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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通用21篇)

欄目: 銷售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5W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

出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通用21篇)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使用產權交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使用產權情況

二、出讓期限

自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三、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享有如下權利:

1、監督乙方依法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制止其損害土地資源的行為;

2、法律、行政規定的其他權利;

(二)甲方承擔如下義務:

1、繼續履行原承包合同規定的法定義務;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必要幫助或服務;

(三)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變,不得用於非農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失;

四、出讓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

1、乙方按每畝  元價格,將名下  畝土地承包給甲方,承包期  年,承包費 年一付,金額  元。到  年 月 日之前,將後  年承包費金額   元,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在承包期間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負責交清  畝土地的一切費用。

3、在承包期間乙方所開墾的荒地有乙方收益,與甲方無關。

五、違約責任

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萬元。

六、其他事項

1、合同雙方發生糾紛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鄉(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門(農經站)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向沙灣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直接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1、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村民委員會、鄉(鎮)農經站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2

出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根據____市(縣)國讓(合)字(200 )第____號《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第四十五條的約定,出讓人中華人民共和國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市(縣)   局,與受讓人____ ,雙方就合同中有關土地開發利用等未盡事宜,約定如下:

第一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動工建設外,同意在年月日前完成專案施工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二款約定提出延建申請,並經出讓人同意延建的,其專案竣工和申請竣工驗收日期可按同意延建的時間相應順延。

第二條 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投資總額不低於____萬元人民幣。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出讓合同》項下受讓宗地的專案固定資產投資額不低於經批准或登記備案的萬元人民幣,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不低於每公頃____萬元人民幣,專案固定資產投資包括建築物、構築物、裝置投資和地價款等。

第三條 受讓人除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各項約定履行外,同意該受讓宗地容積率不低於____%,建築系數不低於____%。

第四條 屬於工業建設專案的,受讓人同意該受讓宗地中用於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不超過受讓宗地面積的____%,即不超過公頃。受讓人不得在受讓宗地範圍內建造成套住宅、專家樓、賓館、招待所和培訓中心等非生產性設施。

第五條 受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約定日期動工建設,但已開發建設面積佔建設總面積比例不足三分之一或已投資額佔總投資額不足25%,且未經批准中止開發建設連續滿一年的,也視為土地閒置,出讓人有權向受讓人徵收土地閒置費。

第六條 出讓人、受讓人雙方同意將《出讓合同》第三十三條約定的土地閒置費標準定為相當於出讓宗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即人民幣元。

第七條 受讓人因自身原因終止該專案投資建設,向出讓人提出終止履行《出讓合同》並申請退還土地的,出讓人報經原批准土地出讓方案的人民政府或機關批准後,區分情況分別按以下約定退還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以外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不計利息),收回土地使用權,但該宗地範圍內已建的建築物、構築物不予補償,出讓人還可要求受讓人清除已建建築物、構築物,恢復場地平整。

(一)受讓人在《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屆滿一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在扣除定金後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受讓人在合同約定的動工建設日期超過一年但未滿二年,並在屆滿二年前不少於60日向出讓人提出申請的,出讓人應在扣除《出讓合同》第八條約定的定金,並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約定徵收土地閒置費後,將剩餘的已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退還受讓人。

第八條 因自身原因減少專案投資規模,而導致部分建設用地空閒,且具備分割條件,並能重新用於開發建設的,受讓人須在專案完成建設前90日向出讓人提出退還相應面積建設用地申請。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後,出讓人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由出讓方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將所收回土地對應的土地出讓金在扣除相應比例的定金後,退還給受讓人。

第九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三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動工建設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造成土地閒置的,還應當按照本補充協議第六條的約定支付土地閒置費。

第十條 受讓人未能按照本補充協議第一條第一款約定日期或第二款同意延建所另行約定日期完成專案建設並申請竣工驗收的,每延遲一日,應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 在專案竣工驗收後60日內,受讓人應向出讓人提供工程竣工驗收資料及專案竣工決算審計報告等有關資料,由出讓人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及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投資額、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指標,對該宗地的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等進行復核。

受讓人實際投資強度、土地利用強度不能滿足雙方約定的指標的,屬於違約,出讓人有權收取違約金,並可要求受讓人繼續履約。

第十二條 專案投資總額、固定資產投資額和單位用地面積投資強度未達到本補充協議第二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投資總額和投資強度指標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三條 專案建築容積率、建築密度等任何一項指標低於《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三條約定標準的,出讓人可以按照實際差額部分佔約定標準的比例,要求受讓人支付相當於同比例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違約金。

第十四條 工業建設專案的綠化比例以及企業內部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用地所佔比例等任何一項指標超過《出讓合同》第十一條和本補充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的,受讓人應當向出讓人支付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__%的違約金,並自行拆除相應的綠化和建築設施。

第十五條 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要求改變《出讓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等土地使用條件的,雙方同意按照本條第__款規定辦理:

(一)由出讓人收回土地使用權後,依法重新出讓。

(二)按照《出讓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辦理改變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批准手續後,由受讓人按照批准變更時新舊土地使用條件下該宗地的土地市場價格差額補交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六條 [其他事項]

出讓人(蓋章):_________        受讓人(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3

甲方(贈與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自___年___月份同居,並且乙方一直照料甲方的日 常生活起居,為甲方料理家務,乙方為此無法正常工作,作為報酬和補償,甲方願將甲方出資購買的房屋產權(該房屋產權為:因乙方具備經濟適用房購買的主體資格,因此該房用乙方的名義購買)贈與乙 方。

按照合同法等有關法律規定,雙方自願達成贈與房產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方自願將其房產贈與給乙方,乙方自願接受該房屋。 該房屋具體狀況如下:

