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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房屋銷售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銷售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2W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

賣方: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精選15篇)

聯絡方式:

買方:

聯絡方式:

賣方公證人:

聯絡方式:

買方公證人:

聯絡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產,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狀況

甲方所售房屋位於,號樓,東單元六樓東戶,主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儲藏室平方米,水電暖及通訊設施均齊全。

1、甲方自願將房屋出售給乙方

2、乙方自願購買上述房屋

3、甲方系本合同項下房屋的所有權人,甲方保證已向乙方如實陳述上述房屋權屬狀況及其他基本狀況,且保證該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4、甲乙雙方公證人系與雙方無任何血緣關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公民,且對該房屋買賣的有關事項清楚明確。

第二條:房屋價格

甲乙雙方約定房屋的成交總價格為元整。該價格包括附屬設施及其他配套設施的轉讓費用。

第三條:房屋付款及過戶等相關相應費用的繳納

1、乙方應在本合同簽字生效當日,將房屋總價款元人民幣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同時將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完全佔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甲方不得干預

2、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辦理過戶手續時,甲方需無附加條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過戶,過戶費用應由方在辦理過戶手續時向相關部門交付

3、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4、截至本合同簽訂之日,甲方因使用該房屋產生的各項未結費用應有甲方承擔。

5、合同簽訂當日,乙方需在甲方的協助下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進行驗收,完成上述各項後,雙方簽署交付單,確認完成交付

6、待房產買賣手續辦理完後,水錶、電錶、煤氣表、天然氣表、有線電視等相關設施的更名手續應由甲方協助辦理。

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1、由於公司職工房產手續尚在集中管理中,自房屋交付至正式辦理房產過戶手續尚需一定時間,合同雙方對此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2、自房屋交付至辦理正式的房產過戶手續期間因法律、政策造成前述稅款和費用的增減以及房價波動所帶來的風險,合同雙方已有清醒認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3、本合同自簽訂當日甲方將房屋交付乙方。該房屋的損毀、滅失的風險,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轉移至乙方,乙方對房屋現有狀況做了充分了解,無任何異議,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4、由於本房產系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時,公司規定的允許甲方享有的關於該房產的一切福利轉由乙方享有,甲方不向乙方以任何理由要求支付。公司和相關其他部門要求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轉由乙方支付,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5、由於本房產系公司職工集中管理的房產,甲方承諾在乙方使用該房產期間,若公司要求或允許置換房屋,該房屋所享有的置換福利應由乙方享有,甲方應無條件協助乙方置換,甲乙雙方均不得以此為由提出變更和解除合同

6、本合同未進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應保證上述房屋權屬清楚、無任何糾紛。如該房有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限制產權轉移的情況時甲方應及時告知乙方,並負責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前解決完畢如甲方不能及時解決上述問題,由於甲方個人原因致使房產不能過戶或者出現訴訟糾紛,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2、在乙方要求且條件允許能夠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方不得以各種理由拖延或拒絕協助乙方辦理,在雙方確認可以開始辦理過戶手續之日起三十日內甲方不能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的,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甲方退還全部房款並賠償損失

3、甲乙雙方對雙方約定的房屋轉讓款、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等無異議,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該方須向對方賠償損失

4、凡法律、政策規定的有關該房屋的應由甲乙雙方負擔的一切稅款和費用均有甲乙雙方共同承擔,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拒絕付款的則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對本合同規定的第四條:甲乙雙方需充分認識的相關條款無異議,若甲乙其中一方由此產生異議視為該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追究該方的刑事責任,並要求該方賠償損失。

第六條:本合同履行如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在公證人的公正下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市中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自買賣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及雙方公證人各執一份。

第八條:買賣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在雙方可以辦理房產過戶手續時,甲乙雙方應另行簽訂一份房屋買賣合同報房產管理部門。

第九條:甲乙雙方及雙方公證人簽章:

賣方簽章:買方簽章:

賣方公證人簽章:買方公證人簽章:

年月日2年月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鑑於: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已取得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___”)的授權,獨家代其銷售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東進東新都盛世名門小區觀雲、巨集城匯組團的住宅、商鋪。

2、為進一步解決員工住房問題,華南師範大學有意組織員工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負責銷售的商品房。

為了讓華南師範大學員工獲得最大限度的優惠,現甲方準備面向華南師範大學舉辦專場團購活動(下稱“本次團購”)。現甲、乙雙方就華南師範大學組織員工參加本次團購活動的基本事宜,初步達成如下意向書:

第一條 乙方認購的商品房概況

1、乙方團購住宅商品房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塊,____________公司已經以出讓方式取得商業、住宅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增國用(20______)第____________號,並已取得專案觀雲閣組團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建字第440號)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認購的房屋位於 棟 房,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面積為______平方米。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乙方認購的條件

1、乙方需為華南師範大學正式員工(以華南師範大學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

2、乙方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廣州市XX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裝修合同》文字見附件)後方可參加本次團購,裝修價款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1600______元。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合同》或解除《裝修合同》的,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不能享受團購價格;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後,乙方可以選擇退房或向甲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__元)的差額部分。

第三條 本次團購的商品房的價格

乙方團購的新都盛世名門商品房的優惠價格(毛坯價,不含裝修)為:按建築面積計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乙方認購的 棟 房(暫以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計)的房屋總價款(毛坯價,不含裝修)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乙方參加團購後,甲方保證乙方能以該價格條件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 本次團購的流程

1、華南師範大學負責組織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團購意向書》和《裝修合同》,非經甲方和華南師範大學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團購意向書》取得的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根據該《裝修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裝修款。

