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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押合同(通用28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7K

質押合同 篇1

甲方(質權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質押合同(通用28篇)

乙方(出質人):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

乙方願意以其所有的車輛就甲方與(借款人)於______ 年____月 ____日簽訂的《擔保借款合同》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甲、乙雙方現就該擔保事宜,經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質押物

乙方提供的質押車輛的詳細情況以其向甲方提供的《質押物交付憑證》為準。(質押物交付憑證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條質押物的質押價值:該質押車輛賬面價值為_____元,評估值為_________ 元,現甲、乙雙方商定質押車輛的質押價值總額為_______元。

第三條質押物的清點、登記

1、本合同簽署前,甲、乙雙方共同清點核查質押車輛。質押期間,該質押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正本、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正本、車輛購置稅收據正本等交由甲方保管。

2、本合同簽訂後,乙方將車輛交付甲方保管。

第四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為實現《擔保借款合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或仲裁費)、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執行費、律師代理費、調查取證費等。

第四條質押權的實現

在甲方與(借款人)的借款合同到期後,借款人未履行還

款義務的,甲方可依照法律規定的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以拍賣、變賣

該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後所得的價

款仍不足以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向乙方繼續追償。

第五條通知

1、甲方對乙方的任何通知只要按照下列乙方地址或傳真傳送,

傳送日即視為送達乙方日期,地址:______ 郵編:_____ 傳真:____

2、乙方上述地址或傳真變更時,應於變更之日起次日內書面通

知甲方。

3、若乙方提供地址、傳真不準確或其變更後未依約通知甲方,

致使甲方無法傳送傳真或傳送信件被退回的,則甲方傳送通知之日仍

視為送達乙方日期。

第六條爭議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在執行本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其他

1、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 2 份。

2、不論主合同或甲方因主合同與他人(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簽訂

的其他反擔保協議有效與否,本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 ____ 月 ___ 日

附件:

質押物交付憑證

一、交付的內容:

1、行駛證原件、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原件、

車輛購置稅收據原件

2、車輛一輛(車牌號:發動機號:)

二、交接雙方簽字:

交付人:接收人:

時間:時間:

質押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發區的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 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建設銀行衢州市分行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 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 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 特別約定

本協議甲、乙雙方約定,在衢州市土管部門將上述B-29號地塊土地使用權過戶到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並由乙方取得新的權證文字時,本質押協議生效。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20xx)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 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 ______金輝房地產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衢州市經濟開發區B-29號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建設銀行______支行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合同 篇3

甲方(質權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傳真:

乙方(出質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傳真:

鑑於:

1.年月日,甲方與乙方簽署編號為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借款元人民幣。

2.出質人同意以其所持【企業名稱】(以下簡稱“【企業簡稱】”)%股權(以下簡稱“質押標的”)為出質人在《借款合同》項下應承擔的還款義務提供質押擔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雙方根據誠實信用原則,就股權質押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質押標的

1.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為出質人合法持有的【企業簡稱】%的股權,對

應【企業簡稱】註冊資本萬元中的萬元。

2.出質人同意以其持有的質押標的為出質人在主合同項下的義務提供質押擔

保,質權人同意接受該質押擔保。

3.質押標的詳見《質物清單》(包括但不限於《章程》、《股東名冊》、

《出資證明書》)。《質物清單》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質物清單》對質押標的價值的約定,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質押標的時的估

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5.質權的效力及於質押標的所生的孳息(包括但不限於質押股權應得股息、紅

利、送紅股、未分配利潤轉增股本、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及其他收益),以及因質押標的毀損、滅失或被徵收而產生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質權人有權收取質押標的的孳息,作為質權的一部分用於主合同項下主債權的質押擔保,孳息應當先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

6.質押標的毀損、滅失或被徵收的,出質人所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

應用於提前清償主債權,或經質權人同意用於恢復質押標的的價值,或存入質權人指定賬戶,以擔保主合同項下債務的履行。質押標的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應作為主債權的擔保。

7.如質權人不能妥善保管質押標的致使質押標的有滅失、毀損的可能的,出質

人可要求質權人將質押標的提存,或者要求出質人提供經質權人認可的其他補充擔保方式,也可要求提前清償債務並返還質押財產。

8.因不能歸責於質權人的事由可能使質押標的毀損或者價值明顯減少,足以危

害質權人權利的,質權人有權要求出質人提供經質權人認可的相應的擔保。

第二條主合同及擔保範圍

1.本合同所稱主合同為質權人與出質人於年月日簽署的編號為的《借款合

同》。

2.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所擔保的主債權為元,即出質人在《借款合同》

(包括各方對《借款協議》的修改或補充,下同)項下應向質權人承擔的全部還款義務,以及因出質人違反《借款合同》項下全部義務、責任,包括違反上述義務、陳述與保證或承諾事項而對其享有的賠償請求權。

3.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標的所擔保的範圍除了上款所述擔保事項外,還及於由此

產生的利息、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押標的保管費用(如有)和實

現質權和擔保權利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財產保全費、評估費、拍賣費、變賣費、公證費、執行費、公告費、差旅費等)。

4.為避免歧義,質權人因準備、完善、履行或強制執行、實現本合同或行使本

合同項下的權利或與之有關而發生的所有費用和支出(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用、訴訟或仲裁費用等)均構成被擔保債權的一部分。

5.本合同項下的擔保期限為:自主合同生效起至出質人在主合同項下還款履行

期限屆滿之日起24個月。

第三條公證和出質登記

1.本合同訂立後個工作日內,質權人與出質人應到公證機關對本合同申請

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本合同當事人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已經對強制執行效力債權文書公證的含義、內容、程式、效力等完全明確瞭解。經慎重考慮決定,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本合同當事人自願辦理本合同的強制執行公證並賦予強制執行效力。

2.出質人、質權人對本合同中所規定的義務無異議,雙方共同確認:如出質人

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義務,或出質人不履行或不能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質權人可直接向公證機關申請強制執行證書,向質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本合同項下質權,而無須經過訴訟程式,同時,出質人放棄對質權人直接申請強制執行的抗辯權。

3.本合同訂立後個工作日內,質權人與出質人應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

理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股權質押登記以《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為準,《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由質權人保管。

4.形成新增股權的,出質人應在其合法享有新增股權之日起個工作日內,

辦理完成新增股權質押變更登記手續。

5.質權消滅後,質權人應協助出質人於個工作日內辦理質權登出登記及其

他相關手續

6.因辦理出質登記(包括設立、變更或登出)、公證及其他相關手續所發生的

費用均由出質人承擔。

第四條質權的實現和終止

1.雙方同意並確認,若出質人未能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上述主合同約定的

還款義務,或者發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質權人有權處分質押標的的情況時,質權人可以行使質權,質權人有權依據經公證的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及其他相關檔案向公證機關申請執行證書,並依據公證文書及執行證書向質權人住所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雙方在執行程式中可以採取以下任何一種方式實現質權:

(1)由人民法院自行或委託他人賣出質押標的;

(2)依法聘請拍賣機構將質押標的拍賣並以拍賣價款清償債權;

(3)依法將質押標的轉讓給第三方並以轉讓價款清償債權;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實現質權的方法。

出質人在此確認,出質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

2.雙方同意並確認,質押標的處分後取得的收入在支付處分過程中產生的費用

後,優先用於清償主債權(包括逾期違約金)。質押標的處分後取得的收入不足清償主債權的,出質人應當在個工作日內補足資金至質權人開立的指定銀行賬戶。否則,質權人有權向出質人就不足部分行使追索權。質押標的處分後取得的收入在清償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之後仍有剩餘的,質權人應將剩餘部分返還出質人。

3.質押標的的處臵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的要求。

4.《借款合同》項下的主債權還有其他形式的質押、保證等擔保措施的,不影

響質權人按上述約定處分質押標的,即質權人在實現質權時,不因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措施致其處分許可權受到任何限制。

5.雙方同意並確認,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項下質權終止,質權人應當

配合出質人辦理股權質押注銷登記手續:

(1)出質人已按照主合同的約定,履行完畢上述主合同約定的還款義務;

(2)擔保期限屆滿。

第五條出質人的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具有完全、獨立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能力簽署、交付並履行本合同,籤

署和履行本合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法規、規章、判決、裁決及命令,也不與出質人已經簽署的任何其它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它義務相牴觸。

2.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對質押標的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簽訂本合同時質押標的上

未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物權、優先權(因本合同及主合同設定的除外)及其它任何影響質權人行使質權的第三方權利,也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權屬爭議、法定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質押標的不存在其他共有人,為其實際持有,不存在代他人持有和他人代為持有的情形。

4.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質押登記的標的股權和新增股權(如有)全部或

部分因任何原因被採取司法凍結措施、出現其他限制情形或股權價值明顯減少等情形的,出質人應當於質押標的出現前述情形的當日通知質權人,並有義務於日內使質押標的解除司法凍結或消除限制情形,或者採取其他質權人認可的能夠有效保證質權人權益的措施。

5.在質權有效存續期內,出質人的上述陳述和保證持續有效。

第六條約定事項

1.除本合同約定的情形外,擔保期間內,未經質權人事先書面同意,出質人不

得在質押標的上設立其他任何形式的擔保,不將質押標的部分或全部轉讓、贈與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臵。

2.本合同期限內,若出質人完全履行《借款合同》項下的全部還款義務,質權

人應當在出質人完全履行上述義務後個工作日內辦理質押標的的質押解除手續,質押標的質押解除登記以《股權出質登出登記通知書》為準。

3.《借款合同》延期的,出質人繼續以質押標的質押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合同生效及質權設立

1.本合同經質權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以及出質人的法

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自質押標的辦理質押登記,並出具《股權出質設立登記通知書》之日起質權設立。

第八條合同的補充和解除

1.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

效力,如果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衝突,以補充協議為準。

質押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條?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_____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質物_____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_____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_____。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_____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_____時,應書面告知_____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_____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_____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_____、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_____事故的,所得_____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_____賠償情況,所得_____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質押期間,發生非_____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七、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靖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抵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六款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本合同自質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第二十一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 篇5

甲方:中國XX銀行______________支行

乙方:____市____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止,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借款____萬元,銀行承兌匯票為____萬元,其中由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以其位於衢州經濟開地號為B-29號地塊、面積為____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衢州國用(_________)字第3-277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為抵押擔保的有____萬元,由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位於____市新橋街樟樹底土地、衢龍路以北E-1R土地、E-1C土地和______東苑小區土地共同抵押了____萬元。

