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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平安險合同(精選1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57W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1

第一章 保險合同構成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精選13篇)

第一條 大學生平安合同(以下簡稱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宣告、批單、批註,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及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 保險物件及投保手續

第二條 凡經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的在冊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或學制________年以上的脫產委培生、進修生以及民辦院校的在冊學生,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

第三條 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X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式,按《X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

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鑑定殘疾程式,按《X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

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鬥、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被保險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酒後駕駛機動車;

(三)被保險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六)核輻射、核汙染;

(七)整容、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八)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九)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八條 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萬元。

第六章 保險期限

第九條 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________年時按________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並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 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於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 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三)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四)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份身體機能,應在治療結束後,治療沒有結束的可按

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情況,由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殘疾程度鑑定書,一次性結案;

(五)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檔案或證明。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________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 告知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不退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範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投保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後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料中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 本保險條款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2

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國家、上海市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聘用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為住家家庭教師。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一、合同期限本合同自20111月11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無固定期限。本合同依法終止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二、工作任務(一)輔助丙方_________________(甲方女兒)完成家庭作業,以及複習鞏固。(二)送丙方上學,併為丙方準備晚餐。

三、工作時間

(一)乙方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小時,最晚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十一點;

(二)乙方實行雙休制,即週一至週五工作,週末休息;如需乙方週末工作,甲方應付30~50元每小時不等,視具體情況而定。

(三)對於合同規定外的事情,乙方可拒絕;如需乙方在規定時間外工作,甲方應徵求乙方同意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_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工資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月;另乙方需補貼甲方生活費人民幣200~400元/月

(二)甲方每月11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延後在次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如甲方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於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並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五、福利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單獨住房一間以及簡單家電

六、責任

(一)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解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二)一方違反合同,承擔違約責任。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後果或責任大小,予以適當賠償。

(三)勞動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或雙方約定的其他可以終止、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在未經對方同意而解除勞動合同的一方,應按政府有關規定和勞動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受輔導學生家長)權利:

1、監督乙方的家教服務,並可對乙方的家教服務提出建議。

2、當對家教服務不滿意時,及時與乙方聯絡,乙方會及時解決,並滿足您的要求。

3、甲方有拒絕提前支付工資和其他不合理費用的'權利。

4、若因乙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兩課時家教費用作為違約賠償。

二、甲方(受輔導學生家長)的義務

1、尊重和維護家教大學生的合法權益,對乙方在為甲方進行輔導期間的安全負責。

2、能積極配合家教大學生做好子女的輔導工作;

3、按協議規定,及時支付家教大學生的酬金;

4、協助乙方做好家教大學生的跟蹤調查工作;

5、若甲方有特殊情況需要調整家教時間,應提前徵求乙方同意。

三、乙方(家教大學生)的權利:

1、當甲方有侵害乙方的利益時,乙方有權提出終止合同。

2、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家教工作,有權向甲方按協議書上相應規定向甲方索取報酬。

3、若因甲方單方面提前終止家教服務時,甲方應一次性額外支付給乙方兩課時的家教費用,作為違約的補償。

四、乙方(家教大學生)的義務:

1、乙方必須誠實、守信、認真、負責,根據協議條款按時保質地為甲方提供家教服務。

2、乙方必須按規定時間到達,不得無故擅自早退。若乙方有特殊情況需調整家教時間,需徵得甲方同意。但是乙方在校內必須參加的活動需要調整時間時,甲方必須同意。

3、乙方必須在其家教範圍內完成對甲方子女教書育人的活動,不得擅自進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活動,如打遊戲等。

4、通過“蘇州修遠教育資訊諮詢網”網站聯絡的家教,須辦理登記,並簽訂《家教協議書》。

乙方為甲方進行家教服務,簽定協議如下:

家教上課地點:

家教上課時間:

每週次每次課時每課時分鐘

起止日期: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家教服務內容:

乙方對甲方進行課程的輔導

甲方按課時付給乙方元/課時按(月□、天□、課時□)付款。

甲方:(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乙方完成甲方委託事項並結清價款後自動失效。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就戶口和檔案保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甲方原系乙方的學生,畢業後與乙方已無隸屬關係,應按乙方的規定辦理有關離校手續。現因甲方個人原因,申請委託乙方保管其戶口和檔案。