3、甲方應在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安排裝修公司負責提供2間裝修樣板房供乙方挑選,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標準,可要求解除《裝修合同》,乙方選擇解除《裝修合同》的,退還《裝修合同》的正本,由甲方保證裝修公司於15日內將全部裝修費用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喪失本次團購的資格,不能享受本次團購的團購價格。

4、在開發商新發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____日內,甲方通知乙方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乙方憑上述《裝修合同》及裝修款繳付憑證,與開發商新發簽訂《商品房認購

5、乙方根據《商品房認購協議》的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支付購房款,甲方保證開發商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房屋給購房者,並依約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

6、鑑於各方一致同意前述的團購條件,因此如乙方在任何時候解除前述《裝修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按照本團購方案的優惠價格購房。乙方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拒絕安排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的差額部分;如乙方在解除《裝修合同》後 5日內仍未補足上述房款差價的,乙方已支付的裝修款自動轉為上述房屋差價,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五條 工期及工程進度

開發商________________應於__________年_______月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設並通過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施工困難、政策性因素、政府行為或政府方面責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責任原因,從而導致工期延誤的,上述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六條 本次團購商品房的裝修及驗收

為了讓乙方能夠儘快入住,乙方簽署前述《裝修合同》即視為同意裝修公司在開發商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裝修,由乙方一次性驗收帶裝修的商品房,由裝修公司承擔裝修工程的質量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鑑於裝修公司為甲方指定單位,甲方承諾為乙方的裝修款項安全提供擔保。即在乙方依據本合同可要求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項時,由甲方與裝修公司承擔退款的連帶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與華南師範大學無任何關聯,華南師範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3

甲方(出賣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購買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房屋買賣一事,在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前提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以下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該房屋具體狀況,並自願購買該房屋。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1)該房屋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平方米;套內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

(3)該房屋平面圖及其四至見房產證。

3、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及其他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轉讓。

第二條保證

第三條房價款與付款方式

2、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1)甲、乙雙方同意,乙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支付給甲方人民幣______萬元整,(小寫:¥______元),作為乙方購買甲方房屋的定金。

(2)在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3日內,乙方一次性支付剩餘房款______萬元(小寫:¥______元)。

3、甲方在每次收取付款後,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並註明收款時間。

第四條交付期限

1、甲、乙雙方同意,雙方應於本合同簽訂生效且乙方支付定金之日起3日內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過戶手續。

2、甲、乙雙方同意,甲方應於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等相關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且乙方全額支付房款次日交付該房屋;甲方保證交付給乙方的房屋為空房。

3、甲、乙雙方應於房屋交付乙方後3日內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相關附屬設施和相關權益的更名手續。

4、甲方應於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起3日內將其落戶於該房屋的戶籍關係遷出。

5、辦理以上手續應當繳納的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各自承擔。

6、甲方未按規定履行以上義務的,則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在辦理房屋產權及土地使用權移轉過戶登記時,甲方應出具申請房屋產權移轉給乙方的書面報告及主管部門要求的其它檔案。如需要甲方出面處理的,不論何時,甲方應予協助。如因甲方的延誤,致影響過戶登記,因而遭受的損失,由甲方負賠償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辦理房產過戶以及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的總額3‰計算違約金給與乙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應按本條約定支付違約金外,同時應雙倍返還定金以及返還乙方已支付的全部房價款。

3、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日期給付房價款時,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3‰計算的違約金給與甲方。逾期超過3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其他

1、該房屋交付前,甲方應結清物業管理、水、電、燃氣、有線電視、通訊等相關雜費。

2、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訂立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補充條款或補充協議以及本合同的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3、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其中甲方留執______份,乙方留執______份,為申請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提交房屋權屬登記機關一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4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單元第____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戶型____;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乙方得____%。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1、簽字即房屋買賣合同生效。

2、乙方付首付拾萬元整。

3、甲方在做到乙方本層磚結好,乙方再支付拾萬元整。

4、餘款在主體完工後乙方一次性付清,剩餘貳萬元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付清。

四、結算方式: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5

甲方(出售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買受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居間方):________________

在丙方居間服務下,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了編號為_________

第1條資訊確認

1、甲方已對乙方的身份資訊和購房資格情況進行了必要的稽核確認,接受乙方作為房屋的買受方。

2、乙方對房屋進行了實地查驗,對房屋本身現狀及權屬情況均已瞭解並認可,乙方對甲方提供的【房屋產權證明】、【土地使用權證明】、【產權人身份資訊】、【產權人的委託授權書】、【其他】以上所有涉及資料進行了稽核。

第2條居間服務確認

本合同的內容均為甲乙丙三方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甲方確認丙方已按其委託銷售併發布房屋銷售資訊;乙方確認丙方已按其要求向其提供房源,並帶其查看了房屋;甲乙雙方確認丙方已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資訊和機會,並確認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了房屋地址為的房屋《民法典》。

第三條居間服務費

1、甲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元整(¥___元)。

乙方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元)。

2、甲乙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時,甲方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可以對交易造成實質影響的未披露情形,甲乙雙方簽訂《民法典》後,甲乙雙方均認可本合同第2條約定的丙方居間服務已完成。甲乙雙方應於簽訂《民法典》當日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

第四條權利義務

1、丙方有權接受甲方售房委託;丙方有權接受乙方委託購買房屋,並帶看房屋;丙方應為甲乙雙方提供訂立買賣合同的資訊和機會;丙方協助甲乙雙方訂立買賣交易合同。

2、丙方在提供居間服務過程中如實向委託人陳述其所獲知的關於交易房屋的相關資訊,不得有故意隱瞞和誤導。但基於丙方為民事主體,對於交易房屋及交易物件的資質情況,丙方只能進行形式審查,僅根據從業經驗進行判斷與預測,不作為丙方約束性義務。有關交易房屋的實際情況,以房屋登記主管機關作出的書面檔案為準,甲乙雙方需按照丙方的要求進行相關查驗;有關交易物件的資質及資信能力,有賴於甲乙雙方自行判斷,丙方不對交易任何一方的資信及資質承擔任何責任。

