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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精選8篇)

欄目: 銷售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3W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1

甲方名稱:_________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精選8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

網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專案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資訊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資訊認定普通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____資訊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資訊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資訊相應損失。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規範。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______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2

甲方:乙方:風險提示:

合作的方式多種多樣,如合作設立公司、合作開發軟體、合作購銷產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專案內容,相應的協議條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協議的條款設定建立在特定專案的基礎上,僅供參考。實踐中,需要根據雙方實際的合作方式、專案內容、權利義務等,修改或重新擬定條款。 簽約雙方就合作開展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組織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上因特網建網站事宜進行友好協商,乙方同意甲方代理乙方的域名註冊、虛擬主機及相關業務,雙方達成並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一、甲方權利義務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各方的權利義務,以免在專案實際經營中出現扯皮的情形。

再次溫馨提示:因合作方式、專案內容不一致,各方的權利義務條款也不一致,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擬定。

(一)作為乙方的代理商,向直接客戶提供域名註冊及虛擬主機服務;並在代理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以建立和保持乙方的良好聲譽。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損失的,應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保證作相應賠償。

(二)確保自己及客戶的網站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策、法律和法規,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三)詳細閱讀並確實理解乙方在其網站上(._________.e下同)針對代理商的操作要求說明,該操作要求包含域名的註冊、更改取消、轉入轉出以及租用虛擬主機等相關服務,以確保在委託服務時,能按要求提交正確完整的資料資料並按正確步驟進行。

(四)乙方以甲方在本合同中填寫的資料為有效聯絡依據,如甲方的電子郵件、地址、聯絡人等資料變動時,須及時以傳真方式(單位代理加蓋公章、個人代理簽名並附身份證影印件)通知乙方予以更新。

(五)應邀參加乙方組織的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二、乙方權利義務

(一)以線上實時註冊系統方式為甲方提供國際域名註冊服務,保證該註冊系統有效執行。

(二)為甲方提供虛擬主機服務,甲方可通過線上註冊系統完成服務請求,在收到甲方的服務請求後____個工作日內完成;並在服務期內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援。

(三)在網站上及時公佈代理價格資訊和價格變動資訊。並提供自動查詢功能,以使甲方能在網站上查詢獲得其業務資訊和賬款資訊。非特殊情況上述資訊乙方均不另行通知甲方。

(四)持續完善代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援甲方開展代理業務。

(五)視必要定期或不定期舉辦代理商年會、研討會和培訓等活動。

三、付款結算條款風險提示:

應明確約定合作方式,尤其涉及到資金、技術、勞務等不同投入方式的。同時,應明確各自的權益份額,否則很容易在專案實際經營過程中就責任承擔、盈虧分擔等產生糾紛。

(一)甲方所有款項的匯付均以有效方式匯至乙方在網站上指定的銀行賬號。

(二)在委託首次代理業務之前,甲方匯款人民幣_____元或以上作為預付款,以使初期業務不因款項原因而影響乙方及時提供服務和支援。

(三)乙方的自動系統逐筆結算甲方的委託業務並從預付款中自動扣除,甲方自行查詢餘額並保證其餘額足以支付下一筆委託業務。

(四)乙方按要求為甲方開具發票(發票總金額不超過甲方所匯的實際金額)並以掛號件形式寄至甲方登記的地址;如甲方在發票方面有任何特殊要求(如為客戶分別開票等),須在匯款傳真件上詳細說明。

(五)合同終止時乙方如數退回甲方的賬款餘額。

四、違約責任風險提示:

合同的約定雖然細緻,但無法保證合作方不違約。因此,必須明確約定違約條款,一旦一方違約,另一方則能夠以此作為追償依據。

(一)甲方向乙方租用虛擬主機期間,凡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及甲方客戶網站無法被訪問的,均視為乙方違約,但是,乙方在進行伺服器配置、維護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者由於上的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網站訪問速度下降,因2問題、黑客問題、電信部門技術調整和政府管制等引起的事件,甲方認同這是屬於正常情況,不屬於乙方違約。對於乙方違約的情況,乙方承諾補償甲方以宕機時間乘以_____倍甲方已付相關時段費用的賠款。甲方在與乙方的技術部門聯絡並獲得證實後,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即可獲得賠償。

