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承租居間合同2篇
no.1
房屋承租居間合同
編 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居間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居間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居間的有關事宜達成
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居間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
,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介面□;空
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___□;
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
房屋權屬: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間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居間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
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居間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
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資訊、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
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資訊,或為甲
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應在甲方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 日內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現金□;支票□;____。
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間活動費用
居間活動費用是指乙方為完成委託事項實際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包括看房費、佣金)。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居間活動費用由乙方承擔。
非因乙方故意或過失導致委託事項未完成或未在委託期限內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間活動費用。乙方要
求甲方支付上述費用的,應當如實列明,並出具相關票據,做出合理解釋。
除看房費、佣金和居間活動費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費用(押金、資訊費等)。
第八條 轉委託
乙方將委託事項全部或部分轉委託給第三人處理,應當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
雙方可以以書面形式協商解除合同。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期限內,甲方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應按照_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乙方仍有權取得約
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約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的,應按照_____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四)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按照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
(五)乙方怠於履行盡力義務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
(六)乙方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有惡意串通行為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標準
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七)乙方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或身份資格證明,或所介紹房屋
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任何權利瑕疵的,除退還已收取的看房費、佣金、居間活動費用外,應按照______標準支付違約金,甲方除按
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第十一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四條 合同一經生效,即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內容進行變更或對未盡事項做出補充規定。變更或
補充規定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條 本合同相關條款的約定是在不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國家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委
託人、居間人及出租人的資質、資格及其他有關方面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委託人(章:)
居間人(章):
住所:
住所: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營業執照號碼:
營業執照號碼:
簽約代表:
委託代理人: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時間:
合同簽訂地點: 合同簽訂地點:
使用說明:
1、《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為中國消費者協會委託北京匯佳律師事務所擬定,為建議使用。
2、凡承諾使用《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的經營者,有義務應消費者的要求使用。
3、選擇 “爭議解決”方式中提請仲裁方式時,應填寫所選擇仲裁機構的法定名稱。
4、《房屋租賃合同》、《房屋承租居間合同》推薦文字中相關條款,在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前提下,考慮消費者與經營者雙方的合
法權益,結合實際需要可能做出修改。屆時,請選用新的版本。
no.2
合同編號:
xx珠寶居間合同
甲方(委託人):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電子郵件:
乙方(居間人):
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住所地: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號碼: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惠互利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相關法律法規,達成如下協議,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一、委託事項及乙方的業務範圍
1、甲方是xx珠寶運營有限公司中國指定代理商,根據xx珠寶的授權,甲方委託乙方為甲方從事的現貨和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業務介紹客戶
,促成甲方與客戶間簽訂《客戶協議書》或其他檔案。
2、乙方“居間成功”是指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託事項。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資訊,或為甲方提供聯絡、協助等服務,而未促成甲方與客戶
間簽訂由甲方指定的《客戶協議書》或其他檔案,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二、乙方的主體資格要求
1、能夠獨立承擔居間商法律責任的公司或者機構;
2、具有良好的誠信記錄;
3、具備一定的客戶資源;
4、符合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對居間商資質的相關要求;
5、承認並遵守xx珠寶對居間商的管理制度及業務管理辦法;
6、具備黃金、股票、期貨等投資知識,熟悉並認同xx珠寶的相關交易規則及交易的品種。
三、乙方報酬的計算與支付
1、居間報酬(計算方法):總佣金(點差+佣金)所產生的費用提取 %。
2、甲方給乙方報酬的結算截止時間,每週一早8點至週六凌晨4點。
3、甲方給乙方報酬的發放時間為,每週三發放上一週的佣金。
4、甲方給乙方報酬的支付方法:按照本合同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以轉賬形式支付。
乙方銀行賬戶資訊如下:
收款人全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戶/銀行卡號:
以上賬戶資訊如有變更,乙方應以書面形式提前5個工作日通知甲方,否則原賬戶仍被視為有效。如因乙方未及時通知賬戶資訊變更造成
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四、乙方各項費用的承擔