現經甲、乙雙方協商,就質押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乙方提供的質押存單擔保的主債權為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向甲方的借款、應付的銀行承兌匯票並由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抵押擔保的款項,該款項本息總共________萬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欠甲方的其他債務與乙方無涉。被擔保的主債權的支付期限已到期。

第二條?為擔保本協議第一條債務的履行,乙方提供存於中國金額為萬元人民幣的存款單作為質押,存單的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存款人為乙方。

第三條?本存款單擔保的範圍為被擔保的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和實現質押的費用。

第四條?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即將本協議第二條規定的存單提交給甲方保管。

第五條?特別約定

如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所有的位於衢州市經濟開地塊編號為B-29號、面積為____㎡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國有土地使用權證為衢州國用(_________)字第3-2477號)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__天內不能過戶到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名下的,本協議不生效,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將存單歸還給乙方,乙方不承擔任何擔保責任。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向衢州市國土資源局書面出具公函同意將位於衢州市經濟開地塊過戶到乙方名下。

第七條?______XX公司、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質押生效後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被擔保的6500萬元本息後,甲方應出具書面函件,同意解除位於衢州市經濟開地塊的相關抵押手續。

第八條?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中國__支行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質押合同 篇6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質物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利人: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質押合同完整。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車輛(廠牌型號):____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_____發動機號:_________________車架號:_________________作為質押物在乙方處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自願承擔所有糾紛產生的費用)。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至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包含借款利率)按日息‰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日綜合費用共計元。逾期超五日甲方未能償還本金,且未支付相應利息則乙方將終止合同並按規定處置抵押物。

第四條:甲方將抵押物相關品(詳見抵押物清單)交由乙方暫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押物及暫管物品掛失、轉讓或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押物必須交由乙方暫管。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質押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押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的,乙方將會處置質押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押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押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七條:甲方承諾宣告: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按合同處置,甲方應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九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條:本合同附《質押物清單》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有關登記部門一份。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______ 日

質押合同 篇7

下面是關於民事訴訟庭後協商合同問題解答

甲方與乙方就房產交易糾紛一案,雙方自願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共同信守,決不反悔。

一、房產歸甲方所有,甲方在在*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_______________元即案結事了,其他費用均由甲方負責,甲方完全同意,並自願放棄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項在簽訂本協議書時當場付清,雙方不得再為此事發生糾紛。

三、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確認從簽定之日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二條質押合同標的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起生效。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內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質押合同 篇8

質押合同範本

合同編號:年字第號

出質人名稱:(以下稱甲方)

住所:電話:

法定代表人: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質權人名稱:(以下稱乙方)

第十八條甲方為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外的第三人,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九條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質押動產/權利所擁有的質權不因甲方法律地位、財務狀況的改變、甲方與任何單位簽訂任何協議或檔案及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合同的無效或解除而免除。

第八章質權的撤銷

第二十條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應付費用或提前歸還借款本息及相關應付費用的,質權自動撤銷,乙方保管的甲方動產/權利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九章違約責任

第廿一條按照本合同約定,由乙方保管的質押動產/權利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恢復質押動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廿二條甲方因隱瞞質押動產/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質)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第廿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八條,第十二條約定,乙方有權停止發放借款合同項下的貸款或視情況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本息。

第廿四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出質人同意,變更借款合同條款或轉讓借款合同項下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質物。

第廿五條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總額百分之__的違約金。

第廿六條本合同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____________(主動劃付對方帳戶/直接扣收)。

第廿七條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章爭議的解決

第廿八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或者向乙方所在地的合同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第十一章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第廿九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及完備法定手續之日起生效,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清償時自動失效。

第十二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卅一條本合同於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簽訂。

附:質押動產/權利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一式__份。

住所:電話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權代理人)(或其授權代理人)

簽字: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注:如果合同當事人為非法人單位,應由其主要負責人或主要負責人授權的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

傳真: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___年__字第___號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權利質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被擔保借款的種類、金額

第一條甲方以其自有動產/權利為借款合同項下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期限為___(月/年)的______(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作質押。

第三章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四章質押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之日止。

第五章質物情況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動產名稱_________數量________,質量________,狀況_______,所有權權屬或使用權權屬_____________(詳見動產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為_____________(詳見權利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質押動產/權利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元整,質押率為百分之__。

第六章質押動產/權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____個營業日內將質押動產移交乙方佔有,並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質押合同 篇9

合同編號:XMJRJK 第號-ZY-

質權人(甲方)

住所:

出質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重要提示:本合同系各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協商一致訂立而成,所有合同條款均是各方意思的真實表示。質押人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已有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並對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

鑑於向甲方借款,且與甲方簽訂了《借款合同》/《借條》(編號為)。為了保障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向甲方提供質押擔保。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主債權金額及債務履行期間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本金為人民幣(大寫)萬元(小寫¥元)整。

主合同約定的履行債務的期間為日,自年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若根據主合同約定借款起始日發生變化,則借款期間自動順延。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為:本合同第二條約定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本金及其利息、違約金、滯納金、甲方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訴訟費用、律師費(按訴訟標的額的3%計算)等及其它。

第三條質物

1.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財產質押:

序號質物名稱規格型號主計量數量單價價值

備註:

2.乙方為甲方提供如下車輛質押:

權利人品牌型號車牌號發動機號碼數量狀況價值

備註:

3.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將上述質物交甲方佔有。

4. 雙方確認,上述質物協議或評估價值僅僅為了辦理質押登記需要,甲方在行使質權時有權就該質物的全部價值優先受償。

第四條登記

本合同項下的質物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雙方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委託他人代為辦理抵押登記。不進行登記的,不影響質權的效力。

第五條質物的佔管

質押期間,質物由乙方佔管。乙方承諾對佔管的質物妥善保管,並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及有義務配合甲方的監督、檢查。乙方的行為可能使質物價值減少的,甲方有權制止該行為。

質物毀損、滅失、被徵用等而取得的保險金、賠償金、補償金等仍是本合同項下的質押財產,乙方應於取得上述款項後三日記憶體入甲方賬戶,甲方有權就質物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補償金等優先受償。

質押期間,因乙方過錯、自然災害、市場原因等因素,甲方認為有必要對質物重新估價的,乙方必須予以合作。經合格中介機構重新估價後,質物價值有所降低,但不低於本合同確認價值的90%時,乙方或借款人應另行提供甲方認可的相應價值的抵、質押物或等額現金擔保。乙方、借款人不另行提供擔保或質物價值低於本合同確認價值的90%時,甲方有權提前實現質權。

第六條保險

乙方應根據有關法律及甲方指定的險種、保險期間、投保金額為質物辦理保險,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人應當具備法定資質和良好信譽。保險期間短於擔保期間的,乙方應當續保,且保險金額不得低於本合同項下該質物價值。質權未實現前,乙方不得拒絕、中斷保險或退保。否則,甲方有權代辦保險手續,費用由乙方及共有人承擔。保險單上應當註明或批註、變更為甲方為該保險第一受益人。保險單證由甲方保管。

第七條質權的實現

主合同約定的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而主合同債務人未依約清償全部債務的,甲方有權隨時行使質權,並處分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權,並以所得款項提前清償主債權:

1.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拒絕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危及甲方的質權;

2.乙方成為重大訴訟、仲裁案件被告(包括被告訴訟地位的第三人)或涉及重大行政案件的;

3.乙方被宣告破產、歇業、被申請破產重整、被撤銷、被吊銷營業執照;

4.出現使主合同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它情況。

乙方不可撤銷的授權甲方委託中介機構對質物財產進行評估、變賣、拍賣、過戶,而無需乙方另行出具授權委託書。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擔保義務的,甲方可不經訴訟程式而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請拍賣、變賣質物。

第八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法人)保證其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未違反公司章程及公司制度,乙方不得以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違反公司章程及制度而主張本合同條款效力瑕疵。乙方(自然人)保證本次反擔保行為,已經徵得其配偶同意,且其配偶不論是否在本合同中籤字,均有全面履行本合同的義務。

2.乙方保證其對質物有權處分,出質的質物不存在任何形式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被查封、扣押等權利瑕疵。

3. 甲方有權自行選擇行使反擔保權的順位以及選擇行使反擔保債權的數額。甲方的同一筆債權有多個反擔保人,甲方可以選擇向借款人主張權利,也可以選擇向所有的反擔保人共同主張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或選擇直接向任一反擔保人主張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甲方放棄全部或部分抵、質押財產(包括借款人的抵、質押財產)的,其它反擔保人仍承擔全部反擔保責任,乙方不得以此為由進行抗辯。

4.與質物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質押登記及本合同的公證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在處置質物過程中所產生的所有交易稅、費均由乙方承擔(包括甲方或者購買方應當承擔的部分)。該費用可以由甲方在處置質物所得的價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質物不足以清償借款人對甲方所負的債務時,對超出質押而未清償的部分甲方有權繼續要求乙方承擔清償責任。

6.乙方保證無條件配合甲方行使質權。

7.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的信用、資信情況等資訊,乙方應向甲方提供相關查詢所需文書、檔案等。乙方違約的,甲方有權依法在任何媒體上公告催討,有權將失信資訊提交給全國任何徵信系統或任何媒體。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雙方合同當事人的其它權利義務。

第九條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簽訂後,因乙方原因導致質押登記手續未能及時辦理的,乙方按被擔保主債權本金的3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原因包括:乙方未按甲方及相關部門要求提供有關質物的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乙方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擔保等情況的;其它原因。

第十條其它約定

1.質押人對質權人的付款依次按照實現權利的費用、違約金、滯納金、利息、借款本金的順序予以扣減。

2.本合同項下質權對質物的效力及於該質物本身、孳息、質物的代位物。質押期間,本合同項下質物產生的孳息仍屬於本合同項下的質物。

3.本合同效力獨立於借款合同/借條,前述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本合同依然有效。

4.質押人在本合同中籤署的地址為質權人的文書送達地址,質權人的各種文書一經以該地址寄出即視為送達。質押人更改地址的,以書面形式通知質權人。

5.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各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提起訴訟的,以質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為訴訟管轄法院。

6.本合同生效後,乙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借款人提供新的反擔保並被甲方認可的除外。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做出補充約定。本合同附件及補充協議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質押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年字第號

出質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金融機構及帳號: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名稱:_________________(以下稱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總則

為確保______年_____字第______號人民幣資金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權利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權利質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被擔保借款的種類、金額