(二)因甲方原因導致域名未能成功註冊時由甲方負責;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實時註冊系統中提交註冊的域名被搶注時,乙方及時為甲方進行同等數量的域名註冊;因域名註冊資訊錯誤產生的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三)除經乙方認可並授予信用額度外,乙方不接受甲方任何形式的欠款。因此如甲方未能按時交納費用時即視為違約,乙方可不予受理甲方委託的業務並有權停止甲方的域名和或虛擬主機的使用權。

(四)其它違約責任按民法典有關條款進行賠償。

(五)如甲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的規定條款,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終止其代理權。

五、免責條款由於不可抗力而影響乙方正常的服務和支援時,不應視作乙方違約,甲方對此表示認同。

六、其它事項

(一)在列印或填寫過程中,甲方不得更改或刪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更動後的合同將被視為無效。

(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西安仲裁委員會仲裁。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雙方簽約之日始;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時應以書面方式提前___通知另一方;本合同由雙方同意後可延續________年,續約期內甲方的業務結算累計進行。

(四)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甲方:負責人簽字:身份證號(個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蓋章(單位):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負責人簽字:身份證號(個人):聯絡電話:聯絡地址:蓋章(單位):簽署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3

甲方名稱:__  法定代表人:__  地址:__  編碼:__  聯絡電話:__  傳真:__  聯絡人:__  網址: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電子郵件:__乙方名稱:__  地址:__  聯絡電話:__  傳真:__  開戶銀行:__  帳號:__

第一條 協議專案和目的    

1-1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資訊普通代理商,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 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資訊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

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__資訊普通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資訊普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

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

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

1-2 甲方辦理

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3-

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元,甲方承認

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3-

1-4 依照乙方規定就

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

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

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

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資訊認定普通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

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

1-9 與__資訊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

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

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

1-12 甲方如非c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資訊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資訊相應損失。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

2-1 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

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3-

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

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

2-4 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

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

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

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

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

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規範。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

2-10 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四條 對分銷商的獎懲    

4-1 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4-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 甲方成為乙方普通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普通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年,自_年____月____日至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6-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__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6-4 在

6-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6-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6-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8-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九條 附則    

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9-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9-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於_年____月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甲方(蓋章):__        乙方(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4

甲方名稱:_________(地址、郵編、電話、傳真、聯絡人、網址等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地址、郵編、電話、傳真、聯絡人、網址等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第一條 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路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 《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路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 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 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 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____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 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 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 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 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網路網路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 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路”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 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 與_________網路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 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 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 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路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網路相應損失。

3.1.13 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使用者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線上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使用者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 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 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 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 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 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 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 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 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和《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 對代理的獎懲

4.1 依據規範和(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 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 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 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六條 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 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 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網際網路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 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絡,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 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 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 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 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 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 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 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 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 附則

10.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 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 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 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5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某資訊普通代理商,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資料略)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基本資料略)

第一條協議專案和目的

1.1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普通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合作協議。

1.2本協議的目的是在甲乙雙方之間建立產品或服務的分銷體系,保證甲方銷售或提供的乙方產品或服務的品質正宗,渠道合法。

甲方可以依據本協議使用乙方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相關資訊解釋乙方產品或服務的來源和品質。

甲方不得以乙方名義面對第三人,對外簽署合同,以及以乙方名義從事任何經濟行為。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予甲方“________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資格,由甲方向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分銷乙方的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資訊普通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2.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全部合同權利義務由甲方獨立承擔,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

2.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

2.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普通代理商價格。

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2.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2.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2.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資訊認定普通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乙方書面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某級別“代理”,“地區代理”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