3、甲乙雙方有如實向丙方及交易辦理機關提供房屋交易資料的義務,丙方有審查雙方提供資料的義務,但丙方該審查義務只限於形式審查,提供資料方應對資料的真實及有效性負責。

4、甲乙雙方共同授權丙方辦理房源核驗、購房資質核驗、網籤及登出手續、資金監管、資金存管、物業交驗等手續;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對授權事項提出中止或終止,需向丙方出具書面告知書,如因此導致丙方不能履行授權事項,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甲乙雙方認可網籤合同價格以《民法典》銷售價為準,甲乙雙方另有約定的,需簽署書面補充協議,並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利用丙方所提供資訊、條件、機會等,私自或另行通過其他居間方簽署《民法典同》,甲乙雙方除應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全部居間服務費之外,還應當向丙方承擔居間服務費__________%的違約責任。

2、甲乙雙方或一方延遲向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該延遲方除應向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外,每逾期一日按未付款的2%的標準向丙方支付遲延違約金;延遲超過5個工作日的,丙方有權暫停辦理該房屋買賣合同約定的後續協助事項,並不承擔因此導致的任何責任,上述責任及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由延遲向丙方支付費用的一方承擔。

3、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民法典》的約定,導致丙方不能繼續協助其辦理買賣交易後續事項的,丙方不承擔責任,且丙方有權收取本合同約定的居間服務費用和交易中已經發生的費用。如已交付的,丙方無須退還,如支付居間服務費方為守約方,支付方可向違約方追償該筆費用。如未交付的,丙方有權利通過包括但不限於法律途徑催促支付義務方支付居間服務費。

第六條爭議解決

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其他

1、本協議書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自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如丙方未蓋章對丙方不生效,但並不影響本合同中關於甲乙雙方權利義務約定的效力。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或三方協商一致外,各方不得擅自單方解除或變更本協議。

3、三方同意,任何口頭承諾、未經本人簽字或加蓋公章的任何書面承諾及合同條款的變更等行為均不產生法律約束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丙方:________________

丙方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丙方經紀人:________________

經紀人註冊號:________________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6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充分協商,甲乙雙方現就房屋買賣事宜訂條約如下:

甲方自願將下列房屋賣給乙方所有,並已收取乙方購房定金人民幣(大寫)______.

一、房屋狀況

1、房屋座落:__________________;幢號:______;室號:______;建築結構:______;總層數:______;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用途:______.

2、該房屋的所有權證號為:______;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號為:______.

3、該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出讓______,劃撥______,本合同一經簽訂,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

二、甲乙雙方商定成交價格為人民幣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乙方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分______次付清,付款方式:______.

乙方支付房款具體約定為:

1、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2、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支付甲方房款______;

三、甲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將房屋及附屬物交付給乙方使用,甲方在房屋交付乙方時,應將該房屋騰空,清結該房屋已發生的水,電,煤氣,電話,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各項費用,並將付訖憑證及該房屋的鑰匙交於乙方驗收。

四、甲方應就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如實告知乙方,並無任何隱瞞,乙方對該房屋的所處環境,用途,內部結構,狀態,設施,質量等現狀,情況均已知悉,並無任何異議。

五、甲方將戶口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從該房屋遷出。

七、乙方中途違約,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甲方中途違約,甲方應在違約之日起______日內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購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產,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房地產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須共同遵守,本合同未盡事項,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契約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份,市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______份。

十二、甲乙雙方約定隨之轉讓的附屬裝修設施為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7

甲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根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條?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_________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二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本專案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宣告及保證

出賣人宣告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宣告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_____機構、_____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_____、_____,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蓋章):?買受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鑑於:

1、甲方已取得開發商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發公司”)的授權,獨家代其銷售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東進東路8號的新都盛世名門小區觀雲閣、巨集城匯組團的住宅、商鋪。

2、為進一步解決員工住房問題,華南師範大學有意組織員工以優惠價格購買甲方負責銷售的商品房。

為了讓華南師範大學員工獲得最大限度的優惠,現甲方準備面向華南師範大學舉辦專場團購活動(下稱“本次團購”)。現甲、乙雙方就華南師範大學組織員工參加本次團購活動的基本事宜,初步達成如下意向書:

第一條 乙方認購的商品房概況

1、乙方團購住宅商品房位於廣州市增城新塘鎮白江村牛欄頭文祭嶺地塊,廣州新發實業有限公司已經以出讓方式取得商業、住宅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增國用(20xx)第B0401478號,並已取得專案觀雲閣組團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許可證編號:建字第440號)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許可證編號44012520xx10130101)。

2、乙方認購的房屋位於 棟 房,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套內面積為 平方米。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

第二條 乙方認購的條件

1、乙方需為華南師範大學正式員工(以華南師範大學出具的工作證明為準)。

2、乙方與甲方指定的第三方(廣州市新基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裝修合同》文字見附件)後方可參加本次團購,裝修價款為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1600元。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合同》或解除《裝修合同》的,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不能享受團購價格;乙方的團購資格喪失後,乙方可以選擇退房或向甲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

第三條 本次團購的商品房的價格

乙方團購的新都盛世名門商品房的優惠價格(毛坯價,不含裝修)為:按建築面積計每平方米人民幣 元,乙方認購的 棟 房(暫以建築面積 平方米計)的房屋總價款(毛坯價,不含裝修)為人民幣 元(最終結算商品房價格的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攤建築面積),以房管部門測繪的面積為準)。乙方參加團購後,甲方保證乙方能以該價格條件與開發商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 本次團購的流程

