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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8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67W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精選28篇)

代理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部《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及其它相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勤誠達新界”專案招商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甲方“勤誠達新界”專案的招商代理商。乙方接受甲方委託並在本

合同有效期內及甲方授權範圍內以甲方名義從事該專案的代理事務。

二、專案概況

2.1 專案名稱:

2.2 專案位置:

2.3 委託代理內容:

2.4 技術引數:

1、建築結構:

2、建築佔地面積:

3、建築面積:

4、商業物業招商範圍:

合同附件一:《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

三、委託代理事務及期限

3.1 代理事務:“勤誠達新界”專案的宣傳推廣及招商。

3.2 代理期限:本合同起始日期為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3 經雙方協商,確定本專案商業招商進度總要求截止日為 年 月 日

3.4 乙方完成甲方委託專案的招商率即算完成本次招商任務。招商率=(已招商面積÷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100%;特別約定:商業物業招商範圍面積為《委託招商物業一覽表及平面圖》所示面積

四、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保證“勤誠達新界”專案招商宣傳必需的資金供給。

4.2 在本合同生效後 3日內向乙方提供真實的、全面的、合法的該專案的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檔案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批准檔案(均為加蓋甲方公章的影印件,並與原件核對無異。在雙方合作過程中,根據相關手續、檔案的辦理情況,及時向乙方提供與該專案有關的材料(均為加蓋甲方公章的影印件,並與原件核對無異),並對因為有關手續、檔案的辦理而影響對該專案開發過程和進度的後果負責。

4.3按甲乙根據銷售或客戶需要商定的物業分隔方式組織施工,保證工期,保證按銷售合同所約定的期限按時交房;保證專案工程質量符合房屋銷售合同所約定的質量標準。

4.4 負責配合乙方高效率地進行合同審查、用印、收取購房戶預交的預訂金或定金,收取租金,當日要完成的工作應當日結清。

4.5負擔現場銷售接待中心以及樣板房的修建及裝飾,售樓處內各種物件購買的費用。售樓中心以及樣板房的建設及裝修裝飾標準雙方另行約定。

4.6 負責銷售中心的水、電、電話(非移動通訊),財務、保安、保潔人員的派駐及工資發放,辦公所需物品的購買費用以及其他物業管理費用。

4.7甲方保證其各部門應為乙方的招商工作提供無條件協助和支援。

4.8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方式、時間、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用及有關費用。

4.9 擁有專案策劃、推廣及營銷方案和實施的最終決定權。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5.1 乙方從本合同生效的次日起開展專案招商、推廣的各種工作。

5.2 利用自身綜合優勢進行專案的整合、策劃,包裝、推廣,制定招商計劃,並完成相關工作。

5.3 負責組織招商團隊,並負擔其工資、獎金。

5.4 統一管理招商現場雙方所派駐的工作人員,並負責維持現場秩序,使之有利於招商工作的推進。

5.5 對該專案的規劃方案及招商政策,有權根據市場情況對部分設計作出調整、建議,使得更具有市場價值,但須徵得甲方同意。

5.6乙方所有參與本專案的人員應遵循國家法律法規及行業道德標準。若有人發生有損本專案或甲方形象與利益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除該人蔘與本專案,且乙方既定目標任務不變。

5.7 自本合同生效後,應分階段向甲方提供各項工作程序安排計劃。

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業務要求忠實地在委託許可權內辦理委託事務,不得超出甲方委託的許可權範圍開展工作。

七、關於招商代理:

9.1 在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之下,甲方授權乙方全權負責“勤誠達新界”專案的招商工作。

9.2 招商推廣費按預計實現租賃總額的 2%-3% 計算,該費用包括招商手冊(印刷、電子)、戶外、電視、廣播、報紙等廣告宣傳、銷售物料的有關費用,不包含售樓部建設、裝修裝飾設施、樣板房裝修,該費用由甲方稽核後由甲方承擔,乙方的推廣預算嚴格控制在該費用之內。

9.3 關於招商代理佣金:

9.3.1 截止 年 月 日前,乙方沒能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階段招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1.0倍月租金支付給乙方;乙方完成合同第三條第(四)款所述各階段招商進度指標時(招商率85%), 招商佣金按招商合同約定的首年單月租金2.0倍月租金支付給乙方。

9.3.2 招商代理佣金按月逐月支付。

9.3.3 招商代理佣金的結算方式為:甲方應在每月的後 2日內根據乙方當月招商合同的實際金額計提乙方招商代理佣金,並按當月應提佣金總額的70%支付乙方,剩餘30% 作為乙方招商工作的保證金,此保證金在乙方完成合同約定全部招商任務後的10日內由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

9.3.4 招商代理佣金的計提條件為:租賃客戶已簽定《商鋪租賃合同》並支付租賃定金款項為準。

9.4 專案租賃合同由乙方所委派的人員嚴格按照甲方合同標準簽訂,甲方負責合同的終審,並由甲方加蓋甲方合同專用章後方可生效。

十、關於服務費用:

從委託之日起計算,合同簽署2 日內甲方先行支付乙方招商啟動費 五萬元整 (RMB:50000元),但須在日後的銷售提成或招商佣金中先行扣除。乙方在15個工作日內提交詳細的《招商定位報告》、《招商執行報告》。

十一、甲方須保證專案的合法性、真實性及工程驗收合格,並願為此承擔責任。

十二、乙方保證對所代理房屋以合法的標準程式進行銷售,誠實經營,絕不搞欺矇拐騙,不

做任何損壞甲方企業形象的事,並願為此承擔責任。

十三、違約責任

13.1 甲、乙雙方均保證,如甲乙雙方違反本協議上述各項承諾而造成不良後果,除自己承擔一切責任外,還應負責賠償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3.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日期支付該專案的應付乙方的招商代理費及相關費用,逾期三日以上的,每逾期一日,甲方向乙方承擔相當於應付款項千分之一的滯納金,逾期一個月未支付時,乙方有權通過乙方認為有必要的合法渠道向甲方收取有關款項,並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3.3 如無甲方授權,乙方任何職員不得代為收取訂金、定金和房款。由於乙方職員擅自代收款而給甲方造損失,應由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13.4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及條件完成代理事務,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累計扣留的乙方保證金不予退還。

十四、甲、乙雙方向對方發出的函件、方案等文字應具備以下的形式為有效。

14.1 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文字(原件)。

14.2 如通過甲、乙雙方指定的傳真機發出的,則為每頁蓋有有關公章或合同章的傳真文字。

十五、甲乙雙方來往的函件、方案等文字以下列方式為有效交付:

15.1 可通過甲、乙雙方各自指定的代表簽收的函件、方案等文字,甲方指定的代表人為 ,乙方指定的代表人為 。

15.2 可通過合法的郵政系統向對方指定的地址郵寄函件方案等文字。

15.3 甲、乙雙方任何方的上述代表、郵寄地址發生變化,應在變化前的三個工作日前通知另一方。

十六、在合同執行過程中,甲方同意乙方使用“全程營銷: ”等名義。

十七、雙方合作期間,如遇國家或當地政府重大政策調整,致使雙方無法正常履約,雙方另

行協商合作方式,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補籤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解決。

二十、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二十一、合同終止:

22.1 本合同所約定的事項全部實現。

22.2 一方有下列任一情況時,另一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並可根據實際情況,向對方追究責任,要求賠償:

22.2.1 有欺騙行為時;

22.2.2 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行為時;

22.2.3 因一方過錯給對方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十二、特別約定:甲乙雙方特別約定,放棄《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410條規定所享

有的任意解除合同的權利,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行使單方解除權外,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單方解除合同,應向守約方支付10萬元的違約賠償金。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委託方(甲方): 代理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

委託人(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受託人(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職務:

為共同做好的招商工作,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進行招商銷售管理事務,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務

由乙方以甲方名義對外推介_____商品城,並進行獨立招商運營活動。全權負責出租、經營權出售。甲方保證所委託乙方招商租賃的_____商品城為合法取得專案,已取得政府主管部門各項批准手續,可以進行招商,並自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後果。

第二條 委託專案

1.專案名稱:

2.地址:

3.佔地面積 平方米,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其中一樓 平方米,二樓 平方米,三樓 平方米,負一層 平方米。

4.招商方式為:出租、經營權出售。可採用的出租期限設定為:一至五年;經營權出售期限設定為:五年、十年、十五年及二十年。

5.在委託期限內,乙方須完成的招商任務為有效面積的80%,即: 平方米。有效招商面積見附件《招商佈局平面圖》。

第三條 委託期限

1.委託期限為兩年,自20_年 月 日起至20_年 月日止。在本合同到期前的30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叄個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本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除非甲方或乙方違約,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內,甲方不得就該專案再委託其他代理商。

第四條 委託招商價格

甲方確定租賃均價為 元/㎡,銷售均價為元/㎡。乙方有權根據出租、出售情況,靈活掌握、決定浮動價格,同時還可決定房源的調整。但低於均價出租、出售的,不足部分由乙方補齊。

第五條 費用、佣金及支付

1.費用 1.1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產生的招商、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電視廣告、印製宣傳材料等)由甲方負責。

1.2合同簽定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20萬元作為後期招商籌備費用。該費用應在本合同簽訂後叄日內一次性由甲方交付乙方,該費用由乙方負責處置,甲方不予干涉;

1.3經甲乙雙方協商並確認重新裝修招商部。乙方負責提供裝修方案並負責施工,裝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須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十天內提交設計方案,甲方須在乙方提供設計方案後三日內向乙方撥付相關費用。

2.佣金的付款方式及時間

2.1出租方式的部分,由乙方負責代表甲方向商戶收取租金。乙方收取第一年全年租金的60%作為招商佣金,40%返給甲方;第二年收取全年租金的50%作為招商佣金;50%返給甲方;

2.2出售經營權方式的部分,由甲方自行向商戶收取購買經營權的款項。乙方按銷售金額的5%收取佣金。

2.3乙方須按約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款項及時轉交甲方;甲方也須及時與乙方結算並支付乙方佣金。

2.4超過本合同約定的委託期限的應收款項,由甲方負責收取,但須及時向乙方支付佣金。

2.5價位提升的,超過均價的溢價部份雙方按五五分成。

2.6乙方已從出租方式中獲取前二年佣金的,則不再享有前二年部份的銷售佣金及溢價分帳。

2.7商家直接購買經營權的,視為先租二年,後購買剩餘年限的經營權。乙方的佣金按第五條第2項之2.1及2.2的約定進行結算。

2.8佣金按月結算,每月月末之日為當月的結算日,負有付款義務的一方須在次月的5日前以人民幣的形式將應付款支付給對方;若拖延支付的,則每日向對方支付所欠金額的5%0(千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六條 雙方責任

1.甲方責任

1.1甲方向乙方提供甲方的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資質證、有關本專案的所有招商資料和政策,以及乙方所要求的相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其它費用的估算等),並承諾政策的正確性,如遇政策調整,甲方應及時通報乙方;

1.2甲方應為乙方配備工作所必要的設施、裝置; 1.3甲方負責委託專案的物業管理工作,乙方負責委託期內的商業管理工作;

1.4甲方出具正式委託乙方為本專案(的獨家)代理的委託書;

1.5所需檔案和資料,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天內向乙方交付齊全。

2.乙方責任

2.1乙方在招商活動中必須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商業活動政策;

2.2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進行與代理商業無關的經濟社會活動;

2.3乙方在招商活動中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2.4乙方針對該專案成立專門的專案小組全程操作本專案,專案小組人員由市場分析人員、經濟分析人員、商戶研究人員、市場營銷人員組成,乙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增加輔助工作人員;

2.5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等);

2.6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招商計劃,安排時間表;

2.7在委託期內,進行廣告策劃;

2.8派送宣傳資料;

2.9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2.10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招商活動;

2.11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商戶作出任何承諾;

2.15委託期滿後將所有資料移交甲方。

第七條 本合同的終止及變更

1.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終止本合同的,雙方應通力協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但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甲乙雙方不再互相承擔任何經濟及法律責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應付費用或者乙方未將扣除佣金後的剩餘部分租金交付甲方的除外。

2.經雙方同意可簽訂變更或補充合同,其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單方解除合同的,視為乙方已經完成了全部招商工作。甲方單方解除合同時尚未招商的面積,按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第五條第2.2項進行結算。

2.乙方單方解除合同的,承擔以下責任:

2.1按未完成的招商量佔委託招商任務量的百分比承擔本合同第五條第1項之1.2、

1.3項的後期招商籌備費用及重新裝修費用;

2.2甲方有權不向乙方支付解除合同前最後一個月份的佣金。

3.雙方違反合同其它約定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20萬元(貳拾萬元整)人民幣的違約金。

第九條 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共五頁,一式兩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3

甲方(委託方):

乙方(受託方):

甲乙雙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公平、平等、自願、誠實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專案進行招商(租賃/銷售)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特簽訂合同如下,以資信守。

一、合作方式和範圍

甲方授權乙方作為甲方住宅)專案的招商租(售)代理,該專案位於,租(售)面積共計平米。

二、合作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個月,自本合同到期前的天內,如甲乙雙方均未提出反對意見,本合同代理期自動延長月。合同到期後,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終止合同,則按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款處理。

三、費用負擔

(一)本專案的宣傳推廣費用(包括但不限於電視廣告投放、戶外廣告投放、網路媒體廣告投放、印刷宣傳材料、樓書等)由甲方自主支付;

(二)具體租售工作的開支及人員的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四、銷售/租賃價格

(一)銷售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平米至元/平米之間,物業費為元/平米/月,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二)租賃基價(本代理專案各層樓面的平均價)由甲乙雙方確定為元/平米/月至元/平米/月之間(起租期1年),乙方可視市場情況徵得甲方認可後,有權靈活浮動。甲方所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五、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乙方代理佣金為所售 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的 %,乙方實際銷售價格超出銷售基價部分,乙方按成交額的%提取,銷售代理由甲方以現金形式或支票形式匯入乙方指定的賬戶;如果是租賃,乙方代理佣金為所租 專案價目表成交額第一個月的租金總額的 %提取,剩餘的%等代理期限結束後

一次性結清。

(二)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租售合同簽定並獲得首期房款後,乙方對該銷售合同中指定房地產專案的代銷責任已經完成,即可獲得本合同所規定的代理佣金。甲方在首付房款後天內將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佣金後應開具相應的發票等憑證。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代收客戶所交房款,屬一次性付款的,經甲方確認簽訂合同並收齊房款,甲方應不遲於天將房款代理佣金匯入乙方指定賬戶;屬分期付款的,經甲方確認後,每月一次將房款的佣金部分匯入乙方指定賬戶。