第一條甲方以其自有動產/權利為借款合同項下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期限為______(月/年)的_______________(短期貸款/中期貸款/長期貸款)作質押。

第三章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二條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四章質押期限

第三條本合同履行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全部結清之日止。

第五章質物情況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的質押動產名稱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質量_____________,狀況________________,所有權權屬或使用權權屬_________________(詳見動產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權利為_________________(詳見權利清單及權利有效證書)。

第五條本合同項下質押動產/權利共作價(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

第六章質押動產/權利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

第六條甲方在本合同簽訂後的__________個營業日內將質押動產移交乙方佔有,並向乙方一次性支付_______________元整的保管費。

甲方以權利質押的,應向乙方交付權利憑證或雙方共同辦理權利質押登記移交手續。

第七條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

損,乙方應承擔民事責任。

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將質物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債權而返還質物。

第七章質權的實現

第八條甲方應乙方要求,對質押動產中的________________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投保期應長於借款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若借款合同項下借款延期,甲方須辦理延長投保期的手續,保險財產如發生災害損失,乙方有權從保險賠償中優先收回質押貸款。

第九條甲方用作質押的有價證券等權利憑證,在質押期內到期的處理方式,甲、乙雙方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項下的有關保險、公證、鑑定、評估、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上述費用的義務承擔人承擔。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借款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借款合同其他條款,應經出質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十二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饋贈和遺棄質物;甲方轉移、出租、再質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理或轉移本合同項下質物的,應取得乙方同意並就有關事項達成書面協議。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 ___________

乙方(簽章)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質押合同 篇11

合同編號:_________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基本賬戶開戶行: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

質權人(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  

編碼: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編號為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質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保險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____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____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靖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抵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並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六款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質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合同 篇12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

債權人:

法定代表人:職務:

住所:

電話:傳真:郵編:

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保證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受益人)簽定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主合同),約定由質權人為其提供保證期限為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兩年,保證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寫)的保證擔保。為了確保主合同項下被保證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出質人願意向債權人提供質押反擔保。為明確當事人權利、義務,依據我國《合同法》、《擔保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經平等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出押人陳述與保證

1.1出質人是本合同項下出質股份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1.2完全瞭解被保證人的權利義務,為其提供質押反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1.3本合同項下股份依法可以設定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

2.1出質人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罰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質權的費用。

2.2當被保證人不履行其債務時,無論質權人對《委託保證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它擔保,質權人有權直接要求各出質人在其擔保範圍內對全部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第三條質押股份

3.1本合同項下用於質押的股份詳見《股份質押清單》。

3.2本合同簽訂時當事人對出質權利約定的價值,不作為質權人處分該權利時的估價依據,不對質權人行使質權構成任何限制。

第四條質押股份的記載

4.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將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記載於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被持股人)的股東名冊。

第五條股份質押的股東會決議

5.1出質人應在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就本合同的股份出質事項作出被持股人的股東會決議。

第六條質權的實現

6.1質權人代被保證人代償債務後,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商,將出質股份折價由質權人所有以抵償主合同借款人所欠債務,也有權對出質股份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處分,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6.2質權人依6.1條處分出質股份時,各出質人應予配合,併到有關部門辦理出質股份的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條轉讓禁止

7.1在被保證人償還主合同及《委託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各出質人不得饋贈、轉讓、質押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

第八條出質人的權利和義務

8.1承擔本合同項下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全部費用。

8.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各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出質股份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8.3在出質股份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各出質人有義務

通知並協助質權人免受侵害。

8.4當被持股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各出質人應當提前3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質權人:

8.4.1實行承包、租賃、股份制改造、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8.4.2經營範圍和註冊資本變更、股權變動;

8.4.3涉及重大經濟糾紛;

8.4.4出質股份發生權屬爭議;

8.4.5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8.4.6住所、電話、法定代表人等發生變更。

8.5被保證人償清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出質人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質權人的權利和義務

9.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質權人可以提前處分出質股份,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

9.1.1依據主合同約定或法律規定解除主合同而發生質權人代償或造成質權人經濟損失。

9.1.2主合同履行期間被保證人被宣告破產、被解散、擅自變更企業體制致使貸款債權落空、捲入或即將捲入重大的訴訟或仲裁程式及其他法律糾紛等對其償債能力有重大影響的情況。

9.2有權要求各出質人協助,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出質人在本合同第一條中作虛假陳述與宣告,給質權人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10.2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應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沒有履行或沒有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他方造成的損失;

10.3如因出質人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該出質人應在質押擔保範圍內賠償質權人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1.1本合同經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自然人出質人簽字生效)。

11.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實現債權的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11.3《保證合同》、《委託保證合同》無效,本合同仍有效,全部出質人仍應按本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11.4本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當事人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12.1當事人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三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事項

13.1出質人承諾妥善經營管理被持股人的一切業務;

13.2出質人承諾在被保證人償清《委託保證合同》項下全部債務之前,被持股人不得進行股利或紅利的分派;不得將其股份出售、轉移、質押,也不得與第三方從事任何對被持股人的營運或財務狀況有損害的行為。

13.3質押期間質押股份發生權屬爭議的,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

13.4質押期間質押股份滅失或被有關機關宣告為無效的,出質人須另行向質權人提供反擔保物。

第十四條附件

14.1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2本合同的附件包括:

附件一:《股份質押清單》

第十五條附則

15.1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頁不含正文,僅限蓋章使用

出質人[1](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出質人[2](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質權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理人):

年月日

附件:

股份質押清單

出質人姓名

被持股公司名稱

出資金額

所持股份比例質押價值(人民幣)出質人

(人民幣)

年月日作出以上股份出質的股東會決議

年月日將以上股份出質記載於股東名冊

出質人:質權人:

質押合同 篇13

動 產 質 押 合 同

債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全稱):                                     

出質人(全稱):(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確保債務人(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質權人簽訂的編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主合同)的切實履行,出質人已收到並閱知所擔保的主合同,願意為債務人依主合同與質權人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根據我國《民法典》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各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制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本金數額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金數額(大寫)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複利、罰息、手續費、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實現債權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保全費、鑑定費、保管費、評估費、拍賣費、運輸費、稅金、律師代理費、差旅費、過戶費、質押物處置費等)。

第三條 質物的設定

一、出質人(詳見質押附件一)同意以下列財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詳見質押附件二)作為質物,上述質押附件一、質押附件二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二、上述質物暫作價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最終價值以質權實現時實際處理質物的淨收入為準。

第四條 出質人承諾

一、出質人對質物擁有充分的、無爭議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質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轉讓。

三、質物沒有被查封或設定抵押等情況。

四、出質人已就本合同項下的質押事宜徵得質物共有人的同意。

五、質物不存在其他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情形。

六、同意質物的質押率在上述質物暫作價的_____%以內。

七、出質人負有監督主合同債務人按主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及主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義務。本合同不因主合同債務人違反主合同約定而無效。

第五條 質權的效力

質權的效力及於質物的從物、從權利、代位權、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等。

第六條 質物的移交和保管

一、本合同項下質物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日內由出質人交付質權人,同時將質物的所有有效證明和權利憑證交與質權人保管。

二、在主合同債務完全履行完畢之前,非因質權人的原因,質物有損害、變質或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而足以影響質權人實現質權的,出質人須提供質權人認可的擔保或恢復質物的價值。出質人不提供或拒絕恢復的,質權人可以拍賣或者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所擔保的債權,或向與出質人商定的第三人提存。

三、質權人應當妥善保管質物,為了安全和方便,也可以委託第三人保管。因質權人保管不善使質物毀損、滅失,造成出質人損失的,質權人負有賠償責任。債務人歸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或者出質人提前清償所擔保的主合同項下全部債務的,質權人應當及時返還質物。

第七條 質物的保險

一、出質人須根據質權人的要求辦理有關保險,質權人為該項保險的第一受益人。

二、出質人應將質物的保險單據原件交與質權人保管。

三、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或撤銷保險。如保險中斷,質權人有權代為辦理保險手續,一切費用由出質人承擔。質權人有權直接從出質人的任何帳戶中劃收上述費用。

四、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金應優先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債務及相關費用。

第八條 費用承擔

質物的保險、鑑定、運輸、保管、登記、公證、提存等費用由出質人承擔。

第九條 質權的實現

一、主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質權人未受清償的,質權人有權依法以質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物的價款優先受償。上述“期限屆滿”包括質權人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或主合同的約定宣佈主合同項下債務提前到期的情形。  

二、出質人為兩人以上的,質權人行使質權時有權處置任一、部分或全部出質人的質物。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質權人和出質人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約定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二、出質人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質權人造成損失,應給予全額賠償:

(一)隱瞞質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監管或已經設立抵押等其他足以影響質權實現的情況。

(二)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影響抵押權人實現質權的行為。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可由各方協商解決,也可按以下第____種方式解決:

一、訴訟。由質權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仲裁。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機構全稱)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各方簽章之日起成立,自質物移交於質權人佔有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質權人向出質發出的有關本合同的通訊,以本合同載明的通訊地為送達目的地。若出質人變更通訊地址,應當及時書面通知抵質權人;否則,質權人發出的通訊,在一定合理期限後即視為送達。

第十五條 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各方各持一份,效力相同。

第十六條 特別宣告

質權人已提請出質人注意對本合同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出質人的要求作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含義認識一致。

質押附件一:出質人資訊

質押附件二:動產質押清單                   

債務人:      質權人:          出質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地址:

質押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充分整合雙方的資源,達到優勢互補、互利多贏的經營目標,經雙方平等友好協商,自願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開始,乙方利用自有資金優勢開展為甲方貨倉內塑膠原料的存貨方提供貨物套現融資服務業務。

二、乙方業務過程中產生的轉倉費用、倉儲費用等甲方全按照收費標準向存貨方收取,並確保在業務過程中保持與甲方貨物倉儲保管關係的情況。

三、為保證雙方合作的權益,在乙方經營期間,甲方不得自營或與除銀行以外的公司機構或者個人合作開展與乙方合作的相同或類似的業務。

四、甲方應加強對質押貨物的監管,保證倉單與商品儲存情況相符、手續齊備,發現倉儲貨物變質或損壞時應及進通知乙方。

五、質押期間無乙方同意不向借款人(存貨方)或任意第三人發貨,客戶提貨應在乙方的監管下采取倉單提貨。

六、如乙方業務涉及貨物不合法來源,或假料等貨源問題所引起的損失,甲方概不負責。

七、乙方經營期間,租賃甲方貨倉小辦公室作為辦公地點,月租三千元。乙方可在甲方貨倉管理區域內進行廣告形式的業務推廣。

八、甲方應全力協助乙方行使質權,不以存貨方未付有關保管費為由阻撓、干涉、妨礙乙方行使質押權;