(一)該房產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

(二)贈與房屋的所有權證證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房屋平面圖至範圍見附件一;

(四)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 若該房屋有土地使用權則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隨該房屋 一併贈與。 該房屋的相關權益隨該房屋一併贈與。

第二條:甲方購買此房產所有費用由甲方單獨承擔,現經協商,甲方願將其擁有的該房屋所有產權贈與乙方。

第三條:甲方贈與乙方房屋產權,在雙方簽訂本合同後,該贈與 行為不可撤銷,受法律保護。

第四條: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如任何一方違約,違約 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甲方(贈與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贈人) : 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4

甲方:國小

乙方:,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經甲乙雙方商議協定,乙方同意將自己承包的水田承包使用轉讓給甲方,並達成協議:

一、乙方土地四邊界限及面積

乙方承包水田地理位置位於_  中心國小教師住房背後,東至:封波富英交界田埂為界限;南至:雷光榮旁邊為界;西至:中心國小教師住房旁為界;北至:水溝旁交界為界限。其面積為:1.5畝。

二、轉讓期限:永久性

三、轉讓費:1.5畝土地轉讓補償費標準為:元整(.00)。轉讓費因學校資金緊缺,將分批付清(以領款收據為準),一年內付清。

四、互轉方式

經甲乙雙方商議並達成協議:乙方自願將自己所承包水田1.5畝的承包權轉給甲方。

五、甲乙雙方責任

1、自簽訂合同之日起,轉讓土地使用權歸甲方,乙方無權干涉其互轉讓後甲方對土地的使用權。

2、轉讓土地如有土地糾紛,由乙方全權負責解決,與甲方無關,若使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以轉讓費的50倍賠償給甲方。

3、若乙方非法干預甲方使用權,分期付款期限內不得提高轉讓

價格,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按民法典給甲方賠償轉讓費和建設所投入資金的50倍。

4、本村組所徵收土地轉讓費由甲方承擔。

5、土地轉讓後。辦理該宗土地使用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六、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芒章村村民小組一份,芒章鄉村委會見證存檔一份。

七、此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20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5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築物和構築物清單見附件二。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築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築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築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援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築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築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築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築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築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後,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並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後,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佔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承擔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後,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6

國有轉讓土地使用權合同

第一條訂立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_________》的有關規定,在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通過公開交易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乙方依照規定程式參與競買,並經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確認,成為競得人。為明確有關轉讓事項,甲乙雙方本著平等和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合同條文,以共同遵守。

第二條轉讓土地基本情況

1.國有土地使用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地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所在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住宅_________平方米。

8.現狀:已三通一平,有________套(戶)需回遷安置,回遷安置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回遷住宅_________平方米,非住宅_________平方米,回遷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每月應支付臨遷費、代管房租金除四害費等_________元。

9.抵押情

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公開交易情況和結果

1.公開交易方式:公開掛牌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2.公開交易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成交確認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轉讓份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成交價格: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第四條甲方保證本合同第二條所述內容真實,保證土地權屬清晰,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應具備的條件。

第五條甲乙雙方完全認可公開交易情況和交易結果,甲方同意按公開交易成交價格和轉讓份額將土地使用權(含地上建築物、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

第六條依照有關規定,全額轉讓的,由受讓方單獨獲取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履行出讓合同;份額轉讓的,由轉讓方和受讓方共同擁有國有土地使用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並共同履行出讓合同;土地使用權設定抵押的,應取得抵押權人同意方可轉讓。

第七條甲乙雙方應依照有關規定,在規定的時間內向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提交資料,辦理交易手續,向相關部門交納交易稅費後,由乙方直接領取《國有土地使用權交易證明書》,並向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權屬登記。

第八條除法律規定的免責因素之外,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各自的職責,並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出現糾紛或違約行為,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通過仲裁或法院判決(裁定)方式予以解決。

第九條其他約定事項

1.土地轉讓時回遷安置義務的責任主體為受讓人。

2.付款方式及期限:《國有合同範文書》簽訂後5天內一次付清。

3.移交地塊及專案的相關資料:

(1)《國有土使用證》

(2)《建設用地批准書》

(3)《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4)《設計要點批文》

(5)回遷補償安置協議書

4.違約責任

(1)甲

方在收到全部成交款後日內不能備齊有關資料給乙方辦理交易過戶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和交易成功後,辦妥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以前,如因甲方的原因,(包括司法機關查封等)需要終止交易或不能依法辦理產權登記的,甲方在3天內全部退還乙方已交納的成交價款。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後,並在5天內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價款給甲方,否則,視為違約,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十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房地產交易中心存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7

土地使用權及建築物租賃合同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互惠互利和平等自願的原則,現就本協議約定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築物租賃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合同,已茲共同遵守:

一、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位置和麵積

甲乙雙方同意並確認,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土地面積大概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該宗地的具體位置及四至見附件一。甲方租賃給乙方的該宗地的全部地上建築物和構築物清單見附件二。(稽核土地使用權證、房產證,並附上覆印件)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擬租賃宗地及建築物的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可考慮是否約定裝修期)

三、租賃費用及付款方式

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先付後用的方式,年租金為_________元,由乙方於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交納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依據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2、甲方需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完整地向乙方提供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甲方保證乙方使用的土地及建築物不被第三人主張權利,否則,乙方有權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且甲方應賠償損失。

3、甲方應保證本宗土地及建築物上的水、電、暖等基本設施完整,並幫助乙方協調同水、電、暖的提供方的有關事宜,但具體收費事宜由乙與水電暖的提供方協商,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甲方應支援乙方在獲得必需的法定批准後,在承租的土地上新建、擴建、改建永久性或臨時性建築物、構築物。