第二條 甲方申請儲存戶口和檔案的期限為: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儲存期間甲方可提出提前終止本協議的要求,辦理轉出手續。

第三條 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戶口和檔案。除發生本協議第九條約定的情形,乙方不得自行處理甲方的戶口和檔案。

第四條 甲方在乙方儲存戶口和檔案期間,可以獲得乙方提供的就業服務。

第五條 乙方應為甲方開具有關戶口、學歷以及其他與甲方就業和升學有關的證明。乙方不為甲方開具不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證明。

第六條 在本協議生效期間,甲方與用人單位已簽訂就業協議書落實就業單位的,乙方應為甲方辦理《就業報到證》及戶口和檔案轉出手續。

第七條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甲方本人的聯絡地址和通訊方式,聯絡地址和通訊方式發生變更的,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

第八條 甲方因違法、違規以及民事糾紛、勞務糾紛、債權債務糾紛,所引起的法律責任及後果由甲方自行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九條 協議生效期間,甲方因患病或意外傷害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如甲方發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可終止保管甲方戶口和檔案,並將甲方戶口和檔案遷回其入學前戶口所在地。

(1)甲方被追究刑事責任或被勞動教養的;

(2)甲方申請自費出國(境)留學或出國(境)工作的;

(3)甲方申請結婚或存在事實婚姻的;

(4)乙方保管甲方戶口和檔案超過____年的;

(5)甲方有其他違法行為的。

第十一條 合同各方應嚴格按合同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導致本合同未獲履行和未獲完全履行,違約方應承擔由此引起的全部責任,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_____元(大寫:____);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違約方還應當賠償守約方遭受的損失,而且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或終止本協議書。

第十二條 由於不可抗拒因素:如火災,水災,地震,雷擊等自然災害或者罷工、戰爭、政府強制措施、政府政策變更或國家法定節假日等原因而影響本協議的執行,雙方不負違約責任,根據事故影響的時間可將協議履行時間相應延長。

第十三條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協議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六條 本協議—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5

第一章 保險合同構成

第一條 大學生平安保險合同由保險單及其所載條款。宣告、批單、批註,以及與本合同有關的投保單,被保險人名單、健康告知書其它約定書共同構成。

第二章 保險物件及投保手續

第二條 凡經全國統一大學聯考錄取的本市各類高等院校的在冊研究生、本科生、專科生或學制一年以上的脫產委培生、進修生以及民辦院校的在冊學生,身體健康者均可作為被保險人蔘加本保險

第三條 投保人通過就讀學校統一向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辦理投保手續。

第三章 保險責任

第四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疾病身故或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身故,本公司按保險單上載明的身故保險金額給付身故保險金,保險責任終止。

第五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意外傷害在一百八十天內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根據殘疾程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如果自遭受意外傷害之日起經過一百八十天治療仍未結束,則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情況鑑定殘疾程式,按《新華人*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表》,給付部分或全部保險金。

第六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不論一次或多次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分身體機能,本公司均按第三條的規定給付保險金,但每年累計給付的保險金達到保險單上載明的保險金額全數時,該年度的保險責任終止。

第四章 除外責任

第七條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死亡或殘疾,本公司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一) 被保險人犯罪、吸毒、毆鬥、醉酒、自殺以及故意自傷身體;

(二) 被保險人無有效駕駛證駕駛或灑後駕駛機動車;

(三) 被保險人身患疾病所支出的費用;

(四) 投保人或受益人對被保險人的故意行為;

(五) 戰爭、軍事行為及動亂;

(六) 核輻射、核汙染;

(七) 整容、麻醉、服用藥物、注射;

(八) 投保人、被保險人、受益人的詐騙行為;

(九) 其他不屬於保險責任範圍內的意外傷害。

第五章 保險金額

第八條 保險金額為每人每年人民幣一萬元。

第六章 保險期限

第九條 保險期限按學生在校學習的學制(包括在校學習、生活、參加社會實踐及寒暑假期間)確定,不足一年時按一年計算。保險期限自投保人繳納保險費,並本公司簽發保險單的次日零時起至被保險人辦妥畢(肄、結)業高校手續之日的二十四時止。