(四)因客戶對認購合同違約,所收的認購合同定金,應全部返還客戶,以避免影響本公司的品牌形象。

六、甲方的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以下檔案和資料:

1、甲方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和銀行賬戶;

2、開發建設專案,甲方應提供相關部門對開發建設專案批准的有關證照;

3、銷售專案所需的有關資料,包括:外形圖、平面圖、地理位置圖、室內裝置、建設標準、電器配備、樓層高度、面積、規格、價格、其他費用的預估等;

4、乙方代理銷售該專案所需的資料、銷售合同,以實際使用的數量為準,餘數全部退還給甲方;

5、甲方正式委託乙方為專案的正式委託書。

(二)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銷售,負責提供相應的便利,並保證乙方客戶所訂的單元不發生誤打;

(三)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相關規定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七、乙方的責任

(一)在合同期內,乙方應做以下責任:

1、制定推廣計劃書(包括市場定位、銷售物件、銷售計劃、廣告宣傳等);

2、根據市場推廣計劃、制定銷售計劃、安排時間表;

3、按照甲乙雙方談定的條件,在委託期內,進行相應的宣傳和策劃;

4、派送宣傳資料、售樓書;

5、在甲方的協助下,安排客戶實地考察並介紹專案環境及情況;

6、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多渠道銷售活動;

7、在甲方與客戶正式簽署售樓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的身份簽署房產臨時買賣合約,並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權向購房方作出任何的承諾。

(二)乙方在銷售/租賃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 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三)乙方應信守甲方所規定的銷售價格,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給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在客戶同意購買時,乙方應按甲乙雙方確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戶收款。若遇特殊情況(如客戶一次性購買多個單位),乙方應告之甲方,作個案協商處理。

(四)乙方無權收取客戶所付款項,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售房地產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八、合同的終止和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專案可租售面積全部賣完的情況下,本招商服務代理合同自動終止;

2、在合同到期時,雙方若同意終止本合同,雙方應通力合作妥善處理終止合同後的有關事宜,結清與本合同有關的法律經濟等事宜。本合同一旦終止,雙方的合同關係即告結束;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薦下權利義務而終止;

4、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違約行為而導致合同終止後的處理: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如甲方認為本合同無繼續履行的必要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選擇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除承擔本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外,另須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有權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直接扣除。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守約方依據本款規定解除合同,並不影響其追究違約方的違約責任的權利。

九、特別保密條款

(一)未經合同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並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資料和資訊,但正常履行本合同薦下義務的除外。

(二)任何一方因洩密而導致合同對方遭受損失的,洩密方應按成交總額佣金的%向合同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對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對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三)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必須保證按時、按質完成甲方委託的招商服務工作,按招商計劃書約定按期進展,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若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工作無法近期進展的,乙方有權順延,甲方不追究乙方責任。

(二)乙方應按雙方約定期限與第三方簽定認購合同和銷售合同,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扣除 元乙方的代理佣金服務費。

(三)乙方應按合同約定及時提交客戶意見反饋內容,如延期提交,除特殊原因(如國家及集團的節假日、不可抗拒的外力因素如地震、暴風雨等),經雙方協商甲方未同意延期提交的,乙方每延遲一日甲方按元扣除乙方招商服務代理佣金。意見反饋內容應如實反映廣告發布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意見反饋內容進行實地抽查,如出現隱瞞或作假事項,每確認一次除按廣告發布合同約定內容進行廣告費用扣款外,甲方有權按次元標準扣除乙方代理佣金。

(四)如甲方無故延遲支付乙方代理佣金超過 個工作日,則乙方有權停止提供服務,乙方有權按 元/日的標準計算並收取違約金,同時追索甲方所欠費用。

(五)乙方不得將經甲方簽字確認的銷售策略等機密檔案透露給第三方,否則視乙方違約,乙方需要公開宣告道歉並賠償由此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六)如因乙方的原因而出現第三方指控與招商服務合作相關的侵權事件,應由乙方負責消除影響並賠償全部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一、其他事項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及修改,由雙方友好協商,以簽署補充協議的方式確定;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四)其他約定: 。

特別條款:在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洽商、談判、協議簽訂、協議執行的各個環節中,如果乙方以任何非正當形式腐蝕甲方人員,則甲方有權立即終止本協議,並保留向乙方要求經濟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甲方: 乙方: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4

甲方(委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乙方(受託方):

營業執照號: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電 話: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房地產的法律法規,經友好協商,現就甲方委託乙方為其名下的__x專案提供招商代理(租賃代理和銷售代理)服務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茲甲、乙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託專案

1、專案名稱:__(以下簡稱“標的專案“);

2、專案概況:標的專案座落於於路號,規劃設計用途為 。

第二條 委託內容

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標的專案提供招商代理服務(具體的招商區域以附件中的“專案招商圖示” 為準)。

第三條、招商代理期限

招商代理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12個月.

第四條、招商代理工作的內容及要求

1、向甲方提供與標的專案租賃和銷售相關的法律法規、政策、市場行情諮詢;

2、在合同期內,積極對標的專案如實進行對外宣傳,並開展多渠道的招商工作,廣告宣傳費用由 方承擔;

3、依據標的專案的定位為甲方尋找目標客戶;

4、帶領目標客戶考察標的專案及周邊經營環境;

5、負責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聯絡工作、參與甲方與目標客戶之間的租賃或銷售洽談;

6、協助並撮合甲方與目標客戶簽訂房屋租賃/買賣意向書或合同;

7、代甲方辦理與房屋租賃、銷售有關的備案、登記等手續;

8、乙方應按照甲方提供的“標的專案分割槽圖示”,對標的專案各個區域均勻進行招商,不得偏重對標的專案的某一或某些區域進行招商;

9、乙方承諾並保證在合同期內,標的專案每月的租(售)面積不低於 ㎡;

10、其他。

第五條、基礎價格

1、租賃基礎價格(標的專案主力店各層樓面、各區位的平均價格)由雙方協商確定為 元/㎡/天至元/㎡/天之間(起租期為一年),乙方在確定某一樓層某一區域的具體租賃價格前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提供的租賃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

2、銷售基礎價格由甲方根據具體的市場情況確定。

第六條、代理佣金及支付

(一)在標的專案成功出租(售)之前,乙方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

(二)乙方提供的客戶與甲方簽訂房屋租賃意向書的,在目標客戶與甲方簽訂正式的租賃合同並向甲方支付租金之日起日內,甲方以轉帳支票或現金匯款的方式,按如下標準向乙方支付租賃代理佣金:

1、租賃期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佣金額為一個月的租金;

2、租賃期兩年以上五年以下的,佣金額為兩個月的租金;

3、租賃期五年以上的,佣金額為三個月的租金。

(三)房屋銷售的佣金及支付方式、時間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四)自代理佣金到達乙方向甲方提供的銀行賬戶之日起 日內,乙方應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

(五)如乙方所推薦的客戶與甲方採取“合作經營”或“聯合經營”、品牌輸出或委託管理等模式時,乙方按照甲方與承租方約定的租賃基礎價的 %,即個月的租金(免租期及優惠期除外)向甲方收取招商代理服務佣金;

(六)乙方所推薦客戶與甲方達成租賃意向(包含但不僅限於簽訂租賃合同、協議等)並支付定金後,若客戶悔約,客戶所付定金由甲方沒收。

甲方沒收的定金由甲、乙雙方按照 的比例進行分配

第七條、各方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向乙方提供標的專案與招商相關的檔案和資料;

2、向乙方出具委託其作為標的專案招商代理的授權委託書;

3、為乙方招商工作提供必要的協助;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佣金數額、支付方式和時間向乙方支付佣金;

5、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代理工作,要求乙方在授權範圍內提供代理服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在甲方授權範圍內提供相應的招商代理服務,積極履行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工作內容;

2、在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標的專案的特點和狀況向客戶如實介紹、不得誇大、隱瞞和過度承諾;

3、乙方應嚴格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基礎價格進行招商,未經甲方授權,不得擅自給目標客戶任何形式的折扣;

4、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的情形下,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約定代理工作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5、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委託;

6、向甲方開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發票。

第八條、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1、合同期內標的專案可租售面積全部銷售完畢的;

2、合同到期,雙方不再續簽代理合同的;

3、本合同因一方違約或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而終止的;

4、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提前終止本合同的;

5、法律、法規規定合同終止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1、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合同無法履行或無法全部履行時,經甲方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天災、戰爭、封鎖、禁運、戒嚴、暴動、颱風、洪水或其他任何協議各方人為控制之外的原因;

2、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第八款約定的標準進行招商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3、若乙方連續 個月未達到本合同第四條第九款約定的最低招商面積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約定的其他情形。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合同雙方任何一方沒有免責事由或未經雙方協商同意而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違約一方須向守約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甲方須以應支付的佣金為基數,按 ‰/天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直到甲方支付完畢為止。

3、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時間向甲方出具上述發票的,乙方須以應出具之發票記載的數額為基數,按‰/天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直到乙方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代理服務費專用發票為止。

4、乙方在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與承租方增減經甲方審定的租賃合同及相關檔案的任何條款,擅自以口頭、書面等任何形式向承租/購買方做出承諾和解釋的,乙方首先須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元,同時甲方可以選擇如下方式解決:

(1)要求乙方停止違約行為、繼續履行合同義務,並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2)甲方可以解除或終止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5、本合同任意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而導致本合同終止的,轉讓一方應向本合同另一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合同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

第十條、其他約定

1、甲方獨家委託乙方為標的專案進行招商,甲方保證不會直接或通過其他方式、包括通過其他任何第三方與乙方所介紹之上述客戶私下達成交易,若交易達成,甲方仍須依照本合同條款向乙方支付上述應得之代理佣金。

若上述客戶在本協議約定的代理服務期內進入到實際談判階段卻未完成交易,但已取得實質性成果,甲、乙雙方簽署補充協議,乙方代理服務期可順延至交易完成,甲方仍依照本合同中約定條款向乙方支付代理佣金。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書面補充協議。書面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通知和送達:

雙方傳送通知的方法,如用電報、電傳、電子郵件通知時,凡涉及雙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形式通知。合同中所列雙方的地址即為各方的收件地址,如若地址有更改,應以擬發生變更之日為基準日提前天(不含變更之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凡按各方最後地址送達的通知或其他有關檔案均視為有效送達。

第十二條、爭議解決條款: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三條、合同生效及效力

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雙方法人代表或其委託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

附:1、甲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2、乙方營業執照影印件;

3、專案招商圖示;

4、標的專案分割槽圖示;

5、租賃價目表;

6、其他。

甲方(蓋章):

代表(簽字)

時間:20_年 月

乙方(蓋章):代表(簽字):時間:20_年月 日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本合同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簽訂於

委託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電子信箱:

受託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電話 :

電子信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其它相關

法律的規定,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專案(以下簡稱本專案)進行獨家招商代理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1、委託物業概況

1.1 專案名稱: (以下簡稱本專案)。

1.2 專案地址: 。

1.3 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招商本專案全部物業約 ㎡。

2、委託期限

獨家招商代理: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招商完成 %止。

3、獨家招商範圍

商業建築面積:約 m2

(以上面積最終以房管部門核准的預售招商面積及甲方批准的招商面積為準)。

4、承諾與確認

4.1 甲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2 甲方確認對本專案擁有完全的所有權、開發權、處分權, 且已取得對

本專案招商無諸如查封、抵押等障礙的相應證明檔案並保持這些檔案的有效性。擬委託之專案已不存在且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不會出現任何使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法律或事實上的障礙和瑕疵,並願意對此承擔全部責任。

4.3 乙方承諾本公司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具有完全民事主體資格的獨立法人。

4.4 乙方確認具有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委託工作內容的合法資質,並承諾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保持資質的有效性。

5、聯絡和溝通

5.1甲方

5.1.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乙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1.2甲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說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1.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開展本合同項下工作所需資料,並應乙方的請求就資料中相關內容作出解釋或說明。

5.2 乙方

5.2.1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指派專人與甲方聯絡,以保證雙方能及時溝通和協調,除非書面通知,不得更換聯絡人員。

5.2.2 乙方指定下列聯絡人員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姓名: (身份證號碼 )、

負責就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相關事宜向對方提出或接收建議、意見、函件、確認書等文書。若對方要求書面回覆,除非另有說明,聯絡人員應在3個工作日內書面回覆對方。

5.3 聯絡溝通渠道

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為雙方資訊送達的有效途徑,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均有義務確保該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的穩定性,除非事先書面通知對方,不得變更。一旦相關資訊送達所留地址和電子信箱,則視接收方收到並知曉相關資訊。

6、甲方職責

6.1甲方須在本合同書籤訂後7日內向乙方提供有關本專案的詳細資料及公司資料,包括但不限於詳細的平面圖、面積表、全套建築設計方案、前期市場調查方案、相關土地、開發資料、開發進度等、公司營業執照、開發資質證書等資料。

6.2在委託期限內,甲方不再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本合同委託範圍內的單位。否則甲方自行招商或委託第三方招商的有益結果視作乙方的工作成果,並作為乙方計提服務費的依據。

6.3 由於甲方房屋質量,售後服務,前期銷售/招商帶來的相關問題由甲方全部承擔和解決。

6.4 甲方應按時支付本委託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的服務費。

6.5 甲方須在本專案所有宣傳資料及廣告上印有“獨家招商代理:四川新港地產顧問有限公司”字樣。

7、乙方責任

7.1 合同簽訂後,乙方須確定本專案招商經理參與主力店招商的日常工作,

7.2在甲方授權範圍內開展招商工作,根據招商的需要,經與甲方協商後,開展必要的促銷和宣傳活動。

7.3 乙方招商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本專案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作如實介紹,盡力促銷,不得做任何不實的宣傳。

7.4 不得超越甲方書面授權向客戶做出任何承諾,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7.5 對甲方提供的專案及客戶資料保密,在合同期內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專案商業機密,甲方客戶私人資料永久不能向第三方洩露。

7.6 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從事本合同規定的代理專案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動。

7.7 在招商過程中如有重大的事務,乙方需先通報甲方,在得到甲方的書面認可後方可執行。

8、特別約定

9.服務費

9.1 專案招商代理服務費及溢價獎勵

9.1.1 乙方按已完成招商鋪位的月租金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合作扣點商戶:按雙方確定的合作商鋪月租金底價的 兩 倍計算代理傭

金;

純租金商戶:按租賃商鋪首年月租金之 兩 倍計算代理佣金。

注:

“月租金”指租賃合同首年平均月租金(不含免租優惠期在內)。月租金底價在 本合同簽署 前協商設定;設定之依據為甲乙雙方共同以書面形式確定的《專案最終招商商務條件》

9.2 專案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

9.2.1 甲方應在上月30號前向乙方支付本月的專案策劃及招商代理日常運營月費,日常運營月費為 大寫( )。

注:

“日常營運月費”指乙方在為甲方進行本專案商業策劃及商業招商工作期

間所產生的執行團隊工資、日常辦公能耗、招商渠道拓展、招商接待等費用的總稱。

10、招商代理服務費支付時間及方式

10.1招商服務費每月結算一次,結算範圍為本月之內所有租出單位。結算日期為下月的10日結清上月。以正式簽訂《房屋租賃合同》並收到首付款為標準確認結算服務費單位。

10.2若客戶在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後悔約,如因客戶自身原因的,則沒收的客戶定金及違約金,甲乙雙方各得50%,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該房源收回重新招商,乙方另計服務費;如因甲方原因的,乙方不再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則乙方不收代理服務費或退還已收取的代理服務費。

10.3乙方在每月底向甲方提交服務費結算表,甲方核對後,應於下個月10日前將代理費支付給乙方。

11、合同的變更、解除及違約責任

11.1 甲乙雙方明確,凡違反本合同第1條中有關承諾與確認的情形均屬對本合同的根本違約,守約方有權通知對方解除合同並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金元。若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2合同的變更、解除須在雙方達成一致的基礎上以書面(紙質列印檔案)形式予以明確。除非另有規定,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變更、終止本合同。否則將向守約方承擔元違約金,若該違約金不足以補足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補足其損失。

11.3 甲方無故終止本合同,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支付的服務費,且必

須支付乙方已售出/租出單位的服務費,且乙方有權另行要求甲方承擔 萬元(大寫:萬元整)的違約金。甲方須在收到乙方要求支付上述服務費及違約金的通知之日起5日內支付全部款項。

11.4 合同到期前3日內,雙方可協商續約,如未在合同期限前達成續約協議,乙方在結清服務費後10日內從銷售/招商現場接待中心撤離。

11.5若專案由於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甲方報批手續、工程進度及推廣預算計劃等原因造成延誤,則甲方考核乙方招商進度指標順延,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但若乙方工作人員入場後因此類原因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則甲方需按元/人.日承擔乙方工作人員成本費,直到造成工作無法進行下去的障礙消除為止。

11.6甲方應按時付給乙方每月的服務費,如果超出3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的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1.1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6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應當按照當月服務費的的1.2倍支付給乙方:如果超出90日未付清乙方當月服務費,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當月服務費的

1.3倍支付給乙方,且從第4個月起,乙方還有權要求甲方承擔應付款項每日5%的延期支付違約金以及為追索此債權而支出的律師費、法院受理費及其他合理開支。

12、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委託

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

等效力。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開戶行:

賬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深圳市智信企業策劃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世博通訊城”招商及專案經營管理,乙方願意接受委託。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協商一致同意訂立代理合同書,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

2) 招商面積: 6800平方米 ;

3) 招商內容:手機產品,MP3、MP4等數碼產品,安防產品及其它配套服務等 ;

4) 招商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開業日止,為招商時間 ;

5) 試業時間:20_年11月30日;開業時間:20_年01月05日;

第二條 代理費用及結算方式

1) 招商佣金: 1個月租金 ;(每半個月提取一次招商佣金)

2) 招商運作費用: 人民幣壹拾萬元正(¥100,000) ;(支付方式:簽約後預付3萬啟動費,乙方進場開展招商策劃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10%;20_年 8月30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招商面積20%;20_年 9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3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完成招商面積30%。20_年10 月 30 日,支付運作費1萬,乙方繼續開展工作,力爭完成剩餘招商面積。)

3、招商代理租金均價: 45元/平方米 物業管理費:20元/平方米 ;(乙方按代理租金均價與甲方做佣金結算,超出部分價格及其它所獲得利潤屬於乙方獎勵,乙方直接從簽訂合同中提取差額部分費用,甲方沒有異議。)

4、免租期限:自開業起3-6個月(由乙方自行控制)。

5、合同期:1-3年(由乙方自行控制)

6、使用率:58%

第三條 代理條件說明

1) 甲方需配合乙方招商工作實施,如期投入相應廣告宣傳。

a) 20_年8月15 日之前投入第一期招商廣告,籌備招商;

b) 20_年 8月 30日,投入第二期招商廣告,強勢招商;

c) 20_年 9 月 25 日,投入第三期商廣告,強勢招商;

d) 20_年 10 月 20 日,投入第四期商廣告,商場試業;

2) 甲方給乙方配備招商專用車輛一臺,接送客人;

3) 甲方給乙方提供員工宿舍住房二套;

4) 甲方如期給乙方支付招商運作費用;

第四條 甲方權利與責任

1)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的招商進度及專案推進的速度、商戶檔次;

2) 甲方有權對招商規劃及招商計劃提出合理化建議;

3) 甲方有權制訂招商條件與價格,監督乙方嚴格執行,不得隨意更改;

4) 甲方對本合約專案的物業擁有完全租賃權及使用權,給乙方提供相關資料及產權證明,合約專案之前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解決承擔,與乙方沒有關係;

5) 甲方將提供有關該專案招商資料及物業水電圖紙;

6) 甲方將向乙方提供招商辦公室及辦公裝置;

7) 甲方物業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客戶的裝修服務等;

8) 甲方廣告部門全力協助招商廣告的推廣與宣傳;

9) 甲方按招商要求投入一定費用作專案改建及製作廣告招牌等;

第五條 乙方權利與責任

1) 乙方有權全面統籌策劃該專案,接受甲方的監督與意見;

2) 乙方有權在招商條件範圍內自行與客戶洽談招商方案及條件;

3) 乙方有權與客戶簽訂招商確定書及代簽租賃合同書;

4) 乙方有責任定期向甲方書面報告招商情況,定期召開專案招商研討會;

5) 乙方有義務維護甲方聲譽及該策劃專案的形象與名譽;

6) 乙方有義務自行管理好招商團隊,協調甲、乙的合作關係及與客戶的友好關係;

7) 乙方擁有該專案經營管理第一優先權;

第六條 其他約定

如果因為特殊原因(含政府原因)導致中途專案不能正常進行下去,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必須退回乙方客戶租賃押金及承擔連帶責任。甲方必須支付乙方業務提成及相關費用。

第七條 合約終止

1) 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甲方可以終止合同,甲乙雙方如實結算招商費用;

2) 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招商工作受阻,招商時間可以順延。乙方可以終止合同,有權與甲方結算招商費用。

3) 在乙方正常招商工作的情況下,甲乙雙方不得終止合同。

4) 甲方不能如期支付乙方招商佣金,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利向甲方提出合理的經濟賠償。

第八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加蓋公章立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其 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通過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簽訂補充協議。

2) 合同的訂立、終止、解釋、履行、爭議和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法人簽字: 法人簽字: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日 期: 日 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7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委託乙方獨家招商代理位於 的 專案事宜,達成如下條款:

一、 標的

甲方全權委託乙方獨家代理“ ” 整個專案的商業策劃、招商代理。

乙方代理招商的整個專案面積以雙方簽字確認的甲方委託乙方的實際可招商面積為準(具體面積以店鋪劃分後的店內可租賃面積為準,不含通道等不可做為出租經營使用的公攤面積)。甲方委託乙方開展招商工作的具體總面積,及涉及區域,後續以專案推進過程中甲乙雙方最終書面約定為準。

二、地點 招商面積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招商的物業地點: 共招商面積 。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從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至本合同履行完畢之日止。即:

乙方商業諮詢顧問、招商階段期限為: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商業招商完成率達 之日止。(招商完成率達 70 %後,甲乙雙方可協商續約。

四、報酬標準

甲方應支付給乙方的報酬包括招商啟動費、招商代理費。招商費係指乙方履行本合同時招商啟動階段、招商階段應取得的報酬。

1、招商啟動費含商業顧問諮詢費:人民幣 。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1”款相關規定履行。

2、招商代理費:結付標準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第“2”款相關規定履行。

五、費用結付

1、招商策劃費用的支付:

在本合同簽訂後三個工作日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第一筆前期策劃招商啟動費用為:

2、招商代理費的支付:

1)對於乙方介紹促成簽約的商家,甲方將按該租戶第一年月租金的 倍支付給乙方,作為招商代理費。

2)支付方式如下:在乙方和商家簽訂店鋪協議後,甲方按約定,支付乙方現階段所招面積代理費的,同時扣除前期支付給乙方的招商啟動費。(若代理費用不夠抵扣的情況可前抵扣部分)在乙方同商家簽訂租賃合同後付款時,在乙方完成所約定的招面積後支付全部代理費尾款。

3)如租戶簽署正式租賃合同或聯營合同之後悔約,已收取的租賃定金或違約金被甲方沒收的,乙方有權獲得該違約金的 作為招商代理費,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第五條2、1)”約定的招商代理費。

六、招商成果的界定

1、根據甲方需求及具體市場變化情況,以甲方利益最大化為目的,在招商階段,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以《階段性招商計劃書》作為甲方對乙方的招商工作的稽核,《階段性招商計劃書》由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附件三存檔。具體考核標準以《商家確認書》所確認的比例為準。

2、在委託期內,甲方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或店鋪協議並根據合同約定支付首期合同約定費用。在委託期間,由甲方先期接洽或介紹,由乙方完成租賃合同簽約的也視為乙方招商成果。

七、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1、應協助配合乙方的招商工作,並保證乙方對此專案的獨家招商代理權,並按時支付乙方招商代理費用。

2、甲方應保證履行並承擔意向協議及租賃合同中的出租方職責。

3、甲方指定專人作為本合同的甲方代表,負責本合同的策劃和招商工作。乙方應當與甲方及代表進行密切聯絡,加強溝通,甲方以及甲方代表應當為乙方開展本合同約定的工作提供方便。甲方應當以書面的形式將該代表人通知乙方。如有變更,應當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甲方代表以甲方其他有關工作人員有權參加由乙方為本專案召開的會議,對乙方提供的專案報及策劃方案進行交流、討論與確認。

5、管理全部租金的賬務工作,負責全部租金款的收取並有效使用,同時負責對外開具發票。

6、甲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招商接待場所,並提供招商接待場所日常辦公裝置(桌、椅、電話及供招商專用的兩組以上電話線路、傳真機、影印機、電腦、印表機、飲水機等),並承擔售樓處的日常管理維護、保安、保潔、水、電、電話費、飲用水、紙張、文具等含VI系列易耗品的所有費用。甲乙雙方工作人員在銷售現場需遵守辦公用品使用和維護守則,如有非正常損耗則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7、《商鋪租賃合同》的內容必須經甲方許可後印制,由甲方複核認定,並由乙方協助甲方與承租者簽訂。如乙方在招商過程中須對有關條款進行改動,須徵得甲方書面認可。

8、稽核並確認該專案招商所必需的廣告宣傳資料,負責實施廣告投放,承擔該專案的廣告投放費(廣告投放費包含電視報紙廣播網路戶外廣告牌宣傳單售樓處廣告包裝現場推廣活動費用)和禮儀及招商推廣等活動費用。

9、甲方須在營銷中心交付使用時提供招商接待場所,以保證專案客戶積累工作的順利進行。以上費用由甲方承擔,但乙方需提供書面意見並監督指導各合作方完成招商場所及招商相關配備等具體工作。

10、委派專人配合、協調乙方的工作,以便乙方順利完成全部的代理招商工作。

11、乙方對本案專案的參與人員必須報甲方稽核,對服務不滿意者,甲方可以書面要求乙方更換工作人員,並在甲方同意下更換工作人員,新的工作人員須在一週內到崗。

12、甲方有權在發生重大違約事故時,追究乙方適當的經濟賠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該合同。

13、甲方如期保障工程進度,確保工程按預定時間竣工並驗收入夥。如因工期延誤,則乙方可按延誤時間順延招商計劃和任務;如因工期延誤過長,導致乙方招商工作不能順利進行,雙方以協商為前提,但乙方已發生的相關費用須由甲方支付。

14、甲方應嚴格要求工作人員提高效率,對乙方書面提交的各項工作計劃和建議按照合理時間要求及時答覆,否則,造成工作延誤等問題由甲方負責。

15、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八、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1、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必須遵守國家及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定,認真履行和組織好專案的策劃、招商服務,全面維護甲方利益,完成全部合同義務,並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負責代理招商範圍內的營銷策劃及具體實施工作,乙方有義務協助甲方將專案商業相關建議進行提出,包括招商策略的實施及招商人員的培訓、商業諮詢、資訊反饋、接待、帶客戶到現場看商鋪等事宜;

3、乙方不得擅自降低租金,但因實際招商需要而進行修改租金的應報甲方書面批准方可實施;

4、乙方應適時根據招商進度對已完成的策劃及招商方案進行修改,提交應變招商方案,防止由於劃瑕疵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而導致甲方錯失商業機會。招商開始後乙方須把真實的資料及客戶檔案以週報表、月報表的形式提交甲方(包括電子文字);乙方須每週向甲方指定人員做工作彙報,反饋存在的問題、工作實施效果、競爭樓盤等資訊,並提交下一週的工作計劃;

5、乙方所有工作人員的工資、獎金、提成、工傷、事故等費用及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6、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招商工作過程所進行的監督、檢查和稽核;

7、乙方對甲方提供的專案相關資料負有保密義務;

8、乙方不得在本專案現場擺放其它專案招商資料;

9、乙方協助籌備有關該專案的展銷會需經甲方同意後執行,並協助監督相關設計公司或禮儀公司安排展銷場地內各種佈置及擺設;

10、若乙方在服務期屆滿前已經完成了本合同約定的服務任務則本合同自行終止;

11、乙方工作成果均需以書面形式提交給甲方。乙方提交的所有報告均需附帶電子文字;

12、乙方應嚴格按照雙方認定的工作進度計劃開展工作,確保階段性委託工作內容及招商任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並提供甲方隨時檢查;

13、合作期內,乙方應保證所提供各項方案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

1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擅自經手客戶交納的租金款項,所有的租金款項必須由甲方指派的財務人員收取,並由甲方出具收據或者正式的物業租賃專用發票。若有違反乙方除應承擔相應責任外,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5、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洩漏客戶資料,若有違反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並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16、嚴格履行本合同約定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九、合同終止與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根據本合同的規定終止本合同的履行時,則甲方有權視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的損害程度,扣除部分應向乙方支付的招商啟動費用。