5、租賃期間,甲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相鄰的土地行使權利不得妨礙乙方對該土地及建築物行使正當權利。

6、在本協議有效期內,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提前終止協議或部分及全部收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

7、乙方在租賃期間因生產經營所發生的所有事故及造成他人損害的,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合同的約定使用土地及建築物。

2、在租賃期間內,甲方出讓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應當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乙方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購買權。

3、乙方租用期間,乙方須根據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土地及建築物,接受甲方監督,按照約定的用途正常使用造成的損耗不承擔賠償責任。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

5、租賃期間,乙方發現租賃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3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租賃期間內,乙方可以轉租。

7、乙方須向甲方及時按本合同支付租金。

8、租賃期滿不再續租的,乙方須及時、完整地向甲方交回不再續租之部分或全部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

9、租賃期間,租賃土地及建築物危及乙方的安全或者影響正常經營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賠償該損失。

10、乙方在土地及建築物租用期間應對承租土地及建築物內的市政設施妥善保護,不得損壞,否則應承擔修復所需的一切費用。

11、乙方在租用期間,不得隨意改變本宗土地狀況和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附著物及水、電、暖管網等設施,如確需改動或擴增裝置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實施,對有關設施進行改動或擴增裝置時如需辦理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乙方根據實際情況給予協助,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12、乙方租用期間,有關市容環境衛生、門前三包等費用由乙方承擔。國家行政收費,按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負擔。

13、本合同約定的租賃年限屆滿後,合同條款不變,乙方如需繼續承租該土地及建築物的使用權,至遲須在期滿之日前三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如非城市規劃拆遷等特殊原因,甲方應同意乙方的續期要求,並與乙方協商確定新的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租賃年限、租金標準及其他條件後,與乙方簽訂續租合同,乙方應按規定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14、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致使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乙方可以按其所佔面積比例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土地及建築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違背誠實信用原則,沒有如實告知乙方租賃土地規劃不符合乙方用途或對租賃土地沒有出租權,致使乙方不能承租土地的,甲方應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2、租賃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已為第三人設定抵押權、地役權等用益物權的,乙方可以解除租賃合同並要求承擔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經營利潤損失),若乙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照約定交付租賃土地及建築物的,每遲延一天按照年租金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延遲履行違約金,超過______天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損失。

4、乙方不能在約定的期限內足額支付租金的,每遲延一天,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同期存款貸款利率計算滯納金。

5、租賃期屆滿後,乙方不能及時交回土地及建築物使用權的,甲方以約定租金標準按日計算租金。

6、租賃期限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繼續履行合同、賠償乙方損失(直接損失,經營性損失)等違約責任。

七、其他

1、本合同自雙方簽字和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留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雙方應當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8

土地使用權及開發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甲方):_________

受讓方(乙方):_________

甲方擁有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佔地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甲方擬將該土地使用權及與之相關的專案開發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現根據我國現行土地轉讓及開發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協議所指土地及其開發的實際情況,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供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其專案開發權之狀況

(一)土地使用權狀況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面積: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積率為: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築面積:_________

5.土地規劃用途: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

7.土地現狀:_________

(二)專案開發權狀況

1.甲方已領取了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2.甲方已經市政府批准在擬轉讓的地塊上取得單項開發權,並領取了單項開發資質證;

3.甲方已按土地規劃用途委託了設計並辦理了報建手續,繳納了報建所需費用。

(三)其他權利狀況

1.甲方確認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是其合法擁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張權利等產權瑕疵;

2.承擔形成轉讓款的現狀所產生的債權債務及一切法律經濟責任,甲方確認為取得本協議所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已支付了一切應付款項、費用,不存在債權、債務爭議(包括綠化費、拆遷安置補償等)。

第二條?本協議之轉讓價格

1.甲乙雙方確認本協議的轉讓價格以甲方已獲得批准的可建築面積為計價面積,轉讓價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____元,計人民幣_________元;

3.乙方在受讓後獲准增加或減少建築面積,與甲方無關,_____增加或減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轉讓款的依據。

第三條?轉讓價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_________%給甲方。

2.在甲方將涉及轉讓地塊的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3.在規劃國土部門根據甲乙雙方共同申請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和專案開發權辦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4.在乙方根據專案開發需要,將原規劃的辦公、商場功能報批為商住功能後三個工作日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轉讓價款的_________%給甲方。

5.在乙方獲准開工後三十天內,乙方應支付本協議餘下轉讓價款給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協議轉讓價款的開戶銀行為:_________帳號為:_________;甲方亦可書面通知乙方有關甲方收款或委託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銀行及帳號: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項,應按規定開具發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單位或個人

第四條?資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權證的辦理

1.在本合同生效後十個工作日內,甲方應將涉及轉讓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資料,包括但不限於土地出讓合同書、紅線圖、建設用地批准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設計要點、設計圖紙、單項開發權批文及資質證等原件資料給乙方。

2.在本協議生效後三十天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市規劃國土部門申請辦理本協議所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登記手續及專案開發權的更名過戶手續。

第五條?稅費之負擔

在本協議土地使用權轉讓和專案開發權更名過戶過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門及政府部門指定的機構應收取的各種稅費,均由甲方承擔,如按規定應由甲乙雙方分擔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義支付,乙方應承擔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轉讓價款方式體現在支付給甲方的價款中。

第六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法律狀況

1.甲方轉讓本協議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權後,該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及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和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2.在土地使用權的轉讓登記以前,有關該地塊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由甲方承擔;自房地產登記機關核准轉讓登記之日起,有關該地塊的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3.甲方為取得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政府回填綠化費)、債務、責任,由甲方承擔,不因本協議的生效及轉讓登記手續的辦理而轉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甲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或拖延履行本協議應盡義務超過三十個工作日,視甲方構成根本性違約。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定金,退還已收乙方的轉讓款並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利息給乙方。

