務。

第二條 法律顧問的工作範圍

1、應甲方要求,為甲方在經濟、行政及其他方面的重大決策提供書面法律意見,進行論證、提供依據,協助起草、審查法律文書。

2、應甲方要求,參與修改、審查甲方釋出的或代縣人民政府起草的行政管理規定、細則、辦法、制度、意見等文書,以及甲方在行政執法活動中使用的法律文書。

3、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尚未形成訴訟的民事、行政糾紛或其他糾紛。

4、應甲方要求,代理甲方參加訴訟、仲裁、行政複議、聽證,以及稽核或準備其中所需的法律文書。

5、應甲方要求,參與處理甲方與其他執法、執紀部門在公務活動中發生的爭議或糾紛。

6、應甲方要求,稽核和監督甲方對個人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

7、應甲方要求,就甲方在行政管理中的有關問題,提供法律建議。

8、應甲方要求,提供與甲方活動有關的法律資訊,協助甲方對甲方幹部職工做法制宣傳和法律培訓。

9、應甲方要求,辦理甲方委託的其他法律事務。

第三條 甲乙雙方合同責任

1、乙方履行法律顧問職責應嚴格依據甲方授權,不得超越甲方授權範圍而損害甲方利益。

2、甲方委託事項必須真實、合法,併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和工作便利;因甲方行為造成乙方不能履行法律顧問職責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3、乙方必須勤勉、認真地辦理甲方的委託事務,嚴格保守在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祕密機要和其他非對外資訊。

4、乙方不得接受任何訴甲方的代理業務,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5、乙方無故推諉事務或者違反保密義務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6、乙方依約履行法律服務的前提下,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

7、甲方指派 作為聯絡人,協助、配合法律顧問開展工作

第四條 法律顧問服務方式

1、甲方要求乙方提供書面法律意見和建議的,乙方應全力配合。

2、顧問律師如遇出差、出庭或者其他緊急事件,暫時不能按甲方要求方式提供法律服務的,乙方應及時以適當方式提供法律服務。

第五條 服務費及相關費用

1、法律顧問費為年酬金 ,由甲方簽訂本合同時交付。顧問期內,乙方為甲方代理訴訟、仲裁案件時,乙方按每宗 標準收取;辦理其它日常簡易法律事務時,不再收費。

2、乙方律師為甲方辦理各項事務所需的差旅等經費,由甲方承擔。

第六條 服務期與生效條件

1、法律顧問服務期間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滿時,雙方無異議,可續簽。

2、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第七條 爭議處理及其它

1、本合同的任何爭議,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有權通過訴訟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頁,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任何變更、補充,須書面協定。

甲方代表(簽章): 乙方代表(簽章):

年 月 日

顧問合同 篇17

委託方(甲方):

地址: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就 省 縣 專案的營銷顧問委託工作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作內容

1. 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以《專案營銷顧問服務工作》為準。

2.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需變更工作內容,雙方另行協商書面確認。

第二條:工作方式

乙方提供營銷策劃的策略及建議,經甲方確認後,由乙方委派一名案場常駐代表到現場協助甲方組建銷售隊伍組建培訓、管理工作及營銷策略的落實執行。

第三條:服務期限

從甲乙雙方簽定本合同之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甲方義務與權利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本專案開發、銷售等各階段的相應的審批檔案和資料(影印件)。

2. 甲方負責提供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及有關合法檔案,保證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包括按規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開具正式發票、負責辦理銀行貸款、辦理產權。

3. 乙方常駐代表在甲方公司的身份為銷售經理,基本工資為:(注:以上工資為稅後)。乙方常駐代表的銷售佣金為總銷售金額的萬分之三,並在商品房銷售合同簽定後的次月5號前結算支付。乙方常駐代表的食宿、通訊補貼、差旅交通費用等享受甲方公司正式員工待遇支付。

4. 甲方負責乙方顧問到專案地考察、協助工作時的食宿及相關的差旅費用等。

5. 甲方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及金額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

6.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時提供營銷顧問檔案及其它相關服務。

7. 甲方總經理或其指定專人負責與乙方在合同履行期內的工作聯絡事宜。

第五條:乙方義務與權利

1. 乙方按附件中的工作內容要求提供相關的顧問工作。

2. 乙方確定常駐甲方案場代表為建、運營,制定詳細的營銷顧問工作計劃並安排實施。

3. 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一週內派現場常駐代表到達專案所在地開展現場服務工作。

4. 乙方常駐代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更換(但離職、婚假、產假等的除外,但如出現以上情況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

5. 乙方常駐代表有權享受法定節假日。

6. 乙方常駐代表主持甲方專案的案場營運銷售工作,並將每階段的工作安排及成果以書面形式及電子文字的形式提交給甲方。

7. 乙方有權按合同約定按時得到營銷顧問費。

8. 乙方有權建議甲方更換甲方派駐銷售隊伍工作的人員。

第六條:營銷顧問費及支付方式

1. 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為人民幣:

2. 付款方式:

本合同簽定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整(¥ 元)。之後每三個月(90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營銷顧問費,其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以此類推至服務期滿。

3. 甲方支付乙方的所有款項費用均為稅後,乙方無須向甲方提供正式發票。

4. 專案所產生的一切廣告費用、推廣費用、銷售人員工資等與銷售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自負與乙方無關。

第七條:保密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後的兩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的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資訊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 甲方超過合同約定時間5天未向乙方支付營銷顧問費,應向乙方支付延遲付款部分的滯納金,該滯納金以延遲部分顧問費為基數,按每日千分之三標準計算。如甲方拖欠或不支付乙方營銷顧問費用累計到15日,則視甲方違約乙方有權停止本專案營銷顧問工作,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所欠的顧問費、乙方常駐代表工資及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柒萬伍仟元整)。

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換常駐代表(乙方常駐代表離職、婚假、產假、病假的除外),但離職、婚假、產假需提前15日通知甲方,如乙方更換常駐代表但未按規定時間通知甲方,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 如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未按本合同附件約定的內容提供相關服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違約金的額度為本合同營銷顧問費總金額的10%(計人民幣: 元整)。

第九條:不可抗力

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7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資訊。

2. 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不承擔責任。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1. 雙方就本合同的執行方面發生爭議或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

2. 如雙方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簽約地人民法院予以裁決。

3. 在發生任何爭議和任何爭議正在進行裁決時,除了所爭議的事項外,雙方應繼續履行其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第十一條:附件

本合同中附件為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與終止

1.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服務期滿自動終止。

2. 本合同終止不影響雙方於本合同終止日之前根據本合同已產生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三條:其它

1.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2.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如與本合同發生矛盾,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產顧問合同範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真誠合作的原則,就甲方宜春三陽 (以下稱本專案),委託乙方提供本專案前期投資顧問的相關諮詢事宜達成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專案概況

1、1、 專案名稱:

1、2、 用地位置:

第二條:工作內容

2、1、本合同的工作內容:乙方為甲方 專案提供前期投資顧問諮詢服務。

2、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若需增加上述以外的工作內容,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確認。

第三條:甲方宣告和保證

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3、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範圍內行事的法律能力;

3、2、甲方有簽署和執行本合同一切條款的權利和權力。

第四條:乙方服務內容

4、1、乙方為甲方本專案提供適合本案的相關市場調查報告;

4、2、乙方為甲方本專案提供規劃建議、戶型建議、客群分析等相關服務; 4、3、乙方為甲方本專案提供相應的簡單專案包裝方案。

第五條:提交成果及工作安排

5、1、乙方在收到甲方首次付款 元(大寫: )後,與甲方的相關建築設計人員商定完成專案的相關規劃工作和戶型定位工作。

5、2、乙方在收到甲方首付款15個工作內,為甲方提供適合本專案的相關市場調查報告,客群分析報告及專案包裝方案。

第六條:顧問諮詢費及支付方式

6、1、本專案前期投資顧問費用: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6、2、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本專案前期投資顧問費用: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6、3、乙方向甲方提交本專案的相關市場調查報告,客群分析報告及專案包裝方案時甲方支付清乙方前期投資顧問剩餘費用:人民幣 元整(小寫:¥ 元)。

第七條:保密義務

7、1、甲、乙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本合同有效期屆滿或終止之日起的1年內應嚴格保守對方商業祕密。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將保密資訊對外發布或披露、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7、2、本條在本合同終止或解除後仍繼續有效。

第八條:不可抗力

8、1、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實的影響、遲延或阻礙,該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十天內通知另一方並提供有關的詳細資訊。

8、2、對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遲履行義務,任何一方均不承擔責任。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須採取適當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響,並儘快恢復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義務。

8、3、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事件指無法克服、無法預見、超出一方或雙方合理控制範圍且妨礙雙方完全履行合同義務的事件。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方面:自然災害、暴動、戰爭、內亂、爆炸、火災、洪水。

第九條:合同終止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第十條:合同條款

10、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10、2、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雙方協商同意另行簽訂補充合同。

10、3、合同正本一份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顧問合同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委託人: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與_________因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糾紛一案,依照法律規定,委託乙方律師代理訴訟及與訴訟相關事宜。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以下條款: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指派_________、_________律師擔任甲方在本案中的代理人。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購買_________股票的全部交易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訴訟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按時出庭,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款物,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和乙方律師為甲方墊付的費用。