第七章 保險費

第十條 保險費為每人每年三十元(費率為3‰)。無論被保險人學制長短,保險費均應在投保時一次繳清。

第八章 保險金的申領和給付

第十一條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或因病身故,投保人、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在保險事發生之日起五日內(遇節假日順延)通知本公司,否則由於通知遲緩致使本公司增加的查勘、調查等項費用,應由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承擔,本公司可在給付的保險金中扣除。

第十二條 向本公司申請領取保險金時,須提交下列證件;

(一) 保險單、被保險人名單及被保險人身份證;

(二) 投保人所在學校及有關部門出具的事故證明;

(三) 被保險人死亡,須提供公安部門或醫療機構出具的死亡證明;

(四) 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身體殘疾或永久喪失部份身體機能,應在治療結束後,治療沒有結束的可按第一百八十天的治療情況,由本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出具殘疾程度鑑定書,一次性結案;

(五) 本公司認為必要的其它檔案或證明。

第十三條 被保險人死亡時,保險金由受益人領取。被保險人殘疾時,保險金由被保險人領取或委託他人代領。

第十四條 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向本公司申請給付保險金的權利,自其知道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內不行使即自動失效。

第十五條 受益人應通過被保險人的就讀學校領取保險金。

第十六條 在保險有效期內變更受益人時,投保人應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九章 告 知

第十七條 訂立保險合同時,本公司向投保人說明保險合同的條款內容,並就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第十八條 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 履行如實告知義務,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本公司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本公司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第十九條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不還保險費。

第二十條 投保人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本公司對於保險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可以退還保險費。

第十章 爭議處理

第二十一條 因保險合同發生爭議且經協商無效時,可通過仲裁或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在本市範圍內轉學,本公司仍承擔保險責任,直到保險期滿轉學時,投保人須書面通知本公司。

第二十三條 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轉學去外地就學或退學的,經鳳*人向本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可辦理退保手續,本公司將下一學年以後的保險費退還給投保人。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條款所述"意外傷害"是指外來的、突然的、非意的使被保險人身體受到劇烈傷害的客觀事件。

第二十五條 本保險條款法所述"保險事故"是指本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範圍內的事故。

投保人:

被保險人:

保險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6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北京市________區________中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戶口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人事局《關於完善事業單位崗位(專案)聘用制度加強聘用合同管理的若干規定》(滬人[____]29號)檔案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於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____]35號)和《北京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辦法》(京發[____]4號)檔案精神,以及《北京市海淀區第二中學聘用合同制的實施方案》和本校各項配套規章制度,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經協商一致訂立本聘用合同(以下簡稱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所列各條款,並確認本合同為雙方解決人事爭議的依據。

一、合同期限和工作崗位

甲方聘用乙方為本校教職工,聘用期限自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止。

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以甲方每學年(每年____________月份)下達的崗位任務書為準。在本合同期間,甲方可以根據學校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應當服從安排。

二、崗位職責要求及崗位紀律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崗位職責和規範要求,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崗位職責所規定的工作任務。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愛本職工作。

三、工作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和本市現行的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支付方式,發給乙方工資待遇。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8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學院

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經過友好協商一致同意,乙方為_________學院實習教學基地共建單位。具體條款如下:

一、雙方權利和義務

甲方:

1.要求實習師生在實習期間遵守乙方相關的規章制度並採取必要的勞動保護措施,保證安全第一,圓滿完成實習教學計劃。

2.尊重乙方的智慧財產權,嚴格遵守乙方的有關保密制度。

3.為乙方優惠提供所需的技術和智力支援服務。

4.在符合國家大學聯考招生規定的前提下,優先招收乙方誌願報考_________學院的子弟。

5.根據乙方需要和雙向選擇的原則優先推薦優秀畢業生到乙方工作。

乙方:

1.提供有益於甲方實習師生實習的先進技術與相關資料。

2.按甲方需要選派相關的技術人員與甲方教師共同進行實習指導(由甲方為乙方指導實習的技術人員支付一定的指導費)。

3.對甲方實習學生的有關收費給予優惠。

4.積極創造條件使實習教學做到“產、學、研”相結合,產生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5.為實習師生實習期間的食宿、交通、衛生等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便利。