2.因甲方隱瞞事實真相,出現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指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出現權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協議不能履行,視甲方單方違約,甲方按本條第1款規定向乙方承擔責任。

3.甲方遲延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義務未達到根本性違約,應按乙方已付轉讓款每日萬分之二點一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轉讓給乙方的土地使用權及專案開發權設定或債務,影響乙方專案的開展,乙方有權將應付甲方的轉讓價款直接支付給主張權利的債權人,並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責任

1.在本協議生效後,乙方單方面解除本協議,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2.乙方遲延支付轉讓價款給甲方,應按遲延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_支付違約金給甲方,逾期三十個工作日,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乙方應按本協議總價款的_________%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保密

一方對因本次協議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洩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條?補充與變更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無法開始履行或在履行過程中需要終止的,各方當事人均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2.本條款所稱不可抗力,係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及國家、省、市、主管部門有關法律、政策及規定的相應變化和調整。

第十一條?管轄法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協商不成的,選擇下列方式第種方式進行解決:

(一)提交_____委員會_____;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三條?送達方式

甲方地址:_________

乙方地址:_________

第十四條?其他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另兩份用於辦理變更、轉讓手續之用。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9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為適應創新創業的需要,吸納優秀的科創人才來眾創莊園創業,在土地使用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一下土地租賃合同,並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 甲方同意向乙方出租金山衛鎮村農用土地 畝(平方),給乙方創業所用。租期 年,(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

2. 付款方式:租金的交納采取按年支付的方式。年租金 畝(平方)為現租賃土地 畝(平方),計每年租金為 萬元。租金按先付後用,從每年的 月 開始一次付清一年的租金給甲方。

3. 租賃期內,甲方不得將該土地再次出租給第三方使用。

4. 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對農用土地使用的有關政策,不得在農用土地上建造固定房屋、辦公樓、鋪設道路、停車場等。

5. 土地使用只限於農業種植和農業相關的產業建設。

6. 乙方在土地使用中,不能轉租或移作他用,如發現有違法國家有關政策的,與環保相悖的,甲方有權收回租賃土地。

7. 對農業的管理使用所產生的費用,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另籤合同備案)。

8.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無故延遲交付租金,逾期2個月的視作違約,合同自動結束,並賠償甲方違約金(一個月的租金)。

9.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無故提前收回土地的,視作甲方違約,甲方需賠償乙方違約金(一個 月的租金)。因國家政策調整或不可抗力影響合同繼續履行的不作違約論處,但雙方可協商解決。

10. 合同到期後,乙方需繼續租賃的,須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甲方看優先考慮並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11. 上述條款雙方都需要自覺遵守,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或遇到新的問題,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12. 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報上海強豐實業有限公司備案一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0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47號)、《河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土地使用權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積

甲方將其位於倉房鎮 村 組172水位線以上 畝土地使用權出租給乙方從事(主營專案)種植、養殖、具有農業特色的農家樂等休閒、度假、餐飲、建設等經營專案。(注: 172水位線以下鄰水區域土地也歸乙方管理使用,甲方及其它單位不得佔用或用於經營。)

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

土地型別: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

四至為:

東 至:_______________

西 至:_______________

南 至:_______________

北 至:_______________

(詳見出租土地定界圖)

甲方承諾:該塊土地為非國有土地,也不屬於丹江水庫管理局管轄土地,屬淅川縣倉房鎮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為______年,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出租價款及交付時間

租金總計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_______( 萬元)(其中包括土地地面附屬物、建築物等)。甲方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租土地全部交付乙方。

四、支付方式

1、乙方以現金向甲方交付租金。

2、合同簽訂之日起付清全部租金。

五、權利和義務的特別約定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發和承包土地必要的條件,幫助乙方協調處理好地方及村民關係。

2、甲方有權要求在出租期滿後收回土地使用權。

3、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交付出租土地使用權。

4、甲方有權代理村民與乙方簽訂本合同,並已經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取得了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同時徵得了當地政府的同意,即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權利。

5、甲方在所出租土地內所有墓地根據村民意願自主遷出或原地保留。乙方在開發中需要遷墳,甲方有義務協助村民遷出墳墓,費用由乙方承擔,每座墳墓費用2500元。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在乙方租賃的土地範圍內新建墓葬墳地。

6、乙方獲得土地使用權後,依法享有該土地的經營權、收益權和繼承權,乙方可以自主組織土地開發、生產經營和產品營銷。

7、在承包期內,乙方可以自主對第三人轉讓所承包土地的使用權,被轉讓人享有本合同的約定權益。但轉讓期限不得超出甲乙雙方約定的出租期限。

8、在合同租賃期內,國家所有補償及依法向國家和集體交納的農業稅費,歸乙方享有和承擔,甲方不再收取任何費用。

9、乙方在開發建設中用工,優先使用甲方民工(技術工種除外)。價格隨行就市,甲方不得無故刁難乙方,若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10、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維護乙方在承包區內的合法權益,實行封閉式管理,未經允許,外人不得入內,嚴禁他人砍柴放火、放牧、種植及取土、取石等活動,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的變更、展期和解除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遇下列情況之一者,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1、國家需要依法徵用、使用出租土地的,應服從國家需要,國家給予乙方承包區內所有的賠償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2、乙方在承包期內需要將承包土地使用權指定給繼承人時,可自主與繼承人簽訂繼承檔案,不需要變更本合同,但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登記。