四、甲方委託乙方律師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2.代為推選訴訟代表人並接受訴訟代表人的委託代理訴訟;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五、甲方同意按照國家的規定交納本案所需訴訟費、公證費、執行費等費用,並由乙方按照規定代收代交。乙方在訴訟和執行期間不再收取甲方任何費用,待執行回款物後,甲方同意乙方從執行回的款物中另行扣除總額的30%作為乙方律師的報酬。

六、如甲方單方終止委託事項,應當向乙方支付民事起訴書請求金額的30%作為違約金。

七、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合同第十一條的“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八、甲方要求保密的資訊資料,除因本案的客觀需要外,乙方律師應當認真履行保密義務。

九、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在相互尊重、理解和信任的基礎上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由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裁決。

十、本合同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起至本案執行終結止。

十一、風險提示

1.證券交易存在正常風險,該風險產生的損失法院可能不予支援。

2.本案損失的認定涉及到_________虛假陳述的揭露時間和更正時間,目前,對該日期的認定法律界存在爭議。具體依據虛假陳述揭露日還是虛假陳述更正日計算損失有待於法院最終判定。

3.本所是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按照最有利於委託人的方法計算損失的,法院最終支援的損失賠償數額可能與該計算數額有所不同

4.法院審理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堅持“著重調解、鼓勵和解”的原則。在調解或者和解過程中,為了讓投資者早日得到賠償,可能需要在損失賠償的數額上作出適當讓步。

5.虛假陳述證券民事賠償案件是一種新型的訴訟案件,並且涉及人數眾多,訴訟、執行中可能需要較多的溝通和交流。所以,案件可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審理或者執行完畢。

6.其他無法預見的風險也可能出現,在此一併提示。

十二、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

顧問合同 篇19

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他可茲適用的法律和法規,由如下各方於二O一 年 月 日於 訂立: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

1、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運營事項方面需聘請財務顧問;

2、乙方為一家從事投資管理的專業性公司,擁有專業的人才團隊,在企業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方面具有豐富的經驗,並有豐富的資源;

3、甲方同意聘請乙方為財務顧問,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聘請,擔任甲方的財務顧問。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守信、互惠互利、長期合作的原則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擔任財務顧問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 財務顧問的服務內容、服務方式、服務期限、服務費用

乙方提供的財務顧問分為日常諮詢服務和專項顧問服務兩大類。日常諮詢服務為基本服務;專項顧問服務為選擇性服務,是在日常諮詢服務的基礎上,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利用自身專業優勢,就特定專案提供的深入財務顧問服務。

一、日常諮詢服務

(一)服務內容

1、政策法規諮詢:乙方利用自身的專業優勢,為甲方的內部財務管理、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專案融資等運營專案提供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諮詢服務,幫助甲方正確理解與運用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2、專案釋出:乙方利用自身及其關聯企業的資源優勢,通過自身或其關聯企業資訊平臺,及時釋出各類專案需求資訊,同時甲方可以利用乙方或其關聯企業的網路進行專案的釋出和推介。

3、財務諮詢:為甲方提升財務管理能力、降低財務成本、稅務策劃、融資安排等提供財務諮詢,推介創新業務品種,為甲方資金風險管理和債務管理提供財務諮詢。

4、投融資諮詢:當甲方進行專案投資與重大資金運用時,或者甲方直接融資時機成熟以及產生間接融資需求時,乙方提供基本的投融資諮詢服務。

5、產業、行業資訊與業務指南:乙方利用本公司及關聯公司網站及其他方式提供巨集觀經濟、產業發展的最新動態以及行業資訊和有關研究報告,併為甲方提供自身經營所涉及的業務指南。

6、合作伙伴的推介:乙方利用其關聯企業多種類、多領域經營資質優勢,如甲方在業務開展或專案運作過程中有擔保、融資租賃等需求,為甲方推介合作方。

7、專案可行性分析:協助甲方對其擬投資專案進行專案可行性分析。

8、業務培訓:根據甲方的具體需要,對甲方業務人員提供業務指導、培訓。

9、其他有關的事務諮詢。

(二)服務方式

1、為提高日常諮詢服務的效率、降低成本,雙方同意以電話、網路、刊物、會談等方式作為日常諮詢服務的主要渠道。甲方以上述方式提交專案釋出需求和顧問諮詢需求,乙方通過上述方式釋出日常諮詢服務之相關資訊和諮詢意見等。

2、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可採用實地調研考察、定期舉辦培訓研討會和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

3、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應保持經常性溝通和磋商。

(三)服務期限

乙方作為甲方聘請的財務顧問,服務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如甲方需要乙方繼續提供服務,應續簽協議。

(四)財務顧問費用及支付

1、就本協議約定期限內的財務顧問服務,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元)。

2、甲方應在 年 月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上述財務顧問費。

3、如本協議約定服務期限展期,則自展期之日起另行收取服務費,具體金額及收取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