二、協議合作年限

本協議書共一頁一式三份(實習基地、教務處、院檔案室各存一份),效力同等。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五年。

三、其它未盡事項

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原則共同協商處理或另行簽定補充協議,所籤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書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據院團委xx年工作計劃,今年院團委將繼續開展暑期大學生社會實踐活動.三方經充分協商,就學生暑期社會實踐中的安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三方應共同遵守日照職業技術學院xx年大學生暑期社會實踐工作的有關規定.

二,甲方做好學生暑期社會實踐的組織協調和安全教育工作.

三,丙方應協助甲方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並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防患方案.乙方應主動接受甲方和丙方開展的安全教育.

四,乙方在實踐過程中應注意交通安全,注意防火,防盜,防溺水,防意外事故等,若因乙方不慎而危及人身安全,產生一切後果應有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以上條例經雙方協議簽字之日起,即可執行生效,共同遵守.

甲方:

乙方:

丙方: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11

甲方:

學校  根據教育部切實加強高校學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要求,本著向學生及其家庭高度負責的精神,為保持良好的教學、生活、管理秩序,學校原則上要求所有學生均應在校住宿。

但因確有客觀原因或堅持要求在校外住宿(含在外租房住宿或投靠親友自行解決住宿)的,須由學生家長到校與校方簽訂書面協議。

為了加強在校外住宿學生的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經雙方同意,達成如下協議:

一、申請在外住宿的學生須在每學年結束前兩週向所在學院提出申請,簽訂協議。

二、在校外宿舍的學生應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按時到校上課和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

在校外宿舍的學生享有校內住宿學生的同等權利。

三、在外住宿的學生要如實填寫《學校學生校外居住申請表》(見附表),辦理表中規定的相關手續,並向學校提供與房東簽訂的租房協議,定期向學校報告學習、生活情況。

如租房地點變動要及時向學校報告。

四、在外住宿學生應服從所在轄區的管理,增強自我防範意識,保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五、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在校外發生的一切糾紛、事故、人身財產安全等,均視為個人行為,學校不承擔責任。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學生處、學生所在學院、家長各持一份。

七、協議與國家法律、地方法規相沖突之處以後者為準。

輔導員簽字:學生簽字:  院長(系主任)簽字:家長簽字:  (學院蓋章)  篇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編碼: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國籍: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聯絡編碼: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國籍:_____電話:_____  地址:_____郵政編碼: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_____;位於第_____層,共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該房屋所佔的土地使用權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

第二條 房屋用途。

該房屋用途為_____。

除雙方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房屋用途。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月租金為(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賃期間,如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調整,則按新政策規定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五條 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幣)___億___千___百___拾___萬___千___百___拾___元整。

租金按(月)(季)(年)結算,由乙方於每(月)(季)(年)的第_____個月的_____日交付給甲方。

第六條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

第七條 甲方對房屋產權的承諾。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

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八條 維修養護責任。

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著設施每隔_____(月)(年)檢查、修繕一次,乙方應予積極協助,不得阻撓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費用由(甲)(乙)承擔;日常的房屋維修費用由(甲)(乙)承擔。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責任賠償損失。

租賃期間,防火安全,門前三包,綜合治理及安全、保衛等工作,乙方應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檢查。

第九條 關於裝修和改變房屋結構的約定。

乙方不得隨意損壞房屋設施,如需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和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影響的裝置,需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投資由乙方自理。

退租時,除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原狀恢復或向甲方交納恢復工程所需費用。

第十條 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

2.煤氣費;

3.供暖費;

4.物業管理費;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條 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

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十二條 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_個月;

5.無正當理由閒置達_____個月;  6.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7.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8._____________________;  9.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提前終止合同。

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半年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四條 登記備案的約定。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有關證明檔案向_____申請登記備案。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按年度須向對方交納年度租金的_____%作為違約金。

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_____%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十六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毀損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八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九條 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二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後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頁,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甲方代理人(簽章):      乙方代理人(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12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___職業技術學院機械工程系