1、華南師範大學負責組織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團購意向書》和《裝修合同》,非經甲方和華南師範大學一致同意,乙方不得將依據本《團購意向書》取得的團購資格轉讓給第三方。

2、乙方根據該《裝修合同》約定的金額繳納裝修款。

3、甲方應在20xx年3月31日前,安排裝修公司負責提供2間裝修樣板房供乙方挑選,如乙方不接受該裝修標準,可要求解除《裝修合同》,乙方選擇解除《裝修合同》的,退還《裝修合同》的正本,由甲方保證裝修公司於15日內將全部裝修費用無息退還給乙方,乙方喪失本次團購的資格,不能享受本次團購的團購價格。

4、在開發商新發公司取得《房屋預售許可證》的 5日內,甲方通知乙方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乙方憑上述《裝修合同》及裝修款繳付憑證,與開發商新發公司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

5、乙方根據《商品房認購協議》的約定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並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的約定支付購房款,甲方保證開發商按《商品房買賣合同》交付房屋給購房者,並依約為購房者辦理產權證。

6、鑑於各方一致同意前述的團購條件,因此如乙方在任何時候解除前述《裝修合同》的,乙方不再享受按照本團購方案的優惠價格購房。乙方在尚未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前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拒絕安排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與開發商簽訂《商品房認購協議》及《商品房買賣合同》後提出解除《裝修合同》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足團購價與團購時的市場價(建築面積每平方米1200元)的差額部分;如乙方在解除《裝修合同》後 5日內仍未補足上述房款差價的,乙方已支付的裝修款自動轉為上述房屋差價,作為對甲方的補償。

第五條 工期及工程進度

開發商新發公司應於20xx年 12月前完成全部工程建設並通過竣工驗收。在施工過程中,如遇施工困難、政策性因素、政府行為或政府方面責任,以及不可抗力事件等非甲方責任原因,從而導致工期延誤的,上述工期可相應順延。

第六條 本次團購商品房的裝修及驗收

為了讓乙方能夠儘快入住,乙方簽署前述《裝修合同》即視為同意裝修公司在開發商許可的情況下進行裝修,由乙方一次性驗收帶裝修的商品房,由裝修公司承擔裝修工程的質量責任。

第七條 爭議的解決

鑑於裝修公司為甲方指定單位,甲方承諾為乙方的裝修款項安全提供擔保。即在乙方依據本合同可要求裝修公司退還裝修款項時,由甲方與裝修公司承擔退款的連帶責任。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與華南師範大學無任何關聯,華南師範大學不承擔任何責任,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一式貳份,協議各方各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9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將自願將坐__________的房地產﹝房屋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出售給乙方。乙方以對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地產做了充分的瞭解,願意購買該房產。

二、本合同簽定時,甲乙雙方都不具備過戶條件。等過戶條件成熟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其他稅費按有關法律規定負擔。乙方一次性將房款交付甲方。

三、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擔保、抵押、買賣、佔有等權利一併轉讓給乙方。

四、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保證乙方享有同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乙方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後,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

五、違約責任

1、甲方應當於________交付乙方房屋,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價總額千分之一計算違約金支付給乙方。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解約時,甲方除將已收的房價款全部退還乙方外,並應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________元。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期及方式的。其逾期部分乙方應加付按日千分之一計算的違約金給甲方。逾期超過_____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解約時,乙方已付房價款的_______作為甲方的損失賠償金。

3、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並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4、本合同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並賠償乙方的房屋裝修費用。

5、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八、其他約定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份,見證人各_____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0

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於______太原市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

第二條商品房銷售依據

【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土地使用權劃撥批准檔案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批准檔案號】為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規劃用途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年__月___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品房,【現定名】【暫定名】__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__,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單元】【層】___________號房。

該商品房的用途為___________,屬___________結構,層高為___________,

建築層數地上___________層,地下___________層。

該商品房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買受人所購商品房的基本情況

該商品房【合同約定】【產權登記】建築面積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元,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

總金額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第五條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

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

面積誤差比=─────────────×100%

合同約定面積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1.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

2.分期付款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七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逾期在_____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本條中的逾期應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到期應付款與該期實際已付款的差額;採取分期付款的,按相應的分期應付款與該期的實際已付款的差額確定。

第八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_____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品房交付買受人使用:

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該商品房經驗收合格。

2.該商品房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品房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第九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1.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

1)逾期不超過_____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_____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____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______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品房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該商品房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交接

商品房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

所購商品房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十二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第十五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出賣人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後______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_%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第十六條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商品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出賣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諾的內容承擔相應的保修責任。

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為非商品住宅的,雙方應當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詳細約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內容。

在商品房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_____________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_______

3.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命名權__________

4.該商品房所在小區的命名權__________

第十八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

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下述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十一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___頁,一式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__份,買受人__份,__份,__份。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條商品房預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

法定代表人:

買受人:

簽約日期: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1

編號: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人(甲方):

中介人(乙方):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委託人與中介人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中介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委託事項

甲方委託乙方在委託期限內為其中介尋找符合以下條件的房屋(必備條件請在方格內劃鉤,參考條件請劃圈,未選條件請劃斜線),並協助促成其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坐落:____□;樓房為___室___廳___衛□;平房為___間□;無裝修□;一般裝修□;精裝修□;防盜門□;有線電視介面□;空調□;天然氣□;煤氣□;集中供暖□;土暖氣□;熱水器□;電話□;電視機□;電冰箱□;洗衣機□;上下水□;傢俱□____□;樓層:___□;結構:____□;朝向:____□;建築面積:_____平方米□;月租金標準:____元□;租期:____□;房屋用途:_____□;

房屋權屬:________

其他條件:________

乙方還應提供以下服務:___________.