且不得將“_________資訊”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資訊”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或總代理的字樣。

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總代理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2.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

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2.9與_________資訊正式簽署本合作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2.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普通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2.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2.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

給________________資訊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_______資訊相應損失。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雖然作為本合同服務標的的第一條所述之業務可能成為甲方與客戶服務合同中規定的服務標的,按照本合同約定,甲方以自己的名義與客戶建立合同關係並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乙方不與甲方的客戶建立服務合同關係。

3.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

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4及時將與甲方分銷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

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3.8

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普通代理商管理規範。

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_________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3.10如果代理價格有變動,以乙方網站上的價格為準,乙方有義務用電子郵件把最新報價發到甲方的電子郵箱。

第四條對分銷商的獎懲

4.1依據相關的價格體系對甲方的分銷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普通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普通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普通代理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6.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

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

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6.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______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

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

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6.4在6.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6.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6.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6.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爭議解決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

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八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8.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

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8.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8.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九條附則

9.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9.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

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9.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9.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9.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9.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6

甲方名稱: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傳真:

聯 系 人:      網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                                  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                          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第一條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路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20011020》(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路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路(以下簡稱新快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路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新快網路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新快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011020》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路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新快網路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新快網路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新快網路”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新快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7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8與新快網路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9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0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1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新快網路造成損失的,應賠償新快網路相應損失。

3-1-12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使用者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線上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使用者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新快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20011101》和《新快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011020》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新快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甲方可參加乙方不定期舉辦的的代理商免費培訓,或獲得培訓資料和音像資料,根據規範中的內容獲得乙方的支援與獎勵。

4-3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4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網際網路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絡,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 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湛江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 年月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湛江。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單位蓋章:                                      單位蓋章: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7

網路代理商合作協議書

甲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網址:www.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_________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_________網路機構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_________網路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_________網路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_________網路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提交預付款_________元,甲方承認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為必須完成的業績,甲方上述預付款未使用完而終止本協議,不得要求退還預付款餘額。甲方同時向乙方提交保證金_________元,甲方未完成第一次支付的預付款的業績而要求終止本協議的,不得要求退還保證金;甲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完成第一次支付預付款的業績且沒有其他違反本協議及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保證金將在本協議到期或解除後_____個工作日內退還甲方;甲方出現違反本協議或代理商規範的行為,乙方有權視具體情況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款項。

3.1.4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

3.1.5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6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7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__________網路網路授權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_________網路”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_________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8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9與_________網路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

3.1.10甲方與乙方的其他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或者其它不正當競爭。

3.1.11本協議所稱“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是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

(一)與乙方處於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商業、技術領域;

(二)與乙方經營範圍相同或者相近似;

(三)與乙方所提供的產品、服務或者所面向的客戶群相同或者相近似;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3.1.12甲方如非CNNIC授權代理,則不得以CNNIC授權代理名義進行活動,否則責任自負。給_________網路造成損失的,應賠償_________網路相應損失。

3.1.13甲方應遵守並促使其使用者遵守乙方的各項服務和產品的線上申請/註冊條款,甲方的使用者違反前述條款的行為將被視為甲方的行為,乙方將直接向甲方追究責任。

3.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3.2.1鑑於第一條之業務在甲、乙雙方之間進行,乙方不與客戶發生直接經濟往來。

3.2.2甲方遞交的國際域名註冊業務,由於實行即付即注方式,一經甲方遞交,乙方便視為甲方及客戶同意註冊此域名,乙方將在甲方的預付款餘額足夠的前提下及時實行註冊;甲方要求的國內域名註冊,乙方接到甲方的線上申請及必需檔案後,即開始進行查詢、註冊;虛擬主機設立和開通等其它業務必須在甲方預付款餘額足夠或收到甲方匯款憑證傳真後按業務合同進行。其它業務乙方應在甲方提交申請後及時處理。

3.2.3乙方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售後服務,詳細條款由甲、乙雙方之間具體的業務合同確定(包括電子版合同形式),但乙方的售後服務只對甲方,不面向客戶。