丙方:(學生)

為了更好地落實“工學結合”的有關精神,培養合格的、實用的技能型人才,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並經甲、乙、丙三方的共同協商,確定以下事宜:

1、 甲方責任

1.1甲方要指定具有工程師及其以上職稱人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對頂崗實習學生進行技術培訓和實習指導,並向乙方提供指導教師證明、學歷和職稱證的影印件。

1.2 頂崗實習結束後,指導教師應檢查學生實習成果和實習總結並簽字,然後根據學生實習綜合表現給學生做出評定並打分,評語及成績單應加蓋公章。

1.3 (明確學生頂崗實習期間,學生的待遇)。

1.4甲方負責對實習學生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不允許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在協議有效期內擅自離崗;參加實習的學生若嚴重違法亂紀、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不能完成本崗位職責或違法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經教育無效者,甲方可終止該學生實習資格,其實習成績定為不及格並及時通知乙方。

1.5 甲方負責向乙方的實習學生介紹甲方的各種規章制度,對參加實習的學生進行相關技能的培訓,明確其崗位和職責。

1.6 (明確頂崗實習的期限)

1.7 頂崗實習結束,如需續聘,學生本人應提出申請,經甲、乙、丙三方協商共同確定。

1.8 (其他有關約定)

2、 乙方責任

2.1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選派參加頂崗實習的學生;

2.2 乙方負責對被選派參與頂崗實習的學生進行必要的頂崗前的教育,如安全知識和管理制度等。

2.3乙方負責在參與頂崗實習的學生中,指派一名學生協助甲方負責頂崗實習期間的安全、日常生活和工作,以保證甲方所下達的實習任務能按時、按質、按量的完成。

2.4 (與甲方共同協商並辦理學生“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2.5 在頂崗實習期間,對實習學生嚴格管理,要求輔導教師每週瞭解實習情況。

2.6 (與甲方約定的其他事宜)

3、丙方責任

3.1努力學習、踏實工作,遵守學院的有關學習和安全管理規定。

3.2按要求填寫實習日誌,實習結束後及時返校,並按頂崗實習指導書的要求上交實習成果。

3.3到頂崗實習的單位後,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3.4按照約定時間完成實習任務。

3.5實習期間每週與輔導教師聯絡一次。

3.6 按照甲、乙方要求攜帶身份證及生活學習用品。

為保證工學結合的正常開展,甲、乙、丙三方應認真履行本協議,頂崗實習期間不得無故中止本協議。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應。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丙方(簽名):

時間: 年月日

大學生平安險合同 篇13

合作協議

甲方:

乙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新形勢下就業創業工作的意見》(國發〔20__〕23號)和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扶持高校畢業生創業的意見》(晉政辦發[20__]40號)精神,經甲乙雙方多次協商,聯合建立大學生電商創業園,秉承共同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的職責:

1、甲方提供臨汾市向陽路六層樓(原企業保險辦公樓)剩餘房屋作為大學生創業園的辦公場所。

2、甲方負責創業園存續期間的水、電、暖等費用。

3、甲方提供目前的辦公設施和條件,建立大學生創業園過程中不在投入其他設施。

4、甲方為創業園配備5位工作人員,工資由乙方負擔。

5、甲方有權利監督乙方合法經營創業園,但不參與園區的具體管理。

6、甲方不參與創業園的財務管理,創業園的收支和虧損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職責:

1、乙方按照政策規定建立大學生創業園,為大學生提供創業培訓、專案推薦、創業指導、政策解讀等一站式服務。

2、乙方依據政策規定為大學生爭取各項補貼,全力扶持大學生創業。

3、乙方負責創業園的裝修、設施裝置的購置,投入資金由乙方負責。

4、乙方負責聘任其他工作人員,並承擔聘用人員的工資。

5、乙方依法開展各項創業服務工作,按照政策規定爭取政府資金支援,所有收入由乙方按照財務規定合理支配。

三、本協議有效期自20__年11月  日始至20__年11月  日止。如果甲、乙雙方對於彼此之間的合作感到滿意,經雙方同意,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

四、對於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五、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