3、合同有效期間,致使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後不視為違約。

4、在合同期內,若因政府出臺對房地產行業有重大影響的政策,或因甲方工期拖延、甲方對專案的

開發和招商不具備合法、完備的手續等原因致使專案招商受影響,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部分免除履行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乙方有權不歸還甲方前期招商啟動費。

5、乙方不得擅自就本專案相關事宜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方(包括承租者)簽訂任何合同或做出虛假

承諾,否則由此引起損害甲方及第三方利益的後果,由乙方承擔,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同時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並有權解除合同;

6、因乙方原因造成同一房源重複租賃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及第三方(包括承租者)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十、合同與附件

1、本合同作為甲乙雙方針對本專案合作事項的主合同。在招商過程中,若因引進商家而需要相關證照,甲方需配合提供。

2、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附件一: 《商家確認書》;合同附件二:《階段性招商計劃書》

十一、其他條款

1、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不得聘用對方工作人員,如有違約,則須向對方支付違約金每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2、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的態度協商解決,修改條款由甲乙雙方共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享有同等法律效力,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牴觸之處則以補充協議為準。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約定由該專案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期限結束,如未能按時結付,該協議繼續生效,結付清楚後協議自動終止。

4、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每份皆具有同等之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後生效。合同生效後,雙方應立即著手進行合同約定的工作。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8

甲方:__________

乙方:山東__________

甲方與乙方因一事發生糾紛,特委託乙方律師風險代理。

甲方與乙方經過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據《合同法》有關規定並參照行業慣例,達成如下風險代理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乙方指派張暉東律師作為甲方的代理人。

其在調解、審理、執行程式中的代理許可權為:

1、代為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談判,並設法達成實現債權的結果;

2、代為起訴、遞交和簽收法律文書,收集相關證據;

3、代為追加、變更被告和第三人;

4、代為申請回避和控告;

5、代為參加訴訟,陳述事實和理由,出示證據、質證和辯論;

6、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行和解、調解,提出上訴。

7、代為申請執行,代為接收執行回來的錢物等。

8、其他委託人授予的權利。

乙方指派的上述律師因故不能完成代理事項時,在徵得甲方同意後,乙方可以另行指派其他律師繼續承辦甲方委託的事項,並不得因此而損害甲方的利益。

二、甲方必須向乙方律師提供全部與該案件有關的資料並保證其真實性。

甲方提供虛假證據和資料導致出現不利於甲方的結果,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甲方依約支付相應的費用。

乙方如發現甲方弄虛作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

甲方委託乙方所辦理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辦理。

案件需要財產保全時,擔保物由甲方提供。

三、乙方律師應當充分應用法律專業知識,按照法律規定,認真完成本案代理活動中的各項工作,依法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乙方律師對甲方瞭解本案進展情況和案件結果的要求,應當儘快給予答覆。

乙方律師處理本案而取得的現實債權,應當及時轉交給甲方,但有權從中扣除約定的費用。

四、本案訴訟請求標的為x元。

乙方負責墊付訴訟有關的一切費用。

乙方按從對方或法院執行庭實際收回金額的30%收取案件代理費(如收回10000元,律師代理費為3000元),在案件進展過程中按照各次回款數額分次結清。

如收回實物,按法院執行庭核定的實物金額30%的比例收取甲方代理費。

甲方在收取款項(或實物)的同時,向乙方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支付代理費的,乙方可從收回甲方的款項中扣除或對實物行使留置權。

五、訴訟過程中,未經甲方、乙方協商一致,甲方另行委託他人代理、單獨撤訴、單獨與

自行和解或擅自解除雙方風險代理合同,視為乙方完成代理任務,甲方應按照第四條約定訴訟請求的數額和約定代理費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拖欠代理費用的,每日按應付代理費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六、乙方律師代理案件的所付出的勞動,不僅體現在時間及體力上的消耗,更體現為對其知識和技能的運用。

其表現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根據有關法律對案件事實的分析意見,對相關法律的`詮釋及對案件處理在程式上或實體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選擇。

七、發生爭議應按誠信、公平、合理原則處理,可調解也可向合同簽訂地法院起訴。

雙方有互為對方保密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將爭議訴至媒體。

八、雙方提倡使用書面方式,口頭行為不具有對抗書面材料的效力。

九、風險提示:以下風險可能導致敗訴、案件久拖不決、無法執行等不利後果。

1.個別案件審理中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效率低下、濫用裁量權;

2.被告(第三人)喪失清償能力或下落不明;

3.被申請人無財產或無足夠的財產可供執行;

4.不提供或不充分提供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據或者不提供原始證據或超過舉證時限提供證據。

甲方應當認真閱讀本風險提示並充分預測可能出現的各種風險。

因不可歸責於乙方的事由導致風險出現的,乙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十、合同的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之日並全部收回錢物止。

本案終結後,如甲方繼續委託乙方申訴等,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山東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專案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 ” (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為 ㎡,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為 ㎡,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為 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 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群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 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 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專案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a) 基本代理費:  

(1)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1 % 結算基本代理費。  

(2) 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 %結算基本代理費。  

b) 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為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代理費按每月____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39;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____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封頂,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使用,若專案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專案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專案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

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專案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D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專案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

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為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專案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

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

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字,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a) 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頻、物管費等。  

b) 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c) 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等宣傳品的印刷。  

d) 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e) 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f) 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影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a) 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b) 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c) 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d) 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e) 售樓部電話費用。  

f)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

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為前提條件)。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出國合同範本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專案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若在乙方未進場前甲方無故單方提出解約,甲方應按6萬月支付乙方作為相應補償,補償總額為6萬月月數(月數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雙方確認合同終止日)。  

4、廣告及促銷活動經甲方同意後執行,費用由甲方支付。  

5、甲方未按規定付款,超過____日的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甲方應於終止合同____日內支付乙方已售房源的全額代理費。  

6、如因甲方原因,該專案緩建或者停工,則代理期相應增長。  

7、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列印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十

二、客戶退定、退房的處理原則  專案在銷售過程中,若發生客戶退定、退房事件,除因甲方原因造成客戶退房、退定事件外,客戶退房、退定發生後,乙方應將此銷售所得的代理費退還給甲方(甲方從未付的代理費中直接扣除)。  十

三、代理服務期限和提前解約的規定  代理服務期限:  

1.雙方按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界定代理期限。  

2.在整體銷售率未達到該比例之前乙方不得終止銷售活動。  

3.在專案群樓以上物業銷售率達到90%後,經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保留繼續銷售的權力。  

4.在此期間內,雙方不得無故終止代理合同。  本協議可能因以下原因提前解除:  由於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可以提前終止和解除合作。  A:在甲方滿足本協議所約定的各項條款的前提下,如因乙方原因(政策調控及不可抗力因素或類似甲型流感等應不列入乙方原因),乙方未完成各批次各階段銷售任務時,甲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並結清已售房源代理費。  B:甲方未按規定支付代理費的且超過____日,乙方有權終止代理合同。  十

五、爭議的解決:  甲乙雙方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交由專案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裁決。  十

六、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補充:  本合同壹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簽約人: 簽約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1、根據《江蘇省人事代理暫行辦法》及國家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自願的原則,就委託人事代理訂立合同如下:

2、甲方所負責具體義務,以國家及我省人事代理的有關規定為依據;

3、甲方應努力做好人事代理的有關服務工作,並儘可能為乙方提供方便。

三、甲方不負責乙方除人事代理委託合同規定專案以外的其它管理責任。

四、乙方的責任如下:

1、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與委託代理內容相關的有關材料;

2、根據委託代理內容,交付甲方相關管理費用,並在有關人事代理前付清;

3、如工作單位變動,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提供有關變動材料。

五、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其它事項:

六、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修訂,簽訂補充條款,雙方履行簽約手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友好協商,雙方就代理銷售___________專案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代理樓盤地點:

二、代理許可權:甲方委託乙方作為“____________”(其中建築主體上部物業委託銷售面積為㎡,商業物業委託代理銷售面積為㎡,車位物業委託銷售代理總數為個。)的銷售總代理,負責該物業的銷售及銷售過程中策劃、宣傳廣告等工作。

三、代理期限: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至該專案群樓以上物業建築面積銷售達90%止。

四、代理樓盤均價底價實現計劃:

建築主體群樓以上物業:均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平方米

(乙方依據此均價制訂出個戶明細底價表,甲、乙雙方依據此份個戶明細底價表進行個戶基本代理費和溢價部分的代理佣金的結算),甲方應在開盤前三個月確認開盤均價底價。

群樓商業物業、地下室車位物業等價格及銷售進度根據實際情況甲、乙雙方另行商定簽訂代理補充協議。

五、正式購房合同的簽定:

乙方應根據甲方確認的合同範本及單價標準填寫《商品房買賣合同》,並協助辦理購房合同備案手續。

六、群樓以上物業銷售進度約定:

第一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35%;

第二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55%;

第三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託可售推盤量的70%;

第四階段:自開盤起個月內完成委託可推盤量的90%.

備註:銷售進度是以各個批次推盤量作為考核依據,銷售進度不進行各個批次推盤量累加考核,具體各個批次實際的推盤量依據市場情況或甲方開發情況來制訂,制訂結果應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代理費標準及支付:

代理費標準:依據雙方協商的專案平均價,制定合理的個戶銷售單價底價,並保持合理的各批次銷售進度,在此前提基礎上執行代理費結算,包括基本代理費及溢價兩部分。

)基本代理費:

(1)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1%結算基本代理費。

(2)未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每階段按售出物業成交額的%結算基本代理費。

)溢價部分:

完成各批次相應階段銷售任務的,甲方抽取相應批次已售出房源超出相應個戶底價部分的30%支付於乙方作為乙方創造超額部分的獎勵金;

代理費支付:

代理費按每月10日前根據代理情況,結算一次;

1、甲方收到按首付加貸款方式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首期購房款後,支付該合同銷售代理費的70%給乙方,待房款全部到賬後再支付2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2、甲方收到一次性付款的客戶按合同約定支付的全部房款後,支付95%的銷售代理費給乙方。

3、甲方預留5%銷售代理費作為售後服務保證金,在乙方為各戶客戶辦理完入住手續後做相應的個戶結清或本協議解除時一次性付清。

.代理期滿,甲方應在30日內結清並支付未支付部分代理費(包含基本代理費及溢價部分)。

.代理期間,甲方同意以低於個戶底價出售上述物業的,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乙方予以辦理相關銷售手續,甲方書面批示的低於個戶底價銷售的個戶物業,乙方按相應個戶物業的實際成交金額結算相應的基本代理費。

.甲、乙雙方出售的上述物業均計入乙方代理業績,甲方均應按上述計算方式支付代理費。

八、甲方權利、義務:

1.提供完整的工程進度表,保證年月日封頂,年月日交付使用,若專案為分批次開發,甲方應將具體各批次的工程進度表以書面形式提供於乙方。

2.提供售樓部,並完成內外賣場的裝修佈置,年月日前,提供乙方使用。

3.提供該樓盤的全部設計圖紙、含總平面、立體色彩效果圖主建築單體圖等,以及該項樓盤內供銷售的物業明細表,含房號、建築面積、公用分攤面積等。

4.保證該專案房產產權真實、合法、完整。

5.負責專案所有銷售廣告費用(控制在1%——1.5%以內,售樓部的建設和裝修不列入廣告範圍)。

6.安排財務人員收取房款及定金等財務事宜,安排1名報備人員負責辦理合同備案登記及按揭手續以及保安、保潔、服務等相關後勤工作人員。

7.甲方負責同乙方共同確定各個銷售階段的商品價格及允許浮動幅度,並根據市場狀況定期修訂。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合同範本頻道

8.甲方負責確定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文字等並負責審定合同補充條款。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與客戶簽訂附加條款的合同,甲方不予承認,責任由乙方承擔。

九、乙方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後負責提供並製作該專案的全案營銷、策劃及推廣方案,乙方提供的方案需經甲方確認後方可執行;

2.負責培訓售樓人員並支付售樓部乙方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

3.製作並提供該樓的全套營銷策劃方案;

4.負責售樓部戶外看板及圍牆廣告的設計工作;

5.負責樓書、廣告設計工作;

6.負責專案媒體廣告的設計工作;

7.負責設計組織銷售公關活動等;

8.協助購房者辦理銀行按揭手續;向買方催收購房款。

9.乙方負責從第一次接觸客戶至客戶辦理商品住宅入住手續為止的全過程客戶服務工作。乙方的專案策劃、營銷、廣告宣傳費用經甲方簽字同意後方可執行。

10.乙方負責收集、整理、彙總客戶資料(含未簽訂購房協議的客戶),按月編寫客戶分析和各有關銷售分析報告,及時提交甲方。

11.乙方負責根據雙方確定的銷售價格幅度內銷售商品住宅,不得私自定價。

12.乙方負責按照甲方審定的商品房認購書和商品房買賣合同,及其補充條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訂購房合同;乙方不得擅自修改甲方認定的合同文字,不得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代表甲方以客戶簽訂額外的附加條款。

十、費用分擔

1、甲方承擔的費用

)售樓部建設或租賃、裝修及水、電、寬頻、物管費等。

)樓宇沙盤模型、個戶模型以及與本專案有關的效果圖製作。

)各類樓書、海報、效果圖、等宣傳品的印刷。

)售樓部甲方人員人事費用。

)各類媒體廣告發布。

)售樓部辦公配套物品,如:電話、桌椅、影印機、電腦、傳真機、飲水機、空調等。

2、乙方承擔費用

)乙方人員的人工費用。

)乙方銷售人員的制服費用。

)售樓部日常低值易耗品辦公費用。

)售樓部人員日常辦事交通費用及與售樓公關費用。

)售樓部電話費用。

)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所有費用,乙方必須提供正式的發票。

十一、其它約定:

1、分批次開盤時間另行約定。(但必須以取得預售許可證為前提條件)。更多合同範本請訪問合同範本頻道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再委託其它公司或個人從事該專案的銷售代理,若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則餘房計入乙方銷售業績,甲方須付基本代理費於乙方。

3、甲方不得無故終止、解除合同,若甲方單方無理由終止合同,則甲方必須在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2

甲方(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其擁有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的圖書 等共部(詳見第三條)委託給甲方獨家代理。代理期限從合同簽訂之日起共 年(以最後一年當年電子版權使用收入最後一次結算日為合同截止日期)。

二、乙方代理內容如下:

1.推廣和開發甲方所委託的電子版權。包括:與北大方正網路事業傳播部、清華同方學術期刊電子雜誌社圖書工程中心、超星數字圖書館、中國書生、中國數字圖書館等電子圖書出版公司和數字圖書館機構合作,以各種技術格式製作和銷售上述著作的電子圖書;與其他網路和電子媒體合作,對甲方所委託的資訊網路傳播權進行開發利用,實現其價值增值。

2.甲方委託乙方獨家代理甲方權益,與電子版權的使用方進行相應的談判、簽訂合同等事宜。所有合同以影印件形式送甲方備案。

3.甲乙雙方同意:電子圖書的資料統計方式、銷售數量、銷售收入、結算金額和結算時間均以電子版權使用方的伺服器、軟體和其他約定的統計記錄為準,由乙方核准後,加蓋使用方和乙方公章後送甲方備案。

4.乙方有義務通過各種技術和統計調查手段,獨立驗證電子版權使用方所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維護甲方利益。同時,乙方有義務廣泛監督甲方電子版權在網際網路和電子出版領域的合法使用情況,並及時進行交涉和談判,維護甲方權益,並將相關情況通報甲方。乙方定期將甲方電子版權的總體使用和推廣情況彙總,向甲方通報。

5.由乙方代理的甲方電子版權,其使用收入按照乙方與使用方簽訂合同所規定的分配比例和結算方式,歸甲方所有;乙方按甲方電子版權收入的15%收取服務費用。

6.結算方式:乙方有義務向電子版權的使用方及時催要甲方的應得收入,並在使用方結算到期時並扣除乙方應得的服務費用後,保證甲方的應得收入及時到帳。

7.乙方應保證甲方所提供的電子文件不被非法使用,保護其智慧財產權,並不得更改其圖書的所有的版權資訊和內容。

8.甲方應及時向乙方提供所擁有著作的電子文件和書籍以便乙方製作電子圖書;甲方對其所宣告擁有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承擔相應責任,並應保證所提供的文件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自行負責所提供的文件所引起的侵犯第三者相關權益所引起的糾紛。

9.甲方應保證在合同期限內,不將其宣告擁有的、並已委託給乙方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再將本合同所涵蓋的代理權委託給其他單位或個人。甲方仍擁有自行使用其電子版權的權利。甲方在合同期滿後可選擇收回授權或繼續續約。

10.如在合同有效期間,代理方由於經營困難、業務轉向等原因造成無法有效行使代理權,則授權方可收回授權,自行處理與其電子版權相關的一切事務。

三、授權範圍

1.甲方同意將其已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委託給乙方代理,詳細清單見附錄。

2.甲方同意其在合同有效期內所出版書籍的電子版權預先委託給乙方代理。

3.甲方申明擁有上述圖書的電子版權(資訊網路傳播權)。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

(本協議一式兩份)

附錄: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3

茲委託金馬代理期貨商品(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

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

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

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

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

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

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

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簽名:___________(簽章)身份證統一編號: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立

委託書人_____中國國際期貨上海公司上海石油交易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辦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銀行帳戶: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代理甲方辦理國際貨物運輸的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

1.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訂艙、報關、報驗、裝箱,轉運、代墊代付海運運費等相關運輸事宜。

2.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訂艙時,甲方應及時送交或者傳真給乙方正確、齊備的託運單據。託運單應明確標明甲方訂艙單位名稱、電話、傳真及聯絡人並加蓋公章。託運單內容應註明貨物的件數、重量、體積、目的港、裝船日期、貨物品名、運費條款及特別要求。

3.甲方委託乙方代理報關、報驗時,應提供合法、合格、正確、齊全的報關報驗單證。依貿易性質不同可包括: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及有關批文等。

4.甲方委託乙方代為辦理貨物的裝箱、中轉運輸時,應在託運單或者相關函電中予以明示。包括代為聯絡倉儲、裝卸、轉運、短駁、裝拆箱等事宜。

5.為了維護甲方利益,乙方可以為甲方代墊代付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及其他代理代辦費用。上述款項及運輸代理費可採用包乾費或者本合同規定的其他方式由甲方支付給乙方,女,遇有關費率調整,應相應調整包乾費.

6.甲方在其委託乙方辦理的出口代運貨物中,不得夾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國家規定的禁止出口的物品。

7.乙方在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應立即前往船公司辦理配載等手續。除甲方能證明乙方在配載上有過錯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貨物未能按如期配載,乙方應及時將有關情況通知甲方。

8.乙方接到甲方的訂艙單後,甲方要求變更訂艙單所列事項的,應在貨物裝船--天前向乙方出具書面更改單,註明日期並加蓋甲方印章。因變更訂艙事項所引起的各項費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9.除甲方能證明由於乙方的原因造成退稅單、核銷單等單據不能按期退交外,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但乙方應及時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告知甲方,並協助甲方儘快收回。

10.甲方要求貨物緊急出運時,應事先在託運單特別要求宣告中註明或者以其他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並由乙方最後確認航期,否則乙方不承擔延誤運輸責任。

11.甲方同意於船開後_____天內,將乙方代墊代付的海運運費、港口費用、其他代理代辦費用及運輸代理費以______方式付給乙方。

12.甲方如未按照合同的規定準時付費,每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未付部分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費用時,乙方有權滯留相應的運輸單據,由此產生的所有損失和責任由甲方承擔。

13.甲方未及時付費造成承運人依法留置貨物的,由甲方自行承擔責任。

14.如貨物的滅失或損壞是由於我國《海商法》第五十一條所列明的原因造成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15.乙方在代理貨物運輸的過程中應盡心盡責,對於因乙方的過失而導致甲方遭受的直接損失和發生的費用承擔責任,以上損失不包括貨物因延遲等原因造成的經濟損失。在任何情況下,乙方的賠償責任都不應超出每件______元人民幣或每公斤______元人民幣的'責任限額,兩者以較低的限額為準。

16.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海事法院審理。

或者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______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各單位自行決定。)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一年。本合同期滿之日前,甲乙雙方如無異議,則自動延長一年;任何一方均可在期滿前提出終止合同,但應以書面方式通知另一方。

18.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和補充、修改及補充的內容經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5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中介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____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願、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籤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自願將座落在 區 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並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願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產權證號: 土地證號:  使用性質: 房型: 總面積: 樓層: 總層數: 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後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大寫), 元。該房屋產權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該房屋產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資訊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資訊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資訊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如中介服務費低於1000元,按照1000元支付。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後,甲乙雙方按丙方要求在內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第五條:相關事宜  甲方承諾於 前騰房,並將該房屋鑰匙交於乙方;並於 前辦理完畢戶口遷移手續。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丙方作為見證方提供見證。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如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乙方無法取得產權證,甲方應於內退還乙方已支付甲方的全部購房款並承擔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  

2、甲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後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負責。  

3、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並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各種費用不予退還。  

(2)合同填寫的具體貸款金額以銀行核定為準,且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貸款不能正常下發,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絕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發生本條

1、

2、3違約責任,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確定的房屋定金的2倍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資訊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5、甲、乙雙方在辦理該房屋過戶時,應積極配合。如果甲、乙任何一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時提供相關材料,導致未能按約定時間辦理過戶手續,那麼每逾期一天按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  

6、如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該房屋和遷移戶口,那麼每逾期一天按乙方已付購房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自本合同約定期限之第起算至實際交付之日止。  

7、如乙方未按約定時間付款的,那麼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應付款的萬分之三向對方賠償損失。違約金自本合同應付款期限之第起算至實際付款之日止。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法律、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楚,本合同自動作廢,並由丙方收回。  甲方(經手人): 乙方(經手人): 丙方: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經手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________年____月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6

甲方(委託人):

住址: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人):

住所:

電話:

甲方因與發生的糾紛一案(金額為),委託乙方律師代為辦理本案法律事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東省以及深圳市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乙雙方確認,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後擬定,不屬於格式條款,也不存在任何欺詐、脅迫、乘人之危或其他可能導致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效、可撤銷的情形。

第二條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朱爾特律師擔任甲方的委託代理人,處理該案相關法律事務。

第三條就本合同項下糾紛,甲方同意由乙方提供以下第項法律服務:

1、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勞動爭議仲裁活動;

2、作為甲方代理人與相關方進行協商談判;

3、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一審訴訟活動;

4、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二審訴訟活動;

5、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執行活動;

6、作為甲方代理人蔘加仲裁活動;

7、為甲方辦理律師見證業務;

8、為甲方提供專項法律服務。

第四條乙方代理許可權為特別授權,詳見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根據廣東省物價局、司法廳《律師服務收費管理實施辦法》,甲乙雙方同意按照下述第種方式支付律師費:

1、定額收費:甲方支付乙方律師服務費:¥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應當於簽訂本合同後兩個自然日內付至乙方財務或賬戶。乙方確認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後開始工作。

乙方銀行賬戶為:

戶名:

開戶銀行:

銀行帳號:

2、風險代理: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按照案件最終處理結果向乙方支付律師費,律師費計算方式為甲方最終獲賠償金額的%(百分之)。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自擬起訴方和/或相關責任方獲得的任何收益,均視為乙方工作成果。

甲方應當按照前款規定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本合同簽署後,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自行與對方達成和解、放棄全部或部分訴訟請求的,甲方應當以該案民事起訴狀記載的訴請金額為基數,按本協議第五·2條規定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師費。

3、乙方因處理本合同項下糾紛須出差至深圳市外的,甲方同意按照下列第種方式向乙方支付外地辦案差旅費:

①包乾差旅費¥元,於本合同簽訂後三個自然日內支付;

②由甲方預付¥元,出差後乙方憑票多退少補。

4、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律師費的,應當每日按照應付律師費總額的1%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甲方應如實向乙方律師敘述案情、提供本案證據及相關線索;乙方承辦律師必須嚴守律師職業道德,在代理許可權內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乙方接受委託後,如發現甲方有弄虛作假及違法行為或對乙方承辦律師之代理事務不予配合或不按時支付律師費或有關費用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已收律師費不退,未收之律師費有權追索。

第八條如乙方承辦律師提供法律服務違反法定程式、履行律師職責有重大過錯、與對方當事人或代理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權益,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委託合同,乙方所收律師費應如數退還。

第九條如本合同所確定之承辦律師因故無法從事上述代理事務,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絡並徵得甲方同意,可改派其他律師代理甲方委託事宜。

第十條甲方非因第八條原因解除本合同或改聘乙方以外的其他人辦理本合同所涉法律事務時,乙方已收律師費不予退還,未收律師費及其他費用有權依本合同全額收取。

第十一條乙方承辦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異地辦案差旅費、公證費、翻譯費、鑑定評估費、工商查詢費、財產查詢費、查檔費、專家

第十二條如該案在訴訟中,原告增加訴訟標的額或被告反訴,應就增加及反訴部份計入本案爭議標的,按收費標準相應增加律師費。

第十三條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應對所涉及的商業祕密、技術祕密和個人隱私承擔保密義務。

第十四條甲方確認乙方已經向甲方敘明的下述事項:

1、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法庭或仲裁庭可能認定的事實和適用的法律進行判斷並告知甲方,是依據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實踐經驗和專業知識作出的,不能理解為乙方及其承辦律師對仲裁或訴訟結果的承諾,甲方還應意識到客觀存在的、不可預測的風險。

2、案件程序和結果要受到仲裁、審判等機構的制約及有關訴訟參加人的影響,並受到相關法律、法規關於時效和期限等的限制,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無權左右或掌控。

3、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通過違法、違規的方式取得該項法律事務的成功,不保證該項法律事務在乙方及其承辦律師的辦理下必定勝訴,乙方及其承辦律師不得向委託人提供任何採取非正當方式謀求該項法律事務成功的建議。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至本案本審或本程式終結止(包括調解、和解、撤訴、判決、裁定結案等),非依約定或協商,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如該案發生另行起訴、上訴、申請再審、發回重審、執行或申訴,雙方應另行簽訂委託合同並辦理委託手續。

第十六條因本合同及其相關事宜產生糾紛時,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倘若協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員會裁決。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一、委託代理事項: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乙方在王昆、王永珍訴任刃、鄔前紅專案轉讓合同效力糾紛一案中擔任甲方的代理人。

二、委託代理許可權:特別授權代理

三、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必須向乙方及時、詳盡地陳述真實案情,並及時提供與本案有關的證據材料。應當積極、主動地配合和協助乙方工作。如甲方對乙方提出的要求涉嫌違法、不合理、不可行的,乙方有權拒絕。

2、甲方應當按時、足額支付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繼續代理或者解除本協議。

3、甲方不得故意捏造事實、弄虛作假等,否則,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協議,所收取的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不予退還,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後果均由甲方自行承擔。

4、本協議簽訂後,甲方自願放棄委託,已收取的代理費不予退還。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乙方應依法執業,切實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五、代理費、辦案費及其他費用

代理費用為人民幣萬(大寫:叄拾萬元整)(包含本案在二審中發回一審法院重新審理的代理費用)。甲方於協議簽訂之日交納代理費人民幣元(大寫:拾萬元整),於1月31日前支付元(大寫:拾萬元整),於2月28日之前再支付元(大寫:拾萬元整)。如本案中甲方敗訴,則乙方只收取甲方人民幣元(大寫:叄萬元),即退還之前收取的元(大寫:貳拾柒萬元)。如甲方勝訴,甲方除了上述已經支付的元以外,再向乙方支付案件被告向甲方實際退回的轉讓費及賠償款項數額各一半的費用。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8

專案名稱:

甲 方:

乙 方:

簽訂日期:20xx年月日

委託設計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乙方作為甲方的設計代理商事宜,達成如下一致合同:

一、代理範圍及內容

甲方委託乙方作為甲方的品牌VI設計代理商,負責甲方品牌形象畫冊設計代理事宜,具體工作見附件工作內容。

二、代理期限

1. 合作期限為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即: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

三、付款方式

1.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用為:¥元整(大寫人民幣: );

2、甲方分二次支付給乙方,第一次在合同簽訂支付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總費用的50%,即¥元整(大寫人民幣:);第二次在合同期滿次日,甲方在20xx年月日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設計代理服務總費用的50%,即¥元整(大寫人民幣: );乙方收到款項後將設計內容按要求提供給甲方。

3.服務費不包含:

1)媒體推廣投放;

2)影視、電臺、微信、網路廣告製作;

3)戶外及所有物料的製作;

4)大型的專業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組織、執行;

5)網站設計製作;

6)打樣、輸出菲林、租圖、專業攝影、印刷、郵寄、外地出差旅費等需向第三方支付費用的專案。

4. 甲方所有款項的支付均應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乙方名稱:

開戶銀行:

銀行賬號:

四、雙方權利與義務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 甲方須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準確性負

責。

2. 甲方對乙方工作成果的驗收須及時提出修改意見。工作成果的確認流程為:乙方由指定

郵箱將工作成果發往甲方指定電子郵箱,甲方以電子郵件將工作確認函傳送至乙方指定郵箱。

4. 工作成果亦可由甲方指定人書面簽字確認存檔。如甲方指定人員有變更,需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工作成果乙方向甲方提供成品原始檔、JPG格式檔案。

5. 稿件、工作聯絡、任務指示、工作成果、執行授權等一切專案往來工作由甲方相關工作人員確認,避免出現多頭決策。如出現多頭決策,乙方有權拒絕執行。如甲方因該原因及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工期延誤等方面因素造成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相應責任,並仍需按期支付款項給乙方。

6. 甲方在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乙方需要在甲乙雙方協商的時間內修改完畢。但若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第三方相關費用及

時間延誤由甲方承擔責任。

7. 甲方在整體方案確定後,有提出區域性修改完善意見的權利,但不能違背已經確立的整體方案。

8. 甲方應對委託專案的總體風格及功能要求提出書面要求,如甲方無法提供此要求,將由乙方創意設計人員提供設計方案並報甲方予以確認。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 乙方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合同約定的工作。

2. 乙方須為甲方涉及商業類機密的檔案進行保密。

3. 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應聽取並據此進行修改、調整。

4. 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

5. 甲方對乙方工作成果進行確認後,乙方必須按甲方確認之工作成果進行輸出。

6. 乙方在最終設計方案確認後,應嚴格按照設計方案進行執行工作。

7. 乙方如對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有異議,應在2個工作日內與甲方及時進行溝通,

否則視為乙方認可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見和建議內容,應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8. 乙方因自然力、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之因素照成的工作延誤無需承擔相關責任。

五、保密

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雙方承諾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披露本合同之全部或有關內容。

2. 在甲方已履行本合同規定義務的情況下,乙方不得向任何其他第三方提供甲方任何創意

/或設計/或大綱/或廣告方案。

3. 除為了履行本合同之責任及/或義務或取得甲方之事先書面許可之外,乙方不得利用任

何甲方之業務資訊及/或資料及/或財產作商業用途。

六、智慧財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所確認之設計稿件,在所有款項結清後,其所有權歸甲方(第三方擁有版權的'資料除外)。所有權歸甲方後,乙方有權不經甲方授權,用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乙方不得於任何時候將甲方擁有所有權之廣告製成品(第三方擁有版權的資料除外)、設計稿件、商標、公司名稱、專案圖片、形象等用於除此之外其他目的的事項和盈利。

七、違約責任

1.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釋出,均視為乙

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2.乙方所輸出的任何作品,甲方都必須要求第三方的製作供應商提供打樣稿或打樣小稿進

行確認,如第三方工作或裝置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的打樣稿不一致,由第三方承擔責任。

3.如甲方未按時付款,使乙方不能及時開展工作而給甲方造成的工作延誤,由甲方承擔損

失或責任。甲方延期付款超過10天以上,視同甲方違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除需支付未按時支付的款項外,還需按合同總金額的15%支付給乙方作為違約金。

4.除違約責任中的第三項情況之外,甲乙雙方不能中途終止合同。若甲方中途終止合同,除支付給乙方已到期的款項外,甲方還須按合同總金額30%賠償乙方。若乙方中途終止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30%賠償甲方。

5.若因乙方造成的智慧財產權爭議,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同時負責免費提供另外1個全新設計方案。

八、甲乙雙方可在協商一致情形下,以附件形式補充其他條款。

九、本合同與附件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項

目所在地法院進行法律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耳份,甲乙方各執壹份,具同等法律效應。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19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甲方因業務代償資金較多,未及時回收,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專項債務管理顧問,以合法方式提供相關服務。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代理內容

1、催收範圍: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名單,以合法方式向甲方已代償的貸款人、反擔保人進行欠款催收(具體名單附後)。

2、催收數額:乙方須按照甲方代償數額(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進行催收,不得隨意降低數額,亦不得超額催收(具體數額附後)。

3、催收方式:乙方必須採取合法方式在法律允許範圍內進行催收,不得使用暴力、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不得造成他人死亡、傷害等嚴重後果。

4、乙方收到欠款方支付欠款後,須在日內,交付至甲方財務處。

第二條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代理費用按乙方收回的實際金額(含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及其他相關費用),按一定的比例計算。每筆代理費用為該筆債務實際回收金額的%,大寫百分之結付乙方。甲方不支付前期基本費用。

2、甲方按照乙方上報清償筆數、上交財務的數額,計算乙方本月代理費用,並於下月日將代理費用打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開戶行:開戶名:賬號:)

第三條協議有效期

1、乙方在簽定本代理合同後即開始進行實際催收工作,代理期限為個月,即年月日至年月日。

2、協議期滿時,若雙方繼續合作,在協議到期前日,簽訂新的委託協議。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確保催收物件、催收數額正確無誤,確保催收依據合法。

2、甲方應客觀、全面、詳盡地向乙方陳述案件事實,如實提供與案件有關的所有材料。

3、甲方應依約及時支付代理費用。

4、甲方有權隨時檢查、監督乙方代理業務的辦理進度、辦理質量。

5、甲方明確告知乙方在催收債務的過程中只得採用合法的方式,因乙方催收處理方式導致乙方與欠款人之間的法律糾紛及法律責任,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承擔與解決。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依法履行代理職責,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減免欠款人的部分或全部欠款(債務本金、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等相關費用)。

2、乙方應建立業務聯絡機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業務進展。具體為:每月5日前,以書面形式將本月擬催收物件、擬催收金額向甲方報告;每月月底將本月催收完成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告,經甲方簽字確認後,作為計算代理費依據。

3、乙方不得與欠款人串通(包括但不限於私自接受欠款人宴請送禮等),損害甲方利益。

第六條違約責任

1、若因甲方提供資料錯誤,導致乙方錯誤催收由此產生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2、若乙方未在收到催收款項之日起3日內,將款項交至甲方財務,乙方按照銀行同期同類貸款四倍計算利息,作為違約金向甲方支付。

3、若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減免欠款人欠款,乙方須補足差額。乙方損害甲方利益嚴重時,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協議。

4、若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用,向乙方支付逾期期間利息。若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逾期支付代理費,甲方不承擔責任。

5、若因乙方違法催收,造成他人死亡、傷殘等嚴重情形,甲方不承擔責任,不支付任何費用,並有權決定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合同解除條件

1、甲方隱瞞重要事實、不提供或不如實提供有關材料的,乙方有權書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但由於非甲方原因致使客戶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後果如資訊不完整、不真實、不準確的,甲方對此不承擔有關責任。

2、乙方處理受託事務違法,並對甲方產生或將要產生實質性的嚴重不利影響的,甲方有權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甲方因此產生的損失。

3、協議一方決定提前解除委託代理合同時,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第八條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在代理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的商業和客戶資料,以及書面材料和其他任何事實,雙方都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洩露,如有違反,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上述應保密的材料或資訊非因對方的原因被公開的情形除外。

第九條爭議解決

如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通過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及蓋章後生效,代理期限屆滿時自動失效。

委託方(甲方):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受託方(乙方):

地址:

電話:

年月日

附件一:

催收名單及數額

一、汽車消費貸款:

1、張*東代償金額258058元

2、李-偉代償金額23240元

3、王*寶代償金額18381元

4、舒文文代償金額24195元

5、張*軍代償金額70325元

6、傅-濤代償金額14020元

7、封佔輝代償金額12420元

8、呂換妗代償金額5000元

9、趙*輝代償金額60115元

10、張*志代償金額32600元

11、郭*濤代償金額17910元

12、肖*倫代償金額15410元

13、曹*華代償金額2100元

14、楊*健代償金額6000元

15、何-明代償金額37150元

16、夏*安代償金額6150元

17、路遙代償金額7400元

18、高-強代償金額4500元

共計:614974元

二、房屋按揭貸款:

工行:

1、張-洋代償金額3500元

2、張-磊代償金額25270元

3、張*國代償金額7000元

4、蘭*峰3期未代償金額5000元(剩於30400元還清貸款)

5、薛*寶3期未代償金額4800元

共計:45570元

建行:

4、孟*輝代償金額15769元

5、孟*華代償金額13343元

6、李曉霞代償金額62056元

7、劉勇勇代償金額5173元

8、湯萍代償金額19973元

9、楊大鵬代償金額4498元

10、郭山濱代償金額4480元

11、劉書亮代償金額10748元

共計:136040元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0

保險委託代理協議書

第一條 約因

保險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公司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以下稱甲方),同意將本合同列明之事項的代理權授予代理人(以下簡稱乙方)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其戶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有關法規,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協商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在甲方授權範圍內代為辦理人身保險業務的有關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本合同包括委託代理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組成。委託代理合同為主合同,培訓合同、擔保合同及甲方關於個人代理人管理有關規定為附合同。

乙方應將本人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提交甲方儲存,換取甲方頒發的《展業證書》;甲方應妥善儲存乙方的《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因甲方過錯造成該證書損毀、丟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條 代理期限

本合同代理期限為1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乙方在代理期限內實施的代理行為方為有效。

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未做任何終止本合同的行為及意思表示,本合同將自動延長一個代理期限。

第三條 代理區域

乙方實施甲方授權代理行為的地域範圍,以中國保險監管部門批准的甲方經營區域為限。乙方不得在前述經營區域外進行人身保險代理業務。

乙方優先在下列指定地區實施甲方授權的代理行為:

第四條 代理許可權

甲方授權乙方可以實施以下代理行為:

1.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

(1)個人壽險( );

(2)個人健康( );

(3)個人人身意外傷害險( );

(4)經保險監管部門許可的其他險種( )_____________。

乙方代理銷售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的行為僅限於向第三人宣傳、介紹、推薦甲方提供的保險產品及產品的組合,無權決定是否承諾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的要約;乙方應將投保人訂立保險合同之要約(投保書)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訂立保險合同的決定。

2.代理甲方收取保險費。乙方應代理甲方收取投保人預繳及續繳之保險費,向投保人出具臨時收據,並在規定的期限內交付甲方。

第五條 保險費交付方式

乙方以現金或票據方式收據的投保人交付的保險費。

第六條 保險費交付期限

乙方應自收到保險費48小時內,將保險費交付甲方。如最後24小時為節假日,則順延為節假日結束後的第一個工作日的甲方業務時間。

第七條 代理手續費支付標準和方式

甲方按照本合同訂立時執行的手續費標準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續費;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要對現行的代理手續費標準進行變更時,應徵得乙方或乙方推選的集體代表同意,並就協議一致的手續費標準訂立集體合同,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因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的原因。需要調整手續費標準的,如調整後的標準是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最高限額的,可直接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訂立新的關於手續費支付標準的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如乙方不能認可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手續費標準,則本委託代理合同終止。

甲方支付乙方手續費的依據是乙方於上月15日以後(含15日)至本月15日代理的至本月25日仍有效的代理許可權內的保險費收入。

甲方於每月30日前在代為扣除乙方應付稅款後支付乙方當期手續費收人。延期支付的,甲方應支付利息。

第八條 保證與擔保

乙方應提供兩個甲方認為具有保證人資格的自然人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人,並與甲方簽訂《擔保合同》;

乙方應同提交單證、票據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

第九條 專屬代理

乙方不得代理其他保險公司的保險業務,也不得幫助其他保險公司及其代理人與甲方競爭。

乙方不得兼職從事其他職業。

此協議終止後6個月內,乙方不能為其他保險公司代理個人人身保險業務。

第十條 其他權利與義務

甲方應對乙方進行定期培訓,每年培訓時間不得少於60小時;乙方應按時參加甲方的培訓,如乙方不能按要求參加甲方的培訓,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乙方應遵循《保險法》及《保險代理人管理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誠實代理,並保守甲方及客戶的商業祕密及個人隱私。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報告有關完成委託事項的情況。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條款可以進行變更。

甲方應與乙方或乙方推選的代表就合同變更事宜進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對本合同進行變更。

甲方與乙方個人協商對合同進行的變更,應訂立補充合同;甲方與乙方推選的代表協商,對本合同所作的變更,對乙方所有成員有效,不能同意變更後事項的乙方個別成員,作解除合同處理。

關於合同的變更,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十二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可因下列原因終止:

1.因本合同期限屆滿,甲方決定不再續延本合同;

2.甲方發生分立或合併,分立或合併後新的組織沒有承諾本合同繼續有效並承擔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的;

3.乙方辭去委託或者甲方撤銷委託。乙方辭去委託時,不必取得甲方同意,但必須提前日通知甲方,如因辭去委託使甲方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甲方撤銷委託時,不必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支付乙方已代理業務的手續費。如因撤銷委託使受託人受到損失,甲方應負賠償損失的責任。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持有的屬於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償還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應收回《展業證書》,退還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並在乙方歸還甲方的單證、票據、業務資料、客戶資料以及其他物品後,退還乙方保證金,如上述單證、資料、物品有缺失、毀損,應相應扣減保證金,並將保證金餘額退還乙方;如保證金不足以補償以上損失的,可以在應支付乙方的手續費中扣除不足部分。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乙方應對在代理過程因本人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乙方在代理過程因過錯導致的第三人的損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甲方履行賠償責任後,有向乙方追償的權利。

甲乙雙方因過錯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均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解除後,並不排除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因過錯行為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爭議處理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如發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調解、仲裁或提出訴訟。

第十五條 附則

乙方同意甲方制訂關於代理手續費的規定和有關壽險代理員管理的辦法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修訂時,與甲方簽訂集體合同,並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乙方提供的擔保人與甲方簽訂的擔保合同,為本合同的附合同,本合同終止後,對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行為的保證責任不當然解除。

本合同經甲方簽字蓋章,乙方親筆簽字,並在甲方收到乙方《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原件、單證票據保證金、《擔保合同》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險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簽字)

_____________分公司(辦事處)      代理人資格證書號:

代理人展業證書號:

(蓋章)              居民身份證號:

戶籍所在地:

代表:____________(簽字)       住所地:

簽署地: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

簽署地: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1

法律事務委託代理協議

委託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律師事務所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委託與代理甲方辦理房屋該(物業)個人住房貸款之法律事務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指派律師事務所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作為甲方辦理上述有關手續的代理人。

二、甲方委託乙方辦理之事項為:

1.就申請個人住房貸款事宜解答申請人之法律諮詢;