3.2.4及時將與甲方代理業務有關的價格細則和變化,市場動態指導通知甲方(一般用電子郵件方式)。

3.2.5向甲方提供業務範圍內的技術支援和技術培訓,幫助甲方提高技術能力,拓寬業務範圍。

3.2.6對因甲方違反本協議造成客戶或乙方損失的,乙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3.2.7對因乙方過錯造成的損失,乙方只向甲方承擔責任。該責任的承擔以甲、乙雙方之間發生的該筆具體業務金額的總額為上限。

3.2.8對於甲方與其客戶之間的糾紛、爭議、損失、侵權、違約責任等,均由甲方與客戶自行解決,乙方不介入甲方與客戶的糾紛、爭議等,也不對客戶的任何損失負責。

3.2.9在本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有權根據市場情況修訂定價和代理規範;甲方保證接受乙方在本協議履行期內對《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和《_________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的修訂。修訂一旦作出,乙方會提前15天傳送電子郵件或在乙方網站以公告形式通知甲方,修訂從規定的日期起生效。

第四條對代理的獎懲

4.1依據規範和(_________網路代理專案與價格體系)對甲方的代理業務給予優惠。

4.2本協議關於優惠的計算不包含國內、國際域名註冊機構所收取的域名註冊費用和年費。

4.3甲方成為乙方機構代理商後,如果不符合規範中的考核標準,或者有違反代理商信譽和宗旨的,或者違反本協議,以及給客戶或者乙方造成嚴重損害的,乙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本協議終止。

第五條協議有效期

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六條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

6.1在履行本協議期間,甲方只能在本協議約定的範圍內適當地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名義,不超越甲方授權工作範圍的行為,更不得用於其它的目的和事項。甲方在使用乙方的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時,應當完全為甲、乙雙方在本協議中約定的內容服務,不得夾帶其他業務內容或經營目的。甲方在其自身宣傳材料、名片、市場宣傳、網站建設以及其他任何方面使用乙方授權的名稱、域名和網站,都必須事先書面通知乙方,並獲得乙方的書面許可,方可進行。否則視為對乙方企業名稱、商標、商號、品牌、域名和網站的侵權,應負相應的責任。

6.2甲方及其職員承諾在履行本協議期間及在本協議期滿後不對乙方所有或將要擁有的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等進行貶低或者其它任何損害,也不對乙方網際網路網頁或者網站進行任何貶低、抄襲、歪曲、破壞或其它損害。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努力工作以維護、提高上述商標、企業名稱、域名的價值。

6.3甲方承諾,若與乙方終止、解除本協議後未經乙方書面同意,不得向他人明示或暗示與上述乙方之商標、企業名稱、域名有任何實質性聯絡,或者以其它方式明示或暗示自己系乙方代理商。

6.4因上述6.1、6.2和6.3情形給第三人或者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第七條協議變更、終止及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在履行中採用欺詐、脅迫或者暴力的手段,另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2任何一方在履行中發現或者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預期將要違約,可以終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對本協議繼續不履行、履行不正當或者違約,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並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7.3在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或一方認為需要終止,應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雙方在財務結算完畢、各自責任明確履行之後,方可終止協議。因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擅自終止本協議,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對方損失。在本協議期滿時,如雙方同意,可續簽本協議。

7.4在7.3之情形下,對方應繼續完成當月的財務結算,各自明確責任。

7.5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可以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

7.6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協議應變更相關內容;訂立本協議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或者終止協議的履行。

7.7因本協議一方經營情況發生重大困難、瀕臨破產進入法定整頓期或者被清算,任意一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果雙方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雙方同意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並接受其仲裁規則。該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將無條件服從該仲裁裁決。

第九條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9.1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協議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無意義的,任一方均可以解除本協議。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協議、解除或延遲本協議,應自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發生之日起五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於事件發生之日起二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的證明。