乙方居間商活動的所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為乙方按本合同開展業務提供必要的資源和支援,對乙方進行無償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現貨及現貨延期交收交易知識及職業道德
培訓,無償提供相關業務宣傳資料。
2、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業務經營活動進行監督、指導。
3、甲方有權根據xx珠寶的相關規定對《客戶協議書》或其他檔案、合同、協議的內容作出調整,並及時通知乙方。
4、甲方應保守獲悉的乙方從事居間商業務經營活動中的商業祕密,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洩露。
5、甲方保證乙方獲得xx珠寶授予的居間資格。
6、如乙方居間委託成立,甲方按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7、如xx珠寶因國家規章制度和市場情況調整了產品的交易規則,甲方需及時通知乙方。
8、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人民幣 元的加盟費,本協議自簽署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指定帳戶一次性支付全額費用。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居間商成立,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支付乙方居間商報酬。
2、乙方在開展業務時,應當向客戶表明示其xx珠寶居間商的身份,不得假冒甲方員工的身份來開展業務。同時乙方應當根據相關業務規
則對客戶如實介紹貴金屬現貨和現貨延期交收交易的相關情況,正確揭示風險和收益,不得做虛假宣傳,不得做獲利保證或各種不切實
際的承諾,不得私自向客戶收取各類費用。
3、乙方不得自行與客戶簽訂《客戶協議書》或其他檔案、合同、協議,不得代替客戶辦理開戶、銷戶事宜,不得與客戶串通,損害甲方
利益,不得與客戶約定分享投資收益,不得代理客戶下達交易指令或調撥資金。
4、乙方應就甲方委託的事項向甲方如實、具體報告。
5、乙方應保守在完成本合同中獲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能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洩漏。應保守客戶的商業祕密和個
人隱私。
6、乙方不得將本合同委託事項進行轉委託。
7、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活動中應自覺接受甲方的監督、指導,遵守甲方制定的《xx珠寶居間商管理辦法》及提供相關服務的規定。
8、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xx珠寶和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不得從事有損xx珠寶、甲方及客戶利益的非法經營活動。
9、乙方只能將甲方品牌及相關標誌、名稱等用於開展本合同約定的業務活動中,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10、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授受除甲方以外的其他代理商公司委託從事居間商服務。
1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設立集中交易場所或經營服務網點等。
12、乙方對外進行宣傳的相關內容涉及到xx珠寶或甲方,乙方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對外發布,乙方不得擅
自發布。
13、乙方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損壞xx珠寶、甲方及客戶的名譽,不得擾亂甲方的正常業務秩序,不得開發甲方己有的客戶。
14、與客戶之間的居間商服務關係要清晰、合法。如產生糾紛,乙方應將有關情況及時反映給甲方,對於乙方與客戶間發生的糾紛,由
乙方與客戶自行協商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及經濟責任。
七、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約定,均構成違約。違約方應承擔因此而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責任和損失;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
,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而不承擔法律責任;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其違約所造成的直接損失。
2、甲方如果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向乙方支付報酬的,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逾期付款及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甲方應付款之日的次日起至實
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逾期10日,則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及利息。
3、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立即取消乙方之居間商資格並解除合同,甲方不予支付乙方應得的居間商報酬,並暫扣乙方向甲方
交納的風險保證金,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
(1)利用居間商身份變相非法集資或融資的;
(2)以居間商的名義從事現貨交易和延期交收交易居間商業務以外的經營活動的;
(3)向客戶作返傭承諾、獲利保證或共擔風險承諾的;
(4)代客理財,替客戶操作帳戶,向個人發放普通代理的;
(5)違反本合同約定義務的:
(6)其他違反法律、法規、政策、xx珠寶規章制度、甲方規章制度的行為的;
(7)其他有約禁止事項。
八、合同期限
1、本合合有交效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續訂本居間合同。
九、合同變更
如xx珠寶管理規定或甲方相關管理規定進行修訂,涉及到本合同時,則甲、乙雙方應按照新修訂的規定對本合同進行修改。
十、合同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到期後自動終止;
2、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隨時終止本合同;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可依據本合同第七條中的相關約定而解除本合同。
4、合同解除或終止後,乙方應於合同解除或終止後10個工作日內向甲方返還甲方因居間商業務關係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物品,逾期
返還及不予返還的,乙方應賠償因此給甲方帶造成的損失;乙方不得借甲方名義繼續從事有關活動。
5、合同解除或終止後,甲方交乙方交納的風險保證金退還給乙方。對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與乙方經手的客戶簽訂的協議,在合同解除或終
止後所產生的利益,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
十一、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包含但不限於火災、爆炸、颱風、洪水、地震、潮汐、雷電、戰爭、供電、電信及通訊裝置中斷、罷工、政府管制
、xx珠寶暫停交易、網際網路系統故障等非可歸因於任何一方的不可預見、不能避免的事件。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需由不可抗力發生地公證機構提供證明)的發生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的有關義務時,該方不承
擔違約責任;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該方應當履行本協議。
十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
裁委員會上海分會依據該會當時有效的仲裁規則裁決。如雙方對裁決仍有異議,則應提交到甲方註冊地法院提起拆訟請求。
十三、其他約定
1、本合同所稱的“商業祕密”指甲、乙方各自所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的管理資訊、顧客名單、客戶資訊、交易資料、銷售渠道、技
術訣竅、研究成果、商業計劃、財務資料及本合同條款等相關資訊及其他甲方或乙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資訊。
2、雙方簽訂的其他與本協議內容相關的協議及附件與本協議相牴觸的,以本協議為準。
3、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發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檔案、資料等文書,均以本合同上列明的聯絡方式送達。一方如果遷址或
者變更通迅方式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因未按前述要求履行通知義務導致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4、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為法人的,應加蓋單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乙方為自然人的,應由乙
方簽字後按捺手印)
5、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託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