第二條 委託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

超過以上期限仍需要中介服務的,雙方另行簽訂中介合同或以書面形式將本合同委託期限延長。

第三條 現場看房

乙方應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

乙方應當製做看房的書面記錄,列明房屋的具體地址,看房時間及其他事項。看房記錄需經甲方簽字確認,由雙方各執一份。

乙方為甲方尋找的房屋不滿足甲方提出的必備條件或者甲方不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的,甲方有權拒絕簽字並拒絕支付看房費。

第四條 甲方義務

(一)應出示身份證_______等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

(二)應對乙方的中介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

(三)應對乙方提供的房屋資料保守祕密;

(四)不得在委託期限內及期限屆滿後____日內與乙方介紹的出租人進行私下交易。

第五條 乙方義務

(一)應出示營業執照,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二)應盡力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按照本合同第一條甲方提出的條件為甲方尋找房屋,將處理情況及時向甲方如實彙報,為甲方看房和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並促成甲方與出租人的房屋租賃合同成立;

(三)應保證為甲方提供的房屋資料已經事先核實,並且甲方滿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別條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虛假資訊,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五)對甲方的經濟情況,個人資訊,商業祕密等保守祕密;

(六)應保證為甲方介紹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權證書或對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權利的其他證明及身份證,營業執照等身份資格證明;保證出租房屋產權明晰,不存在所有權糾紛或者其他權利糾紛;

(七)收取看房費,佣金,中介活動費用的,應向甲方開具合法,規範的收費票據;

(八)本合同簽訂後,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預收費用。

第六條 委託事項的完成

“完成委託事項”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條所列全部委託事項。甲方與出租人未簽訂書面租賃合同,乙方僅為甲方提供資訊,或為甲方看房並與出租人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的,均視為委託事項未完成。

第七條 費用與佣金

(一)看房費

看房費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現場看房實際發生的費用。

看房費用由甲方承擔。看房費用為:每次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納看房費用_____元,可看房_____次。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費用費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託事項後應得的報酬。

乙方完成委託事項的,甲方應按照實際月租金的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2

甲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乙方:(蓋章)

地址:

代理人:

開戶銀行:

賬號:

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品房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專案建設依據

1、出賣人以_________________方式取得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2、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城鎮建設用地批准書號】為: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買受人購買的商品房(以下簡稱該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為: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的商品房【地名核准名稱】【暫定名】為:________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開工日期為:_________,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為:_________.

第二條 商品房情況

該商品房銷售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座落:_________區_________縣_________路/道/街。

設計用途_________;建築結構_________;建築層數為_________層。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攤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條 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計算該商品房價款:

1、按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位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

2、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品房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3、按套(單元)計算,該商品房總價款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採取分期付款方式:

(1)第一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2)第二次付款自簽約日起_________日內付全部價款的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其餘部分在移交房屋前一天付清_____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元)

3、貸款方式付款。買受人可以首期支付購房總價款的_________%,其餘價款可以向_________銀行或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借款支付。

第五條 房產交付

1、房產實物狀況、權利狀況,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_________方可交付;不符合有關規定和雙方約定的,不得交付。

2、出賣人須於_________前,將該房產及相關證明交付買受人。如遇不可抗力,雙方約定處理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上述相關證明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產權轉移登記及其他相關設施登記

1、協議訂立後,買賣雙方應在30日內,到房屋所有權登記機關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手續。

2、按照有關規定,其他相關設施應辦理登記的,應在規定期限內辦理。

3、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未能及時辦理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其他相關設施登記造成損失的,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 出賣人逾期交付商品房的處理

除遇不可抗力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交付商品房,逾期在_________日內的,買受人有權向出賣人追究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支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買受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出賣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出賣人應支付買受人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出賣人應退還買受人已付款、支付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出賣人應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出賣人退還買受人已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出賣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的實際損失超過出賣人支付的違約金時,出賣人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買受人逾期付款的處理

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付款,逾期在 _________日內的,出賣人有權追究買受人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如超過上述約定期限的,出賣人有權按照下述的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買受人違約責任:

1、合同繼續履行。買受人應支付逾期付款及其利息,利息自合同約定買受人應付款之日次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此外,買受人還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2、解除合同。買受人應每日按商品房價款的_________‰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一)根據當事人選擇的計價方式,本條規定以_________(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本條款中均簡稱面積)為依據進行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二)當事人選擇按套計價的,不適用本條約定。

(三)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四)商品房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_________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五)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六)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登記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產權登記面積-合同約定面積)/合同約定面積×100%

(七)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十條 出賣人關於房屋產權狀況的承諾

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品房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品房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出售的商品房設有他項權利的,出賣人應當在出售前徵得他項權人的書面同意,並以書面形式公示和明確告知買受人。

第十一條 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第十二條 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本專案物業管理用房為_________㎡,位於_________幢_________單元_________房號_________,軸線範圍_________.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品房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水;

2、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電;

3、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通氣;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風險責任的轉移

該商品房的風險責任自交付之日起由出賣人轉移給買受人。如買受人未按約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出賣人應當發出書面催告書一次。買受人未按催告書規定的日期辦理該房屋的驗收交接手續的,則自催告書約定的驗收交接日之第二日起該房屋的風險責任轉移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四條 保修責任

自買受人實際接收該商品房之日起,出賣人對該商品房的下列部位和設施承擔建築施工質量保修責任,保修期內的保修費用由出賣人承擔:

1、牆面,保修_________月;

2、地面,保修_________月;

3、頂棚,保修_________月;

4、門窗,保修_________月;

5、上水,保修_________月;

6、下水,保修_________月;

7、暖氣,保修_________月;

8、煤氣,保修_________月;

9、電路,保修_________月;

保修期內,因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其他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無須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五條 質量爭議的處理

買受人對該商品房提出有重大質量問題,買賣雙方產生爭議時,以_________出具的書面工程質量評定意見作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十六條 雙方可以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屋面使用權。

2、該商品房所在樓宇的外牆面使用權。

第十七條 房屋的用途

1、買受人的房屋僅作_________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2、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品房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第十八條 物業管理

該商品房移交後,買受人承諾遵守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在小區(樓宇)管理委員會未選定物業管理機構之前,出賣人指定_________公司負責物業管理,買受人遵守負責物業管理的公司制定的物業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宣告及保證

出賣人宣告及保證:

1、出賣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出賣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出賣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出賣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出賣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買受人宣告及保證:

1、買受人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買受人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買受人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買受人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買受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二十條 保密

買賣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二十一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買賣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徵得對方同意後,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徵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二十四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五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儘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並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_________ 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於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後,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後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並於本合同簽訂日之後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颱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六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牴觸。

第二十七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買賣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出賣人、買受人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賣人(簽字蓋章): 買受人(簽字蓋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3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交由乙方房地產中介機構負責代理銷售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不動產基本情況:  甲方自有產權的不動產位於____市____區____單元第____層,共____(套),房屋結構為____,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戶型____ ;房屋所有權證號:____,屬於:____ 。附房屋狀況表。

二、銷售價格與收款方式:

1、甲方確認本合同指定的房屋銷售底價為____元/平方米,總價____元人民幣,乙方可視市場情況高於底價銷售, 銷售價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____ %、乙方得____ %。若銷售價低於甲方底價,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2、甲方確認由乙方代收房款。

三、甲方同意乙方客戶的以下幾種付款方式:

四、結算方式:  雙方約定,自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房產證過戶並交房後,方辦理房款結算手續。

一次性付款結算方式:

一次性付款是指即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當日將全部房款支付到乙方帳戶;

乙方代收購房款,在甲方自行辦理產權過戶手續或委託乙方辦理產權過戶手續後,自房產證過戶完畢之日起三日內乙方將代收購房款轉予甲方。

按揭貸款的結算方式:購房客戶與甲方簽訂購房合同後,購房客戶向乙方支付首期房款後開始向銀行申請按揭貸款,接揭貸款手續獲批後,待房產證過戶並辦抵押後,首期款由乙方付,按揭款由按揭銀行付清。

為保證房屋交易的安全性,房屋產權過戶手續辦妥後,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後,須憑本人身份證來乙方處領取房款,如委託他人取款的,應憑經公證的委託書(註明代收房款)及委託人身份證明領取,甲方系法人的,應以合同載明的開戶行和帳號轉帳。

五、代理期限及代理許可權:

1.本合同代理期限為 ____個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到期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2.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在不低於甲方售房底價的情況下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並代甲方收取房款。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人或中介機構銷售該不動產。

4、委託期滿仍未銷出者,甲方授權乙方可在委託底價內下浮  %出售。

六、代理費的收取

1、乙方的代理費為本合同所售不動產,在出售成功後按成交總額的____%收取,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甲方指定銷售底價部分,甲方得 ____% ,乙方得 ____%。代理費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由乙方從代收房款中扣除。

2.甲方在與乙方客戶正式簽訂房屋買賣合同,乙方客戶支付首期房款後,乙方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全部代理費。

3、甲方委託乙方在資訊宣傳系統上為該物業釋出廣告及帶購房客戶到現場看房,雙方商定甲方向乙方支付資訊釋出費、產證鑑定費及服務費合計____元。

七、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交如下房屋產權證明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準確性。

1)、《土地使用權證》、《房屋所有權證》、房主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的影印件及原件,乙方核對原件無誤後將原件交還甲方。

2)、已婚夫婦,房屋所有權在一方名下,但共同生活超過八年的,應證得另一方的書面同意。

3)、原購房協議書(另:如房屋是集體土地,應提交鄉、村辦及所屬村委會城管科證明)

4)、房屋平面結構圖及附屬設施說明清單、鑰匙等。

5)、房屋是否設定擔保等債權、債務的書面宣告。

6)、有委託人代辦的,應出具經公證的房主授權委託書原件及受託人身份證明。

2、甲方保證該不動產的產權清楚,若發生與之有關的權屬糾紛及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因此給乙方及乙方客戶照成的經濟損失,甲方必須負責賠償。

3、乙方在與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合同後,甲方應在得到乙方通知後三天內來乙方處簽署銷售確認書,並與乙方客戶會籤購房合同,如因甲方地址、電話變更,而未能通知甲方而給甲方所造成的損失概由甲方負責。甲方聯絡電話及地址以本合同所載的地址為準,經交郵即為送達。

4、甲方與乙方客戶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後,若雙方委託乙方辦理房產證的過戶手續,應支付代辦費。

5、房產證辦理過戶完畢,甲乙雙方結清房款,則本代理合同指定的不動產代理義務即告完成。

6、原則上,乙方要求甲方應在房產證辦理過戶後,方交付房產給購房客戶。特殊情況下,甲方願提前交房應書面通知乙方。

7、乙方系房地產的中介機構,依法承擔中介機構的權利義務。

八、違約責任:

1、乙方在委託代理期間,將委託不動產出售,並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如購房客戶未履行定房協議書所規定條款,乙方有權終止定房協議書,並沒收定金;如乙方與購房客戶簽訂定房協議書後甲方反悔的,甲方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乙方客戶繳納給乙方的定金。

2、甲方不得將該不動產委託乙方之外的任何中介機構和個人銷售,否則視為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如甲方自行售出委託物業,應以書面形式提前3天通知乙方,否則乙方仍按未售物業出售,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九、乙方必須嚴守誠實、信譽、高效的服務原則,積極、主動、熱情地為甲方進行代理服務,乙方必須嚴守甲方有關商業機密不能外洩。

十、雙方一致同意本合同如發生爭議由 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該仲裁為終局。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本合同附件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十二、如有其它事宜,可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聯絡地址:             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開戶行:

帳號: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於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4

出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購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甲方及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規定,為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協商一致,於__年___月__日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以下稱“該合同”),並同意根據該合同之有關規定簽訂本協議,以補充該合同未盡善之部分,共同遵守。

1.甲方依據《商品房銷售許可證》第____號將在____市區____路____號的____單元____層____號的商品房(以下稱“該商品房”)出售給乙方。

2.土地使用期限自____________起____________止。

3.該________之建築材料及裝置以附錄________為標準。

4.甲、乙雙方同意按附錄所列之該商品房售價及付款辦法付款。對交款日期及付款方式,乙方必須嚴格遵守。

5.如乙方未能根據附錄____之規定期限依時交付樓價款者,由滯付之日起計算直至付款之日止,乙方每日須按該合同第____條向甲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之滯納金。同時甲方還可以書面方式催乙方付款。如乙方逾期七日仍未依時支付樓價欠款及/或滯納金,甲方有權視乙方違約而作中途退房處理並有權終止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可以書面通知乙方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知_______市房地產管理機關備案後另行出售。乙方已付之樓價款由甲方按該合同第八條之規定扣除違約金及/或滯納金,並於甲方將該商品房另行售予他人時,賠償甲方因轉售引致的損失後,退回乙方。轉售如有盈餘,則歸甲方所有。乙方已付樓價款不足以支付違約金及損失賠償時,甲方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之權利。

6.乙方應於甲方發出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之日起十四天內,按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方式付清樓價餘款(若有)、滯納金(若有)及其他乙方在該合同及本協議下應繳的款項,並接受甲方移交鎖匙;否則甲方將有權根據本協議第5條收取滯納金及/或違約金並安排處理該商品房,乙方不得對此提出任何異議。乙方並須向甲方負責因乙方逾期收摟而引致的任何損失及費用。收樓前如該商品房有未妥善之處,乙方不得藉此拒絕收樓。

7.乙方繳清本協議第6條的款項後,應即辦理領取該商品房鎖匙的手續,甲方向乙方移交鎖匙當天即視為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之日。如乙方於繳清該款項後十天內仍未辦理該手續,視為乙方已實際收樓。

8.在乙方實際對該商品房收樓後如該商品房被他人佔用或遭受損毀或物業內部的裝置、設施被破壞,概由乙方自行負責。

9.如遇下列特殊原因,甲方可無須根據該合同所訂定之日期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並可延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而不用承擔任何違約金及/或滯納金。

(1)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其他事故;

(2)施工過程中遇到不能及時解決的異常困難及重大技術問題;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

(4)承建商之延誤;

(5)市政府配套設施及安裝之延誤;

(6)政府部門延遲檔案之批准;

(7)圖紙之更改;

(8)無法預見的意外事件;

(9)為執行當時政府的法規而引致的延誤;

(10)供水、供電部門未能按時接通室內外的水電設施。

甲方應將延期原因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不得提出異議。如有特殊需要或在不能預見的情況下,甲方須再度延期支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甲方則須出示承建商有關檔案及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准,方可再度延期。

10.除甲方根據該合同或本協議之規定有權逾期交房外,如甲方逾期交付該商品房予乙方使用,由該合同或本協議規定的期限或經延期屆滿之日起至交付使用日止,甲方須按該合同第_______條之規定向乙方支付該合同所列出的滯納金。但如果由該合同期限或依本協議第9條款經延期後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後,甲方仍未能將該商品房交付乙方使用的,即視為甲方違約。屆時乙方有權在三十天內單方面以書面提出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並報_______市房產管理機關備案。甲方應將乙方已付之一切款項、上述滯納金及該合同第_______條規定的違約金在接獲乙方書面通知後三十天內退付乙方(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但乙方將不得要求其他賠償。如乙方在三十天內未以書面解除該合同及本協議,則甲方每月應照以上方法,支付滯納金予乙方。

11.甲方有權更改該商品房之圖紙,如更改後該商品房面積不多於或不少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不得提出異議,但該商品房售價則因面積多少而增減。如少於或多於原出售面積之10%,乙方可選擇接受新面積,而售價亦因面積多少而增減或在收到該商品房交付使用通知書後七天內以書面提出取消該合同及本協議,甲方將在收到通知書後十四天內將乙方所交樓價款無息追還(但乙方已付之律師費、公證費、交易費及乙方已向政府繳納的稅費概不獲退還),甲方亦可以將該商品房另賣予別人。有關該商品房建築面積、建築設計、裝修規格以及裝置均以房產執照載明為準。該商品房之圖紙及規劃如有更改,以有關部門批准之圖紙及規劃為標準,不再通知。乙方不可提出異議。

12.《房產執照》詳列之面積與出售面積有差距的,差距在正負2%內時,互不補/退差價,超過正負2%之部分,甲、乙雙方應當互相返補。

13.甲方須根據該合同第五條款負責保修該商品房,但對因任何不可抗力或由乙方過失或其他人為原因造成的損壞或改動或在保修期滿後出現的問題概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保修之義務。如該商品房經乙方裝修改變原狀,甲方亦無須負保修之義務。