九、當乙方提出要求檢驗倉儲物或提取樣品時,甲方不得拒絕,應全力配合協助。

十、存貨方貨物套現後的回購權保留期間,乙方名下的貨物由甲方監管並承擔保管責任,且由甲方向客戶提供保證:存貨方有權在買回條件成立時買回貨物。

十一、乙方經營業務所涉及的工商、稅務及經營許可等問題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相關責任,甲方概不負責。

十二、本合作協議期限暫定為3年,期限屆滿,乙方未要求終止的,本協議自動延期至20__年3月31日。

十三、本協議項下未盡事宜,在履行過程中可予以書面補充或變更,變更或補充內容作為本協議附件,對協議雙方具有約束力。

十四、本協議自雙方(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質押合同 篇15

抵押/出質人(全稱):

債 權 人 (全 稱):

因債務人(全稱)未能償還其與債權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 》(下稱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根據債權人、抵押/出質人簽訂的編號為 的《 》(下稱擔保合同)及主合同的約定,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當事人經協商一致,就抵(質)押物處理事項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 當事人確認抵押/出質人應承擔的擔保責任為:

1、債權本金餘額(幣種及金額大寫)

2、利息、罰息、複利合計(幣種及金額大寫)計至今 年 月 日),違約金(幣種及金額大寫) 。

3、其他費用(幣種及金額大寫)。

第二條 抵押/出質人同意處理擔保合同項下的抵押(質)物,以承擔擔保責任,清償債權人的債權。

第三條 抵(質)押物處理方式為: (拆價、拍賣、變賣)。

1抵(質)押物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交付債權人;需辦理抵(質)押物變更登記手續的雙方於本協議生效之 日起日內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拍賣:拍賣機構為 ,拍賣低價為(幣種及金額寫) 。

3、變賣:受讓人為,受讓價格為(幣種及金額大寫) 。

第四條 拍賣、變賣抵(質)押物所得價款應優先支付處理過程中產生的評估費、拍賣費、變買費、過戶稅費、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律師費等一切稅費,剩餘部分用於清償債務。

拍賣、變賣抵(質)押物所得價款在支付前款稅費後不足以清償本協議第一條所列全部債務的,債權人有權決定將款項用於歸還本金利息罰息複利或費用的先後順序,其餘不足清償的債權部分,債權人有權向債務人繼續追償。

第五條 抵押/出質人負責辦理處理抵押物的一切手續,債權人應當協助 。抵押/出質人不及時辦理的,債權人代為辦理,費用由抵押/出質人承擔。

第六條 其他事項

第七條 本協議自當事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本協議一式 份,當事人各執一份,份,效力相同。

第九條 提示

債權人已提請抵押出質人注意對本協議各印就條款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並應抵押/出質人的要求做了相應的條款說明。簽約各方對本協議含義認識一致。

抵押/出質人(簽章) 債權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或授權代理人 或授權代理人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質押合同 篇16

質押合同

( )年質字第( )號

甲方(質押權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質押人): 身份證號(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為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乙方以其所有的(有權處分的) (下稱質押物)為( )年借字第( )號借款合同提供質押擔保,雙方就此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質押物事項

1、名稱

2、數量、質量

3、狀況

4、所在地

5、所有權(處分權)歸屬

第二條 雙方經協商,一致認可質押物的質押價值為人民幣 元。

第三條 質押物由甲、乙雙方共同到有關法律規定部門辦理質押登記手續,並由乙方交納登記等相關費用。

第四條 乙方質押擔保的範圍是( )年第( )號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應向甲方償還的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於貸款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質押期間乙方不得實施降低質押物價值的任何行為。

2、出現質押物價值減少的情況,如果沒有得到保險賠償的,乙方應在質押物價值減少情況之日起 天內向甲方提供新的與減少價值相當的擔保。

4、不得隱瞞質押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被設定質押權任何情況。

5、本合同項下有關的登記、公證、保險、鑑定、運輸、保管費用以及其他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

1、對甲方質押物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借款後,將質押物完整交還甲方。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一款約定,按其擔保金額的 %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合同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2、處置質押物產生的律師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質押權的實現

借款期前屆滿,借款人未還本付息的,甲方可依照法定形式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所得價款優先受償,質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所得價款不足清償的,甲方有權就不足部分繼續追償。

第九條約定的其他條款:

第十條 合同發生爭議或糾紛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 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注:自然人附身份證影印件為本合同附件。

質押合同 篇17

甲方(質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質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保障實現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項下債權,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的動產作質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質押擔保。甲乙雙方依照我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被擔保債權的種類、金額、利率和期限

一、被擔保債權為借款合同項下_________(短期/中期/長期)貸款,本金為(幣種)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利率為_________,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始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二、借款合同上述情況有變化的,以借款憑證為準。

第二條 質物

一、甲方保證

1.本質物為甲方合法所有或依法享有處分權;

2.本質物不存在瑕疵、爭議、抵押、轉質等情況;

3.本質物上設定的質權未超出質物評估價值;

4.已完成與質押有關的審批手續,並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權;

5.提供與質押有關的所有檔案、材料,均真實、準確、合法、有效。

二、質物情況

1.質物名稱_________,數量_________,質量_________(質物清單及權屬證書原件附後)。

2.質物使用期限_________。

三、質物評估價值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由甲乙雙方商定。如有爭議,由乙方指定的法定評估機構進行評估。

四、質押率為百分之_________,質物評估價值與質押率的乘積不得小於擔保債權。

第三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為借款合同項下貸款本金、利息、複利、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和乙方為實現質權而發生的費用(含拍賣費、乙方律師費等)以及所有其他應付費用(以下簡稱擔保債權)。

第四條 質物保險

一、本合同生效前,質物已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變更手續;質物未投保的,甲方須按乙方要求辦理以乙方為第一受益人的財產保險。

二、甲方應為質物全額不間斷投保,投保期限應長於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貸款展期的,保險期限應相應延長。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退保。

三、甲方辦理或變更質物保險時,應書面告知保險人投保財產已設質押和保險金賠付的約定情況。

第五條 質物移交與保管

一、甲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五日內,向乙方移交質物、保險單及其權屬證書原件。

二、自移交之日起,質物及其權屬證書由乙方保管,保管期限至本合同終止時,保管費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小寫)_________,由甲方一次性支付。

三、乙方應妥善保管質物。因保管不善致使質物滅失或者毀損的,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乙方不能妥善保管質物可能致使其滅失或者毀損的,甲方可以要求將質物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或者要求提前清償擔保債權而返還質物。

四、因不可抗力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六條 質押費用

質物的評估、保險、保管、提存、運輸和質押公證、鑑定等質押費用及質物拍賣、變賣等實現質權的費用由甲方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承擔。由乙方代繳的,甲方授權乙方從其賬戶直接扣收。

第七條 質押的效力

一、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質押期間,質物除使用、出租以外所產生的其他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金錢形式的孳息,乙方可以直接用於清償擔保債權;其他財產形式的孳息,由甲乙雙方協議,以該孳息變價的價款優先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前款收取孳息應依次充抵收取孳息的費用、擔保貸款的利息、擔保貸款的本金。

四、質押期間,甲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乙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乙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五、質押期間,質物發生保險事故的,所得保險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及保險賠償情況,所得保險賠償金應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不足部分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也可以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乙方債權的實現。

六、質押期間,發生非保險事故,質物毀損、滅失的,乙方應於事故發生之日起十五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損失情況,並依法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因上述原因毀損、滅失所得的賠償金,作為出質財產,乙方有權優先抵償擔保債權,不足以抵償部分,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七、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乙方權利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供新的擔保。甲方不提供的,乙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並與甲方協議將拍賣或者變賣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或向與乙方約定的第三人提存。

八、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以質押方式提供新的擔保的,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執行。

九、因質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質權的實現

一、質押期間,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可能或已經發生停業整頓、解散(撤銷)、破產、關閉等情況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提供由乙方認可的新的擔保,或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而提前實現質權。

二、貸款期間,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未履行合同義務,乙方按照合同約定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措施時,乙方有權在債權未受到清償時提前實現質權。

三、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乙方債權未受清償的,甲方應在乙方送達書面通知的十五日內,與乙方協議折價轉讓或由乙方委託有關中介機構拍賣、變賣質物,從而實現質權。所得價款不足以靖償債務的,由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繼續清償。

四、貸款按次分期歸還的,如果某期應還款項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的,乙方有權依法處分全部或部分質物。

五、乙方對質物享有優於其他任何債權人的受償權。

六、甲方採取其他方式清償擔保債權的,須經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 質物的返還

貸款期限(含展期)屆滿,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履行還款義務或者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的,乙方應當返還質物。甲方應及時收回質物。甲方不收回的,乙方有權向第三方提存質物,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隱瞞質物共有、瑕疵、爭議或抵押、轉質等其他情況嚴重危及質權實現時,應向乙方支付擔保債權數額百分之_____的違約金,並須將質物恢復到乙方認可的原狀,或提供乙方認可的新的等值擔保。並且,乙方有權採取停止發放貸款,並/或提前收回貸款等措施從而提前實現質權,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

二、發生質物毀損或滅失,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條第五款、第六款約定及時通知甲方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三、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及時實現質權的,甲方應承擔妨礙清除前擔保債權數額每日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甲方和/或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違約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就超過部分向乙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第十二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甲方保證,發生質物不足以清償擔保債權時,由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的支付方式為甲方主動支付乙方賬戶,乙方有權從甲方賬戶直接扣收。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或/和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等有關各方發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等體制變更時,本合同對其繼受人仍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十五條 借款合同項下貸款展期或債權轉讓,無需經過甲方同意;甲方繼續承擔本合同項下擔保責任。

第十六條 借款合同項下債務轉讓,須經甲方同意;否則甲方免除債務轉讓後的擔保責任。

第十七條 甲方不是借款合同項下當事人的,在乙方實現質權後,有權向借款合同項下借款人追償。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無效或解除、甲方財務狀況、經營方式、自身體制或法律地位等發生變化或甲方簽訂的其他任何協議或檔案而無效。