3、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不得在出租期內無故終止合同。

4、本合同期滿,甲方若繼續對外出租該土地使用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租金標準在原合同總金額上可上浮30%,租賃期限、租賃條件與原合同相同。

5、本合同期滿,若甲方不再向乙方出租該宗土地的,可聘請雙方都認可的、具有評估資質的評估機構對乙方在該宗土地的投資(包括但不限於:地上建築、地上附屬物、土地前期開發投資、土地增值收益等)進行評估,由甲方按照評估價值對乙方予以補償。

6、本合同期滿,若如乙方不再續租,可自行處置承包土地範圍內地面建築物及附屬物並享有受益權。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恪守誠信,遵守承諾,加強協作溝通,建立互信。甲方應當提供其享有對該宗土地享有出租、發包權的相應證明,保證乙方的權益不因甲方出租權瑕疵而遭受損害。

2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登記等手續、協助乙方協調當地村民的關係、不干涉乙方合法的使用權。

3甲方應如實提供有關土地檔案證明及村民身份證明,不得出具虛假證明。如有不實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退還租金,並賠償乙方投資全部金額,及違約所造成的連帶損失。因單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由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裁定或法律判決。

八、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改造、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倉房鎮人民政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後生效,雙方可以將合同到倉房鎮政府進行簽證、倉房鎮農村集體土地承包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十、其它條款

1、本合同中未盡事宜,可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雙方簽字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合同生效後,甲方不得因承辦人或者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者合併而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倉房鎮政府簽證機關、備案單位、公證機關各執一份。

出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承租方: (公章) 代表_____________(簽字)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1

出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出讓人根據法律的授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的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對其擁有憲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於土地使用權出讓範圍。

第二章出讓土地的交付與出讓金的繳納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宗地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編號為__________,宗地總面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讓土地面積為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寫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宗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宗地交付給受讓人,出讓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時該宗地應達到本條第___款規定的土地條件:

(一)達到場地平整和周圍基礎設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圍基礎設施達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場地尚未拆遷和平整,建築物和基礎地上物狀況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現狀土地條件。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期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讓方向受讓方實際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手續的,出讓年期自合同簽訂之日起算。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元)總額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九條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第____款的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一)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日內,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二)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___期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一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元),付款時間: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讓金的,受讓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後各期土地出讓金時,應按照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向出讓人支付相應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開發建設與利用第十條本合同簽訂後___日內,當事人雙方應依附件《出讓宗地界址圖》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各界址點界樁。

受讓人應妥善保護土地界樁,不得擅自改動,界樁遭受破壞或移動時,受讓人應立即向出讓人提出書面報告,申請復界測量,恢復界樁。

第十一條受讓人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新建建築物的,應符合下列要求:

主體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屬建築物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綠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項下宗地範圍內一併修建下列工程,並在建成後無償移交給政府:

第十三條受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動工建設。

不能按期開工建設的,應提前30日向出讓人提出延建申請,但延建時間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四條受讓人在受讓宗地內進行建設時,有關用水、用氣、汙水及其他設施同宗地外主管線、用電變電站介面和引入工程應按有關規定辦理。

受讓人同意政府為公用事業需要而敷設的各種管道與管線進出、通過、穿越受讓宗地。

第十五條受讓人在按本合同約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之日起30日內,應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支付憑證,按規定向出讓人申請辦理土地登記,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人應在受理土地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依法為受讓人辦理出讓土地使用權登記,頒發《國有土地使用證》。

第十六條受讓人必須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讓宗地上的一切活動,不得損害或者破壞周圍環境或設施,使國家或他人遭受損失的,受讓人應負責賠償。

第十七條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必須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利用土地,需要改變本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的,必須依法辦理有關批准手續,並向出讓人申請,取得出讓人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辦理土地變更登記。

第十八條政府保留對本合同項下宗地的城市規劃調整權,原土地利用規劃如有修改,該宗地已有的建築物不受影響,但在使用期限內該宗地建築物、附著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屆滿申請續期時,必須按屆時有效的規劃執行。

第十九條出讓人對受讓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在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前不收回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的,出讓人應當依照法定程式報批,並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價值和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價格給予受讓人相應的補償。

第四章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第二十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後,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但首次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剩餘年期土地使用權時,應當經出讓人認定符合下列第__款規定之條件:

(一)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完成開發投資總額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約定進行投資開發,形成工業用地或其他建設用地條件。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抵押,轉讓、抵押雙方應當簽訂書面轉讓、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權出租期限超過六個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應當簽訂書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違背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二條土地使用權轉讓,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轉讓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出租後,本合同和登記檔案中載明的權利、義務仍由受讓人承擔。

第二十三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隨之轉讓、出租、抵押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隨之轉讓、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的,轉讓、出租、抵押雙方應在相應的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持本合同和相應的轉讓、出租、抵押合同及《國有土地使用證》,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辦理土地登記。

第五章期限屆滿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本合同項下宗地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向出讓人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出讓人應當予以批准。出讓人同意續期的,受讓人應當依法辦理有償用地手續,與出讓人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

第二十六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沒有提出續期申請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條規定未獲批准的,受讓人應當交回《國有土地使用證》,出讓人代表國家收回土地使用權,並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

第二十七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未申請續期的,本合同項下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受讓人應當保持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為破壞,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讓人可要求受讓人移動或拆除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恢復場地平整。

第二十八條土地出讓期限屆滿,受讓人提出續期申請而出讓人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五條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土地使用權由出讓人代表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建築物及其他附著物,出讓人應當根據收回時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殘餘價值給予受讓人相應補償。

出讓人(蓋章):

代表:

受讓人(蓋章):

代表:

年月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為加快鎮新農村建設步伐,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共贏、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為乙方提供流轉土地招引乙方在鎮投資建設生態葡萄園觀光休閒專案一事進行了充分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協議如下,雙方共同遵守:

一、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地址:_________________四川省鎮村組(小地名)。(具體所涉村民小組及農戶同意流轉的相關檔案詳見附件)

二、土地使用權流轉的面積:_________________甲、乙雙方確認的一期專案用地約畝;其中田:_________________畝,地:_________________畝,共計:_________________畝。(具體土地面積、四至等明細見附件及圖紙,本合同簽訂後,甲方協助乙方在土地周圍埋設界樁)。根據專案建設和發展的情況,如乙方需要增加土地流轉面積,可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承諾比照本協議的約定予以優先滿足。

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期限:___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流轉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期滿後如國家土地政策無重大變化乙方承包期按本合同條款可順延至年月號。

四、土地使用權流轉的用途:_________________一期專案用地用於生態葡萄休閒觀光園區建設。

五、土地使用權流轉的費用及計算辦法:_________________田按市斤黃谷/畝/年,地按市斤黃谷/畝/年,實物計價,黃谷均以本地每年市價的中等普通黃谷價摺合現金,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3

甲方(流轉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轉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及相關政策、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用途

乙方不得改變流轉土地用途,用於非農生產,合同雙方約定。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三年,從___ 年 ___ 月 ___ 日起,至___ 年 ___ 月 ___ 日止。

四、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合同雙方約定,土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每畝每年_____元,其中田畝,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元(¥),每年的2月底付清當年的流轉費。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義務。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幫助調解本組和其它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等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權利。在受讓的土地上,具有生產經營權。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範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

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④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⑤因國家行政徵收或徵用。

八、違約責任

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

九、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村委會留存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是轉讓合同,應以原發包方同意之日起生效。

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流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籤: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轉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簽章)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___ 年 ___ 月 ___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它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將下列標的物出租給乙方:

1、房屋位於:

2、該房屋所佔用的土地使用權同時作為租賃標的物。

第二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為20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三條租金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標的物的租金標準為______元。

2、具體支付方式如下:乙方應按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第四條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其對租賃標的物有出租的權利。

2、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收取租金。

3、甲方在租賃期滿後有權按當時標的物的狀況無償取得標的物。

4、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甲方應當補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損失

第五條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後,有權按照乙方的需要使用租賃標的物,包括對房屋的改建、擴建、重建等。

2、若甲方在本合同租賃期內出賣標的物,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3、本合同租賃期滿後,甲方仍然出租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的享有優先租賃權。

4、租賃期滿後,乙方應維持標的物當時狀況,無償將所有權轉移給甲方。

5、如標的物在合同租賃期限內被要求拆遷,乙方有權取得相應的補償。

第六條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其賠償損失,並追究其違約責任。

第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若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承租方: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5

出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承租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企業改革中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規定》《規範國有土地租賃若干意見》《民法典》等____省、市相關法規、規章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__001_則,經__001_過協__001_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依據本合同出租土地使用權,其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和政府對其擁有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轄權和行政管理權以及其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規定由國家行使的權力和因社會公眾利益所必需的權益。地下礦產資源、無主埋藏物____市政公用設施均不屬土地使用權租賃範圍。

第二條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土地位於省市街道村,面積為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本合同附件一《土地示意圖》所示。附件一《土地示意圖》已經__001_雙方確認。

第三條本合同項下的宗地,土地用途為用地,乙方利用該地塊。

第四條該幅土地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已經__001_存在的建築物、構造物及建築附著物的所有權歸乙方使用。

第五條租賃期限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年限自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整。

第六條續租

6.1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6.2本合同規定的租賃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應當至遲於租賃年限屆滿前3個月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

6.3除根據國家因社會公共利益建設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甲方不能中止合同。

6.4經__001_批准准予續期的,雙方應當在獲得批准之日起3個月內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乙方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並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6.5如甲方在乙方提交續期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未做出是否續期的決定,則本合同自動續租,租賃期限不變。本合同各項約定之條款如有與現行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法規相沖突,則在雙方達成協__001_議之前自動適用最近的法律、法規的條文。

6.6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未獲批准的,甲方依法收回出租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乙方應將土地權屬恢復至簽訂本合同之時的土地權屬狀況。甲方按的規定予以補償。乙方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登出登記手續,交還土地使用證書。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七條租金標準及支付

7.1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租金和其他有關的土地費。

7.2本合同出租宗地經__001_依法成立的土地評估機構評定,土地使用權租金每畝為元每年,

7.3租金支付方式為:

第九條甲方提前收回與補償

9.1提前收回

本合同存續期間,甲方不得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如有以下事項之一,甲方應當提前6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本合同提前終止,甲方依照法定程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權:

9.

1.1因國家能源、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9.

1.2因國家國防建設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9.

1.3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線工程、市政基礎設施、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專案需要徵用該幅土地的

9.

1.4國務院批准的建設專案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9.

1.5為實施____市規劃進行舊____區改建或因興建經__001_省政府批准的____區的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

9.

1.6依照法律、行政法規需要佔用該幅土地的

9.2補償

9.

2.1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

9.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未佔用的土地部分繼續有效

9.

2.3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甲方應對乙方給予合理補償。補償金額先由雙方協__001_商確定。協__001_商不一致,則甲方應按的規定和乙方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予以相應的補償。

9.