14.乙方除按時繳付該合同及本協議規定之樓價款外,並同意在簽訂本協議及在接收該商品房之前,按政府部門和甲方及大廈管理公司之要求繳清契稅、交易費及管理費、保證金等應付之費用。

15.乙方在接收該商品房後,須承擔該商品房的一切風險及負責支付該商品房的一切稅費及/或其他費用。

16.乙方使用該商品房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法律、法令和社會道德,乙方所購商品房只可作附錄所列用途使用,並確認和遵守該大廈管理公約。乙方在使用期間未得該大廈的管理人及責制市有關的建設和房地產管理部門批准,不得擅自:

(1)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結構;

(2)改變使用功能;

(3)設定工場;

(4)儲存任何違禁品;

(5)在該商品房內加建任何部分和上蓋。

如確需改變,乙方應取得設計之有關部門和房產管理之有關部門的同意,並辦理相應的手續,且該商品房如有損壞應自費修繕。乙方因裝修而影響該大廈的整體觀瞻,甲方有權提議改變或終止乙方裝修。因乙方擅自改變該商品房的外觀及/或結構而損害了他人利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所引起的法律及經濟責任概由乙方完全承擔。

17.自本協議簽訂日起,乙方或其承讓人應按政府有關規定繳納該商品房土地使用費及其他一切應繳之費用及稅項。

18.該商品房建成後乙方享有該商品房之房產權及相當於該商品房建築面積佔大廈總面積比例的土地使用權,該大廈除甲方已售出的房屋外全屬甲方所有。甲方有權保留以下絕對權利而不需得到乙方同意:

(1)按政府的規定製定大廈管理公約,決定大廈管理人、管理費用的分攤及管理人的酬金;

(2)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改變為該大廈之公共部分,及隨時收回該部分歸甲方所有;

(3)將該大廈任何部分(除該商品房及其他已賣出的單位外)賣出或交還政府;

(4)有權更改該大廈或其中任何部分之名稱及編號,無須向業主負責任何因此而引起的損失、費用或開支。

19.乙方在轉讓該商品房時,應於有關轉讓檔案簽署之日起立即就使用變化情況以書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未收到通知前乙方要負責該商品房應支付的管理費用)。

20.該商品房於交付後,由甲方委託之公司負責及實行統一管理。乙方理解並同意由甲方擬訂的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為該合同及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乙方必須在簽署該合同及本協議之同時,與甲方簽署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乙方的承讓人必須簽署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承諾書,同意無條件嚴格遵守所有該大廈管理公約之條款、規定及分擔與管理該大廈有關的一切費用和稅項而不得提出異議。

21.乙方出租、轉讓、繼承或抵押該商品房時,必須向房管部門辦妥合法手續。出租、轉讓、繼承及/或抵押合約中必須載明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抵押權人應當無條件接受大廈管理公約。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必須在和該大廈管理人簽訂該大廈之管理公約的承諾書後,方可佔用該商品房。受讓人、租用人、繼承人向管理人簽訂承諾書之前的一切管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22.乙方及其承讓人必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當地有關的法律及政令按時繳交應繳付的地稅及其他市政通訊、水、電費用。同時乙方及其承讓人於入住時必須償還甲方代墊付之水、電力、煤氣、電話等之開戶費、按金、表費等支出。

23.如乙方更改通訊地址,必須以書面通知甲方。

24.甲方根據該合同及/或本協議發出通知書予乙方(包括交付使用通知書),如甲方根據其記錄之乙方最後通訊地址,經郵局將通知書寄往乙方,在寄出48小時後,甲方可當作乙方已收到通知書處理。

25.本協議為該合同的組成部分,有同等法律效力。

26.本協議的訂立、變更、解除、終止及訴訟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令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並受其制約。

27.本協議的附錄均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書寫及印刷之文字均具同等效力。

28.甲、乙雙方如在履行合同中產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可直接向有管轄權之人民法院起訴。

29.該合同及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所在地房地產交易市場登記機關一份、公證機關一份。各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單位房屋銷售合同 篇15

委託人(被代理人):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人(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如下合同:

一、甲方自願將自己位於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區_________路(街)_________號_________單元_________室的房產委託乙方代理銷售。

1.該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為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 、_________字第_________號/使用權證號為_________號,建築面積/使用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2.上述所售房產的基本情況為:

房型_________、結構_________、樓層_________ 、附屬設施__________。

3.該房產擬售價格為¥_________(大寫) 。

二、乙方接受委託後應按照《____市房地產中介行業規則(試行)》的要求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三、在房屋的交易過程中,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辦理權屬過戶登記、房款交割、房屋管理權交接等工作,保障交易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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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乙方協助甲方辦理完交易過戶登記手續後,甲方應一次性付給乙方成交金額的_________%(超過_______萬的部分以_______%累計,低於_________元的按_________元收取)作為代理佣金。

五、甲方保證不與乙方介紹的客戶私下聯絡,包括互留聯絡電話、地址等,否則視甲方有故意逃避代理佣金的行為。若私下成交,造成甲方利益受損或發生其他糾紛,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並且乙方有權提出兩倍於代理佣金的賠償。

六、甲方保證該房產權屬清晰,無財務糾紛,如甲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致使乙方遭受損失,甲方應承擔責任並給予補償。

七、委託有效期為____________。

八、若在委託期內甲方已通過其它渠道售出該房產,則本委託合同自行終止。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甲、乙雙方可依法向xx市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

十一、本合同從甲方簽字、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_______(蓋章)

住址(單位):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