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買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位於1989年在開陽縣城關鎮六塊碑建有五層磚混結構私房一棟,其四至界線為東至劉和平界,南至胡仕明界,西至吳老七界,北至劉和平界,房屋建築面積約90平方米,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將該房屋一樓面積的使用權及所有權出售給乙方永久性所有權。現就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個人房屋轉讓合同條款。
第一條
1、甲方還未取得國家正式頒發的規定房屋所有權證書,若甲方有備件辦理該房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甲方應為乙方一併辦理,乙方應負責相應的費用。
2、乙方現暫未開辦水、電戶頭,水、電均搭用甲方戶頭,但相應的費用由乙方負責,直到乙方開辦好水、電戶頭為止。
3、該房屋有人行通道,乙方不能干涉。
4、甲方已徵得該房權利共有人的一至同意後轉讓該房。
第二條房屋售價
雙方同意上述房屋售價總價款全計人民幣60800.00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陸萬零捌佰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款已付清。
第四條個人房屋轉讓合同的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合同簽定後,不許悔約(如有悔約,由悔約方按該房屋總價的30%支付另一方違約金)。
第五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益。
第六條如有拆遷,補償金屬乙方所得。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賣方權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買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買方權利共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字時在場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定時間: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賣 方 :
姓 名:
地 址:
聯絡電話:
買方 :
姓 名:
地 址:
聯絡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私有住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層 戶,房屋結構為 ,房產證登記面積 平方米,房屋所有權證編號: 。
第二條 價格: 元, 甲、乙雙方達成一致意見,雙方交易稅費由乙方負擔。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當日內向甲方支付交首付款 萬元元在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甲方房屋坐落於位於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總金額為人民幣 ,餘款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房屋合同由社群各位領導鑑證,交納稅費20__元整,由乙方負責交納。
第五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六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戶手續之日起______日內,將戶口遷出,逾期超過______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_____%收取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日期:
乙 方: 日期: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電話: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甲方出售一處房產,甲方出售住宅樓坐落於,面積平方米,用途為。
第二條,價格:住宅樓每平米元,總面積平方米,住宅樓售價總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第三條,付款方式:雙方在本合同簽訂後,乙方需交付甲方元訂金,乙方應在日內將全部購房款交付甲方。如乙方因各種因素導致的不能按期付款,甲方有權不退回乙方的元訂金。
第四條,房屋交付期限:甲方應於乙方付清全部購房款之日,將該房屋及相關手續交付乙方使用。
第五條,費用交接時間: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年月___日。
第六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由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由甲方自行處理,與乙方無關。交易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糾紛均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七條,過戶費用
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因該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予承擔任何費用。
第八條,關於產權過戶登記的約定:
待該房產辦理房屋產權證時,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手續。如甲方不配合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10天內,將乙方已付全部房款退給乙方,並賠償乙方元損失費。
第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事項:
(賣方)甲方(簽字及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買方)乙方(簽字及手印):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