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公司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1、甲方出租的房屋位於: ****路***號 ***樓整層、****北面4間辦公室、**號會議室及商鋪。
2、出租房屋建築面積總共為: *****平方米。
第二條 甲方擁有該房屋的完全產權,乙方應提供轉授權經營證明檔案,包括被轉授權人身份證影印件、公司執照影印件、企業程式碼證影印件等,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第三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為 *** 個月,自****年 **月 ***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為營業職場等用途。
3、租賃期滿前1個月,雙方再協商租賃事宜,乙方有有限租賃權。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租金起算日為:****年 **月 **日。
2、租金為每平方米 元,月租金為 元,大寫: , 個月租賃期的總租金為 元,大寫: 。本租賃期內,租金不做調整,租賃期滿後,如乙方續租,則租金單價上調15%。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租賃合同簽訂後,乙方在20天內一次性支付 個月的租金。
4、甲方須提供國家認可的專用房屋租賃發票,在房屋租賃過程中產生的印花稅雙方各承擔50%。
第五條 交房
1、甲方須在 ****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於乙方使用。
2、乙方在合同期滿後如無續租意向,乙方應在期滿3個月前通知甲方,並在XX年4月24日前將房屋歸還於甲方。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的繳納
水電費、暖氣費等相關費用:按國家標準由甲方代收。(自甲方通知乙方三日內,乙方必須按時繳納)
20xx年標準如下:
即: 冷水費3.7元/噸( 結算一次) 計量器現讀數:
電費1.2元/度( 結算一次) 計量器現讀數:
暖氣費4.8元/平方( 結算一次)
第七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甲方在租賃期內負責:租賃房屋的結構維修
3、甲方須按時將房屋交與乙方使用
4、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租賃房屋期內,水、電、暖氣等正常供應。
5、甲方負責保證租賃給乙方房屋的安全保證,如發生被盜,甲方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取證。
第八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自主經營權
2、乙方在簽訂租賃協議的同時,必須遵守大廈管理的相關規定。
3、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做好防範措施,保護租賃房屋內設施和其設施的完好無損。
4、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從事違法違紀等行為,否則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及用途,如確需要裝修,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乙方如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如不能恢復,甲方有權扣除押金,押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賠償。
6、乙方在租賃房屋外面附加任何物件或塗刷任何塗料或其他任何更改時,須經甲方同意。
7、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將甲方交房時的裝置、設施在無損壞、清潔並適宜租用的良好狀況下交給甲方。
8、乙方可以在甲方指定的位置設立廣告牌,但乙方必須提前辦理好相關的城管等經營手續;乙方所做的廣告牌必須符合安全標準,如出現因廣告牌掉落等原因損壞車輛及傷及他人安全等事故,其責任一律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所做廣告牌樣不能超過本大廈的廣告牌樣。
9、租賃期間,所租賃房屋內的水電暖等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維修。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該房屋因社會公共權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該房屋損壞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移轉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或賠償損失。
4、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貳拾萬元整)。甲方如在合同期內將房屋轉租給他人或收回,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整(貳拾萬元整)。
5、在租賃期,乙方不能向甲方及時繳納房屋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並追究乙方相關經濟賠償責任。
6、人力不可抗因素導致責任除外。
第十一條 合同期滿
合同期滿,乙方如需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前兩個月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賃期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甲方向第三方提出的同一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與鉛印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
(1)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蓋章後生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四份,由甲方持有兩份,乙方執兩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建委租房合同範本北京建委合同(2) | 返回目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自行成交版)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北京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京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籤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 , 。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4、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8、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籤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北京建委租賃合同北京建委合同(3) | 返回目錄近日,北京市建委釋出最新修改的《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與以往不同的是,新租房合同分“自行成交版”、“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3個版本,以及《北京市房屋出租代理合同》。合同明確規定,出租人和承租人付給中介的佣金總和不得超過月租金。新版合同將於6月1日起實行。
為進一步改善房屋租賃市場秩序,保證房屋租賃代理資金安全,根據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屋租賃當事人及相關管理部門的意見和建議,結合實際實施過程中的問題,北京市建委會同市工商局對合同文本進行修訂完善:
一是將《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分為“自行成交版”、“經紀機構居間成交版”、“經紀機構代理成交版”三個版本,並將原居間合同的相關內容融合在經紀居間成交版合同文字中;
二是修訂了《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強化了租賃代理的資金監管;
三是簡化了合同條款,便於簽約操作;
四是貫徹落實《北京市房屋租賃管理若干規定》,明確了房屋出租登記責任,加強了房屋租賃管理;
五是在《北京市房屋租賃合同》和《北京市房屋出租委託代理合同》中明確約定了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收費標準、收費物件等。
自XX年6月1日起,凡經紀機構居間、代理的房屋租賃資訊均實行網上備案。房地產經紀機構應在房屋租賃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通過北京市建委房屋租賃合同網上備案系統填報該房屋租賃合同的相關資訊,進行網上申報。如果房地產經紀機構未按規定進行房屋出租登記、網上備案或存在虛報瞞報相關備案資訊等違規行為的,房屋管理部門將責令其整改、予以處罰,並向社會公示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