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保管人(第三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三方就編號為的《北京市市場場地租賃合同》(簡稱《租賃合同》)中保證金的具體事宜經協商達成補充協議如下:
第一條保證金的管理
保證金由甲、乙雙方共同委託的第三方(北京市市場協會)管理,並計取銀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第二條乙方保證金
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乙方(是/否)應支付《租賃合同》約定租金總額%計元的保證金,作為履行合同和提供商品服務質量的擔保。
第三條乙方保證金按下列第種方式支付:
1、由甲方轉交第三方的,甲方應向乙方開具收據並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2、乙方直接支付第三方的,乙方應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的收款憑據。
第四條乙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第種情況:
1、《租賃合同》終止後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應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2、《租賃合同》履行期間因乙方的商品、服務存在缺陷導致顧客投訴、索賠經確認屬於乙方責任的,甲方有權從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中扣除相應的費用補償顧客或承擔先行賠償責任,保證金及利息不足以彌補甲方為此支出的費用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經甲方同意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的保證金及利息不予返還。
4、《租賃合同》終止後乙方拖欠稅費或行政管理機關罰沒款的,甲方有權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進行支付。。
第五條在租賃期限內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二款的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必須提前日書面通知乙方。在《租賃合同》終止後甲方按照約定使用乙方保證金及利息的,應儲存好相關憑證。
第六條乙方保證金的補足
在租賃期限內使用乙方保證金的,乙方應在使用後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補足方式同本合同第三條的約定。
第七條乙方保證金的返還
《租賃合同》終止後日內,如甲方確認乙方無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之情況的,保證金及利息應全額返還乙方。
第八條乙方逾期日未支付保證金或補足保證金的,甲方有權解除《租賃合同》。
第九條甲方保證金支付方式
甲方在市場內收取租戶保證金的,應採取市場整體一次性支付的方式支付對應保證金,數額為市場當年租金總額的%(-%),以作為履行合同的擔保。
甲方保證金應於每年月日前向第三方支付,甲方保證金使用後,應於日內補足。新設立的市場應於開業後個月內向第三方支付保證金。
第十條甲方保證金應用於以下情況:
1、甲方因自身原因擅自解除合同的,應支付給乙方與乙方交納的保證金及利息等額的保證金。
2、。
第十一條第三方的權利義務
1、妥善保管甲、乙雙方支付的保證金,保證金應存入指定銀行的指定帳戶,不得轉存、隱匿。
2、確認保證金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事由支取,不得挪作他用。
3、收取保證金應開具合法、規範的收款憑據。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三方協商解決或申請有關部門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只能選擇一種):
1、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份,乙方份,第三方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三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乙方(章):
住所:住所:
營業執照號碼:營業執照號碼:
市場登記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年月日 年月日
甲方(委託方):
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託方):
_______證券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為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委託乙方進行資產管理,乙方以人才和資訊優勢為依託,接受甲方的委託,雙方就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委託資產的種類及評估辦法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甲方委託管理的資產為下列第( )項:
1.貨幣資金,計人民幣(或美元、港幣等)____________元;
2.合法託管、登記的證券,詳見清單,計____________股,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並按下列方法評估價值:
(1)已上市證券按委託前一日證券收盤價。
(2)尚未上市證券按發行價________倍計。
(3)其他資產,詳見清單,摺合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
二、賬戶管理甲方以自己的名義在乙方的營業部設定股票在賬戶和資金賬戶,授權乙方在下列賬戶中進行資產管理:賬號名稱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委託期限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具體從甲方在乙方開設專門賬戶並將資產交付給乙方管理之日起算起。
四、投資限制甲方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投資範圍僅限於證券交易所上市的交易品種,其運作範圍為:_____________.