2.指導申請人正確填寫《中國銀行北京市分行個人購房借款申請書》,並準備相關申請檔案;

3.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檔案進行審查;

4.為申請人之借款資格出具法律意見書;

5.申請人借款申請被銀行接受後,安排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抵押協議及相關協議檔案;

6.在申請人簽署《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時,安排申請人簽署與該合同相關的承諾書、授權委託書及其他法律檔案;

7.代表申請人在房地產抵押登記主管機關辦理抵押物的期得權益抵押登記、正式房地產抵押登記以及質物需辦理登記的出質登記手續;

8.在辦理上述手續時,代收並代為繳付政府部門收取的登記規費。

三、乙方應保證其指定之律師及有關工作人員認真、負責、高效率地完成甲方委託之事項。

四、甲方在此保證其向乙方提交之各種證件、檔案(包括影印件)均為合法、有效,並保證其支付該物業之房款來源合法。

五、甲方應於簽署本協議之同時按甲方申請借款額的‰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計元人民幣。

六、甲方若違反本協議第四、五條規定之義務,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手續之事項,且所收代理費概不退還。

七、乙方指定之律師或其他工作人員違反本協議第三條規定之義務或無故終止代理甲方委託之事項,甲方有權要求返還全部或部分代理費。

八、如甲方在借款申請仍未獲銀行批准之前終止與發展商簽訂的購房契約,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九、非因乙方之原因甲方與銀行之個人住房貸款借款合同被終止或被解除,乙方根據本協議第五條所收之代理費不予退還。

十、本協議自甲方有權代表及乙方指定律師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律師事務所

律師:

年 月 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

委託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或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 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就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委託乙方提供法律服務。甲、乙雙方經協商,訂立下列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託範圍

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指派______________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____________在下列第________項程式中提供法律服務,擔任辯護人或代理人:

1、刑事偵查;

2、審查起訴;

3、一審;

4、二審;

5、再審;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害人)與甲方之間系 __________________關係。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應真實、完整、客觀地向乙方律師介紹本合同所涉刑事法律事務的有關情況,並提供有關的資料,不得隱瞞虛構。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案。

3、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的金額和支付方式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得向乙方律師支付任何費用。

4、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有權要求乙方更換。但甲方應向乙方說明要求更換律師的具體理由。

5、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就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師進行違法活動。

6、乙方無正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在偵查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法律幫助人時,應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會見犯罪嫌疑人並瞭解案件有關情況。符合法定條件的,可為犯罪嫌疑人申請取保候審,代理其提出申訴和控告。

2、在審查起訴、審判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辯護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會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出辯護意見,出庭為被告人辯護。

3、在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害人、刑事自訴案件的自訴人或刑事申訴案件的當事人的代理人時,應查閱、摘抄、複製案件材料,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出庭參加訴訟。

4、乙方根據案情的需要,可以調查取證。

5、乙方應依法忠實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6、乙方律師應嚴格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不得洩露在提供服務過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和當事人的商業祕密或者個人隱私,非因法律規定或甲方或當事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但以下內容除外:(1)甲方或者當事人準備或者正在實施的危害國家安全、公共安全以及其他嚴重危害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事實和資訊;(2)可以公開查閱或取得的資訊和資料;(3)為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必須披露的資訊和資料。

7、乙方不得對本刑事訴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

8、乙方律師不得私自向甲方收取費用。

9、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收取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甲方無正

當理由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收取的律師服務費、差旅費不予退還,甲方尚未支付律師服務費、差旅費的,乙方有權繼續追討。

10、乙方同意並保證,一旦出現甲方認為乙方指派律師在服務過

程中不負責任或不適合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時,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投訴及核實後三個工作日內向甲方另行推薦候選律師,經甲方確認後,立即另行指派律師予以接替,以完成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

第四條 律師服務費、差旅費和其他費用

1、律師服務費

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 ______________)。

2、差旅費

乙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收取差旅費:

(1)乙方與甲方約定包乾差旅費的,乙方收取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預收差旅費的,由乙方向甲方提出差旅費預算並經甲方同意後預收差旅費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憑差旅費清單及有效憑證與甲方據實結算,實報實銷。

3、律師服務費、差旅費支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乙方一次性付清以上費用。如有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可在本合同第六條中另行註明。

4、乙方律師在辦理甲方委託的法律事務過程中發生的鑑定費、公證費、公告費、查檔費及應由甲方支付的其他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5、除非乙方書面同意,因甲方未按照約定足額付清上述費用,導致乙方律師不履行或未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 合同有效期

1、律師在偵查階段擔任法律幫助人的,委託事項於偵查機關偵查終結時止。

2、律師在審查起訴階段擔任犯罪嫌疑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檢察機關作出起訴或不起訴決定時止。

3、律師在審判階段擔任被告人的辯護人的,委託事項於審判機關作出判決或終結審理的裁定時止。

4、律師擔任刑事附帶民事訴訟案件、刑事自訴案件或刑事申訴案件當事人的辯護人、代理人的,委託事項於案外和解、不起訴、撤訴、調解結案、判決、終結審理的裁定、駁回申訴時止。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甲方需委託乙方繼續提供法律服務,雙方應另行訂立合同。

第六條 補充條款

本合同以上條款不能概明之事項,可在本條款下特別約定: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聯絡方式

甲方確認下列通訊地址及聯絡人是乙方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法律服務向甲方履行通知義務的通訊地址及聯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上述通訊地址向指定的聯絡人履行了通知義務,視為乙方已向甲方履行了通知義務。

甲方如變更通訊地址或聯絡人,需提前七日通知乙方。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糾紛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提請乙方所在地的司法行政部門或律師協會調解處理,也可以採取下列第________項方式處理:

1、向北京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持______份,乙方持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

3、甲方承諾:已認真審閱本合同所有條款並完全瞭解其詳盡內容,本合同所有條款均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

甲方(公章):

代表:

日期:

代表: 日期: 乙方(公章)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3

茲委託__證券公司(下稱貴公司)代理期貨商品的買賣和有關業務,本人願意遵守下列各項規定:

1.有關委託的期貨買賣,概由貴公司代理本人與對方的當事人訂立契約,或由貴公司再行委託代理人與對方當事人訂立契約。

2.有關上述契約的訂立,如在國內,則按照國內的有關法規訂立,如在國外,則按照所在國家的有關法規訂立。凡代理本人所訂立的契約,對於本人完全發生效力,本人不得持任何異議。

3.本委託合約訂立後,貴公司應於本人另行簽署授權書後正式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一切交易由本人簽署後立即生效,本人將承擔應該承擔的義務和後果,此授權除本人以書面通知貴公司終止外,合約繼續有效。

4.貴公司或貴公司的代理人,因訂立上述合約,或因買賣及有關業務而應支出的費用,包括稅收、運輸、存倉、管理和其他合理所需的款項,概由本人如數承擔。

5.委託買賣的商品,其名稱、商標、規格、數目、價格和訂約以及交貨付款的日期等均需另行填寫“訂單”,經本人或本人指定的被授權人簽名或蓋章,送請貴公司核實後執行。如果商品的價格未經本人或被授權人填明或約定,即以貴公司當日或當時所公佈的價格為準,由貴公司記入訂單,本人約對同意,絕無異議。

6.本人可以保證,所委託買賣的商品都以現款和實貨交付與收受,並且負責承擔履行契約規定的義務。本人應在貴公司先行儲存款定數額的保證金(數額按交易所規定辦),以備本人有應負責支付的款項而不及時支付時,由貴公司全權處理,並由貴公司事後通知本人,這樣做手續完備,本人毫無異議。

7.上述保證金的數額,將根據本人所委託買賣商品的實際情況,由貴公司增加或減少,如果未能按照規定調整保證金數額時,貴公司可以停止代理本人買賣,必要時還可以終止委託關係,結清收支帳款,如有不足,任憑貴公司依法追討賠償,或留置本人所有的商品,任由處置。如果本人還有其他違反契約的情況,貴公司也可以照此辦理。

8.如果本人有實際困難或特殊原因而不能以實貨實物為交付或收受時,均請貴公司平倉了結契約後就帳面進行計算,由本人負責其損失或收益。

9.貴公司因受委託而代理買賣商品,所需的通訊和業務方面的費用,由貴公司按照會計標準核算(按照交易規則),都由本人負責支付花銷。

10.本人委託貴公司買賣的商品,其進出口和其他一切手續,以及信用證的開出,概由本人自行辦理。

11.本人把簽字式樣和印鑑留存貴公司,以便貴公司核對。

12.本人將約定的聯絡方式及本人的通訊地址,應向貴公司登記,請依照使用。如果發生不正確的效果,均由本人負責。如果通訊地址和約定的聯絡方法需要變更時,本人應向貴公司重新登記。否則,如因而發生任何損害概由本人負責,而與貴公司無關。

13.貴公司寄交本人的訂單執行報表和帳單的郵寄後三天內除非由本人或貴公司管理部門經理提出修正外,均視為正確無誤而不得提出異議。

14.訂單、通知書、印鑑卡、登記簿、帳冊和有關檔案的格式,均由貴公司訂購使用。

15.本委託書內約定的內容,如有不夠完善的地方,可由貴公司酌情修改或補充,通知本人認可即生效。

16.如有涉及法律的糾紛,在國內一律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條文為依據進行法律訴訟,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都由敗訴的一方單獨承擔。

17.本委託書的規定對於本人以後委託貴公司代理買賣商品及其有關業務全部有效,本契約將一直有效,除非雙方同意終止契約。本人還委託貴公司代表本人簽署和執行本人賬戶內的交易。

18.本人一切買賣訂單的發生均可被視為本人深思熟慮後的決定,貴公司所提供的資料和資訊僅供本人蔘考之用,並非交易獲利的保證。

19.貴公司制定的交易規則,應被視為本委託契約的一部分,由雙方共同遵守,本人在簽訂本委託契約的同時接受貴公司交易規則的副本。

20.本人特此宣告已閱讀並充分了解本委託契約書各條文的內容,特簽名如下。

────────────────────────────────────

簽署人姓名: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明人姓名: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

(簽章)

身份證

統一編號: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年 月 日

立委託書人……

代理協議書

協議書號

甲方:

地址:__路__號

代表:

郵政編碼:______

電話:_____

傳真:_____

開戶行:

銀行帳號:______

地址:

代表:

郵政編碼:

電話:

傳真:

開戶行:

銀行帳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就乙方委託甲方代理上海石油交易所現貨和期貨交易,達成如下協議:

一、為了確保在上海石油交易所的交易能正常進行,甲乙雙方均須清楚瞭解並嚴格遵守《中國國際期貨有限公司上海石油交易所代理業務規則》,正確履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已經仔細閱讀並充分認識了甲方提供的《風險揭示書》的全部內容,一切因乙方看錯市況而遭受的虧損,乙方完全承擔資金乃至資產抵債的責任,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作為代理方,甲方有權瞭解乙方的資信情況。開戶時乙方需出具經營執照(副本),法人授權書,單位狀況(生產經營狀況、近期財務報表等)等有關資料。

四、乙方為了便於與甲方聯合,除當面填寫“買入(賣出)指令單”外,可再確認傳真、電報、信函、錄音電話中的任何一種方式作為法律認可的委託方式。另外,乙方法人代表需簽署《法人授權書》,甲方只能接受乙方法人或其指派的授權人的指令。

五、保證金賬戶的設定:

1.本協議簽定後,乙方應在三天內將基礎保證金人民幣壹拾萬元匯入甲方賬戶開戶,此為本協議生效的必要條件。

2.乙方在開具“買入(賣出)指令單”以前,應將足夠的初始保證金匯入甲方賬戶,初始保證金數額為成交金額的 %,超越保證金數額的指令,甲方沒有義務執行。交易平倉後,該初始保證金由甲方及時退回。

3.凡屬期貨交易,每天均按上海石油交易所公佈的結算價,對其與成交價的差價部分,要求虧損方交付追加保證金。如果乙方損失≥100%初始保證金,而又未能在下一交易日前一日15時前及時補足,甲方有權代為平倉,所有損失和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甲方代理乙方交易的佣金(含向交易所交納的交易手續費)為交易額的

‰,乙方負責在買賣合約成交後三天內,向甲方交納代理佣金。

七、現貸合約簽定後,乙方憑交易所成交通知單在三天內通知甲方將貨款/提貨憑證存入所。如是交收現貨交易,乙方應先提供有效發票再行收取貨款。

八、有關稅金問題,均按照上海市稅務機關規定辦理。

九、協議的中止:

1.乙方如需中止委託關係,應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待甲方核准並結算帳目後,立即中止協議。

2.乙方如不遵守甲方的各項規定,違約情節嚴重的,甲方在追回違約損失的前提下可中止代理關係,並有加以處罰的權利。

十、雙方商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乙方的印鑑需在甲方備案。

十二、此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保留一份。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4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託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受託人:_________律師事務所(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合夥所)/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_________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託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託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委託代理事項

1、委託代理內容:

2、委託代理許可權: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託書》為準。

3、委託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後如發生委託事項變化和/或代理許可權變更,雙方應就委託事項和/或委託許可權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託,並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_______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託代理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代理律師因健康、執業機構變動、被暫停執業等原因不能履行代理職責時,甲方同意乙方另行指派代理律師執行本合同項下代理事務。

第三條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一)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二)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並妥善處理;

(三)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或個人隱私;

(四)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五)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六)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檔案,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第四條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一)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並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於甲方的後果,應歸責於甲方。

(二)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影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

第七條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一)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鑑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二)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範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第九條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一)本合同訂立後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衝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範

(二)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三)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四)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後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一)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二)或/和第(三)或/和(四)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許可權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後全部退還甲方。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三)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甲方承擔。

(四)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履職監督

為便於乙方瞭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_______時止。

第十六條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成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方執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份。

第十八條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授權委託書》、《律師服務質量徵求意見表》、《委託事項法律風險告知書》、《證據材料提交通知》,在本合同簽訂時由甲方一併簽收;前兩項為待填文書,由甲方填制後送交乙方。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授權代表(簽名):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

本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5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本合同會計代理範圍為

1、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對會計業務建賬建制,受託人採用會計電算化辦理賬務。

2、辦理會計業務記賬,會計原始憑證由委託人提供,並送達到受託人進行整理記賬。

3、按規定進行會計傳票裝訂成冊。裝訂成冊的會計傳票由受託人代為保管(期間委託人借閱帶走後,遺失或缺失,由委託人自負),定期移交,辦理交接手續。

4、受託人負責按規定編制會計報表,滿足委託人查詢和調閱的需求,可以採用電子郵箱傳送方式,為了保密委託人財務狀況,受託人郵箱固定為:。經被代理企業批准後,方可向相關部門提供委託人會計資訊和會計資料,依法查詢的除外(但要以電話方式通知委託人)。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會計業務、本合同未盡事宜,依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代理方式及期限