第十九條 質押期間,甲方法人名稱、法定代表人、法定住所等發生變化而未書面通知乙方時,乙方按本合同所載資料向甲方傳送的所有文書,視同送達。

第二十條 本合同自質物移交乙方佔有之日起生效,至擔保債權全部清償時終止。

第二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方式

合同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文字

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乙方已採取合理方式提請甲方注意本合同項下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並按甲方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充分說明;甲乙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內容的理解不存在異議。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附件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合同 篇18

出質人:

質權人:

鑑於:

為確保債權人全面、及時履行其在主合同(詳細參見本合同第九條)項下各項義務,確保債權人債權的實現,出質人自願以本合同項下之質物提供質押擔保。

質權人經審查,同意接受出質人提供的質押擔保。為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制訂本合同。

第一條質物

1.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為出質人所持有的標的公司股權。

2.出質股權應包括該股權所享有的所有現時和將來的權利和利益,出質人如沒有按期履行主合同,出質股權由質權人全權處理。

3.本合同項下的質物在質押期間發生配股的,出質人應以自有資金出資購買並隨質物一起質押。出質人不購買而出現質物價值缺口,出質人應當及時補足。出質期間,因質物而取得的分紅、派息應作為保證金存入質權人的保證金賬戶。

第二條主債權和質押擔保

1.被擔保的主債權

(1)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的詳細情況由本合同第九條約定。

(2)本合同所稱“到期”、“屆滿”、包括債權人宣佈提前到期的情形。

2.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擔保範圍除了本合同所述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手續費及其他為簽訂或履行本合同而發生的費用、以及債權人實現擔保權利和債權所產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處置費用、稅費、訴訟費用、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以及主合同生效後,經債權人要求追加而未追加的保證金金額。

3.優先受償權。質權人對質物有第一順位的優先受償權。

4.主合同變更

質權人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利益,不因質權人給予出質人任何寬限、任何延期還款、質權人與出質人對主合同的任何條款進行修改、變更或替換等情形而受任何影響。如發生上述情形,視為已徵得出質人的事先同意,出質人的擔保責任不因此而減免。

第三條質押登記與質物保管

1. 質押登記

(1)出質登記

自本合同簽署之日起,合同雙方認同出質人同意全權委託質權人辦理質物的質押登記手續。出質股權在未辦理出質登記手續期間,質押事項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2)解除質押登記

主合同項下債權獲得全額清償的,質權人可解除質押,配合出質人辦理解除質押的相關手續。

2.質物的保管

出質人除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外,還應同時將質物權利憑證,如出資證明書、股權證移交質權人保管。

第四條質物的處分及質權的實現

1.在發生以下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處分質物以實現質權:

(1)出質人構成主合同項下違約的;

(2)發生主合同項下債權提前實現的情形的;

(3)出質人構成本合同項下違約的。

2.如發生上述處分質物情形時,質權人有權變賣、拍賣質物,並以變賣拍賣所得款項以及出質期間質物產生的分紅派息優先受償,或以質物折價抵償被擔保的主債權。

3.質權人處分質物後,若有剩餘的,應退還出質人。

第五條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向質權人作出如下陳述與保證:

(1)出質人系獨立的法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權利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2)出質人有權簽署本合同,並已完成簽署本合同及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所需的一切授權及批准。本合同各條款均是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對出質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3)出質人保證遵紀守法。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不違反出質人所應遵守的法律(本合同所指法律包括法律、法規、規章、地方性法規、司法解釋)、章程、有權機關的相關檔案、判決、裁決,也不與出質人已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或承擔的任何其他義務相牴觸。

(4)出質人保證其出具的全部資料、檔案、資訊等均是真實、有效、準確、完整而無任何隱瞞。

(5)出質人保證完成為本合同的有效並能合法履行所需的備案、登記、資訊披露或其他手續,並支付相關稅項和費用。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6)出質人確認,在本合同簽署日及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未發生且不會發生拖欠包括但不限於職工工資和醫療、傷殘補助、撫卹費用和補償金等現象。

(7)出質人保證不存在對出質人的履約能力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不利影響的情況或事件。

2.出質人進一步保證如下:

本合同項下質物系出質人合法持有,可依法轉讓;出質人保證對該質物享有完全的、合法的所有權,並保證除因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設定外,該質物上未保留任何形式的擔保或其它優越權,也不存在任何行使的權屬爭議、權利限制或其他權利瑕疵。

第六條約定事項

1.出質人承諾

(1)出質人承諾,在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之前,其自身及標的公司不採取下列行為:①出售、贈與、出租、出借、轉移、抵押、質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其重大資產的全部或大部分。

②經營體制或產權組織形式發生重大變化,包括但不限於發生設立、收購或者撤銷分支機構,合併、分立、變更公司形式、停業、解散、破產、承包、租憑、聯營、股份制改造、股權轉讓、合併(或兼併)、合資(或合作)、產權轉讓等。

③修改公司章程,改變公司經營範圍或主營業務。

④為第三方提供擔保,並因此而對其財產狀況或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產生了重大不利影響。

⑤申請重組、破產或解散公司。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⑥簽署對出質人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能力有重大不利影響的合同/協議或承擔具有這一影響

的有關義務。

(2)出質人承諾,當出現下述事件,出質人將於該事件發生之日立即通知質權人,並在該事件發生之日起五個銀行營業日將相關通知原件(非自然人需要加蓋公章,自然人需經簽署)送達質權人:

①發生了有關事件導致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陳述與保證成為不真實、不準確的。

②出質人/標的公司或其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或其關聯人涉及訴訟、仲裁或其資產被扣押、查封、凍結、強制執行或被採取了具有同樣效力的其他措施,或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高階管理人員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強制措施的。

③出質人/標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負責人、主要財務負責人、通訊地址、企業名稱、辦公場所等事項發生變更的。出質人變更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工作單位、長期離開所居住城市、變更姓名或在收入水平方面發生不利變化的。

④出質人/標的公司被其他債權人申請重組、破產或被上級主管單位撤銷。

⑤質物權屬發生爭議,或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標的公司本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不利影響。

(3)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財務資料。出質人承諾,在本合同的簽署和履行過程中,將隨時根據質權人的要求配合提供相應的收入證明。

(4)出質人應負責辦理質押登記手續,經質權人要求,出質人還應向質權人指定的公證機關辦理一般公證手續或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出質人自願接受該強制執行。

(5)出質人應積極行使股東權利以維持股權價值,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不放棄股東權利和標的公司章程項下的任何權利或利益。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6)未經質權人同意,不得就質物簽署或同意簽署任何轉讓、轉移或讓與檔案,或以任何方式處分質物或其任何部分。

(7)除本合同外,出質人不得在質物或其任何部分上設定或存在任何質押或其他型別的優先權安排。

(8)出質人應承擔與質物及與實現質權有關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拍賣、變賣、保管、公證、登記、審批、備案及其他費用。

(9)如質物價值減少或有減少可能,包括但不限於因標的公司財務狀況惡化、出質人拒絕購買標的公司配股或標的公司發行新股,質權人有理由認為該狀況已足以危害質權人權利的,出質人應根據質權人的要求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擔保或其他補救措施。

(10)出質人確認,在債務人向質權人清償主合同項下所有債務之前,出質人不得向債務人行使因履行本合同所享有的追償權及相關權利。

2.通知及送達

(1)本合同一方發往另一方的通知,均應發往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地址,直到另一方書面通知更改該地址為止。只要按上述地址傳送,則視為在下列日期送達;如是信函,則為按主要營業地址(法人及其分支機構、其他經濟組織)或住所地(自然人)掛號寄發後的第七個銀行營業日;如果是專程送達,則為收件人簽收之日;如果為傳真或電子郵件,則為傳真或電子郵件傳送之日。但向質權人發出或交付的所有通知、要求或其它通訊均須在質權人實際收到時被視為已經送達。且以傳真方式或電子郵件方式向質權人發出的所有通知、要求須於事後將原件(加蓋公章,出質人為自然人的,應該出質人簽署)以當面送交或郵寄於質權人的方式加以確定。

(2)出質人同意,對其提起任何訴訟而發出的傳票和通知,只要傳送至本合同簽署頁列明的主要營業地址/住所地,即視為送達。上述地址的變更非經提前書面通知質權人,對質權人不生效。股權質押合同範本

3.生效、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出質人及質權人雙方加蓋公章並由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如出質人為自然人的,則其僅需簽字)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全部清償完畢後終止。

(2)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的效力,不因主合同的無效或被撤銷而無效或可被撤銷;本合同部分條款被宣告無效或被撤銷,不影響其餘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生效後,合同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應經本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違約事件及處理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即構成出質人對質權人的違約:

①出質人在本合同作出的任何陳述、說明、保證或在任何依本合同規定而作出的或於本合同有關的通知、授權、批准、同意、證書及其他檔案在作出時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已被證實為不正確或具誤導性,或被證實為已失效或被撤銷或沒有法律效力。

②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任一約定事項的。

③出質人停業、停產、歇業、停業整頓、清算、被接管或託管、解散。營業執照被吊銷或被登出或破產的,或者修改公司章程,變更業務範圍或者註冊資本的;

④出質人財產狀況惡化,經營出現嚴重困難,或發生對其正常經營、財產狀況或償債能力產生困難。

質押合同 篇19

出質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 

住 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地方性規定,為擔保本合同第一條所述主債務的履行,出質人自願將其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股權(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質押給質權人。現出質人、質權人經過平等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茲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主債權

本合同項下被擔保的主債權為:質權人(即出借人)與債務人(即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間於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第二條 擔保範圍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所擔保的範圍除了第一條所述主債權,還及於由此產生的一切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質物保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實現主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鑑證費、評估費等)

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三條 質押物

質押物為出質人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_______股權(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

第四條 股權質押登記手續辦理之後,質權人享有依照《公司法》、《擔保法》及《物權法》賦予的各種權利。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出質人若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質權人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六條 決算和擔保責任的發生

本合同的決算日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若主合同中最後到期的債權的到期日晚於上述日期,則決算日以該到期日為準。

如果債務人在任何一個主合同所約定的正常還款日或任何一個主合同的提前還款日未按約定向質權人進行清償連續超過三個日曆天,質權人有權立即對本合同進行決算,並依法及本合同的約定行使質權。

前款所指的正常還款日為任何一個主合同中所約定的本金及利息的償還日。前款所指的提前還款日為在任何一個主合同中,債務人提出的經質權人同意的提前還款日,以及質權人依據合同等規定向債務人要求提前收回債權本息及其他任何款項的日期。