4、乙方為甲方提供服務期間,如雙方認為需要進行實地調研、定期培訓或雙方會晤等交流方式,由甲方負擔實際發生的費用。

二、專項顧問服務

(一)服務內容

1、年度財務分析報告:公司財務狀況垂直比較分析和行業比較分析;年度財務指標預測和敏感性分析;年度資本運營和經營管理情況分析。

2、獨立財務顧問報告:為企業關聯交易、資產或債務重組、收購兼併等涉及公司控制權變化的重大事項出具獨立財務顧問報告。

3、直接融資顧問:包括企業融資和專案融資,以及對股權或債權融資方式進行比較、選擇、建議和實施。具體服務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幫助甲方尋找、篩選融資方,代表甲方與融資方進行溝通等

(1)企業融資:依據企業需求、市場狀況,為企業量身定做融資方案,並負責編制有關檔案,協調承銷商、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開展工作,協助報批和實施。

(2)專案融資:協助企業編制專案融資的商業計劃書,聯絡資金渠道,組織專案融資推介,安排商務談判並促成交易。

4、企業重組顧問:為企業股份制改造、資產/債務重組設計方案,編寫改制和重組檔案,在方案實施過程中提供顧問服務,並協調其他中介機構。

5、兼併收購顧問:為企業兼併收購境內外公司物色篩選目標公司;實施盡職調查;對目標公司進行合理評估,協助分析和規避財務風險、法律風險;協助制定和實施併購方案;設計和安排過橋融資;協助與地方政府、證監會、財政部的溝通和協調,協助有關檔案的報備和審批。

6、投資理財:為企業專案投資提供方案策劃、專案評價和相關中介服務;幫助企業進行資本運作和投資理財,實現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聯動收益;

7、管理諮詢:針對企業的行業背景和發展現狀,為企業可持續發展提供長期戰略規劃和管理諮詢;協助企業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內部管理。

(二)服務方式

專項顧問服務的方式,由雙方根據實際需要另行簽署協議確定。

(三)財務顧問費用

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專項顧問服務時,由雙方另行簽訂協議,明確專項顧問服務的具體內容和收費金額,乙方可給與甲方正常收費標準30%至50%的折扣。

第二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一、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配合乙方工作,併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

2、向乙方提供有關企業改制、兼併收購、資產重組、資產管理和投融資等資本運營方面顧問諮詢所需的基本資料和相關資訊等,並確保真實、準確、完整。

3、按雙方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財務顧問費和其他相關費用。

4、甲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乙方提交給甲方的材料與檔案。

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保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全面、及時地完成甲方所委託事項。

2、乙方承諾不接受任何針對甲方的敵意業務委託,並將盡最大努力維護甲方的利益。

3、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披露)甲方提交乙方使用的材料與檔案,但依照法律規定或相關機構的要求進行的披露不在此限。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規定的義務,均須依法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甲方未按期支付顧問費的,乙方有權中止服務,直至甲方全額支付顧問費和逾期支付期間的違約金。服務中止期間,乙方暫停對甲方服務,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3、甲方應對逾期支付金額按每日千分之 的比例支付違約金,如甲方逾期支付超過30天的,乙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終止服務。

第四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1、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地點為 ),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五條 其他

1、乙方提供的任何建議(包括但不限於有關法律﹑會計或其他方面的具體建議)是乙方基於誠實信用原則並根據乙方長期財務顧問經驗做出的,但是,甲方理解並同意:乙方所提供的意見﹑建議﹑觀點﹑資訊或提供的檔案﹑資料等均僅供甲方參考,在相關專案的運作過程中,甲方均需依自身判斷,獨立做出決策。對於甲方決策的後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本協議生效後,除雙方商定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解除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

顧問合同 篇20

______(以下簡稱甲方)因工作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聘請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為法律顧問,經雙方協商訂立下列協議,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委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的法律顧問,為甲方提供法律幫助,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甲方指定_______為法律顧問的聯絡人。

二、法律顧問工作範圍:

1.為甲方解答法律問題,必要時提供法律意見書。

2.協助草擬、修改、審查合同和有關法律事務文書。

3.接受甲方委託,參與經濟合同談判。

4.接受甲方委託,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活動。

5.應甲方要求,向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6.接受甲方委託、辦理其它法律事務。

三、律師的工作時間、地點,根據甲方的提議,隨時聯絡約定。

四、甲方向乙方每月繳納聘請律師費_______元。律師費用按季繳納,參加訴訟、非訴訟、調解、仲裁、以及專案談判,收費按規定另議。

五、律師受甲方委託,外出差旅費由甲方支付。

六、甲方應向律師提供與業務有關的情況、資料和必要的工作條件。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期限為_______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甲方電話: 乙方電話:

地址: 地址: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