2.4依照前款各項使得本合同提前終止的,徵用土地方對土地上合法建造的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及其他附著物的實物補償或貨幣補償歸乙方所有。

第十條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程式

甲方依法和按照本合同有關約定提前收回租賃土地使用權的,甲方應當在收回6個月前,將租賃地塊的坐落、四至範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承租人。

第十一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1.2在合同履行期間,甲方有權對該幅土地的開發、利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3甲方有義務協__001_助乙方辦理相關登記、審批手續

1.4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1.5如乙方有違約或違法行為,則甲方有權責令限期糾正,並可視情節的嚴重程度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1.6甲方保證該幅土地在本合同存續期間不設立任何抵押權。

第十二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2.1乙方有義務按時向甲方支付租金

2.2乙方有義務按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

2.3乙方出於生產經__001_營的需要,依法定程式可以在該幅土地上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等,在甲方依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或本合同租賃期滿未能獲得續租情況下,由乙方自行處置

2.4乙方可以將租賃土地使用權作為與他人合作、聯營的條件

2.5乙方有自由處分該幅土地上建有的建築物、構築物、其他附著物的權利。

第十三條乙方在租賃用地報經__001_政府批准之日起15天內,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四條合同的解除

4.1甲乙雙方均可以解除的情形:

4.

1.1雙方協__001_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4.

1.2因不可抗力,本合同無法履行或履行已經__001_沒有意義的

4.

1.3非任何一方原__001_因,該幅土地滅失的

4.

1.4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4.2甲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4.

2.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甲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2.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租金,逾期90天以上的

4.

2.4本合同另有約定的。

4.3乙方有權解除的情形:

4.

3.1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立法的變動,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2由於本合同生效後國家產業政策的變更,乙方必須提前解除本合同的

4.

3.3因乙方撤銷、遷移、破產等原__001_因,停止使用該幅土地的。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5.1如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項,從延遲付款之日起,每天按應繳納款項的繳納滯納金。

5.2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之約定解除本合同,則甲方應在乙方收到解除通知書之日起30天內退還乙方多繳納的租金,且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已收取租金總額的%違約金。以上違約金支付不影響乙方就其生產經__001_營經__001_濟損失向甲方索取賠償損失的權利。

5.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任一自己應履行的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守約方賠償其違約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和可預見的損失。如雙方都有過錯,則由雙方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直接經__001_濟損失、訴訟費、仲裁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司法鑑定費和取證費等費用。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__001_商解決,協__001_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期間無爭議部分的條款應繼續履行。

第十七條附則

7.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經__001_雙方協__001_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本合同的兩個附件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本合同中的法律指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或其常委會制定頒佈的條文法規是指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是指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制定的規章。

7.3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發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7.4本合同經__001_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並報政府批准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份,雙方各執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時間:時間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6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支援城鄉邊際的發展經濟,甲方決定將自己在: ________________位置的非耕地一塊,面積將近貳畝租給乙方使用,乙方可在這塊地上建立輕鋼廠房及輔助設施,用於做鋼材製品的加工及環保性防腐塗料的生產。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場地條件:

甲方租給乙方的用地是平整壓實的場地,不因雨水作用就塌陷、應有適用於貨車進出的通道。搭接水電源方便、價格合理。在租用期內歸乙方合法經營範圍使用,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付款方式:貳畝場地的租金為________元/1年(人民幣:每年________元),簽訂合同時給付________元(人民幣: 壹仟元);在租用場地條件符合要求時後,乙方給付甲方兩年的第一次租金:30000元(人民幣:叄萬元)。後期的租金將在兩年期限之時分期給付。

三、甲方給予乙方提供水電的方便,有義務幫助乙方解決相關的事宜;乙方負責交納自已的水電費。

四、如遇國家徵佔地時,徵地費歸甲方所有,這時甲方須退還乙方未到期的剩餘期租金,乙方的地上附著物歸乙方、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五、違約責任: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還需繼續承包,甲乙雙方另立協議,土地租金根據當時情況商定。如果甲方不與乙方另立協議,乙方在承包土地上的建築物歸乙方所有,此合同終止。

六、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7

贈與人:______________

受贈人:______________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簽名):

受贈人(簽名):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8

甲方:

乙方:

為使專案在成都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實現產業化,根據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土地問題

1、土地位置及出讓方式

甲方同意本專案進入成都出口加工區實現產業化。初步確定專案建設地點位於佔地約畝。其中獨自使用面積畝,代徵道路面積畝,確切位置座標四至和土地面積待甲方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實測後確認。甲方將國有土地使用權以有償出讓方式提供給乙方。

2、土地價格

為體現對本專案的支援,甲方初步確定以萬元人民幣/畝的優惠價格,將專案所需該宗土地的使用權出讓給乙方,出讓金總額為萬元人民幣。該宗土地徵用成本與出讓值差額計萬元,由高新區參照專案單位納稅中高新區財政收益部分給予相同額度的扶持。

3、付款方式

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規劃土地建設管理部門與乙方簽訂正式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乙方在該合同簽訂後十五日內,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甲方收到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按國家有關規定,儘快辦妥國有土地使用證等有關手續。

二、工程建設

1、開工條件

按照乙方建設規劃要求,甲方承諾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保證本期用地具備上水、汙水、雨水、熱力、寬頻網、公用天線、通電、通訊、通路和場平即“九通一平”的基本建設條件,確保乙方順利進場。否則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甲方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建設手續。乙方則負責按規定時間、額度繳納有關費用。

2、工程進度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進場開公建設,並嚴格按照施工進度計劃投入資金進行建設,保證建設進度。

3竣工時間

乙方必須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竣工,延期竣工時應於原定竣工日期前三十日以上時間內,向甲方提出延期說明,取得甲方認可。

三、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土地出讓金等其他應付款項,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0.5‰繳納滯納金。逾期90日而未全部付清的,甲方有權解除協議,並可請求違約賠償。

2、乙方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未按協議規定建設的,應交納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連續兩年不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回土地使用權。