第七條 質權的實現

在擔保責任發生後,質權人有權與出質人協議以質押物折價,或者就拍賣、變賣質押物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處分質押物所得款項在優先支付質押物處分費用和本合同項下出質人應支付或償付給質權人的費用後,用於清償主債權。

主債權在本合同之外同時存在其他物的擔保或保證的,不影響質權人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及其行使,出質人不得以此抗辯質權人。

第八條 本合同與主合同的關係

雙方解除主合同或者使主合同提前到期的,出質人對於主合同項下已

發生的債權承擔擔保責任。

若主合同雙方協議對幣種、利率、主債務履行期限進行變更,無需徵得出質人的同意,但質權人應將有關變更事宜書面通知出質人,出質人繼續對變更後的主合同承擔擔保責任。

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無效,出質人自願以本合同第三條所述質押物對債務人因主合同無效而承擔的責任(包括但不限於返還財產、賠償損失等)承擔擔保責任。

第九條 宣告與承諾

出質人宣告與承諾如下:

1、出質人具備簽訂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並對質押物享有合法的所有權或處分權。

2、出質人保證質押物之上沒有其他共有人,或者雖有共有人但出質人已獲所有共有人的書面許可。出質人承諾在簽署本合同前將該書面許可交質權人儲存;

3、出質人完全瞭解主合同(含附件)的內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系基於出質人的真實意思表示,出質人已經或將會取得設臵本質押所需的一切有關批准、許可、備案或者登記;

4、出質人向質權人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報表和憑證等是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5、出質人未向質權人隱瞞截止本合同簽訂日在質押物上存在著的任何擔保物權;

6、質押物涉及50萬元以上的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出質人應及時通知質權人。未經質權人同意,出質人不得在質押物上對外設臵任何新的擔保物權、

第十條 違約事件

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出質人在本合同項下違約:

1、出質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轉讓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全部或部

分處分質押物;

2、出質人以任何方式妨礙質權人依法及/或根據本合同有關約定處分質押物;

3、發生質押物毀損或價值減少的情形,出質人不按質權人的要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4、出質人在本合同中所做的宣告不真實或者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做的承諾;

5、出質人違反本合同中關於當事人權利義務的其他約定;

6、出質人在履行與質權人簽訂的其他合同時發生違約事件。

第十一條 違約事件的處理

出現前款規定的違約事件時,質權人有權視具體情形採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要求出質人限期糾正其違約行為;

2、如出質人是主債權的債務人的,宣佈出質人在其他合同項下尚未償還的貸款本息和其他應付款項全部或部分立即到期,並立即對本合同進行決算,行使質權。

3、終止或解除本合同,全部、部分終止或解除出質人與質權人之間的其他合同;

4、要求出質人賠償因其違約而給質權人造成的損失;

5、質權人認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二條 變更、修改與終止

本合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進行變更或修改,任何變更或修改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在其項下權利義務全部履行完畢前不得終止。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本合同任何條款的無效均不影響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法律適用與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生效後,因訂立、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在質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四條 其他約定

1、未經質權人書面同意,出質人不得將本合同項下任何權利、義務轉讓予第三人。

2、在不影響本合同其他約定的情形下,本合同對雙方及各自依法產生的承繼人和受讓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3、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出質人指定本合同載明的實際辦公地址作為通訊及聯絡地址,並承諾在實際辦公地址、電話、傳真發生變更時,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質權人,如未通知,則質權人按本合同所載聯絡方式向出質人傳送所有文書,均視同送達。

第十五條 合同生效與質權設立

1、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成立,自質押物的質押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登記部門各執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質人(簽字蓋章):

質權人(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 篇20

經貸款人_____與借款人____充分協商,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貸款合同,由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發放總金額為___________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現簽訂此質押合同。本質押合同是無條件不可撤銷的,是上述貸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一、質物

1.質物是質押人(即上述合同中借款人)在______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_。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二、質押人宣告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____公司董事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充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三、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

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1)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2)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地位。

(3)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四、有效期

1.本質押合同自質押人有效簽章並備置於__________公司股東名冊後生效。

2.本質押合同將持續有效,直至本質押項下貸款本息及費用全部清償後自動失效。

質押合同 篇21

質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質押權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為保護各方合法權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一事特簽訂本股權質押合同以作擔保,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質物

1.質物是甲方所有的在________有限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_萬元整

3.質物項下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份下應得的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解人質押人在貸款人開立的保管賬戶內,受貸款人監督,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一項保證。

第二條?質押擔保範圍:本合同擔保範圍限於主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借款總額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三條?質押人宣告及保證

1.質押人的質押行為已經__________有限公司股東會決議同意。

2.在簽署本質押合同前,質押人未曾將本質押股權質押給任何其他第三者,在本質押合同有效期內,也不將本質押股權質押或轉讓給任何第三者。

3.質押人將不會因償還債務或其他原因與任何第三者簽訂有損於貸款人權益的任何合同或協議檔案。

4.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到本質押合同的有效性時,質押人將相應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規定要求相一致。

5.本質押合同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必須作一定刪節、修改或補時,質押人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貸款人在本質押合同項下所有的權益。

6.貸款人對質押股權擁有登記保留權,質押人有義務協助辦理股權登記事項。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登記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質物的處理

在發生下列事項中一件或數項時,貸款人有權依照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程式及方式處理質物及其派生的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人在本股權質押項下貸款的本息及費用。

1.質押人在本質押合同中所作的宣告和保證不真實或不履行。

2.質押人不能按本質押項下的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金、利息及費用。?3.質押人有其他違反質押合同或本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事項。

質押人對貸款人採取各項處理質物措施,包括:

a.從質押人保管賬戶及存款賬戶主動扣取款項。

b.宣佈擁有該質押股權,在法律上取代質押人在桐廬XX公司的股東地位。c.依法轉讓、出售、拍賣或採取其他手段處置該質押股權,質押人均無條件放棄抗辯權。

第六條?本合同生效後,如需延長主合同項下借款期限,或者變更合同其它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七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歸還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歸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物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八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合同約定的期限歸還借款本息或者提前歸還借款本息的,乙方應協助甲方辦理登出抵押登記。

第九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條?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由權要求恢復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新的抵押財產,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

2、甲方違反第四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本息,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本息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的違約金。

3、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4、甲、乙任何乙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萬分之_____________的違約金。

5、本條所列違約金的支付方式,甲、乙雙方商定如下:

第十一條?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方式: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質押合同 篇22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身份證號: 電話: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身份證號:

住址:

電話:

甲方 與借款人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 簽訂借款合同,乙方願意以其合法擁有的機動車輛質押給甲方為 的借款作擔保。待 將借款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將本合同約定的車輛歸還乙方。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守履行。

第一條、質押物品清單

1、乙方承諾將本人名下的車輛(品牌: ;型號: ;機動車牌照號碼: ;車架號碼: 發動機號: )質押給甲方。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 (大寫) 。

2、乙方同時將上述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購車發票、購置稅發票、保單(保卡)隨同車輛一併交由甲方保管。

第二條、借款金額及利率

借款金額:人民幣 元整,月利率為 。

第三條、質押期限

質押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與借款期限一致,債務人逾期還款的,質押期限相應延長)。

第四條、合同約定

如乙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或債務人違反借款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及違約金,行使質押權。甲方可將質押車輛委託拍賣公司公開拍賣,也可自行在二手車市場直接將質押車輛進行出售,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質押車輛的擔保範圍:

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甲方與借款人所籤協議項下全部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違約金、出借方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公證費、郵寄費、差旅費、律師費)和借款方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六條、甲、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保證對質押機動車輛依法享有所有權。在抵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抵押擔保及依法保全 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乙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2.車輛在甲方處封存

3.車輛的保險,由乙方到保險公司辦理投保手續,保險費用由乙方負擔。

4.押期間,甲方須妥善保管乙方交付的質押車輛。若是由於車輛自身原因或自然損壞、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車輛損失,免除甲方的賠償責任。

6.隨車手續:由甲方儲存。

7.甲方行使質押權處理質押車輛所得款,不足清償債務的,甲方有權另行追索。乙方承諾質押物一旦被甲方行使質押權,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七條、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須向成都市高新區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本合同在債務人還清借款本金、利息、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 另行約定。

第十條、提示條款

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 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甲方: 乙方: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 篇23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借款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作為質押,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甲方願意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依照我國《合同法》、《擔保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甲方陳述與保證

1、本人在本合同項下出質權利是完全的、有效的,本合同項下的出質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或經營管理權方面的爭議。

2、本合同為主合同提供質押擔保完全出於自願,在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意思表示真實。

3、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依法可以設定權利質押;設立本合同的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第二條被擔保的主債權的種類及數額

本質押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乙方依借款合同向甲方借出的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元整。

第三條甲方質押權利擔保的範圍

包括: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

第四條出質權利

本合同項下用於出質的權利為出質人在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權利期限為:__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五條質權的實現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或乙方提前收回借款時未受清償的部分,乙方有權與甲方協商,依法行使門面房出租經營權,收益用於償還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乙方依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六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非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饋贈、轉讓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處分。

2、在質權受到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3、乙方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甲方應當在原質押擔保範圍內承擔擔保責任。

4、甲方償清主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後,不再承擔擔保責任。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乙方可以提前行使質押權,並從處得價款中優先受償。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的家庭財產總額已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依法轉讓主債權的,應及時通知甲方。

償清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返還給甲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因甲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無效,甲方應在原抵押擔保範圍內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第九條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經甲、乙協商一致,由雙方簽字確認後生效。

2、本合同有效期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罰息、以及實現質權的費用和其它的應付費用全部清償之日終止。

3、本合同獨立於主合同,不因主合同的無效而無效。如主合同無效,甲方仍應承擔本合同項下的質押擔保責任。

4、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書面協議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在乙方所在地法院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十一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附則

1、本合同是所借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合同成立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乙方及借款合同擔保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質押合同 篇24

出質人(以下稱甲方):_________

質權人(以下稱乙方):_________

為確保甲、乙雙方簽訂的_________年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合同的履行,甲方以在_________投資的股權作質押,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合同條款作如下約定:

第一條本合同所擔保的債權為:乙方依貸款合同向甲方發放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大寫)元整的貸款,貸款年利率為_________,貸款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二條 質押合同標的

(1)質押標的為甲方(即上述合同借款人)在_________公司投資的股權及其派生的權益。

(2)質押股權金額為_________元整。

(3)質押股權派生權益,係指質押股權應得紅利及其他收益,必須記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保管帳戶內,作為本質押項下貸款償付的保證。