代理的方式為:_____代理、非專職。

代理的期限為:受託人應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完成該委託專案。代理委託協議約定的履行期滿,雙方如有續約意向,應及時協商並另行簽訂。

三、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完成約定事項的代理費用每年為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整,如做複雜記帳工作,費用另行協商。

3、如委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不退;如受託人無故終止履行協議,已收的代理費用全部退還委託人。

四、委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委託人不得強行要求受託人編制違法的會計賬目,受託人有權對此予以拒絕。

2、對於受託人不稱職的行為,耽誤委託人會計業務處理,委託人有權辭退受託人。

五、受託人的責任和義務

1、對委託人的賬務保密。因屬於_____代理,非坐班制,工作時間不受委託人限制。

2、受託人不得再自立_____專案和標準,確因業務需要產生的費用,必須經委託人同意。

六、合同生效時間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委託人、受託人、中證人各持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6

甲方:

地址: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地址: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擬委託乙方對於本合同不動產標的之物業招商提供委託代理服務事宜,雙方經協商,同意訂定合同條款如下:

定義

1、“該物業”指位於中國上海市ZZ__YY專案(暫名)

2、“租賃區域總面積”指租賃區域建築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3、“該商業”指該物業的商業部分,具體面積及位置以承租場所的平面圖為準。

4、“業主”指__公司及其合法繼承人。

一、委託代理

甲方按本合同所述條款委託(招商代理公司)為該物業之一般招商代理。當甲方與乙方簽署本合同後,乙方將負責租戶的詢問、協商及現場視察,配合甲方進行相關談判,完成意向書、預租/租賃合同簽訂,最終合同文字由甲方稽核、確認、簽章。相關定金、租金、押金等費用的收取由甲方指派專人負責,乙方應予以配合。委託招商代理須履行本合同內所述職責,並須遵守甲方所指定之方針及政策。如該商業之商鋪部分於本合同期內租出,則甲方須按本合同內第七條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合同委託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個月,即20 年 月 日至 20 年月 日。若需延長委託期限雙方應另行協商。

三、合同委託內容

百貨、超市(運動類、家居類、生活類等)、美食廣場。

四、甲方須履行之義務

1、提供一切有關該物業之資料,包括樓層面積、圖冊、工程規格、建築用料、屋宇裝置之詳情及各項相關法律檔案。

2、提供各項資料及檔案,如許可證、批文、同意書及其它相關資料檔案之副本。

五、乙方之義務

乙方關於該物業的委託招商代理義務如下:

1、依據本專案的前期商業定位策劃意見,針對現有的整體業態佈局提出書面優化建議及各樓層業態定位名稱;

2、根據整體業態佈局優化建議書面提出招商策略建議,同時書面提出店鋪分割建議,並配合甲方完成租金方案制定;

3、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期合同內招商物件的選擇範圍、租賃限期的合理設定、租賃計劃、租賃條款、租賃責任的制定意見;

4、圈定招商範圍後,負責為甲方尋找合適租戶,期間充分利用代理公司在上海及大陸各大城市、港澳臺、海外等招商網路推介合適租戶;

5、對所推介的租戶,負責全程開展各項跟進工作,帶看現場並予以充分說明介紹,協調並落實租賃條件,提供租戶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書優化版本,協助簽訂意向書及預租/租賃合同;

6、負責根據市場調研及未來趨勢科學預測,洽談最佳商務及技術條件,併為專案之租約條款等提供最新資料及建議;

7、受託過程中,負責及時向甲方報告招租洽談情況。

六、委託代理服務費收費標準

1、若以固定租金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固定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用作計算之租金是指每份租賃合同上所列載之每月租金。而每月租金的定義是指進駐租戶與甲方簽定之租賃合同內所約定之租賃期內的首月租金,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2、若以其他形式計收租金:

首年保底月租金之1倍作為每筆成交的代理費用。

A.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於:以租戶營業額百分比提成方式計收租金、以保底租金和營業額提成租金兩者取高計收租金及任何非固定租金方式、承租方要求與甲方合資/合作經營,或完全要求甲方出資建設且由承租方進行經營並取得利潤分成;

B.若無保底租金,原則上取租戶上年度在同類區域營業額八成乘以合同中約定的提成比例或依據租金方案中的測定租金作為保底租金依據;C.其中不包括任何租戶應繳交的市場推廣費、稅費、管理費、空調收費等,同時裝修免租期和租賃期內的免租期及甲方給予租戶的任何優惠條件及利益均不計算在內。

七、服務費支付方式

1、代理費須於甲方與承租方完成預租/租賃合同簽署且收到合同規定的押金及首期租金之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由甲方向乙方支付代理費。

2、若因甲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已收之代理費不予退回;若因承租方原因,致使正式租賃合同無法簽署,則乙方應在10個工作日內全數退還甲方已支付之代理費。

八、保密條款

與租戶或準租戶所達成之協議,不論是於磋商期間所作協議,或是存載於預租/租賃合同或具法律效力等檔案及其內容,乙方均應嚴格保密。甲方亦同時對乙方所介紹的租戶或準租戶的資料嚴格保密。

九、終止合同條款和法律約制

1、如果合同雙方中任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另一方有權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日期以通知書發出之日起15日後為準。如雙方確認終止合同條款的條件符合時,則在此之前已簽訂的預租/租賃合同為有效合同,所應支付乙方的代理費須在一個月內結清。同時,已簽訂租售意向書且承租方已支付首期定金,但尚未簽訂預租/租賃合同的,則於有關預租/租賃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相關之代理費予乙方。

2、本合同所載條文須按中國現行法律釋義,並須受中國現行法律約制。發生糾紛後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成,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糾紛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十、其它

乙方介紹客戶以客戶介紹確認書為準,甲方確認後的2個工作日內須在客戶介紹確認書上簽字敲章,確認客戶為乙方介紹。 客戶介紹確認書見附件。

1、未經委託人許可,乙方不得轉委託。

2、委託人有權利要求受託人按照要求報告委託事務處理情況。本合同終止時,受託人必須報告委託事務的結果。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義務均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5萬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一方損失的,另一方還應繼續承擔賠償責任。(此金額是否還要設定,設定多少,有待商榷)

4、受託人超越委託許可權給委託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簽字之日為生效之日,文字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同具法律效力。

簽署方: (甲方)

簽署方: (乙方)

客戶介紹確認書

_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於 年 月 日正式向__ ______(租戶)介紹了__YY物業,並已提供了專案簡介。

現特准備此確認書作為__YY物業確認 _____________(招商代理公司)為以上客戶租賃事宜代表之憑證。

簽字並蓋章

日期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7

追討債務委託代理協議書應當寫明以下內容:

1、委託人和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

2、代理事項;

3、委託代理的.許可權和期限;

4、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5、委託報酬;

6、委託人和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九百一十九條

委託合同是委託人和受託人約定,由受託人處理委託人事務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條

委託人可以特別委託受託人處理一項或者數項事務,也可以概括委託受託人處理一切事務。

第九百二十一條

委託人應當預付處理委託事務的費用。受託人為處理委託事務墊付的必要費用,委託人應當償還該費用並支付利息。

招商委託代理合同 篇28

甲方:法定地址: 郵編: 經 辦 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乙 方: 中國外運 公司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 郵編: 經 辦 人: 聯絡電話: 傳真: 銀行帳戶 :

鑑於:

1、乙方具有進出口貨物報關報驗方面的資質及豐富操作經驗;及

2、甲方希望委託乙方為其安排本合同項下進口貨物的報關報驗事宜;

第一條 服務範圍

1.1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作為甲方的代理人代為辦理海運進口貨物報關報驗事宜。

1.2乙方的代理許可權為:

1.2.1代理甲方辦理約定貨物的報關、報驗

1.2.2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

1.2.3甲方其他的特別授權

具體的服務範圍和代理許可權詳見報關報驗委託單(附件

一)。

第二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2.1.1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報關行為進行監督,有權要求乙方對於報關進展情況及時報告。

2.1.2甲方必須保證報關貨物不屬於國家禁止或者限制進出境的物品。否則,甲方應對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承擔責任。

2.1.3甲方保證申報的內容均真實、準確、無欺詐,且與報關單內容一致。如委託內容與報關單有出入,以報關單為準。如不一致,對委託內容與報關 單不一致產生的損失,甲方將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2.1.4甲方應在船抵港 天前,將報關報驗必須的單證檔案送達乙方,並保證所提供的報關報驗單證無訛,且單單一致與單貨一致。報關報驗單證包括但不限於:提單或其他運輸單證、合同、發票、商檢證書、許可證、核銷檔案、報關單、手冊、裝箱單、有關批文及海關、商檢認為需要的其他檔案等。

2.1.5需要變更的事項,甲方應在報關前提出,並應出具書面的變更通知書;報關後有正當理由更改的,甲方應書面委託乙方協助辦理。由於變更引起的一切費用和後果由甲方承擔。

2.1.7甲方如對海關開徵的稅額款有異議,應按《海關法》的規定辦理,先繳納後申請減免,手續費自負。

2.1.8由於海關衛檢、動植檢稽核、查驗等原因造成提貨延誤,所產生的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及其他額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2.1.9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

2.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2.2.1乙方作為甲方的報關代理人,應在甲方的授權範圍內進行活動,認真履行職責,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在代理許可權內的任何責任和費用都應由甲方承擔。

2.2.2在海關開始接受報告後,乙方一俟接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的報關資料後,即應在 個工作日內向海關申報。

2.2.3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辦理退稅手續,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2.2.4乙方應當根據甲方的要求及時向甲方反饋貨物報關報驗的情況。

第三條 費用及支付方式

3.1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和代理報驗費分別為:

代報關費:

代報驗費:

徵增值稅的義務繳納人。甲方應當根據乙方預估的上述稅費金額連同乙方收取的代理報關費、代理報驗費在乙方報關前匯至乙方帳戶,多退少補。

3.3甲方應當承擔的其他費用,如報關滯報金、違約金、船公司及貨代調單費、疏港費、集裝箱超期使用費等,按實際發生額收取,由乙方向甲方另行結算。

第四條 保密條款

4.1為本合同之目的,祕密資訊一詞指的是任何涉及或與本合同各方有關的未公開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下列資訊中的全部或任何部分:任何合同一方的業務經營、營銷渠道、程式、標準、價格及其他財務記錄等資料;任何一方為本合同目的而簽署的任何合同、協議、備忘錄、附件、草案或記錄(包括本合同);以及本合同一方為本合同之目的而向對方提供的未公開的資訊。

4.2除4.3情形外,本合同一方不得將祕密資訊以任何方式洩露給任何第三方,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眾、媒體宣佈本協議的簽訂和履行等情況。

4.3發生以下情況,任何一方均不被視為披露或洩露祕密資訊:

4.3.1所洩露的祕密資訊在洩露之前已為公眾所知(但以違反本條款方式洩露的除外)。

4.3.2經合同各方事先書面同意。

4.3.3為本次交易之目的將祕密資訊披露給各自的專業

4.3.4應政府部門或法律法令的強制性要求而披露,但政府部門的要求必須是以正式書面檔案發出的,否則協議一方應當加以拒絕,並不得披露或洩露任何祕密資訊。

4.4本合同各方均應採取必要措施,將其知悉或瞭解的祕密資訊限制在其有關職員、代理人或顧問的範圍內,並要求他們嚴格遵守本條款,不將有關祕密資訊洩露予任何第三方。各方均承諾不將從對方取得的祕密資訊披露或洩露給其無關的職員。

4.5任何合同一方如果依據第4.3.4款之規定對外披露祕密資訊,其應當通知合同對方。

4.6合同一方違反本條款的規定,應當賠償合同對方的損失。

4.7保密條款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終止。合同各方對祕

第五條 不可抗力

5.1不可抗力事件是指不可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地震、颱風、水災、火災及其他自然災害,戰爭、暴亂、騷亂、戒嚴,及其它受影響一方不能控制的客觀情況。

5.2一方因不可抗力情況而不能履行本合同義務時,應及時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情況,並出具不可抗力的有效依據,並應當採取合理措施儘量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盡

5.3若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任何一方無需對另一方因本合同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而遭受的任何損失承擔責任,並且此種未能履行或延遲履行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

5.4在發生不可抗力的情況下,本合同的義務履行期限可隨情況的發展相應推遲。如不能履行義務超過 天,履約雙方中任何一方因利益得不到保證,有權解除本合同。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6.1甲方的違約責任:

6.1.1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的規定延遲支付乙方代理費及有關稅費和其他費用的,每延期一天,支付乙方延遲付款額的萬分之五作為逾期付款違約金,對於因此造成的報關報驗延誤而導致的貨物或者乙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應當由甲方承擔。

6.1.2違反本合同第2.1條的約定,造成貨物不能及時報關報驗、被扣押、被罰沒,或者由此引起的乙方和/或任何第三方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6.1.3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不按合同約定履行義務的其他情況發生時,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任何損失和/或責任。

6.2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在履行代理人職責時應當盡心盡責,乙方應當負責賠償因乙方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但是不包括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所無法合理預見的損失。

第七條 一般性條款

7.1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經雙方有授權的代表簽署並互換之日起生效。

7.2法律適用: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終止及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7.3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任何糾紛或者爭議,應提交 法院審理。

或者

(注:上述兩條款,只能選擇一項,請自行決定。)

7.4 合同的修改:

7.4.1 因市場的變化和合同雙方協作要求,任何一方均可向對方提出修改、變更、補充本合同的請求。

7.4.2 合同的修改、變更、補充應以書面協議方式進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7.5合同完整性:本合同和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各方之間就本協議主要事項達成的完整的合同和諒解,並取代之前一切與此有關的口頭、書面或其它形式的建議、宣告、保證、協議或承諾。

7.6合同分割性:如果任何時候本合同中的任何一個條款或該條款的一部分無效、失效、不合法,或在任何方面不可執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其餘部分的有效性、合法性、可執行性或履行在任何情況下不應由此受到影響或損害。

7.7棄權:本合同任何一方未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不視為對這些權利的放棄;任何單獨或部分行使前述權利的行為,亦不應妨礙將來對這些權利的行使。

7.8本合同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解決。若不能協商解決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7.9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合同雙方各執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