3、如果由於甲方原因使乙方延期佔用土地使用權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土地出讓金5%的違約金。

4、為避免國有資產流失,保證甲方對本專案的補貼在一定時間內得到補償。自本專案正式投產起五年內,乙方向高新區稅務機關繳納的各種稅金,低於乙方已報送給甲方的專案報告書中所承諾的相應稅種金額的50%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其稅金差額。即:乙方在專案報告書中承諾的某一稅種具體金額_50%=乙方當年該稅種實際繳納金額。

四、其他

1、在履行本協議時,若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成都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2、任何一方對於因發生不可抗力且自身無過錯造成延誤不能履行本協議有關條款之規定義務時,該種不履行將不構成違約,但當事一方必須採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造成的損失。並在發生不可抗力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協議不能履行的或部分不能履行的,以及需延期的理由報告,同時,提供有關部門出據的不可抗力證明。

3、本協議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份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生效。

4、本協議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山東成都市簽訂。

5、本協議有效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6、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約定後作為本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人住所地:

郵政編碼: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19

甲方:

乙方:

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以下協議:

一、 贈與標的

為促進傳統文化發展,甲方自願將其承包的長安區引鎮新貫寺村西翠花以下兩塊土地的使用權無償贈與乙方;

涉及使用權贈與的土地四至分別為:

地塊1——

東至: _ 毛農立地坢

西至: _ 河邊

南至: 大石頭

北至: 坡下

地塊2——

東至: 羽園溝_____

西至: 陽坡坡跟

南至: 河堤 ___

北至: 坡溝

二、 贈與期限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至甲方對該土地的承包權到期為止;

三、 權利義務

1.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日內,甲方應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贈與並交付乙方;

2. 在贈與期內,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上述土地的合法使用;

3. 在贈與期內,如遇乙方之外的原因,上述土地產生處分收益或孳息,該收益或孳息應歸甲方享有。

四、 土地附著物

1. 上述土地內的林木也贈與乙方使用;

2. 乙方應維護上述土地及其附著物的合理生態狀態;

五、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如給另外一方造成損失的,應依法予以賠償。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決定,或依法處理。

六、 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則依法處置。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20

甲方:_______有限公司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自願公平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房產抵押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為了確保甲、乙雙方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已達成的《合同》的履行,甲方願意以其有權處分並擁有使用權的位於____市______鎮,面積為______畝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全部權利抵押給乙方,作為履行該主合同的擔保。該抵押物名稱、數量和價值等情況詳見本合同的件一。

第二條本抵押合同擔保的範圍為主合同中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以及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三條甲、乙雙方特別宣告,本合同的效力獨立於主合同,主合同無效,不影響本抵押合同的效力。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保險、鑑定、登記、保管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在本合同簽訂後日內,甲、乙雙方持本合同及全套該抵押物的證明檔案,到有關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物的登記手續。甲方還同意在本合同簽訂後,在抵押登記手續辦妥前,土地使用權等證明檔案可以交由乙方保管。

第六條抵押期間,未經乙方的書面同意,甲方不得轉讓、出租、變賣、再抵押、抵償債務、饋贈或以任何其他形式處置或轉移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物。由此引起乙方的.任何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七條甲方負責繳付涉及該抵押物的一切稅費。甲方因不履行該項義務而對乙方造成的一切損失,甲方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發生以下情況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辦理:

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第六條;

當有任何糾紛、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乙方對主合同約定的主債權及利息,工程款,違約金的利益有對抵押物的優先受償權。

第十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不足清償的,乙方有權另行追索。

第十一條處分抵押物的價款超過應償還部分,乙方應退還甲方。

第十二條甲方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乙方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甲方在佔有抵押物期間,應遵守管理規定,按時付清該抵押物的各項管理費用,並保證該抵押物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訴訟。

如不履行上述責任,須賠償乙方因此遭受的損失;

當有任何訴訟、仲裁發生,可能對抵押物有不利影響時,甲方保證在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十三條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如發生分立、合併,由變更後的機構承擔或分別承擔本合同項下義務。甲方被宣佈解散或破產,乙方有權提前處分其在合同項下的抵押物。

第十四條抵押權的撤銷:主合同債務人已按合同約定的方式和期限清償了債務或已提前清償了債務,或甲、乙雙方簽定房地產轉讓合同並完成登記後,抵押權自動撤銷。

第十五條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依法定方式處分抵押物:

主合同約定的主債務產生後,甲方未依約清償債務或所延期限已到甲方仍未清償債務。

甲方被宣告解散或破產。

第十六條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構成違約行為。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對方一切實際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既得利益、預期利益和為處理此違約行為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第十七條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如需要變更或解除的,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的協議。在未達成書面的協議之前,本合同的各條款依然有效。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時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在雙方協商後仍未達成協議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抵押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該補充協議必須是書面的。

第二十條本合同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成立,自在有關房產管理部門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件:

1.抵押物清單。

2.甲、乙雙方的有效證明。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日期:

土地使用權出售合同 篇21

贈與人:

受贈人:

贈與人將其土地使用權贈與受贈人,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一條、贈與土地位於永城市歐亞路西路南側,面積為730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永國用(土籍)第0700-2號)。

第二條、贈與人將該宗土地使用權無償贈與受贈人個人,歸受贈人個人所有。

第三條、贈與人與受贈人於 年 月 日共同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過戶手續。贈與土地上的建築物、附屬物所有權隨之一併轉移。

第四條、受贈人嚴重侵害贈與人或者贈與人的近親屬的贈與人可以撤消贈與.

第五條、一切與本合同有關的糾紛,首先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合同雙方協商一致,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贈與人:

受贈人: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