第三條甲方應在本合同訂立後_________日內就質押事宜徵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議同意,並將出質股份於股東名冊上辦理登記手續,將股權證書移交給乙方保管。

第四條 本股權質押項下的貸款合同如有修改、補充而影響本質押合同時,雙方應協商修改、補充本質押合同,使其與股權質押項下貸款合同規定相一致。

第五條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須作一定刪節、修改、補充時,應不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益。

第六條 發生下列事項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質押股權及其派生權益,所得款項及權益優先清償貸款本息。

(1)甲方不按本質押項下合同規定,如期償還貸款本息,利息及費用。

(2)甲方被宣告解散、破產的。

第七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需轉讓出質股權,須經乙方書面同意,並將轉讓所得款項提前清償貸款本息。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除經雙方協議一致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甲方在本合同第三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取得_________公司董事會同意質押或者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將股權出質給第三者的,乙方有權提前收回貸款本息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第十條 本合同是所擔保貸款合同的組成部分,經雙方簽章並自股權出質登記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質押合同 篇25

出 質 人:________

質權代理人:________

債券發行人:________

第一章 總 則

根據 之規定,為了確保丙方 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以其所擁有的股權作為質押物,為丙方向債券持有人融入資金所形成的債務提供質押擔保。

第二章 定 義

第一條 債券發行人--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發行特種金融債券的金融機構,即丙方。

第二條 特種金融債券--指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債券發行人發行的用於清償證券回購債務的有價證券。

第三條 出質人--即本合同項下甲方,指以其所擁有的資產作為質押物為發債機構發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進行擔保的第三人。

第四條 質權人--指丙方發行的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全部債券持有人。

第五條 質權--指在質押民法典律關係成立後,當債券發行人到期不履行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債務時,乙方有權依照法律的規定以質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質押物的價款優先受償的權利。

第六條 質押物價值由中國人民銀行指定或乙方確認的評估機構評定。

第三章 甲方宣告及保證

第七條 甲方作為本合同中的出質人,就本合同作出如下宣告及保證:________

1.甲方保證自己是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完全的、有效的、合法的所有者;

2.甲方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不存在所有權方面的爭議;

3.甲方保證設立本合同項下質押不會受到任何限制;

4.在本合同簽字前未對本合同項下權利做出過任何處分,特別是未設立過任何質押;

5.根據《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特種金融債券託管回購辦法實施細則》之規定,乙方作為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代表債券持有人與甲方簽訂本合同,在債券發行人不履行清償義務時,債券持有人和乙方可行使質權,也可委託其他人行使質權,甲方不就此提出抗辯。

6.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以致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7.甲方保證每年度依法進行營業執照年檢,並在其營業執照有效期滿之前,續辦工商登記手續。

第四章 乙方宣告

第八條 乙方作為本合同項下質權人的代理人,就本合同做出如下宣告:________

1.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轉讓給第三人的,其轉讓行為無效,乙方仍可對質押的權利行使權利;

2. 任何第三人對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產生侵害,乙方有權提起訴訟;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未經乙方同意而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再設立任何形式質押,其質押行為無效;

4. 債券發行人清償債務後,乙方應通知登記機關解除質押登記;

5.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第五章 被擔保的主債權種類和數額

第九條 本合同項下的被擔保的主債權是指

第十條 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和 提供的抵押資產,共同擔保

第六章 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第十一條 債券發行人應在債券到期日或在此之前償還債券本金及相應利息。

第七章 質押擔保的範圍

第十二條 甲方質押擔保的範圍包括債券本金、利息、罰息、應支付給乙方的託管費用、實現質權的費用和所有其他應付費用。

第八章 被質押的權利

第十三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係指:________

第十四條 本合同的登記地為:________上海XX公司 。

第十五條 經甲、乙、丙三方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被質押權利價值為人民幣 元

第十六條 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有效證明檔案和資料憑證由甲方按乙方要求交予乙方保管。

第九章 權利憑證的移交

第十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質押登記有關檔案,甲方應根據乙方要求交付乙方。

第十章 被質押權利的處分

第十八條 乙方在處分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時,有權採取如下方式:________

1.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對質押的權利進行折價、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以取得轉讓費、許可費等並優先受償。

2. 依據有關法律規定,將出質人質押的權利憑證,兌現價款,以優先受償。

第十九條 乙方依據本合同處分權利時,甲方應給予配合,不得設定任何障礙。

第二十條 乙方對本合同項下被質押權利的處分權利包括部分處分權和全部處分權。

第十一章 三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

1.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合同項下的權利所有權的有效資料。

2. 甲方承擔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評估、公證、登記、過戶、財產保險、鑑定、保管和審查本合同項下增加或變更資產的律師服務等費用。

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做出贈與、轉讓、再質押或任何其他方式的處分。

4. 在本合同生效後,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5. 在質權受到或可能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侵害時,甲方有義務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免受侵害。

6. 在債券發行人清償了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全部債務後,可要求乙方解除本合同項下的質押。

7.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將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的資產進行抵(質)押,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8. 積極配合乙方及資產評估機構,做好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監督和再評估工作。

第二十二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________

1.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權利,並從處分後的價款中代理質押權人優先受償:________

(1) 丙方或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被宣告解散、破產或歇業;

(2) 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而債券發行人未依約歸還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

(3) 債券發行人與第三人發生訴訟,法院裁決債券發行人敗訴,導致債券發行人存在無力向乙方清償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本金、利息及其他費用的可能性;

(4) 出現使乙方在本次特種金融債券項下的債權難以實現或無法實現的其他情況。

2. 當本合同項下被質押的權利價值發生變化,不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提供其他資產,直至足以擔保丙方發債本息等項費用的清償時止。

3. 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以避免質權受到來自任何第三方的侵害。

4. 為保證債券持有人利益,乙方有權在質押期間對質押資產狀況進行監督,並組織評估機構對質押資產進行再評估和出具評估意見。

5. 乙方處分本合同項下權利的所得,不足以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的,乙方有權依法另行追索;償還本合同質押擔保範圍內的全部債務後還有剩餘的,乙方應將剩餘部分退還給甲方。

6. 在甲方清償本合同項下全部債務後,經中國人民銀行核准,乙方應通知甲方和有關登記機構解除質押。

第二十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________

1. 丙方應協助甲、乙雙方辦理質押資產登記手續。

2. 在乙方行使本合同項下權利時,丙方應按乙方要求給予協助。

3. 在乙方或其他債券持有人的代理人提起訴訟以實現質押權時,應給予協助。

4. 丙方應按乙方要求提供質押資產狀況的說明,如質押價值變化時,應及時通知乙方,並配合甲、乙雙方對質押資產進行調整,包括更換或增加抵(質)押資產。

5. 對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有關質押材料的真偽負有審查義務。

6. 督促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其他義務。

第十二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均應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不得因其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有關人員的變動而對本合同項下義務的履行造成影響。

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的,應當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如甲方不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時,丙方負有連帶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如有下列行為之一,給債券持有人或乙方造成損失的,應予以賠償:________

1. 隱瞞被質押的權利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立質押等情況的;

2. 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有關完備手續和真實資料的;

3. 未經乙方同意擅自處分被質押的權利的。

第十三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六條 不可抗力指訂立本合同時不能預見,對其發生和造成的後果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如因不可抗力必須作一定修改補充的,甲方保證任何改變將不會免除或減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不影響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所有權益。

第十四章 質押登記

第二十八條  甲、乙、丙三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到有關登記機構辦理權利質押登記手續。

第十五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二十九條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爭議,首先由甲、乙、丙三方協商或通過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由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六章 合同的生效、變更、解除和終止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並 後,到有關證券登記機構辦理權利出質登記手續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提前解除本合同。如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應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合同後,並由三方共同到登記機構辦理有關變更手續;在書面合同達成並至登記機構辦理變更之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質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第十七章 附 件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的附件包括(以下均為影印件):________

第十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乙方、丙方、證券登記機構和 各執一份,其法律效力相同。

質押合同 篇26

甲方(質權人):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乙方(出質人):

住所(地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根據我國《物權法》、《擔保法》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就乙方向甲方借款、車輛質押事宜,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幣 萬元整(大寫),月利率為 。

第二條 借款期限、用途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本合同項下借款本金用於乙方經營性資金週轉。

第三條 質押物狀況

乙方因借款事宜,自願將自己享有所有權的車(品牌: 型號: 數量: 臺,機動車行駛證號碼: 發動機號碼: )作為質押物向甲方質押。

第四條 質押擔保的範圍

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執行費、過戶費、公告費、中介費、電訊費、差旅費等)。

第五條 抵押物的登記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到當地機動車登記管理部門申請辦理機動車質押登記。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不按期還款的,甲方有權委託拍賣行對該車輛公開拍賣或者自行變賣,所得價款優先受償。乙方自願放棄訴訟和抗辯權。

2、質物有損壞或者價值明顯減少的可能,足以危害甲方權利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新的擔保。乙方不提供的,甲方可以拍賣或變賣質物,所得價款用於提前清償擔保債權。

3、抵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質押物轉讓。

4、質押期間,如質押物發生毀損、滅失等情形,甲方可以就乙方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等優先受賞,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乙方可以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

5、甲方對質押物應當妥善保管,但是由此產生的費用應當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出租、轉讓或以質物提供擔保;否則,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質押期間,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使用、出租質物的,其所得價款應作為質物的組成部分,用來清償擔保債權。乙方使用不當造成質物滅失、毀損的,應承擔相應責任。

3、質押期間,乙方必須轉讓或處分質物的,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其所得價款應向甲方提前清償擔保債權,不足部分由乙方繼續清償。乙方也可以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以保證甲方債權的實現。

4、因質物所徵收的一切稅費均由乙方承擔。

5、與本合同及本合同項下質押車輛有關的一切費用(包括評估費、質押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均由乙方支付或承擔。

第八條 授權委託

1、乙方全權委託甲方向當地機動車登記管理部門領取和保管本合同質押物的《他項權證》,並辦理相關手續。

2、乙方全權委託 在其不履行還款義務時,甲方有權處置質押物包括但不限於買賣、過戶、委託拍賣等實現債權的行為;乙方保證不干涉,無條件積極配合甲方處置抵押物,並自願放棄一切抗辯權和訴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借款期限屆滿後,乙方未履行還款義務的,其應當按月以同期人民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向甲方支付利息及借款本金20%的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不成時,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二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方與乙方可以協商訂立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質權人)簽章:

年 月 日

質押合同 篇27

質權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出質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乙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的《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現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1、《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為借款協議(編號)的從合同。

2、本補充協議與《反擔保—股權質押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4、本協議自簽訂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質押合同 篇28

身份證號:

(甲方)貸款方(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方(質押人):

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本著誠實信用,互惠互利原則,經協商一致,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立此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第一條①乙方將自己名下的汽車,牌照號為:

型號為:

發動機號為:

車架號為:

①向甲方作質押(約定該車輛於乙方收到甲方借款時,交由甲方佔有)。

②乙方應提供汽車相關檔案已提供檔案打“√”。

1、機動車登記證書□2、行駛證正副本原件□3、身份證原件□4、身份證影印件□5、車鑰匙把□6、保險□7、車船使用稅□8、購車發票□9、附加費原件(完稅證)□

③汽車內一切其它物品乙方已清理乾淨,質押車輛內乙方未清理物品,一律視作乙方放棄。

④汽車外觀狀況

⑤其它。

第二條甲、乙雙方認可現在該車輛的評估價值:(人民幣)元。質押汽車已行駛里程數為:。

第三條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幣)元,大寫:。

第四條借款用途:。

第五條借款利息、費用:借款叄拾日(月)利息%;綜合費用。借款同時繳清首期(月)利息、綜合費用。

第六條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______日止。

第七條車輛質押提前還款約定:不足一個月利息,按足月收取利息。

第八條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乙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九條還款方式:乙方先將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一次性交給甲方或將現金打進甲方帳戶(卡上),再提車驗車。

第十條保證條款:

1、乙方到期不能償還甲方的借款,甲方有權對質押物進行處理,乙方到期如數償還了甲方的借款利息、綜合費用時,甲方將質押物退還給乙方。

2、乙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的規定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於非法活動。

3、乙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償還甲方的借款本金、利息及綜合費用。

4、乙方違約,甲方變賣汽車所得價款超過雙方認定價值部分歸甲方所有。包含違約金、賠償金和甲方代墊的費用及實現債權而發生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差旅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過戶稅費等);不足認定價值乙方須向甲方補齊至足以清償借款本息及綜合費用。

第十一條乙方保證:

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甲方處分,乙方無條件、無償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一)乙方是合法的獨立民事主體,具備所有必要的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並承擔民事責任;

(二)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並經過所有必須的同意、批准及授權,不存在法律上的瑕疵;

(三)乙方對所質押的車輛擁有全部、有效、無爭議、獨立的所有權或處置權,如質押車輛為共有的,其將質押車輛應已獲得所有的必要的同意和批准,並告知甲方此車輛共有人詳實情況;

(四)乙方向甲方所提供該車輛的全部證件、憑證、票據、資料等均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五)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向第三人設定抵押或第三人承諾不就該車輛設定抵(質)押,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

(六)乙方所質押的車輛,在此前未發生任何交通肇事及其他違法行為牽涉;

(七)乙方車輛質押期間,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所質押的車輛贈與、轉讓、抵押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處分給第三人,如經甲方同意而取得的轉讓費等價款,應優先用於償還本合同下的借款本息以其他一切有關費用和款項。

(八)乙方所質押的車輛的價值非因甲方原因明顯減少的,乙方應按甲方要求提供新的擔保當物。乙方以上保證如有任何虛假作偽,乙方願意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與甲方無涉。

第十二條本合同與質押車輛有關的評估、保險、鑑定、公證、登記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訴訟管轄地為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爭議期間,各方仍應繼續履行未涉爭議的條款。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有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公章(自然人簽字即可)之日起生效,若質押車輛為多人共同共有,所有共有人應在本合同公證時,簽署有效的相關檔案。

第十五條質物的佔管:

(一)本合同項下的質物由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佔有和保管。

(二)乙方應將有關質物所有權證書或使用權證明檔案的原件交甲方保管。

第十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償還本息和綜合費用、不辦理續期手續、不交納續期利息和綜合費用,則甲方有權處理質押車輛,按雙方簽約時共同認定的價值出售車輛。若甲方暫未出售車輛,甲方享有質押車輛的使用權、收益權。

2、甲方在車輛質押期間,可以按每日10公里的車程行駛車輛以維護車輛或移庫。在每日10公里行程範圍內汽車輕微刮蹭,甲方除負責恢復外,不負責其它賠償;質押車輛在質押期間出現交通事故,由保險公司及責任人賠償,且乙方有責任以車主身份負責處理事故,甲方不負責其它任何賠償。

3、甲方在質押期間遺失車輛有關檔案,由甲方支付費用,乙方配合補辦相關手續,甲方不負擔乙方誤工等其它損失。

4、甲方在質押期間車輛被盜、燒燬、意外損壞,由保險公司賠償,甲方不負責任何賠償;沒有保險的車輛,甲乙雙方各承擔一半的損失(按雙方認定價值)。

5、如乙方未履行此約定,甲方有權單方提前終止合同並向乙方追索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用、賠償金及違約金等,行使質押權。

第十七條本合同在乙方還清借款本金、利息、綜合服務費後,甲方將乙方提供的質押物和證件等返還乙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八條提示條款:乙方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應乙方要求,甲方已經就合同條款做了相應說明,乙方對本合同所有條款的含義及相應的法律後果已全部知曉,並予以充分、準確無誤的理解。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資信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本合同由甲、乙簽字手印後立即發生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

1、車輛手續及車輛所有證件;

2、車輛過戶委託書;

3、車輛交接證明;

4、質押人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出借人、質押權人):

乙方(借款人、出質人):

年月日

車輛質押合同範本參考

質押人:(以下簡稱甲方)

質押權人:(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原則,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以自有(本單位)車輛:型號:

車牌號:發動機號:車架號:

作質物在乙方質押,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元。甲方保證該車輛屬本人(本單位)所有,在質押前未將該質物轉讓、抵押、質押、擔保及依法保全等,無任何經濟糾紛,如有糾紛甲方願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條:借款履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質押借款綜合費率按月%計算。在乙方發放借款時預扣壹個月綜合費用共計元。其它各月均按月提前預交,借款利率按月%計算,按月計收,即每月元,逾期交納綜合費用及利息按借款金額日加收0。5%違約金。超五日甲方未交綜合費及利息,乙方有權終止合同按規定處置質物。

第四條:甲方將質物相關品(詳見質物清單)交由乙方佔管,在質押期間甲方不得將質物及佔管品掛失或轉讓、抵押、質押等權屬轉移行為。否則甲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第五條:質押期間質物交由乙方佔管。因乙方原因造成質物丟失或損壞,乙方按評估值賠償。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質物損壞及殃及部分,乙方不負賠償。

第六條:如果甲方購置的車輛為分期付款車,甲方必須每月按期歸還銀行貸款,如果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發生的一切經濟糾紛,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約定的借款期限內償還借款,如甲方不能按期償還借款,甲方同意乙方處置質物或委託當地拍賣行拍賣。乙方處置質物所得款項,除收回借款本金、利息、綜合費和可能發生的孳息、違約金以及扣除處置質物所需費用外,剩餘部分退還甲方,不足部分有權向甲方繼續追償。

第八條:甲方承諾宣告:本合同質押物一旦發生被乙方處分,甲方無條件、無償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的過戶手續。

第九條:乙方應對甲方提供的證件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否則補辦手續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本合同在甲方還清借款、利息、綜合費用後,乙方將甲方提供的質物和證件等返還甲方。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一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車輛抵押貸款合同閱讀

合同編號: 年 字第 號

抵押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開戶金融機構:

帳 號:

電話:

郵政編碼:

抵押權人名稱: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

電話: 郵政編碼:

簽訂合同日期:

簽訂合同地點:

抵押人(以下稱甲方):

抵押權人(以下稱乙方):

為確保 年 字第 號合同(以下稱主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自有財產作抵押。乙方經審查,同意接受甲方的財產抵押。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用作抵押的財產為(詳見抵押財產清單):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共作價(大寫) 萬元整,抵押率為 %。實際抵押額為 萬元整。

第三條 抵押財產的保管方式和保管責任如下:

1.抵押財產中的 待甲、乙雙方封存後,由甲方自行保管。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自行保管。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在抵押期內負有維修、保養,保證完好無損的責任,並隨時接受乙方的檢查。

2.抵押財產中的 由甲方交乙方保管,並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收取抵押價額 %的保管費。乙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不準挪用抵押財產。

第四條 抵押財產中的 必須由甲方辦理財產保險,並將保險單交乙方儲存。

第五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出售和饋贈抵押財產;甲方遷移、出租、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轉移本合同項下抵押財產的,應取得乙方書面同意。

第六條 抵押財產意外毀損的風險承擔: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有關的公證、保險、鑑定、登記、運輸及保管等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 本合同生效後,如需變更主合同條款,應經抵押人同意並達成書面協議。

第九條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抵押財產不列入破產清算範圍,乙方並有權提前處分其抵押財產。

第十條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時,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財產:

1.主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已到,借款人未依約償還借款本息或所延期限已到仍不能償還借款本息;

2.借款人死亡而無繼承人履行合同;

3.借款人被宣告解散、破產;

處理抵押財產所得價款,不足以償還貸款本息和費用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價款償還貸款本息還有餘的,乙方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一條 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借款人按期償還借款本息的,抵押權即自動撤銷,由乙方保管的甲方財產和財產保險單應退還給甲方。

第十二條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合同時,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協議未達成前,本合同各條款仍然有效。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1項的約定,由甲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甲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提供經乙方認可的抵押財產。

2.按照本合同第三條第2項的約定,由乙方保管的抵押財產因乙方保管不善造成毀損,甲方有權用主合同中尚未償還的借款與被毀損的抵押財產相抵銷,並可追索剩餘價款。或者要求乙方恢復抵押財產原狀;或者要求乙方賠償其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3.甲方違反第五條約定,擅自處分抵押財產的,其行為無效。乙方可視情況要求甲方恢復原狀,提前收回主合同項下貸款,並可要求甲方支付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

4.甲方因隱瞞抵押財產存在共有、爭議、被查封、被扣押或已經設定過抵押權等情況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5.甲、乙任何一方違反第十二條約定,應向對方支付主合同項下貸款總額 %的違約金,並應賠償對方因此而遭受的經濟損失。

6.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經抵押人同意,變更主合同條款或轉讓主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甲方可自行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退回由乙方保管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第十五條 雙方商定的其它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附:抵押財產清單一式 份。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主要負責人:簽章

年 月 日

簽訂合同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