五、授權範圍甲方授權乙方進行投資,具體交易品種與買賣時機由乙方決定。
六、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有權按照本協議規定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並有權對乙方管理資產的行為進行監督;
2.甲方確保未利用銀行信貸資金進行委託投資,並保證委託資產的合法性,且不 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礙;
3.甲方保證委託資產的足額按時到位;
4.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未通知乙方或未取得乙方同意的情況下自行動用其委託乙方管理的資產,也不得擅自將相關委託資產私自留存或另立賬戶儲存。
七、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依據本協議的有關規定對甲方的資產進行合理管理並有權在授權範圍內自主決定最佳投資組合;
2.乙方應依據本協議的規定,本著誠實信用、謹慎盡職原則,對甲方的資產進行管理;
3.乙方不得在未通知甲方或未取得甲方同意的情況下,為自己的經濟利益動用甲方資產;
4.乙方保證執行證券投資的合法合規性;
5.乙方保證委託資產的安全性,不得從事有損於甲方利益的活動;
甲方:
乙方:
時間:
甲方:農作物種植專業合作社
乙方: 村委會(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種植大戶、農業企業等主體)
根據全面深化三農改革,推進農業生產規模化、機械化、集約化,提高土地收益,增加農民收入的精神,本著合作共贏的原則,經甲乙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方式(訂單式託管服務)
1、乙方通過組織農民合作社,整合農民土地 畝,使之連片成方,耕地位於 。
2、乙方委託甲方對該土地提供從耕種到收穫的全程種植託管服務。
3、甲方按照 元/畝/年的標準打包收取服務費,共計 元。
(二)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通過乙方對有關村民的土地進行整體種植服務託管,統一種植通過乙方向村民支付相關土地收益。
2、組織或購置農業耕作機械,確保滿足乙方的託管服務需要。
3、免費為託管土地進行測土化驗和提供相關農作物的標準化種植管理方案。
4、同等質量條件下,按照低於同期市場價格10%的優惠價為乙方供應化肥、農藥等農資,並且直供、直施到田間。(優惠部分只針對合作社社員開放)
5、幫助研究乙方土地的經營規劃,推廣新品種、新模式,新服務,實現農戶的增產增收。
6、甲方承諾:除託管土地範圍內發生重大自然災害及不可抗力等情形外,保證託管土地每畝產量達到以上。
7、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於非農建設;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協議內耕地,不得棄耕、拋荒土地,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
8、協議簽訂後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託管模式。
9、甲方為所託管的土地繳納農業保險。
(三)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組織農民整合土地,使同類作物實現連片成方。20__年 月前整合土地 畝負責與有關農民簽訂委託種植管理的相關協議,協調道路、水源、水渠等使用權,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條件。
2、負責協調農業生產過程中的各種關係,保證甲方正常的田間作業不受影響;負責組織
農作物生長期的看管工作,配合甲方做好作物收穫後的晾晒、收儲等工作。
3、乙方可全程跟蹤甲方服務,可隨時向甲方反饋作物生長與田間看護等情況。
4、需將協議內農戶轉為合作社社員,使之享受社員優惠價。
5、監督甲方按照協議約定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耕地。
6、協議簽訂後不能更改協議內土地的種植計劃和託管模式。
7、積極配合甲方做好農機整合、農民培訓等工作。
(四)土地收益分配方案。
1、協議內土地在保底產量範圍內的農作物產出,全部歸農戶所有。如低於上述畝約定產量,甲方按照市場價賠償不足部分。
2、畝保底產量以上的超出部分中 歸農戶, 歸乙方, 歸甲方。
(五)協議履行程式
1、確認服務時間。甲方應根據農時需要,提前3天以上與乙方溝通確定服務時間。時間確定後,乙方應主動為甲方開展服務創造必要條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無法進場服務,視為乙方違約,甲方不退回收取的服務定金)。
2、搞好監督驗收。甲方服務時,乙方可派人現場監督,並在服務結束時填寫驗收單予以確認。如乙方不能派人現場監督驗收,視為認可甲方的服務符合協議約定標準。
(六)託管期限及費用支付辦法。
1、託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限屆滿後,需要重新簽訂協議,同等條件下,甲方享有優先權。下年度簽約時間為 年 月。
2、本協議簽訂後的 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服務費總金額 的託管定金。
3、乙方在簽約 日內,通過 方式一次性向甲方付清託管服務費。
4、甲方在產品收穫後的15日內,通過乙方支付相關農戶的土地收益,並且按照 標準向乙方支付整合組織費。
(七)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1、協議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或解除。
2、因不可抗因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時,可以變更和解除,各方互不承擔責任。
(八)違約責任
1、若乙方違約收回甲方託管土地,或者干預甲方生產經營活動,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2、甲方未按照協議規定用途使用土地,改變農業用途,或者造成土地永久性損害、土地荒蕪的,乙方勸阻制止無效時可以依法解除協議,並有甲方承擔土地恢復費用。
3、其它違法違約行為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處理。
(九)其它事宜
1、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經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 備案 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