9.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應採取一切必要措施減少損失,否則應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

9.3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見、不能克服並不能避免且對一方或雙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管制等。

第十條附則

10.1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協議不具有溯及力。雙方可根據後繼立法或變更後的法律,經協商一致對本協議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用書面形式。

10.3一方變更通知、通訊地址或其它聯絡方式,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聯絡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10.4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協議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協議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協議的解釋。

10.5任何一方對本協議的內容和對方當事人的商業機密均負有保密的義務。

10.6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經簽字、蓋章後生效,二份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本協議於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上述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資訊網路代理商協議 篇8

新快網路代理商合作協議

甲方名稱:法定代表人:

地    址: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傳    真:

聯 系 人:                                   網    址:

開戶銀行及帳號:電子郵件:

乙方名稱:湛江市霞山區新快網路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志勇

地    址:湛江市霞山區椹川東三路196號(正泰花園)B座1樓    

聯絡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中國工*銀行湛江市人民大道支行                賬戶:__ 0254 0902 0103 770

第一條協議專案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新快網路代理體系和管理規範20011020》(以下簡稱規範)的有關規定(即新快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規範),甲方申請成為新快網路                    代理商,並完全接受乙方的規範,經乙方初步稽核符合規範中規定的該級新快網路(以下簡稱新快網路)代理商申請資格,簽署本機構代理商合作協議。

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授權給甲方“新快網路                      代理商”資格,由甲方代其直接客戶(以下簡稱客戶)在乙方處進行域名註冊、網站寄放以及乙方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推出的其它業務(以上代理業務專案依據《新快網路代理商服務和產品價格》為準)。

第二條《新快網路代理體系與管理規範20011020》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

法律效應。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將按照本規範的各項有關規定對甲方及所有新快網路代理商實施申請、審批、業績統計、考核、定級、獎懲等方面的統一管理。

第三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1積極宣傳推廣本協議第一條之業務及其增值服務,維護乙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如實向客戶告知所提供的服務專案及基本報價等,不得進行以次充好、削減服務專案、對免費專案收費等損害乙方和/或客戶利益的行為。

3-1-2甲方辦理第一條之業務時由甲方與客戶簽定合同,並向客戶提供必要的服務和技術支援,解答客戶提出的各種問題,甲方可享受乙方在規範中規定的對該級新快網路代理商提供的各項服務與支援,但應受乙方的成本控制制約。

3-1-3依照乙方規定就第一條之業務享受乙方指定的代理價格。甲方自行與客戶約定的服務價格、收費標準不得低於乙方公開報價。

3-1-4向乙方及時提供客戶的相關資料和支付相關費用以保證業務的順利進行。

3-1-5保證服務質量,不得損害乙方整體市場形象,也不得從事其它損害乙方利益的行為。

3-1-6甲方可以在其公司宣傳材料和名片上以及廣告內容中使用“新快網路授權        代理商”字樣和統一標識,未經正式授權,甲方不得以乙方“辦事處”或“總代理”等具有壟斷性、排他性和其它未經乙方授權的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及商業活動。且不得將 “新快網路”與甲方作任何實質性聯絡,其企業名稱不得出現 “新快網路”等引人誤解其為乙方分公司或分支機構的字樣。甲方不得做出任何引人誤解或引起混淆的行為,使他人誤以為甲方是乙方子公司或分公司、關聯公司或其他實質性關係單位。

3-1-7甲方保證其所有經營活動完全符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等的規定。如因甲方違反上述規定的行為給乙方帶來任何損害,甲方應承擔所有法律責任並賠償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1-8與新快網路正式簽署代理商協議後,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和任何與乙方構成直接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進行相同或者類似本協議內容的合作,否則乙方有權隨時取消其代理商資格並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本協議有效期內及本協議終止或者解除後,甲方承諾不向與乙方構成商業競爭關係的企業、商業機構或者組織提供有關乙方業務、技術等一切相關資訊或者資料,否則願意承擔相應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